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權分配激勵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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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權分配激勵方案

公司股權分配激勵方案范文1

[關鍵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公平理論;對策

[中圖分類號]F83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6432(2012)19-0099-04

1 引 言

所謂股權激勵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作為標的,通過分配公司的股權形式給予企業經營者一定的經濟權利,對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員工進行的長期性激勵,使他們能夠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決策、分享利潤、承擔風險,從而盡職盡責地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服務的激勵制度。股權激勵作為完善公司治理結構、降低成本、增強公司凝聚力和市場競爭力發展機制的重要措施,其根本出發點是為了將企業管理層與股東的利益統一起來,以此來減少企業管理者的短期行為,使其更加關心企業的長遠發展。股權激勵自20世紀50年代開始,近年在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得到廣泛應用以來,通過大量的實踐證明是比較有效的激勵機制,代表了資本市場發展的一個趨勢。但是在中國,隨著股權分置改革的推進,盡管股權激勵的發展在中國越來越受到重視,作為一種對長期激勵的制度安排,股權激勵的實施在上市公司激勵機制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完善了我國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然而,中國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還處于初級探索階段,在實施過程中存在不少問題,尤其是公平問題是股權激勵中最為關鍵的因素之一,如果公平問題處理不好,將會帶來災難性的后果。文章采用公平理論模型對中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發展現狀進行全面考察,并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

2 公平理論模型及其在中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運用的可行性2.1 John Stacey Adams提出的分配公平理論

1965年,John Stacey Adams提出一般公平理論來分析工資報酬分配的合理性、公平性及其對職工生產積極性的影響。John Stacey Adams認為員工的激勵程度來源于對自己和參照對象的報酬和投入的比例的主觀比較感覺。人的工作積極性不僅與個人的實際報酬相關,而且與人們對工作報酬的分配是否感到公平密切相關。人們總會將自己所付出的勞動代價及其所得到的工作報酬與他人相比較,并對其是否公平做出判斷。John Stacey Adams認為公平理論可以用一個公平關系來表述,即op/ip=oh/ih(其中:op表示自己對現在所獲報酬的感覺;oh表示自己對過去所獲報酬的感覺;ip表示自己對個人現在投入的感覺;ih表示自己對個人過去投入的感覺),只有當當事人A與被比較對象B相比較時,公平關系式相等時,A才感覺到公平。

2.2 Hibaut & Walker等提出的程序公平理論

Hibaut & Walker(1975)根據John Stacey Adams(1965)分配公平理論發展的基礎上提出了程序公平理論,從而形成了分配公平和程序公平的雙維度結構。Hibaut & Walker(1975)認為分配公平是指人們對分配結果的公平感受,是對所得到的結果的公平性的知覺,是基于最終結果的公平。程序公平關注的是員工對用來確定結果的決策程序和工具方法的公平性的知覺,包括員工的參與,一致性、公正性和合理性等,是使用在決定產出過程中的各種規章制度的公平性,關注的焦點從“決策的結果”轉到了“決策的方式過程”上,是基于過程的公平。Leventhal(1980)在收入和福利分配過程中提出分配偏好理論,并指出了一個公平程序的制定必須遵循以下六個原則:即一致性原則、避免偏見原則、準確性原則、可修正原則、代表性原則、道德與倫理原則等。Greenberg(1987)在研究中認為,分配公平和程序公平是交互影響的。不論分配公平的決定程序如何,人們總是把高分配水平看成是公平的,只有運用了公平的程序才會使人把低水平的分配也看成是公平的。因此,分配公平與程序公平相比較,分配公平對員工的滿意度有更大的影響,而程序公平則對員工的組織承諾、對上司的信任和流動意圖有更大的影響。

2.3 Bies & Moag(1986)等提出了互動公平理論

Bies & Moag(1986)根據Hibaut & Walker(1975)等的程序公平理論提出“互動公平”的概念,并在此基礎上形成了分配公平、程序公平和互動公平的三維度結構。Bies & Moag(1986)認為互動公平是由人際公平和信息公平兩層面構成;其中人際公平是指在程序執行或結果決定的時候,應該考慮上級對待下級是否有禮貌、是否考慮到對方的尊嚴和感受、是否尊重對方等因素。而信息公平是指在程序執行或分配的過程中,對于信息的傳遞和解釋。Colquitt(2001)從實證分析的角度研究,互動公平理論是由分配公平、程序公平、人際公平和信息公平四個要素組成,且人際公平和信息公平正好是構成互動公平的兩個關鍵性的維度,從而修正了互動公平理論,使其得到了進一步的深化和發展。

2.4 公平理論模型在中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運用的可行性在過去的幾十年間,公平理論模型被應用到許多研究領域,如組織衰退時,顧客和管理者感覺不公平時的行為反應,以及員工不滿意與員工健康、工作倦怠的關系。同時還應用于壓力應對和沖突管理的研究中,引這一模型有助于更好地認識員工、顧客及管理者在不公平時做出的相應行為,以便快速有效地引導組織變革。但是公平理論模型在中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運用方面的研究則相對較少,本文觀察近幾年中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狀況,發現上市公司在推行股權激勵計劃中也帶來了很多的公平問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即分配公平問題、程序公平問題和互動公平問題等。因此面對中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所產生的公平問題,下文將通過公平理論模型從分配公平、程序公平和互動公平著手,對截至2010年年底實施股權激勵的中國上市公司為研究樣本,進行具體的分析。

3 中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發展現狀的公平問題分析截至2010年年底,在滬深交易所2105家上市公司中,112家上市公司實施了股權激勵,占總樣本量的5.32%,未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為1993家,占總樣本量的94.68%。筆者通過對樣本公司公布的股權激勵方案和對近三年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狀況對比分析來看,2008年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數量為53家,未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數量為1549家;2009年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數量為45家,未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數量為1718家;2010年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數量為112家,未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數量為1993家。2008、2009、2010三年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占總樣本的比例:2008年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所占總樣本的比例為3.31%;2009年所占比例為2.55%;2010年所占比例為5.32%??傮w上股權激勵呈上升趨勢,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同時應該看到,股權激勵在實施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公平上問題,主要表現如下。

3.1 分配公平問題分析

分配公平作為在中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面要考慮的關鍵因素之一,在實施的效果上發揮重要的作用。但是從截至2010年年底對112家中國上市公司公布的股權激勵方案來看,絕大部分企業并沒有充分考慮分配公平問題,由此引發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分配不公的問題。主要表現如:①上市公司在股權分配存在著重視企業高管而輕視核心專業人員的問題,雖然絕大部分上市公司側重對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的股權激勵,但是涉及核心專業人員的股權激勵方案卻很少,或者根本沒有對核心專業人員的股權激勵方案,由此造成了企業高管和核心專業人員的股權分配不公問題。②上市公司在股權分配中存在著重視激勵高層管理者,而忽視對整個管理層的激勵;或者就如何確定高管人員之間的差異,如何把握激勵水平的結構控制的問題,由此導致上市公司管理層內部股權激勵分配不公的問題。③上市公司在股權分配中存在著企業高管可以比較輕易的獲得高額的回報,自身卻不用承擔任何的約束風險和責任,而企業其他員工卻要為此埋單,要承擔巨大的約束風險和責任,其貢獻和努力遭到忽視,由此使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變成企業高管謀取個人利益的重要工具,引發嚴重的股權分配不公的信任危機。

3.2 程序公平問題分析

程序公平更多地影響員工的滿意度、員工對組織的忠誠度和信任度、上市公司的未來發展,所以在上市公司管理過程中,過程的公平往往比結果公平更重要,從股權激勵的角度來說,上市公司所應該關注的重點不應該在結果上,而是在過程上怎樣通過制定、實施股權激勵計劃來解決上市公司組織面臨的問題。在對2010年年底滬深交易所的112家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案分析調查中發現,盡管很多上市公司在股權激勵中意識到了程序公平的問題,但是在具體的實施中卻存在一定的問題。其主要表現在:①中國大多數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主要是針對董事、監事和企業高管等掌握著公司大權的人員,由于缺乏必要有效的外部監督,股權激勵就會變成自我激勵的一種手段,由此會產生股權激勵的決策者與受激勵對象重合的程序不公平問題。②上市公司對于如何確定哪些人屬于核心專業人才,哪些人才應該受到股權激勵等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和程序,從而使其貢獻難以被全面的衡量與評估,結果造成股權激勵標準不清晰、不規范和程序混亂的程序不公平問題。③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體制多數以經營業績作為考核指標,在上市公司存在經營風險的情況下這個指標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從而在股權激勵中不能有效發揮其作用,結果由于績效考核體制不健全,造成股權激勵的程序不公平。

3.3 互動公平問題分析

互動公平作為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重要影響因素,其包含人際公平和信息公平兩個方面,而人際公平和信息公平如果處理不好,將會造成互動公平在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機制中失去作用,最終影響到上市公司股權激勵作用的發揮。通過對2010年年底112家中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研究中發現,很多企業在互動公平方面考慮和實施過程中存在一定問題。其主要表現在:①由于上市公司企業高管與股東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所引發的互動不公平問題。上市公司企業高管由于是股權激勵方案的制定者,他們設計的激勵方案可能不會將未來的收益回報預期包含在內,這樣他們就能更輕易的獲取高額的收益而不受監督和約束;另外,企業高管作為股東實際人,在投資決策時往往傾向于短期高收益的項目,根據高收益往往是高風險的基本理論,這些項目很可能會侵害股東的利益,影響到公司的未來發展。②由于上市公司企業高管和核心專業人員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所引發的互動不公平問題。與核心專業人員相比,上市公司企業高管憑借自己在公司的特有地位以及權力,可以得到許多與股權激勵方面相關的重要信息,但核心專業人員一般卻很少獲得這方面的信息,這就會導致由于信息不對稱而對上市公司企業高管過度激勵卻忽視核心專業人員的問題。③由于上市公司企業高管與其他員工的人際溝通不對稱所引發的互動不公平問題。上市公司企業高管由于擁有在公司巨大資源和力量,可以憑借其權位,搞好大股東之間的人際溝通,及時獲得掌握第一手股權激勵的信息。但其他員工卻沒有這方面的優勢,這就會導致企業高管和其他員工的人際溝通不對稱而引發互動不公平的問題。

4 解決中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公平問題的對策建議4.1 完善中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業績考核指標體系

科學、合理的業績考核指標體系是中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能夠有效實施的有力保證,是股權激勵制度能夠有效發揮作用的前提。因此,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業績考核體系至關重要。上市公司在推行股權激勵過程中,要制定出可度量的業績考核指標并堅決有效地實施考核;業績考核指標應與其他指標結合起來,不僅要考慮財務指標,還要考慮非財務指標;不僅要考慮到絕對指標,還要考慮到相對指標;做到財務指標和非財務指標并重,絕對指標和相對指標結合,避免采用單一財務指標,減輕由于人為操縱造成的影響。另外,還可以建立指標比較體系,將本上市公司的業績指標與同行業、同地區的上市公司相比較,消除外生變量對業績的影響,從而完善中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業績考核指標體系。

4.2 建立有效合理的股權激勵監管體制和統一科學的核心專業人員認定標準及程序有效合理的股權激勵監管體制和統一科學的核心人員認定標準及程序是保證股權激勵效用的必要條件,因此其監管體制和認定標準及程序的建立設計是至關重要的。好的股權激勵監管體制和核心專業人員認定標準及程序,應堅持兩個基本原則:一是規范,在建立設計上盡量做到科學、合法、有理、有據;二是全面嚴格,上市公司推行股權激勵過程中,不僅要借助內部力量進行全面嚴格的監管,而且要引入強有力的、獨立的外部力量進行全程監管;在確定上市公司的核心專業人員和業務骨干時,標準和程序的認定不僅要統一,而且要規范。做到內部監管和外部監管相結合,統一和規范相結合,從而建立有效合理的股權激勵監管體制和統一科學的核心專業人員認定標準及程序。

4.3 建立科學合理的信息對稱體系,提高信息的公平透明度信息不對稱、不透明,是引發互動不公平問題,影響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機制有效發揮的重要原因,因此建立科學合理信息對稱體系,提高信息的公平透明度是至關重要的。上市公司在制定股權激勵信息對稱體系時,要考慮到兩方面因素,一是上市公司企業高管與股東之間的信息對稱,二是上市公司企業高管和核心專業人員之間的信息對稱。通過建立科學合理、快速有效、公平透明的信息對稱體系,從而使上市公司企業高管受到監督和約束,具體表現在:首先,在設計制定股權激勵方案不會不將未來的收益回報預期包含在內;其次,企業高管作為股東實際人,在投資決策時會充分考慮到股東和公司未來發展的利益,不會只傾向于短期高收益的項目;再次,與核心專業人員相比,上市公司企業高管也不能憑借自己在公司的特有地位以及權力,得到許多與股權激勵方面相關的重要信息,從而消除由于信息不對稱產生的對上市公司企業高管過度激勵卻忽視核心專業人員的潛在風險。

注釋:

①資料來源:中國上市公司2011年內部控制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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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權分配激勵方案范文2

引言

股權激勵是以公司股票為標的,對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員工及其他人員進行長期激勵的方式。國外股權激勵制度始于大約20世紀50年代的美國,我國的股權激勵隨著2005 年股權分置改革的進行拉開了大幕。國資委和證監會先后多次了關于股權激勵的管理法規和辦法,對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行為進行了規范。隨著一系列法規政策的出臺,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將股權激勵作為激勵管理層與核心骨干,營造高效、誠信、共贏團隊的重要選擇。股權激勵是否達到理想的效果,這一直是理論界和實務界關注的焦點,目前仍未達成一致的結論。然而公司自身對激勵模式與對象的選擇不合理、激勵期限與考核指標疏于設計等契約層面因素也是制約著股權激勵發展的關鍵因素,由此可見契約結構研究的必要性。

一、股權激勵契約要素研究的現狀

Jensen &Murphy (1990)提出經營者激勵的真正核心問題不在于給予多少,而在于如何給予,從而產生了經營者激勵契約觀[1]。Stephen (2008)[2]指出,相對于激勵力度而言,激勵契約結構是決定經營者薪酬激勵有效性更為重要的因素。國內學者劉浩、孫錚(2009)[3]在對西方股權激勵契約結構研究進行綜述的基礎上,對該問題給予了系統性的闡述。他們指出,直接研究股權激勵與公司績效之間的關系往往是不夠的,還需從微觀層面進行更為精細的分析,即從股權激勵契約本身入手,詳細探討股權激勵契約的選擇、條款設計、實際執行中的操縱、契約修改等關鍵環節及其經濟后果,是了解股權激勵與公司績效之間橋梁的重要思路。在此基礎上,國內外學者普遍意識到,在既定規則的約束下,如何選擇契約要素,構建合理的契約結構,從而使股權激勵達到原始初衷,才是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案設計的核心,也是股權激勵研究的趨勢所在。

Zattoni和Minichilli (2009)[4]以1999―2005 年的意大利上市公司為樣本,運用Logit 模型考察了激勵對象對股權激勵實施效果的影響。研究結果表明,激勵對象( 如高層經營者、技術人員或其他人員)的不同并沒有使股權激勵效應發生本質變化,但股權激勵效應會隨激勵人數的不同而迥異,激勵對象少于10的激勵效果更加顯著。呂長江等(2009)[5]以 2005―2008 年公布股權激勵草案的公司為樣本,通過考察窗口期 CAR 的情況發現,上市公司可以通過激勵條件和激勵有效期的改善增加股權激勵方案的激勵效果。

目前,對股權激勵契約要素的研究側重于各契約要素對激勵效果的影響。本文從契約要素設計的角度出發,通過對229家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草案分析,研究國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契約結構設計的現狀和特點,并對如何設計合理的股權激勵提出一些建議。

二、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契約結構的特點

我國在2006年完成股權分置改革,自此上市公司才有了真正意義上股權激勵制度的實施。為了客觀地反映股權激勵方案的設計情況,選取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公布激勵草案的境內上市公司為樣本。考慮到極端值對數理統計結果的不利影響,剔除了業績過差的ST和PT公司,并且去除了中途停止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公開信息不完整的上市公司,同時也不包含金融類公司,最后選取229家A股上市公司作為研究樣本。

(一)股權激勵有效期偏短

相關辦法規定,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應包括行權限制期和行權有效期,原則上不得少于2年,在限制期內不可以行權。同時,《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也做了相關規定,股票期權的有效期從授權日計算不得超過10年。根據樣本數據的統計結果,229家上市公司選擇的激勵年限平均只有5年。其中,選擇激勵有效期在4―5年之間的企業占最大比例,達到75%;5―7年的占16%;8―10年的占7%;1―3年的僅占2%。從總體分布情況來看,激勵有效期偏短,具體結果見表1。

表1 上市企業股權激勵有效期統計

(二)股權激勵模式以股票期權為主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標的物是股權激勵的載體,對于激勵實施的效果影響很大。股權激勵標的物主要可分為股票、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等。根據統計結果,使用股票期權作為激勵模式的有176家,占總樣本的77%;限制性股票的有51家,占比22%;而選擇其他幾種方式的企業都比較少。由此可以看出,在激勵方式的選擇上,我國上市公司多數傾向于選擇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值得注意的是,樣本公司中華菱管線的激勵標的物是股票增值權,這與激勵對象包括外籍高管有關,因目前的法規暫不允許外籍人員直接持有國內A股,所以公司以限制性股票激勵其他中國高管,而以股票的增值利潤作為外籍高管的激勵。

(三)股權激勵行權條件指標單一

行權條件中指標選用的統計結果是,20.09%的樣本公司行權條件中只有一個指標,63.32%的企業選用兩個指標,14.85%的企業選用三個指標,而有四個和五個指標的公司只分別有1家和3家。并且對其中常用指標的統計顯示,有158家企業選擇的指標中包括凈利潤增長率,有145家加權平均資產收益率,而凈利潤、凈利潤增幅、主營收入增長率、每股收益的出現次數分別為46次、18次、29次、12次。由此可見,上市公司的行權條件中衡量公司業績的主要參考指標為凈利潤增長率和加權平均資產收益率,兩者均為動態的財務指標。企業的業績指標設定通常以財務指標為主,因為財務指標是量化指標,可以直觀的進行考察,但這樣有失全面,不利于激勵效果的實現。

(四)高管授予比例適中

授予激勵對象以合理的激勵股權數量,即根據激勵對象的重要程度以及貢獻期望,合理地分配激勵股份。證監會規定股權激勵額度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 。但對于激勵力度的分配,公司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安排,可以選擇只對高管或核心技術人員進行股權激勵,也可以按一定比例給兩者分配相應的數量。樣本數據顯示,大部分公司選擇兩者兼顧,高管授予比例集中在40%以下,說明大部分公司考慮到了對公司有貢獻的核心技術人員或業務人員,甚至普通員工也可以享有激勵,這樣有利于形成公司內部的公平狀態,穩定人心,增加積極性。

三、股權激勵契約要素設計的建議

(一)制定符合公司的股權激勵方案

股權激勵作為一項長期機制,其原理是通過委托關系,運用激勵與約束機制限制和引導管理層,以達到減少成本、增加公司效益與長期激勵等效應。由于股權激勵的實施是受一系列內外條件影響的,在條件或時機不適宜的情況下,股權激勵方案發揮不了其應有的作用。所以,公司應該在不違背國家關于股權激勵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基礎上,結合自身發展的階段、未來發展的方向等實際條件,統籌兼顧管理層、股東、員工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制定高效精細的股權激勵實施方案。激勵方案應對會計風險與市場風險都做到有效控制,要保證激勵的長期效應,防止激勵對象提前套現,保障激勵效果的實現。

(二)設計合理的有效期限

激勵有效期是激勵計劃的時間長度,有效期越長,激勵對象行權的門檻越高,因為他們每期都要面臨激勵條件的約束,其操縱行權指標的能力會被顯著地削弱。行權業績目標短期內可能容易縱,但長期來看,這些指標總會反轉,不可能一直縱。此外,較長的激勵有效期使每期行權的數量大幅降低,這也削弱了高管通過操縱股價來集中獲得高額收益的能力。目前,我國大概有77%的公司將激勵有效期設置在5 年及以下,這說明公司設置的激勵有效期限的門檻相對較低,并呈現出羊群效應。而另有約29%公司的激勵有效期為5 年以下,其高管福利的動機更加明顯。作者認為,有效期越長,激勵作用越明顯,所以合理的有效期分布應當是有更多的公司選擇較長的有效期。

(三)確定適當的激勵比例

公司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授予數量,針對我國目前激勵比例不高的現狀,可以合理地提高股權激勵比例。且我國規定的10%上限相對于西方國家而言不存在激勵過度的問題,對個人授予最多不超過1%的規定也有效地防止了員工之間的財富差距加大導致分配不均勻的結果。所以,在證監會規定的合法范圍內,上市公司可以適當提高股權激勵的比例,但應做到分批授予,且授權數量適當。偏重高管激勵的企業,特別是技術密集型企業可將激勵目標群體逐漸擴展到核心技術人員。提高核心骨干員工的受益度,有利于公司的平穩發展,對加強公司凝聚力、員工歸屬感以及提高股東利益與員工利益的一致性有重要作用。

公司股權分配激勵方案范文3

一些企業在改制運行一段時期后開始進入新的發展困境。是什么致使一個獲得新生的企業重新陷入困境?如何才能使企業從改制開始就步入規范管理的新階段?

20世紀末和21世紀初期,在國有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的大背景下,眾多中小建筑施工企業,紛紛在政策引導與支持下走上改制之路。改制實施中,由于企業歷史包袱重、員工數量多、固定資產大,在缺乏外部戰略投資者的情況下,采取全員持股的方式更易操作,但這種改制方式會帶來一系列遺留問題,如股權分散、機制不活、成本高、管理力度不大等,嚴重制約企業發展。優化股權結構已成為這類企業改制后亟待解決的問題。

某建筑企業改制后的現狀及面臨問題

某施工企業(以下簡稱E公司),始建于1970年,是華中地區一家以房屋建筑施工與安裝為主營業務的綜合性建筑企業,是中央企業某鋼鐵集團的全資子公司。E公司于2008年底按照國務院的相關文件精神改制為國有資本全部退出的產權多元化的民營有限責任公司。公司員工除少數人選擇退出套現外,絕大多數都將國有資產所有者身份置換為本公司資本,從而持有股權。其中除6名公司高層以自然人股東身份持股外,其他職工加入職工持股會,通過持股會行使股東權利,并以其出資額(包括企業改制時的經濟補償金和自愿出資)為限對持股會承擔責任。此外,公司還引進外部戰略投資者,以社會法人身份持股。

公司的股權分配非常平均,300多名普通職工組成持股會,共持股42,5%,人均持股0.1%左右,而核心經營層(公司副總以上,共7人)的持股比例相對于持股會來說微乎其微,人均持股僅在1%左右,由此給企業發展帶來以下突出問題。

出現新的平均主義和大鍋飯現象。目前的股權分配方式更類似于全員享有的固定福利,職工持股數量大致相同,且無論效益如何,都固定享有每年18%的分紅,難以起到激勵作用,違背了改制初衷,在利益分配中出現新的平均主義和大鍋飯現象。

股東與雇員的身份難以協調。員工在改制后由雇員身份轉變為股東身份,但身份轉變并未帶來思想觀念的轉變。在公司發展前景不明朗、持股數量差異不大的情況下,很容易出現搭便車思想,認為企業無論好壞,都與己關系不大,因此不關注企業長期發展,著力追求短期利益,使企業資金困難,發展受阻,競爭力下降;同時個別人還因持有股權而自恃股東,認為即使不認真工作,企業也不能拿自己怎樣,因此不積極履行工作職責。

產生高昂成本。核心經營層持股比例極低,所享有的剩余索取權很少,無法對其形成有效激勵。而持股會雖是名義上的最大股東,但其存在缺乏法律依據,在實際運作中也沒有參與企業決策過程,廣大股東無力監督企業的核心經營層。因此在企業內既缺乏對核心經營層的激勵機制,又缺乏有效的監督和制約機制,容易使其因激勵不足而怠于工作,甚至因約束不足而侵害股東,產生較高的成本。

難以形成員工的正常流動。改制后全員持股的產權結構形式與改制前的全民所有制有相似之處,公司上下仍然難以形成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和思想觀念,由于員工是股東和雇員雙重身份,啟動辭退流程時,還需要按照股東的法律法規要求辦理退出,這種退出機制更為復雜,造成被辭退的可能性進一步下降。

由股權結構帶來的一系列問題使企業在改制之后的發展比較緩慢,在全國建筑業產值連續高速增長的大背景下,E公司沒有能很好抓住這一歷史性的機遇期,實現產值的高速增長,近年產值增長率僅在7%左右徘徊,而凈利潤率也僅有1%左右。

以激勵約束為核心的股權結構優化思路

在對E公司進行深入調研訪談后,發現該公司存在的很多管理問題,都可以歸結為進取心不夠、執行力不足,其根源則在于激勵約束機制缺失。而股權結構的優化調整,是重塑公司激勵約束機制的良好切入點。

股權結構優化的四項基本原則?;谝陨险J識,首先確定股權結構優化是“二次改制”的工作重點,而制定和實施股權結構優化的基本原則是:以企業穩定為前提,以股權集中為手段,以激勵約束為核心,以雙方共贏為保障。

保持企業穩定原則。股權結構優化要以穩定為前提,應努力做好思想動員工作,使全體職工認識到股權結構優化的重要性與緊迫性;取得全體職工的理解和支持。

股權集中原則。通過股權結構優化,使股權向核心經營層集中,實現核心經營層絕對控股。

激勵與約束相統一原則。核心經營層集中持股既是激勵,也是約束,優化股權結構的同時,需要完善對核心經營層的激勵約束機制,核心經營層必須付出一定成本,承擔一定風險。

互利共贏原則。根據實際情況和歷史情況,兼顧職工股東的短期利益和長遠利益,充分保障職工利益不受損害,實現企業和職工雙贏。

股權結構優化的總體思路和具體措施?;趯σ陨匣驹瓌t的考慮, “二次改制”確定方案的總體思路是:解散持股會,集中分散的職工股,處置未到位的社會法人股,最終實現核心經營層控股、骨干員工持股。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四部分:

解散持股會,職工股全部退出,公司給予合理補償。持股會既缺乏存在的法律依據,又沒有在企業重大經營決策中起到應有作用,應予以解散。解散后,持股會會員退出股權,同時,6位自然人股東也退出全部股權。公司按凈資產折算或原始出資額給予補償,補償金的支付采取E種方式:全額現金支付;轉為公司集資;抵扣未來的股權認購款。

核心經營層和骨干員工重新認購公司股權。按工作年限與工作崗位重新確定具備股權認購資格的員工,并將其劃分為核心經營層和骨干員工層。接管理層級確定核心經營層和骨干員工層的持股系數,按持股系數分配股權。最終使公司股權全部由核心經營者和骨干員工持有,其中核心經營層將持有股權67%以上,獲得絕對控股地位。

現金加信貸的股權認購出資方式。鑒于認購股權涉及的資金數額較大,涉及的人員范圍較廣,考慮到公司各層次員工的支付能力,為確保認購能夠順利完成,采取多元化的支付方式。

現金支付:認購方必須拿出不低于總支付額度50%的現金支付,現金支付資金由認購方通過自有資金、個人借款等方式自籌,認購方在公司回購股權時所得的款項也可用以抵扣認購股權時所需支付的現金。

信貸支付:信貸支付部分由公司向認購方提供貸款, 貸款利息按公司集資利率計算,認購方需在三年時間內以月為單位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認購方分期還款的資金來源包括:每月固定工資;與業績掛鉤的年度獎勵;股權的年度分紅。

股權認購、轉讓、退出的管理辦法。 “二次改制”方案還規定了認購方向公司貸款的約束條件,以及后續股權轉讓、退出和新股東加入的游戲規則。

一是向公司貸款支付認購款的約束條件。規定信貸支付部分以月為單位從認購方工資獎金或其他穩定收入來源中扣除償還,必須在3年內全部還清,3年內未能還清全部借款的,已認購股權的10%和未還清部分的股權將由公司無償收回,轉讓給公司內部其它股東。

二是老股東退出。老股東離開公司時采用“股隨崗走”原則,公司以相對優惠的價格收回股權,以保證股權始終保留在企業在職職工的手中。

三是新股東加入。新晉崗的骨干員工要持有股權,或企業要獎勵有突出貢獻的個人時,由核心經營層股東群體協商,拿出部分股權的分紅權作為干股獎勵給個人,個人如要取得所有權,需按一定價格出資認購,一次性全額付清認購款項。當企業發展壯大,更多骨干員工有持股需求時,可通過增資擴股使其持有股權。

四是股權內部交易平臺。規定所有內部股權交易均由公司統收統支。即先由公司回購老股東股權,統一支付或制定統一支付辦法:再由新股東向公司認購,統一向公司支付認購資金。

以上方案改變了股權人人持有的現狀,把股權集中到影響企業發展的關鍵人員手中。首先,核心經營層控股,實現公司所有權和經營權高度統一,核心經營層可以完全行使大股東的權力,充分發揮大股東的監管和控制作用,另外,核心經營層需投入數額較大的個人資金獲得股權,就意味著核心經營層不能出現重大的決策失誤,這樣必然會調動其工作積極性,最大限度地發揮其潛能,有利于公司未來發展。其次,讓骨干員工持股,員工個人也需要有部分出資,若公司經營效益好,則分紅收入不菲,若效益差,個人利益會受損。這就使股權變為真正的激勵而非固定福利,可以充分調動骨干員工的積極性,為企業發展注入活力。

股權結構優化的配套措施

實施股權結構優化方案,還需要若干配套措施的支持。

首先,應梳理組織管理體系,優化公司整體組織布局,明確部門與崗位職責,并以此為基礎進行組織變革,完成組織中的新老交替,保證股權集中在能對企業發展產生長遠貢獻的人手中。為此,顧問組制定了E公司的組織優化方案,裁撤了部分部門和崗位,編寫了新的部門和崗位職責說明,并協助E公司完成了組織人動。

其次,應優化薪酬結構和薪酬管理體系,一方面使廣大員工充分享受到企業發展帶來的實際收益,‘另一方面將核心經營層和骨干員工的薪酬與企業效益更為緊密地掛鉤,在以股權進行激勵和約束之外,再以薪酬分配方式進行激勵和約束,強化股權結構優化后的激勵約束效果,使認購股權的員工看到企業效益增長為個人帶來的收入增長,有信心、有動力為企業發展貢獻力‘量。為此,顧問組建立了以崗位價值定等級、以能力高低定檔次、以崗位類別定結構、以工作業績定實得收入的薪酬分配體系,在精簡人員的基礎上,普遍提高了薪酬水平,拉開了薪酬差距,增加了薪酬中的浮動比例。同時,還針對核心經營層制定了年薪制管理辦法,使其收入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股權分紅三部分組成,其中后兩部分都與其經營業績緊密相關,在總體薪酬中占到約70%的權重,進一步將其個人收益與企業效益綁定在一起。

股權結構優化方案及其配套措施的實施

在實際操作中,該公司的股權結構優化方案及配套措施的實施按照“三步走”的辦法來實施落地的。

第一步,董事會和核心經營層換屆。首先由有推薦資格的股東按規定方式向公司推薦董事候選人,在推薦時間屆滿后,公司上屆董事會對推薦的董事人選進行資格審查,確定下屆董事候選人名單,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請股東會審議。股東按出資比例對下屆董事會候選人行使表決權,候選人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即成為下屆董事會成員。下屆董事長由下屆董事會根據上屆董事會推薦提名,召開董事會議選舉產生??偨浝頂M任人選由董事會董事長推薦,董事會決定是否聘任??偨浝砀鶕旧a經營需要推薦副總經理若干、總會計師1名、總工程師1名,董事會決定是否聘任。

第二步,組織結構調整。組織及崗位調整可采取組織任命與竟聘上崗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完成組織機構調整后,新舊部門、員工之間要根據新的崗位職責要求做好工作交接。同時根據調整后的部門崗位和人員情況,按照薪酬優化方案確定各人的崗位級別和工資檔別,并根據考核制度對其工作業績和能力態度進行考核。

第三步,股權結構調整。成立股權轉讓工作小組,由董事長牽頭,領導工作小組的具體工作,上屆董事會成員作為特別顧問參與實施。首先召開職工持股會會員大會,經會議決議解散持股會,同時啟動股權退出程序和股權認購程序,按以下步驟實施。

具有股權認購資格的員工按照股權結構優化方案的有關規定向股權轉讓工作小組申報認購股權,并提交有效身份證明、股權認購申請書等文件資料:

股權轉讓工作小組審核股權認購方資格,確定股權認購名單和認購金額;

確定股權認購名單后,股權轉讓工作小組安排認購員工與公司簽訂股權認購協議,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股權認購方的名稱與住所、認購股權數量、認購價格、價款支付方式和時間、相關費用承擔、爭議解決方式、違約責任等;

股權認購方按照協議約定付清全部股權認購款,若需要向公司貸款,還需與公司簽訂貸款協議:

股權認購完成后,修改股東名冊、公司章程、三會議事規則等法人治理文件;公司根據工商注冊的要求,在新老股東的配合下完成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變更登記。

建筑企業“二次改制”的實施要點

經過從國有企業向民營企業轉換的一次改制后,太多數建筑企業都普遍存在股權分散、缺乏進退機制、公司治理職能發揮不到位等現象。結臺E公司股權結構優化的實踐,我們認為建筑企業在“二次改制”時必須關注以下幾點。

股權結構要更加科學合理。改制企業的經營層作為企業經營管理的核心人員,在股權結構優化設計時應堅持“經營層持大股”的基本指導思想,經營管理層的持股比例應在50^,60%0同時,企業的管理骨干(主要包括職能部門、分公司的負責人等)、業務骨干(業務單位負責人或項目經理等)持有一定比例的公司股權。

股權進出機制要更加完善。為保證企業經營活力,激勵員工積極性,必須建立并嚴格執行股權進出機制:當員工因崗位變動持股需要增加時,應按照一定的程序(包括價格、數量等)增加持有相應的股權;當員工因崗位變動、離職或退休等需要減少或退出相應股權時,也必須及時辦理相應的股權退出手續。

公司治理結構與治理機制要更加規范。 “二次改制”后的企業應更加規范公司治理,公司的現代法人治理結構應更加科學,法人治理運行機制應更加規范。對“二次改制”企業而言,公司治理規范的重點包括:董事會到期及時換屆,董事會人員結構更加合理,監事會人員及職責發揮更加到位,對經營層實施目標管理與業績考核,同時充分發揮董事會各專業委員會對企業決策的專業支持與智力支撐作用等。

公司股權分配激勵方案范文4

論文關鍵詞:薪酬 激勵 制度

1刺激性的薪酬政策的制定

雙因素理論認為,薪酬作為一種保障因素,對工作人員并不能起到激勵的作用。而傳統的薪酬制度更是缺乏對員工的激勵因素。因此,我們必須對目前的薪酬制度及逆行那個科學的變革,使其能達到激勵員工的作用。

在保證公平的前提下,提高員工的工資水平。從公司內部來講,工作人員關注工資的差距比自身工資水平還要多。因此薪酬制度要想達到激勵作用,必須保證制度的公平性。公平性有內部和外部之分。對外公平是指所在公司的工資水平要與本行業其他公司的工資水平相當。對內公平就是公司內部的按勞分配工資。如果有員工對待遇感覺不滿意,會影響他們的積極性,所以只有保證工資分配的公平,員工們才能盡自己的努力為公司效力。當然僅依靠公平的工資分配是不夠的。想讓員工發揮出自身的全部能力去服務公司,就必須提高員工的工資水平,這樣會讓員工認識到自身的重要性,增加工作積極性。

重視工資和小組的合作關系,以小組為單位,小組協作的工作方式越來越流行,對不同的小組設計不同的薪酬計劃和方案,這樣能起到很好的激勵作用。這種計劃比較適合人數少強調協作的公司。再設計薪酬方案時,必須重視固定薪酬的制定。合理的制定固定工資,讓工作人員心里有安全感,才能達到激勵員工的目的。對員工進行薪酬激勵是目前最主要的激勵手段,這種手段是由單位控制,自行制定適合的薪酬激勵制度,達到公司整體工作質量和效益的提升。

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下、人才競爭已一發不可收拾。為了保證公司人員的穩定和減少人員流失,各公司都在制定適合自己的薪酬激勵制度。所謂長期激勵,是指獎勵支付在一年以上的薪酬。這其實是強調了薪酬的延期性。就是公司和工作人員簽訂協議可以推遲薪酬的發放時間。一般來說長期激勵包括:與股票(股權)tB關的權益性激勵計劃、長期性的績效獎勵計劃,以及一些具有特別針對性的福利及退出補償計劃。

2基于“虛擬股權”實現價值增值

沒有上市的公司不具有股權的外流資格,也不能再資本市場上發行股票:同時國有資產(股權)的處置也不可單純從組織內部角度按經營意圖隨意進行,從而使得非上市國有工作單位并不具備實施傳統股權、股票激勵計劃的基礎。但這并不意味著非上市的國有工作單位在長期激勵上沒有操作空間,實際上一些特殊的激勵模式為其提供了豐富的選擇余地“,虛擬股權計劃”便是在實踐中比較適用的一種方式。

所謂“虛擬股權”,即是將公司股份以模擬的方式授予激勵對象,以公司某項績效單位的水平作為虛擬股權的股價。虛擬股權的持有者不具有對公司實際股份所有權以及與此相關聯的治理決策權,也不允許對虛擬股權進行全額(拋售)兌現,通常只被授予增值分紅權,即在一定的期限后兌現虛擬股價的增值部分。持有虛擬股權的激勵對象可以在某些條件下以約定的某個初始價格進行購入,將虛擬股、權轉化為實際股權,由于虛擬股權方案具備以上的靈活性和延展性特征,這種方案被我國很多的沒有上市的國有公司所采用。

3向核心集中合理評估對象的激勵價值

我國國有工作單位在改革中才采取運作實際股權去提升工作人員積極性的實踐,例如成立員工持股大會的方式去實現全員持股。但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國頒布了一系列的法律規定,禁止這種方案的實行。且國際上的實踐也逐漸證明,這種長期的激勵方案的對象要對準單位的核心人員,主要是為單位做出重要貢獻的專家等,但是目前已經有很多的非上市國有公司讓職工持有股份,我們必須適時將職工股回收。這些回收的職工股份有用于董事會,也可以由董事會決定能否用于對核心人員的激勵。這就關系到對激勵對象的評估問題,職位評估和能力評估是兩個最基本的方面,前者基于職位體系關注對象所任職位的相對價值,后者基于能力認證序列關注對象本身的能力認證等級。對于國有單位來說,還必須考慮到激勵對象的歷史貢獻。在單位理由很多人員在崗位上長期工作做出重要貢獻,但在激勵薪酬方面卻達不到與實際接軌,因此對于這種長期的歷史貢獻的人員也要適當的予以薪酬激勵。

4以績效為根本條件

激勵對象實際完成的績效,便是權益授予的一項根本條件。通過約定績效條件來調整和控制虛擬股權等權益的實際授予量,是一種十分必要的平衡激勵與約束的做法。相對于完全無條件的贈予而言,這也被稱之為“受限制”的權益授予方式??冃藴适亲畛S玫南拗茥l件,可通過與激勵對象訂立績效合同等方式,來約定對象在相應時間段里應實現的績效目標,及達到目標后可獲得或兌現的虛擬股權或其他權益的授予量。有些績效合同中也可約定激勵對象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的服務期,作為授予或兌現其增值權的條件。

在安排績效條件時,通常采取的方式是將權益的授予量與對象的績效實現狀況掛鉤。在設定基準授予量之后,安排與對象實際績效不同水平相對應的授予系數。這樣,激勵對象獲得權益的實際授予量即為基;隹授予量與授予系數的乘積。這實質上實現了當期績效和長期績效的統一。前者與虛擬股權或其他類型權益的授予量掛鉤,后者則體現為公司單位價值的整體增值。激勵對象只有在當期績效和長期業績上都做出好的成績,才能夠獲得更充分的權益實際授予量和更高的增值回報。應建立人性化績效考核機制,讓績效考核服務于工作人員的發展,需要充分考慮工作人員工作的特點,體現以人為本的經營理念。在績效考核上形成雙贏的觀念,保證績效考核的真實性和公正性,讓績效管理變得人性化一點。

5人員新老更迭時的“降落傘”

公司股權分配激勵方案范文5

關鍵詞:股權激勵;完善體系;企業管理制度

一、股權激勵機制發揮的激勵作用

公司股東為了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加大管控力度,往往采取股權激勵機制加大經理人“主人翁”意識以強化公司地位,實現公司長遠發展。具體做法如下:

1.建立合理的薪酬體系并做到與股權激勵機制相匹配;企業管理層過高的薪酬對股權激勵產生的效果并不明顯,公司在耗費成本的同時,并達不到激勵效果,這樣股權激勵機制收效甚微。只有調整合理的薪酬結構,才能更好地服務于股權激勵機制。

2.適度調整股權激勵機制在現有薪酬結構中所占比例,股權激勵機制是企業一項長遠的戰略計劃,而現有的工資、獎金、福利制度只是對企業員工的短期激勵,短期激勵發揮的激勵作用遠遠不利于戰略目標的長期實施,這樣加大比例后有利于建立公司長效激勵機制。從而盡量充分發揮股權激勵機制的激勵作用。

3.做到有獎有罰、獎罰分明;企業為了達到激勵作用而實施股票激勵機制的同時,也應考慮公司管理層達不到相應績效指標時給予的懲罰,如建立行權保證金制度,當公司管理層達不到企業既定目標是,不但不給予獎勵,還沒收保證金,從而警醒企業管理層,使其充分感受到激勵與懲罰相結合的制度,建立有效和長效的約束機制。

二、影響股權激勵機制成功與否的因素

1.公司自身特點(人才;薪酬)

人才需求的渴望程度對股權機制機制的選擇具有正相關作用,通常:對人才需求程度越高的企業,為了籠絡人才,更好的服務于公司治理,通常采用公司激勵機制。另外,一般來說:公司薪酬高的企業對股權激勵機制的激勵作用就會下降,反之,薪酬較低的公司采取股權激勵機制的作用相對明顯。對激勵對象的篩選至關重要,對于激勵對象的選擇也要有一定的原則,針對不同的激勵對象要選擇不同的激勵方案,以適應公司長遠發展。

2.激勵方法

每種激勵方法都要自身的優缺點,不同性質以及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要采取不同的激勵方法,以適應企業自身性質和行業特點等。

3.確定員工持股總額和分配總額

如何確定每位收益人的股權激勵數量、股權激勵的總量、用于后期激勵的預留股票數量,由于每個公司都有自身實際情況,不同公司會采取不同方案。其中上市公司具有特有的處理辦法,根據員工工齡也是計算和確定持股和分配總額的方法之一。

4.庫存股數量

當公司股東選擇采取股權激勵機制時,庫存股的持有量是實施此項制度的重要保障。也是影響股權激勵機制成功與否的關鍵。

5.公司掌控度(退出制度)

股權激勵機制并非永久行為,當員工正常離職,如:退休、傷殘、死亡等因素時,員工通??梢岳^續享受股權。當員工非正常離職時,如無故主動離職時,企業不再負有股權激勵的義務。當員工被開除時,理所當然不滿足股權激勵的條件。

6.管理的具體操作

將股權激勵機制的管理常態化,如設立專門機構對股權激勵計劃負責,定期舉辦會議闡釋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具體方案,實施,疑惑等,做到責任到部門,責任到人,為股權激勵計劃保駕護航。

三、股權激勵實施的效果

農產品走的是讓公司高管、關鍵技術人員以及業務骨干持股的路。在農產品對信托投資失敗后,其初衷是通過對公司管理層和核心技術人員進行股權激勵從而使公司拜托困境,盡量減少損失。然而公司管理層在激勵機制下發揮主觀能動性找思路,想辦法,幫助企業擺脫困境,而是一味的蠻干強干,通過出售公司股權,出售公司固定資產,變賣公司物業管理權,來獲取利潤,從而達到公司股東設定的股權激勵目標。

1.風險規避

股權激勵制度設計不合理,監督不到位,考核指標單一化,考核條件合理性欠缺,理人自身素質不過硬等原因極有可能造成國有上市公司資產的流失,由于國有上市公司特有的公司性質,其推動股權激勵機制的源動力和方案實施的可操作性,合理性有所欠缺。所以,在考慮股權激勵機制的風險規避時,應特別注意對國有企業的管控。反之,則會盡量減少國有資產流失的風險。

結合案例發現,農產品公司流失了大量國有資產,明顯是在股權激勵計劃制定后發生的。規避國有資產流失的可能性要做到:股權激勵評價指標多元化,加入非財務指標進行測評,從而減少為追求單一的財務指標使公司管理層做出一些非理性和過激行為。

2.政策指導

證監會作為維護期貨市場秩序,保證其合法運行的正部級單位,應加強國有上市公司對股權激勵機制中相關規定的監管,證券市場上快速發行與交易的過程,投資者們往往應接不暇,因此只有隨時隨地了解上市公司的信息,才有可能在盡短時間內做出相應正確的決策。所以應加強信息披露。但是就目前來看,我國的《證券法》上并沒有對于股權激勵制度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是否能夠在下一部《證券法》或者修訂案中有所增加,是值得期待的。因為只有做到信息的真實,完整,準確,及時才能達到公司進行更深入的監督的目的。

3.激勵薪酬與企業組織問題的關系

激勵薪酬不能完全削除組織關系,激勵薪酬體制主要強調激勵的作用,而組織關系是在兩權分離的組織形式下應運而生的,遵循決策,監督和執行權三權分離的原則.

4.終結“中國擁有世界上最便宜的企業家,卻擁有最昂貴的企業組織制度”

企業經營者和高層管理者理所應當的享有與其勞動相匹配度的報酬,而我國國有上市公司管理階層與國外同行業管理層相比,薪酬普遍偏低,待遇普遍低下,在這樣的組織制度下,很難實現企業的良好運轉和長遠發展。要終結這種制度,應當做到:

(1)建立與企業管理層勞動成果相匹配的薪酬制度,重視企業家在企業發展中的關鍵作用。

(2)分清企業產權,訂立公有企業原發性合同。

(3)在國有企業公有制性質的基礎上,明確企業資產產權。

(4)將企業資源轉向合同基礎。

(5)實施存量改革。

(6)建立企業家定價制度,按能力付薪。

公司股權分配激勵方案范文6

關鍵詞:股權激勵 管理層 影響 積極 局限

股權激勵是指企業通過多種方式讓企業的員工擁有本企業的股權或者股票,讓員工享受到企業發展的利益,從而在公司的所有者和員工之間建立一種激勵和約束的機制。它是一種讓經營者等獲得公司股權,賦予經營者得以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的決策、分享企業發展的利潤、承擔企業發展的風險,從而讓員工和經營層得以為企業的長遠發展而努力。目前國內很多公司都開展了股權激勵方案,國家也非常重視規范企業的股權激勵方法,例如中國證監會在2006年1月4日頒布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管理辦法》,同年9月30日,國資委和財政部聯合下發《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當然股權激勵方法有明顯的優勢,但是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也要了解它的風險,這樣才能夠更好地推動企業的股權激勵方法。

一、股權激勵模式和內在機制分析

股權激勵方案在國外非常流行,在美國有2萬家以上的企業實施了股權激勵方案,涉及到300萬的員工,世界前500強的工業公司有90%以上都采取了股權激勵方案。這些企業的所有者希望能夠通過股權激勵的方式將股東和經理層的利益統一結合在一起,防止經理人員短視行為以減少內部人對股東利益的侵害。

(一)股權激勵模式的簡要介紹

常見的股權激勵方式有虛擬股票模式、股票增值權和限制性期股模式。下面本文對這三種模式進行簡要的介紹。虛擬股票模式是指以股票期權為基礎的虛擬股票激勵方式,企業通過設計一個內部價格型的虛擬股票作為依據實施股權激勵方案。該期權是員工在將來的一定期間內以一定價格購買一定數量的股票的權利。員工在這個期間內可以行使或者放棄這個權利,虛擬股票可以讓員工享受一定數量的分紅和股票升值,但是員工沒有股票的所有權,沒有相應的表決權,在員工離開公司的時候該股權自動失效。股票增值權是所有者授予員工一定數量的名義股份權利,員工不必為這部分股權支付現金,行權后員工可以獲得現金或者等值的公司股票。公司會在期末定期計算公司每股凈資產的增量,以此乘以名義股份的數量向員工支付相應的收益,員工可以獲得相應的現金或者股票。限制性期股模式是指所有者和員工約定在將來的某一個期間內員工可以購買一定數量的公司內部股權,購買價格一般以股權的目前價格為參照,一般員工需要完成特定的目標后才可以拋售手中的股票并從中獲益,它對股票的來源、出售的期限、拋售方式等有一定的限制。

(二)股權激勵的內在機制分析

公司的股權激勵是通過決定是否授予股權、授予對象的選擇、授予程度多少的選擇、授予后的制約安排等激勵公司員工行為的一種制度安排。在現代企業中,公司的內部結構和股權激勵是有相互反饋的機制。公司的內在結構,如治理結構會影響股權激勵的效果,公司治理結構會影響公司的決策機制、交易機制、監督機制和激勵機制,從而影響公司的行為,同時影響公司管理層的行為。而股權激勵對公司的影響則主要是建立在委托和人力資本理論之上。委托理論認為公司管理層和所有者有矛盾,通過實施員工的股權激勵,可以讓企業的員工,特別是讓管理層擁有企業一定比例的索取權,從而將管理層和所有者的利益結合在一起,在實踐中進行自我約束,實現公司激勵和約束的統一。而人力資本理論的觀點則認為,企業的股權激勵是員工以其智力資本讓資本的所有者給予一定的股權激勵,并根據股權激勵的效應傳導機制對自身利益的影響來決定自己的決策和行為,從而影響自己的行為效果,進而影響到公司的決策和業績。

二、股權激勵給企業帶來的優勢分析

盡管國內的股權激勵方案并不成熟,也不盡科學,但是國內企業實施股權激勵的熱情持續高漲,股權激勵也得到了企業家和職業經理人的青睞。實施股權激勵對公司而言有眾多的好處,筆者主要從員工心態、企業發展、人才挽留和業績提升等角度進行分析。

第一,實施股權激勵方案可以讓企業的經營權和所有權相結合,它是通過將經營者的報酬和公司的利益結合在一起,將二者的利益聯系起來從而調節管理層和所有者之間的矛盾,通過賦予優秀員工參與企業利益分配的權利,有效地降低經營層發生道德問題的概率,把對員工的外部激勵和約束轉化成員工自身的激勵和自我的約束,從而爭取實現企業的雙贏。在這種激勵模式下,員工的工作心態也得到了進一步的端正,公司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得到了提升。員工的身份發生了一定的轉變,這種轉變帶動了員工工作心態的變化,員工自己成為小老板讓員工更加關心企業的經營狀況,極力抵制一些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

第二,實施股權激勵讓經營者更加關注企業的長期發展。股權激勵模式是通過將持有者的收益和公司的經營好壞進行掛鉤,希望企業的經營者可以通過自身的努力經營好企業,完成股東大會所規定的預定目標,實現企業的長期發展。傳統的激勵方式如年度獎金容易讓經理人員將自己的精力集中于短期的財務數據,這種指標難以反映長期投資的效益,這種激勵方式客觀上刺激了管理層的短期行為,而股權激勵方式則是更為關注公司的未來價值創造能力,有些股權激勵方式是會讓經營者在卸任后還可以獲取收益,這就會引導管理層如何通過自身的努力讓企業獲得長遠的發展,這樣才能夠保證其延期收入,這樣就會提升企業的長期價值創造能力和競爭力。

第三,實施股權激勵模式可以降低企業的激勵成本,留住有用人才。如果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合理,持有人的收益分配和定期行權都是建立在收益增值的基礎之上,這樣的配比原則可以保證企業的收益高于支出。同時實施股權激勵方案可以提升企業的凝聚力,有利于企業的穩定,留住優秀的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實施股權激勵機制一方面可以讓員工分享企業成長所帶來的收益,從而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主人翁意識,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另外一方面,當員工考慮離開企業的時候他必須綜合考慮股權的收益,從而提升了員工離開公司的成本,實現了企業留住人才、穩定人才的目的。對于未加入公司的優秀人才,股權激勵方案也是一種吸引人才的優秀武器,這種承諾對新員工帶來了很強的利益預期,有較強的吸引力,從而可以讓企業聚集大批的優秀人才。

第四,實施股權激勵可以實現對員工的業績激勵。作為一種長效的激勵方案,股權激勵讓員工所享受到的認同感是其他短期激勵工具無法比擬的,它也可以降低企業的即期成本支出。實施股權激勵方案后,企業的管理者和技術人員成為了企業的股東,他們可以享有企業的利潤,經營者也可以因為企業業績的好壞而得到相應的獎懲,它可以提升關鍵員工如管理層和技術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從而主動去為企業創造價值,激發其潛力的發揮。這種激勵可以激發員工的創造力,從而優化企業的商務模式、管理創新和技術創新等,進而提升企業的競爭力和創造性。

三、股權激勵實施存在的障礙和風險分析

由于國內資本市場和產權轉化市場的不發達,國內企業實施股權激勵都是屬于初創型實驗,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存在種種的局限,這種局限也容易影響股權激勵方案給企業帶來的優勢發揮,從而造成股權激勵方案的風險。

(一)股權激勵模式容易面臨較大的股市變化風險

股權激勵在推動的時候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股市的變化,企業的股價高低并不能夠由經理層控制,它取決于宏觀環境和微觀環境的共同影響。我國的資本市場投機性強,很多時候公司的股價并不是公司業績基本面的反映,這樣以股價或者凈資產的高低決定激勵對象的收益升值基礎存在較大的風險,這種定價基礎容易造成價值失真,股權激勵的公正性和準確性都存在較大的問題,這樣股權激勵就無法起到應有的長期激勵效果。

另外,這種股市風險還會造成企業和經營層過多地支付了沒必要的成本。由于股市的不確定性較大,這種不確定性容易造成股票的價格波動較大,致使企業的股票真實價值和價格不一致,在牛市的時候,企業有可能需要為高層支付高額的費用;在熊市的時候,期權的持有者到了規定的時間但是尚沒有出售時股價就跌到了行權價之下,持有人就需要同時承擔行權后的稅收和股價下跌等損失。這種不確定性對所有者和經營者都有風險。

(二)股權激勵中實際操作存在的問題

這種問題主要有員工進退機制、員工購買股權的資金籌措、公司價值的評估等,由于國內的企業在股權激勵方案的設計上考慮不周,容易出現一定的問題。

首先是員工作為股東進退機制的問題。公司的經營管理層和員工是不斷發生變化,在一些行業員工流動性較高的時候企業經常需要面臨管理層變動、員工變動的問題。根據員工持股計劃的設計,離開公司的員工需要退出股份,新進的員工要持有相應的股份,但是在一些非上市公司中,這種進退機制較難理順。一些公司的性質不同也會影響股東進出的設計,在具體的操作上會較為復雜,容易出現問題。

其次,我國企業的員工在行權的時候需要提供一定的財務支持,特別是在一些國有企業,難以以非現金的形式完成行權,企業員工難以實現行權也導致股權激勵效果不明顯。企業為了解決這種問題一般會采用借款融資的方式解決員工行權的難題,這種借款方式一般是通過股權質押的方式,這就需要公司內部的股東同意,也需要銀行的支持,如果缺少這些條件就會影響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

再次,公司價值的評估也存在一定的問題。由于我國的資本市場和產權轉化市場并不完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價值難以評估,很多公司是以凈資產作為評價的標準,凈資產的處理容易受到會計處理方法和其他人為的影響,從而不能夠真實地反映公司的長期價值,這樣也就難以對經營者的業績作出合理的評價。

當然,公司的股權激勵本身是有很好的優勢,但是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需要企業克服障礙,這樣才能夠真正發揮好股權激勵的優勢,從而推動企業和經營者的良性互動,推動企業戰略目標的實現。筆者以此為探討對象,希望能夠對相關的行業和企業有所幫助。

參考文獻:

[1] 徐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式及其傾向性選擇――基于中國上市公司的實證研究[J] 山西財經大學學報,201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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