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農問題的具體內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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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農問題的具體內涵

三農問題的具體內涵范文1

關鍵詞:農業組織化;文獻回顧;評析

一、文獻回顧

(一)農業組織(化)的涵義

農業組織以提高農業生產效率為首要目標,更強調農業生產要素功能的協調性和合理性。該組織包括農產品生產組織(含加工、技術指導)、農產品銷售組織(含儲運)、農資采購組織、農業信貸組織等多種功能的組織形式,具有較強的經濟性(徐立行,2002)。此外,徐立行把農業組織與農民組織相區別,提出農產品市場化程度低時需要農民組織;農產品市場化程度高時需要農業組織。

組織化是通過一定的社會經濟組織形式與制度來協調社會經濟分工,從而使之構成一個相互聯系、相互依賴的有機整體的發展過程。在此意義上,組織化包括兩個基本方面:一是組織的團隊化(張曉山,2003);二是組織的市場化,這兩個方面既對立又統一。

農業組織化是農業組織結構的現代化(張三林,2002),是農業組織從低層次、低水平、小規模向高層次、高水平、規?;淖冞w。另有學者提出農業組織化是在我國市場經濟體制下,農民為獲得最佳農業經濟效益,在農業產業化背景下,遵照家庭承包責任制的制度約束,進行農業微觀經營主體再造的過程(常清文,1995;郭利京,2004;吳學凡,2006)。農業組織化的目的就是實現內部經濟資源的最優化配置和生產經營成本的節約,從而使組織處于有利的市場競爭地位,實現最大化利潤(薛曉鵒,2007)。

(二)農業組織化總體水平低,區域、產業差異明顯

張三林(2002)提出全國加入各類專業協會和專業合作社的農戶約占全國農戶總數的比例不到3%,而在有100多年合作社歷史的瑞典,全國90%的農戶是瑞典農民聯合會的成員,與之相比,我國農業組織化程度是非常低的。

張義珍(2002)通過對河北省農業經營主體組織化的調查研究發現,在商品經濟發達、消費需求層次較高、城市工商業輻射影響大、城鄉聯系多、農民科學文化素質較高、市場意識濃厚的地區,農業組織化水平較高;在欠發達地區特別是經濟落后地區,組織化水平較低。在蔬菜、水果、養殖等市場放開早、盈利較多、市場風險大的產業領域,農業組織化程度較高;而市場放開晚,甚至至今仍由國家壟斷經營未完全放開、需求彈性系數低的糧棉油等大宗農產品產業,組織化程度較低。

(三)研究農業組織化問題的理論依據

一種觀點認為革命導師馬克思和列寧關于合作社發展中的組織形式、組織原則等理論是我國研究農業組織化問題的理論依據(鄭景驥,2001)。另一種觀點則把分工協作理論、制度變遷理論、廠商競爭理論、規模經濟理論等作為研究農業組織化的理論依據(曹曄2002)。還有學者用新制度經濟學研究農業合作組織的歷史變遷和制度演進。農業小規模經營在過高的交易費用下,存在獲取潛在利潤的機會,從而制度變遷成為可能,從一種非均衡狀態向均衡狀態過渡(袁迎珍,2004)。向國成,韓紹風(2007)運用間接定價理論模型的適當擴展,對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農業組織化沿著集體經濟-家庭經營-農業商業化-農業產業化-農民團隊化的演進路線進行了統一的理論解釋:這是改革開放提高交易效率,促進分工演化的結果,是農民對中間產品、最終產品及勞動的交易效率與風險進行綜合比較后,選擇剩余權利賴以實現的最優組織結構的結果。

(四)農業組織的歷史演進和選擇

不少學者對農業組織的歷史演進從多個角度展開過研究。有學者按照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社會主義社會的人類歷史發展軌跡總結了農業微觀組織的產生和歷史演進(鄭景驥,2001)。更多的學者則是以制度沿革過程和一系列重大事件為對象,總結了及其之前的農業組織變遷過程:互助組-初級社-高級社和-集體經濟內部的-學“大寨”運動-(石磊,2001;王勇,2004;韓曉翠,2006)。羅必良等(2001)則從分工、專業化的角度論述了農業生產組織的演進形式,并且該形式取決于政府目標及其采取的相應宏觀政策。郭曉鳴等(2007)從制度演化的角度提出,農業產業化模式呈現出由龍頭企業帶動型模式向中介組織聯動型模式和合作社一體化模式逐次演化的路徑。

(五)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的組織載體

學術界對于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的組織載體選擇尚缺乏統一認識。牛若峰(2000)提出走合作制之路是中國農民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由被動因素轉變為主動因素的根本出路,并提出新型合作經濟組織具有專業性、民辦性、多種模式、由初級到高級漸進發展等特點,還具體介紹了萊陽模式、邯鄲模式和寧津模式。鄭景驥(2001)提出我國農業組織化的載體應包括專業化生產的農業大戶和家庭農場、國有農場、集體農場、農業車間、合作社、股份合作制農業企業、農業企業集團、社會化服務中介組織等諸多形式,此外還包括在農業產業化中,公司加農戶、龍頭企業加專業協會加農戶等微觀組織形式。杜青林(2001)在山東濰坊召開的全國農業產業化工作會議上提出,農業生產組織化程度的提高在于龍頭企業的帶動和各種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行業協會的發展。查金祥等(2001)對湖北省七十三個村農戶家庭經營、合作組織和規模經營情況調查之后,得出結論:農業微觀經濟組織創新要在堅持家庭經營的前提下,走外延性創新和內涵性創新的道路。其中外延性創新指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和軸心,使其向外拓展,在農戶與農戶、農戶與其他經濟組織之間組建組織鏈。內涵性創新指在農戶經營基礎上建立企業化生產的家庭農場。同時指出在經濟發達地區側重微觀組織的外延性創新,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側重內涵性創新。曾令香等(2001)認為民營農莊是一種新型的農業微觀組織形式,有利于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向國成等(2002)提出農業組織模式與農業組織形式是兩個不同的范疇。在一種農業組織模式下可以有多種具體的農業組織形式。他們把我國農業組織模式從20世紀80年代到21世紀50年代的發展劃分為三個基本階段:20世紀80年代到20世紀90年代中期“小農生產+小農經營”模式占主體地位;20世紀90年代后期至2030年“小農生產+大農經營”模式占主體地位;2030年以后“大農生產+大農經營”模式占主體地位。陳建偉、孫世芳(2003)認為促進農業組織化的關鍵是主體組織模式的確定,并從理論上提出,我國農業組織的主體模式應具備以下特征:以家庭生產經營為組織基礎;在自愿原則下搞合作;產權聯結;營利性經營;開放式運營;管理現代化。他們以此為依據并結合我國農業組織化的發展趨向和產權合作的相關理論,指出產權合作是我國農業組織化的主體模式之一。鄧勤(2003)提出公司制農業是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的關鍵。隋玉銀(2005)在分析家庭經營弊端的基礎上,提出合作制家庭農場是適應農業發展新階段的最佳農業生產組織形式。薛曉鵒(2007)認為在農地均分條件下,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是實現農業組織化的主要組織形式。

(六)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的對策措施

不少學者認為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要在穩定和完善家庭承包制基礎上,加大對大農經營主體的培育力度(向國成等,2002),大力發展合作社和專業生產協會,并造就一批農業企業家(常清文,1995;楊盛華,2002;周靜,2003)。同時,發展農業組織化與政府的宏觀導向和支持政策是分不開的(王能應,2004)。此外,黃等(2006)提出發展農業組織化的總體思路是“立足基層、培育重點、建設體系、分類指導”,并指出農業組織化體系的構成主體從下到上依次為基層農戶、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產銷班)、農業專業合作經濟聯社和農業合作經

濟聯合會,這四個層級的主體分別履行不同的基本職責和任務,構成一個縱橫交叉的綜合體系。

二、文獻評析

(一)理論界目前達成的共識

1、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勢在必行。尤其是最近幾年越來越多的學者認識到解決三農問題必須面對的核心問題之一是農業組織化問題。只有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才能快速實現農民增收、農業發展、農村穩定的目標。

2、合作組織在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方面的作用不可替代。盡管在農業組織化的載體選擇上存在很大分歧,但無一例外地認為合作組織是農業組織化的重要組織載體。

3、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的前提條件是堅持家庭經營,這不僅符合我國農業的基本經營制度,而且可以激發農業生產潛能,有效地解決農業生產由于空間大、周期長所帶來的監督困難問題。

4、雖然我國各類農業組織不論在組織形式、組建方式以及各組織之間的利益聯結機制上已存在多樣化趨勢,但總體上我國的農業組織化還處于低水平,需要加大發展力度。

(二)尚存在的較大分歧

1、關于農業組織化的具體內涵分歧較多。一種觀點認為農業組織化是農業組織結構的現代化(張三林,2002)。另一種觀點認為農業組織化是一種變遷過程,是農業組織從低層次、低水平、小規模向高層次、高水平、規?;淖冞w(陳建偉、孫世芳,2003)。還有觀點認為農業組織化就是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為目的的過程(徐立行,2002;薛曉鵒2007)。此外還有不少學者從以堅持家庭經營為基礎,發展多樣化的農業經營主體的角度解釋農業組織化(常清文,1995;郭利京,2004)。

2、關于究竟哪一種組織形式可以作為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的組織載體這一問題分歧頗多,至今仍未達成一致意見。例如,牛若風(2000)主張新型合作經濟組織;杜青林(2001)主張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專業協會;曾令香(2001)主張民營農莊;陳建偉(2003)主張產權合作;鄧勤(2003)主張公司制農業;隋玉銀(2005)主張合作制家庭農場;薛曉鵒(2007)主張社區集體經濟組織等。

(三)有待進一步研究的方向和內容

1、我國理論界對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化的內涵并未形成一個清晰、一致的認識。不少學者把農民組織與農業組織,農民組織化、農業組織化和農業產業化等概念相混淆,從而對如何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形成一定障礙。

2、對于農業組織化程度的評價至今尚停留在定性分析層面,沒有學者對此建立相關評價指標體系,從而關于我國農業組織化的程度不能做出令人信服的說明。

3、對于農業各類組織的研究較多,但都是孤立的、分散的從不同角度展開的個體研究,可是我們知道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不是單靠某一個組織就可以完成的,所以建立全國范圍內從上到下的組織體系是十分必要和緊迫的,但學術界對于這個方面的研究甚少。此外,農業組織化水平的提高勢必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應該按照一個合理的統一的標準來決定不同發展階段上的組織載體模式,但學術界對于這方面的研究也相對較少。

4、大多數學者僅僅是停留于描述現狀、列舉問題,多數研究成果還只是一種感情偏好的表達,缺乏理論支持和實證分析,因此對實踐的指導作用有限。此外對農業組織的運行機制,如外部保障機制、內部運行機制以及各組織之間的組合和鏈接機制等問題研究甚少。

參考文獻:

1、向國成,韓紹風.分工與農業組織化演進:基于間接定價理論模型的分析[J].經濟學,2007(1).

2、陳建偉,孫世芳.產權合作:我國農業組織化主體模式[J].河北學刊,2003(11).

3、羅必良等.中國農業生產組織:生存、演進及發展[J].當代財經,2001(1).

4、郭曉鳴.龍頭企業帶動型、中介組織聯動型和合作社一體化三種農業產業化模式的比較[J].中國農村經濟,2007(4).

5、曾令香.民營農莊:一種新型的農業微觀組織形式[J].農業經濟問題,2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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