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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費征管論文范文1
關鍵詞:政府非稅收管理財政收入國民收入分配
政府非稅收入作為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重要形式。在政府收支管理、特別是基層政府收支管理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加強和規范政府非稅收人管理,是構建公共財政體制的重要內容之一,同時也是整頓和規范財經秩序,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重要舉措。但改革至今,尚未形成一套規范化的管理體制,文章擬結合工作實踐,就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政府非稅收人管理提出粗淺見解。
一、政府非稅收入的歷史沿革和特點
加強和規范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必須對政府非稅收入本身的歷史和特點進行研究。只有掌握了政府非稅收入的發展規律、特點和管理要求,才能正確地加強和規范政府非稅收入管理。
(一)政府非稅收入的歷史沿革
政府非稅收入的概念和范圍在《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通知》(財綜[2004]53號)中已經有了明確界定,這里不再贅述。政府非稅收入概念源起于預算外資金概念,預算外資金最初泛指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專項收人、主管部門集中收入等,因為管理較為松散,多數未納入預算管理甚至未納入財政管理,故名之“預算外資金”。隨著改革的推進,管理的加強,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納入了預算管理。捐贈收入、彩票公益金、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等也涵蓋納入財政管理的范圍。預算外資金的概念漸漸不能適應改革的需要,政府非稅收入概念應運而生。政府非稅收人概念及其范疇的提出,是深化改革的結果。標志著我國在建立公共財政體系、規范政府收人機制上向其邁出了可喜的一步。政府非稅收入與預算外資金相比,不簡單是范圍的擴展,管理方式的改變,而是一個質的飛躍。政府非稅收入與稅收并列,這樣從理論上就把政府非稅收入擺到了與稅收同等的高度,提高了政府非稅收入的重要性。
(二)政府非稅收入的特點
政府非稅收人是指除稅收以外,巾各級政府、周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并用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財政資金,是政府財政收人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形式。
相對于稅收的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來說,政府非稅收入具有靈活性、補償性、專用性、不穩定性、非普遍性和自主性等特點:靈活性:靈活性是指政府非稅收入在實現政府財政職能上具有方便、靈活的特點。補償性:按照公共財政理論,社會需要分為純公共需要和準公共需要,純公共需要由政府通過稅收全部滿足,社會準公共需要則只能由政府稅收部分滿足,不足的部分則要收取一定補償費用,這就是政府非稅收入的由來。專用性:政府非稅收入是政府提供準公共服務取得的收入,帶有一定的補償性。不穩定性:稅收具有固定的稅率、征收范圍,調整變動一般較小。非普遍性:政府非稅收入的普遍性,是指征收政府非稅收入不帶有普遍性,只是向需要政府提供準公共服務的人群征收政府非稅收入,而不需要政府提供準公共服務的人群則不需要繳納政府非稅收入。自主性:府非稅收入的自主性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地方政府設立的自主性;二是繳納的自主性。
由于政府非稅收入內容廣泛,性質不完全相同,歸納的特點,對于政府非稅收入主體是適用的,但不一定完全適用于每一項政府非稅收入。充分認識和深刻領會政府非稅收人的特點,對于加強和規范政府非稅收人管理,提高政府非稅收入使用效益,具有積極的指導作用。
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改革的進展情況
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改革是對預算外資金管理改革的深化和拓展,同時也對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年,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通知》(財綜[20o4153號),正式吹響了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改革的號角?!锻ㄖ返南掳l,對政府非稅收人管理改革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進一步明確了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范圍,確定了大的指導方針。從地方到中央,對于政府非稅收入管理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加強。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對于強化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一是很多地方財政部門都陸續成立了政府非稅收入專職管理機構,為加強政府非稅收人管理提供了組織保障。二是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政府非稅收人管理法規和文件,為全國性立法作出了有益探索。三是將政府非稅收人納入部門預算編制范圍,通過編制綜合財政預算,實現了財政收入的統籌安排。四是建立了政府非稅收入年度稽查制度,加大了政府非稅收人的監督管理。五是強化征管措施,加強了征收管理。實行了收繳分離制度,有效地杜絕了執收環節截留坐支行為的發生。改革推行幾年來,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現為,改革尚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論,沒有統一同定的管理模式,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水平參差不齊,認識不一,很多地方還停留在預算外資金管理的觀念和模式上。離規范化、科學化的要求還有很大的差距。
三、政府非稅收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當前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結合管理實踐,筆者認為,當前政府非稅收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三:一是法律依據不足。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缺乏全國性的法律、法規,在實踐中沒有具體的法律法規可以依據執行,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經常要到處尋找法律依據,出現無法可依的尷尬局面。二是機構職能不明。政府非稅收入改革起源于地方,很多地方為加強管理成立了專職管理機構。地方成立機構本無可厚非,但財政體制基本是垂直對口管理,由于在機構設置上,地方設置在前,導致下級和上級機構設置不統一.上下級不對口,造成管理關系不順暢。三是管理體制落后。目前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各個環節包括設立管理、征收管理、資金管理、支出管理等仍然基本沿襲原來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模式和體制,沒有隨著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提升麗完善,存在分散、脫節現象。
(二)主要原因分析
改革推行這么多年,依然存在上述問題不得不引人深思,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是改革的推動力不足:改革的推動力主要來自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黨委政府的重視;二是職能部門的工作;三是社會各界的輿論。三者中以黨委政府的推動力為首,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其次是職能部門的工作,再次是社會各界的輿論推動。三者之間既可以相互制約,也可以相互促進。改革的阻力主要來自一些既得利益部門的反對,任何一項改革都會引起利益的重新劃分。一些既得利益者當然不會輕易放棄自己的既得利益,會想方設法阻撓改革的進行。推動力與阻力的對比程度決定著改革的進程。
四、加強和規范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幾點建議
根據政府非稅收入的特點,結合政府非稅收人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加強和規范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積極推進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改革,應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
改革要以輿論為導向,通過輿論宣傳,提高社會各界對政府非稅收人管理重要性的認識,爭取得到黨委政府的重視和社會各界的支持。統一思想,形成改革的合力,減少改革的阻力。
(二)加強機構建設,組建專業化管理隊伍
對政府非稅收入實施專門管理是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需要,也是社會化分工發展的客觀要求。按照整合資源、職能統一的原則,中央、省應組建政府非稅收入專職管理機構,整合各項管理職能,做到機構和職能相對應,并對下級管理機構提出明確要求。從而理順管理關系,強化管理職能。做到上下暢通,規范高效。
(三)加強法制建設。做到有法可依
建議盡快出臺全國性的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法律、法規,明確政府非稅收入概念、性質、范圍、管理原則、管理機構、管理辦法等,以形成包括立項制度、審批制度、征收制度、預算制度、執行制度、監督制度在內的科學管理體系。用以指導、約束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行為。提高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范化水平。做到依法管理,規范管理。
稅費征管論文范文2
關鍵詞:環境稅 稅收征管 制度設計 征管能力
一、引言
20世紀70年代以來,環境稅逐步從理論走向實踐,許多西方國家特別是北歐國家都引入了專門的環境稅種,取得了良好的環境效果和財政效果。環境稅同時具備約束和激勵的雙重功能,既可以涵蓋生產活動,也可以涵蓋消費活動,能有效地引導企業和家庭以有利于環境的方式生產和消費;同時環境稅順應了從命令強制手段向經濟手段轉變解決環境問題的趨勢,作為柔性手段被各國政府所青睞;在國際貿易中,環境稅也經常被作為貿易保護的工具來使用。經過多年的研究和推動,開征環境稅已經被列入我國環境保護發展規劃和“十二五”規劃綱要,可以預見,環境稅即將邁入實施階段,必將在我國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我國的環境稅理論研究已經邁過了介紹與論證階段,正處于融合、創新、制度創建的新的時期,有關機構和院校聯合組成的課題組已經開始環境稅具體稅種的設計,這些研究的重點是環境稅的作用機制、實施效應分析、環境稅種的選擇、稅制要素的設計等。雖然目前對環境稅的理論研究成果頗豐,但對環境稅的保障性制度還沒有展開充分研究,一方面是因為當前環境稅研究的焦點是主體稅種的確定及實施路線圖,征管問題研究滯后于稅制設計也就在所難免,另一方面則可能是對環境稅征管的特殊性認識不足,對環境稅特殊的征管要求還不夠重視。 環境稅的征管工作是環境稅實施的基礎工作,是環境稅政策效果實現的重要保證,而環境稅的主體稅種污染排放稅的征管要求與現有稅種有明顯差異,要保證環境稅在十二五期間順利推出,就必須對環境稅的征管特點展開分析,對國內外環境稅(費)征管經驗進行借鑒,然后有針對性地進行征管制度設計和征管能力建設。
二、環境稅分類、征管特征現狀分析
(一)環境稅的定義和分類
環境稅的定義和分類是研究環境稅征管問題的起點。國際上對環境稅的定義較為寬泛,如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國際能源署和歐洲委員會將環境稅稱為“與環境相關的稅收”(Environmentally Related Taxes),可以看出,國際上通常所稱的“環境稅”不是一個獨立稅種,而是以環境保護作為設計目標的稅種的集合。國內學界關于環境稅的定義,根據其內涵的不同,存在狹義說、中義說、廣義說之分,但綜合來講,環境稅是國家基于環境保護目的,籌集環境保護資金,調節納稅人環境保護行為而征收的稅收和采取的稅收措施,具體包括:污染排放稅、污染產品(服務)稅、環境收入稅、與環境保護有關的稅收措施。有學者將資源稅也納入環境稅的研究范疇,因為資源稅更多的是體現資源租稅和級差租稅,并且已經存在與之相配套的征管制度,因此本文未涉及資源稅的征管問題。污染排放稅是指對直接排放到環境中的污染物所征收的稅,是一種同所導致的污染的實際數值(或估計量)直接相關的環境稅類,如二氧化硫稅、二氧化碳稅、水污染物排放稅、固體廢棄物排放稅、噪音稅等。按污染物命名的污染排放稅又稱為獨立環境稅,這一稅類對排污的控制性較強,但征管成本較高。污染產品(服務)稅,是指對使用過程(服務)中容易造成環境污染的產品(服務),或者使用以后殘留物造成環境污染的產品所征收的稅。是一種針對污染產品生產或消費金額以及造成污染后果的服務行為營業額按比例稅率或定額稅率征收的環境稅類,是一種間接稅,如能源稅、汽車稅、農藥稅等。環境收入稅是指以籌集環境保護資金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稅,是一種財政性稅收,一般是隨已有的主體稅種加成征收,類似于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與環境保護有關的稅收措施,是指能產生環境保護刺激或激勵作用的稅收手段,如差別稅率、稅收優惠等。
(二)環境稅的征管特點
污染產品(服務)稅可以通過增加消費稅稅目、營業稅稅目的方式開征,其征管制度是比較健全的;環境收入稅隨主稅種一起征收,在征管上并沒有特殊要求;只有污染排放稅是一類新穎的稅種,有著獨特的征管特性:(1)征管對象的特殊性。污染排放稅屬于行為稅,發生排污行為的組織和個人都是環境稅的納稅人,排污行為的廣泛性決定了污染排放稅納稅人的廣泛性。生產過程中的污染排放可能涉及很多行業、眾多企業,消費過程中的污染排放更加面廣量大,大量非企業單位、家庭甚至個人都可能成為污染排放稅的納稅人。(2)征管環節的特殊性。污染排放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的排污量,而排污量一般只能在排污行為發生時才能記錄下來,如一些有害氣體的排污量是通過記錄排放濃度、排放時間等測算出來的,如果未及時記錄很難再推算出排污量。有些污染事件事后甚至難以確定排污者,更無法確定計稅依據。(3)征管規模的特殊性。從學者們提出的各種設計方案來看,結合現有排污費的征收情況,污染排放稅的收入規模不會很大,戶均稅額也不會太高;隨著治污技術的提高和納稅人治污能力的增強,污染排放稅稅基趨于收縮,納稅人總體稅負還有進一步下降的趨勢。(4)征管技術的特殊性。污染排放稅計稅依據即排污量的確定有三種方法,收入法是根據產品的產量核定排污量,投入法是根據生產投入物中的化合物或污染物含量核定排污量,監測法是根據生產過程中監測設備記錄的數據確定排污量。根據理論研究的結果,通過監測設備確定排污量是最準確,而且是環境效應最顯著的方法,這種方法直接刺激排污者采取各種手段減少排污量,有效實現環保目標,因此在實際征收中應廣泛采用。但監測法的技術性很強,需要配備專業的測試設備和計算設備,需要專業技術人員,需要定期監測和采集數據;由于排污量數據不是建立在財務核算基礎之上,沒有上下游企業可以調查比對,一旦數據丟失,計稅依據難以確定。(5)征管目的的特殊性。開征污染排放稅是為了將納稅人的邊際生產成本提高到社會邊際成本之上,促使納稅人在權衡得失后開展排污治理減少污染排放,因此環境稅的環境目的高于組織收入目的,即使單位稅款征管成本很高,仍然需要加強征管以保證排污行為機會成本的存在。(6)稅收優惠的多樣性。為了通過市場信號,合理地引導微觀經濟主體自發地實施有利于環境保護的行為,以達到環境效果,環境稅通常都規定有許多稅收差別和稅收優惠政策,納稅人如采取了規定的措施或排放達到了規定的標準將會獲得稅收差別對待或稅收優惠。污染排放稅是環境稅的主要稅種,是一個國家稅制是否綠化的重要標志,也是我國引入環境稅初期計劃開征的主體稅種,因此在征管上必須予以特別的保障?,F行的征管制度對行為課稅的管理制度較少,缺乏必須的制度建設,同時征稅機關缺乏專業設備和專業人才,納稅人的檢測設備安裝遠未普及,征納雙方的硬件條件不能滿足征管技術需求,在征管準備上市場價格傳導機制還不完善,征納雙方乃至整個社會對開征新稅種的心理建設非常不充分,這些都將會對污染排放稅的征收產生負面影響。
(三)我國排污費征管制度分析
排污費是我國現行環保收費制度中規模最大征管最為規范的一種收費,也是污染排放稅征收前的過渡形式。2003年,國務院了《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以行政法規的形式確立了排污收費制度;在《條例》的基礎上,有關部委陸續出臺了《排污費征收標準管理辦法》、《排污費資金收繳使用管理辦法》、《關于排污費征收核定有關工作的通知》和《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運行管理辦法》等一系列配套法規與規章,與《條例》一起構成了較為完整的排污費征管制度?,F行的排污費征管制度既有著鮮明的優點,也存在明顯的缺陷。(1)現行排污費征管制度的優點。第一,實現了按污染物的種類、數量以污染當量為單位實行總量多因子排污收費。即實現了由單一濃度收費向濃度與總量相結合的收費轉變;由單因子收費向多因子收費轉變。第二,規定了儀器監測數據可以作為征收的依據?!杜盼圪M征收使用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國家規定強制檢定的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儀器對污染物排放的監測數據可以作為核定污染物排放種類、數量的依據;并規定排污者安裝的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儀器,應當依法定期進行校驗。2008年3月環境保護部頒布的《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運行管理辦法》對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的運行管理作出了詳細的規定。第三,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環境監測體系。全國性的環境監測網絡已經建成并逐漸完善。污染物排放監測技術水平得到不斷改進,監控手段已日漸成熟,國家污染源自動監控計劃穩步推進。第四,實行了收支兩條線管理。按照“環保開票、銀行代收、財政統管”的原則,征收的排污費一律上繳財政,納入財政預算,列入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進行管理。第五,規定了罰款和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的處罰手段?!杜盼圪M征收使用管理條例》規定:對不繳或者欠繳排污費的,責令限期繳納,逾期拒不繳納的,處應繳納排污費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并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產停業整頓。(2)現行排污費征管制度的缺點。第一,征管規定以部門規章的形式頒布,法律層次較低,且不具有完全的強制性,導致在征收時阻力大,協議收費、人情收費、行政干預收費現象嚴重;同時收費的性質容易與其他經營性費用相混淆,在公眾意識中也沒有稅收的地位高,因此排污費難免會受到繳費人的排斥。第二,征收成本高,收費項目多而雜,緩繳、減免范圍各地不一,征收效率較低;對一些生產工藝復雜、排污節點和污染因子多的大型企業,排放的污染物種類不清,排放量核定不準確,計征的污染因子不夠,如對燃煤鍋爐,只征收煙塵一項,而污染當量數較多的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卻沒有計征。第三,沒有明確規定排污單位的申報義務。作為收費依據的排污量均由征收部門通過監測主動獲取,繳費人不但不需要主動申報排污量,還想方設法隱瞞排污量,導致漏征逃費現象非常普遍,也嚴重挫傷了依法繳費人的積極性。第四,目前環保性收費還存在“多部門征收”和入庫級次不一的情況,政出多門導致征管較為混亂。
三、我國環境稅征管的政策建議
(一)加強稅款征收
(1)征收主體的選擇。主要有三種模式,第一種是全部由稅務部門負責征管,第二種是稅務部門負責征收和執法,環保部門配合,負責監測和提供排污數據,第三種是環保部門代征,稅務部門只負責稅款核算。本文傾向于第三種意見,原因主要有四點:一是其他部門如海關、財政代征稅收已有先例,二是因為環保部門已經有大批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監測設備,有完善的監測體系,稅務部門再重復投入會造成極大浪費,三是因為環保部門有征收排污費的場所和經驗,征收的軟硬件都有一定的基礎,四是征收和監管集中于環保部門,有利于職責和權力的統一,便于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也有利于形成環保部門和稅務部門相互監督的良好機制。(2)申報和征收方式的選擇。稅收的征收方式有核定征收、查驗征收、查賬征收、委托代征、定期定額征收等幾種方式,申報方式有自行申報、定額征收、源泉扣繳等幾種方式。環境稅的申報和征收方式應實行以自行申報、查驗征收加核定征收為主,委托代征為輔的申報征收方式,慎用定期定額征收方式。同其他稅種一樣,環境稅要以納稅人自行申報為主,在對排污信息的掌握上,納稅人比征收部門更具信息優勢,要吸取排污費征收的經驗教訓,賦予環境稅納稅人自行申報義務才能解決面廣量大的排污者排污數據采集問題,征稅機關定期查驗納稅人申報數據的準確性。當納稅人無法準確計量排污量,或排污量信息丟失時,征稅部門采用合理的方法核定排污量作為征稅的依據;對分布廣泛稅額不大的納稅人,可以采取委托代征的方式,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稅成本。定期定額征收方式對生產型納稅人要慎用,因為對于生產型納稅人,定期定額方式實際上是同意這些排污人在繳納固定費用后就可以無限制排放污染物,顯然這種方式不但沒有收到環境效果,反而起到鼓勵污染排放的作用,對按照實際排放量征稅的納稅人也不公平,對這一類納稅人可以按照用水、用電量或者營業額核定征收。(3)計稅依據的確定。有監測條件的,從自行檢測、委托檢測、環保部門監測中選擇一種方式,沒有監測條件的,按物料衡算法確定。自行檢測是指排污人購入指定的或符合一定標準的檢測設備并安裝后,經征收部門測試認可,按照設備記錄的數據征稅;自行檢測設備投入較大,需要做好數據保管工作,防止檢測數據被篡改或丟失。委托檢測是指排污人委托經過資質認證的社會中介機構或專業組織,對排污人的排污情況進行檢測,經征收部門認可后,按照受托人提供的檢測數據征稅;委托檢測可以減少初期檢測設備投入成本,由專業人員進行管理能提高檢測效率,但委托檢測需要定期支付費用,而且防范排污人和受托人串通篡改數據也是一個難題。環保部門檢測是指由環保部門購買并安裝檢測設備,數據由環保部門實時獲取或定期采集并傳送給征收部門;這種方式可以減少納稅人負擔,但國家的征稅成本較高。
(二)修訂征管法律
按照稅收法定原則的要求,國家向人民課稅必須要有法律的規定。征收環境稅不僅要制訂實體性的環境稅法,還要根據環境稅征管的特點,制訂必要的程序性的法律法規。本文認為,可以通過對現行的《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進行修訂來實現法律完備。一方面可以提高環境稅征管制度的法律層次,另一方面可以避免另立新法,浪費立法資源。內容包括:一是明確環境稅的征管適用《稅收征管法》;二是如果選擇環保部門作為征收部門,要將征收部門在環境稅征管中的權力和義務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三是增加納稅人負有提供或妥善保管檢測數據的法律義務和法律責任條款;四是增加納稅人故意破壞監測設備或者篡改監測數據的法律責任的條款;五是增加受托檢測的中介機構法律義務和法律責任的條款;六是增加征收部門有責令違法納稅人停產停業整頓的處罰權的條款,這樣可以不削弱環保部門已有的執法權。除了法律的修改完善,還要根據環境稅征管的實際需要制訂配套的征稅制度,如必須制訂環境稅特有的監測設備安裝使用制度、委托檢測制度等。
(三)征管能力建設 環境稅征管必須要有與其相適應的環境監測水平。環境監測是指運用物理、化學或者生物等方法,間斷或連續地測定環境中污染物的含量(水平),并跟蹤觀察、分析其變化及對環境影響的過程;環境監測是環境保護的一項基礎工作,為環境管理提供基礎性資料,同時為環境稅的征收提供計稅依據。環境監測是環境稅征管的基礎工作之一,從某種意義上說,環境監測水平就反映了環境稅征管水平。只有大力開展技術創新,加快監測網絡及點位、監測分析方法標準化、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數據傳送和處理的研究,引入物聯網技術等最新科技成果,才能不斷提高環境稅征管水平。
(四)提供納稅服務
加大環境稅法宣傳力度,使廣大納稅人全面了解環境稅的稅制要求,了解在環保和納稅上的權利和義務。環境稅法宣傳存在指引作用,告知納稅人哪些是國家鼓勵的,哪些是國家限制的,從而引導納稅人改變行為模式,順應環保需要,同樣有利于實現環境稅的政策目的。環境稅法宣傳還要和環保宣傳相結合,廣泛宣傳環境稅的環保功能,使環境稅獲得納稅人的認可,促進納稅人的納稅遵從。征稅機關還要經常開展環境稅稅收優惠政策的宣講,便于納稅人及時了解政策,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五)增加執法剛性
我國環境收費的強制性一直較弱,環境稅實施后要充分利用稅收強制性的特點,加強征管、嚴格執法,通過執法剛性體現出稅法的嚴肅性。環境稅的計稅依據儲存在監測設備中,容易丟失或被篡改,監測設備也容易被關閉或破壞,因此征收部門要加強對數據異常企業的監控,發現偷稅行為及時查處;對故意破壞監測設備或者改變監測數據的行為要按照法律規定,單獨予以處罰;對逃避繳納欠稅的,按照征管法的規定給予處罰并依法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六)提升征管效率
制度設計能夠有效提升環境稅的征管效率,而且幾乎沒有實施成本,因此應非常注重通過制度設計來提升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和征管難度。一般來說,制度設計越簡單、納稅人越少的稅種,偷逃稅的可能性就越低,征收率也就越高,因此環境稅的稅種不宜設置過多,主要選擇排放量大、對環境破壞嚴重的污染物和污染產品征稅;設定較高的起征點或免征額,可以大幅度削減納稅人的數量;通過稅收優惠或稅收差別引導納稅人主動安裝檢測儀器,提供準確的排污數據。當然環境稅的制度設計也不是越簡單越好,環境稅制度設計越細致,它所帶來的環境效果越好,因此需要尋找環境效果和征管效率的平衡點。
(七)做好開征準備
(1)加快市場體系建設。只有健全的市場,才能使環境稅的變化通過價格波動及時將信息傳遞給微觀經濟主體,然后微觀經濟主體再根據價格的變化調整經濟決策,從而使政府能夠利用環境稅實現環保目的。如果市場不健全,傳導機制中的任何環節出現問題都會使政策落空。(2)提高環境稅制的透明度。借鑒國外經驗,開征環境稅前必須提前一段時間公布環境稅改革的細節,高度重視環境稅稅制的透明度,公眾對環境稅傳導機制的理解和認知有助于環境稅引導生產和消費功能的實現。環境稅的征管工作對于征稅機關來說非常具有挑戰性,除上述談征管制度和措施以外,還需要加強專業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加強稅務機關和環保機關、財政機關之間的交流和協作等,只有做好充分的征管安排,才能保證環境稅平穩順利地付諸實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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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宋國君:《環境政策分析》,化學工業出版社2008年版。
稅費征管論文范文3
【關鍵詞】 后金融危機時代; 小微企業; 財稅政策
一、河南小微企業的情況調查
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一定條件如資產總額、應納稅所得額、從業人數額在一定數額以下的企業。至2012年底,河南省小微企業總數達到了38萬家,占全省企業總數的99%以上,總產出、營業收入、實交稅等重要指標均比上年增長20%以上。數量眾多的小微企業貢獻了河南省61%的GDP、51%的稅收和85%以上的新增就業崗位。統計數據顯示,民營企業提供了社會70%的工作崗位、50%的稅收,但是只占有社會大約30%的資源。
河南省中小企業局的統計數據表明,2012年,由于生產資料價格上漲,工資水平提高,小微企業生產成本上升較快,其中工業企業主管業務成本同比上升36.5%,造成部分小微企業盈利狀況不佳,處于“持平”或“虧損”狀態。
當前河南省的小微企業中,商貿企業手中無拳頭產品、制造企業沒有品牌優勢、經營單位沒有渠道優勢的現象普遍存在。更為顯著的問題還在于不少小微企業主目光短淺、誠信缺失,這些都是違背市場發展規律的企業初創時期的典型性格,它制約了小微企業成長壯大。
盡管2011年以來,國家出臺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扶持政策,設立150億元的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三年內對小型微型企業免征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等2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河南省也調高了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發放小額貸款給小微企業,據調查發現:小微企業主對政策環境變化不關注、對政策研究沒興趣、對政府部門的認識較為片面,缺乏信任。
招人難,培養員工也難。小微企業沒錢、沒有培訓團隊,更不能讓員工走出去與外界進行交流,小微企業規模小、實力弱、抗風險能力差的特性,不少小微企業在人才管理上的短視、缺少投入都是其用人難的原因,招不來人更留不住人,缺乏企業發展的創新型人才。
現行的金融體制和計劃經濟的模式相適應,以工農中建為主的國有銀行基本上與以大企業為主的國有經濟相匹配,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機構也沒能完全填補空白,沒有專業為小微企業服務的銀行或部門來負責小微企業的融資。營銷、貸前調查、上報材料、簽訂合同,貸款發放后還有貸后檢查,小微企業貸款占用的人力資源、執行的金融流程一點不比大企業少;貸款給小微企業的金融風險也讓銀行更謹慎從事。
政府部門的低效率和經常性的檢查等行為增加了小微企業的經營成本,這筆成本很多時候遠遠多于每年需要支付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對小微企業影響不大。
河南利用產糧大省的優勢,決意做全國人的“廚房”,三全食品,方便面為中國的餐桌提供方便食品,但新出臺的速凍米面制品食品新國標和乳業新國標都被爆料初稿由大型企業起草甚至被大企業“綁架”。在行業標準制定方面小微企業缺少發言權,當地政府在發放貸款、技術支持、政府采購、市場準入等政策扶持方面,小微企業和當地政府的納稅大戶相比,小微企業獲得的補助都顯得微不足道。
截至2011年底,全省各類市場主體總量超過250萬戶,其中,中小企業占各類市場主體總數的99%以上;全省私營企業超過34萬戶,個體工商戶實有戶數已突破200萬大關。龐大的群體有著龐大的需求,能滿足需求的卻是少數。
小微企業的生存狀況依然陷于困境:流動資金短缺,通貨膨脹造成材料人工運輸成本居高不下,企業難以招到技術過硬的員工,訂單減少,小微企業稅費依然過重,實際稅負已經超過其收入的30%。數量眾多的小微企業在搞活經濟,吸納就業,科技創新,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國家現行對小微企業的稅費減免和金融扶持政策及其效應
2009年爆發全球金融危機之后,在寬松的貨幣政策和積極的財政政策等經濟刺激政策下,國家經濟形勢依然先陷入滯漲后開始進入下行通道。小微企業經營壓力大、成本上升、融資困難和稅費偏重等問題突出。為提振經濟,增加就業,改善小微企業經營環境,近兩年國家陸續密集一系列有利于降低小微企業負擔的降稅免費政策。
國家調整對小微企業的所得稅優惠政策,從2011年2月開始對小微企業實行所得稅優惠稅率減按50%征收,后又將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延長至2015年底并擴大范圍;財政部連同國家發改委印發通知,決定從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型企業免征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包括22項收費;在更多的地方和領域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試點,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三年內免征印花稅,將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政策延長至2013年底;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貸款平均增速,對達到要求的小金融機構執行較低存款準備金率,適當提高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不良率的容忍度,完善小企業貸款呆賬核銷規定、支持商業銀行發行專項用于小型微型企業貸款的金融債等。
2012年4月27日,國務院又《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出臺8個方面29條支持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兑庖姟诽岢觯哼M一步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財稅支持力度、緩解融資困難、推動創新發展、支持開拓市場、提高管理水平,促進集聚發展、加強公共服務。在強調落實2011年10月1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的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九條財稅金融政策的同時,進一步提出將2012年中小企業專項資金規模擴大到141.7億元,并向小型微型企業傾斜;中央財政安排150億元資金,依法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引導地方、創業投資機構及其他社會資金支持處于初創期的小型微型企業,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向基金捐贈資金,在一定比例內給予稅收優惠。規定負有編制部門預算職責的各部門,應安排不低于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18%的份額給小型微型企業,在政府采購評審中對小型微型企業產品給予6%~10%的價格扣除;繼續減免部分涉企收費并清理取消各種不合規收費等。
小微企業對這些優惠政策的反應如何?這些政策落實的效果如何?小微企業目前最需要國家在哪些方面給予政策支持?據中國經濟時報調查組對全國6省16市、不同行業的113家小微企業主走訪調研后發現,大部分小微企業不知道有這么多扶持政策;不同城市、不同行業的小微企業對政策扶持以及稅費減少的感知略有差異。只有少數企業認為政策落實到位,這些企業主要是科技型小微企業。有相當多的小微企業反映,“知道有優惠政策,但從未享受過”。有些“奶酪”政策附帶著諸多限制性條款使得小微企業無法享受,“雞肋”政策又不具吸引力,且“享受”政策過程中的高成本使得很多小微企業沒有精力去爭取。政策執行欠靈活,好政策沒有落實好,中央扶持政策應落地有聲,地方政府應把中央政策貫徹到底,別找借口,相關細則應及時出臺,有效執行。制度的不健全,也使得好政策沒有得到有效的落實。
三、促進河南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財稅金融政策的建議
2012年以河南為核心的中原經濟區建設成為國家戰略。中原經濟區是以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明確的重點開發區域為基礎、中原城市群為支撐、涵蓋河南全省、延及周邊地區的經濟區域,地理位置重要,糧食優勢突出,市場潛力巨大,文化底蘊深厚,在全國改革發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
在中原經濟區建設上升為國家戰略的大背景下,國家賦予河南中原經濟區許多“先行先試”的權力。河南是人力資源大省,近40萬家的小微企業在活躍經濟、吸納就業方面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具有吸容就業能力強、創業探索能力強、促進自由競爭能力強三個特點,成為主體經濟的有益補充。因此,關于促進河南省小微企業發展的財稅政策研究,成為政府學界熱議的問題。
政府應成立專門主管小微企業融資的職能部門,各級政府把大中銀行對小微企業放貸的規模作為績效評價的指標之一。在現行以計劃經濟為主的金融框架體系內,成立專門針對小微企業的融資部門,簡化放貸程序,節約銀行人力成本,在縣鄉村成立農村銀行,加強對現有的擔保公司和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規范民間借貸,避免這些擔保公司和小額貸款公司成為漁利小微企業的政府衙門。著重培育一大批能與小微企業“對接”的民營小銀行,同時在利率上給予更加靈活方便的政策,從而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金融體系,進一步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積極培育面向小型微型企業和‘三農’的金融機構”,這一政策也給小微企業發展帶來了積極的信號。
(一)設立與小微企業融資需求相適應的金融機構
如何培育“面向小型微型企業和‘三農’的金融機構”?它們應當具有哪些特點?和當前的商業銀行不同,這些金融機構首先要符合小微企業的生產特點和運作模式。從世界各國的做法來看,小型微利企業基本上靠的是無抵押、無擔保的信用貸款,為小型微利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要根據小微企業的特點,建立自己的一套信用體系。只有有了自己的專屬資融平臺,小型微利企業才能擺脫和大企業“搶食”、“喊渴”的尷尬局面。
河南省政府組織27家銀行搭建的小微企業“融資超市”、以及河南省銀行業開展2012年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宣傳月等活動有效緩解小微企業的資金緊張問題。小微企業也要主動加強與行業協會等相關組織的聯系。因為銀企雙方信息的不對稱,不少銀行都是通過行業協會來開發客戶,有組織的小微企業更容易獲得貸款,融資成本也會更低。建立銀行業和小微企業之間對接的長效機制,為銀企雙方提供相互了解更加廣泛的信息平臺和通道,改進小微企業融資的成本和效率。
建議:許昌銀行在2013年初推出“小微時貸”短期融資品種,主要服務河南的小微企業,滿足小微企業短期融資的需要?!靶∥r貸”是指借款人為生產經營主體(微型企業、小型企業、中型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與個人生活主體(家庭)高度關聯的自然人或法人,用途為生產經營性質,并采用基于重視非財務因素分析的專門技術辦理的一種創新型貸款業務。
“小微時貸”的特點集中體現為“快捷、方便、靈活”。流程簡化、放款迅速是首位的。三到五天放款,用時短是“微時貸”最大的特色?!靶∥r貸”概括起來就是“一個核心,兩個基點”。一個核心就是速度快,時間短。兩個基點一個是發放額度小,單戶或單筆最高額度不超過500萬元;另一個是面向草根,目標客戶群是生產經營與家庭生活一體化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另外,我們實行“積分定價”制,客戶與本行發生的存款、取款、貸款、還款、結算等業務量和誠信記錄均形成貢獻度積分,客戶貢獻度決定貸款時利率優惠的程度。其期限最長為1年,由客戶的生產經營周期決定;額度最高500萬元,由客戶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量決定;利率在法定最高利率限額內靈活定價,由客戶對本行的貢獻積分決定;其擔保破除“抵押物崇拜”,以有效擔保為目標,由客戶自身條件和現金流特征、風險特征決定。還款方式實行按月還款,靈活約定,由客戶現金流速度和及時減負的意愿決定。總之,“小微時貸”是一道主要由客戶自己決定的自助大餐,及時滿足小微企業短期小額便捷的臨時資金需求。
對小微企業從金融機構的借款不但免除印花稅,而且高于同期的貸款利率可以據實扣除,或者高出同期銀行貸款的部分財政貼息。同時利用社會誠信體系,作為小額擔保公司和政府的融資租賃公司向小微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質量和數量的資格審查標準,避免對貸款申請人煩瑣的資格審查程序。
(二)實行單一所得稅制,制訂級距較大超額累進稅制
因為小微企業原來的稅制設計就適應比較低檔的稅率,降稅免稅帶來的經濟利益也不大。免除對小微企業的各種行政類收費,工商年檢。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向小微企業征收行政性收費的部門就有18個,收費項目達69個大類??梢試L試建立針對“小微企業”的便利化稅費征管機制,如由一個稅務機關征收所有稅費,避免出現多個征管機關對小微企業進行“走馬燈”重復征管的情況;由于小微企業大多會計核算不規范,賬冊不全,稅務機關一般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核定征收可以考慮一年或者半年一核定的方式,以避免經濟形勢已經變壞,還是按經濟形勢好的時候核定的稅額對小微企業征稅。
建議:考慮采用單一的綜合定額或綜合征收率征收所有稅費,歸屬不同政府部門的稅費在征收稅費后,按照各自相應的分配比例在入庫環節再進行分配。這樣也可避免部門爭相收費的預算外資金成為財政難以監管的“第二國庫”。也可有效阻止亂收費的現象,鏟除腐敗滋生的溫床。
(三)改善創業環境,在教育培訓、社會保障、公共信息服務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為促進小微企業從業人員素質的提高,提高小微企業經營管理者的水平,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改善小微企業創業的社會環境,提供企業發展需要的工程師和熟練技工,促進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產品的升級換代,促進中原經濟區建設的步伐。
建議:為保證家庭作坊式的小微企業用工的勞動技能,提高小微企業資本技術的構成,通過稅收優惠鼓勵創業,提高勞動者技能水平,對個人的家庭教育支出列入個體經營企業的個人所得稅的扣除項目,對小微企業的教育培訓支出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對失業者提供就業培訓的機構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從培訓機構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延長創業者的免稅期限,從目前的三年免征三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所得稅)的期限延長至5年甚至更長。
對小微企業接受一定比例的高校畢業生、殘疾人員等新增就業人員,加大政策優惠力度,政府免費提供職工培訓費和承擔各項社會保險,產品研發費用雙倍從稅前扣除,職工的社會保障資金由政府支付。
對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對個體經營的每戶年經營所得由現在的每戶8 000元的扣除限額提高到每戶40 000元,也同個人所得稅持平,并且依次扣除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所得稅延長至5年。
(四)加大對科技研發的財政支持,對小微企業技術創新進行引導
生存競爭的壓力促使小微企業開發具有競爭力的產品,占領各種市場縫隙,從而使不少小微企業成為新技術開發的重要來源,各級政府在編制年度政府預算加大政府采購的份額,尤其是公共服務領域。家居裝修、家政服務、快遞業、信息服務等。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產品的政府采購份額,保證科技創新性企業產品的銷售。值得提及的是小微企業自主探索發展新興產業,主要依靠自籌資金并承擔市場風險,顯示出了政府扶持成本低、政府稅源擴大的優勢。
建議:政府可考慮建立重要技術的研究開發費補助金制度,對一般項目政府補助二分之一的研發經費,對環保節能項目、有利于產品出口型項目、能提高行業國際競爭力的項目政府補助四分之三的研發經費。還需通過加大政府采購份額支持小微企業產品銷售。
(五)加強對小型微型企業的公共信息服務平臺的建設
國家規劃到2015年,支持建立和完善4 000個為小型微型企業服務的公共服務平臺,重點培育認定500個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支持小型微型企業技術改造,提升創新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為小型微型企業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河南是人口大省,小微企業數以萬計,急需共建小微企業財稅政策,材料人工、出口、科技信息交流平臺,創設利于創業發展的社會環境。
建議:設立專屬小微企業的信息平臺,做為小微企業提供供求信息,宣傳國家政策的窗口,更有利于發揮小微企業“船小好調頭”的優勢。
【參考文獻】
稅費征管論文范文4
[論文摘要]網絡交易本質上是銷售行為,應該依法納稅,研究企業網絡交易稅收征管問題已經勢在必行。本文在分析我國企業網絡交易所產生的稅收問題的基礎上,從我國現行的稅收制度出發,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以解決網絡交易的稅收難題。
[論文關鍵詞]網絡交易稅收征管稅收監控
一、我國網絡交易的現狀
網絡交易是一種全新的商業模式。在網絡中推銷商品并進行貨款結算。這種交易快捷、方便的營銷手段正逐漸被人們所接受。企業網絡交易對于傳統商務而言是一次質的飛躍,它突破了時空的限制。促進了經濟全球化發展的進程。據IT市場研究公司(IDC)的調研數據顯示:2007年,中國網民人數首次超越位居全球第一的美國:預計到2012年將增至3.75億。根據iResearch艾瑞咨詢最新推出的《2007-2008中國B2B電子商務發展報告》數據顯示,2007年中國通過B2B電子商務完成的交易額達到21239億元,較上年增長65.g%:據2008年3月我國商務部編寫出版的《中國電子商務報(2006-2007年)》描述,“2006年我國19267家大中型企業的電子商務采購金額達到5928.6億元,電子商務銷售金額達到7210.5億元。據此估算,2006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總額超過15000億元。2009年全球的企業網絡交易總額有望突破900億美元”。隨著我國企業網絡交易的不斷發展,虛擬企業、虛擬銀行、網絡營銷、網上購物、網上支付、網絡廣告等網絡交易正在迅猛發展。其實,網絡交易的電子形式并不改變其貿易的特性,其迅猛發展開拓了廣闊的稅源空間,無疑能為國家帶來可觀的稅收。但稅務部門的征管及其信息化建設還跟不上電子商務的進展,企業網絡交易稅收制度還存在著很多的漏洞,而目前法律規章尚未對企業網絡交易這個新興事物如何計稅、納稅作出明確規定,網上交易成了稅收的真空地帶,網上交易的稅收損失逐年擴大,企業網絡交易的稅收流失問題嚴重。
網絡交易本質上仍然是銷售行為,如果它沒有相關的免稅政策,那么網絡交易就應該依法繳稅。如何針對企業網絡交易中的稅收問題加強和完善我國的稅收制度及稅收辦法,已成為國內外稅收中討論的熱點問題。2007年8月7日,我國在北京國際會議中心舉行了一場影響著全國4000萬網絡貿易用戶的研討會,會議的議題為是否應向進行網絡交易的群體進行征稅,大多數專家認為不能因為稅收問題把電子商務行業毀掉。在2008年“兩會”上,民建中央委員聯名提出了“關于完善電子商務稅收制度”的提案:電子商務是一種交易方式,按我國現行稅法規定,無論是線上線下,只要達成了交易就應納稅,否則將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和消費者通過電子商務避稅,而資本通過網絡進行國際流動,也將導致大量稅收流失或轉移。網絡經濟引發的稅收問題已經引起國內外的廣泛關注。
研究企業網絡交易稅收原則、政策、法規、征管和企業如何在網絡貿易條件下合法、高效納稅等問題已經勢在必行。本文旨在通過分析我國企業網絡交易所產生的稅收問題,從我國現行的稅收制度出發,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以解決網絡交易稅收難題。
二、企業網絡交易存在的稅收問題及影響
(一)網絡交易稅收征管不到位
我國商業貿易的快速發展給稅收帶來了機遇,但同時也對傳統稅收征管提出了挑戰。企業網絡交易的納稅人、適用稅種、適用稅率等難以界定。使稅收征管從一開始就陷入無從著手的窘境。
企業網絡交易的銷售往往既無合同又無協議,雙方均通過電子商務(網絡)的形式形成交易,網上的價格可以隨時被修改、刪除或變更,銷售計量難以得到真實、合法的保證,且隨時有收不到或收不足價款的可能。收入的確認和計量是企業進行稅務管理的基礎。傳統企業的“收入”概念非常清晰和明確。然而在企業網絡交易行為中,通常買賣雙方的網上交易往往被虛擬化、無形化、隨意化、隱匿化,實物形態存在的商品以數字在網絡上進行傳輸。對于企業網絡交易的銷售收入,無論是在線實現商品銷售收入,或是在線實現服務收入,都面臨著確認問題。如何對網上交易進行監管以確保稅收收入及時、足額地入庫是稅收征管的一大難題。
在網絡交易時代,網絡經濟的虛擬性,無紙化的交易沒有有形載體,許多交易對象都被轉換為數字化信息在互聯網上傳播,交易雙方在網絡中以加密的電子數據形式填制。隨著計算機加密技術的成熟,納稅人可以使用加密、授權等多種方式掩藏交易信息。加密技術的發展增加了稅務機關掌握納稅人身份或交易信息的難度,不易查清買方和賣方的身份,收入難以確定,征收稅款無從下手,從而造成稅款大量流失。無紙化的網絡交易卻不能適應傳統的貨幣交易的稅收征管制度,為我國現行的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務稽查等環節帶來了前所未有的難題。
(二)稅務機關稽查難度大
在電子商務的環境下,企業網絡交易具有無形性、隱匿性、虛擬性、全球性、快捷性等特點,供求雙方在網上直接見面,網上看樣品、談價簽合同、支付貨款,通過電子數據交換系統生成各種電子憑證,無紙化的網絡交易程度越來越高,企業網絡交易對象均被化威“數字化信息”在網上傳送,稅務機關很難確定其交易對象的性質和數量。電子憑證可輕易地修改而不留下任何痕跡,稅收審計稽查失去了最直接的紙質憑據,無法追蹤。據2007年10月18日河南財經報道,網上交易通過無紙化操作達成,交易數據、賬簿、憑證以數字形式存在,可以隨便修改而不留痕跡,且納稅人可以運用加密技術隱藏相關信息。而目前的稅務管理、稅務稽查以財務賬冊、財務報表等書面憑證為主,對網上交易相關資料的收集十分困難,使得傳統征管和稽查方法陷入窘境。而且,網上交易規模大、對象多,我國沒有設立專門的網上交易稅務管理機構,普通稅務人員日常管理難度大。
(三)我國目前的稅收法律制度不完善
根據我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網絡交易的稅收歸屬于增值稅當中。納稅人應該主動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但我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對網絡交易的征稅對象、征稅范圍、稅目、稅率等沒有十分明確的規定,可操作性不強,主要表現在:納稅主體不清晰、征稅對象不明確、納稅地點難確定、納稅環節將改變、法律責任難定性。企業網絡交易稅務登記制度不完善,尚未建立網上身份認證制度,稅務機關沒有掌握每一公司的網址、電子郵箱號碼、電子銀行賬號等上網資料,對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號、交易的情況、申報納稅情況不清楚,無法在線核查和監控。隨著企業網絡交易的發展,商業交易已不存在任何地理界限,也就是說,企業網絡交易利用互聯網的虛擬世界,已無法依靠任何一個國家的稅收法律制度來規范網上交易行為的課稅。
三、完善我國網絡交易稅收的對策
(一)完善現行稅法,補充有關針對網絡貿易的稅收條款
目前我國尚沒有與企業網絡交易相配套的稅收方面的法律規定,使得網絡稅收問題具有不確定性。因此,借鑒國際經驗,以現行稅法為基礎,對企業網絡交易中的納稅義務人、課稅對象、納稅環節、納稅地點、納稅期限等稅制的各要素給予明確的界定,以確保建立公平的稅收法制環境。
建立專門的企業網絡交易登記制度,使用企業網絡交易專用發票,確立電子申報納稅方式,明確電子申報數據的法律效力;確立電子票據和電子賬冊的法律地位,明確征納雙方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例如,我國可以立法規定網上交易者應經工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注冊批準,因為如果沒有相關登記,稅務部門根本無從查起。同時我國應加快制定鼓勵電子商務發展的財稅政策,加快研究制定電子商務稅費優惠政策,加強電子商務的稅費管理。
針對網絡貿易的特征,重新界定居民、所得來源地、商品、勞務、特許權轉讓等互聯網稅收概念的內涵和外延,重點修改與網絡貿易關系重大的流轉稅、所得稅法。流轉稅主要包括增值稅、營業稅和消費稅。首先,增值稅法中要增加有形貿易(離線交易)的征稅規定,明確貨物銷售,包括一切有形動產,不論這種有形動產通過什么方式實現,都征收增值稅;其次,營業稅法的修訂,把網上服務歸結于營業稅范圍,計入服務業,按服務業征稅,而將在線交易明確為“特許權”,按“轉讓無形資產”的稅目征稅;再次,相應的所得稅也應適當調整,如因網絡貿易引起的所得稅稅基在國家之間任意發生轉移,造成國際避稅,給國家之間的稅收利益分配帶來嚴重的沖擊,因此網絡貿易在所得稅法中的完善成為稅法修訂的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的企業網絡交易稅收制度能夠規范網絡交易市場,促進良性的競爭市場,使其健康地發展起來。
(二)建立完善的計征和稽核網路系統,實現征稅自動化
為適應網絡經濟的“無紙化”,必須盡快建立電子納稅申報制度。征稅機構必須首先實現電子化、網絡化,并使自己的網絡和銀行、海關、工商、網絡營銷者的私人網絡甚至國外稅務機構的網絡連通,建立完善的計征和稽核網路系統,實現征稅自動化。全國從國稅總局到省、地市、縣四級建立一個統一計征和稽核網路系統,通過計算機網絡和該系統實現稅務機關對企業網絡交易及電子商務經營狀況的嚴密監視。計征和稽核網路系統可以減少征稅成本和工作量,增強稅務部門的征稅效率和監管力度。而納稅人則不出門就可以通過該系統進行報稅和繳納稅款。同時,稅務局與銀行實現了稅銀聯網,保證了稅款能及時上繳國庫。
稅務部門應當加大稅收征管科研投入力度,從硬件、軟件和人才上改善監控條件,提高硬件的先進程度和軟件的智能程度,建立備案、核算、代扣代繳等稅收征管制度,開發自動征稅軟件等專業軟件,利用高科技技術來鑒定網上交易,審計追蹤電子商務活動流程,簡化納稅登記、申報和納稅程序,對電子商務實行有效稅收征管。
(三)在互聯網上設立稅收監控中心
稅務部門可以在互聯網上設立一個稅收監控中心。要求企業提供有關的合法身份證明和銀行賬戶信息、稅務登記證等資料,與提供網上支付手段的銀行、交易雙方的認證機構等部門聯網。當買方企業登錄到賣方企業主頁的網站,選購商品,通過賣方主頁的交易平臺進行交易,要求每一筆交易都被實時地傳送到稅收監控中心。通過該中心,反饋信息給買方,保障買方合法的權益,同時也能令賣方(網絡交易企業)順利完成電子票據的生成,以此無紙憑證進行繳稅。稅務部門通過在互聯網上的稅收監控中心,提供統一的計算機發票管理系統,將發票系統與企業的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實行對接,掌握網絡交易賣方進貨渠道、進貨量、進貨價格等信息。這樣,稅務部門聯合物流公司、倉庫、銀行等各個環節通過交易平臺的稅控裝置,獲得了納稅人真實的網上交易數據,就可以監控網絡交易的應納稅額,實現網上交易數據共享機制,加強了網絡交易平臺的征稅管理。
(四)完善征納雙方共享的網絡交易稅務管理平臺
由于企業網絡交易能在世界各地瞬間完成傳遞與計算機自動處理,原材料采購、產品生產、需求與銷售、銀行匯兌、保險、貨物托運及納稅申報等過程無需人員干預,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因此,它要求稅務、財務管理從管理方式上,能夠實現業務協同、遠程處理、在線管理、集中式管理模式。
稅費征管論文范文5
2009-4-5 21:17 提問者:匿名 | 瀏覽次數:4719次
大三的學年論文,就要個題目和提綱,想到的或者有的留下QQ,我加你,答案滿意的另外加分懸賞,謝謝!問題補充:
誒。。也別留下QQ了,不然估計沒人留,就直接發在這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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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5 21:22 滿意回答 工商管理專業論文題目參考
工商管理(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參考題目
(2007年修訂)
畢業設計或畢業論文寫作既是本科教育的一項必要訓練環節,也是對學生本科期間所學知識及其應用能力的一次綜合檢驗,務必引起同學們的重視。這里提供的論文題目可作為學生直接選題。
一、總體要求
1、題目要明確、精煉,語句通順且相對完整,選題不要太泛、過廣。
2、內容體系層次分明,邏輯性強。不管具體體系如何,基本上應按如下層次和邏輯關系展開:①提出問題(立題的背景,國內外研究現狀、研究的理論與現實意義)②分析問題(事物發展現狀、存在的問題剖析)③解決問題(解決問題的方法、措施、對策等)。
3、觀點明確,論述有理有據,語句通順。
4、緊扣主題展開寫作,無必要或無關緊要的東西不寫。
5、要嚴格按繼續教育學院規定的規范寫作論文。①內容齊全:如中英文摘要、關鍵詞、目錄、前言、正文、結論、參考文獻、致謝等;②頁面設置符合規范;③章節設計符合規范;④字體設置符合規范;⑤圖表設計符合規范。
二、理論性論文具體要求
原則上不鼓勵寫純理論性的論文。如選擇了寫該類論文,要注意:
1、要有自己鮮明的觀點,不能人云亦云。
2、要有自己的創新性工作,如某一理論的修正、某一方法的改進、某些學術觀點的系統整合、某些新事物或新現象的解析等。
3、一般應有案例分析,以支持自己的觀點。
三、應用性論文具體要求
鼓勵寫作該類論文,要注意:
1、能應用自己所掌握的管理知識、基本理論與方法,針對某一具體現象或問題展開分析研究。
2、研究的問題具有比較強的針對性,提倡“小題大做”,而不是“大題小做”。
3、分析問題多以事實說話,建議多采用數據、統計圖表展示事實現狀、存在的問題,展示分析的過程及分析結果。
4、要明確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方案、措施或對策等。
四、工商管理專業畢業設計(論文)題目
1 提高我國廣告業設計水平的對策思考
2 論企業管理人員選拔與培訓機制建設
3 國有企業資產重組模式探索
4 科研單位人力資源管理問題若干思考
5 論企業市場營銷策略的靈活應用
6 體驗營銷方案策劃與實施策略研究
7 論施工項目的全面質量管理
8 中國汽車市場發展存在的問題分析
9 項目成本費用控制管理研究
10 論建筑企業的市場營銷策劃
11 因特網數據中心的市場分析與市場營銷策略
12 “殼”資源重組有關問題的研究
13 論中小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之道
14 我國企業重組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15 論我國企業如何正確選擇和實施多元化發展戰略 16 中國企業的民族品牌策略研究
17 論我國企業如何面對經濟全球化浪潮的沖擊
18 加入wto對我國銀行業的影響研究
19 某企業人力資源的規劃與開發評析
20 論企業產品成本的控制與管理
21 論現代企業的管理激勵機制建設
22 現代公司專業技術人員績效評估體系研究
23 中小企業如何建立和實施成功的營銷戰略
24 全球經濟一體化背景下的我國軟件產業發展對策研究 25 論我國零售物流企業如何迎接國際化挑戰
26 中國電子商務風險管理研究
27 論電子商務在旅游行業中的運用
28 論電子商務在企業中的應用
29 論企業的綠色生產經營
30 某集團公司多元化發展戰略分析
31 論企業的社會責任
32 論汽車制造業的品牌經營策略
33 創業公司的人才激勵機制研究
34 房地產企業品牌經營策略研究
35 體育服務器材市場渠道管理研究
36 房地產投資風險管理研究
37 教育品牌經營策略研究
38 國企人才流失問題分析
39 某地區家政服務業市場分析
40 論企業績效評估體系的科學設計
41 論廣告真實性與藝術性的有機結合
42 論我國農產品的綠色生產與營銷管理
43 論建筑工程的健康、安全與環保管理
44 論我國人事管理制度的創新
45 論商業銀行的數字化管理
46 建筑施工質量監控管理研究
47 民營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問題研究
48 論企業的人性化管理
49 需求個性化下的營銷策略研究
50 我國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問題研究
51 論現代企業應具備的環保意識
52 論投資活動中的造價管理
53 我國產業集群式發展模式分析
54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探析
55 論如何提高我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56 論現代企業制度下的中國企業文化建設
57 論我國古代管理思想在現代企業中的應用
58 論我國古代兵法謀略在現代企業中的應用
59 論企業的危機管理
60 某企業績效考核體系設計研究
61 統計技術在質量管理中的應用案例分析
62 企業投資風險控制管理研究
63 某企業戰略管理研究
64 論中國企業管理人才的選拔與培養
65 論商業零售企業的營銷戰略管理
66 中國外資利用的狀況分析及合理利用外資策略研究 67 中國勞動力市場發展趨勢分析
68 新環境下電信企業的發展戰略
69 管理本土化問題研究
70 論銀行如何加強對民企放貸款的管理
70 某企業總經銷制方案設計
71 我國連鎖經營發展對策思考
72 經濟轉型階段國有企業職工激勵機制的重構研究 73 國有大中型企業薪酬機制研究
74 論新的資質就位政策對建筑企業的影響
75 基于知識管理的企業創新發展模式研究
76 國有商業企業經營模式創新研究
77 對我國稅費制度改革的思考
78 稅務的現狀、前景與發展對策研究
79 論我國旅游資源的開發管理
80 我國新能源發展戰略研究
81 論企業如何創建名牌
82 論知識經濟時代的企業人力資源開發戰略
83 稅收征管的制度因素分析
84 論市場經濟下的我國財政職能轉變
85 公共財政體系中政府職能分析
86 論國有資產重組與國企活力再造
87 我國手機市場的競爭格局分析
88 論我國轎車制造企業如何增強國際競爭力
89 國內企業人力資源競爭現狀分析
90 試論基于循環經濟的企業可持續發展
91 企業重大事故預防機制研究
92 論房地產企業如何打造強勢品牌
93 建筑裝飾材料市場的競爭狀況分析與營銷策略研究 94 論金融風險管理
95 論我國企業的管理創新
96 論我國保險企業的誠信經營
97 企業投資決策機制研究
98 我國住房抵押貸款存在的問題分析
99 論我國增值稅制的進一步改革與完善
100 企業戰略并購行為研究
101 中小企業發展戰略研究
102 國有企業經營者激勵機制研究
103 企業并購的模式與策略研究
104 國有企業發展必須以人為本
105 論煙草行業的創新發展
106 中國企業走向國際化的戰略思考
107 關于中國保險市場規范化管理的系統思考
108 中國城鎮發展模式的若干思考
109 國有企業要走創新之路
110 稅收征收成本分析
111 電子商務發展對我國稅收的影響分析
112 論國有企業激勵機制建設
113 我國證券市場運行的供需矛盾分析
114 企業cis的導入研究
115 財政管理信息化發展探索
116 論企業產權制度改革
117 現行稅收征管模式評析
118 我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探索
119 控制稅收征管成本的途徑分析
120 現代商業連鎖經營問題分析與發展對策思考 121 建立統一的企業所得稅制度研究
122 中國商品批發企業現狀與發展形勢分析
123 論中外資企業所得稅的統一管理
124 論現行增值稅制的進一步完善
125 稅務機制建設若干問題思考
126 民營企業發展問題研究
127 論加強對經濟詐騙犯罪的打擊防范
128 論如何創建中國特色的企業品牌
129 國有企業人才流失的原因與解決對策
130 論我國外貿發展從比較優勢戰略到競爭優勢戰略的轉變 131 我國中小型企業技術創新發展對策研究
132 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國企業所得稅制度的構想
133 國有大型零售商業發展趨勢分析及發展對策研究
134 現代企業競爭與合作行為研究 135 小型配套企業質量保證體系研究 136 我國房地產價格調控機制研究 137 住宅產業現代化研究
138 中國民營企業如何提高競爭力 139 我國體育用品市場發展前景分析 140 建筑工程施工項目成本控制方法研究 141 論家政服務行業的市場營銷
142 基于消費行為的網絡營銷策略選擇 143 長壽企業的成功秘訣探析 144 論風險投資在我國的發展
稅費征管論文范文6
論文摘要:隨著《直銷管理條例》的頒布實施,直銷行業將進入一個更大規模的發展時期,直銷的稅收征管也就更加重要。目前,直銷稅收征管中存在稅種比例配置不合理、稅源流失嚴重的問題。解決問題的對策在于,稅務系統對直銷行業稅收的監管重視起來,科學核定稅收比例和核收方式,并嚴格稽查,堵住稅收漏洞。
直銷中的稅收,主要是指國家按照稅法依法對直銷企業和直銷從業人員所開展的稅收管理工作。近日,醞釀許久的《直銷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合法的直銷受到法律明確保護,迎來新的發展機遇,直銷行業將會進人一個更大規模的發展時期,直銷的稅收征管也就更加重要。目前對直銷行業的有關調查、分析結果說明,直銷行業存在比較嚴重的轉讓定價、偷逃稅款問題,稅收征管存在明顯的漏洞。
一、直銷稅收征管中稅種比例配置不合理問題
中國直銷企業運作巧年以來,在稅收征管中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目前,對直銷企業的產品銷售征收的是增值稅,稅控比率按照17%征收,征收的計算基數是以企業實際上的銷售額來核算。這在常規企業中通過抵扣稅的方式非常合理,但是在直銷企業中,這種核算方式卻有不盡合理的地方。按照直銷企業的運營方式,存在直銷人員獎金的問題,體現在統計數字中的銷售額并非企業銷售額的真實數字?!吨变N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直銷企業至少應當按月支付直銷員報酬。報酬總額(包括傭金、獎金、各種形式的獎勵以及其他經濟利益等)不得超過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收人30% "。依此計算,直銷企業的最低實際銷售收人只有銷售額的70%。因此,如果嚴謹地進行增值稅核算的話,其核算的比較合理基數應該是部分銷售收人。而目前的情況是以其統計到的含所有直銷從業人員的獎金銷售收人來計算的,這就帶有不合理的層面。
對直銷從業人員,其所得稅的征管如果單純以其從直銷企業所得到的獎金來計算,也有不合理的一面。這種不合理性表現在直銷從業人員是一個個獨立分銷商,其所得到的獎金收人應當是一種經營性成果。而在這種經營性成果中,直銷商的收人通常只是表現毛收人,因為在直銷商的口袋中往往有大量的管銷費用,而這種管銷費用在我們核算直銷商所應繳納的稅收中是沒有扣除的。
二、直銷稅收征管中的稅源流失問題
第一,企業稅收的流失。在直銷這種營銷模式中,由于銷售是在一對一的溝通之下達成的,因此其買賣行為之間存在大批量的現金流動,這種比率幾乎達到100 %;而且在這種交易中,它所建設的是終端客戶群體,他們在購買產品時大多數可以不需要發票或憑證,造成直銷企業無法統計到準確的銷售額,給稅收征管帶來了巨大的難度。
《直銷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直銷企業從事直銷活動,必須在擬從事直銷活動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負責該行政區域內直銷業務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支機構)。直銷企業在其從事直銷活動的地區應當建立便于并滿足消費者、直銷員了解產品價格、退換貨及企業依法提供其他服務的服務網點。服務網點的設立應當符合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要求”。目前中國直銷企業的服務網點多表現為專賣店形式,有的叫授權店或經銷商。這種專賣店大都辦理了個體工商戶執照,實行定額納稅,稅收管理存在的問題主要就出現在專賣店。以國內某直銷分公司為例。該公司全部經營的商品均從總公司購進,購進的商品分為總公司自產商品和外購商品。分公司經營的全部產品也按統一零售價的一定比例均銷售給專賣店。專賣店按統一零售價銷售給業務員等消費者。分公司得到的進銷差額體現為分公司的毛‘利。專賣店得到的進銷差額必須按總公司規定比例向規定賬戶匯款。2001年一2003年分公司從總公司進貨的購進價格為零售價的87%,銷售給專賣店的價格為零售價的94%。專賣店按零售價銷售。2004年從總公司購進自產產品的購進價格為零售價的52.9%,銷售給專賣店的價格為零售價的56.4%;從總公司購進外購產品的購進價格為零售價的76.4%,銷售給專賣店的價格為零售價的79.9%。這樣,作為一般納稅人的分公司增值額小,稅負極低,而專賣店增值額大,卻按個體工商戶定額納稅。集團公司通過這種轉讓定價避稅措施,引起大量稅收流失。因此,直銷企業稅收征管中的稅源流失是一個十分突出的問題。
第二,個人所得稅的流失。在直銷這種營銷模式中,由于它牽涉到成千上萬的獨立直銷商,個人所得稅的征管尤為重要。縱觀目前中國直銷行業,很多企業在這方面做得不夠。由于直銷商隊伍本身的流動性,給個人所得稅的征管工作帶來了難度,這種難度是客觀條件造成的。過去對直銷商個人所得稅的征管試圖通過直銷企業代扣代繳的方式來進行,但具體實行非常有難度。換一種方式讓直銷商自己申報納稅成果就更微乎其微了。原因有兩個,第一是在個人所得稅的繳納上,個人主動申報納稅缺乏自覺性,第二在直銷個人稅收的核算上存在不合理的因素,直銷從業人員在主動納稅和納稅的意識上就更差了。正是由于以上原因,才會出現個人所得稅的征管存在著稅源的大量流失問題。
三、加強直銷行業稅收征管的對策
1.重視對直梢行業稅收的監管
在中國直銷行業發展過程中,直銷行業稅收的監管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出現這種狀況的原因主要在于稅收問題在整個直銷產業的監管中是暗藏的皺術性問題,沒有其他管理部門對直銷企業的監管那樣直接有效。筆者認為,隨著中國直銷立法的出臺,稅收監管工作是暗藏的一個管理黑洞。尤其對于直銷企業的運作更是如此。所以我們必須在對它的監管中形成高度的負責任態度,因為它所確保的是國家利益。
2.科學核定稅收比例和核收方式
站在企業層面,由于存在納稅過程中的不合理性,企業往往采取一些避稅措施。這在直銷企業中尤其如此。在直銷企業的稅收監管工作中,正如我們前面所言,存在兩種很典型的不合理性,其一是企業稅收的核算基數,其二是個人所得稅的核算基數。
對此,可以考慮采用以下方案以解決問題:第一種方式是同意直銷企業與其地方稅收部門就個人納稅和企業所得稅協調出一種稅費比例出來,其中企業銷售稅可控制在5%一8%的區段。個人所得稅可控制在2%一15%的區段。這樣在計算方式上簡單易行。職能管理部門也易于操作。第二種方式就是按照國家要求的率計算。直銷企業的銷售稅在計算時應剔除其返回給直銷商的獎金部分,稅收部門以此為基數來核算企業應繳稅金。個人所得稅部分則扣除直銷商當月的營銷成本而后再核算其應繳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