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革命家的理性主義對傳統主義的超越,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以人的客體化實踐來描述社會歷史發展的真實進程
在黑格爾和馬克思的歷史觀中都存在著這樣一個發展線索:原初共同體(即家庭,此時個人與社會是無差別的絕對統一)→市民社會(個人與其以外的世界相對立,人意識到國家成了外在力量與自己相對抗)→真正的共同體(即國家,此時雖有利益差別,但總體上統一;國家是為人利益服務的工具,是保障個人利益的手段)。不同的是,在對以上歷史進程的內在理解上,兩人有著根本的不同。黑格爾的歷史理性嚴重缺失人的實踐能動性,他認為國家是絕對自在自為的理性東西。至于這一自在自為的歷史過程是如何具體運轉的,黑格爾卻語焉不詳而使問題愈發顯得神秘。不論黑格爾是根源于理論思維局限,還是出于為專制制度辯護的政治企圖,他始終把由家庭到市民社會再到國家的歷史進程與真實關系,變成理念在運動過程中從自身把家庭、市民社會分離出來從而導致倫理喪失并最終又回到自身的精神過程。因此對黑格爾來說,重要的不是在國家中尋找人的活動,而是在國家中尋找邏輯概念的歷史的再現;不是從現實的人引申出國家,而是從國家引申出現實的人。如此一來,全部真實的經驗的存在,都被思辨地轉化為理念的各個環節。馬克思在對人的本質及其地位深刻洞察的基礎上,認識到由家庭到市民社會再到國家的歷史進程就是人的本質力量客體化的實踐過程,即“人們自己創造自己的歷史”[2](P585)。具體來說,馬克思反對黑格爾把家庭、市民社會和國家看成理念的各種規定,而強調它們是“人的社會特質的存在方式和活動方式”[1](P29);馬克思反對黑格爾從神秘的主體出發,而強調“應當從現實的主體出發,考察它的客體化”[1](P32);馬克思反對黑格爾“從國家出發,把人變成主體化的國家”,而肯定民主制“從人出發,把國家變成客體化的人”;馬克思反對“國家制度創造人民”的觀點,而提出“人民創造國家制度”[1](P40);馬克思反對將“合乎理性”理解為黑格爾所指的“抽象概念的各個環節達到了現實性”,而表述為“現實的人的理性達到了現實性”、“實現他的現實內容”。[1](P37)馬克思在《批判》中所強調的主體的“客體化”、主體的“創造”、主體的“實現”、主體的“現實性”,與之后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以下簡稱《手稿》)中所闡述的“對象化”思想具有相同意蘊——同樣指的是通過人的實踐活動,人把自己的本質力量和情感意志對象化到了物質世界中。在《手稿》中,馬克思強調人“通過實踐創造對象世界,改造無機界”的同時,人“使自己的生命活動本身變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識的對象”。[4](P57)“客體化”與“對象化”都表明,馬克思把人類社會的運動、變化和發展看作是人類實踐活動的結果。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他在《批判》中提出民主制是“人民自己的作品”[1](P40),在《手稿》中提出自然界是“他的作品和他的現實”[4](P58),工業“是一本打開了的關于人的本質力量的書”[4](P88)。“凡是把理論引向神秘主義的神秘東西,都能在人的實踐中以及對這個實踐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決。”[2](P56)馬克思此時以人的客體化實踐來描述社會歷史發展的真實進程,說明家庭和市民社會到國家并非是一種邏輯的發展、一種純粹的外觀。這是馬克思主義實踐觀的早期運用,也是對傳統理性主義的重要超越。
以人的需要和利益作為市民社會的核心和歷史發展的內驅力
馬克思正視人的實踐能動性,從而正確描述了社會歷史發展的真實進程,并認為這種能動性的動力來自人的物質需要和物質利益:“‘歷史’并不是把人當做達到自己目的的工具來利用的某種特殊的人格。歷史不過是追求著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動而已。”[5](P118~119)歷史并非是由純粹理性支配人們活動的運轉與復歸,而是由人的活動創造和推動的實際進程,其中人們的活動又是受自身利益訴求的驅動。在此過程中,周遭環境通過人的實踐生成演化,社會歷史在合規律性與合目的性的統一中向前推進。其實,由于青少年時期的社會環境、家庭教育、文化啟蒙以及個人獨特的人文情懷與治學路徑,“利益”在少年馬克思的內心深處早已植根播種?!度R茵報》時期,馬克思已經開始從人類存在和發展的基礎出發具體地、歷史地理解人的需要、活動和物質利益的滿足。馬克思確認了在社會歷史領域中把人與社會連接起來的“惟一紐帶”是“需要和私人利益”。[1](P185)他認為在資產階級國家這樣一種“虛幻共同體”當中,利益的異化與斗爭是制度不合理的惡果,利益的平衡與需要的滿足成為促發被壓迫者變革生產關系、尋求自身解放的動力。寫作《批判》時的馬克思,進一步將需要看做是人進行物質生產的內在根據和人與人、人與社會相聯系的紐帶。雖然黑格爾在研究市民社會時也看到需要和利益問題,但他在抽象理性主義的框架下出現了理解偏差。第一,盡管黑格爾在《法哲學原理》中肯定市民社會本身作為單個人的聯合是通過成員的需要和利益的秩序關系建立起來的,看到了人與人的關系以及人的現實活動,但他歸根結底是從倫理精神的高度來審視市民社會的全部內容與演化發展的。馬克思對此批判道:“事實卻是這樣:國家是從作為家庭的成員和市民社會的成員而存在的這種群體中產生的。思辨的思維把這一事實說成是觀念活動,沒有把它說成是群體的觀念,而說成是同事實本身有區別的主觀的觀念活動”。[1](P12)第二,盡管黑格爾與馬克思一樣,將市民社會理解為物質生活關系的體系(在他看來,市民社會是特殊利益、私人利益的領域,是需要的體系,是人們為了實現自身利益和目的而相互依賴相互交往的結果),但顯然,黑格爾是輕視市民社會的特殊利益的。他認為,對于私人利益和市民社會來說,“國家是外在必然性和它們的最高權力”,“又是它們的內在目的”。[1](P7)在黑格爾看來,國家是普遍利益的代表,特殊利益必須以普遍利益為目的和內在必然性;家庭和市民社會作為私人領域,對于國家來說不過是從屬地位。與此相反,“馬克思從黑格爾的法哲學出發,得出這樣一種見解:要獲得理解人類歷史發展過程的鎖鑰,不應當到被黑格爾描繪成‘大廈之頂’的國家中去尋找,而應當到黑格爾所那樣輕蔑的‘市民社會’中去尋找。”[6](P409)馬克思之所以把握到市民社會的核心和歷史發展的內驅力,而不再將解放人類的理想訴諸抽象理性和政治幻相,從而實現對傳統理性主義的超越,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他對物質利益的關注,特別是對人民利益的強調,而后者正是馬克思新型理性主義的精髓。#p#分頁標題#e#
以人民利益、人民意志作為新型理性主義的精髓
《萊茵報》的工作經歷將理性原則與現實利益的對立與斗爭問題擺在青年馬克思面前,而這一難題在傳統理性主義的框架內無法解決。馬克思認為黑格爾對國家普遍理性與個人特殊利益的闡述,只是“提出了一個沒有解決的二律背反”[1](P9),只不過“中世紀是現實的二元論,現代是抽象的二元論”[1](P43)。所謂“抽象的二元論”,意指黑格爾只是“把現象的矛盾理解為觀念中、本質中的統一”[1](P114)。因為黑格爾看到了政府與人民之間“包含著敵對反抗的可能性”,因此“,他現在必須構思一種既是‘反抗的不可能性’又是‘諧和一致的現實性’的要素”。[1](P114~115)與黑格爾理論上的二元論與政治上的庸俗性不同,馬克思的對策是直接取消利益與理性的對立,將利益內化在理性之中,并找到真正的利益主體。人民利益使理性主義從邏輯神秘主義的光環中走出來??梢哉f,理性在多大程度上容納物質利益,理性主義就在多大程度上取得突破;新型理性主義何以建立,取決于物質利益容納的何以可能。馬克思以群體理性、類意志代替抽象理性、抽象意志。馬克思并不反對把國家制度理解為普遍的理性意志的規定,反而承認每一個民族或國家都會把這些規定作為自己的政治信條。他指出:“民族的意志,正如個人的意志一樣,不能超越理性的規律。……在法哲學中,我們的對象是類意志。”[1](P74)馬克思這里所肯定的理性,不是黑格爾意義上的抽象意志,而是現實群體(不同民族、階級、階層)的類意志。他認為這些理性或意志是現實的人的利益訴求的化身,是對自然與歷史客觀規律的反映,是認識世界與改造世界所必需的物質基礎的抽象的具體。有學者認為馬克思在《批判》時期強調“信念”、“理性”,就代表他仍沒有突破黑格爾理性主義,甚至還是唯心史觀;有學者認為馬克思此時還使用“類”概念,就代表他還只能訴諸費爾巴哈的抽象人本主義。筆者認為,問題的關鍵不在于馬克思是否堅持理性和使用“類”,而在于馬克思所堅持的是何種意義上的理性、使用的是何種內容的“類”。馬克思以人民利益、人民意志定位群體理性、類意志。在黑格爾那里,個人對倫理的力量而言只是理性與實體的關系。黑格爾說“:個人存在與否,對客觀倫理說來是無所謂的,唯有客觀倫理才是永恒的,并且是調整個人生活的力量。”[3](P165)馬克思則認為,不僅普遍理性離不開個人意志和具體需求,而且整個國家“是從作為家庭的成員和市民社會的成員而存在的這種群體中產生的”。[1](P12)他甚至說道:“人民是否有權為自己制定新的國家制度?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應該是絕對肯定的,因為國家制度一旦不再是人民意志的現實表現,它就變成了事實上的幻想。”[1](P73)可見,馬克思將抽象理性改造為人民利益和人民理性,使理性有了現實載體和現實內容。馬克思以人民利益溝通人民與國家、特殊與普遍的統一。當時有種進步觀點認為“,一切公共事務的執行,其生命力來自下面的人民”,社會應“致力于國民教育和為人民服務的每一件工作”。[3](P6)黑格爾從國家理性與人民利益之間的對立出發,認為這是一種“恬不知恥”的“膚淺”,并批評上述思想錯在“不把科學建立在思想和概念的發展上,而把它建立在直接知覺和偶然想象上”[3](P6)。馬克思則認為人民群眾才是真正普遍理性的承擔者,人民的利益訴求代表了歷史潮流和大勢所趨,人民的意志代表了時代精神和發展方向。他說:“國家是人民的利益,或者說,人民是國家的利益。”[1](P82)兩者是一致的、同一的。因此,馬克思推崇這樣的國家“,在這種國家,人民本身就是普遍事務”;推崇這樣的意志,“這種意志只有在具有自我意識的人民意志中,才能作為類意志而獲得真實的定在。”[1](P82)為此,馬克思批評立憲國家中的國家利益作為人民的現實利益,只是“形式上的現實性”“、人民生活的調味品”“、儀式”和“謊言”,[1](P82)而民主制才是人民的自我規定和自我實現,其合理性與現實性就在于國家制度“被引回到自己的現實的基礎、現實的人、現實的人民……”[1](P40)。
“把握特殊對象的特殊規律”的方法論與實現解放的政治意圖
《萊茵報》時期馬克思就已經意識到黑格爾的抽象理性主義在方法論上存在嚴重問題。馬克思特別在《摩塞爾記者的辯護》一文中指出“:人們在研究國家狀況時很容易走入歧途,即忽視各種關系的客觀本性,而用當事人的意志來解釋一切。”[7](P363)這意味著馬克思重新樹立了研究社會歷史發展的方法論總原則,即不是從抽象意志出發來研究,而是立足現實社會生活和物質基礎來研究;不是歷史與邏輯的統一,而應實現邏輯與歷史的統一。在《批判》中,馬克思將黑格爾政治哲學的思辨性與神秘性的原因之一歸結為“正確的方法被顛倒了”,即“應當成為出發點的東西變成了神秘的結果,而應當成為合乎理性的結果的東西卻成了神秘的出發點”。[1](P52)可見,思辨哲學唯心方法的錯誤實質就在于“顛倒”。馬克思通過對黑格爾《法哲學原理》“國內法”部分的逐句分析和破解,對其得出這樣的結論:第一,變成主體和出發點的是抽象的現實性、必然性、實體性,因而是些抽象邏輯范疇;第二,實體性首先被規定為國家的普遍目的,這種國家目的進而被神秘化了,以至于脫離了自己的現實的存在;第三,具體的內容即現實的規定成了形式的東西,而完全抽象的形式規定則成了具體的內容。馬克思針鋒相對地提出“把握特有對象的特有邏輯”(舊版《全集》譯為“特殊對象的特殊邏輯”),[1](P114)即對于任何實際存在的矛盾只能從其“本來意義上來把握”(舊版《全集》譯為“從它們的特殊意義上來把握它們”),[1](P114)而不能寄希望于邏輯概念的抽象規定。這一方法論不僅在辯證法中而且在歷史觀中占有重要地位。“把握特殊對象的特殊邏輯”就是要求從社會歷史的基礎結構和矛盾發展中來把握規律、認識歷史,這必然要求在創建新型理性主義的過程中抓住人民利益和人民意志這一內在核心。當然,馬克思批判黑格爾的抽象理性主義,絕不是單純的方法、理論的清理工作,而是為迫切的現實問題尋找政治出路。這一時期,馬克思遷到巴黎與盧格一起出版《德法年鑒》,并以《批判》為開端,陸續寫了一系列關于社會主義的文章。正如拉法格評價那樣,馬克思從事理論研究和著作撰寫有一個“確定的目標”,即“傳播他的研究成果,堅決地為還在空想的迷霧中徘徊的社會主義運動奠定科學的基礎”[8](P187)。此時馬克思對抽象理性主義的變革和新型理性主義的創建,是為人的解放事業和共產主義理想的實現做哲學理論與指導思想上的探索與奠基。在馬克思那里,解放事業不是訴諸抽象理性與人性的復歸就可以實現的,而是要找到代表時代潮流與發展方向的利益主體和實踐力量,必須聯系客觀物質條件、依靠現實的人的實踐活動來不斷滿足利益訴求、解決利益矛盾。馬克思早已洞悉:在歷史進程中“人們為之奮斗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7](P187)。只有通過人民利益這一內核與紐帶,才能實現理性主義的社會理想與共產主義的社會現實的統一。當現實利益楔入理性主義,未來理想社會的構建終能擺脫傳統理性原則的虛構和烏托邦的空想。綜上可見,馬克思在人的解放這一最高主旨的統領下,其思想發展是一以貫之的。其中,馬克思對理性的態度并未經歷本質轉變。對黑格爾抽象理性主義的批判,不僅沒有使他拋棄理性主義,反而強化了自身對理性的堅定信念。雖然馬克思一直信仰理性主義,但他從一開始就不是正統意義上的理性主義者。馬克思系統批判了黑格爾的抽象理性主義和邏輯神秘主義,從而創立了一種新型理性觀。它以現實的人為主體、以人的實踐為歷史基礎、以人的現實需要和人民利益為宗旨,通過將物質利益內化在理性之中從而徹底突破了傳統理性主義的二元論和邏輯神秘性。綜而言之,馬克思所秉持的是一種以現實的人及其客體化為實踐基礎、以人的需要特別是人民利益為根本宗旨的新型理性主義世界觀。最后必須說明的是“,傳統理性主義”與“理性主義傳統”不是一碼事;不承認馬克思堅持理性主義傳統不符合歷史與邏輯,同樣,認為馬克思堅持舊的傳統理性主義也不符合歷史與邏輯。傳統理性主義代表一種過去時,特指舊有的一種理性主義形態,是以抽象的理性和抽象的人為資本主義社會及其理論成果的核心概念。理性主義傳統既包含對歷史表象的背后動因的揭示、對規律的把握和追求,又包含對人的主體地位的確證、對生命生存發展的崇尚和探尋。它作為人類精神資源和思維模式,在當前及今后繼續影響著人們,并必定會隨著時展注入新的內涵、擁有現代形態。馬克思所摒棄和批判的是傳統理性主義,所繼承和發展的是理性主義傳統。這不代表此時馬克思還處于唯心史觀階段,相反,馬克思的新型理性主義與唯物史觀直接相通。問題的關鍵在于馬克思如何理解理性,堅持的是何種理性主義。馬克思在1843年(《批判》寫作的同年)給盧格的信中說道:“理性向來就存在,只是不總具有理性的形式。”[9](P65)這說明,在馬克思的理性主義中,“理性”獲得新的內涵而實現全新變革。#p#分頁標題#e#
作者:張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