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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減排的重要性范文1
【關鍵詞】建筑給排水;設計與施工問題;輔助措施
21世紀的今天,中國經濟社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但是建筑工程施工中仍存在一系列的問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建筑給排水施工安裝中存在的問題,建筑單位要如何去解決這些隱患呢?這就要求人們熟知建筑業的發展,要明確建筑物尤其是建筑單位與日俱增的原因。目前建筑排水施工安裝中還存在哪些問題、解決這些問題對建筑業到底有什么樣的意義,這些問題的成了本文論述的重中之重。
一、目前我國給排水工程中存在的隱患和問題
1項目設計人員缺乏對工程規范的認識
在施工的過程中,很多的設計人員對國家有關部門所頒布的條款并沒有一個十分全面和清晰的認識,很多技術人員對條款的規定也比較忽視,很多設計人員只是根據自己的經驗對工程進行分析,這也非常容易導致技術人員在實際的工作中沒有對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進行有效的分析就對其進行設計,這種現象也使得技術人員提出了很多無法適應施工現場具體情況的一些技術條款,所以在工程的建設當中也非常容易出現一定的問題,在施工的過程中也會造成非常嚴重的損失,尤其是經濟損失根本就無法彌補。在給排水系統的設計中,它是一個相對比較復雜的系統和工程,但是在進行工程設計的過程中很多設計人員都不能樹立全局觀念,在工程設計工作中只是考慮到了工程本身,而沒有對其他的影響因素進行充分的考慮,這也就使得工程設計的過程中很容易出現不科學不合理的現象,在施工的過程中,施工技術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但是在實際的工作中,僅僅考慮施工技術是不夠的,在施工的過程中除了要做好質量管理工作之外,還應該對施工成本進行有效的控制,從而更好的實現工程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經濟效益。
2建筑給排水材料的選擇存在問題
建筑給排水材料在實際上并不是非常的復雜,但是這些材料在實際的施工中是有很多講究的,首先就是地漏的選擇問題,地漏在施工的過程中經常被放在室內的廚房和衛生間等位置,在選擇的過程中一定要對其材質進行有效的控制,同時還要根據其使用中的相關要求進行規格和材質的控制,這樣就能夠有效的防止地漏出現堵塞的現象而無法實現其正常的功能。另外一方面就是要重視對管道的選擇,當前很多工程中使用的排水管道都是UPVC管,這種管道在使用的過程中能夠體現出非常優良的性能,這種類型的管道價格相對較低,而且在施工的過程中操作也比較方便,使用的時間也相對較長,但是這種材料比較不好的一點就是在使用的過程中會產生一定的噪音,尤其是在衛生間和廚房的位置,如果不對其進行有效的控制和處理就會對人們正常的生活帶來很大的障礙,這樣也嚴重影響了居民生活的正常運行。
3建筑給排水安裝中存在隱患
好多從事安裝工作的員工對其經驗不足,缺乏必要的培訓和技術操作能力,只是一味的緊固加拴等,不僅提高不了速度,還會事倍功半,達不到安裝的效果,比如說:地漏的安裝就非常的關鍵,需要恰到好處,通常,如果地漏的安裝過高,衛生間的排水是個問題,降低排水速率,如果地漏安裝過低,地漏孔就容易發生堵塞,造成嚴重的惡臭,影響居民的日常生活。再比如說,管道的安裝,室內的和屋外的安裝是2門學問,室內的管道如果是走廚房上方,需要熱的在上,冷的在下,排氣管道在上,排水管道在下,既不影響房間內的采光,又不能干擾房間的正常出入,室外的管道不能埋在道路的中央,或者容易發生震動的地方,這樣,安裝的管子極容易松懈,出現裂紋等,減少使用壽命,管子的尺寸和口徑要根據實際使用的功效進行細分,使其各盡所需,此外,室內的豎管應該根據國家建筑工程項目施工的技術標準和準則,要避免安裝在死角處,阻止檢查或后續的維修等等。
二、給排水項目問題解決方案和策略
1提高設計人員質量意識,保證設計質量
建筑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是第一位的,給排水項目的施工更是如此,相關設計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給排水項目施工條款和法規,嚴格把關,防止管材的破裂,滲漏以及管道銜接處的密封性,為了提供設計人員的技術水平,設計單位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對公司的相關設計人員進行培訓或者安排職業進修,保證設計質量的水準。另外,設計人員在進行實地勘察、放線、測量時,應根據現場的用地面積、水文地質,以及施工的難易程度綜合考慮,設計過程中要統籌兼顧,精心部署,技術關和經濟利益同時顧及,選擇經濟、技術綜合性價比高的設計方案,保證施工技術的風險最低。
2管道選材需要嚴格把關
給排水工程項目的介質是水,其管道的密封性至關重要,為此,需要選擇密封性能好,強度較大的管制材料,尤其是對于暗道的管材安裝。比如:建筑給排水管道通常選用PVC或PPR兩種型材,可以極大幅度的提高管道的防滲漏能力,保證管道直接的銜接和密封性。由于給排水管道需要承受強大的水流壓力,所以設計人員需要根據實地的具體情況分析,計算出合理的耐壓能力值,保證水流管道的正常使用。
3排水管道做好灌水測試
整個給排水工程項目的重點,就是保證水流的正常運輸,防止管道的泄露,在管道安裝完成后,不能先埋土,封閉,需要先灌水進行簡單的測試,在此期間,每個細小的角落都要密切關注,充分發揮手持式照明工具的功效,了解每個管路的壓力情況,對于管道中有滲漏或者管材選擇壓力不足的地方,都要抓緊時間更換,整修,地質較差,比如說邊坡的管道,就需要有支護裝置,進行輔助定位,最終保證管道埋設的安全性和穩定性。
4給排水施工過程要細
給排水工程項目的施工是一個比較精細的活,需要每一步都很認真,才能保證整個管路的暢通,在建筑給排水工程施工中,需要提高施工人員的整體素質和技術要求,根據施工設計圖紙和樣圖進行開工,給排水工程中需要根據項目的整體結構和構建特性進行施工,避免由于結構問題出現地質的沉降,發生滲漏等問題。給排水管道通過樓板表面時,設計中要求樓板表面留出2~3cm的槽,便于走板管道在平層內鋪設。其次,相關技術人員需要與建筑主體設計人員進行技術交底,進行科學合理的布局,校對給排水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升單位和個人的整體設計水準,保證建筑工程項目的有序進行。
綜上所述:在建筑工程的施工中,給排水工程是十分重要的一項工程,如果在施工的過程中出現了問題就一定要找到相應的方式對其進行妥善的處理,在設計工作中,技術人員一定要不斷發展和完善設計的質量,合理的安排施工過程中的每一個工序和環節,在施工的過程中同樣也要對施工方案和布局進行合理的規劃,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證施工和設計的質量,同時對施工過程中容易出現的問題一定要采取適當的措施進行妥善的解決,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證給排水功能的正常發揮。
參考文獻:
碳減排的重要性范文2
關鍵詞 企業 碳減排 收益 對策 適應性創新
一、“減排困局”:企業對碳減排認知的誤區
面對能源經濟危機以及溫室效應帶來的全球性影響,碳減排已然成為全球共識。盡管在減排分工與實施路徑上還存在一定程度的分歧,但是限制二氧化碳排放無一例外的成為各個國家的戰略決策,我國也公開承諾在既定的時間內完成減排目標。與國家層面主動應對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企業層面的猶豫不絕和地方政府的“非理性”行為后危機時代,企業利潤受到內外因的影響,發展受到制約。在很多企業看來,承擔減排責任將提高企業的短期生產成本,占用企業的“生產性投資”企業對碳減排缺乏動力就成為自然。就另一方面而言,面對企業的消極作為,地方政府為了完成國家碳減排任務的剛性要求,無奈時只能采用限產、強制遷移等“非理性”行為,這對于中國經濟轉型與區域協調發展是較為不利的。
如何提高企業參與碳減排的積極性,推動區域經濟優化協調發展就成為突破當前困局的關鍵。參與碳減排并非無利可圖,相反發展減排技術會給企業帶來持久的競爭優勢,甚至在短期也會獲得不菲的回報。本文正是基于對碳減排行為的獲益機制進行剖析,為企業具有操作可行的對策。
二、系統思考:企業碳減排收益的內涵與外延
盡管企業減排實施創新行為的未來收益會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但是一旦企業實施了減排行為,就選擇了一個具備良好發展勢頭的產業方向,社會資本流入以及這種行為所帶來的綠色競爭優勢就會逐步凸顯。在企業核心創新能力沒有帶來長期收益的時候,優質社會資源將會為企業發展注入生機與活力,而綠色競爭優勢也為企業未來應對低碳需求和綠色壁壘掃平了道路,這種收益往往是以降低成本的方式體現的,企業不容忽視。
事實上,企業最容易忽視的是以碳金融和政府扶持為代表的金融衍生產品和地方財政政策,這些都是企業短期可以從碳減排中收益具體行為。因此,企業在碳減排收益的舉措是多方面、多層次和多維度的。最外層的稱為短期收益,包括排放稅、碳交易、政策支持三種;中間層可以看做戰略層收益,包括獲取綠色競爭優勢、引導資源流入;最內層的是核心收益,主要是環保技術創新帶來的創新補償,熟悉了解這些獲益機制將為企業制定有效的減排舉措奠定基礎。
(一)短期收益:立竿見影的減排獲益途徑
通過排放稅、獲得政策支持以及碳交易都可以讓企業獲益。排放稅按照稅基可以分為三類:碳稅、二氧化碳稅、能源稅。排放稅的征收無疑會增加企業的成本,提高產品的價格,降低企業產品的競爭力。目前在國際貿易中,歐美國家正在考慮對那些因沒有繳納排放稅而獲取成本優勢的進口商品征收碳關稅。與此同時,任何企業的發展都離不開宏觀的國家政策環境。合適的發展政策是產業發展的催化劑。哥本哈根氣候大會以后,各國政府日益認識到環保的重要性,紛紛加大對低碳技術和新能源研發的投入,號召企業自覺承擔碳減排的責任,并給予相應的優惠政策。
碳交易市場主要包括強制減排市場和自愿減排市場,主要是通過排污權交易實現的。排污權交易作為以市場為基礎的經濟制度對企業經濟激勵在于排污權的賣出方由于超量減排使排污權剩余,繼而將節約的排放指標暫時“儲存”以備未來自身擴大發展之用或者通過出售剩余排污權獲取經濟回報,從而達到市場對企業環保行為進行補償的目的。
(二)戰略層收益:打造企業新時期的競爭利器
綠色競爭優勢,綠色競爭優勢最早由Kolk A .and Pinkse J(2008)提出。在低碳經濟時代,綠色競爭優勢是企業最核心的特定競爭優勢。它包括節能環保管理而改善環境質量的產品差異化,以及節能環保管理引致的成本降低。一般我們認為,產品的競爭優勢來自特色競爭優勢和價格競爭優勢。綠色競爭優勢能帶來產品差異化和管理成本的下降,擴大產品的利潤空間,從而為企業的研發投入及擴張提供資金支持,使得企業進入良性的發展循環。
引導資源流入,企業自覺承擔環保的社會責任,研發新的降耗技術會在公眾心目中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提升企業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岳書敬(2011)認為在政府政策調控以及公眾低碳意識逐漸覺醒的背景下,資本會向更具低碳發展性的企業流動。自覺創新減排的企業因其成本較低自然會獲取資本的親睞,環境友好型企業也更容易得到消費者的認可從而容易獲取進一步擴張的機會,而環保技術的創新來企業利潤的增長則會帶來更多的資本流入。
(三)核心層收益:通向企業未來發展的成功之道
獲取創新補償,創新補償是指企業在環境規制的影響下,進行應用性研究或引進新的環保技術,尋找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的方法或者采用變廢為寶的循環利用的生產方式,會給企業帶來生產成本的下降、銷售收入的提高和持久的技術領先優勢。“波特假說”認為,合理的環境規制能刺激被規制的企業在變動約束條件下,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效率和改進技術水平,刺激出企業的“創新補償”效應,從而在部分乃至全部抵消企業“遵循成本”的同時,還能提高它的生產率和國際競爭力。在社會環境意識逐漸提高及有效的環境規制下,企業通過率先采用環境友好技術性質措施,如改進生產工藝、流程,采用新節能技術等,并率先將這樣的產品或技術導入市場,便可優先于其他競爭者獲取先動優勢,占據有利的市場地位,從而使其符合時代潮流,不至于在未來的綠色潮流中被淘汰。
三、執行之道:企業在碳減排收益的可行舉措
(一)直面碳稅征收,笑對貿易壁壘
早在上世紀90年代初北歐很多國家已經率先征收碳稅,繼而實施能源效率標準、碳排放交易制度等多種措施。中國財政部財科所課題組的《中國開征碳稅問題研究》報告稱,可以考慮在未來五年內開征碳稅并提出我國碳稅制度的實施框架。國際上,自哥本哈根氣候會議以來,美、法、英、日等發達國家提出對進口產品征收“碳關稅”。這無疑會提升國際市場的進入壁壘,削弱企業的國際市場競爭力。目前,世界許多國家已經對節能和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核能、碳捕獲與封存、清潔汽車等具有戰略意義的低碳前沿技術開發進行了部署并加大了投入力度。同時,許多國家對采用先進減排技術的企業和正在發展的清潔發展項目給予稅收優惠。企業應該利用節能減排與低碳經濟發展之間的協同關系,積極開發、應用碳減排技術,建立與低碳發展相適應的生產方式,進行必要的戰略投資,開發利用低碳產品和低碳能源,搶占低碳經濟的商機,贏得企業的發展。利于獲取未來低碳經濟的最大收益。
(二)響應減排號召,爭取政策支持
近年來,各國紛紛宣布了未來碳減排的目標,同時頒布了一系列有助于碳減排的獎勵政策。如2008年11月,英國議會通過了《氣候變化法案》,明確承諾到2020年,削減26%-32%的溫室氣體排放,到2050年,實現降低溫室氣體排量60%的長遠目標。英國政府積極支持綠色制造業,研發新的綠色技術,從政策和資金方面向低碳產業傾斜。2009年,中國政府向國際社會莊嚴承諾,中國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到2020年將比2005年下降40%-45%,并將其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目前中國正在大力發展風電、核能、太陽能等清潔能源,同時加大了對清潔發展項目的政策和資金傾斜的力度。積極響應政府號召,把握時代潮流會獲取政策的支持,為企業的發展借得東風。
(三)參與碳市交易,借力金融工具
一般看來,人類經歷了三次革命。第一次是由原始社會向農業文明的過渡,第二次是由農業文明向工業文明的過渡,第三次是以計算機技術為代表的信息技術革命?,F在我們正在經歷第四次文明的革命——低碳文明。低碳文明帶來的碳金融給企業發展碳減排技術提供了一個大舞臺。在歐美國家已經形成了比較成熟的碳交易市場,如歐盟排放交易體系、美國芝加哥氣候交易所、英國交易體系等。目前中國的碳金融市場發展尚處于起步階段,排污交易所主要有北京環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權交易所、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等。作為世界最大的CERs出售國,中國正在積極構建國內碳交易市場以期在國際碳市場中掌握更多的定價權。因此,企業應當把握住國內外碳市場的發展機遇,投身碳金融市場,利用金融的杠桿作用,對沖碳減排的投入風險,獲取碳減排的超額收益。
(四)獲取創新補償,創造持久動力
在不斷變化的21世紀中,企業要想生存就必須不斷的創新。而企業最主要的創新便是技術創新,企業技術創新主要是基礎應用創新。環保技術創新能為企業帶來成本競爭優勢和特色競爭優勢。一方面通過降低能耗而使企業產品在市場上更具價格競爭優勢,另一方面通過增加用途、完善功能、改進質量以及植入綠色消費觀念而使產品對消費者更具特色吸引力,從而在整體上推動者企業競爭力不斷提高。同時,環保技術創新會使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的某段時期內獲得壟斷地位,從而給企業帶來環保技術領先者的形象,是企業占據有利的市場地位、銷售渠道和要素來源,更能帶來高額的壟斷利潤。繼而企業又可從高額的盈利中撥出資金進行新的基礎創新研究,從而將企業送上良性的發展軌道,獲得持久的競爭優勢。
四、簡要結語:一種新競爭優勢的凸顯
簡言之,無論是立足短期的企業成本降低還是長期的競爭優勢打造,碳減排無疑都可以為企業帶來不菲的收益。系統認知外部環境變化,有效甄別風險下的隱藏收益必然成為“后危機時代”企業獲勝的重要能力,碳減排問題的解析正是這種能力的一個縮影。因此,企業的適應性創新能力將成為企業的一種新興的競爭優勢,這種能力的核心就是通過內在的學習能力和創新機制有效化解外在復雜環境給企業帶來的不確定性,進而將其轉化為可觀的超額收益。這種能力的產生既有賴于現實企業家的敏銳洞察力和決策力,也將借助于理論學者創新工具的提出,因此就為學界與實務界提出了一個新的課題,值得深入研究和探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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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碳交易 企業 利益 策略
一、 企業考慮碳交易策略必要性分析
我國從2008年開始,先后在北京,天津和上海建立了三個自愿性的環境交易所,形成了碳交易市場三足鼎立的格局,其中天津排放權交易所已經進行二氧化硫排放交易,北京環境交易所開啟了企業自愿減排市場,此外十二五規劃也要求大力推廣節能減排技術,努力提高資源使用效率,可見碳減排也成了政府的目標之一。尤其2012是京都議定書對我國沒有強制性減排義務的最后一年,直到目前我國在碳減排上所做的,主要是與西方企業合作,通過CDM機制來進行碳交易,我國企業主要扮演單一的賣方,但從2013年起,我國將會有一定配額進行碳減排,這些配額最終會分配到相關我國的企業進行,無論其對環保持何種態度,政府都要求企業進行參與,企業在碳交易過程中采取恰當策略,無疑是在減低企業成本,同時也可在新市場中獲取利益。
當二氧化碳排放成為一種產權時,擁有它,便是資源,資源是企業能力的來源,企業能力是競爭力的來源,競爭力是核心競爭力的來源,核心競爭力是持續競爭力的來源,持續競爭力是優勢的來源,企業優勢是超額利潤的來源,故在這樣的低碳理念的大背景下,在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不斷壯大的現狀下,企業摸索制勝的碳交易參與的策略其必要性和重要性已顯而易見。
二、企業碳交易策略分析
1.企業開發技術自我減排和購買減排權的策略衡量
碳排放權交易和其他商品交易其本質是一樣的,低買高賣,現在的情況,已知政府會在不久的將來要求企業碳減排,或許是通過配額形式,或許是稅收形式,我們先來做這樣一個假設:未來排放二氧化碳將會須要支付成本。該假設意味未來盈余二氧化碳排放權企業可以賣該產品,而缺少的可以買。企業所面臨的策略,何時買,何時賣,企業獲得利潤最大。
首先我們先引入影子價格這個理論,影子價格是一種邊際價值,設B 是{ max Z = CX | AX ≤ b,X ≥0 }的最優基矩陣,由強對偶定理知Z* =CX*= CBB-1b=Y*b=W* 由此,影子價格CBB一1實質上是資源的邊際收益或邊際成本。
具體企業可以根據該邊際成本的衡量來進行策略選擇,當然從經濟發展的一般規律以及中國越來越巨大的減排壓力角度出發。因此,在當前碳排放權交易價格還處于低位時選擇自主開發,不失為一種很好的策略。
2.從企業戰略層面考慮策略
據世界銀行統計分析從2007年到2030年世界一次能源需求的增長中,化石燃料占77%,其中,石油需求從2008年的8500萬桶/天增長到2015年的8800萬桶/天, 2030年增長到1.05億桶/天,石油需求的高速增長勢必會導致石油需求的枯竭。
企業如果依賴碳排放較多的石油作為主要燃料,石油枯竭和國家戰略性儲藏將是指日可待,對于這些企業而言,研發使用新能源,開發利用燃料替代技術,已然超越了環保的話題,而是真正涉及企業自身生存與否的一個重大要素?,F在的世界競爭格局已經進入了超級競爭格局,市場的假設已經被不穩定性和變化的觀念所取代,在環保觀念日益盛行的今天,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過多排放,不僅會增加企業未來的有形成本,同時也對企業品牌構建造成沖擊,所以對于那些能源消耗大,對于石油需求大的企業,即便在計算邊際成本上,開發技術的成本高于碳減排后的交易價格,從長遠戰略角度考慮,企業也應當進行自我減排,開發減排技術,開發新能源,畢竟這一部分的經濟利益損失,將會在未來獲得補償,并且增強企業軟實力。
3.企業之間博弈考慮碳交易策略
假設政府為企業A、B的配額都是100噸,A、B都需要再減100噸。A的減排技術比B要先進,A的減排成本是每噸50元,而B卻需要每噸150元(該數值是以歐盟減排成本和中國減排成本相近)。A、B都有兩個選擇:自減或者購買。市場價格(m)有三種可能性,大于150元,小于50元和處于兩者之間。
(1)m>150,我們取200為例:
表1 A和B企業碳交易決策情況(當市場排放權價格大于150元)
由于m>150,故100m>15000,當市場價格比減排技術低的企業進行自減的價格都要高時,AB企業都會選擇進行自減。
(2)50< m
表2 A和B企業碳交易決策情況(當市場排放權價格為100元)
該情況下,A企業選擇自減,而B企業選擇購買
(3)m
表3 A和B企業碳交易決策情況(當市場排放權價格為40元)
當市場價格低于A、B當中較低一方的自減成本時,兩企業都不會選擇自減。因而,(4000,4000)是AB的最優策略,即雙方都選擇購買。
由于表1和表3的這兩種情況比較極端,而且在目前的背景下,已經不存在,我們就來考慮當價格介于50元和150元之間,(5 000,10 000)是AB的最優策略,但容易發現,B始終比A多付出5 000元的成本代價。
假設AB互相敵視,實現減排目標,最理想的一種狀態B和A一樣需要付出5000元的成本。而AB合作共同實現減排目標,雙方都只需付出3000元成本,與(5000,5000)相比,(3000,3000)更具有帕累托優勢,它使雙方共同的成本降低,也不損害任何一方的利益。落后企業會不斷學習先進企業的方式,以及尋求和先進企業合作,極力改變自己的競爭地位,在這樣的碳交易市場上,合作比獨立研究更快有成果,并且能運用于市場,而先進技術企業可以通過與落后企業的合作,在合作過程中,相應地獲得碳減排量。目前,碳項目市場主要包含兩個子市場,一是技術換資源市場,另一個是聯合減排市場。企業可通過分析外部的環境和企業自身狀況,選擇其中一種,對于技術換資源,一般適用于合作雙方在技術上差別比較大,對于聯合減排比較適用企業性質類似,甚至是上下游企業之間。
4.企業參與碳交易領域選擇策略
對于企業來說,最直接參與參與碳交易一方面可以減排,另一方面,可以購買減排權,除此之外,還可以間接參與,通過投資碳交易來參與與開發這片浩瀚的藍海。
投資領域主要有六大方式,一種是直接投資碳交易相關資產,作為股東或是合伙人;其次是投資以碳交易為主要獲利來源的碳基金――截止2006年,全球已有64億美元被投入50個碳基金用于購買碳減排。再次是自行設立碳基金,成為國際買家;或是經營CDM項目咨詢公司,咨詢公司致力于可開發減排的工廠項目,項目主要產生CER(核證減排量)賣給需要的企業或基金公司;也可以直接開發CDM項目。最后一種是主導或參與發起新的碳交易所。世界銀行統計2010年全球碳交易市場超過1500億美元,超過石油期貨市場成為世界第一大市場。
對于以上這些選擇跟企業的財力,發展業務,人才儲備等都是息息相關的,例如發起交易所一般的企業是很難企及的,不能覺得有利潤就盲目跟從。
三、結束語
參與碳交易,對于企業而言,可預見的利益有很多,諸如,新能源開發,技能技術提高,企業品牌打造,技術的提高,這些帶來的是有形資源,而品牌打造,社會形象的塑造,帶來的是無形資產,然而,不可忽視的是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與全球的經濟發展密不可分。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機, 曾使許多活躍于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投資機構由于現金流緊縮而退出碳市, 部分買家為了套現而拋售持有的排放額度, 使碳排放權市場供大于求。固企業在考慮參與碳交易市場,必須考慮全球經濟復蘇情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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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減排的重要性范文4
一、國際碳交易市場特征
(一)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發展迅速
歐洲氣候交易所于2005年4月推出碳排放權期貨、期權交易、碳交易被演繹為金融衍生品。目前,在全球范圍內進行國際碳排放交易的主要市場有阿姆斯特丹的歐洲氣候交易所,法國的未來電力交易所、德國的歐洲能源交易所,還有加拿大、日本、俄羅斯市場,美國和澳大利亞也有自己的國內交易市場,其中美國芝加哥氣候交易所是全球首家國內氣候交易所。除交易所外,投資銀行、對沖基金、私募基金以及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在碳市場中也扮演不同的角色。
(二)發展中國家正成為主要的賣方市場
在1996―2000年間,大部分碳交易主要發生在發達國家之間,尤其是美國和加拿大。但是,最近這種狀況發生了很大改變。轉軌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對減排量的合同交易份額已經由2001年的38%上升到2002年的60%。
(三)交易市場流動性差, 發展不完善
由于存在多種交易方式,導致目前的碳排放權交易形成了多個分割的交易市場, 而且各個交易市場之間缺乏流動性。其中最典型的是CDM項目的交易市場和國際其他交易市場之間的流動性問題。CDM作為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合作實施的碳減排項目, 發展中國家只能將減排額度出售給發達國家的買方,卻不能拿到國際市場去進行出售,導致這一市場成為明顯的買方市場。相反,國際買家卻可以將在發展中國家購買的減排額度拿到國際市場去出售,獲取巨大的經濟利益。
(四)碳排放權交易價格波動劇烈
受到交易市場的不完善、市場供求關系的影響,目前碳排放權交易的市場交易價格經常出現巨大的波動,我國CDM項目最初的交易價格在5美元左右,最高上升到15美元,現在穩定在10美元左右的交易價格上。相應的,歐盟內部的交易市場的價格波動更為劇烈。2006年4月中旬,歐洲氣候交易所創下了每噸30歐元的紀錄,但在5月中旬又狂跌至10 歐元,2007年的期貨價格則已降到了4歐元。
二、我國CDM項目開展現狀與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CDM項目開展現狀
2004 年7月1日,我國頒布了《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運行管理暫行辦法》, 提出我國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實施的優先領域、許可條件、管理和實施機構、實施程序以及其他相關安排,并于2005 年10 月12 日開始實施。
我國積極參與CDM項目合作,截至2009年4月,國家發改委批準的CDM項目接近2000個,在聯合國CDM執行理事會注冊成功的項目接近500個,居世界首位。這些項目主要集中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節能和提高能效這兩大領域,其次是甲烷回收利用、低排放的化石能源發電、燃料替代、燃料轉換、分解溫室氣體HFC-23、N2O減排,分解N2O。但從減排量來看,我國主要減排量來自于HFC-23和N2O項目。這兩類項目只需要在現有設備上稍微進行技術改進,即可獲得大量溫室氣體減排,開發成本低,風險低,收益大,項目開發者最樂于開發。但是,此類項目對東道國的區域環境改善、社會環境效益增加和可持續發展貢獻并不大??稍偕茉错椖俊⒛苄岣唔椖?、甲烷回收利用項目等對技術轉讓和新技術應用促進較大,可改善居民生活條件、提高就業率,對落后地區扶貧幫助也很大,具有明顯的可持續發展效益,但往往屬于資金密集型,減排成本較高、風險較大、投資回收期長,產生的CERs(Certification Emission Reduction,核查證實的溫室氣體減排量)較少,而不被重視。
(二)我國CDM項目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1、項目分布不合理
從已注冊項目的分布區域看,CDM并沒有在貧窮落后地區取得較好發展。目前我國三分之二的減排量來自于東北以及東部沿海區域,且主要集中在城市或者較發達地區,真正惠及貧窮區域的項目較少。截至2009年3月31日,我國12個欠發達的中西部省區(包括青海、新疆、陜西、甘肅、寧夏、內蒙、重慶、、云南、貴州、四川、廣西)已在EB 注冊的CDM項目數占全國已注冊項目總數的41%,為83個。
從已注冊的項目類型來看,工業CO2(二氧化碳)減排項目占據了絕大部分。截至2009年3月31日,在EB注冊的CERs中約有60% 來自于HFC-23項目。然而,HFC-23項目技術較為簡單,對可持續發展的貢獻并不大。相對而言,可持續發展強調的可再生能源開發項目以及提高能效項目比重較小。
目前的項目主要集中在工廠或者其他大型集中的區域場所,而對于一些分散的減排量較大的項目,如家庭住戶的可再生能源推廣項目或者交通節能、建筑節能等項目,由于減排活動的高度分散性,在現有CDM框架下項目交易費用較高,難以開發。
2、推動技術轉讓的效果欠佳
技術轉讓是幫助發展中國家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最有效手段,因為其可快速提高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在氣候變化國際談判中,技術轉讓總是最重要的議題。一些CDM項目,因為有高昂的商業回報,可以為技術轉讓提供機會。但在CDM項目實踐中,真正能實現技術轉讓的案例很少,大多數情況下,CDM僅是純商業交易項目,CER買賣雙方僅出于獲得利潤的目的,并不關注CDM項目能帶來多少技術轉讓。
3、缺乏規范指導,偏離方法學要求
由于我國實施CDM項目還處于探索階段,沒有規范的指導守則,國內許多企業在應用相關方法學進行計算時為圖省事,常常根據實際容易獲得的數據對計算方法進行一些變動,這往往被負責審核的經營實體(Operational Entity,OE)視為對方法學應用的某種偏離而遭到質疑。在項目的選擇上,許多國內的企業忽視了EB對于這些項目規定和提倡的條件要求,沒有從根本上了解項目的實際環境意義,從而導致了項目申請注冊的命中率不高。
4、信息不對稱,延誤注冊時機
國內許多企業對CDM項目實施此還比較陌生。在我國一些能夠實施溫室氣體減排、符合CDM項目要求的企業大多分布在偏遠地區,消息比較閉塞,很多企業在聽說可以實施CDM時,都已經建成投產了,錯過了申請注冊CDM的時機。由于《京都議定書》只規定了附件一國家2008年到2012年的減排義務,因此CDM機制不僅具有國際性,更具有時效性。地方各級政府部門和企業由于缺乏相關知識和處理國際事務的經驗,往往在論證CDM的過程中花費了大量精力和時間,錯過了注冊機遇。
5、管理體制有待進一步完善
我國《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運行管理辦法》對項目業主的要求僅為中資或中資控股,沒有明確CDM項目帶來的對可持續發展的影響,對項目參與方,特別是咨詢公司和中介公司的資質和行為規范并無明文要求,這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國內CDM市場有些混亂。
三、我國碳交易市場市場模式選擇與制度建設
我國現已擁有北京環境交易所、上海環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權交易所,目前京滬兩地交易所都還僅限于節能環保技術的轉讓交易,二氧化硫、COD(化學需氧量)乃至二氧化碳的排放權交易還在探索中,天津交易所主要致力于開發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交易產品和能源效率交易產品。
(一)我國碳交易市場模式選擇
我國碳交易市場的組建應該分兩步走:
第一步為發展階段―――建立碳排放權現貨交易市場。這一階段為碳交易的初級階段,時間為2008―2012年,這一時期我國并不承擔京都議定書中的減排義務。在這一階段的主要工作是,對我國企業進行碳交易的實質、內容與程序等方面內容進行宣傳與引導,國家的環境管理部門對我國的年碳排放總量的確定與分配進行論證,對推行碳排放權交易必需具備的條件,包括完善的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科學合理的分配排放權、政府對排污權市場交易維持和管理等進行充分研究。在具備碳排放權交易所需條件后,我國政府可以建立初步的碳交易市場,在此階段以現貨交易為主,現在天津排放權交易所具有這樣的性質。
第二步為完善階段―――建立碳排放權期貨交易市場。在這一市場體系中,以現貨交易市場為基礎,期貨交易方式為主,項目合作為輔,兩個市場相互作用,相互促進??山梃b歐洲氣候交易所和芝加哥氣候交易所的碳期貨合約,并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設計出適合中國的標準化碳期貨合約。建立完善的交易和結算機制,包括碳期貨交易所的布局、市場參與主體、價格形成制度、實物交割制度等項工作。
(二)加強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制度建設
一是從理論上對碳排放權交易的市場行為進行系統地分析、研究。必須在原有對國外排污權交易研究的基礎上,加強國際間的碳排放的研究工作,加快碳排放權交易機制的可行性研究,并建立碳排放權交易的試點工作。同時加強環境科學技術的研究工作,從技術上解決排污總量確定的難題。
二是要完善有關碳排放權交易的法律、法規,將碳排放權交易的進行置于法律的框架下。要建立規范化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就必須有法律保障,在參考國外經驗的同時,必須立足中國國情,根據中國特有和不斷變化的立法和司法要求,創立一系列的法律規則,奠定碳排放權交易的法律基礎。
三是改變官員政績考核標準,扭轉政府粗放型的經濟發展模式,將經濟發展戰略與環境的總量控制相結合。發揮國家環保產業導向的作用,使排污企業認識到碳排放權交易的重要性。
四是大力培育碳交易的市場主體。建立環境中介組織或咨詢公司,有專業化機構提供信息服務,發展環境金融事業并規范企業的碳融資行為。
碳減排的重要性范文5
1.碳補償的由來
《京都議定書》下確立了三種發展機制,其中清潔能源發展機制(CDM)主要是針對發展中國家的,它將發展中國家的可持續發展目標和發達國家的減排義務以及國際碳市場的發展緊密結合在一起?!毒┒甲h定書》規定國際上有減排義務的國家可以通過在發展中國家的碳補償項目來獲得減排信用額度。這里面蘊藏了很多經濟利益,企業的參與一是可以為提高自身工藝技術、清潔發展流程、實現可持續發展爭取到所需資金,二是可以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制造企業發展的有利社會輿論;金融機構的參與可以激活碳市場的發展動力,提高流動性,通過不斷創造推出新產品,可以帶動廣大群體參與到碳補償交易中來聚集大量資金,一方面通過將資金投入到環保項目賺取利益,一方面也為自身發展提供資金保障。
碳補償市場之所以能慢慢發展起來,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CDM項目的實施并沒有起到預期的效果。很多CDM項目申報程序繁瑣,實施成本大,收益見效慢,對于一些小規模的CDM項目很難籌集到發展所需資金,經濟上缺乏可行性。碳補償市場則是基于自愿原則,能夠合理的制度安排可以最大限度的調動公眾參與熱情,激發社會環保意識,并為一些規模小、環保意義大、有發展前景的項目提供了一個很好的資金渠道和交易平臺。
2.中國碳補償市場
對于我國來說,碳補償還是一個比較新興的詞匯,相信很多人對碳補償的內涵和意義尚未深入了解。我國不屬于《京都議定書》的附件I國家,所以以前還不用承擔碳減排任務,但隨著我國自身的發展以及2012年以后我國政府承諾的后京都時代的巨大的減排目標,我們應該積極探索碳市場產品的開發和應用,為以后我國減排義務提供足夠的信用額度。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我國的國民環保意識不強,許多企業也沒有很好的認識到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很大程度上是靠高能耗、高污染來支持自身發展的,所以盡快發展和完善有關碳市場的交易和機制對我國來說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但就目前看來,在很大程度上我們在很多領域處在研發探討階試點段并沒有建立起真正的、市場性的碳市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嚴格有序的管理尚未到位,對于碳補償市場也是如此。由于碳補償市場主要是個人計算自身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然后付錢到專門機構相當于購買補償配額來抵消自身二氧化碳的排放。這在很大程度上建立在自覺自愿的基礎之上,如果國民環保意識不強、企業求省事不愿付出額外成本、金融機構對相關產品的研發和推出緩慢,那碳補償市場的發展仍會面臨艱巨的挑戰。隨著我國政府加大對綠色環保事業的關注和支持,我們在碳補償市場也有所行動和進步。
2011年全國政協十一屆會議第二全體會議上,全國政協委員牛文元建議建立"國家碳補償制度",努力增加碳匯,加大對氣候友好型產業的扶持力度,出臺相應的仲裁標準、政府采購清單,設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碳交易"模式和碳定額管理制度。據統計,中國的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僅次于美國,居全球第二位,預計到2025年前后,中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將上升到第一位,所以努力控制二氧化碳排放量,加大通過各種途徑吸收固定空氣中二氧化碳數量的力度,成為我們每個人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
3.中國林業碳匯
目前來說,在我國關注比較多、發展比較快、應用比較廣的要屬森林碳匯(也稱林業碳匯)了。所謂森林碳匯,是指通過植樹造林、改善森林質量等措施使得森林植被吸收排放到空氣中的二氧化碳并將其固定在土壤中,以此來減少抵消該氣體在大氣中的濃度??茖W研究表明,林木每生長1立方米,平均約吸收1.83噸二氧化碳,放出1.62噸;通過技術改造實行二氧化碳減排,每噸的成本約100美元,而通過林業碳匯,每噸的成本只需10美元左右。森林可謂是陸地生態系統中最大的碳儲存庫,在減少溫室氣體濃度改善全球氣候變暖方面有巨大的作用。林業碳匯是基于《京都議定書》中規定的CDM機制下的項目,但由于國際市場上的林業碳匯項目很少,批準手續復雜,交易成本較高,發展規模有限。所以我國應該努力開發國內市場,充分利用好國內資源,為我國自身的氣候改善服務。雖然在目前為止我國政府、企業已經為森林碳匯的發展做出了很多努力和貢獻,但在其發展過程中還存在者很多的不足。
3.1對森林的管理不利。我國人工林的質量差、利用效率低、功能不齊全,亂砍亂伐現象嚴重,使得森林退化、功能減退。同時,對于森林碳匯,它有其特殊的一個方面,就是容易將固定下來的碳儲量又重新釋放到大氣中,最典型的就是森林火災。我國有時因管理疏忽也引致森林大火,一致向大氣中重新排放了二氧化碳。
3.2森林碳匯市場缺乏有效推動力。我國對于森林的承包經營管理和產權明晰及轉讓等一系列問題還沒有很好的做出規范,對相關平臺的建設和宣傳不到位,交易產品的流動性很低,使得一方面森林經營者不了解該市場不知道該如何參與進來并獲取經濟利益,另一方面阻礙了企業通過該市場高效配置資源、轉移分散風險的能力。
3.3缺乏相關領域的專業人才。由于該市場是一個相對新興的市場,很多機制的建立和產品的開發需要大量專業人才的參與。我國由于對該領域的接觸時間短、起步晚,尚需對該市場做更加深入的研究,有關學者也需要時間來對相關問題進行分析和研究。
3.4賣方進入交易市場面臨瓶頸。賣方進入市場有四個環節:(1).營造碳匯林需按照國家林業局制定的"碳匯造林系列標準"。(2).要有國家相關政策規定。(3).要有與國際接軌并符合中國國情的碳匯計量、監測技術體系。(4).要有第三方審定、核查、以及規范的項目注冊和碳信用簽發程序。(李怒云,2012)
4.中國碳匯市場展望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政府支持力度的加大和公民素質的進一步提高,在吸取國際碳補償市場發展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具體國情分階段、分步驟的建設我國碳補償市場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這對于我國氣候的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最終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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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吳育文、張駿立、陳靜、劉博《"碳補償"機制在構建低碳城市進程中的意義──以北京市零碳車貼為例》[DB/OL]
碳減排的重要性范文6
Abstract: Based on the macro background of global climate change and low carbon economy develop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progress of the domestic carbon emissions trading market. Taking D Group as a research object, this paper demonstrates the necessity and importance of a centralized management platform, which is a carbon management company. This paper also discusses the problems faced by D Group in the domestic carbon trading market, then designs suitable solution for carbon emissions centralized management for D Group, including management ideas, management content and management programs.
關鍵詞: 碳排放;集中化管理;碳交易
Key words: carbon emissions;centralized management;carbon emissions trading
中圖分類號:F4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7)03-0044-03
0 引言
國際社會為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一直在作出努力。1997年簽署、2005年生效的《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確立了締約國中發達國家總體的溫室氣體排放額度和減排、限排義務[1]。但是,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中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逐年增加,因此國際社會要求中國進行強制減排的呼聲也越來越高。中國政府也已經認識到未來國內經濟發展可能面臨的環境約束問題和進行節能減排的必要性,并開始嘗試強制減排[2]。國內的大型電力企業,尤其是集團化運作的企業如何對自身的碳排放進行管理,面對瞬息萬變的市場實行什么樣的管理策略,將會對企業的未來產生重大的影響[3]。
近年來中國政府提出的相關政策有:2011年10月29日,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下發《關于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正式批準確定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廣東省、湖北省和深圳市等國內首批七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省市,并要求在2013年至2015年期間開展碳排放權試點交易。
2014年1月13日,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下發《關于組織開展重點企(事)業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以2010年為基準,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1.3萬噸二氧化碳當量(或以2010年為基準綜合能源消費總量超過五千噸標煤)的企(事)業單位需要定期報告該單位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此項通知發出的目的在于盡快建立國內的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制度,為全國性的碳排放交易工作提供基礎支撐數據。
2014年12月10日,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下發《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該管理辦法主要為框架性的文件,明確了全國碳交易市場建立的主要思路和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規劃,2015年將為國內碳交易市場準備階段,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相應基礎設施建設。
2016年10月27日,國務院《“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明確表示要打造低碳產業體系,建立全國性的碳排放交易市場,為“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指明了發展方向和具體措施。
1 國內碳交易市場發展狀況
2014年的中國碳交易市場不僅在試點平穩運行的基礎上努力推陳出新,而且隨著國家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的出臺,全國統一碳交易市場開始拉響號角[4]。我國若能成功設計并啟動碳交易市場,則不僅有助于推動中國的低碳轉型,也有助于提升全世界應對氣候變化的信心,還能夠對其他國家和地區建立碳交易市場發揮重大的示范和帶動作用[5]。
截至2015年底,全國7個試點碳市場已經全部啟動,20余個行業、2600多家重點排放單位納入試點,年排放配額總量約12.4億噸二氧化碳當量,其中北京、天津、上海、廣東和深圳碳市場納入的重點排放單位已經完成了2次碳排放權履約;7個試點碳市場累計成交排放配額交易約670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累計交易額約為23億元。
目前國家碳交易體系框架如圖1所示。
2 D集團公司碳排放管理現狀及問題
2.1 D集團公司概況
D集團公司是2002年在原國家電力公司部分企、事業單位基礎上組建而成的特大型國有發電企業集團。主要經營范圍為:經營集團公司及有關企業中由國家投資形成,并由集團公司擁有的國有資產;從事電力能源的投資、開發、建設、經營及管理;組織電力(熱力)生產和銷售;新能源項目開發等。集團公司通過實施以集團公司、分(子)公司、基層企業為基礎的三級責任主體化管理體制和運行模式。
2.2 D集團公司碳排放管理現狀
集團公司在國內七個碳交易試點省市轄區內,分別在廣東省、北京市、天津市和深圳市各有一家電廠被納入當地控排企業名單中。2013年度合計分配到的配額為2350萬噸,配額獲得數量較企業實際排放數量均有少量富余,4家企業均已在2014年完成2013年度排放量的履約,并在2015、2016年分別完成了2014、2015年的排放量履約。
CCER項目開發方面,目前已有13個風電項目、2個水電項目在國家發改委自愿減排信息平臺備案,其中1個風電項目的減排量已獲得核證和簽發,并以10元/噸的價格出售了部分減排量給另一家機構投資者。在開發中的CCER項目20余個,這些項目都將起到為集團公司降低減排成本、創造經濟效益的積極作用。
2.3 D集團公司碳排放管理存在的問題
2.3.1 管理架構和管理層級不明確
目前集團公司沒有明確的碳排放管理架構,縱觀整個集團公司,仍以發電為主營業務,對碳排放管理這一新興業務并未建立有效的管理模式。而碳排放管理目前暫由集團公司發展規劃部主管,這項業務不屬于該部門的傳統管理職責范圍,同時發展規劃部也不是專業化、具備碳交易相關背景的部門。該部門目前以行政命令、發放通知等形式對整個集團的碳排放管理業務進行指導,使得各下級單位只有轉發的作用,直到相關通知發放到各基層企業。
2.3.2 缺乏統一的管理流程及制度
正因集團公司沒有明確的管理架構,相應的管理流程和制度也非常欠缺。集團公司層面目前指定的發展規劃部中,已有的各項規章制度都是在傳統管理職能中發揮相應作用,并沒有專門針對碳排放管理的流程和制度。這就造成了在執行層面缺乏相應指導、無法統一管理的局面。
2.3.3 基層企業缺乏相關技術儲備
發電企業的碳排放管理是一項新興管理內容,具有一定的技術要求。對于集團公司的各個基層火力發電企業而言,他們作為碳排放市場的參與主體和執行主體,很有必要對當地的碳排放交易體系和相關要求進行全面深入的了解,但目前很多企業尤其是非碳排放交易試點地區的企業,對于碳排放管理的相關概念還不是很充分,更無從談起相應的技術儲備了。這對以后各個基層發電企業參與到全國范圍的碳排放市場將產生不利影響,很容易陷入被動局面。
3 D集團公司碳排放集中化管理方案設計
3.1 碳排放集中化管理架構
本文針對D集團公司的實際情況,提出一種集中化的碳排放管理架構。集團公司內部碳排放管理可以通過成立專門機構或子公司來實現,在參與碳市場的職能上需要獲得集團最高管理層的授權。集團公司碳排放管理公司應至少包括碳資產管理部門、碳排放管理部門和低碳技術管理部門。集團公司建立碳排放集中化管理的架構如圖2所示。
3.2 碳排放管理公司組織結構設計
3.2.1 碳排放管理公司的部門設置和職能
D集團公司碳排放管理公司主營業務部門包括碳資產管理部、碳排放管理部和低碳技術管理部,根據碳排放集中化管理的需要和大型國有企業的特點,還應設置財務部、商務合同管理部和綜合管理部等部門予以保障和配合。主要業務部門的設置和職能如表1所示。
3.2.2 業務部門主要工作內容
碳排放集中化管理工作從最基礎的排放數據管理入手,逐步完善管理系統,保證D集團公司下屬各企業低成本完成履約,并發現集團內部減排投資、購銷優化和外部減排投資的機會。碳排放管理公司主要業務部門的工作內容有:
①配額申報。對于公司的控排類火電企業,應通過前期碳盤查工作摸清各企業的碳排放情況現狀,并開展定期的排放報告工作,對于碳交易試點地區的控排企業進行第三方核查以完成履約并確定每年度的配額發放數量。
②CCER項目開發。對于公司的新能源類型發電企業,可以參與國內溫室氣體減排項目的開發,成功開發出的CCER可用于火電企業抵消碳配額,也可以為新能源企業創造額外的收入,應盡早進行優質項目的開發工作。首選對可持續發展有貢獻、準入門檻低且市場比較歡迎的可再生能源類項目,如太陽能光伏發電、風力發電的項目,以搶占市場先機,盡快降低集團公司履約成本。
③履約交易。根據公司控排企業碳排放數據、獲得配額數量和持有、潛在的碳抵消額數量,可以確認企業的履約能力,并根據不同企業減排成本制定公司下屬各企業的具體交易策略。
④配額/抵消額管理。在國家層面碳市場建立和規則確定的過程中,可建立公司層面的配額/抵消額管理體系,利用可再生能源企業產生的可抵消的排放量對沖集團公司火電企業的配額,形成集團內配額與抵消額的平衡,從而降低交易成本和風險。
全國碳交易市場建立之后,其碳交易價格代表的是全社會的最低平均減排成本,因此任何低于此成本的減排都將帶來總收益的提升,通過推動減排成本低于碳價的項目實施,可產生更多配額盈余和資產溢價。
碳排放管理公司主要業務部門工作內容如圖3所示。
4 結論與展望
本文針對D集團公司面臨國內碳交易市場的問題,提出了碳排放集中化管理的方案,并詳細闡述了該公司的組織結構、部門設置、工作內容等方面的內容。對于D集團公司而言,充分發揮碳排放管理公司的集中化管理作用是應對國內碳交易市場的核心舉措。隨著國內統一的碳交易市場的建立與發展完善,電力行業勢必會被作為重點控排行業納入其中,碳排放交易體系將對電力生產、管理和運營方面產生顯著的影響,發電企業必須將參與碳交易工作上升到戰略的高度來積極規劃,建立專門的碳排放管理公司對于集團化運作的企業來說不失為一種積極的嘗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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