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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檔案管理范文1
一、宅基地使用權的特點
宅基地使用權是依法審批由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分派給其成員用于建造房屋的沒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體土地使用權,屬于用益物權,宅基地使用權是一種帶有社會福利性質的權益,是無償獲得、無償使用的;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民基于集體成員身份而享有的福利保證,宅基地使用權處理了農民的基礎寓居問題。
宅基地使用權的特點:權益主體具有非凡性;只要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才干獲得宅基地使用權,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得獲得宅基地使用權,鄉村村民房屋用地要經由鄉(鎮)人民縣政府審核,經縣人民縣政府同意;依照司法規則可以承繼,宅基地使用權獲得、行使和讓渡,必需依照《土地管理法》、《物權法》、《土地登記方法》等司法法律的規則;按照《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則,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越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則的規范;鄉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鄉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請求宅基地的,不予同意。
《物權法》的規則:“宅基地使用權人經本集體贊同,可以將建造的住房讓渡給本集體內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派前提的農戶;住房讓渡時,宅基地使用權一并讓渡。制止城鎮居民在鄉村購置宅基地?!编l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符合建房請求宅基地前提的,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權;非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不得請求獲得宅基地使用權,尤其制止城鎮居民在鄉村獲得宅基地;鄉村宅基地使用權只能在本集體經濟成員內流轉,嚴格制止分歧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流轉,宅基地使用權人未經依法同意,不得改動宅基地用處符合前提房產讓渡時宅基地還讓渡。
依據《物權法》第一百六十五條“曾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讓渡或許祛除的,宅基地使用權人該當實時處理改變登記或許刊出登記?!币勒账痉ǚ傻囊巹t,權益人讓渡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權的,該當將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權讓渡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內符合建房請求宅基地前提的成員,讓渡給外村成員的,必需在本村子戶而且符合建房請求宅基地前提的,讓渡后宅基田主體發生轉變,并觸及受讓人獲得新的宅基地,應依法處理讓渡登記手續。
二、鄉村宅基地登記發證存在的問題
(一)、局部農民沒有充分認識到宅基地登記的主要性,農民自愿請求宅基地登記的認識不強,給宅基地登記發證工作帶來被動。農民以為本人的住房是本人的私有財富,土地使用權不登記無所謂;本人的房屋是本人建造的,本人寓居他人又不會搶去和占用。因為我國現行司法規則,鄉村宅基地使用權不能獨自流轉,不答應出讓、讓渡、典當。關于大多數農民來說,登記不登記對他們沒有多粗心義;都是比及改建、擴建房屋、擅自買賣后由買方購置寓居時才曉得沒有土地使用權證才去登記。還有局部農民外出打工、經商或有些村民外出打工很多年,曾經在外地安家落戶,家里只留下年邁的老人,行走不方便,有的甚至無法聯絡,給鄉村宅基地登記發證工作和第二次土地查詢工作帶來很多堅苦。
(二)、因為宅基地使用權是一種帶有社會福利性質的權益,是無償獲得、無償使用的;招致鄉村一戶多宅比較遍及,還有跨村、到外鄉鎮購房的,形成“一戶多宅”。因為我國近幾年出臺了很多惠農政策、減免了很多處理土地登記的費用,招致鄉村房屋買賣日益增多,很多農民紛繁在城鎮和交通便當的鄉村購置房屋,跨行政村購房很多,一是有前提的農民紛繁到交通便當的鄉村購置房屋;二是為了便利孩子們上學,在離學校鄰近的鄉村購置房屋。外鄉、外村居民不具有獲得鄉村宅基地使用權主體資歷,因為鄉村宅基地使用權的流轉按司法規則是受嚴格限制的,所以鄉村跨行政村或到外鄉鎮購置房屋,當前還不能處理宅基地使用權改變登記,必需是本村村民才干使用本集體土地使用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則,鄉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即“一戶一宅”。但因為各類原因,在實踐中存在著不少村民“一戶多宅”的景象,發生這種景象的原因有很多,詳細包括:一是建新未拆舊,農民為改善寓居前提而建新房,舊房未拆,構成現實上的一戶多宅;二是因為村民屬于承繼房屋形成一戶多宅或村民承受贈與形成的一戶多宅;三是村民因為購置房屋形成的一戶多宅;五、有很多山區搬家戶已搬走,舊房未撤除;依據年《國務院關于促進節省集約用地的通知》(國發【】3號)文件精神,一戶只能請求登記一宗宅基地,并且用地上積不得超越各省、直轄市現定的用地上積,鄉村村民一戶多宅景象遍及存在,當前還有很多鄉村宅基地無法進行土地登記,依照文件規則要逐漸清算歷史遺留的“一戶多宅”問題。
(三)、不少農民群眾司法認識淡漠,在建房時批少占多。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則:“鄉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越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則的規范。但是在鄉村,他們需求房間堆放糧食和耕具,往往據有大面積的土地,他們以為只需不超越國家規則的面積即可。鄉村宅基地帶有福利性,目前國家出臺很多文件減免費用;只需求按順序辦個用地審批手續,又不必交任何費用,節省用地認識淡漠,有的農民群眾甚至以為處理手續太費事,任何手續都不處理,又不占用他人的土地,是本人的園田或曠地就私自建房,比及國土資源部分在每年上門辦證服務時,再去處理審批手續,又不必跑路。
(四)、當前國土資源管理方面存在法律力度不強,國土資源管理部分本身沒有強迫撤除權。依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規則,未經同意或許采取詐騙手段騙取同意,不合法占用土地建房屋的,國土資源管理部分可以責令退還不合法占用的土地,限日撤除在不合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關于違背土地應用總體規劃的私自將農用地改成建設用地的,限日撤除恢復近況;對已建成的違法占地建造的建筑物、建筑物,國土資源管理部分本身沒有強迫撤除權,只能按照法定順序請求法院強迫執行;順序復雜、時間長,很難操作。
(五)、因體制改革、縣政府裁人,招致基層國土資源管理所人員力量單薄,不能實時處理土地登記?;鶎訃了啔v了幾回大的改革。每次改革都要分流人員,使得土地登記不足延續性。
三、處理存在問題的對策建議
(一)、充分認識鄉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的需要性,大力宣傳司法法律,給鄉村宅基地登記供應了有力的司法保證。加強農民保證本身正當權益的認識,在建房時盡量占用閑暇地和舊宅基地。讓廣大農民群眾深入認識宅基地登記是一種物權維護。鄉鎮國土資源所要明確工作工作,積極爭奪各鄉(鎮)縣政府及相關部分的注重和支持,要積極與各鄉鎮縣政府、村委會工作聯接,要改變工作作風,加強服務認識,提高工作效率,積極為農民群眾處理土地登記,充分發揚基層地點鄉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中的效果。
(二)、宅基地使用權進行登記時,要采取與戶籍證實相統一的實名制,讓每宗土地都有“身份證”,嚴格杜絕“一戶多宅”景象。執行信息化檔案管理,讓每宗土地信息內容存入電腦里,便利群眾公開查詢,規范檔案管理。在處理土地登記時在土地使用權證上注明多個共有使用權人,防止呈現鉆政策破綻,有的一家幾口人可以到本地公安機關獨自立戶,成為戶主,再進行買房或批地建房,有的處理用地審批手續后建新房,把舊宅出租和出賣,呈現“一戶多宅”的狀況。國土資源管理部分要真正做到嚴格把關、持證用地,依法依規管地用地的優越社會氣氛。嚴格杜絕“一戶多宅”。
(三)、制訂相關的獎勵政策,由鄉鎮人民縣政府與各村干部簽訂層層責任狀審核,作為年關審核的內容,削減“一戶多宅”景象。關于那些建房戶,村民請求新建住房時,必需簽訂承諾書,承諾期限內撤除舊房,按城市規劃和審批手續建房不得超占面積,建新房后在規則的期限內,限日將舊宅基地撤除后交村集體。監督村干部現場督促撤除舊房,限日交出舊宅基地,這樣可以削減在鄉村大面積占新不騰舊形成的“一戶多宅”景象。這項工作靠鄉鎮人民縣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分、城市規劃部分和各村委會一起協調才干做好。在村民沒有撤除舊宅之前,土地登記機構不得處理新房發證登記工作。
(四)、房屋與土地登記發證分歧步和分歧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流轉,不是本村村民跨村、跨鄉鎮購置房屋,形成登記混難、無法登記。關于跨村、跨鄉鎮購置房屋,而不是本村村民的,建議由本地人民縣政府及相關管理部分一起研討,制訂出響應的準則,然后進行宅基地使用權改變登記。在實踐工作中,因為我國房屋管理部分與土地管理部分對房、地執行辨別管理,有的處理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權證,當房屋讓渡時,只到房屋管理部分處理產權改變登記手續,便以為其讓渡已正當有用。還有的當事人私自屢次買賣,而受讓人手上只要第一次讓渡人的房屋一切權證,沒有土地使用權證,甚至房屋一切權證也沒有改變;關于各種原因不能實時處理土地使用權證,依據《土地登記方法》第六十二條規則當事人簽署土地權益讓渡的和談后可以到本地的土地登記部分先處理預告登記,預告登記期限三個月到期之前處理土地使用權證,三個月內未請求土地登記的預告登記掉效,這樣對受讓人執行的一種維護;《土地登記方法》第四十條規則房產改變后再到土地管理機構處理土地使用權證,不處理土地使用權改變登記,受讓人的權益得不到維護,還不利于土地和房產市場的次序;建議由本地人民縣政府、房屋管理部分與土地管理部分一起商榷,制訂房屋管理部分與土地管理部分統一辦證的政策,這樣既便利群眾,又做到了房地統一的準則,又做到了兩證完全,規范管理和買賣。
宅基地檔案管理范文2
關鍵詞:宅基地 使用權 流轉
對于農民而言,農村宅基地是其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獲得的一項重要財產,是建設村民房屋的載體,是其擁有的為數不多的基本生產生活資料。受現行法律的約束,農民擁有的宅基地是無法進行合法流轉和公開轉讓的。這一規定將土地和勞動力全部束縛,既不利于推進河北省城市化進程,也不利于有效合理地實現城鄉統籌規劃。因此,如何處理農村宅基地的流轉是我國城市化進程中必須高度關注和解決的一個社會問題。
一、我國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流轉的現狀
(一)宅基地管理混亂,規劃缺位
伴隨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生活水平的穩步提高,農村地區的“建房熱”正愈演愈烈,農村土地利用面臨著宅基地管理不到位、難調協的問題。由于土地管理措施不到位,宅基地流轉制度和程序不規范,很多農民建設新宅后,就將原有的宅基地廢棄,但該宅基地上的房屋卻并未被按要求拆除,更不會進行退耕。而且目前雖然國家進行新農村建設的文件接連出臺,但各地以“拆舊建新”為主要模式的新農村建設僅僅處于起步狀態,村鎮規劃相當混亂。沒有相關責任主體對村內的空閑地和舊宅基地進行及時地收回、開發、整理,并且由于缺乏約束機制,這些廢舊宅基地依然長時間由原戶占有,這對農村土地的使用秩序造成了不良影響。
(二)宅基地閑置嚴重,利用效率低下
調查發現,多方面的因素造成農村宅基地閑置現象嚴重。首先,一戶多宅的合法存在。宅基地取得及使用具有無償無限期性,基于對宅基地上的房屋的合法繼承關系,農民在申請到一處宅基地之后又通過繼承關系合法獲得另一處甚至兩處宅基地的情況并不少見。其次,缺乏閑置宅基地收回制度,只能任其閑置。由于法律禁止宅基地使用權流轉,農民對于多余的宅基地及其房屋無法通過市場進行轉讓,且管理措施不到位,沒有相應的回收機制,這些多余的宅基地及其房屋也只能被迫閑置起來。
(三)流轉無法可依,宅基地隱形交易屢禁不止
調查發現,在一些城市的城郊地區,因農民與市民需求互補、經濟利益的驅動等原因,宅基地出租、抵押、買賣等各種形式的流轉已然大量存在,甚至已經形成了以自發流轉為特征的農民宅基地流轉的地下市場。但在這些隱形交易過程中,由于缺乏法律規范,無法可依,無論是買方還是賣方,其利益都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因此產生的法律糾紛不斷。其間政府也曾多次出臺相關政策禁止農村宅基地的流轉,但政策的實施并未達到理想的效果。
二、阻礙我國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自由流轉的因素
(一)我國現行立法對宅基地使用權流轉設置了諸多障礙
我國一直奉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從城鄉二元社會體制出發,為維護社會穩定、保護農民既得利益,制定了許多限制宅基地流轉的政策。我國《憲法》第10條規定,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魏谓M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199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62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r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吨腥A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6條規定:依法改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筑物、構筑物等附著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同時,1999年國務院辦公廳在《關于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通知》第2條第2款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準城市居民占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筑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2004年11月2日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規定,禁止城鎮居民購置宅基地,禁止為城鎮居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段餀喾ā返?53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這些法律法規在制度層面一直遵循限制農村宅基地流轉的基本原則,沒有實質性的突破與創新。
(二)我國農村宅基地產權不明晰
農村宅基地市場是一個迫切需要明晰和完善產權的市場,宅基地產權完整是農村土地流轉市場建立的基礎。宅基地產權明晰與使用權市場化流轉能減少交易費用,節約交易成本,促進合作和交易的產生。但我國農村宅基地產權雖然在構成上進行了土地所有權、農民的使用權的劃分,但是相互之間的界定界限模糊,所有權的代表者是哪一級行政組織也并不明確。
(三)我國宅基地使用權流轉市場體系不健全
宅基地流轉市場化的意義在于其能夠對產權提供有效的保護、進而激勵產權所有者更好地利用和保護土地資源達到我國流轉土地的目的。但是目前宅基地使用權流轉市場信息服務體系不健全,缺乏相應的中介組織。流轉信息不暢通造成買賣信息不對稱;缺少科學的對農村房屋特別是對宅基地價值的房地產估價體系,影響了宅基地流轉市場的公平交易;沒有獨立的檔案管理機構,使得流轉的風險進一步加大。
三、實現我國農村宅基地使用權順暢流轉的制度建設
(一)通過立法賦予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自由流轉的權利
現階段,想要實現宅基地使用權自由流轉,必須通過法律加以確立。目前我國《物權法》對有關農村宅基地流轉的問題雖有專章規定,但內容簡要,其主要規定其實在《土地管理法》及相關的配套法規中,但這些法律制度的位階比較低,并且與其他法律法規之間存在相互矛盾之處,如“一戶一宅”的規定與財產繼承的現實之間的沖突等。所以要使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實現自由流轉,必須首先通過立法改變當前現狀,制定上位法統一下位法,確立宅基地使用權可以自由流轉的原則。
(二)建立農村宅基地強制登記制度
明晰的產權界定有利于物的流轉的實現。因此,對農民擁有的宅基地,如果符合規定面積標準的,應予以確權登記。通過嚴格界定宅基地四至邊界和產權性質,為宅基地使用權的規范流轉奠定物質基礎。具體可由基層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地宅基地進行逐戶逐宗核查清理,在核查過程中,對符合用地條件且未超出規定面積的如實登記,并發給相應的宅基地使用權證書。對那些超出規定面積或無正當理由多占的宅基地則不予登記,要求當事人限期歸還。普查結束后,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根據普查的結果繪制本地地籍圖,進行存檔,以便日后監督和管理。
(三)建立完善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轉讓規范和相應的管理制度
一套完整的農村宅基地轉讓程序應該包括轉讓價格評估、轉讓期限規定、村集體經濟組織審核與政府的批準等幾個方面?;谵r村宅基地價格在評估和認定上存在特殊性,因此在轉讓價格的確認上,應該建立交易價格核準制度。只有核準制度才能保障交易的安全正常進行,有效防止農村宅基地流轉中的投機和權力尋租行為的出現。同時通過建立宅基地的轉讓期限管理制度,規定宅基地的使用期限以及在使用期內的轉讓才具有合法性。再輔之以宅基地閑置罰金制度和收回制度,規定一個合理的期限,在閑置時間達到該期限后,需要每年向所有權主體繳納一定數額的宅基地閑置費,從繳納土地閑置費開始,達到一定期限,所有權主體可以無償收回該宅基地。以科學的制度促進宅基地使用權的有效流轉。
(四)建立獨立的政府機構組織協調
農村宅基地的自由流轉是我國現行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的一項突破性嘗試,涉及政府、農村集體、農民等方方面面的利益,需要進行大量的工作以及各個環節的共同努力,因而必須有相應的政府部門牽頭進行。各級政府可以成立一個自上而下垂直管理的專門機構來負責和協調各方面工作,針對農村宅基地流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總結經驗,將“保持集體所有、允許上市轉讓”這一改革模式逐步完善。
宅基地檔案管理范文3
關鍵詞:地籍管理;土地規劃;利用率;改善措施
1、地籍管理的意義
土地管理是利運用國家的法律、行政和經濟等手段對全國的土地資源進行管理,維護和完善土地公有制,并保護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對土地的利用進行合理的規劃。在土地管理中,地籍管理最為重要的。地籍包括土地的經濟狀況、自然狀況的調查和記錄,并通過數據、圖形以及文件的形式進行記錄。地籍包含許多要素,不僅包含土地的所屬權、土地的面積和位置等,還包括土地上附著物的利用現狀。地籍是對土地各方面要素和關系的總稱,對國家的土地管理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地籍通常是對土地的位置和一些數據以及狀況的記錄。地籍管理是對這些數據采取的一系列工作,通常針對城鎮以及農村用地的所屬權調查和等級,并對土地的檔案進行管理。對于目前我國土地管理的狀況,地籍管理正處于起步階段,和一些發達國家的管理方面還是有一定的差距。因此我國的地籍管理工作要從基層做起,將日常的管理工作作為重點,建立符合當前土地形式的新型地籍管理體系。
2、目前地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善措施
2.1以地籍管理為基礎,做好土地登記工作
加強地籍管理工作,首先應該建立土地登記制度,加強對土地登記工作的建設,制定初始的地籍調查制度、土地登記管理制度、檔案審核制度以及變更地籍的調查制定。同時開展土地登記的公開查詢、土地權屬爭議調查和工作人員上崗制度。并針對這些管理制度進行完善,確保土地登記工作的真實性與可靠性,使土地登記更具有威信力。同時還應加快管理進度,制定土地登記計劃,按照計劃進行城鄉土地的登記,并進行土地檔案的統一管理,避免在管理中出現遺漏,同時也避免了我國土地資源的流失。然后進行土地資源登記工作的強化,相關管理部門應該及時土地登記公告,并針對沒有登記的用戶進行查處,嚴禁出現土地非法轉讓和私自變更其作用的現象,提高土地登記的權威性。土地資源的管理部門應該主動與其他各部門進行協調,針對沒有取得土地使用證的情況下拒絕辦理營業執照!并全面提高土地使用的法律效益、積極與相關法律部門進行配合、加大對非法使用土地的管理離地,針對違法使用土地的行為進行嚴格查處,將土地登記工作落到實處。
2.2完善地籍管理體系,提高地籍檔案管理工作
建立完善的檔案管理體系,并建立一系列的常規檔案管理制度,通過制度的建立對地籍進行規范化管理和制約。通過對過去地籍管理制度的改變,拋棄過去對鄉鎮和地產所的分散式檔案管理體系,開展新型的管理模式!使地籍檔案進行統一管理,改變以往檔案的隨意性,對進出檔進行嚴格審核和驗收。同時加強檔案的編排和分類,將原來檔案的人工索引方式通過計算機進行索引,提高了檔案管理的效率,降低了工作量。對地籍的檔案進行嚴格排序和股管理!并對檔案的收集和整理中各個環節進行統計,確保檔案管理的完整性,提高地籍檔案管理水平。
2.3加強農村地籍管理和提高土地利用率
加強農田的整理工作。加強水渠的修整工作。對基本農田土地和水利的修整是一項系統工程,有著相關的法律制約。所以應該嚴格按照規程進行量化標準,做好科學的計劃和設計方案,確保工程的質量和科學的投資。針對基層國家土地部門應該認真總結小型開發項目,組織工程人員進行現場勘察,認真編寫可行性方案,并實現技術專班進行農田修整和水渠建設的施工,并做好全方位的跟蹤服務,及時解決遺留問題,確保工程的質量和進度。
提高農村土地的有效利用。村內閑置宅基地比較多,應根據所處位置及條件,對其充分、合理利用??臻e宅基地可規劃為建設用地,作為新增居戶的宅基地或公共設施用地,或規劃為綠地,改善村莊景觀及生態環境。位于村角、村邊,與大田連在一起,便于農業規模經營的空閑宅基地,宜復墾成耕地,增加的耕地可用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為了鼓勵村莊用地復墾,可制定經濟獎勵政策,對原產權人進行房屋補償,對退出土地給予獎勵。
2.4加強指導,努力創新,強化地籍管理建設
首先,應將土地管理中的申請受理和初審等工作移交到窗口進行辦理。然后對城鄉鎮所的進行土地管理,將新制定的管理目標落實到基層去,并重視地籍工作,將地籍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上,開展地籍管理的建設,加強地籍管理團隊,實現規范化的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土地登記制度,地籍資料管理制度,提高服務水平!采取自動化管理制度。努力改善地籍工作環境!加大投資力度,建立標準化的檔案時以及先進的地籍管理工作設備和儀器,對城鎮的地籍數據庫進行全面布控。實現信息化的地籍管理,使地籍工作實現規范化的管理。
在我國長期以往對地籍各項數據的調查中,一般都是采用人工進行調查和統計。隨著目前科技的不斷發展,信息技術在各行各業的應用都比較廣,地籍信息統計的工作量也變得越來越大,所以開展信息化管理具有重要的意義,同時也提高了地籍管理水平。所以地籍管理部門應該加強信息化建設的開展。
(1)開展地籍信息化管理前提應確保規范化管理。地籍管理是我國土地資源管理的基礎,建立信息化的地籍管理體系首先要確保地籍管理體系具有規范化的特點,只有這樣才能確保有序的地籍管理工作,并確保信息化地籍管理建設的實用性。所以在開展信息化地籍管理前,應該加強地籍管理的規范化工作,充分發揮信息化的優勢!使地籍管理工作更有利的開展。
(2)加強地籍資料的數字化管理。隨著計算機應用的普及,應該對地籍管理中開展數字化管理模式,加強地籍數據庫的管理,使地籍資料更具數字化和矢量化。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意義的實現地籍信息化管理,提高數據的管理水平,并確保地籍信息的實時更新。
(3)加強軟件系統的更新。隨著地籍管理工作的不斷變化,應針對地籍管理的軟件系統進行實時更新,使管理系統符合實際需求,確保系統軟件的適用性和實用性,并不斷的進行軟件開發,確保與上級業務部門保持一致。
(4)增強安全和保密工作,并實現信息共享.隨著互聯網的不斷發展,信息化地籍管理的建立,在地籍管理工作中同時也應該注意信息的安全管理和保密工作。確保數據在安全的網路環境下運行和保存,并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同時采用互聯網技術實現信息的共享更能,切實的促進地籍信息管理的發展。
3、結語
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應不斷開展地籍管理手段,加強地籍管理工作,實現全面規范土地登記法制化、地籍資料數據化、服務水平優質化、管理手段自動化的地籍管理工作目標。真正意義的提高地籍管理水平,提高我國土地的利用率,對我國土地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宅基地檔案管理范文4
關鍵詞:房屋拆遷;產權;注銷登記
全國城市房屋拆遷產權注銷工作目前普遍存在管理遲滯的問題,權屬證書出現流失、損毀或在拆遷實施單位、街道辦事處以及征收辦等部門散亂堆放等現象。產生這些問題的根本原因是,房屋拆遷時,人們對產權初始轉移登記較為重視,但卻忽視了產權注銷登記,于是給一些不法分子有機可乘、制售產權證和騙取拆遷補償款項等機會,從而影響社會的穩定。
一、注銷登記辦理所依據的法律規定
1、在2007年10月1日出臺的《物權法》第六條規定消滅不動產物權,需要依法進行登記;第九條規定消滅不動產權只有經登記后方可生效,而未經登記的無效,但法律另有規定的則除外;第十四條規定消滅不動產物權,依法應當登記,并從在不動產登記簿記載日起生效;第三十條規定消滅物權為合法拆除房屋的事實行為,在事實行為開始起生效;第一百五十條規定消滅建設用地使用權時,應當由登記機構將用地使用權收回;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消滅已登記宅基地使用權,應當在登記處及時辦理注銷登記[1]。
2、《房屋登記辦法》中第四十條規定在消滅登記的所有權之后,原權利人,沒有進行注銷登記申請,依據人民政府生效的征收決定,登記機構可以辦理注銷登記,并在登記簿上記載,令所有權失效。在《城市房地產權屬檔案管理辦法》中地十六條規定產權檔案管理機構需要對房地產權屬變化情況加以掌握,并對有關權屬檔案材料進行及時補充,充分保證房地產權屬現狀與房地產權屬檔案的一致性。
二、城市拆遷房屋的產權注銷登記存在的不足
1、產權注銷登記申請存在的不足問題。一般情況下,城市建設拆遷房屋通常有兩種方式,即產權交換及貨幣拆遷。該行為屬于一種房地產交易,相當于在某段時間內拆遷人與產權人等特定對象間的強制易,理論上交易雙方在拆除房屋之前應當錢房兩清并共同申請登記,若產權人不同意時將會強制性拆遷[2]。根據房屋登記辦法規定,房屋產權注銷的申請由所有權人進行,然而在沒有有效的制約措施下,在房屋拆遷后,沒有人主動申請房屋產權注銷。并且開發公司拆遷房屋遺留的產權注銷歷史問題,更形成無人問津的陳年舊賬。
2、對不申請注銷的制約存在的不足。拆遷主管部門對于城市建設中新的拆遷征收項目,仍然進行項目拆遷驗收,土地部門和登記機構依然頒發土地證和預售許可證,從而影響到國家稅收政策的執行 。對于事實已拆遷,卻多年為注銷而引起的遺留問題不加重視。導致出現“前未注銷清,后面注銷亂”的混亂現象。
三、城市拆遷房屋產權注銷登記的具體措施
1、對于池州市的產權注銷登記工作,可以采取首先由該市房產管理局出臺《關于做好拆遷后房屋產權注銷登記工作的通知》等規范性文件,選擇一種在簽訂拆遷補償協議時,由拆遷人將權屬證書收回的方法,在拆除房屋后并由拆遷人單方面主動申請,并通過檔案館直接將產權登記注銷,然后將注銷憑證頒發給拆遷人。第一,在申請拆遷項目報結之前,拆遷人應當先在產權檔案館,將房屋權屬證書原件以及申請房屋注銷登記權證等一式三份提交給相關人員,以便辦理所拆除房屋的注銷登記手續。第二,在核準拆除房屋注銷登記之后,產權檔案館出具“池州市房屋注銷登記憑證”并將蓋章確認的兩份權證清冊返還給拆遷人。并注意清理相關的實物檔案及電子檔案。這種建立在產權管理、檔案管理以及地理測繪信息管理基礎上的產權注銷登記方式,具有較高的辦事效率。
2、對于池州市的產權注銷登記,還可采取首先由地方頒布《池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規定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對拆遷范圍內的房屋所有權屬進行詳細審核,待審核通過后,才能給所有人予以補償 。在結束拆遷后,通過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由拆遷人辦理房屋產權注銷登記手續,從而注銷產權。
3、對于池州市的產權注銷登記,亦采取將產權注銷、檔案館產籍注銷以及測繪部門圖籍注銷同時進行的方法。一是,由池州市的區政府去圖測繪公司對所拆遷房屋申請測繪,將拆遷范圍進行圖籍界定,并且重要建筑物通過影像資料的形式加以保存。二是,由產權檔案館詳細查詢所拆遷范圍內房屋的產權檔案,并向區政府提供明細查詢匯總表。三是,在簽訂協議和實施補償之前,由區政府將權屬證件提供給登記中心,并由登記中心對證件進行核驗并確認,然后決定是否進行產權注銷申請。最后,注銷登記由市房產登記交易中心辦理并核準,并出具“池州市房屋權屬注銷登記證明”作為補償的憑據和備案。若出現由于檔案缺失而無法對權屬證件進行核驗及注銷的問題,可以由房屋所在地區向市重點辦集體上報,然后由市重點辦集體加以分析研究再作出相應決策。關于測繪服務的收費問題,在對拆遷范圍進行圖籍界定的測繪時,應當按照減半的收費標準來收取。
此外,對于城市過去拆遷房屋遺留的所有權人沒有申請產權注銷登記的情況,根據生效的拆遷協議文書,登記機構可以將其在登記簿上記載,并將原所有權收回或公告作廢。
結束語:由于大量的城市房屋需要拆遷,然而卻存在沒有人主動去申請產權注銷的問題,所以導致產權以及產籍等管理方面出現了許多問題,給國家的限購政策、稅收政策等帶來了嚴重的影響。因此,應當依法規定拆遷人主動辦理房屋拆遷的產權注銷登記,從而充分保證房地產權屬現狀與房地產權屬檔案的一致性。(作者單位:安徽省池州市房地產交易中心)
參考文獻
宅基地檔案管理范文5
一、加大宣傳與執法力度,切實落實耕地保護。
今年,我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15號令,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守我鎮耕地85515畝的紅線,確保了耕地總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
首先,加大國土資源管理與耕地保護的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年初,我所請示市局和鎮政府組織召開全鎮村主任會議,對村級土地協管員進行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宣傳與培訓,與各村簽訂了耕地保護責任狀,各村與各個農戶也簽訂了責任書,進一步完善了土地執法監察網絡體系。建立了定期“巡回”檢查機制,切實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另外,我利用各種機會,采用廣播、會議、宣傳車等媒體廣泛宣傳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和政策。
其次,進一步加強“巡查”頻率,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利用市局給我所配的國土監察車,結合我鎮建設用地情況,上報違法建設用地一宗。進一步加快了全鎮“巡回”檢查的頻率,每七天把全鎮巡查一遍,尤其是基本農田,并健全了巡回檢查日志。在巡查過程中,及時發現并制止各種土地違法行為6起。
第三、搞好土地后備資源儲備,確保我鎮耕地總量動態平衡。一是有計劃、有組織的將東林、肖家橋、鴨子口、石套子等村的零星居民點及老臺子上的住戶搬遷到規劃居民點上,為以后的遷村騰地及土地后備資源的儲備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確保了全鎮耕地總量動態平衡。
二、強化基礎業務管理。
我所在強化基礎業務管理工作上經常性組織全所人員學習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政策及各項具體的操作程序與技術。通過培訓與學習,大大提升了每個員工的業務能力;二是健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實行過錯責任追究,力求用制度規范每個員工的行為,促進基礎業務管理。
(一)、規劃管理。
我所狠抓規劃管理這個龍頭。嚴格執行總體利用規劃和集鎮規劃,新增建設用地和存量土地建設、轉讓符合規劃,不符合規劃的絕不申報。
(二)、建設用地管理。
我所在建設用地管理上,嚴格執行國家供地政策,實行規劃管理與用途管制相結合,積極盤活存量土地,確定當年用地指標不突破。在市局統一安排部署下,我所積極投入金太源木業配套線路、瑞恒達、圣品油脂擴規、陽光飼料擴規、雙江線、 聯通塔基的征地和協調工作。到目前為止,圣品油脂已掛牌。金太源木業配套線路、瑞恒達、圣品油脂擴規、陽光飼料擴規、雙江線、 聯通塔基目前已全面完成征地工作。農村宅基地管理上嚴格按照中央、省、市的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并且不能超過規定的面積標準。新建、改建都必須符合總體規劃,嚴格申請用地的程序,要求管理員“三到現場”。今年我所共審批新建個人建房22宗,面積3120平方米。
(三)、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是土地管理的基礎,上半年我所主要做了如下工作:第一、認真開展日常登記發證工作。為了切實維護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我所要求土地登記做到現場指界、現場測圖、現場簽字,避免新的權屬糾紛產生。全年共審批登記57宗,面積15736.7平方米,其中國有土地登記一宗面積7876.7平方米;集體土地56宗面積7860平方米。第二、根據市局要求認真搞好遺留土地證件清理工作。共清理遺留土地證件103份及居民用地批準書計335份并按時上報。第三、半年來辦理出讓工業用地注銷和抵押登記各5宗,抵押面積145361.8平方米。第四、嚴格按照檔案管理要求,管理好各項地籍資料,積極探索地籍檔案宗地管理模式。第五、做好信息化建設,為我所配備了專門上局域網的電腦,到時,資料將實行網上報送,進一步減化了辦證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財務管理。
在財務管理上,我所嚴格落實報批制度,執行財務管理所長“一支筆”的規定。半年來,我所已完成登記費、綜合服務費等收入共計9萬余元,預算外支出嚴格控制在規定范圍內,嚴格執行市局“收支兩條線”的規定。無“坐支、坐收”現象發生。
三、大力抓好xx普法學習活動,加強反腐倡廉及行風評議工作增強基層國土資源所隊伍的活力。
今年,我所按照市局和政府的要求,認真抓好xx普法學習活動,不斷鞏固和擴大活動的成果,切實加強了隊伍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全面提升了隊伍整體素質和部門形象。
(一)、加強隊伍管理。一是加強學習xx普法的活動,每名黨員寫出了一萬字以上的學習筆記,并寫了心得體會。并將這些學習的內容與我們的實際工作相結合,提高了全體員工的執法水平和業務能力。二是強化目標責任管理,對照年初目標責任狀進行分工,“權、責、利”落實到人,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一是積極參加市局組織的反腐倡廉授課會。二是召開反腐倡廉民主生活會,并認真做好了記載,在會上每個人都暢所欲言,談了自己的認識。三是按照反腐倡廉工作會要求,對照工作查找反腐倡廉風險點,并按要求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并在工作中對照風險點嚴格按照風險預警機制辦事,確保從源頭上預防腐敗行為,切實筑牢了黨員干部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線,增強了拒腐防變的能力,樹立起“為民、務實、清廉、高效”的部門形象。
(三)、認真抓好安全工作,節假日,我所都安排專人值班,并做好了值班記錄。。進一步提高我所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半年以來,未出現任何一起安全事故。
存在問題
1、人員嚴重不足。鄉鎮所工作量大,而且紛繁復雜,人員不足導致有些工作無法顧及全面。
2、今年是行政審批服務流程再造工作的關鍵年,同時有多項業務由中心下放到基層所辦理,每個工作人員學習新程序新方式量大,市局也未就此開展基礎業務培訓而導致對某些工作不熟悉。
3、農村宅基地要求登記發證特別多,在登記過程中,超面積很普遍,基層所無法處理。
下半年工作計劃
1、加大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同時增加巡查頻率,配合執法監察大隊加大監察打擊力度,把違法用地處理在萌芽狀態。
2、完成城鎮地籍調查工作,并協助完成建庫工作。
3、認真開展反腐倡廉及行風評議工作,積極組織xx普法學習,同時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同時搞好文明單位創建工作。
宅基地檔案管理范文6
【關鍵詞】國土檔案;新農村;制度;管理
臨朐縣總面積1834平方公里,345個中心村,總人口83.43萬人,是個人口和土地大縣,近幾年來,該縣不斷完善土地管理檔案工作,并且以搞好土地檔案工作為契機,推動新農村建設檔案工作全面開展,取得了較好的成績。
國土檔案是土地歷史的真實記錄,具有憑證價值和法律效力它詳細記錄了各項目建設占用土地的情況,土地分類的變化及每一宗房地產的土地權屬來源,交易變化過程,是土地確權、土地權屬管理、土地利用規劃、耕地保護和執法監察等國土工作的科學依據,與政府的工作和群眾的生活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為我們提供各種歷史資料、數據,對揭開歷史遺留問題起了很大的作用。因此提高土地檔案管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一、加強國土系統檔案科學化管理工作
臨朐縣國土資源管理局和縣檔案局密切配合,強化措施,切實加強國土系統檔案科學化管理工作。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了以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檔案工作領導小組,設立了檔案室,配備了專兼職檔案人員,將檔案工作納入分局總體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崗位責任制考核和各項工作程序,建立起了科學有效的檔案監管運行機制,從而確保了檔案工作的順利開展。
2.加強檔案管理制度建設,完善了檔案資料的歸檔、整理、保管、保密、查借閱、統計、鑒定銷毀、交接清點、安全管理及重大活動檔案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使檔案工作有章可循,并嚴格落實執行。
3.加強檔案基礎業務建設,將文書檔案、業務檔案、會計檔案、科技檔案和特殊載體檔案等分門別類進行了整理,并全部移交檔案室集中統一保管。
4.加強檔案信息化建設,縣國土局和辛寨國土分局、寺頭國土所全面開展室藏檔案數字化加工,建立起了數字檔案室。
5.加強檔案安全管理,設立檔案專用庫房,配備了能夠滿足檔案保管需要的裝具和現代化管理設備,落實“九防”措施,確保檔案絕對安全。
6.加強檔案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編制了全宗卷、案卷目錄、全引目錄、電子目錄等檢索工具,搞好檔案查閱利用,并積極開發檔案信息資源,主動編寫為國土資源管理、縣域經濟發展和農業農村生產服務的檔案資料。
目前,縣國土局存儲各門類檔案共218135卷(件、冊),安裝了規范的網絡版檔案管理軟件,錄入各類檔案目錄15萬條,做到了組卷合理,保管期限劃分準確,目錄清晰,案卷標題明確,裝訂規范整齊。2015年底,順利通過了省特級國土資源檔案管理工作全面評審驗收。
二、以完善土地管理檔案檔案為契機,推動新農村建設檔案工作全面展開
該縣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檔案局、民政部、農業部《關于加強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檔案工作意見》,強化措施,不斷創新新農村建設檔案工作機制,使檔案工作規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設取得新成效,成為新農村建O的重要促進力量。
1.加強檔案基礎建設,確保檔案質量。加強對鎮(街道)機關、站所、社區、中心村文件材料立卷歸檔的指導,實現了完整收集、規范立卷、注重利用的目的,科學規范了農村檔案工作。建立了文書、財務、換屆選舉、村民、土地延包、流轉、農業科技、稅費改革、糧食直補、下鄉補貼、黨建、計劃生育、國土管理、文明戶創評及特殊載體等門類的檔案,案卷質量達到國家規范標準。
2.以人為本,健全民生檔案工作。與組織、民政、財政、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教育、衛生、計生、殘聯、國土等部門聯合,建立和完善了包括面向困難群體的社會救助、面向特殊人群的社會福利以及農村體制改革、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農村低保、農村勞動力、計劃生育、農村教育、農村黨員、惠農補貼、村民宅基地管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檔案等,形成了涵蓋整個民生的檔案管理體系和服務利用體系。
3.以點帶面,穩步全面推進。根據《山東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檔案工作示范縣(市、區)和示范鄉(鎮)實施辦法》、《濰坊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檔案工作示范村(社區)評定標準》,按照“以點帶面,加強指導,全面推進”的思路,結合臨朐縣實際提出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檔案工作的具體目標和任務,并在五井鎮、寺頭鎮和城關街道興隆村、李家莊村、寺頭鎮宮家莊村開展新農村建設檔案工作示范鎮、村創建工作,通過試點不斷探索和總結適應臨朐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檔案工作經驗,以點帶面,全面推進,逐步形成符合農村實際、符合農民需求的檔案工作機制與檔案服務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