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醫療保險作用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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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醫療保險作用

社會醫療保險作用范文1

【關鍵詞】企業,醫療保險機制,建議

企業醫療保險主要是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參加的一種社會保險,按照用人單位和職工的承受能力確定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對于保障企業職工的合法利益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大多數企業的醫療保障機制并不十分健全,企業職工的利益難以得到保障。今后企業需要充分重視醫療保險機制的健全,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

一、企業醫療保險機制存在的問題

企業醫療保險機制作為企業職工合法利益的保障,對于企業員工的健康和企業的發展有十分重要的保障。醫療保險機制的建立不僅僅是企業發展的需要,也是社會醫療保障體制的要求。但是目前企業的醫療保險機制建立中還存在一定的問題:

(一)企業對醫療保險機制的建立重視不足。醫療保險作為企業員工合法權益保障的重要內容,對企業員工的生命健康有一定的保障作用,但是由于目前一些企業對醫療保險的認識不足,或者是企業為了節省資金,往往在醫療保繳納中存在一定的問題,這嚴重危害了企業員工的利益。由于企業對醫療保險機制的重視不足,企業現有醫療保險機制的完善工作也未能得到有效地落實,企業的醫療保險機制中對于員工的醫保項目規劃并不全面。一些員工的醫療難以得到保障,直接影響企業的發展。

(二)醫療保險制度不規范。企業醫療保險機制的健全是對企業員工的一種責任,但是由于當前一些企業的醫療保險機制并不十分健全,嚴重影響了員工的合法利益。由于醫療保險機制不健全,一些工作人員的醫療費用未能得到有效地保障,企業的醫療保險大都是企業和員工自身繳納組成,但是由于一些企業的醫療保險機制不健全,導致企業未能全部上繳員工所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用,或者是延遲繳納醫療保險費用,造成醫療保險費用的使用率比較低。另外企業醫療保險對于員工的醫療保障范圍是有限的,一些醫療費用是不在醫保范圍內的,造成企業的員工經濟負擔增加,嚴重影響企業員工的生活。

(三)醫療保險落實存在問題。企業醫療保險落實率比較低成為企業醫療保險機制中存在的重要問題之一,嚴重影響企業的信譽,以及企業員工的生活。由于一些員工對醫療保障機制的認識不足和維權意識不高,往往難以獲得相關的醫療保障,另外由于缺少相對完善的醫療保障執行機制,導致醫療保險機制的落實工作存在程序復雜,時間長久等等問題,企業員工的合法利益往往難以得到有效地保障。

二、如何建立合理的企業醫療保險機制

近年來加強社會保障體系逐漸成為民生工程的重要內容之一,但是由于當前一些企業的醫療保險機制并不十分健全,嚴重影響了企業的健康發展。企業在今后的發展中需要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險機制,保障員工的利益,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

(一)加強企業對醫療保險機制的重視。作為企業的管理者應該充分認識到加強企業的醫療保險機制對于企業的醫療保險進行合理的完善,保障醫療保險機制能夠充分發揮其作用,維護企業員工的合法利益。由于醫療保險機制涉及的各方利益關系比較復雜,企業作為保險方應該充分發揮其作用,保障員工的利益,協調保險方與醫院,患者的利益,保障醫療保險機制能夠充分發揮作用。隨著社會保障體系的不斷健全,企業應該充分認識到健全醫療保險機制的重要性,建立健全企業醫療保險機制,這對于企業的發展以及企業員工利益的維護都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完善醫療保險機制內容。醫療保險作為企業員工醫療的重要保障,應該進一步健全醫療保險機制的內容,盡量擴大醫療保險的范圍,為企業員工提供最大程度上的保障。在企業醫療保障中一些美容或者是牙科的醫療是未能得到保障的,應該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障內容,合理規定醫療保障范圍,盡量為企業員工提供相對完善的醫療保障。另外像一些重大的疾病,需要支付過高的醫療費用,企業的醫療保障是有最大限額的,因此需要合理規定醫療保險的限額,根據醫療保障相關規定制定一定的標準,盡量實現醫療保險制度的共同擔保,社會醫療保險的享受者可以在每次就醫時承擔部分醫療費用,這樣可以減少企業的經濟負擔,為醫療保險機制的實現提供條件。在醫療保險機制的內容中應該增加一些關于疾病預防的內容,一些疾病是可以進行很好的預防的,這不僅僅可以減少相當一部分的資金,同時也可以減少企業繳納的醫療保險資金,不僅僅可以減少企業的經濟的負擔,同時也可以更好地保障企業職工的健康,使醫療保險機制尋找到一個良好的平衡點。

(三)加強對企業醫療保險機制的監督。醫療保險機制的健全是社會保障體系健全的重要要求,同時也是保護企業員工利益保障和企業發展的需要。由于一些企業的醫療保險機制并不十分健全,醫療保險機制不健全嚴重影響了企業的發展和企業員工的利益。今后需要進一步完善企業醫療保險機制,加強對醫療保險機制的監督,充分發揮醫療保險的作用。一方面需要加強對企業醫療保險繳納的監督。針對當前企業醫療保險繳納存在的問題需要進一步加強對企業的監督和檢查,避免企業為了減少經濟負擔而逃避繳納醫療保險費用的現象。同時對于企業員工的醫療事故中的費用企業應該積極幫助職工報銷,減少拖欠的行為。另一方面改善當前醫療壟斷的現象。目前醫療保險機制中缺少相應的競爭,由于當前疾病的治療手段比較多,但是一些醫療機構往往會選擇費用比較高的治療方案,在今后的醫療管理中需要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的行為,加強醫療機構的競爭,減少醫療機構中的壟斷現象,保障每一個用戶能夠得到合理公正的治療。

結語:隨著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企業醫療保險機制逐漸得到關注,由于企業對醫療保險機制的重視不足,企業的醫療保險機制并不十分健全,嚴重影響了企業職工利益的維護。完善企業醫療保險機制,不僅僅是企業發展的需要,同時也是社會發展的需要。企業需要進一步重視和落實醫療保險機制,及時繳納企業員工的醫療保險,保障企業員工的利益能夠得到有效地維護。同時還需要加強對企業的監督,改善當前醫療機構的壟斷現象,完善醫療保險機制的內容,確保每一位員工的合法利益能夠得到有效地保障。

參考文獻:

社會醫療保險作用范文2

[關鍵詞]基本醫療保險 商業補充醫療保險 人口老齡化 社會保障

[中圖分類號]F840.68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5349(2012)12-0045-01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直接關系廣大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從1993年開始,我國開始在部分城市進行改革試點。按照國家、省市的要求部署,白城市于1999年初針對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進行各項準備工作,于2000年11月14日正式出臺了《白城市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方案》和《白城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經過10多年的發展,建立了白城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基本框架,先后實施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大額補充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截至2011年,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總數達80余萬人。

目前,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覆蓋范圍也越來越大,由原來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僅保障了職工的醫療權益,城鎮非從業人員,特別是學生兒童、老年人、低保戶、重度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看病就醫問題得到解決。從我市的運行情況看,城鎮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制度自2001年啟動以來,較好地解決了患重病參保人員超限額以上醫療費個人負擔過重問題,有效的緩解了廣大職工的后顧之憂,對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作用。十年來,由于我市社會經濟發展和醫療消費水平不斷提高,社會醫療保險規模和覆蓋面的不斷擴大,補充醫療保險也發揮了相當大的作用,解決了高額醫療保障問題,更好的滿足了參保人員的醫療需求,切實解決了參保職工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減少了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的發生。

一、基本理念

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是社會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強制性,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保險費,建立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當參保人患病住院或門診治療時,由社會醫療保險機構按照藥品目錄、診療目錄標準按相應比例進行醫療支付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對于保障城鎮職工、居民身體健康,提高身體素質發揮了積極作用。相對而言,超出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之上的醫療費用,屬商業醫療保險范疇,即為補充醫療保險支付范圍。補充醫療保險切實減輕參保人員大額醫療費用負擔,促進了我國醫療保健事業的快速發展,

基本醫療保險屬政府行為,有強有力的保障,得到人們的認可。而隨著社會不斷發展,人口老齡化趨勢加劇,國家財力的限制,發展補充保險成為合理而有效的選擇,商業醫療保險市場化運作,無論從管理方式還是工作效率上都得到認同。

二、醫療保險人口趨勢

我國已進入人口老齡化階段,加重了社會經濟的負擔,帶來了醫療費用高速增長的隱憂,醫療保險將面對較為嚴重的保障問題。按照國務院規定,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也全部納入職工醫療保險,也就是說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中退休人員的比例在不斷的快速加大,而這部分人大多身體狀況相對較差,屬于慢性病和危重病高發率人群,人口老齡化導致的醫療費用消耗也將大幅度增長。對于這部分人群,基本醫療保險已經不能滿足他們的醫療需求,補充醫療保險顯得尤為重要。

三、商業醫療保險相對于基本醫療保險的輔助作用

首先,相對于醫療保險而言,補充醫療保險是基本保險的必要補充和保障需要的銜接,目前,人們面對的醫療風險不斷增加,而基本的社會醫療保障還遠遠不足,所以,從降低風險的角度來說,補充商業性醫療保險是必要的,它體現了醫療保障水平的差異性、權力與義務在更大程度上的統一性和保險方式的多樣性。近年來,國家不斷擴大基本醫療保險醫療報銷范圍,將絕大部分治療用藥及心臟支架等高精尖醫療衛生材料和治療項目納入職工醫保報銷范圍,現在心臟支架、惡性腫瘤、腎透析、器官移植的患病率較高,醫療費用不斷上漲,在制定具體的社會醫療保險措施時,都加以考慮和利用。

其次,商業保險雖然不可能代替政府承擔起社會保險的責任,然而,商業保險具有其獨特的功能,都是為資本所有者謀取最大利潤,既可以保證投保者疾病得到及時醫療,并減輕投保人及其家屬的醫療負擔,同時也具有分散風險的能力。補充保險對穩定社會、維護社會成員的生活水平能起到很好的作用,對互相保障則給予必要的組織扶持,允許集體投入,但不強制推行,使社會成員能夠以正常的代價來換取所需的風險保障。

社會醫療保險作用范文3

關鍵詞:醫療;保險;制度

中圖分類號:F89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8)06-0302-02

1 中國醫療保險制度情況

我國的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建立于20世紀50年代初,包括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兩部分。這項制度實施幾十年來,對于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減輕職工的個人和家庭負擔、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等起到了積極作用,促進了經濟發展,維護了社會的穩定,在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曾發揮了重要作用。由于原有的這套醫療保險制度已經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甚至阻礙了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因此,國務院于1998年12月下發了《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以下稱《決定》),部署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進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在1999年內全國基本建立新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2 現行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存在的缺陷

(1)公平性問題盡管公平性是建立社會醫療保險制度需要考慮的首要問題。

(2)基金平衡問題基金平衡是醫療保險體系有效運行的關鍵,也是醫療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前提。

(3)補充醫療保險問題社會醫療保險體系包括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

(4)醫療機構改革問題我國醫療服務市場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從橫向上來看是行政性壟斷沒有被打破,缺乏公平競爭的環境。

3 建立有中國特色的醫療保險制度

(1)協調社會經濟發展,科學規劃,加強醫療保險制度的宏觀指導醫療保險制度作為一項重要的社會政策,所涉及的社會活動范圍非常廣泛,成為與各參保人員不可分離、密切相關的社會活動。因此,需要制定一個既符合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又能滿足人們醫療需求為目標的中、長期醫療保險事業發展規劃,以指導社會發展、協調社會、經濟發展關系,并使之成為人們社會行為的行動指南。通過醫療保險事業規劃,實施為參保者提供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基本醫療保障,努力實現社會經濟與醫療保險事業相互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從長計議,立足長遠,科學、民主地謀劃未來醫療保險事業,正確認識和處理社會經濟發展與醫療保險事業發展的相互關系,協調社會經濟發展與醫療保險事業的發展規模、速度、比例,確定符合社會經濟發展要求的基金籌集與使用、費用分擔與費用制約機制,準確地把握全局與局部、眼前與長遠、總體與單位等各類規模、速度、比例指標,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利益,協調醫療保險管理方、醫療服務提供方、參保人員等各種醫療保險關系,按照社會需要合理分配社會資源,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避免浪費。在動態中求平衡,在平衡中求發展,在發展中求平衡,使醫療保險制度運行處于良性循環中,促進醫療保險事業不斷進步,使更多的社會成員享受到更多的醫療保險所帶來的利益。

(2)加快醫療保險的立法步伐,構筑起醫療保險法律保障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是為了保障全體勞動者的基本醫療需要而由國家強制實施的,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公平性的特點。因此,為保證其目標的實現,只有通過法律途徑由國家立法實行。醫療保險基金是為參保人員在出現疾病風險時提供資金保障而建立起的一道健康安全網,是全體參保人員的“保命錢”,其作用的發揮意義深遠且重大。而現今其相關立法的不健全、滯后,對危及醫療保險基金安全的行為,相關法規條款針對性不強,處罰力度較弱,甚至于執法處罰無據,難以有效地發揮法律處分的強力作用,以達到懲戒警示的目的。為此,建議盡快將醫療保險列入立法計劃,加快醫療保險法規立法,從而構筑起一道醫療保險基金安全的法律保障防線,以保證醫療保險制度的運行,是當前醫療保險工作的緊迫任務。

(3)加強醫療保險政策動態研究是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中科學決策的重要前提社會經濟的發展、科技的進步與人們健康意識的提高,使人們對醫療的需求不斷提高,舊的醫療保險政策只能適應原有的基本醫療需求,不能解決變化了的客觀情況,甚至為解決以往的矛盾或問題而引起新的問題。影響醫療保險發展變化的關系較多,各種矛盾錯綜復雜,各種原因千差萬別,各種因素相互作用、互為因果,情況較為復雜。醫療保險制度政策研究是為預防在醫療保險制度施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新矛盾,及時解決醫療保險制度施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是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科學決策的重要前提。因此,只有加強醫療保險制度過程管理和動態研究,擇機調整醫療保險政策,以避免或減少因為醫療保險政策滯后而造成的對醫療保險制度及醫療保險基金的沖擊和浪費現象,不斷完善醫療保險制度,才能有效地發揮醫療保險政策作用,才能滿足日益發展變化的醫療需要,保證醫療保險制度的穩步運行。

社會醫療保險作用范文4

一、基本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的內涵

基本醫療保險是為補償社會成員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保險制度,由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法律法規,向保障范圍內的群體提供患病時的基本醫療需求保障?;踞t療保險由國家、企業和個人共同籌資,由專門機構進行社會化管理,并通過這種制度安排下的損失分擔,保證勞動者在健康受到損害時得到基本的醫療保障。在我國,基本醫療保險主要有社會醫療保險、合作醫療保險兩種形式,具體由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構成,其特點是低水平、廣覆蓋、限額支付、共同負擔。商業醫療保險是指以保險合同約定的醫療行為的發生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為被保險人接受診療期間的醫療費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險。商業醫療保險的顯著特點在于它體現一種經濟契約關系,而契約關系也相應地建立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投保人繳費越多,其享有的保障也就越完善,投保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及支付能力確定保險金額,最高可達百萬元,而險種也可以面向各種群體,實現多樣化。因此,商業醫療保險能靈活地滿足不同層次的需求。

二、商業醫療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銜接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一)必要性

一方面,我國基本醫療保險的保障機制還不完善,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覆蓋面有限;二是設有起付線、封頂線與自付比例;三是對藥品項目、醫療項目有較大限制。起付線(約為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10%)以下、封頂線(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以上以及一定比例的醫療費用都將由參保人個人承擔,再加上醫保承擔的大多是便于管理的普通醫、藥費用,因而給予參保者的保障水平就大打折扣。而倘若由商業醫療保險來實現對這部分參保者自擔醫療費用的保障,就既能發揮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性作用,又能實現商業醫療保險的重要補充。另一方面,與基本醫療保險銜接是商業保險公司發展醫療保險業務的要求。目前,我國商業醫療保險市場主要存在規模小、覆蓋率低、發展慢、盈利能力差等問題。根據統計,雖然我國健康險保費收入呈現逐年穩步上升的態勢,但健康險的地位卻并未得到較大改觀。健康險保費收入占人身險保費收入的比例不僅沒得到顯著提高,還一度出現了下降的趨勢,近兩年情況才有所好轉。這一方面是由于其尚處發展初期,保費收入不穩定;另一方面則是由醫療保險自身的特點決定的,醫療保險損失發生的頻率、數額都十分不穩定,而且統計資料尚不完善,因而保費費率厘定的難度很大,保費的誤差可能很大。因而,只有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借力發展,才能逐步改善我國商業醫療保險的尷尬處境。此外,二者的有效銜接也是實現社會公平與效率的關鍵。基本醫療保險注重公平,但是難以滿足參保人更高層次的保障需求;反之,商業醫療保險盡管非常注重效率,但是其高額的保費又會將不少社會成員排除在外,引起社會兩極分化。因此,要在保障社會成員基本醫療需求的情況下,實現對醫療保險需求的多層次滿足,應該是在保留社會醫療機構基礎作用的前提下,引入市場機制,利用商業保險公司之間的競爭來提供費用最為合理低廉的保險項目作為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商業醫療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的銜接,也將為效率與公平的兼顧提供可能。

(二)可行性

1.從二者相互關系上看,基本醫療保險與商業醫療保險是相互促進的關系。盡管基本醫療保險與商業醫療保險存在一定程度的競爭,但是二者并不矛盾。在基本醫療保險的制度設計上,起付線、封頂線以及自付比例的存在,使得基本醫療保險在覆蓋面上留有空白,為商業醫療保險的介入開拓了空間,商業醫療保險也得以在此空間內充分發揮其補充作用,實現與基本醫療保險的銜接。

2.從政策取向上,國家政策也為商業醫療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的銜接提供了保障。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決定》中明確規定:“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可以通過商業醫療保險等途徑解決。”這就為商業醫療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的銜接指明了方向。所以,有了國家政策作保證,商業醫療保險將在與基本醫療保險的銜接中大有可為。

3.從財力支持上,醫療保險也存在進一步發揮作用的空間。根據國家財政部的資料統計,2007年以來,盡管我國醫療衛生支出增長迅速,截至2013年就提高了近3倍,但醫療衛生支出占國家財政總支出的比例卻并未得到顯著提升。由此可見,國家有充足的財力來支持醫療衛生事業乃至醫療保險的發展。而與此同時,我國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例卻較發達國家高,個人負擔較重??傊?,群眾有需求,國家有能力,這就極大地支持了商業醫療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的銜接。

三、商業醫療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的銜接思路與主要銜接內容

(一)銜接思路

商業醫療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是為了給予社會成員更全面、更充分的醫療保障。銜接的目的首先是把未獲得社會醫療保障的人群覆蓋起來,填補基本醫療保險的“空白”,實現社會成員的全覆蓋;其次是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保障水平,一方面要把基本醫療保險不予負責的個人自擔費用負責起來,另一方面要把基本醫療保險作為除外責任的檢查、治療、服務、用藥及病種等項目選擇性地保障起來。讓商業醫療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銜接,其切入點正在于此。根據銜接點的不同,銜接方法理論上可分為三類:保障群體的銜接、保障費用的銜接、保障項目的銜接。其中,左邊部分表示基本醫療保障范圍內的醫療項目,右邊部分表示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外的項目。第一封頂線即基本醫療保險的最高支付限額,第二封頂線是指商業醫療保險的責任限額。從圖中就可以清晰看出,在銜接過程中,商業保險公司應承擔責任的是A、B、C三塊。區域A與B共同構成對保障費用的銜接。其中,區域A是指超出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而又低于商業醫療保險責任限額的部分,這是商業保險公司負責的重點;B是指基本醫療保險封頂線以下,但須由參保者自擔的費用,包括起付線以下的費用以及一定比例的自付費用。區域C是指基本醫療保險不予負責的醫療項目費用,由于這部分費用基本醫療保險不負責,所以也就不存在第一封頂線,這部分將由保險公司以保障項目銜接的形式來承擔。值得一提的是,該圖并未反映保障群體的銜接,原因將在下文作出說明。

(二)主要銜接內容

1.保障群體的銜接

保障群體的銜接,主要由商業保險公司向那些還沒有基本醫療保險的社會成員提供包括基本醫療保險內容的產品,進而由包括基本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在內的社會保障體系對社會成員實現全覆蓋。正如前文所述,盡管我國基本醫療保險覆蓋尚存1億群體的“空白”,但覆蓋率已達到95%,并有望在“十二五”期末實現全覆蓋,因而可以認為,基本醫療保險對社會群體在范圍上已經實現了比較有效的覆蓋,亦或是商業醫療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的銜接已經很好地發揮作用。

2.保障費用的銜接

保障費用的銜接主要是由商業醫療保險對基本醫療保險中參保者自己承擔的醫療費用進行一定比例的補償,這是商業醫療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銜接的重點。由于基本醫療保險的設計中含有起付線、自付比例以及封頂線,這使得參保者不可避免地要承擔一部分的醫療費用。保障費用的銜接,就是要在發生高額醫療費用時,商業醫療保險能對投保人的這部分自擔費用進行部分或全部的補償,從而與基本醫療保險共同對參保人進行保障,減輕其負擔,使其以較小的成本獲得更加充實的保障。其銜接的費用主要有三部分:基本醫療保險起付線以下費用或門診費用,基本醫療保險起付線與封頂線之間自付部分或門診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住院費用和門診費用。根據銜接渠道的不同,這種銜接方案又可由兩種方式實現:(1)由基本醫療保險機構統一向商業保險公司投保費用型補充醫療保險。銜接后封頂線以上、原本由參保者承擔的高額醫療費用將部分地轉嫁給商業保險公司。這實際上是基本醫療保險機構通過“再保險”的方式將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風險分出給商業保險公司。其優點在于不僅實現了更高層次的保障,而且由社保機構統一辦理投保,更加方便快捷,還可以爭取到更加低廉的保險費用。此外,由社保機構直接對其參保人群進行投保,也突破了商業醫療保險中非健康體、次健康體不予承保的限制。(2)由商業保險公司直接向社會群體提供商業醫療保險。這種銜接方式所提供的險種可以是費用型,即對被保險人發生的醫療費用進行一定比例的報銷,也可以是津貼型,即一定條件下,由保險人承擔按規定給付保險金的義務。由商業保險直接向消費者提品的優點在于以消費者個人為單位,險種的設計比較靈活,能針對不同群體開發出不同產品,滿足不同層次的需要。

3.保障項目的銜接

保障項目的銜接,是指基本醫療保險除外的大部分檢查、服務、藥品等項目由商業醫療保險推出相應險種予以負責。如與癌癥相關的許多用藥都屬于自費用藥,無法得到基本醫療保障,而且這類藥品價格高昂,若完全由患者自己來解決,無疑將使其背上沉重的負擔。倘若患者將承擔這些項目費用的風險轉移給商業保險公司,使基本醫療保險的不足由商業醫療保險予以彌補,就能實現商業醫療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的銜接、互補。滿足此類需求的商業醫療保險產品,既可以是費用型險種,也可以是津貼型險種。目前,費用型的險種還比較少,如中意人壽的一款“樂溫馨”,能夠對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以外的自費藥按80%的比例進行報銷;當前市場上,能對保障項目提供銜接的保險產品以津貼型居多,如國壽重大疾病保險、平安康樂保險等,前者能針對保險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進行保險金的給付,后者則是一款針對癌癥的給付型保險,二者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基本醫療保險一些醫藥服務不予報銷的問題。

四、加快商業醫療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銜接步伐的對策建議

(一)推動商業醫療保險的產品創新

當前商業醫療保險市場上保險產品缺乏創新,同質化現象比較嚴重,主要體現在與基本醫療保險的保障范圍重合,不僅無法有效提供保障,而且導致自身產品的需求不足。所以保險公司應盡快理清基本醫療保險的邊界,加快開發新險種,致力于解決起付線以下及封頂線內個人自付額部分、超出封頂線部分金額、超出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及醫療項目的保障。

(二)加強保險公司與醫療服務機構的合作

醫療保險的運作涉及患者、醫療服務的提供方、醫療保險機構三方,利益關系較為復雜,管理難度較大。一方面,保險公司不易防范患者的逆向選擇;另一方面,患者與醫院勾結,開虛假藥方、倒簽單等情況屢見不鮮,造成醫療資源浪費。保險公司目前只能通過規定賠付比例、責任限額等方法控制風險,但這又可能降低保障水平,反而使商業醫療保險失去了其存在的意義。對此,保險公司可以通過規定醫療服務定點機構等方式與醫院及其他醫療機構開展合作,利用“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經營理念,提升對客戶的吸引力,加強自身競爭力。

(三)加大對醫療衛生保障體系的財政支出

社會醫療保險作用范文5

關鍵詞: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居民消費

一、探究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意義

在拉動我國GDP增長的投資,出口,消費這三駕馬車里,居民消費所占比重偏低一直是備受關注的一個問題,很多學者都認為,收入差距增大,醫療、教育、住房等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商品和服務價格上升,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等因素,造成居民預防性儲蓄增加,進而導致內需不旺,消費低迷。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作為社會保障制度的核心,對社會財富再分配,維護社會公平,改善經濟環境,刺激消費的作用不容忽視。本文從社會保障角度出發,結合實證分析,探究社會保險基金中基本養老保險支出,基本醫療保險支出與居民消費支出的關系,并試圖為提高居民消費水平提出幾點建議。

二、我國現行養老保險制度和醫療保險制度

(一)養老保險制度

我國現行養老保險是個人積累制與現收現付制結合衍生出的“統賬”模式,即社保基金的籌集采取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方法,給付時從上述兩個賬戶中按比例分配,用于保障廣大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從個人角度來看,養老保險是勞動者在年輕時將部分收入用于儲蓄,以備退休后消費使用,從而實現消費在整個生命周期中的最大化。從社會角度看,養老保險則是將當期的產出在勞動者和退休者間進行再分配。

(二)醫療保險制度

醫療保險具有現收現付制的特點,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是一種短期的,經常性的消費支出。朱銘來(2012)等利用面板數據建立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型農合,商業健康保險四個模型,發現基本醫療保險對于居民消費均具有顯著的推動作用[1]。鄒紅(2013)等通過研究2002-20009年廣東省城鎮住戶調查數據,得出養老保險繳費率增加1%,消費將降低2.58%;而醫療保險繳費率增加1%,消費將增加2.1%。的結論[2]。

(三)本文的研究角度

根據現有文獻來看,從個體和家庭參保率角度出發,養老保險對消費的效用尚存在爭議,醫療保險對消費的促進作用則得到廣泛認可。筆者認為,這是因為養老保險具有跨期替代性,需要考慮未來不確定性和信貸約束等對消費的影響,且我國部分累積制的養老保險作用機制更為復雜,而醫療保險則更像是一種必要的消費而非儲蓄,其抵御風險的作用一目了然,并且基本上當期就可以體現其效用。因此,本文將對養老保險與醫療保險進行分項關注,采用31個省、市、自治區的省際數據,從財政性保障支出這樣的整體性角度出發,探究城鎮居民社保基金中基本養老保險人均支出,基本醫療保險人均支出對人均消費支出的影響。

三、實證分析

(一)模型構建

通過使用stata10對獲得的數據進行實證分析,具體考察城鎮居民的人均消費支出與其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基本醫療保險支出,人均基本養老保險支出這三者的關系。借鑒朱銘來等構建的模型[1],選擇各省市區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作為被解釋變量。解釋變量中,我們用各省市區城鎮基本養老保險人均支出,基本醫療保險人均支出代表社會保障中的養老保險力度和醫療保險力度??紤]到居民消費與收入的相關關系,我們在解釋變量中加入各省市區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這一因素。撫養比在統計年鑒中無法進行城鎮和農村的區分,因此在此處我們直接使用各省少年兒童撫養比和老年撫養比進行回歸。

(二)實證結果

在研究過程中,我們以全國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為研究對象,代表了整個總體,各省市區的經濟結構,人口素質等不可觀測的特質性因素基本可以假設是固定不變的,采用固定效應模型應該比較合適,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量,基本養老保險人均支出增長量,基本醫療保險人均支出增長量這三者與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呈正相關關系。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增長100元,人均消費支出將增長71元。社?;鹬谢攫B老保險人均支出每增加100元,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會增加27元,基本醫療保險支出每增加100元則會引起人均消費增加18元。這說明,社?;鹬谢攫B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支出對于居民消費確實具有拉動作用,其中養老保險的拉動作用更為明顯。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和當期可支配收入相比,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這樣的轉移性支出由于規定了其用途,二者對消費的促進作用均受到了限制,這部分支出對于消費的刺激作用仍有巨大的上升空間。

四、政策建議

為更大程度上發揮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推動作用,拉動內需,促進我國經濟增長,筆者提出以下幾點建議:首先,加大基本養老保險的保障力度。50-70年代出生的中年人口數量龐大,未來他們將成為“四二一”獨生子女家庭模式中需要贍養的老年人,意味著更高的老年撫養比。加大基本養老保險力度,可以減輕目前這部分中年人群的養老儲蓄存款壓力,拉動居民消費,同時減輕老年撫養比對居民消費的抑制作用。其次,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險制度,減少登記報銷手續,實現全國范圍內醫療保險的跨地域使用?,F收現付制的醫療保險雖然可以當期顯現其正效應,對消費的推動作用卻不及跨期的養老保險,這與醫療保險報銷手續繁瑣,只能在戶籍所在地縣域使用等原因有關。從本質上說,這兩個因素直接限制了醫療保險這項轉移性支出的流動性,從而導致其無法最大范圍的發揮對居民消費的促進作用。綜述所述,我國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還有待進一步探索和完善,從而更大程度上發揮其對居民消費的促進作用。

作者:王雨晨 單位:東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社會醫療保險作用范文6

為了加快城鄉醫療保險制度整合的進程,相關的負責人應該看到當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中的不完善和不合理問題,制定出統一的管理計劃和方案,縮短城鄉之間的差距。只有從根本情況出發,實事求是,改善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才能保證城鄉醫療保險的待遇公平,城鄉發展的統籌兼顧。本文就從當前城鄉居民的發展情況出發,對醫療保險制度的發展問題和工作方法做幾點總結。

1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發展現狀

我國醫療保險制度是城鄉一體化的保險制度,主要由三部分組成,即“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這三個主要的模塊。當前的城鄉醫療保險制度有很多不平衡的地方,城鎮居民享受的醫療水平要優于農村居民,這是城鄉醫保制度整合中的大問題,應該受到相關醫療機構的重視。醫療保險涉及到多個辦理單位,是國家為城鎮與農村居民提供的一種服務保障,關系到很多民生問題和安全事宜。所以醫療保險也面臨著一定的道德風險與資金安全問題。只有制定出完善的醫療保險發展模式,才能在提高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同時,保障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進程,做到城鄉統籌兼顧、協調一致的發展。在正常的工作生活中,人們對醫療保險只停留在概念階段,有些居民不理解醫療保險的作用,不會合理的去使用。當出現問題時,有的居民還會產生抱怨的情緒,認為政府工作結構不合理,醫療服務系統沒有保障?;谶@樣的問題,國家應該經常組織醫療保險知識講座,聘請專家和學者到講座中進行演講和教育,為人們講解醫療保險的作用。通過這種宣講活動,居民能更加了解繳納醫療保險的必要性,并且積極面對各種繳納醫療保險的事宜,全民共同促進社會的良好發展。從事醫療保險工作的人員也能各盡其職,為醫療保險制度的發展貢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2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發展問題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當前的農村醫療衛生事業已經逐漸向“現代化”和“科技化”的方向靠近,很多醫療機構的器械和設備也逐漸完善。人們的生活水平越來越高,就會導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跟不上時代的需求,產生一系列的發展問題。這些問題會影響當前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整合和實施,給人們的生活帶來諸多的不便。為了推進城鄉統籌發展,相關的醫療機構要看到當前的醫療保險發展問題,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體系,才能從本質上保障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需求,為居民提供有效的醫療保險服務。首先是醫療保險制度的待遇問題。在城鄉居民的醫療保險基金中,根據參保人情況的不同,待遇也不一樣。參保的人員越多,醫療保險基金要承擔的風險就會越小。為了保證城鄉居民的醫療合理和公平,醫療機構要對醫療保險制度進行有效的統籌分類,從本質上提高人民的待遇,提供更合理的醫療保險服務。其次是城鄉醫保的繳費標準與補償率存在一定的偏差。城鎮居民的繳費標準與補償率要高于農村居民的繳費標準,這是由于農村的發展相對落后,醫療衛生水平也不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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