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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的工作環境范文1
今年以來,我鎮認真貫徹縣委縣政府的總體工作部署,積極推進城鄉環境管理工作,但是工作成效不明顯。根據我縣2020年第三季度城鄉環境管理綜合考評情況通報,玫瑰鎮在本季度綜合排名靠后,影響了全縣成績,我們非常愧疚,倍感壓力。玫瑰鎮城鄉環境提升工作中第三方測評、生活垃圾分類、綠化養護管理、創城評測等方面存在明顯不足,說明了我們在城鄉環境提升工作上重視程度不夠高,工作要求不夠嚴,工作作風不夠實。在此,我們向縣委、縣府作出真誠道歉和深刻檢討。
我們深刻反省,認真查找、剖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一是政治站位不夠高,思想認識不到位。隨著秋收、秋種的開展,基礎設施相對薄弱,加之鎮村兩級在管理上有所放松,造成小區及路域環境有所混亂。二是工作措施不夠硬,工作方法不全面。在臨街外立面改造、垃圾分類和小區管理上存在工作短板,缺乏解決的實際舉措。三是宣傳發動不夠實,工作過于簡單化。在發動群眾方面不到位,造成廣大群眾對城鄉環境管理的支持力度不大,缺乏主動參與。
我鎮將以此次會議為契機,聚焦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立足長遠,謀劃當前,剖析根源,全力整改,堅決打一個城鄉環境管理工作的翻身仗。
一是強化工作推進。把城鄉環境管理作為重要的政治任務和工作抓緊抓好。鎮黨委、政府將切實擔起主體責任,對照此次考評結果,研究整改方案,制定問題清單,部署落實整改措施,針對每一個扣分點逐一進行梳理和整改,全力以赴推動各項工作落實。每日對督查和整改情況上微信、每周對工作開展情況上簡報通報、每月對薄弱環節進行點評。對排名靠后、落實責任不力的實行周一全體例會上表態發言,確保城鄉環境提升不反彈。
二是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對保潔和物業公司的管理,對標縣城鄉環境提升考核細則逐項賦分,達到標準的繼續聘用,達不到標準的堅決辭退。二是建立抽檢督查機制,由分管負責人、鎮環衛所、機關干部抽調人員組成巡查組,按照第三方測評的標準和方式,隨機對48個村和鎮駐地環境進行抽檢,發現問題,立即通報,限時整改,形成常態。
法醫的工作環境范文2
關鍵詞:市政工程項目管理 質量控制 社會效益
一、充分認識項目質量控制是項目經理的重要職責
在工程項目上,項目經理是企業法人代表在項目上的全權代表,所負責的項目擁有與公司經理相同的責任和權力,所以項目經理不僅要管好人、財、物,要管好工程的協調和工程進度,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更重要的是要抓好工程質量的控制,創造一定的社會效益,為企業贏得聲譽,開拓更廣闊的市場,這樣企業的發展才能有后勁,才能有出路,才能在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對項目經理而言,項目質量的控制,不單是對項目負責,更重要的是對企業的發展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所以項目經理和項目經理部要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思想,把認真抓好工程質量當作自己義不容辭的責任。
二、項目質量控制的要求
控制是一定的主體,為實現特定的目標對所控制的對象采取的計劃、監督、檢查、引導和糾正,使其處于穩定狀態的連續管理行為。所以對市政工程項目質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有:
1.項目質最控制要有明確的控制主體。項目質量的控制主體是項目經理部.為了實施項目質量控制。項目經理部應根據工程具體情況組織起質量管理小組或專職質最檢查管理人員,負責項目質量的監督、檢查、指導和驗收。將專職質檢管理人員設在項目經理部,正是項目管理的基本要求。
2.項目質量管理要有明確的目標。工程總的質量目標已由工程承包合同或任務書所明確規定。為了實現總目標還必須有許多分目標,分目標是實現總目標的具體步驟,例如為了達到某項城市道路工程的優良,就必須要達到各種預埋管線工程、路基工程、基礎工程、路面工程等分項工程優良,這樣才能形成整體工程的優良。所謂確定的目標有兩方面的意義,一是要求被控對象要按預定的軌道和方向進行;二是控制活動不能超出一定的資源限定條件。所以在明確整個工程的質量目標后,項目經理部在制定質量管理計劃時,就要以標為依據,對實施工程過程中的瞞要素進行科學合理灼分析,制定保證實現目標質罱切實可行的、有效的、經濟的計劃、措施和采取相應的技術標準。
3.項目質量控制要求在時間和空間上是一種連續的,全面的管理。控制應對被控對象的所有要素和投入產生的全過程進行全面的管理。因此,項目質最控制不能“單打一”、就事談事,必須從分析項目對象的基本特點著手,找出影響工程質量的規律性的東西和其主要矛盾,進行全面的和有鶯點的管理。質量控制管理應隨著施工的延續而延續。
三、項目質量控制的基本內容
1.工作質量的控制。在項目質量控制中,人、機、料、法、環這五大要素,人是決定的因素。管理、施工及操作人員自身素質的高低對工程質量起決定性的作用。人員素質高低對丁程質量影響的表現形式就是工作質量,因此對工作質量必須進行嚴格管理。崗位教育和技術交底是保證工作質量的前提,因此要通過崗位教育和技術交底樹立全員的質量意識,這樣才能在質量上形成你追我趕的自覺行動,才能形成人人關心質量,個個重視質量的風氣,同時要實行競爭機制,激勵機制和獎懲機制,這樣才能提高工作質量,以達到保證工程質量的目的。
2.工程所用原材物料的質量控制。工程所用原材物料是形成工程實體的原料,也是工程質量形成的基本要素。保證原材物料按質、按量供應和使用是項目質量控制的重要內容。對原材物料的質量控制應采用“三把關,四檢驗”的制度,即材料供應人員把關,技術質量檢驗人員把關,操作使用人員把關;檢規格,檢驗品種,檢驗質量,檢驗數量。
3. 施工機械設備的質量控制。施工機械設備一般不直接用于工程實體,因此對工程質量不產生直接影響,但不能忽視它的間接影響。所以在工程方案的確定中,選用先進的、可靠的、適用的、符合技術要求的設備,對保證和提高工程質量有舉足輕重的作用。特別對帶有計量的設備,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使其達到額定的性能,以滿足工程質量的要求。
4.施工工序的質量控制。質量控制最基本的內容是工序質量的挎制,工序質量控制的目的就是要發現偏差和分析影響工序質量的制約因素,并消除制約因素,使工序質量控制在一定范圍內,以確保每道i序的質量。工序質量具有不穩定性和不確定性的特點,不穩定性是因人工操作所致,而不確定性是指市政工程施工不象工業產品的工序那樣可以事先確定。市政工程施工工程量大,共同操作的人員之多及交叉施工的存在,使市政施工的工序具有連續的相互搭接的特征,控制好工序質量,就要傲到對每道工序,每個工作全面實施監督操作、檢驗把關、預防和檢測榆驗相結合的管理控制方法。
5.質量管理方面的有效控制
程序控制。對開工、作業施工、工序交接、竣工的工藝流程的每一個環節實行程序控制,建立開工申請單位批準書,施工日志,施工原始記錄、測量與試驗報告、中間交接證書,最終交驗報告、質量檢驗評定證書等全套程序控制文件。明確每一個程序,每一份文件和責任人職責,并對程序控制的實施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和隨機抽查,力求及時準確地掌握每一個施工階段,每一個工程部工程質量的真實情況,以確保施工作業按質量標準的規定要求組織實施。
結束語
項目質量控制與企業質量控制不同,要控制好項目工程質量,就要賦予項目經理相應的權利,明確其相應的職責,在施工全過程中,要嚴格目標計劃和規范的執行,嚴格操作規程,嚴格按規范管理,嚴格實行獎懲制度,嚴格檢查檢測手段,這樣才能有效地控制項目工程的質量,發揮“工程項目管理”的作用。
參考文獻:
法醫的工作環境范文3
關鍵詞:法醫; 改造;功能分區;細部結構
Abstract: through the engineering survey, combining with the current distribution and the use of the building, the paper introduces the design method of the building, to colleagues in the reference.
Keywords: forensic; Modification; Functional partition; Detail structure
中圖分類號:TU2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 工程概闊
本項目總建筑面積約15600m²,分布共4棟樓及兩個院區,屬于法醫改造工程,具體如下(圖1)所示。因該院已使用年限已久,為了更好地貫徹公安部“科技強警”的戰略,充分發揮法醫技術的支撐作用,擬對院區內現有建筑根據案件受理及檢驗程序的相關要求進行整體的改造擴建,使之更加適應法醫工作未來的發展需要。
圖1 某法醫中心改造工程平面圖
2 總體改造規劃
西院內臨建尸庫、車庫、宿舍全部拆除,值班室整修,東院宿舍改造為UPS 室。整個院區內部道路結合現狀進行重新規劃,兩院中部連通并各自形成環路,統一考慮設置室外照明、上下水、供電供暖等外線設施。局部設置室外停車場,新建圍墻。通過以上規劃,將原來分屬兩家單位的東西兩院合并為一個符合案件受理檢驗流程需求的建筑群體。
3 單體改造設計
3.1 1#樓(解剖樓)
因年久失修,內外墻面破損導致雨水滲入室內,本次改造按照現行節能規范增設外保溫,更換外門窗,屋面防水,外墻面涂料。墻體裂縫用水泥砂漿封閉,再做裝修面層。
室內部分,1層原有功能空間已不滿足現代檢驗流程需求,根據現狀框架結構體系,保留原中心庭院周邊房間,重新調整功能,分別設置X 光室、物證室、改刀室、值班會客室其余外部空間重新劃分,從主入口進入后分別直達兩個核心業務區―――解剖室和血跡試驗室,另將待檢區設置獨立出口,使運尸通道不與人流交叉。根據法醫中心的特殊工作性質,在樓內新建了告別廳,完善了后事處理的程序,使吊唁人流有了獨立的活動空間,體現了建筑設計對人性化的關懷。如下(圖2 )所示。局部2層改造為一個法醫科技成果和相關標本的展示空間,形成一個行業展示的窗口,能滿足目前每年的參觀需求,也為相關醫學院校提供了一個難得的實物標本觀摩途徑。
圖2解剖樓首層平面圖
在細部設計上,采用了許多特殊的構造及設備來保證改造后建筑物的長期使用需求。走道內墻、轉角部分均采取耐磨防撞措施,防止長期尸體運送及緊急情況下對建筑物的損害;解剖室外門安裝了腳踏啟門器細部構造式啟門器,使運送人員快捷進出。解剖室沿外墻設置邊臺,下部安裝有排風設備,經過風道直通屋頂,經處理后排向室外,解剖臺上部設有無影燈及手動定向局部照明,對應屋面設有送風口,臺四周設置吸風口,連通預埋在樓面內的風道,保證氣味不發散至工作高度以外;根據當今社會居住條件的變化,獨立設置了使用頻率上升的高腐解剖室,在無常規參考值的情況下所有進排風設備參數均經計算后加大,并采用獨立系統,經實際使用檢驗,對原來經常需在室外進行的惡劣工作環境有了極大改善,也為檢驗結果的準確性提供了保證,得到了一線工作人員的認可;臨檢尸庫部分單獨設立了臟器室,減少了原來管理取樣上的不便,并有利于不同冷凍設備的集成和維護。
通過以上的建筑改造和引進現代化的解剖設備,極大的改善了原樓的硬件設施,使之達到了國內最先進的工作環境水平,有力地保障了相關法醫工作的進行
3.2 2#樓、3#樓(辦公樓)
2#樓、3#樓現狀包含接案、辦公、宿舍、檢驗、儲藏等多種功能,彼此交叉,不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本次改造,將原DNA 實驗室遷出,首層全部設置為對外功能,包含接案室、等候大廳、檢材存放室、辦公值班室,另有損傷傷殘鑒定中心和食堂分別位于兩側,均獨立設置出入口;2層以上增加了安防監控系統,人員出入必須持有門卡,有效地隔離了內外人員的交通流線,主要功能為各部門辦公室及會議用房,僅在3層保留3間檢驗室,將原走道及一側房間合并改造為儀器大廳,統一規劃原有管線,整合零散設備,建立集中工作臺,增設網絡機柜、通風柜、上下水設施,并對房間樓面進行處理,以滿足檢疫檢驗的工作需求。屋頂臨時建筑物全部拆除,其屋面防水、保溫層重做,相應女兒墻、雨水管等破損部分修繕或重制,并更新避雷裝置。
3.3 4#樓(綜合樓)
本建筑原為文化交流中心兼內部招待所,本次規劃并入整體改造范圍,在原結構體系不變的情況下,通過內部功能改造,對現有法醫業務工作不足的場所予以補充。
現狀建筑分為I段、Ⅱ段、Ⅲ段,彼此相連但功能區別較大,在規劃中,將Ⅰ段地下2層靶場改造為尸庫,增設一部專用電梯,內部設置采用統一規格的冰柜,可存放尸體420具,將現狀院區內的臨建尸庫全部拆除移入,并預留了部分發展空間。地下一層設備用房及證物室予以保留,1層~3層現狀客房改造為辦公室及槍彈、病理切片、容貌復原、致傷工具、昆蟲、現場模擬、顱像重合等實驗室,4層、5層客房保留作為值班宿舍。
Ⅱ段首層浴室改造為血樣庫房,根據相應密集儲藏柜的荷載要求進行結構局部加固。其余功能保留現狀。2層全部內墻除樓梯間及衛生局外全部拆除,整體改造成DNA 實驗室。3層增設兩間洗相室及一間特種光源照相室,室內采用弧形無影墻面,滿足特種照相要求。蠟塊庫房及病理切片室按相關專業要求增加相關通風實驗設備。
DNA實驗室為本次改造的重點內容,參照二級生化實驗室標準建設,請專業實驗室公司按照國家重點實驗室要求進行設計施工,為全封閉的實驗區域,在內部設置參觀走廊和潔凈走廊,人員需經過風淋室才能進入各區域,保證室內的潔凈度。采用的特殊工藝有,彩板凈化密閉門、鋁合金玻璃窗:保溫、隔音、阻燃;實驗區(常量區、微量區、數據庫區)地面:PVC塑膠,防滑、耐酸堿、磨損,阻燃;頂板:紙蜂窩彩鋼板吊頂,保溫、隔音、阻燃,不反光,有進風通風口及空調送風口;墻體:紙蜂窩彩鋼板隔墻,保溫、隔音、阻燃,物流窗內有紫外消毒燈,照明燈,氣體通道,實驗室墻體與原樓墻體間留維修通道;網絡:房間內部按實驗儀器數量二倍設置局域網網口;通風及空調系統,按照試驗區域分別獨立送風;空調設備:獨立于中央空調以外的空調系統,與通風系統聯合,保持環境溫度25℃左右;通風:空氣循環方向從各實驗區到緩沖區正壓,送風口設置在實驗區吊頂,出風口在緩沖區近地面墻體內。換氣次數18次/h。通過以上改造,達到了國內一流的法醫DNA 實驗室水平,極大改善了目前DNA 檢驗儲備工作的環境條件,能夠滿足不斷增長的業務強度要求。
4 結語
法醫的工作環境范文4
中圖分類號:D920.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592(2014)12-070-02
命案的現場分析是公安機關法醫的一項重要工作 ,其關鍵在于犯罪過程重建、刻畫犯罪嫌疑人 、劃定 偵查范圍、指 明偵查方 向和提供破案線索等方面 。而命案的現場分析則 以作案人數、作案過程、作案動機以及案犯刻畫4個方面最為重要。在我國現階段的現場勘查體制下,多種專業技術人員參與現場勘查.在分析上各專業均有自己的切人點。法醫參與現場勘查和現場分析.也有自己獨特的視角。
一、案例
(一)案例1
2014年11月17日吳某和妻子楊某被人殺害在家中臥室。法醫現場勘查和尸體檢驗,發現:臥室床緊靠著一側墻面,吳某倒在床一側地面上,仰臥位,雙上肢未見抵抗傷,死因系頸部砍傷:楊某倒在床尾靠近房門邊地面上,仰臥位,雙手有多處抵抗傷.死因系頸部砍傷。緊靠床的墻面上有多處砍痕。經勘查檢驗后分析.兇器為菜刀類,兩人在睡眠中被害,吳某睡在外側首先被害,被砍后掙扎落下床;楊某被驚醒后進行了抵抗,作案人跳上床揮動菜刀,在一側墻面留下多處砍痕,楊某抵抗后欲逃離現場,落下床后在門邊遇害。從雙方力量對比來看,作案人雖持有兇器,但是控制睡眠中的兩人仍是困難,以致女事主楊某能在一定程度上進行抵抗并要逃離現場,作案人方力量對比顯然不占優勢,對現場的控制能力較弱,破案證實為一人作案。
(二)案例2
我區某市某小區吳某一家三口被害。其居住地為一棟四層的私人樓房,一樓為車庫。吳某住在二樓臥室,吳妻住在三樓臥室,吳女住在四樓臥室。二樓臥室,吳某身著睡衣睡褲雙手雙腳被約束帶固定,仰臥于床上,頭部遭條狀鈍物打擊,系銳器致心肺破裂死亡。吳妻身著睡衣睡褲,坐靠于吳某臥室內近門處墻邊,雙手有奪刀痕,雙腕處有條狀壓迫的紅腫痕,未見約束帶;其左顏部、左額部均有條狀鈍物打擊的挫裂創,左預頂部煩骨舟狀骨折,胸前部、左下腹、左肩腳部有銳器創,死因為顱腦損傷。吳某臥室的不銹鋼窗管有新鮮撬斷痕,臥室門有踢痕,門后鎖扣損壞;三樓吳妻臥室門外見大量血跡,乓斷開的約束帶。四樓臥室,吳女身著睡衣睡褲、雙手被約束帶固定,仰臥于床上,頭部有兩處條狀鈍物打擊的挫裂創,步致顱骨骨折;左胸部見一處銳器創,致左肺破裂大出血死亡。分析作案人數,死者為三人,因有兩種兇器的損傷形態,認為系兩個人以上。但從死者衣著狀態及現場物證來看,發案時應處于睡眠狀態奮吳某、吳妻、吳女遭遇作案人時均是處于各自的臥室里,相對分開,吳妻從三樓逃至二樓臥室后遇害,從作案人對受害人的控制能力較弱分析,一人可以完成整個作案過程。
(三)案例3
某出租車司機被發現死在駕駛位與副駕駛位之間,尸體上只有兩處銳器創口,一處位于右側鎖骨中線第三肋處,2.5x1.2cm,創角內鈍外銳,創道由右上斜向左下,未人腳腔;另一處位于右側鎖骨中線第六肋間,2.5xl.Ocm,創角外鈍內銳,創道由右下斜向左上,深人胸腔,致右心室破裂。從現場勘查來看,尸體未經移尸,兩處創口創角和創道不同,顯示進刀角度不同,一個作案人在狹小有限的空間里,在緊急狀態下,刺一刀后再換手或旋轉兇器或者換座位再刺的可能性不大,而且尸體狀態顯示受害人有被“夾住”控制的跡象,因此法醫分析作案人數為2人。
(四)案例4
某縣唐某祖孫三人在家被人殺害,三具尸體被拋尸于屋后200米半山腰巖洞內。檢驗發現,三人均為條狀鈍物打擊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唐某及妻李某被分尸,其中唐某于雙大腿上段分尸,李某于頸部、雙大腿上段分尸,分尸工具判斷為菜刀,唐某是脫下了褲子后分尸,李某則是把褲管持上后分尸,都避開了衣物;股骨都是部分砍后再暴力折斷;兩具尸體分裝于三個裝飼料用的編織袋,編織袋均用麻繩扎口,麻繩扎口方式和打結方式一致。孫女唐某未被分尸。從損傷特點、分尸部位、致傷工具和分尸工具及尸塊的包裝、打結等分析,法醫判斷作案人數為一人。破案后證實法醫分析完全正確。
二、討論
從法醫角度分析的命案作案人數,應是指實施殺人的人數,因為法醫視角特殊,沒有條件把現場如望風的作案人作分析。法醫工作以尸體為中心,現場分析也應緊緊圍繞受害人生前活動(包括與作案人的互動)、尸體損傷、尸體被處置的狀態等作分析的切人口。實踐中,結合上述的案例,我們認為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對作案人數進行分析:
1.控制能力,即作案人在作案過程中對受害人行為的控制和對現場局面的整體把控的能力。作案人的控制能力判斷,是一個復雜的命題,既要考慮作案時間的選擇,又要考慮現場空間的特點,還要考慮受害人年齡、性別、體質、人數等諸多因素。法醫通過對命案現場作案人控制能力強弱的判斷,進而分析可能的作案人數,要綜合考慮以上諸多要素。對受害人的控制,分為對單人的控制和對多人的控制。法醫分析作案人數的難點往往在對多人的控制上。對受害人的控制失效,如受害人有明顯的搏斗、抵抗、流血、逃離現象,我們則判斷作案人數較少,或一人作案,如案例1。對多名受害人的有效控制,常認為有多人參與作案,但控制有時間上的先后和空間位置的變化,也不能就此作簡單的推斷。如案例2作案人在不同樓層房間可以逐個控制殺害受害人。另外持有起威懾作用的兇器如刀、槍支等,尤其是槍支,能明顯增強控制能力,也是在判斷作案人數時需要重點考慮的因素。
2.尸體損傷所見。尸體損傷是法醫檢驗工作的重點。尸體上的損傷可以分析死亡原因、致傷工具、攻擊方式等。單尸命案中,分析尸體損傷,要考慮損傷形成時受害人所在的空間和所處的,在有限的空間里,在特殊的上,一個作案人難以同時對受害人造成幾處損傷,則要考慮2人或者2人以上的作案人,如案例3。在多人遇害的命案中,受害人受攻擊部位集中于同一部位、致傷工具一致、死因相同,反映出一個人的行為特征,一般分析作案人數為一人。反之,則判斷為2人或2人以上。但是,出現多種工具類型的損傷,要考慮一些“意外”情況,如第一種工具被奪或者損壞后會使用第二種工具,勒頸部窒 息怕達不到致死目的再補刀等,這些損傷可以先后形成,在一個人作案的單尸命案中常有發生。
3.對尸體的處理。殺人后對尸體的處理,包括碎尸、移尸等。單尸命案,拖尸反映一個人的行為;較長距離的抬尸,因尸軟的出現,不及扛尸方便。碎尸工具的種類、分尸部位、裹尸包裝物的種類、包裝袋的打結方式等,都能較好的反映是一個人的行為還是多人的行為,尤其是多尸命案分尸部位相同、分尸工具相同、一致的包裝袋的捆扎打結,能很好地反映行為模式的個體穩定性,常常指向是一個人的行為,如案例4。
從目前社會鑒定機構的隸屬關系、鑒定人員的結構現狀、鑒定人員所處的工作環境及其實際鑒定質量等等情況來看,社會鑒定機構的鑒定結論必須經過審核。這是因為:(1)社會鑒定機構以營利為其生存條件,社會鑒定機構的司法鑒定作為一種有償的服務活動,其利益(社會利益和經濟利益)必然引起該機構的最大關注。“利益”的驅使會不同程度地左右鑒定機構的鑒定行為;(2)同樣是出于逐利的目的,社會鑒定機構的法醫為了搶數量,爭報酬,在收集病史上,不如以前法院的法醫要求詳盡、把關嚴格。因此會出現許多源于客觀資料不全、不真實的失誤;(3)目前,社會鑒定機構的鑒定人員大多數沒有從事過審判工作,對形成鑒定結論的前提—— 病史材料(證據),缺乏審核鑒別的觀念與過程,基本上是“拿來就用”,審核資料不全面,制作文書不細心,也會因此出錯;(4)社會鑒定機構不像法院內設鑒定機構有完善的約束機制,他們在管理上比較松散,對鑒定人員約束較少。在我國現階段的現場勘查體制下.多種專業技術人員參與現場勘查.在分析上各專業均有自己的切人點。法醫參與現場勘查和現場分析.也有自己獨特的視角。
參考文獻:
陳康頤.應用法醫學各論.上海醫科大學出版社.1999.
陳小忠.論故意傷害案中人體損傷程度的法醫學鑒定.2006.
劉世蒼,吳軍主編.法醫臨床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
《中國刑事科學技術大全》臨床法醫學分冊.
莫耀南.實用法醫學司法鑒定.科學出版社.2008.
周光明,四磨湯.思密達及媽咪愛聯合治療母乳性黃疸50例臨床分析.安徽醫藥.2005(3).
李寧蘭,焦彥湘.52例母乳性黃疸臨床分析.包頭醫學院學報.2004(3).
法醫的工作環境范文5
(一)從人員結構上看檢察技術部門分類管理的必要性按照《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意見》中將檢察人員分為了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三大類,其中檢察輔助人員的定義為“檢察輔助人員是協助檢察官履行檢察職責的工作人員。包括檢察官助理、書記員、司法警察、檢察技術人員等。”所包含的檢察技術人員的定義又為“檢察技術人員接受指派對與犯罪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尸體進行勘驗或者檢查,對檢察官承辦案件中的某些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定,出具鑒定結論。”很多人認為檢察技術部門承擔的工作都為專業性較強的檢察業務輔助工作。所以參照《意見》的分類,檢察技術部門的工作人員應都為檢察輔助人員一類中的檢察技術人員,而其實不然。在檢察技術部門的隊伍里,不僅有需要熟悉法律知識、通曉司法流程的檢察技術人員,如司法會計、法醫。他們要通過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法律知識判斷出犯罪的手段和過程,并可能在案件審理出庭公訴過程中承擔重要角色,這部分技術人員要充分發揮檢察技術的檢察職能。技術部門也有只具有較強計算機操作和網絡維護技能便能勝任工作的信息化技術人員,如網絡管理員。這部分技術人員的工作大都是參與辦案的同步錄音錄像、局域網的搭建和維護、辦公軟件和業務系統的維護等,并不需要通曉法律知識,也不需要在其工作中發揮檢察職能就能完成工作。技術部門還有負責部門公文撰寫、統計報表、日常事務的內勤人員,以及部門管理人員。這部分人與其他黨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基本相同,有著強烈的行政色彩,從事內部的行政管理事務工作。可以看出檢察技術部門內部人員的分類與檢察人員分類略有不同,技術部門的人員分類更細致,情況更復雜。因此,檢察技術部門的分類管理十分必要。
(二)從專業特點上看檢察技術部門分類管理的必要性檢察技術部門不同于其他部門,每個崗位的技術專業不同,包含的技術類型繁多,對技術的技能要求更高。例如,法醫要求有醫學技術、司法會計要求有會計資格、現場勘查人員要有痕跡鑒定能力、電子物證鑒定人員要具備計算機的專業技能、網絡管理員要熟練網絡技術。檢察技術部門每個崗位差別巨大、專業跨度大、技術要求嚴格、難易程度不同、人員水平的專業評判標準不同,而這樣復雜的隊伍僅靠統一的管理方案和標準顯然不夠科學。技術人員無法以專業技能獲得更高的報酬和晉升機會。從現階段來看,晉升的途徑必須要通過全國的統一司法考試從而獲得檢察官資格。而對于專業要求已經很高的檢察技術人員來說,學習法律知識、通過司法考試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情。而在薪酬方面,以個人專業對比其他行業的同專業人員,待遇明顯偏低,差距很大。在職級晉升困難和待遇無法提高的雙重壓力下,檢察技術人員普遍表現為無奈和力不從心,導致了檢察技術部門人員流動極大、人才流失非常嚴重的局面。可見,若想留住人才、人盡其能,人員分類管理成為必然。
(三)從檢察技術發展上看檢察技術部門分類管理的必要性從2000年最高檢提出“科技強檢”以來,技術工作在檢察工作中的位置愈加重要。同時,檢察隊伍力量不足、人才匱乏的問題凸顯出來。一是技術部門的編制少,一人負責多項工作的混崗情況很常見,混崗必然導致不同專業有長有短;二是人員統一管理,未能因地制宜。導致這些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對檢察技術人員的管理沒能與時俱進,管理不力不僅制約了檢察技術工作的更進一步發展,也削弱了檢察技術工作的法律監督職能。為了檢察技術部門乃至整個檢察系統的科學發展,人員分類管理成為必經之路。
二、對檢察技術部門人員進行分類管理的建議
(一)檢察技術部門技術人員的分類管理前置對照《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意見》對檢察人員的分類方式,除工勤人員以外,將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劃分為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我們可以套用這樣的分類方式,將技術部門人員分為行使職能類、輔助類、行政類。
法醫的工作環境范文6
1993年9月,33歲的楊朝霞應聘到江蘇省張家港市糧食局下屬單位贏通賓館工作,從事音控室播放員的工作。1994年初,楊朝霞開始出現皮膚皮疹,感冒發熱,全身乏力的癥狀。同年12月 10日,楊朝霞前往總醫院就診,先后被診斷為再生障礙性貧血、膜增值性腎小球腎炎、系統性紅斑狼瘡。之后多次住院治療,長達166天。
1999年12月,無法繼續工作的楊朝霞不得不辦理了病退手續。年紀輕輕的她,本來身體很好,怎么會忽然患上這樣的重病呢?經醫生的提醒,她意識到問題很有可能出現在辦公場所。一路打聽,她證實了自己工作的音控室在來之前剛剛進行了油漆裝修,但為了不影響賓館正常營業,未經空氣通風即投入使用。每天大部分時間都工作在這樣的有毒環境中,又怎么能不中毒呢?
為此,楊朝霞向張家港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鑒定,2007年6月22日,她得到了蘇州市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出具的2007001號《職業病診斷鑒定書》。鑒定結論為“職業性慢性重度苯中毒(再生障礙性貧血)”。2007年12月14日,張家港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張工傷認字(2007)1511號《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楊朝霞所患職業病為工傷。2008年4月29日,蘇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2008)工第532號《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鑒定楊朝霞的傷殘等級為四級。
獲得工傷賠償 再向單位索賠
楊朝霞自從身體發生問題后,不時需要住院檢查、醫治,如此大額的醫療費用讓她的生活面臨困境。得到工傷認定后,她便向張家港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市糧食局支付其工傷待遇費用。2008年11月4日,張家港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為楊朝霞已于1999年12月退休,與市糧食局不存在勞動關系,故不予受理其提出的仲裁申請。
2008年12月31日,楊朝霞再次向張家港市人民法院提訟,要求享受工傷待遇。此時,因贏通賓館已被工商行政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其全部資產已移交張家港市贏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贏通公司”)。這次法院受理了她的訴訟請求,并于2010年8月10日,由張家港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民事判決,判決贏通公司支付楊朝霞醫療費用7萬5179.72元、交通費和食宿費(含住院伙食補助費)70萬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萬4840元、退休前工資差額2萬7051.60元、住院期間護理費6320元(不含2011年1月住院8天),上述合計20萬3391.32元。
案情并沒有就此了結,獲得工傷賠償的楊朝霞于2011年1月7日,又一次向張家港市人民法院提訟,認為職業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傷待遇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要求,故要求贏通公司賠償殘疾賠償金61萬6580元、精神損失費10萬元、工資及獎金差額3萬4729元、病退工資差額38萬830元、營養費31萬8000元、護理費及伙食補助13萬9730元、終身護理費57 萬6000元、交通住宿費1萬9782元、器官費12萬元、物價上漲貨幣貶值及提前退休的經濟損失20萬元,合計250萬5651元,并賠償后續的營養費、交通費、食宿費。
張家港市人民法院于2011年4月1日和8月19日兩次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審理中,蘇州大學司法鑒定所對楊朝霞是否需要護理、護理期限及人數,營養期限進行了鑒定,并出具法醫臨床學鑒定意見書,認定楊朝霞自1994年初至2008年12月1日前的所有住院過程中,應給予營養支持及一人護理;自2008年12月1日起需要長期營養支持及一人部分護理。對于該鑒定結果,楊朝霞和贏通公司雙方均無異議,且均同意楊朝霞的傷殘等級仍然參照工傷等級為四級。
法院作出判決 單位賠償差額
張家港市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公民的身體健康權受法律保護。楊朝霞因職業病受傷,并被認定為工傷,雖然其工傷待遇已經通過訴訟得以享受,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條“職業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權利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要求”的規定,楊朝霞可以向贏通公司依法主張相關權利。該權利產生的基礎是用人單位侵權的,除了承擔工傷保險責任,還應承擔雇主責任。但雇主責任與第三人侵權所造成的工傷有所區別,所以在賠償范圍上,并不是重復賠償,而是差額部分的賠償責任,差額項目主要在精神損害、住院期間以外的護理費、營養費等。故對楊朝霞的損失作如下認定:一是殘疾賠償金。屬于對傷殘等費用的重復主張,于法無據,法院不予支持。二是精神撫慰金。楊朝霞因單位原因生病多年遭受精神痛苦,且構成四級傷殘,應該得到一定的精神撫慰,法院認定為3萬5000元。三是工資及獎金補差,由于法院在一審民事判決中已作處理,故本案中不再予以支持。四是營養費。根據鑒定結論,楊朝霞自1994年初至2008年12月1日前的所有住院過程中應給予營養支持,自2008年12月1日起需要長期營養支持。按每天15元計算,合計2萬8965元。2013年12月1日之后的營養費楊朝霞可在到期后另行主張。五是護理費及伙食補貼費。2011年1月住院8天的住院伙食補助費按每天18元計算,應為144元,之前的住院伙食補助費在2009年一審工傷賠償中已作處理,故不再支持。此外,雖然楊朝霞提供其丈夫陳堂皇單位出具的2011年4-6月這3個月的工資單,證明陳堂皇每月工資在2500元左右,但不足以證明其因護理而減少的誤工損失,不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規定的按誤工費計算,故按每天45元計算護理費。根據鑒定結論,楊朝霞自1994年初至2008年12月1日前的所有住院過程中應給予一人護理,自2008年12月1日起需要一人部分護理為宜,共 5萬7487.5元。上述住院伙食補助費及護理費合計是5萬7631.5元。六是交通及住宿費。根據楊朝霞提供的票據及主張,法院確定為1萬6707元。七是器官費。該費用未實際發生,且楊朝霞提供的金額為12萬元的腎移植器官預約金收據1份,不足以證實該費用必然發生,故本案中不予支持;楊朝霞主張的病退工資補差、物價上漲、貨幣貶值及提前退休的經濟損失,并無法律依據,不予支持;關于今后的交通及住宿費,因未實際發生,故本案中難以支持,楊朝霞可在實際發生后定期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