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網絡監管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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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網絡監管

公司網絡監管范文1

陣地建設是文化宮、工人俱樂部整體工作的基礎,既包括場地、設備等硬件設施建設,也包括職能、管理、隊伍等軟件建設。在當前經濟發展、人們文化需求多元化的形勢下,陣地建設幾乎成了制約文化宮、工人俱樂部發展的關鍵所在。要使我們的文化宮、工人俱樂部適應新的形勢,滿足職工文化生活日益提高的新要求,不斷發展,不斷前進,就必須勇于和善于突破舊觀念、舊模式的束縛,努力探索全新的工作思路,全新的工作格居。本文試從目前職工文化發展和工人俱樂部工作的現況入手,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探討職工文化陣地建設向“網絡化”發展的基本思路和工作格局。

一、職工文化陣地“重心轉移”的現壯分析

過去在計劃經濟體制下,職工文化陣地建設是以市、區兩級的文化宮、俱樂部為中心、為重心,組織職工開展活動的。而現在這種局面開始了明顯變化。這種變化可以稱為“重心轉移”也就是說職工文化活動的重心開始轉移和擴散到基層和社區。一些基層單位和社區居民根據自身條件、特點和需求紛紛建起了大大小小的文化活動陣地,開展起豐富多彩生機勃勃的文化、體育活動。這個轉移和擴散的出現,是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存在,是擺在我們面前值得我們研究和深思的現實問題。這種形勢的出現,故然一方面是由于我們文化宮、俱樂部經濟實力不足、設施陳舊、功能乏力;另一方面則是廣大職工群眾對文化生活的向往和需求隨著經濟形勢的迅猛發展,生活節奏的加快,在不斷提高,不斷尋求新的發展空間,新的發展載體,展現出一個方興未艾、蓬勃向上的發展態勢。這一消一長之間,首先說明了我們自身的滯后,滯后就是落后。這種滯后一方面反映在經費、設施等基礎力量的薄弱與陳舊,同時也明顯地反映出我們自身觀念、意識和適應能力、決策能力的滯后。當然這種滯后也反映出上上下下多種因素的制約和影響,但是我以為我們首先應當認識到我們自身觀念意識的滯后,這個重要的內在因素。我們只有從這個基點來認識變化了客觀形勢,分析問題,才能冷靜地理清思路,認清形勢,探索新思路,開拓新領域。

二、職工文化陣地“網絡化”建設的基本設想

面對陣地轉移和擴散的客觀現實,我們首先要有個正確的認識,正確對待問題。這種轉移和擴散正是職工文化擺脫原有格局,擺脫不適應形勢發展需求的種種束縛,尋求新發展的可喜的突破,表現出廣大職工群眾對先進文化向往與追求的迫切愿望與巨大的創造力,這正是促進我們文化宮、俱樂部改革發展的社會動力。我們只有認清這個大好形勢,義無反顧地調整自己的思維定勢,轉變自己的觀念,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強化我們的功能意識,服務意識,科學地、主動地調整自己的工作思路、工作格局,力求盡快適應新形勢的需要,有所突破、有所發展、有所作為。

適應新形勢,調整、改革的切入點在哪里?答案還應當從“重心轉移”的社會現實中去尋找。因為“轉移”和“擴散”表現出多元化、多層面的趨勢和特點。這種局勢的形成雖有工會組織和工人俱樂部多年來的工作基礎,但就其近年來的發展狀況看,主要表現出職工群眾和基層組織極為強烈的自發意識和創造意識。陣地活動從基層熱起來、火起來。這個多元化、多層面的發展形勢,就是我們探索“網絡化”陣地建設極好的切入點,而職工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就是我們進行改革創新的雄厚的基礎力量。

職工文化陣地“網絡化”建設的初步設想是:充分發揮工人俱樂部專業人才軟件優勢,利用和適應充實其原有條件,形成咨詢、培訓、信息中心,與有條件、有基礎的基層活動陣地多點布局,相互聯通,把活動重心轉移向基層,形成上下結合、優勢互補、溝通聯動的“陣地網絡”。

1 這個網是個有機體,而不是隨意捏合。區工人俱樂部可以是市區總工會與基層工會和職工群眾之間上下溝通的活動策應中介,可以是輔導培訓基地、信息交流和咨詢中心,以服務為宗旨,與基層網點陣地建立對應的職能關系,及時溝通,聯合運作。

2 這個網是個多色彩、多功能的網絡。各基層陣地在中心和相連網點的協作支持下,可以充分發揮自己的優勢、特色,開展喜聞樂見而又能逐步提高品位的群眾性活動。

3 這個網是個不斷拓展的動態發展網絡。本著自發、自愿,由小到大的原則,可以逐步發展延伸到轄區內的處個基層,邊建設邊拓展,逐步向市區結合,橫向協作,縱向發展的大文化發展格局。

4 這個網是培養、鍛煉職工文體隊伍的綜合陣地。它為基層職工文化、體育骨干隊伍提供了廣泛的發展空間,通過市聯結合、培訓交流,各種團隊可以相互促進,共同提高,有利于職工文化隊伍的建設與發展。

5 這個網是建立在轉任聯通基礎上多業態發展的文化經濟網絡。在網絡聯系中,可以開展咨詢、培訓、展覽、比賽等有償服務;還可以開展文化體育器材用品及場館使用等多種經營,以此補充陣地活動的經費之需,形成多點活動、多種經營的多業態發展格局。

三、職工文化陣地網絡化建設(陣地聯網)需協商統籌、有計劃、有步驟實施

實施陣地聯網,首先應征得各級工會組織的支持,以及區內文化部門的協作配合,努力營造相互協作一體聯動的大文化氛圍。

其次,區工人俱樂部與各基層工會協商研討,密切協作,本著優勢互補、資源共享、效益共創、互相促進、共同發展的原則,建立比較穩定的協作關系。

公司網絡監管范文2

作為一名新世紀的大學生,應該懂得與社會上各方面的人交往,處理社會上所發生的各方面的事情,這就意味著大學生要注意到社會實踐,社會實踐必不可少。畢竟,畢業以后,我已經不再是一名大學生,是社會中的一份子,要與社會交流,為社會做貢獻。只懂得紙上談兵是遠遠不及的,我們不只要學好學校里所學到的知識,還要不斷從生活中,實踐中學其他知識,不斷地從各方面武裝自己,才能在競爭中突出自己,表現自己。以后的人生旅途是漫長的,因此我們必須鍛煉自己成為一名合格的、對社會有用的人才。

一、社會實踐內容

在寒假的第6天我的寒假社會實踐就開始了,實踐的內容是在一家電器公司當網絡客服工作人員。淘寶客服就和實體店的員工類似,有一個人來為顧客講解,解決問題這樣的話肯定要比自動售貨機的生意要好的。

1、客服基本流程:

熟悉產品:了解產品相關信息。對于客服來說,熟悉自己店鋪產品是最基本的工作,以前在公司對于每一個新產品上市之前,都要開展相關的產品培訓,客服是聯系店鋪和客戶之間的橋梁,一旦這個橋沒搭好,也許你就永遠失去了這個客戶。對于產品的特征、功能、注意事項等要做到了如指掌,這樣才能流利解答客戶提出的各種關于產品的信息。貨號、尺寸、倉庫庫存、顏色、容量等信息

2、接待客戶:

作為導購客服來說,最好要熱情、活變。一個優秀的客服懂得如何接待好客戶,同時還能引導消費者進行附帶消費。對于那些討價還價的客戶,首先需要闡明一個店鋪立場:寶貝的價格都是很低的,不好再還價了。如果客戶非的糾纏在價格這個因素上,看情況決定是否接下這單生意,就算最終給客戶優惠了,也要順水推舟讓客戶覺的這個優惠來之不易,是店鋪對他個人的特殊優惠。問候語、顧客咨詢回答、議價處理、發貨到貨時間等必要時電話聯系

3、貨到付款的訂單處理:

很多買家并不清楚貨到付款的含義,直接選用貨到付款,等收到貨物的時候,一看價格比網站上貴一些,于是會認為你店鋪是在欺騙他,拒收訂單,如果只是拒收訂單,你只是需要多支出一些快遞費用,但是如果客戶在心里認為你是在欺騙他的話,你失去的可能就是一群客戶了,所以,對于客服來說,一看到貨到付款的訂單,需要立即聯系買家,告知貨到付款的價格稍微要貴一點順便確認顧客是否需要與顧客信息,如果買家同意發貨到付款那就可以寫單發貨了,否則就需要重新下單。讓客服給客戶打電話確認,雖然電話費是多支出了一些,但是事實情況證明:拒收率變得很低了。

4、客戶評價:

交易完成之后,記得給客戶寫個評價,這是免費給店鋪做廣告的機會。 淘巧網,淘寶開店必上網!中差評處理,很多朋友被這個信譽度搞的欲哭無淚。中差評不是魔鬼,中差評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去處理。當發現有中差評的時候,趕緊跟客戶溝通下,看看是什么情況導致的呢,客戶不會無緣無故的給你中差評的,先了解情況,然后再來解決問題,曉之于理,動之于情。

二、社會實踐中本人存在的問題以及幾點思考

在實踐過程中,我也發現了自身存在的一些問題:

第一,本人的人際交往的能力還欠佳,這還應在日后的日常生活、交際中有待加強和學習。

第二,缺乏社會經驗,在為人處事方面尚還不太成熟,處理事物的態度和方法往往有時不得當。

雖然在實踐中存在著一些問題,但是我覺得仍有一些值得驕傲的閃光點的。本人參加社會實踐有著不畏困難的精神,敢于實踐,對工作充滿熱情,細心真誠。通過參加社會實踐,我認識到,在生活中吸取周圍人的經驗和閱歷,掌握一些社會禮儀的技巧是極為必要的。充分發揚本人自身的優點,取長補短,總結經驗,吸取教訓,使自己對將來充滿信心,也為以后真正融入社會奠定堅實的基礎

三、面對社會實踐中出現問題提出解決方法

1.在社會上要善于與別人溝通。經過一段時間的實踐工作讓我認識很多的人。如何與別人溝通好,這門技術是需要長期的練習的。以前實踐的機會不多,使我與別人對話時不會應變,會使談話時有冷場,這是很尷尬的。人在社會中都會融入社會這個團體中,人與人之間合力去做事,使其做事的過程中更加融洽,更事半功倍。別人給你的意見,你要聽取、耐心、虛心地接受。

2.在社會實踐中以及以后的工作中要有自信。自信不是麻木的自夸,而是對自己的能力做出肯定。就像剛開始時我到飯店那樣有一點膽怯,但后來是自信給了我勇氣。有自信使你更有活力更有精神。

3.在社會中要克服自己膽怯的心態。自己覺得困難挺多的、缺乏社會經驗等種種原因往往使自己覺得自己很渺小,自己懦弱就這樣表露出來。所以應該嘗試著克服自己內心的恐懼。如有人所說的在社會中你要學會厚臉皮,不怕別人的態度如何的惡劣,也要輕松應付,大膽與人對話,工作時間長了你自然就不怕了。其實有誰一生下來就什么都會的,小時候天不怕地不怕,嘗試過吃了虧就害怕,當你克服心理的障礙,那一切都變得容易解決了。戰勝自我,只有征服自己才能征服世界。有勇氣面對是關鍵,如某個名人所說:勇氣通往天堂,怯懦通往地獄。

4.在工作中要不斷地豐富知識。知識猶如人體血液。人缺少了血液,身體就會衰弱,人缺少了知識,頭腦就要枯竭。

四、社會實踐的感想

回想一下,在這短短幾十天里面,我雖然感覺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但是,我也一直在努力適應著這種壓力, 雖然曾經有放棄過,但是我想既然已經來了,就要做到最好,受一點委屈算什么,如果這一點委屈都受不了,那根本就不用出家門,直接呆在家里天天靠父母好了, 那些工作雖然現在不會,現在會犯錯誤,但是只要我每天都努力了,每天都有進步了.那就是收獲.

其實,可能還是我不太熟悉和了解吧,所以出現錯誤的機率就會比較多一些,而且以前一直沒有接觸過這個東西, 其實想想吧,這個一點都不難,像以前我在電信公司的時候,那才是真正的麻煩, 而且那個時候又沒有人教,花了幾天時間才了解基本知識, 相比起來在這里已經算很好了,

客服,其實是一個復雜而又簡單的工作, 簡單的說,就是為客戶服務,一切為客戶著想,當然這得確保在不損公司利益的情況下,

公司網絡監管范文3

關鍵詞:人力資源管理;網絡培訓;應用

在煤礦企業中,工作重點正在逐步從生產管理轉移到人力資源管理,只有確保人力資源管理各項工作達到目標要求,才能確保生產管理各項工作落實到位。由于煤礦企業的特殊性,網絡培訓可以打破時間、空間的限制,最大程度落實培訓工作,提升工作人員素質,加強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成效。

一、人力資源管理

人力資源管理是現代企業提出的一個新名詞,其包含了一系列完整的工作,主要有規劃人力資源、選拔招聘、人員培訓、績效管理、薪酬管理和勞動關系管理等六個方面的基本工作內容。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對于煤礦企業來說,其重要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人力資源管理可以給煤礦企業提供素質過硬的專業人員。由于煤礦生產中存在各種各樣的安全隱患。因此,就需要更加專業的人員參與到煤礦生產中,通過專業操作避免誘發安全隱患。通過人力資源管理中的選拔招聘環節,可以實現優質人才的輸送。

第二,人力資源管理可以提升煤礦企業運轉效率。人力資源管理可以對整體人員配置進行適當調整,使其更加貼合工作實際。不僅如此,還可以通過績效管理方面的工作,優化績效考核模式,以此激發各級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第三,人力資源管理可以加強煤礦生產安全。通過員工培訓方面的工作,可以設置一些與生產密切相關的專業課程,對員工進行培訓,不斷提升生產員工的工作技能水平。進而,可以使員工在井下生產中能夠通過更加專業的技能進行采煤作業,確保井下安全。

第四,人力資源管理可以提升煤企經濟效益。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內容豐富,不論哪一個方面的工作得以落實達成目標,都可以發揮出良好的經濟效益。比如優化企業組織結構,可以減少人員方面的開支;通過員工培訓,可以提升生產的經濟效益。

二、網絡培訓

網絡培訓是在網絡不斷深化普及的背景下出現的新事物。其是以網絡為依托,構建了一個完善的培訓體系,能夠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展開培訓教育。網絡培訓最初主要是用于軟件開發和網絡營銷方面的課程培訓,在我國經濟水平不斷發展的情況下,許多企業都對網絡培訓有著切實需求。

網絡培訓的功能豐富,主要包括了遠程教育、網絡會議、學術交流、教育管理、資源共享以及信息化等。遠程教育通過網絡實現遠距離教學活動;網絡會議通過網絡培訓系統進行會議;學術交流和網絡會議的形式一樣,在內容上存在不同;教育管理就是通過網絡培訓系統對各個接受培訓的學員進行管理;資源共享就是在學員與平臺之間、平臺與平臺之間實現資源共享交流;信息化是實現教育體系的信息化構建。

網絡培訓的優點十分顯著。首先,網絡培訓可以實現最大化的資源利用。由于網絡本身具有強大的滲透性和覆蓋性,通過網絡可以將相關資源輻射到更廣的層面,使其發揮出更大的作用。其次,網絡培訓可以實現自主學習。網絡培訓的各類學習資源都儲存在網絡中,學員只要具有讀取權限,就能對全部的學習資源進行利用,實現自主學習。再次,網絡培訓可以實現交互性學習。網絡是一個十分便捷的傳輸體系,學員與教師、學員與學院之間都可以實現便利的信息傳輸,實現交互性學習。與此同時,網絡培訓可以實現管理自動化。通過計算機技術對培訓系統的功能進行設計,可以實現自動分配學習資源、自動收繳費用、自動評閱作業以及錄入成績、進行統計等工作。

雖然網絡培訓的優勢顯著,但是其存在的缺陷也不可忽視,互動性不足和教師資質難以認證就是兩個最大的弊端。因此,在煤礦企業中應用網絡培訓,應當認清網絡培訓存在的優點和缺點,進行合理的利用。

三、網絡培訓在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的實際應用

(一)構建培訓體系

員工培訓是人力資源管理的重點工作之一,通過網絡培訓平臺,可以構建適用于煤礦企業的培訓體系,展開員工培訓。

首先,構建人力資源網絡培訓基本結構。根據煤礦企業實際情況而言,進行員工網絡培訓,需要設定對應的權限級別。對于不同的員工,需設置不同的學習級別,在網絡培訓中給予其對應的課程權限。

其次,構建網絡培訓教學體系。以教學資源作為核心,構建講師、學員之間的邏輯關系和對應權限,確保網絡培訓能夠順利展開。

最后,細化網絡培訓的基本功能。對于網絡培訓而言,監督工作是最難落實的。因此,需要在培訓平臺中設計簽到、計時、打分、用戶驗證等多種細小的功能,以此確保網絡培訓能夠落到實處,提升人力資源管理的工作水平。

(二)展開員工培訓

在構建完善的網絡培訓體系之后,就可以展開員工培訓。一般來說,員工培訓一般可以分為兩塊:一是新入職員工培訓,二是老員工培訓。

新入職員工由于剛剛進入企業,對企業業務、工作等認識還不全面,所以培訓內容主要以認識企業、了解企業為主,以便新員工能夠快速對企業形成認識了解,盡快融入工作當中;老員工在企業認識方面已經達到了較高水平,只是在業務技能方面有所欠缺,所以培訓應該以專業知識技能作為重點。

不論是新入職員工培訓,還是老員工培訓,網絡培訓都可以發揮出切實的效果。網絡培訓平臺的教學資源豐富,具有高度自由性和共享性。尤其是在智能化網絡終端不斷普及的情況下,網絡培訓甚至可以通過手機、平板電腦等進行。所以,利用網絡培訓展開員工培訓,可以獲得顯著的培訓成果。

(三)進行員工考核

通過網絡培訓平臺對各級員工展開培訓之后,還需對其培訓成果進行考核,考核可以通過網絡培訓平臺進行。

不論是哪一級別的員工,考核都應該以培訓內容為主,可以適當向實際工作進行延伸。比如,對新入職員工進行考核時,可以通過網絡培訓平臺隨機分配測試題目,測試員工對企業的了解情況。在此基礎上,可以對企業生產的一些技術、設備等進行深入考查,檢驗新員工的培訓深度;對老員工而言,考核就應該結合實際工作,通過實際問題檢驗老員工處置問題的能力。

通過網絡培訓平臺,不僅可以實現在線考核,還可以對所有員工的考核結果進行綜合分析,發現員工在培訓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然后可以根據相關培訓規定,對其進行重新培訓或是補充培訓,達成培訓目的。

(四)培訓總結

利用網絡培訓平臺對企業員工進行培訓,還需對培訓結果進行分析總結。分析培訓結果,可以對員工培訓考核成績進行橫向和縱向的對比分析。橫向分析就是對同級別員工進行對比分析,找出存在問題的部門或個人;縱向分析就是對同一職位的各級員工進行對比分析,以便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通過對比分析,可以對網絡培訓的成效進行總結,明確網絡培訓對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促進作用。同時,對網絡培訓的應用進行優化升級,使其能夠更好的服務于煤礦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工作。

四、結語

人力資源管理涉及的內容較多,傳統方法已經漸漸無法滿足工作需求。網絡培訓依托網絡,構建起了輻射范圍廣闊的網絡平臺,可以在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發揮巨大作用。因此,應當在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切實加強網絡培訓的應用,以促進企業發展。

參考文獻:

[1]徐真.員工網絡培訓的探索與實踐[J].經濟師,2009(06).

[2]祖欽先.論企業遠程網絡培訓課程體系建設[J].現代企業教育,2011(15).

公司網絡監管范文4

關鍵詞:P2P網絡借貸;發展問題;對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F832.4 文獻標識碼:A

原標題:P2P網絡信貸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

收錄日期:2016年3月19日

一、研究問題及背景

隨著民間借貸的興起和互聯網的發展,P2P網絡借貸應運而生,憑借其方便簡潔、能夠解決資金短缺問題、交易自主、成本低廉等特點,最大限度地為個人提供公開、直接、安全的小額信用交易,該市場不僅是對傳統金融市場的一個重要補充,還為普惠金融的實現提供了重要途徑,P2P網絡借貸作為一種新型的民間借貸形式被越來越多人重視。然而,伴隨著我國P2P網絡借貸的迅猛發展,其所面臨的各種問題也開始顯現,甚至影響到P2P網絡借貸的健康發展。因此,如何有法可依,針對行業存在的潛在風險和各種問題,分析造成問題的內在原因,并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從而確保行業健康穩定發展,維護整個金融體系的健康發展,成了我們目前亟待解決的問題。這些情況促使我們要對P2P網絡借貸行業的現狀及行業所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和思考,提出自己的見解。本文的研究希望能夠為國內P2P行業相關者提供有價值的參考。

P2P網絡借貸作為一種新興的民間金融出現至今剛滿10年,但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部分無法從正規金融機構貸款的短期資金需求者的需要,這一新生事物的出現引起了眾多研究者的廣泛關注。在國外,基于研究背景的差異和研究目的的不同,學者們對P2P網絡借貸的研究更多的是體現在對P2P網絡借貸平臺運營模式的比較和借貸雙方的行為分析的研究中。Zopa作為全球第一個P2P網絡借貸平臺,成為了市場模式研究的典型案例(Hulme,2006;Gonzalez & McAleer,2011)。Hulme(2006)以Zopa為例,對P2P網絡借貸的發展、風險控制機制和運作機制進行了研究,并對其未來發展進行了預期,認為社區的互動原則是平臺發展的基礎,借貸雙方及Zopa之間基于這種社區的理念,從而建立起互惠互利的“雙贏”局面。同時,Hulme還認為以Zopa為例的P2P網絡借貸平臺將在未來金融市場的發展中進一步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Gonzalez & McAleer(2011)對比了美國的Prosper平臺和英國的Zopa平臺,結果顯示兩者在風險控制上存在共性,對不同的貸款周期、信用風險和貸款規模的項目實施不同的風險控制是平臺的重點,而投資人的策略、文化因素以及信譽對風險的影響還需要進行進一步的考慮。在美國Prosper平臺向研究者開放交易數據之后,對借貸雙方行為影響因素的研究逐漸成為目前P2P網絡借貸研究的熱點之一。Kumar(2007)基于Prosper數據分析“硬信息”對于借貸行為的作用影響,認為“硬信息”對于貸款的成功率、貸款利率、貸款的違約率均會產生顯著的影響。Ravina(2008)在對“硬信息”的分析基礎上,對借款人的生理特征信息與借貸交易行為的相關性進行研究,認為在“硬信息”相同的情況下,借款人的容貌和性別等生理特征的因素也可能成為影響借貸成功率及利率的因素之一,如果借款人的容貌相比其他借款人有優勢,那么該借款人對應的借款項目的成功率會越高,得到的利率也會更低。同時,Lin(2009)對社會資本信息等“軟信息”在借貸交易過程中的具體作用和影響進行分析研究,認為社交網絡在借貸活動中也有一定的作用,擁有豐富社會資源的人更容易獲得較低利率的貸款,并且貸款的違約率也更低。

在國內,由于我國的P2P網絡借貸起步較晚,所以在這方面的研究仍停滯在比較基礎的階段,根據學者們的研究內容,可將研究成果劃分為P2P網絡借貸平臺的運營比較、制度建設、風險研究等方面。在網貸平臺的介紹、運營模式比較方面,劉文雅(2011)、王繼輝(2011)、王紫薇(2012)等認為孟加拉尤努斯教授首創小額借貸,P2P網絡借貸屬于小額借貸的網絡形式,一定程度上填補了傳統金融體系中的空白;陳初(2010)對網絡借貸的經營模式進行了全面概括,將其分為四類:以企業網上行為參數為基礎的綜合授信;做銀行金融業務前端流程的外包服務商;“P2P”網絡融資模式;專門為學生提供貸款的社區。在制度建設方面,吳曉光、曹一(2011)對加強P2P網絡借貸平臺的監管提出了幾項建議,其中包括:完善用戶識別機制;加強資金管理機制;建立健全反洗錢系統;加快信用評級體系建設;提高P2P網站的安全技術。在風險研究方面,郭弈(2011)、蘇莉娟等(2011)認為國內網絡借貸由于信用體系不健全、缺少抵押擔保、欠款逾期無人追償、第三方賬戶監管缺位,客戶資金安全難以保障;張玉梅(2010)認為P2P網絡借貸平臺不僅個人信用風險問題難以回避,而且借款者的借出成本較高,風險只能由借入者獨立承擔,這種形式對現行貨幣政策是一種挑戰。

通過上述分析不難看出,國外對于P2P網絡借貸市場的研究范圍和研究方法更加廣闊,結論分析也更深入。除了對P2P網絡借貸平臺運營模式的比較,還包括了借貸雙方的行為分析、借貸成功的影響因素、社會資本信息在交易過程中的作用和影響,這些研究成果都與國外透明公開的信用評估機制、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監管體制以及社會習俗等因素密切相關,較為成熟、完善的研究成果為今后金融創新的研究領域提供了更多的研究基礎。而國內對于P2P網絡借貸市場的研究還處于起步階段,研究主要集中在運營模式、制度建設和風險分析等方面,總體來說,國內學者對P2P網絡借貸市場的研究更為宏觀,還較少對借貸雙方行為及其影響因素進行相關分析,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研究不夠深入,研究方法和研究視角也有待進一步提高和擴大。這些差異也與國內P2P網絡借貸市場的發展特點有關,P2P網絡借貸市場雖起步較晚,但其發展迅速,由于法律環境、信用環境的差異,在市場發展過程中暴露的風險和問題引起了學者的關注,成為了研究熱點。

二、我國P2P網絡信貸發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我國網絡借貸平臺雖然發展速度極快,但網絡借貸網站身份模糊,處于“無監管、無準入門檻、無行業標準”的“三無狀態”?,F有金融政策法規不完備,對其沒有約束力,P2P網絡借貸行業面臨著法律問題、監管問題、運營問題等多重風險,隨著整體經濟環境的變化,很容易多重風險集中爆發。

(一)法律方面存在的問題。從合法性看,P2P網絡借貸屬于民間借貸,在我國《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中都肯定了民間借貸行為的合法性,而且還有一些關于民間借貸的特殊法律規定,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比欢?,對于P2P網絡借貸這一新興的民間借貸形式,目前我國還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款加以規范和保護,相關立法的空白使其面臨業務定位、糾紛處理和風險防控等無法可依的局面。因此,P2P網絡借貸平臺作為民間借貸中介的合法性無法得到確認。

P2P網絡借貸平臺雖然已在我國獲得了長足的發展,但是其身份模糊,至今處于十分尷尬的境地,也限制了自身發展。P2P貸款平臺目前基本上都是以兩種身份注冊:一是投資咨詢公司;二是網絡技術類的電子商務公司,但P2P借貸網站的實質是利用互聯網從事借貸中介等業務。至今,P2P網絡貸款性質缺乏明確的法律法規界定,其身份不明導致監管部門和面對網絡借貸糾紛的相關法律部門在這種法律法規缺失的狀態下,無法解決問題,同時,也讓原本具有存在合理性的大量民間借貸被迫轉入地下,潛在風險加劇。在缺乏監管的情況下,P2P網絡借貸行業亂象叢生,甚至部分網絡借貸平臺在高利潤的誘惑下利用網絡平臺從事高利貸和非法集資等違法活動。

(二)監管方面存在的問題。由于法律法規的缺失,P2P網絡借貸平臺的身份一直很模糊,沒有明確的監管部門,由此導致了P2P的監管真空,進一步加劇了網絡借貸業務的風險。

1、監管缺位與監管錯位并存。一方面P2P從事的網絡借貸業務本質上屬于金融業務,理應納入中國銀監會的監管范圍,但由于迄今為止銀監會并未承擔P2P的監管責任,導致P2P真正的監管主體缺失;另一方面我國P2P大多在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由并不具備金融監管能力的工商部門承擔監督管理責任,這形成了監管錯位問題??梢?,我國P2P面臨著監管缺位和監管錯位的雙重困境,這些問題構成了P2P的潛在風險。

2、監管內容不明確。此類網站只在工商部門、通信管理部門以及公安機關網監部門注冊登記,經營范圍則是網絡信息技術。然而,從業務性質來看,其從事的卻明顯是金融中介業務。但網站確實不屬于金融機構,國家對民間借貸中介也沒有一個明確的界定,所以目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其作為一般的經營企業進行管理,信息產業管理部門只從信息安全的角度對其實施管理,因而網絡借貸平臺實質上處于監管真空狀態。

3、平臺提供的信息真偽難辨。P2P網絡借貸平臺屬于提供金融服務的中介機構,無進入門檻限制。在目前監管缺失的狀態下,網絡借貸平臺的數據系統無需同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對接,也就是說,借貸平臺的借款數據無法體現在公共信息平臺上,無法被人得知,監管機構就無法發現可疑交易。此外,P2P網絡借貸的資金來源于投資人正當渠道獲得的、閑散的資金,但是也不能排除其資金來源的不合法性,因為P2P網絡借貸平臺的審查體系中并不對投資人的來源進行審查。同時,借貸雙方信息的真實性難以判斷,網絡環境的虛擬性導致難以評價借貸雙方信用狀況的真實性,有可能出現冒用他人身份或一人注冊多個賬戶騙取貸款的情況。因此,網絡借貸平臺極易成為不法分子洗錢的途徑。

(三)運營方面存在的問題

1、信用風險。信用風險即違約風險,是借款人無法按時還本付息的風險,也是P2P網絡借貸行業面臨的最大風險。在國外,信用評級和得分制度較為完善,個人信用有據可查;而在國內,個人信用體系尚未健全,P2P平臺無法通過調查手段準確獲得借款人的信用情況,只能依靠借款人自己提供的身份證明、收入證明、資金用途等資料判斷其還款能力的大小。借款人和貸款人之間存在著信息不對稱的情況,借款人可能因各種原因出現違約行為。此外,整個借貸行業會因為經濟發展的周期性波動而面臨周期性信用風險,在當前P2P模式下,由于缺乏制度約束,出資人短期內大規模撤走資金的風險是存在的,這種流動性風險一旦大規模爆發,會導致P2P無法繼續經營。

2、安全性風險。安全性風險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P2P網絡貸款中存在借款人進行金融詐騙和卷款跑路的資金安全風險;二是借款人面臨著信息泄露的隱私安全風險。在當前的P2P網絡借貸交易模式下,網絡借貸資金并不是從貸款人的賬戶直接轉入借款人的賬戶,必須通過網絡借貸平臺實現周轉,多數網絡信貸平臺通過銀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形式來完成,因此會發生資金沉淀。目前,沉淀資金的管理尚處于無法可依的狀態,那么在時間差和監管存在真空的情況下,金融詐騙、卷款跑路的道德風險是客觀存在的,甚至會出現非法集資的情況。同時,在同業競爭的壓力下,未受監管的第三方賬戶資金可能被P2P網絡借貸公司挪用來投資獲利,從而引發操作風險。

由于P2P網絡借貸平臺需要借款人填寫詳細的身份信息,業務流程中會涉及大量個人信息。而P2P網絡借貸平臺對個人信息管理不夠規范和嚴謹,又缺少監管機構的規范和監督,使得借款人填寫在網上的諸多重要信息存在被泄露或濫用的風險。2013年3月5日,開心貸平臺注冊用戶信息被惡意篡改,登記的提現賬戶被申請提現8,000元,經調查網絡借貸平臺被黑客侵入,并修改了部分資料。該事件顯示,網貸平臺技術薄弱,賬戶及個人信息的安全并沒有得到全面的保護。

(四)市場及政策風險問題。P2P網絡借貸平臺的市場風險主要體現在高杠桿導致的壞賬和利率波動導致的不良貸款上。表1反映了國外相對成熟的借貸平臺Zopa和Prosper的壞賬率和收益率,由此可見高杠桿擔保甚至是無擔保對應較高的壞賬率和收益率。雖然P2P網絡借貸平臺多通過鼓勵分散貸款的方式對壞賬風險進行控制,但是對于整個P2P網絡借貸平臺而言,還是存在因為壞賬累積造成資金斷裂甚至公司破產的風險。(表1)

另外,作為經營貨幣的公司,P2P網絡借貸平臺對利率的波動會十分敏感。當貨幣政策從緊,利率水平上升時,借款人從銀行借款的難度增大,轉向P2P網絡借貸平臺,P2P借貸業務規模會迅速擴大,呈現逆周期增長的特點。但是當貨幣政策過于緊縮時,雖然業務規模擴大,但是此時實體經濟會受到沖擊,企業或個人收入減少,違約概率升高,P2P平臺的不良貸款會增加,甚至引發流動性風險。

政策風險即為宏觀調控政策效果可能被弱化的風險。P2P網絡借貸公司雖然屬于信息中介公司,但是由于其中介對象是資金,具備一定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屬性。由于P2P網絡借貸公司的資金運作并不受銀監會和人民銀行的監管,銀監會和人民銀行無從掌握P2P網絡借貸資金數量、投向及運營情況。隨著P2P網絡借貸公司業務的不斷發展,其資金規模也越來越大,在達到一定規模后,由于大量資金在銀監會和人民銀行的統計范圍之外,使得銀監會和人民銀行根據不完整的金融統計數據制定的宏觀調控政策效果可能被削弱。

目前,銀監會已經指出P2P網絡借貸公司可能存在影響宏觀調控效果,演變成非法集資和高利貸,被洗錢公司、傳銷組織利用,以及使民間資金流入限制性行業等問題。作為一種存在于正常金融體系外的資金借貸平臺,P2P網絡借貸平臺隨著規模的擴張勢必會對國家正常的金融秩序產生沖擊。

三、我國P2P網絡信貸發展中的問題原因分析

通過對上述P2P網絡借貸行業和平臺存在問題的綜合分析,可以進一步探究其問題產生的原因主要來自以下方面:

(一)相關法律法規的缺失。在我國,P2P市場發展粗具雛形,因為它的“野蠻生長”和其“無監管、無標準、無門檻”特征引起的各種問題而被稱為金融業的“野孩子”。國內P2P行業始于2006年,最近幾年開始進入人們的視線,并不斷發展,但政府一直未對其進行管理,由于相關法律法規的缺失,給P2P網絡借貸平臺帶來了一系列法律方面的問題。

為什么政府一開始并未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監管和約束呢?原因主要有三點:一是這種P2P網絡借貸平臺的模式是引進于國外,大家都不確定其是否能夠在中國這片土壤環境下得以良好的發展,既然無法預料它的發展情況,也就無法對其進行科學有效的監管;二是P2P網貸平臺發展伊始,行業處于初步創新中,變化速度會很快,監管的難度也很大,并且過早的監管可能會束縛和壓制它的發展;三是P2P理財公司發展初期規模比較小,盡管缺乏相應的監管,也不會對金融體系造成很大的影響,從而影響整個經濟的發展。就如同嬰幼兒時期的孩子一樣,政府在P2P網絡借貸發展之初,對其采取的是自由放養的教育模式。

而如今,P2P網絡借貸平臺的發展已逐漸趨于成熟,尤其在2013年P2P網貸平臺賺足了眼球:一方面借助國家金融改革之風以及整個互聯網金融的爆發而名聲大噪;另一方面則因行業內頻頻曝出的違規及風險問題而備受爭議。因此,現在針對P2P網絡借貸平臺監管的時機已經成熟,亟須政府或相關部門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明確監管主體,進一步完善網絡借貸法律規范,從而降低其存在著的法律風險。

(二)網上交易不易進行監管。除了由于法律法規的缺失,導致P2P網絡借貸平臺的身份模糊,處于監管真空狀態,使其面臨監管主體和內容不明確的問題,造成監管無法可依之外,P2P網絡借貸平臺作為互聯網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自身的網絡交易形式也給監管帶來了很大困難。首先,借貸雙方信息的真實性難以監管。網絡環境的虛擬性導致難以評價借貸雙方信用狀況的真實性,不易進行監管;同時,借貸平臺的信息資料一般只有工商登記資料,這意味著如果沒有實地考察,對于網站的真偽很難辨別,極易被釣魚網站利用成為欺詐工具;其次,平臺的運營難以監管。一方面由于沒有明確的法規約束,我國P2P形成了多種運營模式,有的側重線上活動,有的側重線下活動,業務活動的差異性大,網絡借貸平臺的隱蔽性、匿名性、即時性使得監管部門對于資金流向的追蹤更加困難;另一方面P2P行業發展還不成熟,員工業務素質參差不齊,流動性較大,這些都增加了監管的難度。但由于信息披露與交易記錄上報機制缺失、客戶借款貨款用途審核力度不夠等原因也給洗錢犯罪分子的違法活動提供了廣泛的空間;最后,平臺的風險控制難以監管。P2P網絡借貸平臺作為互聯網金融的組成部分,擁有風險控制弱的特點。由于互聯網金融還沒有接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也不存在信用信息共享機制,不具備類似銀行的風控、合規和清收機制,不利于銀監會和央行等相關部門的監管,容易發生各類風險問題,現已有眾貸網、網贏天下等P2P網貸平臺宣布破產或停止服務。

(三)行業門檻低,行業自律缺失

1、行業門檻低。在P2P網絡借貸行業,準入門檻低是不爭的事實,可以說是目前國內金融領域準入門檻最低的。P2P網絡借貸公司至今沒有自己的資金門檻,在工商部注冊備案時,雖然不允許進行信貸經營備案,但是可以通過登記金融信息服務、電子商務等方式避開信貸業務要求,獲得工商牌照,并且互聯網IP地址信息備案也相當容易,幾乎沒有限制條件。不僅公司備案登記簡單,而且沒有場地經營限制,市場準入標準并沒有因其“民間借貸中介”的性質而有特殊要求。P2P小額貸款網站市場準入標準的不明確,造成了此行業魚龍混雜、良莠不齊的局面,增加了P2P網絡借貸平臺在運營過程中的風險,同時也影響了民間借貸市場的健康發展。另外,IT系統不牢靠,信息安全無保障也為P2P網貸平臺的運營帶來了風險。由于P2P行業門檻較低,目前很多從事P2P行業的從業者既非來自金融機構,也非來自互聯網行業,沒有自身的技術力量及核心技術,極易遭受不法分子黑客的攻擊。

2、行業自律缺失。作為一個新興的互聯網金融市場,P2P網絡借貸行業迄今為止沒有國家認可的全國性協會組織,部分區域性小的行業協會也只有地方政府認可的身份,難以出臺整體行業規范指導市場。在沒有統一的行業經營范圍和從業人員資格標準的情況下,P2P網絡借貸平臺依據市場化的需要進行著自我探索,尋找新的經營模式與盈利點,探索著所謂的改革創新。2013年,在小額信貸聯盟的牽頭下,幾十家P2P網絡借貸公司簽訂了P2P行業公約,但也沒有形成全國統一的行業標準。嚴格地說,至今P2P行業都缺乏統一的標準和行業自律規范。這給予了P2P網站比較大的自由運行空間,也很容易出現“球”的業務活動,對于P2P平臺的運營安全造成了威脅。

(四)與P2P網絡借貸相關的金融基礎設施不夠完善。我國針對P2P網貸行業配套的金融基礎設施還不夠完善,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征信系統對P2P網貸公司的封閉性和征信系統的不完善。其中,前者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不向P2P網貸行業開放,P2P網貸既不能作為征信系統的數據采集源,也不能直接利用征信系統。正是由于征信系統的封閉性,P2P網貸公司的運營成本大大增加,借款人的違約成本減少,增加了P2P網貸公司的運營風險,對P2P網貸行業的可持續發展不利,而且各P2P網貸公司之間也不存在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后者則導致P2P網貸行業面臨較高的信用風險;二是對于金融基礎問題沒有有效的解決方法。事實上,對于從事借貸業務的公司來說,發生壞賬問題是不可避免的,再加上由于單純中介性P2P只提供交易平臺而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無法從根本上有效督促借款人及時還款,容易產生壞賬;復合中介型P2P則存在實現償付力與盈利間的平衡問題。同時,在缺乏外部約束和監督的條件下,多數P2P網絡借貸平臺對發生的壞賬無力追款,這進一步加劇了壞賬發生的可能,加大了市場風險;三是對P2P網絡借貸統計監管不足。一方面由于監管不足,高額利潤的驅使可能使P2P網絡借貸的資金流向國家限制的行業和領域,弱化政策執行的效果;另一方面由于P2P網貸平臺的資金運作游離于政府部門的監控之外,在其發展至一定規模后,由于金融統計數據不完整,導致政府部門制定的宏觀調控政策效果可能會受到影響。

四、我國P2P網絡信貸健康發展的建議

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健全的監管制度和平臺運營體系,加上P2P網絡借貸平臺有效的風險保障措施,能使P2P網絡借貸得到良性發展,在一定程度上成為正規金融機構的有益補充。P2P網絡借貸相關法律缺失、金融監管缺位、風險防范設施不足等成為制約我國P2P網絡借貸健康發展的主要因素,甚至可能引發一系列經濟和社會問題。為保證我國P2P網絡信貸健康發展,提出以下建議:

(一)加強法律法規建設,明確P2P網絡借貸的法律地位。P2P網絡借貸作為一種新型的民間借貸方式,目前最需要的就是政府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以法律的形式對P2P網絡借貸平臺的身份予以肯定。首先,制定P2P行業管理規范。有關部門應盡快制定《P2P網絡平臺管理辦法》,明確P2P的準入標準,對P2P網絡借貸平臺的性質、設立、組織形式、經營范圍、運行等內容做出規定,規范我國P2P行業的發展;其次,出臺P2P監管法規。P2P網絡借貸平臺應納入銀監會的監管范圍,應在出臺管理辦法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監管規則,將監管重點放在網絡借貸平臺的公眾資金管理方面。同時,也要賦予P2P網絡借貸平臺合法的身份,用法律法規對P2P網絡貸款的性質給予明確的界定,使其不再處于身份模糊的尷尬境地。明確P2P網貸平臺的法律地位,使其不僅可以享受銀行同業拆借利率,從而降低融資成本,增強盈利能力,還可以享受國家給予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增強其競爭力。

只有政府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制定專門針對P2P網絡借貸的法律條文和相關規范,為P2P網絡借貸平臺的發展給予法律上的規范和指引,才能使相關的監管部門和法律部門在對P2P網絡借貸平臺進行監管和面對網絡借貸糾紛時有法可依,使P2P網絡借貸平臺擺脫監管真空的狀況,才能更好地規范P2P網絡借貸平臺的業務活動,從而促進其健康發展??梢哉f,加強法律法規建設,明確P2P網絡借貸的法律地位,是對P2P平臺進行監管等其他一切活動的基礎。

(二)完善P2P網絡借貸監管制度

首先,明確監管主體及其責任。明確“由誰來管”是P2P網絡借貸監管流程的第一步。P2P網絡借貸平臺的監管可以借鑒小額貸款公司監管模式,由于本質上P2P網絡借貸平臺屬于金融中介服務機構,所以指定央行和銀監會為主要監管部門,聯合一個指導意見,建立全國統一的規范標準,明確監管方、網站、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在條件成熟時,應出臺專門的監管法規,明確P2P的監管主體、監管職責、監管形式等。采取央行和銀監會為主體,地方金融管理部門輔助的監管體系,在具體管理上,可以授權地方金融管理部門作為主管部門進行監管。

其次,明確監管內容。首先應確定P2P網絡借貸平臺的業務范圍,建議盡快制定《P2P網絡借貸業務指導意見》,將其經營范圍與業務范圍相統一,對P2P網絡借貸平臺的業務性質作出明確的界定,從而使管理辦法具體化、可操作性強。

最后,加強對網絡平臺提供信息的監管力度。由于互聯網的虛擬性和無拘束性,使得平臺提供的信息真偽難辨,這也是P2P網絡借貸平臺監管的一大難題。因此,我們需要采取一些可行性強而且有效的措施來加強對于網絡平臺信息的監管力度。例如,可以鼓勵公眾等各界成員對網絡平臺信息進行監督。公眾等各界成員監督,可以彌補政府和有關機構監管的盲區,有利于完善監管體系,加強市場透明度,對網絡平臺信息的監管起到很大作用。

(三)完善P2P網絡借貸平臺運營體系。P2P網絡借貸平臺監管法律體系中,日常運營的規范和監管是基礎和根本。只有法律對其有一個正確、系統的規范指引,加之貸款平臺的自律以及監管部門的監督,才能保證P2P網絡貸款平臺的健康發展,保障借貸關系中各方主體的切身利益,保護社會經濟發展的和諧穩定。

首先,健全我國征信體系。我國應該加強信用體系的建設,從而降低借款者的信用風險。我們可以效仿國外建立信用評級和得分制度,實施實名登記制度,將個人家庭背景、工作情況、消費情況等信息納入認證系統,合理劃分信用等級,形成連貫的個人信用認證體系。在借款人申請貸款,提交材料時,工作人員應當對各類材料進行細致檢查,以確認信息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同時,也要營造一個良好的P2P網絡借貸市場氛圍,加強誠信意識,減少欺詐行為。

其次,完善資金管理機制。P2P網絡借貸平臺的資金管理與安全是公眾目前較為擔心的問題之一。由于在目前的資金交易過程中,P2P網絡平臺在某個時期出現了很大一部分沉淀資金,需要采用法律手段與行政手段相結合對其加以監管,以保證公眾的資金安全。網絡平臺內部應建立嚴格的管理條例,進一步明確資金轉賬流程,確認每一步資金的到位情況、責任人情況;對于用戶因轉賬而產生的在途資金則存入委托監管的銀行的無息監控賬戶中,由銀行對網絡信貸平臺的轉賬賬戶“專戶??顚S谩钡那闆r進行監控,按時出具托管報告,向監管部門提交。這不僅能夠提高客戶資金賬戶的透明度,降低發生金融詐騙和卷款跑路的資金安全風險,同時也能夠提升用戶對P2P網絡借貸平臺的信任度。

(四)規范P2P網絡借貸平臺的管理。由于與P2P網絡借貸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不夠完善,使得P2P網絡借貸在交易活動過程中面臨一系列的市場和政策等風險,因此需要我們規范P2P網絡借貸平臺的管理,完善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從而降低P2P網絡借貸過程中的風險。

首先,明確行業門檻,加強行業自律。應制定P2P網絡借貸公司的行業標準以及準入門檻,改善P2P網絡借貸公司良莠不齊的現狀,為更好地規范P2P網絡借貸交易活動制定一個清晰的標準。同時,加強行業自律建設。目前,我國只存在有個別企業自發形成的企業聯盟等組織,尚未形成全國統一的、正規的行業協會。因此,應在此基礎上,著手建立全國性的、代表小額信貸服務中介機構共同利益、自律透明性強的行業協會,更好地協調、監督行業的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其次,加強網絡平臺信息安全硬件和軟件建設。一是用用戶名/密碼方式、動態口令、生物特征認證以及USB Key認證對用戶的身份進行認證,可以針對級別不同的用戶設計不同的身份認證方式,確保用戶身份的有效性與合法性;二是在平臺系統架構設計過程中,要注重控制風險和提高效率之間的權衡,保證系統的穩定性和可靠性;三是要加強網絡借貸平臺數據庫以及應用層面安全體系的建設,可采用TCP/IP協議中網絡層的防火墻技術、VPN技術以及用于保障互聯網數據傳輸安全性的SSL技術等多種技術手段,對信息傳輸過程進行加密,以保障用戶信息安全。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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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網絡監管范文5

【關鍵詞】網絡保險 道德風險 對策

一、網絡保險道德風險概述

網絡保險指保險公司通過網絡與客戶交流信息,進行保險產品的宣傳營銷,實現投保、核保、理賠、給付等一系列保險經營活動。與傳統保險相比,網絡保險拓寬了保險業務的時間和空間、降低了公司的經營成本、給客戶提供了豐富的信息;但這種保險模式增加了虛擬性,難以了解對方的信息。

網絡保險道德風險是指在從事網上保險交易的保險人和被保險人,對彼此的信息掌握不完全,在獲取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同時對他人做出不利的行為。道德風險中一種是被保險人不完全了解保險人的行為,隨著市場的完善,這類風險會得到有效控制;二是保險人不完全了解被保險人的行為,這種風險危害嚴重,很多學者把道德風險描述為“被保險人為謀取保險金而有意識地制造事故,致使保險標的受到損害或在保險標的受到損失時不采取有效措施,故意U大保險標的損失程度的危險?!?/p>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我國的網民規模越來越大,據統計截至2015年12月,我國網民達6.88億人,互聯網普及率為50.3%;網絡購物用戶規模達到4.13億。大量的網民和網購行為的存在為網絡保險的發展提供了基礎,網絡保險正處于發展時期,保費收入占比不斷增加,但道德風險的存在阻礙著網絡保險的正常發展。

二、網絡保險道德風險的表現形式

(一)網絡保險投保人的道德風險

投保人在投保時故意隱瞞重要信息,使保險公司在收取保費時沒有按實際風險收取保費,這引得高風險人群購買保險,且在網上保險公司對投保人信息核實難度增加,讓許多投保人有機可乘;投保后,責任的轉嫁讓他們減少了防止災害的努力,通過網絡對保險事故核實的局限性也增加了投保人故意引發事故或夸大事故的程度,引發欺詐現象。這樣的道德風險在傳統保險中也常見,但是因網絡保險人對客戶信息的不了解,以及核保的困難而加大了網絡保險中道德風險引發的保險事故。

(二)網絡保險公司的道德風險

保險公司內部工作人員可能因不道德行為給投保人帶來損失。公司內部的許多員工了解網絡密碼等信息,他們可以利用職位之便修改數據;還存在保險公司應理賠時不及時理賠的情況??蛻舴矫?,投保人對保險產品不太了解,難于了解保單的真假性,公司職員有可能制造虛假保單,騙取保險費,給保險公司和投保人都帶來危害。

(三)保險監管部門的道德風險

網絡保險的正常運行需要監管部門有效的監管,然而對于網絡保險,保險監管部門缺乏相對應的規章制度;而且監管部門的部分執政人員由于缺乏道德素質存在著監管不嚴,的現象,這對網絡保險的發展有著不利影響。

三、網絡保險道德風險產生的原因分析

(一)信息不對稱

保險雙方都需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但在網絡保險中,違反這個原則的可能性更大了。交易過程中,雙方不用見面接觸,保險公司無法全面真實的掌握被保險人的重要信息,也無法了解其信用,這使得保險公司沒法適當評估投保方的風險,高風險的人群集中投保,容易損害公司的利益。通過網絡投保人對保單的真實性也缺乏了解。

(二)保險利益認定的難度加大

可保利益原則規定投保人與被保險人或保險標的應具有保險利益關系,但在網絡上進行核保的時候,因網絡的虛擬性,保險方難以取證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的保險利益關系,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是否具有保險利益難以判斷,容易引發理賠糾紛,而且在網絡保險中對以他人死亡為保險金給付條件的合同,并不要求征求被保險人的同意,網絡保險可保利益認定的困難給保險欺詐提供了機會。

(三)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

我國沒有專門針對網絡保險的法律,專門法律的缺乏對參與網絡保險活動的主體沒有起到約束的作用,而且我國電子商務立法滯后,電子合同成立的時間地點、要約的撤銷撤回該如何確定,消費者權利如何保證等問題都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法律法規的缺失使監管困難,網站經營者無章可循,這增加了道德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四)公司內部管理不規范

如今各大保險公司注重業務規模的擴展,盲目追求保費數量,業務人員忽視風險盲目承保,這對保險欺詐提供了機會;而且許多保險公司內部管理不規范,對于核保核賠管理不嚴謹,對發生的事故沒有及時查勘定損,對公司的各種單證管理不嚴,不規范的管理加大了保險欺詐的可能性。

四、網絡保險道德風險的防范措施

(一)做好網絡保險宣傳工作

客戶對保險知識的缺乏增加了投保風險,在網絡保險中,客戶通過網絡了解保險產品,存在著誤解或不完全理解的狀況,所以必須要做好宣傳工作,保險公司必須客觀、詳盡的闡釋保險條款和險種,對客戶宣傳可保利益、權利義務等重要內容,使客戶對保險公司的產品,流程有深入的了解,減少以后發生的理賠糾紛。

(二)加強保險公司內部員工管理

員工是開展各項業務的關鍵因素,要努力建設內部管理制度,明確各自的職責權限,制定各項業務的工作流程,嚴格核查相關材料,對于重要崗位和人員進行經常性的檢查,防止公司人員協同騙保。還得提高員工的業務素質,對職員的思想政治和業務能力加強培訓。

(三)建立和完善個人信用評級制度以及保險公司間信息共享制度

網絡保險市場上,高風險人群隱瞞相關事實,有必要發展信用評級制度,建立個人信用檔案中心,收錄個人的基本信息。在此基礎上,可建立同行業間的信息交換平臺,涉及職業,收入,學歷,健康,辦理保險,信用等狀況,以防止投保人因信息不暢而引發道德風險。

(四)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在我國缺乏專門針對網絡保險的法律,建議制定與網絡保險相關的法律條款及規章制度,比如與電子商務相關的法律法規,明確電子簽名的辦法,還有電子保險合同成立的時間地點認定及法律效力,網上交易平臺安全標準,網絡保險審計,監管等內容,從法律方面研究解決網絡保險道德風險問題。

(五)加強監管

政府應積極普及相關知識,加強信息披露,對銷售假保單的行為堅決打擊取締;保險行業協會應加強行業誠信建設,制訂行業誠信公約,并收集網絡保險的交易記錄、違法行為的查處等;網絡保險交易平臺應制訂嚴格的資格審查和監督管理機制。監管部門還需對其自身的行為進行監督,有效防止道德風險的發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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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劉雅倩.淺析網絡保險的風險及防范建議[J].中國經貿.2014年第16期.

公司網絡監管范文6

關鍵詞:網絡貨幣 現狀 發展策略

引言

隨著互聯網的迅速普及,網絡虛擬交易也越來越頻繁,為了提高網絡虛擬交易的效率,網絡貨幣應運而生。相對安全、便捷、靈活的網絡貨幣成為了消費者進行網絡支付的理想選擇,深受廣大網民的歡迎。通常網絡貨幣以三種形式存在:游戲幣、通訊工具服務商或門戶網站發行的用于購買本網站內服務的專用貨幣、數字現金。雖然“網絡貨幣”具有一定的貨幣職能,但是沒有獲得國家信用的保障,在其發展過程中仍然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我國網絡貨幣的發展現狀

目前,騰訊、搜狐、新浪、網易等擁有自己的網絡貨幣,推出網絡貨幣是為了增加銷售產品和服務的便利性,網民首先購買網絡貨幣,然后再使用網絡貨幣進行支付。在我國,網絡貨幣形式的解釋基礎是流通比較廣的網易幣、Q幣。這些形式的“貨幣”的流通范圍、發行公司的信用和規模,都得到了大部分網民的認可。但是,網易幣、Q幣等形式的“貨幣”無法完全彌補網絡貨幣的缺點。目前的網絡貨幣市場與中國古代的錢莊非常類似,每個錢莊的錢票只能在本錢莊使用,各個錢莊之間有進入壁壘。所以,網絡貨幣提供的服務越多,流動性就越廣,就越能獲得更多的用戶。網絡貨幣采用電子信息的形式進行傳遞,通過網絡系統實現支付、流通、儲藏等功能。這種新型貨幣的支付手段與交易媒介是數字。網絡貨幣通常是以規模較大的門戶網站公司或通訊工具服務商為主體,在市場規律和網絡公司的規章制度下,發行的網絡幣。網絡貨幣的流通范圍與發行規模受到了門戶網站公司或通訊工具服務商的發行目的與規模的限制,這種形式的貨幣在一定程度上脫離了銀行實體和國家金融部門的監控。目前,互聯網上流通的網絡貨幣種類較多,例如,Q幣、U幣、百度幣、POPO幣、盛大元寶幣、MM幣等,這些網絡貨幣可以使用紙幣進行兌換。網絡貨幣能夠支付網上服務收費項目,支付手機費,甚至是購買網上實物商品,隨著相關技術與法規的不斷完善,網絡貨幣的適用范圍越來越大。

二、我國網絡貨幣帶來的問題

近年來,網絡貨幣的普及度越來越高,逐漸被人們認可、采用,然而現行的網絡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有待解決。首先,網絡貨幣存在較高的信用風險。貨幣建立在信用的基礎上,發行主體的信用決定了貨幣符號的信用等級。國家是紙幣的發行主體,除非發生政治危機或嚴重的通貨膨脹,國家的信用通常高于私人部門的信用。網絡貨幣的信用基礎是網絡公司承諾的等價虛擬商品兌換,或是實物兌換。然而處于市場競爭中的網絡公司,其經營業績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市場風險的影響,市場對其產品的需求是網絡公司發行“貨幣”的重要基礎。在理論上,網絡貨幣可以無限發行,但是消費者對特定的網絡貨幣需求有著較大的價格彈性,容易導致網絡公司錯誤判斷產品需求情況,過量發行“網絡貨幣”,導致網絡貨幣信用貶值,出現網絡風險。其次,網絡貨幣在一定程度上對央行造成沖擊。網絡貨幣的發行沖擊了中央銀行的貨幣發行權。貨幣發行是央行最重要的負債業務,是央行最重要的業務特權。而網絡貨幣是由門戶網站公司或通訊工具服務商根據增值服務和網絡產品的需求進行發行的,缺乏統一的網絡貨幣形式,網絡貨幣會顯著影響基礎貨幣、貨幣乘數、傳統貨幣政策,缺乏監管的多頭發行勢必會導致貨幣流通混亂,不利于央行執行貨幣政策,調整貨幣量。第三,有效管理的缺乏。目前,網絡貨幣的資金充值、兌換機制缺乏有效的監管,網民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有效的保障,網絡貨幣難以統一匯率。第四,網絡貨幣將會對經濟生活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網絡貨幣是導致通貨膨脹的潛在威脅,網絡貨幣的兌換可能會引發套利行為,網絡貨幣還有可能會成為犯罪分子的洗錢工具。

三、我國網絡貨幣的發展策略

為了適應網絡虛擬經濟的發展,規范網絡貨幣的運用,就應當采取相應的措施為網絡貨幣的發展保駕護航。首先,建立、完善網絡貨幣的法律法規。目前,網絡貨幣交易的規范性與合法性還沒有嚴格的法律界定。執法部門難以有效地監管網絡貨幣及其交易行為。所以,有關部門應當盡快出臺網絡貨幣規范化的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網絡貨幣的范疇,運行機制,監管部門與監管機制,各方權利義務,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等。其次,完善網絡貨幣的監管機制。我國網絡貨幣仍然處于發展階段,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網絡貨幣的使用范圍雖然局限于互聯網虛擬世界,但是也必須有相應的現實基礎。只有在現實社會中建立有效的網絡貨幣監管機制,才能促進網絡貨幣在虛擬環境中良好的實現職能。第三,嚴格規范網絡貨幣的發行、使用、回兌。建立網絡貨幣發行準入機制,主管部門根據申請單位的內部管理制度、資信等級、經營狀況、資本規模等情況,決定是否給予其網絡貨幣發行的資格,并嚴格規定使用范圍。

四、結語

綜上所述,具有流通方便、隱匿性好、便于小額虛擬交易等特點的網絡貨幣,得到了越來越多網民的認可。網絡貨幣在發展過程中也出現了問題,因此,應建立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網絡貨幣監管,嚴格規范網絡貨幣的發行、使用、兌換,促進網絡貨幣和網絡虛擬經濟的穩健發展。

參考文獻:

[1]黃良友.網絡貨幣發展對策研究[J].江蘇商論.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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