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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情況總結范文1
第一條為了正確評價公務員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規范公務員考核工作,促進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設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公務員考核是指對非領導成員公務員的考核。對領導成員的考核,由主管機關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條公務員考核堅持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的原則,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按照規定的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
第二章考核內容和標準
第四條對公務員的考核,以公務員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質及個人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等方面的表現。
能,是指履行職責的業務素質和能力。
勤,是指責任心、工作態度、工作作風等方面的表現。
績,是指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和所產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表現。
第五條公務員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
平時考核重點考核公務員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情況以及出勤情況,由被考核人填寫平時考核登記手冊,并結合工作總結、專項工作檢查、考勤等方式進行,由主管領導予以審核評價。公務員的平時考核,可以周、月或季度為周期開展,但每個考核周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公務員主管部門要定期對平時考核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并將平時考核情況作為年度考核審核優秀等次比例的依據之一。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進行。
第六條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
第七條確定為優秀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高;
(二)精通業務,工作能力強;
(三)工作責任心強,勤勉盡責,工作作風好;
(四)工作實績突出;
(五)清正廉潔。
第八條確定為稱職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較高;
(二)熟悉業務,工作能力較強;
(三)工作責任心強,工作積極,工作作風較好;
(四)能夠完成本職工作;
(五)廉潔自律。
第九條公務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質一般;
(二)履行職責的工作能力較弱;
(三)工作責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風方面存在明顯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職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數量不足、質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較大失誤;
(五)能基本做到廉潔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條公務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質較差;
(二)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工作要求;
(三)工作責任心或工作作風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
(五)存在不廉潔問題,且情形較為嚴重。
第十一條公務員無特殊情況未完成當年上級統一安排或所在單位安排的學習培訓任務,當年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對培訓教育法規政策貫徹落實不力、未完成培訓教育任務的單位,適當核減該單位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
第十二條公務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數,一般掌握在本機關參加年度考核的公務員總人數的百分之十五以內。上年度目標考核先進單位,以及本年度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省轄市級以上主管部門與公務員主管部門聯合表彰的先進單位,在組織年度考核前,報經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同意后,優秀等次人數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最多不超過百分之二十。
按有關規定受到“一票否決”的單位和在本考核年度工作中有重大失誤的單位,優秀等次比例控制在10%以內。
各機關優秀等次比例原則上應按各職務層次分別計算。
縣(市、區)參加年度考核人數較少的機關公務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由縣(市、區)政府人事部門在不突破本地優秀比例限額的前提下統籌研究確定。鄉鎮機關公務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由縣級政府人事部門統籌掌握審核。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條公務員考核按照管理權限和規定的程序進行,由機關公務員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機關在年度考核時可以設立考核委員會??己宋瘑T會由本機關領導成員、公務員管理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和公務員代表組成??己宋瘑T會的日常事務由本機關公務員管理部門承擔。
考核委員會履行以下職責:
(一)依據有關規定制定本機關公務員年度考核具體實施辦法;
(二)組織、指導、監督本機關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
(三)審核主管領導寫出的考核評語及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議,受機關負責人的授權確定公務員考核等次;
(四)受理本機關公務員對年度考核定為不稱職等次不服的復核申請。
第十四條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被考核公務員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總結,并在一定范圍內述職;
(二)主管領導在聽取群眾和公務員本人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平時考核情況和個人總結,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建議和改進提高的要求;
(三)機關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考核委員會根據主管領導建議,擬定考核等次;
(四)對擬定為優秀等次的公務員在本機關范圍內公示;
(五)由本機關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考核委員會確定考核等次;并加蓋機關印章;
(六)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務員,并由公務員本人簽署意見。被考核公務員對考核結果不服又不申請復核,拒不簽署意見的,由機關公務員管理部門在《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作出說明,考核結果有效。
對擔任機關內設機構(含派出機構、直屬機構)領導職務公務員的考核,必要時可以在一定范圍內進行民主測評。
第十五條公務員對年度考核定為不稱職等次不服,可以按有關規定申請復核和申訴。
第十六條各機關應當將《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存入公務員本人檔案。
第十七條年度考核結束時,各機關應及時將本機關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總結、匯總數據及考核結果名冊報送同級政府人事部門,經審核備案后,考核結果方為有效。對確定為基本稱職、不稱職等次的公務員,須附情況說明。凡未經政府人事部門審核備案的,一律不得按照單位自定的考核結果兌現有關待遇。
第十八條各省轄市考核工作結束后,應及時對考核工作進行總結,并將本轄區年度考核匯總數據報省人事廳。政府人事部門應對考核單位的優秀等次比例情況、優秀等次人員結構情況和考核程序等進行審核,對違反考核規定的機關,責令其糾正。
第四章考核結果的使用
第十九條公務員年度考核的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職務、級別、工資以及公務員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
依據年度考核結果按本辦法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從考核年度下一年一月份開始執行。
第二十條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累計兩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級別對應工資標準內晉升一個工資檔次;
(二)累計五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職務對應級別范圍內晉升一個級別;
(三)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且符合規定的其他任職資格條件的,具有晉升職務的資格;連續三年以上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晉升職務時優先考慮;
(四)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當年給予嘉獎;連續三年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記三等功;依據年度考核結果給予公務員嘉獎、記三等功的,由公務員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報經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并作出批復后,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五)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第二十一條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改進;
(二)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內不得晉升職務;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第二十二條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降低一個職務層次任職,降職決定按照公務員管理權限由任免機關在三個月內作出;
(二)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四)連續兩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予以辭退。
第二十三條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公務員所在機關應根據考核情況,有針對性地對公務員進行培訓。
第五章相關事宜
第二十四條新錄用的公務員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考核情況作為任職、定級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調任或者轉任的公務員,由其調任或者轉任的現工作單位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其調任或者轉任前的有關情況,由原單位提供。
第二十六條掛職鍛煉的公務員,在掛職鍛煉期間由掛職單位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本人不列入派出單位參加考核人員的基數;掛職鍛煉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單位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
第二十七條單位派出學習、培訓的公務員,由派出單位進行考核,主要根據學習、培訓表現確定等次。其學習、培訓的相關情況,由所在學習、培訓單位提供。
第二十八條當年辦理退休手續的,實際工作時間不滿6個月,不再進行年度考核;工作時間超過6個月的,可由所在單位根據其表現情況,確定考核等次。
第二十九條軍隊轉業到機關的公務員,由轉業后所在機關進行考核,其轉業前的情況,可參閱其轉業時的鑒定,一般當年確定為稱職等次。
第三十條病、事假、出國(境)探親假累計超過考核年度6個月的公務員,不進行考核;累計超過考核年度3個月的公務員,一般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對因公(工)負傷的公務員,在治療期間進行年度考核,治療終結前所在年度一般可確定為稱職等次。
第三十一條公務員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結案后,不給予處分或者給予警告處分的,按規定補寫評語、補定等次。
第三十二條受行政處分公務員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受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二)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期間,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在解除處分的當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處分影響;
第三十三條公務員不進行考核或參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
年度考核情況總結范文2
為進一步做好2010年區房管局部門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及部門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現將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今年考核工作時間緊,要求高,任務重,各單位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高度重視,把年度考核與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機關效能建設工作考評、黨員民主評議以及年終工作總結等結合起來,在考核小組指導下,依照工作實施方案認真貫徹執行。講求實效,不走過場。具體工作由局辦公室、監察室和財務科負責實施,各單位由主要負責人親自抓。
局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一)部門考核內容:根據年初簽訂的工作責任制目標、黨風廉政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防范等責任制進行考核,各部門需事先將一年來的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制訂報表,由考核領導小組按照機關效能建設規定,結合部門工作人員的實際情況進行考核,確定考核是否達到標準。
(二)考核內容: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德:考察工作人員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能:主要是考察工作人員的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勤:主要是考察工作人員的工作態度、勤奮敬業和對待人民群眾態度的精神;績:主要是考察工作人員的工作數量、質量、效益和貢獻,對照考核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是否完成和超額完成各項任務;廉:不吃、拿、卡、要,廉政服務。
(三)確定優秀等次比例。
⒈凡機關、事業單位去年以來,被省、地(市)、縣(市、區)黨委、政府授予綜合性表彰的先進集體、文明單位或繼續保持文明單位的,其優秀等次的人數,可以占該部門、單位實際參加考核總人數的百分之二十。
⒉凡有工作人員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及其以上處分,或受到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該部門、單位優秀等次比例不超過實際參加考核總人數的百分之十二。
⒊其他情況的單位,優秀等次的比例控制在百分之十五以內。
(四)確定考核范圍、對象
⒈對股級(含股級)以下干部和工勤人員進行考核。
⒉當年退休人員不參加年度考核。
⒊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在試用期內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
⒋病、事假(不含法定產假)累計超過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員,不進行年度考核。
⒌接受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工作人員,只進行年度考核,暫不寫評語,不定等次,待問題查清后再確定等次。
⒍因公致殘、致傷,或患嚴重疾病的工作人員,不進行考核。其工資按有關規定執行。
⒎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考核等次。
⒏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留用察看期間,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
(五)確定考評等次:績效考評等次分為:優秀、良好、一般、差;確定年度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等次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
考核的步驟及時間安排
2010年度考核工作從2011年1月3日開始至2011年1月28日前結束,各單位要相對集中一段時間進行考核,確保按時完成考核任務。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⒈2011年1月3日-7日成立考核領導小組,制定年度考核方案,上報優秀等次指標使用申報表,動員部署組織學習考核文件。
⒉2011年1月10日-24日寫部門總結、制訂報表及個人總結,填好考核登記表,進行相互評議,各部門負責人在“直接領導評價意見”欄寫出評語,寫明績效考評等次及年度考核等次,送交局考核領導小組審核。
年度考核情況總結范文3
為了正確評價我區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年來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及德才表現情況,充分發揮考核工作評價、激勵作用,調動工作人員投身濱湖新區建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安徽省公務員考核辦法(試行)》(皖組字[2008]2號)和人事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規定》(人核培發[1995]15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20****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圍
全區各級黨政群機關(含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其中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一安排;區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區委組織部統一安排;其他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由區人事局統一安排。
二、考核時間
20****年年度考核工作,自本文下發之日起,至2008年4月10日前結束。
三、考核等次
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設立優秀、稱職(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四個等次。
本次考核工作,全區優秀指標數控制在實際參加考核人數的15%以內,實行統籌安排。機關、事業單位優秀指標數統一下達(見優秀指標分配表)。區直部門、單位和各街鎮、工業區,一般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單位評定,分別上報;全區區管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考核組按照規定的比例,在征求區委、區政府相關分管領導和區人大、政協相關負責同志的意見基礎上,分別提出各組的區管干部評定等次建議,再提交區委常委會議研究確定。
20****年年度考核,區管領導班子成員和其他區管干部由區委考察組進行考核,一般干部采取評分量化進行,即對被考核人通過民主測評確定分值。民主測評基本分設置為總分100分。民主測評平均分值達到90分以上的,可確定為優秀等次(考核優秀人數必須嚴格控制在下達指標數內);平均分值在70-89分之間的確定為稱職(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60-69分之間的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59分以下的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確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等次,考核委員會或考核小組要認真核實情況,準確把握,并按規定審核。
四、考核內容和標準
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思想品德20分、履職能力25分、服務態度10分、工作實績35分、廉潔自律10分)五個方面??己耸窃谌婵己说?、能、勤、廉的基礎上,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并把工作實績作為評價工作人員的主要依據(具體各類人員考核基本標準見附件)。
五、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堅持平時考核和年度(定期)考核相結合、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注重量化考核。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合理制定考核方案,注重多層面考核,要把量化測評結果作為確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據。
各部門、單位在開展考核工作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
(一)區管領導干部和其他區管干部的考核程序由區委組織部統一安排,區考核組分單位組織實施。
(二)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公務員總結本年度德、能、勤、績、廉表現,重點是履行職位職責和完成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的情況,填寫《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并在一定范圍內述職、測評;
2、主管領導在聽取群眾和公務員本人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平時考核情況和個人年度總結,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建議和改進提高的要求;
3、對擬定為優秀等次的公務員在本機關范圍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4、機關負責人或考核委員會根據主管領導意見、民主測評情況和優秀等次名額,確定考核等次;
5、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務員,并由公務員本人在填寫考核等次的《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上簽字。被考核公務員拒不簽字的,由機關公務員管理部門作出書面說明,并在《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上注明。
(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者按照考核內容撰寫個人總結或述職報告,并報直接主管領導審閱;
2、在本單位全體干部職工會上述職;
3、進行群眾民主評議,本單位的全體人員對其進行逐項評議打分;
4、根據測評情況和優秀等次名額確定考核等次,并對擬確定為優秀的人員進行公示。
5、反饋考核結果,由本人在填寫考核等次的《年度考核登記表》上簽字。
六、幾種特殊情況人員的考核問題
1、新錄用人員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等次,只寫評語,作為任職、定級的依據。
2、新調入人員(含調任或轉任的公務員),由其調入(調任或轉任)的現工作單位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其調入(調任或轉任)前的有關情況,由原單位提供。
3、掛職鍛煉的公務員,掛職鍛煉時間在半年以上的,由掛職單位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掛職鍛煉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單位進行考核。掛職鍛煉的其他人員,由區委組織部、區人事局根據相關文件規定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掛職鍛煉結束的當年由掛職的單位提供有關情況,原單位進行考核。
4、單位派出學習、培訓的公務員和工作人員,由原單位負責考核并確定考核等次,其學習、培訓的有關情況,由所在學習、培訓單位提供。在本考核年度內,非單位派出但經單位同意外出學習、不在工作崗位時間超過半年的,不進行年度考核。
5、軍隊轉業干部,由轉業后所在單位考核,其轉業前的情況,可參閱干部轉業時的鑒定,一般當年確定為稱職(合格)等次。
6、本年度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或事假連續超過3個月的,擅自離職半個月以上,超假一個月以上的,或留職停薪超過半年的,不進行考核。
7、機構改革中離崗退養人員,本人自愿可不參加年度考核,由單位直接定為“稱職”等次。
8、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考核的人員,不確定考核等次,經教育后仍然拒絕參加的,直接確定其考核結果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
9、涉嫌違法亂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工作人員,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結案后,不給予處分或者給予警告處分的,按規定補定等次。
10、受處分公務員的年度考核,按《安徽省公務員考核辦法(試行)》執行;受處分的其他工作人員按照合紀發[2002]18號《關于轉發〈關于紀律處分執行工作的有關規定〉的通知》執行。
單位對受到處分的人員情況(何時、何文號、何處分),要在《被考核人簡明情況登記表》備注欄中注清楚。
七、考核結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結果作為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務、級別、工資以及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
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累計兩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級別對應工資標準內晉升一個工資檔次;
(二)累計五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職務對應級別范圍內晉升一個級別;
(三)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且符合規定的其他任職資格條件的,具有晉升職務的資格;連續三年以上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晉升職務時優先考慮;
(四)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當年給予嘉獎;連續三年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記三等功;
根據組通字[2008]4號《關于實施〈安徽省公務員考核辦法(試行)〉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規定,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予以嘉獎,獎金標準為800元;自2005年起,連續三年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記三等功一次,獎金標準為1500元。
(五)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由單位領導成員或機關公務員管理部門負責人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改進;
(二)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內不得晉升職務;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降低一個職務層次任職,降職決定按照公務員管理權限由任免機關在三個月內作出。降職后,職務、級別工資按有關規定調整;無職可降的,其級別工資降低一個工資檔次;
(二)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四)連續兩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予以辭退。
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公務員所在機關應根據考核情況,有針對性地對公務員進行培訓。
八、幾點要求
1、考核工作要堅持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發揚民主的原則,按規定的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
2、各部門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結果,按干部管理權限分別報送區委組織部和區人事局審核備案。報區人事局審核材料,公務員應提供年度考核結果審核表、被考核人簡明情況登記表、考核量化測評匯總表各一式兩份,年度考核登記表、公示材料各一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提供考核結果統計表、考核花名冊各一式兩份,年度考核登記表、公示材料各一份。
3、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當年考核為稱職以上的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實行績效工資前,仍然享受年終一次性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年終一次性獎金發放數額為當年12月份的基本工資。獎金所需經費仍按原經費供給渠道解決。獎金審批程序,各單位在報送考核備案材料時一并報區人事局審批。
凡事業單位考核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專業技術人員,應于審核結束10日內辦理考核優秀證書,逾期不予受理。
年度考核情況總結范文4
一、組織領導
成立局干部年度考核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考核范圍、對象
局機關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參加考核,副科級及其以上人員的考核由區委組織部另作安排。
三、考核的內容及標準
按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察工作實績。要加大量化考核工作力度,按照《年度考核量化測評標準》中提供的考核要素進行量化測評。同時把年度考核與平時績效考評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年度考核與績效考評工作各有重點,互為補充。績效考評是年度考核的基礎,年度考核要以績效考評為主要依據。
四、考核工作的基本做法及時間安排
1、制定2014年度區經濟發展局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實施方案。
2、12月10日召開機關大會進行考核動員,組織學習有關考核文件。
3、12月10日,被考核人作全年個人總結,填寫考核登記表。
4、12月11日,按科室述職并進行民主測評。
5、12月11日,直接主管領導在聽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根據績效考評和個人總結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意見。(科長簽工作人員,科長由分管領導簽)
6、12月13日,局考核領導小組對主管領導提出的考核意見進行審核,將審核意見送交分管領導審批。
7、12月13日,局黨委集體研究確定每個工作人員考核等次。
8、12月13-15日,對擬定為優秀等次的人員在本局公示,接受群眾監督,確定后再一次公布。并將考核等次意見及優秀人員考核登記表報區人事局。
9、12月16日前,把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10、局考核小組進行考核工作總結,匯總上報考核結果,把《考核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五、有關問題說明
1、根據區人事局批準,我局優秀等次名額3名。
2、當年退休的人員不參加當年度的年度考核。
3、借調人員回原單位考核并評定等次,由借用單位領導簽署考核意見。
年度考核情況總結范文5
為了做好200年度工作人員考核工作,結合中心工作實際,現對二OO年度考核工作匯報如下:
一、考核對象
市場開發服務中心在冊工作人員。
二、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三、考核等次、標準及確定辦法
考核等次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種,各個等次的基本標準如下:
優秀----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領導能力強,密切聯系群眾,工作作風扎實,工作實績突出,清政廉潔。在民主測評中優秀票數達到40%以上,同時不稱職票數在20%以下或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票數共計在20%以下。
稱職----思想政治素質較好,組織能力較強,密切聯系群眾,工作作風比較扎實,工作實績比較突出,能做到廉潔自律。
基本稱職----思想素質一般,組織領導能力較弱,工作作風方面存在不足,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標,但工作實績不突出,能基本做到廉潔自律,但某些方面還有差距。在民主測評中得基本稱職票和不稱職票數共計超過40%。
不稱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評定為不稱職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質方面存在突出問題;②組織能力或業務工作能力不能勝任現職工作崗位;③有行為,存在不廉潔問題;④因工作不負責任,給單位造成嚴重損失;⑤未完成工作目標任務,工作實績差,在民主測評中得不稱職票數超過30%或得基本稱職票和不稱職票共計超過50%;⑥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被一票否決的,單位負責人不得被評定為優秀等次。
其確定辦法為:平時考核分60%和群眾測評分40%,按百分制折算。成績在59分以下者,定為不稱職等次;60—70分(不含70分)定為基本稱職等次,70分以上定為稱職以上等次,其中優秀等次按參加考核人數的13%確定,根據比例干部優秀等次人數為6名,工勤人員優秀等次為3名,優秀等次的名額按高分優先的原則,依次確定并報中心黨總支評定。
四、考核辦法及步驟
(一)考核辦法??己朔謨刹糠滞瑫r進行,一是機關人員為單位進行考核,二是以站為單位進行年度考核。今年的考核工作采取平時考核、群眾測評與領導審定相結合以打分為主的定量考核辦法。1、平時考核。平時工作考核得分采用“基分浮動法”確定。既先為每個被考核人確定60分為基本分,然后由單位考核小組根據每個被考核人年度實際任務完成情況,在認真聽取本人匯報的基礎上,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評定給分。2、群眾測評。各單位組織群眾參照“德、能、勤、績”四個標準,直接為被考核人打分,對測評中出現的滿分、零分、負分予以舍棄,視為廢票,不計加權平均數。3、不準打惡意分,群眾測評表中打的最高分(最后平均分)與最低分差不能超過50分,超過即視為廢票,不計加權平均數。4、單位負責人評鑒。按照平時工作考核分和群眾測評分的原則,兩者相加成績排列出被考核人在單位內得分的高低順序,結合等次確定標準核定該單位優秀等次名額,由單位負責人為被考核人簽署評鑒意見。5、考核小組初審。中心考核小組依據被考核人平時工作考核分、群眾測評分及單位負責人的評鑒意見,按照合計分數較高優先評定為優秀等次的原則,確定被考核人年度考核等次意見,并報人事局審核備案。6、書面通知考核結果。由本人在“考核登記表”上就考核結果簽署意見。如本人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在5日內向所在單位提出復核申請。對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人員,應在確定優秀等次前進行公示接受監督。
(二)考核步驟:
1、宣傳準備階段(1月9日)
⑴召開中心總支及各單位負責人會議,安排部署年度考核工作。
⑵根據中心統一部署對照考核辦法,組織實施年度考核工作。
2、實施階段(1月11日—15日)
⑴各單位對被考核人進行年度考核時,要先按“基分浮動法”確定每位工作人員平時工作考核分,然后再組織群眾測評。
⑵所有參加考核的人員都必須按規定填寫《考核登記表》,由單位負責人為被考核人簽署等次意見。
⑶單位考核小組根據被考核人綜合得分,單位負責人評鑒意見確定單位優秀等次名額,提出被考核人年度考核等次意見,報中心考核領導小組審查。
⑷中心考核小組對所屬各考核單位上報的考核等次結果進行審查,對優秀等次按不擠不占和高分原則進行綜合平衡,對每個被考核人的年度考核情況提出審查意見,報市人事局審查備案。
3、總結階段(1月17日—21日)
年度考核工作結束后,各單位應向中心上報以下材料,由中心人事科審核備案:
⑴單位年度考核工作總結一份;⑵《十堰市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備案統計表》一份;⑶十堰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等次備案表”一份,只填寫優秀、不稱職,未參加考核的不定等次,對于未定等次和未參加考核的,書面報送情況說明書一份;⑷中心領導述職報告一份。
各單位要寫出年度考核工作總結,填寫《備案表》,連同《考核登記表》、《群眾測評表》報中心辦公室,考核等次經中心考核小組審查后,報市人事局備案,考核結束后,中心辦公室將考核工作總結以書面形式上報市商務局。
五、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
為加強年度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的領導,成立市場開發服務中心年度考核領導小組,組長:王清明,副組長:龔如龍、計建榮,成員:李小華、高勇、吳慧。中心各單位也要相應成立考核小組,考核小組中的群眾代表必須經民主選舉產生,人數不少于年度考核小組成員總人數的三分之一,考核工作由人事科總體負責組織實施。
六、考核注意事項
1、嚴格考核紀律和考核程序,不得、弄虛作假、打擊報復,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降低考核等次直至黨紀政績處分。
年度考核情況總結范文6
一、準備階段:
、制定街道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成立街道年度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梁靜
副組長:街道副處級組織員王守祥
成員:街道黨群科科長郝洛元
街道組織干事潘建新
街道黨群科工作人員王彥
二、實施階段:
、召開動員大會:學習《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公務員法》有關章節,學習南京市考核實施辦法及《南京市行政機關及公務員有效投訴的認定辦法》;對街道年度考核工作進行動員;公布區下達的街道年度優秀公務員指標數,區先進個人指標數及分配情況。
根據區下達的指標數:街道年度科及科級以下公務員,優秀公務員名;區先進個人名,經街道辦公會研究,分配:街道機關事業和其它集體人員名,行政村名,社區名,街道企業名。
、個人述職:個人對全年的工作實績和德才表現自我評價,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
形式:科有科以下人員以科室為單位述職;區管領導干部以全體大會形式集中述職。
、集中述職、測評:召開全體人員大會,區管領導干部述職(現職)集中對區管領導干部(現職)和科及以下人員投票測評;
、(更多精彩文章來自“秘書不求人”)考核小組群眾投票結果,結合被考評人的《考核記實手冊》記錄情況和下達的優秀公務員指標數、先進個人人數,提出初步考評等次意見和初步人選;
、街道黨工委會議,根據考核小組的意見進行審核,確定考核等次和先進人選;
、在區考核委員會對優秀公務員公示后,公布考核結果。發放考核結果通知書給個人。
三、總結階段:
、填寫并上報《年度考核人員名冊》、《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
、根據年的市、區目標及街道的目標任務,充分發揮考核記錄手冊的作用,制定年度全年平時考核方案和計劃報人事局備案;
、資料整理、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