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運輸應急預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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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運輸應急預案范文1

第一條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防止重大傳染病疫情通過車輛、船舶及其乘運人員、貨物傳播流行,保障旅客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物資及時運輸,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本規定所稱重大傳染病疫情,是指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有關規定確定的傳染病疫情。

本規定所稱交通衛生檢疫,是指根據《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對車船、港站、乘運人員和貨物等實施的衛生檢驗、緊急衛生處理、緊急控制、臨時隔離、醫學檢查和留驗以及其他應急衛生防范、控制、處置措施。

本規定所稱檢疫傳染病病人、疑似檢疫傳染病病人,是指國務院確定并公布的檢疫傳染病的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

本規定所稱車船,是指從事道路運輸、水路運輸活動的客車、貨車、客船(包括客渡船)和貨船。

本規定所稱港站,是指提供??寇嚧⑸舷侣每?、裝卸貨物的場所,包括汽車客運站、貨運站、港口客運站、貨運碼頭、港口堆場和倉庫等。

本規定所稱乘運人員,是指車船上的所有人員,包括車輛駕駛人員和乘務人員、船員、旅客等。

第三條突發事件交通應急工作,應當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在確??刂浦卮髠魅静〔≡磦鞑ズ吐拥那疤嵯?,做到交通不中斷、客流不中斷、貨流不中斷。

第四條交通部根據職責,依法負責全國突發事件交通應急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在本部門的職責范圍內,依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事件交通應急工作。

突發事件發生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負責對突發事件交通應急處理工作的領導和指揮。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突發事件交通應急職責,應當與同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密切配合,協調行動。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突發事件交通防范和應急責任制,保證突發事件交通應急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不履行突發事件交通應急處理職責,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的行為向其上級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舉報。

對報告在車船、港站發生的突發事件或者舉報突發事件交通應急瀆職行為有功的單位和個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予以獎勵。

第二章預防和應急準備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結合本行政區域或者管轄范圍的交通實際情況,制定突發事件交通應急預案。道路運輸經營者、水路運輸經營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衛生責任制度,制定各自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第八條制定突發事件交通應急預案,應當以突發事件的類別和快速反應的要求為依據,并征求同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為防范和處理重大傳染病疫情突發事件制定的突發事件交通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突發事件交通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組成和相關機構的職責;

(二)突發事件有關車船、港站重大傳染病病人、疑似重大傳染病病人和可能感染重大傳染病病人的應急處理方案;

(三)突發事件有關污染車船、港站和污染物的應急處理方案;

(四)突發事件有關人員群體、防疫人員和救護人員的運輸方案;

(五)突發事件有關藥品、醫療救護設備器械等緊急物資的運輸方案;

(六)突發事件有關車船、港站、道路、航道、船閘的應急維護和應急管理方案;

(七)突發事件有關交通應急信息的收集、分析、報告、通報、宣傳方案;

(八)突發事件有關應急物資、運力儲備與調度方案;

(九)突發事件交通應急處理執行機構及其任務;

(十)突發事件交通應急處理人員的組織和培訓方案;

(十一)突發事件交通應急處理工作的檢查監督方案;

(十二)突發事件交通應急處理其他有關工作方案。

為防范和處理其他突發事件制定的突發事件交通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條前款除第(二)項、第(三)項和第(八)項規定以外的內容,并包括突發事件交通應急設施、設備以及其他有關物資的儲備與調度方案。

突發事件交通應急預案應當根據突發事件的變化和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

第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交通應急工作預案的要求,保證突發事件交通應急運力和有關物資儲備。

第十條道路運輸經營者、水路運輸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使客車、客船、客運站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消除車船、港站的病媒昆蟲和鼠類以及其他染疫動物的危害。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開展突發事件交通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道路、水路運輸從業人員和旅客對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第十二條在車船、港站發生突發事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協助同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斷突發事件的類型,按照有關規定向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提出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建議。

第十三條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決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后,突發事件發生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立即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交通應急預案,并向社會公布有關突發事件交通應急預案。

第三章應急信息報告

第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突發事件交通應急值班制度、應急報告制度和應急舉報制度,公布統一的突發事件報告、舉報電話,保證突發事件交通應急信息暢通。

第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有關規定向上級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下列有關突發事件的情況:

(一)突發事件的實際發生情況;

(二)預防、控制和處理突發事件的情況;

(三)運輸突發事件緊急物資的情況;

(四)保障交通暢通的情況;

(五)突發事件應急的其他有關情況。

道路運輸經營者、水路運輸經營者應當按有關規定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有關突發事件的預防、控制、處理和緊急物資運輸的有關情況。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接到有關突發事件的報告后,應當在接到報告后1小時內向上級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根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立即采取有關預防和控制措施,并協助同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有關人員對報告事項調查核實、確證,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突發事件發生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首次初步調查結束后2小時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調查情況。

上級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接到下級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突發事件的報告后1小時內,向本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上一級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突發事件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向毗鄰和其他有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有關突發事件和突發事件交通應急情況。

第四章疫情應急處理

第十八條重大傳染病疫情發生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省級人民政府依法確定的檢疫傳染病疫區以及對出入檢疫傳染病疫區的交通工具及其乘運人員、物資實施交通應急處理的決定,和同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在客運站、客運渡口、路口等設立交通衛生檢疫站或者留驗站,依法實施交通衛生檢疫。

第十九條重大傳染病疫情發生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的有關疫情通知有關道路運輸經營者、水路運輸經營者??h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會同同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道路運輸經營者、水路運輸經營者以及乘運人員進行相應的衛生防疫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

第二十條重大傳染病疫情發生后,道路運輸經營者、水路運輸經營者對車船、港站、貨物應當按規定進行消毒或者進行其他必要的衛生處理,并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檢疫合格,領取《交通衛生檢疫合格證》后,方可投入營運或者進行運輸。

《交通衛生檢疫合格證》的印制、發放和使用,按照交通部與衛生部等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聯合的《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重大傳染病疫情發生后,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者、水路旅客運輸經營者應當組織對駕駛人員、乘務人員和船員進行健康檢查,發現有檢疫癥狀的,不得安排上車、上船。

第二十二條重大傳染病疫情發生后,道路運輸經營者、水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在車船、港站以及其他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張貼有關傳染病預防和控制的宣傳材料,并提醒旅客不得乘坐未取得《交通衛生檢疫合格證》和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資格或者水路旅客運輸經營資格的車輛、船舶,不得攜帶或者托運染疫行李和貨物。

重大傳染病疫情發生后,客車、客船應當在依法批準并符合突發事件交通應急預案要求的客運站、客運渡口上下旅客。

第二十三條重大傳染病疫情發生后,旅客購買車票、船票,應當事先填寫交通部會同有關部門統一制定的《旅客健康申報卡》。旅客填寫確有困難的,由港站工作人員幫助填寫。

客運站出售客票時,應當對《旅客健康申報卡》所有事項進行核實。沒有按規定填寫《旅客健康申報卡》的旅客,客運站不得售票。

途中需要上下旅客的,客車、客船應當進入中轉客運站,從始發客運站乘坐車船的旅客,不得再次被要求填寫《旅客健康申報卡》。

第二十四條重大傳染病疫情發生后,旅客乘坐車船,應當接受交通衛生檢疫,如被初驗為檢疫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檢疫傳染病病人、可能感染檢疫傳染病病人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需要采取應急控制措施的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還應當接受留驗站或者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其實施臨時隔離、醫學檢查或者其他應急醫學措施。

客運站應當認真查驗《旅客健康申報卡》和客票。對不填報《旅客健康申報卡》的旅客,應當拒絕其乘坐客車、客船,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五條重大傳染病疫情發生后,客運站應按車次或者航班將《旅客健康申報卡》交給旅客所乘坐車船的駕駛員或者船長、乘務員。

到達終點客運站后,駕駛員、船長或者乘務員應當將《旅客健康申報卡》交終點客運站,由終點客運站保存。

在中轉客運站下車船的旅客,由該車船的駕駛員、船長或者乘務員將下車船旅客的《旅客健康申報卡》交中轉客運站保存。

第二十六條車船上發現檢疫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檢疫傳染病病人、可能感染檢疫傳染病病人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需要采取應急控制措施的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時,駕駛員或者船長應當組織有關人員依法采取下列臨時措施:

(一)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前方??奎c,并向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經營人和始發客運站報告;

(二)對檢疫傳染病病人、疑似檢疫傳染病病人、可能感染檢疫傳染病病人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重大傳染病病人、疑似重大傳染病病人、可能感染重大傳染病病人及與其密切接觸者實施緊急衛生處理和臨時隔離;

(三)封閉已被污染或者可能被污染的區域,禁止向外排放污物;

(四)將車船迅速駛向指定的??奎c,并將《旅客健康申報卡》、乘運人員名單移交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

(五)對承運過檢疫傳染病病人、疑似檢疫傳染病病人、可能感染檢疫傳染病病人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重大傳染病病人、疑似重大傳染病病人、可能感染重大傳染病病人及與其密切接觸者的車船和可能被污染的??繄鏊鶎嵤┬l生處理。

車船的前方??奎c、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經營人以及始發客運站接到有關報告后,應當立即向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和同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有關人員到達現場,采取相應的交通衛生檢疫措施。

第二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發現正在行駛的車船載有檢疫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檢疫傳染病病人、可能感染檢疫傳染病病人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需要采取應急控制措施的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應當立即通知該客車、客船的所有人或者經營人,并通報該車船行駛路線相關的縣級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

第二十八條對拒絕交通衛生檢疫可能傳播檢疫傳染病的車船、港站和其他??繄鏊⒊诉\人員、運輸貨物,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協助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依法采取強制消毒或者其他必要的交通衛生檢疫措施。

第二十九條重大傳染病疫情發生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發現車船近期曾經載運過檢疫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檢疫傳染病病人、可能感染檢疫傳染病病人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需要采取應急控制措施的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應當立即將有關《旅客健康申報卡》送交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指定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第三十條參加重大傳染病疫情交通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突發事件交通應急預案的要求,采取衛生防護措施,并在專業衛生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第五章交通應急保障

第三十一條突發事件交通應急預案啟動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車船、港站、道路、航道、船閘、渡口的維護、檢修,保證其經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

除因阻斷檢疫傳染病傳播途徑需要或者其他法定事由并依照法定程序可以中斷交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中斷交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交通中斷或者緊急運輸受阻,應當迅速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并采取措施恢復交通。如難以迅速恢復交通,應當提請當地人民政府予以解決,或者提請上一級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協助解決。

第三十二條在非檢疫傳染病疫區運行的車輛上發現檢疫傳染病病人、疑似檢疫傳染病病人、可能感染檢疫傳染病病人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需要采取應急控制措施的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協助同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決定對該車輛及其乘運人員、貨物實施交通衛生檢疫。

在非檢疫傳染病疫區運行船舶上發現檢疫傳染病病人、疑似檢疫傳染病病人、可能感染檢疫傳染病病人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需要采取應急控制措施的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由海事管理機構協助同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該船舶及其乘運人員、貨物實施交通衛生檢疫。

在非傳染病疫區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運行的船舶上發現檢疫傳染病病人、疑似檢疫傳染病病人、可能感染檢疫傳染病病人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需要采取應急控制措施的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交通部會同衛生部依法決定對該船舶實施交通衛生檢疫,命令該船舶不得??炕蛘咄ㄟ^港站。但是,因實施衛生檢疫導致中斷干線交通,報國務院決定。

第六章緊急運輸

第三十三條突發事件發生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采取措施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運輸的人員群體、防疫人員、醫護人員以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救治消毒藥品、醫療救護設備器械等緊急物資及時運輸。

第三十四條依法負責處理突發事件的防疫人員、醫護人員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可以優先購買客票;道路運輸經營者、水路運輸經營者應當保證其購得最近一次通往目的地的客票。

第三十五條根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命令,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協助緊急調用有關人員、車船以及相關設施、設備。

被調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確保完成有關人員和緊急物資運輸任務,不得延誤和拒絕。

第三十六條承擔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緊急運輸的車船,應當使用《緊急運輸通行證》。其中,跨省運送緊急物資的,應當使用交通部統一印制的《緊急運輸通行證》;省內運送緊急物資的,可以使用省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制的《緊急運輸通行證》。使用《緊急運輸通行證》的車船,按國家有關規定免交車輛通行費、船舶過閘費,并優先通行。

《緊急運輸通行證》應當按照交通部的有關規定印制、發放和使用。

第三十七條承擔重大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理緊急運輸任務的道路運輸經營者、水路運輸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車船在裝卸貨物前后根據需要進行清洗、消毒或者進行其他衛生處理;

(二)有關運輸人員事前應當接受健康檢查和有關防護知識培訓,配備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具;

(三)保證駕駛員休息充足,不得疲勞駕駛;

(四)進入疫區前,應當采取嚴格的防護措施;駛離疫區后,應當立即對車船和隨行人員進行消毒或者采取其他必要衛生處理措施;

(五)緊急運輸任務完成后,交回《緊急運輸通行證》,對運輸人員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并安排休息觀察。

第三十八條重大傳染病疫情發生后,引航人員、理貨人員上船引航、理貨,應當事先體檢,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上船時應當主動出示健康合格證。

第七章檢查監督

第三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事件交通應急工作的指導和督察;上級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對突發事件交通應急處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督察,下級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第四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依法協助或者實施交通衛生檢疫,應當攜帶證件,佩戴標志,熱情服務,秉公執法,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不得阻撓。

第四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交通衛生檢疫合格證》、《旅客健康申報卡》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已按規定使用《交通衛生檢疫合格證》、《旅客健康申報卡》的車船,應當立即放行。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印制、偽造、變造、租借、轉讓《交通衛生檢疫合格證》、《緊急運輸通行證》。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擅自印制、偽造、變造、租借、轉讓的《交通衛生檢疫合格證》、《緊急運輸通行證》。

第八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其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未依照本規定履行報告職責,對突發事件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

(二)未依照本規定,組織完成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要的緊急物資的運輸的;

(三)對上級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有關調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調查的。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違反有關規定,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后果的,對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由上級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對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的行政處分:

(一)在突發事件調查、控制工作中、失職、瀆職的;

(二)拒不履行突發事件交通應急處理職責的。

第四十四條道路運輸經營者、水路運輸經營者違反本規定,對在車船上發現的檢疫傳染病病人、疑似檢疫傳染病病人,未按有關規定采取相應措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五條檢疫傳染病病人、疑似檢疫傳染病病人以及與其密切接觸者隱瞞真實情況、逃避交通衛生檢疫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拒絕接受交通衛生檢疫和必要的衛生處理的,給予警告,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六條突發事件發生后,未取得相應的運輸經營資格,擅自從事道路運輸、水路運輸;或者有其他違反有關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管理規定行為的,依照有關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管理法規、規章的規定從重給予行政處罰。

第九章附則

水路運輸應急預案范文2

一、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系

一要完善應急指揮體系。根據人事調整和工作分工,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以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成立或明確領導機構、辦事機構,確定相關責任人員,做到“定人、定位、定責任”;二要修訂和完善應急預案。今年建立交通運輸應急預案庫,更新總體預案,逐步修訂完善“長途客運、公交車輛、道路?;愤\輸、水上?;愤\輸、港口?;a頭和公路交通”等領域專項應急預案,編制各類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方案。

二、加強應急管理基礎保障

一是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加強專業應急隊伍與兼職應急隊伍、志愿者隊伍相結合的交通基層應急隊伍建設,力爭年底基本建成適應基層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對處置需要的應急隊伍;二是加大經費保障力度。編列應急資金年度預算,設立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專項資金,加強專項資金和經費的使用管理,確保經費保障到位;三是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和管理。建立規模適度、布局合理、管理規范、運行高效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根據行業實際,建立縣級道路、公路水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庫,必要時與有關物資企業聯動,形成資源共享機制,健全應急物資裝備信息化管理制度,為應急處置提供有力保障。

三、著力提升應急處置技能

一是加強應急管理宣傳教育。積極開展交通運輸應急宣傳教育進機關、進單位、進站場、進工地、進家庭“五進”活動,通過多媒體、宣傳欄、內部網站、板報等平臺,利用講座、培訓和專業技能競賽等形式,抓好日常應急教育,提高交通從業人員應急防范意識和業務技能。二是扎實開展應急演練。結合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工作特點,年內重點組織開展水上救生應急處置、惡劣氣候路橋搶修搶通、公路水運工程防坍塌防高空墜落、車輛消防逃生、停車站場車輛緊急疏散、危險品運輸應急處置等科目應急演練,演練可采取實戰演練和模擬推演的形式,通過演練提升交通應對突發事件能力。各單位每季度第一個月5號前向局安委辦報送本季度應急培訓和演練計劃,并按計劃實施。

四、突出風險隱患排查治理

目前正值全國“兩會”期間,結合上級要求和日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單位、各部門要加強風險源排查與管控,定期組織開展“拉網式”安全隱患排查,落實隱患整改措施,確保責任、措施、時限、資金、預案等“五到位”,做到隱患排查、分析、整改閉環管理,嚴防事故發生。

五、強化應急管理日常工作

一是嚴格應急工作情況報送。各單位要明確專門部門和人員負責本單位應急工作情況的報送,對傾向性、預警性信息及時匯總、分析、研判和報送,不得信息倒流、遲報、漏報和誤報。每月5日前向局安委辦報告上月應急工作情況,主要包括突發事件發生起數、傷亡人數、經濟損失、應急處置、特點分析、趨勢研判、對策建議等內容。重大突發事件按突發事件處置規定及時上報。二是做好數據分類上傳工作。各單位要開展應急資源普查,及時將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儲備、應急管理專家、應急預案和突發事件案例等相關信息及時上報,實現應急資源統一管理。三是嚴格履行應急值班值守職責。各單位要做好應急值守工作,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嚴肅值班工作紀律,主要領導和分管應急處置工作的負責同志確保24小時聯絡暢通,確保能及時處置各類突發事件。

水路運輸應急預案范文3

關鍵詞:內河航道;安全管理;航道維護;基礎設施;信息化

中圖分類號:U657.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7973(2017)04-0038-02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水路運輸體系有了非常大的發展,內河航道在水上運輸體系的作用也越來越明顯而受到人們的重視。作為公共交通基礎性資源,內河航道是我國安全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近年來,港航管理部門不斷加強內河航道的管理,確保內河航道的安全與維護,為我國水路運輸安全穩定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1 內河航道安全管理和維護的重要性

內河航道是一個國家交通運輸領域基礎設施十分重要的組成部分,是保障國內水上運輸順利實現的基礎與關鍵,對水運經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促進作用。作為我國安全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內河航道的安全有利于我國水路運輸的穩定發展,提高我國航道的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障內河航道的安全和暢通,是實現我國水運經濟不斷增長的現實要求。隨著水上經濟的飛速發展,內河運輸活動變得更加活躍和頻繁,內河航道所承載的運輸壓力也逐年激增,導致我國內河航道面臨嚴峻的管理挑戰,再加上內河航道的規模比較大,增加了管理的難度。因此,提高內河航道的安全管理能力,有效保證通行船舶的航行安全性,是當前港航管理部門所面臨的重要任務。

內河航道的維護是保護內河航道暢通,提高航道等級和服務水平,為船舶提供良好、安全的航行條件的必要環節。由于水路運輸具有運量大、環保、占地面積少等優勢,尤其是在水運市場經濟高速發展的現在,內河運輸是長距離、大宗貨物運輸的主要方式,使得航道的使用頻率不斷增高。在航道的高頻使用過程中,一旦管理不善造成破壞,航道將很難恢復和重建。就現狀而言,隨著我國經濟和科技的不斷發展,一些重大涉水工程明顯增多且船舶也逐漸大型化,加之通航密度的不斷增加,安全隱患與風險也日益突出。內河航道環境的優劣在一定程度影響著船舶的航行安全,而對內河航道安全維護管理能有效排除或避免內河航道所存在的危險因素,能最大程度將風險降至可控的安全范圍。因此,航道維護對內河航道的安全工作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不僅可以確保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同時也提高了運用效益,為我國經濟發展和持續穩定地進行安全生產作出了重要貢獻。

2 內河航道的安全管理

2.1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強化安全責任

內河航道的管理涉及海事、航道、水務、漁政、環保等多個部門,內河航道的安全管理需要各個參與單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聯合機制和統一的管理制度。這就需要對內河航道安全管理方面所存在的問題進行系統地分析,明確各航道現有功能,調整、定位其功能規劃,進一步提高研究方案的可操作性及其實際意義,然后對多方部門進行協調,按責分工,可以減少部門間的相互干預,縮短行政審批流程,共同建立和諧的管理制度,以此規范內河航道的安全管理。

港航管理機構在抓內河航道安全管理的時候,要進一步強化安全責任制的建設,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領導、部門、崗位三級安全管理責任網絡。在系統內層層簽訂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做到安全指標分解到人,安全責任細化到崗,層層落實責任,形成領導各負其責,部門具體負責、全員人人有責的安全管理責任制。

2.2 排查安全隱患,強化安全監管

為排查安全隱患,港航管理部門需要突出安全監管重點,組織對所轄航段易受自然災害引發事故隱患的危險航段及橋梁等目標進行重點排查,對管轄航道范圍內的港區、橋梁、閘壩、淺灘、航標等逐個建立安全管理檔案,嚴把通航標準和技術要求審核關。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日常檢查和定期排查相結合,開展自下而上的安全檢查和專項檢查。深入到一線班組、船艙、船閘工班、施工工地等地,查找事故隱患,了解安全情況,解決存在問題,及時消除隱患,防患于未然。

加強現場安全管理,依法履行安全監管職責,加強航道行政執法。要做到以下幾點:嚴格執行航道巡查制度,及時查處違法行為。嚴格管理“超吃水”等多種違章航行以及非法采砂等破壞航道的行為,治理在港口航道及錨地區域礙航養殖的不法活動,保護好干線航道及基礎設施,創造安全暢通的航道條件。加強“通閘”和枯水期安全管理,科學調度,保證船閘的通航率。加大重點在建工程的安全監管力度,確保工程的施工安全。施工高峰期,對其他進出港船舶進行提醒,確保船舶的航行安全。

2.3 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信息化是實現內河航道管理現代化的主要方式,港航管理部門應該提高信息化管理的意識,利用信息手段完善航道管理。目前,內河航道管理方法的代表是航道信息化管理和航道立體化監控,建設航道信息化管理系統,這需要加大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更新完善網絡信息化服務平臺,打造數字化的航道管理系統,實現管理信息一體化監控。根據內河航道的分布,構建電子航道圖,全面實現船舶、船閘、航段和航標的動態監控、通過對以上目標進行實時監測,綜合管理港航信息、航標遙測遙控等多個模塊,基本轉型為信息化管理的方式。通^建設數字智能航道,充分運用航道及船閘先進的監控設備、手段,可以及時、準確地發現問題并解決問題,保障航道安全,提高運輸效率,提升服務能力。

2.4 規劃并完善安全應急體系

為保障內河航道管理的安全和暢通,對在內河航道安全管理工作中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需要建立一整套的應急救援預案。為提高全員防災減災的應急處理能力,要完善“內河航道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航道工程事故應急預案”、“航道清淤預案”等應急預案。高度重視惡劣天氣對航道安全工作的影響,加強寒潮、臺風等惡劣天氣和洪澇災害的預警預測工作,加大汛期和枯水期航道保暢通工作。

加大內河航道安全管理的資金投入,保障各項基礎設施的穩定性。將應急隊伍與交通戰備專業保障隊伍有機結合,并適時組織演練。努力建成覆蓋全面、裝備精良、反應快捷、運轉高效的適應現代化航道安全管理需要的應急保障體系,在航道上突發公共事件時,實現全方位覆蓋、全天候到達。

3 內河航道的維護

3.1 加大資金投入

內河航道維護工作的各個方面都離不開資金的支持,維護資金數量直接影響著維護工作的效果。一方面,隨著內河航道維護水深和通航標準大幅提高,再加上沿江、沿河地區經濟和航運發展對內河航道維護尺度要求的提高,使得內河航道管理養護的工作量大幅增加,所需的航道維護資金也在同步大幅增長。另一方面,一些在內河航道維護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基礎設施和設備,如內河航道維護所需的挖泥船和其他疏浚、掃床設備、維護船艇,以及老舊航標的更新等,都離不開資金的支持。

3.2 維護內河航道基礎設施

注重航標建設與維護,內容包括骯標的設置、調整、檢查、保養和維修,要提高標志維護座天數、航道標準尺度的保證率以及助航標志、標牌的正常率。其次注重整治建筑物建設與維護,整治建筑物是指用于整治航道的起束水、導流、導沙、固灘和護岸等作用的建筑物。對其進行定期檢查、保養和改善,可以增加航道尺寸,加強航道穩定性,形成有利的流態以減少航道回淤。

內河航道中所存在的灘險河段是重點維護的對象,要加強探測,及時掌握新泓發展情況、分析航道的沖淤變化,經過分析調研,然后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疏浚、清障等改善措施,以滿足航道維護水深要求。

加大對干線航道的養護力度,充分發揮干線航道航運保障功能;更新改造老舊船閘,加強船閘的日常維護;維護和更新航標、指向標等助航設施,不斷完善航道支持保障硬件系統建設;改建重要干線航道上嚴重的礙航橋梁。

3.3 注重內河航道生態環境保護

內河航道在建設和維護的同時,要克服在發展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水域污染、噪聲污染、空氣污染等環境問題,以及內河航道整治工程對居民的居住地、綠化、水文、水質等的改變和影響,將科學管理和環保理念始終貫穿于內河航道的建設、工程養護和管理工作的全過程,并采取得力措施,在確保內河航道安全和暢通的同時防止資源損失或水域污染等,實現航道與自然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4 結語

內河航道作為內河運輸業的主要交通方式,在社會經濟水平不斷增長的情勢下,承擔著發展內河水運經濟的角色。因而必須站在內河航道管理的實際角度,提高對內河航道管理的重視度,致力于采取科學的強化措施,一方面完善內河航道管理,推進安全管理發展,另一方面加強了對內河航道的治理和養護,促使其更加適應現代群雍降賴氖導剩才能保障內河航道的通暢和運輸船舶的安全。

參考文獻:

水路運輸應急預案范文4

按照國家、省、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關于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根據市港口口岸局《關于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大港口發[20__]111號)文件精神,我們在全區港航系統認真組織開展了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回頭看”專項工作。現將排查治理工作匯報如下:

一、領導重視、措施有力

在區領導的高度重視和領導下,我區在港航系統開展一系列隱患治理等安全專項活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一些重大事故隱患得到了有效治理,建立健全了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二、精心組織、認真開展

安全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企業和有關鄉鎮的積極配合。為此航政所召開了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專項工作會議,并制定的《金州區水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金州區防臺防汛應急預案》,下發到有關企業和鄉鎮手中。各鄉鎮、企業按照預案的要求,相應成立了安全領導小組,并組建了海上安全救助小分隊,分隊船舶由各鄉鎮轄區內的漁船擔任。通過以上措施,我區在指揮應急救助工作中,能夠做到反映迅速,政令暢通。

三、抓好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航政所定期組織開展生產大檢查工作,及時發現和處理安全隱患。陸島運輸是我區水上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20__年之前,我區的兩條陸島運輸交通船還是老舊的木質船舶,已經不能滿足現有的生產、生活需要,給我區的水上安全生產帶來了很大的安全隱患。但在區領導的高度重視下,20__年6月先為杏樹屯猴兒石的木質交通船更換為現在的性能好、安全可靠的鋼質交通船。今年,又為大魏家鎮螞蟻島村更換了現有的鋼質交通船。這大大降低了我區水上安全事故隱患的發生。

四、排查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1、杏樹屯猴兒石村交通船投入使用后,為了方便船舶在黑島島內??浚跊]有建造碼頭之前,現建造了一條浮駁船,作為村民上下船的工具,浮駁船已使用了一年半之久,現急需資金建造黑島碼頭和改造猴兒石碼頭,并對浮駁船進行保養。

2、杏樹屯吉龍港現仍進行無證經營,并有大量無證、有證客貨船舶在此???。

3、目前,大魏家螞蟻島交通船??吭诖笪杭覇帖溕綕O業碼頭,但該碼頭不符合客船的停靠要求,需要進行改造。

水路運輸應急預案范文5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我市2013年的春運工作,將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組織有序、優質便捷”的原則,加強領導、統一指揮、社會參與、部門協作,努力實現以下工作目標:一是不發生群死群傷的重大惡性事故;二是不發生大規??拓洔簟⒎e壓和嚴重超載現象;三是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不確定事件的發生,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四是不發生無序競爭現象,不發生旅客投訴的重大服務質量事件;五是不發生亂設卡、亂罰款、亂收費行為。

二、2013年春運調查與預測情況

1、運量調查

2013年春運啟動日期為1月26日開始至3月6日結束,今年學校放寒假時間大約為2013年1月26日至2月25日,民工返鄉時間大約為元月底至2月初,因此學生流、民工流有可能重疊。根據歷年來的客流返鄉的習性,春節期間黃金周分別體現在節前與節后兩個時段,2013年春運黃金周將集中于節后出現,即2013年2月15日開始。據預測,春運節前5天長短途客運量約11.5萬人,最高峰日發送旅客3萬余人。

2、運力調查

2013年將投放的完好車輛604輛,座位16016,客位數較去年同期相比基本相同。

春運期間我市至杭州方向的客流出現高峰時通過加密、加班及與杭州公司運力相互支援等措施完成運輸任務,同時,至上海、淳安、金華等方向的班車也需加班,加班高峰估計在正月初四開始,高峰時段平均每天約配備260輛客車,座位數8939個。

按照歷年來春運各類加班牌證的數量預測,2013年春運所需的各類加班牌證數量為385張。

3、春運形勢分析

各客運公司通過更新、更換及新增等措施對公司到期或技術狀況欠佳的客運班線車輛進行重新購置更換,實現運力提升、結構優化,既有利于春運期間的運力調配,同時減少春運期間因車輛技術原因而引起的安全隱患等問題。今年春運將面臨的不利因素有三點:一是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擁有轎車、摩托車、電動車等人群越來越多,對客源分流起了重要作用,使客運市場顯得越來越狹小。二是今年國務院批準實行:春節、清明、勞動節、國慶節四大節假日7座以下小車免收過境費,由此拼車回鄉的概率將大大提高。三是走親訪友意識淡化,出行率不高。因此,預計今年春運客流量與去年同期相比可能有所下降。

根據往年春運加班方向的調查,我市在上海、蘇州長途班線經營地的務工者不多,主要為杭州地區務工者居多,其余地點分布較少,基本為杭州站中轉。節前以短途客流為主,節后以長途客流為主。節前各大客流陸續啟動,不易出現高峰時期。而節后,各客流將集中匯流,高峰時運力略顯緊張。將通過加密、加班和增加運力解決。

針對春運期間客流量大、延續時間長等特點,除班車加班加密、正班車回站場循環加班、加強機動運力等,新安江長運有限公司將從延長候車室開放時間、延長窗口售票時間、加大流動售票等措施應對。

4、氣象分析

預計2013年春節春運期間(1月下旬至3月上旬),雨(雪)量偏多;氣溫總體略偏高,其中1月下旬到2月初氣溫較常年偏低。雨雪過程較為明顯,需要防范積雪冰凍天氣對我市和周邊交通帶來的不利影響;春節前后,寒冷、明顯回暖天氣將交替出現,易出現大霧天氣,需要防范低能見度天氣對交通帶來的不利影響;春節后氣溫升高明顯,降雨偏多。

冷空氣影響過程主要出現在:1月:22日~24日、28日~31日;2月:13日~15日、22日~24日、27日~28日。

5、存在問題

2013年春運工作的重點是安全、優質、有序、暢通。借鑒往年春運,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及少數人員安全意識不夠,還存在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安全責任心不強;

(2)安全管理工作尚有漏洞和空白,有的乘務員對中途上車旅客的“三危品”查堵和宣傳不夠有些駕乘人員安全意識不強,仍然超員;

(3)市場監管難度仍大。由于春運客流量大,高峰集中,現有運力不能滿足出行需求,使違法違章經營的客運車輛有了可趁之機。根據以往經驗,春運期間是站外組客、無證營運、超載運輸等違法違章現象的高發期,加上乘客回家心切,自我保護意識不強,給市場監管帶來了相當大的壓力。

(4)交通安全任務艱巨。主要表現在:一是春運期間天氣情況不容樂觀;二是車流大量增加;三是許多新建、改建及低等級道路可能成為新的安全隱患;四是駕駛員易出現疲勞現象;五是新駕駛員事故極易出現高發態勢;六是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問題依然突出。

針對存在的問題,采取相應措施。一是春運前期做好安全知識宣傳與教育,繼續加大駕駛員、售票員的安全教育,不開疲勞車、不開超速車、超載車等。二是加強管理,由于農村客運受道路和車況條件的限制,容易發生超載、串線等違章經營行為,要安排好車輛,開足班次,同時做好客流高峰時段加班和運力調配。三是建立駕駛員預備庫,應對疲勞駕駛。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系統春運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市交通運輸局春運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黃朝光;副組長:潘群民、何建松、張旭東、吳紅忠、陸克勤;成 員:賴志祥、王曉靜、王強、錢獻紅、童少宏、施曉晴、李劍、周建偉、董承昕、方煒、唐閩;下設春運辦,由潘群民兼任辦公室主任。

四、工作職責

1、春運領導小組工作職責:組織、領導系統的春運工作。根據上級部署,結合交通實際,研究制定春運工作方案、工作計劃,部署落實各項工作措施,研究、處置春運重大事件,組織春運大檢查,及時掌握春運動態。

2、春運辦工作職責:根據領導小組工作部署,組織、指揮、協調和監督各單位落實春運工作措施,負責春運的各項日常工作和值班工作。負責系統春運信息及各類數據的采集、分類、處理和。做好春運宣傳報道工作,掌握春運工作動態,及時協調處理急難事項。

3、市道路運輸管理處:負責道路春運的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實施對無證營運和站外組客車輛的查處;做好運力調配、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監督工作;對超載人員需進行轉運分流的,安排好駁客轉運車輛;協助交警部門做好春運駕駛員安全教育和春運車輛的檢測工作,對參加春運車輛的GPS、行車記錄儀運行情況應逐輛進行檢查,確保運行正常;會同市交警等部門,設立春運檢查服務站,并抽調人員參加,重點檢查、處罰客運車輛的超載、無證營運、過境班車入城帶客等行為;負責加強對危險品運輸企業、人員和車輛的監管;制定不利天氣條件或意外情況下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按規定及時向春運辦報送旅客運輸信息和春運動態,匯報各項措施落實情況。

4、市港航管理處:負責全市水路春運的組織、實施。做好運力調配、水上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做好航道暢通的保障工作,及時航道信息,疏通航道。制定不利天氣條件或意外情況下水路運輸的應急預案。按規定及時向春運辦報送旅客運輸信息和春運工作動態,匯報各項措施落實情況。

5、市公路管理段:負責春運期間全市公路暢通的保障工作。加強公路的養護、路政巡查,對雪阻、水毀等原因造成公路阻塞和損壞,及時做好清理、疏通和修復工作。制定不利天氣條件或意外情況下保障公路暢通的應急預案。及時向春運辦報告公路通行信息、春運工作動態,匯報各項措施落實情況。

6、新安江長運等客運公司:負責本企業的春運工作,合理調度安排運力和班次,確保旅客及時疏運。負責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做好企業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工作,確保教育面100%。通過GPS系統、行車記錄儀等現代化手段,加強駕駛人員行車安全考核。制訂不利天氣條件下,旅客疏運和運輸安全的應急預案。開展春運安全宣傳和優質服務活動。按規定及時向春運辦報送旅客運輸信息和春運工作動態,匯報各項措施落實情況。

7、各交通工程指揮部:對本工程春運期間安全管理負總責。加強對工程車輛的管理,嚴禁超載、超速等違法行為,不隨意上公路,嚴禁夜間工程車輛上公路。

四、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春運工作關系到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因此,各單位要從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高度,重視今年的春運工作。要按照中央和省的相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扎實開展工作,將春運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經費等一一落實到位,確保我市春運目標的圓滿完成。

2、強化安全管理。各運輸企業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把安全工作放在春運工作的首位,認真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強化監督檢查。春運前,各單位要集中力量對運輸工具等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嚴禁不符合安全條件的運輸設施投入運行。春運中,要加強對運輸工具和設施的運轉檢查,確保其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

要加強對司乘人員、經營者的安全教育,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范違法違章行為,確保行車(船)安全。要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線路的巡查疏導,保證道路暢通。要加強對危險品的查堵工作,嚴禁旅客攜帶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險品乘坐車船。

3、科學組織運輸。公路、水路各運輸管理部門要在科學預測需求的基礎上,加強運輸組織,統籌安排運力,適時增加線路,提高車船班密度,盡量滿足旅客的出行需要;同時,要本著統籌兼顧、合理安排的原則,組織好重點物資和生活物資的運輸,確保市場供應平穩有序。

4、完善應急預案。為有效應對春運期間各類突發事件的發生,各單位要有針對性地制定和完善各類春運應急預案,加強春運監測,及時掌握動態,發現問題及早處理,防止事態擴大,盡力降低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要根據事件發生的原因、規模和影響程度,即時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形成反應快速、應對準確、處置果斷的應急機制,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態發展。此外,必須做好春運應急運力儲備工作,對應急所需的各類物品,要提前準備,以備急需。

5、注重協調配合。要建立健全春運工作協調機制,形成信息共享、措施聯動、預案對接的溝通機制,相互協作,形成合力。

6、提高服務質量。各運輸企業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提高服務質量。增加售票窗口、延長售票時間等服務。要堅決打擊“拉客”、“宰客”、“倒客”、倒賣車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動。要利用媒體及時春運動態、運力狀況和車船班次等信息,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運輸企業要提高運輸正點(正常)率。

水路運輸應急預案范文6

一、目標任務

各中心交通管理所和重點港口企業(油田黃玨原油外輸碼頭、運河港務有限公司、開發區京杭裝卸服務站、鴻盛勞動服務站添躍運業有限公司等沿江碼頭及儀揚河的裝卸碼頭)要按照上海世博會的安保工作要求部署和交通運輸部、省交通運輸廳、省市港口局相關要求,結合我區港口設施保安工作的實際,突出危險貨物和沿江港口設施安保重點,建立組織領導機構、完善各項制度、落實保安計劃、強化訓練演習,確保世博會期間港口安保形勢的穩定,確保不因區港口管控不嚴發生影響世博會順利召開的安保事件。

二、組織領導機構

區交通局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成員有等同志參加的“世博會期間區交通局港口安保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運輸管理處港口管理科,統一組織、協調世博會期間我區港口安保工作的開展和突發事件的應急。各中心交通管理所要成立本轄區港口安保工作的組織領導機構,主要領導親自掛帥,各港口設施保安單位要按照《保安計劃》的要求,進一步明確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的相關職責。特別是港口重點企業要成立安保組織,制定相關的保安措施的工作程序。

三、工作安排

上海世博會自5月1日開始至10月31日結束,根據交通運輸部港口安保工作要求和省交通運輸廳港口局及市港口局的部署,我區港口安保工作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實施準備方案,時間為2014年3月1日至4月30日。

1、加強組織宣傳。各中心交通管理所、各港口經營人結合本地區、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成立領導機構,設立專門機構或明確專門部門負責港口保安工作,確定本地區、本單位港口保安工作重點、步驟和責任人,制定工作方案或計劃,在本轄區、本單位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動員活動。重點港口企業要召開專門會議進行部署,明確專人負責,告知業務相關單位,在碼頭等公共部位通過懸掛橫幅、擺放展板、播放宣傳片等形式,廣泛宣傳注意事項、防恐、應急知識以及世博會的有關規定。

2、落實保安計劃。各港口設施保安單位在《保安計劃》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世博會期間的港口安保措施,完善辦案設備設施,組織人員參加交通運輸部舉辦的保安培訓,并對本港口設施的相關人員開展培訓教育。內貿碼頭按照交通運輸部制定的《內貿碼頭港口保安基本措施和程序》,明確職責分工、制定保安制度、完善設備設施。

3、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各港口保安設施單位要在近期對《保安計劃》進行一次回顧,完善應急預案,對二級保安措施和程序加以完善,確保各項措施能夠有效實施。重點港口企業要在近期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港口保安訓練,提升相關人員的業務素質、預控能力和應急反應能力。

4、加大隱患查找整改力度。4月10日前,各港口保安設施和危險貨物碼頭要開展一次保安、安全工作全面自查,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迅速加以改進完善,我局要在4月30日前對轄區內重點港口企業世博會期間安保工作的準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找和督促整改安保隱患。區運輸管理處將對重點港口安保工作的準備情況進行督查。

第二階段:落實措施階段,時間為2014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1、加大港口設施保安單位安保措施落實力度。在世博會期間,所有碼頭要加強《保安計劃》中各項措施的落實,危險貨物碼頭視情況按保安等級二級的要求,采取相應的保安措施。各單位要重點加強通道和出入口控制,加強周界的監控和巡查,加強物料交付活動的檢查,防止恐怖因素的輸入和輸出,維護港口安保形勢的穩定。

2、加大內貿碼頭安保措施落實力度。沿江及內河內貿碼頭,要嚴格按照《內貿碼頭港口設施保安基本程序和措施》落實好各項措施。直航上海港的內貿碼頭,在船舶靠泊期間要重點監管,加強對船舶上下船人員的管理,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港區。

3、加大危險貨物碼頭作業安全監管力度。區運輸管理處要加強港口危險貨物作業申報審批和監督管理。對不符合港口作業安全要求的,責令停止作業,限期整改;對未取得危險貨物港口作業資質的,要求其停止作業;對未制定危險貨物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或未按預案要求配備應急器材的,要限期整改。對一、二類危險貨物港口作業要實施現場監管、加強源頭管理,確保港口危險貨物作業安全。

4、加大保安訓練力度。在世博會期間,危險貨物碼頭要每月開展一次保安訓練,內貿碼頭要每三個月開展一次保安訓練。訓練要有針對性,關鍵要突出保安應急反應程序的熟練掌握、各崗位人員的應急反應能力和各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能力。

5、加大港口安保工作監督檢查力度。各單位要加強世博會安保工作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安保工作責任是否落實、各項安保制度是否落實、各項應急預案是否落實。區運輸管理處要組織經常性的、專業性的、細節性的檢查,查找保安工作的薄弱環節和事故隱患,并落實整改措施。

第三階段:總結評比階段,時間為201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全面總結世博會區港口安保的成功經驗。省、市港口局將對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給予表彰。

四、相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上海世博會持續時間長、人員流動大、監控范圍廣、安保任務重。港口是水陸運輸的節點,是保安鏈的關鍵環節,容易成為潛在的被攻擊目標,也可能成為不法分子和違禁物品的進出通道。交通運輸部、省交通運輸廳對世博會安保工作非常重視,作了專門部署。市港口管理局也于本月10日召開了全市世博安保工作動員部署會議。地處長三角的要道,是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的重要組成部分,與上海港之間的船舶、貨物交流頻繁,是整個世博會安保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單位要深刻認識世博會期間港口安保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和復雜性,以高度的責任感做好本地區、本單位港口安保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各中心交通管理所、各港口設施保安單位要根據交通運輸部《關于加強上海世博會期間港口安保工作的通知》的省交通運輸廳《上海世博會道路水路運輸安全保障工作實施意見》的要求及文件精神,迅速制定本轄區、本單位世博會期間港口保安工作的具體方案,進一步細化內容、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建立和完善各類應急預案和反應程序,切實提高區港口應對保安潛在威脅事件的能力。各中心交通管理所、各港口設施保安單位要將本轄區、本單位港口安保工作方案于4月1日前報區運輸管理處港口管理科。

3、落實保安措施。區交通局將結合2014年《港口經營許可證》換發工作,用靜態核驗、動態核驗和崗位核驗的方法,對各港口設施世博會安保工作的準備和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重點督查世博會期間各項安保措施是否落實到位,并及時發現和整改安保隱患,提升世博會期間港口安保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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