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的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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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激勵的方案

股權激勵的方案范文1

一、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與約束機制的具體方案

結合理論公式和國內外類似經驗擬定的公司的股權激勵與約束機制的設計草案,分別不同的公司類型,如公司是否上市和公司的技術含量等方面,從以下角度進行分析:

1.計劃設計與實施的目的

本公司本年以下述的術語和條件為基礎設立該股權激勵計劃。本計劃的目的是通過吸引、激勵(包括約束)并保留有資格的經營人才來達到提高本公司的利潤的目的。本計劃通過提高經營者在公司的所有權利益,使經營者在公司的經濟利益會和本公司的其他股東的利益更趨一致。在董事會批準的前提下,本計劃可以得以實施。

2.激勵條款

2.1 股權激勵的授予者與授予對象

股權激勵的授予主體應是經董事會批準的薪酬委員會,如沒有專門成立,則分成以下三種情況處理:對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管轄的國企董事長的激勵主體由國資委擔當;對國資委管轄的國企下屬的企業(即子公司)由母公司的董事會擔當;對國有企業的經理的激勵主體由董事會擔當。

2.2 股權激勵的股份來源

(1)國有股股東所送紅股的預留。部分高科技企業的試點中,國家有關部門給出的指導性意見是:“用于股權激勵的股份來源應在資產增量部分中解決”,“以有償購買的方式取得股份期權?!?/p>

(2)可以通過法人股的轉讓。按中國證監會通知,目前上市公司非國有股協議轉讓,只限于轉讓股數占上市公司總股本5%以上(含5%),即只要在總股本的5%以上,就可以實施轉讓。

(3)國有股股東現金分紅的配股,以此作為股權激勵的股票儲備。

2.3 股權激勵的授予時間

經營者一般在下列幾種情況下獲得股權激勵:受聘、升職和每年度的業績評估三個階段。通常在受聘和升職時獲取股權的激勵數量較多,而年度的業績評估時獲取數量較少。

2.4 受激勵者的資格認定

首先是公司的經營層(含高科技企業的核心技術人員)成員;其次是達到董事會的薪酬委員會制訂的業績指標;第三,根據該名經營者的個人工作業績情況、同行業的平均業績水平以及本公司的業績狀況決定合理的股權激勵數量。

2.5 股權激勵的行權方式(即兌現方式)

(1)現金行權:

股票期權與期股:個人直接向指定的證券公司支付行權費用以及相應的稅金和費用,證券公司按行權價格為個人購買股票,個人持有股票到指定行權時間再選擇適當時機出售股票以獲利。

(2)非現金行權:鑒于行權金額的巨大會造成受激勵者的不便,公司也可以采用以下辦法來兌現股權激勵。

另外,也可以采取證券公司預扣成本費用的辦法來支付行權費用。即證券公司先將一部分股票售出,將其收益作為對其行權費用的補償,然后再將剩余的收益交付給經營者,這樣也不用通過現金,但意味著經營者需要更多的股權才能有相應的收益。這對于目前缺乏必要的外部環境和技術條件的國內,也不失為一個變通的辦法。

3 股權激勵的起止期間

國外一般為10年或以上,但根據中國的國情似乎不太理想,(因為國有企業經營者的任期一般不會這么長),所以一般建議為以4-5年為一期,每年一次,下年年初授予當年的股權(含業績股票、受限股票、期股及股票期權,根據各公司的具體情況而定)。根據當年業績評估情況授予股權,如果連要求的下限都未達到,則該年不授予股權。

二、適合我國國情的股權激勵制度設計的重點

由于我國實行股權激勵約束機制還有許多尚未具備的外部環境因素:諸如目前證券市場處于弱式有效市場的特征,不具備股票期權等一些與股價直接聯系的激勵機制充分發揮激勵功能的環境;股權激勵的來源――股票從何而來成了方案設計的瓶頸;相關法律法規還不健全;經理人才市場尚未真正形成等原因。另外還有一些尚未必備的內部條件:諸如公司的治理機制還不完善;股權結構不合理;由于公司經理人短期利益,虛假財務信息行為等因素。

因此我們要充分吸取發達國家股權激勵制度的成功經驗與教訓,總結我國在試點和探索中的存在問題。目前全面推行西式的股權激勵約束機制并不適合我國國情,但我們不能翹首等待,一方面應加快經濟改革的力度,積極推行股權激勵約束機制的相關條件與環境的建設嘗試;另一方面,在過渡階段設計符合我國國情的經營者股權激勵制度的辦法,重點應做到如下幾點:

1.必須高度重視股權激勵制度的嚴密性

杜絕以股權激勵為借口私分國有資產的現象發生,杜絕改革過程中的國有資產流失違法違規行為。

2.國有上市與非上市公司經營者應多采用股票而慎用期權計劃

國有上市與非上市公司的經營者在股票的行權價可參照授予期的每股凈資產值認購。股票享有的分紅、送股權與股權的兌現,其經費計入激勵基金帳戶中,全部作為成本費用。

3.兌現時國有上市公司采用的財務指標

在國有上市公司經營者股票兌現時,采用每股凈資產值作為主要定價指標。當每股凈資產值小于行權價時,按凈資產值兌現;如大于行權價時,考慮到凈資產值作價時客觀上存在著人為因素,此時要使用經濟增加值(EVA)指標,當EVA達到某個標準時才能兌現。因為EVA與股東財富增加是趨于一致的,能更真實地反映公司的經營狀況,也就能更好地體現經營者的工作成效。

4.兌現時國有非上市公司采用的財務指標

在非上市公司經營者股票兌現時,由于EVA指標難以取得,把每股凈資產值作為主要定價指標。因此當每股凈資產值小于行權價時,按凈資產值兌現;如大于行權價時,建議選用如凈資產收益率、利潤增長率指標,對三年內的情況作加權平均,如將本年權數設為60%,前兩年權數設為40%,當財務指標達到既定數額時,才允許經營者兌現股票,真正做到激勵與約束并存。

5.對經營者的股票獎勵應將財務指標與市場性指標相結合

股權激勵的方案范文2

關鍵詞:變電運行;安全管理;事故防范措施;電力企業;供電質量

中圖分類號:TM7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4)33-0110-02

在變電運行的過程中,由于受到外部環境以及自身設備性能的影響,經常會發生運行事故,進而導致大范圍的停電,影響到人們正常的生活和生產,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對變電運行實施有效的管理是非常必要的,通過采取針對性的管理措施,能夠確保變電的安全運行。

1 導致變電運行中出現安全事故的主要因素

1.1 變電設備因素

在變電運行中發生安全事故,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變電設備造成的,具體表現在如下兩個方面:一是變電設備質量方面存在著問題。由于變電設備在生產的過程中就存在著質量上的問題,而電力企業購買了存在著質量問題的變電設備,并且將其應用到實際的電力傳輸中,進而出現安全事故,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和財產損失。二是在實際的使用過程中,相關的技術人員沒有對變電設備進行定期的檢修和維護,導致存在故障的變電設備高負荷工作,最終出現安全事故。

1.2 技術操作因素

技術人員在進行技術操作的過程中是否按照規范的流程進行操作對變電運行的安全性有著直接的影響。在變電運行中,技術人員需要接觸和操作較多的變電設備,操作的次數也比較頻繁,再加上技術人員在長期工作中可能出現精神不集中的問題,很容易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技術人員自身如果在工作中沒有強烈的安全意識,對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和危險性認識不足,就會在工作中犯下粗心大意的錯誤,對細節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導致事故發生,嚴重地影響到變電安全運行,對電力企業的良好發展也造成較為嚴重的影響。

2 變電運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分析

2.1 加強對變電設備的管理

變電設備是變電運行過程中主要的安全隱患,因此,需要加強對變電設備的管理工作:一是對于變電設備的采購環節進行管理。由于多種原因導致電力企業購買回來的變電設備存在著質量問題,如果相關的管理人員沒有及時發現,就會造成日后安全事故的發生,因而,對變電設備的質量檢測工作非常重要,管理人員應該安排專門的技術人員進行變電設備的質量檢測,確保使用合格的變電設備。二是加強對變電設備的檢修和維護。管理人員應該制定科學的檢修和維護制度,每月按時進行變電設備的檢修和維護,對于在檢修和維護過程中存在著問題的變電設備,需要進行及時的更換,避免由于變電設備存在著故障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發生,進而通過加強對變電設備的良好管理,確保變電運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促進電力企業的長遠

發展。

2.2 提高技術操作的規范性

在針對于變電運行進行安全管理的過程中,管理人員還應該采取一系列的管理措施不斷地提高技術人員操作的規范性。由于變電運行環境非常復雜,并且變電運行技術工作內容較多,技術要求較高,如果技術人員操作得不規范,極易引起變電運行安全事故,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需要采取如下兩個方面的措施提高技術人員操作的規范性:一是加強對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電力企業應該定期地組織相關的技術人員參加培訓,通過培訓的方式,使技術人員了解到技術操作規范的重要性,并且通過系統的學習,也能夠進一步提高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確保操作的正確。二是加強宣傳教育,在技術人員平時的工作中,變電運行的安全管理人員就應該對技術人員進行宣傳教育,使其能夠在工作中做好變電運行的技術工作,提高自身的責任意識,減少工作中的失誤,確保技術操作的科學和合理,進而有助于進一步減少變電運行安全事故的發生。

3 變電運行事故的防范措施

3.1 建立科學的考核機制

要減少變電運行中安全事故的發生率需要建立科學的考核機制。在過去的很長一段時間內,由于考核機制的不健全、不科學導致對變電運行的檢查與監督工作流于形式,造成多種變電安全事故的發生。針對這種情況,進一步建立科學的考核機制,對日常的每項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并且對其進行考核,考核涉及到的內容很多,因而考核要具體和全面,考核主要涉及到平時的工作人員、涉及到工作的具體事項等。在考核的過程中,應該根據考核的結果對工作人員采取一定的獎懲措施。例如,在平時的工作中,一些工作人員工作態度存在著問題,對于變電運行中的一些安全隱患沒有及時地進行檢查,進而最終導致變電運行安全事故的發生,針對這樣的工作人員應該采取懲罰措施,如扣除工資等措施,以起到警示的作用,有助于進一步提高工作人員的責任心。而針對在平時工作中認真負責的工作人員也應該采取提高工資待遇、提供晉升的機會等措施對其進行獎勵??傊?,通過建立科學的考核機制,采取合理的獎懲措施,能夠有效地減少變電運行中的安全事故,確保變電運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另外,在管理人員方面,也應該提高自身的多方面能力,才能夠通過有效的考核,實現對變電運行的良好管理,具體管理人員需要具備的能力如圖1所示:

圖1 安全管理能力分析圖

3.2 增強安全意識,明確相關責任

在實際的工作中,應該將變電運行的安全明確到個人的身上,提高安全意識,減少變電安全事故的發生。電力企業應該通過各種方式灌輸安全意識,并且要求員工時刻牢記安全責任,應該將安全責任制度進行進一步地完善。責任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員工日常的工作內容、具體的職責范圍等,通過建立安全責任制度能夠進一步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避免變電運行安全事故的發生,促進電力企業的良好發展。

3.3 構建應急方案

由于變電運行存在著一些不可抗力因素,因此,在平時的工作中應該構建應急方案,以更好地應對突發的安全事件,避免造成人員的傷亡和經濟財產的損失。應急方案主要包括對變電運行現場的勘察、降低高風險作業的安全隱患等,使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同時,電力企業還應該多做事故應急處理的演習,以提高工作人員應對突發事故的處理能力,避免更大損失的發生。

4 結語

變電運行安全管理工作對于變電運行的安全性有著重大的作用,這也是確保電力企業獲得良好經濟效益的關鍵。因此,在實際的工作中,應該將管理工作做得具體和全面,減少管理中的盲點,對于變電運行事故能夠及時地進行防范,減少變電運行事故的發生率,有助于實現變電良好的運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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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激勵的方案范文3

關鍵詞:煤礦安全;通風管理;通風事故;防范措施

中圖分類號: TD82-9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前言

長期以來,人們在從事煤礦作業中,缺乏安全意識,思想松懈,沒有把煤礦通風安全放在首位,因此,導致了重大事故的發生,威脅到人們的生命。根據相關統計,由煤礦通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率逐年上升,加之人們對煤礦安全管理認識存在一定的誤區,為通風安全工作埋下了隱患。因而,系統地、科學地做好通風安全工作,結合礦井的各種資源情況,提出科學、可行、有效的消除、預防或降低危險的安全措施,對煤礦的安全生產具有重要意義。

1煤礦通風安全管理誤區

在很多煤礦企業的操作中形成無瓦斯論,對煤礦中瓦斯安全認識不足,忽視了瓦斯的防治和管理工作。在實際操作中對瓦斯的檢查只是停留在表面,沒有深入實質。雖然煤礦的監控措施完善,但是真正使用并發揮作用的地方不多,成為了擺設。對于煤礦作業而言,瓦斯安全很關鍵。在管理中,很多工作人員認為煤礦通風管理只是局部管理,重視對通風單個局部的防范,安裝了多種通風防范設備,但是由于在實際中并沒有加強監管和使用,導致設備無法發揮應有的效用。加上設備日久未修、陳舊漏風,就很容易發生事故。日常的管理只確保了局部的通風管理,對于用風量大的地方滿足其要求,而忽略了最低巷道的風速,有些小煤礦為了節約成本,日常作業中依靠自然風,這樣就更加無法保證通風安全。當前煤礦市場前景發展良好,很多關閉的開采區又重新開采,在原有陳舊的系統上簡單恢復之后就開始作業,員工認為有風流動就好,對于風的來源并不清楚,往往會造成回風流路線,嚴重威脅煤礦安全。

2 煤礦通風管理存在的問題

2.2 礦井通風設計不足

對礦井的通風系統進行有效的設計是降低安全隱患甚至扼殺井事故發生的重要手段,導致礦井事故的原因當然不是獨立存在的,其通風不暢是由多種因素共同作用而造成的,除了加強內部員工素質培養外,還必須對通風系統進行有效設計,從而確保礦井的通風系統正常運轉。

2.3 通風設施規范化欠缺

通風設施的設置主要存在器材選用不合理以及在設計時放置位置的不合理兩方面的問題。通風器材選用的不合理的原因分為人為因素和財務開支預算因素。規范化行業內的通風設施管理不僅對促進煤礦安全生產有積極作用,還能有效杜絕事故的發生,從根本上杜絕安全問題的發生。

2.4煤礦周圍的小煤礦開采影響較大

當前煤炭市場好轉,人們為了獲取經濟效益,在礦井的邊界周圍開采煤礦,這些小煤礦的開采沒有經過國家允許,沒有許可證,難以保證其安全。小煤礦為了降低生產成本,往往沒有安全完善的消防通風系統,開采中無序性、隨意性大,很容易引發各種事故。小煤礦對于井下地形不熟悉,監控檢測不到位,給生產帶來安全隱患。

2.5煤礦安全基礎薄弱

我國煤礦的開采歷史悠久,礦井的技術和設備在開采初期能夠滿足要求,但是隨著開采的加深、范圍的擴大和市場需求標準的提高,煤礦的開采難度加大,需要的技術更高,但是受到歷史因素的影響,后期開采中未能及時有效地加強系統的改進完善,很多陳舊的設備應該被淘汰,但是,長久以來煤礦安全基礎薄弱,技術改造難度較大,資金缺乏,無法在短期內得到完全改善。

2.6技術水平較低

煤礦技術人員水平低下,人員力量薄弱,通風管理人員配置不夠,一般只有兩個人左右堅守,并且沒有經過專業的訓練和學習,處理事故經驗不足,導致整個安全系統出現斷層。人員技術缺乏,煤礦生產涉及計算機、通信、基點等不同行業,技術要求高,煤礦出現故障時只能聘請外面的專家,內部沒有專業人士指導,難以保障事故得到及時處理。

2.7礦井地質構造復雜

煤礦通常都在地下作業,受到地質環境的影響,煤層不穩定,容易出現坍塌,造成煤礦采煤工作面難以形成。煤礦開采面至少要有兩個安全出口,一個通到回風巷道,另一個通到進風巷道。實際的煤礦作業中采用的是殘采面生產,無法保證有兩個安全出口。安全布局不合理,通風管理存在困難我國目前的煤礦開采存在點多面廣的局面,開采戰線長,集中生產,而且管理的難度大,為此,需要大量通風調解措施。另外采掘工作面在安排時對通風管理考慮較少,使回采工作面處于對角風路中,由于工作面不斷推進,巷道風阻也在不斷變化,回采工作面的風量和風流方向很不穩定。

3 通風事故的防治措施

3.1 環境因素的預防

(1)制訂和實施礦井通風和瓦斯、煤塵的控制計劃和管理方案,建立確保通風系統和瓦斯、煤塵控制的程序,充分利用技術手段加強預測預報,實施必要的控制和防范措施。

(2)礦井開拓布置必須事先設計且設計合理,加強礦井通風管理,改善礦井通風系統,保證礦井足夠的風量;確保通風設施的位置合理,質量合格,切實提高通風系統的可靠性。

(3)做好火災危險因素控制,完善礦井防塵系統,堅決做到有巷必有管,有管必有水。

(4)切實做好煤礦安全評估和礦井通風能力核定工作,確保煤礦的安全生產。

(5)加大安全投入,提高礦井安全裝備水平。各種儀器儀表必須配備齊全,加強瓦斯、粉塵、溫度等危險參數的監測,所有數據必須與上級部門監控系統實現聯網通信;同時設立專職瓦斯監測員,隨時對井下環境進行監測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實行全方位在線監測。

(6)加強機電管理,強化主要通風機和局部通風機管理,保證礦井正常通風。

(7)加強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高瓦斯礦井的地質預測和瓦斯管理。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高瓦斯礦井必須建立瓦斯抽放系統,設立專用同風巷,積極開展瓦斯綜合治理措施,完善手段,堅持走瓦斯、地質、礦壓治理相結合,科技與實踐相結合的道路,把各項制度落實到位。

3.2 人為因素的預防

(1)創造良好的通防環境,建立本質通風安全系統,突出“一通三防”的安全第一思想,改變通防人員素質偏低的現狀,企業領導者要從戰略的高度去認識,對通防人員的需求由量化向質化逐步轉變。

(2)完善法律法規,健全各種規章制度,配齊專業技術管理人員。統一思想,落實法定代表人是瓦斯治理第一責任人的規定,努力構建“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進一步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實現應急救援產業化。

(3)實行每月瓦斯評價和安全隱患閉環管理制度,提前預測辨識生產過程中的各種隱患。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預評價提出的問題進行改進、改善,在施工完成后,要進行安全驗收評價,進一步確定該礦井在生產過程中還存在什么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強化安全培訓,搞好礦井質量標準化工作,強力推進“崗位描述”、“手指口述”制度。變理論培訓為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培訓,采取模塊式技能培訓方法,將系統知識分成單個知識點,切實提高他們駕馭現場自然環境復雜多變形勢的能力。

(5)注重延伸教育,努力提高職工思想素質及職業道德水平。加強思想素質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培養職工的職業責任感和兢兢業業、嚴謹細致的工作態度。

結語

切實有效的做好煤礦通風的安全管理工作,能夠有效的預防和控制煤礦所存在的安全隱患,減少經濟損失的同時也保障了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做好通風事件的預防工作,加強管理,把安全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這樣才能使煤礦事業得以快速、穩定、健康的發展。

參考文獻

股權激勵的方案范文4

一、關于醫療事故的界定及立案

《條例》規定的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透過該規定,筆者想說明的是在醫療事故的處理過程中關于醫患雙方到底是醫療合同關系還是侵權關系的爭議應當停止了。因為該規定已經明確了醫療事故爭議為侵權爭議。這一點在最高人民法院頒布《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也得到印證。但是《條例》又對醫療事故侵權的構成作了不同于《民法通則》所調整的人身侵權的一般規定?!睹穹ㄍ▌t》所調整的人身侵權的要求侵權人主觀上必須有過錯,表現為故意或者過失,侵權人客觀行為具有必須違法性,指違反了保護受害人權利的法律規范的規定。但是根據《條例》規定,只有醫方主觀上具有過失方能構成醫療事故。這也就是說如果醫院故意違反診療常規、非法行醫等造成的損害不屬于醫療事故。根據《條例》規定,不屬于醫療事故的,不予賠償。很明顯《條例》主動放棄了對主觀上故意而造成的醫療人身侵權的規范。

二、關于醫療事故糾紛的法院地域管轄

很多訴訟的當事人包括很在行的律師并不注重管轄,認為那是程序上的事,“既然國家法律只有一部,在哪兒判都是一樣”。筆者認為包括管轄在內的所有程序都不能輕視,絕不僅僅是“程序錯誤,實體錯誤”那么簡單,熟知程序的律師和輕視程序的律師辦案結果往往大不一樣,很多實體上占上風的案件最后都輸在程序上。對于管轄法院的確定且不說各地法官水平參差不齊,也不論地方保護有多嚴重,單說訴訟成本就會讓人瞠舌。筆者最近臨時一起醫療事故爭議,患者為某民族地區官員,在成都醫療后導致截癱,患者為了維護其權益,專門在成都聘請請律師向成都某區法院起訴醫院,經過醫學會專家鑒定,醫方“雖然有一定的過錯,但并不是導致截癱的直接原因”,因此鑒定為不構成醫療事故,我很慶幸我了醫方,但我仍很同情患者,因為他請了個外行律師。根據侵權案件管轄的規定侵權結果地法院有權管轄,而患者的身體損害結果就在其居住地,試想如果患者在千里之外的民族地區法院起訴,結果何止是節約一大筆差旅費呢?再變換案由,直接以人身侵權起訴,向民族地區當地法院申請司法鑒定,后果怎么樣不難想像。

筆者還做了一件讓人叫絕的案件,通過管轄的規避達到了訴訟目的。這次我是患者,醫方的態度一直很堅決,不得已進入了訴訟程序。通過先前的接觸我們得知,醫方所在的法院對醫療事故案件處理嚴重缺乏經驗,而且法院的公正性也值得懷疑。所以我們決定不在被告也就是醫方所在地法院起訴,我們選擇向患者轉院后的醫院所在地法院起訴,好說歹說法院總算立了案。醫方很快提出管轄異議,承辦法官也一副不容質疑的口氣說應當移送。我們在征求了患者的意見后于法院移送前突然向法院追加轉院醫院為本案第二被告。這樣轉院醫院所在地法院當然具有管轄權,醫院也只好撤回管轄異議,轉而拋棄合作多年的法律顧問,另請了其他律師此案。叫絕的是,開庭那天我們當庭撤回對第二被告的起訴。因為根據規定,管轄異議的期限只是15天,過了15天再提異議法院不再審理,開庭時15天早就過了。就這樣我們最終將案件“留”在了我們選擇的法院。

三、關于爭議雙方的舉證責任

民事訴訟關鍵是靠證據,舉證不能即意味著敗訴,所以舉證就顯得特別重要,在雙方都舉證不力的情況下,舉證責任的分配就顯得尤為重要。

客觀地講如果光有《條例》而沒有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患者的維權積極性可能還沒有現在這么高。因為從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該規定對醫療糾紛中的舉證責任作了倒置的規定,即醫院承擔醫療行為合法合理性的舉證責任,如果醫院不能證明自己的醫療行為的正確性則法院推定醫療行為違法,醫院就得承擔敗訴責任。

這里要說的是患者的舉證責任和舉證權利問題。不用多說,患者至少應就醫患之間的關系、醫療行為的發生、損害賠償的計算三方面承擔舉證責任,如果其中有一個方面的證據不足訴求就有可能被法院駁回。那么患者就醫療行為的違法性到底能否舉證?這些證據在法律上應如何認定?筆記認為,法律和司法解釋雖然規定醫院承擔醫療行為合法性的舉證責任但并沒有限制患者就醫療行為違法性的舉證權利,因此患者就醫療行為的違法性可以舉證,只要證據符合“三性”原則法院應當予以認定。

四、關于醫療事故案件中的鑒定

在醫療事故糾紛案中,對鑒定的處理通常有三種方式,一是通過市以上醫學會鑒定,二是由原法院系統的司法鑒定中心鑒定,三是由法院委托其他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規范第一種鑒定方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個通知而不是司法解釋,這個通知中說如果不是醫療事故的就應當按照司法鑒定的司法解釋辦理。這樣一個含糊的規定在實務中發生很多爭議。一是通知不是司法解釋,沒有強制適用的法律效力。二是沒有鑒定不可能確定是否醫療事故,以醫療事故作為醫學會鑒定的前提條件自相矛盾,無法適用。爭議歸爭議,還得尊重規定。所以原告選擇案由就得非常謹慎,因為如果選擇醫療事故爭議則鑒定機構為醫學會,選擇一般人身侵權鑒定機構為醫學會以外的其他機構。普遍來說醫學會鑒定較為客觀,而其他鑒定機構的專家有的不懂醫學,也有的懂醫學但不懂臨床,鑒定結果往往五花八門。但深諳此道的律師卻可從中利用,就拿前面提到截癱的案例來說,如果變換案由,直接以醫院人身侵權起訴,向民族地區當地法院申請司法鑒定,再利用原告本來的關系做一下“說服”工作,那對醫院來說一路狂奔應訴就更未必能得到什么有利結果了。

這樣,本是同樣的侵權訴訟卻因案由的不同法定具有不同的鑒定機構鑒定,此其一。

股權激勵的方案范文5

事故隱患,泛指生產系統中,導致事故發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我們從物的不安全狀態分析入手,達到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從而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下面我們從瀝青拌和站日常維護及生產運行過程分析可能存在的事故隱患,并探討應采取的預防措施:

一、觸電事故

現場的大負荷用電設備主要有拌和機用電和導熱油鍋爐用電兩種,此外還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

拌和機及鍋爐終端用電設備是電動機,出廠前生產廠商按國家標準對所用電線、電纜、電器、電控系統、接地保護進行了安全設計和制作。現場使用時應從兩個方面進行防范:

1、配電線路(是指連接配電裝置和用電設備、傳輸、分配電能的電力線路)電纜的種類、導線的截面和芯線配置。電纜的類型宜選擇絕緣銅線;由于采用三相四線制配電因此必須采用四芯電纜;截面的選擇根據裝機容量通過計算負荷電流來選擇,一般按1千瓦消耗2個電流,1mm2 銅導線允許通過4個電流來計算。如果裝機容量是700千瓦,消耗電流是1400個,就應該至少選擇240 mm2的四芯銅電纜2根。

2、電纜線路的敷設

電纜敷設應采用埋地或架空兩種方式,嚴謹沿地面明設,以免機械損傷、介質腐蝕等導致的漏電傷人。電纜直接埋地敷設的深度不應小于0.7m,并應在電纜緊鄰上、下、左、右側均勻敷設不小于50mm厚的細沙,然后覆蓋磚或混泥土板等硬質保護層,其進出口必須加設防護套管,防護套管內徑不應小于電纜外徑的1.5倍。為拌和機輸電的電纜一般采用埋地方式;拌和機系統內的電纜一般采用架空方式。

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分照明用電和電焊機、電動工具等的用電。

1、施工現場的臨時照明

(1)室內照明線路應用瓷夾固定。

(2)電線接頭應牢固,并用絕緣膠帶包扎。

(3)保險絲應按用電負荷量裝設。

2、電焊機及電動工具的臨時用電

基本原則采用三級配電系統,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采用二級漏電保護系統。電焊機械屬于露天半移動、半固定式用電設備。各種電焊機基本上都是靠電弧、高溫工作的,所以防止電弧引燃易燃易爆物是其使用應注意的首要問題;其次,電焊機空載時其二次側具有50-70V的空載電壓,已超出安全電壓范圍,所以防觸電成為其安全使用的第二個重要問題;除此以外,還須考慮到電焊機常常在鋼筋網間露天作業的環境條件。為此,其安全使用要求可綜合歸納如下:

(1)電焊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風良好的地方。

(2)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測電源線長度不應大于5m,其電源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進線端不得。

(3)發電機式直流電焊機的換向器應經常檢查、清理、維修以消除可能產生的異常電火花。

(4)交流電焊機除應設置一般漏電保護以外,還應配裝二次空載降壓保護器。

(5)電焊機械的二次線應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通信軟電纜,電纜長度不應大于30m,其護套不得破裂,其接頭必須絕緣、防水包扎防護好,不應有帶電部分。電焊機械的二次線地線不得用金屬構件或結構鋼筋代替。

(6)使用電焊機械焊接時必須穿戴防護用品,嚴禁露天冒雨從事電焊作業。施工現場使用的電動工具一般都是手持式的,所以稱為手持式電動工具。例如電鉆、沖擊鉆、電錘、射釘槍及手持式電鋸、電刨、切割機、砂輪等。

二、火災事故

瀝青拌合站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火災的部位由燃油罐、天然氣、煤氣罐、電氣設備、燃燒器、導熱油鍋爐和電氣焊等。

1、燃油罐由于拌和機石料烘干和瀝青加熱所使用的燃料絕大部分是燃料油和劣柴,這兩種燃料均屬非標產品,進場時應當化驗其閃點,若閃點低于600 C時應拒絕使用。此外,燃油罐應有防曬設施,設置防火墻,配備滅火器,并在顯著位置懸掛禁火禁煙標志。

2、天然氣天然氣屬于無色無味易燃易爆氣體,儲氣罐及輸氣管道應安置在安全地帶且通風良好,避開熱源,并應設置明顯的禁火禁煙標志。

3、煤氣罐現場的煤氣罐主要用于燃燒器點火,點火完畢應立即關閉閥門。減壓閥和煤氣管應選擇質地良好的合格產品,并應經常檢查是否有損壞及煤氣泄漏,發現情況及時處理。

4、電氣設備電氣防火技術措施有以下幾點:

(1)合理配置用電系統的短路、過載、漏電保護電器。

(2)確保PE線連接點的電器連接可靠。

(3)在電氣設備和線路周圍不堆放并清除易燃易爆物和腐蝕介質,或做阻燃隔離防護。

(4)不得在電器設備周圍使用火源,特別在變壓器、發電機等場所要嚴禁煙火。

(5)在電氣設備相對集中場所,如變電所、配電室、發電機室等,要配電可撲滅電氣火災的滅火器材。

(6)按《規范》規定設置防雷裝置。

5、燃燒器用燃料油作燃料時,因為燃料油機械雜質含量高,燃燒時產生大量的焦質積碳,容易堵塞燃燒器的旋風口,如不定期及時清理很容易造成回火燒壞燃燒器。應當注意的是滾筒燃燒器在幾次點火未著時,滾筒和石料聚集了大量的燃料油,這時應進石料清理燃油再點火。

6、導熱油鍋爐

(1)由于鍋爐屬于特種設備,鍋爐安裝應該有施工資質單位來實行。

(2)鍋爐投入使用前應向當地的地、市級質檢部門申報和辦理使用手續,取得使用證后方可投入運行。并且每年必須經當地的質檢部門年檢合格并發合格證后方可繼續使用。

(3)鍋爐安全運行必須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交接班制度、檢修和維護保養制度、事故登記報告制度。

(4)鍋爐的司爐工必須經過考試,取得當地質檢部門頒發的鍋爐操作證后,方能獨立上崗操作。此證三年審驗一次。

(5)運行過程中必須定期巡視導熱油的溫度和壓力,發現異常須立即?;?,循環泵繼續運行一段時間后才能停止檢查。特別要防范導熱油從高位槽透氣孔中飛出起火,此種情況可有三種原因引起,一是導熱油內有水,二是循環泵突然停止運行,三是爐體內進油口與出油口的壓差太小。

(6)對加熱爐及設備應作全面檢查,各種儀表應齊全完好。泵、閥門、循環系統和安全附件應符合技術和安全要求,超壓、超溫報警系統應靈敏可靠。

(7)必須經常檢查循環系統有無滲漏、振動和異常,定期檢查膨脹箱的液面是否超過規定,自控系統的靈敏性和可靠性是否符合要求,并定期清除爐管及除塵器內的積灰。

(8)導熱油的管道應用巖棉包裹等防護設施,既防止熱量散失,又可防止燙人。

7、電氣焊在現場施工時經常用到電氣焊,由于拌和機結構復雜對焊接技術要求很高,常常處于高處焊接,因此其安全技術措施應全面、細致、具體并且有針對性,確保施工作業的安全。

(1)電焊

①電焊機應設在干燥、通風良好的地點,周圍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②電焊機應設置單獨的開關箱,作業時應穿戴防護用品,施焊完畢,拉閘上鎖。遇雨雪天,應停止露天作業。

股權激勵的方案范文6

伊利股份于2006年4月24日股改后復牌當天出臺了股權激勵草案。隨后在2006年12月28日在公司董、監事會審議通過,正式確定將5000萬份伊利股份股票期權分別授予公司高管,占當時股票總額的9.681%。每份期權擁有在授權日起8年內的可行權日以行權價格和行權條件購買l股伊利股份股票的權利。期權授予日為2006年l2月28日。

1、關于行權價格

該方案的行權價確定為股權激勵草案摘要公告前最后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除權后的價格為13.33元。此后由于實施利潤分配和發行認股權證,行權價調整為l2.05元。這一價格水平相當于在股權分置改革前按市場價格購買公司股票,價格的確定還是相當公平的。

2、關于行權條件

該方案明確規定,激勵對象首期行權時公司必須滿足上一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增長率不低于l7%,且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不低于20%。而在2007年4)130日的公司公告中,這一關鍵條款已被董事會以確定業績考核指標計算I:1徑為名進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凈利潤增長率為在當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的基礎上加上股票期權會計處理本身對凈利潤的影響數后與上一年相比的實際增長率。之所以這么修改,我認為是由于股權激勵幅度非常大,股份支付的會計處理對等待期凈利潤的負面影響將非常明顯。如果嚴格執行原計劃,激勵對象很可能無法行權,從而失去潛在的巨額收益。伊利股份激勵對象既想獲得股權激勵,又要剔除期權費用化對凈利潤的影響,這種做法不僅在國內絕無僅有,在國外也非常罕見。

3、關于行權安排

該方案的行權安排是:激勵對象首次行權不得超過獲得的股票期權的25%,剩余獲授股票期權,激勵對象可以在首次行權一年后的有效期內選擇分次行權或一次行權。在這種規定下,必將產生后期激勵不足,使得激勵方案大打折扣。因為伊利股權激勵的行權價是12.05元,在激勵方案推出后,中國股市進入牛市,上證指數在短短一年多的時間內創下了6124點的歷史記錄,而伊利股份的股價最高達到38元。在牛市中高位變現,高管們將獲利頗豐。如果均勻行權,牛市結束,股價可能會深幅調整,高管們的利益顯然會受到損失,因此激勵對象存在加速行權的動機,這樣必將導致后期激勵的不足。

4、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

股權激勵計劃按照相關會計制度,需將已滿足行權條件的期權作價計入相應的費用科目。按照伊利股份的做法,股權激勵費用在初始兩年內按照25%,75%的比例全部攤銷完畢。即在06、O7年分別攤銷l餾5億元和5.54億元,這部分費用不帶來現金流的變化,對于公司整體權益無影響,但會導致公司凈利潤和凈資產收益率大幅下滑,2007年還首度出現虧損。根據財政部精神,激勵期權費用應該盡早攤銷。伊利股份授予的股票期權的行權期長達8年,卻要在兩個年度內攤銷所有激勵期權費用。而且明知道這種攤銷方式會造成賬面虧損,也就是說,公司2007年所賺的錢,全部分給該公司激勵對象還不夠,而留給該公司廣大投資者卻是利潤虧損。上市公司對高管實行的股權激勵計劃,結果卻是讓投資者買單。

5、股權激勵的有效性

股權激勵的目的在于對管理層實施有效激勵,提高公司的經營業績。而伊利股份的股權激勵方案能達到有效激勵的效果嗎?數據顯示,伊利殷~2001年至2005年的凈利潤增長率分別為22.7%、19.8%、40.6%、l8.6%$H21.5%,均高于股權激勵約定的15%的凈利潤增長率。也就是說,即使伊利股份的管理層無法讓公司保持過去五年來的平均增長率,仍然可以從容獲得巨額股份,由此可見該方案行權門檻定得太低。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同為國內乳業巨頭的蒙牛2004年上市前,與大摩等風險投資簽署了一份“對賭”協議,即蒙牛幕在未來3年內年盈利復合增長率達到50%,否則蒙牛管理層就必須將所持7.8%的公司股權轉讓給大摩等外資股東。兩相對比,不免讓人覺得伊利的股權激勵有向公司管理層輸送利益之嫌。由于缺乏股東的有效監督,目前國內上市公司高管層利用股權激勵的最主要方式就是通過設定極低的股權激勵條件,使高管可以輕而易舉地獲得股權激勵,股權激勵最終有可能演變為“股權分紅。

二、

股權激勵作為對管理層激勵的一種方式,能夠將公司經營者與所有者的利益綁定在一起,使其按照股東利益最大化的目標進行決策,從而有效的降低了公司的成本。在國外,股權激勵的應用已經非常普遍,在美國約9O%以上的上市公司都實行了這一制度。而在國內,股權激勵機制尚處于起步階段。近年來不少上市公司開始推行股權激勵方案,但是對這些方案的評價則褒貶不一。筆者研究了伊利股份股權激勵方案,以此來反映國內股權激勵的發展現狀。

三、結論

由此我認為,伊利此次的股權激勵方案存在很多有待完善的地方,該方案更多的是從公司管理層的利益出發,而不是以股東利益最大化為落腳點。以總裁潘剛為例,通過這一股權激勵方案,身價增值約兩億元!在這場游戲中,以潘剛為首的管理層才是真正的贏家。

股權激勵是一把雙刃劍,如果用得不好,就會成為向管理層輸送利益的手段,剝奪了全體股東特別是社會公眾股東的合法權益。通過伊利股份的案例可以看出,我國上市公司現今制定的股權激勵計劃,存在很多不足之處,需要監管部門加以引導,并盡快出善相應的法規政策,為股權激勵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同時,還需要上市公司完善公司內部治理機構,形成分權制衡的公司治理體系,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發揮股權激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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