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國有資產監管體制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國有資產監管體制范文1
一、省級機關國有資產管理現狀
我省省級機關國有資產大體呈現以下五個特征:一是資產總量大。據不完全統計,至2005年底省級行政事業單位的賬面資產1267億元,占全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27.1%,占全省國有資產總量的17.6%。二是資產增加快。僅“十五”期間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就增加了2000多億元,年均增幅15%。三是固定資產比重大。2005年底省級機關資產總量中,固定資產為521億元,占比為41%。四是資產屬性復雜。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按性質可以劃分為經營性資產與非經營性資產兩大類,兩類資產相互占用。五是資產管理分散。目前納入省級部門預算管理的省級單位共計1119個,資產總量巨大,產權關系復雜。系統下屬經營性單位資產既未列入國資委管理,也未列入財政部門預算管理。
二、省級機關國有資產管理中的主要問題
信息失真,資產家底不清。省級機關1119個單位究竟有多少資產,各單位的資產配置情況如何,這些信息資料無從掌握。家底不清最突出表現是土地資產,這部分資產及其增值既沒有科學的評估,也無法計入機關國有資產總額,價值管理至今還是空白。
配置失衡,使用效率較低。一方面,機關辦公用房、辦公設備等資產逐年增加,有的省級機關人均辦公用房面積達到110平方米,比規定標準高出2.5倍;另一方面,仍有一些單位基本的資產配置標準得不到保障,人均辦公用房最低的只有12平方米,不到規定標準的1/2。少數單位甚至還在租賃商業用房辦公。
管理失范,安全存在隱患。資產的安全和完整缺乏制度保障。有的機關處置國有資產不按規定報經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審批,應評估的不評估而低價處置,資產減少、報廢、調撥等手續不全,處置收入脫離了財政監管。不少單位在“非轉經”過程中,不按規定辦理報批和資產評估手續,對轉讓方和接受方的權利、義務沒有明確規定,造成國有資產產權不清。
三、國內外關于行政資產管理的實踐與探索
近年來,不少省市都非常重視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工作,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創造了不少新鮮經驗。一是市場化運營模式。設立國有獨資的資產經營公司作為中間機構,集中管理和運營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其實質就是將非經營性國有資產資本化、市場化運營。廣西南寧的做法具有一定代表性。二是分級分類授權管理模式。一種授權模式是國資委代表政府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行使管理權,授權或委托有關單位管理。另一種授權模式是財政部門將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分別歸口不同的管理機構,行政單位的國有資產由財政部門委托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監管,而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由財政部門委托事業主管部門監管。廣東、上海等地在這方面邁出了較大步伐。三是職能化的集中管理模式。四川等地探索了以提高資產使用效率為核心、以產權管理為紐帶、以固定資產為重點的職能化管理模式,由政府授權機關事務管理部門作為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的管理機關,負責機關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管理。
國外政府公共資產管理體制主要有三種模式:一是日韓模式,由財政部管理政府公共資產;二是美加模式,管理制度、資產預算由財政部負責,日常管理由獨立于財政部的機構負責;三是歐洲和澳洲模式,由隸屬于財政部的專門機構負責聯邦政府公共資產管理。多數發達國家都是由財政部門主管政府公共資產。
國內外一些行政事業資產(公共資產)管理的成功實踐,給我們以下幾個方面重要啟示。
第一,實行管理職能化,是加強省級機關國有資產管理的基本方向。所謂職能化管理,就是對機關的國有資產,由政府明確主管機構并賦予相應的職權進行集中統一管理。
第二,促進監管制度化,是規范省級機關國有資產管理的重要保障。在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中,由人大、政府分別從法規、規章和政策層面予以規范。
第三,推行配置標準化,是促進政務有序運轉的內在要求。按照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的原則,建立政府所有、管理部門監管、單位使用的資產管理體制,有利于科學制定分類分檔的部門行政資源配給定額體系,建立資產調劑和置換機制,整合和優化行政資源配置結構,切實降低和控制行政成本。
第四,充分運用市場機制,是提高省級機關國有資產管理效能的必要手段。實踐證明了市場化運作部分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規范省級機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建議
規范省級機關國有資產管理,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必須加強領導,突出重點,抓好關鍵措施的落實。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推動省級機關國有資產職能化管理,統一思想是前提,規范職能是重點,組織領導是保障。應緊密結合江蘇實際,把建立和完善省級機關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作為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突破口,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為加大省級機關國有資產集中管理力度,應成立省級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對重大事項進行專題研究,作出部署。盡快明確職能管理部門或集中管理部門,負責對省級機關國有資產實行集中統一管理。
(二)統一管理,分類操作。省級機關國有資產存在形式多樣,權屬性質復雜,應區別不同種類,因地制宜地選擇直接管理、委托管理、授權經營和公開處置等方式。一是直接管理。對省級機關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由省集中管理部門直接管理。二是委托管理。對涉及公益性資產規模較大的系統、實行垂直管理的部門,可由集中管理部門授權委托省級主管部門管理本系統所屬的國有資產。三是授權經營。授權經營方式主要針對省級機關經營性國有資產。省集中管理部門可以通過經營權招標或直接授權的方式,將集中管理的經營性國有資產授權國有資產營運機構或其他機構經營。營運機構的選擇必須堅持陽光操作。被選擇的營運機構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和管理能力,并嚴格按照規定權限行使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經營權。參照四川省的做法,也可單獨成立全資的經營性國有資產運營公司,統一管理省級機關經營性國有資產運營。還有一種選擇,就是將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交由國資委管理。四是依法處置。省級機關國有資產處置主要針對閑置、罰沒、已達到報廢期限、盤虧及非正常損失、經批準置換或轉讓的資產和經認定需處置的其他資產,處置的方式主要有調撥、拍賣、重組、報損、報廢以及“非轉經”等。資產處置的變價收入和殘值收入統一上交省財政,納入專戶管理。
(三)完善制度,考核績效。當前迫切需要研究制定加強省級機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意見、辦法和工作實施細則等,具體應包括四個層面的內容:資產形成與配置規范,如資產預算、采購供應制度、調配制度等;產權與使用管理規范,如產權登記變更制度、資產管理制度、資產清查制度等;重大事項規范,如重大事項界定與確認制度、資產處置制度、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管理制度等;考核評價規范,如考核機構與考核管理制度、考核評價與資產配置制度、獎懲制度等。
(四)強化監管,形成合力。按照監管分離的原則,盡快建立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一是職能部門齊抓共管。省集中管理部門要制定職能化管理的具體辦法并組織實施,積極做好省級機關國有資產清查、管理和處置工作。監察部門開展監督檢查,依法追究違紀違規者的責任。財政部門加強指導和監督。審計部門切實做好審計審核工作。國土、建設、工商等部門配合做好相關手續辦理工作。二是積極開展執法檢查。切實轉變監管方法,堵塞國有資產管理漏洞。三是建立法律、部門和社會三位一體的外部監督體系。加快專項立法步伐,強化監管部門職責,積極推行管理信息公開,增強管理工作透明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四是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實行部門管理責任制、主要領導負責制,對損害國有資產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追究。
國有資產監管體制范文2
國有文化資產,是指在從事文化產品生產經營、提供文化服務的文化企業和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中,國有獨資、國有控股(含絕對控股、相對控股)和其他混合所有制經濟中的國有經濟成分,包括有形和無形資產、經營性和非經營性資產、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近年來,隨著文化改革發展的縱深推進,國有文化資產總量不斷壯大,為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提供了重要支撐和保證。但目前國有文化資產管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有待解決。
一是國有文化資產監管體制亟待完善。目前我們還沒有建立一套科學完整的國有文化資產監管體制。
二是國有文化資產監管機構有待建立。
三是國有文化資產出資人機構缺位。國有文化資產出資人職能被多個管理部門行使,沒有建立一個法定、集權的國有文化資產出資人機構。
我們必須探索建立有別于其他資產的科學管理體制,才能既保證國有文化資產保值增值,又保證文化企業正確導向。
一是轉變文化行政管理部門職能。按照政企分開、政事分開原則,推動政府部門由辦文化向管文化轉變,推動黨政部門與其所屬的文化企事業單位進一步理順關系。統籌好“放”和“管”的關系,做到簡政放權和加強監管齊推進、相協調。創新文化行政管理方式,強化政策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職能,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科技等多種手段,對國有文化資產實行科學、依法、有效管理。
國有資產監管體制范文3
關鍵詞:國有資產;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
中圖分類號:F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8-00-02
國有資產,是我國國民經濟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組成部分,關聯著國計民生,對于整個宏觀經濟運行體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羅璇,2013)。重視國有資產的發展,不僅可以直接作用于經濟體的內生拉動,也有利于我國整個經濟領域的發展與活躍度的增加。
一、國有資產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內涵
廣義的國有資產,即國有財產,是國家以各種形式投資以及收益、撥款、接收饋贈、憑借國家權力取得或者依據法律認定的各種類型的財產或財產權力。狹義上的國有資產,僅僅包括廣義國有資產的第一部分,即因國家對企業的投資而依法所擁有的資本以及權益(陳鴻,2012)。
固相上的國有資產僅以一種經濟資源的形勢存在,若無有效的管理和利用,也無法充分發揮國有資產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性作用,可見科學的、合理的管理體制建設是十分必要的。形成健全有效的國有資產管理運行機制的關鍵在于不斷完善現階段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主要調控產權為國家所有的經濟資源以及配置運行的過程(馮琳媛,2013),為了實現根據國民經濟的協調、健康、快速和發展的客觀需要以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的需要,合理正確地劃分各級行政單位以及各級、各類國有資產管理機構的職責權限(王超,2012),使管理機構在享受其法律賦予權力的同時受到責任制約,責權一致,繼而減少推諉的現象。
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只是完成了管理最基本的工作,提供了框架,而完成整個管理過程還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運行機制。根據我國的國情,現階段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運行模式是三層次二分級的管理模式。(許桂娟,劉洋,2005)三層次主要包括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國有資產經營公司以及國有企業。首先,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作為履行國有資產管理決策和領導職能的機構,是國有資產的所有者主體;其次,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是作為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機構,主要承擔國有資產的運營工作,以及代表國家行使一部分的決策權;然后,國有企業,是國有資產經營公司的機構,即國有資產經營公司作為出資方,國有企業作為經營生產方,形成產權契約的關系。由此可知,三者形成二個分級的委托-關系,即第一個是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與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所形成的委托-關系,第二個是國有資產經營公司以及國有企業所形成的。正是基于三層次以及二分級的管理體制,改善了政府的治理模式,創新了公司制度,促進了國民經濟的發展,完善了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
二、新一輪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探索
十八屆三中全會的出臺,把國有資產管理改革的思路引向了資本管理的新高度,更加注重資本運作的合理性和規范性,提出組建若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陳慶,安林,2014)。這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管理體系、監督體系和運營體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新的規劃。為此,各地對國有資產管理主要從廣義與狹義兩個層面展開了新的探索與建設。
(一)國有資產證券化的有序推動
國有資產,作為產權歸國家所有的各類財產或財產權力,提供了經濟發展的基礎性和物質性的作用。但是,僅作為一種靜態的物質,是需要結合經濟體的運轉與流動來體現其強大功能的。把國有資產運轉流動起來,使其成為動態的物質,即國有資本,才能帶來源源不斷的經濟效益。再者,市場經濟,其本質就是交換,只有流動與交換,才能實現商品或者服務的價值增值,資本也不例外。為加快推進國有資產證券化的進程,一是在樹立國有資產證券化的意識,明確資產證券化發展思路的基礎上,強化扶持政策,營造利用國內外多層次資本市場,推動企業上市;二是積極探索,推動企業通過多種創新方式拓展融資渠道,化解流動性風險;三是突出重點,培育上市后備資源,推動國資監管企業整體上市、核心資產上市或引進戰略投資者,成為公眾公司,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經營機制市場化。
(二)企業戰略重組與后續問題的處理
國有資產的管理,主要是以國有企業為主要載體的管理,對國有企業的管理也是國有資產管理的難點與重點所在。只有重視改革,才能搞活國有資產,促進國有經濟發展。其中,推進企業的戰略重組是改革的核心環節。通過企業戰略重組,完成股權變更、工商登記等后續工作,實現企業的轉型升級,進一步理順機制,促進企業做大做強。同時,指導監督企業既積極又審慎地引入戰略投資者,形成多元股權結構,通過其他利益主體的逐利本能來提高資產使用效率。
此外,針對已進行企業重組的公司,一是跟進企業戰略重組協議的執行情況,督促推進項目建設,實現企業的轉型升級。二是健全企業重組體制,推進企業發展方式的轉變,并明確重組后的企業功能定位、戰略發展,有效規避生產與經營風險、財務風險和市場風險。同時,在處理后續問題中,政府也作為協調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主要通過加強領導,嚴格把好關口,加大政府督導力度等方面,協助后續工作的完成。
三、新一輪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突出問題
回顧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改革創新歷程,已有的成績突破為下一步改革提供了可借鑒的經驗,但是,從十報告中提出的進一步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可知,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改革尚未徹底、尚未充分,還需要繼續彌補缺陷與不足。主要從現有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三個層次進行闡述存在的不足。
(一)政出多門,國有資產缺乏統一監管機構
社會主義制度決定了國家所擁有的財產或財產權利應歸于全體人民所有。但人人都是所有者,也導致了人人都不為其所有物負責,并在現實中人們普遍錯誤地認為國家所有就是歸國家,與自己無關,也就不關心這些財產,因而這些財產也不存在具體真正實際擁有者。然而,即使是國家所有,由國家來管理,但是有些國家機關與部門,不愿意放棄其對國有資產的控制權和收益,想成為國有資產的所有者,因而國有資產的出資人由多部門來分擔,這就必然導致了多頭管理,責任不明,相互推諉,效率低下的后果。在我國很多地方,普遍存在著國有資產的收益權由財政部門行使,投資決策權由管委會、政府行使,人事權由組織人事部門行使的現象,國有資產所有者的各項權能被人為分割,多部門管理,責任不清,缺乏一個具體、明確的承擔者,沒有單獨一個部門統一行使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利,導致出資人依然不到位,無人負責的狀況仍未真正解決。
(二)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市場定位不明確
國有資產經營公司,作為國有資產所有者授權的國有資產的運營機構,在實際運行中,依然存在一些問題。目前,在我國很多地方,國有資產運營公司運作不規范,有回歸行政主管部門的危險。同時,由于授權經營偏多,既不利于集約管理和規模經營,也不利于整合資源優勢,難以實現國有資產的統一管理。這些原因導致了國有資產經營公司不能較好地分析市場需求,細分市場,實現市場的準確定位。
(三)角色錯位,企業的經營自得不到真正落實
雖然自以來,國家對國有企業開始普遍放權,增加國有企業的自主經營全,但是由于以下兩點原因導致企業自一直得不到真正的落實。一方面是國有資產相關主管部門作為政府機構既行使社會、行政管理職能,同時又行使國有資產出資人的職責,政企不分,角色混亂;另一方面,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和授權經營的集團在實際運作中,往往既當“老板”,又當“婆婆”,仍然擺脫不了用行政手段管理企業的舊習慣,再加上投資主體多元化的滯后導致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普遍形同虛設,使得企業的法人財產權和經營自仍然得不到保證,企業的效益還不盡如人意。
四、新一輪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路徑分析
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任務。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目標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是與時俱進、水到渠成的,它對于進一步解決經濟體制改革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提供了體制基礎。根據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的要求,要堅持和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
(一)健全國有資本管理體制
為解決國有資產出資人的缺位與虛置,首先需要健全企業國有資本出資人制度,合理界定企業國有資產監管范圍,并按照出資關系規范監管方式,落實監管責任、創新監管模式,形成規則統一、權責明確、分類分層、規范透明的國有資產監管體系。其次,提高國有企業的活力和質量,增強國有資本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第三,樹立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推進各類經營性和資源型資產納入國資監管體系,對政府投資形成的公共資源和政府掌握的可生產收益的資源進行市場化運作,實現資源變資產、資產變資本轉變,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二)大力推動國有資產證券化
規范國有資產運營公司的實際運作,加強國有資產所有者的監督作用,需要強化政策扶持,營造利用資本市場的良好氛圍,積極探索推動國資監管企業通過多種創新方式拓展融資渠道,化解流動性風險。其次,突出重點,培育上市后備資源,推動國資監管企業整體上市或核心資產上市,公布財務報告,披露真實信息,進而督促國有資產運營工作的運作,更好地發展國有經濟。
(三)加快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
堅持公有制在所有制結構中占主體地位,是由我國的國家性質所決定的,這也決定了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性質。根據我國的國情,物質水平無法滿足人們的需要,需要繼續發展生產力,大力發展生產力。因而,在公有制為主體地位的經濟制度下,還需要加快發展混合所有制。具體需要做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鑒定產權,權責明確,構建一個公平、競爭、有序的創業致富的環境,吸引更多私營企業加入社會生產,激活他們的積極性和活力。二是依法保護非公經濟財產權,促進非公經濟的發展。三是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制上市及參與上市公司的增發、重組,使上市公司成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重要形式。同時,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國有資本投資項目,鼓勵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
總的來說,健全產權制度是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根本,推動國有資產證券化是改革的動力,堅持公有制和發展混合所有制是基本,三者相結合,才能解決現實中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問題。改革好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不僅能夠搞活國有企業,而且還能帶動政府經濟的改革,因而是關鍵與中介。改革好這個中介,搞活了國有企業,促進了我國工業化的進程,也促進了我國現代化的發展。
參考文獻:
[1]羅璇.關于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探討[J].中國科技投資,2013(33):334.
[2]陳鴻.國有經濟布局[M].中國經濟出版社,2012:32-33.
[3]馮琳媛.淺析我國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J].大觀周刊,2013(4):49.
[4]王超.國有資產管理體系的完善[J].價值工程,2012,31(26):178-180.
[5]許桂娟,劉洋.加快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推進國有經濟戰略調整[J].稅務與經濟,2005(1):51-55.
[6]陳慶,安林.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研究[J].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學報,2014(1):33-41.
[7]侯普光,趙公社.改革紅利論與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完善[J].理論探索,2013(2):93-97.
[8]劉文儉,黃芳.搞活國有經濟必須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J].武漢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1(6):654-661.
國有資產監管體制范文4
關鍵詞:事業單位 國有資產 問題 對策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它是保證國家職能順利發揮的物質基礎。隨著事業單位的不斷發展,其國有資產的管理水平高低不一、參差不齊,有些地方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仍停留在舊體制上,已經不能適應事業單位發展和管理的需要。因此,如何加強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成為一個新的課題。
一、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理論研究與創新,思想認識不足
由于缺乏理論研究與創新,對思想認識以及工作思路而言,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在這方面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對國有資產監管的重要性認識及重視程度均不足
目前,對國有資產的 “重有形資產、輕無形資產”、“重使用、輕監管”的現象仍在一些單位和部門明顯存在。這些單位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同時思想認識不夠清晰。由此導致的后果是國有資產的閑置、損毀、丟失甚至流失,從而降低了國有資產的使用率及其保值增值效果。
2、事業單位缺乏對國有資產管理過程艱巨性的認識,無長期作戰的思想準備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管所面臨的挑戰為:在參與各種社會經濟與市場競爭活動中,作為獨立承擔民事經濟責任的主體,如何依據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要求,來評價各事業單位的市場活動與行為。這是一個復雜長期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會出現各種的情況與問題,這就要求國有資產監管部門以長期作戰的思想準備去面對及解決這個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因此對于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管部門而言,當務之急是綜合考慮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規模、質量、結構、效益及管理等因素,做到服務功能以及監督職能均到位,從而充分體現監督的嚴肅性與管理的服務性,并將二者結合起來。
(二)宏觀管理體制不完善,部門職能定位不明晰
面對總量不斷增大、范圍不斷增多、流動性不斷增強的事業單位資產,很多單位對此缺乏宏觀、統一的監督管理體制框架,國有資產的出資人難以履行其職責,更有甚者有的單位并未設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而導致了監督管理職能的缺失。當事業單位進行體制改革和布局調整時,就會導致部分管理部門間的職能定位不明確而相互推諉扯皮。由此可見,僅靠各部門間的自覺性與道德修養,而缺乏對各職能部門對國家各種管理制度執行的監督,以及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的監督,這顯然是不夠的。這種情況不僅會導致國有資產嚴重流失,還將導致各部門間相互攀比、各自為政的現象,從而增加協調難度,降低工作效率。
(三)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建設嚴重滯后
一些人受傳統觀念的影響,認為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并不產生經濟效益。因此很多單位并未建立起真正意義上的國有資產監管制度,這些單位諸如建筑物、土地、無形資產等國有資產被無償占用。尤其在經營性資產管理上,重組、改制、關停并轉、產權轉讓、資產評估等方面又具有較大的隨意性。“三產”經營管理人員無經營業績考核指標,單位內部也未建立業績考核體系,導致這些人員并沒有激勵約束機制來進行約束。在國家以及當地政府的要求下,有的單位雖然建立了部分管理制度,但各項制度受人為因素的影響未能真正貫徹執行,這種管理體制將會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危害單位的權益。
二、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問題原因分析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體制為:國家所有、政府監管,單位使用。而實際情況是,資產管理的相關部門對國有資產并未形成完善的管理系統,而且出現管理職責及效能缺失的現象。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管理部門的監管職能不夠到位
在事業單位資產購置、使用、處置的全過程中,國資管理部門受力量不足等因素的影響,并未進行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的全過程監督。同時也未對單位購買、報損、報廢、出售財產報批進行全程跟蹤檢查,不清楚單位的實有資產底數。
(二)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事業單位未制定對包括固定、流動以及無形資產有效的內部管理制度。這些事業單位對購置、出租、出借、出售、報廢財產等有很大的主動權,甚至有些單位尚未建立最起碼的物品領取和歸還制度。
國有資產監管體制范文5
關鍵詞:國有資產 管理體制 體制改革
“國有資產”即國家以及全民所有的全部財產及其權利的總和。換言之,國有資產就是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全部增值型或經營性、非增值型或非經營性財產。改期開放30多年以來,國有資產管理問題始終困擾著國企改革?,F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下,一方面,國企經營效益始終未有較大改觀,另一方面,國有資產流失問題長期存在。因此,國有資產使用效率能否提升,關鍵在于改革現行管理體制,加快經營機制創新,想盡一切辦法,使國有資產存量盡可能盤活、并實現安全和保值增值。
一、現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缺陷
(一)重視程度以及創新意識缺陷
重視程度以及創新意識缺陷應是現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首要缺陷。事實上,國有資產管理的基礎一方面在于理論研究及思路創新;另一方面就在于管理制度以及方法先進與否。然而,國有資產管理機構(部門)普遍缺乏對國有資產的清晰認識,研究深度也不足,致使管理目標并不明確。首先,不重視國有資產監管。管理者往往多重視有形資產而輕無形資產;重國有資產使用而輕其監管,致使其大量閑置、損毀、流失,使用效率大降,保值增值無從談起。其次,對市場經濟背景下的國有資產認識不足。市場經濟環境下,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固步自封,創新思維有限,鮮少在國有資產監管中運用先進資產管理理念,致使國有資產規模、結構、效率,乃至質量有所降低。
(二)法律制度缺陷
法律制度缺陷是現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缺陷的主要問題之一?,F行國有資產管理法律體系并不健全,主要表現為范圍以及方向并不明確。目前,我國在國有資產管理方面并無專門的法律,僅僅是在很多法律中分散提到國有資產管理,諸如公司法、物權法、證券法,乃至憲法,有《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法》而無《國有資產法》。但是,上述法律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范以及所闡述的調整范圍都不統一,致使國有資產管理較為低效。其次,目前,我國所出臺的同國有資產管理相關的一些條例或政策極為分散,而且對現有經營性抑或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的規定都不明確,特別是鮮少看到轉化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為經營性國有資產的條款??梢?,我國現有國有資產管理法制建設缺陷較為嚴重。
(三)機構設置缺陷
我國中央設有專門的“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國務院國資委”),地方政府也設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或國資管理部門,然而,它們都從屬于中央或地方政府,是政府機關,其履職職能并不獨立或完善,從而對國有資產的管理形成束縛或制約。而在國企單位中,并非所有單位都設有資產管理機構,這是國有資產管理不利的一個主要因素。此外,即便是國企單位設有資產管理機構,也多因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而無法對財產形成有力的保護;有些單位更因為職能、職務分離不徹底而引發國有資產大量流失,等等。機構設置缺陷背景下,國企單位往往很難按照既定權限或程序履行“集體決策審批制”或“聯簽制”,極易威脅國有資產安全。2014年,“國家審計署”針對11家央企的財務狀況所披露的,“2012年度財務審計結果”表明,某集團在未按規定程序實施可行性研究、未上報集團董事會審批、未報請發改委核準的前提下,私自相繼同境外3家公司聯合開發3個境外礦山,這三個公司分別是“巴基斯坦礦業開發有限公司”、“美國曉業貿易公司”、“澳大利亞蘭伯特角公司”;合作時間首次是2003年11月;第二次是2006年7-8月;第三次是2008年2月。據統計,到2012年底,三次項目累計投入7.7億元、14.4億元、33.56億元,虧損各為5.2億元、2.73億元、23億元。
(四)資產結構缺陷
國家是國企資產的所有者,而這一職能需借由政府機構達成。通常,政府既是國有資產的所有者,也是其實際支配者,而國企或事業單位既是國有資產的實際使用者,又是其經營者;從獨立支配權來看,前者較大,而后者并無。政府所履行的職能是“雙重”的,既是國有資產所有者,又是社會經濟的管理者,因此,準確定位較難,致使其無法規范兩種權力的行使(社會公共管理權、國有資產管理權),這是管理混亂的根本原因。國家劃撥國有資產管理權限給企業,既侵害國有資產產權,又致使其產權真正歸屬無法確定,這是地方政府或國企機會主義產生的本質根源。國有資產管理的“一放就亂”、“一收就死”對經濟社會發展形成制約,降低了國有資產管理效率。政府在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能時,對國企提出一些非經濟性目標,將部分政府職能轉嫁,而國有資產管理過程中,政府的越級管理行為,也影響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致使無法達成資產管理目標。
二、國有資產機制改革措施
(一)倡導法制化管理
倡導法制化管理,構建國有資產管理法律體系是改善現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缺陷的重要途徑;同時有利于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以法律、制度手段的有效結合為途徑,嚴肅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使其更具權威性,進而使國有資產管理更趨于法制化。反過來說,強化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制化水平,對國有資產管理法律體系予以規范也是必然條件。借由明確國有資產配置、程序和具體方法,可使國有資產管理更加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進而更加規范。
(二)完善內部控制以及風險管理機制
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以及風險管理機制,對提升企業內部管理水平以及風險防范能力,避免國有資產流失是極為有利的。為此,企業除了增設內部控制領導小組之外,還要設立專門的風險管理部門,以強化國有資產管理。實踐中,要強化財產登記以及各種資產、文件資料等實物保管,重要文件資料應留備份;定期盤點并檢查賬、實是否相符,發現誤差應及時分析原因,明確責任;對不相容職務分離制度嚴格執行,明確各機構、崗位職責,形成相互監督制約機制;對“三重一大”事項應按規定集體決策審批或聯簽執行。
(三)實行市場化運作
管理體制調整后,應隨之構建經營平臺,以實現資產的市場化運作,這是國有資產實物管理結合價值管理的重要舉措。首先,統一政府融資平臺。政府以公共資源、基礎設施等國有資產為基礎,拓展資金的融資渠道,以為企業重大項目配套資金落實為手段,達成投資引導意圖。其次,強化地方政府融資約束,對其違規擔保行為嚴令禁止。既要嚴控貸款期限,對貸款授權制度予以規范;又要加強督促銀行信貸管理。第三,統一運作監管機構,以公開、透明的方式對非經營性進行運作,使其向經營性國有資產轉變。集中非經營性國有資產后,可使金融市場中國有資產的整體作用得以發揮,促其從實物形態轉為價值形態。
(四)規范健全管理機構
規范、健全管理機構是改革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關鍵。它將代表國家統一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能。因此,國企單位除了設置專門的資產管理機構之外,還要增設專門的資產管理崗位,委派專人負責國有資產管理,詳盡地掌握相關于國有資產的一切經營管理活動,以確保其安全,進而促進其保值、增值。
(五)優化資產結構
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中,應引入現代產權約束機制,以便在明確劃分產權以及使用權的基礎上,明確產權管理。作為國有資產實際出資人,政府應少干預國企日常經營,尤其是應適度干預完全控股企業,而非過度干預,以確保企業獨立法人資格的完整性。此外,作為出資人,政府應承認并尊重企業獨立、完全法人資格,雖以固定身份參與股權管理,但不過分干涉經營。以分級所有國有資產為手段,進一步優化國有資產結構。其次,國有資產管理旨在社會效應最大化,并借此平衡社會功能,因此,政府應把精力多投入公共服務管理,多創造市場經濟發展的外部環境,借由所有權分開使用權,降低對國企的行政干預度,以釋放國企活力,促其盤活國有資產存量,實現其保值增值。
(六)強化審計監督
在我國,國有資產的所有權歸國家,單位占有、使用,而政府進行分級監管。因此,各級審計機關應加強審計,定期審計,強化國有資產監管,及時發現問題,及時通報違紀違法行為,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對觸犯刑律的相關責任者,應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參考文獻:
國有資產監管體制范文6
關鍵詞:會計;國有資產;管理
中圖分類號:F23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08)01-0108-02
一、會計在國有資產監督與管理中的作用
(一)盤點國有資產的存量,優化國有資產的配置
會計信息是進行財產清查、資產評估和產權界定等工作的基礎與依據,其中,常規的財產清查和實物盤點本身就是會計核算方法之一,而特殊情況的清產核資等更要以會計報告的數據為主。同時,在運用收益法、重置成本法、現行市價法等方法對國有資產進行資產評估時,也要依據一定的會計方法,如采用會計收益、現金流量預測、資金成本、折現率等會計指標來進行分析。特別是在產權界定,也就是在財產清查的基礎上界定國有資產的數量的時候,同樣需要涉及到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等會計要素,綜合利用企業的各種會計信息,所以,要搞好國有資產管理這一工作,必須以扎實可靠的會計工作為基礎。企業在投融資過程中,要用到投資收益率、機會成本等指標,政府在運用國有資本績效評價體系衡量和評價企業國有資產配置效果和營運業績時,需要使用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資產保值增值等指標,而這些指標都與會計要素息息相關。
(二)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
根據兩權分離原則,企業經營管理者承擔著國有資產的保值與增值責任,但由于在經濟體制轉軌時期我國的會計法制尚不健全,會計管理體制尚未理順,以及信息的不對稱性和企業內部監督人員的非獨立性地位導致的企業內部監督機制低效運作,使企業的經營管理者趁國有企業進行公司股份制改造之機,為企業利益最大及自身的不正當利益往往指使會計人員制造虛假信息,并利用由于歷史原因造成的國有企業產權不清晰、所有者缺位、經營權失控的情況,采取不進行資產評估、對國有資產過低評估、轉移國有資產等形式,使國有資產流失嚴重。還有的企業法定代表人鋪張浪費、貪污腐化,為達到揮霍浪費甚至貪污挪用公款,想盡辦法指令會計人員瞞報收入,虛列支出,致使企業收支造假的狀況形成一種漏斗效應。為了保證國家對企業財產的所有權,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并有效防止國有企業資產流失,必須加大企業內部的監督力度,對企業會計管理體制進行改革。
(三)建立國有資產管理的績效考核體系,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國有資產管理由于長期以來形成了獨特的管理模式,所以,在建立績效考核管理系統時,不可生搬硬套其他企業已經取得成功的考核體系,必須根據自身特點制定切實有效的績效考核管理系統,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在構建國有資產管理的績效考核體系時,會計及其提供的相關信息發揮著基石的作用。首先,在國有資產管理績效考核過程中無論是自我考核、同級考核還是上級考核、下級考核都離不開對代表著業績完成情況的財務考核指標進行比較、分析,而財務考核指標的計算就是要依賴于會計提供的真實、有效和及時的會計信息,如,各類報表、單據憑證等。其次,成本會計、責任會計等提供的分門別類、細化的會計資料有助于構建完善的國有資產績效考核體系。如,成本會計提供的資料可以考核相關責任人是否達到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標;責任會計可以細分國有資產管理的責任,并明確歸屬于哪個人,并對責任的完成情況進行監督考核,為相關人員的績效考核提供第一手的資料。
二、會計在國有資產管理中的具體應用措施
(一)完善責任會計制度,建立一套責權利相結合的監督管理體系
我國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明顯滯后,基本上沿襲著“國家統一所有、各級政府分級監管、單位占有和使用”的管理模式;分散在各單位的國有資產,名義上是國家所有,實際上由各個單位行使著資產的所有權。這種管理模式的一個根本性缺陷就是責、權、利嚴重脫節。這也是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一個根本性缺陷,一系列棘手問題如國有資產流失、使用效率低下等,其產生的源頭就在這里。改善國有資產管理,急需建立一套能將責、權、利統一起來的監督管理制度,而責任會計正是具備這一功能的監督管理制度。責任會計就是為了適應經濟責任制的要求,在企業內部建立若干責任中心,并對他們分工負責的經濟活動進行規劃、核算、控制與考核的一套專門制度。
責任會計在國有資產管理中的具體實施步驟如下:第一,劃分責任中心。所謂責任中心,就是專門承擔規定責任和行使相應職權的內部單位。劃分責任中心,就是將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的內部各部門按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劃分為經濟責任實體。各責任中心職責明確,相關利益權限劃分清晰,既相互合作又相互獨立,提高資產的管理能力。第二,確定各中心責任人的經濟責任指標。不同的責任人適用于不同的責任指標。如,投資中心經濟責任指標包括資產保值增值指標、投資報酬率指標等;收益中心經濟責任指標包括資產收益率、資產利用率等指標。不同的指標有不同的測試重點,但無一例外都是衡量特定責任中心任務完成情況的有效指標。第三,實施責任會計核算。從核算形式上實行集中核算和分級核算相結合,將各責任中心的所有收支都集中在單位的統一監控之下,對其發生的經濟業務、執行財經法規、完成責任目標情況及結果進行記錄、計算、整理和匯總,定期編制業績報告。第四,考核責任中心的業績。實施責任會計后,應強化對量化指標及其預算完成情況的考核,重點突出資產使用效益的考核。方法是將各項指標的實際完成數與預算數比較,檢查各項責任指標的預算完成情況。通過業績考核可以激發各方面的積極性,提高國有資產的利用效率,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
(二)營造重視會計工作的氛圍,加快會計監管體系建設,優化國有資產管理環境
首先,營造一個上下重視會計工作的氛圍。公司決策層、管理層對財務管理工作的認識高度與支持程度是做好會計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先決條件。有最高決策者的堅決支持,在此基礎上推進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就會十分順利。決策層必須從思想上對會計工作高度重視、高度支持,明確會計部門的職責范圍及相應地位與權限,并從制度上予以保證。在企業內部要形成一種充分重視和利用管理會計的氛圍,對管理會計人員的工作給予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其次,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會計監管體系,是完善政府社會管理職能,健全政府宏觀調控的重要內容,也是規范國有資產管理的有力屏障。建立旨在優化國有資產管理環境的會計監管體系就是要建立單位內部監管、社會監管和政府監管三者有機結合的會計監管體系。政府監督是指財政部門作為會計的主管部門,應結合實際,認真建立本部門的會計監督體系,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執法大檢查,督促各單位落實建立信息質量抽查公示制度和會計打假舉報制度,對重大案件公開曝光,切實加大對會計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解決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等問題。社會監督是指社會上的具有相關資質的諸如會計師事務所等服務機構,對單位的國有資產進行盤點、核查,最終出具審計報告,從而督促單位內部對國有資產的會計核算工作有序、合法的進行,為國有資產的管理提供有效的外部監督工具。單位內部監督就是要通過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優化公司治理結構,豐富相關的會計核算制度,大力開展內部會計監督等方式加強會計監督體系的構建,從而保證國有資產的管理不出現紕漏。
(三)建立會計委派制度
我國現有的會計管理模式:財政部門直接管理企業,間接管理會計人員;企業對財政部門負責,直接管理會計人員;會計人員的升遷、任免均由企業決定。會計的檔案關系和人事關系等均由企業負責,在會計人員依附于企業的情況下,會計監督職能顯得蒼白無力,無法完成監督本單位經濟活動的職責。因此,改革現行的會計人員管理體制,建立有助于強化社會監督的會計人員管理體制,有效防止會計信息失真,就成為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的迫切需要。在這種情況下,會計委派制作為一種對現行會計人員管理體制的革新探索形式應運而生。在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國有資產的流失現象相當普遍且流失數額又相當驚人。而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對策之一,是在全國范圍內廣泛實行會計委派制,將會計歸企業所有,改為會計歸國家所有。會計人員就可以完全擺脫單位負責人的行政束縛,獨立行使國家賦予會計人員的職責和權限,對受派單位的經濟業務、某些人的經濟行為實施會計和法律監督,并成為單位負責人的倡廉者和參謀者。這樣,就解決了會計信息失真現象,既堵住了國有資產流失的黑洞,又防止了腐敗行為的蔓延。會計委派制是國家以所有者身份憑借管理職能,對國有大中型企業(事業單位亦可)的會計人員統一進行委派的一種會計管理體制。在這種管理體制下,各級政府相應設立會計管理的專設機構,負責國有大中型企業(含事業單位)會計人員的委派、考核、調遣、任免和日常管理?鴉會計人員從企業中完全獨立出來變成政府派駐企業的專業管理人員,代表政府對企業的經濟活動進行綜合、連續、系統、完整的反映,并在此過程中達到實施直接監督的目的?鴉企業經營者在尊重會計人員賬權的同時,擁有法律、法規所賦予的完全的財權,對企業一切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經濟性責無旁貸地負有全部的受托責任?鴉除國有獨資公司外,在國有企業里的非國有股一般無法享有財產監督權,不論其情愿與否,只能依賴于政府的公正,搭乘政府監督的便車,應該說,會計委派制由于首先從編制上實現了會計獨立,從而能夠全面、公正地反映企業經營者的受托責任完成情況,防止會計信息的嚴重失真,并在此基礎上,有效遏制國有資產的流失,維護國家所有者權益。
參考文獻:
[1] 施先旺.我國會計管理體制改革研究[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