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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會計核算準則范文1
就目前而言,國內的大多數供水企業都或多或少存在虧損現象,由于供水企業水價形成機制缺乏完善,政府部門對企業的干涉,城市管網的改造等因素,直接影響供水企業的經濟效益;供水企業的會計核算也存在一些不足,成本核算的基礎缺乏真實性和完整性,采用的會計核算基礎不合理,供水企業執行的是企業會計制度,由于其中的固定資產價值和費用范圍規定的不夠明確,給工作人員帶來困惑,致使成本核算不確切,因此,要研究供水企業的成本核算方法,該方法要和國家會計制度統一,便于實際操作。
二、對供水企業帶來的重要影響
新會計準則對會計計量進行了系統規定,重點強調了公允價值的計量屬性,這也是會計改革的一大內容,公允價值的應用和計量是準則修改的一大環節,公允價值模式順應發展的趨勢,對反映供水企業的盈利能力與市場價值具有重要的意義;新會計準則采用后進先出法及移動加權平均法的規定,取消了發出存貨計價法,更好的反映企業長期經營的狀況;新債務重組,改變了一刀切的規定,并將債務重組收益納入營業外收入,對于用實物抵債的狀況,可以將公允價值引進,作為計量的屬性;新會計準則將原先的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了較為徹底的修改,直接得出遞延所得稅資產等,可以有效反映出其對未來的影響;新會計準則中《企業合并》準則改革的內容:合并報表的基本理論,其合并理論發生了變化,從母公司理論轉向實體理論,企業合并會計處理方法變化,中國的供水企業都是統一控制的合并企業,不代表公允價值,新準則的出臺,對供水企業合并報表利潤帶來了一定的影響,阻止個別供水企業利用若干分離子公司,將持股比例縮小,將經營不好的業務從合并中去除,進而粉飾企業集團的業績的行為,阻斷一些通過關聯交易調節利潤的伎倆。
三、供水企業會計核算方法
1.分類核算成本費用項目。
現階段的相關制度規定了供水單位的成本核算為兩大類,一類是生產經營,另一類是公益服務,供水企業的成本費用項目不能包括供水單位發生的所有成本,即不能將和供水經營不相關的費用納入供水成本中,進行企業經營成本核算,要將成本項目費用和期間費用進行合理的劃分,在日常經營活動中,要將真實且完整的原始成本資料作為依據,將發生的費用計入成本,應該計入的成本不能遺漏,不該計入的成本一定不允許計入,例如:固定資產折舊應該計入,而供水企業超編人員的費用則不應計入;會計核算人員要結合各種成本核算原則,進行嚴格成本核算,將供水企業生產成本費用進行歸集,劃分為制水成本、稅金及期間費用三大項目,制水成本是合理的支出,一般分為直接工資、福利費、材料、修理費等六類明細項目;期間費用成本是合理的銷售、管理、財務費用;稅金是供水運行成本的稅金,上述各供水項目之間不能混淆;公益服務成本采取一定方法進行合理分攤。綜上所述,只有通過項目分類核算,才會獲得準確的會計數據,進而總結財務管理經驗,掌握水價成本費用的組成,形成完善的供水成本核算體系。
2.進一步完善考核制度。
在成本核算的基礎上,要積極建立供水成本控制體系,并加強監督、分析和考核制度的建立。對供水成本開支要做到預測、控制和分析,分析出核算成本控制中存在的問題,糾正偏差,對成本控制目標的業績進行評價,并結合企業的實際,制定出有效降低成本的方案,管理人員要制定科學的考評獎懲制度,并將考核內容進行細化,例如:對于供水成本的分攤、單項工程的結束等要有明確的規定;制定的獎懲制度要結合企業實際,做到因地制宜,并根據企業內外環境的變化及時做出調整,像電話費、辦公費等,要適當調整;對于企業內的維修材料、物資領料卡等的控制要計入本月月度考核中去,同時還要將財務評價指標納入考核中,財務分析要遵循科學、實用、可比、全面性原則,憑借科學的分析方法,運用流動比率、資產負債率等動態、靜態財務指標,反應供水企業的經營狀況。
3.建立責任成本中心。
現階段,我國供水企業的總成本呈上升趨勢,因此,企業要想保證自身的發展和運營,就要從成本中收回運營成本,從利潤中獲得投資成本,所以,要以成本控制為中心,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人員要立足實際,建立責任成本中心,確定成本控制總目標,健全水價成本費用組成,做好企業總體規劃,培訓員工,提高員工成本核算意識,實現全員控制成本的目標。
四、結語
企業會計核算準則范文2
【關鍵詞】新會計準則 石油企業 會計核算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各個行業、各個領域的發展速度有明顯的提升,經濟體制的改革不僅會給企業帶來發展的機遇,同時也會帶來一定的考驗與挑戰。隨著經濟體制的改革,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無論是國營企業,還是民企企業必然陷入這場白熱化的競爭。新會計準則的誕生標志著我國會計事業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而企業會計工作也必須順應形勢而發展作出一定的改善,對應的創新才能最大限度保障企業能夠健康穩定的發展。但是新會計準則的出現必然也會帶企業會計核算帶來一定的影響,而石油企業會計實際工作中,為了加強會計工作的水平,就必須對新會計準則進行分析與研究,并深入到石油企業會計核算的影響進行闡述。
一、新會計準則的作用與現實意義
(一)加強會計信息質量
首先,新會計準則將會計核算的標準進行了必要的統一。不同的行業與企業必然有差異性,石油企業經營業務紛繁復雜,但是新會計準則的提案為不同企業提供了統一的會計核算標準,并對企業會計核算中所涉及到計量、記錄、報告等等過程有了具體的規定,有助于會計核算工作行為與秩序越來越規范;第二,加強了會計信息的權威性,使新會計準則成為會計核算與會計業務的依據。制定與實施新會計準則整個過程都在國家權威機構的嚴格指導與審核下切實執行的,一定程度促進了會計信息質量的提升,而且也能幫助社會公眾做出一些理性的決策,這樣才能滿足投資者的現實需求以及債權人等等利益涉及者對會計信息的實際需求。
(二)為進入國際經濟打下基礎
新會計準則將國際財務報告當中的精華進行歸納與分析,在對我國當前會計實際情況進行研究之后,進行有機結合,進一步優化我國投資環境,提升對外開放的水平,具備一定國際大局勢的競爭能力。例如:會計制度與稅收制度是想分離的,新會計準則充分吸取了國際同行會計的優秀經驗與慣例,重點強調了會計與稅收的分離。一旦會計制度與稅收制度存在不統一的情況時,可以根據新會計準則的規定來完成會計核算。
(三)新會計準則的制度效應
新會計準則下企業收入明確、成本核算以及資產計價等等相關的財務工作有了一定的規范標準,有助于保障財務信息的準確性、公正性、客觀性以及可靠性,對石油企業相關經濟指標有一定程度的影響。而這些經濟指標也非常重要,對石油企業的生產、利潤、稅收成本等等有一定的影響,甚至會影響到石油企業財務控制展露方針的制定,為企業后續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由此可見,新會計準則體系的實施過具有一定的制度效應。
二、新會計準則下對石油企業會計核算的影響
(一)所得稅影響
會計準則以計稅為基礎,強調收入、費用與納稅收益、納稅扣除之間存在的差異性。而新會計準則以余額角度展開分析:重點針對企業在某個時期的資產、負債的情況與計算基礎之間存在的差異性或者說暫時差異性,而舊的會計準則一般從發生額的角度進行分析。舊會計準則要求企業采用應付款稅法,對所得稅進行核算;而新的會計準則要求石油企業在對所得算核算的過程中,統一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針對減值確認,舊會計準則中關于稅款借項計提減值準備并沒有明確的規定,而新會計準則必須基于當前的企業實際需要,針對某些特殊情況,對減值準備進行計提,需要注意的是需要在相關規定之后及時進行轉回。
《企業會計準則18號-所得稅》充分體現了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的變化,相關規定明確提出之后將應付稅款等等當前使用的會計實務所使用的手段一一廢除,明確指出要用資產負債務法進行相關會計核算。這是與國際會計準則靠攏的一個充分體現,對我國當前日常會計事務、會計理論方面產生了一定程度的影響。新會計準則主要使用這些基本概念:負債計算基礎、暫時性差異、資產計算基礎等等。
(二)長期股權投資變動對企業的影響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石油企業在經營管理的過程中,必然面臨一定的機遇與嚴峻的挑戰,同時也為社會經濟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基礎條件。隨著新會計準則的出現,會計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并且為石油企業的持續穩定的發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礎,但是,新會計準則必然給當前石油企業會計核算工作帶來巨大的影響,尤其是長期股權投資變動對對石油企業的影響最大,必須要得到重視。
(三)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影響
新會計準則提出了“資產組”的相關概念,有效擴大了資產減值準則實際應用的范圍,能進一步有效判斷資產減值的跡象。另外,新會計準則的誕生在這方面的要求更加明確,尤其是體現在可收回金額計量原則操作性更強這個方面。由于新會計準則引入了公允價值的概念,這樣就需要將歷史成本價值計量所涉及到所有財務工作暫停。還需要注意的是,公允價值使用過程中會產生資產減值準備,而在之后的會計期間不能進行轉回,這是新會計準則減值準備差異性的主要體現。
(四)固定資產會計核算的影響
固定資產計量中“正常的信用條件延期支付若是被購買的價款超過”,新會計準則有這樣的規定:固定資產購買價款若是超過了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的限度,其本質上已經擁有了一定程度的融資性,固定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限制為基礎來進行明確。購買價款的現值與實際支付的價款之間存在一定的差額,嚴格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給予資本化的以外,而企業會計核算的過程中需要在信用有效期間將當前的損益準確計入。
三、新會計準則下石油企業會計核算的改進建議
新會計準則也必須在一個實踐的過程中才能更加完善,而且隨著當前經濟形勢發展的速度,有必要在某些方面進行充實,從當前環境來分析,筆者認為可以從這些方面進行改進:
(一)強化石油企業內部控制
新會計準則明確提出企業會計核算人員在判斷資產減值的過程中需要有新的標準。通常是會計核算人員獨自進行判斷,由于能力方面的影響與各方面因素的限制難以順利完成。首先,需要對石油企業資產的質量實際狀況進行明確的掌握,這樣才能進一步科學合理的開展計提工作。石油企業有必要建立資產管理部門,實用內部的控制制度必須切實制定與完善,這樣才能進一步規范會計行為,還能加強各個部門與財務部門之間的協調能力。進而及時發現問題并將問題解決,最大限度控制資產減值的現象出現。石油企業的內部審計隸屬單位領導層的管轄范疇中,關于內部控制的現實意義在認識上其實還不夠,缺乏必要的控制力度?;谒刭|角度來看,企業內部審計工作人員還沒有深入了解新會計準則的內涵,也就影響到新會計準則實施過程中的監督控制作用。因此,要盡快構建石油企業內部要素與相關風險控制機制,進一步實現全面控制內部環境、風險評估以及目標設定等等目標,要覆蓋石油企業經營風險管理、戰略方針以及財務管理等等內容。并著力構建石油企業內部責任體系,加強政府部門的監管力度,真正意義上將石油企業的內部監管效果加強,順應形勢得到更好的發展。
(二)切實制定會計準則實施細則
我國市場經濟起步時間比較晚,經濟基礎薄弱,企業會計核算人員綜合素質不高的實際情況必然存在,筆者認為就《企業會計準則》的操作所遇到的問題,對應制定出一套詳細具體說明和操作細則來支持石油企業會計核算工作,例如:資產減值損失的測試、公允價值的計算、非貨幣利的確認與計量等等相關的問題進行詳細的指導性規定。另外,還需要注意的是,在具體實踐的過程中,要充分擴展新會計準則的廣度與深入,進一步提升操作的正確性與靈活性。
總之,隨著新會計準則的誕生我國會計事業必然得到進一步的發展,為我國企業所帶來的經濟效益是不可估量的。石油企業要對新會計準則下對會計核算的影響進行深入分析,明確會計核算在企業中的重要性,進一步提升自身綜合素質,尤其要加強對新會計準則的學習力度,這樣才能真正提高石油企業會計核算工作的水平。
參考文獻
[1]曾婷.我國會計準則存在的問題與對策研究.會計文苑,2010(10).
企業會計核算準則范文3
關鍵詞:政府補助,無償性、直接取得、不征稅收益。
“遞延收益”科目,是《小企業會計準則》負債類科目,是用來核算小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是國家為促進小企業發展無償拔給,具有專項或特定用途的技術改造資金,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研發經費……等巳收到,但應在以后期間計入損益的政府補助。其特點:1,無償性,小企業不需償還或承擔債務,政府不亨有小企業所有權或其他權益;2,直接取得,是從政府直接取得的相關資產形成小企業收益;3,不征稅收益,是從政府無償取得不征稅收入資產。“遞延收益”科目,其借方登記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遞延收益或用于補償小企業己發生的或以后期間相關費用或虧損,貸方登記小企業收到相關資產的政府補助,本科目的余額在貸方,反映小企業巳收到,但應在以后期間計入損益的政府補助。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和財稅[2011]70號文件: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或財產,不得扣除或者計算對應折舊、攤銷扣除……相關規定,結合筆者對《小企業會計準則》學習體會,試談“遞延收益”會計核算方法,望與探討。
一、用于補償小企業發生的相關費用
舉例說明:某高新技術企業,于2011年5月收到從政府無償取得自行研究開發新產品專利技術的專項撥款100萬元,該企業將此項資金用于購置一套新產品開發專項設備,價值58.5萬元(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為50萬元,稅額為8.5萬元),6月份,該項設備己投產使用,且達到預期用途,為核算方便,暫不考慮其殘值,采用直線法10年折舊;將剩下的41.5萬元,全用于該項新產品專利技術開發,即:研發過程中,發生材料費20萬元、人員工資10萬元、折舊費用2萬元、長期待攤費用2萬元;支付項目設計費1萬元、裝備調試費1.5萬元、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2萬元、其他費用3萬元。(其中符合資本化條件的支出38萬元,研發項目預期完成,且達到用途形成無形資產,并預計10年攤銷);2011年,該企業應納稅所得額50萬元,適用稅率15%,為核算方便,暫不考慮其他因素對應納稅所得額的影響。作會計分錄如下:
1.收到政府專項拔款時
借:銀行存款100
貸:遞延收益100
2.支付專項設備款時
借:固定資產50
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進項稅額)8.5
貸:銀行存款58.5
3.提取專項設備折舊時
借:制造費用0.4167
貸:累計折舊0.4167
月折舊費0.4167=50÷10÷12
4.發生研究開發費用時
借: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3.5
——資本化支出38
貸:原材料20
應付職工薪酬10
累計折舊2
長期待攤費用2
現金或銀行存款7.5
5.研發項目達到預期用途形成無形資產時
借:管理費用3.5
無形資產38
貸: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3.5
——資本化支出38
6.期未分配遞延收益時
借:遞延收益19.1
貸:營業外收入10.6
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8.5
分配遞延收益19.1=2.5+5.25+2.85+8.5即:
A,專項設備:2011年7-12月份折舊費
2.5=50÷10÷12×6
或=0.4167×6
B,研發項目:末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基礎上,按研究開發費的50%加計扣除
5.25=3.5×100%+3.5×50%;
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無形資產成本150%攤銷,2011年7-12月份攤銷2.85=38×150%÷10÷12×6
C,進項稅額:該項目用于支出專項設備的進項稅額8.5萬元,應作進項稅額轉出,計入分配“遞延收益”處理。
附帶說明:1本項目政府補助屬該企業不征稅收益,分配遞延收益計入營業外收入的部分,同樣為不征稅收入;
2本例研發項目未形成無形資產的“費用化支出”已作為遞延收益分配計入營業外收入;專項設備的“進項稅額”也作為遞延收益分配轉出,以后期間其“費用化支出”和“進項稅額”不再分配遞延收益。
7.計提應繳所得稅時
借:所得稅費用7.5
貸:應繳稅費——應繳所得稅7.5
應繳所得稅7.5=(50-2.5-5.25-2.85+2.5+5.25+2.85)×15%
或=50×15%
8.繳納所得稅時
借:應繳稅費——應繳所得稅7.5
貸:銀行存款7.5
二、用于補償小企業發生的經營虧損
企業會計核算準則范文4
關鍵詞:新會計準則電力企業會計核算
作為電力企業會計工作的基礎處理環節,會計核算的質量直接決定了企業會計信息的質量,并對電力企業甚至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整體發展存在一定的影響作用。那么,新會計準則的實施對我國電力企業會計核算工作形成了怎樣的影響與挑戰?而電力企業又應如何在應對挑戰的基礎上對自身會計核算工作進行有效的調整?以下主要從這兩個方面對新會計準則下電力企業會計核算的問題進行簡單分析與探討。
一、新會計準則對我國電力企業會計核算的影響與挑戰
理論上來看,會計準則是會計從業人員進行會計處理的基本規范與指南,各項會計行為的發生都需要將會計準則作為基本的出發點和歸宿。新會計準則自制定和實施以來,已經深入到電力企業會計核算工作的各個方面,對企業的經營管理以及經濟效益的實現都帶來了相對深遠的影響與挑戰。
從影響的角度上來看,新會計準則的實施對電力企業會計核算的影響主要表現為四個方面:
第一,新會計準則的實施對電力企業內部固定資產的核算工作形成了一定的影響;
第二,新會計準則的實施對電力企業內部借款費用的核算工作形成了一定的影響;
第三,新會計準則的實施對電力企業內部所得稅的核算處理工作形成了一定的影響;
第四,新會計準則的實施對電力企業內部政府性補助的會計核算形成了一定的影響。
當然,新會計準則對電力企業會計核算工作形成的影響,同時也是對企業內部傳統會計核算工作的一種挑戰,基于新會計準則對電力企業會計核算工作的以上四點影響,企業內部會計處理工作同時也面臨一定的挑戰:
第一,新會計準則的全面實施使電力企業內部會計從業人員的職業判斷能力面臨一定的挑戰;
第二,新會計準則的全面實施使電力企業內部會計核算信息以及相關數據的可靠性與有效性面臨一定的挑戰;
第三,新會計準則的全面實施使電力企業內部原有會計準則和會計規范的可操作性面臨一定的挑戰。
由此來看,隨著我國新會計準則的全面推進與落實,電力企業會計核算工作也因新準則的影響而面臨一定的挑戰。因此,要在實踐中推進企業會計核算工作的有效落實,保證會計核算的整體質量,電力企業應當對現有的會計核算模式進行必要的調整與完善。
二、新會計準則下電力企業會計核算的調整與完善
要根據新會計準則的實施要求對會計核算工作進行調整,電力企業應當轉變傳統的會計核算模式,通過集中化會計管理和集約式的會計核算模式對內部會計核算工作進行調整。但要實現這種會計核算模式的有效轉變,電力企業首先要從基礎準備環節著手進行調整與處理,進而按照系統且嚴謹的程序推進新會計核算模式的構建。
(一)做好各種基礎性的轉變與調整
這里所謂的基礎性的轉變與調整主要是指企思想觀念、工作方式和管理模式三方面的內容。
1、思想觀念的轉變與調整
要通過集約式的會計核算模式對企業會計核算工作進行優化,電力企業需要從思想觀念上進行轉變,處理好管理和服務之間的關系,根據會計核算的信模式,明確會計部門管理和服務的雙重角色定位,保證在處理問題的時候要滿足制度的要求,同時又應對政策進行合理利用,以便于在防范風險的基礎上推進核算工作的有序開展;
2、工作方式的轉變與調整
電力企業會計核算工作要轉變工作方式,處理好管理跟經營之間的關系。由于會計核算的質量直接決定著會計信息的準確性,進而對電力企業乃至我國國民經濟整體的發展形成影響。因此,電力企業會計核算必須轉變粗放的核算方式,將會計核算的管理功能與企業整體的經營聯系在一起,以精細化的工作方式進行會計核算;
3、管理模式的轉變與調整
從管理模式方面來看,要積極構建集約式的會計核算模式,電力企業還必須對管理真空的問題進行防范,切實處理好管理半徑與管理效率之間的關系,以期通過對會計處理整個過程的全面管理來提升會計核算的整體效率和質量,避免因風險因素的擴張而使企業陷入到風險當中。
(二)根據科學規范的程序推進新會計核算模式的構建
要按照規范化的程序推進電力企業集約式會計核算模式的構建,則需要從會計核算的制度和流程進行統一,對內部的各種財務要素資源進行集中,并在實踐中積極構建企業會計處理的信息化系統。
1、對企業會計核算制度及流程進行統一
(1)會計核算制度的統一
制度方面的統一要求電力企業對企業內部會計核算進行一體化的整合,對會計核算的會計科目和會計核算的憑證模板進行相應的調整與統一,保證會計核算可以始終保持統一的口徑。如此一來,在統一的核算制度下,所出具的會計信息與會計數據才具備較強的可比性;
(2)會計核算流程的統一
從核算流程方面來看,電力企業首先要對內部的業務流程進行基本的梳理,并通過制度規范對會計信息的證實行和其決策價值進行必要的保障,同時還需要對于與企業整體經營相關的成本核算流程、資金結算流程、售電核算流程、資產管理核算流程以及稅金核算流程等進行統一的規定,保證會計人員可以按照會計核算的統一路徑對企業內部的信息數據進行有效的核算。
2、對內部財務要素資源進行集中
要保證會計核算的有效性、準確性,就必須保證核算數據的安全性、完整性你給和及時性。因此,在集約式的核算模式下,電力企業必須對企業內部的財務要素資源進行必要的集中,通過系統性的財務體系來保證會計核算工作基礎信息的完整與有效、保證核算行為的規范和核算結果的準確,進而為推進企業會計核算的專業化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3、積極搭建會計處理的信息化平臺
當然,在信息技術與網絡技術高度發展的信息化環境下,基于電力企業會計核算數據的復雜性與多樣性,要從根本上保證會計核算的整體質量,避免各種核素誤差的出現,電力企業會計核算工作還必須借助信息化的處理方式,通過對會計信息化處理平臺的搭建,來推進企業會計的信息化核算,保證在輸入數據準確的基礎上,提高會計核算的效率和質量。
三、結論
綜上分析和討論來看,要順應新會計準則的實施要求,根據新會計準則對企業會計核算的影響,對企業現行的會計核算工作進行調整與完善,這是目前我國電力企業會計處理、財務管理甚至是整體發展中的重要工作。因此,在實踐中,電力企業必須從思想、方式和管理等方面理清思路,通過適當的方式推進內部會計核算工作的調整與完善,以期在保證核算結果的基礎上,為企業發展決策的制定提供高質量的會計信息。
參考文獻:
[1]師建華.淺析新會計準則在電力供應企業執行中面臨的挑戰[J].中國新技術新產品,2012,(04)
[2]張瑜.淺談新會計準則的實施對電力企業會計核算的影響[J].中國對外貿易(英文版),2012,(02)
企業會計核算準則范文5
一、新舊收入準則對比
收入對反映企業經營成果具有重大影響,少數企業根據自身的需要,利用財務人員職業判斷的差異,控制收入的確認時點和金額,進而達到粉飾報表或者隱瞞利潤等目的,對于政府部門的經濟管理及投資者決策造成不利影響。為彌補收入核算的漏洞,提高企業收入確認的準確性和一致性,新收入準則進一步明確了收入確認的標準,減少了財務人員職業判斷偏差的可能性。與原收入準則相比,新收入準則主要做了以下修訂:
(一)建立統一的收入確認模型
原有的收入相關的準則包含《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和《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兩項準則的適用邊界不夠清晰,造成部分具體業務的收入確認方式比較靈活,影響了財務信息的可比性和一致性。新收入準則建立了統一的收入確認模型,取消了單獨的建造合同準則,降低了具體業務中需要職業判斷的工作難度,有利于相同業務會計處理方式的統一。
新收入準則將經營業務分為控制權轉移“在某一時段內履行”和“在某一時點履行”兩種情形,其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認定為“在某一時段內履行”的業務:一是客戶在企業履約的同時即取得并消耗企業履約所帶來的經濟利益;二是客戶能夠控制企業履約過程中在建的商品;三是企業履約過程中所產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并且該企業在整個合同期間內有權就累計至今已完成的履約部分收取款項。對于“在某一時段內履行”的業務,應當按照履約進度確認收入;對于上述情況之外的業務,屬于“在某一時點履行”的業務,在履約的時點確認收入。
(二)改變收入確認的判斷標準
原收入準則確認收入的判斷標準是風險和收益的轉移,新收入準則改為控制權的轉移,控制權轉移的模式偏向于定性分析,可以縮小人為判斷的空間,得出的判斷結果一致性較高。但從總體上來看,新收入準則依然存在一定的財務職業判斷空間。
(三)明確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處理方式
對于具有多重交易安排的業務,新收入準則要求首先明確計量單元,分析交易中包含的多種商品或者勞務是相對獨立的還是不可分割的,需要區分好履約義務;其次,對于相對獨立的履約義務,按各業務相對獨立的售價占售價合計的比例來分攤交易價格,確認營業收入。
(四)明確特定交易的收入確認和計量原則
新收入準則對于某些特定的交易,如可變對價、總額法和凈額法、授予知識產權許可等,統一了收入確認和計量的方法,提高了特定業務財務數據的可比性。
二、新收入準則對房地產企業收入確認的影響
在原收入準則下,房地產企業收入確認的標準為風險和收益的轉移,不同的房地產企業對于收入確認標準有不同的理解,即使是公司治理比較規范的大型上市房地產公司,也存在著收入確認標準不一致的情況,比如萬科、金地集團等,在商品房完工并驗收合格時確認收入;而保利地產、招商地產等,在商品房實際交付時確認收入;此外,首開股份、深深房A等,沒有明確具體的收入確認時點,上述情況影響了上市房地產公司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可比性。
在新收入準則下,房地產企業收入確認的標準改為將商品房的控制權轉移給客戶,并且規定了控制權的轉移分為“在某一時段內履行”和“在某一時點履行”兩種情形,如何確定控制權轉移的標準?如何界定控制權轉移屬于“在某一時段內履行”還是“在某一時點履行”?成為房地產企業需要切實研究的課題,也是監管機構需要予以明確的重要事項。
(一)對于自行開發的商品房收入確認的影響
如果是現房銷售,屬于“在某一時點履行”的業務,房地產企業應在履約的時點確認收入;如果是期房銷售,房地產企業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并收到客戶支付的房款(含貸款),客戶取得固定房號的商品房,房地產企業在履約過程中所產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并且,客戶也可以取得商品房價格上漲帶來的經濟利益,因此,筆者認為達到上述條件的期房銷售可以初步認定為“在某一時段內履行”的業務,房地產企業在整個合同期間內有權就累計至今已完成的履約部分收取款項,可以按履約進度確認收入。2017年9月11日,在香港上市的碧桂園的2017年中期業績報告披露,由于提前采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和新收入準則,對于符合規定的房地產銷售業務,采用按履約進度確認銷售收入的處理方式,導致2017年上半年銷售收入增加了147.5億元,占當期房地產銷售收入的19.8%,影響非常大。
按照國家規定,新收入準則于2018年1月1日起逐步實施,碧桂園的做法對未來國內房地產企業收入確認時間問題提供了比較有價值的參考。
(二)對于代建的商品房收入確認的影響
房地產企業幫助客戶建造商品房,雙方簽訂不可撤銷的建造合同,開發項目的完成程度能夠可靠的計量,并且客戶能夠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款項,則屬于“在某一時段內履行”的業務,房地產企業可以按照履約進度確認收入。
(三)對于出租的商品房收入確認的影響
一般情況下,房地產企業出租商品房的合同期間超過一年,屬于“在某一時段內履行”的業務,房地產企業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依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按期確認商品房出租收入。
三、新準則下房地產企業的應對建議
新收入準則的執行,對房地產企業的影響較大,尤其是新收入準則執行初期,對于符合按履約進度確認收入的業務將集中發生,可能造成房地產企業經營業績的大幅波動;并且,新收入準則中依然存在一定需要財務人員職業判斷的事項,需要房地產企業采取措施,積極應對。
(一)加強財務人員培訓,統一收入確認原則
按照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境外上市公司、境內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等將逐步執行新準則。鑒于新收入準則對于房地產企業的重大影響,需要組織財務及相關人員加強學習,掌握新收入準則的規定,通過內部學習和外部交流,研究制定適合自身的應對方案,在正式執行新收入準則后,確保公司整體收入確認執行統一的標準,實現財務信息的合規性、準確性和一致性。
(二)根據實際業務需要,合理設計合同條款
按照新收入準則的規定,新的收入確認模型是以合同為基礎,采用“五步法模型”來確認收入:
第一步是識別與顧客簽訂的合同,確認合同是真實有效的,合同條款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并被簽約方一致認可;
第二步是識別合同中應履行的義務,即明確簽約方的權利和義務,對于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應區分其是獨立履行的義務還是一個整體,比如對于售房活動期間購房的業主,房地產企業提供免三年物業管理費的優惠,業主支付的款項中包括購房款和未來三年的物業管理費,財務人員需要區分合同中的應履行義務;
第三步是確定交易價格,對于持續時間較長的業務,需要考慮時間價值、信用政策等,尤其是對于期房銷售,從收到房地產企業收到購房款到交付商品房可能持?m兩到三年,持續時間較長,應考慮合理確定交易價格;
第四步是將交易價格分配到各履約義務。按照識別出的履約義務,用各項履約義務的價格占比,將交易價格分攤到相應的履約義務,按照新收入準則的規定,合理的確認各項收入。如對第二步中房地產企業識別出的商品房銷售收入和物業管理收入,應按照各項目價格的占比對收到的款項進行分攤;
第五步是當企業履行責任時確認收入,即達到新收入準則規定的收入確認條件時,按照第四步分配好的金額確認收入。
“五步法模型”為企業確認收入提供了明確的指引,房地產企業應按照“五步法模型”的規定,梳理商品房銷售等相關合同,明確合同中的各項履約義務、控制權轉移的認定標準、交易價格等重要內容,利用好政策,規避合同風險,更好的服務于企業的經營要求。
(三)完善財務信息系統,優化企業內控設置
針對新舊收入準則中存在的差異,按照會計政策變更的情況,及時調整房地產企業的財務信息和相關的管理信息系統,使之適應新收入準則的相關要求。并相應調整企業內控制度,重點針對涉及財務職業判斷的收入確認事項,確保財務信息的合規性和準確性。
(四)調整績效考核指標,應對政策變更影響
房地產企業實施新收入準則后,由于部分業務可能滿足按履約進度確認收入的條件,造成新收入準則實施初期收入、利潤等財務指標大幅波動的情況,并且,由于收入確認方式變更,對于房地產企業今后的經營業務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因此,需要對新收入準則實施初期及中遠期的績效考核指標進行調整,應對會計政策變更的影響。
企業會計核算準則范文6
【關鍵詞】會計準則 企業 薪酬核算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08)》第十章 職工薪酬中內容:(三)在企業的計劃和控制下,雖未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為其提供與職工類似服務的人員,也屬于職工薪酬準則所稱的職工。比如,企業與有關中介機構簽訂勞務用工合同,雖然企業并不直接與合同下雇傭的人員訂立單項勞動合同,也不任命這些人員,但通過勞務用工合同,這些人員在企業相關人員的領導下,按照企業的工作計劃和安排,為企業提供與本企業職工類似的服務;換句話,如果企業不使用這些勞務用工人員,也需要雇傭職工訂立勞動合同提供類似服務,因而,這些勞務用工人員屬于職工薪酬準則所稱的職工。
國家稅務總局今年了《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該公告第一條“關于季節工、臨時工等費用稅前扣除問題”規定,企業因雇用季節工、臨時工、實習生、返聘離退休人員以及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區分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并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其中屬于工資、薪金支出的,準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從中得出,應付職工薪酬的核算內容包括公司交納的五險一金,包括臨時工、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性支出,其它相關費用的扣除依據工資、薪金總額包括臨時工、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性支出。
用工單位接受勞務工的勞務時,符合會計準則相關規定,發生的工資應當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而支出的公司支付部分的社保,個人理解,可按照正常情況處理。而個人部分的社保、個人所得稅,都在工資里面包含了,用工單位這部分的會計處理可按正常員工處理即可。
目前企業應付職工薪酬核算當中的問題,一是發放時直接進入費用,不經過應付職工薪酬進行核算,二是對于五險一金當中的個人負擔部分也通過應付職工薪酬核算。三是計提工資時通常沒計提相應的公司承擔的相應五險一金費用。四,只核算正式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內容,不核算臨時工、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性支出,在成本費用中列支的工資性支出,未全部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勞務公司派遣員工到公司工作,開具服務業發票,不通過“應付職工薪酬”核算,而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職工薪酬的會計核算分三步:計提,發放及繳納社保、個稅等。
一、 職工薪酬中工資和社保的計提
借:相關成本費用-工資,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公司負擔部分)等二級明細。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公司負擔部分)等二級明細。
二、 職工薪酬中工資的發放及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上繳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實際發放給員工的現金或打到工資卡中的金額)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工資表中計算出來的個稅)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個人承擔部分)
1.企業向社保部門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公司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個人承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實際公司+個人合計繳納給社保部門和住房公積金中心的金額)
2.個人所得稅繳納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合計金額,與個稅明細申報金額要一致)
為便于區分勞務派遣等臨時性用工的職工薪酬核算,可以在三級明細核算里面進行區分。
企業以勞務派遣的形式接受用工,相關人員的工資統一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對外列報披露個人理解,計哪個科目,應視交易實質而定,而不是依據什么樣的發票或憑證,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披露時其發生額中需要反映該部分員工工資的變動情況,余額是記入應付職工薪酬更為合理;現流中是計入支付給職工的現流流出。
三、 其他應付職工薪酬的賬務處理
1.發生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
管理費用—工會經費
管理費用—職工教育經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提示:現在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按照實際發生額在工資總額的14%、2%、2.5%范圍內限額扣除,一般單位不再單獨計提這些費用,而是按實際發生額列支成本費用)
2.對外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