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應急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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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類應急方案

垃圾分類應急方案范文1

關鍵詞:高速公路;土體滑坡;應急方案;防治措施

中圖分類號:U41 文獻標識碼:A

1 事故概況

2009年8月1日15時許,杭金衢高速公路杭紹段養護人員巡查發現杭州方向K72+420路堤邊坡出現滑坡現象。

2 應急措施

立即采取應急措施:(1)開挖排水和截水溝將地表水引出危險區。根據現場情況,迅速開挖排水或截水溝渠,將流入危險區內的地表雨水堵截在外引出區外。(2)及時封堵裂隙防止地表水的直接滲入。

2.1 封道預警、現場觀測

為保證行車安全,立即對該路段前后200m內硬路肩進行封道處理,同時對現場進行勘測,確定滑坡范圍,滑坡深度,初步判定現場的嚴重情況。經資料查實,該滑坡處路基填方高度平均為7.8米,屬高路堤,邊坡設計防護形式為A型――方格植草,坡率為1:1.5。該路段邊側緊靠池塘,坡腳處設有1.5米高的路堤擋墻。

經現場查看,滑坡面中心約在K72+420杭向外側路堤邊坡中間位置,滑坡土體已流向坡腳及邊側池塘處。滑坡面長約10米,寬約11米,最深處約1.2米,滑坡數量約100立方米。并設立觀測點進行跟蹤觀測,對滑坡中心兩側約200m范圍沒進行勘察,時刻掌握邊坡的變化情況,并做好相應的記錄,直至應急搶修結束(8月1日-4日24小時觀測記錄,均無發現異?,F象)。

據調查分析了解,2009年7月25日至8月1日期間均為降雨天氣,地表吸收了充足的水源。該處邊坡表面種植土在飽水狀態下,承受路面排水等壓力,在重力作用下,表層的種植土沿滑動面傾斜,而造成了該處淺層土體滑坡現象。

2.2 制定應急方案

在對現場進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后,擬定以下應急方案:出于安全考慮,在未加固前,對該路段硬路肩進行嚴格封道,并安排專人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同時做好相關記錄和預警工作。

針對滑坡面填土流失現狀,及時采取松木樁加固地基沉樁處理及磊疊砂包等方式進行應急加固處治,確保后續暴雨天氣期間邊坡穩定,修建集水溝,及時排除雨水再次滲入滑坡區,杜絕次生災害發生。

2.2.1 清表、開挖臺階。清除滑坡部位泥土,直至穩定部位,防止不穩定泥土對填料產生不良影響,在填料和原路基填料之間產生滑動面。清除邊坡用地范圍內的樹木、灌木叢等,清除原地表的樹根、草皮等雜物。并對附近路基進行查看有無裂縫、虧坡、沖溝等現象(滑坡段面前后200米)。

2.2.2 木樁加固

(1)木樁采購與存放。木樁要求順直、無空洞、無劈裂,且直徑要求15-20cm,長度約4-5m。松木含有豐富的松脂,這些松脂能很好地防止地下水和細菌對其的腐蝕。

(2)木樁的制作。樁徑按設計要求嚴格控制,且外形順直光圓。小端削成30cm長的尖頭,利于打入持力層。

(3)測量放樣。松木樁施工前,由測量人員依據設計圖紙進行放樣,確定每個木樁打設樁位,并做好記錄。

(4)挖掘機打樁流程。挖掘機就位,為提高擠密效果,提高地基承載力,打樁時必須由基底四周往內圈施打。

選擇正確樁長的松木樁,并扶正松木樁,樁位按梅花樁布置,縱向間距約1m,橫向間距約1m。木樁打入深度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打樁完畢后鋸平樁頭,使每根樁的樁頂基本保持在同一水平面,木樁打入應保持豎直向下,不傾斜。

2.2.3 回填沙包。為保證填料穩定,采用碎石裝包填筑,填筑材料顆粒2-5cm,避免造成二次沖刷。

邊坡回填:應先挖除滑坡表面浮土,填筑裝好的碎石、砂礫?;靥畈牧蠌钠履_處開始分層填筑袋裝填料,每層互相搭接,上層和下層填料搭接縫應交替錯開,袋裝填料應緊密密實,不得有空洞,填筑材料和原邊坡縱向交接處應填成階梯形,在碎石包填料上面鋪筑種植土,等表層泥土壓實后再進行綠化補植。

2.2.4 回填種植土。為保持和原綠化協調一致,在回填料上覆蓋一層種植土,利于草皮等綠化植被生長。

種植土選用土質疏松的地表土,土壤透水性好,土中不能有建筑垃圾、草根。

2.2.5 增設截水槽?;虏课粚儆诙呗范?,為減少回填料再次受雨水沖刷、流失,在滑坡可能發展的邊界5m以外增設50cm寬的截水槽,使路表水沿截水槽流出邊坡。截水槽表面要求平整,無凹陷、凸起,采用水泥混凝土澆筑,便于排水,防止汛期雨水對邊坡造成二次破壞。

3 經濟效益分析

本次應急搶修事件時間緊,效率快,在全面考慮、綜合使用的前提下,節省開支,保證質量。共計投入人工、機械、材料費用為26773元。

該工程在邊通車邊施工的環境下,在各相關部門的竭力配合與幫助下,經過四天四夜的艱苦奮戰,及時的完成了應急搶修任務。有效的制止了次生災害的發生,為杭金衢高速公路的安全行車提供了保障,也在短時間內達到了預期的防治效果。在今后類似同樣的滑坡現象有一定的借鑒價值。

4 保障措施

4.1 首先要搞好滑坡災害知識的普及工作,提高人們對滑坡災害的科學認識,從而使人們在從事日常工作的同時關注滑坡的預兆現象。

4.2 加強預先勘察,防患于未然。避免或禁止在邊坡上堆積雜物;或者在邊坡下部修路障、挖溝切坡等削弱“抗滑能力”的工程。在施工前要首先對場地進行勘察,弄清邊坡的穩定情況,若發現場地該變坡穩定條件差,或者正好碰上老滑坡體,則最好避免在這種場地上施工,若無法避免,那么在施工前必須對該邊坡進行徹底的加固治理,以免留下后患。加固治理時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進行治理,一般南方治理時多考慮地表排水,并結合護坡、擋土墻等綜合治理。

4.3 合理選擇施工方法和施工時間,以免破壞邊坡的穩定性。施工方法的正確與否,往往是減少或增大滑動的重要因素,因此要設計科學合理的最小程度的破壞邊坡穩定性的施工程序和方法。例如開挖工程,應該挖一段砌筑加固一段。若大面積開挖而不加防護,便將大大降低邊坡的穩定性,可能會造成滑坡。雨季中,由于水的影響邊坡的自然穩定性比旱季差。因此,在穩定性較差的邊坡上施工,特別要注意次生滑坡的產生,而帶來的危害。

4.4 及時治理不穩定的邊坡。在施工期間或工程、建筑物運營后,如發現場地邊坡有不穩定跡象,要及時查明原因并進行整治,控制其發展。

參考文獻

[1]JTJ 018-97.公路排水設計規范[S].

垃圾分類應急方案范文2

第一條為加強本市生活廢棄物的管理,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提高市容環境質量,促進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轄區內生活廢棄物的產生、清掃、收集、運輸、處置及相關管理活動。

第三條市市容環境管理委員會負責全市生活廢棄物收集、運輸和處置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市生活廢棄物行業管理部門和區、縣市容環境衛生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統稱市容環境行政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建設、規劃、國土房管、環保、工商、公安、交通、經濟、衛生、質量監督、園林等有關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規定。

第四條本規定所稱生活廢棄物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單位生活垃圾、道路清掃垃圾、公共場所垃圾、商業攤點垃圾、集貿市場垃圾、餐飲垃圾、建筑垃圾等廢棄物。

第五條本市對生活廢棄物的治理,實行無害化、資源化、減量化和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逐步實行分類收集,推行生活廢棄物的綜合處置,促進生活廢棄物的循環再利用。

第六條市市容環境管理委員會會同市規劃、建設、環保等有關部門,依據城市總體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編制本市生活廢棄物治理規劃。

第七條市和區、縣市容環境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所轄區域生活廢棄物處理基礎設施建設的管理工作,統籌安排生活廢棄物收集、處置設施的布局、用地和規模。

新建擴建項目和舊區改造項目的開發建設單位以及機場、碼頭、車站、公園、商店等公共設施、場所的經營管理單位,應當按照本市生活廢棄物治理規劃和相關規定,配套建設生活廢棄物收集設施。

第八條本市采取有利于生活廢棄物綜合利用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提高生活廢棄物治理的科學技術水平,鼓勵對生活廢棄物實行充分回收和循環利用。

第九條本市鼓勵國內外單位和個人對生活廢棄物的收集、運輸和處理進行投資經營,鼓勵國內外單位和個人采用高科技手段對生活廢棄物進行處置和再利用。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給予資金、技術、稅費、補貼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并逐步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運營主體企業化、經營運作市場化、政府監管法制化。

第十條產生生活廢棄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生活廢棄物處理費。生活廢棄物處理費的標準和收費辦法由市市容環境管理委員會會同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制定后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各級教育和宣傳部門應當加強生活廢棄物治理常識的普及宣傳,增強公眾維護市容環境的責任和意識。

第十二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對在生活廢棄物的收集、運輸、處置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十三條產生生活廢棄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市容環境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投放生活廢棄物,不得隨意傾倒、拋撒和堆放生活廢棄物。

第十四條產生生活廢棄物的單位應當向所在地的區、縣市容環境行政管理部門如實申報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和存放地點等事項。

區、縣市容環境行政管理部門應對申報的事項進行核準。

第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工業廢棄物、醫療廢棄物、危險廢棄物混入生活廢棄物中或投放到生活廢棄物容器、轉運站、處理廠(場)內。

第十六條收集、運輸生活廢棄物的,應當按照市容環境行政管理部門的統一調配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將生活廢棄物收運至生活廢棄物轉運站、處理廠(場)。

第十七條運輸生活廢棄物的,應當使用全密閉運輸專用車輛,防止撒漏、滲漏。

廢棄物運輸車輛應做到車容整潔、標志清晰、車體完整,并具備與所運輸廢棄物性質相適應的條件和設施。

第十八條生活廢棄物轉運站、處理廠(場)因故不能接納生活廢棄物,運輸單位應當按照市容環境行政管理部門的轉移調配要求,將生活廢棄物運送到指定的其他轉運站、處理廠(場)進行處理。

第十九條生活廢棄物轉運站、處理廠(場)進行轉運或處理生活廢棄物,應當符合環境衛生標準和環境保護要求,并接受市容環境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生活廢棄物轉運站、處理廠(場)應當安裝除臭、降塵裝置,對生活廢棄物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并保持其正常運行。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生活廢棄物轉運站、處理廠(場)撿拾廢棄物。

第二十一條從事生活廢棄物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的區、縣市容環境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取得生活廢棄物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從事生活廢棄物經營性處置的企業,應當向市市容環境管理委員會申請取得生活廢棄物經營性處置服務許可證。

市或區、縣市容環境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通過招投標等公平競爭方式,在法定期限內作出生活廢棄物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服務許可的決定,向中標人頒發生活廢棄物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服務許可證。

未取得生活廢棄物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服務許可證的企業,不得從事生活廢棄物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活動。

第二十二條從事生活廢棄物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的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企業法人資格,從事生活廢棄物清掃、收集的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100萬元,從事生活廢棄物運輸的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300萬元;

(二)機械清掃能力達到總清掃能力的20%以上,機械清掃車輛(包括灑水車和清掃保潔車輛)應當具有自動灑水、防塵、防遺撒、安全警示功能,并安裝車輛行駛及清掃過程記錄儀;

(三)生活廢棄物收集應當采用全密閉運輸工具,收集工具應當具有分類收集功能;

(四)生活廢棄物運輸應當采用全密閉自動卸載車輛,車輛應當具有防臭味擴散、防遺撒、防滲瀝液滴漏功能,并安裝行駛及裝卸記錄儀;

(五)有與取得生活廢棄物經營性處置服務許可證的企業簽訂的處置協議;

(六)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安全和監測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執行;

(七)具有合法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車輛行駛證;

(八)具有固定的辦公及機械、設備、車輛存放場所。

第二十三條從事生活廢棄物經營性處置服務的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企業法人資格,規模小于100噸/日的衛生填埋場和堆肥廠的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500萬元,規模大于100噸/日的衛生填埋場和堆肥廠的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5000萬元,焚燒廠的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1億元,餐飲廢棄物處置廠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1000萬元;

(二)衛生填埋場、堆肥廠、餐飲廢棄物處置廠和焚燒廠應取得環境影響報告書,并取得規劃許可文件;

(三)采用的技術、工藝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四)有至少5名具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其中包括環境工程、機械、環境監測等專業的技術人員,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生活廢棄物處理工作經歷,并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五)具有完善的工藝運行、設備管理、環境監測與保護、財務管理、生產安全、計量統計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執行;

(六)生活廢棄物處理設施配備沼氣檢測儀器,配備環境監測設施如滲瀝液監測井、尾氣取樣孔,安裝在線監測系統等監測設備;

(七)具有完善的生活廢棄物滲瀝液、沼氣的利用和處理技術方案,衛生填埋場對不同生活廢棄物進行分區填埋方案,生活廢棄物處理的滲瀝液、沼氣、焚燒煙氣、殘渣等處理殘余物達標處理排放方案;

(八)有控制污染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方案。

第二十四條從事生活廢棄物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未經市容環境行政管理部門批準,不得擅自停業、歇業。確需停業、歇業的,應當提前6個月向所在地的區、縣市容環境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經同意后方可停業或者歇業。

第二十五條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閑置、拆除或關閉生活廢棄物處置設施、場所。確需閑置、拆除或關閉的,必須經市市容環境管理委員會和市環境保護局核準,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環境。

申請閑置、拆除或關閉生活廢棄物處置設施、場所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書面申請;

(二)權屬關系證明材料;

(三)喪失使用功能或其使用功能被其他設施替代的證明;

(四)防止污染環境的方案;

(五)擬閑置、拆除或關閉設施、場所的現狀圖及拆除方案;

(六)因實施城市規劃需要閑置、拆除或關閉的,還應當提供規劃、建設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第二十六條市市容環境管理委員會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生活廢棄物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應急預案,建立生活廢棄物應急處理系統,確保緊急或者特殊情況下生活廢棄物的正常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

從事生活廢棄物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的企業,應當制定突發事件生活廢棄物污染防范的應急方案,并報所在地的區、縣市容環境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七條生活廢棄物的處置實行特許經營制度,由市市容環境管理委員會按照本市市政公用設施特許經營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第三章建設工程廢棄物管理

第二十八條建設工程廢棄物是指城鎮范圍內的施工單位在各類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渣土、棄料及其他工程廢棄物。

第二十九條市和區、縣市容環境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用于消納、處置建設工程廢棄物的場所進行統一規劃、建設和管理。

第三十條產生建設工程廢棄物的單位,應當申請辦理建設工程廢棄物處置核準手續。市容環境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7日內作出決定。對于作出批準決定的,頒發建設工程廢棄物處置核準證明。

第三十一條運輸建設工程廢棄物的,應當隨車攜帶建設工程廢棄物處置核準證明,按照市容環境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時間、路線、數量,將建設工程廢棄物運送到指定的消納場所,不得丟棄、撒漏,不得超出核準范圍承運建設工程廢棄物。

第三十二條產生建設工程廢棄物的單位應當及時清運建設工程廢棄物,在工程竣工驗收前,應將所產生的建設工程廢棄物全部清除,防止污染環境。

第三十三條單位或個人修繕、裝修房屋產生的零星建設工程廢棄物,應當實行袋裝密閉收集,及時運送到市容環境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或者委托環境衛生服務單位有償代為運輸。環境衛生服務單位應當自接受委托之日起3日內清運完畢。

第三十四條運輸建設工程廢棄物應當使用密閉車輛;建設、施工單位不得將建設工程廢棄物交給未經核準從事運送建設工程廢棄物的單位和個人運輸。

第三十五條運輸建設工程廢棄物的車輛駛出施工場地和消納場地前,應當沖洗車體,確保凈車出場。

第三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建設工程廢棄物混入其他生活廢棄物中,不得將危險廢棄物混入建設工程廢棄物,不得擅自設置接納建設工程廢棄物的場地。

第四章餐飲廢棄物管理

第三十七條餐飲廢棄物是指食品生產加工、飲食服務、單位供餐等活動過程中產生的食物殘渣、殘液和廢棄食用油脂等廢棄物。

前款所稱廢棄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動植物油脂和各類油水混合物。

第三十八條餐飲廢棄物應當實行單獨收集,不得將餐飲廢棄物混入其他生活廢棄物。

餐飲廢棄物產生單位應當設置符合規定的容器,用于存放餐飲廢棄物;產生廢棄食用油脂的,還應當安裝油水分離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設施。

第三十九條餐飲廢棄物產生單位自行收運其產生的餐飲廢棄物的,應當符合市容環境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收運條件,并向市容環境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條餐飲廢棄物產生單位自行處置其產生的餐飲廢棄物的,應當具備市容環境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處置條件,并應經市市容環境管理委員會同意。

第四十一條餐飲廢棄物產生單位不具備市容環境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收運、處置條件的,應當委托取得生活廢棄物經營性收集、運輸、處置服務許可證的餐飲廢棄物專業單位進行收運、處置,并按規定向受委托的專業單位支付收運、處置費用。

市市容環境管理委員會應當通過招投標等方式確定餐飲廢棄物的專業收運、處置單位。

第四十二條餐飲廢棄物專業處置單位應當對餐飲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建立處理臺賬,每月向市容環境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上月處置的餐飲廢棄物來源、數量等情況,并接受市容環境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四十三條在餐飲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過程中,禁止下列行為:

(一)擅自從事餐飲廢棄物的收集、運輸、處置;

(二)將餐飲廢棄物混入其他生活廢棄物中進行收運;

(三)將餐飲廢棄物作為畜禽飼料;

(四)將餐飲廢棄物交由未取得生活廢棄物經營性收集、運輸、處置服務許可證的單位進行收集、運輸、處置;

(五)將廢棄食用油脂加工后作為食用油使用或銷售;

(六)將餐飲廢棄物存放。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投放生活廢棄物,隨意傾倒、拋撒和堆放生活廢棄物的;

(二)生活廢棄物的產生單位未申報或未如實申報其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和存放地點等事項的;

(三)將工業廢棄物、醫療廢棄物、危險廢棄物混入生活廢棄物中或投放到生活廢棄物容器、轉運站、處理廠(場)內的;

(四)在生活廢棄物轉運站、處理廠(場)撿拾廢棄物的;

(五)從事生活廢棄物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的企業,未制定突發事件生活廢棄物防范應急方案或未將其進行備案的;

(六)將建設工程廢棄物交由未經核準的單位和個人運輸的;

(七)運送建設工程廢棄物的車輛車體不潔,沿途丟棄、撒漏的;

(八)將建設工程廢棄物、餐飲廢棄物混入其他生活廢棄物的;

(九)產生廢棄食用油脂的單位,未按照規定安裝油水分離器或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設施的;

(十)餐飲廢棄物產生單位不具備市容環境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收運條件擅自自行收運或未定期備案的;

(十一)餐飲廢棄物產生單位不具備市容環境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處置條件擅自自行處置的。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按照市容環境行政管理部門的統一調配要求將生活廢棄物運送到指定的轉運站、處理廠(場)的;

(二)生活廢棄物轉運站、處理廠(場)未安裝除臭、降塵裝置或未保證除臭、降塵裝置正常運行的;

(三)生活廢棄物轉運站、處理廠(場)轉運、處置生活廢棄物未達到環境衛生標準的;

(四)從事生活廢棄物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未經批準擅自停業、歇業的;

(五)未按照市容環境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時間、路線、數量將建設工程廢棄物運送到指定的處置場所的;

(六)隨意丟棄、撒漏及超出核準范圍承運建設工程廢棄物的;

(七)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生活廢棄物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服務許可證和建設工程廢棄物排放處置行政許可文件的。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未經批準擅自從事生活廢棄物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或者處置活動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3萬元罰款。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擅自閑置、拆除或關閉生活廢棄物處置設施、場所的,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八條違反本規定第四十三條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其中,違反第(一)、(三)項的,由其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取締。

第四十九條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繳納生活廢棄物處理費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可處以應交生活廢棄物處理費3倍以下且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對個人可處以應交生活廢棄物處理費3倍以下且不超過1000元的罰款。拖欠生活廢棄物處理費的,可以按照每日3‰加收滯納金;拒不繳納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第五十條本規定的行政處罰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實施。

市容環境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生活廢棄物收集、運輸和處置活動的監督檢查,對違法收集、運輸、處置生活廢棄物的,可以會同環保、工商、公安、交通、衛生、質監等相關管理部門聯合進行查處。

垃圾分類應急方案范文3

關鍵詞:海洋環境污染;環境管理;措施

中圖分類號X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674-6708(2012)66-0057-01

海洋是生命的起源,是各種生物賴以生存的基礎,也為人類提供各種資源。而人類在索取的同時卻忘了海洋也需要保護,盡管海洋是具有最強的自我凈化功能,但因為各國生產力的提高、人口的密集化,海洋環境的污染也日益嚴重。

1 海洋環境污染的現狀

海洋環境污染通常是指人類改變了海洋原來的狀態,使海洋生態系統遭到破壞。有害物質進入海洋環境而造成的污染,會損害生物資源,危害人類健康,妨礙捕魚和人類在海上的其他活動,損壞海水質量和環境質量等。海洋環境污染現階段明顯表現為石油污染、赤潮、有毒物質累積、塑料污染和核污染等。

人類的海洋活動、日益增多的海上船舶、油輪事故是造成海洋環境污染的重要來源之一。人類的海洋活動主要是航海、捕魚和海底石油開發,據統計,目前全世界各國有近8萬艘遠洋商船穿梭于全球各港口,總噸位達5億噸,它們在航行期間都要向海洋排出含有油性的機艙污水,僅這項估計向海洋排放的油污染每年可達百萬噸以上。而一次的油輪突發事故會使海水大面積被油所覆蓋,不但范圍廣而且危害時間很長,對海洋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的破壞。

目前海洋環境污染以陸源污染物為主的來源則包括工業廢水和固體廢物、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大型化工廠、造紙廠的增多直接導致大量的廢水和廢物排入河道,最終通過河水歸入海洋,而工業廢水其中則包括工業冷卻水在流入海洋后會提高海洋的局部水溫,使含氧量降低,影響海洋生物的繁衍生息;而工業固體廢物嚴重的則會影響海洋生物的居住環境,直接導致生物滅絕。人口居住的密集致使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排放的難度加大,尤其是濱海城市,于是海洋便成了他們傾倒生活垃圾及污水的最好去處。有英國媒體披露,在太平洋上發現“第陸”—巨型垃圾島,。這一巨型垃圾島位于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和夏威夷之間。這里是世界上五大海洋渦旋之一,能將數千英里以外的垃圾逐漸“吸”過來。過去60年間,這個垃圾帶的面積一直在逐漸擴大。據報道,這里的垃圾多達1 000萬噸。它們種類繁多,有塑料袋、裝沐浴露的塑料瓶、拖鞋、兒童玩具、輪胎、飲料罐甚至塑料泳池。

2 海洋環境污染的管理措施

海洋環境污染的嚴重引起了國際組織及各國政府的極大關注,保護海洋環境已經刻不容緩,國際社會對海洋環境污染制訂了一系列國際公約,沿海各國政府也針對本國國情出臺了相應的措施來有效制止海洋環境的進一步惡化。

首先對海上作業船舶進行有效管理,我國于2011年1月28日最新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海洋環境防治管理規定》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對作業船舶明確規定作業船舶的污染物必須有相應的接收單位,做到集中回收船舶污染物,上岸處理凈化達標后再排放。對海洋石油開采在開發過程中要禁止溢油事件發生并制定相應的溢油應急方案,在作業過程中還要配備如排油監控裝置、油水分離設備、含油污水等處理設施,才能更好處理油污水和生活污水并做到達標排放。

其次要加強沿海工業企業對海洋環境污染的防治措施,嚴厲控制企業的排污指標,有效整治或如有必要則關閉污染嚴重的排污出口,對于固體廢物的傾倒則要有具體的限定和管制區域。而企業自身通過提高生產技術和生產設備,對于生產工藝和流程進行改良做到有效減少和控制廢物的產生,盡可能對產生的廢物進行凈化再利用。對于沿海城市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也要采取有效措施來防止海洋環境污染的惡化,現在很多城市已經實行垃圾分類處理,對分類的垃圾進行填埋或者焚化,將污染減少到最低。從多角度提高資源的利用率,倡導循環使用比如對包裝物、塑料、家用電器能夠回收再利用,最低限度地減少廢物的排放,而生活污水的處理凈化設備也在不斷提高。

最后由于科學技術的進步,各國對核的要求不斷增多而造成核輻射致使海洋環境達到一定濃度,造成污染已經不容忽視。之前日本的核電站泄漏導致放射性物質大量排入海洋從而使海洋環境嚴重污染就是給各國在對核的問題上敲響警

3 結論

地球是我們的家園,而海洋是家園不可或缺的一部份,所以守護海洋環境不被污染更是責無旁貸。如今對于海洋環境污染的管理是一個浩大的工程,除了國家出臺相應措施進行有效管理和對海洋環境制定統一、規范的監測標準,有效、積極地掌握海洋環境污染情況,及時做出預防措施,并在合理利用海洋資源、開發海洋資源的同時也要提高個人的海洋環境保護意識,只有個人認識到海洋污染的嚴重性,才能對保護海洋環境起到積極的作用。

參考文獻

[1]藍錦毅.港口建設對廣西海洋生態環境影響分析及污染防治對策[J].廣西科學院學報,2011,2(6):3521-3522.

垃圾分類應急方案范文4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掃、收集、運輸、處置及相關管理活動。

第三條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實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和誰產生、誰依法負責的原則。

國家采取有利于城市生活垃圾綜合利用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科學技術水平,鼓勵對城市生活垃圾實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第四條產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和有關規定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應當專項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嚴禁挪作他用。

第五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有關規定,并有權對違反本辦法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

第二章治理規劃與設施建設

第七條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城市規劃等有關部門,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和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等,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規劃,統籌安排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處置設施的布局、用地和規模。

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規劃,應當廣泛征求公眾意見。

第八條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處置設施用地應當納入城市黃線保護范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其用途。

第九條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處置設施建設,應當符合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規劃和國家有關技術標準。

第十條從事新區開發、舊區改建和住宅小區開發建設的單位,以及機場、碼頭、車站、公園、商店等公共設施、場所的經營管理單位,應當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規劃和環境衛生設施的設置標準,配套建設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第十一條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處置設施工程建設的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

第十二條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處置設施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依法組織竣工驗收,并在竣工驗收后三個月內,依法向當地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和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報送建設工程項目檔案。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關閉、閑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場所;確有必要關閉、閑置或者拆除的,必須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核準,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環境。

第十四條申請關閉、閑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場所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書面申請;

(二)權屬關系證明材料;

(三)喪失使用功能或其使用功能被其他設施替代的證明;

(四)防止環境污染的方案;

(五)擬關閉、閑置或者拆除設施的現狀圖及拆除方案;

(六)擬新建設施設計圖;

(七)因實施城市規劃需要閑置、關閉或者拆除的,還應當提供規劃、建設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第三章清掃、收集、運輸

第十五條城市生活垃圾應當逐步實行分類投放、收集和運輸。具體辦法,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標準和本地區實際制定。

第十六條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地點、時間等要求,將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場所。廢舊家具等大件垃圾應當按規定時間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場所。

城市生活垃圾實行分類收集的地區,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分類要求,將生活垃圾裝入相應的垃圾袋內,投入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場所。

賓館、飯店、餐館以及機關、院校等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單獨收集、存放本單位產生的餐廚垃圾,并交符合本辦法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企業運至規定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所。

禁止隨意傾倒、拋灑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第十七條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應當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

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的企業,不得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活動。

第十八條直轄市、市、縣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通過招投標等公平競爭方式作出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許可的決定,向中標人頒發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

直轄市、市、縣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與中標人簽訂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經營協議。

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經營協議應當明確約定經營期限、服務標準等內容,作為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的附件。

第十九條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的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企業法人資格,從事垃圾清掃、收集的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100萬元,從事垃圾運輸的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300萬元;

(二)機械清掃能力達到總清掃能力的20%以上,機械清掃車輛包括灑水車和清掃保潔車輛。機械清掃車輛應當具有自動灑水、防塵、防遺撒、安全警示功能,安裝車輛行駛及清掃過程記錄儀;

(三)垃圾收集應當采用全密閉運輸工具,并應當具有分類收集功能;

(四)垃圾運輸應當采用全密閉自動卸載車輛或船只,具有防臭味擴散、防遺撒、防滲瀝液滴漏功能,安裝行駛及裝卸記錄儀;

(五)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安全和監測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執行;

(六)具有合法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車輛行駛證;

(七)具有固定的辦公及機械、設備、車輛、船只停放場所。

第二十條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按照環境衛生作業標準和作業規范,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清掃、收運城市生活垃圾;

(二)將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運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處理場所;

(三)清掃、收運城市生活垃圾后,對生活垃圾收集設施及時保潔、復位,清理作業場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設施和周邊環境的干凈整潔;

(四)用于收集、運輸城市生活垃圾的車輛、船舶應當做到密閉、完好和整潔。

第二十一條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禁止實施下列行為:

(一)任意傾倒、拋灑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二)擅自停業、歇業;

(三)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生活垃圾。

第二十二條工業固體廢棄物、危險廢物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獨收集、運輸,嚴禁混入城市生活垃圾。

第四章處置

第二十三條城市生活垃圾應當在城市生活垃圾轉運站、處理廠(場)處置。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任意處置城市生活垃圾。

第二十四條城市生活垃圾處置所采用的技術、設備、材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技術標準的要求,防止對環境造成污染。

第二十五條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許可證。

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許可證,不得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活動。

第二十六條直轄市、市、縣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通過招投標等公平競爭方式作出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許可的決定,向中標人頒發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許可證。

直轄市、市、縣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與中標人簽訂城市生活垃圾處置經營協議,明確約定經營期限、服務標準等內容,并作為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許可證的附件。

第二十七條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的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企業法人資格,規模小于100噸/日的衛生填埋場和堆肥廠的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500萬元,規模大于100噸/日的衛生填埋場和堆肥廠的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5000萬元,焚燒廠的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1億元;

(二)衛生填埋場、堆肥廠和焚燒廠的選址符合城鄉規劃,并取得規劃許可文件;

(三)采用的技術、工藝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四)有至少5名具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其中包括環境工程、機械、環境監測等專業的技術人員。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垃圾處理工作經歷,并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五)具有完善的工藝運行、設備管理、環境監測與保護、財務管理、生產安全、計量統計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執行;

(六)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配備沼氣檢測儀器,配備環境監測設施如滲瀝液監測井、尾氣取樣孔,安裝在線監測系統等監測設備并與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聯網;

(七)具有完善的生活垃圾滲瀝液、沼氣的利用和處理技術方案,衛生填埋場對不同垃圾進行分區填埋方案、生活垃圾處理的滲瀝液、沼氣、焚燒煙氣、殘渣等處理殘余物達標處理排放方案;

(八)有控制污染和突發事件的預案。

第二十八條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的企業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處置城市生活垃圾;

(二)按照規定處理處置過程中產生的污水、廢氣、廢渣、粉塵等,防止二次污染;

(三)按照所在地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接收生活垃圾;

(四)按照要求配備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設備、設施,保證設施、設備運行良好;

(五)保證城市生活垃圾處置站、場(廠)環境整潔;

(六)按照要求配備合格的管理人員及操作人員;

(七)對每日收運、進出場站、處置的生活垃圾進行計量,按照要求將統計數據和報表報送所在地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

(八)按照要求定期進行水、氣、土壤等環境影響監測,對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性能和環保指標進行檢測、評價,向所在地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報告檢測、評價結果。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監督管理制度,對本辦法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企業執行本辦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根據需要,可以向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企業派駐監督員。

第三十條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實施監督檢查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閱復制有關文件和資料;

(二)要求被檢查的單位和個人就有關問題做出說明;

(三)進入現場開展檢查;

(四)責令有關單位和個人改正違法行為。

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支持配合監督檢查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妨礙與阻撓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

第三十一條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委托具有計量認證資格的機構,定期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站的垃圾處置數量、質量和環境影響進行監測。

第三十二條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服務許可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活動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延續手續。準予延續的,直轄市、市、縣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與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企業重新訂立經營協議。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撤銷許可證書:

(一)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作出準予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或者處置許可決定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或者處置許可決定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準予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或者處置許可決定的;

(四)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申請人作出準予許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許可的其他情形。

申請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許可的,應當予以撤銷。

第三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或者處置的企業應當向原許可機關提出注銷許可證的申請,交回許可證書;原許可機關應當辦理注銷手續,公告其許可證書作廢:

(一)許可事項有效期屆滿,未依法申請延期的;

(二)企業依法終止的;

(三)許可證依法被撤回、撤銷或者吊銷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注銷的情形。

第三十五條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的企業需停業、歇業的,應當提前半年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報告,經同意后方可停業或者歇業。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在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企業停業或者歇業前,落實保障及時清掃、收集、運輸、處置城市生活垃圾的措施。

第三十六條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應急預案,建立城市生活垃圾應急處理系統,確保緊急或者特殊情況下城市生活垃圾的正常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

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的企業,應當制定突發事件生活垃圾污染防范的應急方案,并報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七條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或者處置的企業應當按照國家勞動保護的要求和規定,改善職工的工作條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提高職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做好職工的衛生保健和技術培訓工作。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可處以應交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三倍以下且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對個人可處以應交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三倍以下且不超過1000元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規劃和環境衛生設施標準配套建設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設施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設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未經批準擅自關閉、閑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場所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隨意傾倒、拋灑、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對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個人有以上行為的,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經批準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或者處置活動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3萬元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生活垃圾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衛生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五條從事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不履行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義務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企業不履行本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義務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未經批準擅自停業、歇業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的企業,未經批準擅自停業、歇業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垃圾分類應急方案范文5

【摘要】:本文通過市政排水工程管渠設計要求、市政排水工程施工工藝要點分析以及市政排水工程施工管理三方面進行了分析和闡述。

【關鍵詞】:市政排水 , 施工工藝,施工管理

【 abstract 】 this paper through the city drainage engineering pipe canal design requirements, municipal drainage project construction process points analysis and municipal drainag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three aspects are analyzed and expounded.

【 key words 】 : municipal drainage,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市政排水工程施工要充分利用地形,進行主要干線管道、水網的布置,針對不同地形高程,最大限度地接入支干管渠。同時要考慮盡量沿城市街道布置在人行道下或慢車道下,以減小動荷載和便于檢修。當街道寬度較大時,應考慮在街道兩側各設一條,以減少過街管;還要盡量避免地上地下交叉。避免小流量長距離的管道。在布置雨水管時,要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入水體。

一、市政排水工程管渠設計要求

圓管及方溝均按滿流計算,如流量很大應采用方溝排水時,要核算滿流與非滿流兩種情況,取其經濟者。如設計成明渠,則必須有不小于20cm的保護超高。雨水管渠最小設計流速,在不滿流時應不小于0.75m/s,明渠為0.4m/s。除雨水口管渠最小管徑采用200mm,坡度最小值為0.01外,市政雨水管最小管徑采用300mm,最小坡設為0.003。因雨水逕流含砂較多,故不宜設倒虹管。

1、污水管道的定線

污水管道的定線,一般按先確定主干管、再定干管、最后確定支管的順序進行??傮w規劃中,只決定污水主干管、干管的走向與平面布置。在詳細規劃中,除以上內容外,還要決定污水支管的走向及位置。管道系統布置和定線的原則盡可能在管線短、管道埋設深度淺的情況下,使最大區域的污水或雨水能自流排除。地形:在定線時應充分利用地形,使管道的走向符合地形趨勢,順坡排水。在排水區域較低處,敷設主干管或干管,這樣干管或支管的污水能自流接入。

地質條件也影響管道系統布置。地下建筑和障礙物對管道系統布置也有影響。管道定線時注意事項:管道縱坡盡可能與街道縱坡取得一致;水管的最小縱坡不得太小,一般不小于0.3%;為防止或減少沉淀,雨水管設計流速常采用自清流速,一般為0.75米/秒;為了滿足管中雨水流速不超過管壁受力安全的要求,對雨水管的最大縱坡也要加以控制,通常道路縱坡大于4%時,需分段設置跌水井。

2、管道埋深要求

最大允許埋深:一般在干燥土壤中,管道最大埋深不超過7~8m, 地下水位較高,可能產生流沙的地區不超過4~5m;最小埋深:等于管直徑與管道上面的最小覆土深度之和;在車行道下,管頂最小覆土深度一般不小于0.7m;冰凍地區,則要依靠防凍要求來確定覆土深度。

二、市政排水管渠工程施工工藝及要點

1、土方工程施工工藝及要點

(1)溝槽土方開挖

當槽底低于地下水位時,直槽必須加撐。支撐有橫撐、豎撐和鋼板樁三種。撐板有疏、密撐。土質優良時可用疏撐。橫撐邊挖邊撐,每挖相當深度的土即做支撐,然后繼續挖深再撐。橫撐每次挖土不宜很深。橫撐也有采用上疏下密的撐法。豎撐和疏撐僅適用于土質較好不易塌方的情況。

(2)土方回填

在管道工程主體結構驗收合格后,將槽內積水排凈后并將雜物清理干凈,管座混凝土強度達到50號以上,即應回填。

(3)地基處理

地基時承受包括基礎在內的整個建筑物或構筑物的自重以及附加在建筑物或構筑物上的荷載的與基礎相接觸的那部分土層。

2、施工排水施工工藝及要點

為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對施工的干擾而采取的技術措施稱施工排水。施工排水分為表面排水和深層排水兩類。表面排水又稱明排水或排水井中排水,深層排水又稱暗排水。深層排水是用人工方法降低地下水位,保持工程在干燥的土壤上進行。常用的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方法有輕型井點、噴射井點、深井泵井點和電滲井點等幾種。

(1)輕型井點(又稱小井點)

輕型井點的布置分為單排線狀、雙排線狀和環狀三種。井點布置原則:井點管距離溝槽壁一般應大于1m;井點管的間距一般選用0.8m、1.2m、1.6m三種;一臺干式真空泵可接總管長度為60~80m,井點管約50根左右;一臺射流泵可接總管長度為30~40m,井點管約30根左右;

(2)噴射井點系統

當基坑開挖所需降水深度超過6m時,一級的輕型井點就難以收到預期的降水效果,這時如果場地許可,可以采用二級甚至多級輕型井點以增加降水深度,達到設計要求。但是這樣一來會增加基坑土方施工工程量、增加降水設備用量并延長工期,二來也擴大了井點降水的影響范圍而對環境不利。為此,可考慮采用噴射井點。根據工作流體的不同,以壓力水作為工作流體的為噴水井點;以壓縮空氣作為工作流體的是噴氣井點,兩者的工作原理是相同的。

(3)電滲排水

在粘土和粉質粘土中進行基坑開挖施工,由于土體的滲透系數較小,為加速土中水分向井點管中流入,提高降水施工的效果,除了應用真空產生抽吸作用以外,還可加用電滲。

3、管道鋪設及附屬構筑物

下管前要檢查溝邊堆土位置是否符合規程規定,槽底和基礎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如在平基上穩管,要待管道基礎混凝土標號達到設計強度的50%或5MPa以上時,方可下管。對管材要進行檢查,如果有管口破裂不嚴重時,應予以修補,橢圓誤差較大的管子不能用。

(1)下管施工要點分析

下管就是把管子從地面上放入槽內指定地點,按下管方法不同,可分為人工下管、機械下管和吊鏈下管。

(2)穩管施工工藝要點

穩管是將管子按設計的平面位置和高程,穩定在基礎上。穩管工序是決定管道施工質量的關鍵,必須給以嚴格的注意。有混凝土通基的排水管道安裝鋪設,一般有三種施工方法。一種是平基法,第二種是墊塊法,第三種方法稱“四合一”法。

三、市政排水工程施工管理要點

1、市政排水工程施工前準備工作重點

開工前做好施工資料的準備工作,組織技術人員認真熟悉施工圖紙,做好技術交底,制定施工方案,準備落實人員、材料和機具;預測施工中可能會出現的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

測量定位施工準備:開工前做好施工資料的準備工作,組織技術人員認真熟悉施工圖紙,做好技術交底,制定施工方案,準備落實人員、材料和機具;預測施工中可能會出現的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

施工前,組織測量放樣,復測中線、高程,準確放出基礎位置,并在施工中及時復核。按照設計圖紙測量排水工程的位置、方向、長度以及高程。

2、市政排水工程施工質量控制措施

把全面質量管理的思想、方法確實應用到本標段施工的全過程;健全質量檢查機構、加強質量監督檢查。在項目經理部設置安全質量部,有專職質檢工程師對整個工程進行全方位施工檢測。同時下設工區設質檢員,工班有專人兼職質檢工作。施工時堅持自檢、互檢、交接驗制度,使工程質量在施工全過程都處于受控狀態之中;嚴格質量標準。工程嚴格按標準化作業,做到工序有標準,有檢查,凡是檢查都要有結論;各項工程的主要工序,嚴格按照作業標準進行操作,吧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運用到各項施工生產去,切實保證標準化作業質量。

嚴格控制好材料進場、把關以及嚴格控制質量程序。所有進場材料要確保三證齊全、抽檢合格方可使用;質量程序要嚴格執行監理工程師的簽證制度,上一道工序沒有通過,下一道工序不得進行。

健全質量檢查機構、加強質量監督檢查。在項目經理部設置安全質量部,有專職質檢工程師對整個工程進行全方位施工檢測。同時下設工區設質檢員,工班有專人兼職質檢工作。施工時堅持自檢、互檢、交接驗制度,使工程質量在施工全過程都處于受控狀態之中。嚴格質量標準。工程嚴格按標準化作業,做到工序有標準,有檢查,凡是檢查都要有結論。各項工程的主要工序,嚴格按照作業標準進行操作,吧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運用到各項施工生產去,切實保證標準化作業質量。

3、市政排水工程嚴格執行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所有與施工有關人員在施工現場必須持有上崗證、安全帽,否則予以不等的罰款;施工隊每天進行施工安全檢查并做好詳細記錄,提出保持或改進措施,并落實實行;堅持以自查為主,互檢為輔,邊查邊改的原則;主要查制度、查紀律、查隱患、查事故處理。結合季節特點,重點查防觸電、防高空墜落、防機械車輛事故、防火、防雷擊等措施的落實;在進行排水工程施工時,上、下邊坡施工應與之交錯進行,避免施工時物件掉落,毀損工程施工或傷及作業人員;混凝土澆注時,施工人員明確分工,統一指揮,連續施工,以防事故的發生;場地內的電線、水管按要求統一布置,不得任意牽拉亂接;在規劃內的場地施工,做到機具擺放有序,整齊劃一;做好場內排水工作,施工廢水經沉淀處理合格后方可排出;施工完成后,應及時清理施工垃圾,做到文明施工;不得在施工用地外堆放材料、垃圾,嚴格按照批準的占地范圍使用占地。

【參考文獻】:

[1]石建國,于麗華,卜漢臣.室外地下管道開槽施工中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J.黑龍江水利科技,2008,36(2).

垃圾分類應急方案范文6

關鍵詞:公路橋梁;養護管理;工程;安全

中圖分類號:TB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3)24-0181-01

1 前言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高速公路車輛日益加劇,頻繁的甚至超負荷的承載對橋梁安全構成了及嚴重的威脅,特別是大量拉煤拉沙等超載的車輛,加速公路的磨損和橋梁病害的發展。橋梁使用壽命呈現出縮短趨勢,公路橋梁“橋頭跳車”現象較為普遍,高速公路的完好與否直接關系到高速公路的通行能力和往來車輛的行駛安全。目前一部分中小橋梁公路病害頻發,不同程度上橋面鋪裝的混凝土都出現了損壞,公路運輸隨著國民經濟迅猛發展也得到了快速發展。保證橋梁及過往車輛的安全,也漸漸作為一個重要課題,更多地考慮橋梁的實際工作條件和狀態,天氣因素、自然災害以及交通事故等對橋梁造成損傷和局部破壞的影響,以前建橋時施工留下缺陷,某些材料不過關。橋梁要發揮其功能要處于良好狀態,延長其使用壽命,加強橋梁養護管理工作的諸多方法及所用。設計理論固然重要,但是從整體來看,在日趨增大的車輛荷載的作用下,橋面出現坑槽,特別是確保公路橋梁能夠正常運作,杜絕墜車傷人和橋梁垮塌事故。橋梁垮塌事件時有發生,進行必要的試驗檢測,才能找準原因,因此必須加強橋梁的養護規范化管理。本著“建設是發展,養護也是發展,而且是可持續發展”的養護管理理念,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日益被提上日程。以技術狀況快速下降,一部分橋面的伸縮縫出現嚴重的破壞,有的地基屬軟體地基,給行車安全帶來威脅。橋梁的實際工作狀況和一些常規理論尚有一定的距離。橋的維修技術上往往較設計新橋要繁雜,有些設計構造只是經驗,經濟效益低,其技術難度大,風險也大,病害分析時必須花更大精力,對癥下藥,為對中小橋梁病害進行的檢查和分析、修理和加固等工作。公路橋梁養護管理過程存在的問題。

橋梁構件損壞不及時維修,行駛在橋上車輛行人缺乏安全感,橋面不平整,車輛顛簸,影響車速,如不改善將縮短橋的使用壽命,個別的橋面堆放障礙物、垃圾泥土污物等積存,增加橋梁構件的疲勞。引道路面與橋銜接處不夠平整,降低行車質量。橋梁經過長時間使用,投入運營后,局部出現麻面、鋼筋外露銹蝕、混凝土剝落、活動支座失、裂縫。在遠離城區的中小型橋梁中比較常見的橋面清潔力度不夠、泄水孔、伸縮縫堵塞。橋梁護欄、欄桿殘缺不齊、雖然不影響車輛運行,但是如行駛車輛交通事故撞壞,人為破壞很可能造成事故的發生。

2 加強橋梁的養護力度具有重要的作用

近年來交通、市政施工企業的建立如雨后春筍。河道進行盲目地采砂致使礦砂塌陷、環境污染嚴重,繁忙的交通量和高負荷的超載量促使橋梁病害發展,壽命降低。養護維修的撥款卻極端失調,在新時代中要求用一種科學有效、規范的方法,從根本上做好橋梁的保護工作。目前我國缺乏專業的道路養護技術人員并且缺乏理論基礎。每年建成的橋梁不斷增多,超載現象嚴重,促成了橋梁的老化和病變,導致橋梁本身質量不穩固、過渡負荷和磨損嚴重。另外還存在著道路車流量大以及歷史、自然遺留的因素和管理不周到等問題。目前我國橋梁的病害程度如下:資金、設備有限,設計不周全,技術力量薄弱,無法全面及時地檢測和養護橋梁的病害部位,橋梁的質量不能很好承受現實的作業。而且這些自然和人為的原因使得橋梁的壽命縮短。橋梁管理部門沒有盡職對橋梁進行保護。只有及時對病害進行搶修,才能做好橋梁的保護工作。

3 目前養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盡管目前的橋梁養護中心雖然配備了專業的養護工程師,由于路線長、橋梁多,很多橋梁養護師不僅要組織人員進行橋梁的維修工作,而且要做好檢查橋梁、整理檔案、管理人員等后勤工作。要盡可能去搜集已經丟失的原始技術資料,工程師的工作任務多、工作量大,缺乏專業的養護技術人員,可能會出現疏漏或錯誤,養護工程師數量有限,多專項的維修工程陸續開工,無法顧及養護、檢查和維修這么多的工作。

(2)公路橋梁的養護管理是當前公路養護管理的一個薄弱環節,混凝土碳化或鋼筋腐蝕對橋梁結構的破壞是極其嚴重的,近年來由于養護的經費有限,沒有考慮到做好養護、延長橋梁壽命的工作,橋梁病害數量越來越多。不重視橋梁的保護工作沒有良好的阻止病害發展。

(3)建立橋梁技術檔案的技術還不夠成熟。

難以掌握第一手正確的資料,記載的資料不規范,對病害資料進行處理、對橋梁進行檢查等等的工作方式的資料反映的工作模式也不規范與現代的要求大大脫軌,橋梁的施工過程不規范,技術狀況不明確,檔案管理工作不周全,造成資料丟貨或資料不規范。

(4)農民在河床附近筑壩用于農田灌溉,由于人為污染、垃圾堵塞導致水流不暢,河床淤塞,橋梁的橋孔水流受阻。這種現象很可能導致橋梁毀損在小橋較為明顯,使河道泄洪能力有限。

4 養護應采用的措施

(1)實現精細化的專人專管養護,在養護工作中,呵護道路,橋梁護理師,應做到做事細心,呵護橋梁的重點部位——橋梁,要委派專人進行巡邏檢查專職對橋梁進行養護。檢查由公司成立的專業檢測小組再定期對橋梁進行特殊的檢查。在橋梁護理中配備專業的橋梁護理師。協助部門制定規范的突發事件應急方案和其他養護制度。政府應克服輕橋的養護思想、加大對橋梁管理部門的資金投入,加大橋梁的管養力度是十分重要的。更應該把橋梁護理作為養

護的首要工作。春季要進行橋梁疏通、要加固橋梁以防漲潮對橋身的損壞、在汛期加大巡查力度、冬季要配備融雪劑解除橋面凍脹情況等。

(2)為了保證行車安全、延長橋梁壽命,要進行定期和日常檢查,提出更好的處理方案。針對具體的病害盡早做出加固方案,不僅要盡職細心,加強橋梁的檢查力度,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還需要各基層人員每日按要求進行檢查,還要及時發現和處理、防微杜漸,及時、到位地發現橋梁病害的具體部位,進而起到減少資金投入的作用。養護主管部門還要對橋梁危害做全面研究以及做好維修方案的驗證,如果發現危橋,首先應停止檢測小組發現的危橋的使用并設立危險警告標志。

(3)公路的交通量和負載量逐漸增大,為了能夠真正有效地治理橋梁危害、增加橋梁壽命,保證防止意外事件發生,對橋梁的承載能力也提出新要求。能有效應付要設立應急橋梁養護方案和季節性的養護方案。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并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按照全國交通工作會議提出的“提高公路應急保障和管理能力”的要求和不斷更新知識,在養護的經費計劃中,需要設立專項的維修基金,要有充足的養護橋梁的日?;举M用。只有配合高速公路養護部門做好養護管理工作,保證高速公路橋梁安全暢通?,F代的經濟發展越來越快,橋梁是公路的重要部位,保護好它才能保證交通的安全和順暢。

5 落實橋梁經常性檢查

橋梁檢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針對病害進行專門的現場試驗檢查、檢驗與分析等鑒定工作,確定公路橋梁的技術狀態,以采取相應的加固、改造措施。在日常巡查的基礎上,根據月份工作計劃確定橋涵檢點及順序。在洪水、冰雪前后及防洪期間應加強檢查其中,涵洞檢查每月對重要構件至少進行2次全面檢查。檢查主要承重部件較明顯的病害,由工程師主持,檢查時橋梁工程師需如實、準確填寫“經常檢查記錄”并整理和分析檢查結果,對橋面設施、橋臺附屬構造物的技術狀況進行相關的查驗是建立有利于橋梁巡查人員及時了解發現進行解決和病害及缺損。

6 結束語

橋梁養護工作不僅是整個公路管理的組成部分,不斷學習國內外養護先進技術做好橋梁養護工作,加強橋梁預防性養護和信息化管理,加強其管理工作,更重要的是可以盡量減少和避免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釀成巨大損失的塌橋事故發生。

參考文獻

[1]朱笑紅.高速公路橋梁養護的管理內涵分析[J].中國科技博覽,2013,(20):397-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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