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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項目管理制度范文1
目前,我國公路工程實行項目法人負責制,由項目的法人對工程的設計、籌資、籌劃、實施建設到償本付息、生產經營以及國有資產的增值等一系列負責。在這一制度環境下,項目的施工、設計及監理等都歸入到系統的內部要素,這使建設企業既可以通過招投標方式,調節系統的內部組織結構,使得系統的整體功能較好。我國自從實施了項目管理制度,建設企業監督整個環節的工程建設,項目監理在項目質量等環節履行職責,兩者共同在進度方面、投資方面、項目安全和文明工地等方面擔起管理職責。因此,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上所派出的項目管理機構對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有著重大的影響,項目管理機構的性質和特點影響建設工程的水平。
二、我國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管理面臨的問題
近幾年來,我國在公路建設及項目管理方面獲取了很大的進步,但由于我國項目管理人員水平的不足以及項目管理模式的老舊使我國公路工程項目管理制度還不完善,尚存在許多問題,主要表現在如下方面:
第一,監理與建設單位不統一
在理論上,監理與建設單位能夠明確地對職能進行分工,但是在我國的公路項目管理中,重視建設單位管理的管理模式在各省交通主管部門越來越得到提倡,這種管理模式在工作職能上容易產生監理與建設單位交叉的現象,從而導致項目管理責任的不明確,秩序混亂。在工程項目的實際建設過程中,由于目前我國公路建設市場的監理機構本身管理的不健全,具體施工現場經常產生監理工缺位或補位的現象,建設單位不得不聘請專業的工程師進入到施工現場的質量管理等工作,這就導致在建設過程中與監理工程師的監理工作存在工作內容上的交叉。
第二,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
公路建設項目管理的內容涉及到進度、質量、成本、監理、實施等多個方面,而進度和質量的管理又是項目管理的重點。在具體建設過程中,如何促使施工單位強化施工組織的管理制度,又能考慮到自身的經濟利益,是建設單位對項目進度進行控制和管理的重點和難點。
第三,專業管理人才的缺少
目前我國公路監理市場上人才素質的參差不齊,監理的具體建設工作中很難確保工程建設的質量。在進入項目的具體實施工作之前,也未對每個人員進行很好的崗位考核和工作調查,最后經常出現調入的很多人員專業素質并沒有事先預想的高的現象,而且有許多管理人員還是剛剛參加工作,會不適應工作,同樣也無法勝任。
三、公路工程項目管理模式
公路工程項目組織管理模式是指建設單位在公路工程項目建設管理的過程中所采用的組織管理模式。按照建設單位在公路工程項目管理中的作用不同進行分類,可分為自行管理模式、委托管理模式以及總承包管理模式。自行管理模式是公路建設單位根據本身的標準,獨立地參與到公路工程項目的監督與管理,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項目建設,規劃施工單位的進度。具體的項目管理由承包商與建設單位一同負責,但是負責的主體仍是建設單位。委托管理模式是針對一些具有資格的咨詢單位,建設單位可以委托這些咨詢單位,參與到整個建設項目的管理與監督等各個環節,包括項目的施工、投資與建設,監督項目的質量、進度與資金。選用委托管理模式的優點在于確保項目管理人員的專業化素質,運用較好的項目管理體制,將項目管理中的競爭性突出出來,凝聚了管理團隊的各個優點。總承包管理模式的重要特點是建設單位必須負責籌集投資資金,而且保證按時付款,若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例如征地拆遷等,必須由建設單位出面解決。從建設單位的角度看,合同是僅有一份的,而且是唯一的,這樣可以事先了解項目的支出,將總價固定并且可以控制成本,極大地簡化了建設單位的項目管理流程。
四、公路工程項目管理的一些建議
公路工程在項目管理方面面臨著許多問題,只有在提高項目管理水平的目標上處理好這些問題,公路項目的建設才能更加有效率更加順利。根據公路工程在項目管理中出現的許多問題,以下對公路工程項目管理提出一些針對性的建議。
(一)建設良好的治理結構和制度
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可以幫助內部控制的建設和有效運行。良好的法人治理制度可以在最大程度上發揮法人在公路建設項目中的積極作用以及加強法人之間的交流,是解決公路建設項目管理中存在問題的基本手段。規范好法人治理的結構,加強內部控制,從而保證債權者和經營者以及所有者之間的合法權益。因此,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是解決公路工程項目管理存在問題的基本手段。
(二)建立項目參與方協作系統
建設單位項目管理制度范文2
[關鍵詞] 代建制 制度變遷 理性分析
國務院2004年7月頒布的《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中提出:“對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加快實行代建制,即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專業化的項目管理單位負責建設實施,嚴格控制項目投資、質量、工期,建成后移交使用單位。”至此,近年來在一些地方政府中試行的代建制,首次在中央政府的文件中被正式推出,發展中的代建制有了政策性依據,但與代建制相關的基礎理論還需進一步研究。
一、代建制的內涵分析
1.代建制的概念
項目代建制最早起源于美國的建設經理制(CM制)。CM制是業主委托――稱為建設經理的人來負責整個工程項目的管理,包括可行性研究、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運行等工作,但不承包工程費用。建設經理作為業主的人,在業主委托的業務范圍內以業主名義開展工作,如有權自主選擇設計師和承包商,業主則對建設經理的一切行為負責。采用CM制進行項目管理,關鍵在于選擇建設經理,一般來說,精通管理、商務、法律、設計、施工等知識和技能,并具有豐富經驗和良好信譽,是一名優秀建設經理所必須具備的素質。
2.代建制與工程項目管理和工程總承包
所謂“工程項目管理”,是指從事工程項目管理的企業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的約定,代表業主對項目的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管理服務。在項目管理過程中,項目管理企業不直接與項目的總承包企業或勘察、設計、施工等企業簽訂合同,只是協助業主與上述企業簽訂合同并受業主委托監督合同的履行。項目管理的主要方式由項目管理服務(PM)和項目管理承包(PMC)兩種。
所謂“工程總承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企業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在工程總承包中,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質量、工期、造價等向業主負責、總承包企業依法將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企業,分包企業按照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企業負責。工程總承包中的主要方式有設計――采購――施工(EPC)或交鑰匙總承包、設計――施工總承包(DB)等幾種。
綜合上述三個概念的表達,可以得出如下結論:
第一,項目管理對于項目建設單位來講,是在合同范圍內為之提供一種技術性管理服務,工程總承包則是為建設單位提供技術性與建造勞務相結合的服務。在這一點上,代建單位的代建工作與項目管理相同,而與工程總承包有所區別。
第二,在項目管理中,項目管理企業的管理行為是代表建設單位,以建設單位的名義做出的;而在工程總承包中,總包企業除了以自己的名義完成承包范圍內的工作外,對從自己這里分包工程的分包企業的管理和協調也是以自己的名義而非代表建設單位進行。在這一點上,代建單位完全以自己的名義完成工程建設及其管理的操作方式與工程總承包相同,而與項目管理有所區別。代建制是對建設管理費用的承包,項目管理企業具有項目建設階段的法人地位,擁有法人權利(包括在業主監督下對建設資金支配權),同時承擔相應責任,包括投資保值責任。
第三,與項目管理和工程總承包一樣,工程項目的“代建”從根本上講是一種適應市場發展和變化的工程建設方式,我國將其作為公共工程建設的制度化范式,從公共投資管理角度來講,無疑是一種體制創新。
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的主要宗旨是為了解決在我國現有行政管理體制之下,行政機關直接管理尤其以國家名義投資建設項目所造成的“投資、建設、管理、使用”四權合一模式所造成的“責、權、利”難以分清,難以具體落實的嚴重弊端,是以分權和市場化的方式對政府機關的行政權利運行進行一定的限制,在實施的效果上則主要表現為項目投資和工期的節省、質量的提高和工程建設領域腐敗現象的防治。因此,基于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主旨,我們在對代建制進行制度定位時,不應將其混同于一般的項目管理方式,否則將難于理清代建單位的代建和對于項目的管理之間的關系,而應當將其歸位為解決政府業主的“虛位”問題,提高項目管理的效率,明確各主體責任而將政府對于公益性項目的建設管理通過一攬子的方式委托代建單位實施的行政管理方式,是一種具有中國特色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方式。
二、代建制的新制度經濟學分析
新制度經濟學認為,制度之間是相互依存的,一項制度安排的變動將使原有結構失衡,從而可能引發其他制度安排的變遷。我國傳統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制度具有典型的計劃經濟特征,是政府直接配置資源的一種制度安排,但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原有制度所使用的環境發生了實質性變化,從而為其制度變遷提供了條件。
我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中,實踐已經證明原有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制度出現了邊際效用遞減趨勢,不但導致了社會和經濟效益的日趨低下,而且還導致了腐敗現象的大量滋生,充分暴露出原有制度的無效性,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的出現和實施,就是原有制度變遷的過程。
傳統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制度為計劃經濟時期的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做出了應有的歷史貢獻,但是,它明顯與市場經濟體制不適應,并逐步顯露出其制度的無效性。一是政府職能的越位、錯位。二是趨利機制導致投資失控。三是項目建設的自營性、臨時性、分散性導致質量與效益低下。四是監督制約機制缺失導致腐敗。政府官員的參與造成行政權力直接介入項目投資和建設,容易產生“長官意志”、“拍腦袋決策”問題,當監督機制缺失時更會導致腐敗。五是導致建設市場混亂。
政府投資項目實際上就是政府向社會提供的公共物品,其投資管理模式是由政府向社會提供公共物品制度所決定的。長期以來,我國實行高速集中的計劃經濟和相對單一的所有制形式,政府壟斷了社會資源的配置,成為公共物品的惟一供給者。因此,在計劃經濟體制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制度,必然與基本經濟體制相適應,與政府向社會提供公共物品的制度保持高度的一致性。同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制度與投資體制和建筑業管理制度密切相關。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與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制度密切相關的其他制度發生了深刻的變遷:一是公共物品供給制度,從政府是惟一的供給主體,演變成為公共物品多元化供給的一種新的制度安排;二是打破了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的投資體制,形成了投資主體和資金渠道多元化格局;三是建筑業管理制度的變革,促使了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度、工程監理和工程總承包等一系列制度的建立。
上述表明,在公共物品供給制度、投資體制和建筑業管理制度發生變遷時,一方面,原有的制度安排出現了結構失衡,傳統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制度已經無法適應這一環境變化,必須通過制度的變遷來改變這一狀況;另一方面,其他制度安排的改變也為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制度提供了變遷的基本條件。所以,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是原有制度安排的一種變遷。
三、代建制委托理論分析
委托――理論興起于20世紀60年代末,由羅斯(Ross)、詹森(Jensen)與麥克林(Meckling)等經濟學家提出來的。委托――理論認為委托人與人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性,人掌握著比委托人更多的信息,憑借這個優勢獲取更多的利益,而造成委托人的損失。信息不對稱性從發生的時間來看,可分為事前不對稱和事后不對稱,事前不對稱發生在當事人簽訂契約之前,產生逆向選擇;事后不對稱性發生在簽訂契約之后,產生道德風險。逆向選擇指委托人處于信息不利地位,不清楚潛在人的真實情況,可能選擇到并不滿意的人。而且人還會利用這部分隱蔽信息選擇有利于自己的契約,犧牲委托人的利益。為解決逆向選擇問題,委托人可通過制定一套策略或契約來獲取人的信息,采用信息甄別手段;或者高質量人利用信息優勢向委托人傳播自己的私人信息,采用信號傳遞手段。道德風險發生在委托――關系確立以后,指方利用信息優勢隱瞞對委托方不利的信息和行為,使委托方遭受損失,而實現利己的目的。道德風險會增加不利事件發生的概率、影響資源的最優配置和導致低效率。為了解決道德風險對委托人造成的利益損失,委托人在與人簽約時就應考慮如何減少道德風險的損害。一種解決方案是在合同中簽訂避免道德風險的條款,以防止人采取危害委托人的行為。采用這種方案,委托人需要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監督人的行為。合同條款是否能避免道德風險,關鍵在于委托人能否監督人的行為,以及監督成本的大小。監督越困難,道德風險出現的可能性越大,而且道德風險的危害也越大。另一種方案是為了彌補監督的困難采取的激勵措施,以激勵促使人為了自身效用最大化自愿地或不得不選擇與委托人標準或目標相一致的行動。
對于政府投資項目,傳統上是采用項目使用單位自建的建設工程管理模式,即通過組成項目法人、工程指揮部或基建辦等對政府投資項目直接管理,項目使用單位因分別與規劃設計單位、建設承包商和建設監理單位之間直接簽訂業務承攬合同而建立了委托――關系:首先,政府投資主管部門與項目使用單位之形成了委托――關系,在這里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為委托人,項目使用單位為人,其次,則是由項目使用單位因分別與規劃設計單位等簽訂業務合同而形成的委托――關系,在這里項目使用單位為委托人,而規劃設計等單位為人。但這種在我國計劃經濟下的建設工程管理模式所產生出來的委托――關系中在著許多弊端。在這個以項目使用單位為紐帶所形成的委托――鏈當中,使用單位無論作為人,還是作為委托人都是不合適的。
實行代建制后,項目使用單位只是對項目提出建筑功能和使用上的需求后便不再直接參與項目的建設和管理,其主要職責變為和政府投資主管部門一道對代建單位的建設活動實施監督。這樣以來,對于政府投資項目在代建制框架下就形成了一條以代建單位為紐帶的委托――鏈:項目投資主管部門通過公開招標選擇專業化的項目管理單位(代建單位)負責項目的投資管理和建設實施活動,這里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包括項目使用單位)為政府投資項目的委托人,代建單位為人。在這個以代建單位為紐帶的委托――鏈中,代建單位因其專業化和第三方等特點使其成為政府投資項目成敗的關鍵環節。作為人,因為代建單位具有豐富的項目管理知識和經驗,熟悉投資規律和基建程序,委托其代行業主的職能對政府投資項目全過程負責,不僅能克服設計、施工、試運行等項目各階段相互脫節的矛盾,而且出于自身經濟利益的考慮,代建單位會主動發揮其專業優勢,運用各種有效的項目管理手段來實現政府投資項目投資效益的最大化。
四、代建制隱形激勵理論分析
所謂激勵就是要使得人達到一種狀態,在這種狀態下,他具有采取行動動力。20世紀80年代以來,經濟學將動態博奕理論引人委托――關系的研究之中,論證了在多次重復關系情況下,競爭、聲譽等隱性激勵機制能夠發揮激勵人的作用,充實了長期委托――關系中激勵理論的內容。由克瑞普斯等人提出的聲譽模型, 解釋了靜態博奕中難以解釋的“囚徒困境”問題。當參與人之間只進行一次易時,理性的參與人往往會采取機會主義行為,通過欺騙等手段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目標,其結果只能是非合作均衡。但當參與人之間重復多次交易時,為了獲取長期利益,參與人通常需要建立自己的聲譽,一定時期內的合作均衡能夠實現。法瑪的研究表明,“人市場的競爭對人施加有效壓力”,在競爭性人市場上,人的市場價值決定于其過去的經營業績,從長期來看,人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完全的責任,因此,即使沒有顯性激勵的合同,人也會有積極性努力工作, 因為這樣做可以改進自己在人市場上的聲譽,從而提高未來的收入?;裟匪固啬穼⑸鲜鏊枷肽P突?形成人――聲譽模型。這一機制的作用在于,人工作的質量是其努力和能力的一種信號,表現差的人難以得到人們對他的良好預期,不僅內部提升的可能性下降,而且被其他企業重用的機率也很弱。
綜上所述,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在我國的產生有其深厚的理論基礎,解決了傳統體制所有者代表缺位的問題,解決了傳統體制下由“基建辦”、“指揮部”等臨時機構外行管理內行的問題,解決了政府機構過多直接參與項目建設實施,以及概預算軟約束的問題等,體現項目管理的專業化、科學化,以及責權利的統一。
參考文獻:
[1]錢省三 梁 穎:關于代建制的理論基礎分析.中國工程咨詢,2007(12)
建設單位項目管理制度范文3
(1)針對性。
不同的項目涉及的施工單位和工序有較大的差別,參建單位也各不相同,因此制定的項目管理制度,必須要針對項目本身,結合內外部的各實際情況來編制。不可一味的以拿來主義來直接復制別的地方的管理制度,這樣在后期的實施過程中沒有任何意義。
(2)實用性。
目前我國的建筑法律法規有很多,并且形成了國標規范、地方法規和行業規范等多等級制度。各地結合自身情況,都制定了適合自身的法律。對于建筑工程,也需要在原有的一些管理制度上,進行修改和完善。一些只講口號和不適用與本地行情的條款,可以直接刪除掉。達到最大化的適用效果。
(3)可操作性。
很多企業在長期的工程建設過程中,根據自身經驗和相關法律要求,形成了自己獨特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但是在工程現場,很多制度根本就不適用,只是純粹的存在于理論知識上,無法得到具體的實施。很多企業為制度管理制度而復制大量的外界已存在的東西,導致這些制度在現場根本無法執行,導致形同虛設的程序,因此管理制度必須具有可操作性。
2項目管理制度在質量管理上的應用
2.1質量保證體系制度
質量管理是一個系統化的工作,不是某一個單位的某個人來獨立完成的,需要參建各方共同的努力與協調。因此在項目開始之前,必須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建立獨立的質量管理小組,形成專業組織架構對質量進行管理。并對每個崗位職責和要求進行明確,形成考核的制度。這樣才能確保現場的質量管理有人負責、有法可依。
2.2設備材料進場驗收制度
不論是甲供材料設備、還是承包商供應的材料設備,進場時,施工單位應通知監理、甲方對照合同要求、樣板以及相關標準規范進行驗收。影響結構和使用功能的,還要按照要求進行見證取樣試驗,經檢驗合格,任何材料不得使用在工程,對檢驗不合格者,應將該設備材料做上標志,進行隔離,并盡快作退場處理。
2.3質量檢驗制度
每一個工序都有自己的技術要求和檢驗方法,施工企業首先要自覺遵守三檢制度,形成工人自檢、班組互檢、技術人員驗收的檢驗制度,對存在的質量問題,要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和驗收要求進行整改。特別是對于一些隱蔽工程的驗收,必須履行驗收的程序,提前通知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人員進行驗收,并形成書面化的記錄。只有確保了每一個工序的質量合格,才能達到工程整體的合格。
3項目管理制度在進度方面的應用
3.1進度計劃報審制度
在工程開工之前,施工單位應該上報整個項目的施工進度總計劃,并報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審批。每月25日前工程部應督促施工單位向甲方、監理書面報送《下月施工計劃》、《三個月滾動計劃》和《本月完成工程月報》。《下月施工計劃》必須具體、詳細并且符合階段性工期要求和總進度計劃要求,內容包括施工內容、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來源、工程量、施工機械安排、材料安排、管理人員安排等,經甲方、監理審定后實施
3.2周報和月報制度
施工方應每周提交進度周報,對工程現場的進度情況進行總結,并對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進行書面化的明確。監理單位每月提交的《監理月報》、城市公司上報管理會的《月度報告》應涵蓋工程進度的檢查、對比、差異分析、措施等內容,及時向業主匯報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的區別以及相應趕工措施。
4項目管理制度在安全文明施工的應用
4.1安全教育培訓
建筑工程的實施主體是施工單位,具體做事的勞務作業人員。因此施工單位的安全員應對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讓他們了解所從事的工作的安全注意要點,培養他們的安全意識,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的情況發生。
4.2日常檢查制度
在施工過程中,各方人員要加強檢查,檢查的內容應包括:三寶的使用情況、臨邊洞口的維護、施工機械的使用、安全用電的布置、起重機械的使用和維護等情況,并制定評分表,根據得分的情況來進行相應的處罰和處理,并可以與工程款來進行綜合考評,對施工單位形成約束。
5結束語
建設單位項目管理制度范文4
【關鍵詞】公路;建設單位;施工管理;質量控制
一、前言
隨著經濟的發展,公路建設作為基礎工程,得到了大力發展,但因為各地發展的不均衡,施工管理水平層次不齊,經濟投入差異大等特點,影響著公路的施工質量,在公路施工的過程中,建設單位資金的投入,管理的水平,施工企業的實力,外界的環境,人員的素質等對工程質量也有著較大的影響,因此,加強工程的是施工管理是有效提高施工質量,解決以上問題的關鍵。為確保公路工程施工的質量,必須以人為本,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充分發揮技術人員的能動性,有效提高工程施工的質量。
二、充分發揮現場技術人員的能動性
在公路的建設過程中,建設單位的技術人員更應該能夠把握全局,擔負著技術與管理的職責,應該能感覺到自身任務的艱巨,要協調施工單位、監理的關系。首選能夠從思想上認識到這是組織對自己的信任,確定自己的工作目標,明確自己的管理思路,能很好的處理施工過程中的各項事務。而且要做好對整個項目的技術監督工作,公路工程的施工是一項復雜的工作,工序多,工程量大,耗資大,周期長,工藝要求高,要確保公路工程的順利完成和質量,需要一批具有豐富工作經驗的管理者,能夠站在一定的高度布置全局,合理分工,統一指揮。
三、建立有效的項目管理制度
對于公路的項目管理,也一樣需要建設單位足夠重視,一個好的項目管理制度首選應該是合法的,只有符合相應的國家法律法規,符合企業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才能確保這個項目管理能夠進行;二是必須是行之有效的,一個項目沒有好的管理制度,必然不是一個好的項目,就會導致管理混亂,對工程的質量造成重要影響;三是必須符合施工項目的實際。制度的制定并不是越細越好,而應該是需要得到大部分員工的支持才能實行,若大多數員工反對的話,那么該制度就是不妥的制度;四是必須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激勵他們積極上進。制度的制定應該充分體現人性化,關系員工的利益,這樣才能激勵員工熱愛企業,才能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干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從而使項目的整體技術水平得到提高,確保整個工程的質量。
四、加強施工的成本管理
施工項目成本實施是指在施工項目實施過程中,對影響施工項目成本的各種因素加強管理,并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將施工中實際發生的各種消耗和支出嚴格控制在成本計劃范圍內,隨時檢查并及時反饋,嚴格審查施工變更提出的各項費用的開支是否合理,消除施工中的損失浪費現象,并發現和總結先進經驗。通過成本實施過程的控制,使成本計劃最終實現甚至超過預期的成本節約目標。
五、加強工程施工中的質量管理
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公路建設的大量發展給人們的出行帶來了極大的方便。但是工程質量問題卻一直困擾著人們的出行,有些地方的公路修建沒多久就出現了開裂等質量問題,而且質量控制是需要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共同努力,才能有效的控制施工質量。
(一)要加強質量檢查,明確質檢責任
質量檢查是確保工程順利進行的關鍵,是實現質量控制的重要手段,建設單位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應該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施工現場的情況進行檢查,明確監理的質檢責任。對于現場施工單位無法解決的技術難題,要召開相應的會議進行討論,做出解決的措施,對于施工單位提出的變更,要經設計院和監理確認后,方可同意,嚴格控制不必要的變更發生。
(二)督促監理發揮監督的作用
監理在確保工程質量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在施工的過程中,應該嚴格要求監理按照相應的合同服行義務,對于施工現場,有異議的地方,應該首先參考監理的意見,確實異議大的地方,應該一起開會討論,確定最終的合理方案,充分會發監理的監督作用,通過監理來控制公路工程施工現場的質量。
六、加強公路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要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安全管理的目的性,既管生產也要管安全,做到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原則,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措施,重視特殊條件下的施工安全管理,才能保證公路工程的順利進行和完美竣工。做為建設單位的管理人員,應該定期的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進行安全教育的培訓,讓他們足夠重視公路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他們再去要求下面的施工隊伍的工作人員重視安全生產。
七、加強工程竣工驗收的管理
工程在立項、施工、竣工過程中均有工程資料的同步記錄,而工程資料的有效性在于對工程施工過程中各方面記錄的真實性。工程竣工驗收應由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形成竣工驗收文件。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負責工程的竣工備案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提交完整的竣工備案文件,并保證工程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有效性;對于記錄不完整、欠缺、錯誤、涂改的地方應追究工程資料管理人員的責任;工程項目管理和工程資料收集人員應核對工程資料與工程相關情況是否統一;對工程單位編制的施工報告與技術材料等內容進行核實;項目負責人通過層層把關,確保工程狀況與工程資料相符;杜絕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的情況發生;認真檢查竣工圖及相關文字的準確、真實與完整等。
建設單位項目管理制度范文5
1.1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財務制度尚不健全,為違紀違法埋下隱患財務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是一個動態的適應性的過程,機關本部財務制度制定的很多,但是到了工程項目財務管理上就被淡化了,項目負責人一般只重視工程的進展、質量和效益,卻往往忽視了財務的管理。有些項目雖然制定相關的財務管理制度,但是在報銷管理和資金使用方面的規定卻含糊其辭,為項目上財務核銷程序和資金使用留下隱患;或者干脆制度與行為兩分立,不按照制度執行。
1.2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財務預算不周全,為腐敗留下財務漏洞國有企業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財務預算不科學直接關系到工程的順利進展和效益,有些項目財務預算不能根據實際需要進行科學預算,而是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響,虛增、跨越、轉移工程費用等,為貪污犯罪留下隱患。工程預算包括成本預算、收入預算、支出預算、經濟效益預算,任何指標預算脫離可控范圍都會導致相應的腐敗。
1.3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財務監督功能缺失,為財務腐敗留下空間國有企業工程建設單位項目管理財務領域反腐倡廉建設一向是財務監督較為薄弱的地方,工程建設一般耗資巨大,人員復雜,牽涉部門和機構較多,容易出現資金亂占、私自挪用、、以權謀利的現象,由于涉及面廣、線長,從而難以實現全程監督和跟蹤監督,難以實行事后復核和校對。工程項目部的財務審批權限往往比較集中,領導對財務規定不一定熟悉,內部和外部監督機制沒有真正形成,缺少專業財務人員的審核和把關,簡單地將財務監督、財務管理等同于會計核算,會計人員只要把數字搞準就行了,開支不管是否合理,單位領導說了算,凡是領導簽字就能開支,財務人員只有核算職能,排除在監督管理范圍之外,缺乏真正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客觀、有效的財務監督成了空談。
1.4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財務人員水平有限,對違紀違法行為無知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具有項目立、機構立,項目結、機構撤這種臨時性特點,加之制度上在某些方面還不大完善,導致了用公款請客、送禮、旅游,挪用公款、肆意揮霍,開假發票、虛報冒領等等不正當行為的發生,這些行為有的是會計不知情,無法監督;有些是知情不舉,放棄監督;有的則是同流合污,從中撈取好處;個別人甚至監守自盜,以身試法。所以,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會計人員必須具備較好的政治素質和較高的業務技能。
2國有企業工程建設單位項目管理財務領域反腐倡廉建設措施研究
2.1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通過制約機制避免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要保證權力的規范化運行,必須將財務管理制度貫穿于每個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①工程建設單位項目管理財務部門必須重視財務制度的執行力度。財務部門一方面要加強對制度的執行和監督檢查,另一方面還要對沒有認真執行制度、不及時執行以及拒不執行的行為嚴肅查處、令行禁止,做到工程財務嚴格按照制度執行。②針對關鍵部位和薄弱環節進一步完善財務監督流程。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財務領域違紀違法的主要原因是財務監督流程不完善,必須加強人財物的管理,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權,用制度管事,鏟除腐敗的土壤。
2.2加強預算管理,保證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各項工作的有效運行工程建設財務防腐重在預算管理,尤其是項目資金的使用效率,不能僅僅認為預算執行進度提高了財務管理水平就提高了,這是一種對項目資金政策的片面理解。對于工程建設項目上的財務管理,不僅要做到會花錢,而且要做到花好錢。不能只重視項目資金的支付速度,而忽視對財政資金使用過程的合規性督查,從而造成違紀違法。因此,國有企業工程建設單位項目管理財務領域防止腐敗必須按照“綜合平衡、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科學合理地編制單位預算,并適時控制經費執行,從而加強經費管理和提高經費使用效益,保證各項工作的有效運行。
2.3提高財務監督,充分發揮懲治和預防腐敗主力軍作用財務監督關系到工程建設財務資金的健康運行,但是目前,財務監督對于工程建設單位項目管理領域存在不完善和不健全的環節,從而出現了部分借機的行為。因此,進一步加強工程項目財務監督管理職能就尤為重要。①認真履行工程財務的監督職責,為反腐倡廉提供可靠報障;②樹立工程財務會計監督的權威性,充分發揮其在反腐倡廉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建立會計監督正常的監督制約機制,并將會計監督經?;?、制度化和法制化;③建立健全工程項目管理內部會計監督機制進行有效的監督,形成一系列具有監督職能的方法、措施、程序,并予以規范化、制度化,強化工程財務內部監督,形成完善的內部牽制和制約機制,以堵塞漏洞、保護國家財產安全,隱患。
2.4加強政治和業務學習,提高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會計人員素質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會計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業務素質、職業道德和法律意識,才能保證項目財務的安全健康運行,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工作:①加強政治素質教育。對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會計人員政治素質的教育應提升到一個高度上來認識,教育會計人員恪盡職守,依法辦事,督促他們自覺地加強思想品德修養,過好“權力”和“金錢”兩大關。②加強業務素質教育。要認真學習會計專業技術知識,提高業務水平,要依據市場經濟規律,針對經濟活動日益出現的新問題和新情況,有目的地進行專門培訓,不斷更新知識。要積極勤奮,多學習,勤充電,多請教,多歷煉。③增強會計法律意識。知法、學法、用法,這是當代會計工作者應當具有的法律意識和職業素質,廉潔奉公,堅持原則。在日常工作中,會計人員有責任按照會計法規,對照自己,以身作則,樹立反腐倡廉的良好形象。
3結論
建設單位項目管理制度范文6
一、基本建設單位財務管理與預算控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對基本建設單位財務管理和預算控制認識不足
現階段,有些基本建設單位對實行財務管理和預算控制的內涵和重要意義的認識還不到位,對預算在單位管理中的作用以及預算的安排和實施缺乏深刻理解,缺乏現代企業管理觀念。這主要是源于這些單位對工程項目計劃、程序、預算的重要性和嚴肅性認識不足,認為建設單位基建項目只要有本單位的年度計劃,或者只要有本單位領導會議的臨時決定并以會議紀要的形式記載即可。還有的將本單位編制的項目建議書、上級主管部門的部分資金計劃以及中介機構編制的基建項目建議書等作為財務管理或預算控制的依據。這些都使得實際投資的項目內容、投資規模、投資額與上級批準的項目內容、投資規模、投資額不相符合。
同時,這種認識的不足還表現在項目財務決算不規范,把財務決算工作全部歸結于財務部門。財務人員既不了解工程項目從審批規劃到開工竣工之間的程序,又未參與招標文件及工程建設合同的審計工作,因此編制的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及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流于形式,既無工程項目特點的詳細分析,也無預算與決算對比情況財務數據分析。如果無法提供預決算執行結構方面的對比數據,就不能及時發現問題并采取措施糾正。
2、內控制度滯后,影響財務管理
內部控制是指企業為保證業務活動的有效進行,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預防、發現、糾正錯誤與舞弊現象,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實施的政策與程序。內部控制包括控制環境、會計系統和控制程序等幾方面。但是,現階段很少有建設單位能建立比較健全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大多內容非常簡單或根本未建立財務管理制度,這就直接導致財務會計核算把關不嚴。對建設單位來說,項目負責人不能認真理解和執行國家現行的有關基本建設管理的法規、政策,憑主觀意志辦事,對基建實施的過程不重視,甚至在主觀上回避監督,搞暗箱操作。建設單位往往有擠占、挪用基建費用的情況,如管理費中列支大量的招待費用、咨詢費用、考察費用、會議費用等。但是財務管理卻沒有很好地履行財務監督的職能,對領導提出的錯誤意見和做法不敢抵制,聽之任之。
3、會計核算不規范,資金管理不到位
財務人員對基建的基本知識不太了解,核算中容易出現一些錯誤。一是建賬不規范。有的單位沒有按照基本建設會計制度規定設置基本建設會計賬簿,只是在事業單位賬簿中統一核算,很難分清項目的資金來源狀況,更談不上項目的成本核算和管理了。二是使用會計科目不準確。如對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沒分明晰核算,在辦理竣工財務決算的時候,很難滿足竣工財務決算的報表填制工作;對建設單位管理費的核算,會計制度要求進行明晰核算,有的單位只是進行到二級核算,無法分清核算的具體內容。三是項目建設成本核算不完整。如出資方直接把資金撥付到施工單位,沒有給建設單位履行撥款手續,建設單位無法取得入賬的原始憑證,無法進行賬務處理,因此造成項目歸集核算的建設成本不完整。四是建設單位管理費支出不規范。按照基本建設單位會計核算的要求,對建設單位管理費應實行“總額控制,據實列支”,有些單位的此項費用超預算較多,擠占建設成本,有的單位按計提金額列支,有的單位卻是從別的賬戶列轉支出,違反了建設單位管理費的使用規定。五是一些基建財務處理不規范。對建設項目利息收入、投資包干結余、竣工結余資金、核銷與轉出、基建收入、竣工財務決算等都不能進行規范地財務處理。
4、預算管理與財務管理的結合不夠緊密
現在的項目管理一般分為技術管理和財務管理兩部分,分別由兩個部門負責,彼此缺少有效的溝通機制。財務人員不了解各項目預算的組成情況及特點、不了解項目的進度,使得預算項目與財務支出科目不掛鉤,無法實時監控預算的執行情況,預算額度與財務支出之間無法起預警作用。而項目管理人員不了解預算執行情況,難以及時發現預算執行與項目進度之間不匹配的問題。
預算管理與財務管理結合得不夠緊密,直接導致了預算項目與財務核算科目的不協調,進而使預算支出結構不夠合理,有些支出雖有預算卻無法找到相應的財務支出科目。如水電煤等地下管線搬遷費用以及地上電線桿入地費用,在項目預算中列入管線搬遷等不可預計費,而在財務核算時只能記入“待攤投資”下的“其他待攤費用”二級科目。地下管線結構錯綜復雜,管線動遷費用日益龐大,卻既不能記入房屋動遷補償費又不能記入建安工程費用。在《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下,待攤投資科目下并沒有管線動遷二級科目,由此造成龐大的管線動遷費用擠入“其他待攤費用”,使其他待攤費用占據待攤費用極大比例的奇怪現象。
二、加強基建財務管理與預算控制的相關對策
1、更新財務管理和預算控制觀念,提高認識,明確職責
加強基本建設單位對于財務管理和預算控制的認識,轉變預算管理的觀念。首先,需要認識到預算管理是發達國家的企事業單位多年積累的成功管理經驗。對基本建設單位來說,財務管理和預算控制是單位的生命線。實行預算管理是單位建立自我約束、自我控制、自我發展的良好機制的有效辦法,能優化資源配置,強化單位管理,提高單位經濟效益。其次,單位領導和職工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真正把做好財務管理工作與預算控制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要轉變財務工作及預算工作僅是財務部門和預算員的事情的觀念。事實上財務工作與預算工作不僅與財務部門和預算員有關,也是各相關部門,尤其是技術管理部門和技術人員的重要職責之一,項目負責人不僅要對項目成果負責,同時也要對項目經費預算的執行情況負責。只有各方面真正從思想上和行動上重視起來,才能搞好預算工作。
2、加強財務管理,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按《會計法》等有關規定,單位必須在工程項目立項時,制定各項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具體包括預付工程款管理制度、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財務審批制度、財物保管制度、備用賬登記制度、費用報銷開支內部審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在日常財務管理中,建設單位領導和財務主管要理解建設單位財務管理的職能和要求,增強財務管理的責任感,以身作則,嚴格執行財經制度和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結合實際情況,將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不斷地完善,共同提高理財能力。
3、切實加強基本建設單位預算控制
嚴格按照《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設置獨立的財務管理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基本建設財務工作;嚴格按照批準的概預算建設內容,做好賬務設置和賬務管理。財務部門要嚴格按照財政部及有關部門的規定實施基建財務管理與核算,首先要重視基建項目的合法性,對不合法、不合規的項目不得開支,對違紀違規行為拒絕支付基建款項,使建設單位的基建工作走上正常軌道。凡是需要在基建會計上入賬的款項都必須有撥款文件、協議或者合同資料,一切基建用款如工程預付款、設備款等均應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合同和協議。職能部門所簽的每一份基建合同均應給財務部門提供合同原件,以便財務部門隨時監督檢查。同時,財務部門必須審查所付的每一筆款項是否已列入批準的計劃項目內,付款手續是否齊全,收款單位的賬戶是否是已簽合同的法人單位的基本銀行結算賬戶,收據或發票的出票人是否正確,加蓋的印章是否是合同簽約單位的財務會計章。此外,財務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標準控制待攤投資支出,不得將非法收費、攤派計入待攤投資支出,也不得將打著各種旗號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參觀考察的費用計入待攤投資。
其次,要加強對從事基本建設單位會計人員的專業培訓和技術交流。對會計人員定期進行基本建設會計制度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等制度法規的培訓和上崗前的培訓,使具體財務核算管理人員了解施工工藝流程。財務部門要全程參與基建的實施過程,對基建項目實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的檢查和審計,從源頭上進行治理和控制。財務人員要樹立學習理念,提高財務管理能力。除定期參加財政職能部門組織會計繼續教育外,在工作之余,要根據財務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針對基本建設單位財務管理的特殊性及適應會計資料通過網絡共享的要求,切實加強相關知識的培訓和學習,特別要加強基本建設會計及會計電算化基礎知識及計算機普及知識的學習,通過多種途徑的學習來提高其業務水平。
4、加強預算工作與財務工作的結合
加強預算人員與財務人員的溝通,做好交接工作,財務人員應了解各項目預算的組成情況及特點。同時,財務部門必須掌握基建項目的批準程序,主要是:審批―立項―規劃―設計―報建―施工,監理招標―施工許可證―開工。財務部門必須掌握這一程序中各個步驟建設單位應做的工作以及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及表格,同時要將批準的基建投資計劃作為基建財務籌資、使用資金、會計核算的依據。同時可以根據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統一的成本費用科目,明確各科目的使用范圍和列支內容,并建立財務科目與預算支出項目的對照表,使財會人員入賬時即可做到心中有數。另外,應充分發揮計算機技術在預算管理中的作用,通過開發相應的軟件建立預算管理信息系統。按項目將預算項目與財務支出科目掛起鉤來,實時監控預算的執行情況,提供預算執行結構方面的對比數據,以便及時發現問題,組織相關部門研究并采取措施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