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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時期,貴州省上馬修建了數以萬計的農田水利工程,但由于重建設而忽視后續管理,致使一些工程無法發揮效益,遺留的問題直到國民經濟調整時期才得以逐步解決。該時期,各級政府開始重視農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并把其作為水利效益的中心環節來抓,初步解決了“”時期遺留的諸多工程管理問題,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也積累了相關的經驗。
關鍵詞:國民經濟調整時期;農田水利工程;管理;貴州省
一個工程能不能發揮灌溉效益,首先要看這個工程是否完整、配套體系是否完善、管理工作是否認真等,而這種效益的最大化和長久性的關鍵就是對工程的管理到位和護養有方,可以說,管理工作是水利工程發揮效用價值和維持生命的重要前提。國民經濟調整時期,貴州圍繞“”以來諸多水利設施無人管理或管理較為松弛的問題,在整頓和續建配套工程的過程中一直把管理工作作為水利效益的中心環節來抓,既取得了成績,也積累了經驗,可以說該時期是全省農田水利建設較為健康發展的階段。
一、“”時期遺留的工程管理問題
“”以來,貴州各地上馬的諸多中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因為只注重速度而忽視了后續管理,工程的所有權有些也不明確,管理機構不健全,歲修制度廢弛,工程毀壞垮塌嚴重,致使灌溉效益大大降低。根據當時的檔案資料顯示,如銅仁的梅花水庫,“用水無人管,由于爭水搶水,13公里的渠道上亂開缺口60多處,影響渠道輸水。很多工程管理機構不健全,如黃平縣13處骨干工程中,只有1處有管理機構”[1]。沙土花灘渠道是金沙縣的重點工程,“1959年曾灌溉面積3000畝,由于沒有專人管理,1960年灌田2050畝,1961年只灌田902畝;又如馬坊大溝,1958年建成,曾灌面積2500畝,由于管理不當,1960年灌田800畝,1961年只灌田400畝”[2]。畢節縣倒天河水庫是國家舉辦的水利工程,“1958年曾灌3200余畝,由于無專人管理,所有權、使用權、管理權不明確,放水、炸魚、領取水庫寄存物資等形成‘各取所需’,以致水庫蓄水用水無節余和計劃,1960年灌田2500畝,去年和今年僅達1000余畝”[3]。這種局面的存在歸根結底是因為水利建設重速度、重數量而忽視管理造成的,要想在短時間內扭轉有一定的難度。1962年,在全省水利工作會議上,與會人員經過討論分析以及從各地上報的資料數據上得出:管理工作是關鍵、是水利建設的重心。會議認為,雖然經過一年多的整改但是各地的管理組織比較薄弱,大部分工程尚未具體管起來,管理職責還不夠明確,管理制度也還不健全,以致許多水利設施不能發揮應有的效益,特別是跨社跨隊工程,由于權責不明確讓情況變得比較嚴重。1962年,根據在惠水、遵義、安順、銅仁、凱里等五個縣、市的調查,“300畝以上工程共有230處,其中有人管的僅34處占15%,管理機構有房子的僅7處占5%,不少工程由于管理不善,渠道淤塞垮漏,建筑物毀壞,灌溉效益逐年降低”[4]。1963年,據8個縣灌溉300畝以上工程統計分析,“三權(所有權、使用權、管理權)不明確的工程占11%(蓄水工程占15.8%,引水工程占7.8%),沒有管理組織的工程占62.5%(蓄水工程占61%,引水工程占64.8%),沒有規章制度的工程占95%(蓄水工程占99.2%,引水工程占92.9%);蓄水工程中,灌溉300-1000畝的工程平均每處有管理人員1人,灌溉1000畝以上的工程平均有1.5人,引水工程中,灌溉300-1000畝的工程平均每處有管理人員1人,灌溉1000畝以上的工程平均有2.3人”[5]。這些數據揭示了水利管理工作的滯后性,這與時代條件的制約有一定關系,因為財政經費有限,經濟正處在整頓發展時期,各地的工作重心是抓糧食抓生產以恢復農業,不能拿出更多的時間、精力和經費去投入到水利管理中,而重建設輕管理的思想繼續存在,因而影響了后期水利管理工作的推進。管水人員的匱乏也是束縛管理工作正常進行的一大瓶頸,有一些地方的管理人員存在著認識水平低、專業性差、責任不明確等現象。如道真自治縣桃園公社在灌溉管理工作中,一些管水員在1962年之前“有的走馬看花,看‘過路水’;有的明看水,暗搞私活,上坡砍柴,打豬草,搞自留地,影響生產,妨礙團結;凡是輪班或無人管水的生產隊,常常發生內外爭水搶灌鬧糾紛,傷了和氣,影響生產”[6]。因此,提高管水人員的業務水平以建立一支專業性的管水隊伍也是十分緊迫的。從上面的實例中我們可以看出在水利管理工作中主要存在著:工程管理機構不完善,有的地方還沒有完全地建立起來;管理制度不健全,很多工程還沒有完善的管理章程;工程的所有權、使用權和管理權不明確,存在糾紛現象;管理人員較少,尤其缺乏一支專業的管理隊伍。這種重建設輕管理的錯誤思想尚未徹底地扭轉,很多人尤其領導干部對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抓得不緊,思維仍停留在“”的階段。因此,管理工作仍然是水利事業上的一個薄弱環節,想要最大程度地延長工程壽命和發揮工程效益就必須把管理作為水利工作的中心環節來抓。
二、重抓管理工作
針對“”以來水利管理工作的滯后,1961年11月25日,農業部和水利電力部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水利管理工作的十條意見》(以下簡稱《十條意見》),要求為了充分發揮這些水利工程的效能,保衛和促進國民經濟發展,必須大力加強水利管理工作,做到修好一處,管好一處,用好一處?!妒畻l意見》針對跨區域的水利工程應如何管理也進行了說明,對管理養護所需的經費、器材和勞力等做了規定,并提出水利管理工作應該貫徹專管機構與群眾組織相結合的精神,所有水利工程都必須建立經常養護維修和定期檢查歲修的制度。[7]這個《十條意見》成為該時期指導全國水利管理的綱領性文件,它的下發標志著全國水利建設由“”時的注重工程修建轉變為重視后續管理工作,并把管好用好現有水利工程作為提高水利效益的中心環節。貴州水電廳黨組根據當時水利建設形勢以及工程具體的情況也作了《關于水利工程實行分級管理意見的報告》,針對原先工程管理主體不明確、權責不統一等作了界定。“全部由國家投資興建的工程或灌溉面積萬畝以上或機械提水設備在500馬力以上的提水工程,都應為全民所有,分別由省、專兩級水利部門管理;凡跨區和灌溉面積大于300畝或機械設備300至500馬力的提水工程,由縣水利部門直接管理,或根據情況委托區管理;公社和群眾集資(含國家補助)的工程,灌溉面積在300畝以下的分散的提水工程,應分別由區、社管理”[8]。這對建立相應的管理組織和明確工程所有權、管理權、使用權等有很好的指導作用。為繼續加強對水利工程的管理,1962年10月,省水利工作會議上提出了《關于加強灌溉管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兑庖姟吩诳偨Y前期管理工作的基礎上,提出根據分級管理和有利生產、有利團結的原則,逐級劃定工程所有權、管理權、使用權,并加強領導和建立健全組織機構,要求建立灌區代表會和工程管理委員會等民主組織,以配合專管機構進行工作。為了保證灌溉管理工作的全面開展,該《意見》還認為應該建立用水制度、工程管理養護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檢查評比制度、獎懲制度等,提出要合理解決管理人員的待遇,不論哪一級管理的工程,對于管理人員必須加強思想教育,妥善解決待遇,以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等。[9]這個《意見》所做的規定較為具體,從管理組織、管理制度再到管理人員的報酬待遇等都有明確的要求,這既是對前面水利管理工作的總結,也是對管理中存在問題的清醒認識,有助于推動全省各專區(市)、縣水利管理工作的進一步深入完善。與此同時,為協調全省各地水利管理工作,“擬在水電廳內設立水利灌溉管理處,??h也相應地設立灌溉專業管理機構,形成水利管理系統”[10]。雖然當時最終沒有設立水利灌溉管理處,但在1963年,省水電廳將灌溉管理科分為工程管理、灌溉管理、水稻需水試驗等三個小組。1965年,省水利廳成立后,設立了水利管理局,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水利管理工作的地位,也提高了人們對水利管理的認識和思想覺悟,更有利于全省水利管理的統一領導和工作的開展。在中央及省里的有關水利管理政策和相關規定的推動下,各專區、市及縣等也逐漸轉變了工作思路,開始把水利建設的重心轉移到水利管理上來。如畢節專區認為,“根據當前情況,應當加強管理業務的領導,建立和健全管理機構,查實灌區田畝,整頓組織,明確管理體制,決定領導關系,精干人員,貫徹階級路線,迅速建立一支貧、下中農為骨干的管理隊伍;除國營灌區應有專人管理外,社隊工程也要固定專人看管,各地水利部門要有專人負責抓管理工作,及時向黨委和上級主管部門反映工作情況和存在的問題。”[11]遵義專區也根據城鄉形勢的發展,一方面批判重建設輕管理的思想,要求各級黨政領導機關要把水利管理工作提高到重要地位上來,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另一方面,提出“加強跨隊跨社工程的領導,進一步明確‘三權’(所有權、管理權、使用權),凡跨隊、跨社、跨區的工程,要在上一級領導下,成立灌溉管理委員會。建立一支以貧下中農為核心的管水人員隊伍,把大小工程都管起來,做到修好一處,管好一處,用好一處,依靠群眾,建立健全管理養護制度和用水公約,實行民主管理”[12]??梢哉f,這一時期從中央到省再到各專區(市)等從文件規定再到具體的負責落實,都已經把管理作為水利建設領域的重心來抓,這對水利管理工作的開展和扭轉重建設輕管理的思想有很好的推動作用。全省許多工程由于加強了管理,建立了一些必要的規章制度,并依靠群眾對大多數的水利工程實施了養護,工程面貌有了改善,灌溉面積相比過去也增加許多。隨著全國政治形勢的發展,所謂的階級斗爭、路線斗爭等在這時已經在水利管理中體現出來。在1965年全省召開的水利管理座談會上,針對當時的工作情況并結合形勢發展,會上提出:“全省的水利管理工作要以階級斗爭為綱,認真貫徹二十三條的精神,高舉思想紅旗等。通過四清運動,整頓管理組織,加強充實管理人員,實行亦工亦農制度,建立貧下中農為骨干的管水隊伍。在管理工作中,凡是能夠依靠社員群眾做好的工作,都應該貫徹亦工亦農的勞動制度,通過管委會、代表會與受益社隊訂立合同,采取臨時工和常備工相結合的辦法,吸收貧下中農和他們中的知識青年擔任。”[13]總之,從國民經濟調整時期水利管理工作的思路上可以看出,國家和貴州省委省政府一直把管理工作放在提高水利效益的中心環節來抓,并給予高度重視而逐漸形成了諸多的規定章程,為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指導。
三、管理工作的成效
隨著國民經濟的調整和發展,全省各地從上到下逐步建立了水利工程管理機構,為水利的利用和工程的維護提供了基本的依靠,并且諸多管理機構也健全了相應地規章制度,明確了工程的所有權、管理權和使用權等,這些措施使“”以來的水利管理工作重新走向正軌。根據當時的檔案資料顯示,如遵義專區,至1962年7月止:“全區大小工程,基本上都有專人管理和放水,根據省分級管理精神,對縣以上32處工程也相應加強了管理,現配備行干35人,技干22人,工人146人”[14]。而畢節專區各地領導部門,一面指派水利部門的技術員和水利輔導員深入工地及灌區工作以加強對水利工程管理的技術指導;一面組織力量普查水利工程,對不合質量標準的工程組織返工重修,合乎質量要求的進一步落實“三權”,并明確專人管理等。至1963年10月止,畢節專區統計:“全區現有大小水利工程22385處,目前已建立健全管理的8361處,占現有水利設施37.4%,其中常年性管理4166處(專級1處,縣級8處,群眾管理4157處);臨時性管理的4195處?,F有管理人員19400人,其中常年性管理3413人(專級12人,縣級30人,群眾工程3371人),季節性管水員(包括放水員)15897人。”[15]全省諸多縣份在水利管理方面相比之前也取得了較大進步。例如:“遵義縣有專業管理組織的水庫79座,山塘1210口,水溝914條,管理人員1979人,其余工程均有專人管理和放水員。余慶縣灌溉100畝以上工程62處,均建立了管理組織。”[16]又如平壩縣在水利管理工作中,縣委縣政府組織干部群眾建立管理機構,并對縣管和社管的水利工程都給予支持幫助,據1963年10月份統計,全縣“除有250處工程灌溉9769畝(占灌溉面積13.6%)因給水不經常、配套不全暫時只設兼管外,其余691處工程灌溉62651畝(占86.4%)已建立了管理組織;在分級管理上,羊昌河工程屬省管,龍井、克酬兩處工程屬縣管,其余社管工程2處,大隊管13處,生產隊管673處,共管理691處,占工程總數73.3%,尚余的250處工程暫由生產隊兼管,占26.7%。管理組織上擁有管理所3個(昌河、克酬、龍井),管理委員會11個,管理小組629個,計管理人員740人”[17]。黃平縣經過對諸多水利工程進行維修和建立管理養護組織,不僅發揮了工程的灌溉效益,而且提高了灌區的抗旱防災能力,如“梯子巖渠道抗拒了1963年的特大旱災,幾年來灌區內2026畝農田基本做到了旱澇保豐收”[18]。具體到某個公社,如“遵義新舟公社,1963年灌溉面積達到8700畝,比1962年增加13%,糧食比1962年增產38萬斤”[10]。金沙縣馬場公社在1963年冬到1964年春逐漸建立了水利管理組織,“公社77處工程都有專人管理,其中縣管1處,區管1處,公社管2處,大隊管27處,生產隊管46處,公社成立管理指揮部,有常年管理人員44人,季節19人,貫穿全社灌溉1070畝的馬場大堰,由于固定了5人專管,灌區將比去年增加灌溉面積250畝,全社今年有效灌溉面積3234畝,占現有稻田面積3337畝的96.5%”[19]。從上面的這些實例中可以看出,短短幾年的時間,全省自貫徹中央《關于加強水利管理的十條意見》以來,省、專兩級水利機構基本都設置了專管的職能部門,再加上群眾管理組織的成立和相關章程制度的建立等,全省水利管理業務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1965年6月,全省“各專(州)級的農水局都成立了管理科(隊),國家管理的工程(灌區和農村電站)多數建立了專管機構,配備了一些人員。社隊管理的工程,不少都已固定專人管理,初步成立了一支群眾性的管水隊伍。”[20]尤其群眾性管水隊伍的形成,更有助于集體興建的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而且專管和群管的結合也有利于降低工程維護的成本,以發揮更大的效益??梢哉f,在國民經濟調整時期,各地始終把水利管理工作作為提高水利效益的中心環節來抓,很多專區尤其下面縣份的水利管理養護組織從無到有,從少到多,由點及面,逐步發展,不斷完善,不僅提高了群眾對水利管理重要性的認識,而且也培養了一批管理人員,積累了諸多經驗。
四、結語
貴州農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在國民經濟調整時期逐漸從“”時重建設輕管理的境況下走出來,各專區(市)以及各縣和公社大隊等也大都貫徹落實相關水利管理的方針政策,諸多干部群眾踴躍參與其中,很多水利工程的管理組織、管理章程、管理制度等逐步建立和完善,專管和群管的工程管理模式趨于形成,水利效益也逐年增長。可以說,這一時期,全省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是在政府主導下,由“”時的不重視和疏于管理到隨后經過不斷調整和總結經驗教訓而走向正軌的過程,雖然這中間也存在著一些問題和受到一定“左”的思想干擾,但在那個特殊的年代里,農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所取得的經驗和成績實屬不易。
參考文獻:
[1]貴州省七縣水利調查報告(1961年12月1日)[R].畢節市檔案館藏,第119-4-15卷.
[2]金沙縣水利電力61年冬62年春水利工作總結(1962年6月28日)[R].畢節市檔案館藏,第119-4-22卷.
作者:李安峰 單位:貴州師范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