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失業保險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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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失業保險制度范文1

1.1失業保險的覆蓋范圍。在實施強制性失業保險制度的國家,企業雇員一般都是在失業保險的覆蓋范圍之內。另外,部分國家公務員納入失業保險范圍,如美國、日本、加拿大等;部分國家將農民列入失業保險范圍,如德國、日本等;還有的國家包括個體勞動者,如丹麥等。在實施非強制性失業保險制度的國家,只有建立了事業基金會的部分產業中的雇員被失業保險制度所覆蓋,但在這些產業內部,工會會員必須參加失業保險,非公會會員可以自愿參加。未參加失業保險的工人一旦失業可以申領失業救濟金。另外,有不少國家將非正規部門就業人員排斥在失業保險范圍之外。非正規就業部門指那些穩定性不強,人員流動性大的小規模經濟的部門。這個領域的就業人員的不穩定性以及流動性強易造成管理上得困難。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失業保險范圍有逐步擴大的趨勢。

1.2失業保險的基金來源。失業保險的基金的來源有三個,即雇主、雇員以及政府。雇主一般按照企業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雇員按照自身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對于雇員收入超過一定限額以上的部分,通常不必繳納保險金;政府對于資金的收支缺口予以平衡。按照失業保險金的承擔著分類,各國失業保險基本存在以下幾種分擔方式。第一,國家承擔。雇主不必繳費,國家承擔全部失業保險金的給付。以澳大利亞為例,每年失業保險金的支出由財政部門做出預測,社會保障部門予以平衡,由國會討論通過。由國家承擔全部責任的國家還有新西蘭和匈牙利。第二,國家和企業分擔。國家和企業分擔方式一般由企業繳費,政府補貼。以美國的部分州和澳大利亞人為代表。第三,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分擔。在這種方式下,雇主和雇員繳費,政府承擔部分失業保險開支和彌補失業保險收支差額。世界上有40%以上的國家采用這種方式,比如德國、英國、丹麥、加拿大等。第四,企業和個人分擔。失業保險費由雇主和雇員共同繳納,在法國、荷蘭、以色列等國家實行這種負擔方式。第五,個人全部負擔。以前南斯拉夫為代表。第六,企業全部負擔。在加納實行這種制度。

1.3失業保險的給付水平。失業保險的待遇水平,是指對于失業者發放的失業保險金額的多少。一國失業保險待遇水平的高低,取決于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基本生活標準。應以失業保險金水平不能高于最低工資標準為原則,否則會“養懶漢”。通常,發達國家失業保險金的數額一般為失業前工資的50%一60%,發展中國家一般是40%一50%。

1.4失業保險的管理體制。首先是政府部門直接管理。采用這種管理體制的國家較多,如美國、英國、日本等多數發達國家。其次是自治機構管理。德國、意大利、法國均采用這種管理方式。法國的失業保險由勞資雙方共同組成的理事會管理,政府的社會保障部予以監督。德國的失業保險由雇主、雇員和工會三方代表組成的保險機構管理,聯邦勞動局予以監督。最后是工會管理。在工會基礎較好的國家,如丹麥、瑞典等國實行這種工會管理方式。

2我國現行的失業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

我國目前的失業保險制度在實施過程中暴露出了諸多問題與缺陷,極大地影響了失業保險的保障功能。這些問題概括起來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失業保險覆蓋范圍小。大量的城鎮企業下崗職工和農村剩余勞動力沒有被納入到失業保險的范圍之內。第二,現行失業保險基金規模小,基金承受能力較弱。由于失業保障制度在實施過程中覆蓋范圍窄,導致收繳的保險費數額有限,失業保險的受益率和替代率較低,保險基金承受能力較弱,難以應對嚴峻的失業保障形勢。第三,失業保險不能更好的促進再就業。第四,現行失業保險統籌水平和層次較低,影響失業保險作用的發揮。第五,“非本人意愿”難以界定。第六,信息化程度相對落后。第七,行政執法力度不到位。

強制性失業保險制度范文2

關鍵詞:經濟新常態;就業難;大學生失業保險制度建設

1引言

近年來,高校畢業生人數一路高歌猛進,從2013年的699萬,到2017年達到了795萬,數量巨大的大學畢業生群體,為勞動力市場輸入了高質量的人力資源同時,一個又一個“史上最難就業年”被不斷刷新。在“經濟新常態”的沖擊下,大學畢業生勞動就業崗位需求與供給之間矛盾突出,2014年大學生失業率為7.9%,2015年為8.3%,2016年為8.4%,其中不包含基層就業項目、靈活就業、國內繼續深造以及出國出境留學等群體,失業率總體呈上升趨勢,遠大于2016年全國4.02%的失業率。麥克思《2017年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指出,2016年大學畢業生就業滿意率為65%,有35%的畢業生不滿意,這導致部分大學生存在二次就業情況。新常態下大學生就業情況其實不容樂觀,大學生失業問題需要得到重視,有必要建立大學生失業保險制度。

2大學生失業保險制度建立的可行性

2.1政策意向具有可行性。一是大學生作為優質的人力資源,促進大學生順利就業,對于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具有重要意義;二是每年大學生畢業人數龐大,不解決好就業問題,易產生嚴重的社會問題。因此,解決大學生就業問題一直是我國各級政府和高校的一項重要工作。中央14部委2006年曾聯合發文指出,仍未就業的應屆大學畢業生可到戶籍地辦理失業登記,且對家庭困難學生實行低保救助。2.2現行失業保險制度具有制度基礎。我國失業保險制度自建立到現在,在制度運行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對大學生失業保險制度建立,具有重要指導意義。將大學生失業者納入失業保險制度,是對現行失業保險制度的補充和完善,能更好地發揮其社會保障效力。2.3大學生主觀需求強烈。在對樂山師范學院160名學生的抽樣調查中,有69.5%的學生認為“當前就業環境對自己就業有較大影響”;“若按照四川省現行失業保險0.4%的個人費率繳納保費”,有79.7%的同學愿意參加大學生失業保險,進一步從學生年級進行分析,其中畢業班88.3%的同學愿意參保??梢姶蟛糠之厴I對于就業存在危機意識,對于失業保險具有較大的主觀需求,且高年級學生對于就業情況有更深切的體會。2.4失業保險基金供給的可行性。人社部2016年統計數據指出,2016年我國失業保險參保人數18089萬人,保險基金收入1191.5億元,基金支付961億元,當年結余230.5億,累計結余5235億元。數量巨大的失業保險基金有較強的支付能力。

3大學生失業保險制度框架設想

3.1大學生失業保險的目標。在維持大學生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解除尋找工作時的生活煩惱。同時還為失業大學生提供就業指導和創業培訓,提高就業和創業能力,實現盡快就業。3.2大學生失業保險的類型。針對大學生群體還未正式投入勞動力市場的實際,大學生失業保險采取非強制性、權利型失業保險。大學生在校期間自愿選擇是否繳費,履行繳費義務后當大學生發生非自愿失業時,即可領取一定期限和標準的失業保險金。3.3大學生失業保險繳費和基金管理。按照個人(家庭)、學校、政府三方共同負擔的原則繳納保費,費率合計應低于職工失業保險總費率。學生按年繳納保費,由學校財務處每年九月開學一并代為收取。由于大學生失業保險不是另起一套制度,而是擴大失業保險的覆蓋面,將大學生視為合格的被保險人。因此,保費將全部歸到失業保險基金,實行統一管理。3.4大學生失業保險待遇和領取條件。在履行了繳費的義務的前提下,在領取畢業證后6個月內因就業困難等非自愿的原因造成失業,且具有求職意愿的。或者是畢業時選擇自主創業,畢業后6個月經濟上確有困難的。以上這兩種情況,可以申請領取大學生失業保險金。3.5大學生失業保險待遇水平和領取期限。大學生失業保險待遇按照職工失業保險待遇水平領取,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低于最低工資水平。若繳費滿1年,可以領取3個月,每多繳費1年領取期限增加3個月,最多不超過12個月。享受保險待遇期間,若找到工作便停止給付失業保險金。若畢業未出現失業情況,其失業保險轉入工作單位合并計算。

4補充措施和建議

4.1加強大學生失業保險信息網絡建設。由于大學畢業生流動性較大,繳費地區和待遇支付不在同一個統籌區域內,而異地領取的程序增加了大學生的參保積極性和待遇領取成本。通過完善大學生失業保險信息網路建設,提高統籌層次,方便對大學生失業者的動態管理和待遇給付。4.2資助家庭困難大學生繳費。對于家庭困難學生,無力支付保費的,高校和政府應進行資助,對學生個人繳費部分進行全額資助,減輕困難學生家庭負擔,充分體現公平互濟。4.3提高大學生就業、創業服務能力。大學生失業保險目標有兩個:一是生活維持,二是提高就業、創業能力,最終目的在于促進大學生順利就業,甚至是高質量就業,實現人力資源的充分開發。因此需要提高和完善就業、創業服務能力,為大學生失業者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訓和充分的就業市場信息。

5結語

綜上所述,通過對大學生失業保險制度的探究和分析,筆者認為當前經濟新常態的大環境下,我國已經具備建立大學生失業保險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該制度的建立能發揮出對經濟和社會穩定功能,同時能促進大學生就業,實現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發揮解決大學生就業的長效保障功能。

作者:單敏 單位:樂山師范學院

參考文獻

[1]麥可思研究院.2017年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7.

強制性失業保險制度范文3

(一)轉型期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的現狀。隨著社會的發展,轉型期農民工大都接受過九年義務教育,文化水平有很大的提高,對于養老保險也開始有較清晰的認識,但由于他們目前還處于青壯年,對參加養老保險的重要性的認識還有著很大的不足,而且我國目前實行的是區域統籌的養老保險基金制度,職工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情形下,還需滿足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才能到最后領取到基本的養老金,轉型期農民工的工作非常的不穩定,高昂的養老保險費用的繳納對于他們而言具有較大的困難性。

(二)轉型期農民工參加生育保險現狀。生育保險也是轉型期農民工要面對的一個非常嚴峻的現實問題。轉型期農民工由于過早參加社會工作,他們的結婚、生子過程多數會在城市里完成,而且夫妻雙方往往都在城市里工作和生活。在轉型期農民工群體中,女性農民工由于農民身份和性別的雙重影響,處在了城市弱勢群體的最底層,當女性轉型期農民工面臨需要生育的問題時,她們的合法的社保權益難以獲得保障。

(三)轉型期農民工參加失業保險的現狀。用人單位考慮用工成本,通常不愿為轉型期農民工的參保繳費,轉型期農民工為保住工作也不敢主張其參加社會保障權利。大多數轉型期農民工由于缺乏對失業保險的了解,并考慮到繳費成本,往往不會參加失業保險,那么一旦失業,就無法享受相應的失業待遇。在沒有參加失業保險的情況下,轉型期農民工一旦失業,在城市里便失去了經濟收入來源,喪失基本的生活保障,就有可能誘發違法犯罪等不良行為的發生,嚴重影響正常的社會秩序。

(四)轉型期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的現狀。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以及醫療改革的不斷完善,城市居民已經逐步建立起了與他們本身經濟發展水平相符合的醫療保險體系,但是轉型期農民工群體卻被排斥在這個體系之外,他們沒有權利平等的享受這個待遇。并且,轉型期農民工大部分都是青壯年,很少去關心自己的身體健康狀況,這使得轉型期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的積極性不高。

二、完善我國轉型期農民工社會保險制度建設的相關對策及建議

(一)建立與轉型期農民工特點相適應的特色養老保險制度。適當降低繳費基數,目前我國的城鎮養老保險中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沒有考慮到農民工群體的現實收入水平,超出了農民工自身的承受能力,因此影響了農民工群體對參保的熱情。面對這種情況,應當適當的降低繳費基數,降低農民工參保的門檻高度,從而提高其參加保險的熱情。合理調整繳費年限,針對養老保險制度的續費期間較長,在到達一定的年齡段后才可以領取基本的養老保險金的情況,可以采取針對不同工作的累計年限分別進行不同對待的方法,并且根據累計年限的不同等級來分別收取不同的繳納金額,以便讓更多的人參與到保險之中。

(二)建立強制性的參加生育保險制度。女性農民工在生產和孕檢期間所應享受的生育保險待遇往往會因為用人單位的效益成本而得不到保障,對于我國的勞動力市場的可持續發展有著十分不利的影響,因此,為了使女性農民工的合法的社保權益得到切實的保障,應當取消對生育保險戶籍限制,不應僅限于當地城鎮企業職工,而是涵蓋所有職工人群,包括農民工都應被強制納入生育保險范圍,切實保障農民工特別是女性農民工的勞動權利。

(三)制定靈活的農民工失業保險制度。轉型期農民工在失業過程中,如果沒有及時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在城市就可能失去經濟來源,也沒有勞動部門免費提供的就業機會,那么就要承擔失業所帶來的巨大的經濟、社會和心理壓力。針對這一問題,各地區可根據本地社會經濟發展程度和財政能力,制定靈活的農民工失業保險制度,因地制宜,統籌考慮,適當的調整農民工失業保險金和一次性生活補助費的標準。但是,農民工失業保險金應當不低于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的待遇,只有這樣,才能提高農民工參加失業保險的積極性,才能保障農民工在失業期間的正常生活。

(四)建立分級、分類的醫療保險制度。轉型期農民工的就業類型主要為正規就業和靈活就業兩種,針對這兩種不同的就業類型,可以實施不同的醫療保險制度。對于正規就業的農民工群體,可以給與與城市職工平等的社會醫療保險。而對于靈活就業的農民工群體而言,可以建立大病醫療保險,制定最低繳費限額,以便當農民工因突發疾病而造成的緊急壓力時給予保障。目前就醫療保險發展的現狀而言,很大一部分農民工因為條件限制不符合而不能參加保險,因此不能及時有效的對疾病進行治療。所以,政府及有關部門應該擴大參保人群的范圍,加大資金的投入,增加指定醫院的數量,依法保護農民工自身合法利益,來徹底解決農民工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

三、結語

強制性失業保險制度范文4

【關鍵詞】失業保險,失業保險基金,失業率

失業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重要項目之一。但由于我國正處于城市化、工業化和現代化進程之中,又面臨經濟轉型、社會轉軌和就業壓力大的形勢,失業保險制度在發展中尚存一些問題,盡快完善我國失業保險制度刻不容緩。

一、我國失業保險現狀分析

(一)失業保險的覆蓋問題

根據國家統計部門所統計數據得出:從2005年末至2011年末全國參加失業保險人數分別為10648、11187、11645、12400、12715、13376、14317(萬人),同上年增長人數分別為64、539、458、755、315、660、914(萬人),總體呈上升趨勢。參保人數的增加增強了失業保險基金的支撐力,更好地發揮了其 “保生活、促就業”的作用。失業保險覆蓋范圍有所擴大,抗風險能力增強。

從領取失業金人數變化情況看,從2007年到2011年,領取失業金的人數分別是362、57、327、286、261、235、209、197(萬人),呈逐步下降趨勢。主要原因是原有的領取失業金人員在失業期間實現了再就業,大部分為待遇期滿,減少了領取失業人員,表明我國促進就業的力度逐步加大。同時,反映出我國失業保險所涉及的范圍小、面窄。受保人數的減少,說明日益增多的城鎮下崗職工得不到保障、大多數農民工難以切實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部分大學生得不到有效地失業保險保障、靈活就業人數難參保等,特別是在工業化、城鎮化建設中因征地拆遷而失去土地保障、無生活來源的農民更是難以享受到失業保險的福利。

(二)失業保險基金問題

根據統計部門數據可以看出,從2005年-2011年全國失業保險基金收入分別為333、385、472、585、580、650、923(億元),全國基金支出分別為207、193、218、254、367、423、433(億元),年末失業保險基金累計結存分別為511、708、979、1310、1750、2240(億元),失業保險基金收入與支出的逐年增加,體現出我國對基金征收力度的加大和重視,失業保險基金累計結存不斷地增長,失業保險備付能力不斷增強,而基金收入大于基金支出,說明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范圍還比較窄。

(三)失業率的問題

失業率,作為失業保險的基礎性數據,是制定失業保險政策的基礎依據。目前,我國失業率數據采用是登記失業率而非調查失業率。普通只有對城鎮人口失業率的統計,農村地區,大量進城物攻的農民工、靈活就業的人員以及相當一部分沒有工作的大學生都被排除在外,統計本身存在缺陷,且統計方法較為單一,并不能有效、及時、真實反映城鎮勞動力的失業情況。

通過國家統計數據可知,:2005年到2011年期間,全國城鎮登記失業人數分別為847、847、830、886、921、908、922(萬人),失業率分別為4.1%、4.1%、4.0%、4.2%、4.3%、4.1%、4.1%。2007年失業人數最少,失業率最低,2009年失業人數最高,失業率也最高。按照國際慣例,失業率在5%以下,屬充分就業狀態。數據顯示我國現處于充分就業狀態。我國失業率的統計口徑很窄,它僅面向城鎮戶口的失業者,且僅僅把那些到就業服務機構求職登記的無工作者視為失業人員,而那些沒有去登記的失業人員則被排除在失業者隊伍之外。因此,以這樣的城鎮登記失業率來評估我國的失業狀況,不僅縮小了我國的失業人口的統計范圍,也低估了我國真實的失業規模和失業程度。

二、我國失業保險存在的問題

(一)失業保險覆蓋面小,實施范圍過窄。

對企業而言,參加失業保險增加用工成本,將其視為一種負擔;對于個人:只顧眼前利益,認為繳費不一定能享受到失業保險待遇;對于政府:對不參保的企業處罰將影響投資環境,不利于招商引資;農民工的失業保險問題沒有得到切實解決;大中專院校走向社會的短期之內難以就業的畢業生尚未覆蓋進來。

(二)失業保險征收難度大。一些企業參保與繳費不同步,拖欠保險費,影響了失業保險基金的正常運轉,同時,一些失業保險征辦機構征繳不利,勞動保障部門執法不嚴。

(三)失業保險基金承受能力較弱。

(四)現行的失業保險制度不完善。由于我國將失業保險的給付標準定為最低工資標準以下,而目前各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約為社會平均工資的三分之一,因而失業保險基金標準偏低,不能保障失業者的基本生活需要。

(五)執法力度不夠,手段單一。勞動保障部門缺乏強制性的行政管理手段督促其自覺主動地參加失業保險。

總之,我國的失業保險制度從1986年成立至今,在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促進就業、維護社會穩定、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方面發揮了積極顯著的作用。與此同時,也顯露出許多不足和需要改進的地方。只有不斷地改進和完善,才可以充分保障失業人員的合法權益,確保我國的失業保險工作順利實施。

參考文獻:

[1]2005—2011年中國勞動統計年鑒,2005—2011年年度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

強制性失業保險制度范文5

關鍵詞:社會保險;儲蓄;消費;勞動力市場

中圖分類號:C913.7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3)35-0078-02

一、現行社會保險制度的主要內容

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社會救濟、社會保險、社會福利及優撫安置。其中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的核心內容。我國的社會保險主要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五項內容。

(一)養老保險制度

我國養老保險包括城鎮養老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城鎮養老保險是指1997年后在全國統一建立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2011年起開展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前一制度是指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職工,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其他事業單位的勞動合同制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等參保的養老保險。后一制度是指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愿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目前我國的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的退休金制度。我國城鎮實行的是“雙軌制”的養老保險。中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是指1992年民政部出臺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所實施的養老保險制度,但由于農村地區經濟差異性較大,養老保險制度的差異也較大。經濟發達地區養老保險發展較快,經濟欠發達地區對養老保險認識不夠并且很多人無力參加養老保險?,F行的養老保險實行個人賬戶與社會統籌相結合的方式,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負擔。

(二)醫療保險制度

我國現行的醫療保險制度包括城鎮醫療保險和農村醫療保險。城鎮醫療保險是指1998年以后推行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2007年以后推行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農村醫療保險是指2003年推行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實行的是個人賬戶與社會統籌相結合的方式,個人賬戶部分可以進行購買藥物或醫療中不符合報銷部分的支付。企業繳費部分劃入到個人賬戶中,其余部分劃入社會統籌基金,不足部分由國家進行補助。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資金籌集主要有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相結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資金的籌集也是有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構成。

(三)失業保險制度

1999年頒布實施的《失業保險條例》中規定的失業保險的主要對象為城鎮企事業單位的職工,2000年10月,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實施了《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規范了失業保險待遇的審核與支付等內容。失業保險制度由個人、企業和國家三方負擔。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社保研究中心公布了《中國社會保障發展指數報告2012》,報告稱全國失業保險基金結余偏高,2011年,全國失業保險基金結余系數5.1764,意味著結存量夠未來5年用,明顯偏高。最高省份結余系數達30.2476,足夠再用30年;人社部勞動保障研究院院長劉燕斌在會上提出,相應省份應調整失業險繳費費率或擴大失業險使用范圍。上海地區,結余系數為1.7328,處于運轉良好的區間。①

(四)工傷保險制度

現行工傷保險制度的標志是2003年國務院頒布實施的《工傷保險條例》?!豆kU條例》規定了其職能部門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采取屬地管理、地市級統籌、共擔風險的管理辦法,保費由企業繳納、職工個人不繳費?;鹬С鲰椖堪ükU待遇、勞動能力鑒定以及其他法律規定的費用等3大項,另外設立重大事故工傷待遇的儲備金。

(五)生育保險制度

生育保險,是指國家針對女性生育行為的生理特點,通過社會保險立法,為懷孕和分娩的女職工及時提供物質幫助和產假,以保障受保母子的基本生活,保持、恢復或增進生育女職工的身體健康及工作能力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1994年《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則將生育保險對象擴展到了所有的城鎮企業職工,并規定生育保險按照屬地原則組織實施,保險費用則實行社會統籌,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①生育保險的基本內容通常由孕產期醫療保健、生育津貼及有酬產假三部分構成。企業按一定比例進行繳費,個人不繳費。

二、社會保險制度的經濟分析

(一)社會保險對收入分配的影響

社會財富在初次分配中只追求效率,而社會保險則更注重公平。社會保險制度對于國民財富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過程,都有著重要的影響[1]。首先從社會保險基金籌集進行分析。目前我國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資金籌集是通過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進行籌集。個人通過工資稅前繳費的形式建立個人賬戶,企業以稅前繳費的形式形成社會統籌賬戶,國家通過財政稅收進行調節。個人賬戶對收入分配影響主要體現在年輕工作時期收入與退休后收入的重新分配。社會統籌賬戶對收入分配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企業利潤與當下退休者的收入調劑。財政稅收是通過納稅人員與退休者或醫療報銷人員之間進行收入再分配。失業保險是通過在職人員與失業人員之間進行收入的再分配。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是通過企業利潤與享受生育保險或工傷保險人員之間進行收入的再分配。通過社會保險在全國范圍內的收入再分配的調劑,能夠提高低收入勞動者收入水平,使得全體社會成員充分享受社會改革發展的成果。但是它需要兩個基本的條件:一是全體社會成員都能夠被社會保險制度所覆蓋,而且在繳費比例與待遇支付等標準方面都相同;二是社會保險制度所累積的基金達到一定的規模,而且所提供的待遇水平的確能夠幫助勞動者實現基本生活的保障[1]。從我國社會保險的實踐來看,要想達到這樣的收入分配效果還有很大的困難。其次,從社會保險基金的支出情況進行分析。社會保險基金的支出是按勞分配、按需分配的原則。對勞動者同代間和代際間進行的收入在分配。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加重這種代際收入分配機制也很難持續下去。

(二)社會保險對消費的影響

社會保險對消費的影響主要體現在當期的消費和預期消費。西方高福利國家居民消費達到國民收入的80%以上,與我國相比差距很大,那種從出生到死亡的保險政策使得居民愿意消費,并可能消費[2]。由于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的提高,減少了在職職工的工資收入,從而減少了當期的消費。但人們社會保險效果的預期也會影響人們的預期消費,如在職職工對社會保險效果預期較好,則可能提高在借貸消費方面消費。如現在人們對房屋、汽車的消費,很多年輕人都通過貸款的方式進行借貸消費,從而推動了經濟的持續發展。

(三)社會保險對儲蓄的影響

“儲蓄雖然是一種個人經濟行為,但也體現了一定時期社會經濟發展的結果,儲蓄水平的高低對一國經濟發展和增長有著重要影響。”[3]我國一直是居民儲蓄率較高的國家,較高的儲蓄率會影響經濟的增長。社會保險基金是社會保障基金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保險制度的運行離不開社會保險基金的支持。社會保險制度的實施需要籌集資金并使其基金保值增值,所以社會保險制度對儲蓄有很大的影響。社會保險制度的建立與發展對于儲蓄的影響有兩個相反的效應:一是由于有了強制性的儲蓄,私人儲蓄會因此減少,即“擠出”儲蓄的效應;二是馬丁?菲爾德斯坦(1973)所提出的“引致退休效應”,即由于需要為維持生活水平而努力,所以會導致儲蓄增加[4]。社會保險繳費率提高會減少在職勞動者的收入,收入的減少會使儲蓄率降低。在職勞動者對社會保險的預期也會影響儲蓄的變動,如在職勞動者預期將來養老金不能滿足自身的需要,則會在職勞動者當期的儲蓄,在職勞動者會增加儲蓄來保障年老時的需要。

(四)社會保險對勞動力市場的影響

社會保險為勞動者提供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能夠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滿足勞動力市場對勞動者數量與技能的需要。如失業保險會影響勞動力市場的結構,調解勞動力市場供需變化。失業保險能夠保險勞動者在繼續學習期間或者尋找工作期間的基本生活,從而選擇更適合自己的崗位,調解勞動力市場的結構。但社會保險也會阻礙勞動力市場的發展,如預期的養老金較高,則會減少老年勞動力參與勞動力市場。養老保險的預期會影響老年勞動者是否參與勞動力市場。

三、結論與建議

社會保險與經濟發展之間關系十分密切,兩者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社會保險制度設計不合理就會通過收入再分配、消費、儲蓄及勞動力市場等途徑對社會經濟發展產生阻礙的作用。首先,由于養老保險“雙軌制”并存,使國家財政負擔過于沉重,從而影響了養老保險的持續發展,進而影響養老保險所發揮的經濟功能。其次,在醫療保險的設計中存在浪費的現象,影響了醫療保險資源的合理使用。再次,我國每年因工致殘、患職業病的人數較多,工傷保險的賠償任務也日益艱巨。只有擴大遭受工傷傷害職工的賠償,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才會有人從事高危崗位。工傷保險影響了勞動力市場的結構和參與率。生育保險也同樣影響女性在勞動力市場的參與率。目前我國實行的社會保險制度還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養老保險的持續性問題、醫療保險的資源合理利用問題、失業保險基金的合理使用問題,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參保范圍狹窄等問題都是今后要解決的重點,只有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險體系,才能進一步促進經濟的發展。

參考文獻:

[1]張慶洪.養老保險基金對收入分配的影響分析[J].廣西大學學報,1998,(2).

[2]王建華.我國社會保險制度對城鎮居民消費的影響分析[D].太原:山西財經大學,2008.

強制性失業保險制度范文6

關鍵詞: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繳費;財政性質;研究

中圖分類號:D922.23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30-000-01

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人們對社會保險統籌基金征收的形式存在一定的爭議,有的人認為應當用稅收的形式進行征收,一些人則認為使用繳費的形式進行征收比較合理。筆者看來,兩種征收的方法在實質上并沒有太大的差別,只是征收的部門發生了變化,下面筆者對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繳費的財政性質進行分析。

一、對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繳費的固定性進行分析

所謂的固定性主要指社會保險的繳費率具有固定性的特點,并且相關部門需要制定固定的政策和制度對其進行嚴格的監督和管理。通常情況下,社會保險的繳費率是中央政府部門或者地區政府部門在制定社會保險制度和政策時對其進行明確,社會保險的繳費率具有一定的固定性,在確定完成后不宜隨便進行改動或者變更。城鎮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險、醫療等等正處于試點的階段,在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的繳費率以及財政補貼政策等方面需要根據城鎮和地區的實際情況作出科學、合理的調整。但是隨著城鎮和地區的不斷發展,社會保險部門需要制定一些固定的政策,不能經常的進行變動,最大程度的避免在征收統籌基金時出現一些問題,并且需要派專業的管理人員進行嚴格的監督和管理,使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的征收工作可以順利的進行和完成,從而進一步推動我國經濟的發展。從固定性的方面進行比較,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的繳費和稅收的財政性質基本相同。

二、對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繳費的強制性進行分析

我國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企業員工應該有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金由員工和企業共同承擔;企業員工應該有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金由員工和企業共同承擔;企業員工應該參加工傷保險,工傷保險金由企業承擔,員工本人不用繳納工傷保險金;企業員工應該參加失業保險,失業保險金由企業和員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的比例進行共同繳納;企業員工應該有生育保險,生育保險金由企業自行繳納,員工本人不用繳納生育保險金。由上述規定可知,社會保險在參與和繳費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強制性,從強制性的方面進行比較,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的繳費和稅收的財政性質基本相同。然而在城鎮和地區進行試點時,在城鎮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地區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具有一定的自愿性,城鎮和地區的人們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參加和繳費,政府部門提供一些財政補貼對人們進行引導,為此,這一部分社會保險不具有強制性的特點。

三、對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繳費的無償性進行分析

社保險統籌基金繳費的無償性主要指交納的費用和所享受的福利、待遇沒有直接的關系?,F階段,我國城鎮企業員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都有個人獨立的賬戶,個人賬戶中一部分資金屬于儲蓄型的資金,員工個人繳費是有償的。下面從兩個方面對無償性進行分析:一方面,從保險理論的角度而言,社會保險統籌基金是一種風險匯集與風險分散的機制,參加社會保險的人用繳納的費用換來一定的保障;另一方面,從財政的角度而言,社會基本保障可以被視為一種公共的產品,政府部門為人們提供基本的保障,政府部門順利運行的資金來源于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的繳費和稅收,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的繳費和享受的福利、待遇等均沒有直接的關系。例如:企業為員工繳納一部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等,但是企業卻沒有享受到任何的福利和待遇。除此之外個人繳費也有一定的無償性,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等只有在員工發生一些事情后才可以享受一些福利和待遇,如果員工沒有任何事情發生,員工不會享受到相應的福利和待遇。由此可知,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繳費具有一定的無償性,因為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稅收也有一定的無償性,所以兩者在無償性的財政性質上也基本相同。

四、提高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繳費的建議

為了使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繳費可以順利的進行和完成,筆者提出了如下建議:

第一,對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的繳費率進行科學、合理的設置?,F階段,我國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繳費的比例相對比較高,企業和員工的負擔比較大,經常會出現企業和員工拖欠統籌基金的現象,甚至一些企業因為需要繳納的費用較高沒有為員工設置五險一金。為了有效的解決上述問題,政府部門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對繳費率進行適當的調整,降低企業和員工的繳費比例,在企業和員工所能承受的范圍之內,從而使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繳費工作可以順利的進行并且會取得較好的成效。

第二,加大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繳費的監督和管理的力度。政府部門需要制定科學、合理的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繳費制度和管理體系,對繳費的相關內容和注意問題進行說明,并且需要明確規定繳費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繳費的流程,讓收繳人員嚴格的按照規定和流程進行,與此同時需要派管理人員以管理體系為主要依據對繳費的全過程進行嚴格的監督和管理,最大程度的減少問題發生,從而使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繳費的過程順利完成。

五、結語

上述文章對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繳費的固定性、強制性和無償性等財政性質進行分析和研究,通過研究發現,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繳費和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稅收的財政性質極其相似。由此可知,在征收社會保險統籌基金時,無論使用繳費的形式或者征稅的形式均可以達到預期效果,希望對我國社會保險行業有一定的幫助。

參考文獻:

[1]劉亞萍.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的法律性質及管理運營研究[J].東方企業文化,2015(7):66-66.

[2]胡笑天.社會保險統籌基金法律問題研究[J].法制博覽,2016(7):163-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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