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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辦法范文1
一、規范村級會計基礎工作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要嚴格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西吉縣村集體財務管理條例》的要求,開設銀行基本存款賬戶,統一設置賬簿憑證,嚴格規范資金審批權限,規范資產資源處置程序,規范村級會計流程,實施農村集體財務網絡監管,全面核算農村集體財務收支、結算、分配、工程項目等會計事項。在全縣范圍內統一建立財務操作流程,統一設置會計科目,使財務數據各年度間縱向可比,掌握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動態情況,找出各年度間變化波動,各村之間存在的差距,以指導后年更好、更快發展。
二、規范農村會計委托
實行農村會計委托必須尊重農民群眾意愿和民主權利,必須保持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收益權“四權不變”的原則,確保財務審批權及監督權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行使。事項必須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或其代表會議,村民大會或其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的基礎上簽訂規范書面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責任。鄉鎮全部建立農村集體“三資”委托服務中心,下設“會計”“資產資源交易”中心,達到有“機構牌子、有辦公設備、有招標大廳、有規章制度、有三資臺賬、有檔案櫥柜”的“六有”要求。制作機構牌匾,讓“三資”管理制度、招投標流程圖上墻。機構要切實提高農村會計服務水平,明確崗位職責,堅持責任到人,強化內控監督。要以村為獨立核算主體,建立會計核算賬簿。
三、規范銀行基本賬戶設置
每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只能開設一個基本存款賬戶,用于辦理村內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除土地補償費專用賬戶外,杜絕其他賬戶。機構要建立資金內控制度,村集體經濟組織開設賬戶時,必須在指定金融機構預留村集體的經濟組織財務專用章、主要負責人章和鄉鎮農經管理機構負責人章三個印章。支取資金時必須“三章”齊全。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專用章由村財務人員專人保管,專人負責。
四、規范集體資產資源處置
一是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臺賬。統一印制《村集體資產資源臺賬》,臺賬一式兩份,鄉、村各一份。各鄉鎮要在建設村集體財富積累機制的基礎上,進一步清產核資、清理債權債務、摸清資產底數,全面登記村集體資產和資源的臺賬,實行產權登記明細化。二是建立農村集體資產資源招投標平臺。全縣農村集體“三資”交易按照招標額的大小和期限長短分別建立鄉鎮、村兩級平臺。5000元及以上或承包期限3年以上的集體資產、資源、工程項目交易活動在農村集體資產資源交易大廳進行招投標。小額度和承包期限短的交易活動通過村交易平臺實施招投標。平臺建設為全縣各鄉鎮農村產權交易規范化打下堅實的基礎,實現農村集體“三資”規范處置。
五、健全完善舉措規范票據管理
一是要明確對部門要求。通過組織宣傳會、發放明白卡等形式,進一步明確村級使用縣水務、衛生、發改、財政、扶貧等部門各類項目資金以及經費等所需報賬憑證的要求,特別對村級自建工程項目的票據使用,明確統一要求,促進村級財務票據使用規范化發展。二是加強溝通協調??h農經部門應加強與縣發改、財政、扶貧等部門之間的聯系溝通,嚴格落實《條例》和《辦法》的有關規定,切實達成共識,科學指導溪鎮農經站的各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大檢查力度。
六、化解村級債務控制新債發生
一是突出政策導向。建議縣財政按獎補政策及享受次數由少到多對全縣各村進行排名后,在政策允許的情況下,盡可能向項目已完成但未列入獎補對象的村予以傾斜??h直相關部門和各鄉鎮充分利用幫扶機會,千方百計籌措資金,逐步化解新建項目產生的債務。二是加強項目審查。堅持“實事求是、量入為出”的原則辦公益事業,盡量避免超越實際能力舉債建設。
七、加強對農村集體財務的審計監督
一是加強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縣鄉兩級要根據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要求,結合實際確定審計工作的重點,在做好日常財務收支、預決算、收益分配等定期審計的基礎上,開展對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集體資產和資源、農民負擔、村級債權債務等專項審計,對集體土地征用補償費和涉農財政資金進行重點審計。二是加大對審計查出的問題的處理力度??h鄉兩級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部門依法依規進行審計監督,其作出的審計結論和處理決定,被審計單位和有關人員必須執行。在審計中查出被侵占的集體資產和資金,要責成責任人如數退賠;涉及國家工作人員及村干部違規違紀的,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確保審計處理結果的嚴肅性。
八、穩定和加強農村財會隊伍建設
一是全面加強村級財會人員隊伍建設。穩定的專業財會隊伍是做好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基礎和保障。要確保村級財會人員具備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經考核合格后聘任上崗,如無違反財經法紀行為應盡量保持穩定,不宜隨村干部換屆選舉而變動。實行村級會計委托的鄉鎮,村級財會人員必須在中心登記備案以接受監督和考核。二是切實加強鄉鎮從事村級財會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已實行村級會計委托的鄉鎮,要尊重歷史和現實,保持現有工作格局不變。具體工作人員必須掌握財會專業知識,熟悉財經法紀,具備從事財會工作的素質和能力,并按照《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要求,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后持證上崗。未實行村級會計委托的村,要加大對其財會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力度,確保村級財務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開展。
九、強化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保障措施
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辦法范文2
關鍵詞:規范;村財鄉管;核算
國家財政部新頒布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于2005年1月1日開始在新疆巴州鄉鎮的村集體經濟組織中實施。為配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新舊會計制度改革的順利進行,筆者對全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從業人員狀況進行了初步調查摸底,并按照自治區的統一部署對77個鄉鎮384個行政村的563名村級會計人員進行了新《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集中培訓。通過培訓、考試,提高了鄉村財務人員的整體業務素質。按照自治區的規定,對經考試合格的沒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443名村級財務人員頒發了《會計從業資格證》,保障了全州農村財務核算的順利開展。
一、新舊《村集體經濟會計制度》銜接順利,過渡平穩
2008年8月,巴州財政部門組織人員對庫爾勒、尉犁、和靜、和碩、博湖等縣的7個鄉鎮進行了調研,從2005年起,這7個鄉鎮所屬村級財務已經100%委托鄉農經部門進行核算;縣財政、鄉財局和農經局的同志提供的材料表明:全縣其他各村集體經濟財務也已經在不同年份全部由鄉農經站統一、核算。
鄉農經站財務崗位基本設置總會計1名、會計1名、電算化維護人員1名(采取電算化核算的鄉鎮);新舊會計制度銜接到位,移交手續清晰,會計檔案管理規范,上崗會計人員素質普遍較以前年度提高,會計賬戶設置合理,科目使用規范,制定和建立了財務制度,能夠滿足村級財務核算的管理需要。各村徹底杜絕了包包賬、箱箱賬、白條入賬的現象。各村村民按照本村的人口、經濟業務規模大小,推舉5-7名村民理財小組成員,村里的一切支出必須通過理財小組審核、簽章,各鄉農經站對被的村級集體經濟各類收支能夠及時張榜公布,被訪的村民都能對村里的支出說上一二,對村里的民主理財、支出和村務公開比較滿意。
各縣、鄉、村正在依據農業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委托的意見》(農經發〔2008〕4號)文件精神,積極規范鄉級農經部門記賬業務。
在調研中發現,各核算單位使用的電算化軟件統一使用由青島太陽軟件公司開發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版本的電算化軟件,該電算化軟件基本能滿足村集體經濟組織核算的需要,也能核算國家財政對村級轉移支付資金進行核算的需要。該核算軟件操作簡單,便于學習掌握,全州村級核算統一配備同一套軟件便于軟件供應商統一培訓和售后服務,缺點是無法用一套軟件同時核算鄉級行政、事業單位的賬務。
電算化軟件的配備、普及使用程度各縣也不均衡,主要原因在于各縣、鄉農經部門的重視程度以及該縣、鄉財政的狀況不同。在調研時發現,和靜縣、尉犁縣的鄉鎮農經部門會計人員仍在通過手工記賬、算賬。
為了全面了解全州農村財會人員的情況,我州向各縣發放調查表統計。統計結果表明:全州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機構目前在崗會計人員249名,持證人員200人,占80.32%,無證人員49名,占19.68%;無證人員主要為村級出納、報賬員。無證人員主要分布在偏遠的山區、荒漠等少數民族聚居區自然村,無證會計從業人員普遍學歷低,基本不懂漢語言,個別村仍存在著一任村委會班子一任財務人員的現象,更換、變動會計人員比較頻繁;無證會計從業人員的會計知識主要靠鄉農經部門的財務人員臨時現教、現學、現用,有會計專業知識和學歷的會計人員沒人愿去這種狀況的村里工作。
二、當前管理和核算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一)村級賬務核算內容不全面
村級核算,應當全面反映村級經濟活動的全部經濟內容,包括村集體收入、“一事一議資金”、國家財政轉移支付的農村稅費改革后的補助資金。
通過調查,實際情況是國家財政轉移支付的農村稅費改革后的補助資金除個別年度劃歸村級核算、支付外,目前統一由鄉財政所負責核算、支付。這種人為分割的核算體制,一是無法滿足農經部門對村級財務的審計要求;二是無法體現農村稅費改革后,國家對村級的關懷力度。
(二)繼續加強對農村會計人員的關懷和幫助力度,加大在職教育力度,努力提高會計人員素質
調研中,廣大會計人員普遍訴求自己會計專業知識不足,會計基礎工作知識不足;在會計電算化核算下,農村難以配備微機專業維護人員、電算化軟件維護人員。會計人員只有邊干邊學,目前在崗的會計人員平均年齡在40歲以上,微機知識、微機維護、電算化軟件維護知識嚴重缺乏,既渴求擴大知識面,更要求解決現實會計工作當中因知識不足而存在的許多棘手的難題。
對農村會計的業務培訓,財政會計管理部門和農業農經部門主要應側重于崗位知識和技能的培訓,主要以基礎知識、會計基礎規范、會計電算化規范、財務制度、國家支農惠農政策和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為主。
(三)加強規范農村會計基礎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會計信息質量
會計基礎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系到農村集體經濟核算的信息質量。通過調查,大多數核算機構基礎工作良好,但個別會計人員業務素質較差,亟需改進。
巴州地域廣闊,人口稀少,屬于典型的少數民族地區,農村特別是偏遠農牧區,主要以少數民族聚居為主,村級出納人員、報賬人員長期仍將以當地少數民族人員為主。從目前的調查來看,經濟不發達地區的財務人員,漢語言文字、語言表述、溝通能力較差,會計業務知識相對不高,在賬簿啟用、文字書寫、科目應用、經濟業務活動的賬務處理、職業判斷能力方面明顯不足。
被調查的鄉鎮,村級財務大都制定了財務管理辦法,其中4個財務人員素質較高的鄉鎮,財務制度制定得相對完備;個別鄉鎮仍存在財務制度簡單羅列幾個崗位責任制了事,存在支出報銷單據粘貼不平整,沒有經辦人簽字,沒有會計人員審核簽字,單據分項支出內容、單據份數都沒有填寫;賬簿使用存在隨意性,總賬使用活頁賬本,沒有啟用單位名稱,沒加蓋啟用章;財務主管、會計都沒有簽字、蓋章,普遍沒有繳納印花稅;會計科目名稱使用不規范,存在隨意性。比如制度規定科目為“應付福利費”,實際被改為“福利費”,“銀行存款”被改為“銀行”或“銀行存”等;賬戶余額存在跨年度不結轉,賬戶沒有月結、季結、年結;發生記錄書寫錯誤,沒按糾錯規定采用“紅線法”劃一道紅線更正,而是直接用“藍筆”劃二道線;憑證裝訂不符合《會計基礎規范》的要求。
個別村存在將“一事一議資金”單獨開戶,單獨建賬,單獨核算,違反了《村集體經濟會計制度》的核算要求,調查組當場提出了批評,要求立即更正,并要求縣級財政事后進行監督檢查。
(四)加緊制定和出臺《村集體經濟財務制度》,確保農村經濟核算安全、完整
2006年,農業部發文提出將制定《村集體經濟財務制度》,要求各級農經管理部門據此建立和規范村集體經濟財務制度,但截至目前,《村集體經濟財務制度》
仍未正式出臺。農村集體經濟財務制度的建立只能由會計人員依據其他會計制度、核算要求和經驗探索建立。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顯而易見。
三、完善會計法律、法規,促進村級記賬健康發展
(一)立足當前,規范農村村集體經濟會計核算隊伍
當前,農村鄉鎮正在積極推行“村財鄉管村用”改革,由于歷史原因,農村農經部門長期以來一直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會計核算,財政所根據改革進度,目前是集中核算鄉鎮級財務收支。根據實際,建議現階段我州應采取鄉財政所和鄉農經站并存,共同完成鄉、村財務核算的方式,隨著鄉鎮管理體制的推進,適時提出將農經站劃并到財政所集中核算,這樣既可減少人員,又可統一管理村級核算。
自從國家實施農村稅費改革以來,各鄉農稅所(財政所)工作人員從過去的收農牧業稅,轉為為農村服務、核算轉變;這些同志長期工作在農村一線,少數民族人員比例大,收稅是專家、是內行,在會計核算工作方面,是新手,需要重新學習。
農經部門長期從事農村財務管理和核算,有一批農村工作經驗豐富的財會隊伍,一些農經站從1993年就開始為村級財務記賬;在調研中,這些單位的會計人員素質較高、制度健全、會計基礎工作較為規范。
建議“村財鄉管”目前仍由農經部門管理、記賬;財政部門待條件成熟時將核算的“村級轉移支付資金”直接撥付給行政村,由農經部門統一核算。
鑒于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下一步改革將到鄉一級,財政所同志的學習任務和工作任務更加艱巨、繁重,建議財政所和農經站兩個部門仍保持現狀,待時機成熟再考慮劃并事宜。
(二)積極從法律方面探索鄉級財政、農經部門對村級財務的權限
鄉財政所、農經站目前是依據中央《關于進一步規范鄉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開展村財賬務工作的,是遵從改革階段的行政規定。從國家長遠發展來看,中國法制化建設正在步入正軌,村級賬務機構也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記賬管理辦法》進行規范審批和管理。只有通過規范的“記賬”許可的申請和批準,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第三章第十五條之規定“注冊會計師可以承辦會計咨詢、會計服務業務”之規定,通過修訂《農業法》、《會計法》、《記賬管理辦法》的相應條款授予鄉級核算機構法定記賬權限,村級賬務的核算才能符合法律規范,才能真正體現村民權益,保障機構合法運行。
2009年7月6日,在筆者修改此文時,獲知新疆首屆財政支農惠農政策培訓班在博湖縣本布圖鎮開班,該培訓班包括漢、維、蒙、回等民族的114名學員參加培訓,參加人員主要為會計人員,鄉鎮干部、村委會干部、村民理財小組人員。新疆中華會計函授學校校長吳解銘親自指導,培訓的主要內容是糧食直補、農資綜合補貼、貨幣資金管理、家電下鄉、會計委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民主管理和財務公開、農村綜合改革、三項資金管理等涉農政策、業務。
期望國家能夠不斷豐富培訓內容,不斷將公共財政的陽光普照到中國農村的每一個村落,惠及各族農民兄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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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辦法范文3
一、清產核資對象
全鎮17個村(社區)、社集體經濟組織,以及代行村(社區)、社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的村(居)民委員會、村(居)民小組,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獨辦、合辦且控股的企業或者組織等。
二、清產核資范圍
本次清產核資范圍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2017年12月31日前形成的全部資金、資產、資源(包括未納入財務核算的資金、資產,以及未明確到戶的農村集體土地等資源性資產)。主要包括:
1.資金。主要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貨幣資金、有價證券以及各種應收、應付款項等。
2.資產。主要包括:一是辦公設備、交通工具、農業機械、建筑物等。二是鄉村道路、橋梁、農村水利工程及農田水利設施等基礎設施。三是公共服務設施,包括公共服務中心、養老、教育、文化、衛生等設施。四是集體投資或興辦經營實體應享有的資產份額。五是接受捐贈或無償撥入的財物。六是商標、商譽、專利權等無形資產。
3.資源。主要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或者國家所有但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長期使用的耕地、園地、林地等農用地;宅基地、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用地、鄉(鎮)企業用地等建設用地,荒山、荒灘、荒溝、荒丘等未利用地;既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管理的土地,也包括已經明確到戶的耕地、園地、林地等農用地(含自留地、自留山、飼料地)和宅基地。
三、重點任務
(一)摸清底數。進村入戶調查核實,摸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本次清產核資的“三資”類別、數量、來源、去向和管理等情況。
(二)明晰權屬。依據《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資產所有權界定暫行辦法》(農經發〔1998〕6號)和《省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規范化管理辦法(暫行)》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全面核實確認資產、資源產權歸屬,辦理或完善有關產權手續。對有權屬爭議、難以界定的資產、資源,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妥善處置。
(三)確認價值。已納入財務核算的“三資”,嚴格按照財務資料確認其價值。對未納入財務核算的經營性資產,要依據有關規定,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認可的方式,合理評估其價值。其他資產、資源,是否進行價值評估確認,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自主決定。
(四)完善制度。按照有關規定,對本次清產核資資料整理歸檔,建立健全管理臺賬,妥善管理。進一步強化財務核算,完善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制度和規范等。
四、時間和步驟
(一)我鎮農村集體“三資”清產核資工作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
(二)按照本次清產核資的對象和范圍,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單位,有序組織本次清產核資工作。
1.全面清理。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單位,全面進行清理。每個村成立由駐村干部、村兩委和集體經濟組織主要負責人、村會計(含報賬員)、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和群眾推薦的村民代表參加的清理核資小組,以原始發票、合同協議、權屬證書、檔案資料等合法、合規資料為依據,對納入本次清產核資的“三資”進行全面清理,并形成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初步結果。
2.張榜公示。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要嚴格按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規定》等有關規定和要求,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公示本次清產核資初步結果,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0天。公示期間,要安排人員全面收集有關情況和問題,接待農民群眾的咨詢和反映,并認真做好記錄和解釋工作,及時組織核查并妥善處置。
3.依法確認。公示結束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按照規定召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或成員代表會議,對本次清產核資結果進行審議。本次清產核資結果,應經半數及以上參會人員通過后確認。
4.嚴格審核。各鄉鎮要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清產核資工作及結果進行認真審核,特別是土地被征用較多、“三資”總量較大、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確保本次清產核資結果現狀清楚、分類科學、產權明晰、程序規范、結果準確。
5.建檔建制。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單位,以審核確認的清產核資結果為依據,準確登記,建立健全臺賬。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將本次清產核資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圖表、音像等資料,及時組織整理歸檔,妥善管理。按照“三資”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建立完善相關管理制度,著力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
各村組集體經濟組織清理結束后,進行全面總結,并于3月中旬上報“鎮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管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織全面檢查驗收,做好核實、審核匯總和工作總結,將審核匯總的相關清產核資結果報送相關部門審核后,將部門審核后的清產核資結果和工作總結報送至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強化組織領導
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是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礎,是保障農民財產權益的客觀要求,是加強集體資產財務管理的有力舉措,各村、各相關科室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要結合實際明確工作人員,細化任務分工,落實工作措施,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2.堅持部門合作,強化密切配合
此次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時間緊、任務重、涉及面廣、專業性強,各相關科室、各村要相互溝通、密切協作,對資源性資產清查要充分利用已有登記成果,避免重復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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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推進中產生的問題,要及時協調解決,避免拖沓延誤。
3.加強問題調處,強化工作實效
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辦法范文4
一、農村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分析
1、農村會計工作管理體制滯后,會計管理力度不夠。我國《會計法》第5條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管理全國的會計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管理本地區的會計工作。按照《會計法》規定,鄉鎮財政部門應負責各行政村會計管理工作。但近幾年,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由各鄉鎮農經站管理,鄉鎮農經站不是專門的會計管理機構,較為普遍的存在著執法力不夠、專業知識性差、管理不規范等問題,造成了管理上的弱化。
2、會計基礎工作普遍薄弱。主要表現:一是原始憑證記錄不全,白條入帳現象嚴重。一些行政村的票據中存在著大量無經辦人、無證明人、無審批人的白條,有的根本沒有幾張正式單據,大量的公款和稅款都從這些白條上流失。二是帳務處理不規范。一些行政村不按規定進行會計核算,會計科目使用混亂。三是會計檔案保管不善。一些行政村不按規定保管會計檔案資料,會計資料不進行移交,誰管的帳誰帶回家,造成會計資料嚴重受損、丟失,甚至人地銷毀。
3、財會法制觀念淡薄,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財經紀律松弛。首先,一些行政村干部和會計人員法制觀念淡薄,對財會法規、財經紀律了解甚少,不按財會法規、財經紀律辦事,不按規定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其次,財經紀律松弛,財務管理混亂表現突出。一是私設“小金庫”,搞帳外帳。一些行政村利用虛假單據入帳,套取公款,或收入不進帳等私設小金庫,搞帳外循環。二是大吃大喝,亂發補助,支出無標準。一些行政村干部利用公款,大肆吃喝,據我們調查,吃喝送禮一般占行政村支出的30%左右,有的超過50%以上,有的行政村巧立名目亂發獎金補助,引起了群眾的強烈不滿。三是會計、出納職責不清。一些行政村只有會計沒有出納,村干部人人都能收錢、管錢、用錢,造成帳款分管不清,不利于互相監督制約。
4、審計監督力度不夠,帳務透明度不高。一些鄉鎮審計監督不夠,沒有形成規范的審計監督制約機制,有的鄉鎮對審計出的問題處理不堅決。有的行政村帳務不公開、不透明,群眾不了解本村的財務狀況,無法進行理財和監督。
二、細化措施進一步加強農村財務管理,促進農民增收
1、規范農村財務管理程序
(1)農村財務管理中出現眾多問題。中國歷來有“重實體、輕程序”的傳統,這種思想也體現在村級財務管理上,只要錢用的合適,用的過程、手續、流程都可以忽略不計,這種思路也導致在農村財務的使用方面出現眾多違規、甚至違法的行為,如報賬隨意、票據使用不規范、財務使用情況不公開、資金賬戶混亂等,這對建立健全財務制度極為不利。
(2)規范村級財務工作流程須堅持“六統一”原則。一是統一制度。嚴肅財經紀律,推進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和監督經?;⒁幏痘?、制度化。二是統一審核。實行村財務主管、村民主理財小組、鄉鎮經管站三級審核模式,否則不能入賬。三是統一記賬。由財務中心做好各村資金管理、電算化記賬和核算工作。四是統一公開。統一規定財務公開的方式、內容和時間,統一制作財務公開榜和財務公開明細表,確保財務公開及時、透明,避免因為村民不清楚村里資金去向引起的問題。五是統一審計。由鄉鎮經管站按照相關規定,對村級財務當月發生業務和村干部離任交接等進行審計。六是統一建檔。各村財務會計資料由鄉鎮經管站進行歸檔、保管,并按規定年限存放。通過以上措施,杜絕憑證不規范、公款私存、白條抵庫、貪占挪用公款現象的發生,確保村級資金安全。
2、創新鎮級農村集體資產管理體制,穩步推進改革,規范集體資產處置。首先,要摸清村級集體資產情況,明晰鎮級國有資產和農村集體資產,理順產權關系,實現鎮級財政與集體經濟的分賬管理。同時,要區分集體經營性資產與非經營性資產,完善鎮級集體資產監督管理辦法,健全鎮級資產監督管理制度。其次,要推行鎮級集體資產授權經營制度,確保鎮級集體資產保值增值。穩步推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維護社會穩定原則,加強撤制村隊資產清理核銷、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確認、產權界定、資產量化處置等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規范集體資產處置,確保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成員合法權益,確保撤制村隊資產處置工作順利進行。
3、扎實推進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抓緊清理化解村級債務。首先,按照國家統一要求,扎實推進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試點工作。通過試點,力爭各試點村在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工作機制,嚴格執行收支預決算制,提高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水平,做好財務審計監督和會計檔案管理等方面有新突破。其次,要圍繞確保村級組織債務重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村級債務報告制度,深化區、鎮、村三級動態監控機制,實施季度跟蹤統計制度,加強債務動態監測,堅持鎖定舊債、制止新債。二是因地制宜完善債務化解措施,對集體經濟相對薄弱村和基本農田保護地區,區、鎮兩級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對債務包袱重、期限長、淵源深、化解難度高的村,加強審計監督,嚴控非生產性開支,建立債務清償機制,力爭通過“置換”等辦法一次性解決歷史債務。三是要發展壯大集體經濟,規范財務管理行為,增收節支,提高債務化解能力。
4、加強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廣大干部群眾的思想認識。針對村干部素質不高及財務管理未達到系統化、制度化的現狀,要加強教育培訓。要真正落實村民自治權,組織學習有關“村帳制”的財經紀律、財務制度以及農村政策法規等,提高基層干部的綜合素質,讓村干部自己有效的約束自己的行為,實現農村財務管理的自我監督。
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辦法范文5
一、切實做好村級會計工作
(一)強化村級會計基礎工作。村級組織要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開設銀行賬戶、統一憑證賬簿、規范財務流程,并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規定,全面核算反映經濟活動和社區管理的財務收支、結算、分配等會計事項。村級組織只可開設一個基本存款賬戶,用于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除土地補償費專門賬戶外,一般不準開設其他專用或臨時賬戶。對村集體經濟組織與村民委員會分開單獨記賬核算的,可根據情況分別開設基本賬戶。要在縣級或縣級以上范圍內統一制定會計憑證、票據和賬簿,統一建立財務操作流程。有條件的地方,要抓緊構建農村財務管理信息化服務平臺。
(二)規范村級會計委托。實行村級會計委托必須尊重農民群眾意愿和民利,必須保持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收益權不變,確保財務審批權以及經濟活動監督權由村級組織行使。機構要切實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明確崗位職責,嚴格操作流程,強化內部監控,落實責任追究。要以村級組織為獨立會計核算主體,分設銀行賬戶;要加強檔案管理,以村級組織為單位,單獨整理,歸類造冊,妥善保存。要探索創新工作方式,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提高村級組織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獨立自主能力。
二、完善村級財務民主監督機制
(一)落實村級民主理財。村務監督委員會或其他形式的村務監督機構要切實加強對村級財務的民主監督,充分發揮民主理財的作用,保證農民群眾對集體財務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村級組織發生各項財務活動、制定各項財務計劃以及重大財務事項決策都必須履行民主程序,實行民主理財。民主理財人員要按照規定程序產生,具備財會、管理知識,并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變更和撤換。民主理財人員應根據業務量按月或按季定期召開民主理財會議,開展民主理財活動,對重要財務事項要隨時發生、隨時理財。
(二)完善村級財務公開。村級組織的財務計劃、各項收支、各項資產資源以及債權債務和收益分配等內容要全面公開;土地征用補償費、直接補貼給農民的“四補貼”資金等要逐項逐筆公開;“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農業小型基礎設施建設補助等撥付到村使用的財政資金要全程公開。村級組織要定期在固定設置的公開欄進行財務公開,也可通過電視、網絡、電子觸摸屏等形式進行公開。要探索建立財務公開定期抽查制度,及時糾正和堵塞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漏洞。針對一些地方存在的公開難、監督難等問題,不斷研究探索切實可行的公開方式。
(三)規范村級民主評議。與村級財務管理相關的工作人員,包括財務主管、村會計(含報賬員,以下統稱村級財會人員)、民主理財負責人等,都應當接受集體成員會議或成員代表會議對其履職情況的民主評議。民主評議由鄉鎮黨委、政府統一組織,村務監督機構主持,每年至少一次。民主評議要按照規定程序開展,民主評議的結果要嚴肅運用。
三、加強對農村集體財務的審計監督
(一)加強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h鄉兩級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部門負責對農村集體財務、村干部經濟責任等進行審計監督;國家審計機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地方黨委、政府的要求,對取得財政資金的有關鄉村和項目接受、運用財政資金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以及對有關村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依法進行審計監督??h級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部門要內設專門的審計科室,組織對村級財務會計工作開展審計。各省級農業部門要盡快制定統一標準的農村審計文書,切實規范農村審計程序。縣鄉兩級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部門要根據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確定審計工作的重點,在做好日常財務收支、預決算、收益分配等定期審計的基礎上,開展對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集體資產和資源、農民負擔、村級債權債務等專項審計,對集體土地征用補償費和涉農財政資金進行重點審計。
(二)加大對審計查出問題的處理力度??h鄉兩級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部門依法依規進行審計監督,其作出的審計結論和處理決定,被審計單位和有關人員必須執行。在審計中查出被侵占的集體資產和資金,要責成責任人如數退賠;涉及國家工作人員及村干部違規違紀的,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對于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農業部門要聯合監察、審計、財政等部門研究建立審計查處事項的問題移交、定期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審計結論一經核實要立即移交,確保審計處理結果的落實。
(三)加強審計隊伍建設??h鄉兩級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部門要切實加強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指定具體人員并明確工作職責。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業務上受國家審計機關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指導。要為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順利開展提供必要的條件。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人員的培訓、資質認定、招錄和解聘工作,由各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作出規定并組織實施,審計證由各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核發。
四、穩定和加強農村財會隊伍建設
(一)全面加強村級財會人員隊伍建設。穩定的專業財會隊伍是做好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基礎和保障。要確保村級財會人員具備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經考核合格后聘任上崗,如無違反財經法紀行為應盡量保持穩定,不宜隨村干部換屆選舉而變動。實行村級會計委托的地方,村級財會人員必須在中心登記備案以接受監督和考核。村級財會人員應享有穩定的補貼和待遇保障,各地可參照享受財政補貼的村干部標準確定。
(二)切實加強鄉鎮村級財會人員隊伍建設。已實行村級會計委托的鄉鎮,要尊重歷史和現實,保持現有工作格局不變。具體工作人員必須掌握財會專業知識,熟悉財經法紀,具備從事財會工作的素質和能力,并按照《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要求,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后持證上崗。未實行村級會計委托的村,要加大對其財會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力度,確保村級財務管理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三)繼續加大農村財會人員培訓管理力度。要建立完善財會人員定期培訓和繼續教育機制,組織做好對村級財會人員、鄉鎮會計委托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和民主理財人員等(統稱農村財會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和政策理論水平。要切實加強對農村財會人員的管理,建立健全登記備案、培訓考核和持證上崗制度。
五、強化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保障措施
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辦法范文6
【關鍵詞】農村;三資管理;改革創新;問題;措施
經過幾年的努力,大河鎮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正日趨規范,已經基本克服管理混亂的現象,未發生財務管理引發的群眾上訪事件,大河鎮所屬各村從2011年3月1日起已實行了電算化管理
1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主要做法
1.1 加強領導、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近年來,大河鎮按照巴里坤自治縣出臺的《自治縣村級資金管理辦法》、《自治縣村務公開辦法》、《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和農村土地流轉等相關制度,縣鎮兩級農經系統簽訂目標責任書,責任到人,獎罰分明,使農村各項經濟工作落到實處。
1.2 對全鎮各村組集體“三資”情況進行摸底、盤點
村集體資產的管理、使用和維護實行專人負責制,定期盤點,做到賬實相符,實行規范化管理。各村組統一建立資產臺賬、資源臺賬,詳細登記每一項資產、資源的數量、價值和當前的管理、使用情況,將各村組資產、資源臺賬輸入微機,實行動態管理。
1.3 加強農村財務收支預、決算制度管理,規范村集體承包合同
集體經濟合同村有原件、鎮有復印件,澄清了村集體家底;逐村實地抽查落實預算的村級集體經濟收入,保證應收盡收,杜絕賬外賬和小金庫。
1.4 村級財務實行報賬制,制定財務流程
總會計、總出納對村會計報送的報賬單和所附原始憑證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后在報賬單上簽字。首先,由總出納與村會計進行現金結算,總出納、村會計依據第一聯、第三聯報賬單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和村級明細分類賬。其次,總出納將記賬完畢的報賬單連同原始憑證及時傳遞給總會計,由總會計據以編制記賬憑證并登記總分類賬。第三,村會計每月報賬,總會計月清季結。實行農村財務電算化后,總會計在“三資”軟件進行電腦記賬,會計人員只需將每月發生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一次登錄入機,記賬、結賬、報表等各項工作全部由計算機自動處理完成,簡化了手工核算流程,大量的信息可以及時記錄、匯總、分析、傳遞,避免了手工操作的誤差,同時,利用財務軟件的查詢功能,只需鼠標一點,所需資料便一目了然,所有數據、科目余額表,資產負債表、收益分配表都可以立即打印出來,大大提高了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嚴格審批制度,票據由組、村兩級審批。一切開支經村黨支部、村委會討論同意,填寫“資金開支申報單”,附原始發票,報經鎮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執行,資金開支申報單隨發票入賬。每筆開支需經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蓋章后,村會計方可報賬。
1.5 全面推進村務公開
隨著農村村民自治意識的不斷增強,村級財務公開已成為農民普遍關心的問題,實施電算化以后,計算機按照即定程序、固定統一的格式、定期編輯打印財務公開表,自動生成財務公開榜,及時交付村會計進行張榜公布,由于公開表格式規范,公開的內容準確及時,從而大大地提高了公開內容的可信度,真正給群眾一個明白,還干部一個清白,理順干群關系,提高農村工作的透明度。
1.6 實行會計電算化對集體資產進行有效監控,防止集體資產流失
以農村財務電算化管理為切入點,“農經三資管理系統”軟件將計算機這一現代化管理手段應用到資產管理、資源管理等工作中,擴大計算機在農經管理工作領域的應用范圍,推動經營管理工作由傳統管理轉向科學的現代化管理。微機管理系統設置了預警功能,對各項集體資產的增減變動情況一目了然,使集體資產管理體系得到更有效地管理和監督,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
1.7 開展網上季審,確保農村集體資金安全運行
農村“三資”電算化記賬于2011年4月1日全面啟動。利用電算化軟件進行記賬,打破了以往手工記賬的慣例,對各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等情況進行監控。并明確規定 “網上季審日”,由農經系統的業務骨干負責,農村集體資金由鎮農經站監督、縣農經局審計,同時接受縣財政、審計部門指導和監督。
2 農村“三資”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近年來,由于一部分農民常年外出務工,將土地流轉給他人耕種。但是,有相當農戶都是通過口頭協議,并沒有簽訂書面合同,也沒有通過土地所有者進行備案。另外預留機動地很少,很難解決部分家庭新生兒的承包土地問題,造成一部分農戶人多地少。由于管理機制不健全,資源沒有得到有效管理,利用率較低,無法發揮應有的經濟效益,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農村經濟的發展。
(2)在集體財務管理方面,由于近年來調動比較頻繁,人員不穩定,造成村會計短缺,嚴重制約了農村財務的正常運行。實行農村財務電算化管理是一件新鮮事,需要一個適應與熟悉的過程,因此需要加強引導與指導,才能達到提高整體管理水平的目的。會計電算化需要既懂得會計知識,又掌握計算機知識和應用技能的復合型人才,這種復合型人才是實施會計電算化的必要條件。因此要加大培訓力度,全面提高人員素質是當務之急。
3 針對存在的問題應采取的措施
3.1 落實土地權屬,從源頭上加強土地資源管理
土地權屬混亂,歸根結底是農村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確認登記工作不到位,農民的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資格還沒有在法律上得到確認。因此,實行電算化后引入信息化技術,“三資”系統軟件以土地資源管理為中心,同時包括對山林、草地、荒地、灘涂及其他管理,根據列表、卡片、圖片等不同形式,在系統中建立資源基本檔案,如:資源類別、資源編碼、資源名稱、登記日期、計量單位、資源數量、評估單價、品故價值、承包人、資源規格、存在場所、資源狀態、減少日期、減少原因、錄入人、錄入日期等,每一項都著實登記,及時確認資源權屬,使資源“認祖歸宗”。
3.2 發揮村民監督作用,促進資源規范流轉
培養村民監督意識,落實村務公開,把農村資源的使用情況通過信息公開系統公布,農民群眾輕輕觸點村委會的觸摸屏系統,即可查詢農村資源的經營狀況、收益分配情況、財務收支、合同、固定資產、土地資源等信息,讓農民群眾參與監督的積極性大大提高,群眾敢監督、會監督、能監督,切實保障了農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管理權和監督權。
3.3 科學規劃,提高資源利用率
系統提供詳細的資源數據,可逐級匯總、分析、上報,在此基礎上進行合理規劃,使領導決策有據可循,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發揮其應有的經濟效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