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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環境衛生管理范文1
一、主要成績
近年來,經過市人民政府不懈努力和相關部門的履職盡責,巴城市容和環境衛生發生了很大變化,城市環境更清潔、秩序更優良、城市品牌形象初步顯現,基礎設施和功能發揮日趨完善,有效維護和保障了巴城人民的生產生活秩序。
(一)政府高度重視。市區兩級政府高度重視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各盡其責,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府針對巴城實際,依據城市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了《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實施辦法》和《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等規范性文件,并經市人大常委會通過頒布施行,使巴城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更加有章可循。同時,把增強市民的城市意識、市民意識、法治意識作為加強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基礎來抓,將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納入“五五”普法內容,采取單位組織學、重大節日集中宣傳,組織巡展巡講等形式,加大普法宣傳力度,先后印發《環衛公約》、《城管知識問答》、《規范城市市容秩序的通告》等學習宣傳資料。整合運用報紙、雜志、電臺、電視臺、互聯網等媒體資源,開設“市容和環境衛生”專題欄目和節目,正反典型報道相結合,對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人和事予以公開暴光。大力開展市容和環境衛生知識進校園、進社區、進機關、進企業活動,開展“城管文明市民”和“城管文明之家”評選活動,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增強全民參與意識和文明意識,通過多形式、多層次的宣傳引導,逐步形成了“巴城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良好風尚。
(二)基礎建設加快。按照巴城發展的需要,將巴城城區劃分為重點管理區域、一般限制區域和開放便民區域,建立專業市場、臨時市場,規劃設置了鹵菜、夜啤酒、小吃、小百貨、水果、花卉、修配、倉儲、娛樂等開放便民區,推進城市功能分區。千方百計開通城市公交,方便市民出行。去年以來,相繼完成南壩、濱河堤基礎工程和二環路五段建設,打造了鐘鼓樓片區和南池北路兩個商業步行街,回風大橋前期工程進展順利。整治了小街小巷、并安裝簡易路燈,新建了一批公廁、垃圾中轉站,啟動了北門街、圣水巷整治工程,大力實施雨污管網改造等,使城市發展空間得到進一步拓展,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集聚服務效能大大提高。
(三)管理規范有序。市、區兩級職能部門,切實履行法定職責,分級負責、分級管理,緊緊抓住市容和環境衛生的重點領域和關鍵部位,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認真落實“包綠化、包凈化、包美化、包亮化、包秩序”為主要內容的“門前五包”責任制,積極探索生活垃圾袋裝,定時巡街清收,封閉運輸和無害化處理,園林綠化管養維護,燈桿廣告位特許經營,合理設置機動車、非機動車泊位,座商歸店、農貿歸市、攤點歸區,重點整治城市“牛皮癬”等城市管理的有效舉措,初步形成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管、人民愛”的良好氛圍,多數市民表示滿意。
二、主要問題
巴城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雖取得了較大成績。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和薄弱環節。主要表現在:
(一)部分人的城市意識不夠高。巴城設地、立市的時間不長,農村進城人員多,素質參差不齊,受到一些舊生活習慣的影響和知識水平的限制,不習慣城市生活的方式,不熟悉、不遵守城市行業規則,甚至破壞城市規則,對城市化建設管理認識不足,支持力度不夠,城市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例如:亂扔亂倒,亂排亂涂,隨地吐痰,一些較偏僻的街巷垃圾、雜物堆積、無人清掃,擺貨出街,亂擺亂賣、車輛亂停亂放,損壞公共設施,綠化等現象仍較突出。
(二)功能不盡合理。在經濟欠發達與城市規??焖贁U張的地方,一般會導致管理向利益讓步,規劃向開發讓路,環境向建設低頭等無奈選擇,使城市的公益設施、基礎設施的規劃設計和建設滯后,一些居民集中區、商業繁華區、大型公共活動場所、農貿集市、城市主干道和繁忙街口,服務設施嚴重不足,服務功能較差。例如:巴城停車場明顯不足,紅綠燈設置明顯偏少,個別路段行車不暢,事故較多。公廁設置明顯偏少和不盡合理等。
(三)管理力度不夠。城市管理職責分散,責權分離,主體錯位,重復管理,無人管理,交叉管理,表現明顯,隨著城市發展和法治步伐的加快,巴城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體制、機制有些不相適應,特別是城建管理、交通管理、衛生管理、環境保護等方面,體制不夠順、制度不夠全、工作不夠細、管理力度還待進一步加強。
三、幾點建議
(一)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增強城市意識。充分利用現代傳媒和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手段和形式,進一步強化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普及力度,強化法治意識,增強廣大市民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認同感,增強廣大市民的城市歸宿感,增強廣大市民遵守、維護、參與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主動性、積極性和自覺性,使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深入人心、深入民心,形成市容和環境衛生由全體市民共建、共有、共享的良好城市心態。
(二)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增強城市功能。將學校、專業性市場和公共活動場所的建設,機動車輛停車場建設和臨時停靠車位的劃定,紅綠燈設置以及垃圾中轉站、垃圾處理場、公廁、城市雨污管網等基礎設施,與城市建設尤其是商業性開發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審批、同步建設,完善城市功能,明確城市功能分區,力爭用1-3年時間,完善城區主干道、大型公共活動場所的公廁和交通紅綠燈設置,加大雨污管網改造力度,實現雨污全部入網分流,年內完成巴人廣場公廁建設和回風廣場紅綠燈設置,整治后河橋、柳津橋頭交通秩序。
停車場環境衛生管理范文2
【論文摘要】城市的形成是商品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城市發展的規模和文明程度是由城市的歷史決定的。城市規模不同,其各項社會事業發展水平也各不相同。環境衛生是城市文明形象的最直接表現。不同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有共性,也有不同的個性問題,經過幾年的監察管理實踐和認真分析,對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解決措施進行了研究和探討。
一、城鄉結合部衛生死角及野垃圾場問題
隨著城市的不斷發展,城鄉結合部衛生死角及野垃圾場或多或少存在,就近傾倒和亂倒問題比較突出,有的在山溝,有的在水庫邊,有的在荒地,有的在平原挖坑填埋,還有的就在市區內坑洼地帶和廢舊場所將垃圾堆積成山,給城區環境衛生造成極壞影響,并對地下水造成污染,對子孫后代健康貽害無窮,與建設現代化城市的要求不相適應,與城市的文明發展與進步相背離。
解決辦法:實行城鄉垃圾一體化收運處理,各街道和村(居)按照密度要求建設固定的垃圾收集點,擺放垃圾箱(桶),根據不同情況可以建設小型中轉站,交由環衛部門統一運輸和處理。實行城鄉生活垃圾統一處置,逐步把城鄉結合部農村環境衛生納入公共服務體系,政府加大對垃圾收集點建設和垃圾容器購置投資力度,村村設置垃圾箱或小型中轉站,集中收集,集中運輸,集中處理,著眼長遠,最大限度地減少亂扔亂倒垃圾造成的環境污染,為后代造福。
二、城市環境衛生多頭管理,結果造成管理真空
隨著城市建設的飛速發展,城市設立開發區、高新區等相繼出現,各區域對環境衛生的管理標準不統一,環境衛生管理狀況、管理效果也參差不齊。另外有房管部門、小區物業、農貿市場、夜市、廣場、停車場、洗車場、綠地,河道等多部門、多頭管理環境衛生現象。有的責任單位放任自流、管理不到位或不盡人意,有的對轄區衛生根本不管、不顧,造成部分區域垃圾遍地,塑料袋滿天飛等臟亂現象,給城市環境造成不良影響,不利于城市文明建設和經濟等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
解決辦法:由政府出面,理順環境衛生管理體制,建立健全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和監察網絡,化多頭管理為統一管理,城市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出臺和下發相關文件,按規定吸收相關單位的環衛保潔資金,統一由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實行無縫隙保潔,責任清,任務明,減少漏洞,提高保潔管理水平,力促城市清潔衛生。
三、城市繁華地段的衛生保潔問題
現在許多城市都是白天保潔,夜間衛生無人問津,每個城區都有商業區、繁華路段和人員密集區。隨著城市規模的逐步擴大和生活節奏的不斷加快,晚間超市、夜市的購物人流甚至比白天還大,購物者利用晚上閑暇選擇自己的商品,相應產生的垃圾雜物也在增加,若沒人保潔,勢必造成垃圾堆積和塑料袋隨風飄移,只好等到第二天才能清掃保潔,直接影響城市環境衛生的面貌。
解決辦法:對于城市商業區、人流密集地段試行兩班倒的保潔方法,白天有人管,晚上有人掃,這就需要增加保潔資金投入,增加保潔員數量。通過加大保潔時間和密度,最終達到清潔城市的目的。
四、垃圾容器陳舊破損影響市容環境問題
停車場環境衛生管理范文3
第一條了加強我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清潔優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環境,促進我市社會主義物質文
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市容,是指與城市環境密切相關的城市建筑物、構筑物、市政公用設施、公共場所、臨街景
觀等容貌。
本辦法所稱環境衛生,是指城市街道、廣場、公共場所、水域等環境的清掃;城市垃圾、糞便等生活廢棄物
的收集、清運、處置、綜合利用;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的規劃、建設、管理。
第四條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實行市政府統一領導,市級、區級、鄉鎮三級管理,按劃分責任區負責,并
實行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條市建設局負責城市規劃建成區范圍(根據城市的發展,每年由**市建設局劃定)內的城市市容和環境
衛生管理工作。公安、工商、環保、交通、衛生、民政、街道辦事處等相關部門應依法按職責分工各司其職,配
合市建設局實施本辦法。市建設局可委托有關組織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第六條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等各種新聞媒介,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
衛生科學知識的宣傳普及,中、小學校應當安排適當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教學內容,增強公民市容和環境衛生
意識,提高公共道德水平。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尊重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勞動,不得妨礙、阻撓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人
員履行公務。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市容和環境衛生整潔,保持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義務,有檢舉和控告破壞市容和
環境衛生設施等行為的權利。
第八條對在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市人民政府或市建設局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城市市容管理
第九條城市中的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城市容貌標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保持其臨街
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設施的完好、整潔,并適當清洗。
第十條城市主要街道的臨街建筑物陽臺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掛影響市容的物品。
城市主要街道的臨街建筑物外和屋面不得堆放搭建各種臨時性建筑物、構筑物影響市容市貌。
第十一條城市中設置的戶外廣告、霓虹燈、櫥窗、宣傳欄、標語派放、地名牌、建筑物標牌,應當內容健康、
外型美觀、用字規范。設置單位應當加強管理,定期維修、清理,確保完好、整潔;損壞嚴重、影響市容的,由
市建設局責令其及時拆除。
大型戶外廣告的設置必須經市建設局同意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城市雕塑、噴泉設施應當保持整潔和完好。
第十二條城市中的道路、交通、給排水、電力、電訊、照明、供氣等公共設施,應當按行業規范建設,保持完
好、整潔、美觀。
第十三條臨街樹木、綠籬、花臺、草坪等,應當保持整潔、美觀。栽培、整修或其他作業留下的渣土、枝葉等
,作業者應當及時清除。
嚴禁攀折花木,踐踏草坪。
第十四條嚴禁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場地擺攤設點、堆放物料、亂搭亂建各種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設置集
貿市場、停車場及曬場。因建設等特殊需要,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構筑
物或者其他設施的,必須征得市建設局同意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五條在城區道路行駛的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應當保持外行完好整潔,并遵守以下規定:
(一)不得向外拋撒廢棄物;
(二)運載廢土廢渣、生活垃圾、液體貨物以及其它散裝物體應當裝載適量、牢固捆扎、封蓋嚴密,不得沿街撒
落、泄露;
(三)必須在停車場(位)或準許停放車輛的地點,依次停放;
(四)駛入市區內的機動車輛,應做到車容整潔。
第十六條城區內的工程施工單位現場作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施工現場的材料、機具應當堆放整齊,廢土廢渣應當及時清運到市建設局指定的地方傾倒處理;
(二)臨街工地應當設置裝飾圍墻、安全網和圍布遮擋;
(三)施工廢水、泥漿應按規定處理,不得隨地排放,施工工地進出口應當設置必要的衛生設施,不得污染街道
;
(四)工程竣工后應當及時清理和平整場地,被損壞的城市設施、城市道路和綠化帶要及時恢復,臨時工棚、圍
墻應當及時拆除;
(五)停工場地應當及時進行整理覆蓋嚴密。
單位和家庭裝修產生的建筑垃圾應當及時自行清運、處理,不得隨意傾倒。
第十七條經批準,臨時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施工產生的垃圾應及時清運,竣工后對被損毀的市政設施、
街道路面和綠化帶等應及時進行恢復。
第十八條禁止在城市建筑物、公用設施及樹木上涂寫、刻畫。
在城市建筑物、公用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等,須經市建設局批準,并保持完好、整潔,設置期滿
后必須清除。
第三章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管理
第十九條城市中的公共環境衛生設施,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城市環境衛生標準。
第二十條市人民政府投資建設的城市公共環境衛生設施,由市建設局負責管理維護。
第二十一條市建設局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將公共環境衛生設施納入城市建設規劃,統一布局。
城市新區開發和舊城改造,公共環境衛生設施由建設單位按照規劃,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使用。
鼓勵單位和個人多渠道投資建設公共環境衛生設施,可以實行有償服務。
第二十二條公共環境衛生設施建成后,市建設局應當參加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三條市建設局應當根據城市居住人口密度、流動人口數量及公共場所的需要,制定公共廁所建設規劃,
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建設,配備專門人員負責和管理。
新建的公廁應當與周圍的環境相協調。
第二十四條城市街道兩側、繁華地區及人流密集地區,應當設置果屑箱和載在適宜地點設置垃圾容器。在城區
內逐步實行垃圾分類、袋裝化管理。
第二十五條城市車輛清洗場(點)的設置,應當符合城市規劃的要求,并具備專門的清洗場地和設施,經市建
設局審批,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門登記注冊后,方可從事車輛清洗業務。
城市車輛清洗場(點)洗車實行自愿、有償原則。洗車作業應當文明、衛生、有序,不得強行攔截車輛清洗。
第二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破壞、占用或挪用環境衛生設施。因建設需要必須拆除的,建設單
位必須事前先提出拆遷方案,報經市建設局批準后,按照先建后拆,有所改善的原則,建設新的環境衛生設施。
第二十七條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的產權單位,應當加強對設施的管理,保持其整潔、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二十八條集貿市場和商品交易市場內的環境衛生設施按照市建設局的要求,由主辦單位負責配置、維修和管
理,并保持其整潔、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四章城市環境衛生管理
第二十九條城市環境衛生的清掃保潔,實行誰管理、誰負責和分區域、分單位負責制:
(一)城區的主要街道(系指市政建設的硬化路面)由市環衛處負責;
(二)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由物業管理單位負責。本實行物業管理的居住區、街巷,由街道辦事處負責;
(三)集貿市場和商品交易市場由主辦單位負責;
(四)公共汽車站、停車場、影劇院、俱樂部、體育場、游樂場、廣場、公園和烈士陵園,以及綠化地帶等公共
場所,由管理使用單位負責;
(五)城市公共水域(系指青衣江、噴江、隴西河、周公河),由管理部門(水電部門)或使用單位負責;
(六)各種經營門面、攤點、售貨亭及單位所轄區域和住戶,按“門前三包”(包衛生、包綠化、包秩序)責任
制,由單位、從業者和住戶負責,并由市城監部門負責督促、檢查,做到門前無垃圾、無污物、無污水、陰陽溝
暢通;
(七)城郊鄉鎮及結合部由各城郊鄉鎮負責。尤其是南郊鄉、姚橋鎮、北郊鄉、多營鎮等重點鄉鎮的城鄉結合部
的環境衛生,由各鄉鎮及村民組負責本轄區的衛生保潔工作,并監督轄區內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市建設局規定的時
間、地點、方式傾倒垃圾、糞便。城鄉結合部衛生責任區劃分,按照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劃分的衛生責任區域
確定;
(八)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按照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劃分的衛生責任區域,負責其環境衛生的清
掃保潔。
(九)凡不屬于以上(一)至(八)款范圍的區域,由市愛衛會根據毗鄰關系,劃分責任區域,由責任單位(人
)負責其環境衛生的清掃保潔。
第三十條市建設局對城市生活廢棄物的收集、運輸和處理實施監督管理。
環境衛生管理應逐步實行社會化服務,鼓勵單位和個人興辦城市生活廢棄物清掃、運輸和無害化處理的企業。
第三十一條對城市生活廢棄物應當及時收集、運輸,逐步推行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
第三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依照市環境衛生管理處規定的時間、地點、方式傾倒垃圾、糞便。
嚴禁在沿江、沿河兩岸傾倒生活垃圾。
嚴禁在垃圾容器內或沿街焚燒廢棄物。
第三十三條大力推廣使用天然氣,改變燃料結構,鼓勵和支持凈菜業的發展,減少城市垃圾。
第三十四條醫院、療養院、科研單位、屠宰場、賓館、生物制品廠、石材加工廠和其他加工作業場地等產生的
廢棄物,必須依照有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嚴禁倒入生活垃圾容器或任意排放、遺棄,污染環境。
第三十五條公民應當愛護公共環境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便溺,不得亂扔果皮、煙頭和紙屑等廢棄物。
第三十六條城區內禁止飼養家畜、敞放家禽;禁止養犬(警犬、軍犬、科研犬、演藝犬、觀賞犬除外),對觀
賞犬從嚴管理,禁止帶觀賞犬進入街道及公共場所。
第五章城市環境衛生服務管理
第三十七條凡在**城區的一切機關、學校、科研、文教衛生、部隊、企事業單位;商業、飲食部門;文化娛
樂場所、農貿市場;個體(工商、生產、服務)戶;沿街臨時、固定攤點、售貨車棚(包括人力、機動車)等所
產生的生產和生活廢棄物,一律實行有償清運和處置,并按規定收取服務費。
有能力自行清運的單位,必須到環衛部門辦理清運傾倒手續,按指定運輸路線密閉運輸,傾倒在指定的地點,并
按規定繳納垃圾處理費。凡委托環衛部門清運的單位或個人,應與環衛部門辦理委托手續,并按規定繳納委托服
務費。
第三十八條各類醫院、科研單位、屠宰場、制藥廠以及建筑工地等產生的有毒、有害、腐蝕性生產垃圾、廢棄
物,必須按環保、衛生部門的要求及有關規定辦理,委托代運的按特種垃圾收取處置費。
第三十九條由業主或物業管理單位管理、收費的農貿市場、小商品市場及各類攤點,由業主或物業管理單位自
行清掃、自行清運,并向環衛部門繳納垃圾處置費;凡委托環衛部門清掃、代運的,由業主或物業管理單位按標
準向環衛部門支付服務費用,并簽訂委托協議書。工商部門應監督業主或物業管理單位管好轄區環境衛生,協助
環衛部門收取垃圾處置費和服務費。
第四十條生產、經營、建筑等單位及個人臨時占用城市街道、人行道,按《城市規劃法》的有關規定,事先到
城市規劃管理部門辦理臨時規劃用地許可證,其占地范圍內的清掃、垃圾代運按上述規定辦理。
第四十一條殘疾人、五保戶以及收入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下的家庭憑有關證明,免收城市清潔衛生費。
第四十二條環衛部門應嚴格按照**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建設局三家聯合簽發的雅市物(2002)
196號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不得擅立收費項目和提高標準,并到物價部門申辦《收費許可證》,憑證
到財政部門購買行政事業性收費專用收據,依法收費,亮證收費,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三條對違反本辦法的單位和個人,由**市建設局依照《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四川省城
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第四十四條侮辱、毆打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人員或者阻擾其執行公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
條例》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停車場環境衛生管理范文4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市容和環境衛生長效管理工作,不斷提升城市管理質量和水平,根據《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精神和區域實際,現就我區市容和環境長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目標和原則
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建設一流園區的要求,以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改善投資環境和人居環境、增強區域綜合競爭力為目標,創新管理體制,完善管理制度,強化管理措施,全面提高城市管理質量和水平,努力塑造整潔有序、精細秀美的現代化新城區。
實施原則:一是屬地管理原則。工委、管委會統一領導,城管部門牽頭,部門各司其職,街、鎮、分區具體實施。二是建、管、養分離原則,建設局負責建設,城管局負責管理,街、鎮、分區負責養護。三是責權一致原則。按照各部門、街、鎮、分區所承擔城市維護管理責任,落實相應權力、財力和人員。
二、內容和要求
1、環境衛生管理
市容環境保持整潔美觀,路面和公共場所垃圾及時清理,亂涂亂貼有專業隊伍清除,落實“門前三包”責任,提高環衛保潔水平。完善環衛設施,加強公廁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加強城鄉結合部、閑置地塊管理,消滅環衛作業盲區和管理死角。
城管局負責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各街、鎮、分區負責做好轄區內的環衛保潔工作。
2、建筑工地管理
建筑工地(包括中心區內市政、拆遷工地)必須按規定設置隔離圍欄,建筑垃圾隨產隨清,廢水泥漿不得外流(末經處理不得排入雨、污水管道),工地進出口道路硬化,運輸車輛不得帶泥行使,不得拋灑滴漏。
建設局負責工地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建設單位是工地環境衛生的責任單位,負責督促施工單位做好環衛保潔工作。
城管局、交巡警大隊依法查處拋灑滴漏行為。
3、市政道路和路燈管理
市政道路應保持平坦、暢通,出現坑凹、隆起等要及時修復。路燈設施要保持完好、整潔。
城管局負責指導監管市政道路和路燈的養護。各街、鎮、分區具體實施轄區內市政道路和路燈的養護。
建設局負責市政道路的大修,辦理開挖審批。
4、市政綠化管理
市政綠化要保持美觀、整潔,有專業人員施肥、修剪、除草、滅蟲,植被養護良好,無泥土,無缺株死株。
城管局負責指導和監管市政綠化的養護。各街、鎮、分區具體實施轄區內市政綠化的養護。
5、集貿市場管理
集貿市場要有良好的經營環境和秩序,衛生管理制度完善,“門前三包”責任落實,有專職保潔人員,經營場地和攤位整潔,依法經營,公平交易。車輛停放整齊有序。
工商局和主辦單位負責集貿市場的管理。城管、社會事業等部門和各街、鎮、分區協助管理。
6、店面經營管理
店門櫥窗要美觀整潔,門前不得亂堆亂放,占道經營。主要路段店面不準經營車輛清洗、鋁合金(木器)加工、摩托車修理等業務,工商部門在受理上述經營業務和住宅樓下開飯店的審批事項時,要會同有關部門到實地勘察辦理。
工商局負責店面經營管理,規劃分局要加強店面經營項目的規劃管理,對不符合規劃規定的經營項目,有關部門不予發證。
城管、環保、社會事業、建設、國土房產等部門和各街、鎮、分區應各負其職,共同加強對店面環境的管理。
7、戶外廣告管理
戶外廣告(店招店牌)要常年保持整潔,外形美觀清新,加強日常維護,確保設施完好。限期對戶外廣告進行全面清理,逐個審核,對擅自設置、破舊過期的廣告堅決予以拆除,戶外廣告陣地使用權實行公開拍賣。
規劃分局負責戶外廣告設置技術規定,并實施規劃管理。工商局負責戶外廣告的登記和的監督管理。城管局負責戶外廣告的綜合管理。
8、住宅小區衛生管理
住宅小區保持整潔、文明、安全,小區道路通暢,綠化完好。全面整治小區車庫開店(住人)、違章搭建、車輛亂停亂放、無證經營等問題,積極創建文明示范小區。
各街、鎮、分區負責轄區內住宅小區的管理。
各物業公司是住宅小區管理的責任單位,具體實施小區管理。國土房產局要加強對物業公司的監管。
城管、工商、環保、社會事業、政法等部門協助管理。版權所有
9、停車秩序管理
各類車輛分類停放在統一標線內,排放整齊,無亂停亂放。合理設置道路兩側停車場(點),停車標志要醒目,停車標線要規范。
交巡警大隊、城管局按各自職責負責車輛的停放管理。各街、鎮、分區要安排專人管理,保證車輛停放整齊統一有序。
10、河道環境衛生管理
河道、水岸要保持通暢、清潔,不得向河道傾倒廢棄物和超標準排放污水,水面漂浮物應每日打撈清除。
各街、鎮、分區具體實施河道、水岸的環衛保潔工作。
城管局會同建設局(交通、水務)加強河道環衛保潔工作的指導和監管。
建設局(交通)要會同城管、公安等部門加強對碼頭、河道停船管理,防止河道堵塞和污染。
三、主要措施
1、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長效管理工作,是一項綜合性強、動態性大、涉及面廣的系統工程。各級、各部門必須高度重視,把城市管理擺到重要位置,正確處理好建設與管理、審批與監管、突擊整治與長效管理的關系,努力做到一手抓開發建設,一手抓城市管理;開發建設到哪里,城市管理工作推進到哪里,獅山、楓橋、橫塘等街道在抓好經濟的同時,要加大城市管理的力度,健全管理機構,強化管理職能。
2、歸并調整部門機構。為整合城市管理力量,解決管理機構重疊問題,將隸屬建設局的城市維護管理處劃歸城管局,為城管局下屬事業單位;將原掛牌在社會事業局的愛衛辦調整掛牌至城管局,以利于統一指揮,綜合執法,形成合力,提高效能。
停車場環境衛生管理范文5
一、成立院內小區管理委員會
院內小區管理委員會由5人組成。院內小區管理委員會負責院內小區一切事務。
二、有關管理規定
(一)治安管理規定
1、非小院內小區住戶不得隨意進入小區,來訪者須在門衛處登記,經同意后方可入內。2、自行車停放在指定位置。外來機動車輛不得停放在院內,住戶車輛按規定只能停放在指定地點。3、院內小區發生治安、消防、交通突發事件時,保安和住戶都有義務積極配合,維護院內小區的安全穩定。及時采取措施,維護現場秩序,通知有關部門,并做好善后工作。4、遵守院內小區管理委員會公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不遵守制度的住戶進行勸阻和制止。5、住戶應“看好自家門,管好自家人,守好自家物”,增加自我安全防范意識。6、住戶要勇于制止、舉報破壞小區治安秩序,造成治安隱患的人和事。7、院內小區的經營戶須依法經營,遵守國家政策、法規,服從管理,不得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二)環境管理規定
1、愛護園林綠化,不采摘花朵,不踐踏草坪,不損壞樹木。2、愛護公共設施,不亂拆、亂搭、亂建、亂貼,保持院內小區環境整潔。3、院內小區各商業網點,飲食門店不得亂扔廢棄物,亂倒污水及排放其它污染物。4、院內小區任何店面和個人不得制造影響居民正常休息的噪音。特別是在晚上十時至翌晨八時期間嚴禁制造各種噪音,違者管理人員有權干預制止并采取必要措施。5、院內小區內各種車輛在指定地點停放,出入禁鳴,整齊有序。
(三)清潔衛生管理規定
1、請自覺維護院內小區的公共衛生,不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煙頭等,不高空拋物,不在樓內公共通道、樓梯走道等公共場所堆放垃圾、擺放物品。2、垃圾裝袋,置于垃圾收集點內,以便及時收集清理。3、不得飼養家禽、家畜和高大兇猛的動物。飼養寵物必須符合政府的有關規定,且不得影響鄰里休息。帶寵物在小區散步時,不污染環境。寵物傷人由其主人負責賠償。4、住戶裝修房屋,不得將垃圾廢物棄于樓道走廊及公共場所。5、院內小區內任何公共場所,均不得亂涂、亂畫、亂張貼,違者負責清除和粉刷費用。6、店面不得在公共場所、走廊堆放物品或占用公共區域擴大營業場地。7、提醒進入小區的親友,遵守小區的管理規定,維護小區的整潔。8、積極配合環衛、衛生防疫部門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環境衛生宣傳,使住戶人人愛清潔,個個講衛生。
(四)停車管理規定
1、院內小區停車場,專供住戶使用,所有外來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閑雜人員不得入內。2、固定車位的車輛應按位停放,非固定車位的車輛由保安人員指揮按序停放。3、停車場地應保持環境衛生。4、車輛進入停車場禁止鳴喇叭,限速5公里/小時。5、車輛進出和停放要注意前后左右車輛的距離,不得對其它車輛的進出和其它車位的使用造成阻礙。6、車輛停放后,車主要帶走車上所放置的物品,并鎖好車鎖、車門和車窗、否則責任自負;7、車主要愛護停車場的一切公共設備,不慎損壞時需照價賠償,若造成嚴重事故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8、有固定車位的車主按時交費。
9、所有停放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對違規行車和停泊車輛的車主,管理員有權采取警告、罰款、拖車等處罰措施,由此造成的損失一概由車主負責。
三、有關事項
(一)雇保安一名。負責院內地面衛生、治安、保衛防范、車輛管理工作,配合派出所、車管、消防等部門維護正常治安秩序,負責管理院內的停車場以及出入院內的各種車輛和外來人員。
(二)保安工資。保安每天24小時值班,每月工資1100元。月底支付。
(三)住戶及小車繳納管理費用。凡在院內居住的住戶,每戶每月繳納20元小區管理費,每輛小車每月繳納30元小區管理費。小區管理費由年初一次清。
(四)住戶接到本方案后,如果同意本方案,請住戶寫上同意并簽上戶主姓名;如果不同意本方案,也請住戶寫上不同意見和建議,并簽上戶主姓名。
停車場環境衛生管理范文6
關鍵詞:城市環境 衛生管理
中圖分類號:TU984 文獻標識碼:A
所謂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就是行政主管部門,在上級領導的指揮下,按照自然的發展規律、客觀的經濟規律以及城市建設與管理的基本要求,構建專業的管理隊伍或者引導社會群眾的力量,依照相關規定對城市內部的垃圾進行清理、收集、運輸、處理、綜合利用等活動。隨著我國城市化建設的不斷發展,城市市民對城市的要求也越加嚴格,對城市衛生方面更是加以關注,所以在此城市環境衛生管理中的問題也越加醒目。
1城市環境衛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管理體制不健全
城市環境衛生管理體制一般來說可以看成是環衛管理組織的相關職責和對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的相關規章制度的總和。在城市衛生的管理過程中,只有健全的體制才能夠引導其進行相應的管理工作,可以說管理體制是城市衛生管理能夠順利實施的基本前提。我國城市環境衛生管理體制的形成背景是落后的計劃經濟體制,隨著市場經濟的確立以及發展,城市環境衛生管理體制也在不斷的發展完善,在此則出現了環境衛生管理體制上下不一的不良現象。我國相應的提出了此類文獻對其進行約束,比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其的主要內容是要求國務院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城市市容以及城市環境衛生進行管理,而相應的下一級的省、自治區對城市市容以及環境衛生的管理部門是人民政府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從上述文獻的內容可知,市級與縣級對城市衛生管理的部門卻沒有進行明確的規定,這樣就給體制的不健全埋下了隱患,比如湖南省對城市衛生管理的態度是“建管分離”,各市的城市衛生管理部門則換成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而在其他省市,城市衛生管理部門有的是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有的卻是市容行政管理局,甚至有的是城市管理局,沒有統一的管理部門,縣級就更是五花八門,行政管理結構不一,則城市衛生管理體制就更不能夠統一,在此就造成了城市衛生管理的阻礙。
1.2環境衛生管理資金、設施不到位
城市環境衛生要想達到有效的管理,則環衛的基礎設施是必不可少的,比如生活垃圾處理廠、建筑垃圾消納場、垃圾中轉站、公共廁所、環衛專用車輛、環衛停車場、果皮箱等,而隨著城市化建設的不斷推進,城市面積不斷的擴增,環衛設施則會相應的不斷增加,而資金的缺乏、用地的緊張以及各個職能部門配合的不合理都會給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帶來阻礙。
(1)管理資金不到位。針對于城市的環境衛生這一方面來看,沒有資金的注入與使用是萬萬不能的,,從原始的計劃經濟時期就明確規定城市衛生管理的主要資金來源是財政撥款,但是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完善,大批的國有企業不斷的破產、改型轉制,原有單位負責的環境衛生工作則大量的流向政府和社會,長此以來政府部門負擔就會越來越重,就會出現經費緊張的狀況,導致環境衛生管理的資金不到位,這樣就嚴重的影響著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2)環衛用地有困難。在以往的城市規劃中,沒有對環境衛生方面做出良好的規劃,所以城市布局則缺乏合理性,沒有考慮到環境衛生的措施用地,并且以往的城市環境衛生管理設施數量不夠,所以對環境衛生措施的用地更是沒有做到明確規劃,而對于城市新區來說,城市規劃是依靠于城市建設來說的,如果影響到城市建設則就會相應的取消環衛設施規劃,這樣就導致了在舊城區無地進行環衛設施建設,在新城區無心進行環衛設施建設。
(3)各個職能部門配合不合理。城市環境衛生保護措施的建設是離不開各個職能部門相互搭配的,比如對于一座垃圾消納場來說,他的建設需要發政委部門、規劃建設部門、國土單位、環保部門、林業單位、財政部門、城管部門等辦事處共同參與,如果這些部門不能夠進行良好的合作、良好的配合,就不能夠進行協調統一的工作,就會使垃圾消納場的建設工期不斷的增長,所以說各個職能部門的配合是至關重要的。
1.3垃圾處理水平不達標
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完善,城市化建設不斷健全,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日益提高,而固體廢棄物的處理問題卻是與日俱增。所謂固體廢棄物也就是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但是現在這些垃圾的處理水平,我國還沒有達到理想的高度,就生活垃圾來說,當今我國大多數城市的生活垃圾處理速度跟不上生活垃圾的增長速度,并且處理水平也達不到處理要求,例如湖南省城市的生活垃圾處理,垃圾達到無害化處理的只有百分之五十左右,而其中大多數垃圾都是采用填埋處理的,處理水平達不到無害處理的水平,這樣不僅是對資源的浪費,同時也污染了我們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間接的影響著市民的身體健康等。
2城市環境衛生管理不當的原因分析
筆者根據以往的城市環境衛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過分析探討總結出以下幾點原因:
(1)對城市衛生重視度不夠。城市環境衛生管理要想真正的落實,則必須法制化、市場化和明確社會管理的思想和觀念,而各地的政府的工作重心都是針對于城市建設的大項目和城市發展的經濟效益,對城市的環境衛生管理不夠重視,忽視了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更別說法制化與市場化了。
(2)管理體制不健全。城市的環境衛生管理是一個復雜而又精細的工作,涉及面比較廣泛,比如要涉及到城市規劃建設部門、國土部門、城管部門、街道管理部門和社會教育部門等各個方面,在此則需要各個部門能夠和諧統一的進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而當今大多數城市都是僅憑環衛部門在進行城市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這樣是顧頭不顧尾的。
(3)管理機制不健全。在日常的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工作中,管理機制不健全,比如市場機制、競爭機制、監督機制等機制都沒有對環境衛生管理進行明確的規定,這樣就會使得環境衛生管理沒有明確的規定,導致管理問難以解決。
(4)法治觀念淡薄。當前社會,我國對城市環境衛生方面的法律規定還不健全,這樣一方面會導致在管理工作中無法可依,使得管理部門無法進行嚴謹的管理工作,另一方面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人民群眾就沒有明確的法律意識,無法做到日常生活中的環境衛生保護,這樣就會形成惡性循環,無法做到城市衛生的合理管理。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