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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人員培訓方案范文1
內部審計是現代組織自我監督、自我約束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的內在需要。1999年,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nstitute of Internal Auditors,以下簡稱IIA)對內部審計作出了新的定義,強調內部審計在增加價值和改善組織的運營中的作用;2002年,IIA在提交給美國國會的一份題為《改進公司治理的建議》的報告中指出:內部審計師是建立有效公司治理的四大基石之一。這些定義和建議的出臺,讓公眾更為清晰地認識到內部審計的作用,也標志著內部審計迎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隨著內部審計的重要性及作用的日益突顯,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問題成為內部審計理論界與實務共同關注的熱點。因此,研究如何構建內部審計質量保障體系,全面提升內部審計的質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內部審計質量直接影響內部審計職能的實現程度,影響組織高層對內部審計的信任以及內部審計在組織中的聲譽。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起,國際上一些大型企業為了降低成本,增強對市場的快速反應能力,紛紛對內部組織機構進行調整和再造,將部分非核心管理活動改由外部專業化公司執行(王光遠、瞿曲,2005;韓洪靈、陳漢文,2008)。在此背景下,內部審計部門必須通過持續改進、提升服務質量(Ziegenfus,2000 ;Dascalu、Turlea 和Nicolae,2009),在組織中獲得聲譽,突顯其存在的價值 (Sawyer,1995),才能避免被企業邊緣化(蔡春、陳孝,2006)。Mihret 和Yismaw(2007)認為,內部審計質量是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知識、溝通能力、審計服務的范圍和程度、審計計劃執行度等因素的函數。多數國內學者以內部審計部門所在的組織為分界點,將影響內部審計質量的因素劃分為外部因素與內部因素。其中,外部因素包括組織所面臨的法律環境、政治環境、經濟環境、文化環境,以及內部審計行業管理情況等;內部因素包括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內部審計人員素質、內部審計質量控制體系、內部審計技術方法等(黃國瑞,2007;吳昊旻、王華;2010)。對于如何提升內部審計的質量,學者們認為,首先是要提高內部審計部門在組織中的地位。因為,內審機構設置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內部審計的獨立性,缺乏獨立性保障的內部審計部門,無法保證內部審計工作的自主性和權威性,因而無法保證內部審計的質量和規避審計風險(畢秀玲、薛巖,2005)。保證內部審計部門在組織中的地位,是高效內部審計部門的首要特征(錢伯斯,2011)。其次,內部審計部門如何構建一個完善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體系也是學者們關注的重點(趙保卿,2001;饒慶林、譚文浩,2010),學者們認為一個完善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是全過程的控制,包括計劃、實施、報告等各個階段。第三,無論是理論界還是實務界都強調內部審計人才隊伍的建設對提升內部審計質量的重要性,具體措施包括:加強內部審計團隊建設,強化對內審人員的職業道德及相關審計責任 (包括職業責任和法律責任) 的教育,做好對內審人員的后續培訓工作等(Hawkes和Adams,1995)。自1983年內部審計制度建立以來,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我國在內部審計質量研究領域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目前,我國已具備了比較完備的內部審計法規體系,包括:《審計法》、《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和若干具體準則等。這一系列法律法規,對確保內部審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規范內部審計行為,提高內部審計質量,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2008年7月,“中國版薩班斯法案”——《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出臺,更是加速了中國內部審計事業的發展。這些都表明我國內部審計所面臨的外部環境越來越規范。2006年,《我國內部審計情況調查》顯示:內部審計機構歸口管理部門是董事會的組織(或下設審計委員會)占到樣本總數的46%,而這一比率在10年前僅為10%,說明我國內部審計獨立性正在逐漸增強(王大力、李瑞紅和王雙彥,2006)。
在內部審計所面臨的外部環境越來越規范、越來越多的內部審計部門在組織中擁有合理地位(能夠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與客觀性)的情況下,提升內部審計質量研究的重點也應該將目光轉移到審計部門內部,從個人與組織兩個層面探討如何構建內部審計質量保障體系。
二、構建內部審計質量保障體系:基于個人層面
提升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是構建內部審計質量保障體系的基礎。內部審計人員是內部審計活動的主體,運用專業知識和判斷能力對企業的各種信息進行加工。在信息的收集和加工活動中,內部審計質量的高低必然受到信息加工者即內部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的影響。2010年,IIA通過全球審計信息網絡,開展的關于“內部審計工作十項重大變化”調查顯示,隨著內部審計重要性的提升,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加入到內部審計隊伍中,增加培訓,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從業水平十分重要。因此,構建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模型,并以此為基礎形成培訓體系,促進內部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的提升,從而讓內部審計質量在內部審計師個人層面得到保障。
(一)內部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模型 20世紀70年代初,戴維·麥克萊蘭德在《測量勝任力而非智力》一文中提出勝任力概念。學者們在戴維·麥克萊蘭德研究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專業勝任能力的概念,包含了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專業能力”,是指個人所掌握的、能夠確保完成本職工作的特質(專業知識、專業技術、專業價值、道德和工作態度);二是“勝任能力”,是指有能力使工作達到一個既定標準。IIA在1999年的《內部審計專業勝任能力框架(CFIA)》中,從認識技能和行為技能兩個方面,分別探討了內部審計入門者、勝任的內審人員和內審管理者所應具備的技能和品質。其中,認知技能包括技術能力,分析、設計技能和鑒別技能;行為技能包括個人技能、人際技能和組織技能。王光遠(2007)認為:框架的制定不單單是一個專業技術問題,更是一定階段多方利益均衡的產物?,F行框架只是確保審計質量的最低要求,只涵蓋了內部審計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知識要求,因而依然需要內部審計人員在遵守準則的同時,結合實務,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例如,風險導向內部審計還強調內部審計人員心理方面的能力及特征。
因此,在IIA《內部審計專業勝任能力框架(CFIA)》的基礎上,結合《中國注冊會計師勝任能力指南》和國內外學者的觀點,將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劃分為職業道德、職業技能和知識體系三個部分,并在對各部分內容闡述的基礎上形成了內部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結構表,詳見表1。職業道德是指符合內部審計職業特點所要求的道德準則、道德情操與道德品質的總和,是對內部審計人員在職業活動中行為的要求,有助于內部審計人員進行職業判斷,并在職業行為中考慮企業和社會的利益。具體包括:價值觀、職業操守和職業進取。知識體系是指能夠讓內部審計人員在日益復雜、不斷變化的職業環境中勝任的工作知識結構與框架。內部審計師需要具備的專業知識是不斷變化和擴展的,應當保持知識的不斷更新。具體包括:為職業生涯提供核心技術的基礎知識;為職業技能的運用提供有關客戶運營及其環境的職業環境知識;為職業提供合理判斷與有效實務的職業技能知識。職業技能是指對不同層次的內部審計人員的知識和能力的客觀要求,是衡量內部審計人員技術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尺度。根據IIA的相關規定,從認識技能與技術技能兩個維度進行衡量。
(二)內部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模型培訓體系 基于專業勝任能力的員工培訓,是對比培訓對象和其職位所需的關鍵勝任素質間的差距,選出其中差異較大的特征,作為培訓的關鍵內容(具體步驟如圖1所示)。首先,在內部審計專業勝任能力模型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各個層級的內部審計師專業勝任能力和培訓方案設計,使各層級的培訓目標設定與崗位要求之間高度匹配,形成動態匹配機制,即培訓目標設定能及時隨業務變化而變化。其次,通過對比分析,發現內部審計師實際能力及崗位能力要求之間差距,并以此為基礎設立培訓目標、明確培訓重點,使培訓目標與內部審計師能力提升需求高度匹配。第三,在培訓方案設計過程中,不僅要關注不同崗位內部審計人員需求的差異,而且要充分關注和認可同——崗位上不同內部審計師間的培訓需求和目標設定的差異,形成以多個課程面對不同水平的課程體系,提高最終培訓效果;此外,培訓方案設計還應與內部審計師職業生涯發展緊密結合,利用職業生涯這個有效的激勵手段來促進培訓效果的最大化。最后,培訓效果評價是培訓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梢赃\用美國學者柯克帕特里克的四級評估,即:反應評估、學習評估、行為評估和結果評估,對培訓計劃執行的情況進行評估,將評估的結果作為下次培訓的需求,實現內部審計人員培訓的良性循環,逐步提升內部審計人員人專業勝任能力。
基于專業勝任能力的審計人員培訓,不僅能夠有的放矢地突出關鍵內容,提高培訓的效果,而且可以幫助審計人員彌補自身的“短板”、量身定做培訓計劃,增強員工適應未來環境的能力和發展潛能,為企業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與傳統的培訓相比,基于專業勝任能力的培訓更加關注改變態度、構建技能以及提供知識,使員工個人的發展和組織長遠目標結合起來。因此,構建基于專業勝任能力的內部審計人員培訓體系,要從激發內部審計人員的學習動機出發,使各個層級的內部審計人員明確了解本崗位關鍵勝任要素,并以此為基礎擬定培訓目標,分析企業內部審計工作重點與培訓的需求,對比內部審計人員專業勝任力現狀,針對內部審計人員的不足進行有意識的培訓和提升,從而讓內部審計質量的構建在內部審計師個人層面得到保障。
三、構建內部審計質量保障體系:基于組織層面
提升內部審計質量,不僅要從個人層面入手,提升內部審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形成內部審計質量保障體系的人才基礎,更需要從組織層面入手,引入管理理念與管理工具等具體的質量提升措施,提升內部審計部門的管理水平,讓內部審計質量保障體系的建立落到實處。內部審計在我國的發展歷史相對于西方發達國家而言較短,因此企業可以從標桿管理入手,學習與吸收國外先進企業在內部審計方面的管理經驗,促進內部審計管理水平的提升;此外,身處信息時代,企業也可以充分利用信息化技術,引入審計管理信息系統、時間管理系統,在遵循成本效益原則的基礎上加強內部審計的部門管理,合理分配審計資源,實現審計部門人員的知識管理與知識共享。
(一)提升管理水平的標桿管理 標桿管理是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美國公司在學習日本公司的運動中逐步發展起來的一種現代經營方略。標桿管理是一種有目的、有目標的學習過程。通過學習,企業可以重新思考和設計自己的內部審計模式,借鑒先進的模式和理念,再進行“本土化”改造,創造出適合自己的最佳內部審計模式。這實際上就是一個模仿和創新的過程,包括:確立標桿管理的目標、選擇比較對象并確認標桿指標、構建系統學習機制、對標桿管理績效進行評價四個步驟。一是確立標桿管理的目標。實施標桿管理,必須要有明確的目標,才能獲得最佳的管理效率和效果。內部審計部門在實施標桿管理過程中,要站在組織的高度,堅持整體最優化的原則,并非只追求審計部門本身的優化。內部審計部門以組織優化、成本效益、審計質量和人才培訓為目標,力求避免在實施標桿管理過程中的盲目性。二是選擇比較對象并確認標桿指標。標桿管理在選擇比較對象過程中,應優先選擇那些能夠為企業提供有價值的知識、經驗和技術的組織,并且便于企業的模仿和借鑒。例如,香港中電控股有限公司的內部審計部在實施標桿管理過程中,向其股東方之一的??松っ梨诠緦W習,將內部審計管理方面的一些成功經驗(立足提升企業管理水平的內部審計定位、保證審計獨立性的組織構架、風險導向的審計模式等)移植到企業來,通過與埃克森·美孚公司內部審計部多方面交流,對比兩個企業的內部審計的管理績效、找出自身存在的差距、明確標桿指標,并在此基礎上制定中電公司內部審計部門努力奮斗的目標和目標達成的期限。三是構建系統學習機制。標桿管理必須以標桿對象的最佳經營活動作為學習目標,必須能學到新技能、新方法和新思想。這種學習不是某個人或某個部門的學習,而應該是決策層、管理層和操作層全身心投入的全員學習。例如,香港中電控股有限公司與??松っ梨诠窘⒘硕ㄆ诘膶W習交流制度,通過“引進來(請對方公司的內部審計高層領導來公司做專題研討)、派出去(定期派員工到對方公司學習、進修)”與標桿企業零距離接觸,向標桿企業學習,努力使香港中電控股有限公司的審計活動與審計質量達到并超越標桿企業,從而增強組織的創造力和競爭力。四是對標桿管理績效進行評價。實施標桿管理要經過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內部審計部門建立標桿管理的績效評價制度,圍繞著標桿管理所確立的目標,采用部門自評與同行評審相結合的方法,定期對部門的績效進行評價。分析部門取得的實際績效與標桿管理目標之間的差距,并為新一輪的學習奠定基礎。內部審計部可以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詳細的改進計劃,改進計劃在獲得公司高層的批準后開展實施并在限定期限內完成,完成情況及效果需經公司高層確認并在下一次同行評審時接受再次驗證。通過這樣一套循序漸進的過程和機制,使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得到了持續改進,與標桿管理目標之間的差距逐步縮小。
(二)提高管理效率的信息化工具 在內部審計實踐中,職業謹慎和成本效益是審計人員經常遇到的一對矛盾。過度的職業謹慎雖然能降低審計失敗風險,但是也會導致審計成本增加,占用大量審計資源,降低審計效率;反之,過度強調成本效益會導致審計風險的提高,審計錯弊發生的可能性增大。信息技術的發展已經對內部審計產生了全面的影響,先進的IT審計管理信息系統被越來越多地運用到日常的內部審計工作中,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時,緩解了職業謹慎和成本效益間的矛盾問題。(1)審計管理信息系統。審計管理信息系統是實現審計業務信息的集中管理,為審計項目實施和審計工作流程管理提供支持的工具。內部審計部門在工作中引入審計管理信息系統,可以幫助部門更好地履行內部審計職能,在實施審計項目、進行審計管理的過程中,獲取和記錄有關審計業務操作與管理的各類信息,并根據需要對信息進行深入的加工和利用。以TeamMate審計管理系統為例,包括:風險管理、項目計劃管理、人員管理、審計項目管理、業務經營分析、現場稽核、內部控制管理、報表管理、業務考核等模塊的內容。TeamMate系統最初使用單位多為會計師事務所,目前越來越多的內部審計部門開始引入該系統,如大亞灣核電內部審計部門于2010年引入了TeamMate系統。通過TeamMate軟件的應用,大亞灣核電內部審計部對審計項目實現了標準化管理,使審計人員將更多的時間投入到為公司提供增值服務的工作中,具體表現為:實現了工作底稿標準化管理,提高了審計工作效率和審計質量,分級復核也得到了進一步加強;審計工作在編寫、整理和審閱等低增值環節上的時間明顯縮短;實現了 TeamMate平臺的分工協作,多個審計程序可以同時開展;促進了審計人員間的知識共享??偠灾?,引入審計管理信息系統有助于企業實現內部審計工作標準化管理,使內部審計工作效率更高、質量更優。(2)時間管理信息系統。在審計項目管理中,審計時間(或進度)、審計成本與審計質量是辯證統一的。審計質量需要充分、足夠且合理的時間來保證。內部審計人員的審計行為受到企業財政預算的嚴格約束,審計資源不是無限的。審計資源的稀缺性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在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的過程中,合理利用有限的審計資源?;趯徲嫊r間與審計成本、審計質量的辯證統一關系,科學合理的審計時間管理可以合理配置審計資源,滿足審計質量的要求。如果完成既定的審計任務花費的審計時間管理不夠合理,過多的審計時間只能是審計資源的過度消耗,以審計效率的降低為代價。因此,要提升審計項目的審計質量,必須在保證審計目標實現的前提下,合理管理審計時間,優化審計資源配置,以合理的審計成本完成審計任務,實現審計用戶滿意的最終效果。引入時間管理軟件,通過工作時間數據的積累,能夠達到如下效果:可以準確的統計審計資源在公司內各部門的分配,能為未來審計業務成本管理奠定基礎;有利于總審計師(審計負責人)及時查詢審計項目各分項的資源使用情況,了解各小組成員承擔的工作負荷,保證項目按計劃進度順利開展;可以對已實施項目進行工作量的統計,可以準確了解各項目的資源需求,為未來將要實施的審計項目資源分配做好合理的安排;有助于分析審計師的工作效率狀況及實際的工作安排,針對各審計師工作情況給予相應鼓勵、提醒、指導和幫助。
質量是內部審計工作的生命線,直接影響審計監督的效果,影響內部審計事業的生存與發展,內部審計質量的好壞受到多方因素的影響。內部審計作為一項專業性、技術性強的工作,審計人員的素質是決定審計質量的關鍵,在構建內部審計質量保障體系時,應該樹立以人為本的質量觀,建立起基于專業勝任能力的員工培訓體系,優化內部審計人材的結構、提升內部審計人員的能力。此外,還要學習西方發達國家企業或組織在內部審計管理方面的先進經驗,充分利用信息技術與管理信息系統,實行標桿管理與時間管理,全面提升內部審計部門的管理水平,將提升內部審計質量的工作落到實處。
[本文系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71201086)、江蘇省政府公派出國留學基金和江蘇高校優勢學科“審計科學與技術”階段性研究成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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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人員培訓方案范文2
[關鍵詞]會計電算化;傳統審計;計算機審計
隨著會計電算化在我國各行業中的廣泛應用,一批批手工會計信息系統轉變為會計電算化信息系統。眾所周知,審計的重要內容是會計,會計實現電算化以后,必然影響審計的方法和步驟。如何對會計電算化系統進行審計,便導致了計算機審計的產生。
一、會計電算化對傳統審計帶來沖擊
會計電算化以后,在數據處理和工作效能等方面發生了根本的變化。這種變化不僅反映在系統的數據處理程序、組織方式、審計線索等方面,也必然影響審計的內容、方法和步驟。當審計人員對會計電算化系統進行審計時,一般會遇到以下幾種情況:肉眼可見的審計線索減少;電算化系統的復雜性;會計核算過程不直觀;控制弊端的方法不嚴密;計算機及其存儲介質所帶來的問題。總之,手工會計信息系統轉變為會計電算化信息系統后,傳統的手工審計受到影響。這種影響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對審計人員的影響。實行會計電算化以后,由于會計電算化信息系統的環境比手工系統復雜,審計對象也更多和更復雜,審計人員僅靠原有的知識和技能將無法勝任對會計電算化信息系統的審計工作。因此,審計人員除了要具備必須的財務會計、審計方面的知識和技能,熟悉相關的政策、法規依據及審計依據外,還應具備一定的電子計算機知識和網絡應用技術。此外,在審計組織中,還應培養一批計算機審計的系統開發人員,從事設計和開發審計應用軟件的工作,建立自己的計算機審計系統。
(2)對審計標準和準則的影響。各國的審計界在以往的審計工作中已經建立起了一系列的審計準則和規范,如審計人員標準、現場作業標準、審計報告標準、職業道德規范等等。實現會計電算化以后,由于審計對象、審計線索發生了重大變化,審計的技術方法和手段也相應地發生了變化,這就需要在原有的審計標準和準則的基礎上,建立一系列與新情況相適應的新的審計標準和準則,如計算機審計人員培訓考核標準、會計電算化信息系統開發的審計準則、內部控制審計準則、審計應用軟件標準等,以規范在計算機信息系統環境下審計的一般原則、計劃、內部控制研究、評價與風險評估和審計程序等,以適應新形勢的需要。
(3)對審計技術方法的影響。會計電算化信息系統與手工系統相比,在許多方面發生了重大變化,必須采用新的審計技術方法才能適應這種變化。如:傳統的記賬方法可以從賬上看到每一筆記錄,而會計電算化下一般是經過一個階段如一個月或一旬才打印一次,在尚未打印以前,只能憑借機器閱讀記錄。倘若想同時在幾筆記錄中對照查看,則很難做到。這樣一來,審查取證的方法,對證據進行檢驗和審核的方法必須進行相應的改變。再如:傳統的手工記賬一般可從字跡上辯認出登記人,從而明確責任,但是計算機只能按統一模式輸出資料,無法從記錄上辯認記錄人,它可以使在電算化的記錄中建立、更新、消除一切資料而不留痕跡。這就需要審計人員對其內部管理制度、職責的劃分情況進行審查和評價。
(4)對審計作業手段的影響。在會計電算化信息系統下,審計人員如果再用傳統的手工操作方式進行審計,將很難達到其審計目標。審計人員的審計手段也應由手工操作向電子計算機轉變,掌握計算機及網絡知識和應用技術,把計算機當作一種提高審計質量和效率的有力工具。
二、信息系統的特有風險決定了必須實行計算機審計
計算機信息系統一方面為企業的經營管理帶來便利,一方面也帶來了風險。在計算機環境下,除了有意篡改或偽造會計記錄等人為的因素之外,又加入了計算機技術因素,因此出現了新的特有風險:
(1)信息系統的安全性不能得到很好的保證。對人員接觸系統缺乏控制,數據的毀損和失竊,對外來入侵者和病毒入侵缺乏嚴密的防御。
(2)信息系統的數據處理不合邏輯。由于系統開發人員并非專業的業務人員,對業務很難全面、準確地理解,由此可能導致無法準確地反映業務的實際發生狀況,進而導致管理和決策的失誤。
(3)可靠性得不到保證。雖然計算機具有速度快、準確性高等特點,但它畢竟是一種機械工具,在進行業務處理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發生這樣那樣的問題。例如,計算機硬件的故障,軟件的設計因素,用戶非有意的操作錯誤等都有可能導致差錯發生。
(4)不能消除人為的舞弊行為。隨著計算機在會計領域應用的日益擴展,利用計算機進行貪污盜竊的犯罪案件隨之出現,并且在數量上有逐漸增長的趨勢。計算機犯罪舞弊行為主要發生在不易引起人們注意的地方,舞弊的手段具有極大的隱蔽性,造成的損失更加驚人。因此,在會計電算化以后,對其監督更有必要,計算機審計工作也就變得非常迫切了。
三、發展計算機審計,實現審計信息化
綜上所述,會計電算化已向審計提出了新的挑戰,解決這個問題的唯一途徑就是研究會計電算化信息系統的各種審計問題,探討適合我國特點的計算機審計的方法和內容,使它具有向審計人員提供可靠資料的功能,并逐步培養一批合格的計算機審計人才,大力推動計算機審計的發展。
1.加強審計人員的業務知識技能培訓
為了能夠對會計電算化系統進行有效的審計監督,審計人員不僅要具有豐富的會計、審計理論和實務方面的知識,還要掌握一定的計算機、網絡、電子商務、信息系統方面的知識和技能,熟悉業務軟件和審計軟件的操作,通曉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為此,應加強對審計人員的培訓,要對普通應用人才與高層次人才的培養、在職人員培訓和未來人才培養進行統籌規劃。對普通在職人員培訓的重點,除一般的字處理、制表軟件的操作外,應著重于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的應用,包括利用被審單位的計算機信息系統、EXCEL和審計軟件輔助審計的技術方法,并逐步適時地加入計算機信息系統與網絡的安全問題、有關控制及其審計等內容。較高層次的人才培養,重點可放在信息系統的開發審計、系統的功能或應用程序審計、網絡安全審計和審計軟件的開發等方面。對未來審計人員的培養,應在高校會計專業教學計劃中增加信息技術和電子商務等內容,并把計算機審計列為必修課。
2.進一步完善有關計算機審計的法規和準則
為規范我國審計人員開展計算機審計工作,我國已初步建立了相應的準則和規范。審計署1996年12月了《審計機關計算機輔助審計辦法》,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1999年2月頒布了《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20號——計算機信息系統環境下的審計》,國務院辦公廳2001年11月16日了《關于利用計算機信息系統開展審計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等計算機審計的一般性操作規范。但計算機審計實施過程還沒有規范化,應就其共性的內容和環節加以規范。主要的實施程序應包括:①會計系統的檢查;②原始數據采集;③確立計算機審計目標;④選用通用審計軟件,通用審計軟件操作的步驟;⑤選用計算機程序語言,代碼編制構想;⑥原始數據加工處理;⑦分析作出結論等。上述內容應分別在計算機審計方案、工作底稿、審計報告中加以描述存檔。
3.大力開發和推廣應用計算機審計軟件
發展計算機審計,一項重要的工作是要提高我國審計軟件的質量和實用性,做好軟件的開發和優化工作。軟件開發人員必須深入審計工作第一線,審計軟件的分析設計要有有經驗的審計人員參加。我國現有的審計軟件還屬在使用和改進過程中的原型,只有加強使用者與開發者之間的溝通與聯系,才能使用戶把使用中發現的問題及改進的建議及時反映給開發者,開發者廣泛地收集用戶的反饋意見,更好地總結出審計的算法模型,使審計軟件不斷優化提高,真正成為有效的審計工具。要統籌安排,立足于從較高的層次上組織開發和建立審計實施系統,避免資源浪費和低水平開發。要務必在“用”上下功夫,審計機構要認真總結以往經驗,結合各自的業務,完善和運用好已統一開發的現場審計實施系統等軟件,根據情況因地制宜地使用計算機開展審計,不斷提高審計效果。
4.促進信息集合,形成資源共享
目前審計工作中的許多問題都根源于占有并且能夠共享的有效信息不足。一方面是信息不完整,不能對審計決策、審計實施形成有力的信息支撐;另一方面是共享性差,有限的信息也未得到充分利用。要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必須依靠信息網絡技術,對分散的信息實行統一管理和使用。可以參考和借鑒國外的做法,將重要單位的EDP系統互相聯結成大型的計算機網絡,審計機關或大型的審計事務所可以把自己的計算機終端也聯到這些大型的計算機網絡上。一方面要做好信息收集、整理的協調工作,建立健全分層次的審計數據庫,包括宏觀經濟、法律法規、審計對象以及審計機關人力資源、審計工作中形成的審計結果和審計專家經驗等信息。另一方面要依靠有效的網絡,分層次地形成信息共享,在此平臺基礎上,計劃管理、質量控制、人力資源的整合和審計成果的運用等才能方便有效地展開,大大提高審計效率。
[參考文獻]
審計人員培訓方案范文3
為適應信息技術發展的需要,加快改進審計技術方法和審計作業手段,運用現代化的工具——計算機審計已勢在必行。
(一)進一步推進計算機審計是實現審計工作科學化的重要舉措。當前,我國的審計事業正處于傳統審計向現代審計發展的技術轉型期和戰略機遇期。國際經驗表明,計算機審計是現代審計發展的必然趨勢。我們應當遵循世界審計的發展規律,不斷吸收、借鑒發達國家現代審計的經驗和做法,跟上世界審計信息化的發展潮流。對此,李金華審計長曾經作過精辟的論述:要提高審計工作的科技含量,要把信息化建設,把計算機的推,“應用,看成是我們提高審計效率,改善審計手段,提高審計質量,降低審計成本,加強廉政建設的一個重要途徑。因此,審計機關的信息化建設不僅僅是個方法、手段問題,而且是關系到審計事業發展的問題。
(二)進一步推進計算機審計是現代審計的必然選擇。首先,計算機審計既突出了審計重點,又豐富了審計手段。運用計算機的自動篩選、匯總、分析等功能,改變過去手丁逐筆分析的做法,使審計思路更為清晰,重點更為突出,發現重大違紀違規問題線索更為可靠。同時,利用計算機快速、準確的特點,使得全面審計成為可能。其次,計算機審計拓展了審計空間,提高了審計效率。利用計算機網絡技術可把社會經濟各方信息匯集起來,及時地進行綜合和分析,完整地把握被審計對象經濟活動的實質,為國家審計在拓展審計空間、加強宏觀經濟管理和監督服務等方面構筑有利的作業基礎和信息平臺。
(三)進一步推進計算機審計是提高審計質量和審計時效的重要手段?,F代計算機技術使我們可以充分利用軟件系統提供的操作權限控制功能,并在各審計環節設置質量控制點,實行適時監控,從而有利于審計質量的跟蹤檢查,同時也使得審計質量的控制更加實時有效。此外,對審計人員收集的各種電子數據,可以采用數據挖掘技術,高效、準確地進行統計、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及時的審計信息,最大限度地發揮審計在宏觀調控中的建設性作用。
二、當前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計算機技術在審計工作中的運用,是審計事業發展的一個里程碑,是審計技術和手段的一場深刻變革。但在開展計算機審計的過程中也遇到許多一時難以克服的困難和問題,這些困難和問題正阻礙和制約著地方審計機關計算機審計工作的進一步推進。
(一)傳統的思維方式和工作模式,阻礙了計算機審計的快速推進。首先,存在著用傳統思維方式看待審計信息化,缺乏推進計算機審計的信心和遠見。在計算機審計遇到困難時,不是從主觀上找原因,而是簡單地否定計算機審計的應用價值。其次,對計算機審計持觀望和等待的態度。有的認為計算機審計沒什么大的用場,還不如手工審計快,不愿把時間浪費在掌握計算機技術上,無暇顧及計算機這一技術問題,自我隔離在信息化之外。其三,存在著技術困難和理念困惑,還沒有真正認識到審計信息化必將帶來人們思維療式、審計作業方式和作業流程的變革。
(二)審計業務能力與信息化發展水平不匹配,影響了計算機審計的整體推進。目前,有些審計機關面臨的一個較大的問題是審計業務水平與審計信息化建設和發展的要求不相適應。一方面,由于審計人員隊伍的老齡化,部分審計人員雖然有豐富的財會、審計知識和經驗,但由于歷史、客觀的原因使他們沒有機會接觸計算機,造成一些知識結構上的欠缺,他們還很難提出符合信息化規律的審計需求,將傳統的審計技術方法轉換為計算機可以操作的語言還需要有個磨合的過程。另一方面,年輕的審計人員雖然掌握一定的計算機知識,但由于非計算機專業畢業,僅掌握淺層次的計算機基礎知識和運用技能,缺乏深層次的計算機系統設計、程序編譯檢測技能,還不能有效分析系統結構。因此要真正運用計算機軟件,完成難度較大的實質性審計程序尚有難度。此外,由于培訓時間短,技術掌握不熟練。在審計過程中,還沒有將計算機審計真正應用起來,實際運用與軟件設計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
(三)審計機關信息化程度與被審計對象不對稱。造成計算機審計的“短缺與過?!爆F象并存。一方面,在金融、稅務、社保等信息化程度較高的領域,由于審計系統信息化建設與這些部門相比開發較晚,以及其他原因,使審計人員的計算機審計水平難于滿足對這些行業的審計需要;另一方面,在涉及農業、基本建設等領域又由于審計對象信息化水平較低,不具備開展計算機審計的條件,也影響了審計信息化建設和發展。
(四)計算機審計還存在不少誤區,不同程度影響著計算機審計作用的發揮。首先,計算機審計審前準備不夠充分,審計重點不夠突出,制定的審計方案操作指導性不強。其次,存在“五重五輕”現象。當前,個別地方存在著重建設輕應用、重開發輕推廣、重數據庫構建輕加載更新、重設備配置輕人員培訓、重形式輕實效等現象,不同程度影響著計算機審計作用的發揮。此外,計算機審計存在“信息孤島”現象。一方面,尚未對分散的信息資源,實行統一管理和使用,尚未形成一個有效的信息共享鏈,從而造成審計信息資源的浪費。另一方面,有的審計機關局域網與相關部門沒有實現互聯互通,形成一個個信息孤島,還沒有為聯網審計提供更加便利的條件和環境。
(五)國家法律法規不健全影響計算機審計的開展。首先是對計算機審計有抵觸,覺得我們不能保護被審詁單位的信息、有可能損壞信息系統。其次是國家的法律規定不明確,在相關單位配合方面,缺乏可操作性使我們的審計工作處于被動狀態。其三是所開發計算機信息系統資料不全,數據庫五花八門甚至加密,給政府和審計對信息系統的檢查失去了有效的控制和監督。
三、進一步推進和深化計算機審計的幾點建議
信息社會的發展,正深刻地改變著審計工作的理念和行為。正如李金華審計長指出的,“計算機審計是一場革命”,“審計人員不掌握計算機,將要失去審計的。資格”。為適應我國經濟與管理信息化的發展,必須進一步推進和深化計算機審計。
(一)要克服兩種傾向,提高對計算機審計的認識。要進一步推進計算機審計,首先要轉變觀念。近年來,通過,審計機關不遺余力的宣傳推動,審計人員對開展計算機審計的重要性、緊迫性已有一定認識,審計人員已初步認識到“審計信息化是一場革命”、“不掌握計算機技術將失去審計資格(這一點好多人認識不清,不以為然)”,但還不夠全面、深刻,難以克服兩方面的模糊認識:一是認為計算機審計是輔助審計僅僅是個手段,作用有限,不必急于推進;二是認為計算機審計專業性太強,高不可攀,離自己很遠,只要由計算機審計科室和專業人員完成即可,和自己關系不大。因此,推進計算機審計必須以轉變觀念為先導,既要破除神秘感、克服“恐高癥”,又要摒棄“無用論”、“無為說”,全面準確地理解計算機審計的重要性、緊迫性,為推進計算機審計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
(二)要加強人才培養和全員培訓,為計算機審計儲備一批高素質的人才。計算機審計效果如何,關鍵在于審計人員將計算機技術與審計思路結合的能力。因此,地方審計機關首先要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實效性,突出以應用為導向,做到缺什么、學什么,學什么、用什么,力爭學用結合,提高培訓實效。其次要突出重點,培養骨干,以點帶而……在搞好全員計算機基本技能普及培訓的基礎上,重點要加強審計業務骨干計算機中高級培訓,將其逐步培養和鍛煉成為推進計算機審計的“排頭兵。再次要確保培訓的系統性和連續性,讓更多的審計骨干通過培訓實踐、再培訓、再實踐的良性循環,拓展技能、提高能力,成為推進計算機審計的中堅力量。
(三)要營造一種“以結果為導向,以應用促發展”的激勵機制,為推進計算機審計創造一種良好的氛圍。計算機審計對我們來說,本就是創新,所進行的工作,沒有成例可循,從審計開始到審計結束和我們傳統審計有很大的不同,這必然會造成傳統審計方式與現代審計方式的沖突。李金華審計長指出,“審計信息化只有與審計實務相結合。在審計實踐中開花結果,它才有強大的生命力?!边@既是推進計算機審計的根本目的,也是關鍵所在。轉變觀念、強化培訓的目的在于應用、在于提高計算機審計水平。要強化對審計項目;進行計算機審計的考核力度,通過激勵機制阿導向作用,著力營造鼓勵開展計算機審計的氛圍。對于計算機審計取得優異成績的審計項目。部‘門或審計人員,要給予表彰獎勵:此外,要及時組織各科室開展計算機審計情況交流總結,互相啟發,成果共享,為盡j陡提高計算機審計的整體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審計人員培訓方案范文4
施工企業的內部審計是對企業財務預算、施工成本、合同管理、經濟責任等方面的審計,對企業內部的一切經濟活動進行監督和評價,旨在促進企業加強內部管理,更好的完成企業制定的經濟目標和任務,最終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1]。
自“中國中鐵”整體上市以來,內部審計在中鐵各局、處、子分公司內部都越來越受到重視。為了能夠在競爭中求發展,施工企業要突破傳統的財務審計,建立全面的內部審計體系,采用科學的審計程序和方法,提高審計工作效率,更好的發揮審計工作的作用,改善企業管理,從而實現企業的經濟目標。
二、施工企業內部審計存在的問題
現階段,施工企業內部審計的應用普遍處于初級階段。通過對中鐵總公司整體上市以來內部審計工作的回顧,發現企業內部審計過程中確實存在著一些問題亟待解決。
(一)內部審計意識薄弱
施工企業一直以保質量、抓進度、控成本和重安全作?櫧笠檔墓芾砟勘輳?重心放在工程中標、項目生產進度上,忽略了內部管理,沒有樹立內部審計的意識[2]。長久以來,施工企業對審計工作始終抱著走過場的態度,沒有把審計部門放在一個合理的位置上,對內部審計工作沒有一個全面、正確的認識。
(二)內部審計獨立性差
一直以來,施工企業對于企業內部每年的例行審計,通常由財務部、物資部、合同部、工程部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臨時審計組。由于審計組成員隸屬于各個部門,而非專職從事審計工作,因此審計獨立性得不到保證。受中鐵總公司上市以及大環境的影響,企業內部設立了審計部。由于審計人員的人事調動、薪資待遇都由上級主管部門決定,從而限制了審計工作的獨立性。
(三)審計部門人員結構單一、知識結構單一
施工企業審計部門的人員一般來自財務部門,導致審計部門人員結構單一,知識結構單一。審計人員來源的局限性,導致審計部門缺少具備工程管理相關知識和經驗的人才。長久以來對審計工作的不重視,導致其他部門的優秀人員看不到從事審計工作的職業發展前景,從而不愿意從事審計工作。
(四)審計人員業務素質參差不齊
審計人員的知識儲備、業務能力、工作經驗是審計工作順利開展的基礎。隨著業務的多元化,施工企業除了國內的基礎設施工程建設,現已將觸角延伸到國外基建、資本運作等領域。企業業務的多樣化和復雜化,對審計人員的要求越來越嚴格。審計人員數量不多,具有工程技術方面的專業知識和具備工程項目上實際管理經驗的人更是少之又少,因此打造一支高素質的審計隊伍是企業急需解決的問題。
(五)內部審計方法和技術落后
我國施工企業的內部審計較晚,目前施工企業的內部審計仍然以財務審計為主。審計模式仍然著重于事后審計,忽略了事前和事中審計的重要性,導致不能夠及時發現并阻止企業經營過程中出現的錯誤或舞弊。目前,施工企業審計手段單一落后,普遍還停留在原始的審計方法上。由于計算機審計未能夠普及,導致降低了審計效率。
(六)審計結果執行力度不夠,經濟責任處罰難落實
施工企業實行集團公司、各處、子分公司、項目部分級管理,受人力和物力資源、施工地域、施工環境等方面的客觀原因限制,內部審計工作的效率較低,審計結果的時效性保證不了。
目前我國內審法律和企業的審計章程,對審計人員和其他責任人沒有具體的處罰制度。對審計人員的約束性不強,審計質量只能依靠內審人員的職業道德和素養。同時,對其他人的處罰也沒有明確的標準,處罰結果往往有失公允或不了了之。
三、施工企業內部審計改善建議
本文針對施工企業內部審計存在的問題,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
(一)重視內部審計工作,樹立正確的內部審計服務意識
為了更好的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施工企業應不斷強化員工的內部審計觀念,樹立正確的審計意識。內部審計不僅僅是對施工企業經營管理的監督和評價,更是為企業決策的制定、有效內部控制和提升經濟效益服務的。施工企業應對內部審計準確定位,強化內審服務意識,積極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二)確保內部審計部門的獨立性
為了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企業首先要避免安排其他部門人員兼職審計,應設立專門的內部審計部門,合理配置內部審計人員,嚴格考評內審人員的職業道德和專業能力。領導層要主動支持和配合審計部門的工作,提高審計部門的地位,確保其獨立于各部門。
(三)擴大內審隊伍,加強審計人員培訓
審計人員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了審計結果質量的好壞。企業一方面要充實內部審計隊伍,建立一支高效、自律的審計團隊;另一方面應加強審計隊伍的建設,全面提升審計人員的素質。
審計隊伍的擴大和建設需要不斷吸引專業精、責任心強的審計人員的加入。首先,定期對審計人員進行專業知識培訓,讓企業的審計人員能夠接觸到最新的審計理念和方法,熟悉國家的內審政策,掌握先進的審計技術,不斷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其次,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全面了解施工企業的行業知識,熟悉公司各部門和各項目部的生產經營情況。最后,加強對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培訓,確保其樹立正確的價值觀,為專業的審計工作提供質量保障。
(四)改進審計方法,采用先進的審計技術
合理審計模式和的先進的審計技術是高效、高質審計的保證。隨著施工企業審計任務量逐年增加,為了提高審計的效率,施工企業的內審部門需要改進審計方法和審計技術。
施工企業以國家內部審計法律法規為指導,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采用合適的內部審計模式,建立完善的內部審計體系,改善企業的管理方法。一方面,企業要改變傳統的事后審計,加強項目開工前審計,領導任期中審計,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企業由傳統審計技術向現代審計技術轉變,充分利用計算機審計,克服分層管理、審計地點分散等實際困難,提高審計效率,完善審計程序,降低了審計風險[3]。
(五)確保審計結果的有效實施,建立問責機制
審計人員培訓方案范文5
【關鍵詞】 企業集團公司; 內部審計; 人力資源管理; 勝任能力模型
人才隊伍建設是保證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的關鍵因素,加強內部審計人力資源管理是企業內部審計保障機制的根本條件。尤其是作為產權多元化、業務多樣化、管理區域多面化和組織結構多極化的大型企業集群,內部審計是企業集團公司加強管控、提升價值的有力工具。而要實現內部審計價值增值的目標,內部審計人才隊伍建設至關重要。沒有一支具有高度職業責任感和專業勝任能力的穩定的人才隊伍,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很難長效持久。尤其是當前面臨審計業務復雜性、內部審計地位弱勢性和各種利益關系的考驗,內部審計人員要做到頂“天”立“地”,確實挑戰巨大。這就要求企業集團公司的高層領導能夠高瞻遠矚,躬親垂問,充分重視內部審計人才隊伍建設,解決內部審計人員的成長、成才及切身利益,調動內部審計人員的積極性與創造性,為更好地發揮內部審計職能奠定基礎。
國家審計署“企業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管理體系研究”重點科研課題組(2012)通過問卷調查、座談走訪等形式進行了大量調研,其中關于我國企業集團公司內部審計人力資源管理的研究是課題的重要內容之一,筆者在此結合調研成果試進行探討。
一、內部審計人力資源管理的現狀與問題
(一)審計人才隊伍建設得到高度重視,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顯著提高,工作積極性增強
由于對內部審計職能認識的逐步深入以及內審工作給企業帶來審計成果的示范效應,目前我國集團公司內部審計人才隊伍建設越來越得到公司高層領導的高度重視,審計人員的學習培訓、職業發展等正進入審計戰略規劃之中,并在實際工作中得到落實,使得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得以顯著提高,工作積極性不斷增強。如中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該公司的審計部和審計服務中心中具有中高級以上職稱的員工占70%以上,具有大學以上學歷的占70%,審計和會計專業人員近80%。而國家電網公司、中國農業銀行等集團公司則要求總部審計人員必須至少達到碩士學位水平?,F在,越來越多的集團公司為審計人員提供了出國培訓學習的機會,要求具備適應國際性、復雜性業務的專業勝任能力。
(二)審計人員規模及崗位設計不能滿足工作需要
目前,我國企業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的普遍現象是任務繁重、人手緊張、人員配置不夠科學合理、人與事不相宜、內部審計人員任務多頭、崗位職責與人員需求不明,導致審計精細化程度不夠,審計成效不明顯。
(三)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職業道德規范遵循等方面存在提升空間
盡管經過近幾年的大力發展,集團公司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有了大幅提升,在學歷、專業技術資格、年齡等方面不斷完善提高,但不少集團公司內部審計人員在專業知識水平、執業經驗、溝通協調能力、職業價值觀等方面與現代企業集團公司內部審計工作需要還存在一定的差距。除此之外,還有相當比例的內部審計人員對復雜或特殊的經營業務,尤其是審計信息技術的掌握還不夠熟練,對比較專業的審計技術方法也備感頭痛,專業勝任能力還有待提高,誠信、客觀、公正的執業勇氣也需進一步磨練。
(四)審計人員績效考核和職業規劃發展機制缺乏激勵性
相當比例的集團公司還沒有建立健全內部審計人員職業規劃發展機制,審計人員職業晉升空間有限;在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方面不夠合理完善,對審計人員的考核指標不夠合理明晰,福利待遇相對其他人員激勵效果還有差距。調研顯示,內部審計人員普遍感覺薪酬待遇相對較低,根據對影響內部審計人員薪酬待遇因素的調研,有80.15%的受訪者選擇了內部審計工作受重視程度這一因素,75.57%的受訪者選擇了業績考核制度。這說明內部審計人員之所以感覺投入與回報有一定差距,主要原因在于企業對內部審計工作還不足夠重視,業績考核還不足以體現內部審計價值。這些因素都會影響集團公司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隊伍的穩定。
二、企業集團公司內部審計人力資源管理的建設
企業集團公司應從職業道德、專業勝任能力等方面構建內部審計人才素質模型,通過選拔機制、培養機制、考核機制和職業發展機制等全面打造符合內部審計工作需求的、穩定的、高素質的職業人才隊伍,以保證履職盡責。
(一)審計人員職業道德素質的塑造
企業集團公司應積極重視做好職業道德相關規范的制定,并研究實踐內部審計職業道德誠信、客觀、保密和勝任能力等核心價值觀的根植,以先進的職業道德文化引領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建設。集團公司領導、首席審計執行官、審計部門負責人和內部審計人員應協同推進,長期演化并形成良好的職業行為習慣。尤其是內部審計首席執行官和審計部門負責人應當成為內部審計職業道德核心價值觀的踐行者,通過其率先垂范以及培訓交流等形式,在內部審計部門和人員中間塑造一種相互信任、相互協作的團隊精神和客觀公正、勇于堅持的職業操守,以良好的職業形象示人。
(二)審計人員選拔機制的設計
1.合理進行內部審計人員規模配置與崗位設計
首先,集團公司應結合本單位內部審計發展戰略、審計計劃需求、審計工作量、人員變動、人員績效考核等因素,對審計人力資源現狀進行分析,制定相應的審計人力資源長期及短期需求規劃;其次,應根據內部審計管理目標和要求,科學進行審計人員崗位設計,明確每個崗位的具體職責,制定明晰的崗位說明書,保證事得其人,人盡其才,人事相宜;最后,應考慮崗位的適度動態輪換,以激勵為原則調動審計人員工作的積極性,保持工作新鮮感,提升工作績效。
2.構建內部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模型
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模型是指對內部審計組織結構、崗位配置以及內部審計工作特點、內部審計業務對象進行分析,明確審計人員應具備的勝任能力指標體系。IIA《內部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框架》(CFIA)指出,內部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標準的綜合指標根據屬性,可分為認知技能和行為技能兩類。設計勝任能力指標體系應充分考慮:語言能力(中文書寫及表達能力)、學歷水平、專業背景、審計專業知識水平和實務工作經驗、內部審計工作資歷證明、內部審計工作其他相關業務知識水平、文案工作能力、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獨立學習知識的能力以及關系管理能力,尤其是要選拔既懂審計業務知識又熟悉信息技術的復合型人才。審計人員能力模型應與審計發展戰略、內部審計職能、個人職業發展需求以及公司整體人力資源需求相匹配,并進行動態調整。
(三)審計人員培養機制的設計
1.制定科學的審計人員培訓計劃
針對內部審計人員勝任能力模型提出的要求,編制相應的評估問卷,對內部審計人員進行技能測試及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制定培訓計劃,選擇相應的培訓課程。該考核評估結果也可為審計人員的職稱職務晉升提供一定的參考。
2.多渠道、多方式培養鍛煉審計人員,提升業務技能
集團公司可以通過實行審計項目主審輪流負責制和崗位輪換學習機制等多種渠道和方式培養鍛煉審計人員,提升其業務技能。審計項目輪流主審負責制可以培養責任意識、組織協調和溝通能力。項目組內應建立共同討論、暢所欲言的氛圍。首席審計執行官應率先垂范,起到傳承的榜樣作用。崗位輪換或異地交流對審計人員專業技能提升和掌握公司實際運營狀況更有幫助。集團公司既可以從業務部門抽調專業人員加入審計團隊,也可以鼓勵審計人員到業務部門工作。
(四)審計人員考核機制的設計
1.企業集團公司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自上而下地建立以內部審計人員為對象的、更加科學合理的審計評價考核體系??己梭w系中應涵蓋總部審計部并以項目形式向各審計分部抽調內部審計人員的績效考核內容,明確抽調人員在抽調期間的績效考核評估程序、考核比重及考核指標分析等相關的制度規定。
2.企業集團公司應將考核結果與激勵約束機制相結合,堅持正向激勵為主的原則,充分保障內部審計人員的權益,激勵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動力與熱情。
(五)內部審計人力資源職業發展機制的設計
對于優秀的內部審計人才需要設計充分的職業發展機制來確保隊伍的穩定與發展,一方面要保證內部審計人才隊伍的持續成長;另一方面要給予審計人員積極充分的精神激勵和物質激勵。
1.為內部審計人員持續成長提供廣闊的發展空間
集團公司可以通過建立透明通暢的審計業績晉升與調整的職業發展通道,增強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意識與專業知識自修習慣,創建內部審計人員良好的職業發展愿景,使內部審計部門成為企業高級管理人才的培訓基地。
2.提供富有成效的精神激勵和物質激勵
富有成效的精神激勵,包括事業激勵、聲譽與地位激勵、權力激勵、晉升與解職威脅激勵、道德與情感激勵等能夠增強內部審計人員工作的使命感與職業成就感。比如在全公司定期授予獎勵證書、定期公開表彰、經驗交流和交付責任更重大、意義更重要的專項審計任務。
合理的物質激勵,包括較為可觀的工資獎金、股票股權等福利待遇,可以鼓勵與刺激員工努力進取以提高審計工作績效,增強內部審計人員工作的積極性。
除了考慮審計人員的職業發展之外,集團公司還應充分照顧、解決審計人員工作與家庭之間的實際困難問題,解除后顧之憂,使其能夠安心工作。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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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人員培訓方案范文6
【關鍵詞】 國家審計機關; 聘用審計; 成本; 效益
一、國家審計機關聘用審計的機理分析
(一)國家審計機關聘用審計的定義
筆者這里所研究的聘用審計是指國家審計機關在實施審計項目過程中遇到審計力量不足、相關專業人員不能滿足要求時,聘用外部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其他專業機構(以下統稱“中介機構”)及專業人員參與審計。被聘用的中介機構或者專家不能承擔所有的審計工作,而且要受到審計機關指導和監督。中介機構是指依法設立的運用專門的知識和技能,按照一定的業務規則或程序為委托人提供中介服務,并收取相應費用的組織。受聘中介機構及專業人員參與審計的形式包括:委托中介機構承擔某一審計項目或某一審計項目中的主要或部分工作任務;聘用專業人員參加審計組工作。以上兩種形式,均需由審計機關的審計人員擔任審計組組長,運用被聘用中介機構或者專家的審計結果,并對被聘用中介機構或專家的審計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從法律意義上講,在聘用審計中,國家審計機關通過與被聘用的中介機構簽訂合同形成了委托關系,即國家審計機關是委托人,被聘用的中介機構或者專家則是人,被聘用的中介機構或者專家實際上是以國家審計機關的名義從事審計業務,其最終的法律后果由國家審計機關來承受。在這種情形下,國家審計機關與被聘用的中介機構或專家之間是委托和被委托的法律關系,其具體權利義務受委托協議約束。因此,委托人與受托人的關系是法律關系。作為委托人而言,委托事項應該具有可委托性,即委托事項應該是法律沒有禁止委托他人代為的情形。同時,受托人必須要有獨立從事審計業務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即被聘用的中介機構或者專家應該具有相關的專業勝任能力。假如被聘用的中介機構或者專家不具有相關的勝任能力,則此種聘用是違法且無效的。
(二)國家審計機關聘用審計的動因
聘用審計涉及三方關系,包括聘用審計的委托方,受托方和被審計方。聘用審計的委托方一般是指國家審計機關;受托方是指被聘用機構或者專家;被審計方是指被審計單位,被審計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提供的財務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聘用審計中的審計實施者既包括國家審計機關又包括外聘的機構或專家,也就是說審計實施者包括聘用審計關系中的委托方和受托方,這也是聘用審計比較特殊的地方。其中國家審計機關在審計的實施中居于主要地位,其應該對審計的過程及結果負責,而被聘用的機構或者專家主要是對審計實施起到輔助作用。由于聘用審計中的委托方同時也是審計實施方的組成部分,這就決定了國家審計機關需要對被聘用的機構和專家進行監督和評價。
最早提出國家審計機關實施聘用審計的原因是由于政府機構的改革和競爭的加劇,國家審計機關對于國家審計業務的壟斷地位受到威脅,這種威脅促使國家審計機關實施聘用審計,借助外部審計人員的知識技術,從而增強審計的效率(Joint Committee of Public Accounts,1989,1996;Price Waterhouse,1995;Maddock等,1997)。Raman & Wilson(1994)通過分析1984年至1987年的數據,指出嚴密的聘用審計機制可以減小審計人員在國家審計中的道德風險。Gansler (2002)指出組織嚴密的聘用過程可以給聘用者提供相關信息,識別出合格的被聘用者,達到國家審計機關實施聘用審計機制的目的,即提高審計質量。
本課題組認為國家審計機關實施聘用審計的動因主要包括兩個:一個是節約審計成本,提高審計效率;另一個是增強審計結果的可信性,提高審計質量。由于國家審計機關的審計業務具有壟斷性,不像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業務具有競爭性,因此國家審計機關存在的道德風險(Moral Hazard)較高。因而,廣大公眾對于國家審計機關的審計質量都存在疑慮。根據國外學者的研究表明,在國家審計機關中采用聘用審計機制可以減小或者避免道德風險的出現(Copley & Doucet,1993; Raman & Wilson,1994;Jesen & Payne,2005)。
二、國家審計機關聘用審計的成本分析
(一)國家審計機關聘用審計成本的含義
經濟學上所說的成本是指人們在經濟活動過程中,為達到一定的目的而發生的各種人、財、物、時間、信息、機會等資源的價值犧牲或付出的代價。該定義包括了顯性成本和隱性成本。因此,政府審計成本就是政府審計機關和人員在審計活動過程中,為達到審計目標而發生的各種資源的消耗或付出。
劉洪波(2007)指出狹義的政府審計成本是指政府審計機關和人員在審計活動過程中的人力、物力、財力。廣義的政府審計成本是指一切與政府審計活動相關的,為達到經濟監督和評價的效果,取得預期效益而發生的各種耗費和支出。政府審計成本分為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政府審計成本中的固定成本主要是日常維持費用,包括人員基本工資、日常辦公維護費用等。變動成本是指圍繞審計業務數量或審計項目而變化的支出,包括差旅費、審計組辦公用品耗費等。
劉正毓(2010)指出國家審計成本是審計機關及其審計人員在依法獨立履行審計職責過程中發生的全部支出(包括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資金、時間等)的貨幣表現。廣義上的審計成本是指政府在經濟管理和監督活動中用于審計支出的費用總和。狹義上的審計成本是指審計機關完成各個具體的審計項目需要花費的資金成本、人力成本和時間成本的貨幣表現。狹義的國家審計成本由以下七個方面構成:一是工資成本;二是社會保障成本;三是購置成本;四是公務成本;五是業務成本,指支付的印刷費、圖書報刊資料費、人員培訓費、租賃費、咨詢費、鑒證費等;六是潛在成本,主要是指由于審計意見不恰當、審計處理處罰不當可能引起的訴訟或賠償,以及審計聲譽的損失;七是其他成本,指不可預見的各項支出,如對社會公益事業的贊助等。
本課題組認為國家審計機關聘用審計成本是指政府審計機關和人員在聘用審計活動過程中,為實現審計目標而發生的各種資源的耗費。其應該分為顯性成本和隱性成本。根據經濟學的概念,顯性成本是指計入賬內的、看得見的實際支出;隱性成本是一種隱藏于企業總成本之中、游離于財務審計監督之外的成本,是由于企業或員工的行為而有意或者無意造成的具有一定隱藏性的將來成本和轉移成本,是成本的將來時態和轉嫁的成本形式的總和。
國家審計機關采用聘用審計后的審計成本中的顯性成本包括人員的工資成本(包括外聘人員和內部人員的工資費用),購置成本(為實施此次審計所發生的項目建設費用,交通工具、專用設備、信息化及辦公自動系統維護等的購置費用等),公務成本(指支付的辦公費用、郵電費、水電費、差旅費、會議費、車船燃料及維修費、修繕費、勞動保護費、各種保險費和外事調查取證費等),業務成本(指支付的印刷費、圖書報刊資料費、人員培訓費、租賃費、咨詢費、鑒證費等)。
隱性成本主要是由于采用聘用審計會對國家審計機關帶來風險產生的。根據理論和交易成本理論,外包業務一般會引起四種風險:鎖定風險(lock-in),合同修訂風險(contractual amendments),無法預測的轉換與管理成本風險(unexpected transition and management costs)和訴訟風險(disputes and litigation)。鎖定風險是指聘用者對被聘用者具有依賴性,一旦與被聘用者終止合同,聘用者會遭受很大損失的可能性。鎖定風險主要是由于聘用者在選擇被聘用者時,限制競標的數量,聘用者缺乏外包業務的相關知識等原因造成。合同修訂風險是指由于未來的事件存在不確定性,如果聘用方要修改合同,則造成高成本的可能性。該風險主要是由于社會環境的不確定性,技術的改變和中斷,外包業務的不確定性等原因造成。無法預測的轉換與管理成本風險是指存在隱性或者低估成本的可能性。它主要是由于聘用者缺乏外包業務的專業知識,導致外包業務與不外包業務的重復等原因造成。訴訟風險主要是指聘用者被第三方訴訟的可能性。它主要是被聘用者不完全具有外包業務的專業知識,無法評價被聘用者的業績,造成第三方損失等原因造成。由于國家審計機關的聘用審計就是國家審計機關外包審計業務給外部的中介機構,因此,也會涉及到上述風險(在我國,由于國家審計機關屬于行政機構,不涉及訴訟風險)。這些風險都會給國家審計機關帶來額外的費用,屬于隱性成本。
(二)國家審計機關聘用審計對審計成本的影響
目前學術界對于國家審計機關聘用審計對審計成本的影響有兩種觀點:
一方面,學者研究發現競爭的環境能夠減少提供服務的成本(Copley & Doucet,1993; Bandyopadhyay & Kao,2001; Cavalluzzo,2002; Jesen & Payne,2005等)。由于國家審計機關實施聘用審計機制,實際上也在某種程度上增加了國家審計業務的競爭,那么在國家審計機關實施聘用審計機制,就可以減少審計成本。Lowe等(1999)指出由于審計是外部中介機構的核心業務,它們會在增強技術效率方面投入更多,從而外聘人員比內部審計人員更容易獲得規模經濟和提高效率,節約審計成本。
但另一方面,外聘人員如注冊會計師比國家審計人員具有更高的保留工資(Reservation Wage)。由于外聘機構,如注冊會計師事務所是一個受管制的行業,它要求執業的審計人員取得專業職格才能提供鑒證服務,而且一旦出現審計失敗,國家審計機關所承擔的責任小于外聘中介機構。Arens & Loebbecke(1994)和Seaberg(1996)研究也發現企業在外包審計業務時,會把一些控制測試交由內部審計人員實施,以便節約外包的成本??梢姡赣脤徲嬕部赡軐е聦徲嫵杀据^高。
(三)國家審計機關聘用審計成本的影響因素分析
1.審計風險
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遵守審計準則仍然可能簽發錯誤審計意見的可能性。審計風險受到被審計對象重大錯報風險和審計人員檢查風險的影響。被審計對象的重大錯報風險是指被審計單位在審計前就存在重大錯漏報的可能性。它主要與被審計單位的經營情況(如經營風險)、被審計單位的固有風險(如被審計單位組織結構的復雜性、被審計單位的規模、被審計單位的地理位置、行業風險等),以及被審計單位的控制風險(如內部控制存在的漏洞等)有關。審計風險對審計成本的影響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執行審計業務的過程當中,在一定的期望審計風險下,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大小的評價將直接影響可接受的檢查風險的大?。欢禽^高的審計風險將增大國家審計機關以及外聘人員出具不恰當審計報告的可能性,因而遭受損失的可能性也隨之增大。
2.外聘人員的素質及勝任能力
在聘用審計中,外聘審計人員是審計的主體,審計活動受到審計人員的知識、經驗、能力和努力程度的影響。外聘審計人員的專業知識和經驗直接影響外聘審計人員的取證數量和審計判斷,直接影響外聘審計人員發現錯誤和舞弊的能力,從而影響審計成本效率和審計效果質量。
3.國家審計機關采用聘用審計的審計方案
審計方案是審計計劃的一部分,是實施審計的事前規劃,如果審計方案制定得合理、有效,可優化審計資源的配置。審計小組在編制審計實施方案時,能否科學合理地規劃審計時間、人員和經費等成本構成要素,直接影響審計成本,另外審計方案中審計目標和審計重點的確定是否準確也間接影響審計成本。
三、國家審計機關聘用審計的效果分析
(一)國家審計機關聘用審計效果的定義
審計效果實質上就是審計質量。理論上,西方學者主要從兩個角度定義審計質量。一個是過程觀,即認為審計質量就是審計過程要遵守審計的相關規范(GAO,1987;Cook,1987;Hardiman et al.,1987; O'Keefe等,1994;Aldhizer et al.,1995;Brown & Raghunandan,1995;McConnell & Banks,1998;Tie,1999;Krishnan & Schauer,2001;Lowensohn & Reck,2004)。一個是結果觀,即認為審計質量是審計師發現并且報告客戶財務報告中錯誤的聯合概率(DeAngelo,1981;Dopuch & Simunic, 1982; Simunic & Stein,1987;”O’Keefe & Westort,1992)。由于過程觀和結果觀各有其嚴密的邏輯基礎和存在的合理性,更多的學者將程序觀和結果觀相結合來界定審計質量,如Sutton & Lampe(1991),Copley & Doucet(1993),Raman & Wilson(1994)。
我國國家審計的審計質量與西方國家審計質量的不同在于其具有行政性特征,使得國家審計質量的內涵不僅包括“發現”和“報告”違規違法問題,而且還包括“糾正”違規違法問題(審計質量的行政性特征)。國家審計質量的行政性特征包括:第一,對發現的違規違法問題進行準確的判斷并做出正確的處理;第二,監督存在違規違法問題的單位糾正問題。董延安(2008)指出國家審計質量的衡量指標體系由對審計中兩個過程的考核評價指標構成。這兩個過程是:審計第一過程―――審計機關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檢查過程;審計第二過程―――被審計單位按照審計意見對本單位工作的糾正過程。趙勁松(2005)指出國家審計質量是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遵守審計規范的情況和當存在違規違法行為時,審計人員發現、報告違規違法行為,并予以糾正的聯合概率。
本課題組認為國家審計機關聘用審計質量是審計機關實施聘用審計,滿足政府、社會公眾、被審計單位等審計需求方的程度。應從兩個層次來衡量審計機關聘用審計質量,一個是審計過程,涉及到審計方案、審計方法與程序、審計證據;一個是審計結果,涉及到審計查出的違規違法金額、審計意見和建議采納情況。
(二)國家審計機關聘用審計對審計效果的影響
目前學術界對于國家審計機關聘用審計對審計成本的影響有兩種觀點:
一方面,根據資源優勢理論,企業看作是異質的、不完全流動的資源組合者。企業之間的競爭是一個動態過程,它由企業之間爭取資源比較優勢的競爭所組成,資源比較優勢將會產生一個具有競爭優勢的市場地位,進而產生一個優異的財務績效。一般認為,外聘中介機構為了取得比較優勢,會掌握最新的技術資源,擁有合格的技術專家(Barr & Chang,1993; Aldhizer & Cashell,1996; Anderson,1996; Kralovetz,1996;Powell,1997;Dunbar & Philips,2001; Beaumont & Costa,2002等)。還有學者也認為競爭可以提高商品和服務的質量(White,1975; Spence,1975; Leland,1977)。因此,聘用審計機制能夠提供更高質量的審計。
但另一方面,由于外聘審計人員與國家審計人員一樣,接觸企業不久,對企業的情況了解不深入,審計中不一定能夠發現重大問題。National Commission on Fraudulent Financial Reporting(1987) 和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1985,1986)的研究表明聘用的中介機構給國家審計機關提供的審計質量低。O’Keefe等(1994)和Brown & Raghunandan (1995)分析了為什么外聘中介機構提供的審計質量低,主要原因是由于聘用時間短,中介機構不愿投入太多對實施國家審計業務的人員進行培訓,造成外聘審計人員不具有國家審計業務的專業知識。Chong等(2009)也指出由于國家審計機關對外聘中介機構實施國家審計業務具有一定的限制,而且一般3到5年就會換掉外聘機構,因此,外聘中介機構沒有動力對業務人員進行關于國家審計的知識培訓。
(三)影響國家審計機關聘用審計質量的因素
1.外聘機構的信譽
外聘機構的信譽可以通過外聘機構的規模和受處罰情況來反映。外聘機構的規??梢酝ㄟ^外聘機構業務收入規模來表示。一般認為,外聘機構的規模越大,其業務開展得越好,其信譽越好。如果國家審計機構聘用的外聘機構的信譽好,則聘用審計的質量就會越高。
2.外聘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
專業勝任能力是指外聘人員是否具有從事該項審計業務的能力。本課題組認為可以通過外聘機構進行國家審計業務的年限和外聘審計人員具有國家審計項目相關知識水平來衡量專業勝任能力。一般認為,外聘機構實施國家審計業務的年限越長,則外聘機構對國家審計準則和業務越熟悉,外聘審計的審計質量越高。外聘人員具有的相關國家審計項目知識越多,越能更好地完成審計業務,外聘審計的審計質量越高。
3.外聘人員的職業道德
外聘人員是否在聘用審計過程中遵守審計職業道德也是影響聘用審計質量的一個重要因素。外聘人員應該在聘用審計過程中保持獨立性,具備應有的關注和懷疑態度。獨立性是審計的靈魂,外聘人員在聘用審計過程中既應該保持形式上的獨立性,又應該保持實質上的獨立性。應有的關注和懷疑態度是指外聘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應該勤勉,對收集到的證據認真審核,特別是被審計單位單方面提供的證據,更應該關注,獲取充分、適當的證據。
4.外聘人員與國家審計機關的配合程度
由于國家審計機關聘用審計是就某些項目聘用外部人員參與審計,外聘人員與國家審計機關的配合程度直接影響審計質量,外聘人員與國家審計機關越配合,兩者的沖突越少,則采用聘用審計的質量越高。國家審計機關可以通過一些獎懲途徑,來激勵外聘人員認真完成審計任務。
5.國家審計機關對外聘機構和人員的選擇和監督
外聘審計成敗的關鍵之一就是國家審計機關是否選擇了正確的外聘機構和人員,如果國家審計機關沒有選擇正確的外聘機構和人員,則會導致審計的失敗。此外,由于國家審計機關最終對審計結果負責,其應該對外聘機構和人員在審計過程中的行為進行指導和監督,通過指導和監督可以避免審計程序和審計方法的錯誤,從而提高審計質量。
四、基于成本效率角度,國家審計機關實施聘用審計的 措施
(一)國家審計機關應該制定外聘機構和人員的相關規定和條款,規范聘用審計的管理
審計署雖然于2009年印發了《審計署聘請外部人員參與審計工作管理辦法》,辦法對聘用審計的委托方與受托方的權利義務作了簡單介紹,但并沒有詳細條款用于說明國家審計機構如何規范聘用審計的管理。聘用審計可分為確定預算階段、公開招標階段、公正競標階段、簽訂合同階段、監督檢查階段和質量評估階段,對于每個階段應該遵守的規定和標準目前還沒有,對于外聘機構或外聘人員選擇的標準、對外聘審計的監督和指導、與外聘審計人員的交流和合作、對外聘審計人員和機構的考核和監督、外聘審計收費標準等內容也沒有具體詳細的標準和規定。國家審計機關應該制定詳細的規范以強化國家審計機關對聘用審計的過程控制。
(二)國家審計機關應該強化對聘用審計時間和資源的配置
在聘用審計的計劃階段,國家審計機關應注意人力資源的勞動價值與時間資源的配置。審計時間和資源的配置是審計成本控制和審計質量提高的重要一環。首先,嚴格審計時間管理。審計時間管理就是根據審計機關和被審計對象的情況,研究如何在每個被審計領域分配時間,并配合人員的分配,以達到良好的效果。其次,嚴格審計程序控制。審計程序是收集審計證據的主要途徑,實現審計目標的手段,一般是根據審計目標確定審計程序,從而收集到相關和適當的審計證據。但是審計程序是有成本的,審計程序越復雜,則審計成本越高,可能導致審計資源的浪費。
(三)國家審計機關應加強對聘用審計的監督
國家審計機關相關的部門組成現場審計工作監督小組,對被聘用機構或人員實施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檢查。對被聘用機構或人員形成的審計工作底稿,采取三級復核制度:在收集證據階段,應該由審計組組長進行復核;在外勤工作結束時,應該由國家審計機關業務部門負責人進行復核;在簽發意見前,應該由分管領導進行復核。審計組長對外聘人員形成的工作底稿進行逐張復核;業務部門負責人所做的復核為第二級復核,主要是對一些重要的審計事項、存在爭議的審計問題進行復核;分管領導實施的第三級復核、主要是對重要的審計工作底稿、查出的重大審計問題,準備簽發的審計報告等內容進行復核。
(四)國家審計機關應加強對外聘人員的職業道德和專業勝任能力的培養
國家審計機關如果某個項目要采用聘用審計,除了在選擇外聘人員時,注意對外聘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和職業道德的考核外,還應該對外聘人員進行相關項目的培訓。聘用審計的培訓應該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審計職業道德的培訓,另一個是審計項目相關知識的培訓。第一部分對職業道德的培訓,應該強調在審計過程中,遵守審計職業道德,保持客觀、公正、獨立的態度,獨立性要求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保持形式上的獨立和實質上的獨立。此外,外聘人員應該對被審計單位和項目的秘密進行保密,不能沒有經過允許對外披露。第二部分是對審計項目相關知識的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審計項目的審計目標、審計范圍、審計內容、審計方法、審計程序等。所有這些培訓不應當限于泛泛的、短期的、一般性的培訓,而應當是專業化的、針對性很強的、長時間的深度培訓。
(五)國家審計機關應加強對聘用審計的考核
國家審計機關應該對被聘用機構或人員完成的審計項目制定量化考核標準,在進行審計收費約定的時候,可以把考核情況列入其中,比如在審計初期先發給被聘用機構或人員部分審計費用,審計結束后,對考核合格的被聘用機構或人員發放剩余的審計費用,對于不合格的則需要減少審計費用。每年再根據已完成的單個項目考核結果組織一次對中介機構或者專家的匯總考核??己说膬热莅üぷ骷o律、業務基礎工作、審計成果等方面,并做好考核記錄。還可以建立審計質量保證金制度,被聘用機構或人員一經聘用,一次性收取一定數量的審計質量保證金;聘用期滿,沒有質量問題和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全額退還保證金。
(六)國家審計機關應建立外聘中介機構庫和專家庫
國家審計機關結合近幾年來社會機構評標情況、審計質量綜合考核結果、項目管理人員評價、熟悉審計程序及技術方法等情況,對中介機構綜合考核結果進行排序,并把排序的情況記錄入外聘審計中介機構庫中,便于下次進行聘用的時候使用。同樣對最近幾年外聘專家的審計質量、考核情況等進行排序,并把排序情況記錄入外聘專家庫中。審計機關安排審計項目時將視審計費用的高低通過招標或隨機抽樣方式選定。考核結果經國家審計機關領導審核批準后,記入外部人員及中介機構考核檔案,并以此作為優先聘用外部人員及中介機構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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