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論文,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一)臺賬、家底不夠清晰與全面
通過核查農村集體財務賬,發現集體資產大多缺乏真實性與全面性。首先在資產總額上,由于多數農村沒有對賬本明細進行核算,也沒有對資產臺賬進行搭建,故而難以核查資產類別以及使用和管理情況。其次,在核算財務時缺乏準確性與及時性,部分已經變賣或者報廢的資產未得到及時處理,沒有進行賬務登記;或者部分是在帳外運行,沒有及時將其納入帳內中,導致賬實不符;最后,對于資源性資產多數未開展登記,家底模糊。
(二)資產管理缺乏規范性
國家逐漸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使得農村經濟獲得極大發展,一些基礎設施例如水利、房屋、道路以及農田等數量也在逐漸增加,一些承包經營項目例如魚塘、集體耕地等也在逐漸增多。在對上述資產的出租與發包進行管理時,由于操作簡便故而村干部即可做主,就算是通過開會后決定的村干部也可以擅自更改。同時,資產管理合同缺乏規范性,有些資產管理沒有制定書面合同,即使制定了也缺少要素或者條款,為日后管理帶來了較多麻煩。此外,在收取承包項目的款項時缺乏及時性,拖款、欠款現象較嚴重。
(三)農村集體資產未確權,管理主體混亂
在各個地區的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中普遍存在產權界限模糊的現象。在中西部地區農村中,唯一的集體經濟組織便是村委會。村委會一支獨大,擁有資產所有權,類似于獨立法人,主要目的是利益的最大化。但是村委會一般是作為行政單位存在,并非專門管理集體資產的組織,故而組織內部人格化缺失。這就導致在管理集體資產時效率較低,且沒有得到任何保護。政府雖然對于確權的重要意義有所了解,但是在實際開展過程中速度十分緩慢。此外,在中西部地區由于主體混亂而產生的資產流失還有一個重要“暗道”,即由于農村集體資產沒有一個系統、科學且完善的管理經營方式,故而產生了貶值。特別是在西部地區,土地大量荒廢,無人管理。
(四)缺少有效、嚴格的監督管理機制
農村集體資產流失嚴重最主要且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沒有構建一個有效且嚴格的監督管理機制。我國雖然出臺過相關法律法規,對村民發現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向上級報告的權利以及在會議中針對違法問題的表決權進行保護,然而在現實中由于受到成本過高以及政府基層部門在處理問題時效率低下與缺乏公平的影響,難以將監督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二、針對城鎮化進程中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問題的解決對策
(一)統一認識,加強領導
各級政府部門應該組建領導小組,以強化對農村集體資產的管理。審計、國土、農業以及監察等部門要保持密切合作關系,同時各司其職,對于各項規定職責要切實履行,以更好地監督與指導集體資產管理活動。鄉鎮則要大力承擔責任,在組織協調上多下功夫,亦要對監管體系予以健全完善。
(二)建立管理臺賬,實行規范化管理
對于集體資產中的所有資產均要進行登記核查,同時做好入賬工作。對于一些將要變賣或者報廢的資產必須做好核查與登記工作,若發生在帳外一定要及時納入帳內,以保證賬實相符。在鄉村要建立管理臺賬,以實現規范化管理,還有利于發展農村經濟,促使人們生活水平獲得提升。
(三)健全與完善監督管理機制,加大執法力度
對農村集體資產的監督管理機制進行健全與完善,使其更加系統與全面。同時還要加大執法力度,對于一些不良行為,例如挪用、浪費、侵占、損壞、哄搶或者不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審批的均要予以處罰。相關部門在具體執行過程中要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通過法律途徑來對農民的相關利益進行維護具有必要性。
(四)對于調整村規模時的集體資產進行正確處理
農村集體資產流失不僅受到監督機制不完善的影響,而且在調整村規模時也會出現集體資產流失現象,因此為了保證集體資產不無故流失,需將原村的資源性、公益性、經營性等資產均并入新村中進行統一管理。對于原村的土地、企業、水利以及山林等資產在納入新村后要確保其營運正常,對于集體公益性資產,例如路燈、道路、水利以及學校等則直接納入新村管理中。由于并村而出現的資產閑置現象,例如村公屋、學校等可盤活存量資產,主要通過拍賣或者租賃等形式,收入所得應該優先對由于資產閑置而產生的債務進行償還,而后再用于建設新村的公益設施。
(五)強化農村集體資產的規章制度建設
要保證農村資產管理工作的全面性與有效性,首先需強化農村集體資產的規章制度建設,以加強制度約束,保證資產管理工作開展的順利性。其次,加大對農村資產管理制度的執行力度。有制度就必須執行,農村資產管理最終效果的優劣取決于執行力的好壞。最后,可增加民主制度。對于一些規模較大的投資項目或者比較重要的資產,在對其開展處置或者購置工作時,先要組織會議讓各位成員進行討論或者表決,通過后方可執行。這樣既保護了各位成員的參與權,又能夠對資產管理活動進行民主監督。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當前我國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存在較多問題,主要表現在臺賬和家底不夠清晰與全面、資產管理缺乏規范性、農村集體資產未確權與管理主體混亂以及缺少有效、嚴格的監督管理機制這四個方面?;诖?,本文提出了針對性的措施,主要為統一認識,加強領導;建立管理臺賬,實行規范化管理;健全與完善監督管理機制,加大執法力度;對于調整村規模時產生的集體資產進行正確處理以及強化農村集體資產的規章制度建設。希望通過上述措施能夠優化我國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以更好保障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
作者:任喜泉 單位:吉林省雙遼市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