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學知識總結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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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學知識總結

法醫學知識總結范文1

音樂的社會性“差異”,無非是關于作品民族風格之間、作曲家流派—社會角色之間等的差異。其中還有一項重要的差異就是,體現在音樂作品形式內部深層的社會性別差異。對音樂作品中所具有的高度社會性別化呈現的研究,旨在印證音樂創作與表演對現行社會性別體制的反應。“音樂史很早就受到社會性別二元相對論的左右,并體現在音樂史的描繪、評估和講述中”。①男性與女性的潛在關聯,于作品主題中的維系,主要靠的是作曲家將其社會角色、性心理之歸宿轉述為音樂符號,并表現在某一歷史時期的記譜特征上。“音樂中的差異問題在和其他形式的關聯方面更呈現出一種特殊的方式,這是由于音樂對音聲使用的特殊過程,而對這種使用的理解和管理都是高度性別化的。”②

而“在物質世界里,人們通常使用生物學上的差異來記錄對立的文化類別,這種差異在很多文化里表現為‘男性’相對于‘女性’,這種差別是推理的(因而也是社會的)建構。由于相對立的和通常不相配的文化類別的匯合,社會不斷得以繁殖、更新和再生。這種帶來新生的男性和女性在生物水平上的匯合在包括工業資本主義的很多社會里都有記錄。生物的繁殖再生模型就逐漸代表了文化的繁殖再生模型”。③這種潛在的性別“差異”關系,直接成為文化再創造的潛在基礎,并且它隱藏的模式有史以來就一直存在。那么,由特殊且強烈的性別“差異”滲透了的音樂作品,就此成為了音樂潛在的情感意蘊的意指符號,而它的音響運動過狀態,則是音樂情感意義實現的意指過程,尤以純音樂器樂作品最為典型。

音樂學家蘇珊·麥克拉瑞(Susan McClary)④曾把勃拉姆斯《第三交響曲》看做是一件文化產品,來審視這部作品所隱含的社會性別“差異”,以及情節性較強的敘事過程。她對于這部純音樂作品的解讀——由整體的曲體框架細至奏鳴曲式各部分的具體主題內容,賦予其主題風格以男性、女性之性別“差異”和矛盾,以及“父權主義”等社會歷史、人文等價值觀,旨在挖掘純音樂作品中所隱含的暴力、痛苦抑或意識形態之間的爭斗,并綜合傳統調性在奏鳴曲體結構中的安排,將該作品放置于西方社會學研究領域,以作品中占有優勢地位的“敘事建構”來證明“類似交響曲這一高雅公共媒介還在不斷地繁殖、傳播這個建構”。⑤

當研究的個案,關注在勃拉姆斯創作的僅三部鋼琴奏鳴曲之Op.5(五個樂章),我們不難發現,第一樂章(奏鳴曲式)兩個主題的風格,在性格對比上的“差異”同樣格外明顯。作品呈示部主部主題的整體結構呈三部性再現原則,跳音音型,以及統一在重音控制下的附點音符兼快速32分音符等音型,以開門見山的形式將激情澎湃的風格傾瀉而出。6小節主題的初步陳述,于f小調的正格半終止后進入中間PP的過渡階段。接下來主題動機的復調織體通過變異,形成了一個短小的再現,順即導入連接部。副部主題的低音背景是以bA大調的屬功能組作為基礎和聲層,高聲部則是一極為抒情的旋律線條,力度也隨之轉為P,漸強、減弱也渲染了抒情風格的色彩性變化,這一切使得與主部主題激烈性格對比明顯的副部主題,在情感表達方面一下子變得內斂、自省了起來。

通過對這部作品第一樂章呈示部的兩個主題本體的簡要分析,我們看到了它們間風格形態的巨大對比。當然,這并不只是勃拉姆斯奏鳴曲式主題特有的典型對比風格??梢哉f,這應該是奏鳴曲式發展至成熟階段的一個共性所在。但如該曲這般風格異常迥異的主題,從情感內質方面來分析,這并不是一個簡單的音樂形式的音響運動過程。這兩個主題的性格所對應的“男性”與“女性”標簽的問題,蘇珊·麥克拉瑞在她的論文《“純”音樂的敘事性:勃拉姆斯<第三交響曲>中的身份和差異》做出了如下界定:

到了19世紀,(奏鳴曲式)主題的相互對立成為重要的創作規范。這樣,原本在調性音樂中以調表現身份認證和差異之間的矛盾關系這一基本原則,現在由于對立的主題和副主題的加入而更為戲劇性,以后的釋放和宣泄也因此變得更為劇烈……例如,理論家馬爾科斯(A.B.Marx)在1845年寫道:“另一方面,第二主題是作為第一主題的對照,雖然精力充沛但是要依賴并由第一主題來決定。它通常性情溫柔,是一個靈活的建構,而不是斷然有力的——從某種意義上講,相對在此之前的男性主題,它是女性的。”因為很多歌劇和交響詩的主題、副主題的創作都是依靠“男性”和“女性”這兩個符號的,所以在這些音樂敘事題材中,這些符號由于它們的規定位置而變得很容易識別……

我們已經看到了在傳統的調性創作和奏鳴曲式中“男性”和“女性”主題所處的特定位置,它們各自的命運在作品創作之前就早已注定了。“男性”主題的主音注定要勝利,“女性”主題的“他者”注定要(用韋伯斯特的話講)“落葉歸根”或者得到“解決”。⑥

上述引文充分說明了隱含在奏鳴曲式兩個主題內部的社會性別關系。同時,筆者認為,在音樂本體的結構方面,諸如二主題間在性格上的矛盾與統一,以及相互間依賴的關系,再現部的副部主題歸順于主部主題調性的原則等,都與社會性別的“男性”、“女性”二元對立關系有著極強的對應性,勃拉姆斯的作品里體現得尤為突出。

但筆者最關切的是,構成這兩個風格迥異的主題的本體素材卻是來源于同一個“母題”,可謂如出一轍。為了使作品達到高度的統一與完整,在材料的一系列變奏、展衍等過程中,無論是結構還是內容,勃拉姆斯所構思的“發展性變奏”(developing variation)⑦原則,始終是音樂流動過程中不可或缺的動力要素。而勃拉姆斯的音樂創作中,主題或動機變奏手法的運用,始終有著作曲家自我的獨到理解和演繹,小到聯系每一個不同性格的動機,大至在小的“根系”基礎上構成的整部作品。從對勃拉其“發展性變奏”原則所起到的“同中存異”的作用。

該作品開始的主部主題動機材料,可謂全曲音樂發展的母題。該動機音型是三個聲部,高聲部與低聲部呈反向的聲部關系。由于其動機縱向結合在三個聲部中,所以,筆者發現該動機為一個復合動機,且后續部分的發展,都是以該復合動機的某一聲部的動機形態進行“發展性變奏”的。

進入主部主題第二樂段的靜寧風格主題,除低聲部引入連續進行的重復三連音音型作為f小調的V持續調性支撐外,高聲部的旋律同樣延續了主部主題的“母題”復合動機,其擷取的是高聲部迂回式的,連續兩次的二度下行,接上行二度的旋律形態。這次對于動機的變奏,主要體現在節奏時值的變化上,即,將“母題”動機的第一個附點加三十二分音符的節奏時值擴大。

接下來,在進入連接部之前的主部動機原型回歸時,所示的“母題”復合動機的高聲部與低聲部音型換位,并先后錯位出現,先前的“共時性”狀態,現呈現為復調的思維,體現的是勃拉姆斯對于“母題”動機在織體形態上的變奏。

連接部分的右手聲部,是由“母題”高聲部的旋律形態變化而來的。左手低聲部的音型同樣直接來源于“母題”動機的高聲部,并伴有跳音的裝飾。副部主題的抒情性旋律,三個聲部的高聲部形態。同樣是以主題動機之高聲音型引入,隨即進入到一個持續上行的狀態。這次的變奏主要安排在了節奏和情緒方面。呈示部的結束部分的右手高聲部,一樣可以窺見“母題”動機材料的音程關系貫穿至整個呈示部結束。

進入全曲的展開部,首先引入部分是將主部主題中連續下行的十六分音符直接挪用于此,并直接導入展開中心的第一部分。展開中心一,主要以展開主部主題材料為主,其后半部分展開了主部主題具有引申意味的中段的兩個具有舒緩風格的聲部。其變奏主要體現在了兩個聲部的置換上,即三連音音型改為高聲部進行,母題動機移至低聲部呈示。順即進入的第二展開中心,左手低聲部同樣延續了先前的舒緩的旋律,分別在bD-bE-bD-F-bb-ba-bG調上游走。而接下來的第三展開中心,依然在bG大調上展開了主部主題的材料,并在展開部的最后一小節出現了F調的屬七和弦,以示為再現部的調性做準備。

通過以上的簡要分析可知,勃拉姆斯音樂的“發展性變奏”原則,使得主題性材料(母題)在音樂本體的各個要素中都獲得了體現和貫穿(thematic unity)。本節我們分別討論了勃拉姆斯音樂主題的性別化風格,以及“發展性變奏”手法在其作品中的實施特點。那么,當我們對比上述二者之間的關系,我們不難發現如下主題風格與音樂發展邏輯結構間的立體對位關系。

音樂性別風格的“男性”、“女性”二元對立

“結構對位”

主題材料之“發展性變奏”的邏輯性統一

“復調的思維和技法不僅僅體現在線條間關系的處理和安排中,而且還體現在音樂事件間的關系、音樂結構間的關系的處理和安排中……音樂作品的結構是一個非常復雜的有機體,它一方面暗含了人的生命屬性,另一方面也凸顯出結構元素相互間的邏輯關系。”⑧由于將同源的材料結構出兩個性格對比極其強烈的主題之舉,使得上述兩者間的關系無疑在對立中,獲得了一個表達“情感”意義的統一。當然,從歷史文獻方面,我們也不難找出一些依據來考證勃拉姆斯器樂作品的情感表現,例如在勃拉姆斯與克拉拉·舒曼的通信里⑨,以及勃拉姆斯好友約阿希姆的回憶中⑩。瓦爾特·維奧拉(Walter Wiora){11}強調,“在絕對音樂和標題音樂之間存美學在明確區別,但其實兩者并不是截然對立的關系。在音樂現實中,極端之間有數不清的過渡。僅僅是因為爭論中必不可少的簡單化傾向,才帶來了非此即彼的對立,中間道路其實是不應被忘卻的。”{12}而從作品的風格與結構上,我們以“結構對位”的思維,綜合了“差異”美學理論和“發展性變奏”的音樂邏輯手法,意在反觀純音樂陣營的器樂作品所具有的“外在于音樂的內容”之投射——破譯勃拉姆斯無標題器樂作品中的情感“密碼”。

注釋:

①[美]里奧·特雷勒(Leo Treitler),《音樂史中的社會性別和其他二元相對體》(Gender and Other Dualities of Music History),載于《音樂學與差異——音樂研究中的社會性別和性》,[美]露絲·索莉編,謝鍾浩譯(Musicology and Difference-- Gender and Sexuality in Music Scholarship,Edited by Ruth A. Solie),上海音樂學院出版社,2011,P3.

②[加]約翰·謝潑德(John Shepherd),《音樂中的差異和權力》(Difference and Power in Music),載于《音樂學與差異——音樂研究中的社會性別和性》,[美]露絲·索莉編,謝鍾浩譯(Musicology and Difference-- Gender and Sexuality in Music Scholarship,Edited by Ruth A. Solie),上海音樂學院出版社,2011,P27.

③同上,P33.

④蘇珊·麥克拉瑞(Susan McClary),加拿大女音樂學家,她的研究涉獵17世紀音樂風格、巴赫和其他音樂家的音樂作品意識形態分析,以及新音樂的接納問題、流行音樂、女性主義音樂理論批判等。

⑤⑥蘇珊·麥克拉瑞(Susan McClary),《“純”音樂的敘事性:勃拉姆斯<第三交響曲>中的身份認證和差異》(Narrative Agendas in ‘Absolute Music’: Identity and Difference in Brahms’s Third Symphony ),載于《音樂學與差異——音樂研究中的社會性別和性》,[美]露絲·索莉編,謝鍾浩譯(Musicology and Difference-- Gender and Sexuality in Music Scholarship,Edited by Ruth A. Solie),上海音樂學院出版社,2011,P317.

⑦詳見Selected Writing of Arnold Schoenberg,“Brahms the Progress”,Style and Idea,translated by Leo Black,edited by Leonard Stein, (NY:St.M artin's Press,1975).

⑧賈達群,《結構詩學:關于音樂結構若干問題的討論》,上海音樂學院出版社,2009年,P149—150.

⑨可參見Litzmann ed.,Letters of Clara Schumanna and Brahms.

⑩詳見A.Peter Brown.Brahms'Third Symphony and the New German School,The Journal of Musicology,Vol.2,No.4(Autumn,1983),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1}Walter Wiora(1906—1997),德國音樂學家。

法醫學知識總結范文2

[關鍵詞] 期刊;期刊特征;非法醫學期刊;期刊鑒別

[中圖分類號] R193.2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4721(2010)04(c)-145-02

是醫學專業技術人員交流學術經驗、傳播醫學知識、推廣科研成果的主要方式,也是評審職稱、取得學位的必備條件之一,但在非法期刊上發表的論文不被認可,評職稱也無效。為防止在非法醫學期刊上發表無效論文,筆者根據多年從事醫學論文寫作的經驗,結合有關期刊出版法律、法規及政策,將合法期刊、非法期刊的特征進行總結,并簡要闡述非法醫學期刊的識別方法。

1 期刊的概念

期刊又稱雜志,是指有固定名稱,用卷、期或者年、季、月順序編號,按照一定周期出版的成冊連續出版物。根據發行范圍不同,將期刊分為正式期刊和非正式期刊。正式期刊是指經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準,領取期刊出版許可證,持有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由期刊出版單位(期刊社,不設期刊社的為編輯部)出版、公開發行的期刊。非正式期刊(又稱內部期刊)是指經所在地、省級新聞出版局審批,領取內部報刊準印證后印刷供內部交流用的連續性內部資料出版物。正式期刊和非正式期刊都是合法期刊[1]。

2 正式期刊的特征

正式期刊裝幀精致,編排規范,字跡清楚,謬誤極少,其論文質量也相對較高。在封底或版權頁上刊載有期刊名稱、主管單位、主辦單位、出版單位、印刷單位、發行單位、出版日期、總編輯(主編)姓名、發行范圍、定價、國內刊號、廣告經營許可證號等記錄,通過郵局發行的還印有郵發代號,國內外公開發行的期刊同時印有國際刊號。期刊出版單位和主辦單位必須在同一行政區域[2]。

3 正式期刊的刊號

正式期刊的刊號即中國標準連續出版物號(簡稱中國標準刊號)包括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簡稱國內刊號即CN號)和國際標準連續出版物號(International Standard Serial Number-ISSN,簡稱國際刊號即ISSN號),前者可以單獨使用,后者則不能[3]。

國內刊號是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分配給連續出版物的代號,由前綴“CN”和6位數字及分類號組成,CN與數字之間空一個字距,6位數字的前2位與后4位之間用連字符“-”隔開,其結構格式為CN XX-YYYY/ZZ。其中“CN”為中國的國名代碼,前2位數字為地區代碼,后4位數字為地區期刊的序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期刊的順序號從1 000~5 999。分類號用以說明期刊所屬的主要學科范疇,用“/”與順序號隔開。分類號按《中國圖書館分類法(第4版)》的基本大類給出[4],醫藥衛生分類號為R,生物科學為Q。

獲得國內刊號的期刊,向ISSN中國國家中心申請可以得到一個國際刊號,其結構格式為ISSN XXXX-XXXX。一個國際刊號是由以“ISSN”為前綴的8位阿拉伯數字組成,ISSN與8位阿拉伯數字之間空一個字距,8位數字平均分成兩段,兩段之間以一個連字符號“-”隔開。其中前7位為單純的數字序號,無特殊意義,最后一位為計算機校驗碼,前7位數字依次以8~2為加權之和除以模11,再以模11減去余數所得差值就是第8位校驗碼。如余數為10,則校驗碼以大寫字母“X”表示,如余數為0,則校驗碼以“0”表示[5]。

4 非法醫學期刊的特征

非法醫學期刊刊名常常冠以“世界”、“中國”、“中華”、“當代”、“現代”等響亮的牌子,主辦單位盡是“中國XX研究院”、“中國XX研究中心”、“世界XX學會”、“中國XX學會”等一些很“權威”的單位,有的還在封面上印有“國際XX核心期刊”、“中國XX核心期刊”、“XX統計源期刊”,往往自稱是國家級、中央級刊物,但沒有明確的主管單位,出版單位、主辦單位、編輯部和承印單位常常不在一個行政區域,一般都沒有準確詳細的通信地址,所刊文章質量不高,錯謬較多,編排格式也不符合正規期刊的規范化和標準化要求。

5 非法醫學期刊的主要表現形式

5.1 杜撰中國標準刊號

如《中國當代醫學》雜志[6],國際刊號是ISSN 1810-8755,國內刊號是CN 43-8232/R。按照前文所述方法計算出來的校驗碼為10,以大寫字母“X”表示,而不是“5”,顯然國際刊號為杜撰。國內刊號CN 43-8232中的序號8232也不在1 000~5 999之間,也屬杜撰。這類期刊以杜撰國內刊號為多見,主要是在香港、澳門地區登記,擅自拿到大陸進行出版發行的境外期刊。

5.2 境外期刊在境內非法出版

香港、澳門地區可以直接向ISSN國際中心注冊獲得國際刊號。一些出版業者在港、澳地區虛設公司或出版機構,冒充該地區出版物,向ISSN國際中心騙取國際刊號,然后杜撰一個國內刊號就拿到大陸出版發行。如《中華現代全科醫學雜志》國際刊號ISSN 1680-6344沒有問題,但國內刊號CN 29-3227/R中的地區號“29”不存在,顯然是杜撰的[7]。

5.3 假冒正式期刊的非法期刊

假冒的非法期刊刊名與被假冒的正式期刊相同,裝幀也相似,但與同名的正式期刊相對照,可以看出假冒期刊的刊號、主辦單位、編輯部、主編、聯系方式、地址等信息與被假冒的正式期刊不同。例如《中國醫藥》(ISSN 1608-3776)就是假冒中華醫學會主辦的《中國醫藥》(ISSN 1673-4777)。

5.4 內部期刊“越位”

內部期刊只能在境內按照指定的范圍發行,不得在社會上發行、陳列,不得標明定價或工本費進行銷售。如果內部期刊打著公開發行的旗號搞有償發表,向作者收取版面費,就由合法期刊嬗變成非法期刊了。

5.5 用ISBN號冒充ISSN號

ISBN(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是國際標準書號,而非期刊號。例如:《兒科繼續教育》就是由于沒有申請到ISSN號和CN號,而臨時用書號(ISBN)出版的試刊號。所以《兒科繼續教育》目前只是一本書而已,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期刊,也只能出一期試刊號,以后想繼續出版,就必須等申請到ISSN和CN號[8]。

5.6 一個刊號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

這類非法期刊主要是一些科普期刊另外辦的學術版。例如《健康大視野》就用同一刊號辦了“醫藥學術版”、“醫學分冊”、“醫藥保健”、“醫療衛生版”、“醫術人生”、“醫藥衛生”多個學術版。在這些科普期刊的學術版上發表的論文當然不被認可。一個國內刊號只能對應出版一種期刊,不得用同一國內刊號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須按創辦新期刊辦理審批手續[9]。

5.7 正式期刊制造的非法期刊

正式期刊經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審批取得一次性增刊許可證后1年可出版兩期“增刊”。 增刊內容必須符合正刊的業務范圍,開本、發行范圍必須與正刊一致,除在封底或版權頁上刊載與正刊相同的版本記錄外還必須刊印增刊許可證編號,并在封面刊印正刊名稱和注明“增刊”。未經批準擅自編發的增刊、專刊、論文集以及一年超過兩期的增刊和擅自增加頁碼的增刊都屬于非法期刊。

6 非法醫學期刊的識別

6.1 直觀判斷

根據前文所述的非法醫學期刊特征就可以初步判斷。

6.2 通過中國標準刊號識別

①先看國際刊號結構格式是否正確,再計算出第8位校驗碼,只要格式或校驗碼錯誤就可以判斷是非法期刊。如果格式和校驗碼都正確就只有通過上網進入ISSN中國國家中心查詢,能在該中心查到國際刊號的可以肯定是合法期刊。②根據國內刊號可以把大部分非法期刊識別出來。先看有無國內刊號、國內刊號是否唯一、結構格式是否正確;再看地區號是否存在:凡地區號65,以及在16~20、38~40、47~49、55~60之間的都不存在;再看序號是否在規定的范圍內:期刊的序號除北京地區在1 000~5 999之間外,其他地區一律在1 000~1 999之間,序號不在此規定范圍的期刊肯定是非法期刊;最后看分類號是否正確:醫藥衛生類期刊的分類號為R,否則就是非法醫學期刊。

6.3 通過期刊目錄查詢

如中國科技信息研究所從公開發行的科技期刊中遴選出的“中國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中國科技核心期刊概覽)”;北京大學圖書館與北京地區高校圖書館期刊工作研究會共同主持編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從全國8135種正式出版的期刊中評選出1 500多種期刊組成的“期刊方陣”。能從以上3種主要期刊目錄里查到的期刊可以肯定是正式期刊,但查不到的需要用其他方法進一步識別[10]。

6.4 通過數據庫查詢

目前國內主要有六大學術期刊數據庫:①清華大學中國知網的《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②中國醫學科學院醫學信息研究所開發研制的中國生物醫學文獻數據庫(CBMDISC);③中國人民醫學圖書館數據庫研究部研制開發的中文生物醫學期刊數據庫(CMCC);④科技部中國科技信息研究所建立的中國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中國科技核心期刊)與中國科技論文與引文數據庫;⑤萬方數據股份有限公司研制的萬方數據-數字化期刊全文數據庫;⑥維普資訊網的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值得注意的是,有的數據庫仍有收錄非法醫學期刊的現象,如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就收錄有《中國當代醫學》雜志,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和數字化期刊全文數據庫均收錄了用《中外健康文摘》同一刊號(ISSN 1672-5085,CN 11-5062/R)出版的多個“學術版”。

6.5 通過有關網站查詢

①中國郵政報刊訂閱網(網址為bk.省略/)。登陸該網站后,可以根據期刊名稱、出版單位、郵發代號、刊號進行檢索。能檢索出來的,肯定是正式期刊,但自辦發行的正式期刊檢索不出。②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網站(網址為gapp.省略/)。登錄該網站后在網頁右邊“新聞機構查詢”欄目中媒體名稱處輸入想要查詢的期刊全名,媒體類別選擇“期刊”,點擊“搜索”按鈕進行查詢,凡是能查到國內刊號的都是正式期刊。③中國記者網(網址:press.gapp.省略/)。在該網站頁面左中上部“媒體查詢”欄目中媒體名稱處輸入想要查詢的期刊全名,類別選擇“期刊”,點擊“確定”即可。

6.6 向新聞出版部門電話查詢

用以上5種方法應該可以把絕大部分非法醫學期刊識別出來,最后仍不能識別的期刊再向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或當地新聞出版部門電話詢問核實。新聞出版總署報刊出版管理司的電話是010-65212787或65212785。

[參考文獻]

[1]楊穎.期刊、合法期刊、非法期刊的概念[N].中國新聞出版報,2007-02-12(2).

[2]新聞出版總署.期刊出版管理規定[N].中國新聞出版報,2005-10-17(3).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標準連續出版物號[S].2001.

[4]邢春怡, 高艷艷, 邢偉娜.中國標準刊號的識別與應用[J].醫學情報工作,2005,26(1):68.

[5]中國圖書館分類法編輯委員會.中國圖書館分類法[M].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9.

[6]陳圖文.非法期刊的主要特征及其判斷方法[J].科技情報開發與經濟,2005, 15(7):86.

[7]安秀敏.“另類期刊”調查[J].出版經濟,2004,5(11):78 .

[8]李貴存,江瀾,楊錫強. 期刊刊號的標識及其真偽辨[J].中華兒科雜志,2006,44(1):6.

[9]畢麗芳,劉仁和.看CN號識非法刊[J].高校圖書館工作,2006,(6):89-90.

法醫學知識總結范文3

 

引言:基礎醫學從解剖學中脫胎,通過不斷發展,衍生出病理學、生理學等學科。并促進了藥理學與法醫學的發展。在各類醫學科目中,具有主干的地位和紐帶的作用。隨著基礎醫學的不斷發展,臨床醫學也得到了更多的理論支持和指導。因此,文章即針對臨床醫學專業中,基礎醫學課程的教學進行分析。

 

1.基礎醫學向臨床醫學滲透的核心教學思想

 

基礎醫學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對醫學生日后的發展起決定性作用。要培養一名高級臨床醫師,必須把基礎醫學緊密聯系起來,才能為臨床醫學解決問題。一個臨床醫師沒有雄厚的基礎醫學知識,就不能在醫療工作中有所創新,有所開拓,只能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因此,在教學中必須注重基礎醫學同臨床醫學的聯系。如在講述生物化學氨基酸分解代謝內容時,介紹了谷氨酸脫羧酶催化谷氨酸脫羧生產γ-氨基丁酸(GABA),GABA是一種大腦神經遞質,對中樞神經有抑制作用。谷氨酸脫羧酶的輔助因子是VitaB6,由此說明VitaB6與臨床醫學的聯系;又進一步解釋,指出在應用VitaB6治妊娠嘔吐時,有可能造成新生兒抽搐癥,這是由于孕婦長期服用VitaB6造成胎兒對VitaB6的需要量增加,出生后出現“戒斷現象”,中樞神經的興奮性增高,容易出現驚嚇表現,而在臨床上易被誤診為VitaD缺乏癥。這樣學生對VitaB6的知識有了更多的認識,為以后的臨床知識學習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另外,基礎教師和臨床教師都必須認識到學科間相互聯系的重要性,加強交流。

 

2.臨床醫學專業基礎醫學教學的幾點不足

 

2.1缺乏系統的知識體系

 

隨著醫學技術的不斷發展,醫療專業的劃分也逐漸細化?;A醫學,在當前已經被細分為生物學、胚胎學、解剖學、寄生蟲學等諸多學科。不僅使學生需要學習和掌握的知識內容增加,同時,也增加了教學工作的難度。而臨床醫學與基礎醫學兩者,也隨著科目的不斷細化,而逐漸分離。教學實踐表明,這種細化劃分的方式,雖然能在某一科目領域,深化教學效果。但在總體上,不利于學生構建出完整的知識體系,從這方面講,這種教學法,略顯得不償失。

 

同時,由于科目的過細劃分,導致課程內容在不同科目的教學中,出現大量重復現象。不僅浪費了較多學習時間與精力,同時還因內容簡略,導致學生難以透徹理解。

 

2.2缺乏具有臨床經驗的理論課教師

 

綜合性大學中,通常開設有各類醫學專業。但這些專業與臨床醫學專業之間,還存在許多不同,其中最為明顯的就是培養目標不同。臨床醫學,其教學目的旨在培養醫生,這是其他醫學相關專業,如生物化學、生理學等所不能替代的。

 

所以,該專業教學的教師,應在臨床和基礎醫學上,均有一定程度的掌握和研究。而最為理想的情況,就是選用在職醫生,作為基礎醫學教師進行授課。然而,受到各種因素條件的限制,導致當前各院校,還不具備這種條件。從而造成講授醫學基礎課程的教師,雖然在醫學院畢業,但多數不具有在職醫生的身份。如此一來,無法更進一步加深臨床醫學與基礎醫學之間的聯系。并且,還影響和限制了科研和教學的思路。

 

2.3缺少創新的教學方式

 

臨床上所面對的患者疾病種類繁多,病情變化較快,醫生平日里所掌握和儲備的醫學知識,未必能完全覆蓋臨床上各種變數。因此,在實際治療當中,還會對醫生的應變能力、問題處理能力等,提出諸多挑戰。傳統教學方法,由于學生的主體地位不能完全凸顯,所以依舊沒擺脫灌輸式教學的影子,無法充分提高和挖掘學生的應變能力。

 

3.基礎醫學與臨床醫學“滲透式”教學法

 

3.1加強與新的醫學知識相互聯系

 

每門基礎課程都能解釋一些臨床知識。我們從生物化學的教學改革談談這方面的體會。醫學生物化學的特點是在講透一般生化基本理論的同時要特別注意加強與醫學實際的聯系,使學生在以后的學習過程中學以致用。過去的生物化學在教學過程中能夠解釋的臨床醫學知識并不多。近年來,隨著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在醫學領域中的迅速發展,有許多醫學難題在分子水平上得以闡明。比如,發現了控制肥胖的ob基因;發現了調節腫瘤細胞生長的癌基因、抑癌基因;找出了許多基因突變導致某些酶或蛋白質功能喪失而擾亂了物質代謝等等。實際上,在生化教材中與臨床醫學聯系的例子很多,有些還是當今醫學研究的熱點。例如:基因診斷與基因治療、脂肪代謝紊亂與高脂血癥、酶學在整個醫學領域的應用等,因此聯系臨床醫學貫穿于整個生物化學的教學過程。當然,值得一提的是,引用醫學實例要恰當,不要“喧賓奪主”。內容要精選,不要生搬硬套,要以基本理論知識服務臨床為目的。

 

法和技巧進行總結。并通過系統化和理論化的方式,向學生進行講授的一門學科。

 

3.3PBL教學模式

 

PBL教學方式,強調在教學過程中,以問題作為主導。將相關知識通過問題引出,并加以串聯。首先提出問題,而后針對問題,并結合之前所學知識,建立假設。由學生搜集整理,相關資料和他人研究成果進行分析,最后在針對問題予以解決。在處理問題的過程中,不僅加深了學生對理論知識的掌握程度,以及對問題處理方法的記憶程度。同時,還提升了學生搜集資料,處理問題的能力,使其在將來的臨床治療中,面對各種疾病時,都有著較強的處理和應變能力。

 

結束語

 

基礎醫學對臨床醫學專業具有指導作用,是每個醫生所必須掌握的,也是繼續深造、終生學習,不斷更新自身知識儲備的基礎。在臨床醫學專業的教學中,應完善基礎醫學理論知識體系,同時加強臨床醫學和基礎醫學之間的聯系,選擇先進、高效的教學方法展開教學。從而提升教學效率與學生的學習效果。

法醫學知識總結范文4

[基本案情]2003年6月8日上午7時左右,成都監獄第七監區服刑犯羅俊因用水與另一罪犯李明松發生斗毆,斗毆中被告兩次拳擊李犯頭部,造成李犯口、耳、鼻出血昏迷。搶救無效于2003年6月18日死亡。經法醫鑒定,李犯因重度顱腦損傷導致呼吸衰竭死亡。

被告羅俊發案前系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數罪并罰被執行有期徒刑15年。

我是8月6日最終接受委托的。說心理話,當時我并不想接這個案件,我認為這個刑案沒有什么特色,很普通的傷害致死案,只是情節有點嚴重,更想到被告最終很可能被判處死刑。可是禁不住被告家屬的懇求最終還是接了。為了穩妥起見,我同邀了本所專辦案的資深律師、知名刑法學家向朝陽教授共同出庭辯護。

人命關天、事不宜遲。第二天,我就去了成都監獄,獄偵科的警官很熱情地接待了我,他們很詳細地給我介紹了案情,情況和家屬的敘述基本吻合。隨即我會見了本案被告羅俊。羅俊個子不高,大概165公分的樣子,38歲,從外表看身體很結實,他自述喜歡體育運動,對于李明松的死,他顯得毫不在意,他認為那是因為李身體虛弱的原因。當時我看來,本案已知的事實控辯雙方基本沒什么爭議,關鍵是新的事實的發現和法律適用的問題。我現場教育了被告,告訴他不管出于什么考慮,必須悔過,而且還得誠懇。被告也很聰明,很快明白我的意思。就這樣第一次會見結束。

根據以往辦案的經驗,象這樣故意傷害致死的案件一般開庭時間都會比較長,可是這次我失算了,而且還和主審法官之間弄處很不愉快。

第一次會見結束后,我列出了本案需要律師調查的證據目錄。首先被告自述改造表現不錯,這一塊最好能取得獄方證明或同監室其他犯人的證言。其次是被告和死者之間的關系如何,負責此案偵查工作的警官說他們之間的關系一直較好,這一塊的證據必須取得,可以間接證明被告對死亡的結果不存在故意。由于忙于其他案件,這事也就一直耽擱了將近一周。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在一周后的星期四下午我和監獄獄偵科通話時,他們無意間透露了第二天要開庭審判!我忙打電話給另一辯護人向老師,他說沒有收到開庭通知,律所行政助理也說沒有收到。下午我給本案審判長打電話詢問此事,審判長是剛從外地調來了,我和他之間也不認識,他在電話中給我解釋是由于書記員工作疏忽導致沒有通過到,同時表示希望我們次日繼續到庭,我當即借口這兩天另案出差沒有時間。審判長說了很多,大概意思是他們都通知了那么多人,我們不給法庭面子。就這樣通話在不愉快地氣氛中結束了。

不過更不愉快的還在后頭。

和審判長通話結束后還不到五分鐘,合議庭的書記員就怒氣沖沖地打來了電話。通知下周二開庭,讓我們必須親自去取出庭通知,否則就怎樣怎樣。我開始態度溫和,說法官應該都是大肚量的,應該體現法律的寬容,后來脆說刑訴法規定是法庭主動通知,而沒有規定律師來取訴訟文書。這樣,他也就沒有說什么,正好我們有個同事此時正在中院辦事,順便就將出庭通知帶了回來,這樣開庭時間就定在下周二,也就是今年9月9日上午。此時我連控方的指控證據都還沒有來得及復印。但由于對法官說了要出差,至少這兩天是不能去法庭復印了,下周一再說吧。

星期五,我第二次到成都監獄,主要任務是補充辯方證據,再會見被告就開庭中的注意事項作交待。

關于被告和死者之間的關系證據由于可以理解的原因我主動邀請辦案警官現場監督很快就取得了,應該說可以證明被告和死者關系不錯。但是就被告的改造表現獄方卻將我象踢皮球一樣支來支去。問了知情人方知,獄方已經照會成都中院,要求嚴懲被告,口頭傳達要重判。原來如此,只好作罷。

什么叫重刑?故意傷害罪一般不會判死刑,但致人重傷、死亡的就可能判死刑。我也很清楚,一個被判15年的黑社會老大在獄中致人死亡將可能面臨何等刑罰處罰。此時我還面臨被告家屬的壓力,由于被告入獄前在達川一帶小有名氣,其在監獄打死了人的事也傳得很快,被告老家的司法機關很快得知,其中一些熟人認為被告這次是“死定了”,弄得被告家屬三天兩頭問我把握有多大。甚至有一次我在給被告姐姐通話時,被告姐夫地旁邊反問:都槍斃了的人還說他做啥?

2003年9月8日,星期一,一早法院剛上班,我就去復印控方材料,回到辦公室關掉手機專心閱卷。

已知的事實材料基本沒有爭議,最后我的眼光落到了死亡鑒定報告上,憑我的醫學知識初步判斷,鑒定報告很可能有重大問題!為了進一步證實我的想法,我請教了本所專門辦理醫療案件的律師、法醫學副教授伍長康老師,伍老師的說法更進一步的印證了我的觀點,我決定就拿鑒定報告作辯護的切入點!

2003年9月9日,星期二上午,本案如期開庭,除了被告和死者的家屬之外,我通知法學院的部分實習生到庭旁聽。

不知是疏忽還什么原因,被告的手拷沒有打開就開庭了,更讓我惱火的是被告完全曲解了我先前讓其“老實”的意思,一開始回答法官提問時就承認是自己打死了死者。公訴人問完輪到我發言。我首先向法庭陳述了被告應該在不處于羈押狀態下接受訊問,請求法庭打開被告手拷,審判長準許。然后我講了死者是在醫院18天后死亡的,對此事的后悔不是說非得把不該認的罪攬到自己身上,當庭的陳述可能作為對其不利判決的依據,按著問被告是否肯定死者的死亡就是其打擊所致,被告答不能肯定。目標達到。

對于控方指控證據的事實部分的真實性辯方基本沒有持異議,這個過程中,辯方主要是就有利于被告的情節重復提請法庭予以注意。

直到舉證部分快結束時,控方才陳述鑒定報告,我說這份鑒定報告存在嚴重問題,除了不能證明死者的死亡結果為被告所致之外,反面證明了醫院在對死者的診療過程中有違反診療規范的行為,我提出了四點意見:1、病歷書寫不規范,搶救的具體時間沒有記載,只具體日而沒有按規定具體到分,這嚴重違反病歷書寫規定,還著實讓人懷疑醫院的救治是否及時;2、院方耽擱了救治時間。鑒定報告記載死者上午8:30就送到醫院,而醫院入院證上記載入院時間卻是10:40,就就是說死者在醫院,耽擱了整整2個多小時處于無人救治的狀態。3、手術失敗,腦血腫既然已在當日清除,怎么會在18天后又因腦血腫死亡?4、出事現場所有的證據和入院CT檢查記錄均表明初始傷只有左腦,而死亡分析中認為左右二腦的損傷共同導致死亡結果的發生,這也說明醫院對死者的右腦進行開顱手術失敗也是導致死亡的重要原因。

很明顯,我對鑒定報告的反應完全出乎控方所料,在法庭調查階段控方對鑒定報告的質證意見沒有發表任何評論。此時,形勢很明顯轉向了辯方這邊。在法庭辯論階段,我除了詳細闡述對法醫鑒定報告的幾點意見外,我還大篇幅地陳述了腦血腫的形成、危害、治療注意事項、最佳治療時間。此外綜合被告與死者的身高、年齡、所從事的崗位分析認為,被告和死者體能接近,正常斗毆不會致死??胤皆谌喌姆ㄍマq論中對此均沒有實質答辯,甚至在我第三輪發言中,公開點頭表示贊成。最后向朝陽律師對辯方觀點作了總結。在被告最后陳述時,被告雙目含淚,向死者家屬深深鞠躬以致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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