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制度的特點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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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制度的特點

義務教育制度的特點范文1

改革開放以來,沿海地區社會經濟快速增長,大量的就業崗位與良好的發展前景吸引了大批的外來務工人員。伴隨著外來務工人員的急劇增加,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受教育的人數快速增長。面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需求不斷增大,有關政府部門已采取多項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的壓力,但并沒有完全解決這一問題。本文通過全面了解當前東莞市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的現狀,分析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存在的問題及形成原因,提出相應的對策與建議。

二、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現行的“城鄉二元”的戶籍制度和“分級辦學、分級管理”的義務教育制度限制了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目前我國義務教育階段采取的“分級辦學,分級管理”的政策,實質上是一種與戶籍制度相掛鉤的義務教育制度。向適齡學生普及義務教育的工作,由戶籍所在地政府解決,流入地政府不負主要責任。因此,外來務工人員子女上學必須額外交納高昂的“借讀費”或“贊助費”。此外,由于戶籍壁壘的存在,高考政策的不同,區域之間、城鄉之間教材和教學方法也不可能一致。因此,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必須回到戶籍所在地參加高考,經常面臨兩地課本教材不銜接的問題,嚴重影響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受教育的延續性。

2.一些政府對民辦學校的扶助力度不夠,隱性歧視嚴重。一些政府認為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爭生源、爭教師,損害了公辦學校的利益,在土地、能源供給、稅收等方面給予民辦學校不公的待遇,對民辦學校采取不同程度的限制、排擠甚至打擊和取締的手段。在招生政策上,民辦學校無法和公辦學校在同一水平線上競爭,以高中為例,一般都是在劃定分數線后,由公立學校先招,然后才是私立學校招生,這使得民辦學校在招生上處于明顯的劣勢地位,必然加重民辦學校招生的壓力。

3.民辦學?;A設施不健全,安全隱患大。當前,民辦學?;A設施缺乏,一是校舍簡陋,學習環境差。除了一部分可以租賃舊村校外,民辦學校租賃的主要是廠房、倉庫或民房。教室面積小,學生擁擠,班級超額現象嚴重。學校基本上沒有操場、實驗室,體育課、實驗課都沒有場地。二是交通、衛生及消防條件差,安全隱患大。

4.一些民辦學校辦學理念和宗旨缺乏公益性和科學性。有些民辦學校以短期營利為目的,這就注定其可能的失敗。學生錄取認錢不認人,先認錢后認人;不注重學生素質,就算學生在學校犯大錯,不會受到嚴厲的批評和處罰,對他們的違紀行為視而不見,這些都給校園環境帶來極其惡劣的影響。此外,一些民辦學校過分注重拔尖教育,忽略基礎教育,如片面提倡高升學率、過份渲染“名牌學?!毙鸵耘c世界接軌等誘惑性廣告來招攬學生等,不利于學生發展與成長。

5.部分民辦學校教師隊伍素質不高,流動性大。當前民辦教師的整體素質不高,難以適應民辦學校的辦學基本要求。民辦學校的教師的文化程度不高,一般以高中、中師為主,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教師不多。許多民辦學校對教師隊伍建設缺少長遠規劃,“重使用,輕培養”的現象較為嚴重,大部分民辦學校教師滿負荷甚至超負荷工作情況嚴重。此外,民辦學校實行完全聘任制,民辦學校教師隊伍中,兼職教師多于專職教師,老教師多于年輕教師,流動性大。民辦學校之間惡性競爭嚴重,頻繁出現挖墻角與民辦教師不斷跳槽的狀況,更加劇民辦教師的不穩定性。

6.外來務工人員家庭的收入低、流動性大,很難為子女提供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絕大多數外來務工人員收入水平仍然偏低,外來務工人員的收入勉強維持吃飯、住宿等基本生活支出。外來務工人員家長較低的教育水平、超長的工作時間,使得家長與子女之間缺乏充分了解與溝通。此外,外來務工人員的工作流動性大的特點導致外來務工人員子女“今天注冊,明天走人”的現象時有發生。這既影響了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活動,也不能為子女提供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

7.外來務工人員子女處于一種不被認同的社會環境,心理問題日益突出。作為“城市二代移民”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由于繼承了“身份遺傳”、“生活懸殊”、“保障中空”等“父輩遺產”,其受城市居民的歧視的狀況會不斷延續下去這使外來務工人員子女不免產生失落、挫敗的情緒,學習積極性普遍較低,厭學棄學的現象不斷出現,嚴重地影響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成長。

三、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問題的對策

(一)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問題,明確自身在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問題上的責任

政府要承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與城市居民的孩子一樣具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權利。要以流入地區政府管理為主,要明確流動人口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問題,是流入地政府的責任,把解決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問題納入各級考核的重要指標。政府只有明確這兩點,才能認識到自身對于解決外來務工人員義務教育問題的不可推卸責任,促使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問題盡快地得到解決。

(二)政府逐步改革戶籍制度和義務教育制度,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資源

政府要就通過戶籍制度和教育制度的改革,提高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機會問題進行多方面的有益的探索,如“教育券”政策,即由流動人口(農民工)子女根據核定的標準,向其流出地政府申領相應面額的“教育券”,然后憑券抵扣相應的費用,“買”來免費教育的權利到流入地學校就讀,這些措施都能有效地減低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的經濟負擔,促進教育資源跨省區的合理流動,減輕城市的財政負擔,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入學讀書的機會。

(三)政府將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納入城市教育的整體規劃中,充分挖掘公辦學校潛力

政府必須充分挖掘公辦學校的潛力,推動各種形式的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的教學合作,最終實現在財力所能承擔的范圍內最大限度地滿足外來務工人員接受義務教育的需要的目的??梢岳贸鞘蟹限k學標準的學校,兼并規模大一點、條件好一點的外來務工人員學校,形成“總校-分?!钡霓k學模式和管理模式等,有效地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入學難的問題。

(四)政府要調整對民辦學校的政策,大力扶持民辦學校

1.政府要改變對民辦學校的歧視,促進教育均衡發展。政府要修改當前不平等的招生政策,保障民辦學校享有與公辦學校平等的招生權,在民辦學校學生的升學、就業、社會優待、參加先進評選、醫療保險等方面保障其享有與公辦學校學生同等的待遇等。政府盡量派業務素質高、教學經驗豐富的中青年公辦教師到民辦學校任教,改變優質師資集中在公辦中小學的現狀。政府要逐年提高民辦學校教師的工資與福利待遇,依法建立針對民辦學校教師權益的保障機制,從而逐步縮小與公辦中小學教師的差距。

2.政府要鼓勵社會力量和民間資本辦學,加強對民辦學校的監管力度。政府要大力扶持和發展由私人企業或社會團體合法舉辦的民辦學校,通過制定監督規章和配套優惠政策加以規范、引導、扶助、發展,促進民辦學校健康發展。除師資、安全、衛生等方面的標準不得降低外,設立條件可酌情低于當地公辦學校的辦學標準,發現不合標準的地方要督促改正,發現非法辦學的民辦學校要給予取締,保證民辦學校的辦學標準,穩步地提高民辦學校辦學質量。

(五)民辦學校加強自身建設,完善各項基礎教學設施,不斷提高教師素質和待遇,不斷提高學校的辦學質量

民辦學校要以國家規范與標準為依據,不斷加強自身建設,強化教學所需的硬件和軟件,完善各種教學設施,合理地利用公辦學校的辦學資源,使學校辦學規范化。同時要對聘用教師進行嚴格的把關,定期地對民辦教師進行教學培訓,特別注意對教師的心理輔導技巧、心理知識的培訓,讓教師充分認識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獨特的心理特征,不斷地加強教師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關懷與愛惜。同時不斷提高教師的工資待遇,對教學能力強、教學效果突出的教師要實行及時的獎勵,提高教師的福利水平,為學校留住人才。

(六)外來務工人員要正確認識子女入學的重要性,并注意為子女入學創造良好的家庭環境

外來務工人員要自覺地增強對子女學習的重視程度,外來務工人員家長要為子女的入學創造良好的家庭環境。家長要主動加強與學校、老師的聯系,全面了解孩子的生活與學習,及時發現孩子在學習上的問題并給予解決。同時,家長要增強與孩子的溝通,多關心孩子的學習與心理的發展變化,鼓勵孩子學習,減輕孩子的生活與精神壓力。

(七)城市居民要消除對外來務工人員的歧視觀念,關注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義務教育,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營造一個公平的教育環境

義務教育制度的特點范文2

學校教育制度簡稱學制,指的是一個國家各級各類學校的系統及其管理規則,它規定著各級各類學校的性質、任務、入學條件、修業年限以及他們之間的關系。

現代學制主要有三種類型:一是雙軌學制、二是單軌學制、三是分支型學制。

1.雙軌學制

在十八、十九世紀的西歐,形成雙軌制。一軌自上而下,其結構是大學、中學;另一軌從下而上,其結構是小學(后來是小學和初中)及其后的職業學校(先是與小學相連的初等職業教育,后發展為和初中相連的中等職業教育)。雙軌制是兩個平行的系列,這兩軌既不相通,也不相接,最初甚至也不對應,因為一軌從中學開始,一軌只有小學。這樣就剝奪了在群眾性小學上學的勞動人民子女升入中學和大學的權利。后來群眾性小學發展到中學時,才有了初中這個相對應的部分。初中階段的雙軌制,一軌是文法中學(英國)、國立中學(法國)和文科中學(德國)的第一階段,另一軌相應的是現代中學(英國),市立中等學校(法國)和初級中學(德國)。歐洲國家的學制都曾是這種雙軌學制。

2.單軌學制

這種學制最早產生于美國。18世紀末,美國由農業國迅速向工業國發展,19世紀初,美國小學及中學得到迅速的發展,從而形成單軌學制。美國單軌學制呈現自下而上的階段:即小學、中學、大學。其特點是一個系列,多種分段。數十年來沒有多大變化,因為它有利于教育的普及,后被世界其他國家先后采納。經教育教學的實踐證明,單軌制對現代生產和現代科技的發展具有更強的適應能力。

3.分支型學制

這種學制既有單軌的特點,又有雙軌的因素。它一開始并不分軌,職業學校的學生也可以進入對口的高等學校學習,但又不同于單軌,因它進入中學階段后又開始分叉。這種學制的前段小學、初中是單軌,后段分叉(各級各類的中等專業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是界于單軌與雙軌之間的一種學制。

二、從《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的頒布實施窺探我國學制的發展變革

2010年初頒布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下簡稱《教育規劃綱要》中強調指出:教育要發展,根本在改革。要以體制改革為重點,加快調整創新人才培養機制、辦學體制、教育管理體制,建立新型的現代學校制度。進而對學前教育、義務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終身教育都作了不同層面的詮釋。

1.學制改革應貫徹黨的全面發展教育方針,切實踐行素質教育思想

(1)學制系統。學制系統的主干由學前教育、義務教育、中等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四級組成。辦學規模呈正金字塔型。學校類別主要有:普通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等為主類,成人教育、培訓教育、特殊教育等為輔類的教育系統所組成。高中教育分為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兩種。普通高中以升學為主,就業為輔。約占高中學校的40%,職業高中以就業為主,升學為輔。約占學校的60%。大學教育可嘗試分為學術型、技術型大學兩種,前者約占25%,以培養基礎科學研究人才為目標,后者以培養應用科研和高級技術人才為目標,約占75%;前者可從目前的部管綜合型大學篩選,后者包括目前的工、農、商、醫、法和藝、軍事類高校以及高等職業大學。

(2)評價選拔。配合學制改革的需要,建立健全人才鑒評與選拔機制可嘗試建立從幼兒園到高中逐步進行職業理想、職業陶冶和職業指導。在初中、高中階段重點開展可培養方向和可培養基礎測評并實行兩次分流。初、高中不再承擔學生升學責任,學生參照測評結果,依據個人志向分別報考不同種別高一級院校組織的升學考試

2.從學校系統分析雙軌學制向分支型和單軌制發展

這種發展趨勢有兩個層面的含義:20世紀初,西歐雙軌學制中一軌只有小學,一軌只有中學和大學,經過兩次世界大戰后,德、法、英先后實行了統一的初等義務教育,初等義務教育并軌了。它明確地告訴我們:義務教育延長到哪里,雙軌學制就并軌并到哪里。單軌學制是機會均等地普及教育的好形式。

3.從教育的各個階段分析

(1)延長普及義務教育的年限。義務教育即依法律規定:適齡兒童和青少年必須接受、國家、社會、家庭必須予以保證的國民教育。普及義務教育是現代社會生活所必須,是現代文明的重要標志。從國外看,提早入學年齡,延長義務教育的年限成了普遍的要求和新的趨向。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79年出版的《世界各國教育制度指南》一書中列舉的85個國家,7歲入學的有18個國家,6歲入學的有51個國家,5歲入學的有16個國家,絕大多數是6歲入學。許多國家的義務教育的年限由原來的七八年延長到現在的十二三年。把中學階段納入義務教育,是當代學制發展的重要趨勢之一。

(2)擴大學前教育及高等教育。長期以來,許多教育學家、教育心理學家、生理學家作了大量的不同方面的幼兒智力發展問題的理論研究。相關研究證明,4~5歲是兒童智力發展的最迅速的時期。而兒童一生的成長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早期教育。因此,早期智力開發問題引起許多國家的重視,都加強了幼兒教育工作。有的國家已達到普及的程度。如法國、朝鮮入園率已達到100%?!督逃巹澗V要》強調要加強幼兒教育特別是農村幼兒教育的普及。

二次世界大戰后,高等教育得到迅速的發展,一是得益于生產力突飛猛進的發展,一是現代生產和現代科技的發展需要高等教育為其培養各級各類高級專業人才。高等教育正逐步由精英向大眾及普及發展,向多類型、多專業、多層次發展。高等教育國際化是《教育規劃剛要》對建立現代學校制度的一大新亮點。日本一著名學者對高等教育國際化提出了相應的三個標準:一是“通用性”,即能為他國、他民族所承認和接受;二是“交流性”,即能與國外進行平等的交流;三是開放性,即能夠充分地對外開放?!督逃巹澗V要》在對高等教育論述時強調要求各種層次、類型的學校合理分布、功能互補、相輔相成。如研究性大學主要培養復合型創新型人才,在科研方面以技術創新研究和基礎理論原創型為主;教學研究型高校主要培養技術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和創新型人才,在科研方面以技術的應用研究和技術創新研究為主;技術應用教學型高校(一般本科高校)主要培養技術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科研方面以技術的應用為主;技能教學型高校(高職高專)主要培養技能型人才,在科研貢獻上主要體現為技術和技能的運用。

(3)重職業技術教育、終身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是現代大工業生產的必然產物,一些經濟發達,教育發展水平較高的國家提出“職業教育普通化,普通教育職業化。”在20世紀80年代,職業學校與普通學校在校學生的比例:美國4∶6,蘇聯和日本是4∶6,德國是6∶4,意大利是3∶1,他們提出在此基礎上還要有所提高。美國擬達到5∶5。

終身教育是人一生各階段當中所受各種教育的總和。也是人所受的不同類型教育的綜合。從20世紀60年代以來,終身教育作為一種最具有影響的教育思潮引起世界各國的關注。很多國家把它作為國家教育改革的總政策,有的國家則設立了“終身教育委員會”,不少國家制訂了關于保證終身教育實施的法律。有人提出,終身教育是打開21世紀之門的金鑰匙。學制改革越來越朝著“終身教育”的方向發展

(4)師范教育升格。師范教育升格也就是提高師范教育的辦學水平及辦學質量,表現為停辦中等師范學校,大力發展高等師范教育。英、日、法、美均要求中、小學教師達到大學畢業的專業水平。比如英國在大學畢業生中招收學員,進行為期一年的教育專業訓練,考試合格后方能取得教師資格。日本鼓勵綜合類大學兼辦“師范教育”,如東京大學、名古屋大學、京都大學均設有教育學院,實際上是通過競爭來提高師資培養的質量。前蘇聯把師范教育的改革作為教育教學改革的中心問題,除修改師范教育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教學內容外,還把高等師范院校的學制由4年改為5年。許多國家還采取經濟手段:提高教師工資、教師教齡補貼,推行休假、旅游的規定和帶薪脫產進修制度,吸收優秀人才報考師范院校,甚至出現爭取進師范的報考熱。

參考文獻

[1] 王道俊,王漢斕主編.教育學.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8.

[2] 王漢斕主編.教育學.開封:河南大學出版社,1989.

義務教育制度的特點范文3

早稻田大學掩映在山手線內一片民宅之中,早大名譽教授依田熹家的工作室也隱藏在地鐵站邊一個狹窄的單元里。雖已退休多年,但這位70歲的日本著名歷史學家仍常來這里工作。工作室不大,到處堆滿了與中國有關的書籍。

依田先生的專業是近現代思想史以及中日比較研究,在《日本的近代化――與中國的比較》一書中,他從四個方面比較了中日兩國在文化、社會形態上的不同――譬如,在文化攝取形態上,日本屬“全面攝取型”,中國則是“部分攝取型”,在社會教育形態上,中國是“選拔―達到目的型”,日本則是“普及―提高能力型”――由此,導致了對各自現代化進程截然不同的影響。

中日教育差別

人物周刊:在東京坐地鐵,感覺日本人讀書的很多,日本人愛讀書的習慣什么時候開始形成的?

依田熹家:應該是在江戶末期到明治初期。據史料記載,在19世紀六七十年代,歐洲來的外國人就在日本觀察到這樣一個現象,日本人包括商店店員、嬰兒照看者,甚至馬夫都在看書,他們看的是售價便宜的小說。這就很有意思,當時一般的老百姓已經能以文字來獲取娛樂。在江戶時期,英國來的公使曾經說過這樣的話,雖然我不覺得日本比英國發達,但在初等教育方面,日本比英國要領先很多。英國當時應該是世界現代化最發達的國家,如果他也這么說,那么應該有可信性。

人物周刊:為什么會出現在那一時期?

依田熹家:我專門對這一問題做過調查。在江戶末期,老百姓接受教育已經很普遍,讀書的風氣已形成。明治以后,西方教育制度開始引入,反過來又促進了大家讀書。我們看世界上的發展中國家,很多國家以為建立了義務教育制度就能促進教育的發展,但實際上未必如此。日本的情況在于,民間已經有了非常好的教育風氣,在此基礎上再引入西方教育制度,便相得益彰。

而回頭說江戶時代,當時統治階級是武士階層,對于武士,是積極鼓勵他們學習的,對庶民倒沒有相應的措施,因此與其說讀書風氣是由上及下的結果,不如說是自然形成的社會風氣。

1900年左右,中國正在發生事件,這時候,亞洲各國的文盲率非常高,而在日本,包括農村在內的男女兒童四年制小學入學率達到了90%以上,只要你進了小學,基本上都識字。中國更多是選拔達到目的型教育,而日本是普及提高能力型教育。

人物周刊:也就是說,日本的教育是大眾教育,中國則是精英教育,可以這樣理解嗎?

依田熹家:是的。1930年代世界經濟大蕭條,日本也是如此,出現了所謂“欠食兒童”。當時小孩子上學讀書還需要自己帶便當,但經濟不行,就吃不上了。這應該是很悲慘的情況,但也可以顯示日本教育制度的一個特點:即使沒有飯吃,還是有書讀。(笑)一般情況是,你連飯都沒得吃,那就留在家里幫父母干活好了嘛。所以說日本教育是能力普及型的,如果你不去讀書,人們會有普遍的擔心,覺得你在常識、在能力上會跟不上,所以家長都會堅持讓孩子去讀書。

之后我在中國待了一段時間,當時改革從農村開始,在下,農村顯示出比城市更多的活力,出現了很多萬元戶,可是農村的入學率反而降低了,我當時聽到很多這樣的話:不讀書也能掙大錢啊。因為中國的教育文化是選拔達到目的型,他有錢了,達到目的了,自然不想要去讀書了。日本是普及提高能力型的,你如果不去,別人能力提高了,你的能力落下來,會有危機感。

我經常聽到這樣一種說法,中國是選拔優秀的孩子對他們進行教育,這聽起來不錯,但還是有很多缺陷。什么叫優秀?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標準。日本人的想法是,不管你的素質如何,教育都是必須的,這種想法是根深蒂固的。

中國要恢復文化大國地位

人物周刊:說到現代的教育,您的觀察是什么?您是否知道中國有所謂重點學校和普通學校,重點班和普通班?

依田熹家:如果日本也有重點學校和重點班,我小時候可能就進不了重點學校。(笑)日本也有有名的學校,很難進,門檻高,但如果說從制度上把這些學校分出重點非重點,那日本是沒有的,不論是中學小學都沒有。人和一般的生產工具是不一樣的,商品的話,有一些問題你頂多不用,可以報廢的,但人不能因為有一些問題就不讓他受到教育。

我認為當代中國最大的課題是恢復亞洲文化大國的地位。不是說不要在其他方面成為大國,而是我認為中國要被世界承認為大國,文化方面最為重要。我反對先搞經濟發展、文化發展可以滯后這一觀點,因為這樣的觀點違背了歷史發展規律。日本在二戰戰敗末期,由于轟炸失去了大部分的產業,陷入極其悲慘的狀況,這個時期最先提出的課題是文化國家的建設,這大量反映在當時的報紙雜志上。當時日本國民由過去軍國主義的失敗中汲取了教訓,在建設文化大國中找到了新的方向,而并非以經濟大國為目標,結果日本成了世界性經濟大國。

說起來日本是以文化國家為目標,結果成了經濟大國,我認為里面存在著歷史規律。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日本也經歷了經濟的飛速發展,其原因在于江戶時期的日本是世界上包括農村在內的平民教育最為普及的國家,以此作為基礎,明治維新后的義務教育也起了相當大的作用。戰后日本經濟的迅速發展可以說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戰后制定的初級中學義務教育制。文化的普及是經濟發展的基礎。中國如果僅僅是經濟發展,不會得到世界的贊揚,因為從歷史上看,中國要是成不了文化大國,才是奇怪的事情。擁有廣闊領土和龐大人口的中國,往往被周邊國家所戒懼,但是只要中國采取了文化大國的姿態,周邊國家的戒懼就會得到緩解。

人物周刊:要建立文化大國,中國有哪些價值觀,在全世界可能是有影響力的?

依田熹家:中國傳統思想本來是非常多元的,但從特定時期開始就以儒家為主了。諸子百家的東西都是中國本土的,我們應該再檢閱一遍,看看里面有哪些可以發光的東西。這是中國巨大的財富,還有待進一步認識。

義務教育制度的特點范文4

第一條為了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保證義務教育的實施,提高全民族素質,根據憲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

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

國家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證義務教育制度實施。

第三條義務教育必須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使適齡兒童、少年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為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礎。

第四條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并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本法規定的各項職責,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保證其按時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依法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應當按照規定標準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創造良好的環境。

第六條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合理配置教育資源,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改善薄弱學校的辦學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農村地區、民族地區實施義務教育,保障家庭經濟困難的和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國家組織和鼓勵經濟發達地區支援經濟欠發達地區實施義務教育。

第七條義務教育實行國務院領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義務教育實施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義務教育實施工作。

第八條人民政府教育督導機構對義務教育工作執行法律法規情況、教育教學質量以及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狀況等進行督導,督導報告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任何社會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本法的行為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檢舉或者控告。

發生違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礙義務教育實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負有領導責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第十條對在義務教育實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社會組織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學生

第十一條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第十二條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

第十三條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幫助解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困難,采取措施防止適齡兒童、少年輟學。

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協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第十四條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批準招收適齡兒童、少年進行文藝、體育等專業訓練的社會組織,應當保證所招收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的,應當經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第三章學校

第十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的數量和分布狀況等因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調整學校設置規劃。新建居民區需要設置學校的,應當與居民區的建設同步進行。

第十六條學校建設,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辦學標準,適應教育教學需要;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選址要求和建設標準,確保學生和教職工安全。

第十七條縣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設置寄宿制學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

第十八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在經濟發達地區設置接收少數民族適齡兒童、少年的學校(班)。

第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需要設置相應的實施特殊教育的學校(班),對視力殘疾、聽力語言殘疾和智力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實施義務教育。特殊教育學校(班)應當具備適應殘疾兒童、少年學習、康復、生活特點的場所和設施。

普通學校應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并為其學習、康復提供幫助。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需要,為具有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的嚴重不良行為的適齡少年設置專門的學校實施義務教育。

第二十一條對未完成義務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應當進行義務教育,所需經費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第二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促進學校均衡發展,縮小學校之間辦學條件的差距,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學校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改變或者變相改變公辦學校的性質。

第二十三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保護學生、教師、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四條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應急機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加強管理,及時消除隱患,預防發生事故。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對學校校舍安全進行檢查;對需要維修、改造的,及時予以維修、改造。

學校不得聘用曾經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其他不適合從事義務教育工作的人擔任工作人員。

第二十五條學校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不得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

第二十六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任職條件。校長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依法聘任。

第二十七條對違反學校管理制度的學生,學校應當予以批評教育,不得開除。

第四章教師

第二十八條教師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利,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應當為人師表,忠誠于人民的教育事業。

全社會應當尊重教師。

第二十九條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

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第三十條教師應當取得國家規定的教師資格。

國家建立統一的義務教育教師職務制度。教師職務分為初級職務、中級職務和高級職務。

第三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保障教師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待遇,改善教師工作和生活條件;完善農村教師工資經費保障機制。

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于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

特殊教育教師享有特殊崗位補助津貼。在民族地區和邊遠貧困地區工作的教師享有艱苦貧困地區補助津貼。

第三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教師培養工作,采取措施發展教師教育。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均衡配置本行政區域內學校師資力量,組織校長、教師的培訓和流動,加強對薄弱學校的建設。

第三十三條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鼓勵和支持城市學校教師和高等學校畢業生到農村地區、民族地區從事義務教育工作。

國家鼓勵高等學校畢業生以志愿者的方式到農村地區、民族地區缺乏教師的學校任教??h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依法認定其教師資格,其任教時間計入工齡。

第五章教育教學

第三十四條教育教學工作應當符合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面向全體學生,教書育人,將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等有機統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注重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能力、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第三十五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根據適齡兒童、少年身心發展的狀況和實際情況,確定教學制度、教育教學內容和課程設置,改革考試制度,并改進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辦法,推進實施素質教育。

學校和教師按照確定的教育教學內容和課程設置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保證達到國家規定的基本質量要求。

國家鼓勵學校和教師采用啟發式教育等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三十六條學校應當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學之中,開展與學生年齡相適應的社會實踐活動,形成學校、家庭、社會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體系,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第三十七條學校應當保證學生的課外活動時間,組織開展文化娛樂等課外活動。社會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應當為學校開展課外活動提供便利。

第三十八條教科書根據國家教育方針和課程標準編寫,內容力求精簡,精選必備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經濟實用,保證質量。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教科書審查人員,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教科書的編寫工作。

第三十九條國家實行教科書審定制度。教科書的審定辦法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未經審定的教科書,不得出版、選用。

第四十條教科書由國務院價格行政部門會同出版行政部門按照微利原則確定基準價。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行政部門會同出版行政部門按照基準價確定零售價。

第四十一條國家鼓勵教科書循環使用。

第六章經費保障

第四十二條國家將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范圍,義務教育經費由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規定予以保障。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將義務教育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按照教職工編制標準、工資標準和學校建設標準、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等,及時足額撥付義務教育經費,確保學校的正常運轉和校舍安全,確保教職工工資按照規定發放。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用于實施義務教育財政撥款的增長比例應當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比例,保證按照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義務教育費用逐步增長,保證教職工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

第四十三條學校的學生人均公用經費基本標準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并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適時調整。制定、調整學生人均公用經費基本標準,應當滿足教育教學基本需要。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制定不低于國家標準的學校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

特殊教育學校(班)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應當高于普通學校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

第四十四條義務教育經費投入實行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職責共同負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統籌落實的體制。農村義務教育所需經費,由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的規定分項目、按比例分擔。

各級人民政府對家庭經濟困難的適齡兒童、少年免費提供教科書并補助寄宿生生活費。

義務教育經費保障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四十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財政預算中將義務教育經費單列。

縣級人民政府編制預算,除向農村地區學校和薄弱學校傾斜外,應當均衡安排義務教育經費。

第四十六條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范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規范義務教育專項轉移支付,支持和引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增加對義務教育的投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確保將上級人民政府的義務教育轉移支付資金按照規定用于義務教育。

第四十七條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專項資金,扶持農村地區、民族地區實施義務教育。

第四十八條國家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向義務教育捐贈,鼓勵按照國家有關基金會管理的規定設立義務教育基金。

第四十九條義務教育經費嚴格按照預算規定用于義務教育;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義務教育經費,不得向學校非法收取或者攤派費用。

第五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義務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和統計公告制度。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一條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違反本法第六章的規定,未履行對義務教育經費保障職責的,由國務院或者上級地方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調整學校的設置規劃的;

(二)學校建設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辦學標準、選址要求和建設標準的;

(三)未定期對學校校舍安全進行檢查,并及時維修、改造的;

(四)未依照本法規定均衡安排義務教育經費的。

第五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的;

(二)改變或者變相改變公辦學校性質的。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未采取措施組織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或者防止輟學的,依照前款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財政部門、價格行政部門和審計機關根據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侵占、挪用義務教育經費的;

(二)向學校非法收取或者攤派費用的。

第五十五條學?;蛘呓處熢诹x務教育工作中違反教育法、教師法規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師法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五十六條學校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學校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通報批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教科書審查人員參與或者變相參與教科書編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職責權限責令限期改正,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五十七條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隨班就讀的;

(二)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的;

(三)違反本法規定開除學生的;

(四)選用未經審定的教科書的。

第五十八條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依照本法規定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

第五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一)脅迫或者誘騙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失學、輟學的;

(二)非法招用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的;

(三)出版未經依法審定的教科書的。

第六十條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六十一條對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不收雜費的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義務教育制度的特點范文5

《標準》 中小學體育 問題 對策

一、研究目的

為了貫徹落實健康第一、提高學生身體素質的指導思想,2007年1月,國家教育部和體育總局頒發《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并在全國各級學校全面實施。針對我國中小學學生體質健康水平不斷下降的現實,通過《標準》的實施,促使學生積極參與鍛煉,養成良好的鍛煉習慣,促進學生身體素質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

二、新《標準》實施項目分析

1.我國中小學實施新《標準》測試的項目

從上表可以看出,新《標準》測試的項目基本能反應各個年齡段身體要求,包含了耐力、肺活量、速度靈巧類、柔韌力量類、身體基本形態等;以上項目可以反應出我國中小學學生的身體勻稱度、生長發育和營養狀況水平,肺通氣功能,心血管機能,靈敏素質和神經系統的發展水平,心血管呼吸系統和肌肉耐力的機能,肌肉爆發力和身體協調能力的發展水平。

2.我國中小學實施新《標準》測試的過程

(1)監測前各項準備工作,(2)測試人員(主要為體育教師)相關培訓,(3)建立健康檔案和合理安排測試項目時間,(4)測試工作的組織、調控和管理,(5)評分成績、測試結果錄入和登記上報。

3.我國中小學實施新《標準》測試項目的評價指標體系

(1)新《標準》測試對象各級分類分組、評價指標和各項指標的權重分配,(2)監測項目解析:身體基本形態項目、速度靈巧類項目、柔韌力量類項目、身體機能項目等各類項目分析,(3)評價等級結構分析、調整。

三、新《標準》測試項目的結果與分析

1.新《標準》測試的優點

(1)測試評價依據。新《標準》是我國學校體育的基礎性指導文件和基本準則,是評價學生綜合素質、評估學校體育工作的重要依據,是中小學生體質健康的個體評價標準。

(2)引導和針對性機制

新《標準》的監測就是通過對學生形態的結構、運動機能、生理功能、心理發育狀況、身體素質的測試,了解學生身體健康狀況,學生通過測試的成績,找到自身的不足,引導學生找到合適自身的鍛煉項目和身體鍛煉側重點,制定一套合適自己的鍛煉方案,達到增進健康體質的目的。

(3)刺激激勵機制

新《標準》在我國中小學全面實施,使測試成績與學生畢業成績相關,刺激了學生運動的積極性和健身的緊迫性,要求體育教師上課的能動性和主導性更強,保障了學生的運動時間、運動量和運動項目。

(4)反饋干預機制

新《標準》是反映個體體育素質評價基準,通過基層和學校測試、登記、上報,相關部門通過數據管理系統統計、分析、總結等功能了解不同年齡段、性別、地區差異、項目差異,相關主管部門可以進行干預和調整項目權重比例。

(5)國際通用趨勢

新《標準》在各個年齡段都設有耐力跑,這是學生體質提高的國際新趨勢,堅持跑步鍛煉,增強心肺功能,提高身體素質發展水平,保持身體健康的一種較全能的辦法。

2.新《標準》測試反映出的缺點和不足

從2007年新《標準》監測在全國學校實施以來,特別是我國中小學體育存在諸多問題,對學生健身和身體素質培養要求更具有引導性、鼓勵性和親和力。少年強、則中國強,中小學生更需要呵護和鍛煉。

(1)教育制度、觀念、模式落后

我國始終把教育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高度,提出“科教興國”的戰略思想,“精英選拔”式教育為主的教育,升學壓力大,晉升和評優以升學率為基準,使得中小學教育一切為升學課程讓道,特別是高中階段最為明顯,體育課往往成為犧牲品,被無情占用,學生體質健康水平不斷下降,且下降速度增快;許多家長為了孩子將來考上重點大學,不重視體育鍛煉,小小年紀就帶上厚厚的眼睛,身體鍛煉嚴重不足;體育教學模式落后,功能的單一化、被動鍛煉、鍛煉的短期化、課程的隨意性,傳統體育教學的模式嚴重影響學生鍛煉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2)學生自身問題

學生測試數據準確與否,與學生的主觀能動性、態度、學習負擔重、運動興趣極其相關,特別是小學學生測試的數據與學生成績和獎懲相關性低,導致學生無所謂的狀態,可想而知測試出的數據真實性;平時學生學習負擔重,學習壓力大,對體育鍛煉興趣降低,不愿意運動,導致現在學生營養過剩,肥胖的學生比例越來越高。

(3)民族和地區差異

測試項目固然考慮了少數民族的特殊性,有些民族直接從奴隸社會過渡到社會主義社會,很多項目底子薄弱,但有其優勢項目,而項目權重比例一樣,分值跨度大,細分不夠,有不合理之處;地區差異方面,如長期生活海拔低的直接進入高原學習的學生,短暫兩個月就要進行長跑和耐力測試,數據的準確性和學生心臟承受能力都值得商榷。

(4)項目趣味性和娛樂性缺乏

新《標準》的監測包含學生形態的結構、運動機能、生理功能、心理發育狀況、身體素質等綜合方面,但是測試項目的選擇性和替代性還是值得探討,目前測試的一些項目存在相關性差,難度不恰當,測試內容不全面,而這些測試項目中,嚴重缺乏趣味性和娛樂性,如籃球、足球、游戲等列為測試項目,一樣可以檢測出身體的靈活性、協調性、力量、耐力等身體素質。

(5)師資狀況

自從2007年測試以來,測試任務基本落在各學校體育教師身上,對于基層新《標準》測試,體育教師基本都是義務測試,缺乏專門經費,積極主動性不高,敷衍了事,對于基層,體育教師嚴重不足,無法在短時間內完成全校的測試工作,參加進來的其余教師缺乏測試的經驗和知識。

四、解決辦法及對策研究

針對新《標準》在我國中小學測試發現的問題和困難,本文作者提出一些解決辦法和對策,主要從教育制度、觀念、模式,教師、學生測試態度,測試項目,民族和地區差異,場地和器材的現實性,數據的真實性等方面提出方案。

1.教育制度、觀念、模式的更新改進

國家在教育方面改革作了巨大改革,如“九年義務教育制度”、“提倡素質教育”、“個性化教育”“義務教育實行免費”,但是應試教育、填鴨式教學、“只重視升學率”現象仍然普遍存在;我國應提倡學生全面發展,注重“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人才,對教育結構、內容全面改革,重視義務教育,關注農村教育,教育資源、經費、人才向農村傾斜,條件成熟的省份和地區應把體育納入高考計劃,提升體育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

2.改變教師和學生對體育鍛煉的態度

加強體育教師師德師風教育,既有義務又有責任對學生健康和鍛煉負責,適當提高教師待遇和測試補貼,讓教師更加重視學生課堂學習和課余鍛煉,加大測試結果與學生的關聯度,特別是中小學學生,端正學生測試和鍛煉的態度,提高學生健身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3.為學校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學校相對是一個封閉的社會環境,不能被社會輿論綁架,當一名學生長跑猝死,一名教師不當操作導致學生受傷,社會、主管部門、學校要有應急機制,猝死或受傷只是個別案例,特殊處理,單位應為教師擔責,讓體育教師沒有后顧之憂,大膽的敦促學生進行正常訓練、對抗練習、耐力跑等提高學生素質的運動。有利于增進師生感情,提高體育課質量,營造良好的課堂氛圍。

4.增設測試專項經費

面對我國教育經費地區差異大,發展不平衡,很多學校正常開銷都困難,測試經費就更難落實;所以從國家層面設立健康體質測試專用經費,??顚S茫寽y試人員沒有后顧之憂,做到盡心盡力,提高教師工作積極性,讓測試數據真實有效。

5.增加課堂“歡聲笑語”量,與樂并行

我國中小學體育教學模式,區別于大中專學生,他們更需要引導、激勵、幫助,對于中小學生注意力和自我控制力差的特點,既要有運動量又需要樂趣,教師上課應增加一些趣味性和娛樂性強的課程安排,才能充分發揮學生的積極性和放開自我參與進來,達到教學任務和目標。

五、結論與建議

1.結論

(1)2007年1月,新《標準》在我國中小學測試全面實施以來,項目不斷完善,增設一些選測項目,且每年選測項目不同,不同年齡段增加耐力項目,是一種國際大趨勢;調整各個項目和項目權重比例,來適應不同年齡、性別、地區和民族需要,是我國中小學學生體質健康水平研究指標體系的發展趨勢。應通過檢測不斷完善我國的測試《標準》。

(2)通過新《標準》在我國中小學全面實施,發現了許多不足和缺陷,傳統的教育制度、觀念和模式嚴重地制約我國中小學學生健康體質發展水平,在測試中,各種器材質量和誤差、地理、氣候、測試人員素質、教師和學生測試態度、專項經費缺乏、時間緊迫等影響了測試結果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2.建議

(1)“分層次教育”對于我國中小學學生,應區別對待,每個學生的體質有其先天性和后天鍛煉組成,教師根據學生實際,分層次、分階段計劃進行鍛煉,不同學生采用其合適的訓練方式和運動量,以學生的進步為成績的基準,鼓勵學生鍛煉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2)學生成績引入“評價機制”,教師評價、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和考核組成學生體育成績,充分發揮學生的體育知識、技能、態度和合作精神,來促進教師更好地教,學生更好地鍛煉,從而增強學生體質,促進身心健康,真正體現新《標準》的優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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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修訂本)》[M].國家體育總局.

[2] 吳嘉玲.《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結構指標解析[J].教學與管理,2009(5).

義務教育制度的特點范文6

[關鍵詞]農村人口流動教育供給博弈

一、人口流動下的農村教育需求

我國改革開放的30年,是7.5億勞動力參與全球分工體系并提高其邊際報酬的過程,尤其是農村勞動力不斷從農業轉移到其他產業,從而推動了中國經濟的高速增長。數據顯示①,至2006年末,中國農村勞動力資源總量②為53100萬人,其中外出從業勞動力③13181萬人,其中男性占64%。日本從事第一、第二、第三產業的比重分別為5.6%、26.8%、65.5%,而我國的從業結構為49.1%、21.6%、29.3%,因而未來我國從業人員在第一產業中的比重還會大量減少,第三產業就業的比重將會大量增加。值得注意的是,農民在城市的滯留時間越來越長,舉家流動現象也越來越多。有關研究表明,居住3年以上的占農村流動人口的1/3,居住5年以上的占1/10。有關調查發現①,全國進城的農村學齡兒童占農村流動人口的比例在3%左右,如果按2003年國家統計局公布的9400萬進城的農村流動人口來測算,就有280多萬學齡兒童進城求學,2007年1.3億流動人口,應該有390多萬學齡兒童進城求學。這么多孩子進城,城市社會究竟給他們什么樣的教育條件和機會呢?更值得一提的是農村留守兒童多達2000萬,目前隨父母流動只是極少數,大多數(粗略的估計80%)兒童應該是潛在的進城求學者。留守孩子家庭環節的缺失,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不利于孩子的學習。據調查福建省福清的“留守孩子”中學業成績差的多達32.6%,沙縣為22.7%②。筆者2007年對山西永濟市的文化教育需求進行分析發現,家庭讓子女在小學階段到其他地方讀書(借讀或轉學)的現象高達30%以上,而讓子女在初中階段到其他地方讀書的現象更是超過了一半以上。農村人口的遷移,帶來了農村教育的新問題,即便是沒有人口的遷移,教育資源的差異分布也會造成流動性的教育需求。

二、現行義務教育免費提供的原理與問題分析

(一)義務教育免費提供的原理

義務教育的免費提供的原理是基于教育的外部性、公平以及效率。(1)外部性。西方學者的主流觀點是將教育作為一種具有外部性的私人產品(阿特金森、斯蒂格里茨,1980;Boadway & Wildason,1984;羅森,2003),但也有少數文獻將義務教育定義為純公共產品(Barlow,1970)。在純市場供給下,家長過于盤算眼前利益而削減子女受教育的年限,家庭購買的教育數量將低于社會最優水平。外部性引發的市場失靈并不意味著一定要用政府來取代市場,如果政府對學校或家庭的教育支出給予相應補貼,私人市場在理論上同樣可以實現社會最優的教育數量(李文星,2006)。(2)公平性。從公平角度強調的是有關教育平等的價值訴求。托賓的特別平等主義認為,對投票權、基礎教育和醫療服務等這樣一些特殊產品,應按平等原則進行分配(Tobin,1970)。這里強調的是一種縱向公平,政府提供的免費教育,使得每個人在接受最起碼的或最低數量的教育上應該享有同等的機會。(3)供給效率。在現實中,由于不同家庭的財富或孩子數量上的差異,向每個難以承擔孩子教育經費的家庭提供資金支持需要大量的調查,這無疑是一件成本十分高昂的事情。因此,以政府強制規定最低的教育數量、并負擔學校的教育經費為特征的義務教育制度,便成為實現教育公平的一種可供選擇的替代安排。

(二)義務教育免費提生的問題

政府提供的免費義務教育可以產生兩個問題:其一還是公平問題,其二是競爭與效率問題。

公平問題。對于教育的公平可以只針對無法承擔教育費用的貧窮家庭的孩子,而對所有學生免費提供是不公平的,即就是橫向公平問題。免費提供教育可能產生擇校問題,進入私立學校的孩子的家長除了要支付學費外,還要為公立學校分擔稅負,而他們的子女并未享受到公立免費提供的教育服務(弗里德曼,1982)。但是托賓(1970)則認為免費義務教育的這一特點體現了特別平等主義;高收入家庭支付私立學校高昂學費是對不同家庭的收入進行了一次再分配(Bruce,1998)。

競爭與效率問題。公立學校實施的義務教育制度基本上都采用就近入學政策。這一政策的優點是能夠節省學生及其家庭因學生上、下學引起的各類成本,在人口稠密的地方還具有緩解交通擁堵、減少交通事故等好處。但這種政策也會使得公立學校擁有分立割據的區域性壟斷力量,弱化了它們提高教學質量和進行教育創新的激勵。自由主義經濟學家哈耶克(1997)認為,為維護個人自由而反對政府介入教育服務的生產領域,則會要求政府在教育財政預算上對基礎教育領域的公立與私立學校一視同仁。

(三)農村義務教育中的其他問題

免費的教育供給不能解決農村義務教育承擔比城市教育高的機會成本。農村義務教育只是短期免費,而在后義務教育時承擔高額的成本。我們參看南昌大學甘筱青教授的調查:2004年平均每個大學生每年費用在1萬元左右, 2004年我國城鎮居民年平均純收入和農民年平均純收入分別為9422元和2936元,以此計算,供養一個大學生(四年計算),需要一個城鎮居民4.2年純收入,需要一個農民13.6年純收入。教育投資之大、周期之長(正常包括16年③)、風險之高,致使農民和城市低收入者的教育負擔沉重。另外,從上世紀90年代初開始,國家不允許再向群眾集資,一些地方形成了較為沉重的義務教育債務負擔,化解農村義務教育歷史債務也是一件值得關注的事情。

三、農村教育供給模型設計

——基于博弈的機制設計

(一)基于博弈的機制設計

在完全競爭市場條件不能滿足時,我們能否取得帕累托最優?機制理論認為一個社會最優目標不能實現至少有兩個原因,一是信息不對稱;二是社會成員的個人目標與整個社會的目標不完全一致。在這種情況下,我們①所采用的機制,或者制度,或者博弈的程序與規則,就會起到關鍵的作用。

在設計教育財政的供給機制時,要注意兩個問題:一是信息成本問題,即所設計的機制需要較少的關于消費者、生產者以及其他經濟活動參與者的信息和信息(運行)成本。二是機制的激勵問題,即在所設計的機制下,使得各個參與者在追求個人利益的同時能夠達到設計者所設定的目標。筆者定義信息成本就是利益博弈的結果與最優解的差距,影響信息成本最主要的因素是流動性,因為資源的自由流動與選擇就是顯示信息的最好途徑,它節約了信息的搜集成本。為此我們做了以下假定:(1)沒有契約博弈關系,信息成本大于任何一個有契約關系的契約成本,假定契約關系正向相關,即合作比不合作強,這正是公共財政存在的理由。(2)契約網絡越大,其信息成本越小,即契約的有效性只有正向影響關系,在分權制的財政體制下,教育應該處于規模報酬遞增區域段。

用W表示信息成本,f是因素如何影響成本的對應法則。信息成本函數表達式為:w=f(流動性,產權就鑒定充分程度,契約關系主體邊際利益對比,契約的和諧度,當局人的談判能力對比)。

1.流動性——貨幣近似物。美國多年實際生均支出大幅提高,而教育質量的提高卻是很有限的,為此美國經濟學家引入競爭機制改善美國教育的質量。競爭機制的載體是一定的可流動性的資源。流動性最好的載體就是貨幣或者是貨幣近似物,實物的流動性最差。

2.產權的充分鑒定——以券的形式供給。著名經濟學家巴澤爾指出產權的充分鑒定能防止雙方攫?。ü差I域)剩余利益,契約才能得到完美實行。制定有效制度,明確產權鑒定,能使信息成本最小化。產權的充分鑒定程度=f1(信息表露的完美程度,有效的組織制度)。信息表露的完美程度受到教育資源產權能否界定,資源能否流動的影響。有效的組織制度能有效地降低信息成本,有較好的操作性。

教育券供給是一種典型的以消費者需求為導向的資助機制,這種機制是以消費者為軸心的資源流動模式,學生從被動接受的角色轉為資源流向及流量大小的實際決定者。教育的"賣方市場"轉變為"買方市場",學生選擇學校的過程就是"用腳投票"的過程,學校將努力探索降低服務成本,根據就業市場信息,提供最能夠滿足教育券擁有者需求的服務。

3.各契約主體邊際利益對比。各契約主體邊際利益對比是指契約能否得到雙贏結果。托馬斯·諾斯在《西方世界興起》中指出西方國家的興起是由于一種有效的組織,即個人收益與社會收益一致。契約實施對雙方的邊際利益趨于一致,這就要求國家的教育目標與個人的教育目標一致起來。考慮教育本身屬于準公共產品,是高的內在收益與高的外部收益的統一體,政府愿意供給教育券,而學生也非常愿意接受教育券。

4.契約和諧程度。契約和諧程度主要受教育資本的可持續性以及風險與收益的對等程度影響。首先契約和諧度受教育資本的可持續性影響,教育資本的持續性就是長期資本與短期資本的協調分配,從而實現長遠利益與短期利益的統一。其次,契約和諧度受風險與收益的對等程度的影響,教育券的終身制、實名制的設計,保障了教育資本的長期性,防范了公共資源中的腐敗風險。

5.當局人談判力量對比。當局人的談判力量對比是指契約參與人雙方對教育資源的控制和影響的程度。對比值大于1或小于1都會使契約中部分資源受到扭曲,使其信息成本增大。這是因為一方力量過大操縱契約,使另一方討價還價的能力減弱,從而使強的一方攫取更多的剩余資源。教育供給機制要使得家庭、學校與政府之間處于均衡狀態。

(二)人口流動下的教育供給模式

參看圖1,個人的消費選擇中教育消費沒有發生變化即ep=ef ,但其他物品的消費由Q1增加到Q2,這說明消費者的福利增加;圖2表示向需求者補貼,以教育貨幣券的形式實現。

圖3是教育券的運作流程。將教育公共資源歸屬為我們的教育需求者,信息才能表露完美。設計機制如下:政府按生均教育費用折成教育券學生得到教育券選擇學校學校獲得學生擇校交上的教育券學校再到教育財政部門取得擇校學生的教育費用。教育券就是產權的代名詞,“科斯定理”(Coase Theorem)認為產權對效率產生影響是通過產權界定清晰與否來實現的。張五常著重探討了在交易費用存在時產權對效率的影響,只要產權界定清晰,交易雙方可以利用一些交易費用較低的和約方式來提高效率。教育券成了規范的契約,很好地界定了政府、學校和學生三方的權利和義務,并順利實施了產權交易,它把資源配置權交還給市場(學生),讓"看不見的手"來完成,不但減少了交易成本,提高了效率,而且使學生的福利得到提高。教育券對私人收入享受權體現的更是淋漓盡致,從以前的暗補轉化成明補,人們更加珍惜教育資源。

(三)擇校問題的解決

韓國與日本實行"教育平準化"政策,堅持就近入學原則,各公立學校的教師與校長定期流動交換,以平準化各學校之間的教學質量。但其缺點是受到優質學校教師的抵制,利益調整難度大。公平配置教育資源,平等地對待每一個學區的每一個孩子,本是由國家投資的義務教育的當然之舉,問題是中央僅僅承擔部分的教育經費,而各個地方的經濟差異決定了供給能力的差異,很難做到公平教育資源。在中國還有許多的農民工在大江南北轉移,他

們子女需要的流動性教育資源,只能選擇教育券的供給機制。給家長運用教育券自由選擇學校的權利,完全依靠公立學校之間自發的競爭機制,優勝劣汰,可以最終達到相對均衡的發展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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