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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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范文1

從國外經驗來看,當企業陷入債務危機時,通常可以采取兩種辦法解決:一種辦法是消極的辦法,即通過資本市場變賣企業資產,或訴諸法律,破產清算,以抵償債務,企業從此宣告結束。另一種辦法是積極的辦法,即通過企業改組、股份制改造等,調整資產負債結構,尋找新的發展機遇,企業獲得一次再生的機會。

陳元燮等學者認為,由于我國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率普遍較高,而陷入債務困境的企業不在少數,如果都采取第一種辦法,則大批企業關停,工人失業,影響安定團結,社會無法承受。應該采取第二種辦法,即進行債務重組,它可以有不同途徑,而債權轉股權是其中較好的一種辦法。而要進行債權轉股權,企業需要進行股份制改革與改造。

王玨等學者認為,國有企業之所以要進行股份制改革,就是要將傳統計劃經濟的基礎——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改造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礎——以混合所有制經濟為主的、股份制形式的民有經濟。當前深化國企股份制改革的主要方向是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股權結構合理化和治理結構規范化,混合所有制是更符合的科學精神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現代公有制。國企改革的最終走向是要發展到勞動者股份所有制。

進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企業改革的方向。近幾年來,全國各地貫徹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精神和中央關于國有企業改革的一系列方針政策,按照黨的十五大提出的用三年左右時間,使大多數國有大中型骨干企業初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目標,全面把握“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要求,突出國有大中型企業這一重點和難點,推進企業的股份制改革。并結合多種企業改制形式,結合國有經濟的戰略性調整,使企業的財產組織形式和治理結構發生了積極變化,初步建立了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框架。依照黨的十六大以及十六屆三中全會對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經濟的肯定,提出“積極推行公有制的多種有效實現形式,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等參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使股份制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

2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的現狀

從1983年7月我國出現第一個股份制企業——深圳保安縣聯合投資公司算起到今年,股份制在我國的發展已整整22年。這22年,從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的現狀看,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其一是股份制理論認識上的重大突破:從上段分析所知,股份制在我國改革的理論中,逐步得到肯定與運用,至黨的十六大對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經濟又作了完全的肯定。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在這個理論基礎上又有了重大的發展和突破,這在認識上是一個十分重要的飛躍,必將產生深遠的影響。其二是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實踐的迅猛發展:首先是股份制改造面不斷擴大,以國有企業為主體改建和新設了大量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其次是經過股份制改造的國有企業,增強了活力與競爭力,經濟效益持續回升,總體實力和整體素質明顯提高,對整個國民經濟的控制力、影響力和帶動力不斷增強。

盡管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國有企業改革的根本問題并沒有徹底解決。主要表現在:一些國有企業尤其是壟斷行業的大型和特大型國有企業,根本沒有進行股份制改造,或是沒有進行根本性的股份制改造;經過股份制改造的國有企業,也普遍存在國有股“一股獨大”、股權結構不合理、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問題,并沒有實現企業機制上的轉換;國有股、法人股不流通,流動、組合、重組困難重重等方面。這說明,建立起的現代企業制度,離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還有相當大的差距。因此,國有企業改革還處在攻堅階段,必須深化改革;而且改革不是單項的,是全方位的。

3國有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革的注意事項

(1)對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國有資本一般要保持控股;對于那些經濟效益比較好的國有企業,也沒有必要為了改革而改革;對于處于夕陽產業而且自身素質已經非常差的企業,不應該指望外部資本購買這類企業的股票,而應該更多地采用并購重組、整體破產的方式處理。

(2)為了保持國家利益不受損害,要借鑒國際經驗,在股份制改革方案中加入限制國家股權利或保留某些權利的內容,以減少外部資本進入企業的顧慮。應采取以下措施:其一是制定保證國家在持股比例較低的公司殊權益的“金股”制度。即通過立法或在公司章程中明確,在一定情況下,按照規定的程序,政府對企業決策有否決權。二是設定特許經營制度等委托經營方式和“優先選擇權”,即對一定股份設定“優先選擇權”。在一定情況下,政府有權按固定價格重購這一部分股份,從而形成多數行使控制權。三是制定個別不受一般商法約束的例外規定。按照特別法優于一般法的原則,通過立法規定,在什么情況下,持少量股份的國家,可派代表在董事會或監事會中占多數席位。

(3)為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創造良好競爭環境。國家需要通過立法繼續清除各種障礙,在部分公共行業如金融、電信等領域不斷引入競爭機制,改善競爭環境,允許符合條件的外部資本更多地進入壟斷行業,從而推動國有企業的市場化改革。

4國有企業未來發展與改革新探

4.1股份合作制

股份合作制是在我國經濟改革實踐中出現的介于股份制與合作制之間的一種公有制形式。它采取資本聯合與勞動聯合相結合的形式,其內部成員既聯合勞動,按勞分配;又聯合投資,按股分紅,自負盈虧。這是我國的一大創造,它突出了勞動者的主體地位,符合社會主義生產關系的發展方向。盡管在后來的發展中,股份合作制遇到了一些問題,但這并不意味著股份合作制的失敗,而是目前還沒有為股份合作制的完善提供充分的社會經濟條件。

4.2勞動者股份所有制

所謂勞動者股份所有,就是指勞動者應成為有產者、投資者,即“勞者有其股”。從價值形式看,財產屬于勞動者個人所有;從使用價值形式看,則是社會化占有,是兩者的統一,它是恢復勞動者的個人財產權規律的客觀要求。因此,國有企業的股份制改造,應該堅持恢復勞動者的個人財產權原則?;謴蛣趧诱叩膫€人財產權,不是某個人的發明,而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規律。人力資本理論與實踐的發展,一定意義上也體現了這個規律?,F代人力資源管理理論中“以人為中心”的管理模式日益成熟,認為人力資本是企業管理的核心要素,其管理的重心是對人力資本質量的培育。人力資本是凝結在人身上的“人力”,它是可以作為獲利手段使用的“資本”。與物質資本相比,人力資本更能給企業帶來巨大收益和競爭優勢,且人力資本投資是企業“增長剩余”的主要源泉。現行的公司治理結構,也不再片面強調和推崇物質資本的利益,而是把企業看作是物質資本與人力資本實現合作的契約。這里的人力資本作為主動的生產要素,不但得到相當于勞動力成本的工資,還與物質資本一起分享利潤。當然與一些西方公司治理結構理論不同的是,筆者認為,人力資本的范圍應包括一切勞動者的勞動力,不僅企業家勞動力必須轉化為資本,一般勞動者的勞動力也必須轉化為資本。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實踐經驗,也一定程度上印證了這條規律。改革開放初,在某種程度上恢復了勞動者個人財產權而取得巨大成功。而股份合作制的成功實驗,也是因為它是企業內部實現的“勞者有其股”。另外,股份制走向勞動者股份所有制,4.3虛擬股份制

虛擬股份制是以確立企業勞動者的虛擬股權為核心,以股份制的基本原則為框架,由國家參與企業利潤的分配,并確立分配比例的一種有限的經濟責任企業制度。以虛擬股權為突破口,對國有企業進行虛擬股份制改造,具有如下優勢:

(1)勞動者的積極主動性得到充分發揮,加強了管理人員對股東利益的責任心。虛擬股權雖然不是勞動者個人資產的轉化,但其功能和股票是一致的,且更具優越性。虛擬股份制企業通過法人財產權制度,把企業的管理活動專門化到管理人才身上。而國有企業的勞動者取得虛擬股權后,就成為企業的股東,通過虛擬股權參與生產經營過程的監督和控制,參與企業利潤的分配,獲取相應的股利或分攤相應的虧損。因勞動者直接參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對企業的各方面情況都十分了解,在通過參加股東大會的方式,對管理人員進行監督控制時更為直接有效,實現了勞動者和勞動對象的真正結合。使勞動者的積極主動性能夠得到充分的發揮,有效地解決了虛擬股東對企業監督管理的難題。

(2)可以極大地維護國家和勞動者的利益。虛擬股份制實行有限的經濟責任制度,即對債務的清償只以最初的投資額為限,不涉及國家的其他資產和勞動者的個人資產;而國家作為整體所有者,是國有企業的出資設立者,現實資本的所有者,它參與企業利潤的分配并確定其分配比例,是其所有者的權利和責任。這樣可以極大地維護國家和勞動者的利益,徹底改變國有企業吃國家“大鍋飯”的被動局面,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4.4上述三種改革設想的理論基礎

(1)人力資本理論。所謂人力資本,是指知識、技能、資歷、經驗和熟練程度、健康等的總稱,代表人的能力和素質。知識經濟的興起使得人力資本作為第一生產要素的趨勢越來越明顯,對微觀企業來說,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與企業效益具有高度相關性,因而,如何發掘企業員工的潛力成為企業管理的重要問題。股份合作制、勞動者股份所有制和虛擬股份制都在一定程度上使經營者獲得企業一部分股權,就是對他們的人力資本價值的肯定。經營者由雇員變成了所有者,作為企業的利益主體享有企業的剩余索取權,由此使企業利益最大化成為股東和經營者的共同目標。

(2)委托——理論?,F代企業是以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彼此分離為特征的,所有者委托經理人從事經營與管理決策,所有者為委托人,經理人為人,二者之間形成一種委托—關系。在通常情況下,在委托關系中,由于信息不對稱,所有者和經理人之間的契約并不完全,所有者無法準確判別企業的經營成果是經理人的努力程度還是由經理人的非控制因素造成的,這樣經理人就有可能利用其在信息占有上的優勢,通過“隱蔽行為”獲取個人利益,而不完全承擔其行為的全部后果。所有者和經理人追求的目標是不一致的,所有者希望其持有的股權價值最大化,經理人則希望自身效用最大化,因此,所有者和經理人之間存在“道德風險”,需要通過激勵和約束機制來引導和限制經理人行為。而實施股份合作制、勞動者股份所有制和虛擬股份制都可以一定程度上,使企業持續發展和價值最大化成為所有者和經理人員的共同目標,鑒于勞動者股份和虛擬股份形式具有不確定性和風險性,其激勵應具有長期性和持久性,從而可以彌補傳統薪酬制度的缺陷,并使經營管理者通過行使勞動者股份或虛擬股份而獲益。

(3)剩余控制權。企業索取權是指各利益相關者對企業總收入在扣除折舊費、材料成本和勞務成本之后的余額的要求權;企業控制權是指各利益相關者為了實現其剩余索取權而對企業行為施加影響和監控的權利。企業中不同層次的管理者對企業最終剩余的控制權或者說對企業經營業績的控制力有很大的不同。根據把剩余給與擁有控制力的人,可以確定勞動者股份和虛擬股份的授予對象。

5結論

當然股份合作制、勞動者股份所有制和虛擬股份制無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實踐操作上都有很大差別。股份合作制出現近20年,在農村經濟改革和國有中小企業改革中非常盛行,取得了較大成功;理論與實踐中也存在一些問題有待我們解決與進一步完善。少數企業在股份制改革實踐中進行了虛擬股份制嘗試,有些還取得了較好成效,但勞動者股份所有制和虛擬股份制仍主要處于理論探討階段。其理論與實踐操作上可以借鑒與參考股票期權理論及其它的實踐成功經驗。其實施也還有待于各方面條件的成熟,以及產權制度、利益分配機制、企業決策機制、組織管理機制等方面的一系列制度創新。但其三者共同優勢是都非常重視人力資源和企業勞動者的權利。當今時代,在依托自然資源和物質投入推動的物本型經濟已逐步走到盡頭,大力開發人類自身的智能資源,走以人力資本為依托的人本型經濟發展之路,已成為企業持續發展的大趨勢、新潮流。人力資本經營的目標,就是通過企業人力資本與其他資本的整體優化配置,實現企業價值的增值。而企業價值的增值力,取決于企業的競爭力和資源配置力,其中有效配置和整合企業人力資源,充分激發其趨向于企業目標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對競爭力的形成和提升具有愈來愈重要的作用。而發展股份合作制、勞動者股份所有制和虛擬股份制改造,正是順應當今時展潮流的,已成為企業發展與改革之趨勢。

總之,實行股份合作制、勞動者股份所有制和虛擬股份制對企業本身經營管理而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如下問題:有效解決經理人長期激勵不足問題;對經理人而言具有所有權激勵功能;有利于股份制企業降低委托—成本;可以低成本不斷吸引并穩定人才。

因此,發展股份合作制、勞動者股份所有制和虛擬股份制不僅是提高企業競爭力、發展現代企業人力資本管理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還有以下作用:宏觀上,將使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更趨完善;中觀上,將探索一條公有制與市場經濟結合的有效途徑;微觀上,有利于投資主體多元化、股權結構合理化、法人治理結構規范化,對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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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范文2

可以明確的是,國企改革還有很大的空間值得繼續發展,預計年內各地方國企改革將圍繞混合所有制加速推進。因此,我們研究部將從以下兩個大的投資邏輯來進行分析再篩選出有核心競爭力和潛力提升空間大的公司:

重點地區:上海、廣東、安徽、貴州、重慶

目前為止,上海、廣東、北京、安徽、福建、貴州、山東、江西、湖北、江蘇、四川、重慶、湖南等省市公布了國企改革試點方案。在國有資產總量上,上海、北京、廣東等地名列前茅,而緊隨其后的山東、江蘇等省市也有重組的改革空間。進一步觀察各地區推進進度,政策層面上,上海、廣東、北京、安徽、山東、天津、重慶等地區在改革方案中都提出了明確的時間表。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進行混改的上市企業表現如表一:

競爭力行業:國企改革或成催化劑

首先,通過當前國企的競爭力水平:潛力型、向新興行業轉型以及資質型,我們總結出來潛力較好的國企通常是各項財務指標在行業里都不錯,但是盈利模式和公司的管理結構有改善的空間,并且正是由于其盈利模式和管理結構的限制,業績和估值都受到了一定的壓制,所以國企改革或成為其催化劑,促進公司業績和估值更上一層樓。其次,向新興行業轉型的國企,預計政府會在融資、項目審批、稅收等方面給予一定政策優惠,這也會加速企業從傳統行業向新興行業的戰略轉型,對致力于加快轉型的企業有望受益。當然,對于財務指標位于行業前列,公司自身資質較好的企業,民營化的加入會讓公司更加市場化,效率由此得到進一步提升。結合廣發證券以及長城證券的推薦,我們研究小組重點關注機械設備、醫藥、食品飲料、汽車、電子等行業(如表二)。

壟斷性行業:加大引入民營資本試點

軍工行業:由于政策引導優勢民營企業進入軍品科研生產和維修領域,軍工開放步伐加快,因此可重點關注軍民融合概念。建議關注更好的分享武器裝備建設紅利的相關民營企業,尤其是北斗導航、電子信息、智能裝備等新興領域,相關上市公司:海特高新(002023)、大立科技(002214)、高德紅外(002414)、振芯科技(300101)等;基于軍民資源的深度融合,有望倒逼軍品采購體制的變革、以及傳統軍工企業管理效率的提升,盈利能力明顯受制于現有軍品定價體系壓制的企業,相關上市公司:哈飛股份(600038)、中航飛機(000768)等;參與國有軍工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合資合作組建新的股份制項目公司,相關上市公司:烽火電子(000561)、海格通信(002465)、銀河電子(002519)。

石油石化領域:行業上游將繼續維持國有控股的絕對地位,并加速優質資產的注入;行業下游則降低民營企業準入門檻、在部分業務板塊引入外部資本。建議關注逐步放開的大型石油石化國企;受益油氣改革進程的公司;民營油氣貿易、海外油氣收購、投資油氣基礎設施等公司,相關上市公司:中國石油(601857)、中海油服(601808)、海油工程(600583)、中國石化(600028)、泰山石油(000554)、杰瑞股份(002353)、廣聚能源(000096)等。

電力及電力設備:2014年新的電力體制改革的方向主要是大用戶直購電和發電側競價上網及售電側放開的多買多賣,建議關注特高壓和配網建設,相關上市公司:上海電力(600021)、陽關電源(300274)、特變電工(600089)、許繼電氣(000400)、平高電氣(600312)等。

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范文3

關鍵詞:合資鐵路;混合所有制;經營機制

鐵路是國民經濟中的一部分,與民生聯系緊密,怎樣獲得進一步發展是鐵路需重點思考的問題。為提升其競爭能力以及創新能力,需針對原有所有制展開改革,推動混合所有制改革實現,保證鐵路各項治理工作的有效實施。在此過程中,需細致分析其存在的優勢與不足,了解所有制改革中存在的問題、難點、基本原則,進而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有效實施對策[1]。

1合資鐵路存在的優勢與不足

1.1優勢

對于合資鐵路來講,各方面的發展均獲得了比較明顯的效果,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首先,鐵路建設已經獲得了比較豐富的經驗,合資鐵路已經在世界范圍內展開合作,積累了比較豐富的建設經驗,這些經驗成為企業發展的重要優勢。其次,運營技術相對成熟。對于合資鐵路來講,在長期發展中獲得了比較豐富的技術,以線橋為例,能在喀斯特地貌和高原凍土中展開建設[2]。最后,市場拓展具有強勁動力。經濟要想獲得不斷發展,需獲得能源以及資源的支持。經濟全球化在不斷深入實施過程中,鐵路運輸的發展變得十分重要,合資鐵路從規模上來講比較大,可以吸納的范圍比較廣泛。

1.2不足

就合資鐵路發展來講,其存在的不足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首先,控制運行成本困難較大,多數地區基礎設施以及投資環境比較落后,建設過程中,進行融資溝通以及融資結算需花費較長時間,周期較長,涉及環節較多。金融政策作用與影響下,可能會出現匯率損失情況[3]。運輸物資過程中,建設物資以及建設設備需進行遠距離運輸。在控制成本時,受部分地區自費標準較高影響,會導致控制成本工作在實施過程中面臨較多困難;同時溝通難度也比較大。合資鐵路在運營過程中進行內部工作分工時,職責會呈現出一定差異性,運營工期也會有所不同,在運行過程中需做好對各方關系的處理。其次,管理經驗相對欠缺[4]。合資鐵路整體發展前景較好,但是分析其管理機制,仍存在一定滯后性,而管理機制欠缺會對其自身長遠發展產生不良影響。

2合資鐵路及其混合所有制改革存在的問題

2.1社會資本投入不足

就鐵路運輸發展現狀來講,投資時的主要來源為中央單位,占比達到80%左右,其中國有控股達到95%以上,而貸款占比達到40%左右,社會資本投入不足問題比較明顯[5]。大多合資鐵路為國有資本進行的合資,在投資規模逐漸增大的背景下,通過地方政府與國家投入難以滿足實際需求,因此需重視對社會資本的鼓勵,使其可以進行合資鐵路建設,這是混合所有制改革過程中涉及的重點內容。

2.2債務風險相對較高

合資鐵路建設過程中,投資主體比較單一,并且籌資渠道相對狹窄,一般為國家財政、地方政府、銀行貸款,在一定程度上會使合資鐵路實際負債率增加,導致其交易成本比較大,需擔負較重財務負擔,債務風險相對較高。合資鐵路在發展過程中,資產負債率上升比較明顯,通過對社會資本的合理引入,可以使鐵路債務風險水平獲得明顯降低。

2.3治理缺乏科學性

合資鐵路在發展過程中,存在制度不夠規范、資產產權不夠清晰以及治理結構不夠完善的問題,其中較為突出的問題主要體現在經營權利與所有權之間存在分離矛盾。在此情況下,需重視改革深化實施,實現市場參與度的有效提升,促進社會資本在運用過程中充分發揮自身的治理作用。

3合資鐵路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難點

合資鐵路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過程中,難點為如何吸引優質的社會資本進入,主要體現在:一是合資鐵路投資大,回收期長。對于社會資本來講,其比較重視自身經濟效益最大化,這實際上與上述內容之間存在矛盾,從而影響了社會資本整體吸引力,阻礙了盈利模式的不斷優化。二是由于鐵路專業性較強,社會資本參與之后經營難度較大,進行投資管理以及風險評估時容易出現多種問題,同時當前的運行機制使社會資本退出時渠道較為有限,這無疑會使合資鐵路在融資時受到影響。三是企業文化和管理制度存在沖突。鐵路方更多地注重企業長遠穩定的發展,社會資本可能更注重短期內快速達到預期收益,鐵路方作為國有企業對于公司管理更注重過程規范,而社會資本則更追求對市場的快速響應,兩種文化和機制難以融合。四是政策法規不完善。相關政策文件中明確指出,需制定措施促進鐵路經營的建設,但是就當前來講,政策未能在退出渠道、收入清算、股東權益保障等多方面作出明確解釋,也未能制定可行性較強的實施細節。因此未能具備良好操作性,多數社會資本在注入時會存在觀望情況。

4合資鐵路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本原則

4.1保證資本選擇標準明確性

對于合資鐵路來講,在選擇投資者時,需保證投資者具有優勢,行業中獲得領先發展,在此基礎上,才能與鐵路展開協同,這對于合資鐵路實現持續性發展比較有利。同時在選擇社會資本過程中,需積極將財務投資者與產業投資者進行結合,使其與鐵路投資時間比較長相適應。選擇投資者時,不應過多或者是過少,需體現出恰當性。

4.2設置差異性改革方案

混合所有制改革過程中,股權框架以及股權比例需合理安排,了解業務具體特性,積極對改革進行分類與分層。對于資產負債率比較高和費用支出比較高的企業,需運用債轉股方式減輕債務負擔,優化企業的資產結構,盡量降低資產負債率。在外延上吸引具備再生產能力的企業,積極運用轉讓方式與定增方式引入民營資本。

4.3重視法治化的實現

混合所有制改革過程中,需重視并體現法治化,操作時嚴格執行國家的規章制度,結合相關規定對資產展開評估,并積極開展過程監管,降低資產發生損失的概率。

5合資鐵路混合所有制改革有效實施對策

5.1提升改革認識理解

對于鐵路來講,其特殊性比較明顯,合資鐵路控制主體都屬于國家政府,負債難以通過經濟利潤償還。虧損經營同樣存在,轉變這一情況過程中,需對混合所有制改革形成清晰、明確的認識,新型所有制經濟中包含私營經濟、個體經濟、外資經濟等多個方面,合資鐵路進行所有制方面的改革屬于降低自身虧損比較有效的方法。以高速鐵路為例,可以劃分成多個經濟實體,進而評估各經濟實體具體資產實力,吸收民營資本,減輕自身壓力,通過股份制改革使經營效率獲得明顯提升,對于長期存在且根深蒂固的思想,需積極作出改變,同時需積極宣傳合資鐵路企業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優勢,并借鑒其他領域中實施的所有制改革經驗,促進改革工作順利進行。中國鐵路總公司進行所有制改革便是在中國聯通進行所有制改革以后進行的,這種借鑒成功經驗的方式能避免多走彎路。改革時如果存在爭議,需運用對應措施與制度進行科學解釋。

5.2體現主體利潤平衡

合資鐵路涉及的企業比較多,主導權主要由股權比例決定,如果股權比例較大,則資本控制力也會比較強,這種控制力主要體現在土地使用、管理技術、人事管理等多個方面。分配股權過程中,需體現投資主體特有優勢,促進鐵路價值提升,使各項資本之間展開有機融合,保證利益分配平衡。通過這一方法的運用,可以增強對社會資本的吸引力,提升社會資本的參與度。

5.3完善整體機制建設

5.3.1加強機制管理工作首先,運輸補償機制在制定過程中,需重視其公益性體現,公益性運輸為優惠運輸或者是無償運輸。就當前社會發展現狀來講,公益性運輸在實施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需通過改革轉變其存在的不良影響,減少企業負擔。在此過程中,可以積極吸取國際上的先進經驗,推動政企分開,鐵路將政企分開以后,處于自主經營與自負盈虧狀態。對于無償運輸來講,能夠充分地體現政府意志。改革時,承擔政府職能以及實現最大化利潤之間存在一定矛盾,因此需重視運輸補償,并體現出其合理性。在補償工作中,可以將其劃分為兩種形式,一種為據實補償,另一種為依法補償。對于據實補償來講,基礎為源點信息,具體實施時,需統計好運輸量,然后結合統計責任將其充分全面落實。對于依法補償來講,需明確界定政府、合資鐵路之間的關系,保證各項行為在實施時的規范性,并且在執行時需體現出嚴格性。其次,制定明確的管理目標。管理目標制定對于合資鐵路發展比較有效,混合所有制進行改革時,可能會存在改革乏力問題,在此情況下,便需參考管理目標,這種方式能夠促進管理中目標意識的形成,根據實際情況構建科學管理機制,保證責任分工清晰性與明確性,以及改革在實施過程中的整體效果。5.3.2推動激勵機制構建為提升社會資本參與投資的主動性與積極性,國鐵集團應注意以下三點:一是需積極構建相關保障制度,確保各方股東能依法合規表達訴求、充分尊重各方股東的意見,實行同股同權,切實維護各類股東合法權益。二是要注重建立并依法完善科學合理的法人治理結構,明確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的職責權限。三是探索積極的引入機制。降低合資鐵路在進入時的壁壘,重視對融資渠道不斷拓展,在公平原則、透明原則基礎上,加強吸引各方資金,進而為改革實施創造良好條件。如鼓勵社會資本運用融資、合資多種方式建設鐵路線路,加強所有權、經營權開放;在同等條件下,由社會投資者優先進行鐵路土地開發,并優先展開商業廣告經營開發等。5.3.3積極實施試點探索改革時可以運用試點先行方式。對于合資鐵路來講,數量比較多,并且內部結構十分復雜,因此改革在實施過程中不應急于求成,而應由簡單到復雜?;趪F集團層面進行分析,可以選擇影響力比較強的合資鐵路作為在改革時的試點,運用試點發展促進改革實現,同時需積極參考一些成功經驗,促進內部改革有效實施。對于試點探索來講,可以發揮引導作用,促進各方利益之間的協調,解決在改革中存在的困難,并且有效分擔改革中產生的綜合成本,保證混合所有制進行改革時的效率,也能確保其在改革時的整體質量。5.3.4不斷優化頂層設計首先,完善改革政策法規。改革在實施過程中,會運用自上而下方式,基于宏觀層面對其進行分析,相關文件中針對改革提出了方法與規定。但是從改革現狀來講,改革為初期階段,可運用的配套政策和機制相對匱乏,因此需積極與財政部、住建部等進行商討,針對合資鐵路進行混合所有制方面的改革制定比較完善的政策文件,并對以往相關規章制度進行系統梳理。其次,合資鐵路需積極與地方政府展開聯合,出臺有地方性特色的改革意見。

6潛在性社會資本分析

6.1機構投資者

首先,大規模資金長期持有者。對于機構投資者來講,能夠提供改革需要的巨額資本,這實際上與鐵路在建設過程中需要較大資金量特點高度契合。如保險公司由于保險需求逐漸增加,且保險金在繳納時具有規律性,因此保險公司在資金方面的可預測性比較強,體現出明顯穩定性,保險金額也能大幅度上升,其參與到改革中的能力比較強。其次,專業性資本運作者。對于機構投資者來講,具有良好資本運作能力,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促進資產保值和資產增值的實現。

6.2員工持股

員工持有企業股票,使企業與員工之間可以實現利益共享。推動員工持股這一計劃實施過程中,可以運用市場化方式,增強員工在工作中的主動性與積極性。對于員工來講,投資能力比較有限,因此獲得的資金規模也比較有限。合資鐵路需盡量將員工持股作為一種激勵方式,而不是將其作為一種融資手段。員工在持股以后,個人利益將會和企業利益形成捆綁,強化員工責任感以及歸屬感,促使企業獲得更好發展。

6.3一般法人資本

主要指已經獲得法人資格的工商企業。在我國,民營企業經濟市場優勢比較明顯,與合資鐵路之間能夠產生協同效應,促使合資鐵路向著可持續方向發展。當前較多民營資本已經認識到合資鐵路具有的優勢,因此合資鐵路進行所有制改革過程中,可以和商業地產、土地開發等企業展開戰略合作。但是民營企業進行投資也會存在局限性。就其投資規模而言,資本量一般較小,難以與合資鐵路資本需求量大相適應,獲得的股權份額有限,話語權難以得到充分保證。基于投資意愿進行分析,民營資本與國有企業相比,更傾向于投資成長性企業,這類企業回報率較高,并且投資周期較短,因此民營資本與合資鐵路之間進行合作存在一定難度。

7結語

總之,合資鐵路展開混合所有制改革過程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在此過程中,需對問題形成清晰、明確認識,為改革實施創造良好條件,提升改革認識理解,體現主體利潤平衡,完善相關機制管理,推動激勵機制構建,積極實施試點探索,不斷優化頂層設計,促進鐵路更好適應市場化發展需求,增強對社會資本的整體吸引力,使社會資本可以積極參與到鐵路建設和運行的整個過程中,使改革工作在實施過程中獲得更明顯成效,進而獲得更長久、穩定的發展與運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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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范文4

關鍵詞:農業經濟;實體;改革

中圖分類號:F319文獻標識碼:A

1 農業經濟實體改革的意義

1.1 國家宏觀經濟改革的需要

黨的十六大明確指出:“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因此,國家將進一步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特別是成立了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國有資產及國有控股、參股企業的管理將進一步走上規范化的道路,農業經濟實體也不例外。這就要求我們有長遠的眼光,與時俱進,根據本系統、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逐步推進改革,以適應形勢的需要,強化服務功能,提高經營活力,促進農業經濟實體的健康發展。

1.2 目前農業經濟實體中存在著諸多問題

1.2.1 事企一體,服務與經營不分;經營觀念比較保守,缺乏長遠的發展思路。

1.2.2 投資主體不明,產權不明晰:由于各種原因,不少農業經濟實體在工商注冊時操作不規范,公司章程記載的投資人與實際不一致,投資主體不明確;許多企業沒有取得《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脫離了國有資產部門的正常管理。這些對于企業的發展、企業的改制改革,尤其是股份轉讓與調整時,都會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1.2.3 投資主體單一,個別還存在著無限責任公司,加之多年經營活動造成庫存商品、債權債務、對外投資及銀行擔保等方面的潛在虧損和經營風險,風險全部由單位承擔,經營者個人沒有經濟上的制約,特別是人員的調動等,容易使或有事項變成事實損失。

1.2.4 部分企業虛假注冊或抽逃資金,長期掛在往來款中,存在著違規事實,又使企業的流動資金不能完全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企業的正常經營和發展。

1.2.5 經營活動及財務管理中存在著不規范行為,如帳目不清、債權債務混亂、不按章納稅、對外投資超過法定的限度等。

1.3 農業經濟實體走上市場化的需要

隨著事業單位改革的逐步深入,許多農業經濟實體可能與事業單位脫鉤,部分或徹底地走上市場,必須由企業自己養活自己,原來的“福利型”經營策略和管理方式,很難經受住激烈的市場競爭考驗,因此需要有一定的適應期和過渡期。如果不能未雨綢繆,一旦全面推向市場,完全失去政策的依托,許多農業經濟將很難在市場競爭中生存并謀求發展。

2 農業經濟實體改革的內容和方向

2.1 事企分開,給企業寬松的發展環境

十六大報告指出:“各級政府要嚴格執行國有資產管理法律法規,堅持政企分開,實行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使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因此,要保證企業的正常發展,必須實行政企分開、事企分開,防止過去那種“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工作職能不分的經營模式,明確經營性與公益性分開,減少行政干預,使企業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保證企業人員集中精力搞好經營工作。

2.2 改革經營機制,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規范經營

各級農業主管部門必須為企業徹底解除各種束縛,改革經營機制和管理體系,實行職能分開、管理體系分開,將經營權、人事權及分配權下放,給出最大的自由空間,充分調動經營者的積極性,使經濟實體在《企業法》和《公司法》的規范下,作為獨立的社會法人和市場競爭主體完全按照市場化運作。

2.3 盤清家底,徹底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2.3.1 清產核資,摸清家底,將各項資產核實,以確定企業經營策略、經營規模和改革思路;同時,也有利于處理、解決沉積多年的債權債務、死帳呆帳,為企業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礎。

2.3.2 目前,農業部門一般擁有多個公司,規模不大,資金、人力分散,有的還互相抵觸。因此,需要清理所有公司,遵循“抓大放小”的原則,分別確定不同的改革方案:注銷沒有正常開展業務或基本歇業的企業,不留后遺癥;合并經營范圍相近的公司,避免相互沖突、無序競爭,集中人財物力,實行有效重組,優勢互補。

2.3.3 理順投資關系,落實注冊資金,確保企業規范化運作,使企業有正常的流動資金,開展各項經營活動。

2.4 實行股份置換,注入個人股

十六大提出:“進一步探索公有制特別是國有制的多種有效實現形式,大力推進企業的體制、技術和管理創新。”“積極推行股份制,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投資主體多元化?!币虼耍髽I改革的重要形式之一就是股權結構的調整。要壓縮農業事業單位的直接投資,減少國有資金的經營風險;同時,注入經營者個人股份,使企業的效益與個人的切身利益直接掛鉤,充分調動經營者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

股份調整的具體形式可根據各個地區、各個單位的具體情況確定,一般有以下幾種形式:個人占小股、個人控股、股份完全由個人買斷等。

2.5 改革分配方式,真正體現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

十六大要求我們:“確立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原則,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贝蚱圃械姆峙潴w制,多勞多得,實現風險與效益共享,這是改革分配方式的基本目標。

2.5.1 國有全資企業

2.5.2 工資加獎金方式:企業實行承包經營,簽訂經濟責任狀,個人拿出一定的風險抵押金。經營者拿取基本工資,年終根據經營實績及單位具體考核辦法兌現獎金,超產有獎,未完成的給予經濟處罰。這種方式適合經營收入受市場影響力較大,有一定發展潛力的企業,可以促使經營者規避風險,挖潛增效,不斷發展壯大企業。

2.5.3 年薪制:根據往年的經營實績,制訂公司經營目標,完成任務的,按年薪發放;超產或未完成的,年薪按一定的比例上下浮動。這種方案適合經營活動相對穩定,市場影響力較小的企業,可充分調動經營者的積極性,保持企業創收工作的相對穩定,避免經營工作的滑坡。

2.5.4 個人參股企業

2.5.4.1 工資加分紅:經營者領取基本生活費,年終根據實際稅后利潤,按所占的股份,進行分紅。經營者既有一定的生活費保證,同時個人收入的高低,又直接體現在企業的經濟效益中。這種方式適合個人占小股的企業。

2.5.4.2 完全市場化收入:主要適合個人控股或個人全資企業。經營者的收入全部由企業自行按公司章程辦理,完全與企業的經濟效益、稅后利潤掛鉤,主管部門可不作任何干預。

2.5.4.3 改革企業內部的分配制度

按照現代企業管理辦法,完善內部責任制,層層制訂崗位職責,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量、完成的實績及企業的經濟效益等,制訂各個崗位的職責和收入,做到獎勤罰懶,充分調動每個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真正體現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3 改革應注意的問題

3.1 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對改革的認識,是農業經濟實體改革的重要問題。改革牽涉到每一個人特別是那些專職經營人員的切身利益,機制體制的改革有可能引起思想方面的各種阻力,因此,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對于改革的成敗事關重大。

3.2 企業改革,必須徹底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一般情況下,以前的債權債務及各種帳務問題,必須作一個階段性的了結,決不能影響改革后的企業運營,特別注意不能僅僅將優良資產帶入新的企業,而將各種不良資產甚至沉重的包袱留給農業主管部門,以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

3.3 對企業改革不能實行“一刀切”,應根據實際情況允許多種形式并存,做到循序漸進,避免急噪冒進。

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范文5

我國的農村金融改革,可以分為廣義和狹義兩個范疇。廣義的農村金融改革,包括農村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國家對資金流動的引導、農村融資媒介的創新和發展、如何為農村金融組織安排連續的正向激勵機制使農村金融組織不斷向上、農村金融機構的退出機制以及訂單農業、農產品期貨市場、農業保險的發展等問題。廣義的農村金融改革已醞釀了很長時間,20__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后,國務院成立了由人民銀行牽頭的、包括農口、財政部、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等多家參加的深化農村金融和農村信用社改革專題工作小組。專題小組在多次調研、論證的基礎上于20__年四季度形成了向國務院的專題報告,報告從整個農村金融改革的角度提出了多方面的改革建議和辦法。

狹義的農村金融改革具體是指當前所進行的農村信用社改革。根據國務院20__年6月27日《關于印發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深化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由銀監會負責組織實施,地方政府在改革中發揮“管理、指導、協調、服務”四方面作用,人民銀行負責財務支持方案的設計、規定和驗收等工作。按照引導和自愿相結合的原則,試點單位的選擇由各?。▍^、市)人民政府自愿申報,銀監會統籌安排后報國務院確定。自20__年下半年開始,農村信用社改革在八個省進行試點,確定試點的?。▍^、市),根據改革方案的精神,提出試點的具體實施意見,由銀監會審核,報國務院批準后組織實施。銀監會、地方政府、人民銀行各司其責,按照“國家宏觀調控、加強監管,省級政府依法管理、落實責任,信用社自我約束、自擔風險”的監督管理體制,共同推進農村信用社的改革。目前改革已經取得進展。

二、關于此次農村金融改革的三點認識基礎

(一)三農和農村金融之間:是共生、共存關系還是支持與被支持關系

和以往農村金融改革不同的是,這次農村金融改革專題小組大致上形成了對農村金融和三農關系的新共識。過去的認識主要是希望農村金融體系支持農業、農民和農村,希望能多給農業融資,資金價格更便宜,在一定程度上依靠擠壓農村金融來支持三農。現在逐漸用新觀念替代了老觀念,新觀念認識到三農發展和農村金融發展是共生、共存關系,二者之間相互依存、相互促進。如果將三農比喻為人的機體,農村金融則是機體中的重要器官,取之于機體又服務于機體,而不是一個體外的支持器械,可以只管用、不管養。過去,農業資金一有問題,就批評、責怪農村金融,要從農村金融機構多貸款,而較少注意農村金融機構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效果上使農村金融出現很大問題,財務不可持續,處于需要解救的狀態。在這樣的狀態下,農村金融機構是不可能為三農發展做出更多貢獻的。

具體來講,中國當前有320__多家農村信用社,過去承擔著一種半商業性、半政策性的任務,由于政府一再強調農業的重要性,所以壓給農信社不少政策性任務,資金價格也一直壓得比較低。農信社搞得不好,有經營不善的問題,但很可能行政干預方面的原因更多。在一個混合的目標下,一個機構很難真正遵循商業原則把財務質量搞好,具體表現就是不良貸款比例較高、虧損嚴重。如果按照嚴格的貸款分類,在亞洲金融風波之后的兩三年內,農信社總體不良資產比例最高曾經達到50左右。農村信用社作為一個整體,其凈值是一個嚴重的負數,這個負值是過去農村信用社賬面資本金的兩三倍。在這種嚴重負凈值和高比例不良資產的情況下,農村信用社缺乏持續為農業服務的能力。

與此同時,中國農業銀行正朝著商業化方向改革,由于農村業務不賺錢,凈負擔太重,所以農業銀行逐漸撤出農村,撤退到縣一級,業務重點逐漸走向城市。農村金融的另外一支力量郵政儲蓄,在農村有很多郵政網點,吸收了很多農村存款,但沒有貸款功能,吸收農村資金并沒有用于農業方面而是走了別的上存渠道。郵政儲蓄吸收存款顯得有競爭力,主要與政策照顧和機制有關。但有人認為農村信用社競爭力太差也是一個重要原因,它與郵政儲蓄相比缺乏競爭力,所以資金從農村流出去的現象很顯著。很多人說,郵政儲蓄是抽水機,把資金從農村抽走了。

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保證對三農的基本服務,在新增資金方面,主要是中央銀行用利率較低的再貸款支持農村信用社。再貸款資金使得農村信用社在亞洲金融風波以后,特別是在1999年以后,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擴大對三農的貸款總量。眾所周知,中央銀行再貸款在原理上不能用于此用途,這樣的再貸款能否收回也成問題,因此運用中央銀行再貸款支持農村金融,是一種“體外”支持,并不是一個長久的、可持續的、解決問題的辦法。

如果說政策性金融可以理解為一種“體外”支持,商業性農村金融和三農之間則是“體內”相互依存的關系,是共生共存的關系。這種關系就要求把農村商業性金融機構辦好,辦成健康的、可持續發展的金融機構。中國可能有10或稍多一點的地區由于特別貧困,商業性金融難以存活,需要政策性金融發揮作用,但是大多數中國農村地區有能力也有必要支撐持續增長的、財務上健康、有活力的商業性金融的發展。

(二)資金 價格:放開還是管制

對于資金價格存在兩種看法:第一種是按照傳統思維,認為糧食重要、農業重要,越重要越要有優惠,所以對農業、農村、農民的貸款利率往往制訂得比較低。但是農村小額貸款筆數多、成本高,統計數據顯示違約率并不低,如果貸款利率不能遵照市場原則,而是采用行政定價,農村金融機構就不能用利率覆蓋風險升水,農村金融機構很難保持財務質量并持續存活。第二種則逐步打破了傳統思維,贊同放開利率管制,實施利率浮動區間。在此輪農村金融改革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農口要求實施比城市更快的利率市場化,即農村貸款利率的浮動區間要比城市更寬,使農村金融機構可以存活,可以逐步擴大業務,使三農和農村金融兩方面都能得到發展。但也有一些人不習慣,說農村信用社現在利率過高,未體現出“支農”特點來。

(三)合作制的反思

農村過去推行的是合作制,農業生產是合作社,收購、商業系統是供銷合作社,農村的金融體系是信用合作社,三個合作機構構成了農村的合作體系。經過多年發展,由于價格變化和組織形式變化,由于農村信用社凈虧損和不良資產較高,當地農民逐漸較少以合作制的身份關心農村信用合作社,不再將其看作是大家靠合作形式建立并由此享受其服務的一種組織。

一段時期中,國家也把農村信用合作社看作準國有金融機構。凡是出現兌付風險,國家都像救助國有金融機構一樣救助它們,未準許一個信用社出現擠兌破產,擠兌之后也都會保支付,存款者都能得到全額的本息補償。缺乏破產制約這一最后的殺手锏,往往誘發“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

盡管合作制在全國不同地區存在差異,有些地區的合作社辦得很好,但總體來說,這次改革不再強調過去意義上的合作制,而是強調要按照企業改革成功的模式,按照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方式來改革農村信用社。

按照人們過去的理解,合作制就是在社區建立的、為社區服務的組織,不希望用現行的對商業銀行實施的資本充足率要求來約束社區組織。但是,需要強調的是,資本充足率對金融機構不僅是一個自我約束,同時也反映了金融機構的抗風險能力,是衡量金融機構能否健康持續發展的一個尺度。按照股份制的要求,資本金一定要充足,一定要到位,要有一定比例的資本金來對抗風險。合作制在其他國家也有成功的例子,因此在農村金融組織形式上也沒有人反對農村信用的合作制,但需要強調的是,就近期農信社改革而言,不管是股份制還是合作制,對資本充足、抗風險能力、解決不良資產問題是同等要求的。為此,在農村金融組織形式上不能只堅持過去一種模式,而是允許在組織形式上有所探索和創新。

三、中央銀行在農信社改革中財務支持工作的幾點思路

在以上認識基礎上,中國農村金融改革就出現兩個層次的動作。第一個層次就是農村信用社改革,20__年下半年在八個省已經開始試點,20__年夏天將在全國絕大多數省推廣,在這個過程中中央銀行扮演的角色,我個人認為可以概括成三句話:“正視并解除農村信用社的歷史包袱,提供連續的正向激勵機制,防止走下坡路和防范道德風險”。另一個層次主要是廣義的農村金融改革,包括政策性金融的定位、郵政儲蓄的改革、發展定單農業、農業保險、農產品期貨等內容,還需要逐步形成政策,分步推進。

(一)正視并解除歷史包袱

如前所述,農信社過去形成的不良資產,既有行政干預、行政命令的原因,有鄉鎮財政缺口向農村信用社透支的原因,也有自身經營和價格機制上的原因。這些貸款非常分散,處于基層,監管部門雖然在基層也有一定的力量,但力量有限。按理說,為了防止道德風險,應該逼著農村信用社首先把自身經營已形成的風險加以化解,收不回來一定要懲罰,為后面的改革打好道德基礎。但實踐上并不存在一個很有效的分清歷史責任的辦法,也不存在一個有效的監督回收損失的操作機構,損失掉的就已經損失掉了,只有依靠國家想辦法承擔這些歷史包袱,把農村信用社放在一個新的起點上,希望其為三農提供金融服務并且能逐步成長起來。由于這些不良資產很分散,回收可能性也很小,即使想回收也要靠當地的人員去回收,因此,可以約定誰回收誰受益。正視農信社的歷史包袱是在改革轉軌期間、在早期政企不分、價格不對的狀況下產生的,就要求必須加快農村金融改革。只有正視和解決歷史包袱,才可能創建新起點。

為什么說要正視這個問題呢?因為有些人是在回避這個問題。一些人認為,農村信用合作社經過近些年的改革已經有了很大的進展,支持農民的小額貸款非常有效,如果中央銀行持續給予再貸款,計算下來,經過20年、30年或者50年,農信社有可能逐步消化歷史包袱。20-50年時間顯然太長。

消化歷史包袱有兩種辦法:一種是繼續發放低價的再貸款,使農村信用社依靠存貸款利差逐步消化歷史包袱。另一種是使用中央銀行票據,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司設計了這個辦法,由國家承擔農村信用社凈值損失的一半,另一半由農信社自己消化;同時農信社不良資產處置回收國家并不拿走,以增強農信社不良資產的消化動力。在中央銀行資金支持后,農信社要依靠自身力量增資擴股,通過股份制改造提高資本金,改變公司治理結構,完善內部管理。

(二)提供連續的正向激勵機制

舉個不一定恰當的例子,中等偏上的學生是容易設計激勵機制的,破罐破摔的學生是最難設計激勵機制的。而我們希望農村金融中的激勵機制范圍要大一些,能夠涵蓋從比較差的到比較好的機構,同時正向激勵是連續不斷的。如果說財務改革是上臺階,則要激勵農信社一個接一個地上幾個臺階。第一個臺階是,參加改革的省、地、市、縣一直到基層農村信用社,如果要選擇國家幫助解決歷史包袱,首先就必須對改革計劃做出承諾,然后才可能獲得資金支持和對消化不良資產的鼓勵政策。第二個臺階,農信社自己必須努力消化不良資產,同時必須想辦法增資擴股,使資本充足率從過去凈值為負上升到0的水平。在座的留美經濟學者們可能聽起來覺得很可笑,但正像我剛才所說的,因為總體來講它們的凈值是很嚴重的負值,所以達到0也是很不容易的。經過努力達到0后,中央銀行可以用中央銀行專項票據置換其不良資產,同時中央銀行向農村信用社支付專項票據利息,使中央銀行票據成為農信社的優良資產。獲得專項票據的農信社,資產負債表得到了改善,但是由于票據并不是現金,不能用于發放貸款,票據暫時不準在市場上流通,不能交易,因此部分消減了發放再貸款對貨幣政策的沖擊。第三個臺階,由于票據期限是兩年,兩年后必須再進一步把資本充足率提高到2%(巴塞爾協議第一版(1988年)要求核心資本充足率是4%,總資本充足率是8%)。如果資本充足率達到相應要求,公司治理和不良資產消化達到相應指標,經過驗收確認,中央銀行可以將票據兌現成現金。獲得兌現的農村信用社就可以擴大金融服務,可以擴大貸款業務。由于農村貸款利率已經擴大到基準利率的[0.9,2.0]范圍內浮動,因此有盈利空間。在這三個臺階之上還有進一步向上的臺階和要求,在基本的、健康的發展方向確定后,還必須在以后的年份進一步改進(相關計劃和激勵尚未全部披露),使得農信社能夠達到和一般金融機構所要求的同等的資本充足 率、抗風險能力和不良資產率。

由于受到人員素質和所處環境的制約,雖然中國農村金融基層組織在公司治理和管理方面不可能達到與城里金融機構同等水平,但是總體上上述改革措施可以將農村信用社向好的方向推進??傊?,制度設計上希望建立連續的、不斷向上、大范圍的正向激勵機制,督促農村信用社向好的方向發展。

(三)防止走下坡路,防范道德風險

鑒于農村信用社人員素質相對偏低和市場風險相對偏高,加上即便在改革之后,農村行政干預可能繼續存在,農村總體信用環境可能還是不太好,今后仍有可能出現各種問題。這輪改革中國家承擔了歷史包袱,推進了農村信用社改革,但是如果再有農信社走下坡路,甚至由于惡性經營造成信用社危機,在經營失敗后還再次伸手要國家解救,就會造成巨大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因此,在本次改革過程的制度設計上,要考慮到走下坡路和出現道德風險的情況。

防止走下坡路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監管。當我們通過上幾個臺階的激勵機制,由國家解除了歷史包袱,并讓農村信用社充實資本金,達到一定的抗風險能力之后,就要出一組政策來防止從任何一個臺階上走下坡路。最關鍵的政策是“及時校正措施”(PCA,PromptCorrectionAction)。具體來說,當金融機構資本充足率處于下滑態勢,監管部門就應馬上采取措施限制其業務發展和限制分紅等,使信用社感到非常強的緊箍咒作用;如果再往下滑,監管機構就應要求收購兼并;最后要在凈值沒有變成負值之前關閉問題機構。各個國家的及時校正措施在做法上略有不同,我們也要想辦法建立一套類似措施,來防止走下坡路。一個主要的參考就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的FDICIA1991(FederalDepositIuranceCompanyImprovementAct),其具體做法是:存款類機構的資本充足率一般應該達到10%,當降到8%時,就要給予提醒;降到6%時,就開始采取限制型措施,例如限制開辦新業務,限制吸收批發性存款;當降到4%時,就要求準備被兼并收購;當降到2時,就要被關門,即在尚未損失儲戶的錢之前就關閉問題機構。

要設計并采取這樣一種防止走下坡路的辦法,采取緊箍咒這種越軋越緊的做法來防止走下坡路。我國對于農村信用社的及時校正措施在執行上需要強調三點。第一,農村信用社非常分散、非?;鶎樱虼艘芯脑O計的監管機制;第二,結合中國的具體情況來看,還必須建立及時有效的退出機制。以農村信用社改革為例,凈值下滑接近0時應責令關門退出,因為事后清理時又可能發現更多的問題使凈資本落為負值,侵犯存款人利益。建立退出機制的關鍵是對中小存款人如何保護和補償的問題,因此需要我們及時建立存款保險機制。在關閉有問題機構方面,關鍵是要有執行的決心。因為關掉一兩個信用社,有可能在短期內會影響當地農業,會有很強的呼吁,如果不敢關,就必然形成道德風險和逆向風險。第三,在關閉差的金融機構的同時,應允許設立新的金融機構,允許發放新的金融機構牌照,允許成立創新型金融機構向農村提供金融服務。我國的農信社基本上是一鄉一個,關了一個,這個鄉就沒有金融服務了;當然,在審批標準上不應有照顧。在這方面,農口一直在探索社區性銀行、農村新型金融組織。過去曾經有過一段時間是“金融機構清理整頓”期,不太傾向于發新牌照。但必須清醒認識到,改革進入一個新階段,就要考慮允許、鼓勵新機構替代有問題的機構,否則有可能造成舊機構有問題下不了手,又不允許新機構去運行,產生新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當然,新機構能否搞好是有風險的,既取決于其自身,也取決于持續性監管。

四、引導資金流向,加強對三農的配套服務

一是要求郵政儲蓄在價格政策上和農村信用社基本平等,防止不平等政策持續造成兩者競爭力的差距。為了理順郵政儲蓄機構和農村金融體系的關系,經國務院批準,自20__年8月1日起人民銀行下調了新增郵政儲蓄轉存款利率,并允許郵政儲蓄新增存款由郵政儲蓄機構自主運用。用五年時間逐步消化郵政儲蓄老轉存款存量。一是分五年將其利率從目前水平降至準備金存款利率。二是逐年擴大郵政儲蓄機構對老轉存款資金的自主運用,五年后做到全部自主運用。三是逐步擴大郵政儲蓄資金自主運用的范圍。另外,要逐步建立財政對郵政普遍服務的正常補貼機制。

二是借鑒和研究美國社區再投資法案(CommunityReinvestmentAct---社區再投資法案)實施的經驗,鼓勵我國存款類金融機構承擔一定的回饋義務,開展社區金融服務。1977年10月美國國會頒布的《社區再投資法》(CommunityReinvestmentActofCRA997)明確規定,參加保險的聯邦銀行和存款機構有義務幫助支持其吸存業務所在社區的信貸和服務便利。為了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執行本法,《社區再投資法》采取了兩條最主要的措施。一是監管機構定期將各金融機構滿足其所在社區信貸需求的記錄公布于眾。二是監管機構在評估各金融機構申請聯邦特許,向存款保險公司申請存款保險、申請總行遷移或建立和遷移分支機構、申請收購其他機構時,都要首先考慮該機構執行該法的業績,決定批準與否。在《社區再投資法》的推動下,與CRA有關的金融機構和存款機構和其經營業務所在的社區建立了共同合作的框架。特別是那些注重聲譽和打算收購其他機構的金融機構,非常積極地執行《社區再投資法》。很多銀行和存款機構增設了新的網點,提供更多的服務,加強了信貸能力和其他銀行業務的服務。采取更靈活的信貸擔保標準,擴大對中低收入居民的貸款。通過CRA,社區銀行將其在本地區吸收的存款資金繼續投入到其較為了解的當地市場,這對于繁榮欠發達社區經濟,緩解資金從欠發達社區流向發達社區等發揮了積極作用。在我國開展類似服務,雖然還需要立法和具體技術條款上的準備,但是未來可以對此問題開展研究和討論,朝這個方向努力。

三是發揮資金價格機制的作用。主要是擴大貸款利率浮動范圍,逐步放開縣和縣以下貸款利率。在實際調研的基礎上,20__年我國農村信用社的貸款浮動區間已經擴大到了(0.9-2.0)。今后應確保農村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能夠反映貸款的風險水平,保持利率的可持續性。同時要保證金融機構的利差能夠抵補成本和風險??傮w來說,還要防止抬高存款利率的過度競爭。利率既是資金引導也是業務引導的手段,這一點在此次農信社改革中也表現得比較明顯,農村信用社高于其他金融機構的利差是吸引有關資本進入農村信用社的動力之一。金融機構要想提供服務,財務上要能生存,如果不是依靠財政支持,就必須按商業規則辦,基本的商業規則就是經營貨幣的企業--金融機構要有權對提供的金融產品定價,農村信用社也是如此,農村金融組織的發展離不開利率市場化。

限于時間關系,有關農村政策性金融、農村保險、發展訂單農業(訂單農業可以把農業保險、農產品期貨以及農業貸款比較好的綜合起來,以減少風險)等,在此就不講了,但這些都是農村金融改革的重要課題。

五、及時建立存款保險機制

根據及時校正措施,此輪改革后的農村信用社在它開始出現下滑、凈資產還沒有降到0時就應被下決心關閉,因此,從理論上看,關閉差機構并不涉及農村儲戶的資金兌付問題。但是,實際操作并不簡單。從中國很多金融機構關閉時情況看,都不同程度發生過兌付問題,傷害了存款人利益。農信社比較分散,監管起來比較困難,信息的真實性存在疑問,所以在及時校正措施的實施過程中,等進入關閉階段時,實際查帳的結果很可能是凈資產已然為負值,個人存款的補償成為重大問題。因此,必須意識到存款保險機制的建立已迫在眉睫。

中國過去的大型金融機構都是國有的,中型金融機構主要是國有占主導的股份制,農村信用社雖然說是合作制,但是國家實際都承擔了隱性擔保。這次農信社改革會出現多元化和民營化的發展。在這一輪農村信用社改革中,在國家幫助解決歷史包袱后,主要是依靠民間注資。注資可能來自于當地的私人、村民、信用社職工,盡管來源各種各樣,但基本是民營性質。到20__年年底,隨著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承諾的落實,中國金融市場將對外普遍開放,所有制將更加多元化。在此背景下,再由國家承擔隱性擔保已經是非常不合時宜了。

六、農信社改革中的公司治理

農信社改革在八個省市增資擴股方面的總體進展比較順利。在吉林等省份,從村民到信用社職工、到私人入股都表現出較高的積極性,超額將近一倍完成這次增資擴股的總量要求。其他省市可能沒有這么 好,但是也在相互學習。其中,對增資擴股方面的有些做法,大家可能產生疑慮,比如有些地方政府起到了號召作用,一些鎮長、村長帶頭入股。在村長帶動之下,村民也都積極入股。信用社職工也入股。有的地方,有私人企業入股,民營出資金額比較大。但是也有些比較貧窮落后地方,找來找去找不到能夠出資比較大的新股東。原則上大家希望有一些比較大的股東,能夠在公司治理方面發揮他們的作用。總之上述情況導致大家對農信社未來的公司治理提出了疑問。

在公司治理方面,OECD在1999年正式出臺了關于公司治理的五項原則,20__年又出臺了關于公司治理原則的修訂版。新舊版本中均有一項原則講的是利益相關者(stakeholder)。關于利益相關者,在美國有“員工持股計劃”(ESOP),在其它國家也能看到類似對利益相關者的重視。從我國的情況看,在農村基層,一般文化程度不高、管理水平不很高,如果農村信用社中的股東有社區代表、社區成員、信用社職工,即便是在某些地方這三者所占的比例有一半以上,是不是一定就不好,看來也未必。

我國對于利益相關者持股持有懷疑和批評的態度,根源于80年代后期、90年代初期職工入股而后上市交易所引發的一些腐敗案件?!耙怀簧咭В昱戮K”。自十五屆四中全會開始正式使用公司治理這個詞以來,在過去5-6年中,在普及公司治理概念、改進公司治理水平的過程中,開始強調OECD公司治理原則中關于股東權利、對股東的平等待遇、信息披露和透明度、以及董事會責任等四方面,始終回避了關于利益相關者的權力、所發揮作用和應該如何在制度上加以保障的內容。20__年夏天開始的農信社改革在這方面,現在還沒有任何結論,但是也不應該排除在農村信用社這種社區性質比較強的機構中,探索利益相關者作用、探索新型公司治理結構模式的可能性。

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范文6

根據我國的基本國情以及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總體要求,我國職工養老保障制度應當從傳統的以受益為基準、養老金現收現付體制改革為基金預籌積累的個人帳戶制度,這已經成為社會各界的普遍共識,并且在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也得到了比較明確的體現。《決定》明確指出,在職工養老保障問題上,要“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

對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來講,通過個人帳戶進行養老金預籌積累是沒有問題的。但無法回避的問題是,目前已經離退休的職工沒有養老金積累,目前在職但在實施個人帳戶制度以前參加工作的老職工在過去的工作年限里也沒有養老金積累。而他們的養老問題又是必須予以保證的,因為按照舊體制下的低工資、高福利政策,他們的養老金已通過“預先扣除”轉化為過去的政府收入并凝固在國有資產當中,政府則承擔對他們的養老保障義務。更進一步講,舊體制形成了政府對老職工隱性養老金負債,這是必須償還的。

老職工養老金來源理論上可能的解決方式有二,一是實行“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即對新職工實施基金積累的個人帳戶制度,對老職工則繼續通過現收現付的辦法,讓目前的企業和年輕職工繳費解決;二是由政府統一對老職工的養老金來源作出專門處理。

實行“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問題很大。第一,對老職工負有養老保障責任(事實上是負債)的是政府,因此,如果政府不承擔責任,轉而繼續讓年輕職工承擔義務是不合理的。第二,即使不考慮合理性問題,僅從財務上看,也行不通。目前在全國范圍內,已退休職工的退休金大約占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16—18%,隨著今后更多老職工進入退休年齡,這種負擔比例還會進一步提高。如果通過企業繳費完成對“新人”進行養老金積累和對“老人”養老的雙重任務。即使考慮新制度中的個人繳費因素,所需的企業繳費占職工工資總額的比重也要達30%左右。這是企業無法承受的。

因此,要想真正實現養老保障體制轉軌,必須對老職工的養老金來源作出專門處理,即由政府統一償還舊體制形成的對中老年職工的養老金負債。根據智利等國家的實踐經驗,順利實現社會保障體制轉軌的關鍵就在于由政府妥善解決了舊體制遺留的中老年職工的養老金權益問題。否則,轉軌無法進行。

二、1995年3月的改革方案無法實現《決定》提出的改革目標

為落實《決定》提出的改革要求,1995年3月,國務院了《關于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并同時出臺了兩個具體操作方案,即實施辦法之一和實施辦法之二。

方案一的特點是要為在職職工全面建立個人帳戶,職工退休后的養老金計發比較嚴格地與個人帳戶儲存額相對應。對于實施個人帳戶制度以前參加工作的職工,該辦法實施前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至退休時,“以個人帳戶中的儲存額推算出全部工作年限的儲存額”。已退休職工的養老金通過企業另行繳納一定比例的費用形成統籌基金解決,給付標準按照改革前老辦法執行。

方案二只設計了一個比例不大的個人帳戶。目前在職職工退休后的養老金計發分為三部分,一是社會性養老金,按照職工所在地職工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二是繳費性養老金,個人和企業繳費每滿全年,按繳費工資基數的一定比例計發;三是個人帳戶養老金,對應于個人帳戶儲存額。其中前兩項養老金來自于“統籌”。已退休職工的養老金則全部來自于“統籌”。與方案一類似,實施個人繳費制度前參加工作的職工,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兩個操作方案的設計思想、內容等是存在較大差異的,但有一個非常突出的共同點:老職工的養老金來源都是要通過當期的企業“統籌繳費”解決。

根據前文分析,在老職工的養老金來源不進行特殊處理的情況下,要想實現養老保障制度的轉軌是根本不可能的。從兩方案的實際運行結果看,與真正意義上的個人帳戶制度大相徑庭,個人帳戶普遍為空帳戶,基金積累也不可能形成。

由于目前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沒有來源,要通過企業“統籌繳費”解決,但在實際上,在企業開始為在職職工進行個人帳戶積累的情況下,已不可能再承擔過高的“統籌繳費”以支付目前退休人員的實際養老金需要。而老職工的養老金又是必須支付的,所以,唯一的辦法只能是挪用目前已進入在職職工個人帳戶的養老金。這在方案一中表現得最為突出。其更一步結果是,不僅實施個人帳戶制度以前參加工作的職工存在“空帳”問題,已經按規定繳費的個人帳戶也因為資金被挪用而無法積累。盡管有關方面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提出要進行所謂“基金部分積累”。但由于支付已退休人員養老金的壓力巨大,又不可能無限制地提高企業繳費水平,因而在事實上基金積累的數量極為有限。至1996年底,全國養老金歷年滾存節余為580億元,尚不到1996年當年養老金支付額的一半。而且,其中還有相當大部分是1995年改革以前所剩余的。

由于個人帳戶中沒有資金,待目前在職職工退休時,他們的養老金來源就又成了問題,出路只能是繼續挪用下一代人的個人帳戶資金,拆東墻補西墻,使空帳戶一代一代往下轉。

三、“空帳”運行無法支撐下去 ,有關功能目標也無法實現

1995年3月的改革方案不僅未能建立真正意義上的個人帳戶制度,從實際運行情況看,也是很難支撐下去的。

由于已退休職工的退休金支付壓力巨大,再加上因管理體制問題導致的高昂成本,養老金繳費率(企業繳納的養老金占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比重)普遍很高,絕大部分地區都在20%以上,個別地區則接近30%,許多企業無力繳納或以各種方式拒繳。綜合各種調查結果,近期各地養老金的收繳率(實際收繳額占應收繳數額的比例)在1996年竟降至50—60%。為了維持統籌體系的運轉,一些地方不得不進一步提高繳費率,進而形成一種惡性循環。

需要指出的是,在以養老金現收現付為資金籌集模式的舊體制中,對職工的養老金負債是一種隱性負債,而空帳戶形成的則是政府對職工的明確負債,負債規模也更具有剛性。對這種負債也沒有任何對其他人的債權來保證,因此是非常危險的。

由于體制本身存在缺陷,很多預期的功能目標也無法實現。首先,國有企業負擔問題得不到有效緩解。不僅那些老職工多、負擔重的困難企業未能走出困境,很多原本負擔較輕的企業也由于統籌壓力而不堪重負;此外,由于統籌層次低,不同地區之間企業負擔不均衡問題也很突出。其次,覆蓋全社會的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難以建立,無法為改革和發展提供保證。目前有關部門和各級地方政府都試圖將現行保障體系的覆蓋范圍擴大至非公有制經濟領域,但收效甚微,其根本的原因在于,在政府不能明確償還對老職工養老金負債的情況下,擴大覆蓋范圍存在明顯的責任轉嫁特征,以致于非公有制企業普遍難以接受,養老保障體系仍只能局限在公有制經濟范圍內。這不僅不利于各種經濟成份的共同發展、平等競爭和統一勞動力市場的形成,也嚴重制約著當前的國有企業改革和國有經濟結構調整,諸如破產兼并、富余人員分離等難以有效進行,企業職能無法有效轉換。第三,由于

無法真正形成基金積累,難以為長期經濟發展特別是資本市場發育作出貢獻;第四,無法有效解決老有所養,社會穩定問題。僅從目前國有企業的現實看,因企業負擔過重,養老金收支困難,退休職工養老金拖欠問題已相當普遍,在許多地方已成為嚴重的社會不穩定因素。

回避償還對老職工的養老金負債的一個重要考慮因素是不想讓政府承擔過多的經濟壓力。然而,當現行體制無法正常發揮功能時,必須承擔風險的只能是各級政府。事實上,目前在不少地區,地方政府已經開始面對維持職工生活的巨大經濟壓力和相關的政治與社會壓力。

四、1997年的改進措施及其局限性

鑒于1995年改革以來面臨的問題,勞動部、國家體改委等政府職能部門經過協商,于近期形成一個改進方案,并報請國務院批準于1997年8月公布。統一后方案的要點是:按職工工資的11%建立個人帳戶,其中個人繳費率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工資的4%,1998年起每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最終達到本人繳費工資的8%,個人帳戶的其余部分由企業繳費劃入。隨著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企業劃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工資的3%;老職工的養老金由企業繳費形成的社會統籌基金解決。企業繳費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包括劃入個人帳戶的部分)。養老金支付分為兩部分,一是基礎養老金,標準為當地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的20%;二是個人帳戶養老金,標準為個人帳戶累計儲存額除以120。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圍繞上述基本框架,該改革方案還提出了其它一些措施,主要包括逐步擴大覆蓋范圍、提高統籌層次以及改善基金經營、監督和管理等。

從統一制度、改善管理的角度看,較之于當前多種具體實施方案并存,該方案顯然有所進步。然而,從基本的養老制度模式看,仍然不準備補償國家對老職工的社會保障欠帳,而是試圖繼續用“社會統籌”來解決老職工的社會保障費用。因此,該“統一制度”方案僅僅是對當前較為混亂的養老保障制度的一種修補方案。從其確定的“個人帳戶”比例和“社會統籌”比例看,則是前述方案一和方案二的折衷。

根據對1995年改革以來養老保障制度主要矛盾和問題的分析,不解決對老職工的養老金負債,真正意義上的個人帳戶制度是建立不起來的。

對于必然出現的空帳問題,有關方面的設想是通過提高個人和企業繳費逐步將“空帳”充實。很顯然,在目前企業已不堪重負并且退休人員比例迅速增加的情況下,這只能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幻想。此外,還有不少人寄希望于擴大統籌的覆蓋面,將實施范圍擴大到目前職工年齡結構相對年輕的非公有制領域。這一思路的最大問題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一,如前所述,由于明顯存在負擔轉嫁問題,這種努力很難實現;其二,即使使用強制手段使各種非公有制企業進入統籌體系,也姑且不考慮這會對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產生何種影響,一個必然存在的問題是,在非公有制企業職工陸續進入老年后,政府則必須兌對他們的養老金承諾,屆時亦不可避免會出現支付危機,而且是更大的危機,因為養老保障體系的負債數量較目前會大幅度增加。因此,這種思路的實質只是將發生危機的時間推遲。

總之,1997年改進方案仍然是一個存在缺陷的方案,仍然難以為當前緊迫的國有企業改革和國有經濟的戰略性改組提供幫助,無法保證長期的養老安全,也難以促進經濟增長以及為市場經濟體制建設提供支撐。在我們看來,唯一的出路應當是抓緊解決對老職工隱性負債的補償這個癥結問題,在完全積累的個人帳戶制的基礎上,才能使其他的問題迎刃而解。

五、解決問題的關鍵:補償對老職工的隱性負債

要順利實現養老保障制度從以受益為基準,養老金現收現付的舊體制轉向養老金預籌積累的個人帳戶制度,最關鍵的問題是必須以有效方式解決對中老職工的隱性負債。由于隱性養老金負債是作為舊的體制結果出現的,是政府對職工的負債,只能通過政府統一承擔債務責任。

1、過渡費用應主要來源于國有資產存量

既然國家應當負責補償,過渡資金從理論上講只能有兩種基本來源:一是從現有的國有資產存量中“切一塊”注入老職工的個人帳戶;二是從政府目前和今后的財政收入中拿出一筆錢來對老職工過去的隱性供款進行補償。

智利的作法是由政府向老職工發放認可債券,并通過政府財政逐年償還。之所以如此,其中一個很重要的背景是,在進行改革時,智利的財政是有盈余的。我國的情況下則不然,目前以至今后相當長一個時期都將面臨財政緊張的局面。雖然每年用于償還隱性債務的流量不是很大,最高年份約為1200億元(1994年價格),但是否有足夠的能力仍值得懷疑。我國財政目前已經有較高的赤字水平,如果再考慮以財政收入償還養老債務,財政赤字的規模無疑會更加龐大,其風險是可想而知的。同時,這也必然有一個向全社會的責任轉嫁問題(或直接增稅,或通過通貨膨脹方式變相征稅),引發各種矛盾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當然,運用財政收入解決問題是最大優點是操作簡便。

通過現有的國有資產存量解決隱性債務問題可能更為有效。一方面,并不是象有些人理解的那樣,用國有資產存量償還養老金負債意味著國有資產流失,相反,目前國有資產中的很大一部分就是隱性債務形成的,以此償還隱性債務是完全合理的。另一方面,雖然用國有資產存量解決問題會遇到一些操作困難,但我國正在加緊對國有經濟結構進行調整并對國有經濟進行戰略性改組,其間自然要對國有資產進行重新配置,如與這一過程相結合,操作問題可能也不會成為太大的問題。至于是否象智利那樣向老職工發放認可債券,則是具體的手段問題。

當然,以國有資產存量為主,結合經濟發展中形成的政府新增收入共同解決隱性養老金負債也是可以考慮的。但無論如何,基于我國目前的財政狀況以及有關改革的緊迫性,對隱性養老金負債的解決都只能更多地考慮運用存量。

與通過國有資產存量解決養老金負債密切相關的另一個問題是,如何對國有資產進行分解。對此有幾種基本的傾向性意見:一是結合對國有企業的公司化和股份制改造,將國有企業的部分股權劃歸專門的社會保障機構,用股權收益支付隱性負債:二是將部分國有企業劃歸社會保障機構進行經營,以其經營收入償債;三是將一部分國有資產(比如一些中小企業、部分國有房地產等)進行出售、租賃,以銷售和租賃收入償債??偟目磥恚詈笠环N辦法是最為可行。前兩種辦法的最大問題是,一方面操作難度較大,同時,企業經營的風險仍然是難以避免的,因而無法保證足夠的支付能力。最后一種辦法不僅較為簡便,支付能力也沒有問題。據世界銀行等測算,目前我國國有部門的房產(附帶土地使用權)的價值大致與年度gdp水平相當,足以支付有關費用。

最佳的應該還是混合方案,比如,以國有經濟部門的房地產作為主要的和最后的擔保,配合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過程中的股權轉讓售股套現所得以及對中小企業的拍賣、租賃所得等。需要注意的是,除國家必須承擔的養老金債務外,目前尚有安置企業富余(下崗)職工再就業等政府義務,完成這些任務所需的費用來源與籌集方式也應通

盤考慮。

對職工養老金權益的具體支付方式也應采取以某種形式為主的混合方式。比如,對大部分職工采取以貨幣支付養老金的形式,對某些正處于調整狀態的企業的職工,也可采取企業股權、債權讓渡以及工齡買斷等特定形式。有關的處理手段還應盡可能與住房制度改革相結合。

考慮到與國有企業改革銜接和配套問題,還有一種可供考慮的思路是實施政府、企業、職工和銀行之間的債務轉換。目前絕大多數國有企業都有著相當高的負債率,且絕大多數的負債都是對(國有)銀行發生的,因此,一個可以考慮的債務轉換思路是,將企業對銀行的相當一部分負債轉化為企業對職工的負債,結合企業的股份制改造,進一步將職工對企業的債權轉化為股權。與此同時,將政府對職工的(隱性)負債轉化為政府對銀行的負債。更為具體地說,政府對職工的養老金負債由企業償還,企業對銀行的等量負債則由政府償還。這樣一方面可以從很大程度上解決目前企業與銀行之間的關系矛盾問題,也可以通過職工對企業的持股解決有關產權不清和治理結構無效等諸多問題;另一方面,對職工隱性債務的償還也有了更為現實的基礎??紤]到不同企業的負債水平、經營業績的不同,全面實施債務轉換可能會遇到困難,但實施部分債務轉換應該是可行的。如,為保證老職工養老金的穩定性,可大致確定一個基本部分,仍由政府按統一標準支付,其余部分則進行債務轉換。對一些負債水平高,經營業績又不太好的企業,有關的債務轉換可以折扣方式進行。

2、我國的總體負債水平不高,實現過渡沒有問題

與其他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相比,由于我國的工業化水平不高,尤其是獲得了政府養老承諾的公有制部門的職工人數占全社會勞動者的比重較低,目前也只有20%左右,因此,我國的養老金債務負擔占gdp的比重屬于非常低的。比如,由世界銀行組織有關中、外專家在1995年所進行的詳細測算結果為:截至到1994年底,已退休職工的所需的養老金總量為6810億元,在職職工積累的養老金權益為12360億元(均為1994年價格)。兩項合計為19170億元。而且這一結果不僅包括企業職工積累的養老金權益,也包括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積累的養老金權益。而1994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gdp)為46622億元,養老金債務負擔占gdp的比重只有40%多一點。如工業化水平較高的歐美國家(包括東歐各國),隱性養老金負債占gdp的比重幾乎都超過100%,一些國家甚至超過200%。已經成功實施了從現收現付制向基金積累制過渡的智利等國家的隱性養老金債務占gdp的比重也在80%以上。考慮到我國較高的經濟增長率,從一個動態的過程看,隱性養老金債務所占gdp的份額會更小,因為隱性養老金負債通常不需要一次性支付,而是在相當長的年份內逐年償還??傊覈壳斑€是處于壓力比較小的時機和階段,只要措施得當,順利實施過渡是沒有問題的。

通過資產存量解決對中老年職工的隱性負債不僅從理論上是可行的,近年來國內不少地區也在有關問題上進行了諸多探索和實踐。如近年來不少地方在對國有企業進行轉制(放小)的過程中,都明確地將一部分存量資產劃撥出來,用作專門的社會保障費用,以償還舊體制形成的對老職工的社會保障債務。這些探索都是非常有益的。這說明社會各界都對“補償”的必要性有比較一致的共識,同時也為如何有效進行“補償”提供了經驗。

我國人口眾多,建立基金預籌積累的養老金保障個人帳戶制度可以積累相當大的一筆資金,如果能夠合理、有效地利用,無論對于經濟發展還是對于進一步的經濟發展還是對進一步的經濟體制改革都有非常重大的意義。如在目前的國有企業改革和國有經濟的戰略性改組過程中,之所以改不動或者說障礙重重,不僅有人員負擔和各種社會負擔問題,資金投入不足以及不合理融資體制等也都是嚴重制約因素。通過有效的養老金積累并通過養老金基金管理機構的投資利用,不僅可以擴大全社會的投資能力,特別是長期投資主體的多元化,推進資本市場的發育,彌補目前資本市場中機構投資者缺乏等缺陷。

養老金基金作為一種主要形式的投資基金,還可以促進發展新的公有制實現形式。養老金基金本身就是一種屬于所有投保人的公有制形式,通過基金投資,持有各種企業的股權,還能夠產生和發育更多的公有制經濟組織。此外,通過基金組織持有企業股份,對于完善企業治理結構也有非常積極的意義。

在有效解決舊體制遺留責任、基本的目標模式等已經確定的前提下,新的養老保障體制應如何組織值得認真思考和對待。主要問題涉及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否設立固定津貼型的基本養老保險

新的保障模式實施養老金預籌積累的個人賬戶制是不應有異議的。但選擇完全的個人賬戶制還是混合制則需要進一步分析。

包括世界銀行專家在內的許多學者建議,新的養老保障制度應采取混合制,即,在實施個人賬戶制度的同時設立固定津貼型的基本養老保險。比如,世界銀行建議新制度下的養老金由三個支柱組成,支柱一為一個通過統籌(進行轉移支付)旨在保證退休職工生活在貧困線以上的基本養老保險部分,平均的替代水平約為24%左右;支柱二為一個實施養老金預籌積累的個人賬戶,可使達到正常工作年份的職工獲得平均35%左右的替代水平;支柱一和支柱二是強制的,兩項合計可達到60%左右的替代水平。世行報告提供的測算結果表明,兩支柱所需的繳費率為平均工資的17%,其中企業約占13%(其中9%進入統籌,4%進入個人賬戶),職工占4%。支柱三為一個按需要補充的自愿賬戶(補充保險)。

我們的意見與此不同。新的養老保障制度可不設立固定津貼型的基本養老保險。除了非強制性的補充保險外,強制性養老保障全部通過個人賬戶實行,目標也是讓達到正常工作年份的職工獲得平均60%左右的替代水平。在此目標替代率水平下,企業與個人繳費水平比世行測算結果還可略低。所不同的是,企業繳費全部進入個人賬戶。即,新的養老保障模式選擇完全的個人賬戶制。

設立固定津貼型的基本養老保險,其基本的出發點一是要保證退休者的收入,建立最低養老金保證;二是要通過統籌,即轉移支付實現社會保障的公平性原則。這兩個目標追求本身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但考慮到我國特定的國情,其在操作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值得分析。

其一,財務上的收支平衡未必能夠保證。設立固定津貼型的基本養老保險,保障水平顯然不能太低,至少要保證退休者的此項養老金收入要高于貧困線,否則沒有意義。顯然,對固定津貼部分的養老金收繳仍需要以支定收,現收現付。雖然較之于舊體制下養老金全部現收現付,企業在統籌項目上的繳費率會大幅度下降,但也不可能太低。同時,由于新的保障體制必須覆蓋各種所有制類型的企業,設立固定津貼型的基本養老保險要對所有企業都進行統籌,考慮到今后相當長時期內企業發展的不穩定、不平穩問題、非正式部門和行業所占比重過大以及養老金現收現付難以避免的逃避繳費等問題,能否保證足夠的收繳率仍是未知數。所以,風險仍是存在的。如果預期的企業繳費率因支出壓力增大或因收繳率降低等原因不能維持收支平穩,要么需要財政進行補貼,要么需要進一步提高繳費率,進而繼續在某種程度上陷入舊制度的誤區。

當然,在通過其他籌資方式解決目前已退休職工和在職職工養老金權益的情況下,統籌部分在相當長時間內都將有節余,因為新職工中的大多數暫時到不了退休年齡。這種情況類似于國內一些機構推崇的“部分積累”。但根據世界銀行等機構的測算,至2030年以后,這一統籌部分亦將會出現赤字。也許考慮許多年以后的風險有些杞人憂天,但從一個國家和民族的長治久安考慮,選擇無風險的制度總是更好。

其二,一些技術性問題難以有效解決,管理難度與成本也將大幅度提高。在今后相當長時期內,我國將面臨大的經濟結構調整過程和迅速的城市化、工業化過程,尤其是大批處于各種年齡段的農村勞動力向城鎮和二、三產業的轉移過程,同時,也會出現大量的階段性就業以及勞動力在正式部門和非正式部門之間的頻繁轉移等情況。設立固定津貼型的基本養老保險,如果考慮工齡(繳費年限)因素進行領取資格限制,則體制缺乏開放性,在全面擴大覆蓋范圍時必然也會遇到各種阻力甚至是抵制。如果不進行資格限制或工齡要求很低。財務上的風險勢必會大幅度增加。而且,對繳費情況的統計,受益人個人情況的認定都將會非常復雜。

由于我國人口眾多,地區間不平衡問題突出,設立固定津貼型的基本養老保險如果統籌層次過低,地區間的差距等問題難以避免。如果統籌層次過高,則必然存在較高的管理難度(如地區間的差距問題等等),以及同時存在兩套管理體系時必然出現的高管理成本與操作成本。

此外,較之于完全的個人賬戶制,混合制度的資金積累率要低得多;對個人的激勵機制也會在某種程度上弱化。

采取完全的個人賬戶制更安全,也更適合我國國情。由于完全以收定支,其不僅可以避免統籌體系中幾乎肯定會出現的財務危機,還可以提高對個人的激勵、提高經濟發展起步階段的積累率。此外,考慮到新體制必須全面擴大覆蓋范圍,而且在今后的城市化和工業化過程中必須不斷擴大覆蓋范圍,必須在不同所有制之間以至城鄉之間形成平等的起點與條件,完全的個人賬戶制也具有明顯的優點,具有更大的開放性和靈活性。此外,與混合制條件下雙重管理體系并存相比,只對個人賬戶進行管理也會降低管理難度與管理成本。

當然,完全的個人賬戶制的確存在難以體現公平性原則,尤其是少數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可能不足以維持基本生活問題。對此問題,可通過強化社會救濟來解決。即,對所有收入水平達不到最低生活保障線的人,政府均通過制度化的社會救濟體系,保證其基本生活。實際上,即使通過設立固定津貼型的基本養老金或其他方式建立了最低養老制度,社會上仍不可避免有貧困者存在,政府仍然必須通過社會救濟制度對這些人提供幫助。因此,不實施最低養老金制度,代之以統一的社會救濟制度可能更加適宜。

總之,新的養老保障體制采取完全的個人賬戶制并結合強有力的社會救助體系,同時以發達的商業保險作補充,更適合于我國國情。個人賬戶制的優點可以充分得以體現。對那些無力自保的社會弱者,政府的責任主要是提供一種制度化、社會化的救濟體系,維持其基本生活。在這里,社會保障的互濟特征及轉移支付特征也能夠得到體現。

二、如何更有效地保證養老金增值保值

在養老保障制度的改革目標、模式甚至更為具體的政策組合都比較清晰后,改革能否成功的關鍵問題無疑取決于改革后的管理體制是否有效:尤其是能否確?;鸨挥行褂貌⒛茉鲋当V怠_@一問題不僅直接涉及到投保人的切身利益、養老保障體系的安全,也直接關系到進一步的經濟發展問題。

從我國近些年對極為有限的養老金管理的實際情況看,一直存在嚴重問題,遠遠不能適應養老保障制度改革的需要:養老保障(包括其他內容的社會保障)行政管理與基金運營一直不分,不僅有限的基金積累無法獲得很好的投資效益和投資回報,由于缺乏制約和監督,各種管理不善甚至腐敗問題都相當突出。根據國內外經驗、教訓,要通過個人賬戶進行養老金預籌積累,社會保障管理機構與養老金經營機構必須分開。在這一問題上,十四屆三中全會《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也提出了明確的原則。

當然,僅僅將行政管理與基金經營機構分開是遠遠不夠的。為了確保養老基金能夠被有效使用,必須發育更有效的基金運營和監管制度。

其一,必須培植和發育高效率的基金經營機構。智利等國家所提供的兩條最重要的經驗是:第一,基金交由民間機構而非政認府部門進行經營。第二,多家經營而非獨家壟斷,全面引入市場競爭機制。由世界銀行完成的一份全面的研究結果顯示,在全世界范圍內,由民營機構經營的養老金收益率普遍高于由政府部門經營的養老金收益率。除美國、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少數國家外,在大部分國家,由政府部門管理的養老金收益都是負值。之所以出現這種結果,一方面是政府部門自身的運行效率往往不高,甚至會出現腐敗問題。另一方面,政府部門管理的養老金通常不能投資于股權、不動產或國外資產。而是被迫購買政府債券,或以很低的名義利率向虧損的國有企業貸款,從而使風險過分集中。此外,采用政府部門管理方式,基金還往往成為政府部門的專用資金來源,其運用通常服從于政治目標而非追求經濟效益,這不僅無助于增值保值,還有助長浪費和鼓勵赤字財政的危險。民營機構的最大優點是他們會盡可能追求效益最大化。

上述經驗是值得充分研究和借鑒的。根據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可考慮對大致具備經營條件的一些金融、保險機構(如人保集團及各種業績較好并且在全國各地均有一定業務基礎的信托投資機構)進行改造,以承擔基金經營任務。但無論如何,一定要有競爭機制。

其二,必須健全行政和管理與監管體系。首先必須有嚴格的法律體系。有關管理機構不但要依法行政,其自身也要依法接受監督,真正體現法制原則。在此基礎上,應建立統一、高效的管理機構,將目前分散于勞動、人事、民政、衛生等部門的管理職能統一到一個專門的機構,比如成立社會保障部。該部門作為政府機構依法行使各種管理、監督及指導職能,并對不同形式和內容的保障及保險進行協調。作為管理者,該機構不參與任何形式基金的經營活動。當然,中老年職工養老所需要的過渡資金的籌集與償還工作可在有效監督的前提下交該機構執行。為了使監督體系本身具有制衡機制,還應考慮發展其他監督機構,如由繳費人、受益人及其他相關人士組成非官方的監督機構等。

對養老金基金經營機構的監控重點應當集中于金融和財務監控方面。為防止舞弊行為,要建立基金經營機構的法定資本金制度以及財務公開、績效評級和嚴格的經濟處罰制度。為保證投保人利益,還必須有指數化的最低投資回報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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