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承非遺的方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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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承非遺的方法

傳承非遺的方法范文1

關鍵詞: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綜述

中圖分類號:F205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23-0122-04

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以下簡稱非遺)是少數民族智慧的結晶,在其歷史文化發展過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來,關于我國少數民族非遺的研究成果頗為豐富,民族學、教育學、文化學等多學科的滲透與交叉性的研究居多。筆者檢索了“中國知識資源總庫”中3個主要數據庫2005—2013年的相關文獻,其中,以篇名“少數民族非遺”共檢索出文獻135篇,分別在“中國學術期刊全文數據庫”檢索出120篇,在“中國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檢索出12篇,在“中國博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檢索出3篇。通過對這些文獻的梳理和分析,本文圍繞在研究中理論界比較關注的幾個問題進行綜述和簡要評析,力圖呈現理論界對該命題的研究狀況及研究特點。

一、關于少數民族非遺的概念界定

關于少數民族非遺的概念,對其進行界定的學者不多。韓小兵將目前有關“少數民族非遺”的幾種主要學理解釋歸納概括為以下三類:一是“綜合文化體系”說,主要指產生并流傳于我國55個少數民族中的,與各少數民族生活密切相關、世代相傳的綜合性文化體系;二是“表現手法特征”說,特指由少數民族創造的,以聲音、形象和技藝為表現手法,依靠特定民族、特定人的展示而存在的“活”的遺產;三是“公約定義套用”說,是“非遺”的下位概念,是指被各少數民族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和技能及其有關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1]。

上述三種說法中,“公約定義套用”說較為常用,即少數民族非遺是非遺的分支,在內涵與范圍兩方面與非遺的內在意蘊相同,而在其特征等方面更注重表現少數民族的特色與風格,是借助特定物質載體和表現形式所表現的該少數民族的歷史文化信息利益。

二、關于少數民族非遺的特征與價值

(一)少數民族非遺的特征研究

對于少數民族非遺的總體特征,覃志鵬指出,少數民族非遺在文化變遷與傳承中顯露自己特有的時代特征,具有現實生活性、民間地域性、以人為主要載體、生態性與瀕危性等特征,這些特征要素互相關聯,有機地存活于民族群體之中,體現了豐富久遠的文化蘊涵[2]。韓小兵指出,少數民族非遺具有活態遺產性、民間傳承性、環境依存性、口傳身授性等非遺的一般特征,同時具有源生主體歸屬上的特殊性,即歸屬于相應的少數民族,而且與漢族非遺存在表象與特質差異,即在表現形態上更具有多樣性,普遍具有異于主流文化的構成要素,具有更強的瀕危性[3]。還有很多學者針對特定地域的少數民族非遺特征進行了研究,除具有共性以外,大多具有獨特的地域特征。

(二)少數民族非遺的價值研究

對于少數民族非遺的價值,張世均從總體上指出,少數民族非遺在為增強中華民族的凝聚力、建立和諧社會、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方面發揮著重要的社會價值;在豐富中華民族文化的內容、體現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多樣性與民族的審美、藝術價值方面發揮著重要的文化價值;在科學認識與研究方面發揮著重要的科學價值;在民族旅游資源利用和旅游產業發展中發揮著重要的經濟價值[4]。郭劍英,余曉萍從地域的角度指出,四川西部少數民族地區非遺的價值體現在多個方面,主要有社會價值、文化價值、科學價值、旅游價值[5]。

三、關于少數民族非遺的保護與傳承

少數民族非遺的保護是學者們關注的熱點問題。綜合來看,主要集中于保護現狀和保護措施兩方面的研究。

(一)保護現狀研究

近幾年來,我國政府搶救和保護少數民族非遺方面取得了十分顯著的成績,但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面臨一些困境。汪立珍認為,20世紀50年代至20世紀末,我國少數民族非遺挖掘保護工作隱藏著不足與缺憾:一是挖掘保護工作沒有一個系統持續的計劃,斷裂現象十分嚴重;二是挖掘保護的方法、手段單一 [6]。烏丙安指出,相對說來偏重于文化表現形式類遺產的保護,對民間傳統的文化空間類遺產的有效保護有所忽略[7]。陳莉指出,雖然我們已開始著手對少數民族非遺進行保護,但還是有許多被改造成文化消費品,失去文化遺產的內在精神,進而在保護中走向消亡[8]。覃志鵬指出,我國少數民族非遺的保護實踐存在著許多問題:保護意識淡??;不但保護主體缺乏統一性和協調性,而且不時出現單純的保護文化碎片現象;競爭力在比較中呈現不斷弱化的趨勢;相關法制建設相對滯后[2]。

(二)保護措施研究

關于少數民族非遺保護措施的研究,主要體現在五個研究視角:

一是從總體上提出保護舉措。祁慶富指出,存續“活態傳承”是衡量非遺保護方式合理性的基本準則[9]。烏丙安認為,民俗文化空間是非遺保護的重中之重[7]。覃志鵬提出了樹立保護意識、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逐步實現產業化等重要舉措[2]。羅正副提出了對無文字民族非遺保護的思路和方案[10]。趙艷喜提出了非遺的整體性保護理念,即涵蓋非遺本體、相關環境和人這三項要素,從歷時性和共時性(時間向度和空間維度)對非遺進行的綜合、立體、系統性保護[11]。張曉萍、李鑫基于文化空間理論的視角提出,傳承與發展非遺的有效途徑是符合時代特征的“動態保護”[12]。吳興幟從文化生態區的理念出發,探尋了非遺保護與傳承的道路,為非物質文化能夠繼續活態的、原真性的存續提供一種方法論視角[13]。韓成艷認為,非遺的保護必須落實在特定社區[14]。

二是從立法方面提出保護舉措。祁慶富指出,立法是搶救與保護口頭與非遺的根本措施[9]。黎明認為只有通過法律手段調整涉及少數民族非遺的社會關系,依法確立與制定少數民族文化遺產保護的正確方向和措施,才能真正地起到有效的保護作用[15]。王培新指出,我國少數民族非遺的法律保護應遵循拯救第一、分層次保護的原則[16]。高燕對少數民族非遺的自治立法進行了研究,指出自治立法應當堅持傳統文化保護與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相平衡的立法價值取向,注重動態保護與靜態保護的結合,根據自治層級和民族地區實際,科學合理選擇立法模式,并加強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協調、銜接[17]。周超指出,社區參與是非遺國際法保護的基本理念。還有一些學者針對特定地域少數民族非遺的法律保護提出了一些思路[18]。

三是從保護主體的視角提出針對傳承人的保護舉措。如今,依靠傳承人進行非遺保護,是行之有效的辦法之一。尹凌、余風指出,非遺傳承人是完成非遺保護這一使命的重要文化因子,并針對目前傳承人保護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從保護傳承人到培養繼承人這一創新思路[19]。鄭土有指出,在非遺保護過程中,在對核心傳承人進行重點保護的同時,還應該重視“群體”傳承人的培養,而“群體”傳承人培養的核心是兒童,在這方面日本的做法值得借鑒[20]。郎玉屏指出,傳承人是少數民族非遺有效傳承的首要因素,要增強少數民族青少年民族認同,使其愿意并欣然傳承本民族的文化[21]。陳靜梅、文永輝基于貴州的田野調查,提出了傳承人的分類保護舉措[22]。

四是從教育傳承視角提出保護舉措。汪立珍認為,把少數民族非遺納入教育體系是保護、開發、傳承少數民族非遺的重要手段與途徑,并從教育思想、教學方式、教學內容等方面提出要特別注意的問題[6]。吳正彪指出,少數民族非遺要得到科學的傳承與保護,民、漢雙語教育是一個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23]。普麗春也指出,學校教育是少數民族非遺保護和傳承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并提出了一些具體觀點[24]。張麗萍認為,少數民族地區高校參與非遺教育傳承,既是非遺傳承的需要,也是高校職能體現的需要,并提出了幾條高校加強教育傳承的具體措施[25]。

五是從其他角度提出保護舉措。一是數字化保護舉措。蔡群,任榮喜、邱望標認為,采用數字化多媒體技術,如通過對文化遺產相關的文字、圖像、聲音、視頻及三維數據信息進行數字化保存、組織和存儲來實現對遺產的保護,可以實現對貴州非遺的快速有效地保護[26]。二是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保護舉措。葉建芳認為,保護民族地區非遺是民族博物館的主要職責與功能,應通過各種方式搶救、保護、創新和發展民族非遺[27]。李樹林提出,民族地區圖書館應責無旁貸承擔起保護非遺的使命,發揮自身優勢,應用現代科技手段,普查采集、保存利用、傳播展示非遺,實現人類民族文化遺產資源的共享。胡蕓、顧永貴就如何做好民族民間非遺檔案管理工作進行了討論[28]。

四、關于少數民族非遺的開發利用

少數民族非遺的開發利用一直是學術界爭論的話題。有贊成的,也有反對的。

(一)總體思路研究

陳廷亮認為,對少數民族的非遺資源的開發利用,只要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十六字方針,適度合理進行開發利用,不但能使少數民族非遺產生經濟效益,而且對其本身的活態保護與傳承也大有裨益。并選擇湘西、湖北少數民族非遺為例,強調指出,少數民族非遺的產業開發沒有也不能是一個統一的模式,應該根據不同類別的非遺制定不同的開發模式[29]。

(二)旅游開發研究

對于旅游開發與非遺保護的關系研究,很多人認為旅游開發破壞了少數民族“非遺”的生態環境,也有人認為適度的旅游開發可以促進少數民族“非遺”的保護。肖曾艷認為,旅游開發可以促進遺產保護,遺產保護好后反過來可以提升旅游開發層次,從而形成旅游開發和遺產保護的良性互動[30]。周麗潔指出,非遺的保護已不再是靜態的搶救與整理,并以湘西地區為個案說明以旅游為媒介,在尊重旅游者、旅游目的地民族成員意愿的原則下,文化重構是保護非遺行之有效的路徑[31]。陳煒、楊曼華在剖析旅游開發與非遺保護關系的基礎上,結合當前西部地區非遺旅游開發的實踐,指出對非遺旅游開發進行適宜性評價是應時之需,符合各利益相關體的需要[32]。

對于非遺的旅游開發應采取保護性開發模式,這一點學者們都達成了共識。張博、程圩指出,實現文化旅游視野下的非遺的保護與開發,必須了解非遺的特性,并基于其特征分析,提出了非遺的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原則[33]。黃繼元指出,云南非遺旅游開發中存在過度開發、碎片式開發、孤立式開發等一系列問,必須采取“完善建立管理機制和政策法規監督體系”、“加強理論研究和科學規劃”、“重視人這一核心載體的保護和提高”等一系列對策[34]。王汝輝以四川省理縣桃坪羌寨為例,對非遺在民族村寨旅游開發中的特殊性進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可持續利用的對策[35]。韓富貴在研究非遺保護傳承和旅游資源開發的契合點基礎上,探索性地提出了基于旅游資源開發的非遺生產性保護模式,即“專題展演”模式、“沿途文化生態保護區”模式、“主題公園”模式、“旅游紀念品開發生產”模式[36]。

(三)其他開發利用途徑研究

在非遺其他開發利用途徑的研究中,李昕認為,西部地區豐富的非遺是文化產業發展重要的文化資本,探索將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的途徑是極其重要[37]。王松華認為,在少數民族非遺保護利用過程中,通過產業化的手段尋求非遺在新的環境下傳承與傳播的市場空間,并借市場化的機會擴大規模與集聚資金,實現非遺存續與發展的良性循環[38]。譚志國以土家族為個案,針對非遺本身所具有的可位移性和可展示性的先決條件,提出了會展項目保護與開發這一新模式[39]。

五、關于少數民族非遺的個案研究

近年來,也有很多學者分別選擇一些個案進行了研究,一類集中在具體某個少數民族的非遺研究,一類集中在具體某一類型非遺的研究。在第一類研究中,學者們主要結合各個民族自身在長期歷史發展過程中所形成的非遺特點、類型進行研究,并在探討其保護現狀的基礎上,提出針對性的保護對策。在第二類研究中,主要采用歷時性與共時性相結合的動態分析路徑,將非遺進行民間工藝、民間美術、民間舞蹈、民間音樂、文化空間、民間文學等門類劃分,選擇其中的某一項具體個案,結合相關的田野調查,探討該項非遺傳承保護的現狀、影響因素及變遷原因,并提出一些具體的保護和發展舉措。

六、研究述評

從以上研究綜述可以看出,關于少數民族非遺的研究已經成為學界們關注的熱門問題之一,而且其研究現狀主要呈現出以下幾個特點:

1.從觀點上來看,少數民族非遺是非遺的分支,在內涵與范圍兩方面與非遺的內在意蘊相同,但更注重表現少數民族的特色與風格。不論是哪一類少數民族非遺,都是有著生命力的活態文化,其保護不是要把它封閉在一個既往的歷史時空點上,也并非是一種書齋里的歷史研究或者僅僅給博物館提供某種展品,而是文化建設系統工程中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要在既不改變其按內在規律自然衍變的生長過程,又不影響其未來發展方向的前提下,盡可能尋找開發式保護途徑,而且要逐步構建起完善的保護體系。

2.從研究方法來看,關于這一問題的研究是理論研究與實證研究并存。少數民族非遺的保護和傳承是一個理論和實踐意義都很強的論題,大多數學者能充分契合這一特點,既能廣泛運用人類學、民族學、社會學和旅游學的相關理論開展研究,而且非常注重田野調查,并將理論運用于實踐的指導。

3.從研究對象來看,關于這一問題的研究既有從宏觀視角,以整個少數民族非遺的保護與傳承為研究對象;也有從微觀視角選擇具體某一個少數民族或是某一具體類型的少數民族非遺進行個案研究。

總之,目前我國關于少數民族非遺保護與開發的理論研究雖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與實踐工作相比,相對概念化和程式化的研究還顯得有些滯后,真正有創見的、富有開拓性的研究成果甚少。今后,我們應該密切關注實踐,通過跨學科的互動與對話,拓寬視野,努力提煉出富有創新性的理論和方法,使關于少數民族非遺的研究走向縱深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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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review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of ethnic minorities in China

DENG Xiao-yan1,2

(1 South-Central Nationaliy University ,Wuhan 430074,China;2 Hubei Economy college,Wuhan 430205,China)

傳承非遺的方法范文2

關鍵詞: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統體育;概念;法律保護

中圖分類號:G 80-054 文章編號:1009-783X(2017)01-0132-05 文獻標志碼:A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于2003年10月頒布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非物質文化遺產”隨之正式成為官方術語和操作概念,在人類文化遺產的范疇中開辟了一個嶄新的領域[”。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下文簡稱“體育非遺”)生動地呈現了各民族人民的生產習俗、生活風貌和,是一定歷史條件下產生的人類社會的歷史遺存,更是民族文化中豐厚的精神養料,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化價值;但長期以來,由于人為和非人為因素,世界各國體育非遺不斷遭到損毀,隨著現代化進程的加速發展,這一現象愈演愈烈,尤其是在偏遠落后的地區,一些體育非遺項目已經消失或瀕臨滅絕。學界對“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這一應時而興、亟待解決的課題進行了探索,圍繞這一領域所取得的成果已非常豐碩。鑒于此,本文從概念與內涵、價值、保護、傳承和發展5個方面對體育非遺研究進行梳理,以期為進一步推進相關研究建言獻策。

1.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進展

1.1關于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概念與內涵的研究

對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概念與內涵的探討,學界基本遵循了一致的解釋路徑,認為體育非遺是“體育”與“非物質文化遺產”2個概念的交織,該類別文化遺產必須同時滿足“體育”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核心要素;但基于語言和文化背景的差異,國內外學者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和“體育”概念與內涵的解讀不盡相同,至今沒有形成共識。體育非遺尚存在概念與內涵不清、類別歸屬不明的現狀,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一些具有體育屬性的項目,例如維吾爾族達瓦孜、塔吉克族鷹舞等,其類別歸屬傳統體育、雜技、民俗還是民族舞蹈難以準確定位。

李鳳梅認為體育非遺可以理解為被某一區域人口或固定群體主要用于健身、娛樂、祭祀、競技等目的所遺存的各種身體活動形式和知識,以及與之相關的實物、器具和文化空間。彭金城認為體育非遺是世代傳承、體現傳統體育非物質文化的形式及相對應的文化空間,包括傳統體育技術、動作要領、表演藝術、文化精神等內容。實際上,體育非遺最核心的內涵不是外在的物質表現形式,而是文化持有者在表演和創作過程中含有的特殊內蘊和技藝。從承載主體“文化持有者”的角度來看,體育非遺是“活”的,因而對體育非遺概念與內涵的認識應該是動態的,它隨著時間和實踐的綿延不斷誕生出新的內涵。

1.2關于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價值的研究

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主要包括文化價值、歷史價值、精神價值、科學價值、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目前,相關研究集中于文化價值、教育價值和經濟價值等方面。孫健等以傳統蹴鞠運動為研究對象,研究認為傳統蹴鞠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文化軟實力”主要表現為文化的自信力與凝聚力、溝通力與協調力、傳播力和感召力。李成銀等認為,武術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主要在于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促進民族文化認同、增強社會凝聚力。馬磊認為,河南省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的民族傳統體育歷史價值獨特、文化價值內涵豐富、文化傳承的原生態性突出、現實意義重大。

通過整理相關資料可以看出,體育非遺價值研究正處于一個不斷深化的過程中。第一,針對體育非遺價值的研究還處于較為分散的狀態,尚未形成系統,研究時應當從多角度、不同層面,根據不同需求進行具體研究。第二,缺乏對體育非遺價值多樣性與關聯性的研究。在探討體育非遺價值時,我們應該從主體和客體2方面加以考察,不僅要認真研究體育非遺本身,而且要認真地研究體育非遺背后社會發展的現實需求。

1.3關于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研究

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是項艱巨復雜的文化工程,要求不同領域的學者和保護工作者結合自身專長,從不同的視角對其進行深入思考和探索。目前,體育非遺保護研究主要集中于保護主體、保護內容、保護方式、保護成效評價等方面。白晉湘針對體育非遺保護的有限性,從分級保護體系、法制保護機制、博物館、數據庫、文化持有者、文化空間等方面提出傳統體育文化發展的路徑選擇。萬義認為體育非遺保護需摒棄“原生態體育”的保守理念,厘清保護對象與保護邊界,樹立可持續發展的生態觀,注重各生態系統間的動態平衡。張春燕從法律保護的視角對民族傳統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現狀進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礎上總結體育非遺法律保護中存在的問題。袁育霞認為將武術納入非物質文化遺產,為其保護與發展提供良機,并基于此提出武術的保護策略。

近年來,圍繞體育非遺保護的研究非常活躍,部分學者力主“原生態”地保護體育非遺,這種“原汁原味、回歸本源”的主張在現實生活中難以實現;因為所謂的“原生態”是相對而言的,刻意追求理想中絕對的“原生態”只會是勞而無益,必須以發展變遷的觀點考察體育非遺的原生態、本真性。事實上,體育非遺保護的真諦不在于“原生態”“非物質”或是“物質”,而在于“非物質“物質”之間人的生活態度。

1.4關于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研究

體育非遺傳承研究涉及傳承項目、分布區域、歷史淵源、基本內容、傳承譜系、基本特征、瀕危狀況、主要價值等多個方面,主要集中于體育非遺傳承現狀、體育非遺傳承原則、體育非遺傳承制度和體育非遺傳承路徑。牛芳等以徽州嬉魚燈活動為個案,對徽州民俗體育非遺傳承特性、傳承危機進行研究,提出相應的傳承策略。張慶武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角度探討華佗五禽戲傳承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認為應完善華佗五禽戲管理體制、增加經費投入、加強教育傳承和傳承人保護等。王書彥等從制度角度入手,對體育非遺傳承人的認定存在申報審核制度難以規避地方不當利益、傳承人評審標準模糊等問題進行探討。

從以上對體育非遺傳承的研究可以看出,學者們基本采用了“經世致用”為主導的學術研究范式?!敖浭乐掠谩钡淖谥荚谟诿芮嘘P注社會問題,敢于面對社會問題,致力于濟世安民。近年來,體育非遺的研究表現出尚實務實的特點,有效地促進了體育非遺傳承工作的順利進行,并根據非遺面臨的困境進行了合理引導;但相關成果以定性研究為主,得出的結論難免帶有主觀性,對一些重點問題關注度不高,例如體育非遺的群體傳承、教育傳承等方面研究不夠深人。

1.5關于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發展的研究

對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發展的正確理解應是具有良好的造血功能,并具備自身的特色。具體來講,就是要求文化持有者“向內求深度,向外求廣度”,向內求深度是指要保持體育非遺自身的文化特質,尋求文化自覺,向外求發展是指開拓視野,不斷學習和吸收先進的內容。目前,體育非遺發展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體育非遺發展現狀、體育非遺發展訴求、體育非遺發展路徑、體育非遺發展前景等方面。蘇雄針對粵西民族傳統體育發展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加大教育投入、發揮媒體作用、保護民族傳統體育環境等建議。楊建營等介紹了浙東內家拳發展概況,認為要厘清內家拳保護、傳承與發展等環節之間的聯系和區別,以使該系統工程的工作得到有序開展。郭玉成從傳統武術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文化發展等方面,總結相關研究成果,認為傳統武術的發展應有別于西方體育,走“文化回歸”的特色之路。

從以上文獻可以看出,人們從不同視角對體育非遺發展進行了探析,為體育非遺的發展提供了理論支持;但此類研究多是理論上的應然性內容,與體育非遺運行實踐中的實然尚有差距。第一,在體育非遺自身發展方面,研究人員沒有充分尊重傳承群體在內的大眾自我選擇,缺乏與他們展開有效的溝通,相關學術成果與傳承群體、地方民眾的認同度相差甚遠,使體育非遺發展研究成為高級理論的低級運用。第二,缺少實證研究。“思考”“構想”和“建議”的思辨式研究偏多,基于田野調查的實證研究不足,尤其是細致入微的成功個案研究十分缺乏。

2.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綜述

2.1國外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起步較早且脈絡清晰

美國、歐洲、日本等在體育非遺領域的研究已有數十年的歷史,歷經多年發展,其理論體系與實踐經驗都較為成熟。相關體育非遺研究,主要來源于《國際博物館》(Museum Intemational)、《國際遺產研究期刊》(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eritage Studies)、《非物質遺產國際期刊》(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tanaible Heritage)等。

在體育非遺理論的建構與探討方面,美國起步較早,研究成果較為顯著的機構包括史密森尼民俗和文化遺產中心、美國民俗中心、國家藝術贊助基金等。始于1967年從事傳統知識及藝術的研究、展覽與保護工作的史密森尼民俗節就是由前者舉辦,創立之初非常重視學術性研究和地域文化權利的體現。為方便文化持有者以自己的方式宣傳獨特的文化,史密森尼民俗節所有的體育非遺活動都安排在國家廣場的草地上或臨時搭建的舞臺上,使得文化持有者和包括體育非遺學者在內的參觀者在較為輕松的活動氣氛中面對面直接交流。與文化持有者之間的平等對話,保證了訪談的高效,提升了研究者對體育非遺的認識深度。史密森尼民俗和文化遺產中心主任K.Richard認為,物質文化遺產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實行中的分離和各自領域的分隔削弱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實踐的有效性。R Nettleford針對體育非遺遷移現象,分析在遷移中造成的遺產流失、衰亡原因,提出了相應的解決路徑。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登錄制度起源于歐洲,有關體育非遺理論保護與傳承的經驗性研究在歐洲也較為成熟。波恩大學、烏爾姆大學等高校嘗試將體育非遺項目納入學校體育活動,為體育非遺研究注入了活化劑。值得借鑒的是德國學者在研究體育非遺項目時,往往選擇很小的事件和社會現象為研究對象,然后就這一問題進行深入研究探尋事物的發展規律。例如L Kong教授從個案的實證出發,運用田野調查法從不同角度闡述文化全球化對體育非遺的危害,各民族應從自身實際出發,促使本民族文化適應新時代的要求。追根溯源,歐洲體育非遺保護與研究工作的成功得益于“文化遺產日”的設立。每年9月的第3個周末,40多個歐洲國家的居民舉家出動,朝圣般地參觀文化遺產,增強了民眾保護體育非遺的意識。

經^數十年探索,日本等在體育非遺傳承研究方面,已經形成相對成熟的理論體系。有日本學者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核心在于重視傳承人的技能本身,由于傳統體育技能等具有“無形”特點而難以把握,因而傳承人也被包括在無形文化遺產的范疇。學者M.Shimada認為,日本Soma-Nomaoi(相馬野馬追)的成功傳承主要得益于控制機制的規范化,在保護傳承人、保存項目形式的同時對項目內容進行了必要的調整。

盤點國外體育非遺相關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幾個方面:1)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理論的建構與探討;2)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理論的宣傳與管理研究;3)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理論的歷時性、建議性與反思性研究;4)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理論保護與傳承的經驗性研究。

2.2國內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逐漸成形但關注不夠

隨著體育文化的廣泛傳播和體育產業化進程的加速,體育越來越受到相關學科的廣泛關注,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視角審視傳統體育隨之成為中國體育研究的一個獨特領域。目前,國內已有諸多學者從不同研究視角對體育非遺相關問題進行探討:從研究理論視角出發,例如社會學、人類學、藝術學、法律保護的角度;從研究層次上看,主要有宏觀、中觀和微觀研究;從研究視角的維度,可以分為多維視角和單一視角等。根據具體問題,研究者通常會選擇適宜的研究視角。

宏觀層面的體育非遺研究是從全社會或整個國家的視角出發,以―些宏大的、整體的體育非遺理論問題為研究對象,強調包容性、概括性和整體性,比如《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我國傳統體育文化保護》、《論非物質文化遺產與體育文化的傳承》等,分析了非物質文化遺產與傳統體育文化之間的關系,探討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對傳統體育文化傳承的啟示。也有學者嘗試將民族傳統體育發展、民俗體育文化的保護置于非物質文化遺產視角下進行研究,例如《非物質文化遺產視角下我國少數民族民俗體育文化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視野下的民族傳統體育發展》。王曉在其論文《非物質文化遺產視野下民族傳統體育保護的若干思考》、牛愛軍等在其論文《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民族傳統體育研究中若干問題的思考――兼與王曉同志商榷》中針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文化空間”、民族傳統體育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的類別歸屬等問題進行了探討,激發了廣大學者對民族傳統體育保護的關注。

中觀層面的體育非遺研究一般是以局部區域、某一民族或某一項目群的體育非遺為研究對象,例如《貴州少數民族傳統體育的傳承和發展》、《我國朝鮮族傳統體育的發展現狀及對策研究》和《傳統武術:我們最大宗最珍貴的瀕危非物質文化遺產》等。后者出自程大力教授之筆,是中國真正意義上以非物質文化遺產視角研究傳統體育的開山之作,截至2016年3月6日,被引267次,在2 682篇非物質文化遺產類核心期刊論文中被引頻次穩居前三。中觀研究是宏觀研究與微觀研究兩者之間聯系的紐帶,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宏觀層面的體育非遺研究只有借助于中觀研究,經過中間過渡才能在微觀中得到良好體現;微觀層面的體育非遺研究也必須經過中觀驗證,才能具有宏觀推廣的價值。

微觀層面的體育非遺研究是以對某一項目、單個因素或最小體育非遺單位集合體進行的具體研究。研究者采用微觀研究,其目的在于對具體的體育非遺項目進行更為詳細的解析和定位,例如《靈的皈依與身的證驗――河北永年縣故城村梅花拳調查》、《維吾爾族傳統體育項目達瓦孜的傳承與變遷》等。或是通過個案進行細致翔實的研究,對某一個或多個典型案例進行描述、分析和反思,例如《農村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困境及其救贖――以鹽城地區義豐龍舞及樓王蓮湘為個案》等。由于微觀研究的個案研究是針對具體的體育非遺問題,研究的代表性和解釋力不足以成為行之有效的推廣模式。

綜上所述,目前,我國體育非遺研究尚存在以下不足:其一,從單一角度思考問題的研究居多,從整體上系統思考體育非遺問題的研究較少(例如,研究過程中將宏觀研究、中觀研究、微觀研究三者融合,相互補益);其二,歷時性研究和建議性研究較為常見,反思性研究明顯不足;其三,缺乏長期深入的田野調查和個案研究,難以把握相關項目的發展歷程、社會結構和影響因素。

3.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展望

3.1完善田野調查方法,形成研究的時空張力

自英國現代人類學代表人物Haddon首次運用田野調查以來,該研究方法歷經完善與規范,逐漸成為社會科學各個領域的重要調查方法。體育非遺研究借鑒人類學的田野調查方法至今已取得一定成果,但對其理解和運用還不夠深入。第一,研究人員在使用具體方法時對田野調查的共時性存在誤讀,把進入實地之前所整理的文獻資料當成調查的參照,反復印證前人成果,缺少實地調查的探索發現。第二,部分學者將體育非遺田野調查研究的性質定位為定性研究,研究中使用的資料收集方式拘泥于定性方式,較少考慮到定量的方式(例如樣本抽樣調查等)。第三,部分研究的田野調查時間不足一個農業周期或牧業周期,難以真正了解一種文化現象?;诖?,在資料收集和分析方面,廣泛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歷史與邏輯相統一的研究范式;在調查研究的視角上,將宏觀、中觀與微觀研究相結合,以確保調查對象的信度和效度;在田野調查過程中,要形成研究人員與調查對象之間的時空張力,切實保證研究的真實性。

3.2法律保護與教育傳承并行,延伸實證研究廣度

通過法律手段保護體育非遺是最為有效的保護方式,但國際上關于非遺保護方面的正規法律并不多見。我國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于2011年2月頒布,總體來看,體育非遺的法律保護方面還存在諸多不足,須待進一步完善。在法律保護過程中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問題所在,通過實證檢驗,揭示在體育非遺法律保護中各種內外因素對其產生不同影響的深層次原因和原理。體育非遺教育傳承既是一種發展,又是一種對文化多樣性的保護,對培養年輕一代集體意識、文化認同、民族自尊等具有特殊優勢,能引發人們對民族生存精神和生存智慧的再認識,被視為現代社會保護體育非遺的一種有效方式。要實現體育非遺教育傳承的突圍與跨越,就必須打破民間與學校文化主體間“身份有別”的觀念,實現體育非遺資源對流,優化課堂的文化空間;因此,強化教育傳承實證研究,把踐中積累的研究成果應用于具體實踐,將是體育非遺研究者的一項重要任務。

3.3擴展研究的主位視角,提高文化持有者參與度

體育非遺承載的主體是文化持有者,充分尊重文化持有者對自我文化的認同態度或真實情感是體育非遺保護與傳承的“第―要義”。在具體實踐過程中,政府、經營者和文化持有者之間的博弈關系使得處于弱勢的文化持有者的權益難以得到保障,話語權遭受剝奪,其主動參與度較低。而缺乏文化持有者的積極參與,所有體育非遺工作都會徒勞無功,因此,要擴展研究的主位視角,促進政府、經營者和文化持有者換位思考,滿足體育非遺持有者的利益訴求,提高他們的參與度。首先,必須把體育非遺研究中受到冷落的文化持有者邀請回來,與他們展開有效的溝通,將體育非遺、發生情景和文化持有者構成一個動態系統進行研究;其次,尊重文化持有者的主人地位,逐步引導他們客觀地看待自身傳統和生活方式,傳承體育文化精華;再次,借助政府和媒體的力量,宣傳體育非遺的原真性文化內涵,樹立文化持有者的民族自信心。

3.4闡釋體育非遺本體理論,加強不同學科整合

體育非遺形式多樣,內涵豐富,闡釋體育非遺本體理論是學界研究的一項重要任務。研究者應發掘已有研究優勢,全面分析體育非遺的概念、內涵、特征、價值和分類體系,為構建體育非遺理論體系進行積極的探索。體育非遺研究涉及到體育學、文化學、民俗學、社會學、人類學等多種學科,需要整合多學科的理論知識和研究方法,加強不同學科之間的交流與整合。為保證多學科綜合研究卓有成效,需做到以下3點:第一,鑒于不同學科擁有獨特的理論體系和適用范圍,多學科綜合的體育非遺研究必須兼顧各學科的特點,在此基礎上對相關學科進行融會貫通。第二,不能生搬硬套相關學科的研究結論,只有在不同學科的共同點上找到可以互補的前提,才能實現真正意義上多學科的有機整合。第三,跨學科研究中嚴謹對待每一條資料,充當使多學科綜合研究的基礎資料得到相關學科的相互印證。

傳承非遺的方法范文3

關鍵詞:音樂類非遺保護;傳承;保存

一、保存、保護和傳承

民間音樂保護的基本模式就是收集、整理、研究、傳承,它們常常由不同層面,不同身份的人員來完成。在保護和傳承方面,涉及到歌種、樂種、劇種、曲種,以及各級傳承人,具有不同的難度。在保護的同時,傳承也十分重要,從總體看,傳承可以分為較專業的傳承和普及型的傳承。按照目前中國式的傳承方式,一種就是相對傳統化、較原始式的表演,另外一種就是新創作式的表演,即舊瓶裝新酒,這在中國幾乎所有的地區都很普遍,這也是中國民間文化傳承的一種標志性形式。近幾年,在許多地區,利用中小學校進行一些普及型的傳承也越來越得到重視和運用,即讓學生表演傳統的音樂,但常常已有大量的改變,因而也只是一種局部的、片段式、形式化的傳承。“非遺”真正意義上的傳承在今天已十分艱難,歷史上的家族式、師徒式的傳承方式已逐漸消失。人們常常將保護與傳承一起陳述,事實上這二者之間在具體操作時有著完全不同的性質和方式,因此對于“非遺”的保護和傳承必須區別對待。

如果說保護就是將“非遺”材料收集、整理、出版的話,那么傳承的問題則要困難許多,目前在許多地區都面臨這樣境遇。事實上我們也應該思考:為什么一定要傳承?今天的社會環境與歷史已天壤之別,客觀上有許多“非遺”項目很難傳承;即使一些今天看來似乎還能傳承的項目其實很快就會中斷,這也符合這些文化遺產的自身生存規律。而目前大量的偽傳承、假傳承,事實上是走向了傳承的反面。

二、保護和研究層面

目前主要的“非遺”活體的保護力量主要是文化機構和基層文化干部,而且后者是保護的主體力量,是具體的工作者。但客觀地說,其中的一部分是流于形式,只是應付前者下達的任務。造成這樣局面的原因較多,首先在許多地區,“非遺”的內容和項目并未得到理解和尊重,缺少具備基礎知識專業的人員,基層文化干部的編制性質、經濟待遇、專業知識均有多種問題,另外行政結構的多層次使保護經費的大量流失,導致經濟杠桿缺失,這些因素直接影響“非遺”的第一級保護,使得基層的具體保護不能真正落實,舉步維艱。

當“非遺”成為某種項目或課題時,相應的研究也會開展,研究者有文化干部,也有高校教師,特別是后者,他們是目前“非遺”研究的主體力量。但由于“非遺”研究其實是一份專業性十分突出的工作,因此研究質量難以保證。目前的理論研究者較多,但一個普遍的問題是一些研究者與最基層的文化干部之間缺少聯系,與“非遺”缺乏應有的情感溝通和聯系,即使是采風也是走馬觀花式,只是將“非遺”作為科研的項目,而不能真正體驗“非遺”生存的歷史感、空間感,因此難以真正接近“非遺”,也就不能真正認識它們;另外研究者自身缺少必要的學科訓練,只是通過歷史資料的梳理、音樂材料的基本分析、傳承人的口述采訪等等的綜合,結論所面對的非遺項目。這樣的研究方式目前帶有很大的普遍性。

“非遺”的保護方式之一是活體保護,也就是傳承人的保護;目前傳承人根據“非遺”項目的性質、成就,以及專業水平而劃分為國家級、省級和市級。客觀的說,目前現存的傳承人基本上還曾經得到過真正“非遺”傳統的傳授,也就是得到過真傳的,以后將很難再有這樣的傳承人。針對目前各種觀點和情況,對各級傳承人進行音像資料的收集和保存是最合理的選擇,這與發展和傳承的任何觀點也不沖突。但這樣的音像資料收集應該由一個相對專業和規范的機構部門來完成,審核的程序很重要,所以設立完善的制度十分必要。

三、研究性保護

在音樂類“非遺”的保護形式中,研究是目前較為普遍的方式。針對民間音樂的多元組成,研究者們一般關注音樂遺產中的基本理論、民歌歌種(準歌種)、器樂樂種(準樂種)、戲曲劇種、說唱曲藝曲種、宗教祭祀類的儀式音樂,另外還有相當的研究則關注與這些民間音樂相關的民俗、歷史、文化、生活方式等。研究方法方面,一種是以傳統的民族民間音樂的研究手法為主,即重視“非遺”的音樂形態的研究認識,一種則是以民族音樂學的方式進行,即重視“非遺”中的音樂對象與文化、歷史、民俗、儀式等元素的關系。二種研究方式的側重點不同,但都從不同角度對研究對象進行了較為全面和深入的解讀,客觀上起到了保護的作用。

目前音樂類“非遺”研究范圍在涉及面較寬的局面下帶有某些不平衡:一是民族范圍不均衡,即漢族地區居多,少數民族的研究少,原因是少數民族音樂本體研究的困難、方言復雜、研究者科研經費少、時間缺少、研究周期長、少數民族地區科研力量缺少等;二是地域不均衡,平原地區多,山區少;三是體裁不均衡,聲樂形式多,器樂體裁少;特別是關注民歌類的多,戲曲說唱類的少;四是具體音樂形態關注少,關心民俗的多;五是關注目前生存狀態的多,對其歷史功能認識的少;等等。目前的研究成果包括:專門著作、各級課題論文、研究生及本科生畢業論文、學術雜志發表的論文、研討會提交的論文等形式。

目前學術界在全國范圍內關于音樂類“非遺”的學術活動包括:各級文化部門定期舉辦的“非遺”新項目評選、新傳承人評選,由中國傳統音樂學會、中國民族音樂學學會、藝術研究學會、高校等學會部門組織的各種學術會議。與許多研討會一樣,這樣的會議常常是將一段時間內的研究成果進行小范圍的交流,但事實上很難交流,發言者一般是自說自話,與會者也很少了解其他的“非遺”項目,所以一般只能起到信息互通。所以現在常常設定會議的主題,從而使得每一個問題的認識得以交流、上升,以獲得一定的結論。

目前的“非遺”研究中間,一個較普遍的現象是對音樂的研究少,特別是對具體音樂形態的研究更少,這個現象的發生有多重原因:一是基本的音樂訓練不合格,不能記譜,不能分析既有的音樂材料;二是過分強調文化、歷史、民俗,事實上離開音樂本體去談及文化本身就存在較多的疑點;三是不了解基層的具體情況,特別是面臨的實際困難,而一味簡單地強調保護、傳承;這樣的結果往往并不能為“非遺”貢獻任何作用。以上所陳述的現象其實也是研究者所存在的困難。針對這樣的現狀,對研究者的培養機制有待形成和完善。

傳承非遺的方法范文4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口弦;泥哇嗚;寧夏皮影

中圖分類號:J0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4115(2013)12-82-2

2013年12月8日,我們一行三人(組長:李銳; 組員:李康燕; 記錄員:李特)一同前往銀川對“回族器樂”“寧夏皮影”進行調研,這兩項非遺是經過嚴謹的隨機抽樣選取的,但由于與“回族器樂”的傳承人無法取得聯系,“寧夏皮影”的傳承人不久前去世,其子女沒有完全掌握皮影的技藝所以我們迫于無奈最終選擇對寧夏非物質文化遺產“口弦”“泥哇嗚”進行調研,我們到達銀川后通過與寧夏文化廳和寧夏文化館的溝通后見到了“口弦”的傳承人安宇歌,“泥哇嗚”的傳承人:楊達吾德,以及“寧夏皮影”傳承人王列的兒子王永財,并對這三位進行了采訪,從采訪中我們了解到了這三項非遺的現狀。

一、存續狀況

(一)泥哇嗚

在我們調研的三個非遺項目中,保存和發展最好的就是“泥哇嗚”。“泥哇嗚”的傳承人是楊達吾德老師,他告訴我們“泥哇嗚”之所以保存較好有幾個主要原因:1、楊達吾德在大學就是學習雕塑,后來又拜訪名師學習了樂器制作及音律學所以對“泥哇嗚”進行的改造已經使其可以像普通樂器一樣演奏十二平均律,這樣的特性有助于“泥哇嗚”更容易被大眾了解。

2、楊達吾德對“泥哇嗚”的外形也做了裝飾,使其更易市場化。

3、“泥哇嗚”的市場化程度較好,在全國的各大景區,以及一些地方的琴行都有銷售。

由上可見,“泥哇嗚”的發展程度較好。

(二)口弦

在沒有見到“口弦”的傳承人安宇歌老師前,作為專業音樂學院畢業的我對口弦了解甚少,也沒有聽到過真正意義上的口弦音響,我一直認為口弦應該是屬于吹奏樂器,直到聽到安老師為我們演奏后才對“口弦”這種彈撥樂器有所了解。“口弦”目前的存續狀況較好,主要是因為當地政府對“口弦”的保護非常重視,但從市場化和大眾認知度來看,它和“泥哇嗚”還是有較大的差距。這與樂器本身的特點有很大關系,“口弦”音域較窄、音量較小、樂器過于原始都是限制其發展的原因。

(三)寧夏皮影

經過努力我們見到了“寧夏皮影”傳承人王列的兒子王永財,并對他進行了簡短的采訪。王永財告訴我們他沒有完全學會父親的技藝,只是在閑暇的時候叫上村里的人耍一耍,而他也不會制作皮影,他并沒有打算在“寧夏皮影”的發展上做過多的努力,究其原因王永財告訴我們,想靠“寧夏皮影”這門手藝生活是不可能的,所以為了生計無奈放棄。

二、政府及組織支持

近幾年來國家對非物質文化遺產越來越重視,相應的政策資金支持也有所加大,寧夏當地的政府部門也對非遺做了一些努力。

(一)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基地。

(二)對非遺傳承人定期給予資金支持鼓勵其保護和發展自己傳承的技藝。

(三)組織非遺傳承人參加國內外的文化交流及博覽會。

(四)計劃建立寧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性開發孵化基地,聘請各領域的專家,讓民俗學的、美學的、結構學的、造型的、包裝的、市場營銷的專家組給藝人提供全方位的培訓,幫助其把自己所掌握的技藝發揚光大。

(五)寧夏是旅游大省,使非遺保護中心計劃與旅游景區合作,給非遺提供一個展示發展的平臺。

在采訪中我們還發現對非遺的保護主要還是政府行為,民間個人參與的較少,主要的原因有:

1、對民間個人缺乏吸引力。

2、對當地文化宣傳不足,很多當地人對本地的非遺都不是很了解。

三、未來發展

經過對三位老師的采訪,我們發現他們都希望自己父輩傳承下來的技藝可以得到保護和發揚,但由于種種原因遇到了很多困難如:

(一)無法靠自己的技藝生存,這樣就無法全身心地投入到非遺的保護和發展中,久而久之自己的積極性也會消磨殆盡。

(二)很多非遺的傳承人都是自娛自樂,在鄉間進行,政府定期給他們一定的資金支持,傳承人只會保證非遺的存在,卻不會認真地思考如何發展,這樣下去這門技藝總會有一天會消亡。

(三)政府資金沒有用到實處?,F在各地都是中央財政給予的非遺專項資金,首先缺乏一個監督機制來規范地方政府是否把錢用到了非遺的保護上,即使用到了非遺保護上也有可能只保護不發展,很多地方官員都是追求GDP,非遺只要不消失就可以了這樣的態度只能使非遺的發展停滯不前,要解決這些問題還需我們的政府為此做出更多的努力。從采訪中可以看出,三位老師對自己的技藝還是抱有希望,他們積極參與全國各地的專家學者的訪問就是希望國家更重視非遺的保護與發展,他們希望有如下幾點:

1、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走進校園。我們知道教育是人類社會文化傳承的主要途徑和手段,作為興國之本的教育,同樣也是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最為有效的途徑和方法,現在很多非物質文化遺產都面臨后繼無人的尷尬境地,通過非遺走入校園這一途徑可以擴大非遺的普及范圍這樣一來問題應該會有所好轉。

2、加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宣傳力度。多組織開展非遺的文化交流活動,例如音樂類的非遺項目可以定期地舉辦音樂會,讓人民群眾更容易接近非遺。

3、調動非遺傳承人的積極性。很多非遺的傳承人都并非靠自己傳承的技藝生存,所以國家應該把資金重點用于非遺的發展,多組織傳承人進行有償的演出或文化交流,讓傳承人有動力發展自己的技藝。

傳承非遺的方法范文5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 進校園 理論依據 實踐例證 障礙困難 思路健議

早在2003年,我國便啟動了中華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廣泛展開,一批又一批“非遺”項目得到搶救保護與傳承。但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是一項長期、艱巨而又復雜的文化系統工程,需要不斷創新思路、創新方式、創新成效。筆者認為,讓“非遺”走進校園,堪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一條可行而有效的途徑。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的理論依據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主要特征是一種活態文化,主要依靠口傳身授而得以生存與傳承,通過人的傳承活動得以保護和發展。我們應堅持以傳承人為核心的理念,不斷發現和保護傳承者,尤其注重發現和培養新一代傳承人與傳承群體,從而使“非遺”傳承鏈得到良好的恢復與持續性發展。

在大量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存續著豐富的歷史文化知識與珍貴的民族文化創造。新形勢下,應當重新審視和正確定位非物質文化遺產價值觀,對存續于“非遺”中的民族精神傳承與文化符號傳達賦予新的科學認知。充分認識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中的歷史教育、信仰培養、道德滲入、文化認知、技藝傳遞以及豐富校園文化等方面的功能與作用;充分認識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傳播民族基因、培育一代新人的文化效力,從而增強使命感與主動性、積極性,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活動廣泛開展。讓“非遺”在廣大校園中得到有效地保護、傳承與發展。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的實踐驗證

自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程啟動以來,全國不少地區積極探索“非遺”進校園的方法和途徑,取得了不少成功經驗。筆者調查發現,山東省臨朐縣文教共同探討,大膽實踐,不斷取得新的成效,堪為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的成功例證。

臨朐縣歷史悠久,文脈昌盛。境內沂山風光旖旎,靈氣所鐘。自黃帝始先后有16位帝王登封過沂山,留有歷代帝王重臣、賢達名士詩詞碑碣300余幢。流傳下沂山祭儀、沂山廟會、沂山傳說等諸多珍貴非物質文化遺產。該縣文化與教育部門每年組織中小學生參與和觀摩沂山祭儀文化活動,游覽沂山歷史遺跡,傾聽沂山民間傳說,增進了青少年地域歷史文化知識,引發了其愛家鄉、愛祖國、愛歷史文化的熱情,受到廣大學生的喜愛。

臨朐歷代文化名人輩出,著作頗豐,不少優秀文化創作在民間代代口頭流傳。該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挖掘整理了《昌國》《莊農日用雜字》《蠶絲韻言》等民間傳說專集,以作為課外讀物提供給當地中小學校,被中小學生廣泛傳閱。很多學校還將其引入課堂講說,引發了廣大學生對傳統文化的興趣,增進了學生對民風民俗民生與民間歷史文化的認知。

“周姑子戲”是臨朐縣獨有的傳統劇種,曾在當地民間產生過廣泛影響?!芭R朐周姑戲”被審定為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后,當地文化部門積極挖掘整理與推介,組織老藝人進校講教,示范演唱,組織學生開展“周姑戲演唱比賽”活動,豐富了學生戲曲音樂知識,傳承了特色地方傳統劇種。又如“太乙拳”“抵功拳”是流傳數百年的中華傳統武術,經文化部門推介,一些學校將其引入校園體育項目,再如“手繪年畫”是臨朐民間傳統美術的特有產物。縣二小等學校將其納入美術教育課目,采用請老藝人授課、舉辦年畫作品展覽等方法,先后培養了一大批手繪年畫青少年傳承人。

臨朐縣文化與教育部門還不斷聯手開展民間游戲、民間諺語、民間技藝、民謠民俗等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進校園活動,受到學校、學生及家長的認可與贊賞。社會普遍反映:“非遺”走進校園豐富了學生知識,推進了歷史認同,傳播了優秀傳統價值觀,對于培養歷史文化傳承新人及豐富校園文化均具有很好的教益與作用。

綜上所述,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堪為保護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可行和有效途徑。

三、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的障礙與問題

從調查情況看,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仍面臨一些障礙和問題。主要表現在:第一,一些教育部門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的作用意義認識不足,尤其在當前以應試為主的教育機制作用下,由于非物質文化遺產尚未納入應試課題,更未編入教育計劃,因而無章可循,無的放矢。不少校園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元素、內容及保護價值認識不清,導致責任感、主動性普遍缺失。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處于缺少計劃、缺少組織、缺少機制、缺少管理的松散萎靡狀態,號召力保障力明顯不足。第二,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的項目內容資料的選擇確認整理滯后,“非遺”教材及讀物普遍缺失。第三,一些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機構存在重挖掘、輕保護重申報、輕傳承;重文化部門單方面保護、輕與社會組織聯合保護的弊端,與教育機構及校園尚未形成共識與合力。第四,一些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活動限于興趣、形式、課余,致使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化內涵掌握不準、元素失真,未達到真正意義的“非遺”保護與傳承。

四、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的思考與建議

(一)政府各機構尤其教育系統應當廣泛宣傳落實國家關于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通知精神。認識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基礎文化教育工程,是政府及教育文化部門的共同使命。增強校園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責任感、自覺性,為“非遺”走進校園搭建平臺,鋪平道路,結出碩果。

(二)各級教育機構與校園應主動聯合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職能部門,選擇項目,認定內容,編輯教材讀物,出臺計劃措施,創新科學方法,讓“非遺”進校園開展的靈活多樣,扎實有效。

(三)各級文化部門應積極與校園合作,積極提供相關資料及文化服務,努力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深入開展,努力發揮其保護傳承作用,積極培養“非遺”保護傳承新人。

傳承非遺的方法范文6

建議高校設置非遣專業

云南省文化廳非遺保護中心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底,我省69名國家級非遺傳承人去世了11人,健在的58人中,80歲以上7人,70-80歲27人;1016名省級非遺傳承人去世239人,健在的777人中,45歲以下只有63人,非遺傳承人培養任務迫在眉睫。

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是關鍵。

據調研組了解,現階段非遺人才培養存在著諸多困難。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統技藝的傳承,大都為師傅帶徒弟的傳統方式,主要靠口傳心授。

調研組提出,由于這種方式是隔離于高等教育體系之外的,對于年輕人來說,能學到技藝,但是拿不到文憑,缺乏日后發展必要的資質,即使個人很喜歡傳統技藝,也很難做到義無反顧地投入學習。

此外,在高?,F有學科專業背景下,關于非遺保護傳承人才的培養主要集中在理論型人才上,κ導技藝的培養與研究不深入,也不純粹。這些情況都不利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為此,調研組在調研報告中發出了鼓勵我省藝術類高職院校設置非遺專業,并呼吁有條件的高校搭建非遺理論研究平臺。

調研后,省政協專門就非遺調研的情況會同省文化廳等相關部門進行了專題協商,在協商會上,記者了解到云南文化藝術職業學院是我省為數不多的專門培養非遺人才的院校。

省文化廳副廳長楊德聰介紹,這是一所歷史悠久、成效顯著、特色鮮明的公辦高職學校,該校隸屬省文化廳,一直承載著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的重擔,有著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的基礎和諸多優勢,但由于種種原因,目前非遺人才培養也面臨著重重困難。

生源地經濟水平低致捂生難

西山腳下,滇池之濱。位于省委黨校旁的云南文化藝術職業學院是一所美麗的校園,當記者去年11月10日下午走進這所學校,發現學校正在實施改擴建工程,學生食堂、中心劇場、圖書館等工程正在施工中,但教學井然有序。通過走訪學校,記者發現了不少制約非遺人才培養的困難。

根據省政協開展重點調研時了解的情況顯示,我省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大多活躍在少數民族聚居地方,而這些地方多為貧困山區。從云南文化藝術職業學院的生源看,大多數學生確實來自于偏遠的山區農村。

由于邊疆民族地區經濟文化水平普遍較低,現有招生和升學體制極大地限制了貧困地區孩子進入藝術類院校學習的機會。從現實來看,表演藝術人才培養的成本也比較高,很多來自山區貧困家庭喜愛藝術的孩子并不能走進藝術類院校,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對我省非遺人才培養的制約。該校的老師提出,如果我省能夠針對偏遠山區的貧困學生實施專門的藝術扶貧工程項目,或擴大精準扶貧的范圍,就能夠培養出更多的非遺人才。

高成本低投入制約人才培養

記者通過走訪云南文化藝術職業學院的設計與傳媒學院、戲曲學院、舞蹈學院、雜技學院了解到,按照職業教育藝術人才成長規律,對于一個表演藝術專業人才的培養,從培養周期看,其人才形成的過程至少需要5-8年時間。

加之藝術教育的特殊性,有著“一對一”或是小課的形式專門授課、單獨配備生活老師、課程結構復雜等特殊要求,使得中專階段人才培養的成本往往高于大專學生甚至本科學生的培養成本。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文藝院團對表演藝術類人才有著“童子功”的特殊需要,讓該校領導認為必須保留中專教育。在該校就讀的中專學生大多為十四五歲以下,是表演藝術人才練就“童子功”的黃金時期。

但根據相關規定,云南文化藝術職業學院五年制大專前三年和八年制大專前六年均按中專生標準撥款,中專階段的生均撥款標準又過低。財政生均撥款標準過低難以滿足藝術類人才培養成本較高的實際需求,導致了該校目前培養經費困難的狀況。

“據我們的初步估算,培養一個藝術類中專生一年的成本最低約為1.6萬元,而實際上我們的生均補貼每個學生僅為每年3000元,造成了大專養中專的現象?!痹撔蚯鷮W院書記馬志堅說,為了人才培養學院不得不用大專的辦學經費來補貼中專辦學,這是導致學院長期以來辦學經費困難的主要因素。

一方面各級藝術院團表演藝術人才年齡老化、斷層斷代、后繼乏人趨勢嚴峻;另一方面人才培養成本過高,招生、培養處處受限?!耙鉀Q院校培養非遺人才的問題,提高大、中專藝術類表演專業的財政生均標準非常必要?!痹撔5睦蠋焸儼l出了這樣的呼吁。

生源萎縮致人才培養困難

省政協在調研中了解到,非遺現有傳承人隊伍高齡化現象突出,傳承斷層現象愈發嚴重,單純口傳心授的師徒傳承或家族傳承已經不能適應現有年輕群體的學習與生活,很多非遺項目面臨著人亡藝絕的危險。

為了激發非遺的活力,云南文化藝術職業學院設計與傳媒學院的師生們在不斷進行著一些新的嘗試,比如說將木頭和鐵結合,陶和木的結合,賦予非遺項目新的生命力?!霸趥鹘y學徒制的基礎上構建現代學徒制,我們不僅要培養學生動手制作能力,還要能夠傳承匠人精神?!痹撛焊痹洪L張瓔琪說,要保護和傳承非遺項目,最好的方法就是激發其內生動力,讓其產生一定的經濟效益,讓更多的人去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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