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政檢查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公司行政檢查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公司行政檢查

公司行政檢查范文1

20__年全市行政效能監察工作堅持以黨的十七大及全區行政效能監察會議和全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按照建立健全懲治預防腐敗體系的總體要求,緊緊圍繞我市中心工作認真開展政府效能監察工作,監督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效地實施行政管理、規范行政行為、提高行政效能,為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友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的政務環境。

一、行政效能監察工作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緊緊圍繞我市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務大局、優化環境、保證政令暢通;圍繞依法行政、規范行政權力運行開展,緊密結合轉變政府職能、推進政府管理創新等政府自身建設的重要內容,加強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提高工作效率;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緊密結合,與紀檢監察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檢查落實,為我市經濟建設又好又快的發展服務。

二、主要任務

1、結合新時期新任務,進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切實加強行政效能監察工作制度化建設。要重視并抓好制度建設,在學習、貫徹、落實好上級政策、法規和制度的同時,結合實際健全和完善必須的規章制度。主要是受理辦理行政效能投訴的辦法、崗位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首問責任制、公示告知制、效能告誡制、效能考評制和失職追究制等效能監察基本制度。防止出現“行政行為不規范”問題。還要繼續注重學習好、遵守好、執行好現有的規章制度,按制度辦事,在具體工作中抓好制度的落實。

2、嚴格貫徹執行《行政許可法》,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項目活動的全過程監督管理,繼續實施依法規范運行。積極推進網上審批,認真探索盟市兩極網上審批機制。對各審批單位向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授權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廳外受理、兩頭受理行政審批項目和廳外收費問題,做到公開和透明的“陽光操作”,提高政府效能。要進一步理順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工作關系,并探索建立相對集中行政審批權制度,努力把各部門的工作重心從前置審批轉向后續監督。同時還要加強電子監察系統建設,運用信息技術強化效能監察,不斷不斷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化審批程序,促進依法行政,加大從源頭預防腐敗的力度,切實提高行政效能。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認識,充分認識開展和加強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加強行政效能監察工作,是監察機關在新形式下保證政令暢通,維護行政紀律,促進廉政建設,推動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優化發展環境的重要任務。要認真學習貫徹上級關于加強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進一步提高認識,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加強組織協調,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機制,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進和扎實有效地開展好行政效能監察工作。

(二)、要把繼續加強機關作風建設作為效能監察的重點。以政府機關公務員隊伍作風建設為重點,增強公仆意識,擺正與人民群眾的關系,提高為群眾服務的主動性。采取有效形式,建立健全各種便民服務、利民的服務措施,著力解決目前依然存在”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話難聽”的問題。一是圍繞抓好政府機關效能建設,糾正、形式主義、推諉扯皮、效能低下、弄虛作假、紀律松弛、作風渙散等方面的行為。二是圍繞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開展行政效能監督監察,解決和查處作風粗暴,吃、拿、卡、要,服務質量和水平低下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同時采取明察暗訪、媒體暴光、通報批評等形式,加強督促檢查,嚴明工作紀律,健全工作制度,促進機關作風轉變。

(三)、要把深入開展專項效能監察工作,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作為效能監察的重點。今年,圍繞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對工業重點項目、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文化旅游建設年”活動、第三產業、民生工程等方面認真開展專項效能監察。市紀委監察局對全市重點工作效能監察項目的責任領導和機關科室工作進行了具體分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進行檢查。6月份、12月份由紀委各常委帶隊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區的劃分進行檢查。(四)、要加大效能監督力度。要在社會上聘請效能監督員,定期或不定期聽取他們的和建議,同時還要加強市委、政府、人大、政協、新聞媒體的聯系,充分發揮黨內監督、人大監督輿論、監督的作用,形成縱向聯動、橫向配合的監督局面。通過開展問卷調查網上評議等形式,要對進入審批大廳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效率、服務質量等方面,及時進行績效評議,同時將評議結果納入年度考核內容。年底將各部門依法行政、政務公開、落實服務承諾、集中審批服務等情況列為民主評議行風、廉政建設考核重要內容進行考評。

(五)、認真受理、解決效能投訴,及時進行督促整改。要保證暢通投訴渠道,通過電子網絡投訴電話投訴來信來訪投訴,保障人民群眾投訴渠道的暢通。要按照“有訴必理,有理必果”的要求,認真受理群眾投訴,切實解決一些影響發展環境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問題,做到及時受理、及時

公司行政檢查范文2

客觀地說,對于民行檢察工作的消極評價就其法理性、合理性而言都具有相當的合理成分,但這些說法顯然都脫離了中國的司法模式和現實的司法語境,沒有充分考慮到在當前諸多客觀因素制約下,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途徑與維護司法權威的辨證統一,片面強調審判的終局性所帶來的權威性。筆者認為,我們不能因為現在的民行檢察工作存在的一些弊端就因噎廢食,從當前的審判機關管理模式,從司法腐敗大量存在的現實,從實現公平正義的角度,民行檢察制度都應當得到完善而不是廢除。要樹立司法權威,必須先保證司法公正,這既離不開司法獨立,更離不開有效的監督,沒有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這時司法權威與公平正義之間,只會是相悖相逆。

一、公平正義與司法權威孰因孰果

權威性是審判機關有效行使審判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必要保證。要樹立司法權威,首先就必須保證實現公平正義。審判雖然應具有終局性,不應受到外界的各種干預,但司法權威并非審判終局性的自然產物。審判機關不是為了樹立司法權威才維護公平正義,法律的權威不能是“一言堂”式的家長權威,而是在公平正義的實現過程中自然樹立起來的。公平正義是樹立司法權威的前提,沒有公平正義,司法權威就根本無從談起。

1.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是民行檢察存在的法理基礎

檢察機關是法律監督機關,對民行訴訟進行監督是法律監督職能的應有之義。民事、行政案件占全國審結的各類案件的90%左右,如果缺乏對民行訴訟的法律監督,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顯然是不完整的。檢察機關對民行訴訟的監督事實上并不構成對審判機關獨立性的干擾。

有種觀點認為,檢察機關的民行監督會損害審判獨立,影響法院作出公正裁判。筆者認為,審判獨立是審判公正的前提,審判監督是審判公正的保證。審判獨立是實現審判公正的一個必要條件,但僅有審判獨立并不必然帶來裁判公正,更不能保證司法權威的樹立,審判獨立不能被絕對化。事實上,檢察機關以抗訴為表現形式的民行監督只具有啟動再審程序的效力,案件的實體問題仍需要由法院裁判。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并非簡單的行政干預,而是在當前我國的司法模式下,為維護公平正義所采取的必要手段。檢察機關提出抗訴后,法院依法進行再審,對抗訴的案件作出新的判決或裁定,再審作為法院的權力,保障了審判權的獨立行使,保障了法院裁判的終局性。檢察院不可能代替法院作出判決,也不可能指定法院應當如何判決。

還有種觀點認為,國家公權力對私權不應干預,抗訴破壞了民事訴訟當事人平等原則,損害了訴訟結構的平衡。筆者認為,在裁判明顯不公的情況下,當事人的權利因審判權的錯誤行使而受到侵害,這使法律監督權的介入成為必要。檢察機關之所以提出抗訴,并不是站在當事人一方反對另一方,而是出于維護司法公正,在一方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或實體權利受到侵犯,訴訟中的平等地位和權利沒有依法得到審判機關保障的情況下,啟動再審程序,促使當事人的平等地位和權利依法得到保障。從這個角度看,民事抗訴起到了使失衡的的訴訟結構恢復平衡的作用。法律規定民行檢察制度的目的是為了監督和保障人民法院依法公正行使審判權,而不是代表一方當事人的利益,影響法院審判權的終局性,妨礙公平正義的實現。

2.裁判不公問題是民行檢察存在的現實語境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這是顛撲不破的真理。盡管為了使審判機關有效制約其他國家權力的行使以及保證審判機關作出公正裁決,審判獨立是十分必要的。但審判權作為一種權力,也需要必要的監督。審判權的行使如果不受任何制約,難免出現專斷與濫用。而且,審判獨立原則的確立是以理性的法院,即理性的法官這一假設為前提的,也就是說相信每一位法官都能夠做到“忠實于基本法,忠實于法律履行職務,用最好的知識與良心不依當事人的身份與地位去判決,只服從事實與正義。 ”(德國法官法第38條規定)這一假設能否在現實中完全實現不無疑問。因為法官畢竟是“凡人”,也生活在現實社會之中,受各種因素的利誘與干擾,難免出現個別法官或個別情況下徇私枉法、專橫擅斷的情形。而且,由于人類認識的局限性,法官裁判也可能出現考慮欠周、有失公平的情況。因此,就需要設立一種監督與制約機制保證審判權的合理運行。更何況,當前以民事審判中的裁判不公為主要表現形式的司法不公是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反映最強烈、最突出的問題。一些人主張通過提高法官素質,強化法官職業紀律,完善上下級法院的審級監督等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但事實上,許多錯案經過兩審乃至多次審理仍得不到改判,這說明當前法院內部制約、上下級法院之間監督的作用都具有相當的局限性,外部監督必不可少。只有形成了有效的監督機制,才能進一步促進審判活動向公平正義的方向發展。

“廉生威,威生信?!睓嗤碜杂诘赖律锨辶诶硐霠顟B下的民事訴訟中,雙方當事人和法官之間形成等腰三角形,但事實上,由于內部監督制約機制的缺失,司法腐敗大量存在,法官的中立性出現了偏差,導致等腰三角形解構,這樣的情況下,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又有何公正而言。從劉涌案、寶馬車撞人案等案件中民情激憤的情況來看,民眾對法律的信心因為判決的不合理而喪失,可見,在沒有充分保證公平正義的情況下,威并不能生信。法律的權威性必須以公平正義為基礎才能實現。

此外,當前法官隊伍素質的現狀,以及審判機關存在的司法行政化、地方化等問題,也決定著裁判不公大量存在這樣一個嚴峻的現實。因此,民行檢察制度不僅具有法律意義上的合法性,也具有現實意義上的合理性。當雙方當事人因為擁有社會資源的懸殊而導致出現訴訟等腰三角形出現解構時,檢察機關履行民行檢察職能,將有助于維護訴訟雙方的均衡,保證一個正確的訴訟格局的存在,使訴訟得以順利進行。

二、公平正義與司法權威孰輕孰重

司法效率是司法權威的一個必然結果。有些人認為,要消除纏訟等嚴重影響司法效率的現象,關鍵在于樹立司法權威,保證司法裁判的既判力和穩定性。因此片面強調司法權威以及司法效率,而忽視了公平正義。筆者認為,司法的終極價值理念在于在全社會實現公平正義,而非樹立司法機關的權威。司法權威的樹立,既是司法機關履行自身法律職能維護公平正義的必然結果,同時能夠進一步促進公平正義的實現。在司法價值的天平上,公平正義與法律的權威性相比無疑更為重要。

1.公正優先,兼顧效率

現代司法應當兼顧公正與效率,司法工作不能不講效率,但離開了公正,效率再高也是沒有意義的。如果為了追求司法效率,便維持不公正的裁判,不但不能及時解決糾紛,反而會導致當事人纏訟不止,誘發反社會的情緒和行為,既浪費司法資源,也影響社會穩定。因此,司法工作應當堅持公正優先、兼顧效率。如果司法機關對于錯誤裁判站在單純追求效率的角度,一概不予糾正,又何談公平正義,司法機關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價值。如果因為民行檢察的抗訴制度降低了訴訟效率就要取消,那么同樣的道理,再審制度也當在取消之列了。

2.公平正義對司法權威的作用

檢察機關通過民行檢察抗訴監督糾正錯誤裁判,可以增強法官的責任感,促使法官正確行使審判權,不斷提高審判質量,從根本上有利于提高法院的審判權威和公信力。

公司行政檢查范文3

一、此次自查的內容包括本公司在歷次增資擴股、配股、資產重組及公司設立時參與出資的國家股、國有法人股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較大的股東,在公司籌資活動中已經承諾按公司的募集資金方案以一定數量的資金或實物資產出資,但到繳款截止日期其承諾的出資未及時或未全部到位或未及時辦理實物資產產權轉移手續的情況。

二、上市公司經自查確實存在大股東資金不到位情況的,要積極與相關的股東單位聯系,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其按原方案承諾的資金全部到位。需辦理產權移交手續的,應按照產權清晰的原則盡快辦理。此項工作務必于8月31日以前結束。

三、到中期報告公告截止日期,如本通知第一條所列問題仍未得到有效解決的,必須在中期報告中如實反映,說明情況和原因以及準備進一步采取的措施和建議。

四、自查自糾工作結束后,各上市公司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形成書面總結報告??偨Y報告的內容應包括本公司未到位資金的數量、時間、股東名稱、未到位的原因、中介機構的披露情況、這次自查自糾工作的組織情況、資金到位的時間及其他有關內容??偨Y報告于八月底以前報當地證監會監管機構。各地證監會監管機構匯總并提出處理意見后,于9月20日前連同上市公司的總結報告一式兩份報證監會會計部和上市公司監管部。

五、各地證監會監管機構要督促各上市公司高質量地完成這項工作,必要時幫助上市公司做好與有關方面的協調工作。

公司行政檢查范文4

公司行政處罰通知書范文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初步調查,你單位(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行為,違反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規定,我局已決定立案,并擬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名行政執法人員具體負責調查本案。你單位(個人)如認為上述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回避,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向我局提出書面申請,并說明理由。

同時,你單位(個人)應如實回答詢問、協助調查或檢查。

年月日(章)

公司行政處罰通知書范文二

______________單位:

你單位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經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后,仍沒有按照《公安派出所內部單位安全檢查筆錄 》內容要求進行整改,根據《 條例 》第 條 款,決定對你單位給予行政處罰,請在接到此通知書后三個工作日內,到____________ 接受處罰。

____年___月____日

公司行政處罰通知書范文三

_____________:

你局(廳)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地產違法行為,沒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__________條的規定,現責令你局(廳)立即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直接給予行政處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章)

年 月 日

 

公司行政處罰通知書相關文章:

1.公司違紀處罰通告范文

2.公司處罰通知單范文6篇

3.行政處罰通知書樣本

4.行政處罰通知書范文

5.公司處罰條例

公司行政檢查范文5

2007年3月7日,本區衛生行政部門接群眾舉報,某化妝品有限公司以“免費皮膚測試”的名義開展美容服務,同時向顧客推銷該公司的化妝品,舉報者懷疑該公司無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3月8日區衛生行政部門前往該公司所在的某商務樓A室調查取證。

現場查見美容用品及設備,包括美容床、冰熱溫噴霧機、面部導入儀、某品牌化妝品等。在一間房間內查見工作人員正為一顧客進行美容服務。

該化妝品有限公司的店面負責人提供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顯示,公司注冊地在外區,在本區未辦理分支機構執照,故未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在對當事人調查過程中,先后有2位顧客來到A室,通過對她們的詢問得知,該公司的服務方式有兩種,一是購買公司的化妝品,享受幾次免費護膚服務;二是不購買公司的化妝品,每次護膚收取80元服務費,1位顧客提供了蓋有該公司印章的售后服務卡。

經對商務樓物業部的調查,得知當事人以辦公名義從2007年3月起正式租借A室。

對現場調查中的上述事實制作了現場檢查筆錄和證人證言,對涉案物品如美容床、臉部導入儀等進行了拍照取證。由此,區衛生行政部門初步認定,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衛生行政部門于2007年3月8日立案,12日在與公司委托人的詢問筆錄中進一步確認該公司的違法行為,經合議、事先告知后,于2007年3月22日發出因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罰款人民幣八百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2分析

2.1對違法主體的認定

本案當事人某化妝品有限公司的營業執照注冊地在外區,公司以辦公名義向商務樓租借A室,故未在案發區辦理營業執照,那么作為案發區的衛生行政部門是否有權對該化妝品有限公司進行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條規定: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管轄。我區某商務樓A室作為案發地,區衛生行政部門具有管轄權。2.2對違法事實的認定

通過對案發時前來進行美容護膚的顧客了解,當事人主要以“免費皮膚測試”為由進行第一次護膚服務,在護膚過程中向其推銷公司的化妝品,如果買其產品則免費護膚服務,不買則收取一定金額的護膚服務費。由此推斷,當事人存在美容經營行為,涉嫌未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擅自對外營業的違法行為存在。

2.3現場筆錄核對簽名

當衛生監督員要求店面負責人就現場檢查筆錄和詢問筆錄核對簽名時,遭到其拒絕。衛生部制定的《衛生行政處罰程序》第十八條、第十九條明確規定了現場《詢問筆錄》和《現場檢查筆錄》的法定制作形式,即:被詢問人、被檢查人拒絕簽名的,應當由兩名衛生執法人員在筆錄上簽名并注明原因。本案因當事人拒絕對現場筆錄核對簽名,現場其他人也拒絕見證簽名或現場無其他人在場,最后由兩名衛生執法人員在筆錄上簽名并注明原因,這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五條之對現場筆錄的法定證據形式要求。

2.4完善有關法規的可操作性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其《細則》中對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者最高只能處以八百元的罰款,沒有規定取締違法經營的強制措施,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對當事人的同一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這對每月租金達幾萬元的當事人根本起不到教育、懲戒作用。除了衛生行政部門加強監管力度,督促當事人限期改正違法行為外,盡快修訂《條例》中的不完善之處,提高《條例》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的可操作性,加大處罰力度已迫在眉睫。

公司行政檢查范文6

    原告:惠州市華空調制冷設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顧雛軍,總裁。

    被告:廣東省惠州市技術監督局。

    法定代表人:楊漢光,局長。

    惠州市華空調制冷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公司)于1989年3月20日由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批準成立,并于1990年9月6日領取了營業執照。此后,該公司開始生產“小康”牌空調機,產品型號有KC-10、KC-15和KC-16型三種。由于該公司的生產設備陳舊,不具備現代企業應有的生產條件和檢測手續。1991年1月和1992年6月,惠州市技術監督局對“小康”牌KC-10型空調機及KC-16型空調機抽樣送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均認定為不合格產品。同期,合肥市、杭州市技術監督部門在市場抽檢中,也發現“小康”牌空調機的質量不合格,并通報惠州市技術監督局。廣東省技術監督局和惠州市技術監督局曾于1991年9月及1992年8月先后兩次責成華公司對產品生產進行質量整改。華公司于1992年9月30日同惠州市技術監督局遞交了整改報告。1993年7月16日,惠州市技術監督局前往華公司檢查其落實整改情況時,發現華公司并未按整改報告中提出的措施進行整改,仍擅自照舊進行生產、銷售。于是,惠州市經濟委員會、惠州市經濟協作辦公室和惠州市技術監督局在1993年7月20日聯合作出《關于〈惠州市華空調制冷設備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空調機〉的處理意見》:(1)立即停產,從生產設備、檢測手段、管理制度和工作環境等方面認真整頓,徹底改造,在達到具備生產空調機的要求,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再行生產;(2)對已銷售的空調機,要切實做好售后服務,不得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3)對未售出的空調機,立即清點封存,待整個生產條件整改驗收合格后,再行重新改裝,且由質量監督部門抽檢后方可銷售;(4)市技監局稽查隊將依法對華公司在停產整頓期間,擅自生產、銷售不合格空調機的違法行為,進行必要的行政處罰。同年7月22日,惠州市技術監督局封存了華公司存放在倉庫里的“小康”牌空調機897臺,其中KC-10型325臺,KC-15型154臺,KC-16型418臺。同年8月18日,惠州市技術監督局將《封存通知書》送達給華公司。為了更加準確判定“小康”牌空調機的質量,惠州市技術監督局決定對封存的產品進行抽樣檢驗,但華公司將被封倉庫外圍的鐵門鎖住,惠州市技術監督局多次派人到華公司均不許進入,無法進行抽樣檢驗。在這種情況下,惠州市技監局于同年12月26日在《惠州日報》上發出通告:“惠州華空調制冷設備有限公司總經理張宏,為準確判斷封存在你公司倉庫的”小康“牌空調機的質量狀況,希于12月30日前到我局辦理抽樣檢驗手續,逾期不來,將根據《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的規定,按拒絕接受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處理?!比欢A公司仍不配合,使監督局無法進行抽檢。1994年2月1日,惠州市技監局作出(惠市)技監罰字(1994)第003號技術監督行政處罰決定,對華公司被封存應接受監督檢查而拒絕檢查的897臺空調機視為不合格產品,并作出以下處罰:(1)責令在1994年5月31日前整改,并實行質量跟蹤制度;(2)責令即日起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的897臺空調機;處以該批產品總值三倍的罰款6002925元;對責任人張宏處以罰款10000元。同時沒收生產工具、設備和原材料?;葜菔屑急O局在同一天送達處罰決定書時,發現華公司已經擅自解封了被查封的897臺空調機,并且私自轉移了732臺。后來,追回337臺,仍有395臺不知去向。

    原告華公司不服(惠市)技監罰字(1994)第003號技術監督行政處罰決定,于1994年2月9日向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要理由是:(1)被告濫用職權,侵害原告經營自主權。被告在抽檢三臺“小康”空調機認定不合格后,令原告進行整改是必要的,但被告卻作出幾乎動用所有行政處罰手段的行政行為,顯屬濫用職權,侵犯了一個合法的民辦企業的經營權;(2)被告處罰決定的標的不符合法定條件。1992年7月22日被告查封的897臺空調機是原客戶送來維修的疵品,而被告卻一味認定這批維修品為下線產品(即正品),要予以檢驗,不讓檢驗便視為不合格產品予以沒收處罰,這嚴重違反了國家《產品質量法》關于抽檢樣品須為正品的規定;(3)被告的行為違反法定程序。首先,被告上級領導只以口頭形式責令原告停產,缺少法定書面文件;其次,被告1993年8月18日(93)經001號封存通知書依據的法規是廣州市的條例,該條例在惠州沒有法律效力;第三、被告對空調機查封之后,應依法在15天內作出鑒定結論,但卻拖了一個月才提出抽樣檢驗;最后,被告在查封空調機時先后倒置,先帖封條,后發出封存通知;(4)被告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適用法律錯誤。第一,被告認定“小康”空調機質量不合格的一個重要依據是《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第四十二條關于“應接受檢查而拒絕檢查的產品視為不合格產品”的規定,而《產品質量法》上并沒有這一規定,因此這項規定沒有法律依據。第二,被告行政處罰決定中的600多萬元罰款是適用《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第三十三條關于“可處以該批產品總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對責任人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而《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罰款,是“違法所得”一至五倍。因此《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與國家《產品質量法》的規定有抵觸。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在此情況下應依據《產品質量法》的規定進行處罰,而不應依據地方法規。第三,被告沒收原告的生產工具、設備和原材料的處罰是嚴重侵害原告合法權益的行為。按照《產品質量法》和《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的規定,只有在出現生產嚴重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偽劣產品的情況下,才能實施沒收生產工具、設備和原材料的處罰。然而到目前為止,被告從未提出一個證據證明“小康”空調有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情況,因此,作出沒收原告生產工具、設備和原材料的處罰是適用法律和處理不當;(5)被告的行為給原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自1990年8月至今,原告的可得利潤損失達1000萬元人民幣。據此,請求法院依法判決撤銷惠州市技術監督局技監字(1994)第00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其一系列行政行為;要求被告返還沒收的空調機,并賠償因被告行為給原告造成的部分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害費50萬元人民幣。

    被告答辯稱:(1)原告嚴重違反《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的規定,拒絕其產品接受技術監督部門的質量檢查,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不容否認。首先,原告被查處的產品屬于產品質量監督的范圍。其次,從1993年7月26日至12月,原告先后九次無理拒絕執法部門的抽樣檢查。更為惡劣的是,原告未經被告同意,竟公然對抗法律,擅自解封,將732臺空調機秘密轉移;(2)本局1994年2月1日作出的《技術監督行政處罰決定書》適用法律、法規正確。鑒于原告拒絕接受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的行為,已嚴重違反了《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第三條、第十五條的規定,本局根據該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對原告的嚴重違法行為作出處理,完全是本局依法行政的行為;(3)本局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是嚴格按國家技術監督局第6號令《技術監督行政案件辦理程序的規定》和《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的程序進行的。綜上所述,本局作出的《技術監督行政處罰決定書》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是一項合法的具體行政行為。請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并追回原告非法轉移的被查封的視為不合格的“小康”牌空調機732臺。

    「審判

    廣東省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是惠州市人民政府技術監督部門,依法有權對原告的空調機實行質量監督檢查。原告除連續九次置被告發出的接受監督檢查通知于不顧造成被告無法檢查外,還擅自啟封,將被封存的空調機秘密轉移。原告的這種行為是拒絕接受監督檢查的行為。被告根據《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第三條、第十五條、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對原告作出的處罰是合法的,應予維持。原告的起訴無理,應予駁回。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和《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第三條、第十五條、第四十二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于1994年6月24日作出判決:

    維持惠州市技術監督局1994年2月1日(惠市)技監罰字(1994)第003號技術監督行政處罰決定書。

    一審宣判后,華公司不服,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稱:一審法院認定被封存的897臺空調機的性質有誤,因這些空調機是有瑕疵的返修品,不是正品。由此認定華公司拒絕檢驗過于牽強。華公司轉移空調機的行為,事出有因,情有可原,因這些被封存的返修品是屬于他人的。惠州市技術監督局不應對不屬于華公司所有的物品實施查封。它作出的罰款600多萬元的決定于法無據,是濫用職權的行為,其一系列行政行為的作出,也是違反法定程序的,一審法院維持被告的處罰決定,所依據的地方法規與國家法律相抵觸,屬于適用法律錯誤。因此,請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及惠州市技術監督局的具體行政行為,并判令其賠償損失,以維護華公司的合法權益?;葜菔屑夹g監督局答辯認為一審判決正確,請求二審法院維持一審判決。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認為,被上訴人惠州市技術監督局依法有權對上訴人華公司的產品實行監督檢查,被上訴人幾次到現場要求抽樣檢驗,皆因上訴人設置障礙而無法進行。被上訴人認定上訴人實施了拒絕接受監督檢查的違法行為,依據《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對上訴人進行的處罰是正確合法的。一審法院判決維持被上訴人的處罰決定并無不妥。上訴人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予以駁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該院于1995年2月6日作出判決: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評析

    本案是一起技術監督行政處罰案,主要涉及以下幾個問題:

    一、關于認定事實方面。其焦點有二:一是被查空調機是下線產品,還是返修品;二是原告的行為是否構成“拒絕檢查”。關于第一個問題,原告認為是返修品,并提供了用戶退貨單,聲稱自公司被決定整改之后就再沒有生產過產品。被告認定為下線產品,其根據是:證人證明是用于銷售的產品;有稅務局的納稅存單;生產日期在該公司被要求對產品進行質量整致之后。一、二審法院支持被告是正確的。

    關于第二個問題,原告認為自己沒有使用暴力、威脅等手段,每次傳喚均到現場,是被告沒有檢查,而非原告拒檢,所以拒檢行為不成立。被告作了“拒絕檢查”的認定,原告雖未使用暴力、威脅等手段拒絕檢查,但對被告的九次通知及《惠州日報》上的通告均采取置之不理的態度,而且以保護為名將存有被封產品的倉庫外圍鐵門鎖住,使檢驗無法進行。更為嚴重的是在訴訟期間,擅自啟封,秘密轉移產品,其拒檢行為更加明顯。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