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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安全管理預案范文1
近兩年來,市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緊緊圍繞暢通、有序、安全的總體目標,開展交通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推進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規范執法行為,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服務水平,保持了城區正常的交通秩序,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比較平穩,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創造了較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一)初步建立交通安全綜治機制。,市政府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統籌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定期通報交通安全形勢,聽取意見和建議,部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初,專門下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相關文件。公安、城管、交通等主要職能部門相互配合,以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議制度為抓手,聯手開展交通安全綜合整治行動,共同推進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穩步開展。
(二)不斷完善交通安全設施建設。近兩年來,城區新建主次干道5條,改造主次干道、背街小巷9條,道路總長70公里,路網結構不斷優化,總體呈現“六橫七縱”格局,基本滿足城市交通需求。結合城市重點工程建設和“創衛創?!惫ぷ饕?,對城區部分主干道進行了渠化、亮化,設置了綠島隔離帶、港灣式公交??空九_,更新了部分交通標志、標線,城區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得到改善。同時,從解決交通安全管理難點、熱點入手,加強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應用,升級改造機動車軌跡查詢系統,增設3組交通信號燈和10套高清監控系統,強化了道路交通日常管理。
(三)重點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堅持按照“壓事故、保暢通”的原則,針對不同的交通管理對象,集中整治了涉牌涉證違法行為、超載超限、?;愤\輸、校園周邊秩序、馬路市場等突出問題,特別是加大了對酒后駕車、闖紅燈、機非混行、車輛亂停亂放等重點違法違章行為的查處力度。,公安交巡警部門共查糾各類交通違法行為12萬多起,處罰123986人次。同時,對城區重點地段、重點時段予以強化管理,城區交通基本保持暢通有序,即使是上下班高峰期或重要節假日、重大活動期間,也沒有出現大面積擁堵現象。
(四)切實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整改。交通安全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深入重點區域、重點路段,認真排查交通安全隱患,提出科學合理的整治意見,組織集中整改。同時,開展道路交通事故個案評析,從中找尋事故發生規律。,公安交巡警部門共排大交通隱患6處,發出整改通知書(函)4份,均已整改到位。此外,在突發性惡劣天氣來襲時,能夠按照預案全員出動,科學指揮,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五)努力營造交通安全宣傳氛圍。以社區居民、中小學生和機動車駕乘人員為重點,開展形式多樣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印發交通安全知識系列宣傳單,組織民警深入社區、學校等單位進行交通安全輔導宣講,不斷增強廣大群眾交通安全意識。新聞媒體還開設了交通安全宣傳專欄和交通違法行為曝光臺,教育市民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收到了一定的宣傳教育效果。
二、存在問題
從調研情況看,由于城市機動車保有量快速增長,城市道路交通壓力不斷增大,道路交通事故居高不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勢仍然嚴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還存在不少難點和突出問題。
(一)規劃設計先天不足。一是道路建設規劃不夠合理。道路建設規劃超前意識不強,歷史欠賬太多,缺乏統籌和科學論證,造成城區路網結構不盡合理,交通循環不夠流暢。目前城區縱向道路基本貫通,但橫向道路多為“斷頭路”、“卡脖子路”,不僅路幅狹窄,而且多處于商業、學校聚集區,如人民路、鼓樓路、北城河路等。二是停車場規劃建設未得到重視。目前,整個城區沒有標準的專門停車場,一些公共場所和商業街區,如人民影劇院、人民醫院、真州農貿市場、國慶路步行街等人口密集場所,因缺少充足的公共停車泊位,加劇了占道停
車和亂停亂放的現象。按規定每百輛車37個泊位計算,目前城區僅有汽車停車泊位多個,其中300多個還是馬路停車位,停車泊位擁有率不足20%。同時,居住小區沒有按規定、按比例建設停車場,多數居住小區、商住樓不能滿足自身停車需求。三是公共交通發展滯后。隨著城市建設步伐的加快,原有公交線路已不能滿足市民出行需求,公交線路未能同步覆蓋。因公交站臺規劃缺失或設置不夠合理,公交班車隨意??可舷驴同F象較為普遍,影響交通并留有安全隱患。(二)交通安全設施不夠完善。主要表現為:部分道路等級較低,路幅狹窄,功能不明確,交通信號標志建設滯后,農村道路交通標志嚴重缺乏。城區主次干道共有24個交叉路口,還有7個路口未裝紅綠燈,8個路口未裝“電子警察”,4個路口的“電子警察”已損壞,少數紅綠燈設置不夠科學合理。中小學校周邊大多沒有施劃減速帶,缺乏交通警示標志標牌,未劃定學生家長等候區等。城區道路幾乎沒有交通指路標志,影響城市對外形象。
(三)市民安全意識有待增強。少數市民交通安全意識不強,有的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常識。行人闖紅燈、橫穿道路、翻越隔離護欄等違法違章行為時有發生,出租車急剎急停,騎摩托車不戴頭盔、超速行駛、隨意調頭、亂闖紅燈等現象屢禁不止。另外,對一些電動車駕駛人搶占機動車道、搶燈越線、逆向行駛,以及三輪車“闖”等違規行為,群眾反映也較為強烈。
(四)科學管理能力急需提高。一是條塊分割,綜治合力不強?!秲x征市綜合交通規劃》雖已編制完成,但尚未頒布實施。道路交通安全綜治機制雖初步建立,但通力協作、齊抓共管的格局尚未形成,基本上還是多頭管理、責權不清,相互之間缺乏協調,長效措施不能落實,致使影響城區交通安全的頑癥,如超載超限、“紅旋風”隨意進城、工程車帶泥行駛、渣土車拋灑滴漏等,未能得到徹底根治。二是執法不嚴,管控難以到位。受辦案、罰沒指標考核的影響,少數執法人員執法理念存在偏差,對交通違法行為往往重罰款、輕教育,重機動車輛查處、輕非機動車和行人管理。交通運管部門對不進車站和非法營運的車輛還缺乏有效的管控手段。三是隊伍薄弱,結構有待優化。交警、交通路政、城管是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三大主力軍,目前均存在人員不足、結構不夠合理的狀況。以交警為例,我市現有交巡警145人,在職137人,其中城區28人,平均年齡達42歲,在機動車保有量和公路里程快速增加的情況下,警力不足、年齡老化問題日趨突出。
另外,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上的較大隱患還有摩托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沒有得到全面落實,農村各種違規車輛載客運貨、接送學生等。
三、幾點建議
道路交通安全事關千家萬戶,事關每一個公民的切身利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構建平安儀征、和諧儀征的重要內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又是一個涉及人、車、路、環境的動態系統工程,有賴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更是政府及其相關部門長期而艱巨的工作任務。為此,我們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健全長效機制。要切實加強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從謀劃長遠發展的高度,謀劃道路交通事業的發展。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要求,依法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并納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認真組織實施。要認真落實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的作用,督促規劃、建設、公安、交通、城管、建管、工商、教育等成員單位各司其責,協作互動,形成監管合力。規劃部門在審批城市道路沿線的大型建筑及其他重大建設項目時,應當事先征求公安交巡警部門的意見,組織進行交通影響評價,認真落實“三同時”(交通安全設施與道路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制度,為日后交通安全管理創造條件。建設部門在設立道路綠島、安裝路燈照明時,也要征求公安交巡警部門的意見,統籌考慮綠島、照明設施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二)進一步重視宣傳教育,增強安全意識。交通安全教育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市政府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普法重要內容,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和社會團體都要履行好自身職責,配合公安交巡警部門共同做好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形成社會化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機制。宣傳文化部門要切實履行宣傳義務,把交通安全作為一項公益性事業來宣傳,選擇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譴責不文明的交通行為,提高全民遵守法規、安全出行的意識。教育部門要著眼于未來,從小抓起,把交通安全知識納入中小學生法制教育的內容,做到教育一個學生,帶動一個家庭,影響一方人群,促進整個社會。各類駕校要嚴格把好新駕駛員培訓、考試關,增強新駕駛員遵章行車意識和安全駕駛素質。
(三)進一步加大建設力度,改善交通環境。一要優化城區路網結構。要加快城市建設步伐,完善城區路網結構,形成城區道路環狀循環,重點解決城區東西向道路“斷頭路”的問題,逐步提高道路橫向通行能力,確保交通順暢。二要加快公共停車場建設。要將城區公共停車場建設納入城市建設規劃,近期迫切需要在城市入口處規劃建設停車場,切實改變城區貨運車輛停放混亂的狀況;針對主城區“停車難”、“停車亂”的現狀,公安、建設等部門要按照主干道每500米有一個小型停車場的要求,逐步規劃建設一些小型停車點。對已建成的停車場,要發揮其功能,盡早解決時代超市等地下停車場挪作他用的問題。同時,要制定相配套的停車場(點)管理辦法,積極探索停車位有償使用機制,推進城區停車文明有序。今后,新建、改擴建的大中型公共建筑、道路、商業街區、居住區等,應當超前規劃,科學評估,按照標準配建、增建停車場。三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要充分認識公共交通這項公益性事業在城市發展中的戰略地位,堅定不移地加快城市交通結構優化調整,在規劃、投資、建設、運營和服務等各個環節,為公共交通發展提供優先條件。加快城市公交公司化改造步伐,增加公交線路,統一規范管理,提高公交通行能力和正點率。四要完善交通安全設施建設。要加大投入,每年在財政預算中安排一定資金作為城市交通安全設施固定投入,盡早實現交通安全設施全覆蓋。要繼續在城區的一些主要路口合理增設信號燈、“電子警察”和標志標牌,并進行路口渠化改造,增
停車場安全管理預案范文2
20xx年北京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全文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規范停車秩序,提升停車服務水平,促進城市交通環境改善,引導公眾綠色出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停車場的規劃、設置、使用、管理和機動車停放管理適用本辦法。
公共交通、道路客貨運輸車輛等專用停車場的規劃、建設、管理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停放管理,適用國家和本市其他有關規定。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停車場是指供機動車停放的場所,包括獨立建設的停車場、配建停車場、臨時停車場。
獨立建設的停車場,是指根據規劃獨立建設并向社會開放的停放機動車的場所。
配建停車場,是指為公共建筑、居住區配套建設的停放機動車的場所。
臨時停車場,是指臨時設置的用于停放機動車的場所,包括道路停車泊位和利用街坊路、胡同以及待建土地、臨時空閑場地設置的停車場。
第四條 機動車停車是靜態交通體系,機動車停車場堅持統籌規劃建設,實行差別化管理,逐步形成配建停車場為主、獨立建設的停車場為輔、臨時停車場為補充的格局。
本市鼓勵社會多元化參與停車場建設,鼓勵社會單位對外開放停車場。
第五條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市的停車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制訂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的相關政策,并會同相關部門對機動車停車管理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檢查指導、督促考核。
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獨立建設的停車場的項目審批、核準和備案工作,統籌安排政府投資項目建設資金,制定機動車停車收費標準,并對機動車停車收費標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市道路停車秩序管理和道路停車泊位的設置。
規劃、住房城鄉建設、財政、國土資源、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管理、稅務、民防、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負責機動車停車管理相關工作。
第六條 區、縣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停車場的規劃、設置、管理及機動車停放管理的統籌協調。區、縣停車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機動車停車管理的具體工作。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在區、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做好本轄區內的停車管理工作,指導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轄區內通過建立停車管理委員會等形式,依法進行機動車停車的自我管理。
第七條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規劃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結合城市建設發展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組織編制停車場專項規劃,與控制性詳細規劃相銜接,經依法批準后實施。
停車場專項規劃應當確定城市停車總體發展策略、停車場供給體系及引導政策,統籌地上地下空間資源與布局,明確建設時序,并將停車場與城市交通樞紐、城市軌道交通換乘站緊密銜接。
區、縣人民政府根據本市機動車停車場專項規劃,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
第八條 駐車換乘停車場和為改善交通管理秩序建設的公益性停車場,是城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實行劃撥,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企業運作的方式進行建設與管理。
在以劃撥方式供地的醫院、政府機關、博物館、展覽館、大中小學、幼兒園及公共服務性設施用地內獨立建設的停車場,建設用地實行劃撥。
第九條 本市鼓勵單位和個人利用地下空間資源開發建設公共停車場。
開發利用衛生、教育、文化、體育設施及道路、廣場、綠地地下空間資源單獨選址建設停車場的,建設單位應當進行安全論證,征求地面設施所有權人意見,提出建設方案,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區、縣停車管理部門會同發展改革、規劃、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市政市容、民防、園林綠化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鼓勵建設的原則,依法辦理相應手續。
依照前款規定建設停車場,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建設標準和規范,不得影響道路、廣場、綠地以及原有設施的使用功能和安全。
第十條 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建筑、居住區等,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和規劃指標,配建機動車停車場。配套建設的停車場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時驗收、同時交付使用。
本市核心區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統籌考慮其所在區域內的居住停車需求,鼓勵建設單位在配建指標基礎上利用地下空間增建停車場。建設單位應當將增建的停車場對周邊居民開放。
第十一條 既有居住區配建的停車場不能滿足業主停車需求的,按照物業管理的規定經業主同意,可以統籌利用業主共有場地設置臨時停車場;居住區不具備場地條件的,區、縣人民政府可以組織相關部門按照規定在居住區周邊街坊路或者胡同設置臨時停車場。
第十二條 不能滿足居民停車需求的區域,區、縣人民政府可以組織相關單位利用待建土地、空閑廠區、邊角空地等場所,設置臨時停車場。
設置臨時停車場,不得占用消防車通道及地下管線檢查井等市政基礎設施,不得妨礙消防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的正常使用,不得影響已批開發項目建設的進度。
第十三條 設置停車場,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停車場設置標準和設計規范,并按照標準設置無障礙停車泊位。設置立體停車設備,應當符合特種設備的有關規定。停車場設置后10日內,設置單位應當將停車位情況報送區、縣停車管理部門。
停車場向社會開放并收費的,應當配建停車誘導系統以及停車誘導標識。
第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停車場,不得將停車場改作他用,因實現原規劃用途將臨時停車場停止使用的除外。
臨時停車場停止使用的,停車場管理單位應當在停止使用前一個月向社會公示,并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五條 本市建立統一的停車場信息管理和系統,對停車泊位進行編號,對停車場信息實行動態管理,并實時公布向社會開放的停車場分布位置、使用狀況、泊位數量等情況。
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市停車場動態信息管理和系統,建設區域停車誘導設施,并負責運行、維護和管理。
停車場向社會開放并收費的,應當將配建的停車誘導系統接入所在區域停車誘導設施,但單位將配建停車場向社會開放的除外。
第十六條 本市停車收費遵循城市中心區域高于外圍區域、道路停車高于路外停車的原則。具體區域劃分及標準由市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在居住區周邊街坊路或者胡同設置臨時停車場,小區居民憑有效證明停車時,其臨時停放或者按月、按年租用停車位收費標準按照居住區露天停車場收費標準執行。
市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交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辦法,規范居住區地下停車場收費,提高居住區地下停車場利用率。
第十七條 居住區的配建停車場應當優先滿足業主的停車需要。實行停車收費的,應當執行價格管理的規定,并公示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和第八項等服務內容。
第十八條 本市鼓勵單位和居住區在滿足本單位、本居住區居民停車需求的情況下將配建停車場向社會開放;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將配建停車場在非工作時間向社會開放;鼓勵單位和個人實行錯時停車。
依照前款規定將配建停車場向社會開放的,可以按照核定的價格對社會車輛收取停車費,但不適用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
第十九條 單位或者個人錯時合作停車的,停車場管理單位應當予以支持和配合,并為停車人提供便利。
在單位配建停車場錯時停車的停車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段停車;超過約定時段拒不駛離、影響停車場正常運行的,停車場有權終止錯時停車約定。
第二十條 停車場向社會開放并收費的,停車場管理單位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稅務登記、價格核定、明碼標價牌編號等手續,在工商登記后15日內到區、縣停車管理部門辦理備案。
辦理備案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人登記證明及復印件;
(二)委托經營的提供委托經營協議;
(三)竣工驗收文件;
(四)停車泊位平面示意圖和方位圖;
(五)符合規定的停車場設備清單;
(六)經營、服務、安全管理制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
(七)停車誘導系統建設技術說明書及管理運行方案。
依照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設置的停車場提交的備案材料不包括前款第三項、第五項和第七項。
第二十一條 停車場向社會開放的,停車場管理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停車場顯著位置明示停車場名稱、服務項目、收費標準、車位數量及監督電話;
(二)按照核定的價格收費,并出具專用發票;
(三)配置完備的停車設施標志標識,為停車人進出提供明確的引導,為殘疾人提供必要服務;
(四)指揮車輛按序進出和停放,維護停車秩序;
(五)制定停放車輛、安全保衛、消防、環境衛生等管理制度;
(六)對停車管理員進行專業培訓、考核;
(七)不得在停車區域從事影響車輛安全停放的其他經營活動;
(八)建立投訴處理制度;
(九)國家和本市其他相關停車管理服務規范和標準。
中心城范圍內的停車場向社會開放并收費的,應當24小時開放;按照規定實行限時的臨時停車場除外。
第二十二條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和區、縣停車管理部門應當對向社會開放的停車場的運營服務實行質量信譽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道路交通狀況、周邊停車需求情況,在城市道路上依法設置和調整道路停車泊位,并予以公示。
除前款和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情形外,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設置和調整道路停車泊位。
第二十四條 區、縣停車管理部門應當與道路停車泊位的管理單位簽訂協議。協議應當包括雙方權利義務、期限、終止協議的情形等內容。
道路停車泊位管理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區、縣停車管理部門可以終止協議:
(一)發生服務質量糾紛,影響惡劣的;
(二)未按原承諾標準提供服務的;
(三)未按期足額繳納占道費的;
(四)質量信譽考核不合格的;
(五)擅自轉租轉包、掛靠經營的;
(六)多次實施違法行為,拒不改正的;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終止協議的行為;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和區、縣停車管理部門有計劃地對道路停車泊位內的停車實行電子計時收費。
第二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實際狀況以及維護交通秩序的需要,可以在道路上加裝隔離樁等設施,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挪移或者拆除。
第二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上和其他公共區域內設置地樁、地鎖等障礙物阻礙機動車停放和通行,不得在未取得所有權的停車位上設置地樁、地鎖;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物業管理協議和車位租賃協議中予以明示。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擅自在道路上設置地樁、地鎖等障礙物的,有權予以制止并舉報。
第二十八條 機動車應當在停車場內停放,并不得超過規定時間。
在停車場內停放機動車的,停車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服從引導;
(二)停車入位且車身不得超出停車泊位;
(三)做好駐車制動;
(四)不得損壞停車設備;
(五)按照規定繳納停車費用;
(六)進出停車場、停車泊位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或者行人正常通行。
停車人不遵守本條第二款規定的,停車場管理單位有權勸阻;造成損害的,停車場管理單位可以依法提起訴訟。停車人有權對停車管理中的違法行為進行投訴、舉報。
第二十九條 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承辦者應當協調活動周邊停車場,提供停車服務,并在票證上標示活動周邊公共交通線路、行車路線及停車場位置;停車場地不能滿足停車需求的,承辦者應當在票證及其他宣傳媒體上提示活動參與者選擇公共交通前往活動地點。
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采取管制措施3日前向社會公告。周邊道路有條件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活動場地周邊道路設置一定數量的臨時停車泊位。
第三十條 交通客運換乘場站、醫院及其他客流集中的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應當設置出租車上下客車位。周邊道路有條件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上述公共場所周邊道路設置出租車專用上下客車位,其他車輛不得占用。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將停車場擅自停止使用或者將停車場改作他用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恢復原狀。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未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擅自從事停車場經營活動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職責分工依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予以處理。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停車場管理單位未按照規定對停車泊位進行備案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處1萬元罰款。
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停車場管理單位未明碼標價、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收費標準的,由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六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規定之一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給予警告,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1000元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停車場未實行24小時開放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設置和調整道路停車泊位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擅自損壞、挪移、拆除隔離樁等設施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擅自在道路上設置地樁、地鎖等障礙物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迅速恢復交通;擅自在居住區公共區域內設置地樁、地鎖等障礙物的,由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擅自在道路、居住區以外的其他公共場所設置地樁、地鎖等障礙物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并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具體劃定各自在道路及道路、居住區以外其他公共場所相應的職責范圍;對尚未明確劃定執法管轄權的公共場所擅自設置地樁、地鎖等障礙物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先行對違法行為予以處理。
第三十八條 對擅自設置的地樁、地鎖等障礙物,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情形的,相關部門可以決定立即實施代履行。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違反規定停放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第四十條 違反本辦法,屬于違反規劃、建設、稅務、質量監督、民防、消防等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行政機關在依法查處違法行為過程中,應當按照規定將涉嫌犯罪的案件移交公安機關。
違反本辦法,有擾亂公共秩序、招搖撞騙、詐騙、妨礙公務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 行政機關在停車管理中不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或者監督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停車場安全管理預案范文3
【關鍵詞】商品批發市場;消防安全;對策
【 abstract 】 commodity wholesale market because of large communities, where there is a fire safety accident, easy to cause major casualties and property losses, therefore, strengthen the commodity wholesale market fire safety work is very important, combined with a commodity wholesale market in the safety situation is discussed, and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Suggestions.
【 key words 】 commodity wholesale market; Fire control safety; countermeasures
中圖分類號:P624.8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近年來,隨著國家經濟的迅速發展, 人們生活水平的日漸提高,現在的商品批發市場無論是在建筑布局、還是在經營理念、經營規模、管理模式等方面都發生了巨大變化,已由以往單一、小規模的商鋪群發展為功能復雜、形式多樣的商業綜合體。當前,多數商品批發市場一般設置在商住樓的商業樓層或者是由老商場、老倉庫等改造而成、甚至還有相當一部分是設在地下建筑內,建筑防火設計不能達到現行的消防技術規范要求的還較多,給消防監督管理帶來極大的不便。商品批發市場通常集商品銷售和貨物存放兩種功能于一體,經營的商品大部分都是易燃、可燃物,數量多且集中,并且市場內人員密集、流動量大,一旦失火,很容易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本文針對某地區商品批發市場的消防安全現狀進行了詳細的調查,提出了相應的應急對策。
一、某地區商品批發市場消防安全現狀
(一)根據實地調研,該地區商品批發市場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以下問題:
1.店鋪密度過大、店鋪間通道狹窄。由于該地區商品批發市場地處市區中心,且地處坡地,經營空間十分有限,加上市場內多數商場是在老舊城區基礎上改造形成,在形成的初期就造成了店鋪密集,通道狹窄的情況。
2.可燃商品多、商品儲存管理不規范。該地區商品批發市場主要以經營服裝、小商品與日用百貨為主。這些商品大多屬于可燃物品,具有較大的火災危險性,且商場內火災荷載大。
3.消防設施不足。該地區商品批發市場內部分商場系老舊建筑改造而來,自動消防設施設備不足,存在先天火災隱患。
4.安全通道狹窄、占道經營。由于歷史原因,各商場內的通道相對較窄,加上經營戶消防安全意識淡薄,只顧經濟利益而忽視消防安全,不少經營戶將攤位擴充到了安全疏散通道中,占道經營的現象還是屢有發生。
5.消防通道堵塞嚴重。由于貨物的進出,以及人們進行商品采購批發時,需要車輛協助,因此,市場內的停車場經常被各種交通工具,以及運送貨色的車輛堵塞,使得人員和車輛的出入都非常困難,消防通道經常出現堵塞現象。
6.防火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環節。一是單位的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各社會單位不能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片面追求經濟利益,淡化消防安全管理。二是教育培訓不到位。主要是由于市場從業人員流動性大,還不能做到百分百從業人員都參加消防安全培訓。三是日常巡查、檢查不到位。許多單位管理人員對消防設施設備缺失、損壞以及消防通道堵塞等情況視而不見,或者即便是看到了,也習以為常,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
(二)為了有針對性的制定消防安全對策,將該地區商品批發市場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進行了歸類:
1.室外消防安全問題:主要存在占用消防撲救場地、消防車道和防火間距的現象。一是消防撲救場地、消防車道設置停車場。二是設置室外攤位。
2.室內消防安全問題:一是部分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差。二是不同程度地存在室內占道經營現象。三是居民住宅改建為庫房。大量經營戶擅自將私有住宅改為庫房,增加了建筑的火災負荷,增大了火災危險性。
3.消防安全管理問題:一是單位的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二是教育培訓不到位,市場從業人員仍有少部分沒有經過消防安全培訓。三是日常巡查、檢查不到位。
二、商品批發市場消防安全應急對策
(一) 規范內部消防安全秩序、提升設施設備完好率。消防部門可以會同各辦場單位對市場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劃定標志標線,加大對占道經營、違章吸煙、使用明火等消防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糾正經營戶占道經營行為,形成整治消防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在各辦場單位對建筑內部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測的基礎上,消防部門要對該地區所有建筑的內部消防設施進行逐一測試。對存在火災隱患的單位,要派專人上門服務,積極協助各辦場單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實責任和措施。切實對涉及疏散通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消防栓系統等進行更新改造,消除建筑消防設施火災隱患,提高消防設施完好率。同時根據火災荷載的不同分布,在重點區域加強配置滅火器,做到數量充足、維護良好、位置適當、取用方便, 關鍵時刻可以提高初期火災處置能力,使初起之火得到有效控制。
(二)完善滅火預案,提高火災撲救及疏散應急能力。各商場市場均應結合內部實際對內部火災撲救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檢驗和修訂,并適時開展演練。消防部門也應深入現場,對市場的市政水源、交通狀況和各單位的基本情況進行詳細調查,對火災撲救應急處置預案進行細致修訂,確保預案的針對性和可靠性。同時,會同市政部門對該區域的市政消防設施進行實地勘察,制作區域市政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標定新增市政消火栓位置。
(三) 強化主體責任,加強部門聯動。消防部門應緊緊圍繞“四個能力”建設標準,抓住消防安全管理標準化工作這條主線,組織各辦場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保衛部門負責人定期召開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會,對照標準對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全面梳理,明確各級消防安全職責,建立健全單位內部消防組織、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檔案。辦場單位還應當與各攤戶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建立起消防安全體系,構建起責任連帶制,通過互相監督、互相管理的方式,使攤戶能夠提高消防安全意識,發揮主人翁意識,做到自覺遵守消防安全制度,有意識地維護市場的消防安全。進一步提高各辦場單位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能力。同時,消防部門應會同市政部門、交警部門共同對市場的主要消防車道進行劃線并設置交通標志,做好建筑周邊違章占道的整治工作。
(四)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增強整體自救自防能力。由于市場從業人員多來自各個層面,個人素質參差不齊,對消防安全的認識更是相差較大,因此,管理部門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加大對市場人員的培訓教育,將培訓學習作為市場管理人員一大考核內容,以此增強對消防安全的意識,全面提升各類人員的消防安全素養。同時還應當加大消防安全宣傳力度,通過以會代訓、互幫互教、知識競賽等方式,加大對安全的宣傳力度,形成人人講消防、事事重消防的局面,在潛移默化中養成攤戶及管理人員地消防的重視。并且還應當加大消防演練,幫助攤戶掌握自我救護、自我逃生的相關能力,避免在發生消防事故時過多的人員傷亡。
【參考文獻】
停車場安全管理預案范文4
春運期間,全市日均投入客車504輛,日均投入班次1167次,共投入加班班次251次,包車34次,完成客運量74.1784萬人次,做到公路暢通,無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無“禽流感”可疑情況發生。
一、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安排
為了認真做好年春節運輸工作,我市交通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的春運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組織、協調春運工作,制定應急預案,做到責任到人,措施到位。春運期間,處領導帶隊深入到縣和縣檢查、指導春運工作,認真查看,查出問題,及時督促落實,確保春運工作順利進行。
二、認真貫徹執行,落實安全責任
春運前,我處按照交通廳精神,認真把春運工作職責落實到各所、各科室、各企業和個人頭上,層層簽訂了安全責任書,并督促運輸企業與經營者簽訂安全責任書。同時,督促各客運企業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全面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并堅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來約束,真正落實了安全責任,保障了車輛的安全運行。
三、開展廣泛宣傳,營造節日氛圍
為了春運工作的順利展開,確保春運安全,我處先后召開了處所會議和市城區道路運輸企業負責人會議,召開了各運輸企業全體司乘人員會議,對春運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同時,在各經營站、場和有關場所懸掛春運宣傳橫幅,客運車輛張貼春運宣傳標語,營造了濃厚的節日運輸氣氛。在電視臺播放關于進一步明確出租車運價和運政服務熱線的通知,及時受理和處理好旅客的投訴,規范客運市場秩序,維護旅客和合法經營者的權益。
四、強化管理措施,突出工作重點
道路旅客運輸安全是春運工作的重中之重,運管部門、各汽車站、客運運輸企業堅持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認真履行道路旅客運輸安全管理的“三關-監督”職責,切實的做好各項安全預防工作、加強監督檢查,清除安全隱患,確保不發生群死群傷重大特大惡性事故,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為此,我們強化以下措施:
嚴把市場準入關。通過今年對客運企業安全生產評估,建立健全了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積極引導客運運輸企業轉變觀念,明確企業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的源頭。樹立企業法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意識。春節前,各客運運輸企業按照的規定辦理了保險,經運管部門嚴格檢驗后參加春運,確保了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春運期間,各客運企業加大內部安全管理力度,配備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實行車輛“三檢”制度,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
嚴把車輛技術狀況關。按照交通廳今年春運工作的具體要求,凡參加春運運輸的車輛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檢測合格和技術等級達到要求的車輛,發放了,嚴防技術性能不合格、安全無保障的車輛參加春運。同時,我處對所有客運車輛進行了一次全面檢查,對車輛營運證、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乘務員上崗證及車輛二級維護政情況進行了檢查登記,對客車滅火器配備不齊全或無效、自制線路牌、加座、改座等違章行為進行了糾正。針對冬季雪霜天氣和冰雪路面的實際情況,監督運輸業戶及時配備了防滑設備。
嚴把從業資格關。春運前,我處組織工作人員對客運駕駛員的從業資格證、乘務員上崗證逐車進行了檢查。對沒有從業資格證的駕駛員、沒有上崗證的乘務員禁止其上崗。對公安部門查獲并抄告的違章營運駕駛員進行嚴肅的處理并禁止其春運資格,進一步提高了我市司乘人員的服務質量和職業道德意識。
加大對汽車客運站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汽車客運站的源頭監管,督促汽車客運站切實履行“出站查驗單”制度。
汽車站內設置了“三品”檢查點,嚴防“三品”進站上車,杜絕超員車輛出站上路。
城區停車場是我處春運工作的一個薄弱環節,春運期間我處集中精力對停車場運行的車輛進行監督,嚴格執行出站查驗單制度,防止“三品”上車,杜絕超員車輛出站上路,督促停車場做好“防凍”和環境衛生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春運期間,為了確保廣大旅客安全、及時出行,我處駐站運管人員,準確根據客流的變化,及時調整班次,合理調配運力,以提高運輸效率,解決了旅客運輸高峰的壓力。增開臨時加班車的方式來疏導旅客,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其次,受降雪天氣帶來的影響,為確保旅客的出行安全,我處積極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開展應急知識的培訓,增強其在惡劣天氣下的行車安全意識,隨車配備了防滑鏈、警示牌等安全設備,最大限度降低惡劣天氣對公路運輸的影響,防止出現旅客積壓、滯留現象。及時做好旅客的解釋工作,確保運輸生產安全有序進行。共2頁,當前第1頁12
五、加大管理力度,維護市場秩序
為更好地加強節日期間客運運輸市場的監管,繼續整頓客運汽車站內外的秩序,嚴厲打擊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行為,打擊“倒”、“賣”、“甩”、“宰”客等行為,規范運輸市場秩序。我處運政服務熱線認真受理投訴案件,負責春運的聯絡、協調、宣傳、統計和處理投訴,做到了舉報一起、核實一起、查處一起,受到了社會各界的認可和好評。
六、加強春運統計報告及值班制度
停車場安全管理預案范文5
1.完善組織
今年以來,結合酒店治安、消防的需要,建立了防火委員會。根據酒店人員變動,重新調整了防火委員會,總經理擔任防火委員會主任,書記、副總擔任副主任,各部門經理任委員。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了三級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總經理與各部門經理簽訂了安全目標責任書。部門與班組明確了安全目標管理、同時也將租賃單位與住地派出所簽訂了治安消防責任書,使安全工作明確職責,落實到人。
2.落實制度
為了確保酒店的安全,我們從酒店的實際情況出發,建立了一套安全防范制度,使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為此建立了火警火災處置預案、各重點部位崗位責任制、門崗值班職責、巡邏崗職責、停車場崗位職責、突發事件預案工作程序、消防預案及重點部位防范等。同時落實了公安特行規定的各項登記與傳輸,做到認真登記、及時傳輸。
3.培訓到位
為了使消防、安全工作深入人心,增強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采取有計劃多形式地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的宣傳、教育、培訓,今年以來共培訓員工怎樣使用滅火器272人次,消防安全知識培訓376人次,消防安全宣傳欄二期、同時將消防安全基礎常識發放到各部門及租賃單位進行宣傳。使員工懂得防火滅火的基本措施和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提高預防火災的警惕性。
二、加強巡邏檢查,確保酒店財產安全。
為了使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實處,我們貫徹酒店總經理、防火委員會主任每周晨會強調安全防范工作,布置安全防范內容,加強安全檢查。今年針對四樓、六樓、三樓餐廳、二樓大堂、客房、21樓、裝修施工時間長任務重,我們落實重點防范,加強巡邏檢查次數,在裝修幾個月中我們派各班專人現場進行監護,同時落實動火審批制度,做到三不動火、不審批不動火、沒有操作證、不動火、沒有防范措施不動火。真正地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一年來落實安全巡邏檢查2190次,每月防火安全委員會、委員安全檢查8次、大型活動和節假日安全委員會主任帶隊檢查,落實食宿客人車輛登記14164次,監控登記365次,消控登記730次,落實酒店來信來函登記65次。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28起(例:1、有65只滅火機過期并進行了更換。2、廚房操作間下班后留有火苗一次。3、三樓.消防疏散通道堆放雜物兩次。4、樓層個別煙感失靈。娛樂場所:1、有7只滅火機過期失效并整改更換,2、樓梯后通道堆放雜物。3、消防應急燈不亮并整改。4、.施工場地發現煙蒂多次。)等情況。針對查出來的問題,我們都已下達了整改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整改,基本做到完善到位。同時還裝置和更換樓道疏散指示燈12只、樓道疏散應急燈3只。更換消防水帶20條、消防栓箱1個、防火門把手75只。維修消防栓箱7個閉門器7只。完成消防局下達整改書、四項整改到位。
三、抓學習、樹典型、促管理、保安全
1.首先是抓好骨干隊伍自身建設,重視夯實員工的思想基礎,全面提高安全隊伍的綜合素質。為使員工盡快掌握業務技能,我們落實每月一次全體人員安全會議。充分利用安全例會與員工交流,剖析正反案例,灌輸酒店為客人服務的宗旨。在會上表揚出色的員工,對個別表現差的進行嚴肅批評,同時對員工加強法紀教育,尤其是大門值班及停車場的員工,接觸人雜、面廣,如今年5月9日,停車場老師傅看見一位不是到酒店食宿的人亂停車,把車停在進口處,擋住了去酒店商場的路,很客氣的跟這位司機師傅講,請您不要停在這里,這樣會影響其它車輛進出,他說就要停在這里,再次跟他講時,他不但不聽,反而罵人,并吐了我們邱師傅一臉吐沫,推推搡搡,嘴里直罵,后被拉開。當時圍觀的人看了非常生氣,對老邱講,你為什么不打他?老邱是這樣說的“我們是酒店哎這是我們的職業”。從這件事看,正因為我們經常開會剖析案例,強調法紀觀念、牢記酒店服務宗旨,使得我們從領班到員工都能夠做到這一點“忍字”忍者為勝。
為此在全體員工安全會議上表揚了老邱,以此樹立了“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學習典范并給予了精神安慰。同時剖析了這起事例:如果當時還手,心情得到平衡,但是損失會更大,會直接影響我們安全部在客人及周圍群眾的聲譽。甚至會對我們安全部產生不好的看法,正因為我們有這樣的保安,主要是酒店領導在平時教育或培養的結果。從酒店領導、部門經理到領班員工年初所唱的“相親相愛一家人”與酒店共命運、以大局為重、酒店就是我的家:“不管是怎樣令人難堪的局面,我們都能忍耐;不管遭到什么樣的挑釁,我們也能平心靜氣;不管面對多么囂張和惱怒的人,我們也能心平氣和。安全部把所學用在平時的工作中去,只有這樣,才能處理好經常碰到的委屈事情。
2.人性化管理
加強對員工的管理,是部門首要工作.如何加強對員工人性化管理,是部門更應密切關注的,只有這樣,才能發揮出員工更好的積極性。7月12日下午5:10分,一輛被收費客人汽車停在最東邊泊車位,當時指揮倒車的是一個新來半個多月的員工,表現比較好,但是在指揮倒車時,沒有注意到車后面還有車、當汽車倒進時,車后屁股已被頂壞了。當時雙方客人發生爭執、要修理好約300元左右,當時,因保安剛來服務態度也比較好,就叫保安賠100元,事情發生后,該員工就找到部門負責人說:“這次碰壞,是我錯了,沒有注意到車后面,這100元等工資發下來我賠,以后我一定會注意的?!贬槍@件事,部門領導碰頭,認為員工在指揮車輛時沒有注意、雖然有錯、但是作為部門領導,領班也都有責任。
事情發生后,我們沒有簡單的處理,讓員工一賠了之。認為員工指揮不當有過錯,理應賠償,但是考慮到員工新來工資發下來也沒多少錢,同時我們管理上有疏忽,也有責任,從部門領導、領班及其他本人每人賠30元。通過這件事,在今后的工作中,這位員工在服務質量上,有聲服務、微笑服務做的比較好,他的工作得到顧客的認可。從這件事反映出,人性化管理,不但能促進員工的思想。也會在日常工作中積極上進,用敬業來報答酒店。
3.安全感體現團隊精神
對酒店的客人說,安全感——他是看不見的,但感覺到安全是賓客享受酒店服務的前提。酒店先進的設備設施、明確的指引、嚴密的安全措施和訓練有素的員工構建了安全的環境氣氛,我們能夠控制好酒店的氣氛,就能給客人最大的安全感。員工的安全感來源于部門對員工的態度,部門如果以人為本,并體現在管理、服務、教育、培訓、發展等各個方面,員工實實在在地感受到了,員工就有了安全感。酒店文化是培養我們所有的員工能有一技之長、能有綜合全面發展的素質,出色的為顧客和來賓服務也就體現了酒店的整體團隊精神。
四、服務質量
1.門崗值班服務
門崗值班是我們酒店為客人服務的最前沿,他的服務質量好壞,關系到住宿客人第一感覺,為此為了保證我們的服務質量,我們從以下三個方面落實:
第一.經常性組織員工例會學習,培養員工對酒店要有敬業精神,只有這樣服務質量才會提高。
第二.服務即要有量也要保質,門崗安全服務,做到客人、車輛來去時,能主動,安全迅速地方便客人,指揮車輛、指路服務。下雨天提示安全服務。尤其是是在天寒地凍,日曬雨淋,他們始終站在服務最前沿,為客人服務,只要客人的車輛一到,他們就跑上前去服務收費,特別是在刮風下雨,他們為客人著想將車停在雨棚下車,自己卻淋著雨,一崗下來,衣服、褲子都已淋濕了,鞋子也被水泡濕了,從未叫苦叫累。真正體現了各崗安全為客人服務的意識。安全部停車場比較優秀的是:邱國富、孫世康、吳志剛、賈強、唐榮發、等。他們任勞任怨,踏踏實實地工作,為酒店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五、2009年的工作打算
按照總經理提出的升四星打品牌,安全部緊緊圍繞這一目標。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抓好員工的思想工作,培養員工積極上進的精神。每月不少于一次組織員工例會、學習培訓。
二、對個別比較俏差的員工進行個別談心,幫助,找出存在的問題,激勵他們在09年服務質量方面要有一個飛躍的提高。
三、平時多注意員工的想法,經常進行交流,關心、愛護員工。
四、在原有的服務基礎推出新的服務項目,把汽車加油站、補汽車輪胎、洗車的地址、電話號碼、往南京大橋二橋行駛線路、往南京各主要景點線路列為培訓課題,以滿足客人的需求。
停車場安全管理預案范文6
為合理有序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增強城市整體防護能力,優化城市功能配置,提高城市空間資源利用效率和綜合承載能力,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若干意見》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強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提出以下意見。
一、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和管理,適用本意見。
本意見所稱城市地下空間,是指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地表以下的土地空間。
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應當遵循統一規劃、合理開發、公共優先、綜合利用、質量第一、確保安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因地制宜、分類管理的原則。
三、市政府成立市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建委。
各區人民政府和市建設、規劃、人防、發改、城管、國土資源、住保房管、環保、公安交警、消防、綠化、國安等有關職能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的相關工作。
四、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發展的需要,編制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專項規劃,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專項規劃應當與人民防空專項規劃等各類專項規劃相銜接,并體現豎向分層立體綜合開發、橫向相關空間連通、地下工程與地表建筑相協調的原則。
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專項規劃應當包括城市地下空間綜合開發利用的發展戰略,功能分區,用地規模和布局,交通體系,禁止、限制和適宜建設地下空間的區域,環境保護,防空、防災,文物保護及其他相關內容。
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專項規劃應當對地下交通,城市地下管網,防空、防災場所與設施,地下停車場(庫),商業服務設施,物資倉儲設施等作出具體規劃。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組織編制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時,應當設置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專門章節,具體落實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專項規劃的要求。
五、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應當按照規定申請核發建設用地規劃條件(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提出城市地下空間建設用地規劃條件或核發選址意見書時,應當明確地下空間的開發性質、規模、范圍和連通方式等要求,并對商業、辦公、娛樂、倉儲等經營性開發利用提出具體要求。
對結合地表建設工程進行地下工程建設的,應隨地表建設工程一并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規劃許可手續;對結合地下建設工程進行地表工程建設的,可隨地下建設工程一并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規劃許可手續;對獨立開發的地下交通、商業倉儲設施和能源、通信、人防工程以及地下停車場(庫)等地下工程設施,應按有關規定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規劃許可手續。
六、地下工程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應當依據規劃要求以及相關規定、標準和技術規范進行,符合地下空間對人防、環境保護、交通組織、消防、防水排澇、安全和設施運行、維護等方面的要求,其使用功能與出入口設計應與地面建設相協調。
有關部門在審批地下工程設計文件時,應當明確與其他地下空間連接的預留接口,并根據地下空間規劃明確地下空間各層的高程控制。對屬于人防工程的地下空間開發項目,其設計須報人防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對不屬于人防工程的地下空間開發項目,應當依法兼顧人防需要,具備一定的防空功能,其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應當有人防主管部門參加。
地下工程建設涉及地下連通工程的,建設單位應當履行地下連通義務,并確保該工程的實施符合人防、市政工程等專業設計規范的要求;先建單位應當按照規范預留地下連通工程的接口,后建單位應當負責履行后續地下工程連通義務。
七、城市地下空間建設用地所有權屬于國家,其使用權可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以劃撥或有償使用的方式(含出讓、租賃等)供應。
人防設施、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等涉及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地下空間建設用地,符合劃撥用地規定的,其使用權可以劃撥方式供應;經營性用地和不符合劃撥條件的地下空間建設用地,其使用權應當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等有償使用方式(含租賃)供應。
八、地下工程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申請核發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地下工程必須按照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經批準的施工圖進行施工、監理、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確保施工安全和施工質量。兼顧人防需要的地下工程建設還應當符合人防建設的要求。
地下工程的施工單位應當采取有效的安全和防護措施,科學合理地處理好地表空間和地下空間的承載、震動、污染、噪聲和相鄰建筑物及地塊的安全,不得破壞地下管線功能,不得影響地面交通運輸,不得妨礙地表規劃功能,不得對相鄰的合法建(構)筑物、附著物造成損害。
九、國土資源和住保房管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辦理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地下建(構)筑物權屬登記,頒發相應權證,并在產權證中注明“地下空間”;屬于人防工程的應注明“人防工程”。對獨立開發的已建人防工程,可按上述原則予以確權,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住保房管主管部門頒發相關權證;對依法結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待國家有關法律明確其所有權歸屬后再行確權。
十、有關管理部門應當制定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規范,并履行相應的監管職責。
地下空間建(構)筑物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應當遵守地下空間管理規范,履行地下空間的日常管理、維護和更新義務,建立健全地下空間使用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并制定完善應急預案,確保使用安全,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改變地下空間的使用性質。
地下空間的物業管理參照國家、省和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在符合城市規劃和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專項規劃的前提下,鼓勵開發建設利用地下空間的公共服務設施。
對地下交通、城市地下管網等事關經濟社會長遠發展的重大地下工程和主要用于防空、防災的地下工程,應當以政府投資為主,積極吸納社會資金參與。對地下停車場(庫)、商業服務設施、物資倉儲設施等地下工程,應當在政府的指導下,鼓勵社會資金參與開發建設。社會資金投資建設防空防災場所與設施、地下停車場(庫)、地下過街通道等地下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在土地出讓金、相關稅費等方面予以優惠,具體政策由市建委牽頭另行制定。
十二、因搶險、救災等緊急需要,市、區政府可依法征用地下建(構)筑物及設施或要求其權利人提供便利,其權利人不得拒絕。
十三、由市建委牽頭,負責建立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信息管理平臺,完善城市地下空間管理信息共享機制。除涉及國家安全等需保密的信息外,建設、規劃、市政設施、人防等主管部門應當對各自管理的地下建(構)筑物和管線、設施實行信息資源共享。
十四、建立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專家庫,積極發揮在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優勢,加快培養和引進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專門人才。加快制定和完善與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相關的標準和技術規范,加大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科研資金投入力度,積極推廣應用各種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