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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我礦建設工程項目風險管理工作,建立合法、有效的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風險管理體系,防范和化解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簽訂、履約過程中的各類風險,避免由各類風險造成的損失,增強抗風險能力,實現建設工程項目進度、成本、質量、安全等控制目標,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我礦工程項目管理的實際需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煤礦的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風險管理。
第三條 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風險主要是指在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簽訂、履約過程中,各種不確定性因素對實現工程項目控制目標的影響。主要包括:招標風險、簽約風險、承包方信用風險、采購風險、成本風險、進度風險、技術風險、質量風險、安全風險、環保風險、結算風險、付款風險、竣工驗收風險、廉政風險等十四類風險。
第四條 本辦法所指的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風險管理體系,是通過對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簽訂、履約過程中的風險識別、風險評估、掌握工程項目存在的風險、影響程度及發生可能性,從而對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風險實施有效的預防和控制,為實現工程項目的總體目標提供合理保證的過程和方法。
第五條 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風險管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 全過程原則:工程項目合同風險管理工作應涵蓋項目合同簽訂、履約全過程。
(二) 重要性原則:重點關注重大項目合同風險的管理,對關鍵履行環節實施重點把控。通常成本、進度、質量、安全風險是工程項目風險控制的重點。
(三) 適應性原則:工程項目合同風險管理工作必須結合項目的實際情況,并隨著項目的推進及內外部環境的變化及時加以調整。
(四) 成本效益原則:權衡實施成本和預期效益,以適當成本實現對合同風險的有效管理;
(五) 一致性原則:工程項目管理以合同條款為依據,保持工程項目管理過程和合同管理過程要高度一致。
(六) 部門協同原則:工程項目需要多部門緊密配合,通力協作,共同完成。
第六條 本辦法所指的工程項目合同風險管理工作內容主要包括:
(一)工程項目合同風險識別:在收集項目合同風險初始信息的基礎上,進行必要的篩選、提煉、對比、分類,辨識出對實現工程項目既定目標產生影響的風險因素。
(二)工程項目合同風險評估:對工程項目合同各風險因素的影響程度及發生可能性分別按照1-4級進行評估;對工程項目整體進行風險預警評級。
(三)工程項目合同風險應對:針對工程項目合同風險評估程度及預警情況制定具體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風險事件發生時,按照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采取行動。
(四)工程項目合同風險監控:對工程項目合同風險因素及其影響程度和發生可能性的變化,項目整體風險預警評級、升降級、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的落實進行動態監控。
(五)工程項目合同風險后評價:項目結束后對工程項目合同履約過程中的風險識別、評估、應對、監控等方面進行全面綜合評價,并及時總結推廣經驗。
第七條 本辦法主要應對以下風險:
(一)工程項目合同條款的不完善,可能導致項目合同風險管理工作無法順利進行,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承擔過多自身無法承受的風險,影響項目整體經營目標實現的風險。
(二)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對項目合同風險識別、評估、應對不當,可能與合同相對方產生合同糾紛,給我礦造成經濟損失。
(三)對工程項目合同風險應對措施落實不到位,可能影響項目風險管理工作的效率及效果,當重大風險事件發生時,不能有效解決和遏制風險事件帶來的不良影響,可能導致經濟損失。
第二章 工程項目合同風險管理職責
第八條 集團公司所有工程項目合同風險管理體系實行“四級管理、三級監督”的機制。其中:“四級管理”是集團公司職能部門、分(子)公司的上級公司(專指區域公司)、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具體工程管理部門;“三級監督”是集團公司職能部門、分(子)公司的上級公司、分(子)公司。
第九條 煤礦是工程項目合同風險管理的直接責任主體,接受公司的監管、指導和督查。
第十條 煤礦工程項目風險的具體內容和管理職責:
(一)礦長是工程項目合同風險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負責工程項目合同履約全過程風險管理。
(二)工程項目的分管領導負責組織工程項目日常風險管理工作,并負責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實,填報項目風險應對方案(見附件二)
(三)招標風險:計劃科要認真準備資料,嚴格審查招投標文件,按照國家招投標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履行職責。對列入集團公司謹慎合作企業名單的企業及其關聯企業,禁止參與建設工程項目投標。
(四)簽約風險:企管科要嚴格按照兩級公司和本礦合同管理辦法及相關指導意見,認真審查合同條款,確保與招標書確定的條款保持一致;杜絕與個人簽訂工程合同以及先施工后簽合同的現象發生;簽約失敗時必須處理好遺留問題。
(五)承包方信用風險:承包方經營狀況、財務狀況、履約能力等風險。計劃科應在項目履約過程中持續關注承包方經營狀況及財務狀況,提示提醒財務部門付款風險。嚴禁承包方違反規定掛靠、轉包、違法分包。
(六)采購風險:工程物資招標采購中存在的風險與物資設備管理風險。計劃科應根據兩級公司的有關管理制度及合同條款,結合項目實際編制項目采購方案和實施辦法,把好生產廠家關、質量關、驗收關。杜絕工程物資未按規定招標現象發生。
(七)成本風險:項目超支等導致預計超出合同約定金額的風險。計劃科應嚴格遵守兩級公司工程項目管理制度的要求,對項目成本進行準確測算,采取有效應對措施,防范項目超出合同金額的風險。
(八)進度風險:工程項目延期風險。計劃科應嚴格遵守兩級公司相關要求組織項目實施,確保進度滿足合同要求。
(九)技術風險:設計文件缺陷、設計變更、設計交底不清等風險。計劃科應要求設計圖紙、數據準確,設計變更及時,設計交底明確清晰,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十)質量風險:發生質量事故風險。計劃科應嚴格遵守兩級公司工程質量管理相關制度的要求,防止發生質量事故。
(十一)安全風險:發生施工事故風險。工程科、地面安全科應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嚴格遵守兩級公司安全生產相關制度要求,防止發生施工事故。
(十二)環保風險:發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風險。環保科應該嚴格監督承包方遵守國家和地方環保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按照兩級公司有關環保制度要求,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防止破壞生態環境。
(十三)結算風險:預算編制滯后風險、中間結算風險、完工未結算等風險。在工程結算的過程中,結合已完工程報量,計劃科應及時與承包方溝通,確保優先支付農民工工資,采取有力措施避免違約責任和損失。
(十四)付款風險:工程推進進度、質量驗收、工程結算是否滿足合同要求,財務科應嚴格審查。不能按期付款的,分管領導應及時與各方溝通,簽訂免除責任的補充協議,。禁止違反合同約定超計價、超進度付款。
(十五)竣工驗收風險:未完成竣工驗收的風險。工程項目完工后,計劃科應接受承包方提出的竣工驗收申請,并組織驗收。因特殊原因不能驗收的,應依法處理好相關風險。
(十四)廉政風險:發生腐敗行為的風險。礦黨政部門、紀委應通過加強思想教育、規范關鍵環節管理、強化紀檢監察力度、健全廉政風險防控監督機制等杜絕腐敗行為的發生。
第三章 工程項目合同風險預警評級
第十一條 工程項目合同風險預警評級分為4級進行,主要按照進度、成本、質量、安全等重要風險因素并結合工程項目履約動態風險表(見附件三)的評估情況和項目合同簽訂、履行情況進行綜合判斷評級。
(一)藍色預警:項目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為藍色預警項目。
1、在工程施工中因某種原因預計工程造價超出合同約定的5%以內。包括工程總承包后,出現勘察、設計、采購、施工、安裝任意一個階段的造價超出合同約定的5%
2、項目在運行某個階段中因某種原因出現暫時停工,可能延期,估計在10天以內。
3、工程項目質量驗收超出合同約定期限且沒有正當理由。
4、工程結算不符合合同約定且滯后10天以內。
5、工程付款不符合合同約定且滯后10天以內。
6、工程因承包方的原因緩建,緩建期限在一個月以內。
(二)黃色預警:項目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為黃色預警項目:
1、在工程施工中因某種原因預計工程造價超出合同約定的5%以上,10%以內,包括工程總承包后,出現勘察、設計、采購、施工、安裝任意一個階段的造價超出合同約定的5%以上,10%以內。
2、項目在運行某個階段中因某種原因出現暫時停工,可能延期,估計在10天以上,30天以內。
3、工程項目質量驗收超出合同約定期限10天以上,30天以內且沒有正當理由。
4、工程結算不符合合同約定且滯后10天以上,30天以內。
5、工程付款不符合合同約定且滯后10天以上,30天以內。
6、工程因承包方的原因緩建,緩建期限在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內。
7、發生一般安全事故。
8、發生一般質量問題。
(三)橙色預警:項目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為橙色預警項目。
1、在工程施工中因某種原因預計工程造價超出合同約定的10%以上,15%以內,包括工程總承包后,出現勘察、設計、采購、施工、安裝任意一個階段的造價超出合同約定的10%以上,15%以內。
2、項目在運行某個階段中因某種原因出現暫時停工,可能延期,估計在30天以上,45天以內。
3、工程項目質量驗收超出合同約定期限30天以上,45天以內且沒有正當理由。
4、工程結算不符合合同約定且滯后30天以上,45天以內。
5、工程付款不符合合同約定且滯后30天以上,60天以內。
6、工程因承包方的原因緩建,緩建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三個月以內。
7、發生一般安全事故,但影響工期、質量的。
8、發生一般質量問題,但影響工期、質量的。
(四)紅色預警:項目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為紅色預警項目。
1、在工程施工中因某種原因預計工程造價超出合同約定的15%以上,包括工程總承包后,出現勘察、設計、采購、施工、安裝任意一個階段的造價超出合同約定的15%以上。
2、項目在運行某個階段中因某種原因出現暫時停工,可能延期,估計在45天以上。
3、工程項目質量驗收超出合同約定期限45天以上。
4、工程結算不符合合同約定且滯后45天以上。
5、工程付款不符合合同約定且滯后60天以上。
6、工程因某種原因緩建,緩建期限在六個月以上。
7、工程停建。
8、發生較大以上安全事故。
9、發生較大以上質量問題。
第十二條 工程項目不符合以上預警條件的,為一般風險項目。
第十三條 對于一般風險項目,由計劃科負責日常風險管理事宜。
第十四條 對于藍色預警項目,計劃科應重點監控并及時上報公司。
第十五條 對于黃色預警項目,計劃科在及時上報公司的同時應對風險影響程度及發生可能性高的事件,制定具體的、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和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 對于橙色預警項目,計劃科應將預防措施和處置方案逐級上報兩級公司備案。
第十七條 在工程項目被評估為紅色預警項目兩周內,計劃科應填寫在建工程項目合同履約風險等級評價匯總表(見附件四)并將公司審核后的風險應對方案報集團公司相關部門備案,接受集團公司督導,每月向集團公司計劃處和法務部報送紅色預警項目風險控制情況,直至該項目紅色預警風險解除。
第四章 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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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于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未辦理竣工驗收或備案歷史遺留項目處理意見的通知
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東城、西城區住房城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吸取“葛宇路”道路名牌事件經驗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及備案管理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于2017年10月印發了《關于開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未辦理竣工驗收備案項目調查摸底工作的實施方案》(京建發﹝2017﹞430號),組織開展了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未辦理竣工驗收或備案項目排查工作,現將有關處理意見通知如下:
一、項目排查情況
(一)總體情況
按照《關于開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未辦理竣工驗收備案項目調查摸底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全市20個市、區有關部門(包括市住建委綜合服務中心、市監督總站、市公用站、17個區住建委)對2016年12月底前已辦理施工許可手續,未辦理竣工驗收或備案的工程項目進行了認真排查。根據各部門排查報送的數據,經統計,全市已辦理施工許可手續但未辦理竣工驗收或備案的工程項目共約5630項。
(二)具體情況
根據各單位排查報送的未辦理竣工驗收或備案項目清單,進行分類匯總,大致原因可歸為以下6類:
1.因停工爛尾、停建滅失未能辦理竣工驗收工程項目
此類工程項目數約164項,占總數的3%。
2.因未通過規劃驗收未能辦理竣工驗收工程項目
此類工程項目數約550項,占總數的10%。
3.因未通過消防驗收未能辦理竣工驗收備案工程項目
此類工程項目數約200項,占總數的4%。
4.因不具備出具監督報告條件,未能辦理竣工驗收備案工程項目
該類是指工程項目已通過規劃驗收、消防驗收,但由于不具備出具監督報告條件,導致工程未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具體包括:監督機構責令整改尚未完成、已組織竣工驗收未通知監督機構、建設單位不組織竣工驗收等。此類工程項目數約3051項,占總數的54%。
5.已出具監督報告未辦理竣工驗收備案工程項目
該類是指監督機構已經出具了監督報告,但由于建設單位未按規定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此類工程項目數約703項,占總數的12%。
6.因其他原因未能辦理竣工驗收備案工程項目
該類是指由于上述原因之外其他問題,導致工程未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具體包括:未開工建設、工程款存在結算糾紛、建設單位聯系不上、建設項目部分單體未完工等。此類工程項目數約962項,占總數的17%。
二、處理意見
(一)處理原則
針對排查出的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未辦理竣工驗收或備案項目,按照職責分工、依法依規、妥善處置、分類處理的原則,提出以下處理意見:
一是對已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停工爛尾工程項目,具備復工條件的,由施工許可管理部門牽頭協調推進復工手續的辦理。
二是對因未通過規劃驗收未能辦理竣工驗收的工程項目,按職責分工,由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分別將相關項目清單移送規劃驗收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三是對因未通過消防驗收未能辦理竣工驗收備案的工程項目,按職責分工,由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分別將相關項目清單移送消防驗收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四是對因不具備出具監督報告條件,未能辦理竣工驗收備案工程項目,由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依法處理。
五是對已出具監督報告未能辦理竣工驗收備案的工程項目,由竣工驗收備案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六是對因其他原因未能辦理竣工驗收備案的工程項目,由相關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據工程具體情況依法處理。
特別是對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的工程項目,由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嚴格依法處理。
(二)處理職責
市住建委工程質量管理處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此次處理工作;制定處理指導意見;組織相關部門研究疑難問題的解決方案;向市城管委移送相關未辦理竣工驗收或備案手續的工程項目清單;向市監督總站移送相關未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的工程項目清單;研究建立健全竣工驗收備案工作長效管理機制。
市住建委法制處負責就處理工作中有關問題給予法律法規及政策方面的業務指導和合法性審查。
市監督總站負責按職責分工,依法查處相關竣工驗收或備案違法違規行為;向規劃、消防等部門移送相關未辦理竣工驗收或備案手續的工程項目清單。
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按職責分工,依法查處相關竣工驗收或備案違法違規行為;向規劃、消防等部門移送相關未辦理竣工驗收或備案手續的工程項目清單。
三、處理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此次排查出的未辦理竣工驗收或備案歷史遺留項目多、處理工作時間緊、任務重、難度大。各部門要提高對處理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加強領導,并指定專人具體負責,確保處理工作順利展開。
二是切實履責,依法處理。各部門在處理工作中要切實履職盡責,依據處理意見,結合相關工程項目具體情況,制定詳細處理方案,明確具體工作計劃,依法依規、扎實細致開展處理工作,確保處理工作取得實效。
三是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各部門在處理工作中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按照工作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對處理中難度大的事項要積極加強溝通協調,集中力量研究解決辦法,切實履職盡責。
四是認真總結,及時報送。各部門要結合處理工作,系統總結分析竣工驗收及備案管理工作中存在問題原因,研究解決的辦法和措施。請各部門于2018年11月底前將處理相關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報送市住建委工程質量管理處,處理工作將列為2018年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質量工作考核內容。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竣工驗收及備案工作是工程建設法定程序,把好竣工驗收及備案工作關口,對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保障工程質量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市住建委將對竣工驗收及備案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健全竣工驗收及備案工作長效機制。
一是加大法律法規宣貫力度,增強竣工驗收及備案意識。在工程辦理質量監督注冊時,主動向建設單位宣貫《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關于竣工驗收及備案的規定,使其了解掌握竣工驗收及備案的相關制度要求,增強主動進行竣工驗收及備案的意識。
二是加強對竣工驗收及備案工作的提示督辦,建立健全聯動機制,優化竣工驗收及備案工作管理模式。在監督竣工驗收時,督促建設單位在工程驗收后15日內及時申請辦理竣工驗收備案,同時督促各參建單位配合建設單位完善相應的手續。進一步建立健全竣工驗收及備案管理市區聯動機制,加強同規劃、消防、檔案等部門聯動,形成監管合力,切實加強竣工驗收及備案工作管理。
三是進一步完善竣工驗收備案信息統計和通報制度,實現竣工驗收備案動態管理。市區竣工驗收備案管理部門進一步加強竣工驗收備案信息統計和通報工作,通過對所有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進行統計分析,及時掌握、了解竣工驗收備案工作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并研究相應的解決辦法,加強竣工驗收備案工作情況的動態管理。
四是研究建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定期排查制度。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每年組織開展竣工驗收備案專項排查活動。一是屬地排查,各級竣工驗收備案管理部門按照所轄范圍開展自查,建立自查臺賬,對未依法辦理竣工驗收備案的工程項目進行督促整改,并分析存在問題的原因,提出具體工作措施,形成排查報告報市住建委;二是督查抽查,在屬地排查的基礎上,市住建委組織竣工驗收備案工作專項檢查,重點檢查竣工驗收備案工作制度、辦理程序、檔案資料管理、專項排查資料和信息通報管理等情況。市住建委將對排查及竣工驗收備案情況進行全市通報。
五是推進竣工驗收備案管理信息化建設。進一步優化我市竣工驗收備案管理系統,加強竣工驗收備案信息數據委內委外共享互通,實現竣工驗收備案網上統一申報、數據自動流轉、信息高效審核、結果實時打印的管理目標。
六是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強化社會輿論監督。各級竣工驗收及備案管理部門要加大對竣工驗收及備案管理工作的執法檢查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未依法組織竣工驗收、未及時辦理驗收備案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懲處,并納入信用評價體系,對拒不整改、情節惡劣的,要進行全市通報批評和媒體曝光,通過加強執法檢查和社會輿論監督,督促相關單位切實落實竣工驗收及備案法定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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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先進的管理理念、緊貼工作實際,開發一套完整的網上合同管理系統,提供合理的流程和業務約束以及全方位的合同管理功能,實現合同管理的網絡化和數字化,對合同起草、審批、執行、結算、歸檔全生命周期實行信息化管理,規范合同審批、變更和執行等管理流程,為相關部門和各級領導提供對合同執行過程的信息化監督手段,并通過對合同信息資源庫的開發,進一步為相關部門和人員提供方便的合同檢索、查詢及統計分析服務,提供決策支持,提升信息化服務應用水平。
2總體設計
2.1軟件架構設計
表現層主要起展示作用。采用當前比較成熟的MVC框架Struts2.0,利用此框架來實現展示層、控制層、服務層的分離。展示層采用JSP+StrutsTaglib技術,能夠按需求展示數據;控制層采用Action技術,能夠接收用戶的請求,并委派給不同的業務邏輯處理。業務邏輯層采用JavaBean技術,由Spring框架管理并注入上層Action,利用Spring的IoC容器實現組件之間的松耦合。
2.2數據庫設計
數據庫還設計了供方信息、合同歷史信息、機構人員信息等基本表,各表之間通過合理設置外鍵進行相互關聯。
2.3工作流設計
合同審批流程采用了Activiti工作流引擎,遵從Apache許可的工作流和業務流程管理開源平臺,其核心是基于Java的超快速、超穩定的BPMN2.0流程引擎,強調流程服務的可嵌入性和可擴展性,同時更加強調面向業務人員。
2.4安全設計
系統支持按角色授權,保證不同部門、不同角色用戶可操作不同的功能模塊;同時系統提供了完備的數據備份、恢復機制,確保不因系統故障造成數據丟失。
3功能設計
網上合同管理系統分為項目管理、合同管理、統計分析、供方管理和系統管理五個主要的功能模塊。
3.1項目管理
登記項目基本信息,顯示部門所有登記的項目信息,可以按照項目名稱、項目類型、建立部門、驗收時間段查詢條件進行檢索,檢索結果按項目登記時間倒序排列。
3.2合同管理
3.2.1合同模板
上傳、下載、刪除部門使用的合同模板,可按照模板名稱、模板分類進行查詢,檢索結果列表按上傳時間倒序排列。
3.2.2標的管理
查詢并管理部門所有標的信息。可按照標的名稱、建立日期段、標的分類、項目名稱查詢條件進行檢索,檢索結果按標的建立時間倒序排列。
3.2.3合同審批
處理合同申請審批、合同補充審批、合同終止審批等流程的待辦事項,查看已處理事項的詳細信息??梢园凑杖蝿諣顟B(待辦、處理過、已創建、已辦結)、合同名稱進行檢索,檢索結果按處理時間倒序排列。合同申請、補充、終止流程類似,特別是緊貼行政機關采購工作實際,設計了會審和會簽兩個環節,由采購小組成員和采購相關部門進行合同確認,最后由領導審核。
3.2.4合同維護
登錄用戶可對部門內建立沒有處于流程中且合同狀態是執行中的合同進行資金、發票、進度、合同補充、終止申請、結束等管理操作,而對于合同狀態是未執行的合同只能進行編輯、刪除操作。
3.2.5付款管理
登錄用戶對部門內合同狀態是執行中的合同付款信息進行查詢和管理的功能??梢园凑崭犊钍欠裢瓿?、付款是否逾期、付款方式、合同名稱等查詢條件進行檢索,付款信息中的實際付款時間、付款狀態、備注列可編輯。
3.2.6合同檢索
實現對登錄用戶所在部門創建的合同按照關鍵字、簽訂年份、合同金額范圍、執行部門、項目名稱、合同有效期時間段、合同狀態、供方名稱、付款時間段等查詢條件進行檢索,檢索結果按合同創建時間倒序排列,并且可查看合同詳細信息。
3.2.7發票管理
登錄用戶可對部門內合同狀態是執行中的合同發票信息進行添加、刪除操作,并且可以根據合同名稱進行查詢。
3.3統計分析
除了按年份統計合同數量,系統還支持按供應商、標的分類、經費來源、采購方式等進行分類統計,能夠生成并導出Excel文件,并能自動生成相應的柱狀圖和餅狀圖,對比結果一目了然,為決策支持提供依據。
3.4供方管理
登記供方基本信息和供方聯系人信息(可維護多個),顯示部門登記的所有供方信息,可以按照供方名稱、建立部門查詢條件進行檢索,可選擇某條記錄查看供方的詳細信息,詳細信息中要關聯顯示與此供方簽訂的所有合同。
3.5系統管理
實現對機構、人員、角色的增刪改,查看系統日志,對結算方式、采購方式、標的分類、項目類型、經費來源等數據代碼進行管理,對系統數據進行備份。
4應用分析
4.1快速查詢
通過網上合同管理系統,主管領導和相關部門、人員可以實時查看已經錄入的合同信息,不需要再到文檔管理部門翻閱紙質合同,特別是通過關鍵字進行模糊檢索,可以準備定位到所需查詢的合同信息。
4.2緊貼實際
網上合同管理系統設計時充分考慮了行政預算、工程項目等實際工作的需要,可以隨時查看項目簽訂的合同,預算結余等信息。
4.3實時統計
網上合同管理系統的統計分析功能中的基礎實時從數據庫中提取,用戶可以隨時統計合同簽訂情況,并對數據進行對比分析,為下一步工作決策提供實時的數據支持。
4.4進度提醒
網上合同管理系統對合同管理人員提供的最大便捷就是進度提醒。實際工作中,經常會出現忘記付款時間、發票是否收到等情況,需要不停翻閱合同有關資料。
4.5規范流程
網上合同管理系統提供了流程審批的環節,特有的會審和會簽環節,解決了實際工作中需要合同文本紙質流轉的過程,相關人員和部門可以同時審閱,縮短了流轉時間。
5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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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的問題
1、合同立項階段的問題
(1)未與科研項目預算有機結合。部分項目在立項前未審核科研項目的預算,存在超預算或無預算的情況。(2)存在分解采購、規避招標等行為。為加快執行進度,或簡化采購流程,同一個外協項目被拆解成若干金額較小的項目。(3)采購論證調研工作不充分。部分醫院科研外協合同缺少詢價比較過程,同時由于缺少專業人員的監督,采購價格無法控制。
2、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
(1)合同無專業人員審核,內容不嚴謹。科研外協合同無統一模板,多數醫院使用對方公司提供的合同,部分合同漏洞百出,內容不完整。(2)授權審批程序不完善,職責分工不明確。(3)倒簽合同現象普遍存在。在合同簽訂過程中,經常出現先履行合同,在需要付款時才簽訂合同或付款之后補簽合同的情況。(4)合同會簽流程繁瑣,周期過長。(5)合同簽訂范圍不明確,合同用章不規范。
3、合同執行階段的問題
(1)未嚴格按照合同規定付款。部分項目由于臨近結題,課題負責人為避免資金結余,不按實際執行情況申請付款,資金安全存在隱患。(2)成果驗收缺乏有效監控。大多科研外協合同的成果驗收僅由課題負責人把關,醫院科研處無相關專業人員。(3)合同變更和解除程序不規范。(4)未對合同執行進程進行監控和管理。
4、合同評價階段的問題
(1)缺乏對合同管理情況的分析總結。大部分醫院未定期總結經驗,查找合同管理過程中的缺陷和不足。(2)未開展合同管理評價工作。合同簽訂和執行情況等未納入醫院績效考核,不利于合同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主要原因
(1)醫院領導對科研合同管理重視程度不夠。目前多數醫院領導更加重視醫療工作,沒有意識到經濟合同管理的重要性。(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大部分醫院比較重視合同簽訂和執行環節的制度,而常常忽視對合同變更、解除尤其是對合同監督和控制的相關制度;部分醫院合同管理制度過于籠統,無具體細則,缺乏可操作性。(3)合同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目前大多醫院的合同管理系統比較簡單,合同管理還是采取紙質和人工方式。
二、對醫院科研外協合同管理的建議
(一)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醫院要對現行的合同管理制度進行完善和修訂,合同管理制度要涵蓋合同管理的全過程,包括合同的簽訂、執行、變更、解除和結束,以及糾紛處理等。明確合同簽訂的范圍和審批流程,以及各審核部門的職責權限。同時合同管理制度要盡可能細化,充分征求各相關部門的意見,使之具備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在合同管理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制度執行。
(二)完善合同管理組織機構,提高人員素質
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直接影響到合同管理的水平,醫院可以吸收既懂科研業務又懂合同管理知識的復合型人才。要完善培訓制度,不定期地組織合同管理人員和相關審批部門參加培訓,包括相關法律法規、專業知識等各方面的講座。同時還可以組織合同管理人員到合同管理水平較高的醫院進行交流學習,取長補短。
(三)加大對合同管理信息系統的投入
建立完善的預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統,合同信息化管理,實現合同網上審批流程,提高合同會簽效率,實現合同信息共享。此外,合同管理信息系統要與設備處物質系統、財務核算系統、成本核算系統和人事系統等集成起來,建立人、財、物統一的HRP系統。
合同管理模板范文5
關鍵詞:施工企業;營改增;合同管理;建議
1概述
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業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營改增對施工企業而言,不僅僅是稅率的簡單變化,同時將對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合同管理、稅費管理等方面都會產生重大影響,特別是作為企業完善內部管理體系中重要環節的合同管理,影響尤為深遠。營改增后,合同主體的合理確定、會計業務處理對設備租賃及材料采購的要求等均發生了較大變化。作為建筑施工企業,其經營范圍對外涉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設計合同、勘察合同、試驗合同、監測合同及監理合同等,對內又涉及專業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設備(材料)采購合同、機械(周轉材料)租賃合同等。在實踐中,只有加強對營改增政策的學習與培訓,通過提高認識,全面參與,進行系統改進與適應,同時加強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才能更好地為企業的發展保駕護航。營改增后,筆者通過兩年多時間的合同管理工作實踐,積累了一些經驗,但也發現施工企業存在的一些需要解決的問題。
2存在的問題
(1)對營改增的認識不到位。建筑業實施營業稅征收制度時,企業納稅比較簡單,企業合同管理人員對稅收政策的了解也沒有專業的要求;營改增后,增值稅計征復雜、征收稿日期:2018-11-11管嚴格,稅務管理貫穿企業經營管理全過程,除了企業財務人員必須全面掌握增值稅征收制度外,企業合同管理人員亦必須深入了解營改增的內涵和實質,才能適應崗位需要。但在實施初期,除企業領導對營改增后實施的難度認識不夠、尚未完全理解其實質及操作流程外,很多建筑企業的合同管理人員對營改增的認識亦不足,思維方式還停留在營業稅模式上,把營改增簡單理解為稅率的提高,在合同管理過程中對其未引起足夠的重視,從而在合同簽訂時對合同價款的約定、材料供應方式、發票開據及結算支付等條款沒有按現行制度進行明確約定,進而給企業的經營管理留下了潛在風險,甚至最終可能給企業造成較大的損失。(2)施工合同管理不規范性問題。營改增政策全面實施后,合同管理的規范性將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稅負水平。由于工程施工合同通常沿用營改增之前的合同模板,所涉及的營業稅屬價內稅,不涉及單獨的涉稅條款。而營改增后,企業在合同涉稅條款方面由于未明確約定而出現稅務風險;同時,因施工企業層級劃分而造成與同一項目相關的各類合同簽訂主體較多,比如以集團公司名義簽訂的施工合同,以項目部名義簽訂的分包合同、買賣合同、租賃合同等,導致所取得的發票抬頭與法人單位名稱不一致,進而出現進項稅無法抵扣的現象。(3)分包合同涉稅條款問題。分包管理是成本管理的重點和難點,營改增后,建筑業加強了對工程分包的管理,提高了分包成本的進項稅抵扣額,可降低建筑企業的增值稅負擔。與此同時,分包商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將直接影響分包成本的進項稅抵扣。如果分包商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給總包方,則其分包成本無進項稅額抵扣,進而將增加總包方的稅負。此外,其分包合同中的其他涉稅條款不明確都可能造成總包方的稅負增加。(4)物資采購合同風險問題。鑒于建筑材料種類繁多、金額較大、采購時效性強,故不同的計稅模式需要簽訂不同的合同、不同材料的供應商執行不同的稅率。從營業稅到增值稅的轉變,使得稅率、發票種類、納稅時間、材料單價、納稅地點等方面在物資合同管理方面都出現了不同的內容變化,各個行業對于物資采購的進項稅額抵扣產生了較大分歧,物資采購合同的不規范將會出現“三流不一致”的風險,進而給企業帶來損失。
3措施與建議
為深入領會營改增政策精神,梳理營改增后施工企業涉及合同管理的相關事項,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筆者提出了以下對策措施與建議:(1)提高認識,加強培訓。營改增后,企業從事經營管理特別是合同管理的人員應加強學習,提高對營改增的認識。營業稅和增值稅是我國兩大主體稅種:營業稅是對中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含營業稅)征收的一種稅;增值稅則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營改增就是將原來按照營業稅征收的部分行業現在改為按增值稅征收。從計稅原理上說,營業稅按營業額征收存在重復納稅的情況,而增值稅按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基本消除了重復納稅。營業稅屬于價內稅,增值稅屬于價外稅。營改增的最大特點是減少重復納稅,可以促使社會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環,有利于企業降低稅負,可以說是一種減稅政策。由此,對企業的管理水平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企業不加強規范管理,可能會造成企業稅負不降反增。因此,企業合同管理人員在工作過程中應及時與企業財務人員進行溝通,掌握營改增的內涵及實施要求,提高自身專業素養以適應政策變化對合同管理人員的要求。(2)進一步規范合同管理。①統一各類合同簽訂主體。國稅總局出臺的規范性文件要求“三流一致”。所謂“三流一致”,系指資金流(銀行的收付款憑證)、票流(發票的開票人和收票人)和物流(或勞務流)相互統一,即收款方、開票方和貨物銷售方或勞務提供方必須是同一個法律主體;而且付款方、貨物采購方或勞務接收方必須是同一個法律主體。如果三流不一致,將不能對稅款進行抵扣。因此,營改增后,集團公司應加強對各子分公司、項目部的管理,在簽訂各類合同時應充分考慮合同簽訂主體問題,盡量統一各類合同簽訂主體,防止因合同主體原因導致進項稅無法抵扣的現象發生。②關注施工合同中的“甲供材”問題。對于施工合同,應盡量簽訂包工包料的合同,使全部的人工和材料設備都由施工企業獨自負責,這樣可以取得足夠的、可供抵扣的增值稅發票。因此,在施工合同中,應盡量避免簽訂“甲供料”條款。但在實踐過程中,建設單位“甲供材”的情況十分普遍。因此,對于甲供材料的約定,合同應明確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的內容、金額等。同時,應盡可能地同甲方協商,將甲供材改為甲控材,即材料價格由甲方控制,材料合同由施工企業簽訂,物資供應方向由施工企業開具發票,施工企業取得增值稅進項稅票進行抵扣,以利于降低施工企業稅負。③關注付款與發票時間節點問題。營改增之前,我們通常按照工程結算款給甲方把工程款發票一次性開具,然后在甲方的賬面顯示是應付工程款,但開票時并未同步繳納應稅款。而營改增之后,開票時就會有稅費支出,從而給企業帶來資金壓力。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約定,發票開出后多長時間之內甲方必須支付工程款,并約定支付金額及發票開具額度。④加強合同管理。營改增后,對合同管理的要求更為嚴格,因此,作為合同綜合管理部門,必須加強合同管理,修訂合同管理的相關制度和合同模板,在合同評審中關注增值稅發票相關條款,督促相關部門按修訂后的合同模板簽訂合同。另外,實行營改增后,納稅模式將發生改變,項目部增值稅發票需傳遞至法人單位,由法人單位進行增值稅匯算清繳,增值稅進項稅額要在360d內認證完畢。因此,應加強合同管理人員與發票管理人員的協同合作,按發票管理原則及時索要增值稅發票。(3)加強對分包合同的管理。①明確合同價格條款。增值稅屬于價外稅,價格和稅金是分離的。因此,營改增以后,需要在分包合同價款中注明是否包含增值稅,以避免后期產生爭議。合同價款需明確合同含稅總價、不含稅合同價及稅款金額,同時,附加發票類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和稅率的限制。鑒于在采購過程中會發生各類價外費用,而價外費用金額涉及到增值稅納稅義務以及供應商開具發票的義務,故需要在合同中約定價外費用以及價外費用金額是否包含增值稅。②明確有關稅務信息條款。由于不同的分包單位和分包內容不同,在分包合同中,應當就納稅主體信息、應稅行為種類及范圍、適用稅率等內容進行詳細約定,確保合同主體信息與發票記載信息一致。同時,明確不同種類應稅行為的范圍及適用稅率,從而避免在履約過程中產生爭議,實現建筑企業的合法合規進項稅額抵扣。③明確開具發票的義務及具體要求。在合同中應當明確約定分包方的開票義務以及發票質量要求,其中包括開具與送達時間、發票遺失、發票記載項目變更等情形及其處置措施。通過做好前期風險防范,規避履約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相關爭議,切實做到防范風險于未然。④堅持“先開票、后付款”的原則。建筑企業應規范與分包商的結算管理要求,堅持“先開票、后付款”的原則。分包合同明確將增值稅發票的取得和開具與收付款義務相關聯。一般納稅人企業在營改增后在合同中增加了“取得合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才支付款項”的付款方式等條款,以規避提前支付款項后發現發票認證不了、虛假發票等情況的發生。(4)加強對物資采購合同的管理。①完善物資采購合同管理流程,推廣物資合同范本。營改增對物資合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標準。企業應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分工,完善物資合同管理流程,優化合同評審和交底方式并建立相應的監督和懲罰機制,從而保證物資合同管理順利開展。同時,建筑企業應建立和完善物資合同范本,供各項目在生產中使用,以保證物資合同管理的統一性。在合同中,應增加對于納稅人識別、發票種類、銀行賬號、稅率等的合同條款約定,以有效避免因企業合同內容不完善而引發的法律風險,亦能夠提升企業物資合同管理的效率。②規避物資采購合同“三流不一致”風險。a.合同中應約定由供應方提供其發出貨物的出庫憑證及相應的物流運輸信息,并約定其貨物由合同方發出,貨款亦支付至其合同方,從而避免“三流不一致”。b.如果貨物由供應方指定的第三方發出,則合同中需要明確供應方需要提供與第三方之間的采購合同等資料,從而避免三流不一致、導致其虛開發票的行為,避免采購方不能抵扣的風險。c.如果需要委托第三方支付和收款,可以通過簽訂三方合同的方式減少風險,也可以通過約定由第三方付款的方式來解決,但需要提供相應的委托協議,從而避免出現三流不一致的情況,以防止被認定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d.對于分批交貨合同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為了做到三流一致,防止出現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在收貨當期開具該批次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e.如果涉及到分期付款的,基于防范虛開增值稅發票的風險考慮,在合同中應明確在需方實際收到供方的貨物時,供方需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條款。③提升物資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設,加強后臺管控。由于建筑企業項目分散、流動性強、物資采購任務重,建筑企業所面臨的一個問題就是跨地域經營后需要在注冊地進行抵扣。建筑企業應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來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后臺集中管控,降低合同風險。信息化建設一方面能夠將合同簽訂、審核時間等有效地縮短;另一方面亦可以實現電子化管理,利用電子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管理,從而避免出現物資采購合同管理風險。
4結語
合同管理模板范文6
關鍵詞:公路;分包合同管理;風險防范
中圖分類號: F540.3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0 前言
分包合同管理是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之一。但是,目前欠規范的分包市場環境和分包商較差的履約信譽,特別是分包合同的不規范為總承包企業帶來巨大風險。規范分包合同也就成了風險防范的重要方法。本文通過一項工程的分包合同實例介紹分包合同管理中風險的防范。
1 分包工程概況
總承包商A是一家國家大型工程承包商,B是一家二級工程承包商,長期分包A的工程。某高速公路特大橋工程,總承包商A將預應力小箱梁的預制、安裝(包括先簡支后連續體系轉換)工程分包給B,為保證工程質量,分包采用甲供主材(鋼材、水泥和砂石料等)的形式。工程分包合同文本采用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布的分包合同標準文本配合專用合同條款的形式。
2 分包合同常見風險預防范對策
2.1 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
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體系由于引進菲迪克條款的理念較為健全,而且合同文件的組成內容很多,很多分包商不了解這些內容,應在合同中明確工程洽商、變更等方面的書面協議和文件在合同文件中具有最高效力,且簽署在后的協議和文件效力高于簽署在先的;幫助工程管理人員在整個分包合同執行過程中,簽署文件時避免出現與早期文件不一致而且不利于自己這一方的內容,就會帶來額外的損失。在本案例分包合同中約定:
組成合同的各個文件應該認為是一個整體,彼此相互解釋,相互補充,如出現相互矛盾的情況,以下述文件次序在先者為準:
(1)分包合同專用條款和專用數據表、工程變更文件、工程量簽證單、現場指令;
(2)工程分包合同;
(3)政府各級部門簽發的各種工程管理文件;
(4)業主的要求;
(5)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可能規定的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2 表述缺乏嚴謹性
合同文件用語很隨意、語意含糊,缺乏必要的嚴謹性,往往使合同雙方在利益沖突時引發爭執。因而,合同文件應用詞準確、描述詳細。以本案例分包合同工程具體內容為例:
乙方在合同期內完成:
①施工操作人員和完成本合同所需全部施工機械設備、機具的進出場、安拆和安全檢驗;
②預制場地的硬化和施工臨建建設;
③預制梁臺座的施工安裝,模板的購置和拼裝;
④甲供材料的接收和保管;
⑤預制梁混凝土的拌合、運輸、澆注與養護,以及梁上各種預埋件的制作安裝;
⑥預應力筋的制作、安裝、張拉、壓漿和封錨;預制梁的出池、運輸與安裝;
⑦臨時支座制作的提供與安拆,永久支座安裝的人工部分工作;
⑧濕接頭、橫隔板鋼筋、模板安裝與混凝土澆注以及養護;
⑨體系轉換;
⑩安全文明施工。
并不僅限于上述列出的與預制預應力箱梁預制和安裝以及體系轉換有關的全部工作。
2.3 預付款的風險與擔保
在目前公路工程中使用較多的小型的分包隊伍,缺乏履約的能力或履約能力不足,或沒有能力提供預付款擔保。這可能給總承包商帶來巨大的風險,分包商拿到預付款后卷款逃走的現象很多。在本案例分包合同中分包商長期與總承包合作,同樣對預付款用約定:
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5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80萬元,以甲方暫扣的乙方××工程質量保證金為擔保。第二次在乙方的主要設備(指混凝土攪拌設備、龍門吊等)和模板進場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120萬元,以進場的上述設備和模板作抵押擔保。
預付款的扣回:在乙方累計獲得甲方工程支付款500萬元后分四次扣回。
2.4 工程量簽證
工程量簽證是分包合同付款的基礎,工程管理人員往往缺乏對合同文件的理解給工程量簽證帶來很大的隨意性,特別是一些無法確定工程量、計日工等。甚至某一些員工為個人利益多簽工程量或重復簽署工程量,這在法律上對總承包商具有有效約束力。為避免此類問題發生,在本案例分包合同中雙方約定:
甲方另行安排的本合同以外的工作,甲方將給予簽證,按工作量計算;單價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任何與工程量有關的簽證均應由甲乙雙方現場項目經理或合同簽署人共同簽署方可生效
工程結束按現場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算,執行本合同確定的固定單價和相關條款;結算文件必須有甲方合同簽字人簽署并蓋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2.5 工程款的支付條件
公路工程工程款的支付周期一般為56天,支付條件嚴格,往往造成工程資金擠壓在成品、半成品上。資金緊張或業主資金不能及時到帳時,將給總承包帶來很大的履約風險。在本案例總包和分包在合同中進行如下約定化解支付風險:
進度款的撥付,甲方每月末按當月業主核定的乙方實際工程量的90%結算進度款,甲方在收到業主支付的乙方完成工程的進度款后工作10個工作日內支付。工程完成工作量的一半后,甲方不再扣除乙方的保留金,保留金待業主規定的該工程保修期滿并在甲方收到工程保留金后10天內支付。
2.6建筑材料費用
建筑材料費用一般占工程成本的60%~70%,因而材料管理使工程成本管理的重中之重。分包合同中可以按照包工包料價格確定分包單價,同時約定高于市場價格的甲供材料供應價,超過規定損耗按照供應價扣款,促進分包商加強材料管理,同時避免分包商偷工減料,不設置降低材料用量獎勵。在本案例分包合同中雙方約定:
本工程鋼筋及砼所用的水泥、黃砂、碎石由甲方供應至乙方預制現場,在材料庫交貨,乙方負責保管,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采購和供應。甲方供應材料費根據雙方實際驗收的材料數量,在支付進度款時扣除。
砼梁板中所用的鋼絞線、錨具、波紋管和波紋管內灌漿用的水泥、減水劑、膨脹劑由甲方免費提供至乙方預制現場給乙方使用。
支座由甲方負責無償供應(支座由業主提供)給乙方,乙方負責安裝;活動橡膠支座中的不銹鋼板及與普通鋼板的連接件由甲方隨支座供應,支座上砂漿材料(包括環氧樹脂)、減震橡膠塊(箱梁上)由乙方自行采購,按照交通部范本規定,其費用單價含在梁主體單價內。
2.7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安全和文明管理是分包管理的難點,總包和分包在工程管理理念和管理跨度上用很大差別。安全、文明施工進行合同化管理,在本案例分包合同中雙方約定:
乙方在施工現場的清理工作和各種檢查前的準備工作(尤其是環境衛生和文明施工方面),應視為完成本合同必須的工作,是合同工作的一部分,包含在合同單價中,不單獨結算;分包單位自己負責自己施工場地的環境衛生。
乙方應按甲方及業主要求的文明施工標準安排施工和生活區的衛生管理,否則甲方有權安排他人實施,結算時扣減所發生的費用。
2.8 民工工資支付
民工工資關系到和諧社會的建設,國家和各級地方政府高度重視,分包傷違規拖欠民工工資的問題屢見不鮮,往往使總包方承擔連帶責任。為避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帶來的風險,在本案例分包合同中雙方約定:
根據某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文件要求,乙方必須按期支付民工工資和對外采購費用;若甲方接到乙方未能及時支付民工工資的投訴,甲方立即停止支付乙方工程款,待乙方將上述費用結清后,甲方恢復乙方的工程款的支付。
2.9合同應明確的其他問題
在目前市場激烈競爭環境下,分包商的任何疏忽、失誤合違約都將對總承包商產生不可忽視的影響,甚至是致命的影響,特別是在體現履約、信譽和社會責任等方面。為避免此類問題產生,在本案例分包合同中進行如下約定:
1、出現下列情況甲方有權調整或終止本合同,并對乙方按合同金額的5%進行違約處罰。
①質量不能達到本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
②施工組織不滿足工程需要,施工進度不能達到施工進度計劃或合同規定工期要求,并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不能趕上計劃進度;
③拒不執行甲方指令;
④乙方將工程分包或轉包。
⑤在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給甲方帶來不良影響。
2、甲方有權根椐工程需要,和乙方的施工進度、質量、安全與文明施工的執行情況調整分包工程范圍,并根椐實施的工程調整結算工程量和工期,結算單價固定不變
3、為保證工程達到約定的目標,甲乙雙方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和要求另行簽訂《工程質量協議書》、《安全管理協議書》、《環境保護協議書》、《施工現場物資管理協議》、《建設工程承發包廉潔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 合同實施的風險防范
實施規范化、制度化、標準化的分包合同管理必須以分包合同為主線、以合同為核心實施分包工程管理。施工企業應制定一整套分包合同管理的有關工作制度和規定,對分包單位的遴選或招標、分包合同的起草、談判、審查、簽訂、履行、檢查、清理等每一個工作環節和責任部門以及責任人均作出明確規定。在分包合同簽訂前承包商應對合同文件是否齊全;內容是否全面和條款是否完整;定義是否清楚、準確;合同內容是否公平、合理;風險是否合理分擔等進行全面審查。檢查合同結構和內容的完整性,用標準的合同文本和結構對照該合同文本,即可發現它缺少或遺漏哪些必需的條款。分析評價每一合同條款執行的法律后果,其中隱含哪些風險。全體項日管理人員和施工組織人員都應對分包合同有一個全面、完整的認識和理解。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嚴格按照分包合同施工,定期檢查合同執行的情況。避免和合同條款相違背的行為也是承包商降低合同風險的一種措施。
4 結束語
隨著分包市場的逐漸發育和規范,分包合同風險的防范和應對必須建立在法律的框架內,規范、細致、合理、公平的分包合同是風險防范的基礎。
參考文獻:
[1] 成虎等.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與索賠. 南京:東南大學 1997
[2]李世蓉等譯.工程建設風險管理.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