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資源管理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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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資源管理論文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的范疇

近年來,我國政府部門陸續出臺了一些與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但我們發現,已出臺的這些制度主要的是在規范與突發事件有關的信息管控問題,更多涉及的是應急處置,更多是體現在信息管理中,系統地常態化管理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的辦法措施則不多見。按照管理學中的概念,信息管理,亦即信息資源管理,主要是指對信息內容、信息機構及信息系統的管理。信息資源管理區別于單純“信息整理”的地方在于將信息視為資源的一種。信息作為資源至少具備稀缺性和增值性兩大基本屬性。當前社會信息冗余現象嚴重,但巨大的信息集合中相對高質量、高價值的信息依然處在稀缺狀態;另一方面,對于信息的有效整理和科學利用,可以挖掘出信息額外的使用價值。所以,我們認為,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資源管理是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的數據信息視作一種資源,進行精心整理、合理配置,并最終有效利用實現增值的過程。具體來說,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資源管理,應從其信息生產、搜集整理和傳播利用來定義,微觀上包括相關信息的獲取及有序化存儲等;中觀包括相關信息的、傳播、利用、交流、反饋及信息服務、產品推送等;宏觀上包括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機構、信息系統、信息體系隊伍及其運行機制的管理。由此可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資源的管理不僅僅在于信息,還包括諸多的其他信息管理環節,以及信息機構、信息系統、信息隊伍及管理機制的構建等;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資源的利用也不僅僅在于應急處置,而是涵蓋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安全消費及科學研究等方方面面的互通和利用。

二、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的信息內容

確定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的信息對象內容,是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科學管理的基礎。根據普遍化的信息定義,信息是負熵,由基礎數據按一定規則組合而來。農產品從農田到餐桌,可以產生若干信息,作為生產者應該構建或形成哪些信息,以便展現其良好生產行為、產品質量及安全性;監管部門作為一個執法部門,需要提供或獲取哪些信息規范生產、監督違法、指導消費、展現監管績效、接受社會監督、回應社會關切;消費者放心消費應該關注哪些信息,從什么渠道獲取自己關心的信息;社會公知專家應該獲取什么樣的信息以面對媒體、指導消費、科學研究,等等,這些都是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工作需要解決的問題。從我們的初步研究來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體系涉及生產者、監管者、銷售者和消費者4大主體,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涵蓋農產品從農田到餐桌的過程中,不同的責任主體在不同環節(產地環境、生產過程、收獲、加工、包裝、貯藏、運輸、銷售、消費及監管、科學研究等)存在的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的信息集合。從這4個主體來看,不僅有各自在農產品生產、監管、銷售和消費過程中形成的信息,也有各主體自身需要關注的信息。綜合各方面的研究,我們將其歸納為生產加工信息、監督管理信息、營銷消費信息及安全科技信息等4個大類。生產加工信息是產前-產中-產后進入市場銷售之前的整個生產鏈的有關信息,包括產地環境信息、農業投入品信息、生產過程信息、收獲屠宰捕撈信息、產品初加工信息、產地準出及貯藏運輸信息等。監督管理信息包括政府監督管理部門的政策法規措施、標準制修訂、監督整治、檢驗檢測、認證認可以及執法監督管理情況及其隊伍自身能力建設等方面的信息。營銷消費信息包括包裝標識信息、經營銷售信息、市場管理及供求信息、消費者信息等。安全科技信息包括安全生產科學理論技術信息、風險評估信息、科技創新隊伍能力建設信息等。這4大類信息包涵的各個信息板塊還包括進一步細分的信息單元,在此不予贅述。農產品質量安全的信息管理需要對這些信息實時監測,全面掌控,科學分析,分級利用,才能實現農產品質量安全利益相關方的良性互動,推動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持續健康發展。

三、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及利用的幾點建議

利用現代信息化手段服務于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是業界的普遍共識。結合近年來對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網絡輿情信息的跟蹤、分析和研究成果,我們認為,加強我國農產品質量信息管理體系構建及利用需要關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一)以資源意識對待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

在信息社會里,信息是一種資源,更是最活躍,最具創造性、革命性,最核心的生產力。但任何資源只有經過有效獲取、科學加工和有序管理,才能成為可利用的資源,才可能對經濟社會發展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我們需要以對待資源的意識對待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也必須經過一系列的搜集分析、深度加工和科學管理,才能形成可供傳播利用的信息產品,才能充分有效地發揮信息的潛在價值,促進政府管理者、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等利益相關方有效地溝通和交流,預判風險隱患,節約監管成本,提高管理成效。如今信息管理已進入大數據時代,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亦需要直面大數據環境的挑戰。信息數量急劇放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質量日益惡化,大量的無用信息、虛假信息、反復炒作的過期負面信息等充斥各種信息渠道,加之新媒體迅猛發展,信息交流迅速快捷,虛假、負面信息的傳播極大地妨礙了社會公眾對正確信息、有用信息的吸收利用。所以,在當前情況下強化資源甄別意識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是尤為重要的。同其他資源一樣,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資源也存在分配不均衡等問題。生產者、管理者和消費者等利益相關方各自所掌握的信息存在嚴重的不對稱,信息資源占有者的利益關系如無科學合理的制度協調,信息交流和資源共享就會困難重重。在某種程度上說,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就是要解決信息資源不對稱問題,需要尋找相關方利益平衡點,構建公平合理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生產、消費共享機制,實行科學的信息管理,最大限度地滿足社會公眾的信息需求。簡言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主要體現在研究開發信息資源,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務;解決資源不對稱難題,滿足公眾的信息需要。

(二)構建全面協調的管理系統

信息管理是對信息資源及其開發利用活動的管理。廣義來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的對象主要是信息、信息技術、信息人員及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過程等,整個管理過程涉及人員、設備、資金、技術支撐等多方面的組織和協調。我們在頂層設計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資源管理的時候,應將其作為一個系統工程來考慮,要有一個長期的制度性安排,必須構建一個持續穩定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的長效機制。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工作還處在起步階段,當前重要的是要著手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監測搜集、分析系統,要解決涉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的信息從哪兒來,如何識別、獲取以及誰來獲取、誰來分析研判及如何分析研判的問題。從上文談及的4大類信息來看,涉及從生產到消費鏈條中的諸多環節,各個環節常常又歸屬于不同的部門,譬如包括縱向的產地環境監測、作物種植、植物保護、畜牧獸醫、水產養殖、投入品生產及管理、農技推廣、農產品加工、檢驗檢測、貯藏運輸、經營銷售、食用消費及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認證認可、科學研究及標準制修訂等部門,橫向的農業、食藥、食安、質檢、衛生、工信、工商、商務、公安等部門,這就給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的獲取增加了艱巨性和復雜性,如何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需要有一個統籌協調的制度安排,要有一個專門的信息監測搜集、分析研判的機構隊伍體系。尤其是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獲取體系建設值得高度重視,應在各地農業信息中心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點設置專門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監測搜集部門(崗位)并配備適當的信息獲取技術條件,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體系。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監測搜集及分析研判工作須專人專職,以促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實現常態化的信息主動獲取、分析、預警及利用,避免被動的應急滅火以及信息失真、失信、失靈、失控的情況出現。

(三)不斷強化信息資源的開發和利用

信息利用就是信息產品的使用價值的實現。新媒體時代,信息呈分散化、碎片化和海量化特征。這就需要通過一些技術手段把這些信息篩選出來,構建信息磚塊,并按照潛在用戶的需求特征、權限范圍和政策導向等維度分別形成信息產品,以便交流分享、預警防控。通過一系列分析加工優化,形成信息產品之后,就要構建適當的渠道和模式,比如文獻服務、報道服務、檢索服務、咨詢服務和網絡服務等等,開展信息服務,以充分實現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產品社會經濟效益的最大化。知識經濟時代信息產品也是商品。信息產品商品化是發展生產力的條件之一,有利于提高信息產品生產的針對性和效率,能更好地發揮信息商品的效用。一個時期以來,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產品被當作民生福利產品、公益性產品免費提供給公眾。而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關注度很高,信息紛繁復雜,魚目混雜,很多信息并不被公眾所接受。很多免費的信息制作相對粗糙,缺乏科學性,真實程度不高,也很難讓公眾接受。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產品也應該是商品,政府可以購買,普通消費者也可以有償消費。因而,通過精心制作的信息產品應該有償服務。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產品應適度建立有償服務體系,向社會提供優質快捷的信息服務,以促進農產品質量安全優質信息產品的可持續生產和充分利用,將其信息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為切實提高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服務。

(四)組建高質量研究團隊

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作為綜合性的交叉學科,近年來越來越受到研究人員的重視,國內外圍繞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的研究與實踐工作越來越多。根據CNKI的數據統計結果,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近年來在我國學術研究界的關注度呈整體上升趨勢。其中,2013年與2014年直接相關文獻在CNKI中的檢出數量分別為146和194,分別較前一年增長了5.80%和32.88%。我國已初步形成了以國家級農業科研院所、院校為研究主體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研究體系。我們的研究團隊多年來持續跟蹤關注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網絡輿情信息,從輿情信息管理的角度對這一方向有所研究。但需要引起注意的一點是,我國當前專門從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研究的創新團隊還比較缺乏,尤其是具備理論創新和實踐應用能力的優質團隊甚為少見。近年來雖然相關主題的研究成果日漸增多,但是從研究成果的科研影響力角度上來看,還不是很顯著。在此背景下,要推動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進一步發展,就必須組建專業化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學科團隊,加強在信息基礎理論與技術方法應用兩個層面的科研投入力量,盡快積累形成屬于自己的學科邊界,聚攏擁有專業化研究才能的創新人才,樹立學科領域內的標志性成果。同時,還需要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的“產學研”循環鏈條,在加強相關研究工作的同時,擴展團隊在教學和產業轉化中的職能,將研究成果在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實際工作中得到應用。

(五)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依法管理

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對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監督抽查結果公布、農產品生產記錄、包裝標識、檢疫標志、無公害農產品標志、質量安全事故報告通報等與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有關的問題進行了規定。這是我國首次通過法律手段規范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的管理。但該法主要是規范了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制度,從法律上明確了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內容及權限。該法施行以后的近10年來,新媒體迅猛發展,信息交流日益快捷,社會公眾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關注度空前高漲,關注對象已從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向農產品、產地環境、生產過程等多方面信息轉化,關注渠道已從單一的官方傳統媒體到新媒體多渠道自主式與獲取,該法有關信息管理的規定已不能滿足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資源管理工作的需要,其信息內容也已不能滿足公眾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消費的需要。另一方面,相對于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在食品安全信息資源共享、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和食品追溯體系建設等方面對信息手段的明確界定和要求,《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對信息手段的利用程度顯然不足。信息時代,信息手段具有高效率、低成本的特點。利用好信息手段,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將為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事業提供有力支撐。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法制化進程,依法依規管理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的生產、搜集整理和分析利用,有利于促進相關工作的常態化、制度化。建議在《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正過程中,高度重視并積極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資源立法監管,拓寬信息管理的范圍,將有關條款中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權限,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拓展為“負責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工作,規范農產品質量安全輿情信息監控,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同時,大力整治網絡謠言,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有序流動,實現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的依法管理和科學合理共享利用。

作者:李祥洲 鄧玉 單位: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質量標準與檢測技術研究所 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重點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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