農村社區發展現狀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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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社區發展現狀

農村社區發展現狀范文1

關鍵詞 農村能源;現狀;建議;浙江麗水;蓮都區

中圖分類號 F323.21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5739(2014)03-0226-02

農村能源建設是一項涉及農村千家萬戶的大事,是一件讓農民得實惠的實事。隨著石化能源的迅速消耗、生態環境不斷惡化,加快農村能源發展建設,促進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尤為重要。麗水市蓮都區地處浙西南山區,人多地廣,資源豐富。

1 蓮都區農村能源發展現狀

蓮都區按照農業和農村現代化建設的總體目標和指導方針,以建設農村清潔能源為抓手,以創建“國家衛生城”和“國家園林城”為切入點,以實施生態家園富民計劃為主線,加強農村能源綜合開發利用,取得了較好的生態、社會和經濟效益。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1 注重“豬―沼―作物”沼氣模式推廣,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

蓮都區農村沼氣發展從20世紀70―90年代幾經起伏,隨著沼氣技術應用水平的提高,農村沼氣建設有了新的發展,從單純解決農村生活用能向注重沼氣綜合利用、發揮生態功能與效益方向發展。尤其是近幾年來國家加大對農村能源建設的投入,實施農村中、小型公益設施農村能源項目,大大促進了蓮都區農村沼氣建設。在農村戶用沼氣建設中,積極開展沼氣利用生態示范建設,推進“豬―沼―作物”三沼綜合利用,加強沼液綜合利用服務。據調查,截至目前全區共有沼氣池283個,規模養殖場建設沼氣工程,總池容達29 471 m3,沼氣工程利用成效明顯,每年可產氣約216萬m3,替代標煤約1 542 t,消耗糞污約1.1萬t,產生沼渣、沼液6萬t,減少化肥使用量1 250 t,為農戶年增收節支300萬元以上。目前,養殖場中、小型沼氣工程通過“減量化、資源化、再利用”,減少了面源污染,實現了節能減排。使村莊環境得到了有效的整治,推動麗水市“國家衛生城”創建工作。

1.2 實施養殖小區和聯戶沼氣工程建設,促進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近年來,蓮都區生豬養殖規?;l展,集中養殖導致畜禽糞便污水過度集中,難以全部自行消化,成為農村主要污染源。因而為有效控制畜禽養殖業產生的污染,提高綜合治理環境、改善農村生態環境,為農業面源污染“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治理探索一條新路子,蓮都區通過實施以“養殖―沼氣―綜合利用”沼氣生態工程項目建設提高清潔能源利用率,促進農村能源發展。2008年蓮都區申請投資建設國家農村沼氣項目――養殖小區和聯戶沼氣工程試點項目。該養殖小區沼氣工程以“一池三建”為建設單元,主要建設沼氣發酵池、原料預處理池、沼氣供氣和沼肥利用設施等。在碧湖鎮河口村、三豐等村、水閣街道旭光村,富嶺街道大塘后等9個行政村30多個規模養豬場建設沼氣厭氧發酵池3 825 m3、原料預處理池496 m3、沼液貯肥池436 m3,年處理畜禽糞便污水4.5萬t,年產沼氣23.42萬m3;年產清潔能源167.2 t標煤,相當于97.4 t液化氣;年能源經濟效益可達51.97萬元。實際供給500余戶農戶使用,按戶用燃料費800元計算,每年可節約能源支出33.6萬元,經濟效益尤為明顯。通過該項目的實施,可充分利用現有畜禽糞便資源,在農村推廣普及使用沼氣代替常規能源,提高農村清潔能源利用率,促進養殖場畜禽糞便污染的生態治理,改善生活環境,加快新農村建設。

1.3 推廣生活污水沼氣凈化技術,改善農村生態環境

蓮都區堅持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和“811”環境污染整治工程,以實施生態家園富民計劃為主線,積極開展生活污水凈化沼氣處理工程建設,治理面源污染。近年來,蓮都區已完成農村生活污水凈化沼氣處理工程3處共1 173 m3,農村能源生態建設項目推廣中小型沼氣池和戶用沼氣池55處,厭氧池池容3 094 m3,受益人數逾2 000人,日處理畜禽糞便污水和生活污水近500 t。通過開展生活污水凈化沼氣處理工程建設及生態能源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清潔能源利用率,治理面源污染,保護生態環境,促進蓮都區美麗鄉村的建設和發展。

1.4 加強太陽能等清潔能源的推廣運用,促進農業經濟可持續發展

蓮都區一次性能源比較匱乏,因此應用沼氣、太陽能、秸稈氣化等可再生能源技術,加快農村能源的開發利用,是蓮都區農村能源建設的主要任務。近幾年來,蓮都區清潔能源積極推廣運用,最先受惠的是2007年獲得省級新農村示范村――蓮都區太平鄉小安村,積極推廣太陽能熱水器應用,安裝太陽能熱水器200臺,折合有效集熱面積500 m2,按太陽能熱水器年節省標煤0.18 t/m2計算,每年可節約標準煤90 t,相當于節電26.8萬 kW?h,節支6萬元,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5.2 t。安裝太陽能路燈8盞,每年可節電2 880 kW?h,節約標煤0.96 t,節約電費1 500元。近年來,太陽能殺蟲燈也深受農戶的歡迎和好評,蓮都區也在積極的推廣應用中,截至目前,蓮都區太陽能殺蟲燈已遍布碧湖、雅溪、聯城、老竹、紫金等鄉鎮、街道共安裝逾20戶約100盞。清潔能源的推廣利用不僅惠及于民,而且還原了美麗山區的農村生態環境,推進了山區新農村建設,促進農民經濟可持續發展。

2 建議

蓮都區農村能源建設經過幾年來的努力,雖有明顯起色,對蓮都區生態經濟的發展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但是在新的歷史階段,農村能源建設面臨著新的機遇和挑戰。

2.1 轉變觀念,拓展農村能源建設功能

轉變觀念,拓展思路,才能解決農村能源建設發展中的問題,要從可持續發展的高度,以建設和實施“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等重大決策為契機,將農村能源建設放在蓮都區建設的重要地位。一是加強對農村農業廢棄物的有效利用,大力實施能源環境工程;二是重點開發利用沼氣、太陽能等能源,建設小型生態公益設施;三是大力推廣農村能源生態農業模式,進行無公害農產品的生產;四是通過各種媒體等大力宣傳農村能源技術、產品和示范項目建設,統一思想,使全社會都關心并支持農村能源可持續發展[1-4]。

2.2 建立技術保障和服務體系

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涉及面廣,任務繁重,是為農民辦好事、辦實事的復雜的系統工程。要抓好這項工作,必須建立和加強市、縣、鄉可再生能源建設管理機構,形成一個比較系統的管理體系??稍偕茉促Y源由于資源分散,不便于大規模集中開發,一般是上門服務,就地建設,就地開發,就地使用[5-7]。項目的實施必須有覆蓋面廣、功能齊全的服務網絡支撐。因此,鄉鎮農村能源服務站的建立健全,在技術推廣服務中至關重要。服務站負責組織農村能源建設工程施工,物質、器材和產品的就地供應,產品工程的安裝和維護等,更重要的一個職責就是對民間技術隊伍的管理。

2.3 強化管理,加強農村能源自身體系建設

農村能源建設目前面臨的諸多困難和矛盾,越是在這種情況下,農村能源工作部門越要高度重視自己的工作,堅持加快發展不動搖,堅持管理內涵和方法的創新。要加強農村能源自身體系建設,進一步理順農村能源管理體制[8-10]。同時,要加強對農村能源系統技術人員的知識更新,加強對沼氣生產工和太陽能利用工的職業技能培訓,并注重對農村能源經營管理者的培養,把農村能源行業的人才培養納入跨世紀人才培訓計劃,保持農村能源事業后繼有人。并且要引導農村能源行業干部職工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知難而進、與時俱進、不斷開拓創新,促進蓮都區農村能源建設發展。

3 結語

蓮都區緊緊圍繞加強農村能源建設的總體思路,始終以創建“國家生態城、國家園林城、國家衛生城”、打造秀山麗水、養生蓮都、發展效益農業為目標,以實施生態家園富民計劃為主線,以推廣農村能源綜合利用技術為手段,以農業農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為重點,加強農村清潔能源的開發利用,著力改善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提高農民生活質量,推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為蓮都區農業和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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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周穎玲.淮北市農村能源改革發展回顧與思考[J].安徽農學通報,2009, 15(9):35-36.

[4] 黃丹弘.云南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對策研究[D].昆明:昆明理工大學,2008.

[5] 王金寶,梁麗珍.山西陽泉市農村可再生能源的現狀與思考[J].農業工程技術:新能源產業,2013(1):20-21.

[6] 王永福,柴紹芳,翟海靜.酒泉市農村能源可持續發展探討[J].畜牧獸醫雜志,2012,31(5):66-67.

[7] 王效華,高樹銘.中國農村能源可持續發展:現狀、挑戰與對策[J].中國沼氣,2003,21(4):41-43.

[8] 翟輔東.我國農村能源發展方針調整問題探討[J].自然資源學報,2003, 18(1):82-87.

農村社區發展現狀范文2

【關鍵詞】社區文化 主動性 創造力

黨的十報告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脈,是人民的精神家園”。隨著我國特別是我省新型農村社區建設進程地日益加快,新型農村社區文化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日益突出。新型農村社區文化建設是整個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增強新型農村社區活力,帶動新型農村社區整體發展與進步具有深遠的影響。如何創造性地進行新型農村社區文化建設,并不斷滿足廣大農民群眾的文化需求,是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亟待解決的重大現實課題。

一、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進一步轉變并確立推進新型農村社區文化的理念

當今時代,我們正處在努力建成全面小康社會新的歷史起點上,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挑戰,只有從科學發展觀的高度來認識新型農村社區文化建設,不斷提高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能力和本領,遵循農村文化發展的客觀規律,把人的全面發展作為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出發點和歸宿,處處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才是抓住了新型農村社區發展的根本。新型農村社區文化建設,從根本上講就是在社區積極培育和踐行十提出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并不斷提高社區居民素質的建設。因此,我們必須保證新型農村社區文化的公益性,以政府投入為主,切實把提高農民素質、培育新型農民作為新型農村社區文化建設的重點,以開發農村人力資源為根本,大力培養農村文化人才,建立專業人才脫穎而出的機制和體制,搶占農村社區文化的主陣地,構建和諧的新型農村社區,努力為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提供精神動力、思想保障。

二、充分發揮地域優勢,尋求并拓展社區文化建設的特色

發揮地域優勢,尋求社區文化的個性特色,堅持以人為本,營造具有本地區特色的社區文化,是建設新型農村社區文化的努力方向。以人為本,尊重個性,平等參與,共同發展,是文化發展的趨勢,新型農村社區文化的建設同樣也不例外。由于歷史、地理、政治、經濟以及民族性格、人文思想內涵等方面的差異,各地區文化都不盡相同,呈現出豐富多彩的特點。因此,我們倡導建設新型農村社區文化應注重以人為本,營造具有本地區特點,且凝聚中華民族人文精髓的社區文化。我國農村社區的主要功能是傳播黨的政策、法律、宣傳高尚的精神追求,宣傳健康與科學的生活方式以及傳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提高居民素質,這是毋用置疑的,但要注意的是不應把社區變成令人望而生畏的教育場所。新型社區文化建設應緊緊抓住社區居民是“社會人”這一特點,并充分發揮社區居民作為“社會人”的主觀能動性,才能滿足不同人對社區文化的不同要求,才能豐富社區文化的內容,加深社區文化的底蘊。新型農村社區文化陣地的生命力在于以富有地區特色和傳統特色的活動來吸引群眾,因此,新型農村社區開展文化活動,要注重融入當地的文化內涵。

三、發揮農民群眾主體作用,激發農民參與社區文化建設的主動性與創造力

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是一個新生事物,是一項全新的工作,廣大農民群眾甚至部分干部都還比較陌生。因此,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櫥窗等有效載體,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地宣傳新型農村社區文化建設工作,提高廣大干部、群眾對新型農村社區文化工作的知曉率,努力增強廣大群眾的主人翁意識,促使其自覺、積極地參與到新型農村社區文化活動中。要注重進行多種形式的、全方位的社區文化建設,充分發揮農民群眾的主體作用,激發農民群眾的文化創造活力,積極指導社區創建民間公益性組織,逐步做到傳統文化與現代文化相結合、通俗文化與高雅文化相結合、外來文化與本土文化相結合,廣泛吸收適合廣大農民群眾的特色鮮明的文化活動與文化項目,以各種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為依托,通過開展包括文藝表演、科普宣傳、思想教育等在內的多種活動,吸引社區群眾的廣泛參與并形成社區文化認同,構建適合新型農村社區發展特點的文化,改善新農村社區居民的生活方式和休閑方式。新型農村社區文化建設是構建和諧社區的重要基礎性工作,也是一項長期復雜而艱巨的工程。在新型農村社區文化建設中,應更加注重適應農村形態和農民素質轉型的需求,不斷提升新型農村社區文化建設水平,實現農村社區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有機結合,帶動地區文化的發展和傳播,推動社會整體協調發展,進而加快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和構建和諧農村社會的進程。

農村社區發展現狀范文3

【關鍵詞】 社區;綜合減災;自然災害;應對能力

自然災害是由于自然現象的變異作用于人類社會,從而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甚至使社會秩序混亂,影響和阻礙社會經濟發展的事件。自然災害由兩個必須的因素或方面構成。一是自然界,它是通過非正常、非一般的方式釋放破壞性自然力的主體;二是人類社會,是接受這種破壞性自然力的受體。[1]提高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一、社區綜合減災能力建設綜述

社區是指由共同文化、共同地域,共同生話方式的一個地域單元,有時也指國家或地區最基層的社會行政組織。相對于社會而言,社區中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在長期生活中自然形成的相互協助、富有人情味的平等關系。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社區的社會服務功能越來越明顯。

在防災減災體系建設中,社區的防災減災功能尤其重要。社區在突如其來的自然災害面前,由于其組織協調成本低,機動靈活,救援人員之間相互溝通便捷,諳熟本地區的自然地理環境,基礎設施,救災設備等優點。在自然災害發生的第一時間,自救能力的強弱,直接關系到災害發生地區居民的傷亡數目及社會財產的損失程度。減災從社區做起,就是強調要落實社區各項減災措施,整合各類基層減災資源,動員社區的每個家庭、每位成員積極參與防災減災和應急管理工作,著力提高社區防范防御各類災害的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史培軍,2010)。因而,如何加強社區綜合減災能力建設就成為社會學、公共管理學等學科研究的一個基本領域,并產生了一系列的重要觀點和理論成果。

從社區層面上看,各地防御災害的水平差異較大,防災和減災能力總體還比較薄弱。突出表現在:一是絕大部分社區沒有建立防災應急預案,基層防災減災的體制機制不完善;二是沒有儲備救災物資,沒的相應的避難場所,醫療設備;三是居民防災意識淡薄,沒有救災演練,災害發生時,由于缺乏減災知識,自救避災能力很差。(李立國,2008)。中國社區綜合減災能力建設發展不平衡。一般而言,城市災害相對比農村少,但城市的社區減災體系比農村完善,東部地區的災害比西部少,而西部地區社區綜合減災體系比東部差。社區減災能力與當地經濟發展有密切的關系??傮w上,能夠達到國家綜合減災要求標準的社區非常少。

大部分社區的居民減災意識總體上還比較淡薄,減災知識普及率低,避災自救技能較差;社區的自救互救能力和防災減災管理水平還需要進一步提高(張曉寧,2010)。由于嚴重和高頻率的致災因素,當地居民對于有可能發生的災害事件保持著清醒的意識。為了逃生,在這些社區已經形成了“應對危機文化”。因此,災害管理機構應采用當地已經形成的慣例和做法。應該了解和學習當地居民應對災害的“土法”(瑞吉本·肖恩 肯基·澳柯扎科,2005)。積累資源減少脆弱性,開展當地環境保護措施,小型和中型基礎設施項目等從而減少致災因素(瑞吉本·肖恩 肯基·澳柯扎科,2005)。對于經濟不發達、自然環境惡劣、災害頻繁地區的人口來說,致災因素是主要的風險。致災因素往往對他們的生活和財產購成威脅和破壞,進一步加重了貧困。經濟上的貧困使得在社區減災體系建設方面幾乎沒有投入,這就加重了災害與貧困的惡性循環。大部分社區的綜合減災能力建設只是被動地依賴于國家投入。小額金融貸款對減少自然災害的影響具有很大的潛力,但同時還需要我們繼續對其進行發展。小額金融信貸能與其他災后重建機制相互補充,使災民恢復正常生活,而且還能幫助社區減少風險,實現可持續發展(薩爾瓦諾·布里塞尼奧,2005)??茖W、長效的事故災害預防工作機制尚未建立,所以建立依托社區的社會安全保障系統十分必要。世界上一些災害社會學家發現,家庭、鄰里、社區中經過長期建立的人際關系,在災害到來時會發生諸多令人難以想象的作用,可大大減輕幸存者的心理創傷,對恢復家園有著巨大的積極作用(金磊,2003)。社區減災的含義至少包括四個方面:一是社區綜合減災能力建設是我國社區建設的主要內容之一,為社區發展提供保障并強化社區的功能;二是社區減災能力建設是國家防災減災體系中一個重點,是最基層、最小的社會單元;三是社區減災包含了社區可能出現的各種災害風險,囊括了自然災害、人為災害以及突發的各種社會公共安全事件應對過程和全部內容;四是社區減災是以減輕各種災害對社區人居環境的影響為目標,最終要升華為一種“安全社區文化”(王志蓮,周曉紅,2007)。2009年3月-12月,民政部與UNDP開展了災后重建及減災合作項目。項目形成了兩個主體報告——《農村社區減災能力建設研究報告》和《推進農村社區減災工作的研究報告》。俸錫金(2009)根據 《農村社區減災能力建設研究 》項目成果撰文《農村社區減災能力建設的困境與對策》,詳述了農村社區減災能力建設面臨的7個方面的主要困境以及政策建議和應對措施。沙勇忠、劉海娟(2010)在《美國減災型社區建設及對我國應急管理的啟示》論文中,從全球日益關注的社區減災建設出發,解讀了減災型社區的基本概念,介紹了美國政府構建“減災型社區”的背景及經驗。從伙伴關系發展、風險和災害評估、減災項目、公共教育和信息四方面,闡述了減災示范性社區及其建設效果,提出構建我國減災型社區應重視社區層面的減災建設、社區減災規劃建設、社區減災資源配置、社區減災隊伍建設和社區減災文化建設。楊軍(2003)在《在社區防災減災對策的復雜性科學問題》論文中提出并分析了社區防災減災對策研究中的4個問題,即如何界定社區防災減災應急管理的角色和方向;何為防災減災安全社區;如何預警突發性災難事件;社區防災減災系統是如何自組織的。引入復雜性科學理論對社區的防災減災對策進行了研究,討論了復雜性科學應用于社區防災減災對策的理論框架。金磊(2007)在《中國安全社區建設模式與綜合減災規劃研究》中介紹國內外關注的安全社區建設的理論與發展現狀,研究了對中國正興起的安全社區建設與規劃有借鑒的理念與方法。

二、小結

如何促使社區在突如其來的災害中減少生命財產的損失,降低風險,除了堅固的基礎設施建設,救災物資儲備、提高災害預警能力外,還應該從社區居民的防災意識的提高,社區組織與實施方案等方面著手,使社區向可持續發展的方向邁進。社區綜合減災能力直接影響當地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和人民的生活水平。加強社區綜合減災能力建設,要在體制機制和法制上高度重視社區的減災工作,提高防災減災能力的科技支撐,加強災害評估工作,加強綜合防災體系的建設,加強社區培訓,才能全面提高社區綜合防御災害的能力。[2]開展社區減災很重要的一個途徑就是通過培訓向社區居民介紹防災、避災和減災知識,提供社區居民開展自救的方法和實踐。民間組織在社區減災防災培訓中是一個重要的角色,要重視發揮他們的積極作用。[3]

【參考文獻】

[1] 楊云彥.人口、資源與環境經濟學[M].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1999.283.

農村社區發展現狀范文4

關鍵詞:瀘沽湖景區;落水村;里格村;社區參與;旅游模式

中圖分類號:F59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2374(2010)04-0071-03

當前,我國旅游處于高速發展期,很多省區都將旅游業視為支柱產業,民族地區更是如此。地處于西部的少數民族地區更是憑借其異彩紛呈、獨具特色的民族風情和風光旖旎的自然景色逐漸發展成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但旅游發展除了給當地帶來更多的經濟收入外,負面影響也日趨突出,如環境污染、文化沖突、利益分配不均等。因此,如何更好地引導民族地區旅游業的持續健康發展,一直是旅游學界探討的問題。墨菲(1985)《旅游:社區方法》首次將“社區參與理念”引入到民族地區的旅游發展戰略中,這被認為是實現旅游目的地可持續旅游發展的一種行之有效的途徑與方法。

瀘沽湖不僅以美麗的湖景讓人流連忘返,更以其特有的摩梭風情引人入勝。經過十多年的發展,瀘沽湖旅游業逐漸成熟,居民參與社區發展旅游具備了自己的發展模式,本文運用實地調查法、訪談法、比較分析法。對云南境內瀘沽湖畔的落水村和里格村的社區參與旅游發展模式進行了比較分析,以期豐富民族地區社區參與旅游發展模式理論。

一、云南瀘沽湖摩梭社區參與旅游發展模式

(一)云南瀘沽湖旅游景區發展現狀

云南瀘沽湖在1983年列為云南省級自然保護區,1992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為對外旅游開放區,1994年寧蒗縣成立了瀘沽湖省級旅游區,2004年正式掛牌成立了市政府直屬的麗江市瀘沽湖省級旅游區管理委員會(簡稱旅管委),負責實施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瀘沽湖景區保護開發的各項決策,授予旅游區項目審批、規劃建設、景點開發、土地開發、招商引資、宣傳促銷、環境保護等政府管理職能。

景區面積179.8km2,截至2007年12月,景區內共有賓館、飯店和家庭旅館75家,客房1848間,總床位數3800床。同年景區共接待游客人數50萬人次,門票收入達1540萬元,旅游綜合收入1.8億元。2008年1~11月份,因汶川地震和外部交通條件差等原因,相比2007同期有所下降,共接待游客約43萬人次,門票收入1100多萬元,旅游綜合收入1.5億元。根據麗江市政府文件,在原債權債務不變情況下,從2007年下半年,瀘沽湖景區門票收入返還寧蒗縣30%,以后逐漸遞增返還比例5%,直至每年返還寧蒗縣瀘沽湖景區門票收入50%,重點用于瀘沽湖機場建設、瀘沽湖周邊路網、瀘沽湖環境保護、生態建設、社區管理等。落水村、里格村等是景區內主要的旅游社區,其旅游發展模式各有千秋。

(二)落水村社區自治旅游模式

1989年,落水村建成首個家庭旅館后遭到許多村民質疑對,很多人都抱著觀望態度,但在看到家庭旅館年收入達四萬多元時,村民不禁驚訝,開始認為傳統的火塘文化不應固步自封,而必須積極回應現代社會的沖擊,紛紛加入到旅游業當中。但隨著游客的增加,有些摩梭人為爭奪游客而吵架甚至大打出手,游客“被宰”現象經常出現,導致了游客投訴增多。這時在經濟利益、摩梭聲譽及家屋矛盾三方合力催迫下,時任落水村村長的次汝爾車組織村委會的十個委員制定村規民約,規定:參加騎馬、劃船、民族歌舞等集體性的旅游接待活動時不穿民族服裝,立即罰款;遲到者不能參加當天活動;主動拉客到自家旅社、落水村民在公眾地方爭吵或是向游客多收錢等現象出現時都要罰款。隨著旅游規章制度的逐步落實,村民間紛爭與游客投訴也逐漸減少。另一方面,村民們看到開辦家庭旅館的巨大利潤后也開始修建家庭旅館,例如,摩梭之家、彩塔賓館等。1994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曾把永寧落水村選為全球50個“模范社區”之一,1995年落水村榮登“麗江十大富裕村”。由于其較好的區位優勢和相對完善的基礎設施,目前落水(自然)村是瀘沽湖景區的旅游重心。居民以摩梭人為主,共有87戶,總人口545人,村民幾乎全部為農業人口。2006年全村勞動力277人,外出務工20人,除此之外的其他勞動力大部分都加入到旅游業中。2007年人均收入3200元,屬于瀘沽湖旅游社區中人均收入最高的村落。在旅游發展以前,落水村經濟發展主要以以打獵、捕魚、種地為生;如今,旅游業已成為村里的支柱產業,2006年與旅游相關的服務業、商飲業收入合計達到90萬元,而農業、種植業、林業、牧業和漁業收入分別為33.5萬元、28.7萬元、1.6萬元、2.7萬元和0.8萬元。由此可見,落水村已成為一個名副其實的旅游社區。

1.經營主體――集體和個體。1989年落水村村民開設第一家家庭旅館后,標志著村民自主發展旅游時期到來,整個旅游業的萌芽、起飛、發展、整頓、修正,大多是民間自發自主,而少見政府介入,村民為主要經營者,參與社區旅游發展的社區集體決策當中。

2.收益分配方式。村里主要的集體項目有劃船、騎馬與篝火晚會。以母系大家庭為單位,根據1996年協定的戶數73戶分兩組,每戶每天派出一人,一周騎馬,一周劃船并跳舞,每天的收入以家屋為單位進行分配。每組都有一個隊長,由隊長統一售票并登記劃船次數及坐船人數、費用,開三聯收據,一聯留底,一聯隊長保留,一聯給出船人,船錢由各船保管,當日收工后或次日開工前,核對當日收入再平均分配給該隊隊員。

除了集體項目的收入外,臨湖的村民把臨湖的鋪面租給外地經營者收取租金和自家經營家庭旅館獲得收入。

3.存在的問題。村民由于本身原始資本積累不足,就向銀行貸款修建家庭旅館,村民往往以一個旅館為模板,然后進行修建,所以家庭旅館的設計都如出一轍,下村幾乎家家都有家庭旅館,但落水上村仍是以參加集體項目為主要經濟來源。剛開始游客多而競爭少,幾乎每家家庭旅館收益都不錯,后來游客對家庭旅館衛生條件、設施方面有所要求和追求個性化,村民又向銀行貸款升級家庭旅館,同時其他摩梭村落也開始發展旅游業,競爭越來越激烈,收入反不如前,這使得村民還款壓力很大,在訪談當中得知有些村民修旅館為了面子,就算收入不好并且面臨著還款的巨大壓力也要堅持。有些村民的貸款多則一百多萬,少則也有幾十萬。村民因對市場的預計能力不足和處理借貸經濟關系經驗缺乏,導致村民社區參與風險較高。

演藝公司收取游客高額門票,由一群非摩梭人來表演摩梭歌舞,造成游客投訴多。而村民收取每人30塊的篝火晚會門票在演藝公司旁的露天表演場進行表演,因此,演藝公司與村民們的篝火晚會有利益沖突,村民們嚴重排斥演藝公司,雙方的矛盾尖銳。

二、里格村的租賃經營模式

里格村是瀘沽湖摩梭人聚居的少數民族村落,全村總農戶37戶,170人,2006年全村勞動力102人,外出務工人員6人,2007年人均收入1900元。因其較能完整體現摩梭母系大家庭的生產生活風貌,是摩梭風情的典型代表,曾被聯合國評選為模范社區,被譽為人類社會的活化石。2006年與旅游相關的服務業與商飲業收入分別達到6.6萬元和3.7萬元,農業、種植業、林業、牧業和漁業收入分別是1.7萬元、1.6萬元、8000元、9.6萬元和1.2萬元,里格村的旅游業與商飲業地位逐漸顯現。

從上世紀90年代起,里格村民開始了自發的旅游業。但由于旅游基礎設施差,服務管理滯后,缺乏詳細、長遠的規劃,對瀘沽湖景區的長遠發展構成了威脅。2004年,麗江市委、政府決定實施里格民族旅游文化生態示范點項目,目標是將里格村建成瀘沽湖文化旅游的示范社區。據里格村村長二車娜姆介紹,本村于2005年10月整體后移搬遷,2006年中旬進入穩定接待階段。

1.傳統自助參與模式:村中本來也像落水村一樣是按家戶分的,那時候幾乎沒有分家現象,但為了多分錢,分家情況多起來,一年來竟分出10多戶人家。為了避免分家現象再出現,在2005年開始改革,不再按家戶分,而按照1980年代時定下的固定土地分數,113份來平均分配收入。劃船和歌舞被分成兩組,里格沒有專用碼頭和組長,若游客想乘船問起來才去找人,跳舞每家出一人,騎馬論次序各自收錢。如果需要村子一起出錢的,就臨時分擔費用。

2.租賃經營模式:經營主體:自上世紀90年代里格村自發發展旅游業開始,這里從來沒有旅游團進入,所以不像落水村那樣商業化,村里售賣旅游商品店鋪幾乎沒有,只有一家銀坊,除了兩三家燒烤攤,一家酒吧外,其他的都以家庭度假旅館為主,這里的家庭經營方式也與落水截然不同,大部分旅館的老板都是外地人,他們向村民租地然后自己出資建旅館并經營。

收益分配:這些外地經營者與村民簽訂協議向村民租地并且由外地人出資建旅館,租期為15年,15年滿后旅館與地皮一并還給村民。據實地調查后發現,里格村內僅僅有一家完全是本村摩梭人經營的客棧,兩家與外地人合資的客棧,其余的有20家外地人獨資經營的客棧,這里的外來投資者都根據旅游者和自己的喜好修建許多不同風格的家庭旅館,通過服務方式、網絡營銷來競爭,使里格美名遠播,把里格打造成瀘沽湖的度假天堂。

3.存在的問題。里格村作為政府的示范村,絕大部分情況下都要根據政府要求發展,村民實際參與到旅游發展決策機會不多,制約著社區參與的層次和規模。就算村民參與意愿很強,但自身能力的不足也制約著他們參與決策經營的能力。穩定的租金和集體項目收益令村民安于現狀,只要沒有損害自身經濟利益似乎就平安無事,但民族文化的過度消費也許會成為旅游持續發展的潛在威脅因素。

三、比較分析

保繼剛(2005)將社區參與旅游發展定義為:在旅游的決策、開發、規范、管理監督等旅游發展過程中,充分考慮社區的意見和需要,并將其作為開發主體和參與主體,以保證旅游可持續發展和社區發展。參與的內容主要指社區群眾全面而有效地參與到旅游的發展決策、經營管理、環境保護、旅游地文化維護以及參與旅游業經濟收益分配。

落水村旅游業經過十多年的發展有了本村經營旅游的方式和方法,全村的社區居民幾乎都參與旅游業當中去,社區參與面廣,提出的旅游決策對本村旅游業有重要影響。里格旅游發展思路基本上受落水模式影響,但其實村里旅游接待才剛起步,旅游業還不太成熟,作為民族旅游文化生態示范村,政府對里格的旅游規劃具有很大的影響。在訪談和問卷調查中得知,由于兩村的村民教育程度都不高,所需專業技能缺乏,對旅游發展缺乏深層了解,因此村民只能做低層次工作,旅游參與程度較低。

在旅游業經濟收益分配方面,落水村與里格的收入主要靠集體項目與家庭旅館。但落水村的家庭旅館建筑式樣家家相似,缺乏特色,客源主要以旅游團為主,打價格戰,損害了其他摩梭家庭旅館的利益,而且家庭旅館主要是家屋的家庭成員經營,人才資源不足將有礙于旅館的進一步發展,所得收入除了大家庭留一部分外,剩下的就還銀行貸款,旅游淡旺季或社會問題等原因造成家庭旅館收入差別明顯,村民經濟壓力巨大。里格村的旅游業收益穩定,除了集體項目外,每年都固定地收取租金,而不需為招徠客人、跟旅游社打交道等而煩惱,家庭旅館以服務方式、網絡營銷公平競爭,使里格旅游業呈現良好發展狀態,同時,外地經商人員帶來了摩梭人能接受的新觀念,拓寬當地人的視野,但收取固定租金使里格村民安于現狀,缺乏動力讓旅游往更好方向發展。關于落水村與里格村參與旅游發展模式的系統比較見表1:

四、建議

綜上,筆者認為里格村的旅游發展模式較適合民族地區旅游地,村民不用承擔還款壓力外,每年都有固定的收入;外商租地后建家庭旅社,15年后一并歸還村民的這一做法幫助當地脫貧致富,同時聘請外村摩梭人能帶動整個摩梭社區的共同致富和有利于旅游業的持續發展,從外地帶來的經營理念一定程度上增強村民的經營能力。但是必須要提高村民教育水平,給村民提供培訓機會,讓他們更好地參與到社區旅游發展的決策當中;要保護摩梭文化,適當消費,在不損害當地民族文化、生態環境的基礎上加大招商引資的力度,傳入與民族文化相適應的先進的管理和經營理念;政府要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在做好民族地區旅游發展規劃、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時,要大膽把權利下放,提高村民自治能力,真正實現社區旅游參與中的村民自主;建立適當的激勵機制,使當地旅游業往更好、更優的方向發展。

以上數據資料來源于筆者實地調查及由麗江瀘沽湖省級旅游區管理委員會提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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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社區發展現狀范文5

[關鍵詞]養老模式;分類及問題;發展方向;研究綜述

[中圖分類號]C91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6432(2014)51-0101-03

1引言

截至2013年年底,我國60周歲及以上人口20243萬人,占總人口的14.9%,65周歲及以上人口13161萬人,占總人口的9.7%。根據國際標準,我國已步入老齡化。莫龍(2009)的研究表明1980―2050年中國人口老齡化一直顯著超前于經濟發展,在很多地區與經濟發展極不協調。老齡化和超前老齡化使對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康復護理、醫療保健、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凸顯,對經濟發展造成較大負擔。

我國在20世紀90年代以后才出現研究養老模式的相關論文。隨著經濟的發展,2005年以后社會對養老問題的關注迅速提高,特別是在2010年以后,學術界開始大量研究與養老相關問題。

中國傳統注重“孝”文化,家庭的構成主要是同時擁有兩代或兩代人以上,通過代際交換來贍養老人,社會學家曾將我國“子女贍養老人”的家庭養老模式歸納為“反哺模式”,這也造就了古代主要的養老模式,即家庭養老。

當代“獨生子女”政策的實行,加之經濟的發展,我國主要家庭結構改變為“核心家庭”、“421家庭”、 老年夫婦家庭以及“空巢家庭”。家庭結構的核心化、小型化發展導致傳統的家庭養老功能不斷弱化,這也使我國養老模式的發展產生重大變化。近年來各種養老模式不斷發展,學術界的分類叫法也不盡相同,但“自我養老”、“機構養老”、“家庭養老”是當前我國社會廣泛存在的養老模式。一些新興養老模式如“以房養老”、“社區養老”、“居家養老”等也在被學術界關注研究。目前,我國已開始推出“以房養老”的試點,但就目前來看效果并不理想。養老問題仍需要社會各方面做出努力。

2研究綜述

2.1關于養老模式內涵的研究綜述

所謂“養老”,其基本的解釋有兩項,其中一項是奉養老人,養老送終;另外一項是上年紀后閑居休息?!澳J健币灿泻芏嘟忉專疚摹澳J健敝饕笍默F存的老人的養老選擇中調查所得出的比較普遍的選擇?,F階段學術界關于養老模式還有其他的提法,如“養老方式”、“養老制度”、“養老體系”、“養老形式”等,宋?。?001)提出所有現在的概念都可以歸為三類,即“養老體系”、“養老模式”和“養老方式”。

原野(1997)以及穆光宗(1998)都認為認為養老包括經濟供養、生活照料(主要指身體照料)和精神安慰三個基本方面。而陳賽權(2000)同大多數學者一樣都同意以上觀點。楊宗傳(2000)指出在養老方式比較重要的有兩方面即:經濟供養和居住方式,具體是生活服務由誰提供和老年人同誰生活在一起。陳建蘭(2012)則只是定義了城市養老模式,將其理解為城市養老中核心的、相對穩定的、區別于農村養老的特征和存在形式。李中秋(2013)定義養老模式為一個國家或地區的養老體系,分別包括主要和輔助的養老方式,以及為這些養老方式提供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支持。

根據以上,總結來說“養老模式”指在一個特定的社會中滿足老齡人口各方面需求的典型的生活方式,主要指滿足老年人經濟來源、生活照料及精神慰藉三個方面需求的生活方式。

2.2關于養老模式分類的研究綜述

各學者依據不同的標準對養老模式進行分類,所以對養老模式分類的結果也有不同的特點。徐勤(1997)根據其對養老模式的定義,認為中國養老制度有不同的來源,但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包括國家和集體)是兩種基本形式。穆光宗(1999)根據其理解,認為在理論上可以嘗試將養老模式區分為至少三種,即家庭養老、社會養老和自我養老。楊宗傳(2000)主要從從居住方式上,將集中住在敬老院、福利院或療養院等養老機構的歸為機構養老,將分散居住在各自家庭養老的則歸為居家養老。林寶(2010)認為,根據養老包括三方面的內容:經濟(或物質)的供養、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可以將養老模式分為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兩種基本類型。認為上述三方面均由家庭成員(包括自己)提供,為家庭養老;若上述三方面由政府或其他社會組織提供,則為社會養老。孟艷春(2011)將養老模式劃分為家庭養老、自我養老和社會養老三種,認為在當代單靠家庭養老或個人養老很難解決中國的養老問題,必須將家庭養老、個人養老與社會養老結合起來,并著重發展社會化養老。文潔(2013)在對人口老齡化背景下我國養老模式研究綜述中主要分析了家庭養老、機構養老、社區養老和居家養老四種養老模式。

結合中國養老問題與養老模式的發展現狀,本文綜合以上各位學者的研究,認為現階段我國的養老模式主要有自我養老、家庭養老、機構養老、居家養老以及以房養老五種。

2.3各種養老模式發展中存在的問題綜述

(1)自我養老。一些學者認為中國人口預期壽命的增長使老年期的時間越來越長,完全自我養老的可能性將隨著老年人年齡的增大而逐漸消失。但是由于目前對自我養老的研究還相對匱乏,因此很難總結出跟其自身發展中存在問題相關的內容。

(2)家庭養老。學者們基本上都是從社會發展對青年人造成影響,進而影響老年人養老模式的層面分析了家庭養老現階段存在的問題,并解釋了其功能逐漸弱化的原因。

具有代表性的有,孟艷春(2010)認為作為中國養老支柱的家庭養老,其問題突出,養老功能不斷弱化,且主要受這幾方面因素的影響:第一,人口老齡化和少子化現象,凸顯養老需求與家庭照料資源短缺的矛盾;第二,不合理的分配制度導致大多數人口收入過低,加上中青年人不斷增加的生活成本,家庭養老的經濟功能急劇下降;第三,現代化和城市化的發展使人口流動加快,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家庭養老;第四,社會生活和工作節奏加快使子女競爭壓力加大,難有精力和時間照料老年人的生活。陳建蘭(2012)運用實證分析從家庭經濟供養的弱化、家庭生活照料的弱化以及家庭精神慰藉的弱化三方面說明了家庭養老模式中存在的問題,從而揭示了家庭養老模式弱化的原因。

(3)機構養老。由各學者的觀點可知我國機構養老主要存在供給不足、質量不高、利用率低三大問題。梁鴻(1999)在上海浦東的案例研究中心認為,目前養老機構存在難以形成規模經濟;服務滿足不了社會需求,缺乏效率等問題。常宗虎(2000)在青島、大連、佛山、北京和煙臺五個城市調研的基礎上,認為養老機構入住率不高和機構管理和服務水平不高密切相關。孫樹菡,葛英(2004)在北京市海淀區的調查中發現,我國養老機構床位存在供給不足和入住率的問題。穆光宗(2012)機構養老供不應求但資源利用率不高,微利甚至負債導致養老機構自我發展能力不強,養、護、醫、送四大功能分離,機構養老缺乏家居認同和親情滋養,專業負責的老年護工和管理人才短缺,農村養老機構的非規范發展。

(4)居家養老。由于居家養老作為一種新型的養老模式各方面還不完善,其存在的問題也比較多,主要在于服務對象、服務人員、資金來源、評價標準、政策不完善這幾個方面。

蘇振芳等(2013)認為在現行的城市居家養老模式中,老年人經濟上的社會供養缺乏可持續發展的財政保證;而且要達到真正意義上的認可標準還有一定困難;并且居家養老的發展各方面都還不成熟。楊智慧(2013)認為居家養老存在社區發展程度低,服務種類單一,政府職能缺位、越位,服務人員素質較低,隊伍不穩定,服務資源缺少有效整合。

(5)以房養老。在我國,學者們普遍認為以房養老作為一種新型的養老模式存在接受度較低,風險大,實施難度較大等問題。

焦濤等(2011)認為以房養老存在利率風險、長壽風險、房價波動風險、道德風險等風險。陳靜等(2013)認為以房養老的模式存在還未普遍被中國老年人接受,政府的參與力度不夠,其運作與當前法律存在沖突,與銀行、保險公司、房產評估公司等金融機構合作力度不夠等問題。李宇嘉(2014)認為以房養老對房屋價值、醫療費用、健康壽命、法律信用的評估有很高要求,以我國目前發展水平很難達到。我國住房市場沒有經歷過完整的波動周期,導致未來房價走勢和房屋殘值的可預測性較差,難以獲得可信度較高的房屋價值評估結果。另外,對于老年人健康和壽命評估也會存在較大的爭議。

2.4未來發展方向綜述

首先,對農村未來養老模式的發展方向,學者們有不同看法。徐勤(1997)認為在家庭供養資源減少、供養力下降的形勢下,只有發展社會養老才是解決養老問題的根本途徑。楊燕綏等(2004)認為應形成“養老金(退休金)+家庭供養+社區服務+國家最低保障”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滿足多樣化的養老需求。楊翠迎(2005)認為中國在社會經濟轉型的特殊時期,面對龐大的農村人口,應發揮家庭養老、社會養老保險、社區養老三種主流養老保障方式的合力作用,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水平建立不同的養老保障模式。朱勁松(2009)結合對老年人存在的價值與老年人的需求的分析,認為自我養老是農村養老模式的必然選擇。

其次是城市養老模式發展方向的綜述。李士梅(2007)通過對主流養老、機構養老、旅游養老、迷你型家庭養老院模式的分析,揭示了現階段中國養老模式的多維變化及未來養老方式的多元化發展趨勢。孟艷春(2010)認為中國家庭養老逐步弱化,自我養老難成現實,社會養老難以完全到位。因此,吸收以上幾種養老模式之長,兼容的居家養老模式應是我們解決養老問題的最佳選擇。祁峰(2010)也認為在人口城市化進程中居家養老更適合中國的養老服務發展。陳建蘭(2012)認為城市家庭養老功能在不斷弱化,城市社會養老和自我養老將成為替代。社會養老是家庭養老的經濟供養功能的主要替代,自我養老是家庭養老中的生活照料功能和精神慰藉功能的主要替代。

在中國養老模式研究的早期階段,學者們主要關注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及社會養老的倡導,認為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是中國養老模式的兩種主要類型。但目前,學界主要關注的還是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對新興的居家養老和以房養老也有一定關注。而對自我養老的研究與對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研究相比還比較薄弱,尚未引起足夠的重視。

2.5目前研究中存在的問題

首先,由于我國與人口素質和平均年齡的不斷提高,自我養老在社會中占有的比重越來越大,但對自我養老這一重要的養老模式的研究相比其他養老模式仍顯不足。其次,對單一養老模式的研究較多,對各種養老模式的對比研究較少。另外,很多研究者將精力更多地放在對新興養老模式研究上,而對已有的養老模式的改良關注較少。最后,目前仍沒有大家一致認可的具體評價養老模式的標準,對更科學地衡量養老模式效用的方法有待進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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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社區發展現狀范文6

關鍵詞:土地銀行;流轉方式;國外經驗;農村

一、研究背景

自古以來,我國就是一農業大國,“農村、農業、農民”問題是長期制約我國經濟發展的主要問題之一,土地流轉就是解決這“三農”問題的關鍵所在。雖然在20世紀80年代對于提高我國農業生產率、解決國人溫飽等問題上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隨著我國農業現代化的推進,具有分散化、小規模等特點的家庭承包經營模式卻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我國農業現代化的進程,成為我國農業升級道路上的絆腳石。因此,土地流轉在農業規模化發展的需求下,成為了中國土地制度改革的一個重要方面。

近幾年來,我國從中央到地方都在政策、制度、實踐等方面對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土地流轉模式創新進行了積極的探索,然而,在流轉的過程中又陸續出現了一些新問題使土地流轉的效果差強人意,我國農地流轉亟待新的流轉機制進行有效引導。在此背景下,“土地銀行”的建立與發展應運而生,成為了土地利用管理過程中一種高效的新機制[JJ。

二、研究目的

本文以總結國內外“土地銀行”的起源及發展經驗為基礎,結合我國國情以及對“土地銀行”的實際探索實踐,首先在現存土地制度的基礎上明確了“土地銀行”的內涵與外延,其次通過與國外其他國家土地銀行運作模式進行對比分析總結出我國“土地銀行”的發展特點和不足之處,最后針對我國“土地銀行”運作過程中出現的實際問題提出具體的改進完善建議,為該制度的持續發展提供理論與政策支持。

三、“土地銀行”的概念界定

《土地科學詞典》中將“土地銀行”定義為主營業務為辦理土地抵押貸款及長期放款的銀行?!锻恋卮筠o典》(馬克偉主編,長春出版社1991年版)中將“土地銀行”解釋為“一種辦理土地金融業務的信用機構,其主營業務是發行或出售土地債券及抵押債券,并負有還本付息的職責”。

崔新明、賈生華(2000)認為,城市“土地銀行”是代表政府集中進行土地征購、整埋、儲備、供應及開發的專門機構”;而劉正山(2000)認為,上述對“土地銀行”內涵的闡述與國外一般意義上所講的“土地銀行”定義有著較大差別,崔、賈二人所說的“土地銀行”更類似土地儲備機構,而非估計定義上講的“土地銀行”。

目前,國內對“農村土地銀行”(以下簡稱“土地銀行”)還沒有一個統一的定義,現存的對“土地銀行”的理解可歸納為主要三種:土地金融機構論、土地流轉中介論以及土地儲備機構論。土地金融論觀點認為,“土地銀行”是將土地作為生產要素以進行資金融通的機構,其核心職能即為以融資,農民可以通過向土地銀行抵押土地來獲取資金,這樣可以加速土地及農村資本的流轉,并激活現代農業發展與轉型。學者曾慶芳(2010)認為,借助土地存貸以合理配置土地資源是“土地銀行”的第一職責,而通過發放土地抵押貸款以解決農業發展的資金緊缺問題是其第二職責,二者均衡發展才能使“土地銀行”在現代農業發展中建立起長效機制。郭驪、陳少強、孫艷麗(2010)則提出,當今中國農村土地銀行的初期是以促進土地流轉為核心的中介運作模式,但“土地銀行”真正的核心業務應是農地抵押貸款,未來我國仍需要完善相關制度以促進建立真正的“土地銀行”嘲。劉洪芹(2010)也提出,“土地銀行”又可稱作“土地信用合作社”,即最初是由合作組織等中介機構根據土地的地理位置、肥沃程度、升值潛力等確定一個較為合理的存儲價格,農戶在自愿的基礎上將自己的土地定期存入銀行,“土地銀行”在將其土地進行打包、整合、改造后,“貸”給其他土地需求者,其他土地需求者再向“土地銀行”支付土地存儲價值、整理開發價值及同期貸款利息,“土地銀行”會將土地存儲價值兌現給農民。而左停(2013)也總結認為,“土地銀行”的含義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指,作為金融機構,其主營業務為土地存貸及和土地有關的長期信用業務,該類土地銀行既包括由政府發起設立的旨在促進本國農業發展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又包括具有盈利性質、自負盈虧的金融機構;另一種是由政府設立并主導的“土地儲備機構”,其目的是合理調控土地市場并高效配置土地資源。另一些主張土地中介論的學者則認為,因為在中國的土地制度中,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割的,并且國家在法律層面上也并不支持農地抵押貸款,所以“土地銀行”在先天上不具備“貸款”功能,其核心職責應是提供土地流轉中介服務,但這并不屬于真正意義上的土地銀行。學者邵傳林(2009)就指出,中國已試行的土地銀行在功能和組織模式上都不同于國外的土地銀行,我國“土地銀行”的主營業務為土地“存貸”,這更多是一種土地流轉機構或者土地信托機構。何芳、溫修春(2010)則認為,我國“土地銀行“的運作模式其實是通過向農民提供存地利息使其將土地存入,以此實現土地集中化經營以促進現代農業發展。

在國外,學術界對“土地銀行”的研究較早,主要是針對“土地銀行”的內涵和理論展開研究的,其研究對象多為城市土地。Fletcher Harvey(1974)在其文章中將土地銀行劃分為項目土地銀行和普通土地銀行兩種,前者多指在特定區域內的土地銀行,而后者是指為了城市規劃而建立的一種制度。

四、意義

土地銀行是以向農民“還權賦能”為出發點而設立的,其將土地作為“資本化”的手段,讓農民對自己所承包的土地享有決策及配置的權利,以提高土地的資源配置效率。從宏觀的角度來說,建立、發展完善的土地銀行制度,對我國解決“三農”問題,加強農村經濟以及整個國家的社會經濟都具有深遠影響。第一,對農業來說,以“資本化”為推動手段的土地銀行將會加快農業產業化進程,推動農業規模化運營,以實現土地更加集約化、節約化利用。第二,土地銀行的主要業務是與土地相關的存貸業務或其他長期信用業務,農民可通過此類業務在流轉土地的同時免除后顧之憂。第三,土地銀行還可以通過土地使用權抵押業務對廣大農民發放中長期信貸資金??傊?,農地使用權與金融的結合使得農地實現資本化,并最終可以使農民實現土地要素利益的最大化。這樣,目前范圍小、水平低的農地流轉可以升級為較高水平的土地流轉形,并最終實現土地更大范圍大范圍的一體化流轉,形成土地要素的資本化和市場化。

綜上,土地銀行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既能從微觀角度在根本上保護農民的利益,保證土地的集約化和規?;洜I,又能做到在宏觀層面上與國家經濟結構調整保持一致,以此實現“多贏”的目標。

五、國外土地銀行的研究進展和經驗借鑒

(一)國外土地銀行的起源及發展現狀

土地銀行制度起源于1896年的荷蘭,荷蘭政府創設該制度一方面是為了緩解在城市化M程中土地的緊缺狀況,另一方面是為了解決城市修建的問題。荷蘭的土地銀行是由各個自治區的土地開發集團、公司組成的,其收購的土地中50%是屬于建設基礎設施及公共事業用地。

美國于1916年制定的《農業信貸法》中規定,聯邦土地銀行的主要職責是針對農地提供長期農地抵押貸款。其資金來源主要是向政府出售土地銀行的股票,其主營業務包括向轉讓土地者發放中長期貸款、收購債務人的抵押土地、為土地抵押發行債券進行融資、受聯邦政府委托進行政府債券的買賣等業務。同時,通過信貸行為,調控農業生產規模和發展方向,以促進農業現代化發展。聯邦土地銀行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吸收股金;二是發行土地債券;三是提取盈余公積金。在土地銀行的幫助下,美國有效解決了長期以來農村資金來源匱乏的問題,并在貫徹政府農業政策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推動了美國農業的發展與升級。

法國的土地銀行,具體名稱為“法國土地信貸銀行”,成立于1852年,屬于半官方的金融機構,其主要職責除了發放長期貸款外,還承擔著實現法國政府住房政策的重任閣。

德國的土地銀行成立于1770年,又稱為“土地抵押信用合作社”,是由于當時的“普魯士王朝為了解除高利貸的盤剝,使大量資金流入農村以振興農業”而建立的。德國土地銀行是自下而上的組織機構體系,即土地抵押信用合作社先在各個地區建立發展起來,然后再聯合合作形成全國性的土地銀行。其土地銀行的資金來源主要是通過發行債券的方式取得。其早起的主營業務是為農民購買和開墾土地、興建農用水利和道路、改進農業生產設備等提供貸款,以促進農業經濟的發展。然而,現如今德國土地銀行的主營業務已轉變為為農民購買土地、開墾土地、興建水利和道路、平整耕地及造林提供貸款。綜上,德國的土地銀行從早期以抑制農村高利貸為主要目的已轉變為近代促進德國與農業發展的重要措施啕。

南非作為非洲的農業大國和主要的農產品出口國,其土地所有權分配嚴重不均。為了加快本國農業的發展與轉型,南非在1912年設立了土地銀行。其主要職責除了對農業提供融資支持,促進農村教育發展,為農民創造更多機會,維護農村社會的進步與穩定外,還承擔著消除農業部門中的種族歧視的責任。其主要業務是提為幫助社會弱勢群體購買土地提供特殊抵押貸款。

菲律賓是一個典型的農業國家,其土地銀行成立于1963年,性質為國有政策性金融機構,其中86%的股份歸政府所有。由于政治因素,該國的土地銀行于1973年變成了一家全能的銀行,享有同時經營商業性業務和政策性業務的權利。其目的是為農用地流轉和為小型農民貸款提供支持。同時,為確保銀行的財務穩定及可持續發展,該銀行的業務范圍也得以擴大至涵蓋了農業、工業、房屋建筑以及房屋融資項目和其他生產性企業貸款。

日本土地銀行成立于1984年,其主營業務是土地信托業務,即土地所有者將土地交給信托銀行,并依托信托銀行對該土地的管理及使用所得的收益中獲取信托紅利。其類型主要包括出售型和租賃型。前者指土地所有者將土地委托出售,受托人(信托銀行)將出售收益扣除報酬及其他手續費用后再交付給土地所有者;后者指土地所有者將土地委托租賃,在信托期間受托人(信托銀行)定期付給土地所有者信托收益。日本土地銀行在其本國農業經濟、土地投資、房地產開發等領域都發揮了顯著作用。

(二)國外學者對“土地銀行”的研究狀況

與國內土地銀行研究主要是針對農地研究不同,國外土地銀行的內涵和理論研究多是針對城市土地銀行展開的。Dunkedey Harold(1983)認為,土地銀行必須收購足夠量的土地以供使用才能實現其存在的功能價值,并且在收購土地時應以當期的城市規劃為依據,以求既能實現土地資源的增值,又能實現了政府宏觀調控職能。Don T.Johnson和Larry B.Cowart(1997)在綜合了本國對城市土地銀行的研究后,對地方政府與土地銀行機構的利益博弈設計了模型,以求能夠實現地方政府與土地銀行之間的利益均衡。

(三)國外研究存在的問題

雖然國外相關理論研究起步早、經驗成熟、成果豐碩,并對國內學者對土地銀行問題的研究有著非常重要的借鑒指導意義,但由于國情不同,這些理論并不完全吻合中國實際。而國內與國外土地產權制龐的不同是目前研究上存在的根本差異。在土地私有制的背景下,國外的土地銀行不論是在內涵上還是功能上是真正意義上的金融機構,擁有規范高效的土地市場和較為健全的土地管理體制;而國內目前大部分土地銀行主要屬于土地流轉的中介機構。

因此,在借鑒國外研究成果及豐碩經驗的基礎上,我們還需緊密結合中國實際國情,以國家的宏觀政策為導向,關注區域發展的差異性和現實性,從現實出發,建立、發展具有中國特色的土地銀行制度及體系。

六、我國土地銀行研究進展和發展概況

(一)國內“土地銀行”研究的起源

20世紀30年代就有國人提出過“土地銀行”這個概念以及實施設想,然而“土地銀行”的實際建立及實施實施卻是在近些年才開始的。學者陳犟于1996年出版的《土地銀行學》是目前我國唯一一本關于土地銀行專著。書中指出,土地銀行是以經營土地金融資產和負債為對象的綜合性多功能的金融企業,其職能主要是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其后我國的大多數學者都將關注點放在農村“土地銀行”的研究方面,并且對“土地銀行”普遍持積極贊成態度,認為土地銀行的出現為土地流轉的模式開辟了新的道路,它將大大提高土地流轉效率,促進農業規模化經營,并為農民提供抵押貸款,支持新農村建設,從而進一步解決我國的“三農問題”。

學者高永生、朱連奇(2009)認為,與之前的流轉模式相比,土地銀行有國家信用做擔保,在土地流轉方面可以更有效地促進土地交易,并可通過價格機制調整土地經營規模,實現農業集約化經營;同時還能促進農、林、牧、漁等各方面的建設。邵傳林(2009)也認為,“土地銀行”在我國土地市場發展的初級階段,不僅擁有促進土地流轉的職能,還有為我國廣大農業、農村、農民提供以土地為標的物的融資服務功能,其職能具有明顯的二重性翻。竇娜(2010)論證了引入農村土地銀行機制的必要性,并深入分析了土地銀行在實現土地價值流轉方面的作用機理并給出相關政策建h。周曉林(2009)也在對土地銀行與土地儲備進行了區分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土地整理的現狀,闡述了未來我國土地銀行的基本運作模式,并為我國創建土地銀行機制提出了對策建議舊。王斌驀(2010)則提出,想要為“土地銀行”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需要以土地“資本化”為手段,以對農民“還權賦能”為基準,進行適時適當的土地制度改革,才能充分發揮土地銀行作為“資本助推器”的重要作用。李進軍(2010)則以SWOT分析為研究方法,解析了當前我國農村“土地銀行”所面臨的優勢、劣勢、機遇與挑戰,并得出結論:當前我國“土地銀行”所面臨的最大挑戰其實是法律法規問題。溫修春(2011)則通過構建農村土地銀行借貸行為的博弈模型,發現農地借貸市場中資信好的土地借用者的概率是否存在合理的約束機制,以及預期農業項目是否能獲得高投資回報率等因素是決定土地銀行業務是否能實現長期合作的關鍵∞。阮小莉、彭嫦燕(2014)則認為,農地流轉與土地銀行之間存在著相互作用:土地銀行能夠通過提高農地流轉效率;反過來,農地流轉又能帶動土地存貸業務發展,促進土地銀行的經營與發展舊。上海社科院經濟研究所吳福明博士則提出,從國家資產戰略的角度出發,應設立“中央土地銀行”,同時,多層次發展土地金融組織,形成覆蓋面廣的金融體系,并實行土地金融工具的革新,以提高土地資產的運作能力,從而實現土地資產的合理配置及可持續發展。其中,“中央土地銀行”在整個土地金融體系中應扮演著“最終貸款人”的角色,并為各類土地金融機構提供擔保。西北農林科技大的夏顯立、王樂(2013)通過運用ACSI模型和CCSI模型以及德爾菲法、層次分析法、模糊綜合分析法等指標權重確定方法來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土地銀行”運行績效的評價指標體系,從而對地方“土地銀行”的運行績效、農民滿意度進行實證分析。

(二)“土地銀行”在我國的實踐情況

在我國“土地銀行”實踐運作方面,自1996年在上海市建立全國第一家城市土地儲備機構起,國內主要城市紛紛建立了自己的土地儲備機構。例如,2003年山東省諸城市溝鎮創立了“土地信托中心";2006年寧夏平羅縣選取了個別試點村鎮建立了“土地信用合作社”;2007年浙江省紹興縣南岸村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2008年湖北省鐘祥市彭墩村也建立了“土地存貸合作社”;同年12月,北京市平谷縣也成立了“百合興盛土地專業合作社”;2009年河南省光山縣建立了“江灣農村土地信用合作社聯合社”;同年,陜西省楊凌也成立“土地銀行”等等。

學者郭驪(2010)等人通過對山東諸城、寧夏平羅等農村“土地銀行”試點與國外農村土地銀行進行比較分析,論證了中國建立農村“土地銀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蔣勃芊(2010)等人則以四川彭州土地銀行為例,闡述了土地銀行在現實中發揮的巨大作用,認為土地銀行通過有效節約市場的交易費用和其他社會成本,緩解了西部地區土地閑置問題,并增加了農民福利㈣。孟俊杰(2011)等人則通過對具體的村級案例進行比較分析,總結出“土地銀行”在中原地區的五種農地流轉的主要模式中,對當地市場化、工業化、城鎮化水平要求最高,農民參與意愿較強,龍頭企業的投資需求也較旺。文龍嬌(2011)等人探討了楊凌地區土地銀行的地域獨特性和適應性,稱其為“楊凌模式”,并提出了該模式發展中仍存在的不合理、機構功能單一、缺乏配套保障機制等問題。同樣,以楊凌示范區為研究案例的還有權小虎(2012),他從法律的視角出發,提出當前我國土地銀行仍存在法律地位尚不明確、缺乏運作資金、工作人員積極性低、檔案管理不健全等問題,并給出了應完善政府監控、加強法律規范、探索土地銀行運營新機制等對策建議。

而我國的臺灣早于1946年就已經成立了土地銀行,它是真正發揮農地金融功能的金融機構,歸屬于官方經營。其主要職能是辦理土地開發、都市改良、社區發展、道路建設、觀光設施等一系列的金融業務,并配合政府推行國民住宅和都市平均低價政策,以調劑農村金融,同時還主營一般的銀行存儲、放款、匯兌等業務。臺灣土地銀行的發展大致經歷了四個階段:第一階段為1940-1950年,該階段土地銀行的任務主要以發放農地短期貸款業務為主。第二階段為1953-1963年,此段時期的主要職責是對政府進行所有權改革提供長期土地貸款業務。第三階段為1963-1973年,這個時期土地銀行的業務范圍由農村擴大到城市,銀行的標的物也由農地拓展到建設用地。第四階段為1973年以后,臺灣土地銀行的經營目標開始向商業性轉化,自此之后土地銀行開始朝多元化方向拓展發展舊。

綜上所述,中國土地銀行的實踐具有以下特點:一是具有官方背景;二是主營業務為土地“存貸”,其目的是促進土地流轉。

(三)當前我國土地銀行研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內涵探討方面,土地銀行在國內的發展時間較短,對于其內涵邊界的確定仍沒有定論,目前就學術界給出的儲備機構論、中介機構論,及金融機構論來說,都不能全面歸納出符合我國國情特點的土地銀行定義。

在實證研究方面,國內的現有研究成果大多集中在土地銀行的戰略構想、國外土地銀行發展經驗借鑒等方面,而在“土地銀行”與其他農地資本化運作模式相比較存在的優勢和特點方面缺乏實證分析。

在研究方法上,國內缺乏對“土地銀行”的定量研究,目前尚沒有一套有效的“土地銀行”運作績效評價指標體系,也沒有從農戶的視角出發對其進行相應的評價分析。

在各地“土地銀行”實際運行過程中,也存在著沒有明確的全國統一的土地銀行組織機構、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與目前土地制度不配套、土地交易不透明等問題。

在和國外土地銀行對比方面,由于我國的土地制度、土地,銀行的架構設置、土地收購和管理模方式、土地儲備的范圍及相應的法律法規建設等方面與西方國家的差異很大,因此當前我國土地銀行研究還存在制度不健全、功能定位不清晰等問題,在提高土地資源配置效率、促進城市發展等方面也與西方國家存在較大距離。

七、對我國發展“土地銀行”的一些建議

國外土地銀行發展的較早,其在監管機制、運作模式、法律保障等諸多方面的先進經驗都值得我們借鑒和參考。但對于我國來說,現階段的土地銀行仍然是一個新生事物,且由于我國國情及土地制度與國外截然不同,國外土地銀行的研究與做法并不能生搬硬套運用于我國的土地銀行運作,而應在充分考慮我國實際國情的基礎上,創建出有中國特色符合中國國情的土地銀行制度。為此,對我國土地銀行未來的發展提出幾點建議。

首先,應堅守原則。我國土地銀行的創設,應嚴格遵守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的基本原則,堅守“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確保所有權,穩定承包權,搞活使用權;在堅持“不改變土地性質、不改變土地農業用途、不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基礎上,探尋土地銀行的穩健發展。

其次,在資金來源和所開展的業務方面,可借鑒美國和南非銀行的做法,以國家信用為擔保,除了以發行土地債券以籌集資金外,還可以考慮由國家墊付土地銀行的創始資金,并且在其運作初期產生的虧損國家可以適當予以補償。而其具體業務范圍,除開展土地征用與轉讓、提供農業信貸等業務,還可以擴大到辦理中長期土地抵押、土地開發、土地改良等貸款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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