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方法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方法范文1
1我國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中的公眾參與
我國公眾參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發展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即解放前、解放后到改革開放前、改革開放后。1)解放前———公眾參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開端。北京大學于1922年成立考古研究所,標志著我國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興起。此時的中國處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時局動蕩,戰爭頻發,給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帶來了很大障礙。這個階段,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的研究剛剛起步,政府缺少資金的投入和支持,各地有歷史價值的建筑物多為官僚住宅,其維護由個人出資;居民為了生存,開始自發對住宅進行修繕和維護。我國最早的公眾參與遺產保護便是由此慢慢開始發展。2)解放后到改革開放前———公眾參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基礎奠定。解放后,歷史文化遺產得到了應有的重視,政府開始出臺一系列法律法規,在資金上也給予了相應的支持與鼓勵。這個階段的公眾參與體現在兩方面:一是遺產保護方面的專家學者在政府的組織下,參與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二是由于人口的增長,政府將一些保存較好的歷史建筑提供給居民作為住宅使用,并鼓勵和幫助居民對其進行維護和修繕。政府的投入與重視,奠定了公眾參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政策基礎。3)改革開放后———公眾參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探索。20世紀80年代,在阮儀三、吳良鏞先生等學者的推動下,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從理論研究開始轉向實踐探索。此時的公眾參與形式為“國家、集體、個人”三方合作的舊區改造,如北京舊城的菊兒胡同改造項目(見圖1),主要的資金來源已由政府投資逐漸轉為社會集資。到了20世紀90年代,在市場經濟的推動下,開發商成為了改造主體,歷史文化遺產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建設性”破壞,政府開始重新重視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并在規劃階段加入了公眾參與的內容,強調社會監督。圖1改造后的菊兒胡同圖2麗江古鎮這個階段,由于自身素質的提高以及政府的大力宣傳,民眾開始自覺或不自覺的參與了歷史遺產的保護,有利于今后公眾參與的進一步發展。
1.2我國公眾參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現狀
隨著近幾年“文化旅游熱”的興起,麗江(見圖2)、鳳凰、平遙(見圖3)等歷史文化名城在旅游發展上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不僅弘揚了當地的傳統文化,而且促進了經濟的發展,但由于缺乏保護意識,也使歷史文化遺產所處的傳統環境遭到了嚴重破壞。通過政府以及媒體的呼吁,我國民眾也越來越意識到保護歷史文化遺產不僅是政府、專家,更是當地居民的責任。政府也正式提出了公眾參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理論,并逐漸付諸于實踐?,F階段,我國公眾參與歷史遺產保護主要是通過政府組織以及自發參與兩種方式。1)由政府組織的公眾參與歷史遺產保護。這種方式主要體現在規劃編制階段:編制前期,通過實地踏勘以及問卷、訪談等方法,收集當地基礎資料以及居民的各種意見,編寫“基礎資料匯編”;文本編寫階段,強調公眾參與規劃實施及管理,如制定相關的優惠政策,以鼓勵居民自主修復住宅建筑;規劃編制完成后,政府會通過報刊、規劃網站等途徑對規劃方案進行公示,以收集公眾意見。然而在實踐過程中,由于我國民眾的民主意識較為薄弱,加之政府對于相關信息的傳遞滯后,且缺乏有效的引導措施,除非涉及自身利益,否則民眾對于公眾參與的積極性并不高,對于公示的內容通常是被動的接受。因此,公眾參與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雖然得到政府和專家學者的大力支持,但并未達到預期的效果。2)民眾自發參與的歷史遺產保護。自發參與是居民參與和自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主要方式。當規劃方案與民眾意愿沖突時,居民往往會自發的組織起來進行抗爭。例如,廣州恩寧路改造事件。政府未公示規劃方案直接對恩寧路啟動拆遷,導致了后續一系列居民自發組織的抗爭。隨著公眾輿論的擴大,政府不得不做出讓步,成立了由政府代表、專家學者、社區居民等多元力量組成的顧問小組,監督審查恩寧路改造更新項目。同時,隨著關注人數的增多,社會自組織逐漸形成,從不同方面推進恩寧路的保護。然而,由于居民對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的專業知識了解較少,往往只關注自身利益,居民、政府、社會力量三方立場不一,很難達成共識,使得遺產保護缺乏持續動力。聲勢浩大的恩寧路改造事件雖未能達到理想的結果,但其打破了傳統的由政府主導的“自上而下”的改造模式,促進了公眾參與渠道的開放,使文化遺產保護觀念深入人心。
2國外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中的公眾參與
2.1美國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中的公眾參與
美國作為公眾參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起源地,有著眾多有利于公眾參與的機制。例如各地方政府主導歷史遺產保護而非聯邦政府,更有利于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地方特色的相關法律。在全國范圍內,建立了歷史保護國家信托組織(NationalTrustforHistoricPreservation),將“專業知識、領導才能和民間力量”三者聯合起來,承擔政府無法承擔的歷史建筑管理工作。當政府財政緊缺時,會有眾多的NGO(Non-GovernmentOrganization)組織,將私人捐贈投入到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中。1966年,美國政府頒布了《國家歷史保護法》,自此,參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民間組織得到了相應的法律保障。之后,政府又將歷史遺產的實際經營權交給民間保護組織,并給予其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來鼓勵民眾積極參與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
2.2德國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中的公眾參與
與國內現狀有所不同,歐洲國家對于歷史遺產的保護常常被看作是一種公共責任。在德國,歷史建筑的所有者負責其建筑的修繕和維護,公眾良好的責任意識以及基金會強大的資金、技術支持,極大地促進了城市歷史遺產的保護。德國聯邦政府還設立了“歷史遺產開放日”,吸引了公眾的廣泛關注,使得歷史遺產的保護在社會上影響日益深遠。此外,基金會還一直致力于關于遺產保護的青年人才的培養,為社會創造就業機會的同時,也為國家培養了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的專業人才?;饡M織的工作之所以能如此順利的開展,是因為德國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在民間有強大的力量支持,同時,政府也為公眾參與提供了理想的環境。
2.3日本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中的公眾參與
日本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組織分為兩類:一類由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組成,通過調查和研究歷史文化遺產,為其保護提供資料與意見;另一類則由物質文化遺產的所有者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者組成,主要負責房屋建筑的維護、修繕和展示,以及傳統手藝、民俗活動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與弘揚。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則以“自下而上”的方式為主,專家學者協助當地居民,通過向政府反饋、呼吁等方法,促使政府決策的根本性轉變。20世紀60年代的妻籠保護運動(見圖4),使日本民眾參與歷史遺產保護走向組織化。如今的“全國歷史街區保護聯盟”就是由當時各地組織聯合成立的“歷史街區保護聯盟”發展而來。該聯盟自1978年起,每年都組織各地居民舉辦研討會,促使居民更積極自主的參與到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中。這種依托于公眾參與的歷史遺產保護活動,使規劃設計更加貼近民眾生活,不一味追求經濟效益,而是在保護歷史遺產的同時,使居民的生活更美好、社區的環境更宜人。
2.4我國與西方國家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中公眾參與的差異
西方發達國家的公眾參與歷史遺產保護起步較早,基本上已經形成了一套相對完善的體系,其發展遠遠領先于我國。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我國與西方國家在各個方面都存在著較大的差異:首先,西方的民主理念深入人心,遺產保護運動由個人向社會團體、政府機構發展,形成的是“自下而上”的保護模式,而在我國,高度集權的封建思想持續了近五千年,在這種歷史背景的影響下,我國遺產保護的主導力量則是政府和專家學者;其次,現代化進程以及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使西方國家有更多的人力、物力投入到公眾參與中。
3提高我國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中公眾參與的策略建議
3.1政府積極引導公眾參與
中央政府應對公眾參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進行統籌安排,建立遺產保護的多層次責任體系,并積極推動權利的下放。加強地方政府在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中的作用,促使保護工作因地制宜的開展;支持各類非政府組織以及非盈利性的保護組織,并給予一定的經濟及稅收優惠政策;充分調動民眾的積極性,使更多的組織和個人加入到遺產保護的實踐中。
3.2民間公益組織參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
以往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實踐中,由于政府、開發商、當地居民三方立場不一、缺乏溝通,少數利益代表的一元決策常常引來民眾的抗議,導致項目難以進行。因此,成立獨立的第三方民間組織,代表公共利益參與歷史遺產保護,建立起三方溝通的平臺尤為必要。擁有專業知識及團隊能力的公益組織參與到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中,不僅可以解答社區居民對規劃方案、實施管理等方面的疑問,還可以向政府、開發商反饋居民的訴求,督促政府對規劃方案進行完善。同時,公益組織的介入還可以建立起社區居民之間溝通的平臺。目前,我國居民參與歷史遺產的保護往往只關注自己眼前“一房一地”的利益,由于缺乏相關專業知識,對整個社區的可持續發展和長遠利益常常視而不見。公益組織深入社區,運用其專業知識,通過開展、組織動員活動將社區居民團結起來,達成共識,更有利于社區未來的可持續發展。
3.3社區居民、團體參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
生活在歷史遺產保護區內與周邊的居民是與歷史遺產保護最密切相關的人群,但由于其對于歷史遺產價值的認識不夠以及自身文化素質的局限,在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中常常處于被動地位,且積極性不高。首先,應加強遺產保護的教育,通過設立“歷史遺產開放日”、媒體廣告、公益展覽、專題講座等方式,普及歷史文化遺產知識,激發民眾對于自己居住生活的歷史街區的自豪感,提高整個社會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意識。以立法手段,將保護遺產的責任分散到社會各階層,使歷史建筑的擁有者參與到遺產保護中,同時,政府應提供房屋修繕的專業指導意見以及建設資金補助。居民在承擔責任的同時獲得了真正的決策權,很大程度提高了居民參與遺產保護的積極性。
4結語
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需要社會公眾的支持與參與,這不單是順應社會民主發展的趨勢,更是促進文化遺產傳承的關鍵。雖然我國在公眾參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層面上開始較晚,初期民眾保護意識淡薄,但如今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無論是政府人員、研究專家還是普通民眾都越來越重視文化遺產的可持續化發展。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對于民族文化的傳承具有重要作用,其中涉及到多個科學、多個專業,如何完善公眾參與機制更是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研究的重中之重,需要在借鑒國外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找到真正適合我國歷史遺產保護與發展的道路。
作者:楊隆治 單位:山西恒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1]阮儀三,丁楓.我國城市遺產保護民間力量的成長[J].城市建筑,2006(12):6-7.
[2]孫施文,殷悅.西方城市規劃中公眾參與的理論基礎及其發展[J].國外城市規劃,2004(19):27-28.
[3]劉垚,田銀生,周可斌.從一元決策到多元參與———廣州恩寧路舊城更新案例研究[J].城市規劃,2015,39(8):101-111.
[4]劉婧.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中的公眾參與[D].重慶:重慶大學,2007.
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方法范文2
關鍵詞:壯族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 困境 出路
On the Dilemma and Outlet to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Zhuang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Heritage
――Jingxi County in GuangXi for Example
Jiang Mingwei
(Department of Politics and Law in Baise Collage; Guangxi Baise;533000)
Abstract:The Zhuang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heritage which is created and inheritanced by Zhuang people in material and spiritual heritage, thatwith Zhuang characteristic.With the chage of Social structur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model,some people lack of profound understanding to the intrinsic value of Zhuang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heritage,while excessive pursuit its economic value, resulting the imbalance between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Zhuang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heritage.Now the key piont is how to protect intrinsic its cultural value when development its economic value,and make sure it has independent cultural attributes but not economic vassal. and further explorethe way to inheritance the Zhuang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heritage.
Key word:Zhuang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heritage;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壯族歷史文化遺產是壯族人民在特定區域和歷史環境中辛勤勞作、共同創造并傳承的具有壯族特色的物質和精神文化遺產的總稱,而今社會轉型與經濟模式的變遷,壯族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開發也被提上了議事日程,但部分主體由于缺乏對其內在價值的深刻認識或過度追求經濟價值等諸多因素,致使對其保護與開發存在失衡問題。廣西靖西縣是壯族人口聚居最為集中的縣份,在歷代壯族人民辛勤耕耘民族文化領域與努力創作下積淀了深厚的壯族歷史文化,歷經多代的傳承和時代的變遷,至今仍保留著豐富的壯族歷史文化遺產,其表現形式涵蓋了歷史古跡、風俗民居、戲曲舞蹈和刺繡山歌等多個領域,極富歷史文化價值。因此,選擇靖西縣的壯族文化作為調查研究樣本,具有較強的代表意義。
一、壯族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的現實困境
目前壯族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開發尚處于初始階段,部分主體對壯族歷史文化遺產的價值缺乏深刻認識或僅聚焦于其經濟價值而摒棄歷史文化價值或缺乏相關的法律意識和開發能力,從而使壯族歷史文化遺產在保護和開發過程中呈現出諸多失衡問題。以靖西縣為例,盡管相關行政機構、開發商與社會團體(如民俗演唱隊)等多個主體從多角度、多維度給予壯族歷史文化遺產極大的關注與保護和開發,但仍存諸多失衡問題,具體表現如下:以繡球制作重市場需求而輕文化價值;壯劇壯歌關注度狹窄與傳承主體缺失;壯居壯服習俗淡化與歷史古跡保護乏力等。
(一)繡球制作重市場需求輕文化價值
繡球是壯族人民深入挖掘日常生活的愛情素材,以五谷和絲綢為原料,以手工加以繪制而成的愛情信物,不僅歷史悠久而且寓意深刻,是壯族歷史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宋代周去非在《嶺外代答》一文中對繡球制作和寓意曾作詳細描述,如“上已日(三月三),男女聚會,各為行列,以五色結為球,歌而拋之,謂之飛駝。男女目成,則女受駝而男婚已定?!睋丝梢愿Q看繡球制作歷史悠遠而且愛情寓意深刻,不僅如此,繡球寓意不僅涉及愛情領域而且還預示著日常生活的吉祥、喜慶和平安等意,其以表示愛情為主線,以表示吉祥、喜慶和平安為輔。因而繡球制作選料極為考究,表層多選用優質絲綢為面料,內部多填充五色五谷,顏色多以紅黃為主,圖案多以鳳凰、鴛鴦、梅蘭竹菊為主,字樣多以“一帆風順”、“四季平安”等吉利和祝福之詞,不僅外表精美而且意義深刻,極富壯族歷史文化特色。誠然,繡球精美的外表和深刻的文化價值為制作商帶來了豐厚的經濟收入,但隨著市場需求量激增與利潤吸引力的增強,使得部分繡球制作商重市場需求而輕文化價值。部分制作商為削減成本,制作繡球表層的優質絲綢被劣質布料所代替;內部填充的彩色五谷被無人問津的木削、紙削所替代;外部所繡的圖案和花紋的數量有所減少,外形粗糙且凹凸不平;制作和銷售人員極少能夠闡述繡球的歷史淵源歷史價值和深刻寓意,使許多購買者僅認識到其美學價值,僅視為顏色鮮艷的室內裝飾品,忽視其內在的歷史文化價值等。從而使繡球內在核心文化元素被外在膚淺的經濟價值所取代,歷史文化價值表現缺失。
(二)壯歌壯劇關注度日趨狹窄與傳承主體日趨缺失交錯縱橫
一是壯歌傳承主體間的斷裂與關注面的日趨狹窄。壯歌是壯族人民為表達日常生活中的喜慶、愛情、親情和平安等意,以壯文和狀語為載體,以勞作休憩時加以對唱的民間山歌。壯歌歷經數代的創作與傳承形成了內容豐厚,寓意深刻,表達形式多樣的壯歌體系,是壯族歷史發展的物質和精神的雙重的有力佐證,是壯族歷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極富歷史文化價值。然而,隨著社會結構的轉型和經濟模式的變遷,壯歌傳唱的關注度日趨狹窄與傳承的主體日趨缺失問題交錯縱橫。以靖西為例,從年齡結構來看,目前壯族山歌的傳唱以40歲以上的壯族女性為主體,能夠完整演唱山歌的更多為50歲以上壯族女性。而壯族年輕人大多數踏出壯族生活文化領域,融入到了多民族多文化的現代社會,逐漸喪失了對壯歌傳唱的動力與興趣,取而代之是社會流行的民族歌謠和民族文化。從表達方式來看,壯歌傳唱主要以“三月三”的歌圩節等大型歌會為載體,更多的體現了商業化;而原始的田間地頭、山林塘邊的傳唱方式日趨減少,對于部分壯族人民來說,壯歌已經不再是生活的一部分??傃灾?,壯歌傳唱不僅是傳承主體間的斷裂,而且也表現為關注面的日趨狹窄,商業化程度高而生活性逐步淡化甚至消失。
二是壯劇傳承主體缺失與關注度狹窄。壯劇是以壯族人民日常生活的喜吉之事為素材,以壯族人民自制的樂器為伴奏如馬骨胡,牛角胡,土琵琶,田螺簫等,以狀語表達感激、歡迎、吉利和喜慶等意的民族戲曲,是壯族歷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極富歷史文化價值。然而,隨著社會經濟結構的變遷和多元文化的激蕩,青年壯族人缺乏對壯劇內在的民族歷史文化價值的深刻認識,或視為盈利較少的行業或認為是民族文化的老古董或土貨,因而使得青年壯族人不僅缺乏欣賞興趣更喪失了發乎于內的傳承動力。如靖西目前僅存的幾只表演隊伍,演員多以中老年人為主且大部分成員是兼職演員(平時多為務農,表演時才是演員)。盡管壯族博物館內的民俗演唱隊秉承了先輩的表演精華且創新了諸多節目,甚至榮獲國際國內的表演大獎,但仍未解決傳承和關注度每況愈下的問題。
(三)壯服壯居習俗淡化和歷史古跡保護乏力
一方面,壯服壯居習俗淡化。隨著各民族經濟與文化的交往和融合,壯族人對民族服飾的制作工藝和文化內涵的認識度和傳承力日趨下降,大多數壯族人在日常生活或大型節慶活動中對壯服的需求日趨淡化。而年輕壯族人不僅從民族習慣甚至從內在觀念對壯服加以否定。而壯族民居也存在類似問題。無論是在城市或農村,從建構風格到內部裝飾的民族特色日趨消磨殆盡。另一方面,歷史古跡保護乏力。悠久的壯族歷史積淀了深厚的歷史文化,遺留了頗多的極富歷史文化價值的歷史古跡,如靖西的南天國遺址、照陽關和“黑旗軍遺址”等。然而,保護主體或由于缺乏對其內在歷史文化價值深刻認識或缺乏相關資金或缺乏有效宣傳,諸如“南天國遺址”、“照陽關”和“黑旗軍遺址”等壯族歷史文化古跡仍處于粗放保護和尚待開發狀態,不僅部分古跡知名度甚低,還使部分歷史古跡的部分建筑已被自然風化或人為破壞,諸多歷史文化遺產流失。
二、壯族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關系失衡的內在根源
(一)核心傳承主體對壯族歷史文化遺產的內在價值認識的缺失
對壯族歷史文化遺產的內在價值認識的缺乏是保護和開發失衡的根源。壯族歷史文化遺產是壯族人民辛勤勞作和努力創造的富含民族特色的物質和精神的寶貴遺產,囊括了刺繡、繪畫、雕刻、演藝、建筑等多個領域,是壯族人民歷史發展的物質和精神的有力佐證,是壯族人民的立根之本和生存之基,富有歷史文化價值,極具考究和開發價值。年輕壯族人本應作為承擔傳承本民族特色歷史文化遺產重任的核心主體,但這一主體由于大多數外出求學、務工等跨出了特定的狹窄的本民族生活區域,更多地接觸其他民族的歷史文化和庸俗的潮流文化,使其內在的民族特性日趨喪失,逐漸從“特殊的壯族人”轉變為“毫無特色的普通人”。大部分年輕一代壯族人將先進民族文化或潮流文化視為精神的追求對象,沒有發乎于內的傳承和開發本民族特色歷史文化遺產的興趣和動力,更沒有認識到本民族歷史文化遺產對本民族存在和發展的意義。更有甚者對本民族僅存的歷史文化遺產視為“不入流的土貨”和“有失現代人風范”的標志而加以丟棄,使傳承的核心主體呈現斷層。
(二)開發主體對其歷史文化價值與經濟開發價值關系的認識錯位
多個開發主體對壯族歷史文化遺產的歷史文化價值與經濟價值的關系認識錯位是導致失衡的重要原因。政府、民間和商業領域的多個開發主體盡管對壯族歷史文化遺產的價值(包括歷史文化價值和經濟開發價值)有了初步認識,但卻因未厘清歷史文化價值與經濟開發價值的內在關系,或受到GDP政績觀的錯誤引導,或受資本本性的強烈驅使,其在開發壯族歷史文化遺產過程中將更多地將視野聚焦于經濟價值開發,輕視文化遺產內在的歷史和文化價值。甚至認為經濟價值是壯族歷史文化遺產的首要和核心價值,把其內在的歷史和文化價值視為經濟價值的衍生物,顛倒本末,混淆輕重,以致部分主體為獲得經濟價值不僅未深入挖掘壯族歷史文化遺產的內在歷史文化價值,更是以犧牲其歷史文化價值為代價。如部分繡球制作商,為削減成本,不惜舍去深入表達其歷史和文化價值,以致歷史文化價值被經濟價值所覆蓋,以致歷史文化遺產完全淪為普通商品。
(三)資金支持的匱乏與法律約束的缺失
首先,資金缺少是保護和開發協調發展的重大障礙。壯族歷史文化遺產所處多屬邊遠山窮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低,國家和政府的財政大部分偏向農業和工業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和開發的比例較小;而對于民間個人和民間組織而言,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和開發所需資金較多,部分個人和組織無力承擔,即使部分民間資本欲投入保護與開發,又因歷史文化遺產開發的收入利潤低和見效速度慢等弊端而望而退步。如靖西縣壯族歷史博物館民俗演唱隊,盡管表演的節目民族特色鮮明、文化內涵豐富且榮獲國際國內大獎,但因缺乏財政和民間資本的有力支持,其社會影響僅局限于本民族活動區域。且管理模式仍處于粗放水平(演員平時為工為農),從而使保護和開發有心而無力。其次,缺乏強有力的法律約束。盡管近年來國家和政府對于民族歷史文化遺產日趨重視,依據社會發展所需陸續出臺了保護民族歷史文化遺產的系列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政策(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關于加快廣西文化發展的決定》、《2001―2005年廣西文化發展總體規劃》等),但由于法律法規和管理政策宣傳力度低或覆蓋面狹窄或缺少認同感,使廣大的壯族人民群眾對本民族歷史文化遺產的認同、傳承和開發仍處低法律意識狀態,甚至部分民眾不顧及法律法規和管理政策的相關規定,仍對民族歷史文化遺產粗獷式開發和我行我素式的破壞,從而使壯族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和開發缺少法律法規和管理政策的有力保障和約束,使其保護和開發難以協調發展。
三、壯族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關系失衡的解決路徑探微
(一)以家庭為核心、以社會為輔助建立立體傳承網絡
第一,以家庭為重心培養核心傳承主體。家庭教育作為育人的初始階段,父輩依憑言傳身教的方式將自身理論知識、風俗習慣、倫理道德等潛移默化地傳給子女,以血緣親情關系持久有效地對子女思想和行為產生影響。家庭應承擔起培養壯族歷史文化遺產傳承主體的重任。因為承擔壯族歷史文化遺產傳承的核心主體是年輕壯族人,而年輕壯族人之所以喪失發乎于內的傳承本民族歷史文化的興趣和動力則在于家庭教育關于本民族風俗習慣和歷史發展等內容的傳播缺失,以致子女從父輩的言行身教中無法深入了解和把握本民族的特色歷史文化,從而難以以“特色的民族人”身份對本民族歷史文化產生認同感,更難以擔負傳承的重任,以致傳承主體斷層。毋庸贅述,為解決傳承主體的斷層問題,壯族家庭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首先,壯族歷史文化應成為壯族家庭的教育內容。壯族家庭的教育內容不僅應包含了適應社會發展所需的理論技能和倫理道德,也應包括民族自身的歷史文化(如壯族起源、發展歷程和現實狀況;壯族特有的生產技能、風俗習慣和文化古跡等)。其次,壯族歷史文化的家庭教育應依據不同年齡分層次加以開展。對尚處于幼年階段的教育對象,可用富含壯族歷史文化的圖片、動畫和小故事等為素材加以教育,培養對本民族的淺層次認識和興趣;對于青年階段的教育對象可采取深層次的理論教育和社會實踐相結合的教育方法,既讓其從理論上系統地把握本民族的歷史文化,又通過實踐活動加深認識本民族歷史文化對本民族的價值和提高對本民族歷史文化的認同感(如參觀文化古跡、壯劇表演或從事和參加壯族特色的生產活動或娛樂活動等)??傃灾缿{壯族家庭教育使年輕壯族人認同自身的民族身份,以壯族人的姿態承擔起傳承本民族歷史文化之重任。
第二,以社會為輔助,拓展傳播渠道,形成覆蓋廣西乃至全國的傳承網絡。從傳播主體的視角看,社會傳播主體不僅包括當地政府也包括個人和組織。作為社會傳播的重要主體政府可以文件和會議為載體向廣大壯族民眾普及壯族歷史文化遺產對壯族生存和發展的重要性和內在價值,增強他們對本民族文化的認同感和傳承的責任感;引導和鼓勵個人和組織積極參與壯族歷史文化遺產的傳承和開發;以樹典型、抓先進為勉勵模式,獎勵從事傳承壯族歷史文化遺產的先進個人和組織等。作為壯族個人和組織而言,不僅應認識民族歷史文化遺產對民族生存和發展的內在價值,更應發乎于內地積極投身于民族歷史文化遺產的傳承和開發工作(如壯歌壯劇民間組織不僅需要秉承先輩創造的歌曲和歌劇,更應結合民族發展,深入挖掘民族特色,創造更多富含民族文化價值的歌曲和戲劇,并將其推廣到省內外,擴大影響力)。從網絡媒介來看,傳承壯族歷史文化不僅需借助書刊、雜志和報紙等傳統媒介,更需覆蓋面廣和成本低廉的現代網絡媒介。如政府可專設壯族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和開發網站,系統介紹壯族歷史文化遺產的概貌、發展歷程和保護和開發現狀等;個人和組織可設置有關壯歌、壯劇等專門網站或積極向各國內知名網站推薦具有民族特色的新聞素材等??傃灾?,以家庭為核心培養核心傳承主體,以社會為輔助拓展傳播渠道,從而實現民族文歷史化遺產傳承與開發的協調發展。
(二)開發主體應厘清壯族歷史文化遺產雙重價值的內在關系
歷史文化價值和經濟開發價值是壯族歷史文化遺產融入市場經濟后呈現出的雙重價值,能否厘清其歷史文化價值與經濟開發價值的關系直接關系其傳承和開發的協調發展問題。誠然,作為開發主體應深刻認識到歷史文化價值是壯族歷史文化遺產的首要價值且具有不可或缺性,而經濟價值的產生是以歷史文化價值為本源,是歷史文化價值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價值范圍延展。如果單純地摒棄歷史文化價值,那么經濟價值將失去依存載體而變得日趨萎縮。因而,開發主體應將深入挖掘和開采壯族歷史文化遺產的歷史文化價值作為主線貫徹整個開發過程,拓寬和延展經濟價值依附載體的縱向和橫向維度,方能實現經濟價值的持久增長。其次,歷史文化價值傳承和開采以經濟開發價值的實現為外在動力。歷史文化價值的傳承和開采需以物人、人力和資金作為外在保障,如果單純依靠政府財政補貼和外來捐助,缺乏把歷史文化價值在轉化為經濟開發價值,那么不僅會增加政府財政負擔,也會給傳承和開采工作增添許多外在的變數性,更使開發主體對歷史文化價值的傳承和開采缺乏內在動力和興趣。因而開發主體在尊重其歷史文化價值同時,從市場需要的視角努力把歷史文化價值轉化為經濟開發價值,使其歷史文化維度和經濟開發維度的雙重價值得以協調實現。
(三)拓展資金來源渠道,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拓展資金來源渠道是解決失衡問題的重要途徑。從政府的視角看,政府應對民族歷史文化遺產的傳承和開發給予重視,依據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以年財政收入為基準,按照相關比例設置民族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制定關于民族歷史文化遺產傳承和開發的優惠招商引資政策,如減免稅收、獎勵投資等,積極引導民資和外資投入民族歷史文化保護和開發領域;拓展壯族歷史文化遺產增值渠道,以深入挖掘其歷史文化價值為主線,實現歷史文化價值轉化為經濟價值的多渠道,如舉辦大型民歌會、壯族特色的文化旅游節等新渠道。從個人和組織視角看,應依據社會發展需求,積極響應政府號召,抓住政府優惠政策,積極投資于民族文化遺產的保護和開發領域;以深入開采遺產的歷史文化價值,實現歷史文化遺產的多渠道增值,如增添繡球的文化內涵、創新壯劇壯歌的曲目、舉辦民族特色活動等。
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是解決失衡問題的外在保障。從法律法規與社會需要的視角看,盡管國家和政府已出臺了一系列有關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律法規,但有關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律法規的制定仍處初步階段,其內容覆蓋面與社會發展需要之間仍存較大差距,因而相關的立法部門應立足社會發展,著眼歷史文化遺產的傳承與開發,不斷完善有關民族歷史文化遺產傳承和開發的法律法規。從法律法規宣傳的覆蓋面與效果視角看,法律法規宣傳覆蓋面小與效果差成為目前亟待解決的棘手問題。為解決此問題,從宣傳媒介來看,既需借助傳統的傳播媒介(如標語、傳單、基層會議和報紙等),也需大力利用網絡等現代傳播媒介和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形成以傳統媒介為主,網絡傳播為輔的立體傳播網絡。從傳播主體來看。既需政府部門借助文件和會議的方式加以宣傳,也需個人和組織(村委會、居委會或民族文化組織等)的積極參與和身體力行,從而使壯族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和開發走向法制軌道。
參考文獻:
【1】王寧.非物質遺產的界定及其價值[J].學術界,2003年03期.
【2】黃家信.論壯族的歷史文化特點[J].學術論壇,2004年03期.
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方法范文3
關鍵詞:歷史,文化遺產,保護
簡·雅各布斯在《美國大城市的死與生》中寫到:“老建筑對于城市是如此不可或缺,如果沒有它們,街道和地區的發展就會失去活力”“老建筑對街道和街區的安全和公共生活是一種必需,人們離不開他們提供的方便和親近的人際關系”。歷史文化遺產的重要意義是不言而喻的。我們清晰地認識到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意義不僅僅在于保存城市歷史發展的軌跡,留存城市的記憶,同時也是城市進步發展的重要基礎和契機之一。城市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的目的,是對構成人類記憶的歷史信息及其文化意義在城市中的具體表現進行保存,使新的作用和活動與歷史城鎮和城區的特征相適應,確保歷史城鎮和城區作為一個整體的和諧關系,并適應城市發展的需要。
1 我國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現狀
我國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已經走過了很長一段道路。在這個過程中,經過幾代人的努力,我們已經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績。但同時,我們也發現一些問題。人們對歷史保護的認識水平還普遍很低,尤其是某些城市領導者的認識還有些欠缺與模糊。盡管近年來很多地方政府已經發現一些古鎮有很大的經濟價值進行保護,但是,有些地方仍然把保護歷史環境看成是經濟發展的障礙,因而不能以積極的態度將保護納入地方建設的規劃中;某些城市把文化遺產僅作為吸引大量游客的資本,旅游業的不恰當與過度開發和管理不善引起了許多新的問題。這些不利于保護的現象,都源于沒有以全面、長遠的觀點來看待保護與發展的關系,從而對環境發展的策略造成誤導,致使一些有價值的文物建筑、歷史街區等文化遺產繼續遭受著人為的破壞。雖然目前可持續發展的呼聲日高,但理論的探討卻并未用以指導政策的制定。目前雖有許多專家不懈地為保護振臂高呼,尚且不能有效扼止破壞的強勢,如若保護不主動,其后果可想而知。另外,還有些操作中的問題。
從現狀分析,我國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出現許多問題,主要是:1)認識上的問題,人們普遍不能認識到保護的重要性,尤其是部分城市的決策者。2)方法策略上的問題,主要表現在政府部門在如何協調保護和利用關系的認識上不完善,在狹隘的地方、部門、小團體甚至個人利益的驅動下,在制訂政府策略時本末倒置,導致出現了許多旅游發展過頭、歷史文化遺產原真性喪失、居民利益受損等結果。3)管理上的問題,主要表現在歷史文化遺產的管理職能部門不清。中央部門管理和地方政府管理權限重疊,規劃局、建委、文管會、房地局之間互相責權不明,由此產生政出多門、矛盾百出等問題。4)規劃上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傳統的保護規劃偏重宏觀控制,缺乏操作性,缺乏和管理手段的銜接,缺乏進一步實施的具體技術指導。5)技術上的問題,主要表現在缺乏對適合各種風格和類型的建筑的維護、修復、整治的研究和實踐,出現許多畫蛇添足、修舊如新的案例,甚至出現大量假古董。
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方法范文4
論文關鍵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歷史文化遺產,規劃圖則編制
1982年廣州市被國務院首批公布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多年來,廣州市始終致力于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相關工作,保護規劃的編制是其中關鍵的環節。廣州市政府在保持廣州歷史文化名城特色的前提下,按照把廣州建設成為現代化中心城市的要求,遵循有效保護、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原貝0,梳理了主要歷史史跡,編制了相關的名城保護規劃,制定了保護性的管理和建設規范,加強了政策調控力度,形成了廣州的文化競爭優勢與富有文化底蘊的城市生活。廣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作為總體規劃的專項規劃之一,在多次歷史文化保護規劃探討的基礎上,從保護規劃的框架體系、歷史文化名城特色的挖掘、規劃的思路與方法等諸多方面都需要進行大量有益的探索,使其可以為新時期的廣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提供綱領性指導文件。
1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框架體系
1.1市域范圍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研究
在整個市域范圍內開展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規劃研究目前尚無先例,但是市域是一個整體的概念。城鄉都有大量的歷史遺跡,而且相輔相成,不可分割。因此,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研究確定在整個市域共7434km2范圍內統籌編制保護規劃。市域范圍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研究與單純的研究城區是有所區別的,它涵蓋的范圍更廣,涉及的保護因素也更加的分散,給現狀調研工作帶來了巨大的挑戰。
在地毯式現狀調查的基礎上,我們對市域范圍內的歷史文化遺產進行了整體保護,實現對山、城、田、海城市格局和山體水系自然環境的有效保護,實現對歷史村鎮、各級文物古跡的有效保護和利用,恢復歷史村鎮的傳統文化和活力,不斷挖掘歷史文化遺產的價值,傳承獨具地方特色的文化藝術和風俗習慣,以突顯廣州作為田園風光山水城、嶺南中心文化城、革命策源英雄城、絲綢海路港口城、全國著名華僑城的城市特色,豐富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的內涵和外延,推動城市文化建設和社會綜合發展。
1.2歷史城區保護規劃
歷史城區保護規劃在這里主要是指歷史舊城區的范圍,對于廣州市而言,這是一個經歷了兩千多年發展歷程的地方,經過各個時期的建設,遺留了大批的歷史文化遺產。歷史城區是最值得保護,也是最難保護的區域,這也就必然成為了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研究的核心內容。歷史城區保護規劃的研究內容主要包括歷史城區保護框架研究(保護與發展戰略研究),歷史城區分區研究,歷史文化保護區的劃定,舊城區傳統城市空間形態研究,山體、水系、風景名勝、古樹名木的特色研究,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的劃定,歷史文化保護區、特色建筑群的風貌與價值研究,對城市已編制完成的各層次、各個時期保護規劃的分析和研究,城市傳統文化及民俗活動分析,保護與利用的對策與政策建議,完善、調整廣州歷史城區的職能建議,歷史城區保護規劃實施管理措施建議。
1.3歷史文化保護區控制性保護規劃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雖然是總體規劃的專項規劃之一,屬于宏觀層次的規劃,但是如果僅僅停留在宏觀層面,很難具體指導保護規劃工作的開展。同時在宏觀層面也不可能對所有的歷史文化保護區編制控制性的保護規劃,因此,在研究中,我們就選擇一個歷史文化保護區作為范例編制控制性保護規劃,然后逐步推進其他歷史文化保護區的保護規劃。歷史文化保護區控制性保護規劃的重點是劃定歷史文化保護區的城市紫線、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環境協調區(在有必要的時候劃定),其中城市紫線對應保護區的保護范圍。對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應分別編制保護范圍圖則和建設控制地帶圖則,具體指導歷史文化保護區的保護與開發。對于保護范圍內的每一棟建筑和每一處環境要素,要具體編制建筑保護圖則和環境要素保護圖則,而對建設控制地帶內,僅對需要保護的建筑和環境要素編制保護圖則即可。
1.4文物保護單位(含歷史建筑)保護規劃
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的重點在于劃定其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界線,并分別制定相應的保護措施。保護范圍包括文物保護單位的本體及周邊一定范圍為保持文物保護單位完整性而必須進行建設控制的地區,其整體范圍較小,界線也相對比較明確。但對于建設控制地帶則不同,是對文物保護單位進行風貌協調的地區,范圍比較靈活。歷史建筑在歷史文化名城特色的保護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對歷史建筑采用與文物保護單位類似的保護方法,劃定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并制定相應的保護措施。
2廣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在城市特色內涵上的拓展
2.1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規劃與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規劃類似,應重點正確處理保護與發展的關系,正確處理傳統文化和現代文化的關系。對于廣州這樣一個南方城市,既要保護具有嶺南特色的傳統文化,又要發揚嶺南文化兼容并包的特點,融入現代文化的因素,不斷傳承和發揚嶺南文化應保存的歷史記憶,保護其空間載體和社會基礎,加強整理其結構性關聯,不斷尋求其對于當代社會的積極意義。
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應制定一系列政策,加強管理和實施力度,切實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存和發展;多渠道籌集資金,完善和建設博物館、展覽館、演出場地、文化廣場等場地和設施,扶植民間文藝團體和文藝活動,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繼承和發揚提供軟硬件條件;結合商業、飲食業、制藥業和旅游業等對老字號進行重新定位和包裝,重塑老字號風采,發揚老字號品牌;加強宣傳力度,提高人們特別是青少年對本土風俗文化的認知及興趣,進而開設專門課程,建立完善的教育制度,為傳承手工藝、民間技藝和表演藝術培養后備人才;繼續挖掘文化遺產的內涵,提升人們對嶺南文化的認同度,為繼承和發揚非物質文化遺產提供社會基礎。
2.2地下埋藏文物的保護
考慮到地下埋藏文物勘探、挖掘的現實狀況及其與城市建設的矛盾,建議采取程序性控制保護的方法。即由有關部門盡快制定出臺有關法律、規定,保證在廣州歷史文化名城范圍內,將地下文物勘探報告作為建設項目立項、申報的必備程序之一。
3保護規劃與實施管理的銜接
傳統的歷史文化名城及保護區的保護規劃大都進行了詳細的現狀凋研、深入的規劃研究,提出了保護模式與改造措施,但其層次都較為宏觀,控制信息不夠深入、清晰。從管理部門的角度來看,這些規劃缺少明確的、具有實操性的、可以方便用于管理的技術文件。因此,我們在對規劃編制的范圍、城市特色的內涵進行拓展研究的同時,深入探討了保護規劃編制的層次與深度,在傳統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規劃編制的基礎上,將保護區保護規劃的深度定位在控制性詳細規劃加城市設計的深度,提出了與城市規劃管理密切結合成果表達形式——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規劃圖則編制。
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方法范文5
泉州是海上絲綢之路的起點,分布著豐富的文化遺產資源。合理規劃與開發對文化遺產資源的有序利用有著積極的意義。社會建構主義為遺產資源的旅游利用研究提供了一種研究問題的新視角與新方法。本文嘗試用社會建構的視角研究泉州文化遺產資源價值的建構情況,探索包括游客在內的社會群體所建構出的泉州文化遺產資源歷史文化與旅游利用的價值認同,判斷其耦合性,指導泉州文化遺產資源的保護與旅游開發利用。
一、泉州遺產資源價值評價
基于社會建構視角進行遺產資源價值與旅游利用價值的耦合性研究,需要對區域內文化遺產資源價值與其旅游利用價值進行合理評估,以判斷在當前的社會文化背景下,社會群體對文化遺產資源在歷史文化層面、旅游利用層面的價值認同。
(一)遺產資源價值評價體系的構建
國家文物局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編制要求》中提出了對國內文物保護單位進行價值評估的要求。在進行文物保護單位價值評估時,應當對包括歷史價值、藝術價值和科學價值在內的遺產資源文物價值以及包括社會影響、文化影響和經濟影響在內的社會文化價值進行合理的量化評估?!度珖攸c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編制要求》也同時提出了文物保護單位的利用評估的主要要素。在進行遺產資源旅游利用價值評估時應當對遺產資源的社會教育效益、旅游經濟效益、開放容量情況、交通設施、服務設施與展示設施的使用情況等要素進行合理評估。
根據《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編制要求》,可以構建泉州文化遺產資源價值評價體系(如表1)。
(二)遺產資源歷史文化價值與旅游利用價值評價
根據構建好的評價框架,設計評價問卷。分組抽取評價對象,以是個資源點作為一組評價對象,發放評價問卷給被調查者,回收整理。考慮到受訪對象未必完全了解所有的遺產資源點,因此選取個資源點回收評價結果的眾數作為評價最終結果進行均值統計分析,用于下一步空間耦合性研究分析。
二、泉州遺產資源價值建構的耦合性分析
通過問卷調查,可以獲得泉州文化遺產資源價值建構的評價結果。借助Arcgis 10.2 軟件的空間分析工具,應用Kriging插值方法可以模擬生成空間函數,實現空間量化。
(一)泉州文化遺產資源歷史文化價值的空間建構評價
從空間插值分析的結果來看,社會群體所建構出的泉州文化遺產資源文物價值與社會文化價值認同較為類似,社會群體普遍認為位于泉州中心城區(鯉城區、豐澤區)的文化遺產資源具有較高的文物價值與社會文化價值;在洛江北部、南安北部、安溪中部,文物價值的認同較低;除此之外,在洛江北部,文海遺產資源的社會文化價值認同較低。通過對泉州文化遺產資源文物價值與社會文化價值的空間建構評價結果進行疊加分析,可以生成泉州文化遺產資源歷史文化價值的空間建構評價圖(如圖1)。
從圖1可以分析出社會群體對泉州行政區域范圍內文化遺產資源的歷史文化價值的基本評價。包括游客群體在內的社會群體普遍認為,泉州文化遺產資源歷史文化價值最高的區域為鯉城區東部、豐澤區中西部、洛江區南部的泉州市中心城區及城區北面的清源山南麓一帶,其代表性的文化遺產資源有:開元寺、老君巖石造像、洛陽橋、清凈寺、九日山摩崖石刻、伊斯蘭教圣墓、通淮關岳廟、泉州府文廟。此外,在南安、晉江交界一帶為遺產資源歷史文化價值評價較高的區域,代表性的資源點有磁灶窯址、蔡氏古民居、安平橋等。
(二)泉州文化遺產資源旅游利用價值的空間建構評價
通過空間插值分析可以發現,社會群體所建構出的泉州文化遺產資源旅游效益價值、設施配置條件、開放容量認同也具備一定的相似性。包括游客在內的社會群體認為鯉城區、豐澤區的文化遺產資源具有較高的旅游效益價值、設施配置條件與開放容量;南安西部與廈門交界地帶具有較高的旅游效益價值認同;永春西部、晉江中部、南安中部有較高的開放容量。而在洛江北部遺產資源的旅游效益價值認同較低;洛江北部、南安北部、惠安中部、德化北部設施配置條件較差;德化、永春、安溪中部開放容量的認同較低。通過對泉州文化遺產資源旅游效益價值、設施配置條件、開放容量的空間建構評價結果進行疊加分析,可以生成泉州文化遺產資源旅游利用價值的空間建構評價圖。
從圖2可以直觀地觀察出社會群體對泉州范圍內文化遺產資源的旅游利用價值的基本評價。包括游客群體在內的社會群體普遍認為,泉州文化遺產資源旅游利用價值最高的區域為豐澤區北部的清源山一帶,輻射范圍可延伸至豐澤區全區、鯉城區晉江以東區域、洛江區中南部。其代表性的文化遺產資源有:開元寺、清源山老君巖、碧霄巖、瑞像巖等石刻造像、洛陽橋、清凈寺、伊斯蘭教圣墓、通淮關岳廟、泉州府文廟、天后宮。
(三)泉州文化z產資源歷史文化價值與旅游利用價值耦合性分析
利用Arcgis10.2的地圖代數功能,將泉州文化遺產資源的歷史文化價值與旅游利用價值的插值分析結果進行柵格疊加計算,將模擬生成的空間坐標線性回歸函數進行疊加求差,其空間曲面差值的大小反映了兩項指標的耦合性程度。經過柵格計算,采用相等間隔進行重分類,生成泉州文化遺產資源歷史文化價值與旅游利用價值耦合性評價圖(如圖3)。同時,運用像元統計法統計耦合與非耦合區域的柵格個數、計算面積與所占百分比(如表2),判斷全區耦合性區域所占據的比例程度。
耐3、表2中可以發現,泉州文化遺產資源歷史文化價值與旅游利用價值是相對耦合的。根據研究區內的價值認同擬合判斷,有89.70%的區域為價值相對耦合區域;僅有8.95%的區域為旅游利用價值優勢區域,1.35%的區域為旅游利用價值偏低區域,即10.30%的區域為非耦合區域。從空間分布來看,非耦合區域的分布十分破碎,旅游利用價值優勢區域零散分布于鯉城區和豐澤區北部、洛江區北部、永春中部、惠安東部、南安南部以及安溪、晉江的小部分地區;旅游利用價值偏低區域則主要集中于臺商投資區,惠安、安溪、石獅均有小部分分布。該分析結果直觀地反映出社會建構的泉州文化遺產資源價值具有較高的耦合性。
三、泉州文化遺產資源保護與旅游利用的路徑選擇
(一)協同利用導向
根據上文研究區內的價值認同擬合判斷,有89.70%的區域為價值相對耦合區域,說明社會群體對此區域內的文化遺產資源的歷史文化價值認同與旅游利用價值認同評價的差異性較小,對于具有較高歷史文化價值認同的文化遺產資源同樣具備較高的旅游利用價值認同。發展該區域內的文化遺產旅游,要利用遺產資源在游客群體心目中已經構建的歷史文化價值與旅游利用價值,塑造游客群體中的遺產旅游目的地形象,在做好遺產資源歷史文化價值評估的前提下,分級分類,開展不同程度的遺產資源旅游開發利用,優先開發利用價值認同較高的遺產資源,同時做好遺產資源的保護工作。
(二)開發提升導向
通過像元統計,研究區域內有1.35%的區域為旅游利用價值占據優勢的區域,說明在這些區域內,社會群體所建構的遺產資源旅游利用價值的認同要遠高于其所具備的歷史文化價值。說明此類區域內的文化遺產資源即便是不具備特別高的歷史文化意義價值,社會群體也有與地理區位、游憩興趣而普遍看好其所具備的旅游開發潛力,甚至愿意成為其旅游開發利用過程中的重要環節。因此,在旅游利用價值優勢區域,應當大力開展文化遺產資源的旅游開發利用,工作重心應由遺產資源歷史文化價值意義的挖掘進一步提升為文化遺產主題旅游產品的打造、旅游環境條件、配套設施的進一步優化與完善。
(三)資源保護導向
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方法范文6
【關鍵詞】生態道德歷史文化名村文化遺產保護方法發展策略
中圖分類號:G273文獻標識碼: A
歷史文化村鎮是屬于遺產保護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中國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最早始于建國之初對文物個體的保護,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我國的歷史文化村鎮保護工作正式拉開序幕;90年代,城市化建設開始蓬勃發展,對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要求逐漸加強,并制定了相關規范作為保護規劃編制的依據。這一發展過程也體現了我國從單一的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逐漸轉向了物質文化遺產與非物質遺產保護相結合的系統化過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保護工作也成為這一進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1、生態道德理論在遺產保護層面的思考
生態道德是以生態哲學為價值理論基礎,它的價值在于,通過生態系統的整體性、平衡性、發展性等的研究來解釋人、社會與自然物及其自然環境都是外在價值與內在價值的統一體,確認人與自然之間的道德意義和價值關系 。隨著生態環境的惡化,人類的生存環境遭受大自然的報復,人們開始逐漸意識到人類生存環境與自然環境是統一的不可分割的整體,重新審視人與社會、自然物及其自然環境的關系,將這層關系納入道德倫理范疇。從單一的人類價值利益的取向延伸到人與自然生物及其環境的共同利益的層面,構建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生態道德價值觀 ,把人與人的關系擴大到人與自然的關系,通過道德倫理的約束力來規范城鄉規劃建設行為對歷史文化遺產環境帶來的不良影響。
2、西井峪古村文化價值特色
西井峪整個村落坐落于石山之上,擁有八億年地質石巖的村基選址;村內保存大量清末民初的鄉土建筑,傳統民居就地取材,主要以片層巖石堆砌而成,依山而建,世代以農耕生活為主。優秀的傳統建筑空間環境和代代相傳的文化習俗,形成了獨具北方山地特色的石頭村。具有較高的歷史、文化、科學和生態價值,早在2010年西井峪被納入國家級歷史文化名村的保護行列。
首先,西井峪建筑院落以一進式院落形式為主;民居以青磚灰瓦為主,屋頂坡度大而寬;建筑細部精美。其次,豐富的山石街巷遺存,院落由石材堆砌而成,街巷形成院落與石墻之間,街面石材鋪就,依形就勢,狹窄曲折。再有,古村內展現了豐富的“街―坊―巷”聚落空間形態,在山體之間、沿溝形成村落中心。再之,富有層次的北方山地空間格局,西井峪位于兩山之間并形成自然生態歷史遺產廊道,以“山-田-村-路”的山地格局為基本要素,與山地自然環境相融合。最后,孕育了豐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村民保持著傳統的語言和風俗習慣,注重民俗節日活動,還保留皮影戲、手工編織等傳統技藝,是一個民俗文化資源豐富、地方特點濃厚的小山村。
3、以生態道德準則的古村保護方法與發展探討
通過對古村現存的歷史文化價值的研究分析,同時結合現狀問題制定相應的有效解決方案,以生態道德準則為基礎,充分貫徹保護與發展相協調的思想,深入研究保護與發展之間的突出矛盾,并在矛盾中尋求平衡與發展。同時保護規劃的制定應順應社會的發展趨勢,制定有效的保護機制,充分調動村民的積極性和參與性,從而促進保護工作的持久性和長遠性[[1] 魏成,肖大威,徐吉航.大都市里的古村保護探索[J].理想空間.2010(41).11-15.]。本文基于生態道德準則保護方法與發展策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3.1 保護蘊含生態人文要素的山地格局
身在大山深處的西井峪古村,由于遠離城市建設性的破壞,古村歷史風貌環境保持相對完好,在本次保護規劃中延續核心保護區內清末民初的建筑風格和整體空間環境。同時以生態道德準則為基礎在府君山和餑餑山之間的歷史遺產廊道中,制定有效的空間管理機制,以“山-田-村-路”的山地景觀格局為基本要素,形成與山地自然環境協調完整的整體人文生態系統,保護完整的歷史發展痕跡的真實性,協調村落整體風貌與所在地形、地貌等自然風光的和諧統一。從而保護原有的整體環境氛圍,延續自然魅力的山地格局。
3.2 探索詮釋歷史文脈的建筑語匯
深入研究西井峪村的歷史文脈,確定核心保護區內不同類型和狀態下的歷史建筑風貌,協調新老建筑的關系,重點保護歷史建筑。西井峪古村內建筑為硬山式,清代小式做法,磚石木混合作;嚴謹的院落空間布局,正房居中布置,廂房在兩側布置,正房間數居多,院落寬松;由于古村地處山地,院落形式多以一進式為主;建筑細部雕刻精美[[2] 顧曉偉,阮儀三,王建波,等.臺兒莊古城區規劃設計與實施經驗探討[J].規劃師.2011.44-48]。通過實地調查研究確定歷史建筑的具體分類,并主張保持原真性的建筑空間手段,延續古村自身的歷史文化價值和傳統格局的完整性,真正實現人、社會與自然物及其自然環境外在價值與內在價值的統一[[3] 邵勇,付娟娟.以價值為礎的歷史文化村鎮綜合評價研究[J].城市規劃.2012(2).82-88.]。
3.3 建立因形就勢的交通網絡體系
首先,對外聯系上要求加強區際交通的聯系,合理規劃交通網絡架構,減少區際交通對區內交通的干擾[[4] 陽建強.江南水鄉古村的保護與發展――以常熟古村李市為例[J].城市規劃.2009(7).88-96.],實現換乘式或終端式交通形勢,即在進入古村的入口處設置大型停車場和換乘公共交通,人們乘公共交通進入古村,同時嚴禁外界機動車進入核心保護區,從而減少對保護區內的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真正實現生態綠色的交通保護機制。其次,區內交通主要以整合村莊主道路,根據山地形勢,結合現有道路的線性走向,確定道路紅線寬度及其斷面形式。在核心保護區內以綠色交通為主,實現生態、特色、便捷的交通格局。
3.4 實現獨具生機活力的空間新聚落
通過村聚落的街巷與建筑肌理的分析表明,餑餑山主峰對聚落方位起了明顯的主導作用,古村建筑皆圍繞著勃勃山盤山而建,村內石頭院落空間也因山勢變化而呈現每戶不同空間形式,組成了富于變化的聚落空間形態[[5] 趙勇,崔建甫.歷史文化村鎮保護規劃研究[J].城市規劃.2004(8).54-59.
[6] 吳月湖.從旅游地研究角度看歷史文化村鎮遺產保護[A].重慶建筑大學學報.2007(2).38-42.]。聚落空間環境作為古村的空間載體,在對古村保護的同時,應嚴格保護古村整體的空間聚落環境,才能實現對古村的整體保護,因此在對古村的具體保護中,應嚴格控制核心保護區內的新建、擴建活動,并在其一定距離外新辟發展備用地,以解決原住民的新建擴建需求,同時對發展用地的建設活動制定相應的設計引導要求,使新區的整體風貌環境與核心保護區相協調統一,共建獨具活力、特色的空間新聚落。
3.5 傳承活態文化記憶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以人為本的活態文化遺產,它強調的是以人為核心的技藝、經驗、精神,其特點是活態流變 。西井峪古村世代相傳的皮影戲和手工藝術是現存保留較為完整的民間技藝,但也只有少數年長者掌握這些技藝,傳統技藝正面臨失傳。在古村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重點中,應積極開展村民文化活動,鼓勵民俗皮影表演和手工藝培訓,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產業化轉型,為民間藝術提業增值空間,調動村民的積極性和參與性。從而在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利用中,實現維持原住民的真實生活影像,原始的農耕、養殖以及與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項空間環境,才能永續流傳活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4、結論
為實現歷史文化古村落保護和發展的協調一致,要逐漸解決古村落的發展與人文環境、自然環境等方面的矛盾關系,確定人類社會發展的過程中對自然環境所擔負的道德義務。通過生態系統的整體性、平衡性、發展性等的研究來解釋人、村落與自然環境都是外在價值與內在價值的統一體,確認人、村落與自然之間的道德意義和價值關系,才能真正實現對古村落的保護和利用相協調發展。
參考文獻
[1] 魏成,肖大威,徐吉航.大都市里的古村保護探索[J].理想空間.2010(41).11-15.
[2] 顧曉偉,阮儀三,王建波,等.臺兒莊古城區規劃設計與實施經驗探討[J].規劃師.2011.44-48
[3] 邵勇,付娟娟.以價值為礎的歷史文化村鎮綜合評價研究[J].城市規劃.2012(2).82-88.
[4] 陽建強.江南水鄉古村的保護與發展――以常熟古村李市為例[J].城市規劃.2009(7).8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