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性小學語文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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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性小學語文論文

一、合理強化學生的主體地位

(一)努力培養學生學習的自主性

這里的自主性包括學生的自主意識、學生的自主精神和學生的自主人格。從學生接受教育過程來看,學生是教育客體,但從學生內化過程來看,外在影響必須通過他們的心理矛盾運動起作用。這就要求語文教學必須從過去傳統模式轉變到注重充分發揮學生學習自主性,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發展的模式上來。例如,在語文教學中,教師要充分利用小學生的好奇心來激發學生的內部動機并及時進行學習結果的反饋,使學生產生心理上的滿足感和成就感。設計學習過程時,突出學生的主體地位,貼近實際、貼近學生生活,調動學生的參與熱情和學習熱情,要在充分發揮學生主觀能動性的基礎上,使學生調動自己的經驗、情意和創造力,通過選擇、重組、循序漸進走近目標。

(二)構建民主而和諧的教學環境

民主是學生主體性作用發揮的保證。羅杰斯認為,一個人的創造力只有在他感覺到“心理安全”和“心理自由”的條件下,才能獲得最優表現和發展。而做到這一點的關鍵就是要創設良好的環境和氛圍,增進教學民主,消除學生在課堂上的緊張感、壓抑感和焦慮感。我們知道,當今時代的小學生已經很大程度上不同于過去的學生了,他們的個體意識、自主意識、民主意識在新時期環境下都有了很明顯的發展,針對這一點,在教學中教師就要盡可能以民主的態度來扶植、提升學生的自主選擇權,培養師生間良好的人際合作關系。寬松、民主、和諧的課堂氛圍,是傳授知識的無聲媒介,開啟智慧的無形鑰匙,陶冶情操的潛在力量。

二、適度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

(一)教師是整個教學過程的組織者

教師主導作用體現為根據學生的需求制定課堂的教學目標、選擇課堂的教學內容、采用多樣的教學方法,進而在一定的教學進度內確保教育目標的實現,這種作用可以幫助完善知識講解的嚴密性、系統性、完整性和邏輯性。但這種模式又不完全等同于過去的那種一味以教為主導,以師為中心的傳統模式,它是建立在學生主體作用發揮基礎上的。

(二)教師是學生學習的引導者

教育家葉圣陶曾指出,教師不僅要教,而且要導。由于教師面對的是有著鮮活生命的個體,而每個學生又具有鮮明的個體差異,即使同一學生在不同的時期也會有完全不同的表現。再加上小學生好奇心強,求知欲強,在自主創新的過程中會遇到這樣或那樣的疑問,這類疑問的解決直接影響到學生對問題本質的認識和新知結構的建立。這時就需要教師的引導作用,教師要在這一過程中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學生個體差異,在兩者兼顧的基礎上,去協助學生樹立信心,指導學生把握認知的方向和過程,引導學生自主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明確學習的目標。為此,教師本身必須明白一個重要理念,即教學的最終目的,是為思維而教,為解決問題而教,獲得知識是為了更好地發展學生的思維,更好地實現問題解決。只有教師自己對教學目的做好“定位”,教師的引導作用才會“到位”。

(三)教師是學生主體性作用發揮的激發者

首先,教師在組織教學時,要努力喚醒學生的“主體”意識,讓他們知道教師只是課堂教學的組織者和引導者,并通過多種途徑盡可能地去激發學生的主體意識和主動精神。其次,在處理課堂活動細節時,要根據學生的心理特點和興趣愛好,借助現代教學媒體,如幻燈、投影、錄音、錄像、電視、計算機等,利用這些媒體形聲性、再現性和先進性的特點,不時穿插一些知識背景,讓學生在更為逼真、真實的場景中,去體驗知識演繹的過程。例如,在朗讀語文課文時,如果配上相關樂曲,營造一種氛圍,讓學生配樂輕聲齊讀,就會使學生朗讀的興致更高,效果更好。再次,在對待學生發言和各種結果時,教師要以開放接納的態度對待,教師要延遲判斷,讓他們有自我修正錯誤的機會,并用引導性問題鼓勵學生交流。最后,教師還需對學生的表現進行反饋調控,幫助學生發現問題,“如果沒有反饋,學習會變得相當困難,甚至是不可能的”。因為教師的回應也是教學過程的重要環節,是決定教學成敗的重要因素,也是促進學生自主發展的推動力。

三、正確理解“雙主”理念,努力實現教學互動

(一)發展學生的主體性是教師主導作用發揮所致力實現的目標

作為語文教師,其發揮主導作用時必須首先樹立“發展學生主體性”的教育理念。要做到這一點,教師就要在教育活動開展前了解主體,在教育環節設計上尊重主體,在教學實施過程中依靠主體,在教育實踐中信任主體,這樣就能根本實現由過去的教師一味地教,學生一味地學,轉變為師生共同從多個角度,采取多種形式,利用多種資源來進行的“雙邊互動”的教學活動。在語文課教學中教師不要個人完全接管學生的發言權,而是要注重對話,不要刻意地、命令式地去改變人,而是邀請學生參與,使語文課教學的參與者(學生和教師)彼此都能成為在語言習得和人文素質修養等方面有收獲的人,互相造就對方。如果教師設計的語文課程教學只顧著去達到自己所制訂的目標、內容,而不去聽聽學生真實的聲音,看看學生真實的生活,那么語文課程對學生而言,將只是國家的、學校的、教師的、考試的,而不能被學生放置在自己的生活脈絡中理解,進而展現人文教育意義與生命力。

(二)教師主導是學生主體發展所需的前提條件

在小學語文教學實踐中我們也不能忽略教師的主導作用,這是因為:首先,小學生的知識結構、認識結構有限,沒有正確的引導和精心的培育,不利于其茁壯成長,而以教師為主導的教育者本身的傳道、授業、解惑的職業角色決定了他們能夠而且必須發揮主導作用,教師應該主導在發展學生主體方面所承擔的責任、義務及教學措施,以達到教育所要求的育人目標。在語文教學中教師要注意詮釋教學內容信息及其與自己已有經驗的關系,詮釋自己的經驗并與學生分享,進而建構語言和文化學習的價值意義。其次,就教學的總體系統而言,雖然學生是學習的主體,發展學生的主體性,讓學生做學習的主人是教師教學追求的目標,但是學生的主體發展絕對不是不是憑空產生的,是在教學實踐中長期培養和教育的結果。人非生而知之,而是學而知之。為了更好地學而知之,必然要教而知之。所以,在教學過程中,教師的主導,是學生主體發展所需要的最根本的條件,是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主體性和積極性的前提條件。

作者:劉金龍 單位:河北省青龍滿族自治縣婁丈子總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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