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停車管理細則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停車管理細則范文1
20xx年安徽省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行為,提高出租汽車客運服務質量,保障乘客、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者及駕駛員的合法權益,促進出租汽車客運行業健康發展,根據《安徽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出租汽車客運經營及其管理活動。
本辦法所稱出租汽車客運,是指使用5座以下小型客車,按照乘客要求提供客運服務,以行駛里程和時間計費的經營活動。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出租汽車客運管理工作的領導,根據本行政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發展情況,組織有關部門編制城市出租汽車客運行業發展規劃,對出租汽車運力投放實行總量調控,保障出租汽車客運行業健康發展。
第四條省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省行政區域內出租汽車客運管理工作,其所屬的出租汽車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出租汽車客運管理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
市、縣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內出租汽車客運管理工作,其所屬的出租汽車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出租汽車客運管理工作。
公安、住房城鄉建設、城鄉規劃、財政、工商、價格、質監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出租汽車客運管理的有關工作。
第五條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則。
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者和駕駛員應當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優質的服務。
第六條鼓勵出租汽車客運行業向規模化、集約化、公司化發展,推廣信息化管理和使用環保、節能車型。
第七條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可以依法成立或者參加行業協會。
出租汽車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依法維護成員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經營許可
第八條出租汽車客運經營實行出租汽車經營資格許可、車輛營運許可和駕駛員從業資格許可制度。
第九條申請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數量的資金;
(二)有符合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車輛及配套設施、設備;
(三)有符合規定的固定的停車場所;
(四)有符合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條件的駕駛員;
(五)有相應的責任承擔能力;
(六)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措施;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的車輛,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營運車輛標準和機動車尾氣排放要求,并經檢測合格;
(二)安裝出租汽車頂燈、空車待租標志和經檢定合格的出租汽車里程計價表;
(三)噴涂出租汽車客運標志;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一條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的駕駛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三)有3年以上駕齡,且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經市、縣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考試合格后,領取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第十二條申請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應當向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
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是否予以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出租汽車經營資格證,并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在審查出租汽車客運經營申請時,應當根據當地城市出租汽車客運行業發展規劃和出租汽車運力投放數量,通過招標等公平競爭的方式確定出租汽車經營資格許可。
第十三條出租汽車經營資格期限為6年到8年。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出租汽車客運經營的具體期限。
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期限屆滿,經營者需要延續出租汽車經營資格許可的,應當在期限屆滿3個月前向出租汽車管理機構重新提出申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應當依照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結合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者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結果,作出是否予以許可的決定。
第十四條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者更新車輛的,應當向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手續。
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者對不再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的車輛,應當拆除計價器、頂燈等附屬設施,清除出租汽車專用標志。
第十五條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者應當在許可的營運區域內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不得擅自暫停、終止出租汽車客運經營,不得擅自轉讓出租汽車經營資格證、車輛營運證。
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者需要暫?;蛘呓K止出租汽車客運經營的,應當在暫?;蛘呓K止前30日內告知原許可機關。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許可機關注銷其出租汽車經營資格證和車輛營運證:
(一)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期限屆滿的;
(二)取得出租汽車經營資格證后6個月內無正當理由未投入營運,或者在經營期限內連續6個月未營運的;
(三)出租汽車經營資格證和車輛營運證依法被撤銷或者吊銷的;
(四)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者終止經營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出租汽車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許可機關注銷其從業資格證:
(一)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
(二)年齡超過60周歲的;
(三)因身體健康等原因不宜繼續從事出租汽車客運服務的;
(四)駕駛證依法被撤銷、吊銷或者注銷的;
(五)從業資格證依法被撤銷或者吊銷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管理與服務
第十八條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者及駕駛員,應當執行價格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制定的客運價格并明碼標價,使用稅務部門監制的發票。
出租汽車客運價格的制定或者調整,應當依照法定程序進行,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十九條出租汽車客運服務實行站點租乘、招手租乘、電話預約、網上預定等方式。
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者及駕駛員,應當為乘客提供方便、及時、安全、衛生、文明的服務,對急需搶救以及老、弱、病、殘、孕等人員優先供車。
第二十條出租汽車里程計價表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檢定,確保其準確度。
出租汽車里程計價表的標準和更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技術規范對出租汽車進行定期維護和檢測,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按照規定在出租汽車上安裝和使用具有行駛信息采集、存儲、交換、監控功能的設施;
(三)遵守出租汽車行業服務規范,加強對駕駛員的管理和安全生產、職業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
(四)依法辦理乘客意外傷害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和國家規定的其他強制性保險;
(五)建立健全車輛及駕駛員檔案,按時向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報送統計資料;
(六)公布服務電話,并配合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及時處理乘客的投訴。
第二十二條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持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上崗,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隨車攜帶車輛營運證,并在顯著位置放置服務質量監督卡;
(二)遵守交通法規和出租汽車行業服務規范,著裝整潔,文明禮貌;
(三)對營運車輛定期清洗和消毒,保持車輛整潔衛生、設備設施完好;
(四)出租汽車空駛待租時,應當顯示空車待租標志,白天亮牌,夜間亮燈,載客后倒下空車標志;
(五)在許可的營運區域內營運,不得異地營運,但可以送乘客到異地并載客返程;
(六)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選擇合理路線行駛,不得故意繞行;
(七)未經乘客同意,不得搭乘其他乘客;
(八)不得在禁停路段內停車載客;
(九)不得采取欺騙手段招攬乘客或者強迫乘客乘車;
(十)進入機場、火車站、汽車站、碼頭等設有出租汽車專用停車場的區域營運的,應當在出租汽車專用停車場依次排隊候客,不得場外攬客;
(十一)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其他規定。
前款第五項所稱異地營運,是指起訖地均不在許可的營運區域內,或者送客到異地后就地繞城喊客、拉客、等客等招攬乘客的行為。
第二十三條出租汽車駕駛員不得有下列拒載行為:
(一)車輛開啟空車待租標志后,遇乘客示意停車而拒載的;
(二)車輛開啟空車待租標志后,在??空军c或者路邊候客而拒載乘客的;
(三)無正當理由中斷、終止服務或者將乘客移交他人運輸的;
(四)在城區內營運,因乘客不同意議價而拒載的;
(五)在營運期間挑揀乘客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載乘客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四條乘客應當文明乘車,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攜帶違禁和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乘車;
(二)不得要求駕駛員違反交通管理規定行車、停車;
(三)醉酒者或者精神病患者乘車應當有人員陪同或者監護;
(四)按照出租汽車里程計價表顯示的金額付款,并支付因運送乘客而產生的過路、過橋、停車等費用。
乘客違反前款規定的,出租汽車駕駛員可以拒絕或者終止服務;終止服務前的運費,乘客應當按照出租汽車里程計價表顯示的金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乘客有權拒絕支付運費:
(一)不按照規定使用出租汽車里程計價表的;
(二)不出具稅務部門監制的發票的;
(三)因駕駛員的責任或者車輛原因,不能將乘客送達目的地的;
(四)駕駛員無故繞行的。
第二十六條乘客要求駛往邊遠、偏僻地區的,出租汽車駕駛員有權要求乘客隨同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治安報警點辦理登記手續;乘客不予配合的,駕駛員可以拒絕提供運送服務。
第二十七條出租汽車駕駛員發現乘客遺失物品,應當設法及時歸還;無法歸還的,應當交給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或者公安機關。
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者或者駕駛員因歸還乘客遺失物品而發生的車輛行駛費等合理費用,由遺失物品的乘客承擔。
第二十八條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合理規劃出租汽車營運站點。
機場、火車站、汽車站、碼頭以及客流比較集中的公共場所的經營管理者應當按照規劃,設置出租汽車專用通道、候客點、停車場,并免費向出租汽車開放。
第二十九條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和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者應當建立服務質量投訴舉報受理制度,公開舉報電話、通信地址或者電子郵件信箱,接受社會監督。
乘客認為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者或者駕駛員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或者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者投訴,并提供出租汽車車牌號碼、乘車發票、起止地點、本人聯系方式及真實姓名等有關證據和材料。
第三十條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者接到投訴后,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乘客對答復有異議的,可以向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投訴。
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接到投訴后,應當自受理之日起5日內處理完畢;情況復雜的,可以在10日內處理完畢,并將處理結果通知投訴人。被投訴的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者或者駕駛員,應當接受出租汽車管理機構的調查,積極配合出租汽車管理機構處理投訴。
第三十一條乘客投訴出租汽車里程計價表失準的,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者應當提供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出具的檢定合格證明。乘客仍有異議,要求重新檢定的,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者應當將出租汽車里程計價表送法定的計量檢定機構檢定。檢定合格的,檢定費及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乘客承擔;檢定不合格的,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者應當退回多收價款,校正或者更換出租汽車里程計價表,并承擔檢定費及乘客支付的其他合理費用。
第四章監督檢查
第三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實施出租汽車客運經營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
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者和駕駛員的監督管理,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實行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制度。
第三十三條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應當每年對出租汽車進行一次審驗。審驗內容包括:車輛結構、外觀顏色變動情況,按照規定安裝、使用出租汽車頂燈、空車待租標志、計價表以及具有行駛信息采集、存儲、交換、監控功能的設施等情況。
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應當結合審驗情況,監督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者按照國家規定的檢測周期對出租汽車進行檢測。
第三十四條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及其執法人員應當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監督檢查。
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執法人員在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應當有2名以上人員參加,并出示執法證件,規范著裝,文明執法。
第三十五條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執法人員應當重點在出租汽車停車場及??空军c、客流集散地和經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公路稽查站等場所實施監督檢查。
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執法人員實施監督檢查時,可以向有關單位和個人了解情況,查閱和復制有關材料,但應當保守被檢查單位和個人的商業秘密。
被檢查單位和個人應當接受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執法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或者情況。
第三十六條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執法人員在實施監督檢查時,對沒有車輛營運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的營運車輛予以暫扣的,應當制作并當場交付暫扣決定書和清單,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當事人應當在暫扣決定書規定的期限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對提供車輛營運證等有效證明的,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應當及時退還被暫扣的車輛;對不能提供有效證明或者經查實屬于無車輛營運證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的,應當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當事人履行處罰決定后,應當立即退還被暫扣的車輛。
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對暫扣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變相收取保管費用。車輛在被暫扣期間因保管不善造成損壞或者滅失的,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應當依法賠償。
第三十七條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者已不具備本辦法規定條件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撤銷其相應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未取得出租汽車經營資格證,擅自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的,由市、縣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出租汽車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縣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使用未取得出租汽車車輛營運證的車輛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出租汽車經營資格證。
(二)聘用未取得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的人員駕駛出租汽車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20xx元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車輛營運證。
(三)未報告原許可機關,擅自終止出租汽車客運經營的,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出租汽車經營資格證和車輛營運證。
(四)擅自轉讓出租汽車經營資格證、車輛營運證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吊銷出租汽車經營資格證和車輛營運證,沒收違法所得,處20xx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五)未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對出租汽車進行定期維護和檢測的,責令限期改正,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六)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出租汽車上安裝和使用具有行駛信息采集、存儲、交換、監控功能的設施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
(七)未建立出租汽車車輛及駕駛員檔案,或者未按時向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報送統計資料的,責令限期改正。
(八)未及時處理乘客投訴或者拒不配合出租汽車管理機構調查處理乘客對其投訴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
第四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出租汽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縣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出租汽車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未持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上崗或者未在顯著位置放置服務質量監督卡的,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二)超出許可的營運區域營運的,沒收違法所得,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三)故意繞行或者營運中未經乘客同意搭乘其他乘客的,沒收違法所得,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四)無故拒載乘客的,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五)采取欺騙手段招攬乘客或者強迫乘客乘車的,處10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罰款。
(六)未在出租汽車專用停車場依次排隊候客,場外攬客的,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序和期限實施行政許可的;
(二)參與或者變相參與出租汽車客運經營的;
(三)發現違法行為不依法查處的;
(四)不按照規定受理、處理乘客投訴的;
(五)違法扣留出租汽車或者車輛營運證的;
(六)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七)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
第六章附則
停車管理細則范文2
為有效解決停車難和交通擁堵等問題,加快改善城區交通環境,保障廣大市民群眾安全通暢出行,現就開放利用社區停車場提出如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
開放利用社區停車場,是迅速緩解城市停車難和交通擁堵等問題的有效手段,是改善城市停車狀況的重要舉措,是合理配置和利用現有資源、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客觀需要,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總體要求。開放利用社區停車場,有利于減少停車占道、避免人車爭道;有利于應急通行、提高通行效率;有利于緩解堵車、保持交通順暢;有利于培育市場、發展停車產業;有利于擴大就業、改善民生。各級各部門要站在保暢通就是保發展,保暢通就是保民生的高度,把開放利用社區停車場與整治規范路內停車緊密結合起來,把開放利用社區停車場與創建人民滿意城市有機結合起來,切實抓緊抓好。
二、范圍和管理主體
社區停車場是指社區范圍內的空坪隙地、機關、企事業單位院內、住宅小區用于停車的場所。社區停車場開放利用范圍為社區內已有的專用停車場和利用社區內空坪隙地、社區道路(城市道路除外)等場地設置的臨時停車場所。開放利用社區停車場工作由各區統一領導,街道(鄉鎮)具體負責,社區協調落實。具備開放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已有的停車場應當限期向社會開放,鼓勵引導社區內的專用停車場、社區內空坪隙地、社區道路(城市道路除外)等場地按有關規定設置的停車場所向社會開放。社區停車場向社會開放后原則上由原產權所有者進行管理,也可以統一委托社區引進專業停車服務公司進行管理。
三、主要措施
開放利用社區停車場的工作要堅持政府引導、規范管理、有償使用的原則,落實以下主要措施:
(一)全面調查摸底。高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要充分發揮屬地優勢,盡快組織對本轄區范圍內所有符合開放條件的社區停車資源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并登記備檔,拿出過硬措施,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二)規范開放程序。在全面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由社區根據本轄區內的實際情況,對社區停車場統一規劃,征求區城管執法、交警部門意見后,依法由停車場所產權所有者或管理者按照規定標準設置。社區應統一將社區停車信息向社會公布。
(三)完善配套設施。社區停車場要做到地面平整、場內整潔,停車位設置規范、清晰,并配建攝像頭等相關防盜設施。停車場進出通道要設置引導標志、標牌,建立停車誘導系統,并實時公布停車泊位及數量。
(四)統一收費標準。社區停車場向社會開放后可按照有償使用的原則實行收費管理,收費標準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按規定制訂,市、區價格主管部門應加強社區停車場所收費管理,督促各社區停車場按規定收費并公示。
(五)推行專業管理。社區停車場要推行專業化管理模式,委托專業停車服務公司進行管理,完善停車管理制度,明確相關責任,制定收費人員管理辦法,統一收費人員標識,出具統一票據等,確保停車場管理規范有序。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制度,完善停車和安全監控設施,落實安全管理措施。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建設社會停車場,在符合規劃、環保、消防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設立體式停車場和利用地下空間建設停車場。鼓勵保險公司針對社區停車場出臺相關險種,提供相關保險服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大力推進社區停車場開放利用工作。高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要明確專人負責此項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好本意見提出的措施,及時妥善處理好開放利用社區停車場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確保開放利用社區停車場的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二)明確職責任務。高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要迅速牽頭組織開展社區停車場的開放利用工作,物價、稅務、交警、城管執法、規劃等部門要密切配合,確保全市社區停車場在6月1日前向社會開放。
(三)強化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報刊、電視、廣播、互聯網及社區宣傳欄等傳播媒體,采取豐富多樣的形式,組織開展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的宣傳教育,取得各相關單位及廣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各區政府要積極動員、引導轄區各單位向社會開放停車場。
(四)嚴格督查考核。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監察局、市文明辦、市績效辦等相關單位要加強專項督促檢查,定期通報有關情況,并將社區停車場開放利用工作完成情況納入績效考核中文明創建考核內容。
停車管理細則范文3
[關鍵詞]出租車管理;從業素質;質量信譽考核
[DOI]10.13939/ki.zgsc.2016.51.062
出租車行業不僅是一個城市發展的需要,同時也是一個城市對外的窗口,外地人對一座城市的首要印象往往是通過乘坐出租車形成的,因此出租車司機的行為文明與否,直接影響一個城市的形象和發展。筆者認為,出租車駕駛員在營運服務過程中要做到優質服務、安全行車、使乘客“方便、迅速、準點、安全、舒適”地到達目的地,確立“乘客至上”的服務觀點,但也有一些出租車司機存在拒載、拼客、議價、車內吸煙等不文明行為,影響行業形象,出租車司機素質亟待提高。
1 出租車行業主要存在的問題
1.1 變相拒載
出租車司機喜歡跑路途遠、路況好、不堵塞的路線,遇到乘客要去路途近、不易通行的地點,以自己有急事、不順路等為由相拒載。
1.2 亂停亂放
流動人口較多,人員較密集的地方,往往是人們乘坐出租車的需求比較旺盛的地方,如商場、長途汽車站、醫院等。這些地方周圍往往就成了出租車的臨時停車場,隨意停放,嚴重影響了其他車輛的正常通行。
1.3 違規行駛
很多出租車司機越線行駛、超速行駛、爭道搶行,只要路邊有人招手,不管車流量再大、情況再危險,都停車攬客,嚴重影響了其他車輛的正常行駛,易引發交通事故。
1.4 車內吸煙
車內空間狹小,不適合吸煙。但有不少出租車司機將此規定拋之腦后,帶頭在車內吸煙,絲毫不顧旁人的感受,讓乘客吸“二手煙”。
2 問題存在的原因
(1)出租車駕駛員個人素質參差不齊,職業道德觀念淡薄。出租車行業隊伍組成十分復雜,多數為社會失業、企業下崗分流人員,還有部分勞教釋放人員。他們的年齡層次、文化程度、自身經歷、生活環境都各不相同,部分人還因生活困難、生存壓力大,導致心理失衡,甚至對社會抱有怨恨情緒。
(2)部分出租車駕駛員仍然以利益最大化為主要目標,對交通違法行為存在僥幸心理,沒有牢固樹立服務群眾的觀念。
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出租車司機漠視交通法規,對可能由此產生的交通違法行為、交通事故抱僥幸心理。
(3)廣大市民文明交通意識不強。市民為圖方便隨意在路邊招手停車,下車時為少走幾步路讓出租車駕駛員把車停在路口,遇到不肯違規停車的駕駛員就投訴,這滋生、助長了出租車行業的不良風氣。
(4)各城市對于客流集散地出租車的候客規劃及基礎設施建設普遍滯后,出租車駕駛員無候客區域,從而也造成了隨意停車等亂象。
3 提升出租車駕駛員從業素質措施
近年來,國外對出租車管理體制的一些變革值得我們借鑒,筆者結合對國外相關出租車規制制度的調查研究,認為我國應從以下幾個措施來提升出租車駕駛員的從業素質。
3.1 建立出租車營運市場準入機制
出租車營運權屬有限公共資源,其面對的經營申請人是相對無限的,在就業比較緊張的社會環境下,出租車市場準入門檻比較低,這就加大了管理部門的管理壓力,把好出租車從業人員的資格關,建立規范的市場準入機制,并納入法制化也顯得尤為重要。
3.2 完善市場管理體制
出租車是關系社會民生問題的基礎性公益行業,行業市場的管理涉及多個部門,如何協調各個部門,提高行業管理的工作效率。筆者認為這就需要政府發揮協調和統一作用,成為保證出租車行業健康發展的“第一責任人”。由政府牽頭,各部門聯合協作,加強互相之間的溝通,行業管理部門切實肩負起管理職能,關心出租汽車駕駛員的營運困難,完善管理體制,做好出租車從業人員管理工作,為出租車營運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同時要感化駕駛員為乘客提供優質服務并規范營運。
3.3 加強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出租車從業人員綜合素質
筆者認為可以從出租車從業人員準入培訓、在崗繼續教育和違規培訓這三方面入手。
(1)落實出租車從業人員準入培訓制度。對新增駕駛員的培訓要制定相對較高的報名條件和嚴密的招考方案,從報名、資格審查就要把好關,在考試環節,要求新增駕駛員必須參加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同時嚴把證件發放關,凡是考試不及格的不予發證,并重新安排考試,提升準入門檻,注重從源頭上掌控新進人員質量。
(2)加強對在崗從業人員繼續教育。組織在崗出租車從業人員繼續教育是提高從業人員綜合素質的重要一環。培訓內容涵蓋出租車駕駛員行為規范、職業道德、道路運輸法律法規、文明用語及安全駕駛等知識,要求駕駛員熟練掌握城市客運法律法規。對參加培訓并考試合格者出具繼續教育培訓合格書。凡考試未合格者,要求參加下一輪繼續教育培訓,直至考試合格。由于出租車司機勞動強度比較大,有時候吃飯不正常,包括如廁時間不規律等造成一些職業病,筆者認為應增設出租車司機職業健康知識的講座,專門邀請一些中醫,講解如何預防職業病等內容。切實關心出租車駕駛員的健康問題,讓他們感到非常溫暖和感動。
(3)組織對違規駕駛員培訓。凡是被查處或被投訴2次以上的違章駕駛員都要進行重新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強化駕駛員們對出租車行業職業道德,行業服務規范、客運規章和禮儀等知識??荚嚭细窈笤偕蠉?。凡不參加培訓或培訓考試不合格者將不核發服務資格證,通過培訓達到出租車從業人員綜合素質普遍得到提高,拾金不昧、助人為樂的好人好事逐年增多,投訴案件逐月下降。
3.4 加強市場日常監控
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出租車駕駛員進入市場的源動力,這也是駕駛員從主觀上淡化服務意識,產生司乘糾紛的重要原因,因此需要加強市場的日常監控、監管力度,建立完善出租汽車行業誠信體系,提升出租汽車服務水平。
(1)制訂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應包括對出租汽車企業和駕駛員的服務質量信譽考核。
(2)認真落實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制度。監管部門可以設立常年考核機構,堅持逐月考核、逐月統計、逐月公布、通報。在考核操作過程中,注意收集整理稽查日志、投訴客服中心受理投訴案件記錄以及處罰數據,與日常上路抽考數據匯總,形成綜合考核結果。
(3)建立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檔案。建立駕駛員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對其在服務工作中的具體表現進行長期跟蹤,對經常違規營運的出租車經營者建立“黑名單”制度,建議出租汽車公司或車主對違規經營者不予聘用。
(4)建立駕駛員退出機制。建立駕駛員退出機制,暢通行業“出口”,是保證從業人員隊伍純潔的有效措施。要依據質量信譽考核細則,對違規記分達到一定分數的經營者,吊銷從業資格證。對嚴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營運行為,直接吊銷證件。
3.5 制定完善的約束和處罰機制
用制度規范行為,構建以行政執法、行業自律、輿論監督的市場監管制度體系。各地根據各自實際,可以制定客運出租汽車服務管理條例或辦法,對主體責任不落實、出車率低、違章率高、投訴率高和駕駛員拒載、議價、繞路等違法違章行為嚴重和服務質量低劣多發的企業,視其情節輕重,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處罰。對違法違章的駕駛員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因違法違章行檠現?、穭召|量低劣被列入服務質量信譽“黑名單”的駕駛員,依法給予嚴懲。
4 結 論
出租車駕駛員自身素質和職業道德的提升,需要出租車管理部門在今后的工作中建立一個長效機制,不斷加強培訓教育的力度,通過建立準入機制,使一批素質高、服務能力強的人員加入行業中來,并對屢教不改、多次違章的駕駛員,清理出駕駛員隊伍,保證每位駕駛員駕駛技術精湛、職業道德高尚、服務水平高、安全意識強、熟知相關法律法規、具有良好心理素質和服務意識,讓客人來乘你的出租車高興而來,滿意而歸,把出租汽車行業打造成群眾滿意的文明行業。
參考文獻:
[1]杜林有.提高駕駛員職業道德素質的對策[J].大眾科學,2007(15):23-28.
[2]李發鑫.出租車:“方圓”路上的升級[J].運輸經理世界,2013(5).
停車管理細則范文4
一、主要目標
(一)鞏固省級價格誠信街區建設成效,推進不少于1個旅游景點價格誠信街區創建。
(二)建設省級“價格誠信單位”1家、市級“價格誠信單位”5家,建成區級“價格誠信單位”10家。
(三)新增農產品平價商店(直銷區)不少于2家。
(四)行政復議維持率和行政訴訟勝訴率力爭達100%,其中價格鑒證復核裁定案件維持率達100%。
(五)全區轉供電價費管理規范率達80%。
二、工作重點
(一)建立系統的價格管理體系。堅持工作重心前移,切實將工作重心從檢查執法為主轉為有效管理為主,通過加大價費政策宣傳力度、出臺規范性管理意見、提供服務規范價格行為等手段,加快從事后查處轉向源頭性、前瞻性管理。堅持工作重心平移,加強橫向各部門之間的工作協同,探索重大價費事項定調價提前介入并聯審批機制,提高工作效率,縮短審批時間。堅持工作重心下移,加大各鎮、開發區、街道價費管理工作力度,加快價格誠信建設、明碼實價工作推進、平價商店日常巡查、停車場管理、轉供電收費行為監管等工作重心下移,區物價部門主動做好事權下放監督指導。
(二)制定放開行業監管措施。緊跟國家、省、市價格改革進程,及時貫徹落實各類價費放開領域的相關監管政策,進一步明確管理要求,理順管理流程,盡快出臺放開價格領域價費的制定、調整等操作辦法。定期開展巡查,重點對已經放開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民辦醫療機構、民辦養老機構、民辦教育機構等行業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督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價格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三)加強市場價格行為監管。完善價格監管機制,堅持實行分片輪值的監管制度,推進市場價格監管全覆蓋。圍繞教育、醫藥衛生、物業、停車場、涉企收費等各類熱點問題開展專項檢查,及時查處各類價格違法違規行為。積極處理全國12358價格舉報電話及網絡平臺的價格舉報和投訴,及時準確、公開透明地辦理好價格舉報,維護公平、競爭、有序的市場價格環境。建立價格檢查人才支撐機制,對重大疑難案件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和專業人才進行技術指導,確保監督檢查工作順利開展。
(四)扎實做好涉案財產價格鑒證。加強制度建設,嚴格執行《委托受理和登記制度》、《價格鑒證內部審核制度》等制度,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進一步規范價格認證和鑒定工作程序,提高價格鑒證人員的工作質量和效率。建立價格鑒證專家庫,廣泛吸收各類專業技術人才,不斷提高價格鑒證專業化程度,提高價格信息采集的權威性、專業性和準確性。提高鑒證案件質量,確保每個案件做到資料齊全、程序合法、計算準確、結論真實,把風險規避到最低限度,確保價格鑒證復核裁定案件維持率達到100%。
(五)健全平價商店長效管理機制。健全平價商店長效管理機制,運用省、市價格調節基金對已建成的平價商店進行考核獎勵,落實好平價商店考核、獎懲、監管和退出政策,充分發揮平價商店穩價惠民作用。加大薄弱地區平價商店建設力度,力爭全區新增平價商店不少于2家,確保胡埭地區新建平價商店1家,促使全區平價商店建設合理布局、發展均衡,努力穩定我區的“菜籃子”價格。
(六)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建立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目錄清單制度,貫徹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全面清理區域內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對清理規范后保留為行政審批受理條件的中介服務事項和納入政府定價管理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的中介服務收費,按照部門職責分工,分別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建立目錄清單制度,并在政府門戶網站公布,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落實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制度,督促中介服務機構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制度,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價目表,并實行動態管理,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規范自身收費行為。
(七)完善重點民生價費管理。完善區內安置房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價費核定工作,逐步樹立居民付費買服務的理念,切實規范物業公司的服務,穩步提高物業費的收繳率。加快推進未核定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安置房的核價工作,全區安置房物業收費核價率爭取達100%。承接好下放管理權限的商品房小區前期物業服務收費項目,嚴格按照程序進行審核,做好收費的事前提醒、事中監督、事后監管。繼續推進停車場收費誠信管理,加強停車收費管理考核,建立停車場誠信排名制度,實行失信單位退出機制,切實規范停車服務收費行為,減少價費矛盾。
(八)深入推進價格誠信體系建設。扎實推進價格信用體系建設,營造誠實守信的價費環境。鞏固現有價格誠信街區建設成效,加強湖濱商業街、古竹商業街日常管理,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推進旅游景點價格誠信街區創建,重點推進拈花灣商業街爭創省級誠信街區。建設省級“價格誠信單位”1家、市級“價格誠信單位”5家,建成區級“價格誠信單位”10家。深入推進明碼標價和明碼實價,確保全區范圍內的藥店、大型超市、價格誠信街區中的餐飲等行業明碼實價覆蓋率達100%,大型足浴店、汽車4S店維修服務明碼實價覆蓋率達70%;全區商品零售業明碼標價覆蓋率年內達70%,三年內達90%以上。
(九)加大轉供電收費監管力度。全面開展區域內轉供電單位的調查摸底,加強對其在規范成本測算、簽訂協議、賬目公開等方面的監管,進一步規范其收費行為。對存在問題的收費單位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幫助指導收費單位合理制定價格,切實降低用戶的負擔。在全區研究推廣統一的轉供電收費協議范本,前期在1—2個鄉鎮先行試點,力爭年內全區轉供電收費規范率達80%。
(十)化解民生熱點價費矛盾。著力解決百姓停車難問題,合理設定農貿市場周邊、政府投資的免費游覽景點等配套停車場的免費停放時間。著力化解小區商鋪周邊停車收費矛盾,通過召集社區、商鋪業主(經營者)、收費單位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形成合理的收費管理方案,有效預防矛盾發生。提升停車管理信息化水平,從技術層面規范停車管理行為,倡導電子收費技術,變“人管”為“技管”,全面提高收費管理的透明度,讓百姓明白消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切實把深化價格改革,加強價格監管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要進一步協同配合,認真履行價費監管職責,不斷提升工作水平,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停車管理細則范文5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人介紹,2013年重點任務的安排原則,首先是貫徹落實國家改革總體部署,其次是聚焦當前首都面臨的突出問題,著力用改革的辦法化解矛盾;三是對于文化、科技體制改革和社會管理創新等已經市委、市政府明確部署的改革任務,優先安排其中具有年度特色的重點內容。人口、交通、大氣污染等群眾關注的領域是2013年的重點改革區。
房地產調控
本市出臺貫徹國務院房地產市場調控細則
北京市貫徹國務院房地產市場調控細則日前出臺,從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等7個方面提出了19條具體政策措施,明確了2013年本市房價控制目標,即全市新建商品住房價格與2012年相比保持穩定,進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價格,逐步將其納入限價房序列管理。
北京市的調控細則要求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繼續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自3月31日起,本市戶籍成年單身人士在本市未擁有住房的,限購1套住房;對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嚴格購房資格審核,加大執法查處力度。繼續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充分發揮稅收政策的調節作用。本市要求穩定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和加快普通商品住房供應。調控細則要求加強商品房銷售管理。提高商品房預售許可門檻。
西部轉型發展
2013年加快本市西部地區轉型發展實施計劃將出臺
2013年是本市西部地區轉型發展的第三年。日前,《2013年加快西部地區轉型發展實施計劃》初露真容:以新首鋼高端產業綜合服務區開發建設為重點的18項舉措將全面實施,突出西部地區產業結構深度調整和城市功能精細再造;全年計劃完成重點項目投資約670億元,重點項目約208項,繼續推動西部地區轉型發展。
作為西部地區轉型發展的重頭戲,2013年將由市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和首鋼總公司牽頭,編制新首鋼高端產業綜合服務區年度行動計劃,推動政策研究、規劃制定、土地開發等各項工作,建立服務區高效建設管理運行機制。
18項舉措中,種類繁多的園區與基地開發建設計劃尤為打眼。2013年,坐落于石景山區的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區將全面開建,其中將重點打造石景山中小企業服務平臺等,促進文化創意及工業設計產業發展。推動文化相關產業發展的舉措不僅于此,云居寺文化景區等重大文化項目建設也被提上日程。對民生問題和生態環境的關注,也在18項舉措中充分體現。 民生方面,高端養老、醫療等新興人文服務業成為亮眼新詞匯。2013年,西部地區還將推進一批重大功能通基礎設施建設。
食品安全
新修訂的北京食品安全條例實施
據報道,新修訂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4月1日起正式實施,由北京市質監、工商、衛生、農業等多部門制定的18個配套細則也將同步推出。
新條例及配套細則對市民關注的路邊攤販、現場制售、網上售賣食品等,均有了一系列“北京特色”的安全監管辦法。新條例規定食品攤販不能擅自賣饅頭涼菜等食物,食品現場制售的經營者須特別申報經許可后方可經營。一些流動商販須定點定時經營。新條例規定,今后,網店銷售乳制品將按照國家規定予以嚴格審批。凡在北京注冊的網店,必須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才可以從事奶粉銷售活動。目前,北京已在乳制品、生豬、牛羊肉等環節實施全程可追溯制度。根據新條例,今后,將有更多重點食品將構建全程可追溯制度。
節能環保
北京將加大清潔能源使用減少燃煤污染
北京今年將通過燃煤鍋爐改用清潔能源、平房煤改電、削減農村炊事采暖用煤等舉措,治理燃煤污染。市環保局副局長方力日前表示,加大清潔能源使用是今年北京改善空氣質量攻堅行動的重要舉措。本市制定了壓減燃煤總量促進空氣質量改善的工作方案,提出今年北京的燃煤總量控制在2150萬噸以內。同時,將啟動19個市級以上工業開發區燃煤鍋爐改用清潔能源工程;開工建設天然氣管網陜京四線等。
北京還將明確資金補貼辦法,基本實現農村居民炊事氣化。在10個遠郊區縣農村地區推廣利用天然氣、電力、太陽能等。此外,北京今年還將完成城市核心區平房煤改電4.4萬戶。在郊區縣集中供熱中心啟動煙氣脫硝治理工程。
本市新建建筑將全面達到綠色建筑標準
從市規劃委獲悉,北京市政府研究制定了《關于全面發展綠色建筑推動生態城市建設的意見》,要求從6月1日起,北京新建建筑基本達到綠色建筑一星級及以上,并在全國率先將綠色生態指標納入土地招拍掛出讓。
《意見》中率先提出了北京新建項目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并編制和實施綠色生態規劃等要求?!兑庖姟钒▽⒕G色生態指標納入土地招拍掛;新建建筑基本達到綠色建筑一星級及以上;創建10個以上綠色生態示范區;創建10個以上綠色居住區;推動綠色生態鎮(村)試點;推廣綠色相關產業等六項內容。市規劃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將綠色生態指標納入土地招拍掛出讓環節,旨在調動開發商的積極性,以市場的方式推動生態城市建設。
土地供應
本市公布2013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
2013年本市將供應的1650公頃住宅用地中,包括800公頃保障房用地,占比達到48.5%;而在850公頃的商品房占地中,中小套型住宅用地達到370公頃,占比達到43.5%。市國土局日前公布《北京市2013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簡稱“計劃”),上述兩個超40%的供地計劃,意味著本市將有更多總價偏低、適合剛需人群的中小套型住宅上市。
與以往不同的是,2013年供地計劃中,單列出了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用地要供應370公頃。市國土局相關負責人表示,2013年北京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住宅用地將不低于住宅總供地的70%。2013年的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中,將養老設施用地單獨列出。1300公頃的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中,單列了養老設施用地100公頃。市國土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以后每年養老設施用地都將單獨納入年度供地計劃。2013年供地保障的另一個重點,則是一系列重點工程。2013年本市將加大新城、城南和西部薄弱地區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土地供應。
出租車管理
本市推出一攬子綜合措施提升出租車服務水平
停車管理細則范文6
(一)分解思維認知理論
分解思維認知理論是自歐洲文藝復興和工業革命之后,為科學界普遍采用的認知方法。分解思維采取對認知的事物開展“抽絲剝繭”的策略,其作用就是把一個整體問題拆分成若干小問題,把比較復雜的問題變更成若干比較簡單的問題,把復雜的數量關系變更成連續的簡易數量關系,然后按部就班、逐個解決,追求明確唯一的答案。分解思維認知理論應用于社會實踐,對于解決是與非的問題,進行控制與預測等,行之有效。
(二)北京市道路交通擁堵的類別和產生的原因分析及建議
按照分解思維的方式,可以將造成和影響北京市道路交通擁堵的類別和產生的原因區分為以下四種:
1.長距離、大面積、高密度、集中時段、定向涌現的交通流與有限道路通行能力的矛盾,是造成北京市道路高峰時段交通擁堵的主要原因之一。隨著新城建設和主干道路的發展,這種高峰時段交通擁堵的現象有“與日俱增”和“伴隨發展”之勢。究其原因,是“結構性”的剛通需求所造成。其深層次原因,在于“城市功能區”的定位、市政規劃的缺位、城市開發的短視與房地產政策的驅使等政策法規合力導向的結果。
解決此類結構性問題,需要諸多方面更高層次的改革、制度修訂和模式改變,將城市規劃與交通運輸有機結合,減少市民對道路交通的依賴,從而減少交通流量,才有可能逐步解開此類難題。譬如,倘若在進行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政策導向上,可以適當考慮到緩解此類結構通流的問題,授權區縣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的開發與建設過程中,對于符合保障性住房條件人員集中的駐地企事業單位,予以一定的指令性或者指定性的開發、經營、管理以及租賃、使用的規定,既可以提高地方政府對于駐地企事業單位的扶持與吸引,也可以使由政府主導的保障性住房的開發經營管理納入到有社會資金參與的可持續發展軌道。除此之外,定向的區域范圍內保障性住房的開發建設在減少剛性的交通流的同時,還可以穩定和促進地方經濟的良性循環與發展,改善和構建民生和諧的社會環境與氛圍等方面,提供風險防范的新思路、新措施和新手段。
2.路網規劃設施結構不合理、主干道路出入口與輔路和次級干路的接續通行與容納能力不匹配、路面停車占用道路資源、停車區域和設施嚴重滯后或形同虛設、公交線路與站點集中設置缺乏科學合理的統籌規劃是造成北京市道路交通部分路段和區域常態擁堵的主要原因之一。
此類問題的產生,是“各司其職”的行政管理職能缺乏統籌兼顧的缺陷造成。深層次的原因,在于政府管理功能“制度設計”的精細定位與互不干涉和相互制約,缺乏權威高效的協調統一與綜合評價檢驗。
對于解決道路交通擁堵的大系統開放式問題,需要在精細定位的各個職能部門之上,由區域負責人擔綱并指定一個具有絕對權威的實質性常設綜合協調機構,譬如可以參照中央“綜合治理辦公室”的模式與做法,對于“超越權限”、“行政交叉”、“互不干涉”、“推諉扯皮”的“管理真空”、“議而不決”等問題進行“多方協調”與“一錘定音”的集權處置。另外,還迫切需要從法律法規、機制建設和應急處置諸方面,發現、研究、預防、治理和解決由于諸如制度限制和管理交錯造成的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缺陷與可能引起部分路段和區域常態擁堵的隱患與突發事件。
如,對于公交優先的政策落實,在策劃和調整公交線路上,行政主管部門應整體綜合考量大容量軌道交通的接駁換乘,提出善用資源的要求。譬如,在各個公交運營機構的資源分配方面,如何減少行走于繁忙市區道路的公交班次、限制與軌道交通重疊的公交數目、按照交通流向與乘員數量設置從居民小區直達城市功能區的定時定點直達班車等具體事項,需要協調統一與統籌兼顧。在停車管理與停車站點的設計方面,要求城區重要交通道路及其輔路在高峰期嚴禁停車、在交通主要結點設置獨立島嶼式區域公交集成轉換乘中心,最大可能地減少占路停車和公交站點對于主干道路的影響等。
3.理念誤差(譬如交通路口的減速慢行與快速通過)、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混行、歷史遺留的狹窄通道,大型活動場所和醫院商場、場站、學校、幼兒園等特殊地段的臨時停車現象等復雜交通流是造成北京市道路交通分時段、經常性擁堵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這些分時段經常通擁堵的節點分布廣、數量多、條件差,每一個節點都必須進行個體化診斷與分析,給出不同的治理方法和預案,在進行綜合評估各預案的效果影響及其聯動性之后,才有可能協調相關各方資源與決策。
此類問題的產生,是“規劃設計”的缺陷或者是“歷史遺留”造成。究其深層次的原因,在于管理者與公眾對于道路交通中資源配置與理念的悖論,由此導致在規劃設計其功能定位不準、“配套設施”建設的法規缺位和行為短視。任何形式的占路停車,不論是人行道還是輔路停車,也不論該停車位經過何種單位的審批與是否收費,從資源的屬性和法理上講,都是停車者對道路公共資源的占用,都有可能引起道路交通擁堵,同時也都是對于其他道路公共資源擁有者和使用者權利的侵害。但是,不論是路政還是交通管理部門,在現階段都沒有提出對占路停車的物權主張,也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予以明確。反而有一些權力部門借法理空白設立經營占路停車的企業。在某些路段,正是這類所謂“有理由”的占路停車,成為該區域分時段經常性區域交通擁堵的罪魁禍首。上述問題需要采取疏堵結合的方法加以防范與處置。
堵的方法,需要在源頭上加以防范與限制。除了應該明晰道路所有權的法理之外,還必須明確停車場建設歸屬的法律法規以及企事業單位所承當的由于停車造成周邊交通擁堵的公共資源損失的賠償與處罰(包括限期改善直至停業)責任。同時,需要在建筑物的設計規劃與立法審批方面,依據其使用性質,對該建筑物附屬的停車位(地上、地下、附屬停車樓)及其數量、出入口與周邊道路的匹配進行明確的硬性規定與驗收審批。譬如,根據北京市民的家庭車輛擁有量測算,新建住宅的停車位數量應該至少達到建筑物總套數的75-90%以上;商用綜合建筑物的停車位面積數量應該至少達到該建筑物總面積的25-30%以上;大型綜合商場建筑物的停車位面積數量應該至少達到該建筑物總面積的40%以上。醫院、場站、學校、幼兒園等停車場數量,至少應該與商用綜合辦公樓建筑物的停車位面積數量相當。
疏的方法,需要尊重歷史和正視現實,在停車設施建設和優化交通出行方式及路線方面加以改造和改進。譬如,對于已經存在于狹街窄巷內的學校和幼兒園,特別是那些具有優質資源的重點園校,有場地條件的可以選擇修建立體停車裝置;對于絕大多數的園校,其周邊道路應設計為單行路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更為普遍和可行的辦法是:由行政主管部門下達強制性法規,由校園內駛離和抵達的“校車”按照不同的路線,將集中的交通流分散到沿途具備停車條件的地點,使其家長在沿途不同的地點接送孩子上下學。在實現交通流疏導的同時,更加人性化地體現了對少年兒童人身安全的重視。此規定應作為對該園校負責人承擔社會責任的保障之一和任職資格的能力水平加以量化考核。
4.交通事故、工程施工、執法不當、災害性氣候、突發事件、交通管制等造成的道路交通臨時性擁堵。此類問題的產生,既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與風險防范措施及其預案制定和落實的不足,也有確因自然災害造成的客觀原因,是交通管理的基礎設施科技研發的投入和成果應用不足,具有系統化集成的復合型人才短缺所致。應當提高現有設施的智能化科學水平與技術含量,建立一支專業隊伍,從事虛擬現實的突發事件計算機沙盤對抗應急演練和快速處置方案實施,不斷積累與提升特大型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運營和掌控的經驗與能力,努力提高一線指揮員和戰斗員的現場處置水平。
二、整體思維認知理論下的北京市交通擁堵的治理
(一)整體性思維認知理論
整體思維又稱系統思維,它認為整體是由各個局部按照一定的秩序組織起來的,要求以整體和全面的視角把握對象,突出對問題整體結構的分析和改造,發現問題的整體結構特征,把握它們之間的關聯,進行有目的、有意識的整體處理。整體思維在辯證邏輯中作為一種獨立的思維方式,以自組織的理論解釋最為突出。
自組織系統是通過本身的發展和進化而形成具有一定結構和功能的系統。自組織理論的研究對象主要是復雜自組織系統(生命系統、社會系統)的形成和發展機制問題,即在一定條件下,系統是如何自動地由無序走向有序,由低級有序走向高級有序的。自組織理論由耗散結構理論(Dissipative Structure)、協同學(Synergetics)、突變論(Catastrophe Theory)和超循環理論(Super circle)組成,但基本思想和理論內核可以完全由耗散結構理論和協同學給出。
耗散結構理論主要研究系統與環境之間的物質與能量交換關系及其對自組織系統的影響等問題。建立在與環境發生物質、能量交換關系基礎上的結構即為耗散結構,如城市、生命等。協同學主要研究系統內部各要素之間的協同機制,認為系統各要素之間的協同是自組織過程的基礎,系統內各序參量之間的競爭和協同作用是使系統產生新結構的直接根源。譬如城市主干道路出入口與次級道路的容納與通行能力的矛盾。而這里的系統進入有序狀態即為交通流的擁堵排隊現象的發生與狀態。突變論則建立在穩定性理論的基礎上,認為即使是同一過程,對應于同一控制因素臨界值,突變仍會產生不同的結果,即可能達到若干不同的新穩態,每個狀態都呈現出一定的概率。
(二)具有自組織系統特征的北京市道路交通擁堵情況個案分析
譬如,在某一地點偶然發生了很小的兩車刮蹭事故,臨時占用了四分之二的道路。由于其他交通參與者所選擇的自我處置行為的不同(絕大多數的后續駕駛員會選擇繞行的方式繼續趕路,而不會自覺按照交通管理法規的要求停留在原地等待事故車輛駛離到路肩之后再通行),該路段就會因為突然增加的變線車輛,使得道路的通行能力至少下降80%甚至更多;按照北京城區高峰時段的交通流量,5分鐘之內就可以形成長度超過2公里以上的低速行駛交通流,從而形成局部的道路交通擁堵狀況?;蛘哂捎谑鹿受囕v雙方協調不果而保留現場(這是絕大部分情況,需要等待交通民警現場處置),或者現場未及時處置的時間長度超過自組織臨界狀態的“臨界閾值”,由于交通參與者對于擁堵狀況的理解與經驗所采取的行為不同,錯綜復雜的選擇結果與此消彼長的交通流就有可能在短時間內促使局域道路交通擁堵的態勢呈幾何級數放大和擴散,形成“蝴蝶效應”,造成長距離或者大范圍的交通擁堵事件。
倘若在局部的道路交通擁堵狀況發生區域5公里之外的車輛,通過傳媒渠道了解到道路前方的擁堵狀況,極有可能在達到擁堵路段之前,選擇其他路線繞行,既有可能避免延誤自身行駛,又減少了前方道路的交通壓力;或者由于快速處理程序的啟動和應用,事故車輛自行移出事故現場到路肩或者應急車道,使得原有道路通行能力得以快速恢復,預計在7-10分鐘后道路通行恢復正常。
以上簡單示例,充分說明特大型城市的道路交通的控制完全具備自組織控制的特征。因此,以現代化信息系統為依托的數字城市建設到智慧城市建設的飛躍,將促使城市管理制度與管理理念都相應發生改變。
三、北京市道路交通擁堵綜合防治的建議
(一)理論指導方面
城市規劃要兼具合理性和前瞻性,以智慧城市理念助力城市管理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建設。在對特大型城市預防和治理道路交通擁堵的理論指導和相應的處置方法層面,有必要將分解思維理論與整體思維理論相結合。在戰略層面,以整體思維理論指導和糾正對于特大型城市預防和治理道路交通擁堵的認知偏頗。
(二)機構設置方面
依靠創新驅動發展。明確在按照分解思維理論不斷深化各個職能部門的精細化管理和整治措施落實之外,還非常有必要組建由區域負責人擔綱,研究、發現、綜合、協調和處置各個職能部門議而不決和超越權限事務的常設機構,對北京市道路交通的擁堵狀況、風險防范和應急處置進行綜合治理與動態調整。
(三)臨時工程方面
在采取五環路以內“限號行駛”、采取購車“搖號”控制總量增長、提高主城區停車收費標準等現有措施外,還應該針對產生道路交通擁堵的各種根源和性質,按照先易后難的順序開展有的放矢的治理工程和臨時措施,譬如前文中提到的在道路交通分時段經常性擁堵節點周邊“施劃單行路”和 “制定限時禁止停車路段”等。對于北京市道路交通部分和區域常態擁堵路段,采取更改不合理的出入口和設置繞行路線等工程措施予以綜合治理。
(四)中長期戰略與規劃方面
需要針對特大型城市的道路交通擁堵進行風險防范與應急處置,按照整體思維理論和分解思維理論分別開展政策法規調研、交通戰略模擬、城市發展規劃、風險應對演練、專業知識培訓等具有長期指導意義的研究與部署。給出未來5-15年城市發展模式下的道路交通整體發展戰略和目標以及規劃藍圖。如基礎設施建設、路口通行模式改變、責任追究制度、公交站線調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