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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燃氣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
一、組織機構
成立燃氣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二、職責分工
總的分工原則:企業主導、屬地管理、部門(行業)監管。
1.城建科:負責督促燃氣經營企業進行自查自改,提交《安全生產大檢查企業自查表》;負責對燃氣經營企業進行監管督查,督促燃氣經營企業依法從事燃氣生產經營活動,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隱患治理、應急救援、教育培訓等安全措施;配合城建執法大隊對占壓燃氣設施的違章建(構)筑物、違規施工破壞燃氣設施、無證經營燃氣、向無瓶裝燃氣經營許可證或供應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供應用于銷售的燃氣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依法查處。
2.城建監察大隊:負責依法查處占壓燃氣設施的違章建(構)筑物、違規施工破壞燃氣設施、無證經營燃氣、向無瓶裝燃氣經營許可證或供應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供應用于銷售的燃氣等違法違規行為。
3.各燃氣經營企業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企業主導、屬地管理、部門(行業)監管”的工作要求,在行業主管部門的統一部署下,嚴格按照行業標準監督檢查經營企業執行情況,督促相關企業落實整改措施,確保本行政區域內所有燃氣經營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措施落到實處。
4.各燃氣經營企業:按照《省城鎮燃氣安全檢查標準(試行)》,組織安全管理技術人員對每一個環節、每一個崗位、每一項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等進行全面徹底的自查,對自查出的隱患迅速整改到位;本著“誰供氣,誰負責”的原則,開展用戶設施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指導督促用戶及時整改,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嚴重威脅公共安全且不能及時整改到位的,根據供氣合同的約定,采取臨時停止供氣等強制措施。
三、檢點
主要檢查燃氣企業和充裝站點安全生產經營條件;重點檢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的健全與落實情況;企業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救援機制落實情況;經理、站長及特殊工種培訓持證上崗情況;設備運行、維護、巡視檢查情況;燃氣設備、設施、儲罐防泄、防爆安全措施和燃氣報警器安裝使用情況;各項資證取得情況(企業資質證書、壓力容器檢測合格報告、消防審驗合格意見書、防雷檢測合格證、燃氣充裝證等)
四、組織實施
1.企業自查自改與政府檢查督查相結合階段(6月17日至8月10日)。各燃氣經營企業根據《省城鎮燃氣安全檢查標準》的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將自查中發現的隱患及時整改并將企業自查自糾和整改情況及時報企業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住建局城建科;同時,企業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需對企業檢查整改的情況,加強監督檢查。我局也將加大督查力度,重點督查隱患消除整改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等。
2.安全檢查督查與嚴格執法相結合階段(8月11日至8月31日)。在企業自查自糾基礎上,對全市燃氣經營企業、燃氣管線設施情況進行拉網式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提出處理意見并跟蹤督促整改,對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依法處理,并將《安全生產大檢查隱患情況匯總(登記)表》于8月30日前報市安委會辦公室。
3.聯合督查檢查階段(9月1日至9月30日)。對照整治工作要求,會同相關部門對全市11家燃氣經營企業逐一進行考核驗收,對未能限期整改到位的,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累查不改的,清除出燃氣市場。
4.推行整改與標準化創建相結合階段。全面回顧總結此次燃氣專項整治情況,找出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處,制定相應的對策和措施,并逐步建立長效的安全監管機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各司其職,協調聯動,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全力打造安全的燃氣使用環境,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2.落實燃氣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燃氣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燃氣企業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特別是加大安檢、巡檢力度,及時處理燃氣事故。要建立和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適時組織實戰演練,建立反應快速、保障有力的應急救援機制。
3.嚴格責任追究和事故上報制度。各企業要本著“誰供氣、誰負責”的原則,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加大責任事故處理力度,特別是對因責任不落實、處置不及時而引發的各類事故,要從嚴查處。
企業燃氣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范文2
[關鍵詞]天然氣壓縮站 安全管理 實踐 討論
中圖分類號:TE8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6)16-0084-01
0 引言
使用天然氣,能夠減少CO2、SO2和噪音等的排放,是一種能夠保護大氣環境、又能節能減排的清潔能源。隨著全球變暖,綠色環保的能源越來越被人們重視,天然氣被人們廣泛接受。天然氣作為國際優秀的清潔能源,在各個行業被廣泛使用。尤其隨著汽車行業的快速發展,汽車尾氣造成的大氣污染讓人們怨聲載道,使用天然氣成為減輕汽車尾氣污染的重要能源,我國在上世界90年代前后,開始研究天然氣汽車與重啟裝置。
1 天然氣場站安全管理現狀
1.1 突發事件處置能力不強
天然氣企業面對的突發事件主要有自身應急能力和公安消防機構的消防處置能力不足。在發生天然氣突發事件時,可以采用切斷起源、撲滅初期火災、防止火災蔓延等措施。城市煤氣越來越被液化石油氣、天然氣代替,發生事故的次數越來也多,一些城市的應急處置能力有待提高。企業自身和公安消防企業在對天然氣站進行檢測、堵漏、個人防護等設施配備上存在不足,消防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后缺乏關于企業的資料和裝備信息,容易造成盲目決定戰術。
1.2 安全管理機制不完善
我國大多數企業制定了相關安全管理制度,但很多天然氣生產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存在弊端,容易引發安全事故。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之后,對一些不規范行為處罰不能認真落實,制度執行力度較小,不正確操作不能及時糾正,危險因素繼續存在,導致安全事故。天然氣場危險性較大,一旦發生事故,對周圍人員的生命財產造成巨大威脅,因此必須加強天然氣場的安全管理工作,認真執行有關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意識。
1.3 壓縮天然氣潛在的危險因索
1.3.1易燃易爆氣體
天然氣的主要成分是甲烷,燃燒時蔓延速度非??欤瑢儆谝患壙扇細怏w,燃燒產生熱量高。天然氣在空氣中擴散速度快,密度小,泄露之后火勢難以控制,滅火工作難度很大。天然氣易燃易爆,當天然氣濃度達到5%~15%時,遇到明火就會有爆炸危險,爆炸威力巨大,危害非常大。
1.3.2容易泄露
天然氣處于壓縮狀態,對壓縮工藝要求非常高,設備的閥門、氣瓶、壓縮機等一旦發生損壞就會造成天然氣泄漏。天然氣的存儲和運輸需要一定的保護措施,壓縮站的管道和加氣機尤其應重視。氣體發生泄漏,后果可能不堪設想。
1.3.3質量不純存在隱患
為了方便天然氣安全使用,天然氣中添加了硫化氫等物質,硫化氫會對天然氣鋼瓶造成一定的腐蝕,鋼瓶長期處于高壓狀態下,受到的腐蝕速度加快,因此天然氣脫水時,應格外謹慎,提高天然氣質量。
1.3.4壓縮技術缺少保障
天然氣加氣時壓力非常高,對設備和技術提出了較高的挑戰,壓縮機壓力大于25MPa才能對鋼瓶加氣,如果加壓設備性能較低或者鋼瓶質量不合格,都會存在巨大安全隱患,容易引發爆炸、火災等事故。
2 天然氣壓縮站安全管理措施
2.1 完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長效機制
科學合理的管理制度和機制是保障工程正常運行的基礎,天然氣壓縮站的各個環節應建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每個環節都進行科學規劃和重點防控。建立領導責任制度,明確各個崗位的責任,各司其職。天然氣企業危險性較大,一旦發生事故,后果非常嚴重,企業應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每個員工應有高度的安全意識,并掌握應急處理技巧,通過安全隱患舉報等機制,及時防范危險事件。
2.2 電氣設備的防爆
電氣設備的火花、電弧、高溫等容易引發天然氣爆炸,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電氣設備引發的事故。常用的防爆電器設備分為不同的種類,分別有本質安全型、隔爆型、增安型、正壓型、充油型、無火花性、充砂型等。常用的電氣防爆措施如下:
①使用防爆外殼。使用混合型外殼,當防爆殼內部發生爆炸時,外殼不發生變形,爆炸火焰從外殼間隙傳出,并受到足夠的冷卻,能量較低,此時已經無法引燃外界爆炸性混合物,能夠有效防爆。
②使用本質安全電路。采取一定的措施,電流和電壓都比較小,電路火花能量無法引燃外界爆炸性混合物。
③隔離法,通過將爆炸性混合物與火花隔離,避免爆炸性混合物被引燃爆炸,在正壓型、充油型電氣設施中均有應用。
④對壓縮站設備進行圍堵,如使用增安電氣設備。
2.3 重視職工安全管理
重點做好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明確職工責任,詳細對職工承擔的責任進行劃分,所有人員清楚認識到自己的職責,強化生產人員的責任,提高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保證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責任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所有員工具備安全生產意識。另一方面,定期開展安全生產培訓,培養員工的工作技能、工作責任感,這是提高企業安全生產能力的基礎,也是天然氣場站發展的必然要求。員工的培訓應具有針對性,根據員工的工作內容,分層次有重點地進行培訓,提高天然氣戰場的安全生產水平。
2.4 完善安全保護裝置
依照《汽車加油站設計與施工規范》進行設計,CNG汽車安裝安全保護設備可以對事故進行控制和預防。天然氣壓縮站的防雷電、防靜電接地設計、設備安裝、電力線路鋪設依照《汽車加油設計與施工規范》和《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要求進行,減少靜電、雷電、電火花產生的隱患。
2.5 加強站內設施修復
定期對天然氣管道站場的設備和設施進行檢修。故障管道和設備進行檢修時應進行氮氣轉換,通過含氧檢測儀測定氧氣濃度在2%左右,并使用燃氣氣體報警裝置對可燃氣體進行檢測,管道內的混合氣體濃度控制在25%以下。出現事故的壓縮站,應對設備進行拆除,使用配設施對設備進行試壓;壓縮站內進行動火施工時,需要對現場氣體進行監控;設備更換完成后要進行試壓驗收,試壓驗收合格的才能夠使用;壓縮站內所有設備完成檢修后,應依照壓縮站的管理流程進行管理。
2.6 確定定期檢查周期
天然氣壓縮站進行定期檢查、定期維護,對設備故障發生的頻率、磨損、維護方法進行總結,確定一個符合企業實際的檢查周期,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對可能出現的故障進行預防,降低企業設備維護成本和事故發生頻率,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檢查周期不宜過長,過長無法及時發現可能存在的問題;周期太短,將會增強檢查人員的勞動強度和企業設備維護成本。
3 結束語
天然氣的廣泛應用有助于經濟社會的運行,也對天然氣企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天然氣企業在獲取經濟效益的同時,還用提高社會責任感,重視企業安全生產,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也是天然氣壓縮站運行的最基礎工作,天然氣企業要承擔社會責任,對天然氣壓縮站和場站進行充分了解,排解可能存在的隱患,提高企業員工的綜合素質,使天然氣壓縮站能夠安全有序運行。
參考文獻
[1] 郭剛. 西氣東輸管線天然氣壓縮機組的運行管理探討[J]. 燃氣輪機技術,2006,03:58-61.
企業燃氣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范文3
關鍵詞:城市;天然氣;安全管理
中圖分類號:F470.22 文獻標識碼:A
引言
天然氣發生安全事故的原因有很多,有人為原因,也有自然原因,但不論是哪種原因,都會對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巨大的損失。目前,我國需要建設節約型社會,強調人、資源、自然的協調發展,因此,加強城市天然氣安全管理研究,是我國經濟建設的必然要求。
1、城市天然氣管道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存在違章建筑妨害天然氣管道的情況
由于城市天然氣管道及相關設施上的違章建筑會對天然氣輸送造成巨大的安全隱患,因此,應該引起全社會得到全社會的高度重視。但是,由于歷史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有些政府部門、單位或者個人,為了自身利益,在未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在天然氣管道上面或者附近搭建一些違章建筑;還有些單位或個人為了擴大建筑面積獲取賠償,私自擴大擴建搭建違章建筑用于商業經營。近年來,多次出現由于違章建筑或者搭建房屋,造成天然氣管道受到破壞,引發天然氣泄漏,造成嚴重火災或者爆炸事故。
1.2、突發事件處置能力不強
突發事件是燃氣企業中不可避免的現象,最主要有燃氣企業自身應急處置能力和公安消防應急處置能力燃氣事故的應急。應急處理主要有切斷氣源、撲滅初期火災、防止蔓延以及保護周圍重要設施等集中措施。隨著近年來城市煤氣向石油液化氣、天然氣轉變的勢頭不斷增強,事故發生頻率較高,較發達城市的應急處置能力明顯不足。其中包括企業搶險和公安消防的現場檢測、堵漏、個人防護等技術裝備的配備、以及消防站的規范設置等等,許多地區消防人員到事故現場受到掌握資料和裝備的制約,不能及時查明情況,處于盲目狀況下,難以決定正確的戰術。
1.3、缺乏相關安全培訓
安全培訓是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它是提高全體勞動者安全生產素質的一項重要手段。天然氣的生產過程是危險系數較高的過程,需要注意的地方特別多,因此,其安全培訓是安全管理過程中必不可少的基礎工作,只有經過專業的培訓,員工才能在實際操作中做到安全生產,才能降低安全事故的發生率。而對于相關管理人員來說,思想意識、新的管理理念只有通過不斷的學習和創新才能轉變和樹立。因此,要做好天然氣的安全管理工作,首先就需要建立好安全管理體系,并獲得相應的能力,而這種能力的獲得絕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只能就是通過不斷的學習和培訓才能獲得。
1.5、缺乏科學規劃與有效的監管
在我國城市建設中,存在重審批、輕監管、重地上、輕地下、重建設、輕養護的傾向。實施過程中管線設置不合理,使得設計臨時變更,新老管線疊加,埋下安全隱患。地下管線種類繁多,缺乏統一管理。各部門不能統一協調,規劃建設與資金投入不同期,從而造成拉鏈式道路、重復開挖的現象不斷產生,最終使道路使用壽命減短。除此之外,還損害城市形象,嚴重影響城市交通和廣大市民的日常生活。各管線專業部門只為方便自己工作,各自建立獨立的信息系統,各系統的數據標準、數據格式、信息平臺等,使得信息無法實行共享,進而無法形成城市綜合地下管線信息系統,不能為城市建設、規劃和管理提供有效的地下空間信息保障。
2、城市天然氣安全管理的措施
2.1、了解天然氣管道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天然氣管道在受到破壞的情況下,極易造成安全事故或者人身財產損失。因此,天然氣企業、地方政府及廣大市民應該高度重視天然氣管道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認真做好天然氣管道安全保護工作,切實消除天然氣管道運行中潛藏的各類安全隱患。因此,要對企業員工做好安全教育及培訓工作,提高員工們的安全意識,引導天然氣企業員工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生產生活秩序放在重要位置。對天然氣管道安全范圍內的市政工程以及建設項目要嚴格把關,凡是影響到天然氣管道安全運行的,應當及時警示相關建設單位或施工企業,在天然氣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的監護和指導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對天然氣管道造成破壞或影響。
2.2、提高與完善天然氣開發過程中安全監督監理隊伍素質
規章制度建立健全以后,安全工作監督監理工作就要切合實際地運轉起來,因為這是安全控制管理的目標保障。在天然氣開發企業中,安全監督監理隊伍應當獨立存在,直屬于企業的經營管理層。安全控制監督監理團隊的素質水平,體現的是天然氣開發過程中的安全能力確保工作水平,體現的是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水平。所以安全監督監理要不斷提高相應的素質水平。做到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安全監督、實效控制的工作目的。
2.3、實行設備安全管理
在安全生產管理中,除了管理模式比較重要之外,其設備安全也是十分重要的。設備一旦出現故障,發生天然氣泄漏,浪費的就不僅僅是資源了,如果引發爆炸或者火災,其后果是不堪設想的。因此,在生產的過程中要確保所有設備正常運行,需要及時加強對設備的維護和管理。設備安全管理可以通過日常的檢查和建立安全檔案來完成。設備檔案的建立是其主要依據的來源。設備的正確管理、操作和使用,檔案內容應包括安全設施的適用范圍以及安全設施的所有詳細資料和維護檢修以及設施的使用情況的記錄等。
2.4、強化對天然氣管道施工的問責力度
為了防止天然氣管道安全事故的發生,必須進一步加強天然氣管道安裝及施工質量的監管工作,強化對天然氣管道施工的問責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天然氣管道的安裝及施工質量。在天然氣管道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一方面應當明確工作職責和工程質量要求,進一步完善工程施工監理制度,另一方面,施工單位影單根據工程質量要求,提高天然氣管道施工人員的業務素質與質量意識。在天然氣管道施工中,應當使施工人員明確天然氣管道的材料選擇、防腐處理、管線焊接及管道鋪設及環節的質量控制標準,確保天然氣管道的施工達到國家天然氣相關質量標準。同時,要根據工程建設的需要,選擇使用新材料、新工藝和新的施工方式,努力消除天然氣管道施工建設中的安全隱患,提高天然氣管道的使用年限。
2.5、天然氣在加工過程中的安全目標控制與應急方案準備
天然氣的加工做成也就是各項產品的分項、分流歸類工作,在提供給終端用戶之前就已經完成。在這項工作中,安全風險依然存在。不合理的分項、分類,硫化物、稀有氣體的目標控制管理也會體現在安全目標控制中。技術條件的控制缺失,不能代表安全管理的缺失。當產品進行目標分項歸類以后,我們就要加強控制加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了。我們的安全目標控制要從影響安全因素的細節入手,做到安全生產。四不放過。,并完成得當的應急方案和應急梯隊的預備工作。
2.6、構建健康安全環境(HSE)管理體系
近幾年國際石油天然氣出現了通行的管理體系就是“HSE”管理體系,這種體系是集世界各國通行管理經驗而編制的,它主要突出的是全員參與、領導承諾、預防為主的管理標準體系,體現了目前石油天然氣企業在市場環境下的規范運作。這種體系是針對石油天然氣站場的一種有效管理模式,是順應時展潮流的現代化管理體系,具有其他管理模式不具備的優點,不僅僅將環境、健康與安全作為一個整體來管理,此外,這種管理模式還符合我國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要求,符合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這種管理模式是目前世界上各國高度關注的一種模式,各國的石油天然氣公司都在建立和不斷完善(HSE)管理體系。
結語
總而言之,要重視城市天然氣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掌握其管理措施,同時,不斷的進行創新與學習,結合實際,積累經驗,合理運用符合時代潮流的管理模式,進而保證我國城市天然氣的安全管理,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做出一份貢獻。
參考文獻:
企業燃氣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范文4
小餐館、小飯店等小型微型餐飲企業廣泛分布于居民生活區內,給居民的生活帶來很大方便,然而這些小餐館一旦發生事故,將會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的安全。
2011年11月14日早晨7時30分許,陜西省西安市嘉天國際大廈1號樓底商樊家臘汁肉夾饃店發生液化石油氣泄漏爆炸重大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36人受傷住院。其中死傷人員大多為過往行人。
據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一個液化石油氣罐發生泄漏,泄漏氣體與空氣混合達到爆炸極限,遇火源發生爆炸。經陜西省安監局調查認定,這是一起因有關經營單位及個人安全責任不落實、安全意識淡薄,非法經營和違法使用鋼瓶液化氣,有關部門及工作人員安全監管缺失、職責履行不到位而導致的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為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筆者認為,政府有關部門應落實和加強對小型微型公共餐飲企業液化石油氣使用環節的安全監管,小型微型公共餐飲企業應強化和落實企業用氣安全的主體責任,有關監管部門、燃氣經營使用單位、社區等應建立健全多層次社會化的燃氣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網絡,以增強全社會防控燃氣事故的意識和能力等。
政府加強監管
樊家臘汁肉夾饃店屬于小型微型公共餐飲企業,這種店鋪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城中村中星羅棋布,隨處可見,且烹飪燃料大都使用鋼瓶液化石油氣。然而,這種小店長期違法違規使用鋼瓶液化石油氣,因店小而未引起關注,相關監管部門未對其實施有效的監督檢查,以致養患成災,造成危害城市公共安全的慘痛后果。
樊家臘汁肉夾饃店爆炸產生的巨大沖擊波,不僅將該店四周墻壁全部炸塌,頂部樓板炸碎,還殃及鄰近6家店鋪,受損面積約1500m2;街上眾多過往行人和在公交車站候車的人員受到不同程度傷害;街邊停放及過往數十輛車輛也受損,街道對面多家店鋪的門窗震壞……街道上一片狼籍,慘不忍睹。陜西省、西安市共出動200多名消防官兵、公安干警、多只搜救犬和一架搜救飛機參與救援,過往車輛、行人、救護車共同協助及時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
那么,其他小微型餐飲店鋪的用氣安全狀況如何呢?經檢查,發現存在的問題觸目驚心!有不少店鋪使用的液化石油氣鋼瓶銹跡斑斑,輸氣膠管嚴重老化,超過報廢年限;有些店鋪使用的液化石油氣鋼瓶無銘牌、無檢驗合格標志;許多店鋪的烹飪操作間存放多個鋼瓶,有不少是50kg的大鋼瓶;有些設在高層建筑內的店鋪直接使用鋼瓶液化石油氣;有的店鋪操作人員將鋼瓶放在熱水盆中使用,有的將鋼瓶臥放使用,有的隨意將鋼瓶內殘液向下水道傾倒。
再從鋼瓶的供應環節來看,店鋪林立的街道以及城中村的居住房內就設有非法更換氣瓶點,并擺放著大量的液化石油氣鋼瓶;運送液化石油氣鋼瓶的車輛無任何安全裝置和標志。
由此可見,導致液化石油氣火災爆炸事故的隱患相當嚴重。事實表明,樊家臘汁肉夾饃店發生液化石油氣爆炸事故絕非偶然,是小型微型公共餐飲企業液化石油氣使用環節安全監管缺失的一種必然結果。
小型微型公共餐飲企業數量眾多,在液化石油氣使用環節若不能有效實施安全監管,極易對城市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危害。落實和加強對小型微型公共餐飲企業液化石油氣使用環節的安全監管是關系到城市公共消防安全的一件大事,筆者認為,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應重點抓好3方面的工作:一是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安機關、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應按國務院公布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的職責分工規定,各司其職,并相互配合協作,依法落實和加強對液化石油氣使用環節的安全監督管理。二是政府有關部門要依法取締非法經營液化石油氣的站點,合理布局建設合法的液化石油氣經營站點。隨著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液化石油氣用戶大量增多,合法經營液化石油氣的站點太少,用氣難、換氣難是城市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問題,也使非法經營液化石油氣的站點有了生存空間。因此在城市建設中應同步合理布局建設合法的液化石油氣經營站點,以解決城市安全用氣的需要。三是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小型微型公共餐飲企業液化石油氣使用環節的安全檢查常態化、制度化。公安機關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公安派出所應對轄區內小型微型公共餐飲企業定期實施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爆炸隱患,確保公共安全。
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樊家臘汁肉夾饃店爆炸事故暴露出另一個嚴重問題,是一些小型微型公共餐飲企業用氣安全的主體責任不落實, 員工缺乏用氣安全知識,用氣安全措施不完備,沒有防火防爆應急能力。
據調查,2011年11月13日,樊家臘汁肉夾饃店從非法經營站點購進3個50kg的液化石油氣鋼瓶,存放在廚房間。第二天早晨7時30分許,一名女員工上班進門后感覺氣味異常,懷疑有液化石油氣泄漏,立即向店鋪負責人打電話報告,其間突然發生爆炸,女員工被炸身亡。
企業要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西安嘉天國際大廈屬于高層民用建筑,國家標準《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明確規定: “高層建筑內使用可燃氣體作燃料時,應采用管道供氣。”在高層民用建筑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屬于違規行為,這同時反映出出租方嘉天物業公司和租用方樊家臘汁肉夾饃店法制觀念的淡薄。
解決小型微型公共餐飲企業用氣安全的關鍵是強化和落實企業用氣安全的主體責任,企業的主要負責人要依法履行對本企業用氣安全全面負責的責任,完備用氣安全措施,提高防火防爆能力。
根據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有關規定,小型微型公共餐飲企業使用液化石油氣應當符合下列規定要求:使用液化石油氣的建筑應當符合安全條件,如使用多個液化石油氣鋼瓶應設置專用的氣化間,禁止在高層建筑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禁止在地下建筑內使用液化石油氣;使用的液化石油氣鋼瓶及減壓閥、輸氣管等配件應當符合安全標準,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或超過檢驗有效期的產品;建立健全用氣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液化石油氣泄漏和火災爆炸等事故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對用氣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
使用人員要清楚防范措施
企業燃氣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范文5
為促進重點行業和領域切實做好安全生產隱患自查自改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重點行業和領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明電〔*〕16號)要求,經商國務院有關部門,現就道路運輸、水上運輸、鐵路、民航、機場、漁業、農機等企業和水庫、學校、人員密集場所等單位安全生產隱患自查自改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和有關中央企業可依據本指導意見,結合實際情況補充完善,于5月底前下達到每個相關企業和單位,并督促其貫徹落實,認真自查自改。要求各企業和單位在自查自改中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和全體員工的作用;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立即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制訂方案,明確責任,落實資金,限期整改;7月底前將排查治理情況按照安全監管關系及時上報。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
一、各類企業和單位自查自改共同的重點內容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企業和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及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職能機構、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情況;技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執行情況;隱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險源監控、作業現場安全監督檢查情況;外來施工隊伍(承包商)安全監管情況等。
(三)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風險抵押金繳納、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等情況;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依法履行"三同時"制度情況。
(四)安全培訓教育情況。企業和單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教育制度、保證經費情況;全員(包括農民工)培訓教育及考核情況;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五)應急管理情況。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簽訂協議情況;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應急救援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
(六)事故處理和責任追究情況。事故報告制度建立情況;已發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要求,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和落實整改情況。
二、各類企業和單位根據本行業特點自查自改的重點內容
(一)道路運輸企業
1.取得有關經營、運輸合法證照、資質情況;車輛、駕駛員等取得合法證照、資質情況;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臺賬情況。
2.清理個體掛靠車輛情況,加強對"掛靠"經營的個體運輸戶、私營運輸企業的安全管理情況。
3.防止駕駛員超速、超載、疲勞駕駛、違章操作等違法行為采取的措施及落實情況;嚴格依據有關規章制度對駕駛員發生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進行教育處理,對交通違法行為記滿12分的駕駛員督促其依法參加學習、考試的情況。
4.嚴格執行車輛安全檢驗制度,確保車輛性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防止帶病上路運行采取的措施及落實情況;對車輛投保法定保險的情況;對應當報廢的車輛依法辦理報廢手續的情況。
5.嚴格落實"三關一監督"(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關、營運車輛駕駛員從業資格關和客運站的安全監督)的有關要求及例行保養制度的情況。
6.加強對長途客運和危險品運輸車輛和駕駛員的監管,按規定在沿途休息情況;安裝GPS或汽車行駛記錄儀,加強對行車過程動態監管情況。
(二)公路養護施工單位
1.從事公路養護維修作業的施工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取得施工許可的相關手續,以及制定相關施工保通方案的有關情況。
2.按照交通部《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H30-2004)的規定,在養護維修作業控制區設置相應的交通安全標志和養護安全設施,以保護養護維修作業人員和設備安全,警告、提醒和引導車輛和行人通過養護維修作業控制區的情況。
3.在公路養護維修作業現場按規定安排專職人員,做好交通疏導和施工安全監管等情況。
(三)水上運輸企業
1.經營資質及其主管人員、船員、港口倉儲作業人員取得資質情況;旅客意外傷害責任保險的落實情況。
2.老舊客滾船的安全技術檢驗和運行狀況,建立車輛綁扎、惡劣天氣停航、防止超重車輛上船和防止船舶航行碰撞情況。
3.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設備保養、配備情況;未執行船舶修理計劃使船舶帶病營運情況。
4.船舶管理公司對代管船舶實施安全管理情況,是否存在只收取管理費用未實施安全管理問題。
5.航運公司特別是中小航運公司對聘用船員的把關情況,對聘用船員的資格、適用能力的考核、上船前的培訓情況;按最低配員要求足額配備船員情況。
6.從事港口危險貨物裝卸、倉儲作業企業取得合法港口經營許可證、港口危險貨物作業許可證情況;危險貨物堆存地點、倉儲設備符合安全標準情況。
7.港口作業部門為控制船舶超載裝卸、客運站點超額售票行為采取的措施及落實情況。
(四)鐵路運輸企業
1.保障危險品、長大貨物等特種貨物運輸安全的措施和落實情況。
2.機車、車輛、信號、軌道、道岔、接觸網等行車關鍵設備質量及維護情況。
3.道口安全設備、設施、標志的設置、檢查及維護情況,道口看守及監護人員標準化作業情況;鐵路道口平改立推進情況。
4.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設立以及安全保護區內危及鐵路運輸安全的建筑物、構筑物清理、拆除情況。
5.鐵路橋梁跨越河道上下游非法采砂及鐵路線路兩側采礦、采石及爆破作業的監管情況。
6.鐵路線路保護區內的道路及路塹上的道路、跨越鐵路的道路橋梁防護設施的設置、維修情況;下穿鐵路橋梁、涵洞的道路限高標志及限高防護架的設置、維護情況;提速站區、線路封閉設施的設置、維護情況。
7.旅客列車"三品"(易燃、易爆、危險品)檢查及站車防火防爆制度落實情況。
8.道路、鐵路共用橋防止車輛貨物超載措施落實情況。
(五)航空公司
1.運行控制能力情況。運行控制決策機制及完善運控流程情況;運行監控及通信保障能力情況;運行控制信息平臺建設情況;飛行數據綜合處理能力情況。
2.防飛行沖突情況。貫徹民航防相撞工作會議精神,落實《民航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防止航空器相撞工作的意見》的情況;防相撞工作教育培訓情況;機組防相撞意識和技能情況;機載防相撞設備維護檢查情況。
3.機組資源管理情況。飛行機組決斷意識、機組配合、操作手冊教育培訓情況;結合典型案例開展機組理論知識培訓、情景意識訓練和機組資源管理措施落實情況。
4.機組飛行準備質量情況。飛行機組對雷雨判別能力、繞飛雷雨規定、處置程序以及對所飛航線和飛機性能的掌握情況;機組網上飛行準備質量情況;異地執勤機組飛行準備質量的保證情況;機組人員執勤時間、飛行時間和休息時間滿足規章標準的情況。
5.飛機故障處理情況。對飛機發動機主要部件、操縱系統以及飛機性能檢查監控情況;對飛機較大故障處理程序和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六)機場和油料企業
1.整頓機坪秩序情況。機坪秩序專項整治情況(重點為旅客年吞吐量500萬人次以上機場);機坪管理責任的落實情況;2006年機場符合性專項整治中遺留問題的整改情況。
2.危險品運輸管理情況。機場貨運人員危險品識別培訓情況;針對托運人、貨運和貨物安檢三個環節落實安全責任、工作程序和貨檢制度情況。
3.應急措施落實情況。機場應急管理機構、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情況;應急救援隊伍、技術裝備、救援能力情況;應急工作預案、程序和應急演練情況。
4.空防安全情況。機場安檢隊伍建設和執行安檢制度情況;計算機系統運行保障、安檢設施、設備的維護及配置情況;機場圍界的巡查和維護情況;飛機監護制度和交接程序執行情況。
5.確保航油質量情況。航空油料公司以及相關機場供油單位開展"航油質量"專項整治的情況;落實民航總局5月11日《關于開展機場航油供應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要求,航油油源、管理制度、安全保障、運行操作情況。
(七)漁業企業
1.漁船安全隱患治理和經費投入情況,漁船財產險和船員人身險落實情況。
2.取得合法漁業船舶檢驗證書、漁船登記證書、漁業捕撈許可證(捕撈漁船)以及漁船航行簽證簿等情況,證書內容與實際相符情況;漁業船員持證情況,職務船員按規定獲得并持有相應資格證書情況,普通船員持有漁業船員專業訓練合格證或"四小證"情況;對無證人員從事漁業生產行為采取的措施和落實情況。
3.漁業船舶通信設備、信號裝置、救生設備配備情況,性能符合安全標準,運行情況;航行信號設備配備情況;漁業船舶滅火器、砂箱、太平斧等設備配備和完好情況。
4.漁船編隊生產情況,控制超航區、超抗風等級航行作業和其他違規行為采取的措施和落實情況,蟹籠、漁運等高危作業漁船及老舊漁船安全生產狀態情況。
5.漁船安全通信設備暢通情況,氣象預報警報的接收處置情況;發生事故及時報告,以及遲報、漏報、瞞報等情況。
(八)農機行業
1.拖拉機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聯合收割機號牌、行駛證的發放情況,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證申領情況,進一步規范牌證核發行為的措施和落實情況。
2.防范駕駛員超速、超載、非法載客、無證駕駛、違章操作和無牌行駛等違法行為的措施和落實情況;防范人身機械傷害措施落實情況。
3.農機事故報告制度建立情況和農機事故統計、上報等工作情況;對已發生的農機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情況;對有關負責人的責任追究和整改落實情況。
4.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參加年度檢驗情況,駕駛員參加審驗和安全學習情況,提高牌證檢驗率、審驗率的措施及落實情況。
(九)水庫
1.水庫特別是病險水庫安全責任制和防洪措施的落實情況。
2.水庫大壩廊道、護坡存在裂縫、滲水滲槳和老化現象情況。
3.閘門及啟閉設備、防汛道路、搶險物料儲備情況。
4.輸水和泄洪建筑物存在裂縫、氣蝕、破損和變形情況。
5.大壩安全監測、水雨情測報和通信預警設施的建設與完善情況。
6.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在建項目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情況;投入蓄水運行的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驗收情況;尚未進行除險加固的病險水庫,經有關部門批準的調度運行方案的落實以及對病險部位加強巡視檢查情況。
7.小型水庫管理機構或專門的看護人員落實情況;日常巡視檢查和管理人員培訓等措施落實情況。
8.通航建筑和設施的可靠性情況,制訂船舶避洪方案情況。
(十)學校
1.消防設施、應急照明、指示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落實情況。
2.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情況;購買或租用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機動車輛經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監測情況;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駕駛員具備合法資質情況。
3.鍋爐、燃氣、電氣、體育器材等重要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情況;放射物質、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質存放情況;游泳池、實驗室、禮堂、學生宿舍,特別是租用的學生宿舍和底層商用學生宿舍等重要場所存在安全隱患情況。
4.校園周邊治安、道路交通和經營場所安全隱患情況。
5.D級危房使用情況;校舍存在安全隱患情況,對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情況。
6.日常安全教育課時安排情況和開學初、放假前進行安全教育的情況,開展"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活動情況;中小學兼職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的聘用情況;組織學生開展緊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練情況。
7.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以及傳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實國家食品衛生管理規章制度情況。
(十一)商場、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
1.人員密集場所設置符合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要求情況。
2.疏散走道、樓梯和安全出口的設置、數量和形式以及保持暢通情況;公共區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屬護欄符合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要求情況。
3.防火、防煙分區設置情況。
4.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消防栓等設施的配備和完好情況。
5.集生產、加工、銷售、儲存、居住等為一體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
企業燃氣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范文6
一、指導思想
各街道辦、各部門要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推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義,進一步提高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和高度的政治責任感,高度重視和全力做好本次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實落實政府監管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做到警鐘長鳴、未雨綢繆,以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迎接黨的十七大勝利召開。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進一步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政府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及分級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促進全區安全生產狀況進一步穩定好轉。
三、對象和范圍
本次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對象和范圍為高危行業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各類生產經營單位,主要包括:人員密集場所;機械制造、紡織制衣、化工、建筑施工、電力等工礦企業;商貿企業;道路交通、水運、鐵路等交通運輸企業;漁業、水利等單位;以及其他行業和領域近年來發生重特大事故的單位。同時,通過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進一步檢查各街道辦、各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落實情況。
四、實施步驟
本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安排部署階段。6月20日之前,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廣泛宣傳本實施方案,確定本區域、本行業、本領域的排查整治工作重點,專項部署本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將本次活動落實到全區重點行業與領域的每個生產經營單位和其他相關單位,務求全覆蓋,不留死角。
(二)企業自查自改階段。7月底以前,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要求,深刻吸取本企業和其他同類企業以往發生的事故教訓,結合實際制訂具體方案,認真開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隱患,一時難以治理的要列入計劃,落實資金和責任,限期整改,并制訂應急預案,加強監控。企業要將排查治理情況按照監管關系及時上報行業監管部門。在此期間,安全監管部門和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對企業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
(三)督促檢查階段。7月底,各街道辦、各部門要組成督查組,由分管領導帶隊,主要領導親自過問,對本區域、本行業、本領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二是查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應急措施制訂情況;三是查企業安全生產投入和隱患治理資金落實情況;四是查已發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情況;五是查對非法建設、生產和經營的打擊情況。各街道辦、各部門要在7月25日前,完成對本區域、本行業、本領域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檢查,并將有關情況報區安委辦。
(四)督查階段。8月初至8月中旬,區安委會組織由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合督查組(包括綜合組和專業組),對各街道辦、各部門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以及打擊非法建設、生產和經營情況進行督查。綜合組主要督查各街道辦開展專項行動的總體情況及工礦商貿等行業領域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督查內容包括:各街道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工作部署和貫徹落實情況;各街道辦行政區域內的重大隱患排查治理監控情況;安全生產治本之策落實情況,以及是否結合本街道實際情況制定了相關政策措施;機械制造、石油、化工、商貿、紡織、建筑施工、漁業等重點領域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重大事故及瞞報事故的查處情況等。專業組主要督促檢查道路交通、鐵路、水上交通、電力、消防、水利等行業領域以及區屬企業的專項行動開展情況。
8月下旬至9月初,市安委辦將派督查組赴各區進行督查,請各單位屆時做好準備工作。
(五)各單位“回頭看”再檢查階段。為鞏固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成果,確保取得實效,在第四季度由各單位組織開展“回頭看”再檢查。主要檢查企業和各部門對排查出的重大隱患是否治理到位,隱患排查監管機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本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由區政府統一領導,各街道辦、各部門要結合本轄區、本行業、本領域的實際,制訂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措施將本次活動落實到全區重點行業領域的每個生產經營單位和其他相關單位,明確責任,狠抓落實,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點,強化督導。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要突出高危行業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重點企業。各部門要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要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術改造,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增強事故防范能力,全面強化安全生產基礎。
(三)廣泛發動,群防群治。要充分依靠和發動廣大從業人員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要緊緊依靠技術管理人員和崗位員工,調動職工群眾的積極性,發揮他們對安全生產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組織職工全面細致地查找各種事故隱患,積極主動地參加隱患治理。
(四)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各單位要以這次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為契機,推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開展,既要切實消除當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突出隱患,又要落實治本之策,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
(五)廣泛宣傳,輿論監督。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各種媒體廣泛宣傳這次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加大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力度,對排查治理走過場的單位要予以曝光。各單位對舉報的事故隱患要認真進行核查,督促落實整改,并對隱患舉報人進行獎勵。要大力宣傳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先進典型與經驗,普及安全生產知識,促進安全生產工作。
六、工作重點
一、各類企業和單位自查自改的共同內容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及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職能機構、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書有關要求的情況。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情況;技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作業規程建立、執行情況;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制定實施情況,對企業生產作業過程中的重點環節、部位、設施、設備、裝置的檢查、排查情況,重大隱患的管理治理情況;外來施工隊伍(承包商)安全監管情況等。
(三)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在企業成本中專項列支安全生產費用情況,高危行業企業按照規定足額提取安全費用并在成本中列支的情況,企業安全風險抵押金的存儲和實行專戶管理的情況;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和社會保險的情況;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依法履行安全"三同時"制度情況。
(四)安全培訓教育情況。企業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教育制度、保證經費情況;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企業全員(包括農民工)培訓教育及考核情況;班組(工段)、車間、廠級三級安全教育情況。
(五)應急管理情況。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簽訂協議情況;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的配備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情況;應急救援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
(六)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情況。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落實監控管理措施;按規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預案報所在地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的情況。
(七)事故處理和責任追究情況。事故報告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調查權限范圍內的事故開展調查處理,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的情況;落實有關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做出的責任追究決定或建議的情況;吸取教訓、認真整改的情況。
二、各類企業和單位自查自改的重點內容
(一)商場、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
1.人員密集場所設置符合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要求情況。
2.疏散走道、樓梯和安全出口的設置、數量和形式以及保持暢通情況;公共區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屬護欄符合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要求情況。
3.防火、防煙分區設置情況。
4.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消防栓等設施的配備和完好情況。
5.集生產、加工、銷售、儲存、居住等為一體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
6.使用、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電氣設備、電源線路的使用維護情況。
7.人員密集場所周圍違章建筑、室外廣告牌等,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問題整改情況。
(二)機械制造企業
1.落實《廣東省中小機械制造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辦法》和《廣東省中小機械制造企業安全標準化達標標準》以及《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標準》等標準的情況。制定適宜、有效的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體系,對作業環境與員工職業安全健康、設備設施安全等進行規范管理,對從業人員作業過程進行量化管理的情況;對從業人員的進行生產過程的全方位控制與管理培訓,以及危險設備設施與危險作業因素的分析、規范、考核等的情況。
2.貫徹落實《機械壓力安全使用要求》(AQ7001-2007)標準的情況。使用帶有安全保護裝置的壓力機的情況;對壓力機使用的企業主、車間負責人和沖壓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的情況;提高各企業主及沖壓工安全意識,進一步健全和落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勞動制度等規章制度的情況。
(三)商貿企業
1.倉庫的安全情況。貨物的碼堆按國家標準堆放情況,電器線路的敷設和新舊情況,消防設施的配備情況,倉管人員的管理等情況。
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情況。叉車、起重設備等定期檢測、維護保養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安全管理情況。
3.商貿企業安全生產規范管理考評試點的落實情況。
(四)紡織(制衣)企業
1.老化、陳舊設備的更新,防塵防噪音設備的保養應用和其他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設備的管理情況。
2.員工的安全防護。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按要求定期進行職工健康體檢,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等情況。
(五)煙草企業
行業標準和要求的落實情況,今年的安全生產工作重點的落實情況。
(六)化工生產經營企業
1.化工和涉及化工生產的醫藥生產企業
(1)生產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時不符合項的整改情況;重要生產車間、原料產品庫區、供電供水等重點單元的安全生產狀況。
(2)工藝技術管理制度、儀表聯鎖管理制度、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制訂和執行情況;工藝技術是否合規,操作條件是否合理,主要聯鎖自動保護設施是否正常,反應器、分餾塔、重要機組、專用設備以及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重要設備的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3)生產裝置正常開停車和緊急停車安全規程的建立與執行情況,開車前和停車后確認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情況。
(4)在檢修、維修作業中,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起重作業、高處作業、臨時用電等特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在生產和施工作業中,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嚴格執行情況。
(5)防雷電、防汛、防臺風、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
(6)企業是否建立了應急救援隊伍,或與當地大企業、與地方政府建立了應急救援合作關系;化工企業事故狀態下防止“清凈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實情況,是否設立了污水儲存池及具備污水處理的能力。
(7)崗位操作人員熟練掌握和熟悉本崗位職責、工藝流程、危險及有害因素、工藝技術指標、操作規程、設備儀表的使用、應急處置方法的情況,嚴格執行企業巡回檢查制度的情況。
(8)新建項目的立項審批、安全設施審核情況,設計和施工單位的資質情況;項目的竣工驗收、正在試車投料和試生產項目的安全措施制訂和落實情況;化工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基礎設施建設的落實情況。
2.化工經營企業
(1)銷售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是否存在超許可經營范圍現象,是否嚴格執行“一書一簽”(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化學品安全標簽)制度。
(2)銷售劇毒化學品的企業是否查驗、登記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劇毒化學品準購證、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運輸車輛安裝的安全標示牌。
(3)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安全距離、消防設施、應急預案和應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儲罐區是否建立了罐體定期檢查制度、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儲罐是否裝備液位高低報警,是否存在超儲現象,儀表、安全附件是否齊全有效;防雷、防雨、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實。
(4)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是否取得運輸資質,駕駛人員和押運人員是否取得上崗資格證;運輸車輛、罐車罐體和配載容器是否取得檢測檢驗合格證明,車輛二級維護制度和定期檢驗制度執行的情況;運輸車輛配備應急處置器材和防護用品情況;運輸車輛安裝的安全監控車載終端(GPS和行駛記錄儀等)以及標志燈、標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承運劇毒化學品車輛是否載明品名、種類、施救方法等內容,是否攜帶運輸通行證,按照指定的路線、時間和速度行駛。
3.危險化學品充裝單位
(1)危險化學品充裝單位特別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氣和液化天然氣充裝單位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制訂和執行情況,充裝車輛資質、安全狀況查驗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嚴禁超量裝載規定落實情況,操作人員取得上崗證的情況。
(2)可燃氣體充裝設備管道靜電接地情況,裝卸軟管每半年進行水壓試驗的情況,充裝設備的儀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齊全有效;液化氣體充裝站是否采取防超裝措施;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充裝站是否配備有毒介質洗消裝置,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3)對證明資料不齊全、檢驗檢查不合格、罐體內殘留介質不詳和存在其他可疑情況的罐車嚴禁充裝的規定落實情況。是否向駕駛員和押運員說明充裝的危險化學品品名、數量、危害、應急措施、生產企業的聯系方式等,是否向押運員提供危險化學品信息聯絡卡。
(七)建筑施工企業
1.企業依法取得施工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企業依法進行建筑施工活動的情況以及遺留問題的整改情況。
2.工程的總承包企業、分包企業及工程監理單位等的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
3.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施工現場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四口、五臨邊”、高邊坡、物料提升機及施工外用電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護與管理符合標準規范的情況。施工作業人員人身安全防護、勞動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的情況。
5.施工現場起重、吊裝設備及機具的安全檢測檢驗合格情況,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機等安裝、拆除方案的制訂及使用情況。
6.腳手架的設計、制造、搭設、使用、管理和維修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情況。
7.高大模板支撐體系、長大隧道、高大橋梁等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制訂及專家組論證和審查情況。
8.長大隧道施工的地質超前預報、洞內通風、鉆爆設計和爆破器材的管理、圍巖變形監控量測及初期支護、二次砌襯、防水堵漏等工作落實設計方案和有關標準規定情況;預防坍塌、涌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和其它有害放射性元素措施的落實以及應急救援預案的審查和演練情況。
(八)道路運輸企業
1.取得有關經營、運輸合法證照、資質情況;車輛、駕駛員等取得合法證照、資質情況;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臺賬情況。
2.清理個體掛靠車輛情況,加強對“掛靠”經營的個體運輸戶、私營運輸企業的安全管理情況。
3.防止駕駛員超速、超載、疲勞駕駛、違章操作等違法行為采取的措施及落實情況;嚴格依據有關規章制度對駕駛員發生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進行教育處理,對交通違法行為記滿12分的駕駛員督促其依法參加學習、考試的情況。
4.嚴格執行車輛安全檢驗制度,確保車輛性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防止帶病上路運行采取的措施及落實情況;對車輛投保法定保險的情況;對應當報廢的車輛依法辦理報廢手續的情況。
5.嚴格落實“三關一監督”(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關、營運車輛駕駛員從業資格關和客運站的安全監督)的有關要求及例行保養制度的情況。
6.加強對長途客運和危險品運輸車輛和駕駛員的監管,按規定在沿途休息情況;安裝GPS或汽車行駛記錄儀,加強對行車過程動態監管情況。
(九)公路養護施工單位
1.從事公路養護維修作業的施工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取得施工許可的相關手續,以及制定相關施工保通方案的有關情況。
2.按照交通部《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H30-2004)的規定,在養護維修作業控制區設置相應的交通安全標志和養護安全設施,以保護養護維修作業人員和設備安全,警告、提醒和引導車輛和行人通過養護維修作業控制區的情況。
3.在公路養護維修作業現場按規定安排專職人員,做好交通疏導和施工安全監管等情況。
(十)水(海)上運輸企業
1.經營資質及其主管人員、船員、港口倉儲作業人員取得資質情況;旅客意外傷害責任保險的落實情況。
2.建立惡劣天氣停航、防止超重貨物上船和防止船舶航行碰撞情況。
3.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設備保養、配備情況;未執行船舶修理計劃使船舶帶病營運情況。
4.船舶管理公司對代管船舶實施安全管理情況,是否存在只收取管理費用未實施安全管理問題。
5.航運公司特別是中小航運公司對聘用船員的把關情況,對聘用船員的資格、適用能力的考核、上船前的培訓情況;按最低配員要求足額配備船員情況。
6.從事港口危險貨物裝卸、倉儲作業企業取得合法港口經營許可證、港口危險貨物作業許可證情況;危險貨物堆存地點、倉儲設備符合安全標準情況。
7.港口作業部門為控制船舶超載裝卸、客運站點超額售票行為采取的措施及落實情況。
(十一)鐵路運輸企業
1.保障危險品、長大貨物等特種貨物運輸安全的措施和落實情況。
2.機車、車輛、信號、軌道、道岔、接觸網等行車關鍵設備質量及維護情況。
3.道口安全設備、設施、標志的設置、檢查及維護情況,道口看守及監護人員標準化作業情況;鐵路道口平改立推進情況。
4.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設立以及安全保護區內危及鐵路運輸安全的建筑物、構筑物清理、拆除情況。
5.鐵路線路兩側采礦、采石及爆破作業的監管情況。
6.鐵路線路保護區內的道路及路塹上的道路、跨越鐵路的道路橋梁防護設施的設置、維修情況;下穿鐵路橋梁、涵洞的道路限高標志及限高防護架的設置、維護情況;提速站區、線路封閉設施的設置、維護情況。
7.道路、鐵路共用橋防止車輛貨物超載措施落實情況。
(十二)電力企業
1.火災報警系統、滅火系統、安全出口、廠內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情況。
2.特種設備和壓力容器的安全質量檢驗檢測、維護管理和鑒定等情況。
3.涉及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監控系統、勵磁系統和調速系統、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等設備的安全運行、維護情況。
4.電網一次、二次設備的安全運行、維護情況。
5.防火、防雷電設施的配備、使用和維護情況。
6.對重要用戶供電管理情況。
7.預防惡劣氣候等自然災害和迎峰度夏措施落實情況,電網運行方式的復核審查情況。
(十三)水庫
1.水庫特別是病險水庫安全責任制和防洪措施的落實情況。
2.水庫大壩廊道、護坡存在裂縫、滲水滲槳和老化現象情況。
3.閘門及啟閉設備、防汛道路、搶險物料儲備情況。
4.輸水和泄洪建筑物存在裂縫、氣蝕、破損和變形情況。
5.大壩安全監測、水雨情測報和通信預警設施的建設與完善情況。
6.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在建項目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情況;投入蓄水運行的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驗收情況;尚未進行除險加固的病險水庫,經有關部門批準的調度運行方案的落實以及對病險部位加強巡視檢查情況。
7.小型水庫管理機構或專門的看護人員落實情況;日常巡視檢查和管理人員培訓等措施落實情況。
8.通航建筑和設施的可靠性情況,制訂船舶避洪方案情況。
(十四)漁業企業
1.漁船安全隱患治理和經費投入情況,漁船財產險和船員人身險落實情況。
2.取得合法漁業船舶檢驗證書、漁船登記證書、漁業捕撈許可證(捕撈漁船)以及漁船航行簽證簿等情況,證書內容與實際相符情況;漁業船員持證情況,職務船員按規定獲得并持有相應資格證書情況,普通船員持有漁業船員專業訓練合格證或“四小證”情況;對無證人員從事漁業生產行為采取的措施和落實情況。
3.漁業船舶通信設備、信號裝置、救生設備配備情況,性能符合安全標準,運行情況;航行信號設備配備情況;漁業船舶滅火器、砂箱、太平斧等設備配備和完好情況。
4.漁船編隊生產情況,控制超航區、超抗風等級航行作業和其他違規行為采取的措施和落實情況,蟹籠、漁運等高危作業漁船及老舊漁船安全生產狀態情況。
5.漁船安全通信設備暢通情況,氣象預報警報的接收處置情況;發生事故及時報告,以及遲報、漏報、瞞報等情況。
(十五)學校
1.消防設施、應急照明、指示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落實情況。
2.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情況;購買或租用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機動車輛經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監測情況;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駕駛員具備合法資質情況。
3.鍋爐、燃氣、電氣、體育器材等重要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情況;放射物質、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質存放情況;游泳池、實驗室、禮堂、學生宿舍,特別是租用的學生宿舍和底層商用學生宿舍等重要場所存在安全隱患情況。
4.校園周邊治安、道路交通和經營場所安全隱患情況。
5.D級危房使用情況;校舍存在安全隱患情況,對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