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稅費管理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民辦高校稅收政策現狀與對策探析
摘要:民辦教育是我國教育體系的重要構成部分,隨著教育事業的不斷發展,民辦教育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公辦教育補充,而已經成為推動我國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推動力。20世紀八九十年代我國正式確認了民辦教育的公益屬性及合法地位,從此民辦教育便走上了持續快速發展的道路。在民辦教育尤其是民辦高校持續發展的現在,針對民辦高校的稅收規定及改革工作卻明顯滯后于民辦教育的發展速度和水平,從而產生了諸多方面的阻礙與影響。本文以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稅收政策現狀及所遇到的典型問題入手,以促進非營利性民辦高校持續健康發展為目的,就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稅收政策的改革與細化提出一些看法意見。
關鍵詞:民辦教育;民辦高校;稅收
自20世紀八九十年代我國正式確立了民辦教育的公益屬性及教育合法地位,使其成為我國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民辦教育便從此走上了蓬勃快速發展的道路。在民辦教育尤其是民營高校迅速發展的同時,也衍生出許多問題。雖然國家將民辦高校置于與公辦高校同等的法律地位,但在具體執行尤其是在稅收的實際操作中卻存在諸多問題,特別導致相當部分的非營利性民辦高校在較長時間里一直處于困惑與劣勢當中。造成這一問題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在過去時間里國家一直沒有對營利性民辦高校與非營利性民辦高校有效區隔,直到2016年我國才正式對營利性與非營利性民辦高校推行了分類管理。但分類管理的出臺并沒有即可解決盈利性民辦高校在稅收操作中的實際困難。[1]
一、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稅收實際操作中的困惑與尷尬
自20世紀八九十年代我國的民辦教育逐漸發展起來以后,民辦教育在我國的教育體系當中的重要性就日益凸顯。2016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第一次明確地實現了非營利性民辦高校與盈利性民辦高校的分類管理,并確定了非營利性民辦高校與公辦高校在法律上具有相同的地位并享受相同的稅收優惠。但是,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仍然有許多稅收方面的困惑與尷尬擺在非營利性民辦高校面前。首先,雖然非營利性民辦高校在法律上取得了與公辦高校同等的地位,但目前不論營利性還是非營利性民辦高校在登記時仍然按照企業進行等級,非營利性民辦高校并不能和公辦高校一樣登記為事業單位,這就直接導致在稅費征繳上的巨大差異,實際上難以保證稅費及相關辦理上的一致。其次,由于不論營利與否民辦高校都與公辦高校在登記時存在差異,也就進一步導致了在收入界定上的不一致,就算是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的學費收入同樣會被認定為盈利性收入,進而進入不同的辦稅流程。再次,由于即便是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由于進行了企業法人登記,因此所遵循的會計核算制度也完全不同于公辦高校,如民辦高校需按照企業會計制度進行財務報表編制及納稅申報、并以學年作為會計核算期間,進而造成尤其是非盈利民辦高校在稅費業務開展上的困惑與尷尬。最后,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給予了非營利性民辦高校和公辦高校同等的地位及同等的優惠,但在具體執行過程中,由于如各地稅費優惠政策存在差異、政府補貼捐資激勵落實不到位,以及目前并沒有更加明確的針對非營利性民辦高校享受稅費優惠的具體指導細則與操作規范,從而導致大多數非營利性民辦高校雖然名義上與公辦高校地位相同且享受同等優惠,實際上卻很難真正受惠。[2-3]
二、現行稅收政策對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的影響
(一)打擊非營利性民辦高校辦學積極性?,F行稅收政策直接打擊了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的辦學積極性。雖然自我國推行營利性民辦高校與非營利性民辦高校分類管理以來,非營利性民辦高校在法律上與公辦高校獲得了同等地位,但實際上由于注冊法人性質的不同,仍然需要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繳納各類稅費,這對于收入較少的非營利性民辦高校而言將會造成較大的經濟負擔,進而影響到學校的正常辦學以及師資建設,從而大大打擊了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的辦學積極性。[4]
酒類行業的稅務會計核算探討
酒類行業是食品行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包括白酒制造企業、啤酒制造企業、葡萄酒制造企業、黃酒制造企業以及其他酒制造企業。國家對酒類企業存在明顯的政策導向,其稅務會計處理同其他制造業存在較大差異,因此研究酒類行業的稅務會計處理,對酒類企業的發展和管理尤為重要。本文從酒類行業經營概況出發,從購進原材料、委托加工、銷售貨物、出口貨物及包裝物等方面,闡述其各環節稅務會計的處理。重點是委托加工、視同銷售和包裝物押金的處理。難點是不同酒類包裝物押金的稅務處理以及委托加工收回后不同處理方式下的稅務處理。
一、購進貨物
1.購進免稅農產品。根據《關于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方法的通知》(財稅〔2012〕38 號)規定,以購進農產品為原料生產銷售酒及酒精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的進項稅額均按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的規定扣除,其核定方法包括投入產出法、成本法、參照法。酒類行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能會購進高粱等農產品作為原料生產酒類產品,每月根據核定的數額來抵扣當期進項稅。
2.購進其他貨物。納稅人從國內購進除農產品以外的原材料或者機器設備等,應按照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來抵扣進項稅額,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賬戶的借方。
3.進口貨物。企業進口物資,需要在進口環節依法繳納關稅、增值稅或消費稅。酒類企業進口所應繳納的關稅應借記“在途物資”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進口關稅”科目;對于進口關稅也可以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直接計入進口材料的采購成本,借記“在途物資”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海關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的借方,可在國內銷售環節作進項稅額抵扣。如果其進口白酒等應稅貨物,還需要在報關進口時由海關代征進口環節消費稅。企業進口時,應按應稅消費品的進口成本連同消費稅,借記“固定資產”“材料采購”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委托加工貨物
稅法中規定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否則都不能作為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來處理。一般情況下,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有以下兩種稅務處理:
新會計準則完善增值稅會計處理的思考
【摘要】隨著我國增值稅改革的深化和會計準則的逐步完善,現行增值稅會計核算體系存在需要改進的空間,如部分業務的增值稅會計科目和核算流程缺失。文章針對建筑企業收入確認、承租人確認使用權資產以及分期付款購買固定資產等業務提出了完善增值稅會計核算的思路和方案。
【關鍵詞】會計準則;增值稅;會計處理
近年來,我國修訂完善了收入、租賃、金融工具等企業會計準則,進一步提高了企業會計信息的質量,保持了與國際準則的持續趨同。但相應的增值稅會計處理制度存在一定的缺失,筆者結合現行增值稅政策和最新會計準則,談一談完善增值稅會計核算的思路和建議。
一、增設配套會計科目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及其應用指南,建筑企業適用的“合同結算”科目兼具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雙重屬性,且為不含增值稅口徑,其借方余額代表建筑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而“應收賬款”則是建筑企業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的權利,為含增值稅口徑。建筑企業在確認收入時,先將不含稅收款權計入“合同結算”科目,階段性結算獲取無條件收款權時,再將“合同結算”科目余額轉入“應收賬款”科目,同時確認銷項稅額或者待轉銷項稅額??梢姡ㄖ髽I在初始確認“合同結算”時,對應的增值稅稅額沒有體現,存在低估資產和負債的弊端。同樣的情況還存在于使用權資產的確認以及超過正常信用條件購買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的業務。使用權資產根據以不含稅的租賃付款額折現確認,但在實際支付時租金是含稅口徑;分期付款購買固定資產時,固定資產根據不含稅付款額折現確認,長期應付款又為含稅口徑,資產和負債的確認口徑不一致,造成會計核算的混亂和會計信息的失真。筆者認為,上述問題的根源在于資產(應收款項除外)的確認均為不含稅口徑,而對應負債(合同負債除外)的確認則為含稅口徑,兩者的差異缺少一個會計科目反映,因此建議在“應交稅費”科目下增設一個“應收稅款”明細科目,以核算此類業務。
二、賬務處理流程
“應交稅費—應收稅款”科目用來核算建筑企業確認收入時與“合同結算”科目相對應的企業代稅務機關向客戶收取的銷項稅額以及購買或承租某些資產時尚未支付的進項稅額。期末報表列報時,按照流動性列示在資產負債表的“其他流動資產”或“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
營改增稅收政策對財務會計的影響
摘要:營改增稅收政策自2012年1月1日起開始試點運行,到2016年5月營業稅徹底退出歷史舞臺,是自1994年分稅制改革以來我國財稅體制的又一次深刻變革。文章闡述了營改增稅收政策,介紹了該政策對施工企業財務會計的影響,分析了該政策為施工企業帶來的機遇與挑戰,提出制定健全的會計制度和會計核算方法,提高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水平,完善稅收籌劃工作等施工企業應對營改增稅收政策的措施,希望施工企業能夠迅速適應。
關鍵詞:營改增稅收政策;施工企業;財務會計;財務管理;內部審計
稅收是國家(政府)公共財政的最主要的收入形式和來源,對于企業來說,根據相關政策依法納稅,才能使市場維持穩定發展的局面?;诖?,稅收政策一旦發生變化,企業需要根據自身經營情況進行全面調整,包括成本計算、戰略方向、資源管理等多個方面。在營改增稅收政策實施之后,施工企業必須重視新政策對財務會計工作的影響,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應對,努力提高財務管理水平,使財務狀況保持在良好的范圍內。
1營改增稅收政策概述
營改增稅收政策,全稱為營業稅改為增值稅,是指在該制度實行之前,繳納營業稅的企業或個人,在該制度實行之后轉為繳納增值稅。此項政策的最大特點在于,減少了重復的稅收部分,使之更加合理,從而在全社會形成良好的財務循環,進而降低企業經營的各項成本,促進企業發展。營業稅在廢除之前,是指在中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得的營業額征收的一種稅。但在商業行為的過程中,存在商品不止一次出售的情況,特別是對一些施工企業來說,大型機械設備、地皮轉讓等都可能經過多次轉手,如果對每一次獲取的營業額均收取營業稅,不僅會使相關個人或企業承受更多的負擔,長此以往,也無法滿足人民群眾的需求。而增值稅只對產品或者服務的增值部分納稅,是一種流轉稅。比如一棟房產,在初次售賣時,成交價為100萬元,其中已經包含了傳統的營業稅;進行第二次出售時,價格增長到120萬元,那么只需要對增值的20萬元收取稅費即可??梢?,營業稅改為增值稅,減少了重復納稅的環節,是黨中央、國務院,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從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出發做出的重要決策。此項政策的出臺目的在于加快財稅體制改革速度,進一步降低企業的賦稅壓力,從而調動社會各界的積極性,推動服務業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務業的發展,使產業和消費升級、培育新動能、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2營改增稅收政策對施工企業財務會計的影響
2.1對施工企業財務會計核算的影響
農村稅費發展現狀反思
農村改革成功的關鍵;是現階段減輕農民負擔的治本之策。逐步消減乃至徹底取消農業稅收將是WTO框架下我國稅制改革的發展趨勢。平安縣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已進人稅收征收人庫工作和財政轉移支付的兌現落實階段。在這一關鍵階段,總結經驗,分析其中存在的問題,探索和完善配套措施有著更為重要的意義。 一、基本情況 平安縣轄6鄉3鎮,111個行政村,629個農業生產合作社,總人口12.3萬人,農村人口7.82萬人,總面積769平方公里,耕地面積164,289畝,按照稅費改革的總體要求,通過認真調查核實,全縣確定批復的計稅面積為158,592畝(其中:水澆地28,056畝,淺山地96,388畝,腦山地34,148畝),根據測算核實改革前我縣稅費負擔為276.2萬元,人均負擔達到32元,畝均負擔達到17.42元,改革后的稅收負擔為190.6萬元,人均負擔24.37元,畝均負擔12.02元。按照省稅改辦批復我縣的試點方案,經過認真測算,反復核實,廣泛征求群眾意見,最后確定為我縣總體減負率為31.16%,比改革前稅費負擔下降85.6萬元,人均下降10.95元,畝均下降5.4元。基本達到了“農民負擔明顯減輕”的目的。 二、存在的問題 1、因政策規定,天然林禁采,稅費改革后,全縣194人集體林地護林員報酬兌現難度大。 2、大部分群眾對退耕還林(草)土地面積的征稅不理解。 3、鄉村債務達1028萬元,且由于類型不同、牽扯面廣,在這次稅費改革中分開處理難度較大。 4、社會減免孤寡、殘疾人納稅問題無法解決。 5、農村防疫員報酬無法解決。 6、農業稅及其附加稅全部以土地為根據計征,凡人均耕地多的都是偏遠地區,農民無二、三產業,地膺民貧,交的稅反而多;城鎮效區農民人均耕地少或者全部被征用了,以從事第 二、三產業為主,相對較富裕,他們的負擔很輕甚至一分錢負擔也沒有了,連過去負擔的三提五統費也不交了,這樣窮人替富人納了稅,太不公平。 7、文件規定,計稅以第二輪承包的耕地為依據。 可第二輪承包是在第一輪承包的基礎上“動賬不動地”,經過23年,耕地變化很大:城鎮效區被大量征用的耕地有相當一部分未核減;大包干以后農民開墾了不少山腳河灘地沒人賬,形成了無地有稅和有地無稅的現象。 8、“兩工”取消,村里修路、植樹、小型水利維修和農田基本建設無法進行了。尤其是小型水利,是過去幾十年流血流汗的勞動成果,如果不維修,毀于一旦,前功盡棄,更迫切的是小學危房的維修,過去備點料,用十幾個義務工就能修好,今后,比如房子漏雨了,料買得起,工錢付不起,一切公益事業都舉步維艱了。 三、完善農村稅費改革試點方案的建議 2003年我國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總體要求是:總結經驗,完善政策;全面推進,分類指導;鞏固成果、防止負擔反彈。農村稅費改革是一個與時俱進的過程,不能指望一步到位或一墩而就,應盡量地簡便易行,好操作,并不留漏洞,更要兼顧到能為其它配套改革措施開路,做到牽此一發而動全身。平安縣的農村稅費改革要結合當地情況,制定符合實際的減免費等政策。稅改方案的制定必須考慮與原先的稅費制度相銜接,避免大的震蕩,防止同等耕種條件土地的農業稅負擔過分懸殊,促進農業稅負擔公平合理。同時要確保減免政策及時兌現到戶,做到村村減負,戶戶受益,以調動農民的積極性。 1、繼續加大政策宣傳力度,耐心細致地做好干部群眾的思想工作,消除部分群眾的抵觸情緒。 2、切實抓好各項政策和配套措施的落實,不出臺新的收費項目,不提高原有的稅收標準,把農民負擔納人法制化、規范化管理的軌道,切實做到“三個確保”:確保改革后農民負擔明顯減輕、不反彈,確保鄉鎮機構和村級組織正常運轉,確保農村教育經費正常需要。這是衡量農村稅費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標志,也是順利推進試點工作、鞏固改革成果的必然要求。 3、按照自愿、有償原則向農民收費,并實行公示制度。加強收費管理,做好農村服務工作不準強制服務、強行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
區政辦砂資源管理意見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規范全區砂資源開采秩序,提高砂資源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防止砂資源稅費流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市河道采砂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全區砂資源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要求,堅持可持續發展方略,以保護資源、規范砂資源開發秩序、保障防洪安全為目的,堅持標本兼治,強化綜合整治、統一管理、聯合執法工作,建立健全“以砂治河、以砂養河、以砂護河”的砂資源管理秩序和長效機制。
二、工作原則
(一)強化領導、綜合整治。堅持政府領導、部門聯動的綜合整治工作機制,實現規范化管理。
(二)科學規劃、有序利用。堅持保護性開發戰略,按規劃合理開采砂資源。
國內外林業政策比對淺析
作者:李春波 文冰 單位:西南林學院經濟管理學院
我國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的簽字國.清潔發展機制,簡稱CDM(CleanDevelopmentMechanism),是《京都議定書》中引入的靈活履約機制之一.而CDM下的碳匯項目是《京都議定書》框架下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在林業領域內的唯一合作機制,因此林業發展被推上了實施全球氣候公約的重要位置.在這種新形勢下,研究林業政策能夠更好地認清我國林業發展的現狀,通過林業政策制度體系的進一步完善,進而使我國的林業能通過清潔發展機制(CDM)這一渠道廣泛地參與到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工作進程中.
1清潔發展機制(CDM)簡介
清潔發展機制(CDM)允許附件1締約方與非附件1締約方聯合開展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減排項目.這些項目產生的減排數額可以作為附件1締約方的限排或減排量.對于發展中國家而言,參與CDM項目可以獲得部分資金援助和先進技術.CDM包括改善終端能源利用效率、可再生能源、替代燃料、碳匯項目等7個項目.中國已于2002年8月批準了《京都議定書》,具有參與CDM的合法資格,從而與其他發展中國家在以上項目領域相競爭.CDM下的碳匯項目是《京都議定書》框架下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在林業領域內的唯一合作機制,是指通過森林起到固碳作用,從而用來充抵減排二氧化碳量的義務,并通過市場機制實現森林生態效益價值補償的一種重要途徑.根據定義,在第一個承諾期內(2008~2012年),碳匯項目僅限于造林再造林[1].“造林”是指在過去50年以上的無林地上進行的造林;“再造林”是指在曾經為有林地,而后退化為無林地的地點上進行的造林,這些地點在1989年12月31日前必須是無林地.根據規定,發展中國家通過發達國家提供的投資和技術來促進本國的可持續發展,進行溫室氣體減排,發達國家則可得到二氧化碳減排量,來滿足其減排承諾.因此,林業碳匯項目是能較好地發揮森林生態和經濟效益的方式之一.而發展林業碳匯項目,與各國的林業發展現狀緊密相連,也必然引發新形勢下對林業政策的再次分析.
2CDM框架下的我國林業政策淺析
在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為核心的林業法律體系的指引下,我國先后實施了多種效果顯著的林業發展政策.根據第六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1999~2003年)結果顯示,我國森林面積有17490•92萬hm2,森林覆蓋率為18•21%.
2•1實施六大林業重點工程
PPP項目社會資本方的管理重點研究
隨著PPP模式不斷地推廣、開展,其運作模式也在逐漸完善成熟。在政府的大力推動下,有著越來越多的社會資本愿意加入PPP項目。隨著項目的開展和深入,對PPP項目的管理和稅收籌劃也在企業的嘗試下逐漸進行,并且企業也越來越重視相關的工作。對于參與項目的社會資本方來說,其管理重點主要集中在企業和銀行兩個地方,與PPP項目的投融資能否順利進行息息相關。由于PPP項目大多是在基礎設施的建筑建設方面,一般情況下,項目投資金額大、參與企業多、合作流程復雜、投資回收期長,并且不同的項目所運用的商業運作模式和條款差距很大。而且我國到現在為止還沒有對PPP模式的財務和稅收進行專門的規定,使得社會資本方對于其項目在稅務處理上出現了較多的疑問。PPP模式隨著其發展已經涉及到了眾多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在項目中,投資企業不但需要負責項目設計、設施建設、項目運營和基本設施的維護等工作,還承擔著項目公司的組建任務,并通過運營項目的收入和必要的政府財政支付來獲得投資的合理回報。在目前來說,我國對于PPP項目還沒有明確的財務和稅收的規定,因此為保障PPP項目的推廣和運行,進行稅收籌劃顯得十分關鍵。項目的運作是通過項目公司來進行的,其主導著PPP項目的進行,由于項目參與的主體過多,通常經營業務涉及到各行各業,經營一個公司要交哪些稅,是跟公司注冊的類型和公司的經營范圍密切相關的。不同公司,銷售不同產品,提供不同勞務,涉及的稅種都不一樣,甚至同樣的業務,換一種合同形式,要交的稅也不一樣,需要通過對稅務分析和籌劃來降低納稅成本和稅務風險。
1PPP項目中的管理重點
1.1參與項目投融資的企業管理重點。企業以投資方的身份來參與PPP項目的投融資過程,在項目中,投資企業需要負責項目設計、設施建設、項目運營和基本設施的維護等工作,在這些工作中,其管理重點主要是集中于企業財政、項目建設、項目運營上。企業財政主要是因為PPP項目的投資周期很長,要求社會資本方本身的財務不能出問題,除了項目的初期投資,后面過程中的計劃性投資資金也不能斷,以及項目相關的設備設施維護和保養等都需要企業財政進行支撐,所以企業對于自身的財務管理是項目進行的保障。設施建設相關的管理主要是指項目各方資金在投入設施建設期間對于項目相關開銷的控制,使得項目在預算內達到相關要求,保障項目的交接。主要包括設備的采購,施工材料的購買,建筑工人們的工資以及設備使用和維護的資金,預算的執行能有力保障項目的進行。項目運營是屬于項目投資主體獲得投資回報的階段,其基礎是企業財政管理、項目建設管理的有效進行,項目運營是在基礎上為項目提升利益回報的階段,因此需要社會資本方有著優秀的運營能力,能夠為項目管理的長遠發展做出規劃,保障項目的進行。
1.2銀行對于項目的影響。銀行對PPP項目提供了相關的經濟支持。大多數情況下,在社會資本方對PPP項目競標成功后,項目初始資金的投入基本上都是通過項目投資社會資本方在銀行貸款獲得的,一般情況下,大部分PPP項目獲得的資金投入都是來源于銀行,而銀行資金的注入也是PPP項目能夠進行的保證。PPP項目有著投資金額大、參與企業多、合作流程復雜、投資回收期長等問題,因此想要推動PPP模式的發展,需要加強社會資本方和銀行的合作,保障PPP項目的資金穩定來源,從而降低PPP項目因資金斷缺影響項目進行的風險。
2稅收籌劃的意義和原則
2.1稅收籌劃的意義。隨著經濟的發展,稅收籌劃成了新的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方式,逐漸走到臺前,被越來越多的企業家接受。在遵守稅法的前提下,企業通過了解國家對于稅收的各種優惠政策,在選擇最優的方式下,有效規避企業潛在納稅風險的同時,還可以節省稅費。由于納稅是項目企業法人呈交,如果多個項目企業法人是同一個人,可以將項目企業運營效果不理想的虧損抵消運營效益較好的收益,在一定程度上節省稅費,降低納稅成本。稅收籌劃還可以讓企業財務人員認真有效地梳理納稅相關資料,避免出現問題,造成稅務違法過失。而對于PPP項目來說,通過納稅籌劃可以促進項目公司的財務對相關資料、合同、政策的研究梳理,使得財務人員能夠更全面的掌握項目相關信息,為后續的納稅和投融資工作打下基礎。
2.2稅收籌劃的原則。雖然稅收籌劃逐漸被接受,籌劃的方式和原則也各不相同,但仍需要堅持最重要的綜合性、合法性、效益性三項基本原則。綜合性原則要求企業將稅收籌劃放到整體運營和當前經濟環境以及合同中寫明的條件中進行考慮,尤其是PPP項目公司,在進行稅收籌劃的時候,要考慮到相關項目各方的利益需要,進行全周期的統籌計劃。合法性原則要求企業稅收籌劃的時候應該在法律框架內進行,以遵紀守法為己任,防止出現避稅偷稅的情況。效益性原則稅收籌劃的出發點是提高整體經濟效益,因此在進行稅收籌劃的時候應該進行成本效益分析,并以此決定是否要進行。當然,由于稅收籌劃是著眼于長期發展規劃,具有較大的風險性,畢竟政策會變,因此在進行稅收籌劃的時候,應該對這些風險和成本進行思考,以決定稅收籌劃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