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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官述職報告范文1
現將市經委、財政局《關于在花縣從化的市屬工廠實行職工生活補貼暫行規定的報告》轉發給你們,請研究執行。在執行中有什么問題,請向市經委、財政局反映。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六日
關于在花縣從化的市屬工廠實行職工生活補貼暫行規定的報告
市革委會:
根據市委穗字〔1979〕59號文批轉市經委《關于花山地工業調整的意見》中,對工業調整后繼續留在山區的工廠職工“可考慮給予生活補貼”的精神,為便于各有關單位掌握執行,經我們研究,提出以下具體意見:
一、關于享受職工生活補貼工廠的范圍享受職工生活補貼工廠應具備的條件是,因戰備從廣州遷往花縣、從化境內(包括花縣新華、赤坭、百步梯、兩龍,從化縣街口、上羅沙、呂田地區。不包括郊區)的市屬工廠,不能天天回廣州(或其他少數路程較遠,不能天天回家)住宿的職工。如以后這些工廠交通條件具備,能夠天天回廣州住宿或已調回市區工作的職工,不再享受這種生活補貼。
二、關于職工生活補貼等級和實行時間
享受生活補貼應同職工考勤結合起來,對缺勤多不能經常堅持在山區工作的職工,應酌情少發或不發。生活補貼等級,建議各主管局按市規定五至七元的范圍,根據各廠實際情況自行研究確定。上報市財政局備案。職工生活補貼從一九七九年十一月起開始實行。生活補貼費用在生產成本中開支,并納入工資基金計劃管理。主管部門對企業考核,應結合實際情況確定山區企業的經濟指標。
三、關于整頓發放職工假日回家的交通費
現在有些工廠自行提高職工假日回家交通費補貼標準并發給職工的做法,應迅速糾正。職工假日回家的交通費,應按市財政局有關規定執行,不能任意違反財政制度。
對市屬山區工廠實行職工生活補貼,是一項涉及面較廣的臨時措施,在執行中還可能產生某些具體問題。因此,各主管局要加強領導,認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實解決職工實際困難。要教育職工加強組織紀律性,顧全大局,安心山區工作,為實現“四化”作出貢獻。
以上報告如同意,請批轉各有關單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