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業財務注意事項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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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業財務注意事項范文1

論文摘要: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對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籌劃與安排,盡可能取得“節稅”的稅收利益,其特點在于合法性、籌劃性、目的性。它與偷稅、避稅有著本質上的區別,偷稅既違法又不道德,是政府所嚴加征處的行為;避稅是與稅法精神相悖的,是政府所防范的行為;而稅務籌劃既不違法又符合道德規范,是國家政策予以引導和鼓勵的行為。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作為一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法人實體,參與市場競爭。其根本目標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或稅后利潤最大化。為實現該目標,有兩條途徑可選擇,一是擴大業務收入,二是降低成本。在收入不能提高的情況下,降低成本能增加利潤,而稅收支出作為毛利潤的一部分,完全可以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通過稅務籌劃,加以延緩減輕稅負,從而增加稅后利潤,增強企業的競爭力。

稅務籌劃作為一種管理活動,幾乎貫穿于企業經營的全過程。就如何運用稅務籌劃降低企業稅負,實現整體利益最大化來加以論述。

一、稅務籌劃在財務管理中的運用

稅務籌劃與財務管理密切相關,稅務籌劃是企業的一種理財行為,應始終圍繞財務管理目標來進行,其目的是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和使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的享受和行使。稅務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運用主要是在籌資決策、投資決策、利潤分配中的運用。

㈠籌資決策中的稅務籌劃

對于一個企業來講,不同的籌資方式組合將會給企業帶來不同的預期收益,同時也會使企業承擔不同的稅負水平。這就要求投資者必須在籌資決策中做好稅務籌劃分析工作。按照稅法規定,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所形成的負債利息支出可以在稅前扣除,享有所得稅利益,而相比之下,股息是不能作為費用列支的,只能在企業的稅后利潤中進行分配,因此,企業就可以通過資本結構的合理搭配來實現稅務籌劃的目的。一般來說,為獲取較低的融資成本和發揮利息費用抵稅效果,企業內部集資和企業之間拆借資金方式籌資最好;金融機構貸款次之;自我積累方法效果最差。企業在分析籌資中的稅收籌劃時,應著重考察資金結構和籌資方式問題,特別是負債比率合理與否,不僅制約著企業的風險和成本的大小,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企業的稅負及稅后收益。由于負債的利息記入財務費用能抵扣應稅所得額,從而減少了企業應交所得稅。在息稅前投資收益率大于負債成本率的前提下,負債比率越高,額度越大,其節稅的效果越明顯。當然,負債比率并非越高越好。隨著負債比率的提高,企業的財務風險和融資成本會加大。當負債的成本率超過了息稅前的投資收益率時,負債反而達不到節稅目的。

㈡投資決策中的稅務籌劃

稅收政策因國而異,即使在同一國內部,對不同地區、不同行業等方面的規定也有所不同。正是這種差異的存在,使企業在投資時有了選擇的余地。投資中的稅收籌劃主要有以下形式可供選擇。

⒈組建形式的選擇

投資者在設立企業時,有幾種形式可供選擇。企業組建形式不一樣,稅收政策也各異。以有限責任公司與合伙經營相比較,有限責任公司要雙重納稅,即先交公司所得稅,再交個人所得稅;而合伙經營的業主,只須交個人所得稅。而在組建時采取何種形式,當事人應根據自身特點和需要慎重籌劃。

⒉設置分支機構的選擇

對于企業來說,隨著業務的擴張,勢必面臨著在其下設置分公司和子公司的選擇,那么是設置分公司好還是設子公司好?哪個對企業更有利?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因為兩者在稅收上截然不同。

分公司相當于一個辦事處,其優點在于它不是獨立法人,所發生的虧損或損失可沖抵總公司賬面利潤;此外,還可不交納資本注冊費、印花稅等費用。缺點在于它不是獨立法人,不能享受相關的稅收優惠,如減免稅、退稅等。子公司雖然有稅收優惠,但由于是獨立法人,需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獨立承擔虧損??偣緫獧嗪饫缀鬀Q定。

從納稅角度講,在剛開始設置分支結構時以分公司為優,因為,在設立初期虧損性大些。一旦分公司成熟后,可適時轉化為子公司,以便獲得稅收優惠的好處。當然,如果剛開始營業就能確保盈利,那另當別論。

⒊投資地區行業的選擇

無論是國內投資還是國外投資,企業都必須認真考慮和充分利用不同地區的稅制差別及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我國規定:老區、少數民族地區、邊遠山區、貧困地區新辦的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后,可減征或免征所得稅3年。而在特區、沿海開放城市及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高新技術企業,企業所得稅率一般為15%,而其他地區為33%。因此,企業應選擇這些有稅收優惠的地區進行投資。這樣,不僅可少交稅,而且完全符合政策導向和稅法立法意圖,于已于國都有利。

國家規定:“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開發區的高新技術企業,按15%征收所得稅?!睘榱酥С趾凸膭畎l展第三產業,規定:“投資于第三產業,可按產業政策在一定期內減征或免征所得稅”等等。又如,近幾年,國家為配合住房制度改革和全面啟動房地產,出臺了一些稅收優惠政策。對國家限制發展的行業,國家則對其課以重稅,以上種種國家關于投資行業的稅收優惠差異,給投資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資選擇。這要求投資者在投資決策前,必須充分了解和掌握國家關于投資方面的稅收政策,認真進行稅收策劃,合理減輕企業的稅負。

㈢利潤分配中的稅務籌劃

企業的股利分配形式一般有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兩種。根據稅法規定,股東取得現金股利須交個人所得稅,而取得股票股利卻不交稅。因此,企業要從發展前景來籌劃好發放多少現金的股利,從而對企業和股東都有利。

二、稅務籌劃在會計核算中的運用

財會制度對成本費用的確認、收入實現的確定、資產的計價等規定有多種會計處理方法可供選擇。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對各期的成本費用、收入都會產生影響,進而影響應交所得稅的數額,而且這種選擇大部分在稅法上都予以承認,這就為企業在會計核算中進行稅務籌劃提供了可能。

㈠收入結算方式的選擇

企業收入結算方式不同,其收入確認的時間也不同,納稅月份也有差異。稅法規定:直接收款銷售以收到貸款或取得索款憑證,并將提貨單交給買方的當天為收入確認時間;采托收承付或以委托銀行方式銷售貨物,為發出貨物并辦好托收手續當天確認收入時間;采用賒銷和分期收款銷貨方式均以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為企業收入確定時間;而訂貨銷售和分期預收方式,以交付貨物時確認收入時間。這樣,通過銷售方式的選擇,控制收入確認時間來加以籌劃,可以合理歸屬所得年度,達到獲得延緩納稅的稅收利益。

㈡費用列支的選擇

對費用列支,稅務籌劃的指導思想是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盡可能地列支當期費用,預計可能發生的損失,減少應交所得稅和合法遞延納稅時間來獲得稅收利益。通常做法是:⑴已發生的費用及時核銷入帳,如已發生的壞賬、存貨盤虧及毀損的合理部分都應及早列作費用;⑵能夠合理預計發生額的費用、損失,采用預提方式及時入帳,如業務執行費,公益救濟性捐贈等應準確掌握允許列支的限額,將限額以內的部分充分列支;⑶盡可能地縮短成本費用的攤銷期,以增大前幾年的費用,遞延納稅時間,達到節稅的目的。

㈢長期投資核算方法的選擇

長期投資的核算譯意風成本法和權益法兩種。投資比重低于25%時,采用成本法;高于25%時而低于50%,但能對被投資企業的經營決策產生重大影響時,或者雖然低于25%,但能對被投資企業施加重大影響時及超過50%時可采用權益法。可見,這一規定具有一定的選擇空間。

一般來說,如果被投資企業先盈利后虧損則選用成本法,而先虧損后盈利,則選區用權益法。這是因為如果被投資企業經營發生了虧損,對投資企業來說,若采用了成本法核算,則無法沖減本企業利潤;而采用權益法核算,會因投資企業發生的虧損而減少本企業利潤,從而遞延了所得稅。盡管兩種方法納稅數額相同,但納稅時間的不同可以為企業獲得貨幣時間價值。

㈣折舊和攤銷方法的選擇

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攤銷是繳納所得稅前準予扣除的項目,在收入既定的情況下,折舊及攤銷額越大,應納稅所得額就越少。會計上可用的折舊方法很多,加速折舊就是一種比較有效的節稅方法。另外,企業財務制度雖然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的攤銷期限作出了分類規定,但有一定的彈性,對沒有明確規定折舊或攤銷年限的資產可盡量選擇較短的年限,將該固定資產折舊計提完畢。由于資金存在時間價值,這樣因增加前期折舊額,把稅款推遲到后期繳納,相當于依法從國家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

㈤存貨計價的選擇

期末存貨計價的高低,對當期的利潤影響很大。不同的存貨發出計價方法,會得出不同的期末存貨成本,出現不同的企業利潤,進而影響所得稅的數額。依現行會計準則的規定,存貨發出的計價方法主要有五種: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和毛利率法。采取何種方法對本企業有利,企業必須認真籌劃。合理的稅務籌劃,將會給企業帶來稅收上的好處。

一般來說,物價下降的情況下,采用先進先出法比別的計算方法計算出來的期末存貨低,從而加大當期成本,減少當期應稅所得額。在當前企業普遍感到流動資金緊張情況下,延緩納稅無疑從國家取得一筆無息貸款,可以使企業在本期有更多的資金可供利用、產出效益。這對企業的生存、發展、壯大十分有利。當然,企業有一個會計年度內要變更計價方法時,應按照會計準則的要求,對變更的相關內容要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從而實現合法稅務籌劃。

㈥資產計價會計處理方法的選擇。

資產的計價直接影響到財產稅的計稅基數。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按1.2%的稅率計算繳納,房產原值是指房屋,而且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稅法同時規定“附屬設備的水管、下水道、暖氣管、煤氣管等從最近的探視井或三通管算起,電燈網、照明線從進線盒子連接管算起”。這就是為房產核算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因此企業在建設房屋工程時,必須明確分屬于房產的附屬設備、配套設施和不屬于房產的附屬設備、配套設施的價值,并在會計賬簿中分別記錄。此外,企業使用的中央空調,如何入帳也很關鍵。有時房產原值包括中央空調設備,但如果中央空調設備作單項固定資產入帳,單獨核算并提取折舊,則房產原值不應包括中央空調設備。關于舊房安裝空調設備,一般都作單項固定資產入帳,不應計入房產值。因此,企業應獨立核算中央空調設備,以減少企業的房產稅支出。

三、稅務籌劃應注意事項

以上談了稅務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中的運用,對企業來講,在做好上述各項稅收籌劃工作時,還應注意以下事項。

⒈在進行稅務籌劃時,要堅持經濟原則。企業進行稅務籌劃,最終目標是為了實現整體收益最大化,但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實施的過程中,又會發生種種籌劃成本,因而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先對預期收入與成本進行對比。只有稅收籌劃所帶來的收益大于其成本時,稅收籌劃才可行,否則需放棄。

⒉稅務籌劃要有全局觀,要以整體觀念來看待不同的稅收籌劃方案,制訂最佳經濟決策。由于稅收籌劃是以實現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為目標,這就要求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要統籌考慮,既要考慮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又要結合企業本身特定環境、經營目的來選擇,不能只注重某一納稅環節的個別稅負高低。也就是說,稅收籌劃的正確態度是以企業的整體利益為出發點,細致分析一切影響和制約稅收籌劃的條件和因素,選擇可能使企業稅負并非最輕,但卻使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的方案。

⒊不論企業如何進行稅收籌劃,都應以守法為前提,不亂攤成本費用,不亂調利潤。稅收籌劃是利用稅收優惠的規定、納稅方法的選擇及收支的適當控制等途徑來獲得節稅利益,它是一種合法的行為,與偷稅、逃稅有著本質區別,偷稅、逃稅是違法的行為。因而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以稅法條款為依據。不亂攤成本費用,不亂調利潤,當有多種可供選擇的納稅方案時,不僅要選擇稅負最低的財決策,而且最使稅收籌劃行為合法合理。

高新企業財務注意事項范文2

【關鍵詞】會計核算方法;納稅籌劃;注意問題

納稅籌劃是納稅人根據所處的環境、特點和條件,在不違背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在有多種納稅方案可供選擇的情況下,納稅人可以對企業生產、經營、投資、理財等涉稅事項進行事先謀劃,減輕稅收負擔,增加企業利潤以其達到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納稅安排??梢哉f納稅籌劃是一種未雨綢繆!

一、納稅籌劃的應對環節

既然納稅籌劃是一種未雨綢繆,那么納稅人如何針對自身的狀況,怎樣去更好的開展納稅籌劃,怎樣綢繆才能把這項工作做得更加漂亮呢?我想每個企業所處的環境、生產經營方式、管理狀況以及人員素質都是千差萬別的,所以有些理論上切實可行的稅收籌劃在實踐中產生不了應有的效益,針對這種情況的客觀存在應如何應對呢?

(一)積極與稅務機關溝通

因為稅法的具體執行者是稅務機關,許多稅收規范性文件的制度權和解釋權也在稅務機關,這就決定了稅務機關在納稅籌劃過程中的獨特作用,所以在日常的納稅籌劃中,納稅人應保持與稅務機關部門的密切聯系與溝通,及時的完成本身應該做好的稅務工作,積極尋求稅務機關的支持與幫助,在籌劃方案、政策理解運用、具體操作上得到認可,這樣開展籌劃工作會比較有后盾力量!

(二)企業內部要通力合作,相互結合

納稅籌劃作為一項嚴密細致的的規范性工作,必須依靠自上而下的緊密配合,否則很難取得實質性的成效,稅收籌劃與企業的會計部門、企業領導者乃至供銷、生產、技術、管理部門密切相關,與企業整個生產經營息息相關,自然涉及管理層,業務人員,財務人員等,所以首先是企業的領導者,具有最高的決策權,是第一責任人,就要增強合法的節稅意識,積極創造各種有利條件,重視納稅籌劃。然后是財務人員要加強核算,規范內部管理,認真地實施稅收籌劃。再者,業務的開展也要按照規范的程序運作,充分地,預先考慮稅收因素。

(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因為每一個企業的經濟運行方式不同,所以應根據自身的問題,具體分析,選擇最優的納稅籌劃方案。而且要樹立長遠的眼光,權衡利弊得失,進行綜合分析,有選擇的借鑒和參考各種籌劃方案而擇其最優,或者學會適當的放棄以避免成本性風險。

二、從會計核算進行納稅籌劃

有了與稅務機關的良好溝通,有了企業內部人員的通力合作與支持,能夠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之后,那么怎樣具體的通過一定的方法將納稅籌劃工作做好呢?我想從會計核算方法進行納稅籌劃,這無疑是一個重要的方法。因為納稅人進行納稅籌劃是離不開會計核算的,因此會計核算是納稅籌劃的重要方式。以下我僅從收入、存貨的計價方法、費用分攤、固定資產折舊方法這幾個方面來論述納稅籌劃。

(一)收入的納稅籌劃

企業產品銷售收入的具體形式是多種多樣的,但總體上有三種類型:現銷方式、賒銷方式和預收貨款方式。不同的結算方式其收入的確認時間有不同的標準。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不論貨物是否發出,均為收到銷售額或取得索取銷售額的憑據,并將提貨單交給買方的當天;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為收到代銷單位銷售的代銷清單的當天;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確認收入的時間為貨物發出的當天。對于臨近年終所發生的銷售收入,企業應根據稅法規定的確認條件進行納稅籌劃,推遲收入的確認,使當年的收入推遲到下年確認。例如對于分期收款銷售商品來說,對于本應在12月確認的銷售收入可在訂立合同時約定在次年1月支付,從而將收入延遲到第二年確認。對發貨后一時難以回籠的貨款,可作為委托代銷商品處理,避免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結算方式銷售貨物,防止墊付稅款;采用支票、銀行本票和匯兌結算方式銷售貨物,從而獲得延遲納稅的好處,也可以把銷售確認的時間推遲幾天。因此,企業可根據產品銷售策略選擇適當的銷售結算方式,控制收入確認的時間,合理歸屬所得年度以達到減稅或延緩納稅的目的。一般情況下,企業應該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選取推遲應稅收入確認的會計處理方法,但是在所得稅的減免期也要考慮提前確認的必要性。如企業取得的非貨幣性資產捐贈收入金額較大,并入一個納稅年度繳稅確有困難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可在不超過5年期間內均勻計入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如果在正常的納稅期,企業將非貨幣性資產捐贈收入均勻計入5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可以推遲稅款的繳納,以獲得時間價值;如果在免稅期,應將非貨幣性資產捐贈收入一次性計入當期所得,以避免遞延到正常納稅期后為此繳納稅款。

(二)存貨計價方法的納稅籌劃

在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中,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主要運用在會計核算中。存貨的計價分為存貨取得的計價、存貨發出的計價和存貨結存的計價。不同環節的存貨,計價方法不同,與納稅籌劃關系較大的是存貨發出的計價方法。依據現行的會計制度和稅法的有關規定,企業可以根據情況選用任意一種計價方法。根據存貨計價方法的相關規定,存貨發出和領用的計價方法有:個別計價法、加權平均法、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自2007年1月1日起不再允許使用。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商品價格受供求等多種因素影響而不斷變動,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對企業成本、利潤總額及當期應繳稅款的多少是不同的,從而對企業財務狀況、盈虧情況及所得稅產生較大影響。一般情況下,企業在利用存貨計價方法選擇時,要考慮企業所處的環境及物價波動等因素的影響。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面:

(1)在實行比例稅率條件下對存貨計價方法進行選擇必須充分考慮市場物價變化趨勢因素的影響。一般來說,當材料價格不斷下降,采用先進先出法來計價,會導致期末存貨價值較低,銷貨成本增加,從而減少應納稅所得,達到合理“避稅”目的;而當物價上下波動時,企業則應選擇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加權平均法對存貨進行計價,可以避免因銷貨成本的波動,而影響各期利潤的均衡性,進而造成企業各期應納所得稅額上下波動,增加企業安排資金的難度。特別是當應納所得稅額較大,企業未有足夠的現金時,可能會影響企業的其他經濟活功,有的甚至會影響企業的長遠發展。

(2)在實行累進稅率條件下選擇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加權平均法對企業發出和領用存貨進行計價,可以使企業獲得較輕的稅收負擔。因為采用平均法對存貨進行計價,企業各期計入產品成本的材料等存貨的價格比較均衡,不會時高時低,使企業產品成本不致發生較大變化,使各期利潤比較均衡,不至于因為利潤忽高的會計期間套用過高稅率,加重企業稅收負擔,影響企業稅后收益。

(3)如果企業正處于所得稅的免稅期,在物價上漲情況下,選擇先進先出法核算,會減少成本的當期攤入,企業在免稅期內得到的免稅額也就越多;相反,如果企業正處于征稅期或高稅負期,宜選擇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平均法,使當期成本攤入盡量擴大,以達到減少企業當期應納稅所得稅額。

(三)費用分攤的納稅籌劃

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發生的主要期間費用包括財務費用、管理費用和銷售費用。不同費用的分攤方式會擴大或縮小企業的期間費用,從而會影響企業的利潤水平,因此企業可以選擇有利的方法來進行費用的分攤。而對于有多種分攤方法可供選擇的期間費用,在采用不同的分攤方法下,其每期應分攤的費用額不同,對利潤和應納所得額產生的影響也就不同。利用費用分攤法擴大或縮小應納稅所得額,影響企業納稅水平時注意解決兩個問題:一是如何實現應稅利潤最小化;二是期間費用攤入時怎樣使其實現最大攤入。費用分攤通常有兩種:(1)實際費用攤銷法,即根據實際費用進行攤銷;(2)平均分攤法,即把一定時間內發生的費用平均攤在每個產品的成本中。這兩種方法產生的結果都不同,企業利潤沖減的程度和納稅多少均有差異,民營企業利用這種差異進行有效的納稅籌劃。

(四)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納稅籌劃

固定資產折舊是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有著“稅收擋板”的效用。按我國現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常用的折舊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運用不同的折舊方法計算出的折舊額在量上不一致,分攤到各期的固定資產成本也存在差異。因此,折舊的計算和提取必然關系到成本的大小,直接影響企業的利潤水平,最終影響企業的稅負輕重。這樣,企業可利用折舊方法上存在差異,開展納稅籌劃工作。并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1)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要符合法律規定。比如,國家有規定,對高新技術企業設備,可采取直線折舊,或雙倍余額遞減法折舊,甚至作為一次性費用扣除。這樣,對企業來說,其他條件相同情況下,如果選擇一次性扣除的話,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就減少。(2)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必須考慮稅制因素的影響。在累進稅制下,采用平均年限法,可以使企業的利潤避免忽高忽低,保持在一個相對穩定的狀態下,減少企業的納稅。當然企業自身的條件、稅率累進的急劇程度及銀行利率的大小因素,也會對折舊的節稅效果產生影響。因此,在累進稅制下,企業到底采用何種折舊方法需企業經過比較分析后才能最后做出決定。在比例稅率的情況下,采用加速折舊法,對企業更為有利。因為加速折舊法可使固定資產成本在使用期限內加快得到補償,企業前期利潤少,納稅少;后期利潤多,納稅較多,從而起到延期納稅的作用。(3)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必須考慮通貨膨脹因素的影響。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企業采用加速折舊的方法,一定要符合稅法規定。按稅法規定的加速折舊的方法、年限進行相應的會計核算。(4)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必須考慮資金時間價值因素的影響。從表面上看,在固定資產價值固定的情況下,無論企業采用什么折舊方法,也無論折舊年限多長,計算提取的折舊總額都是一致的。但是,由于資金時間價值因素的影響,使不同時點上的同一單位資金的價值含量不等值。(5)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必須考慮折舊年限的影響?,F行財務制度和稅法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均給予企業一定的選擇空間。這樣,企業便可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對企業有利的固定折舊年限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一般情況下,企業創辦初期且享有減免稅優惠待遇時,企業可通過延長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將計提的折舊遞延到減免稅期滿后計入成本,從而獲取“節稅”的稅收收益。但對一般性企業,即處于正常生產經營期且未享有稅收優惠待遇的企業來說,縮短固定資產折舊的限,可以加速固定資產成本的回收,使企業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前期利潤后移,從而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企業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選擇并非只有固定的模式,也不能單純從稅收的角度考慮。企業必須在充分考慮各方面因素后,對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做出選擇。

三、納稅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一)全面掌握稅法,不可盲目籌劃

納稅籌劃不是偷稅、騙稅,也不是鉆政策的空子,或打政策的球,更不能進行惡意避稅。納稅人只有深刻理解、準確掌握稅法,并具有對納稅政策深層次的加工能力,納稅籌劃才有可能成功。

(二)正確理解概念,不能用會計核算代替稅法規定

在日常會計核算時,相當一部分會計人員由于對一些概念不甚了解,只簡單的將某些業務在會計核算上做了調整,但業務性質從稅法角度來看卻沒有發生變化,仍然沒有起到稅收籌劃的作用。例如,某生產企業財務人員了解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規定,納稅人兼營非應稅勞務的,應分別核算貨物或應稅勞務和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不分別核算或者不能準確核算的,其非應稅勞務應與貨物或應稅勞務一并征收增值稅。于是該企業財務人員將銷售產品收取的裝車費收人記人“其他業務收人”賬戶,并由此申報營業稅。但《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又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的混合銷售行為,視同銷售貨物,應當征收增值稅。這里有兩個概念,一個是“混合銷售行為”;另一個是“兼營非應稅勞務”在生產銷售應稅貨物或提供勞務的同時,又經營著非應稅項目,兼營行為不是一項銷售行為,而是不相關聯的分別銷售行為。由于該企業裝車行為是由銷售產品引起的,是整個銷售行為的一個環節,是一項銷售行為,屬于混合銷售行為,理應繳納增值稅。由于財務人員沒有正確理解相關概念,只是簡單的做了會計核算的調整,以為會計核算調整了就能達到節稅的目的,此類事情在日常財務管理工作中是常見的。

(三)充分利用好稅收優惠政策

稅收優惠政策是指政府利用稅收法律制度,按預定目的,對某些納稅人和征稅對象給予鼓勵和照顧的一種特殊規定,以減輕某些納稅人應履行的納稅義務。稅收優惠的主要功能是通過合理地制定稅收優惠法規,即通過制定減稅、免稅、不征稅、低征等,這就提供了廣闊的稅收籌劃空間。

(四)納稅籌劃須注意前瞻性和時效性

納稅籌劃講究的是事先的籌劃和安排,是發生在納稅行為之前的,要具備一定的前瞻性,否則不能稱之為籌劃。納稅籌劃要從整個企業發展的角度出發,通過事先對生產經營、投資活動等進行全面的統籌規劃與安排,達到減少或降低稅負的目的。如果經濟業務已經發生,納稅項目、計稅依據和稅率已成定局,就必須嚴格依法納稅,再進行稅收籌劃已失去現實意義。如果硬性籌劃,容易成為惡意避稅甚至是偷稅。同時,國家稅收政策是隨著政治、經濟形勢的不斷變化的,必須隨時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關注稅收政策的時效性。只有講究時效,抓住機會,選準納稅籌劃的切入點,才能不失先機,取得成功。

(五)納稅籌劃應考慮企業戰略目標,注重總體利益

企業納稅籌劃的最終目的是取得企業價值的最大化。不能簡簡單單從減少稅負、少繳稅來進行納稅籌劃。要看納稅籌劃活動能否有利于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增加企業整體現金流量,提高企業的價值。理想的納稅籌劃是能夠使節稅、利潤最大化和企業價值最大化達到統一,否則,應以企業價值最大化為判斷標準。因而必須著眼于企業整體稅負的輕重。同時,不僅要使企業整體稅負最低,還要避免在稅負降低的同時,由于銷售與利潤下降超過節稅收益。

參考文獻:

[1]王琪.稅收籌劃及注意事項[J].商業會計,2007,22.

[2]劉麗莉.會計處理方法的選擇在納稅籌劃中的運用[J].商業經濟,2007,03.

[3]肖群英.企業合理避稅方略[J].江西青年職業學院學報,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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