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家庭暴力的看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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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家庭暴力的看法范文1

關鍵詞:家庭暴力;心理治療干預;女性;心理健康

近年來,被稱為“沉默的文化”的家庭暴力問題,漸為國內外學者所關注。所謂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侵害對方身體、精神和性的行為。其手段有毆打、侮辱人格、殘害身體、限制自由以及待,也包括經濟上的虐待和冷落。[1]家庭暴力是世界范圍內的重要的危害大眾心理健康的社會問題,也是最為廣泛的并且得到公認的對人權踐踏的社會問題。一系列研究表明:在北美、南美、歐洲、亞洲、非洲、澳大利亞,家庭暴力發生率都很高。盡管家庭暴力可能發生在父母和孩子、兄弟姐妹之間、妻子對丈夫施暴,或者成年子女對老年父母施暴,但大多數家庭暴力是由男性配偶向女性配偶施暴。本文擬就女性遭受家庭暴力的危害、治療干預等問題進行探討。

一、家庭暴力對女性的危害

家庭暴力會導致女性受害者在醫學、行為和心理三方面出現不良后果。

醫學方面的后果包括死亡及肉體創傷(如淤血、撕傷、咬傷、燒傷、刺傷、骨折、牙、頭,眼等部位受傷)。犯可導致性疾病的傳播、非計劃懷孕、尿路感染、不孕、生殖器創傷以及長期的骨盆疼痛。

家庭暴力還會引發受害者許多行為障礙,如藥物濫用、侵犯行為、行為上被動依賴、自殺企圖、障礙等等。[2,3]家庭暴力受害者也可能出現一系列與壓力有關的心理癥狀,如:背痛、頭痛、高警覺(hyper-alertness)、睡眠障礙等等。[2,3]

家庭暴力對受害者所造成的心理后果會隨家庭暴力的類型、持續時間、家庭暴力的嚴重性以及受害者處在家庭暴力過程的各個階段、女性應對家庭暴力的能力以及女性受害者的社會支持系統等不同而有所差異。[4]受害者對家庭暴力的最初反應是震驚、否認、麻木、退縮。女性受害者可能會為她們的安全受到威脅而感到恐懼,為將來可能的傷害事件感到擔憂或者試圖對家庭暴力進行反擊。在家庭暴力發生的最初階段,受害者經常會回想起被施暴的場面,會做噩夢,而這些癥狀要在以后的幾個星期才可能消失。長期的心理后果包括廣泛的精神癥狀,比如:創傷后的壓力障礙、長期抑郁等。這些受害者將會在人際信任和建立親密人際關系方面存在障礙。受害者經常會感到憤怒、無助、絕望,還會經常表現出與具體情境無關的焦慮,包括恐怖性焦慮和回避性焦慮。受害者由于感到恐懼、恥辱、內疚而經常將自己進行社會性隔離,這樣以來又會進一步引發她們的抑郁情緒,會產生一種廣泛范圍的失控感、低自尊以及自我譴責。[2]有關對住院治療的精神病患者的調查表明:18%的患者報告有被虐待的歷史[5],這些病人的自殺行為、藥物濫用、臨界性個(borderlinepersonalitydisorder)的比例比較高。有虐待史的患者住院治療的時間更長,他們更可能以自毀的方式進行自我攻擊。[6]創傷后壓力障礙或許是對許多被虐待者最準確的心理診斷,84%的女性家庭暴力受害者符合創傷后壓力障礙的心理診斷標準。[7]一些受害者表現出以下癥狀:精神麻木、反復體驗所遭受的創傷、強烈的精神壓力、持續的高喚醒狀態以及對有關創傷事件的回避。[8]家庭暴力受害者經常會產生無助、絕望以及彌散性的不適感等不良心理癥狀。[9,10]

二、女性遭遇家庭暴力的原因

(一)文化標準可能引發對女性的家庭暴力

在許多國家和地區,婦女一直被認為是她們丈夫的財產并且家庭暴力經常得到社會認可。例如,19世紀的英格蘭法律規定丈夫可以拿直徑不超過大拇指粗的棍子毆打妻子,這項規定導致了一種常見的英文表達:“拇指統治(ruleofthumb)”。男性的性別所有權以及有關統治和控制的論點是許多家庭暴力的基礎。[11]一項對14個不同社會研究的綜述表明,妻子遭到丈夫的體罰在這些社會里都能得到許可,并且其中有些社會甚至認為對妻子的體罰是必須的,家庭暴力的實際發生率以及嚴重程度在這些社會里是極不相同的。[12]那些較少發生家庭暴力的文化中,法律規定男性不允許超過某種所允許的界限對待婦女,在這些社會里,政府為試圖逃避家庭暴力的婦女提供避難所,人們有一種體面對待婦女的名譽感。[13]

在中國,男權文化和夫權思想是家庭暴力產生的歷史原因。“男尊女卑”、夫權統治貫穿數千年中國歷史:“三從四德”將女性置于男性統治之下,推行“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的封建禮教。直至今天,崇尚男性對女性暴力、父母對子女懲戒的歷史傳統,依然深刻地影響當代中國家庭。全國婦聯2002年的一項調查表明,在中國217億個家庭中,約30%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而施暴者九成是男性。[14]

(二)與女性自身心理有關

過去的心理學理論通常指責家庭暴力受害者,這些理論認為這些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的行為是激惹性的,他們嘲弄自己的丈夫,過于爭辯、懶惰或者潛意識里渴望做一個受虐者。這一看法使得人們忽視家庭暴力的危害性以及對這些受害婦女產生誤解。[13]

也有學者指出,女性的懦弱使施暴者有恃無恐。有些婦女缺乏自我保護意識,思想觀念陳舊,深受“嫁雞隨雞”、“家丑不可外揚”等傳統觀念的束縛,從未想到反抗,也不愿對外人說,只是默默地祈禱丈夫能回心轉意,結果往往事與愿違。有些婦女因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或者恐懼施暴者事后報復,在執法機關對施暴者依法論處時不愿或不敢指證,甚至為丈夫“說情”。因此,女性的懦弱也是家庭暴力存在和升級不可忽視的原因。[15]

(三)與施暴者個性特征、行為和早期經歷有關

臨床資料表明許多男性施暴者的心理特征為:較強的占有欲、心理不獨立、有不安全感、沖動以及低自尊。藥物濫用與家庭暴力有關[16],濫用藥物會降低施暴者對其攻擊行為的控制或者使施暴者對自己的施暴理由合理化,從而使得他們對自己的施暴行為不負完全的責任。雖然家庭暴力與濫用藥物有關,但是藥物濫用并不能充分解釋家庭暴力產生的原因。模式理論(themodellingtheory)假定男性經常對女性施暴源自男性童年時期所目睹的家庭暴力場景。[13]在童年期目睹家庭暴力的男性更可能在成年以后對其配偶施暴。[17]加拿大的一項研究表明其公公有家庭暴力行為的婦女遭受其丈夫家庭暴力的可能性是其公公沒有家庭暴力行為的婦女所遭受的家庭暴力可能性的三倍。[8]目睹父親暴力行為的男性學會了用暴力解決與配偶之間的沖突,而女性則傾向于在成年之后變的更加被動。許多有關家庭暴力研究的綜述表明家庭暴力中,女性受害者都在童年目睹過父母之間所發生的家庭暴力。[17]幾乎40%的女性受害者報告說他們的孩子曾目睹過她們遭受家庭暴力的場面,因此減少這種可能會引發跨代遺傳的對女性所實施的家庭暴力是十分重要的。另外還有研究者認為,攻擊自己妻子的丈夫在幼年時多數曾是受虐兒童。研究發現,家庭暴力男性軀體施暴者較對照組有更多的低教育水平者;更多的嗜煙者,且每天抽煙量大;且他們的軀體化、人際關系敏感、抑郁、敵對、偏執分值顯著高于對照組。[18]

三、家庭暴力的心理治療、預防

(一)家庭暴力的心理治療

許多研究表明心理治療對女性家庭暴力受害者是十分有益的。這些治療方法包括:心理動力學治療方法[19]、認知行為療法[20]催眠療法[21]、藥物療法[22]以及自助組織療法。盡管這些療法的理論傾向或技術不同,但是它們都遵循以下原則:

1.治療者應當常規性地、主動地、全面地詢問家庭暴力受害者過去曾遭受的暴力傷害以及解決方法。

2.治療者應當知道家庭暴力對受害者所造成的影響以及創傷后壓力障礙的表現。

3.治療者必須能夠理解和解釋家庭暴力對受害人所造成的不良影響,并且他們還能提高受害人的自我認知能力和應對家庭暴力的能力。

4.治療者應當向受害人提供心理支持環境直到受害人建立起自我支持功能為止。

5.治療者不應當只讓受害人精神宣泄而不對受害人的防御機制和內心沖突進行探索和解釋。

6.治療者應當探究受害人對家庭暴力中所出現的創傷性人際關系的個人看法。

7.在診斷、治療中必須謹慎地尊重受害人的自。[4]

有時,在治療過程中,治療者會出現強烈的反移情現象,比如,治療者感到很氣憤、出現侵入性好奇(intrusivecuriosity)、勃然大怒、或者以受害人自居等等。有些治療者或許會強迫受害人報道她們所遭受的家庭暴力或者與施暴者對抗。我們必須尊重受害人的意愿,除非司法需要,否則我們不能隨意報道受害人所遭受的家庭暴力,不然會讓受害人對心理治療這個職業失去信任。頻繁地報道家庭暴力會將受害婦女置于更危險的境地,使她們遭受更多傷害。有些治療者看到這些受害者仍然維持著自己的婚姻關系就會變的不耐煩,但是治療者應當明白擺脫這樣的婚姻關系是需要一個過程的。而其他一些治療者看到這些受害人如此抑郁感到十分擔憂,于是他們就擅自作出一些不明智的決定,比如對這些受害人進行抗抑郁藥物治療或住院治療。盡管在治療過程中這些治療措施有時是需要的,但治療者擅自決定治療方案實際上侵犯了受害者的自,正確的做法應當是治療者和受害人共同決定治療方案。[23]如果將家庭暴力事件報告給警察,在司法訴訟中,治療者的角色會變的復雜起來,治療者不僅僅要作為專家證人而且還要以一個精神病醫生的角度提供證據,一定要避免將治療者職業角色弄混亂,以免使這個職業出現信任危機。

(二)家庭暴力的預防

因為家庭暴力根源于社會對婦女的歧視態度,因此社會學者應當首先認清這些社會問題并積極地參與到社會政策的制訂和教育當中,通過個人的努力減少社會對婦女的歧視。在治療中,心理治療者要尊重這些女性受害者,任何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都是不允許的。社會工作者提出引發家庭暴力和其他形式的暴力的原因,反對歧視婦女,虐待婦女是不允許的等觀點是十分重要的。

其次,要及早發現家庭暴力事件,鑒于許多精神疾病都與家庭暴力有關,因此在治療精神病患者的時候,詢問患者是否曾遭受過家庭暴力應當是常規診斷中的一個必不可少的環節。培訓精神病醫生識別家庭暴力受害者所出現的醫療和情緒方面的癥狀是十分必要的。及時、有效、安全、支持、接納的家庭暴力干預措施將會得到受害人的認可。在社區機構內設置有效的家庭暴力干預中心將有利于對家庭暴力進行及時的干預。精神病醫生也可憑借自己的心理健康的專業知識而作為社區心理健康顧問,以此作為社區的一種重要的資源來為女性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服務。

最后通過使用個人、家庭和團體心理治療可以有效地緩解家庭暴力對受害人所造成的長期不良影響。精神病醫生在家庭暴力的預防、識別、治療方面都起著很重要的作用,并且通過個人或者團體心理治療方法,治療家庭暴力的實施者的特殊治療計劃也可以有效控制虐待者的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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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家庭暴力的看法范文2

【關鍵詞】婦女;家庭暴力;司法

伴隨著經濟轉型,政治改革,文化碰撞,婚姻倫理關系失范家庭暴力事件日益增長,不僅侵害著婦女的身心健康,也沖擊著家庭關系的穩定,更會影響到下一代健康發展和社會的長治久安。因此,日益提高對家庭冷暴力的重視程度,構建以司法機制為核心,全社會聯動參與的反家庭暴力平臺勢在必行。

一、家庭暴力的概況分析

(一)家庭暴力的概念及特征分析

家庭暴力根據最高院《司法解釋》是指行為人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最高院還在《涉及家庭暴力案件審理指南》中指出,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主要指夫妻之間,一方通過暴力或脅迫、侮辱、經濟控制等手段實施傷害另一方的目的的行為。

據婦聯的調查顯示,女性遭受的家庭暴力遠比男性遭受的家庭暴力比列要高很多,針對婦女的家庭暴力是歷史、文化、心理等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呈現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征:

1.家庭暴力的形成具有歷史性

家庭暴力不是一個時代所需要解決的問題,而是幾個世紀面臨的難題,在封建時期,男尊女卑、夫權至上的封建傳統根深蒂固,男女之間的地位主次,榮譽高低,報酬多寡,權利先后往往不是根據個人能力強弱及社會貢獻多少為判斷標準,更大程度是以性別和身體強度來評判,婦女缺少法律上被賦予平等的權利,她們懷孕,分娩等生理過程,使得她們的精神削弱,體力降低,傳統的男權主義與婦女的依附心理,是直接催生出家庭暴力的最合適的溫床[1]。在家庭糾紛發生之時,男性面對婦女的反抗情緒及逆反行為,他們會認為自己的權威形象受到質疑,自身的中心地位受到挑戰,“三重四德”的傳統思想有意識或者無意識的影響著他們對婦女的態度和行為,通過經濟控制及身心制裁以達到控制妻子、鞏固自己家庭地位的目的,歷史遺留的觀念及傳統形成了婦女逆來順受的習慣,婦女在維權及救濟方面往往無從下手,不知所措。

2.家庭暴力的實施具有隱秘性

家庭暴力多數發生在家庭內部,環境一般較為封閉,初期無法被觀察,受暴婦女基于“家丑不可外揚”的心理想法在更大程度上選擇了包容和沉默,她們自身法律修養的滯后及對司法救濟途徑的生疏也讓她們寄望于男性自我反思,良心發現來改變施暴行為,家庭暴力在苗頭性階段沒有被有效制止,施暴人較少會主動意識到家庭暴力的嚴重性,他們更不會受到教育及相關懲罰,把家庭暴力完全“家庭化”的現狀使得司法干預,社會調解等第三方救濟難以入手,受暴婦女在承受暴力的同時確是有口難言,心理壓力進一步上升,引起心理異變。

3.家庭暴力的升級具有極速性

對于在男女平等的呼聲中成長起來,當代女性有了維,護自身權利的意思,希望擺脫傳統女性軟弱的特質,但長期受到丈夫或者男友暴力虐待的婦女呈現“受虐婦女綜合征”特征,她們在經濟上,生活上依賴男性,在長期挨打中變得沉默及無助,如果情人挑撥等外部因素刺激婦女的神經時,失去自我控制能力的婦女就會以牙還牙,采取極端的手段進行自救或者報復,在云南某女子監獄調查就顯示,1.1%的女性在遭受到家庭暴力時是即時反抗的,多少人選擇在其食物中投毒或施放安眠藥,或趁對方熟睡,醉酒后用木棒、砍刀將對方殺害或重傷[2]。一場沒有硝煙的家庭生存權和發展權的爭奪戰爭在暗流涌動,在權威與反權威、控制與反控制的博弈中,家庭暴力極速升級并嚴重化,婦女常常在家庭暴力當局中成為升級者和爆發者。

(二)家庭暴力的危害性分析

針對婦女的家庭暴力的危害性不僅直接體現在婦女受到的身體和精神傷害,更關系到個人的健康發展、家庭的和睦穩定、社會的和諧有序,家庭暴力的危害性不容小覷。

1.違反法律法規。

家庭暴力的施暴者本身是已經或將要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人,而遭受暴力的婦女精神上會感到折磨,長期生活在冷漠、緊張的氣氛中,導致她們心情抑郁或精神上的崩潰,在找不到正當解決途徑、積憤難消的情況下,選擇殺人等非理性方式解脫,使得她們觸犯法律,這恰恰沒有幫助婦女擺脫家庭暴力對自己的傷害,事實上是把婦女推向深淵,在法律制裁下、心理陰影下度過余生。

2.破壞家庭穩定

長時間受到暴力侵害的家庭,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關系就會受到損傷、破壞,直接影響到家庭的正常生活,家庭中的兒童由于家庭關愛的缺失,會加劇問題兒童的孤僻、封閉行為,加重兒童的焦慮、恐懼、自卑等不良情緒,無知及無畏會使他們嘗試使用暴力行為或破壞發泄感情,以至于他們的身心得不到健康的發展,變成問題少年,甚至可能敵視和報復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3.影響社會穩定

家庭是社會中的最基本的組成元素,家庭的和諧穩定與否關乎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家庭的不和睦促發社會中的不穩定因素的形成,使得家庭得不到解決的矛盾通過社會行為表現出來,婦女報復及問題少年也提高了社會犯罪的幾率,不懂得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家庭成員們,往往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會給社會的穩定帶來沖擊。

二、反家庭暴力的司法現狀

反家庭暴力雖然在立法上已經實現了全國與地區并存共治的局面,在總則中也是被禁止的情形,是離婚的法定事由,離婚時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定條件,但司法上在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維護婦女權益等方面取得的成效還不明顯,司法面臨的現狀也令人反思。

(一)聯動局面未能形成

全國婦聯、、最高檢、公安、民政、司法和衛生部在《關于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見》中已經將家庭暴力納入了110警務工作之中,但是在實際事件處理過程中,警察接到報警案件后只進行了說明及勸解,當做一般的家庭糾紛來處置,公安司法機關在對待家庭暴力問題上未能引起足夠重視,讓家預工作失于軟,流于寬,事實上家庭內沖突的作用與權力關系不應該被不適當地最小化,因為誰也不可能忘記它們在國家中的重要性,無論他對家庭的看法是多么的溫和[3]。就被害人而言,許多家庭暴力問題受害者甚至不知家暴是一種違法行為,婦女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利,即使有些人知道家暴法,也不知具體如何應對[4],受害婦女自我防護意識的淡薄及對法律知識的欠缺,使得在家庭暴力案件中的婦女希望通過法律途徑來取得保障自身權利的希望落空。

(二)家暴理念存在分歧

對于“家庭暴力”的理念各不相同,各國各地區法律法規在家庭暴力主體及類型的界定有著差異,司法實踐也存在區別。在我國,法律只規定了家庭暴力主體是家庭成員之間,沒有涉及到前配偶,同居伴侶,前同居伴侶。研究表明暴力不僅僅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更常見于有或有過親密關系的人之間,如離異夫妻之間,戀人或曾有過戀愛關系的兩人之間,調查表明,戀人之間和離異夫妻之間暴力的頻率和嚴重程度,遠遠超過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頻繁程度和嚴重程度[5],對于同同居女友實施暴力是否也能夠來適用家庭暴力法去調整,雖然在實踐之中也能基于各種侵害類型提供不同的法律救濟,但統一的適用反家庭暴力法無疑會對受害人提供更為便利及全面的保護。另外,家庭暴力類型上有精神暴力,身體暴力及性暴力等分類,就如其中的性暴力而言,法學界對“婚姻關系內強迫算不算犯罪”這觀念有著分歧,在司法實務中使得類似案件判決大相徑庭,如:1995年姚某訴白俊峰案及1999年上海青浦法院對婚內案審理判決[6]。為了給予司法實踐思想指導和智力支持,就應對家庭暴力理念進行體系化的分析,了解各國家庭暴力之共性,為我國家庭暴力理念提供新思維。

(三)法律維權面臨的挑戰

法院作為一個中立裁判的機構,以審判為主要職能,原則上審判要嚴格依照法律規定,但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會影響在訴訟過程中對婦女的人身、財產及精神保護,法院對于法律法規的適用,直接決定了審判結果,對受暴婦女影響極大。

1.人身保護令制度不夠不完善

人身保護令的推及實行以來,在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上取得了一定成效,維護了受害人的權利,保障了弱勢處境的婦女,但人身保護令保護時間不長,在簽發人身保護裁定中缺少臨時應急性救濟措施,婦女對其執行效果不信任,或基于害怕施暴者對其報復,或基于輿論影響,往往申請的數量較少,實際受惠者數量不多[7]。

2.證據制度不夠不完善

家庭暴力具有隱秘性,這使得在人證方面缺少證明,即使有親友等知情人也會因為多種因素拒絕作證,受暴婦女遭遇到精神及性暴力時,其證據證明材料不僅收集困難,更可能會涉及到收集證據手段不當而被排除。

3.個人財產制度不夠完善

雖然我國法律明確承認了婦女的家務勞動對家庭的貢獻,也對受害人財產利益所作犧牲應加以照顧與補償,但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精神損害賠償訴訟卻得不到支持,理論上婚姻是基于家庭關系,經濟獨立和生存而組織的,不需要以離婚為前提出適應的精神損害賠償或補償,保障已婚期間內的精神權利,不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更能引起施暴者的注意,也有利于家庭關系的維護,對于司法效果來說也更為溫和,令人接受。

三、家庭暴力司法干預探究

基于轉型時期中國社會結構及社會現狀,家庭暴力已經不再是個人私事,它關系到法律問題、人權問題、平等問題,是一個社會系統工程,需要各方面協調配合,綜合治理,以司法機制基石,構建私力救助,公力救助,社會救助大聯動格局才是唯一行之有效的辦法。

(一)加強普法宣傳,促進聯動防治局面形成

防治家庭暴力,維護婦女權利,是全社會共同需要攻堅的課題,加大在各個領域內的普法宣傳教育,促進思想進步,形成統一認知極為重要。實際上,執法機關不愿過多介入家庭暴力,導致受害者權益得不到及時救濟,使家暴慘劇愈演愈烈,對此加強公權部門的深度培訓尤為關鍵,可以對公檢法加強性別文化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維護婦女權益意識,要求施暴者到社區指定地點進行法律知識培訓,讓其反思改正,婦聯搞好素質教育培訓,鼓勵女性特別是貧困婦女、流動婦女加強法律素養,掌握就業技能,提高家庭地位和社會地位[8]。公安機關在接到求助電話及求助婦女時候,首先可以提供法律援助,當家庭暴力構成犯罪或違反法院簽發令時,公安機關可以拘捕施暴者提交公訴機關;各委員會,單位,社區可以營造反家庭暴力文化氛圍,利用“三八”婦女節及“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舉辦社區活動,給予婦女充分心理支持,提升婦女法律維權意識。加強法治宣傳,拓寬解決家庭暴力的途徑,構建私力救濟,公力救濟,社會救濟全面配合格局,促進婦女自主性救濟與多方救濟結合,形成聯動防治機制,切實將家暴問題分析清,解決好,處理掉。

(二)發展家暴理念,完善案列指導制度

反家庭暴力理念經過多年來的學術研究及司法論證,家庭暴力應該去“家庭化”,它不再只是家庭內部事務,家庭暴力的主體范圍可以擴大到事實婚姻家庭或至同居及同居家庭;對于實務中家庭暴力施暴類型案件判決不同的問題,可以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導制度,重視指導案例在統一法律適用標準,指導下級法院審判工作,豐富和發展法學理論,避免同類型案件因為沒有法律明確規定,法律理念不相同而出現判決大相徑庭的局面[9]。

(三)健全我國反家庭暴力的法律機制

我國現有的《民法通則》、《婚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都禁止對婦女實施家庭暴力,施暴者也要會受到法律的懲罰,但這些法律規范都比較抽象,對現實生活中層出不窮的家庭暴力事件在法律適用上顯得力不從心。因此,進一步完善、健全反家暴的法律法規,加強法律規范的可操作性,使得反家庭暴力有法可依。

1.完善人身保護令制度

通過立法明確人身保護令,賦予其明確法律地位,適用條件和適用范圍,尤其是申請人身保護令的證據應說明,擴大裁定內容,增加遷出令、給付令,禁止令和財產等保護令種類[10],保護好整個訴訟階段婦女的居住權、生命權,保障受害婦女享受到醫院診療、心理治療及避難場所等救助,保全在訴訟過程中的婦女財產權益,為婦女提供一個完整的社會保障體系。

2.完善證據制度

家庭冷暴力通常發生在家庭內部,受害人往往很難提出充足證據,要求原告負全部舉證責任將使受害人處于十分不利地位,在證據采納的司法實踐中,注重對家庭暴力基礎性證據的關注,日記,傷情照片,保證書,報警記錄及專家對于“受虐婦女綜合征”的證詞等證據,對證據認定的態度應當適度靈活,對偷拍,誘導等獲取的證據應全面看待分析,合理采納接受,避免陷入機械法條主義的陷阱中。

3.完善財產制度

完善財產分割及補償制度,建立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補償機制,對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因為施暴者而造成的身體及精神醫療費用由施暴者一方的個人財產承擔,可以適當做出精神費等補償性費用,對于婦女在家庭工作中貢獻并導致其離婚后生活和工作能力下降,生活質量降低,在財產分割應受到照顧,肯定婦女的家務勞動,避免婦女離婚生活陷入困境。

在我國,系統全面的專門防治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全國性立法還沒有出臺,這使得公檢法在處理涉及家庭暴力案件時,欠缺統一的執法依據,私立救濟、公力救濟、社會救濟聯合協作協調度不高,對婦女相關保護措施難以落實,因此確立以司法機制為核心,通過全國性統一形成反家庭暴力法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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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家庭暴力的看法范文3

關鍵詞:家庭暴力;關愛;傾聽

中圖分類號:G63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992-7711(2017)04-0094

學生進入初中后,便同時進入了人生的青春期,他們面臨著人格再造的“第二次誕生”,錯綜交織的矛盾和激烈振蕩的內心世界,思維的獨立性和批判性顯著發展,不滿足于簡單的說教和現成的結論。但由于還不成熟,所以容易固執和偏激。由于處在身心劇變時期,各種需要日益增長,加之此時還缺乏較強的文飾情緒的能力,所以他們容易動感情,且這種感情強烈而不穩定,具有兩極性(從一個極端到另一個極端)的特點。此時,如果成長過程中存在著家庭暴力,則會讓孩子心靈有扭曲感,對家庭的信任度、對家長的依賴度都會下降,厭惡家人,會有逃避、離家出走,甚至走上歧途。

在人們固有的印象中,大部分的女生都會比男生好管理。可是在2012級所帶的班級中卻出現了兩個特立獨行的女生,她們時常逃課,以致后面發展到離家出走,到朋友家住,最后變成借錢自己租房子住。從她們逃課開始,筆者就開始關注她們了。通過與她們的聊天,筆者了解到她們都有相同經歷:家庭暴力。一個是父母離異,女生跟著母親,但是母親為了生計,早出晚歸,該生的午餐問題大多數是用泡面解決,母女之間缺乏溝通,只有錢的交流。當該生出現問題時,如果母親沒有時間處理而告知父親時,父親基本都會對該生進行打罵。另一名學生雖有著完整的家庭,但是父親對她的要求極為嚴格,經常被父母與別人做比較,如果某些行為沒有按照父母的意愿做,則父親也會對其進行打罵。所以,她們情感狀態表現為孤獨、苦悶的閉鎖心理。為了補償由閉鎖心理而帶來的孤獨感和苦悶感,友誼便成了青年期最主要的人際關系,她們渴望得到安慰理解和以此充實精神生活。也許正是這樣的經歷,才使她們成為好朋友,通過逃課、離家出走的方式來發泄自己的情緒,威脅家長。了解這一情況后,作為班主任的筆者用了大量的時間首先說服她們按時到學校上課,每一個星期要求她們把每個星期所發生的事和想法寫在紙上與班主任交流;另一方面積極聯系學生家長與他們溝通教育方式。剛開始,他們并沒有在意,直至逃課變成了離家出走,兩位家長逐步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開始積極配合學生的教育工作。首先要改變暴力的教育手段。初中生已經開始有自己的思想,要改變她們一些錯誤的行為,不能再依靠暴力。這時候教師和家長都需要學會聆聽,了解她們現階段的想法和需求,如果不對,則需要慢慢地引導她們。改變不是一天就能成的,需要我們有足夠的耐心和責任心陪伴她們慢慢成長。然而,長期的家庭暴力對學生造成了深刻且痛苦的影響,雖然家長也為此作出了改變和努力,筆者也給家長發出了注意孩子行為,提高警惕的信息。但最終兩位學生還是選擇了終結生命的方式尋找她們心中的自由和快樂。

發生這樣的事情令家長、學校和教師,甚至其他學生都是極其悲痛的,但最重要的是我們要學會反思。由此可見,家庭暴力給孩子帶來的不僅僅是皮肉之苦,更多的是心靈的創傷和行為的扭曲。一是傷害孩子的自尊心。孩子雖然幼小,但隨著年齡的增長,一個重要的心理特征是自尊心越來越強,打孩子是對自尊心的嚴重損傷。從逆反、對抗發展到破罐破摔、自暴自棄。二是迫使孩子說謊。有的孩子懾于父母的壓力,表面服輸,內心不服,學會了看人臉色行事的不良性格。三是容易使孩子形成暴躁的性格。家長對孩子動輒打罵,總會潛移默化地影響到孩子,經常挨打不僅容易使孩子產生暴躁的性格,在行為上也是給孩子的攻擊性示范。當孩子遇到問題或某些不良刺激的時候,很容易產生攻擊行為。四是使父母喪失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對父母忌恨報復。

“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觀念在具有重視子女教育傳統的中國社會中根深蒂固。他們要求孩子從小就按自己的意志發展,根本不考慮孩子自身的興趣、能力和其他個性特點。當孩子達不到自己期望的目標時,要么大失所望,撒手不管;要么就遷怒于孩子,大打出手。蘇霍姆林斯基說過:“不能把小孩子的精神世界變成單純學習知識。如果我們力求使兒童的全部精神力量都專注到功課上去,他的生活就會變得不堪忍受。他不僅應該是一個學生,而且首先應該是一個有多方面興趣、要求和愿望的人”。?家長的心態決定了孩子的成敗,成長是一個過程,家長應該在乎孩子的每個過程,而不是只盯著那個結果。用一顆平常心,培養一個平常人。

所以,家庭中需開展有效地家庭心理健康教育,要學會傾聽孩子說話。記得有一位名作家說過:“人最可怕的敵人,就是自己沒有堅定的信念和頑強的毅力?!痹谶^高的要求和不斷的批評下,有些孩子反而失去了信心和毅力,甚至疏遠自己的父母,與父母沒有太多的溝通,彼此之間的共同語言也漸漸少了。父母不了解孩子,孩子誤解父母。其實,到了這種時候,父母與子女就應該需要心平氣和地坐下來,拋開那濃重的“火藥味”,好好地交談一次,把各自心中的話說出來,才能彼此得到理解,才能重新擁有一個更溫馨更知心的家庭!

家庭應該是孩子說心里話的地方,家長要勵孩子多說話。家長不能因工作忙而忽略了c孩子的思想交流。家長與孩子能相互交流各自的看法,對孩子不成熟的行為進行限制,使平等尊重與適當限制相結合,有利于學生獨立性、自信心與能動性的養成。因此,父母要愛孩子,理解孩子,并用合理、科學的教養方式和教養態度來對待孩子。父母只有充分尊重孩子,從孩子的生理、心理特點,個性差異出發,因材施教,這樣才有可能達到你所期望的教育效果,有利于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對家庭暴力的看法范文4

[關鍵詞] “問題家庭”;青少年 ;心理 ;行為問題

家庭是人們社會生活的基本單位 ,是社會 的組成細胞。

是人們社會化進程 中最基本 的條件,是人們生存 、活動和全面發展的最基本環境。家庭又是青少年接觸最早、受影響最深的教育環境,是未成年人社會化 的第一重要場所。

如果家庭的存在和發展健康 、正常,就會對整個社會穩定、發展起到促進作用 ,反之 ,就會給社會帶來一系列嚴重的問題。有關專家將不健康 家庭稱為 “問題家庭 ”。它是指在家庭結構、家庭教育方式、居家生活環境 、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等整個 家庭 系統 中的一個或 者多個亞 系統 出現“阻抗”的家庭 。通常 ,家庭 的結構特點 、系統狀況 、穩固性 ,特別是核心家庭成員中父母的思想意識 、文化修養、言行舉止 、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 ,尤其是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親疏狀況、父母 的威信、參與孩子教育 的能力、自覺性及其教育方式、家庭居住環境等方面存在一個或多個問題,都會對子女的身心發展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目前,“問題家庭”的數量不斷增多, “問題家庭”使青少年產生負性情緒 、心理障礙和問題行為的現象 日益凸顯 。

、“問題家庭”類型及特點分析(一 ) 殘缺 型 家庭殘缺型家庭主要是指 內部結構不完整 的家庭 ,即家庭出現夫妻雙亡或一方亡故、分居 、單親、在押等情況 ,使青少年得不到一般家庭孩子應該得到的親情 、監護及教育,沒有或者早早地缺失親情的滋養 ,甚至根本沒有經濟上 的資助 ,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很難得到保障,嚴重地阻礙 了青少年良好人格 的形成,誘發 了青少 年身心不健康狀 況 的產生。

殘缺型家庭中的孩子和完整型家庭 中的孩子相 比,更容易形成偏離常態的人格 :表現過分依賴、強迫、戲劇化 、分裂等特征;挫折耐受力 大多較差 ;認知偏離正常軌跡 ,有紊亂不定的心理特點和與人難 以相處 的人際關系。所以人格出現問題的幾率較大。其 中的單親家 長中有一部分 ,尤其是父親性情粗暴 ,對子女要么疏于管教,要么嚴加看管。這樣的教育方式一般子女不服教育 ,情緒相 當抵觸 ;還有的家長為了彌補虧欠子女 的關愛 ,在金錢方面對子女“慷慨大方”,易使子女養成好逸 惡勞、揮金如土 的不 良習慣 。

(二)瀕危型家庭

瀕危型家庭 中的父母經常處 于 “阻抗”狀態 ,一旦有“火星”,立刻 “戰火紛飛”“硝煙彌漫”,家庭環境嘈雜不堪、氣氛難耐。猙獰之詞,野蠻之舉 ,嚴重地污損了孩子無辜幼小的心靈。他們長期生活在這樣的家庭氛圍中,其情緒壓抑 、焦慮 ,整 日神經高度緊張,生怕稍微不慎引發“超級地震”。

般情況下 ,瀕危型家庭從危機初露端倪到正式 “土崩瓦解”,需要經過一段時期的 “廝殺”,其 間,父母大多因為考慮 自身的境況,會忽視對子女的關注、疼愛和監管 。

殊不知,此時的孩子尤其渴望得到父母的愛 和完整家庭 的呵護?,F實的缺失與需要 的矛盾 ,使子女的感情遭受沉重打擊???懼與怨恨 交織 ,煩惱 、郁 悶、焦慮 重重包裹 著“瀕危家庭”的孩子,導致這些孩子在任何環境 中都表現出猜疑 、仇視和偏頗的看法,難以改變的病態觀念及暴躁、極端的行為等 。

(三)暴力型家庭

暴力型家庭 ,是指對家庭成員用 肉體虐待或者精神摧殘等手段進行侵犯 ,致使該家庭成員在身心方面受到某種程度傷害的家庭 。家庭的弱者往往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家庭暴力是 “問題家庭 ” 中常見 的一種帶有普遍性 的現象 ,家庭暴力對家庭的弱者之一青少年的負性影響越來越突出。

家庭暴力不僅嚴重地侵害了當事人的人身權 、健康權、人格權 ,成為導致婚姻家庭關 系破裂的主要原 因,同時更影響著社會的穩定 ,阻礙社會 的進步和發展。暴力型家庭在對待問題的處理上 ,習慣采用暴力手段來解決。青少年耳濡 目染,會造成不 良影響,他們覺得什么問題都可 以通過拳頭來解決 ,造成他們心理上的扭曲,性格上魯莽兇暴、易于沖動,行為上膽大妄為 、不計后果,當遇到 問題需要處理的時候 ,他們就會采用暴力的思維來解決 ,就容易導致暴力型犯罪的發生,且多屬于主動或者被動攻擊性行為。

(四) “留守兒童 ”家庭

本文所指的 “留守兒童”家庭是指農 民工父母外 出務工 ,被迫將子女留在農村 ,由爺爺、奶奶或者其他親戚監護、托管、教育子女 的家庭。作 為社會轉型期的特殊社會現象 ,“留守孩子族群”越來越普遍 ,其教育與心理問題越來 越突 出。

在對占 “問題家庭”中21.3%的 “留守兒童”家庭共139個學生的父母外出務工的調查情況顯示 :父母 常年打工的60人 ,占總數的 43% ;父母 常年在家的 37人 ,占總數的27% ;白天外 出做工,晚上 回家的 42人 ,占總數的30%。從調查及訪談中獲悉 :這些青少年家長雙雙外 出打工的比例最大,他們打破 了共同監護子女 ,與子女生活在一起的常規 。家長們認為錢賺多了能夠更好地培養孩子上好學校、接受好 的教育 。誠然 ,子女吃、穿 、住 、用 的問題解決了,但正值青春年少的孩子由于缺失了父母 的監管 、關愛及正常的家庭教育 ,他們就像無頭的蒼蠅 ,無舵手 的航船 ,四處飄蕩 ,易產生信任感 、安全感等方面的缺失。

(五)教養方式欠缺型家庭

指對子女教養的方式不 當或者欠缺的家庭 ,有的對子女嬌生慣養,放任不管;有 的采取簡單粗暴,動輒拳腳相加等方式養育孩子的家庭。

父母對教育 的態度和具體的教育方式與青少年的身心特質發展正相關 ,教育的后果對青少年未來生活 的價值及取向等都至關重要 ,但一些家庭確實存在著教養方式不 當的缺陷。在調查 的 “問題學生”的家庭中,要么對子女親情過剩 ,嬌生慣養 ,隨心所 欲,養成 了他們嬌橫 、霸道、執拗、懶惰等不 良習性 ;要么堅信 “棍棒底下 出孝子”的觀念,當子女有點 缺點或犯些小錯誤時 ,就要拳腳相加、打罵體罰,極易使青少年養成叛逆心理 ;要么對子女期望值過高 ,一旦達不到要求 ,往往采用高壓 的、粗暴的管教方式 ,孩子的壓力 過大 ,無 法承受 的時候就會 逃學 、打架等。

(六)缺 陷型家庭

缺陷型家庭指的是核心家庭 中的夫妻生理 、心理或者教養能力不足或欠缺的家庭,有 的是夫妻中一個或雙方身體殘障、智力低下或者是精神病患者,根本無條件或者能力給予子女應有的監護 ;有的夫妻素質極其低下 ,要么 自身道德敗壞 ,吃喝賭 ,要么生活作風有 問題或參與社會違規活動。生活在這兩種家庭 的青少年 ,在家庭 中不可能受到良好的教育,還有可能因為生活在這樣家庭 的緣故受到凌辱 、歧視等,心理承受力不強。另外一種是家長的知識和教育滯后 ,無法跟孩子更好地溝通和交流 ,甚至沒有·108 ·能力進行監管。隨著信息傳播手段現代化 、大眾化 ,乘 隙而人的腐朽沒落的價值觀念和生活方式 ,給青春萌動 、追求新奇但又缺乏鑒別力 、自制力的青少年帶來 了很大的負面影響,而不少家長由于缺乏網絡信息化知識等,而不能對孩子進行正確的引導。

(七)不良家居環境型家庭

主要指家庭居住在出租屋、工棚或者其他臨時場所等,周邊是臟亂差的環境,近鄰 大多是學歷、道德 素質、文 明程度等較低成員的家庭。

青少年正處于身心的發育期、轉折期 ,通常被稱 為第二次 “斷奶期”,這個時期 ,青少年缺乏對具體事物 的判斷力 ,經常出于好奇的心理 ,傾 向于跟隨和模仿。在受到不 良習慣和行為的浸染下,缺乏相應的抵抗和判斷,往往成為犯罪分 子利用 的工具 ,并極有可能成為其中的成員 。

不 良家居環境型的家庭 中的夫妻,擁有的工作技術落后或者沒有一技之長等造成 的生存壓力 ,加上較低 的文化 素質和不勞而獲的心理狀態使居住其中的一部分人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使得共同居住的子女和臨近的青少年受其不 良影響的浸潤,更容易誤入歧途。

二、“問題家庭”導致青少年心理、行為負性影響分析(一) 心理 困擾 日益嚴重1.退縮與孤僻生活在 “問題家庭 ”的青少年 ,極怕外界知道,不敢或逃避與朋友、同學接觸。由于青少年思想意識 尚不成熟 ,更不能客觀、辯證地看待家庭出現的這種現象 ,總會把 自己的家庭當成另類 ,忌談 、忌 問,內心深處萌生 自卑感 ,變得孤僻 、寡歡,極易造成 自我封閉,個性乖張 ,情緒低落等負性心理。

2.恐懼與敵對

父母喋喋不休地 的爭吵,有時加上身體上互相傷害 ;或 “白熾化” 階段隨即轉為 “冷戰”等成為每天必定要上演的一幕幕。這種 “家庭 戰爭”,帶給青少年 的是身心的極大傷害甚至是摧殘,這種不安定 因素使青少年產生不安定、孤獨感 ,日積月 累發 展成為焦慮 、恐懼 、敵對情緒 ,甚至導致過激言行 、負性情緒與違規行為。

3.抑郁與焦慮

“問題家庭” 的青少年 ,生活在一種不安定 的家庭環境中,性格內向的較多 ,幾乎整 日郁郁寡歡 ,表現出抑郁 、焦慮 、驚恐等痛苦的負性情緒 。這大多是因為父母構建 的不和諧家庭氛圍或者父母的某些缺 陷給子女帶來的不 良情緒體驗所致 ,在調查過程中了解到 “問題家庭 ”的青少年痛苦程度較完整、普通家庭 的青少年高得多 ,且男生尤甚。

4.挫折感與厭學

“問題家庭” 的青少年普遍挫折感與厭學行 為均較為強烈 ,表現為個性 偏執、戲劇化 、自戀 ;學習動力缺乏 、厭學、考試恐懼等紊亂不定 的心理、行為特征。

2008年 5月在對鄭州市六十九中初二 ·五班發放了問卷—— “你 目前最憎惡與最愿意做的事情是什 么?”答案是 “父母吵架” “父母鬧情緒” “爸媽冷戰” “爸媽離婚‘最想逃跑” “不愿上學 了”等 占全班人數 的 24.7%,其中的絕大多數是 “問題家庭” 的學生。家庭結構的不健全、內部系統阻抗 、疏離、糾纏等狀況 中的任何一種存在都會給子女的身心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

5.逆反心理

“問題家庭” 的青少年在家里 由于得不到父母正確 的教育和引導 ,極易產生對父母和老師的逆反心理 ,甚至覺得父母、老師和自己過不去 ,從開始的叛逆情緒逐漸轉變為偏激的逆反傾 向。有的青少年因家庭親情 比如關愛、溫暖等的缺失 ,便會 自怨 自艾、郁郁寡歡 。他們一旦心里空虛得不到慰藉 ,心理發育 出現畸形,對任何事情 的處理都采取消極 態度 :撒謊、逃 學、早戀 、沉迷 網絡、打 架斗毆、吸毒 、偷 竊等 ,這些 都 是 變相 的逆 反心 理 的外 在表現。

6.極端心理

“問題家庭 ” 中的父母大多因忙于繁 重的工作 ,或者生活、工作壓力過大,對子女疏于有效 的監管與教育。尤其是子女離開學校后 的時 間里 ,時常無法或者很少陪伴、照料 、監督子女 的學習、生活。由于缺失家庭的關愛 、溫暖,一旦學校、社會 的支持系統不健全 ,青少年就會產生對家庭 、社會 的不滿情緒 ,深感現實世界 的緊張、冷 漠、無助 ,容易流露出破罐子破摔的心理 ,甚至導致越軌等極端行為發生。

(二)學習狀況 日益堪憂

1.學業成績隨情緒變化“問題家庭 ”青少年學生 的學業成 績與家庭 的環 境、氛圍的變化和父母關系的好壞正相關 ,他們的情緒也出現相應的波動 ;極大地影響著青少年學生的學習動機和學 習興趣 ,導致他們學習的意志力不強,偶遇挫折便心灰意冷,因此 ,學習成績極不穩定 ,時好時壞 ,且特別容易偏科。

2.逃學 、厭學現象普遍

“問題家庭”青少年學生一般情緒較為低落 ,注意力不夠集中,上課聽講時或者課下學 習時總愛有小動作或者磨磨蹭蹭,疲勞感 自然較強 ,對學習不可能產生興趣 ,而是討厭情緒較濃。 “問題家庭 ”青少年學生在校學習成績不理想或犯錯誤時,家長不能或很少給予及時的關心、愛護 ,而學校教師一旦疏于管理 ,他們就會 由偶爾到經常逃學 ,沉溺于網吧、游戲廳等場所 ,龜縮起來 。

3.中途輟學現象凸顯

在逃學過程中, “問題家庭”青少年極易受到社會上不法分子的蠱惑、引誘 ,讓他們在某些方 面得到一時的安慰和滿足,最后卻往往誤入歧途 ,走上了違法犯罪 的道路。

有的父母 自身作奸犯科或者素質不高 ,甚至主動教導孩子一些不良行為 ,唆使他們到社會 中流浪、鬼混。致使一些青少年沒有受完 良好的教育中途輟學,過早 “浪跡江湖”。

(三 )犯 罪行為 日益 突 出

一般情況下 , “問題家庭”青少年的父母大多成長的環境和所受到的教育也存在著一定的缺陷。這樣 的家長對其子女的期望值絕大多數很高 ,但他們缺失 了解孩子成長的規律和科學教子的方法 ,往往拼命掙錢以滿足孩子的物質需求 ,卻忽視 或者對孩子 的精神和心理需求無 可奈何 ,孩子健全人格 、優 良品德和良好行為習慣的培養幾乎空白,致使家庭教育中存在著相 當嚴重 的問題 ,這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

青少年身體及心理上的重要特點之一表現在竭力想擺脫童年時期的依賴關系上。所以,他們需要 的內容與程度均發生了變化。然而,由于各種主客觀因素 (例如年齡的、性別的、狹隘的、習慣的以及其他種種觀念)的影 響,一旦這些需要長期得不到滿足,得不到尊重,享受不到應有的溫暖時 ,他們就會被不法分子利用走上犯罪的道路 ,給自身和社會帶來不可估量 的損失。

“問題家庭 ”導致青少年犯罪行 為 日益嚴重 ,呈現 出低齡化、低文化層次和結伙化等特點。青少年一旦得不到及時的教育 、引導 ,很有可能學業失敗 ,與社會上 自認為“同病相憐” 的人結伙 ,做 “隨心所欲的事情”,進而陷入違法犯罪的泥潭。

(四) 自殺、他殺現 象與日俱增

近年來 ,青少年 自殺 、他殺數量逐漸增多,且 明顯呈現低齡化趨勢 ,青少年 自殺、他殺的事件媒介不 斷報道 。

青少年自殺 、他殺事件 日趨頻繁的出現,反映了許多家庭 、學校 、社會等多方面深層次的糾結與矛盾。這些極端的現象及行為對我國社會轉型期的學制體制、教育資源的選擇 、教育、教學方式方法 以及 培養人才體系及 目標等各方面均是嚴峻的考驗,一系列頻繁發生 的 自殺、他殺事件最能夠暴露出當前 “問題家庭”教育的弊端及缺失。

目前 , “問題家庭 ”仍在 不斷增 多。家庭 結構 的改變、家庭成員的遠離、教養方式的不當以及不 良居住環境等的影響使青少年的心理 、學習、行為等方面的發展受到了沖擊、制約 。如何通過社會 (由其是專業社會工作者的介入 )、學校 (開展宏觀、中觀 、微觀層面的心理咨詢與輔導 )、家庭 (主干 、核心家庭成員 的參與 )以及青少年(自身主觀能動的充分利用)人手 ,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策略體系 ,系統 、高效 地解決 “問題 家庭”青 少年 出現的負性心理、越軌行為及其他方面的問題 ,已刻不容緩。

對家庭暴力的看法范文5

一、家庭價值觀

縱觀中美兩國文化價值觀,家庭價值觀是文化價值觀的重要組成部分。“所謂文化價值觀,又叫價值取向,是人們心目中對于萬事萬物的相對比較固定的、成套的評價、看法或價值評估體系。價值觀是一切文化的代表,是交際文化的核心內容,其內容牽涉很廣,幾乎涉及到了社會生活領域的方方面面。”而家庭價值觀是指社會中家庭成員的行為和生活準則,是衡量這些行為準則好壞的標準,它是價值觀體系的核心,是文化價值觀在家庭中的體現。按照文化價值觀劃分的三個層次來講,家庭價值觀應該是在第二個層次,它會向外輻射影響其它所有的價值活動??梢娂彝r值觀的地位相當重要。

二、中美兩國家庭觀的差異

西方對家庭的定義較為寬泛,認為只要兩個人有長遠的關系,有正常的性生活或能繁衍后代和撫養子女、贍養老人及能實現繼承,就可定為家庭。而中國則強調必有血緣、姻緣關系和共同生活在一起,并被法律所承認的,方能定為家庭。這種家庭觀的差異,在模式、行為、義務,利益、榮譽等方面,就呈現出不同的價值特征。

(1)在模式上,中國習慣于幾代人同住。人們以幾代同堂、多子多福、人多勢眾為榮。形成以直系血緣為主的大家庭。大家庭中的眾多成員之間盡力協調一致,在生產上互助、社會上互持、生活上互顧,構成經濟上的自給自足。而西方不講究這種血緣的關系,因而他們家庭的結構較為松散。美國的家庭模規模最大的是核心家庭,由父親母親和兩三個孩子組成,通常經濟獨立、有自己單獨的住所。

(2)在行為上,西方人一般是尋求內行的幫助,父母對子女只提供建議,而中國人更多的足尋求家庭的支持和安慰.父母對子女可直接下命令。因此,西方人表現出對專家的敬重,對權力和威望的崇拜,中國人則表現出對長輩的敬重,對權威和等級的服從。

(3)在義務上,西方的父母與子女的關系表現為:在中國,子女要孝順父母,父母也要為子女做出犧牲。中華民族有著根深蒂固的家庭觀念,贍老扶幼被認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和美德。在西方,例如美國,法律沒有贍養父母的條文,父母與子女的關系是一種相互了解和承認的平等關系。很多家庭,子女很早就獨立離開了,但與父母的關系仍較密切,認為父母也是重要的。

(4)在利益上,西方注重個人的利益,重視的是金錢;在中國,個人并不重要,家庭利益是首位的,強調的是忠誠與責任。由于西方的家庭結構較松散,家庭功能也較單一,人們強調的是自尊和創造性,因而追尋的是如何在自我發展的過程中達到自我的完善,個人的成功與否是其立足于社會的前提。在中國,家庭強調發家、興家,盡力壓制個人的欲望。由此,常把那些追求個人利益與需要的人們視為“不孝”和“叛逆”。個人的所作所為,似乎只是為了忠誠于家庭和為家庭而盡責任。

由中國傳統家庭衍射出來的道德價值網絡,首先是儒家所創造的“親親”原則和由此產生的“孝”的家庭價值觀念。親親原則的建立不僅把“家”提高到人生最重要的生活群體地位,而且把維系家族血緣和群體感情的孝悌觀念確定為最具普遍性的倫理模式和最高的價值觀。

(5)在榮譽上,中國則特別強調家庭榮譽。中國對家庭榮譽的強調表現在光宗耀祖,因而望子成龍的思想特別強烈。西方的生活準則是以個人為主。連自己的姓氏都可以更改,家庭榮耀自然也就談不上了。

三、中美家庭價值觀的沖擊

在跨文化交流的沖擊下,中美兩國家庭價值觀相互滲透、相互侵蝕。其中,美國家庭價值觀占據了主導地位,其家庭價值觀中的某些思想行為進入乃至融入了中國家庭價值觀中,對中國文化產生了影響。例如,很多中國人開始像美國人一樣覺得孩子的離開是正常的,永遠不離開父母才不正常,甚至認為這樣可以培養孩子的獨立意識和獨到見解。而在美國,離婚率不斷上升、墮胎、家庭暴力、工作家庭、同性戀家庭等問題的出現,讓很多美國人認識到中國傳統價值觀的優勢。在全球化日益加劇的今天,中美兩國的家庭價值觀都受到了巨大的沖擊,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不能硬性斷言哪種家庭價值觀更好。

對家庭暴力的看法范文6

摘 要:作者認為目前中國涉及性別和女性主義研究的文章,有關婦女家庭狀況的調查研究多,但理論闡釋少;對問題的描述多,但系統分析少;關于性別的意識形態呼吁多,但把女性主義研究放到一個廣泛的社會系統中研究少;在分析中,對文化規范注重得多,但與制度因素相關的理論解釋少。有鑒于此,本文從五個方面闡述了西方女性主義的理論貢獻,并闡釋了研究西方女性主義理論對中國性別研究所具有的重要意義。

中圖分類號:C91.03 文獻標識:A 文章編號:1004―2563(2007)01―0053―06

一、引言

在中國,隨著婦女兒童權益保障事業的發展,女性主義研究對中國性別研究的影響力日益增大。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內關于西方女性主義理論的論著逐漸增多。許多學者借用女性主義者所倡導的概念來分析中國社會的問題,或作為意識形態因素來推進爭取婦女權力的努力。但我們不難發現這些研究向兩個方面發展:一是注重研究中國實際存在的問題,如婦女地位、婦女權益保護等。這類研究或許會借用一些女性主義者所倡導的概念,但總體來說,他們認為女權理論主要反映了西方社會的現狀和價值觀,對于分析中國婦女的地位意義不大。二是介紹各派女性主義理論的觀點,諸如自由主義的女性主義、的女性主義、激進主義、生態主義女性主義,等等。然而,如何把理論介紹和實踐研究這兩方面統一起來是我們所面臨的問題。

要借鑒西方女性主義理論來分析中國的實際問題,就要探討女性主義理論的方法論意義,并用這些方法去分析實際問題。事實上,盡管人們在性別研究中承認西方女性主義理論的價值,但由于對這些理論的理解常常流于表面,因此其對于分析中國社會的作用和意義往往被低估了。由此,本文由三部分構成:首先,本文將對女性主義的研究領域和研究重點作個概覽,以使人們深入地理解女性主義理論的方法論;其次,本文將評估女性主義在研究性別規范和社會體制方面的理論貢獻;最后,本文討論西方女性主義理論對中國婦女問題研究的意義。通過這些研究,本文將把握女性主義論爭的焦點,幫助人們理解女性主義研究對探討中國社會婦女、家庭、兒童等現實問題的價值。

二、女性主義的研究焦點

女性主義的研究可以從多個角度和領域進行。它可以從社會學角度研究婦女群體的社會地位,也可以從文化角度研究性別規范的內容和形成背景:在實踐問題中,它可以從社會服務角度研究養老和兒童照顧問題,從社會工作領域研究犯、家庭暴力等問題,也可以從社會政策領域研究母親津貼和兒童津貼等等。面對如此廣闊的研究領域和如此多樣的研究方向,我們究竟該如何把握西方女性主義研究的主線和核心,進而理解女性主義的整體視野和基調呢?我們該如何把這些理論和實踐問題統一起來,使理論研究對分析實踐問題有益,并把實踐問題的分析引申進理論研究中去呢?為此,我們將從女性主義者所關注的焦點問題入手來進行分析。通過這個角度,我們可以涵蓋從社會結構到日常生活的各個分析層次,超越但也包含了女性主義各流派的爭論,從而為人們了解女性主義的基本觀點和方法論提供一個較為全面的概覽。在本節中,我們將從以下5個方面來闡述西方女性主義的研究焦點。

第一,西方女性主義者關心的一個核心問題是對社會分工和婦女社會地位的研究,并把這一研究放到廣闊的社會結構和功能分析的框架中進行。

在經濟地位方面,他們比較各國婦女在勞動力市場中的參與率,認為婦女的高市場參與率與婦女的高經濟地位相關。例如北歐婦女的高經濟獨立性與她們在勞動力市場中的高就業率相關,而南歐社會中婦女相對低的勞動就業率增加了她們對丈夫的經濟依賴程度。在政治地位的研究中,女權學者常用婦女在政府組織中所起的作用作為反映婦女政治地位高低的指征。例如安東尼強調,北歐國家婦女參政程度很高說明在這些社會中婦女的政治力量很強。類似的研究也體現在女性在企業管理層中所占比重的比較分析中。在對各國婦女經濟政治地位差異的原因闡釋中,一些學者把它歸之為各國工業化程度的不同,也有些學者運用功能分析方法,認為工業化的發展使婦女就業成為必要。另外一些學者則強調民主制的運作增加了婦女參政的機會。還有學者指出國家的社會政策制訂對婦女解放的重要意義。

第二,關于社會生活和社會規范的研究

在女性主義的研究中,學者常常批評傳統的研究強調市場勞動的作用而貶低婦女家庭照顧和家務勞動的意義,把婦女和兒童問題放在無足輕重的地位。與此相反,女性問題研究者則把關注點放在人們的社會生活層面,倡導從家庭生活這一角度去研究國家的公共生活與私人生活的關系。正如森斯伯瑞所說,傳統的社會分析注重國家和階級階層的關系(上層建筑與經濟基礎),而他們則從公民社會(社會基礎)的角度出發,分析家庭作為研究市民社會的基本單位與政府、社區和其他社會組織間復雜的制度關系。由此,他們研究婦女在家庭權力結構中的性別角色、角色認定、角色互動等問題,進而闡釋婦女的家庭地位與社會地位是如何互相影響的。更進一步,他們通過跨國比較,研究婦女在家庭經濟生活中與男性成員的分工情況。例如與勞動力就業情況相聯系,學者研究“單職工”和“雙職工”模式(one/or two breadwinner model)對婦女地位和規范的影響,并探討一定的家庭模式在該社會形成的原因和后果。他們不僅僅描述婦女在“雙職工”模式中的家庭地位要比在“單職工”模式中高這一現象,而且闡釋為什么這一模式能在這些社會流行,而另一模式則在另一些社會占主導地位。

第三,對福利服務的研究

因為婦女在社會人口再生產過程中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女權研究所涉及的問題很多就與老年和兒童照顧問題密切相關。因此,當傳統的社會研究把市場和勞動放到第一位時,女性問題研究者則把服務放到第一位,使兒童看護、老人照顧和兒童教育(以及與此相關的幼兒園、醫院、學校等)這些問題成為中心話題。例如一些學者通過考察兒童的托保率和老人在養老院的看護比率,來比較不同的家庭照顧模式。而且,因為家務勞動限制了婦女的社會參與,女權學者就倡導發展公共福利服務,并把它看作是衡量婦女解放程度的標志之一。再者,養老和托兒等方面服務的制度化水平也反映了社會對福利服務的供給機制、組織程度和國家的福利責任,從而反映出國家在社會再生產過程中所承擔的責任。在北歐,福利國家為了幫助女性參與公共生活和提高婦女的社會地位,在看護兒童等方面承擔了許多責任。這些國家的政府不僅為兒童看護提供津貼,也為兒童服務提供支持,并形成了“公共父母親”這樣的觀念。

第四,關于婦女社會問題的研究

女性主義研究也涉及到以婦女保護為核心的一

系列社會問題。這些問題包括家庭暴力,對青少年離異行為的控制,家庭對離異行為的規范,以及艾滋病的預防等。在這些方面,女性主義活動家做了大量的社會工作去爭取社會生活中的男女平等,反對家庭暴力、和性騷擾。對這些問題的研究涉及到家庭中的男女平等、家庭權利的分配模式、代際沖突、家長對青少年和兒童成長過程中所擔負的責任等問題。另外,在對婦女兒童/青少年和家庭的研究中,兒童照顧和兒童福利權利以及與此相關的許多社會問題,都是女權學者從社會工作角度來研究婦女問題時常涉及的內容。他們的工作對于解決具體的家庭社會問題和女性權利的保護具有積極的意義。

第五,對家庭政策的研究

女性主義理論倡導國家通過社會政策的制定,特別是通過家庭政策的制定來保護婦女的利益。這些家庭政策包括兒童津貼、產哺假、母親照顧兒童的津貼,也包括對兒童和老人照顧等方面的政策。這方面的研究中,卡默曼和卡恩的著作回顧了各國家庭政策的發展過程,并描述了這些國家家庭政策的晚近發展。蕾拉對各國兒童津貼的給付進行了比較研究,哈欽斯和萊塔比爾比較了歐洲各國的家庭政策。在這類研究中,米勒和沃曼的比較研究值得特別注意,他們的研究報告描述了歐洲福利國家的結婚離婚率、家庭政策的類型,并分析了歐洲各國的家庭規范。這些研究深化了人們對家庭婦女、兒童/青少年問題的理論探討,強調國家社會政策的制定要考慮到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利益。

女性主義研究者對于上述問題的研究,開拓了新的研究領域,提出了新的研究問題。他們從獨特的視角透視社會生活,關注婦女兒童在社會中的發展。對于性別研究而言,西方女性主義理論做出了獨特的貢獻。這些貢獻可以從三個方面概括:第一,西方女性主義理論倡導關于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的實際政策問題的研究:第二,深入研究女性在社會和家庭中的角色規范、生活方式和地位;第三,它強化了女權理論的意識形態功能。然而,他們的工作不僅僅對性別研究做出了貢獻,而且對社會分析和社會學理論的發展也有一定的貢獻。他們提出的許多觀點具有方法論的意義。在以下章節中,我們將評估女權研究對于婦女研究的方法論意義,從而來考察如何把女權研究的觀點運用到對實踐問題的分析中。

三、女性主義的理論貢獻

女性主義研究在理論上的貢獻是多方面的。

首先,他們研究婦女在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的地位,從而擴展了女性主義的研究領域,并對傳統的社會學和社會政策理論提出了挑戰

他們認為,傳統的社會分析注重對市場勞動和階級進行分析,而女權學者則要求把眼光投到勞動力市場外的社會群體(如婦女兒童)的分析中。這樣,他們要求把婦女研究的關注點從階級階層結構、政治經濟權力這些問題拉向對生活方式的分析。他們認為,如果社會科學把研究的重點狹隘地放在社會生產體制上,那么它就無形中暗示了男性比女性擁有更強的社會權力,因為在生產體系中,男性占支配地位。即使女性主義者可以倡導提高婦女就業率,但這也是用男性的視野來看待女性地位,將男性的標準運用于女性。因此,女性主義者主張社會科學對女性地位的研究要放在社會再生產體系上,強調社會生產和再生產體系具有同等重要的意義。女性在社會再生產體系中所占有的重要地位,使她們能從中獲得其獨特的活動領域。只有從這一角度來看待婦女的地位,婦女才能真正被尊重。

其次,女性主義注重發揮市民社會的權力和強調社會民主,倡導婦女的政治參與

他們支持民主政治的政策制定模式,因為這一模式可以使婦女、老人、退休者都有權力影響國家的社會政策制訂過程。同時,女性主義也采用大眾參與的社會行動模式,強調在社會基層進行社會互動和社會運動的必要性,主張婦女要形成自己的社會組織和利益集團,以便在社會生活中施加影響力。在社區活動中,他們主張婦女積極地組織起來,以集體的力量解決婦女在日常生活中所面臨的許多現實問題,并使婦女組織成為市民生活中一支不可忽視的力量。這樣,通過對國家政策和基層社會活動兩方面的影響來提升婦女的地位。

第三,女性主義研究深入探討了福利國家制度與婦女解放的關系,認為福利國家制度對婦女解放能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女性主義者呼吁國家通過社會政策的制定來保障婦女權益,強調發展制度性的社會服務,以便把婦女從家庭中解放出來。由此,他們支持福利國家體制的擴張,主張發展社會福利公共部門和制度化的社會服務。因為在公共福利領域(特別是在醫院這些部門被雇用的大多是婦女),婦女具有很強的制度化權力,而公共服務部門的擴張,則會使更多的婦女在這些公共服務部門就業。由此,女權研究者例如普弗拉-愛費格等人認為福利國家是一個有助于婦女進步、婦女發展的工具,但他們也批評福利國家在制度化的社會服務方面發展得還不夠,并認為現有社會仍存在著性別角色不平等的社會結構。

第四,女性主義研究把家庭制度和社會制度聯系起來

例如斯姆在研究中強調,福利國家的發展使公民的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空間融為一體。因此在考察婦女地位時不僅要考察她們在社會公共活動領域(特別是在政治經濟中所具有的地位),也要考慮他們在私人生活中占有的地位,因為婦女的社會地位高不能說明婦女的家庭地位高。只有同時關注社會和家庭兩個方面,才能真正提高婦女的地位。為此,許多學者采取比較的方法研究家庭類型和婦女在其中的地位。例如特羅斯特討論家庭理論和比較社會制度,哈欽斯和萊塔比爾對家庭模式進行了類型學研究,而林卡和阮塔拉湖的研究涉及家庭政策類型與社會體制背景的相關性。通過這些研究,女性主義者把婦女問題的研究和家庭體系和對社會體系的分析聯系起來,并試圖尋找家庭政策制定的依據。這樣,對婦女問題的研究就涉及家庭政策的分析以及與此相應的社會政治背景的分析,并強調要通過國家的家庭政策制訂去保護婦女兒童和支持家庭照顧。

第五,女性主義研究也具有意識形態的意義

從最直接的意義上說,女性主義反對父權主義的權威,批判父權主義的倫理觀念和道德規范,并希望通過爭取平等的性別權利來促進社會平等。在社會政策的制定上,女性主義支持國家干預。她們不贊同自由主義者認為國家對家庭生活的干預越少越好這種看法,而支持社會民主主義的普遍主義的政策觀念,因為普遍主義的社會政策有助于保障婦女兒童的權益。他們認為國家有義務為婦女兒童提供基本的保障。由此,在北歐社會民主主義的福利國家,普遍主義的福利觀念支持了女性主義發展,而女性主義意識形態又反過來支持了這一福利體制模式。

再者,女性主義倡導社會服務的意識形態,強調家庭政策對社會服務理念的支持。女權研究者強調公民權和婦女兒童的福利權力。例如赫內斯等人把馬歇爾(Marshall)的公民的一般福利權力理論擴展

到婦女和兒童的福利權力,并進而提出了北歐“公民權國家”(citizenship state)的概念。他們也倡導兒童權力的理念,強調兒童津貼的社會意義。在她們看來,國家給兒童提供社會津貼是基于保障兒童作為未來的國家公民所具有的權力,因為兒童既不具有影響政策制定的政治權力,也不是勞動力。這樣,女性主義者通過研究婦女在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的地位這一問題,探討了福利國家制度與婦女解放之間的關系,強調福利制度對于婦女解放所起到的積極促進作用。他們這些研究所提供的視野、角度和觀點,對于我們研究中國婦女問題具有方法論的意義。

四、對中國性別研究的方法論意義

鑒于中國的公共福利服務體系尚不發達,婦女的家務勞動和福利照顧很少得到公共機構的支持這一情況。第一,女性主義理論向我們提出了發展社會公共服務的要求,以便把婦女從家務勞動中解放出來。女性主義者強調家務勞動、兒童看護、老年照顧這些與社會再生產過程相關的婦女工作的價值,認為婦女的家務工作應該得到社會公共服務體系的支持。他們強調由于婦女承擔了生產和再生產領域中勞動的雙重任務,因而她們付出比男人更多的勞動。國家應制定相應的社會政策(特別是家庭政策)來補償婦女所從事的社會再生產工作。他們認為,男人在市場上勞動可以獲得工資回報,而婦女卻得不到社會的補償,這本身就是不公平的。這樣,女性主義者要求我們從社會再生產這一角度去評估女性作用,國家也要對婦女的再生產工作予以政策上的支持。我們有必要考慮在中國發展家庭政策的可能性,盡管中國目前在這一領域中的政策制定基本上是空白(除了與獨生子女相關的家庭政策)。

第二,婦女與國家的關系問題也是性別研究的中心問題。在中國,婦女問題是與國家的制度建設和體制特征相關的。這一方面體現在中國女性就業和工資水平是由黨和國家的力量來保證的,另一方面也體現在中國婦女解放的道路上,國家通過政治運動和自上而下的方式把婦女組織起來,并使用“低工資、廣就業”政策,使中國女性成為家庭經濟收入的主要來源。政府在婦女保護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例如實施女工保護制度和生育保障制度等。即使這樣,婦女作為一個特定的利益群體,它的政治力量仍然很弱。因此,如何發展婦女的利益群體,推動婦女參加基層社會活動,維護婦女利益,并進而影響國家的政策制訂,是值得我們思考的問題。在這些方面,西方女性主義理論為我們的研究提供了借鑒。這些理論論及公共領域與私權領域的關聯,把市場、國家和家庭聯系起來考察,并涉及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特征。在這一意義上。女性主義理論為中國的性別研究提供了一個宏觀的視野。它引導性別研究從狹窄的婦女保護問題擴展到對國家體制和政治力量的研究。在此,女性主義的研究對中國通過政策制定提高婦女地位具有意義。

第三,女性主義者批評至今為止人們對婦女地位的認識還是從男性的視野出發,即把婦女簡單地理解為勞動力,并從這個角度來界定婦女的地位。他們提出要從社會再生產的角度重新評估婦女的地位和婦女家務工作的重要性。這種觀點給中國的性別研究者提出了新的研究課題,即去研究中國社會再生產體系的性質、特點及其對婦女解放的限制作用。事實上,在社會再生產體系中,中國婦女地位已經得到很大的提高,但在社會生活中男女不平等現象仍然廣泛地存在著,人們在觀念上對女性的歧視仍時常顯現。導致這些現象的一個很大的原因就在于對社會再生產制度缺乏研究(甚至是忽視),從而低估了婦女所從事的社會再生產活動的價值和意義。把握了這個關鍵點,我們就容易理解一些學者所指出的女性主義在中國從來都沒有真正流行過,而婦女對于爭取自己的權利的努力也沒有得到社會充分地評估這些現象。

第四,在意識形態上,女性主義者倡導公民權理念,支持國家干預的社會政策,主張發展普及主義的、平等的、普遍的公民權的理念。他們批評父權主義的觀點,主張重設家庭與社會界限,強調公共組織對家庭干預的必要性。因此,當自由主義者批評福利國家是社會控制的一種工具時,女性主義者則認為社會政策的制定不應該屈服于市場的力量,社會政策不應該屈服于經濟政策。女性主義者強調福利服務的市場化使人們依賴家庭福利和自我保護,這種觀念不利于提升婦女的社會權利。因此,他們認為婦女地位提高的關鍵在于制度的擴張以及國家家庭政策的保護。在這方面,中國社會保障制度在婦女觀的影響下給女性職工提供了生育保障制度,包含女性職工的產假制度、哺乳制度,以及農村婦女的生育補助制度等等,但中國目前對非勞動群體(例如家庭主婦)的保護問題則很少關注。這反映了在中國,生育保障還沒有成為一種普遍的婦女權利,而這一狀況也反映在家庭服務方面缺乏公共服務系統的支持。在此,女性主義理論為我們發展保障婦女權益的觀念,并在此基礎上制定相應的家庭政策和服務政策,提供了思考。

五、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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