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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保險方案范文1
關鍵字:第三方物流,保險,法律關系
隨著現代物流業的興起,第三方物流企業在為客戶提供越來越便利的一體化物流服務的同時,也承擔著越來越大的風險。隨時可能發生貨物破損、野蠻裝卸、誤時配送、偷盜滅失、變質串味等風險都可能遭致托運方提出索賠。面臨風險的猖狂和索賠的煩惱,第三方物流企業該如何防范?是自留還是轉嫁?世界各國的實踐告訴我們,保險不失為一種有效的風險防范機制。保險一方面體現了分散社會資源集中運作的優勢,另一方面又體現出現代社會互助精神的價值。因此,現代物流誕生伊始,保險就得到了第三方物流企業的青睞。在我國,現代物流業剛剛起步,物流保險在實踐中還存在諸多的缺陷。另外,物流業對保險業的陌生又造成對保險功能的定位不清,這也是導致我國物流保險業不發達的重要原因。
一、第三方物流保險的起源-從“三足鼎立”到“雙軌并行”
近代保險制度肇始于14-16世紀的國際貿易活動,從此物流保險便開始了其長達幾個世紀的發展歷史。據資料記載,1384年在佛羅倫薩誕生了世界上第一份具有現代意義的保險單。到16世紀下半葉,英國女王特許在倫敦皇家交易所內建立保險商會,專門辦理保險單的登記事宜,由此逐漸形成了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制度。1666年,倫敦皇家面包店引燃了長達5天5夜的一場大火,大火幾乎吞噬掉這座古老的城市。1667年,英國便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火災保險公司,近代的火災保險制度誕生了。海上運輸保險和火災保險,是第三方物流保險在運輸和倉儲環節的最初起源。
到了現代社會,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對不特定的社會公眾造成損失的風險逐漸增加,于是保險領域又產生了公眾責任保險。所謂公眾責任保險就是保障投保人因疏忽導致第三者傷亡或財物受損的法律責任。在運輸領域,伴隨著公眾責任保險的興起產生了承運人責任保險制度。承運人責任保險承保的就是承運人在運輸貨物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對托運人貨物損失在法律上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運輸環節保險、倉儲環節保險以及承運人責任保險形成了傳統物流領域“三足鼎立”的保險格局。隨著現代物流業務的發展,在綜合性的一體化物流服務理念下,傳統貨物財產保險體系的不足逐漸暴露出來:
1.各環節的保險被肢解,與現代物流功能整合的理念背道而馳。
由于在傳統保險體系下,物流的各個環節被肢解,造成了托運人不得不按環節投保的現狀。比如,托運人要完成一項物流活動,就不得不在運輸環節投保貨物運輸險、在倉儲環節投保貨物倉儲險等。多次辦理保險手續意味著多次的保險談判、保單繕制、費用支付等。程序的復雜既延長了物流活動的時間,又增加了多環節保險的費用,給托運人帶來不便。
2.傳統貨物保險體系不能無縫覆蓋物流活動的各個環節,第三方物流保險存在真空。
在傳統貨物保險體系下,保險公司并不提供包裝、裝卸搬運、流通加工、配送等諸多物流環節的保險服務,這就使物流貨物的保險出現真空,被保險人的利益并不能得到充分地保障。
例如,英國倫敦保險協會所制定的“協會貨物保險條款”(InstituteCargoClauses,ICC)規定: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責任的起訖期間遵循“倉至倉”條款(WarehouseToWarehouse)。然而,隨著現代物流業務的興起,在保險責任期間方面,傳統的ICC所提供的“倉至倉”條款越來越不能適應現代物流要求的“門到門”(DoorToDoor)、甚至“桌到桌”(DeskToDesk)的一站式服務。因此,在現有的保險體系下,“門到倉”以及“倉到門”所代表的集貨與配送環節的保險處于真空狀態之中。
3.傳統保險的制度設計與現代物流不配套。
以倉儲保險為例,傳統的倉儲保險是對大宗貨物在較長時間的倉儲過程中存在的風險進行投保,因此保險費率一般較高。在現代物流JIT生產方式以及零庫存管理理念下,倉儲則具有“短暫性”的特征。換句話說,倉儲在整個物流活動中僅僅起一種“歇歇腳”的作用,因此其保險費率一般不宜過高。實踐中,被保險人分別投保貨物運輸險和倉儲險,雖然可以基本上涵蓋物流活動的主要環節,但由此帶來的保險費用的上升卻是被保險人所不能承受的。
有鑒于此,我國一些保險公司早在1998年就開始積極探討個性化的現代物流保險方案。這些方案將保險責任起訖期間延長為“門到門”條款,把貨物運輸保險和短暫倉儲保險打包后低價出售。這些方案的推出,使現行保險體系逐漸與現代物流業接軌,是對現代物流保險的有益嘗試.2004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正式推出了《物流貨物保險》和《物流責任保險》兩個物流保險條款,結束了傳統保險的“三足鼎立”局面,從而進入了物流保險的“雙軌并行”階段。
二、撲朔迷離的法律關系
根據保險標的的不同,第三方物流保險可以分為物流貨物保險與物流責任保險。所謂保險標的,就是指保險關系當事人之間權利和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具體來說,物流貨物保險的標的是貨物的實體財產利益,物流責任保險的標的則是被保險人對于第三人依法應當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賠償責任雖然可以具體化為一定數量的財產性利益,但其本身并不是基于貨物而產生的。實踐中,認清物流貨物保險與物流責任保險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對甄別第三方物流企業的法律責任具有非常現實的意義。
(一)“雙軌并行”的物流保險基本形態及其法律關系
1.物流貨物保險
從法律上講,物流并不轉移貨物的所有權,貨物所有權仍然掌握在委托方(第一方或第二方)手中,委托方對貨物具有直接的保險利益,故其須對貨物損失的風險負責。貨物所有權在第一方和第二方之間的轉移,決定了由誰來辦理保險;但是不管委托方中的任何一方承擔保險義務,均與第三方的物流企業無關。以CFR貿易方式為例,貨物風險在買賣方之間的轉移以貨物越過船舷為界,此時為了轉嫁貨運風險,一般應由買方(表現為第二方)辦理保險。自始至終,第三方物流企業既不承擔貨物的保險義務,也不負責賠償貨物損失的風險。歸根到底,第三方物流企業不是物流貨物保險法律關系的當事人。
2.物流責任保險
當由于第三方物流企業的責任造成貨物損失時,按照保險法代位求償理論,貨物所有權人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賠償貨物所有權人的同時便取得代了位求償權?;诖磺髢敊?,保險公司可以向第三方物流企業追償。因此,第三方物流企業為降低自身責任風險,一般會選擇投保物流責任險。物流
責任保險的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保險利益人)均是第三方物流企業。物流責任保險的標的不是貨物實體財產本身,貨物的所有權人自然也不是物流責任保險法律關系的當事人。
(二)物流貨物保險的特殊形態及其法律關系
1.物流貨物保險的特殊形態之一:第三方物流企業作為兼業保險人
根據中國保監會《保險兼業管理暫行辦法》第2條規定:保險兼業人是指受保險人委托,在從事自身業務的同時,為保險人代辦保險業務的單位。一般而言,保險兼業人都有與其主營業務直接相關的一定規模的保險業務來源。實踐中,很多傳統的貨運企業、貨運企業、進出口企業擁有“保險兼業許可證書”,這些企業在向第三方物流企業轉型的過程中,繼續兼業從事保險業務。此時的保險法律關系中,投保人為貨物所有者的第一方或第二方企業,保險人為保險公司。與物流貨物保險基本形態下的法律關系有所不同,第三方物流企業作為保險公司的人,是代表保險公司的利益與投保人訂立了保險合同,保險合同的法律后果仍由保險公司承擔。
2.物流貨物保險的特殊形態之二:第三方物流企業作為貨物所有權人的受托人
這種形態的物流貨物保險起源于國際貨物買賣中的買方委托賣方辦理貨運保險的CIF、CIP等貿易方式。在國際貿易中,買賣雙方之間互相委托辦理貨運保險是經常的事情。如前所述,在CFR貿易方式下,原本由買方負責辦理貨物保險,但實踐中出于貿易的方便,買方往往委托賣方在裝船的同時為其辦理貨物保險事務,因此出現了CIF的貿易方式。在CIF的貿易方式下存在著兩個獨立的法律關系:首先是委托人(買方)與受托人(賣方)之間的委托合同關系,其次是以賣方為投保人、買方(或其他的保單背書持有人)為被保險人、保險公司為保險人的保險法律關系。
更進一步,實踐中又出現了委托第三方物流企業辦理保險的做法。例如,國際貨運企業在為貨物所有權人提供出口清關、安排運輸等物流服務時,往往還代客戶進行投保。這種第三方物流企業為了被保險人的利益與保險公司之間訂立保險合同的法律關系,與保險經紀關系極其相似。委托第三方物流企業辦理保險時存在著兩個法律關系:首先是委托人(買方或賣方)與受托人(第三方)之間的委托合同關系,其次是以第三方物流企業為投保人、委托方為被保險人、保險公司為保險人的保險法律關系。第三方物流企業作為貨物所有權人的受托人,與保險公司訂立保險合同,其法律后果應由貨物所有權人承擔。
綜上所述,只有投保物流責任保險時,第三方物流企業才是保險關系中的被保險人。此時,第三方物流企業須承擔保險合同的法律后果。除此之外,投保物流貨物保險時的各種情形,包括貨物所有權人直接投保、第三方物流企業兼業保險以及其作為貨物所有權人的受托人等各種情形,第三方物流企業均不是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的法律后果亦不應由第三方物流企業承擔。明確這一點,對認清物流保險實務中的若干誤區有重要的作用。
三、第三方物流保險實踐中的認識誤區
本來,“雙軌并行”下的貨物保險與責任保險分屬于不同的保險類型,兩者各自獨立發揮其保險功能。但隨著綜合物流服務的產生,第三方物流企業辦理自身責任保險的同時,越來越多地為貨物所有權人代辦貨物保險。從投保形式上看,其與物流責任保險極為相似,因此實務中還存在諸多認識上的誤區。綜合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1.誤區之一:用代收委托人的保險費投保物流責任險。
第三方物流企業向委托人收取的保險費屬于代收性質,其必須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代為投保物流貨物保險的義務。然而,很多第三方物流企業認為,投保與否以及投保哪個險種完全是自己的事情。為節省保費,他們往往只投保物流責任保險一個類型。這些企業忽視了一個重要的問題:在責任保險情況下,對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導致的貨物損失,保險公司是不負賠償責任的。此時,貨物所有權人面臨的貨損風險加大。另外,第三方物流企業的這種行為極有可能導致權利人提起違約訴訟。
2.誤區之二:第三方物流企業應承擔全部貨損責任。
按照法理,當發生除第三方物流企業責任以外的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外來風險等不可抗力事件導致貨物損失,被保險人應該向保險公司索賠。只有發生了因第三方物流企業的責任導致的貨物損失時,被保險人才可以選擇向第三方物流企業索賠。但實踐中發生貨損時,很多第三方物流企業往往抱著息事寧人的心態,對損失的原因不加區分,直接向委托方理賠,白白造成了損失。
3.誤區之三:第三方物流企業沒有必要投保物流責任險。
很多時候,委托方直接與保險公司打交道可能更為方便,所以實踐中委托方并不一定要求第三方物流企業代其投保。在這種情況下,很多第三方物流企業認為既然委托方已自行投保,便沒有必要投保物流責任險。其實,委托方投保的僅僅是貨物財產險,對于因第三方物流企業責任造成的貨物損失,保險公司仍然可以取得向第三方物流企業追償的代位權。因此,從有效防范風險的角度出發,即便是在委托方自行投保的情況下,第三方物流企業仍有必要投保物流責任險。
4.誤區之四:雙方行為。
在兼業保險情況下,第三方物流企業是保險人的人。為提高效率,很多物流企業受貨物所有權人的委托還代其辦理保險事務。這種操作方法,便于物流企業及時撮合交易,但其隱藏著一個巨大的法律風險:即雙方。所謂雙方,就是指同一人同時雙方當事人簽訂民事合同。為了維護被人的合法權益和確保權的合法行使,法律上禁止人從事雙方。在保險活動中,一個人如果同時充當投保人和保險人的人,難免顧此失彼,最終損害一方當事人的利益。更有甚者,一些雙方行為還構成了嚴重的刑事犯罪。其作案的慣常手法是人為地制造虛假交易,待騙取雙方被人的資金后攜款潛逃。因此,第三方物流企業雙方的行為是萬萬不可采取的。
四、第三方物流保險功能的重新定位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制定的《物流責任保險》第十二條規定:保險人以本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預計發生的物流業務營業收入為基礎計收預付保險費。該條款一出臺,物流界為之嘩然:年輕的中國物流業怎能承受如此高昂的保險費用!誠然,保險是分散貨物損失風險的一種有效途徑,但保險絕不是風險防范的全部內容,認為一切風險都可以轉嫁給保險公司的想法是不切實際的。這種不切實際主要表現為物流與保險的脫節。一方面,物流界希望的保險品種在保險界至今還是空白;另一方面,保險界推出的產品由于費用過高,卻又為物流界所不能承受。筆者認為這種脫節固然與新事物尚不成熟有關,但更重要地還在于物流界對保險功能的定位并不清晰。
一般而言,風險的估算要參考兩個指數,即發生的概率和損失的嚴重程度。發生損失的概率越高,造成損失的程度越嚴重,風險也就越大。企業應該系統研究面臨的不同風險類型,并采取相應的風險應對
策略。風險應對策略可以從降低風險發生的概率和減少風險造成的損失兩個方面入手,前者包括放棄和管理,后者包括自留和轉嫁。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將按照不同的風險類型探討第三方物流企業具體的風險應對策略,進而給出物流保險功能的準確定位。
1.風險最小類型,即發生的概率很低,造成的損失也很小。
這種類型的風險一般很少發生。如某物流公司每天按照固定的路線為某超市供貨,由于公司沒有充分預計到高考時可能造成的車輛擁堵和臨時交通管制,結果高考當天發生配送延誤達2個小時,按照合同約定應向超市賠償單票物流費用5%的違約金。一般來說,這種風險發生的概率很低,造成的損失也不大,因此這種類型的風險不具有保險的經濟性。實踐中,大多數企業會選擇風險自留的方式。所謂風險自留,就是由企業自己來承擔風險。自留風險的可行程度,取決于損失預測的準確性和補償損失的適當安排。
2.風險較小類型,即發生的概率很高,但造成的損失很小。
這種類型的風險可以形象地概括為“大事不犯、小事不斷”?!按笫虏环浮闭f明損失一般不會太大,“小事不斷”則說明損失發生的概率很高。現實中,恰恰這種類型的風險讓物流公司頗感頭痛。
由于損失發生的概率很高,保險公司便有可能無利可圖,實踐中大多數保險公司不愿提供這種類型的保險。由于造成的損失很小,因此物流公司自留風險成為可能。另外,即便一些保險公司愿意提供這種保險,其費率必定是昂貴的。因此,購買保險往往是不經濟的,物流公司也只有通過自留的方式來應對風險。實踐中,因為野蠻裝卸、內部人偷盜等行為導致的貨物損失風險就屬于這種類型。
雖然這種類型風險造成的單次損失并不大,但較高的發生概率造成的累計損失足夠物流公司難以承受,因此物流公司陷入了兩難困境。很多物流公司抱怨保險公司提供這種類型保險時索要了過高的保險費率,而保險公司卻又抱怨物流公司的管理水平差、發生風險多導致其無利可圖。
筆者認為,之所以產生這種抱怨,根源在于對保險功能的定位不清。從風險籌劃的角度來看,保險僅僅是治標不治本的權宜之策。風險是一個客觀現象,保險能夠分散風險發生時被保險人的損失,但不能從源頭上制止風險的發生。這種“大事不犯、小事不斷”的風險,大多屬于人為因素導致的風險,通過有效的管理完全可以降低風險發生的概率。因此,筆者建議這種類型風險的應對策略是:管理加自留,即首先通過有效的管理降低風險發生的概率,使風險的類型轉化為風險最小型,然后通過自留的方式規避風險。
3.風險較大類型,即發生的概率很低,但造成的損失很大。
這是傳統保險可以承保的風險類型。由于發生的概率很低,保險便具有了可行性;由于造成的損失很大,成就了保險的必要性。第三方物流企業在從事業務運營過程中,不可避免地面臨著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的威脅。這種風險發生的概率很低,但是一旦發生足以讓物流公司傾家蕩產。保險的功能就在于有效分散風險,最大程度的降低被保險人的損失。筆者認為,對于較大類型的風險,第三方物流企業應該采取保險的策略予以轉嫁。
4.風險最大類型,即發生的概率很高,造成的損失也很大。
這種類型的風險一般不會發生。舉一個極端的例子,在道路狀況不良、天氣環境惡劣、司機水平不高的情況下,第三方物流企業承運一批價值連城的玻璃制藝術品時所面臨的風險就屬于這種類型。此時,理性的第三方物流企業可能會采取放棄的方法來應對風險。放棄不失為規避風險的一個有效途徑,但其機會成本卻是可能獲得的高額收益。另外,放棄固然可以避免一些風險,但難免又會遇到其他風險??梢哉f,放棄僅僅是一種消極的風險應對策略。
筆者認為,當放棄的機會成本足夠高時,物流企業總可以通過提高管理水平的方法降低貨物發生損失的概率。如前例,選擇空運、高價雇傭一名技術嫻熟的駕駛員或者給玻璃藝術品進行安全包裝等,這些管理方法足以降低損失發生的概率。因此,應對這種風險的最佳策略是管理加保險,即通過有效的管理降低損失發生的概率,使風險的類型轉化為風險較大型,然后通過保險的方式轉嫁風險。
綜上所述,本文的結論是:保險的功能主要在于分散風險和降低損失,保險并不能從根本上阻止風險的發生。對于發生損失概率很高的一些風險,企業可以先進行有效的管理降低風險,然后采取自留或者保險的方式予以防范。對于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以及雖經有效管理但仍不能避免的因素產生的風險,則應該采取保險的方式。實踐中,輕視管理、盲目保險的做法是不經濟和不科學的。正確定位物流保險的功能,對物流業和保險業的健康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
參考資料:
[1]孫祁祥。保險學[M].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
[2]黎孝先。國際貿易實務(第三版)[M].北京: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00。
貨物保險方案范文2
物流業在整個經濟領域中占據指十分重要的地位,同時也是現代化運輸行業中第三方的物流表現形式。對于運輸行業而言,主要作為現階段物流行業的核心性問題,并不是與物流的基本內涵相同,因此,在定義的過程中與傳統的貨物運輸存在著一定的差異性以及關聯性。在現階段物流行業的建立及發展的過程中,很多系統性的實施管理相對較為匱乏,基本的物流管理方案也存在著制約性的因素,從而對整個物流行業的建立及發展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因此,在現階段物流行業的發展過程中,應該逐漸優化基本的保險法律制度,建立健全優化途徑,從而為整個行業的發展提供充分性的保證[1]。
2物流保險法的概念及特征
2.1物流保險法的基本內涵
對于物流保險法而言,在現階段法律行業以及保險行業并沒有對其進行統一的定義,但是,較為普遍的認為,在物流保險法制定的過程中可以分為廣義及狹義兩種分析形式。對于廣義的物流保險法制度形式而言,主要包括運輸保險、倉儲保險等物流環節,而狹義的物流保險主要是指責任保險,主要是為了在運營的過程中分散經營者的風險,承擔相關的風險損失,從而將物流貨運保險排除在物流保險之外[2]。
2.2物流活動中存在風險因素的特點
在物流活動建立的過程中,其存在的風險因素相對較多,在下文中對幾種常見的風險進行簡單性的闡述:首先,在物流活動建立的過程中,存在著客觀風險以及主觀風險并存的狀態,通過對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可以發現,其中的客觀性風險主要是物流活動過程中所面臨的自然性災害以及意外事故,而主觀風險主要是指在物流管理的過程中管理人員以及其他相關的人員出現不當行為而發生的風險因素,所以,可以發現主客觀風險并存是物流行業風險中較大的因素之一。其次,存在著直接風險以及間接風險,通過對風險所引發的后果分析可以發現,直接風險主要是指由于火災、爆炸等意外發生而造成貨物直接損壞或滅失的現象,與此同時,也包括因風險事故的發生而對貨主或除合同之外的第三人造成的直接性損傷。間接性的風險主要是指,由貨物的損毀而造成合同訂立的目標無法實現的現象。最后,就是違約責任風險與侵權責任風險的相互競合,通過對《合同法》相關內容的分析可以發現,其中的第一百二十二條對合同雙方當事人進行了合理性的規定“因一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痹谶@一條例中可以發現,當事人享有提訟的權利以及違約之訴的選擇權利,所以,在運輸行業建立及發展的過程中,違約責任風險以及侵權責任風險就存在著一定的競爭性[3]。
3物流保險法應用的基本現狀
3.1物流保險相關法律不健全
在現階段物流行業的發展過程中,其基本的標準及法律體系尚不完善,而對于物流行業而言,也屬于新型的發展行業,在制度運行的過程中缺乏統一的操作規范,同時也沒有統一的安全標準,因此,為相關問題的項目實施帶來了一定的制約性因素。而且,物流保險險種的設計較為單一,在這種現象之下,并不能充分滿足物流系統運行過程中的基本需求。在傳統的貨物保險體系之下,保險公司并不會提品包裝、裝卸、搬運等多種環節中的保險服務,這就成為物流公司貨物保險的限制性因素,從而對整個制度內容的完善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3.2保險費用制定不合理
在物流保險項目制定的過程中,基本保費的設計并不科學。在物流責任公司的基本條款中,并沒有對保險基本責任進行優化,而是按照保險風險的基本類型及相關范圍進行保費的確定。對于這種現象,相關制度內容的建立并不符合保險的常規性做法,主要是由于物流企業的收入與責任風險之間并沒有必然性的聯系。同時,在這種制度內容建立的過程中,也阻礙物流企業的投保狀況,對于經營較好、規模較大的物流企業而言,保費越高越能展現自己的優勢性,對于風險產生的因素并沒有做到合理性的控制。因此可以發現,在這種不合理收費方式中,由于保費過高,會增加物流企業的成本,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物流保險制度的完善。
3.3物流保險中專業性的人才較為匱乏
在物流保險項目實施的過程中,其核心性的內容會注重貨物運輸中發生的意外情況,從而在多種方面消除了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在保險項目實施的過程中,其最根本的目的并不只是為了收取保費,以及對責任風險進行補償,而更多情況下是在風險轉移的同時降低產品索賠率,減少自身經營過程中所面臨的風險問題,從而在根本意義上獲得很好的經濟效益。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就要求在物流保險問題開展的過程中,專業的業務人員不僅應該熟悉保險的基本業務,同時也應該懂得物流各個環節的基本流程和運作情況,從而制定出合理的保險業務形式,從而有效的控制風險發生的概率。但是,在現階段保險公司中,由于缺乏專業性的物流保險分析人員,所以對物流中的保險項目很難進行專業性的分析,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物流保險行業的全面發展[4]。
4物流保險法制度完善的重要意義
4.1為物流經營者分散經營風險提供法律依據
隨著社會經濟的逐漸發展,現代化的物流企業逐漸出現了多種經營環節,呈現出來復雜性以及多樣化的物流運作特點,但在整個運行的過程中卻存在著一定不可預見的風險,若這些風險發生就會導致經營者無法正常履行合同中的規定。所以,通過物流保險合同的建立,可以使經營者以及貨物所有人員,在合同簽訂的過程中,多數都規定了物流企業對貨物企業需要承擔的責任內容。當出現貨物丟失、毀損或是滅失的情況時,保險公司一般情況下只是對貨物的本身進行賠償,其中物流公司對于第三者所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并不包含在承擔的范圍之內。由于我國物流行業在現代化發展的過程中,物流經營人員會面臨著較大的風險,對物流保險內容的需求逐漸增強,保證將自己所承擔的風險降到最低狀態,在根本意義上提高企業的經濟發展,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4.2擴大我國保險市場的新領域
現代物流的服務內容多種多樣,由于其存在的復雜性為整個企業樹立了新的發展方向,從而也為物流行業的制度創新營造了新的發展空間。在發展的過程中應該建立科學的發展渠道,才可以在根本意義上擴大我國保險市場的新領域。截止2012年,我國保險公司只有少數的幾家經營物流保險,基本的制度體系并沒有完全成熟。主要原因是由于相關的法律制度處于監管真空的狀態,在物流行業逐漸擴大的過程中,其風險因素也逐漸改變,為我國保險市場新領域的開發提供了良好的空間[5]。
5物流保險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徑思考
對于物流保險法而言,主要是現代物流企業發展過程中風險降低的最優化制度選擇,通過完善物流管理體系,可以降低企業在產品運行過程中出現的風險因素。在現階段物流保險法建立的過程中,應該逐漸優化基本的制度管理內容,建立科學的物流保險發展,從而為整個物流行業的發展營造良好的發展空間。
5.1建立健全的物流保險法律制度
現階段我國物流行業缺乏統一的物流法律制度管理規范,導致物流保險法在運行的過程中存在著表述不清以及責任難以界定的缺陷,對保險產品的創新造成一定的阻礙。因此,在現階段保險物流管理制度建立的過程中,應該建立健全的物流保險法律制度內容,強化對現代物流企業的監督及管理,并明確買賣雙方及第三方物流企業的基本權利及相應義務,從而為整個行業的發展營造出一種規范、健康的現代化的物流市場形勢,促進現代物流的規范化發展,同時也為物流保險行業的發展營造良好的法律運行空間[6]。
5.2完善法律制度內容適應現代化發展
對于我國現階段法律體系的基本內容而言,《保險法》以及《海商法》在制度建立的過程中只是對物流保險的基本內容以及財產保險中的貨物運輸及倉儲問題進行的具體性的規定,而在物流公司投保的過程中,會將整個物流過程進行分項處理,對相關的保險產品進行逐個選擇,在這種保險制度建立的過程中,不僅增加了保險辦理的流程,而且也會出現較高的費用形式,會出現重復投保以及疏漏投保的現象,為整個保險事業的運行帶來了一定的挑戰。在國外物流行業的發展過程中,保險的制度控制較為集中,一份保單中包括整個物流過程中的財產保險以及人身保險安全。因此,在現階段我國物流保險制度內容建立的過程中,應該建立完善性的法律制度,將保單的內容進行全面的優化,通過制度內容的建立,將基本的條款進行充分性的結合,從而形成一份高集成度、高精度的物流保險法律制度。
5.3強化第三方物流制度的管理
在物流保險制度內容建立的過程中,應該建立標準化的企業管理制度形式,提高信用制度處理。對于現階段物流行業的發展現狀而言,很多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并不具備專業性的物流管理特征,還在應用傳統的技術形式,對整個制度內容的建立造成了嚴重影響。因此,應該逐漸優化第三方物流管理制度的管理模式,為其國際性的發展營造良好的空間[7]。
6結語
貨物保險方案范文3
關鍵詞:案例教學;國際貿易;應用
中圖分類號:G64文獻標識碼:A
一、國際貿易課程實行案例教學的必要性
國際貿易是一門研究國際間商品和勞務交換的經濟規律、理論、基本政策和實務操作的理論和應用為一體的經濟學科,其內容包括原理、政策和實務三大部分,原理部分主要介紹各個歷史發展階段國際交換的規律性,政策部分著重討論貿易限制的理由,實務部分專門討論國際商品交易的基本程序和操作方法。其中,理論和貿易政策是國際經濟學的微觀范疇,實務操作是原理、政策、法律和商務知識的具體運用,有很強的實踐性。
傳統的國際貿易教學,在教學方法上,以教師為中心,在教學內容上重理論、輕實踐,過分強調理論和基礎知識的講解,尤其是注重純理論性的知識,容易造成課堂與社會實際的脫節;在教學手段上,雖然許多院校已采用計算機多媒體輔助教學,但是課件的制作平鋪直敘,容易造成教學過程枯燥乏味,過于單調,難以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和積極性,收不到應有的效果。而案例教學通過引用形形的案例,可以活躍課堂氣氛,吸引學生的注意力,有效地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案例教學注重引導學生通過案例的分析推導來解決實際問題,學生在分析案例過程中,需要搜集各方面的資料和信息,并對資料作多方面的分析,從而促使學生的思維不斷深化,提高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時,通過案例教學也能促使學生在小組討論合作過程中提高溝通、協調、合作和表達能力。
二、在國際貿易教學過程中案例的實施
(一)案例的準備。案例教學的第一個階段是準備案例。一般來說,國際貿易中應用的案例主要分為以下幾種類型:第一種為操作性案例,這種案例側重學生的實際操作能力訓練,比如匯票的填寫,一張匯票包含哪些內容,如何填寫匯票,如何根據交易磋商來制作合同等;第二種是印證型案例,這種案例主要是為了說明某一項或某幾項知識點而采用的,比如FOB、CFR、CIF這些傳統貿易術語應注意的問題的相關案例;第三種是綜合性案例,它將不同章節中的幾個知識點結合起來分析,可以達到將專業知識系統化的目的,比如出口合同的履行這章的內容牽涉到的知識點比較多,好多案例屬于綜合性案例。一個好的案例往往能使學生深刻理解所學知識的內容,因此選擇案例時要考慮,一是案例的難度要適宜。由于我校國際貿易課是管理學專業的基礎課,過難或過于專業化的案例材料會讓學生失去學習的興趣;二是案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所選用的案例理論聯系實際,背景要真實、典型,貼近生活,這樣才能引起學生的好奇心,進而產生了解國際貿易的興趣;三是注重案例的新穎性,由于國際經貿活動實踐不斷發展以及與國際貿易相關的一些法律法規和國際貿易慣例發生變化,教師要加強學習,注重知識更新。近期發生的案例更能吸引學生的注意,更能拉近案例與學生的距離。
(二)案例的呈現。案例的呈現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在講授知識之前,先給學生案例,讓他們結合接下來要學習的內容進行分析。比如,在講到象征貨時,先給學生一個案例,如某公司以CIF條件進口一批貨物,貨物自裝運港起航不久,載貨船舶因遇風暴而沉沒。在這種情況下,賣方仍將包括保險單、提單、發票等整套單據寄給買方,要求買方支付貨款。問進口方是否有義務付款?貨物損失應該由誰來承擔。二是在講授知識之后,給學生一個案例讓學生進行分析。比如,在講到國際貨物運輸保險時,先給學生介紹我國海運貨物保險的基本內容,比如我國海運貨物保險的基本險別包括哪些?何謂倉至倉條款,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索賠必須具備哪些條件?再給學生一個案例。例如,2005年8月我某出口公司對外簽訂一份以FOB為條件的農產品合同,買方已向保險公司投保倉至倉條款的一切險。貨物從我公司倉庫運往裝運港碼頭時發生承保范圍內的損失,事后我公司以保險單含有倉至倉條款要求保險公司賠償,被拒絕,后我公司又請買方以買方的名義憑保險單向保險公司索賠同樣遭拒絕。保險公司是否有權利拒絕?為什么?這樣學生就馬上將所講的內容與案例聯系起來分析。不管是哪種方式,教師都可以根據教學條件選用多種形式展示案例,使學生充分感知案例。
(三)案例的分析。學生對于案例的內容有了一定的感性認識后,就進入了下一個階段――分析討論階段,這是案例教學的重點,教師應引導學生運用相關的國際貿易知識,圍繞關鍵性問題、教學重點、難點問題進行思考和討論。由于國際貿易這門課在我校是屬于管理學專業的基礎課,因此一般是合班上課,由于人數比較多,有些案例需要分組進行,因此在案例探討過程中首先應注意使學生的發言保持平衡,避免出現兩種極端,一是避免有些同學滔滔不絕以至于阻礙了其他同學的發言,或者是每次案例討論都由一個同學代表小組發言;二是避免有些同學默不作聲,或者寥寥數語的現象發生,在國際貿易教學過程中,應該使每個同學都有機會參與案例的討論;其次在分析討論時,當學生討論出現冷場時,教師應及時啟發,活躍學生思維,使他們進入角色;當學生離題太遠時,教師要及時調控,避免浪費時間,以獲得最佳效果。
(四)案例的總結。由教師進行總結點評,指出案例討論所涉及的知識點、分析的思路、方法、解決問題的途徑是否正確等。對于學生提出的解決方案,首先應予以肯定,不能一棍子打死,以鼓勵學生進行創新思維,保持其繼續參與教學活動的熱情;同時,還應指出案例分析討論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和不足,以便下次討論中加以改進。
三、在國際貿易教學中運用案例分析應注意的問題
在實施國際貿易案例教學過程中,教師應處理好以下幾種關系:
(一)理論教學與案例教學的關系。無論采用什么教學方法,其目的都是為了幫助學生全面系統地掌握課程的內容,提高他們運用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因此案例教學與理論教學兩者不是相互替代的。理論教學是開展案例教學的基礎,為案例教學提供分析問題的基礎和框架,案例教學是理論教學的補充和完善,有利于加深對理論教學內容的理解,二者之間存在著相互包容、相互補充和相互促進的關系。國際貿易中的實務部分具有很強的實踐性,但這不意味著它不涉及到任何理論,其內容性質決定它必須要首先掌握一些基本的理論。比如,在講述交易磋商的時候,有許多的案例牽涉到發盤、還盤、接受、實質性變更、非實質性變更等概念,如果對最基本的概念及各個環節的內容等都不了解的話,對案例的分析就無從下手,影響案例教學的效果。
(二)教師與學生的關系。由于課時有限,有時候是教師自己將案例和相應的方法講解一遍,以教師為中心,不給學生發揮主觀能動性的機會或者放任學生全程討論、分析,教師不給予任何提示,討論結束也不歸納總結,這樣影響了案例教學的效果。在案例教學中,教師的正確引導與學生的積極參與非常重要,在案例分析中,教師要善于提出富于啟發性的思考題,使同學們有深入思考、發表意見的空間,要善于引導學生開展案例分析、研討,避免脫離主題的泛議,善于發現同學們發言中的差異、矛盾和不同觀點,并及時明確指出,引導大家討論,把研討引向深入。
(三)平時成績與期末成績的關系。案例教學的最終目的是幫助學生理解、掌握國際貿易的相關內容,學生在校期間的“平時成績加上期末考試”的方式能夠較好地反映案例教學的效果,教師在上課之前應該將考核體系明確告訴學生,這樣一方面使教師清楚學生對于教學內容的掌握情況,學生自己也知道教師在這方面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可以通過成績評定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在國際貿易課程考核中,本人將考核成績分成兩大部分,平時成績占30%,其中考勤占5%,案例討論占15%,作業5%,案例書面分析占5%,案例討論成績是根據每個學生在案例分析與討論時的表現,包括參與討論發言的積極性、發言準備是否充分,發言水準如何來打分。期末考試成績占70%,試卷內容分成基礎理論和案例兩大部分,在試題內容中加大能力和素質測試的比重,糾正傳統卷面考試中重知識再現、輕能力應用的傾向。考核內容和形式的多樣化,使學生的實踐技能和綜合能力都得以提高,從而滿足社會發展的需求。
案例教學是一種互動式的教學方法,在國際貿易教學過程中,應充分利用現有資源,根據課程內容、學生特點和案例教學的特點,合理設計案例,通過學生參與,師生互動,達到國際貿易教學的目的。
(作者單位:莆田學院管理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1]陳憲.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貨物保險方案范文4
關鍵詞:電子商務;物流;配送模式;第三方物流
中圖分類號:F252.2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2.06.10 文章編號:1672-3309(2012)06-25-04
一、電子商務與物流
(一)電子商務中的物流體系
電子商務是指在開放的網絡環境下,通過電腦與網絡之間連接,并基于瀏覽器/服務器應用方式,買賣雙方不見面而進行商貿活動,實現消費者需求的網上購物、商戶之間網上交易、在線電子支付以及其他有關網絡服務方面的一種新型商業運營模式。
電子商務下的物流體系是指為了實現電子商務交易的目標,在特定的時間和空間范圍內,由商品、包裝設備、搬運裝卸機械、運輸工具、倉儲設施、人員和通訊設施等若干移動動態要素所組成的有機整體,其目的是為了實現電子商務過程中商品的空間和時間效益,在保證商品能夠滿足供給需求的前提下,實現各種物流環節的合理銜接,并取得最佳經濟效益。這種新的電子商務商業運營模式能利用一些電子手段進行在線貨款交易,電子商務活動中的任何一筆交易,物流作為其中支持有形商品網上商務活動重要環節之一,其現代體系能否健全和完善不僅成為有形商品網上交易活動的主要障礙,也同樣成為我國現代物流行業能否繼續快速發展的一個至關重要的因素。
(二)電子商務物流的特點
前端服務與后端服務的集成是電子商務物流的主要特點。其前端服務主要包括咨詢服務確認用戶的需求、網站的設計與管理、客戶整體方案生成與實施等;其后端服務主要包括:訂單管理、分撥倉儲、運輸交付、退貨管理、客戶服務以及數據的管理和分析。
為滿足客戶個性化、針對性的服務需求,借助電子商務的物流業務,可通過外部力量的合理有效運用以拉動內部經營目標的實現。第三方物流服務提供管理和運作整個完整的過程。而無論是B2B業務中的物流服務供應商與制造商,還是B2C業務中的制造商與其業務伙伴,電子商務物流的外包服務都極大地促進了他們之間彼此的聯系,奠定了實現共贏的基礎。
電子商務物流的經營模式為電子商務物流信息市場系統。電子商務物流信息市場以互聯網為媒體,建立相應的信息系統,將客戶或企業運輸的物流信息及運輸公司的可調動車輛信息在網上進行確認后,雙方簽訂貨運合同。該系統的功能有信息查詢、信息、信息競標。附屬的功能有:行業信息、貨物保險、物流跟蹤、路況信息、全球定位系統(GPS)等。電子商務物流系統專為現代物流企業提供完善的供應鏈管理服務。該系統的優點是利用電子手段,尤其是借助互聯網技術支持物流全過程的協調、控制和管理,以實現從網絡前端到終端客戶的全過程服務。
從目前的市場情況來看,傳統物流服務提供商、軟件提供商、軟件集成商以及物流服務解決方案供應商4個電子商務物流服務市場的參與者,大多只能根據自身優勢從事整個市場中的特定服務,通過彼此的業務合作共同為客戶提供點到點(End To End)的點子商務物流解決方案。而整個行業中尚缺乏綜合性整套解決方案的提供商。
二、我國電子商務物流的經營現狀及存在問題
(一)我國電子商務物流經營現狀
完整的電子商務交易包括信息流、商流、資金流和物流4個基本流,而物流是其中最為重要的一個環節。缺乏實體物流系統的配送,商品或服務將無法轉移到消費者的手中,而信息流、商流以及資金流也不會真正實現。目前我國電子商務企業的物流體系和經營模式各不相同,主要的配送模式包括自營配送、外包配送、自營與外包相結合、共同配送。
貨物保險方案范文5
談起今天的發展,上海楚基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楚基物流”)總經理李其港笑稱是“破繭成蝶后的新天地”。他告訴記者,早年間,楚基物流并無涉及大件運輸業務,而是和普通的進出口公司一樣做進出口貿易、報關等。
隨著市場業務的不斷拓展,李其港發現,相對于不斷增加的需求量,國內能夠提供大件物流服務的公司卻鳳毛麟角,僧少粥多的局面使得大件物流企業能夠獲得相當豐厚的利潤回報?;趯κ袌龅拿翡J洞察,李其港毅然決定進行業務轉型,制定了大力發展大件物流的戰略規劃。事實證明,較早地涉及這一業務板塊,為楚基物流搶占市場先機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經過十余年的專業發展,楚基物流在總部上海已小有名氣,在天津、廣州、西安、成都、武漢也分別設立了專屬的分支機構,業務范圍遍及全國,儼然成為業界的“小巨人”。
定位專業
盡管楚基物流已經積累了豐富的行業經驗和穩定的客戶群,但李其港卻絲毫不敢懈怠。他告訴記者,近幾年與國內大件物流業務需求猛增相伴而生的,是增長更為迅速的運力。受到高運價的吸引,不少中小物流公司甚至個體車主都投身到大件物流市場,使市場開始出現供過于求的局面。這種供需關系的變化,直接導致了大件物流市場競爭的日趨升級。
楚基物流意識到,如果沒有一技之長,在大件運輸的市場很快就會遭遇淘汰,專業甚至成為專家是企業獲得繼續發展的根本。“楚基物流就是要提供最專業的重大件工程物流服務”。李其港目標明確。
大件物流因為其運輸的多數貨物都超出普通載貨車容許的承載容積和重量,即對象多為超重、超寬及超高的大型機械設備以及鍋爐、變壓器、大型水力發電設備、大型鋼結構等不可分割的整體貨物,業務運作的挑戰性極高,而是否專業往往成為客戶的最終考量。
“專業不是隨便說說,是要動真格的”。李其港說。而楚基物流的專業性首先就體現在了近乎嚴苛的流程制度上。
在設備起運前,楚基物流要派專人認真勘察運輸路線,組織技術人員對運輸的車輛及機具、索具進行檢驗;運輸過程中,各崗位操作人員要嚴格按照公司各種標準和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作業程序文件實施,做好各環節詳細記錄和質量狀況描述,以使過程有追溯性。另外,運輸人員還要做好超長標志,嚴格執行《大型車輛操作規范》。運行中直行速度不能超過40公里/小時,彎道速度不能超過5公里/小時,鄉村道路保持車速在20公里/小時以下’保持操作平穩,防止沖擊和震動。
李其港坦言,雖然有些規定過分嚴格甚至苛刻,但是卻最能體現一個公司的專業性。正是這份對專業性的堅持,楚基物流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始終保持上升份額,目前楚基物流繼續將大件運輸業務作為公司的主業務發展,并試水開通了國際運輸專線。
操作專業
在李其港看來,大件運輸作為一個快速發展的行業,“專業性、規范性、安全性”是發展的內在要求。與普通的超限運輸相比,除了企業需要具備相應的運輸資質,擁有特種運輸車輛和專業技術裝備外,大件運輸對企業的專業技能還有更高的要求。
在楚基物流的網站上,數十噸的巨型石、工程施工設備運輸場面給記者以深刻印象。龐大的運件是如何安全、有效地交付到客戶手中的,記者迫不及待的向李其港拋出問題。
“細心、專業、按規定操作”。簡單的三個詞語是李其港給記者的答案。事實上,楚基物流對每一個操作步驟都有著極為嚴格的要求。
李其港介紹,裝車時,楚基物流按照貨物產品的技術要求,會將車板的中心與貨物的中心重合,并在車板與貨物之間墊加膠皮墊等,以保證均勻對稱,防止貨物在車板內滑移。在貨物的每個吊點用相對應的倒鏈將設備與車板框架禁錮在一起,防止通過陡坡或緊急剎車時貨物發生移位,并指定專人在運輸中定期檢查倒鏈及鋼絲繩松動程度,以進行及時加固。
為保證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絕對安全,楚基物流會在大型運載車組前面設一部模擬車兼架線車。模擬車兩側要裝有探測桿,桿的頂端設有接觸觸發信號裝置。一旦碰到空間障礙,模擬桿的高度就會調整到行駛時設備的運行高度。車上還配有架線桿和架線托架,沿途線纜高度不夠時,隨時進行托架。除此之外,楚基物流的自有車輛上全部裝有GPS系統,能夠做到實時監控,運輸車輛出現問題第一時間便得到總部的技術支援。
歐堡工業青島有限公司是世界最大的船用鍋爐生產基地之一,其產品主要出口韓國、日本,國內則面對各大造船廠。楚基物流在與其合作中,通過派遣經驗豐富的技術、調度人員在現場實施作業監控和銜接,而確保每一個環節實現最佳效果,達到同類貨物運輸最佳性價比水平。
正是憑借其專業性,楚基物流曾與中外運華東公司合作,參與實施西門子水電設備(中國)有限公司的國內水電設備項目多年。同時,還和中遠物流合作,參與“金山拜爾”項目國內設備采購運輸。近年來,楚基物流更與世界知名物流巨頭全球國際貨運公司(中國)有限公司(SCHENKER)、亞致力(Agility)等建立合作關系,國際化進程更進一步。
服務專業
由于運輸貨物的特殊性,大件物流企業不能像普通的物流公司,將發運的貨物集中在一起發運,那樣,無形中便會造成巨大的浪費?!傲矿w裁衣,哪里需要就把辦公室搬到哪里”。李其港思量后決定采取不一樣的措施?!斑@樣能因地制宜,為客戶提供更專業、細致的服務”。李其港說。
實際工作中,楚基物流每接一單都會有相關部門領導親自帶領員工和客戶深入交流、制定合理的運輸方案,對于運輸沿途可能經過的橋梁、橋洞、電纜、車道的承載能力,通行高度、寬度、彎度和坡度等實地考察并記載,以找出最佳、最順暢的路線,從而將貨物安全運到目的地,同時為客戶節減大件貨物上路所帶來的費用消耗。
貨物保險方案范文6
(一)增值額的確定
金融服務的價格(利息)不但包括金融服務增加值,還包括對通貨膨脹和違約風險補償,其價格相比其他服務業產品價格具有鮮明的個性。增值稅的計算方法分為一般計稅法與簡易計稅法,在一般計稅法下,金融業的增值額無法簡單通過銷售額與其相關的可抵扣進行稅額的成本額計算得出。以商業銀行貸款業務為例,假設收取貸款人的利率為7%,在不考慮其他因素情況下,價格7%就是銀行貸款業務的服務價格,這種價格的實現,取決于貸款人到期能否還本付息以及通貨膨脹率的大小;此外,與該貸款相關的可抵扣進行稅額的成本額更是難以確定。隨著現代金融業的發展,金融服務的大部分業務其收入都屬于隱性收入,比如金融產品買賣經紀服務,其收取的費用往往包含在低買高賣的差價中,對此增值額如何確定?再比如保險業務,其增值額如何確定?這些均是金融業征收增值稅的難點問題。
(二)稅率的確定
現行金融業依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所有金融保險業都以5%的營業稅稅率繳納營業稅,考慮到農村等不發達地區的實際狀況,對部分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實行3%的低稅率。如何設定金融業的增值稅稅率,才會使金融行業的未來發展與宏觀規劃有所受益?盡管有學者提出了一些關于稅率設定問題的看法和建議,但在具體實施時,既能滿足國家在財政收入上的要求,又能保證稅負公平下適當降低金融業的稅收負擔增值稅稅率標準,還有待實踐的檢驗。
(三)征稅項目與免稅項目的劃分
目前,我國金融業征收營業稅的具體征稅業務分為貸款、金融商品轉讓、金融經紀、其他金融業務以及保險。免稅業務主要有:存款或購入金融商品行為,金融企業聯行、金融企業與人民銀行及同業之間的資金往來業務取得的利息收入,境內保險機構為出口貨物提供的出口貨物保險和出口信用保險等?,F實中的金融業務錯綜復雜,金融創新也極為迅速,金融業征收增值稅要明確劃分每一個具體業務是否征免稅非常困難,同時也給征稅帶來難題。
此外,我國增值稅實施進項稅額憑票抵稅,其管理非常嚴厲與繁雜。如何派發和安全保管數量龐大的發票,將挑戰金融業的風險控制水平。
二、金融業征收增值稅的國際經驗
金融業征收增值稅并沒有成熟的經驗,也無固定的模式,不同的國家針對自身的國情采取了不同的征稅方式,其主要的模式有:基本免稅法、進項稅額固定比例抵扣法、零稅率法、加法計征法、毛利率征稅方案等。其主要模式的征稅手段詳見表1。
對其金融服務和非人壽保險采用工資和利潤總額來計稅,金融服務和非人壽保險服務的提供方與接受方均不允許抵扣相關的進項稅額。
(一)基本免稅法:歐盟-大部分OECD國家模式
基本免稅法是由歐盟在1977年的增值稅第六號指令中提出,后被歐盟等國家廣泛采納的一種方法。基本免稅法是指將金融機構的業務分為核心金融服務(也稱隱性金融服務)、出口金融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具體做法為:(1)對貸款、銀行賬戶及貨幣、股票、債券交易等核心金融服務免稅;(2)對出口金融服務實行零稅率;(3)對金融咨詢、保險箱等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按標準稅率征收增值稅?;久舛惙ń鉀Q了隱性金融服務難以確定增值額這一難題,但是,與免稅金融服務相應的進項稅額不能獲得抵免,一方面,中斷了增值稅的抵扣鏈條,導致了重復征稅,該法下金融服務的外包因將會增加稅負而受到抑制,金融機構傾向于自產產品與勞務;另一方面,免稅金融服務會對不同的消費者產生不同影響,免稅金融服務的個人消費者稅負偏輕而企業消費者稅負偏重;此外,對兼營應稅和免稅金融服務的機構而言,在增值稅計算過程中,要按照相關方法確定進項稅額在應稅和免稅服務之間的分攤比例,金融機構可能會將部分顯性金融服務轉變成隱性金融服務從而達到避稅目的,從而降低政府的稅收收入。
(三)進項稅額固定比例抵扣法:澳大利亞-新加坡模式
在借鑒歐盟基本免稅法的基礎上,澳大利亞、新加坡等國創建了進項稅額允許抵扣的免稅法。其實質是對基本免稅法進行修正。金融機構可以就免稅的核心金融服務的進項稅額以固定比例進行抵扣。澳大利亞的抵扣比例為25%,新加坡則按金融機構類別實行不同的抵扣比例(42%至96%的范圍)。這種方法考慮了政策合理性、操作性和征管的簡便性,它主要是解決了基本免稅法的兩個難題:一是減少了重復征稅,有利于金融服務外包業務的發展,二是解決了進項稅額在應稅服務和免稅服務之間的分攤問題。但是這種方法因為只有部分進項稅額可以抵免,并不能徹底地解決重復征稅。
(三)零稅率法:加拿大―新西蘭模式
零稅率法對直接收費的金融服務按規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對出口金融服務實行零稅率政策。而對隱性收費的核心金融業務并非實施免稅,而同樣實施零稅率,與該類服務相關的進項稅額能獲得全額抵扣。該方案積極的意義在于鼓勵金融產業的發展,而消極結果表現為給政府帶來較大的財政壓力與管控成本。只有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以及新西蘭采用改種方法對金融業征收增值稅。針對該政策所產生的消極結果,魁北克省要求金融企業就職工工資、企業實收資本征收補償稅;新西蘭則對實施零稅率的金融服務設定了嚴格的限制,不符合條件及要求的金融服務不能實施零稅率政策。
(四)其他修正或替代模式
除了以上三種主要模式外,不同的國家針對自身的國情均采取了不同的模式,但其基點均為基本免稅法這一模式,要么在其基礎上進行修正,要么在其基礎上對特殊項目采取特別方式進行替代。比如:以色列為了規避金融業的增值額很難確定的困境,對其金融服務和非人壽保險采用了加總工資和利潤總額的方式直接作為增值稅稅基,作為該服務的提供方與接受方,都不允許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南非則在基本免稅法的基礎上,縮小了免稅的范圍;法國、德國等國家在基本免稅模式下,納稅人可以就個別金融服務進行選擇是否課稅。阿根廷則根據自身的經濟情況,對金融業的貸款業務實施毛利息征稅方案。
三、我國金融業征收增值稅的主要制度安排
(一)明確稅基:合理劃分應稅項目與免稅項目
在稅基確定方面,應借鑒國際上對金融業增值稅稅基及相關制度的設計經驗。首先,應將金融服務全面納入增值稅課征范圍,再分項目確定是否給予免征或零稅率的特殊政策。金融服務增值額難以確定的核心業務以及國家出于宏觀調控而鼓勵發展的金融服務項目可以確定為免稅項目,此外考慮到我國金融業的核心業務,其營業收入占其總營業收入的70%以上,若全部予以免稅,恐有不妥,因此,我們可以有選擇性地借鑒國際經驗,先將一些已經獲得國際公認的核心金融服務項目納入到免征增值稅的范圍內,待其他相關條件成熟后,再根據我國的總體經濟發展戰略予以調整。
(二)合理確定稅率
金融業業務復雜多樣,現行營業稅制下證券行業稅負低于銀行、保險行業,若推行“營改增”,對證券行業的沖擊力較大,因而學術界有人建議為保證整個金融行業的均衡發展,應降低增值稅擴圍后的適用稅率。還有人提出應采取分離課稅原則,對金融業各類業務做出明確劃分和定性,再根據不同類別業務確定不同的適用稅率。當然,在增值稅稅率設計時,應考慮到金融企業的制度遵循成本以及稅務機關的征管成本,金融業增值稅應選擇6%的低稅率。在此基礎上,對不同金融項目規定征稅、不征稅、免稅、零稅率的差別待遇。
(三)明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方法
金融服務部門可抵扣的進項稅額項目應與其他行業保持一致,應包括外購于提供應稅產品或服務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機器設備等中間投入品而發生的進項稅額。短期內,歸屬于應稅項目(包括零稅率項目)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歸屬于免稅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允許抵扣,不能明確歸屬的進項稅額可根據金融服務部門應稅項目和免稅項目的營業收入總額按比例進行分攤。從長期看,由于金融服務業務種類繁雜,將進項稅額嚴格準確地歸屬于應稅和免稅項目的工作將非常繁重,為了節省征管成本和遵從成本,可允許金融服務部門僅就進項稅額在出口項目和非出口項目之間的歸屬進行核算,而對非出口項目的進項稅則按照統一的比例進行抵扣。
(四)完善增值稅發票的管理
金融企業營改增后應嚴格執行我國增值稅發票管理制度,完善各業務系統,實現增值稅開票系統與金融業務系統有效銜接,解決在銜接過程中出現的硬件、軟件等問題,同時制訂相應的增值稅開票流程,規范工作人員業務行為,防范風險。稅務機關也應將金融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設計與改進工作全部納入到我國稅務征收制度的建設工程中,使其更具可行性與普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