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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激勵的概念范文1
【關鍵詞】國有上市公司 股權激勵 問題及對策
近年來,我國金融市場的迅速發展,公司與公司的競爭更加激烈,股權激勵的話題開始在理論和實務界探索不止。隨著股權激勵的發展,其存在的問題逐漸暴露。因此,完善股權激勵的問題對于實現公司的長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股權激勵的概念及類型
(一)股權激勵的概念
股權激勵作為長期激勵的方法之一,目的是激勵和留住人才。將部分股東權益給予激勵對象,使其關注公司的長期發展,實現公司的長期目標。
(二)股權激勵的類型
(1)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是公司為了實現某一特定目的,在一定的限制條件下將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無償贈與給激勵對象,或者以較低的價格賣給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的限制條件包括兩部分:服務期限限制和業績指標限制。一些業績不佳的公司或處于產業調整期的上市公司以及剛剛成立的非上市公司通常實行限制性股票激勵。
(2)儲蓄-股票參與計劃。儲蓄-股票參與計劃是指員工將他們一部分工資存入員工專用賬戶,將這一資金按照特定的方法折算成股票并且按當時的股價計算該股票價值,二者之間的差價就是激勵對象獲得的收益。
這一激勵的優點是可以廣泛的吸引優秀人才,讓這些人才為公司的發展出謀劃策,將公司的潛在收益分享給所有的員工。缺點是激勵力度不夠,傾向于福利化和平均化并且激勵的作用也較小。
(3)業績股票。業績股票是指公司為達到長期激勵的效果,將普通股支付給經營者作為報酬,股權的轉移不完全以服務期作為限制條件,最大一部分取決于經營者是否完成了規定的業績。業績股票激勵是比較廣泛的一種激勵模式,一些業績穩定型的上市公司通常用這一激勵模式。
(4)股票增值權。股票增值權的實質是一種選擇權,目的是起到激勵的作用,激勵對象可以通過股價上升獲取股價升值收益。
二、國有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存在的問題
(一)職業經理人市場不成熟
股權激勵的主要激勵對象就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但經理人市場在我國發展緩慢且比較落后,很多上市公司的經營者通常是通過行政任命的,并不是通過市場篩選的,這樣管理者的積極性不能很好地激發出來。我國資本市場中缺乏有效的經理人競爭機制,無法約束經理人的行為,因此缺少外在機制的約束,只能靠經理人自身職業道德約束,但是經理人很容易受到利益的誘惑,忽視股東的利益。在這樣的環境中實施股權激勵,不僅沒有激發經理人的潛力,還會使股東的利益受到損失。
(二)資本市場不完善
在我國,資本市場有效性不強,股價無法準確反映公司業績,因此股權激勵的效果會大大降低。在完善的資本市場中,企業股票價格的大小取決于業績的完成程度,而業績完成的程度有取決于激勵對象的努力程度。因此,激勵對象獲得的收益就來源于企業股價的上升。我國資本市場的有效性弱,這一原理很難發揮作用,所以,激勵對象付出的努力很難得到回報,股權激勵的效果降低。
(三)內部管理層控制嚴重
目前,許多公司的經營管理層成為了實際控制人,導致公司被管理層牢牢控制,股東大會自身的職能性下降。在這樣的情況下實施股權激勵發揮不了預想的效果,股權激勵的決策受到管理層控制,這樣會導致公司的管理者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損害投資者以及中小股東的利益,不利于公司的長期發展。同時在公司的內部缺乏監督機制,致使公司權利高度集中,造成了惡劣的內部人控制的局面。
三、完善國有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建議
(一)健全和完善職業經理人市場
一個公平、公正的職業經理人市場,對于更好地評價和監督經理人有很大的幫助,使得經理人的職業道德和操守得到進一步的提高。因此我國應該加快建設完善的經理人市場,提高經理人監督機制,為經理人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為股權激勵機制的實施創造良好的條件。
(二)加強資本市場有效性建設
提高市場監管的力度,使信息透明化,防止幕后交易的產生,對于股市當中出現的違規和欺詐行為進行嚴厲打擊,繼續維持資本市場公開、公平原則;進一步發揮市場的約束機制,使股價和公司業績掛鉤,充分反映公司的經營效果。
(三)有效解決內部人控制問題
規范公司治理結構,加強對公司高管的監督管理是股權激勵有效實施的前提和基礎。良好的內部治理結構有利于降低管理層的道德風險,有利于股權激勵發揮理想的效果。積極吸取國外先進經驗,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優化董事會結構,從而優化公司內部治理結構,為有效實施股權激勵打好基礎。
四、結論
總而言之,我國的資本市場處于一個特殊的市場環境中,我們可以借鑒發達國家實施股權激勵的成功經驗,但是不可以生搬硬套,應該根據公司自身的情況設計符合公司發展的股權激勵方案,我國在股權激勵方面仍存在許多缺陷,需要社會各方面共同解決,尤其是隨著全球經濟競爭的不斷加劇,完善股權激勵存在的問題,建立完善的股權激勵制度,有利于在全球競爭中占據有利地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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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激勵的概念范文2
關鍵詞:RAROC;股權激勵;虛擬股權;績效評價;商業銀行
1.問題的提出
經營者激勵問題是公司治理研究中的一項重要內容。針對經營者的股權激勵大致有以下幾種形式:激勵性股票期權(ISO:IncentiveStockOptions)、無條件股票期權(NQSO:NonqualifiedStockOptions)、股票增值權(SAR:StockAppreciationRight)、股票贈與(SG:StockGrants)、績效股(PS:PerformanceShare)、績效單位(PU:PerformanceUnits)、影子股票計劃或虛擬股票計劃(PSP:PhantomStockPlan)、特定目標計劃等[1]。也有的學者將其分為現股、期股和股票期權。除此以外,還有其他的分類方法。我們認為,按照經營者是否具有選擇權可以將其分為股票激勵和股票期權激勵;按照激勵手段是否使用真實的股票可以分為真實股權激勵和虛擬股權激勵。本文對上述形式統一稱為股權激勵。
從國外經驗看,商業銀行是一個競爭性很強的行業,人員的流動率非常高,尤其是高級管理人員。中國商業銀行也在逐漸呈現出這樣的特點。作為完善公司治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我國商業銀行實行股權激勵是非常必要的。相關數據表明,國外實施股權激勵的行業相對集中在制造業與金融業,兩者約占實施股權激勵公司總量的一半以上。我國商業銀行也在進行這方面的嘗試。WTO、QFII、銀行海外上市等熱門詞匯昭示著中國金融界正在逐漸與國際金融融為一體??梢灶A見,不久將會有更多的中國商業銀行加入到股權激勵的行列中來。
股權激勵作為國際上流行的一種長期激勵手段,在調動經營者積極性,降低成本,協調股東和管理者利益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國在實行股權激勵制度的過程中也遇到了許多亟需解決的問題,這些問題既有技術上的原因,也有制度和環境上的影響,比如,股票來源不充足、用于激勵的股權定價不合理、資本市場不發達、法律法規不健全、內部治理結構不完善等等。政策和制度的制約對股權激勵的技術設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現有的政策條件和市場環境下充分發揮股權激勵的優勢是值得理論和實踐中深思的問題。
2.我國商業銀行實施股權激勵面臨的兩個主要問題
針對我國的制度環境和銀行現狀,筆者認為股權激勵制度關鍵要在技術上解決下面兩個難題。這兩個問題若得不到有效解決,必然會形成多米諾骨牌效應,帶來一系列的不良后果,而它們一旦得到解決,其他問題將不會成為實施股權激勵的主要障礙。
2.1股權來源問題
國外實施真實股權激勵的股票來源主要有三種:一是公司預留股票;二是增發新股;三是從二級市場回購。第一種辦法在授權資本制下比較適合,而我國實行的是法定資本制,企業發行股票采用一次發行的方式,發起人或社會公眾要予以認購并在一定期限內繳足股金,沒有準許企業預留股票用于股權激勵的規定。同樣,2006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公司法》對企業增發新股也有相應的政策規定。盡管《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條放松了原來關于收購本公司股份的限制,但規定“公司按照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五”。
我國在以往實踐中解決股票來源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幾個途徑:一是將預先設置的激勵基金信托給信托機構,并明確約定信托資金用以解決股票來源問題;二是國家股股東現金分紅購買股份預留,以此作為上市公司實施股票期權的股票儲存;三是上市公司從送股計劃中切出一塊作為實施股權激勵的股票來源;四是由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職工持股會購買可流通股份作為實施股票期權計劃的股份儲備。從經驗和理論來看,這幾種方式可解暫時的股票之渴,但都不是長久之計。在現行《公司法》下,商業銀行雖然可以通過一定程序解決部分股票來源,但條件嚴格、手續繁雜、成本較高,同時要考慮公司戰略定位、股權結構和社會影響等眾多因素。因此,在很多情形下用真實股票解決股權激勵問題并非好的選擇。
2.2股票定價問題
與市場股價直接聯系的股權激勵制度需要一個相對完善、規范的資本市場基礎,在不成熟和投機盛行的股票市場上,股票價格往往不能反映股票的真實價值和企業的真實業績。同時,市場的有效性差,投資者理性程度低,投資行為更容易受非理性因素的驅動,對市場信息“反應過度”或“反應不足”的現象更容易發生,這就給經營者操縱信息提供了盈利空間。而股權激勵制度若再直接與股票價格掛鉤,則又為管理者披露虛假財務信息、調節會計報表提供了動力源泉。趨利動機和獲利空間的存在將使問題更為突出,從而無法實現股權激勵的初衷。
我國股票市場運作的時間較短,上市公司質量較差、證券市場管理水平低、市場泡沫過大、大股東侵占小股東利益和內部人控制現象普遍存在。若銀行管理者道德風險問題嚴重,股票市場的脆弱和激勵股票定價方法的不合理將使股權激勵制度蛻變成為管理者創造福利的工具。而對忠于職守、勤奮工作的銀行管理者來說,市場的不完善則會使他們安全感不足,因為當他們盡到受托責任并且銀行業績良好時,股價在市場上卻可能表現平平甚至非常糟糕,這種擔憂必然影響經營者的積極性,最終也達不到股權激勵的預期目的。
目前我國只有少數幾家商業銀行上市,它們尚有二級市場股價可以考慮,對于更多數的非上市商業銀行來說,由于沒有二級市場的股價作為參考,其激勵股權的科學定價就成了更大的難題。在實踐中,有些銀行用一個或幾個財務指標來規定其用于激勵的股權價格,比如每股凈資產的變化,這種做法存在很大的缺陷,必然會影響銀行激勵目標的實現。
應該說明的是,股票來源和股權定價不是割裂的,而是有機聯系的。不同的股票形式和來源,其適用的定價方式必然不同;同時,股權定價方法是真正實現股權激勵目標的重要環節,某種根據商業銀行特征選定的股權定價方法必然又會對股權形式和來源有所要求。
3.虛擬股權(PhantomStock)激勵——解決第一個問題的有效手段
按照激勵股票是否具有真實的股票形式,可以將股權激勵劃分為真實股權激勵和虛擬股權激勵。顧名思義,所謂虛擬股權激勵即是指用作股權激勵的股票并非商業銀行的真實股票,而是按照股票的某些特征虛構出來的額外股權,這種股權不受真實股權的約束,也不會影響原有股權結構,其權利受到一定限制。持有者不能憑此參與銀行的決策活動是虛擬股權與真實股權在權利上的最大區別,而其他與股票相關的權利則可以由商業銀行自行設定,具有較大的靈活性。
無論對上市商業銀行,還是對非上市商業銀行,在我國現有環境下,采用虛擬股權的形式進行激勵都是比較好的選擇。若采用真實股權實施股權激勵,對上市商業銀行來說,會遇到前文所提到的種種不便甚至法律上的障礙;對非上市商業銀行來說,除了面臨上市銀行同樣的問題外,還少了流通股票這一股權來源。通常認為,企業的經營目標是原有股東財富最大化,不改變原有股權結構,不稀釋原股東權益,也是虛擬股權的突出優點。虛擬股權的形式既便于商業銀行選擇良好的股權結構和發展戰略,也便于股權激勵方案在得到股東大會的順利通過,同時也避免了很多繁瑣的程序。
從銀行經營者的角度來看,除了不具備投票權外,虛擬股票與真實股票相比沒有其他大的差別,它可以起到與真實股票類似的長期激勵和約束作用,輔之以合適的定價技術,則可以使經營者利益和股東利益趨于一致,從而更好的解決委托問題,并且同時實現管理者人力資本的價值創造功能,使銀行和管理者成功的達到雙贏目的——這也正是股權激勵制度本身的意圖所在。
在具體設計虛擬股權激勵制度時,可以借鑒真實股權激勵的經驗,參照其采用的各種形式并加以創新。與真實股權激勵類似,虛擬股權激勵可以分為兩種基本類型:虛擬股權獎勵和虛擬期權激勵,其他形式則可以劃歸為這兩類基本形式的衍生物。虛擬股權獎勵是把虛擬股權作為對經營者的獎勵,與它對應的是真實股票激勵;虛擬期權激勵則借用了期權的概念,與它相對應的是真實股票期權激勵。
4.RAROC——解決第二個問題的先進工具
股權激勵制度實施效果的好壞直接與股票定價技術密切相關。一個能夠真實反映經營者績效水平的定價方法才能真正實現股權激勵制度的初衷。從已經實行股權激勵的企業來看,無論是將激勵股票與市場股價掛鉤的做法,還是選取一系列財務或市場指標的方式,都傳達了這個基本理念——只是有些定價技術本身未能勝任。因此,股票定價問題實際上可以歸結為激勵對象的績效評價問題,找到評價經營者績效的指標是激勵股票定價的關鍵。幸運的是,RAROC所具備的優秀品質恰好可以滿足商業銀行激勵股票內部定價的需要。4.1什么是RAROC
最近幾年,關于風險和股東價值的關注在西方銀行業掀起了一場革命,大量的銀行已經在運用新的績效評價方法,比如RAROC(RiskAdjustedReturnonCapital)。RAROC是美國銀行家信托公司(BankersTrust)在20世紀70年代末首次發明的,其含義是風險調整的資本收益率。隨后,許多大銀行也開發了自己的與RAROC類似的系統[2]。在多數情況下,這些銀行開發RAROC的目的主要是用于比較精確的量化資本配置以支持它的各項業務活動。用RAROC配置資本一般有兩個基本的原因:一是風險管理(RiskManagement);二是績效評價(PerformanceEvaluation)。[2](p4)商業銀行不僅可以用RAROC評價整個銀行的業績——這正是可以用RAROC為虛擬股票定價的原因,而且可以用來評價分支機構、部門乃至各項業務(包括表內業務和表外業務)的績效。RAROC的這個特點使得績效評價手段和虛擬股票定價方法統一起來,商業銀行則可以進一步根據績效評價結果為激勵對象設定報酬。
4.2RAROC與其他績效評價指標的比較
4.2.1傳統指標及其缺陷
傳統的非風險調整的指標通常有資產回報率(ROA)、股權回報率(ROE)等,其表達式如下:
ROA=凈收益/資產(1)
ROE=凈收益/權益資本(2)
這些指標是基于會計觀點的,并沒有反映真實的業績水平,也就缺乏其應有的科學性和合理性。第一,對銀行來說,由于有些項目的資金來源主要是債務,只涉及很少甚至不涉及權益資金,這樣股權回報率會非常高,從而更加偏離該項目的真實績效;第二,這些指標忽略了銀行業本身固有的風險特征,沒有把風險考慮進去;第三,對于非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或部門、單項業務等,無法用這些指標來評價績效。
4.2.2RAROC的計算公式和說明
BankersTrust最初設計的RAROC公式如下:[3]
RAROC=風險調整的收益/權益資本(3)
公式(3)分母中的權益資本依然存在和ROE類似的缺點,所以現在一般用經濟資本(EconomicCapital)作為分母,而不再用權益資本(EquityCapital)。于是公式(3)變為:
RAROC=風險調整的收益/經濟資本(4)
經濟資本不同于監管資本(RegulatoryCapital)[4],也不同于權益資本,它在數值上等于非預期損失。銀行的損失分為三類:預期損失(ExpectedLoss)、非預期損失(UnexpectedLoss)和災難性損失(CatastrophicLoss)[5]。一般情況下,銀行的權益資本大于經濟資本時,說明自有資金足以彌補非預期損失,銀行抵御風險的能力較強,處于相對安全的運營狀態;如果權益資本小于經濟資本,就說明其自有資金不足,不能夠彌補非預期損失,如果有異常的情況銀行可能會破產。經濟資本一般可用VAR(theValueatRisk)度量。VAR表示在一定時期和置信水平下最大的可能損失,即
1-a=P(Xt<-VAR)(5)
其中:1-a為置信水平;
Xt為在風險資產持有期t內,收益或損失的隨機變量;4.2.3RAROC與EVA的比較
EVA即經濟增加值,是1982年由Stern&Stewart公司提出的,它是指稅后凈利潤減去債務資本和權益資本的總成本[6]。EVA是財務核算的概念,是對已經發生的事項進行考核,它有別于SVA股東增值(ShareholderValueAdded),SVA是風險管理的概念,是對未來股東價值增值的預測。EVA的基本公式為:
EVA=稅后凈經營利潤(NOPAT)-資本成本
NOPAT是對會計利潤進行調整后得到的凈利潤,調整內容主要包括研發成本、廣告促銷費、減值準備等多達一百多項;資本成本既包括債務成本,也包括權益資本成本,在數值上等于企業實際占用資金的市場機會成本。
EVA的核心思想是,企業只有在收益大于資金成本時,才能為股東帶來價值。它是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待收益,而不再是會計學的觀點,這也是其名稱的含義所在。
但是,商業銀行的存款業務與一般工商企業的債務不同,其債務資本已經作為經營成本從收入中扣除,也就是說凈利潤中已經不再包含債務資本的成本,所以商業銀行的EVA可以表示為:
EVA=調整的稅后凈利潤(AdjustedEarnings)-調整的權益資本成本(OpportunityCostofCapital)
RAROC和EVA都是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考察企業,更好的衡量了企業價值和績效水平。但是它們也存在不同之處:第一,RAROC較多的關注風險,而EVA則更多的考慮資金成本;第二,RAROC在銀行內部應用的范圍更廣泛,它可以用于分行、部門、業務單位,而EVA的應用對象則有一定局限。只有在權益資本與經濟資本數量相等時,RAROC和EVA才在數值上有一定的聯系,圖1表示了這種聯系。應該說明的是,這種聯系只是數值上的相等,并非經濟上的內在關系。
銀行業是一種風險行業,資本充足率是非常重要的,由于我國未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因此資本充足率可以說是抵御銀行風險的最后一道防線,它也是世界各國普遍實行的考核商業銀行經營安全性的重要監測指標。由于大量不良貸款的存在,我國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普遍較低,因此一般說來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的權益資本是小于經濟資本的,用經濟資本來考察銀行比用權益資本更為穩健?;赗AROC的績效評價方法使評估對象和風險決策建立了一種直接的聯系,鑒于商業銀行本身固有的風險特征和績效評價所要求的廣泛性,以及資本充足率不足的現實,可以說RAROC更適合商業銀行穩健經營和績效評價的要求。
4.3基于RAROC的商業銀行虛擬股票定價方法
如前文所述,商業銀行虛擬股票定價關鍵是要找到適合于它的績效評價技術,既然RAROC堪當此任,將虛擬股票與RAROC結合起來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赗AROC的商業銀行虛擬股票內部定價法可以簡單的表述為:
Pi=RAROCi×K(i=0,1,2,3......)
其中:Pi:第i期的虛擬股票內部價格;
RAROCi:第i期的RAROC值;
K:內部價格折算系數;
一般情況下,K值并不為1,即,虛擬股票的內部價格并不與RAROC完全相等。折算系數K作為調整系數,在虛擬股票內部定價中起著重要作用。商業銀行可以根據自身情況來確定它的取值,以避免每股虛擬股權價格過高或過低而影響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效果。
股權激勵的概念范文3
實踐中,公司對高級管理人員的激勵措施可分為兩種:一種是中短期激勵措施,另一種是長期激勵措施。
一、中短期激勵措施
該措施中公司將設置一定的業績目標,如果公司的實際經營業績達到了約定的業績目標,公司將對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獎勵。此種措施通常具有以下特點:一是業績目標設置時間不長,一般是年度目標;二是獎勵方式通常為現金獎勵。
在具體的操作方面,公司可以制定 “中短期高級管理人員激勵辦法”,通過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方式對獎勵政策進行固定,該方式適用于全體高級管理人員;公司還可以就具體的獎勵方式與高級管理人員進行協商,由雙方簽訂激勵協議,該種方式適用個別激勵。
二、長期激勵措施
長期激勵措施是指實行“持股計劃”,我們又可將其稱之為“股權激勵”(Stockholder’s rights drive)措施,該措施的最大優點在于可以將公司治理績效與高級管理人員的長期利
益結合起來,使高級管理人員能夠勤勉盡責地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服務。常見的股權激勵分為以下幾種:
1)股票期權
股票期權是指一個公司授予其員工在一定的期限內(如3-10年),按照固定的期權價格購買一定份額的公司股票的權利。行使期權時,享有期權的員工只需支付期權價格,而不管當日股票的交易價是多少,因此員工就可得到期權項下的股票。
2)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從中獲益。
3)虛擬股票
虛擬股票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種“虛擬”的股票,激勵對象可以據此享受一定數量的分紅權和股價升值收益。如果實現公司的業績目標,則被授予者可以據此享受一定數量的分紅,但必須注意的是,虛擬股票所對應的股票所有權和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公司時自動失效。
除了以上三種模式以外,股權激勵模式還有“業績股票”“股票增值權”等等。
我國目前的股權激勵,絕大部分是在上市公司內實施。一些有限責任公司,尤其是高科技企業,也開始考慮采用股權激勵的模式來激勵管理層員工,但由于有限責任公司的封閉性,不可能完全參照上市公司的做法來實行股權激勵計劃,必須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調整。例如:
1)關于激勵人數的問題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故此,如果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實施范圍較窄,實施后股東人數不超過50人,則比較容易操作;如果股權激勵計劃實施范圍廣泛,大量的員工都要參與,則需要考慮間接持股模式或者委托給信托機構代持。
股權激勵的概念范文4
關鍵詞:股權激勵;會計處理;費用觀
一、股權激勵會計處理的理論基礎
綜合目前的研究現狀,關于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可分為兩種主流觀點:費用觀與非費用觀。
費用觀的主要觀點:股票期權應作為企業的運營成本計入利潤表,視其為企業的一項費用。股票期權與員工的福利、工資、獎金與性質是完全相同的,是員工薪酬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員工正在或將要為企業做出的勞務進行補償而發生的一項經濟利益的讓渡,據配比則估值,雇員對企業支付相應的勞務期內將此補償成本的總額攤銷計入利潤表以確認資源消耗和取得的情況。國際會計準則股權激勵會計處理費用化也以此為理論依據。在國內王瑞華、孫錚和方慧等學者持費用觀的觀點。盡管他們的理由大致與FASB (2002)相同,且在研究的角度各有不同,但是其本質上都是持“費用觀”的觀點。
而非費用觀,由主要以利潤分配觀與非會計對象觀為主:
利潤分配觀觀點站在政治經濟學的角度,指出股票期權實際是公司經營者對企業剩余價值的分享,確認為利潤分配更為妥當。持“利潤分配觀”的謝德仁教授認為,股票期權是資本所有者與被授權人即企業的運營者以及員工等應該共同分享企業剩余價值這一觀點的體現,在行權之前經營者成為企業的非股東所有者。以上為股票期權會計確認的“利潤分配觀”主要觀點,再經由此衍生出企業的經營者是“非股東所有者”的概念。
非費用觀的另一個主要觀點是徐珊(2001)提出的“非會計對象觀”。其觀點主要可概括為:企業的經營者與資本的所有者間的利益分享關系可以體現為股票期權,它的性質并非是被授權人的勞動薪酬或補償,事實上是被授權人和股東間的股權交易,而不應視為企業雇員的薪資,因為其與現存的所有會計要素的定義不相符,故在會計報表中確認是不適當的,但披露股票期權的相關信息應該有其正式的渠道,并為此制定相應規章制度。
關于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國際上相對更加偏向費用觀,國際主流會計處理規范包括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的《財務會計準則公告第123號――以股份為基礎的支付(修訂)》即SFAS.123R。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中規定國內企業股權激勵的具體會計處理方法。準則的更改確立了我國企業會計股份支付業務的會計處理應遵循以公允價值為基礎,股份支付交易費用化的確認計量原則。
二、伊利股份的股權激勵會計處理方式
伊利股份的股權激勵方案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之中所規定的會計處理,將權益的公允價值確認作費用計入利潤表中使其利潤表中凈利潤和管理費用出現大幅度變動。其利潤率在2007年、2008年甚至呈負值,同時企業管理費用激增,增幅在2008年甚至達到上一年的一倍之多。這一系列變動加上新發行的用于股權激勵的股本在2007年與2008年分攤,直接導致伊利股份每股的收益減少,市盈率上升。這是伊利股份權益結構資產結構變化帶來的必然結果。直接損害了V大中小股東的利益,導致市場呈觀望態度,表明市場對于股權激勵的懷疑態度。公司股本規模擴大導致的稀釋程度和權益增加幅度將決定市凈率是上升還是下降。且根據絕對估值方法,由于行權并沒有使經營活動現金流發生變化所以伊利股份在行權后公司整體價值沒有變化。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股權激勵沒有影響現金流和公司整體價值,根據其在2006至2008年的財報,如果剔除股權激勵對當年利潤的影響,公司于2007年的凈利潤相較于2006年并沒有重大波動。這一現象說明,根據新規會計處理的費用化對伊利公司的營業業績有顯著的負面效應。
在伊利股份的股票期權的激勵案例中,預虧公告中確認股權激勵費用達5.54億元,從而致使公司于2007年虧損嚴重。股權激勵會計處理的費用化導致重新審視股權激勵的成本問題,必定會影響上市公司對激勵方式的甄選。會計準則的更改是伊利股份始料未及的,其中對股票期權更改為費用化的會計處理方式,對伊利造成了重大影響,也直接釋放出信息: 股票期權在會計上已經沒有優勢。也因此眾多公司開始更改股權激勵計劃,諸如延長攤銷期、減少股權激勵份額等等,而準備實施股權激勵的企業也開始持觀望態度。
三、結論
本文以伊利股份為例結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研究了股權激勵費用化會計處理的理論以及其試用情況。激勵費用關于公司業績的影響越大反應的程度也越大。相較于其他因費用化導致虧損的上市公司,市場的負向反應更加強烈。股權激勵費用造成公司的虧損大小與市場的負向反應呈明顯的正相關關系。諸如取消股權激勵,換以其他方式。而沒有取消股權激勵的公司也在或多或少的限制股權激勵方案,如將行權價格提高,或直接削減股權激勵的數量?;驇追N方法兼而用之,期以降低股權激勵的費用以及其對企業業績帶來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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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激勵的概念范文5
[論文摘要]本文首先對股權激勵機制成熟度的評價標準進行了總結,后對其有效性進行了分析。
一、問題的提出
隨著我國現代企業制度的不斷發展,企業的所有權和經營權越來越分離,委托人與人的矛盾沖突日益嚴重。股權激勵機制正是針對委托人與人之間缺乏有效的共同利益而提出的一套針對經營者的長期激勵制度。但由于現階段我國相關的法律環境及企業內部環境都還不具備股權激勵實施的條件,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真正的經理人市場還未形成,股權激勵的效果并不理想。對我國股權激勵機制形成機理進行分析具有很大的現實意義。
二、股權激勵機制形成機理
1.股權激勵的概念。股權激勵是指上市公司將本公司發行的股票或其他股權性權益授予公司高管人員,以產權為約束,激勵高管人員從企業所有者的角度出發勤勉工作,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和股東財富的最大化,進而改善公司治理并推動公司長遠發展。股權激勵是一種有效地激發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的管理方式。
2.股權激勵機制的評價標準。隨著國內外股權激勵案例的不斷增多,股權激勵不僅在理論上而且在實際操作中都成了焦點,在以人力資本理論和以委托理論為基礎的股權激勵的研究中,學者們習慣用的衡量股權激勵機制成熟度的評價標準主要有以下四種:
(1)是否反應企業合約中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的結合。現代企業理論普遍認為,企業是由不同的要素所有者所組成的,即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所有者之間訂立合約而成立的一種合作組織。但是,由于不確定性的存在及人力資本特有的性質,這種合約并不完備。它不能準確描述與交易有關的所有未來可能實現的狀態及每種狀態下雙方的權利和責任。這就要求合約雙方在合約中追加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剩余索取權和剩余控制權的安排是非常重要的。企業合約不同于一般的市場合約,關鍵在于企業合約中包含了人力資本的利用。(2)是否反映傳統企業和現代企業資本雇傭勞動的動因。在經營能力屬于私人信息的情況下,市場把貧窮的企業家和較少的個人財富當作較低的經營能力信號,但貧窮的企業家可能比富有的企業家有更強的經營能力,但仍然是富有的企業家被市場選中。這是古典企業中企業家和資本家合二為一的原因所在,也是古典企業中資本雇傭勞動的由來。資本的約束是一把雙刃刀,它有可能將有能力但缺乏資本的人排除在企業家的隊伍之外,而那些只擁有資本而不具有能力的人卻只能獲得要素價格。在這種情況下,低能力和高資本的人之間的合作機會便產生了,其結果是高能力者成為管理者,從事經營活動。高資本者成為持股者,負責挑選管理者,承擔管理者經營決策的風險。(3)是否反映企業剩余索取權與剩余控制權的對應。股份制公司是財務資本和人力資本之間的復合合約,由于現代企業中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人力資本的地位急劇上升,財務資本的重要性相對下降。如何體現現代企業產權結構的變化,其具體原則是“剩余索取權和剩余控制權的對應”,也可以說是“風險承擔者和風險制造者的對應”。
財務資本所有者之所以有剩余索取權:首先,財務資本所有者依據其對勞動的信息優勢雇傭了勞動,承擔了雇用的風險;其次,財務資本所有者一旦成為委托人,就需要擁有一些“控制權”來監督人。根據所有權安排的最優原則,財務資本所有者擁有對企業的剩余索取權。管理者之所以擁有對企業的剩余索取權:首先,人力資源的相對稀缺性。人力資本的所有者保證了企業的非人力資本的保值、增值和擴張;其次,在現代企業制度下,管理者有權決定做什么以及如何去做,有權決定如何產生剩余以及產生多少剩余;他的決策伴有一定的風險性,是風險的制造者,與此相對應,他就必須為其制造的風險承擔責任,當然,也就有為其制造的利潤有分享的權利;再次,由于經營活動的重要性和監督的困難,為了使成本最小化,就必須建立起財務資本所有者和人力資本所有者之間的剩余分享制度。(4)是否剔除傳統薪酬的不完全特性。傳統薪酬制度不是一種完全的的事后結算形式。由于受信息不完全、市場信號扭曲等因素的影響,勞動市場不可能準確地調整管理者的工資。而且,工資的調整是個復雜的過程,受社會環境、社會風俗、企業文化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實踐證明,傳統薪酬制度給管理者帶來的邊際收益遠不足補償其所做的邊際貢獻和承擔的邊際責任。為彌補傳統薪酬的不完全特性,股權激勵作為一種相對完全的支付形式得到了廣泛的應用。
3.股權激勵機制有效性的形成機理。股權激勵機制的目的是激發管理者的正確行為,使他們為公司業績上升而努力。其形成機理就是指公司股權激勵效應的形成過程,即股權激勵是通過什么因素和傳導機制來影響公司業績的。股權激勵機制有效性的發揮需要以下相應條件:(1)有效的資本市場。激勵的過程可以概括為“努力程度決定業績,業績決定股價,股價決定報酬”。因此,資本市場是否有效,股價是否能真正反映公司的價值,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股權激勵正效應的發揮。(2)有效的經理人市場選擇機制。有效的經理人市場選擇機制可以保證管理者的素質,對管理者的行為產生長期的約束引導機制。只有在良好的優勝劣汰市場競爭條件下,管理者才能在經營過程中,考慮自身在人才市場中的價值定位而避免采取投機的行為。(3)有效的產品市場競爭機制。市場的競爭程度反映企業業績取得和管理者努力程度的關系。通過反映產品價格信息進而反映生產信息,以及經營者隱性收入給企業造成的成本,以及反映管理者的經營管理活動,達到約束管理者的目的。(4)完善的公司治理機制。明晰的產權制度和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是股權激勵制度效應發揮的基礎。(5)相關政策的保障機制。完備的政策法規可以正面引導股權激勵制度的實施,制裁有違市場原則的行為。
股權激勵的概念范文6
[論文關鍵詞]國有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高管人員
我國國有上市公司在積極進行相關改革的過程中,高管人員的薪酬改革卻相對滯后了。長期以來,國有上市公司高管人員的薪酬無法與市場化的發展要求相適應,表現在以固定收入為主,與公司未來發展相關的長期激勵比例不夠,很難激勵高管人員為長期持續提高公司價值而努力工作。這使得國有上市公司經營短期化的機會主義行為較為普遍,既不利于公司自身的發展,也不利于保護廣大股東的權益和投資積極性,影響了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2005年9月8日,國資委了《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中國有股股權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在該通知中國資委明確表示,對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可以探索實施管理層股權激勵。實際上,在前兩批股改試點公司中,已有7家公司方案中提出股權激勵計劃。2006年1月1日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這意味著醞釀了六年的股權激勵將在合法合規的條件下逐步推進。
一、股權激勵的概念和理論基礎
(一)股權激勵的概念
股權激勵是指上市公司將本公司發行的股票或者其他股權性權益授予公司高管人員,以產權為約束,借以促進高管人員個人收益同公司長遠利益相結合,進而改善公司治理并推動公司長遠發展的利益驅動機制,也是現代公司制度與公司高管人員激勵和約束機制相結合的形式。公司授予高管人員在未來的一定時期內(行權期),按照授予時(授予期)規定的價格(行權價)和數量(額度)購買公司股票或者贈予其他股權性權益(行權),并有權在持有一定時期后可以將購入的股票在高于行權價時在市場上出售獲利,或者能夠完成事先約定的業績指標獲利,而是否獲益和獲益多少,則完全取決于高管人員能否努力工作所帶來的公司業績的改善和公司股票價值的上升。股權激勵作為一種分配制度和產權制度創新的薪酬模式,是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而發展起來的,旨在解決委托問題所產生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行為,在經營者與所有者或公司之間建立一種基于股權為基礎的激勵約束機制,經營者通過其持有的股權與公司形成以產權為紐帶的利益共同體,分享公司經營成果并承擔經營風險。其核心是將管理層的個人收益與廣大股東的收益,特別是長期收益統一起來,從而使股東價值和公司價值成為管理層決策行為的準則。
(二)股權激勵的理論基礎
1.委托理論。兩權分離的公司組織形式雖然能夠兼得資本聚集和專業化管理帶來的效益,但同時也出現了股東與經理之間由委托一關系帶來的成本問題。普遍意義上,公司股東的所有權表現為索取權(收益權),而控制權則由經營者憑借自身能力和專業知識所體現出的稀缺性牢牢掌握。在“經濟人”假設的前提下,所有者(股東)和經營者由于出于不同的利益偏好,所追求的目標在沒有共同的利益機制的“誘導”下通常會不一致,所有者追求公司價值或股東利益的最大化,而經營者憑借信息不對稱和處于經營地位的談判優勢,謀求以股東利益和公司發展為代價的私人控制權收益的最大化。只要公司這種委托關系存在,成本就會存在,人就會有偏離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的動機。傳統的薪酬體系在一定程度上激勵管理層為提高公司業績而努力,但這種努力只是局限于短期的業績而非公司的長期發展,公司經營成敗與高管人員收益之間表現出弱相關性。如果要激勵管理層為公司價值最大化而努力,最好的辦法是將高管人員的薪酬同公司長期利益有機的結合在一起,通過賦予經理人員參與剩余收益的所取權,把對經營者的外部激勵和約束轉化為高管人員的自我激勵和約束。對于上市公司,資本市場連續不斷自動地對公司的價值進行評估,這使得采取直接與公司價值掛鉤的激勵機制成為可能,股權激勵正是這樣一種激勵制度,也是委托人和人之間經過長期多次博弈的結果。
2.人力資本理論??扑拐J為,企業是一個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共同訂立的特殊的市場契約。在工業化時代,物質資本的稀缺性決定了企業生存與發展的主導要素是企業所擁有的物質資本的多少,在企業中,物質資本的所有者占據著支配地位在知識經濟下,物質資本與人力資本的地位則發生了重大變化,人力資本的稀缺性日益突出,人力資本特別是高管人員的知識、經驗、技能,在企業中占據了越來越重要的地位人力資本所具有的不可分離特征決定了對人力資本要進行充分的激勵,這樣才利于人力資本功能的充分發揮。而且人力資本價值具有不易直接觀察性,其定價具有間接性和時滯性特點,所以無法像物質資本那樣采用簡單直接的方法。因而,通過經營者股權激勵的制度性安排,使經營者擁有一定的剩余索取權,既是對經營者人力資本價值的承認,也符合人力資本間接定價的特性。
二、現階段股權激勵在我國實施的必要性
我國國有上市公司激勵約束機制伴隨著證券市場的改革和發展,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前進。但是由于我國特定的政治條件、經濟條件、文化條件等諸多因素的影響,改制后的國有上市公司激勵機制的問題一直沒有得到合理有效地解決。國有上市公司高管人員依然采取無法完全與市場經濟接軌的薪酬模式,造成了內無激勵外無約束的困境。我國國有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與公司業績幾乎沒有關聯的薪酬設計,難以對其形成有效的長期激勵作用,無法與證券市場改革發展形成制度上耦合,這種制度性缺失的弊端,隨著股權分置改革的全面推進更加凸現,造成了我國國有上市公司特有的國有股股東和控股股東利益機制不一致的矛盾,高管人員為謀求大量的私人控制權收益,不斷出現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行為,導致國有資產嚴重流失,最終損害所有者的利益,降低整個證券市場的運行效率。
股權激勵作為現代公司治理機制中的有效手段,充分體現了人力資本的稀缺性,正是由于這種特質性,人力資源作為…種資本參與到現代企業契約性控制權當中,分享特定控制權和剩余控制權所帶來的收益。隨著我國股權分置改革全面推進,逐步消除了非流通股股東和流通股股東利益機制斷裂的狀態,但是國有股股東和控股股東的利益矛盾仍舊存在,二者利益背離的關鍵一點就是沒有建立起符合股份制特征的激勵機制,無法有效激勵國有上市公司高管人員為提高公司價值努力工作。羈絆了國有上市公司現代企業制度建立的步伐,影響我國證券市場結構上從增量創新主導的擴張型發展轉向存量調整主導的縱深化發展。而建立與股份制和市場化相接軌的股權激勵,將會使我國國有上市公司逐步擺脫激勵困境,逐步消除我國國有股股東和控股股東之間的利益矛盾,有效解決我國國有上市公司長期以來“所有者”虛置的問題,從根源上解決我國國有上市公司的“動力”不足問題。具體來說,實施股權激勵的必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有力于建立多元化的股權結構,并吸引和留住優秀高管人員。我國國有上市公司的剩余索取權屬于國家這一抽象的主體,高管人員在剩余索取權中處于空白地位。這不符合現代企業制度的剩余控制權與剩余索取權匹配的激勵原則,也有悖于以知識和人力資本為基礎的知識經濟的客觀要求。而股權激勵的實施,可以讓公司高管人員通過持有的股權來分享公司成長帶來的收益,同時也促進了公司股權結構的多元化,有助于公司不斷的吸引和穩定優秀人才。
其次,協調國有股股東和控股股東的利益矛盾,克服“內部人控制”失控問題。股權分置改革的推進,被非流通股股東和流通股股股東利益矛盾所掩蓋的國有股股東和控股股東的矛盾暴露出來,而通過股權激勵將改變我國國有上市公司高管人員顯性貨幣收益過低的現狀,使得與股權激勵相結合的薪酬對高管人員具有更大的約束作用,校正其為控制權收益所做出的盲目兼并重組、不顧公司長遠發展擴大上市公司規模,進而損害國有資產所有者和全體股東利益的行為,克服“內部人控制”失控的問題。
再次,進一步完善國有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使得國有上市公司中小股東的利益得到一定有效的保護,將高管人員的利益與公司業績密切相關,減少國有上市公司中屢屢出現向母公司進行利潤或資產轉移的現象,減少國有上市公司高管人員在職高消費、貪污公款、轉移挪用資產、攜款逃跑等經濟犯罪的發生。改變我國證券市場中國有上市公司非正常、非理性的“一年績好、二年績平、三年績差、四年ST”的奇怪成長邏輯,使國有上市公司能夠更加健康有序的發展,走上良性成長的道路。
最后,有利于降低直接激勵成本,提高激勵的效果。高管人員被授予期權時,公司并沒有現金的流出,股東的激勵成本就是給予高管人員從股價上漲中分享部分資本增值的權利,而股價的上漲完全是股市運作的結果,即“公司請客,市場買單”,現有股東可免于承受或較小的承受昂貴的直接激勵成本,尤其是對于資本規模較小的新興公司尤為重要。
三、我國現階段實施股權激勵帶來的負面效應及其對策
(一)現階段實施股權激勵帶來的負面效應
實施股權激勵的正面效應不言而喻,但我們不能盲目夸大其正面效應而忽視其負面效應,因為股權激勵是一把“雙刃劍”。股權激勵是將金融工具及其衍生工具在現代公司分配制度中的運用,是一個系統的工程,它的運行和激勵約束功能作用的發揮,一方面需要安排合理的內部治理,另~方面,還需要相應的外部治理保證股權激勵的實施。內、外部治理都是我國國有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所不完善的,這正是股權激勵負面效應發揮作用的溫床。
首先,國有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造成國有上市公司及國有控股公司實際上是由少數不持有公司股權或極少持有股權的董事、經理代表大部分實際出資股東進行經營決策的倒掛現象。在這種情況下,實施股權激勵將會導致“高管人員左手寫自己的薪酬合同,右手在合同上簽字”,在公司業績評定、經營目標上都將降低效率,在股權激勵的過程中管理層可能以稀釋股東收益為代價來獲得個人收益,產生極大的不公平。
其次,證券市場的弱有效性會使股權激勵適得其反。我國證券市場剛剛起步,市場噪音和不可控因索太多,一、二級市場不銜接,證券市場對公司的信息反映較弱,股價反映的多是投機因素,而與公司的實際經營業績和發展前景預期的相關性不強,甚至是嚴重的背離。在我國目前證券市場弱有效性下,實施股權激勵將會增加國有上市公司“內部人控制”下的財務違規操作以及操縱市場的動力,利潤操縱使得以股票作為股權激勵的業績衡量標準失去基礎,而高管人員通過回購股票操縱價格執行期權,助長股市的泡沫。
再次,法律法規的滯后使得實施股權激勵的成本增加。美國股權激勵得以迅速發展的一個關鍵因素,就是相應的法律法規比較完善。而我國國內法律不健全與股權激勵客觀需要之間的矛盾,必然使得我國部分國有上市公司采取所謂“打擦邊球”的創新,但由此產生的問題也很多。國內目前很多國有上市公司在現有的法律環境下希望有所突破,找到可以實施的途徑,通過中介機構設計出所謂的創新的實施方案,但最后還是沒有避開現有的法律障礙,最終只能放棄,增加了公司的成本。而大多數國有上市公司則選擇傳統的激勵方式,反而增加了機會成本。
(二)現階段實施股權激勵帶來負面效應的對策
1.完善股權激勵運行的內部治理基礎
一方面,要繼續優化國有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適度降低國有上市公司的股權集中程度和轉換大股東的身份,使公司通過優序融資的成熟市場行為來籌集資本,高效的運營資本,提高國有上市公司的業績,同時,適當減少委托的環節,降低風險,減少費用的發生。逐步建立多個大股東制衡模式的股權結構下的股權激勵。另一方面,繼續完善國有上市公司治理結構。股權激勵與公司治理結構之間存在著相輔相成、相互作用的密切關系。股權激勵作為一種有效分配方式,是公司發展和完善公司內部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在股權分置改革中的順利實施有助于解決國有上市公司因為投資主體所有權“缺位”所帶來的監督弱化問題,并通過產權紐帶將經營者與股東的利益捆綁,減少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的風險,構筑運行高效的公司治理結構;但同時,股權激勵能否利實施在很大程度上又取決于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程度。囚此,必須徹底改變國有上市公司中“股東大會過場化、董事會形式化、監事會擺設化”的治理結構,特別是現階段,應當適當增加獨立董事的比重,嚴格區分董事會成員與公司經理人員之間的關系,突出監事會對公司董事成員和經理人員的財務監和薪酬審定作用,防止高管人員操縱財務數據獲得不應有的股權激勵。只有在公司內部建構起有效的與激勵約束并行的、與相關利益主體相互關系的制度,并配合相應的外部制度,股權激勵才能充分發揮其積極的作用。
2.完善股權激勵運行的外部治理環境
(1)從股權激勵運行的市場環境來看,其建構應當重點抓好三種類型市場的建構。
第一,必須加快和積極創建有效的經理人市場,充分發揮聲譽機制對職業化經理的激勵約束作用,并配套以合理有效的業績評價體系。這樣才能保證國有上市公司高管人員是在市場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中選,保證高管人員在國際化、現代化、市場化的環境中具有基本的管理素質和能力。如果,高管人員無法通過市場手段加以篩選,那么無論激勵機制怎么樣的完善,公司運營部不具備高效運轉的基礎。此時,這種激勵機制無疑會變成~種負向激勵,容易被濫用,反而進一步加大了風險。
第二,必須積極營造運作良好的資本市場,它能為股權激勵提供化解風險的出口,并從客觀上保證高管人員與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趨同。通過債權市場的硬性壓力、股權市場的軟性壓力,防止高管人員獨占剩余控制權,同時獲得邊際補償能夠大于其獨占控制權獲得的邊際收益,將高管人員擅自作主的隱蔽機制轉換為受監督的顯性機制。
第三,必須作好控制權市場的建構??刂茩嗍袌鍪侵干鲜泄镜目刂茩嗤ㄟ^資本市場來交易的市場。應當說控制權市場的部分功能與資本市場的功能重合,但又表現為這一市場不存在固定的交易場所、交易組織,而是一個相對虛擬的市場??刂茩嗟目山灰仔砸馕吨吖苋藛T的控制權是處于動態環境當中的,同時與股權激勵相結合,就可以克服“兩權分離”下所有者與經營者利益目標不一致的矛盾,矯正高管人員在控制權日益擴大化情況下的“侵蝕”行為。
(2)完善股權激勵運行法律環境。
首先,完善《公司法》的公司訴訟制度,切實有效的保護中小股東的利益。我國《公司法》第12章“法律責任中”,過分偏重行政和刑事責任,而疏于對民事責任的規定。
因此,為了保護中小股東的利益,應當繼續完善股東派生訴訟制度。同時,在現代公司集團化發展和關聯企業普遍化的條件下,在《公司法》中應當進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格否認制度,遏制集團公司從事旨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關聯交易行為,或者當集團公司從事旨在逃避債務的欺詐性破產行為時,使受害人得到有效的法律保護。
其次,加強好證券法》中對上市公司勤勉責任的約束和違規出懲罰,要從行為限制和懲罰程序等制度上確保大股東的違規成本遠遠大于其違規收益。完善對投資者的保護條款,建立因上市公司欺詐造假而造成投資者損失的民事賠償機制,增加懲罰性賠償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