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總結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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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總結

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總結范文1

年全區農經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及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實現三大民生目標”的總體要求,以深化完善農村財務管理機制和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流轉管理服務體制為重點,加大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建設力度,進一步強化農民負擔監管、村級債權債務化解、穩控和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等各項農經工作的經?;?、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堅定信心,克難而上,扎實工作,努力發揮農經部門在全區新農村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一、深化和完善農村財務管理機制

對農村財務實行“11211”管理機制,即一個審核(民主理財組審核)、一個簽批(村委主任簽批)、兩個復審(鄉經管站和會計核算服務中心復審把關)、一個公開(財務賬目公開)和一個通報(對農村財務管理整體情況在全區范圍內通報)是我區在農村財務管理中積極探索逐步形成的農村財務管理機制,切實規范了農村民主理財、村鄉兩級審核和財務公開工作。年,我們要在執行農村財務“11211”管理機制各項制度的基礎上,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強村集體大額支出程序審核工作。對已審批的大額支出,特別是重大工程建設開支,要深入到村檢查工程實施及完工情況。對沒有申報大額支出的村,要重點檢查該村有沒有大額支出或以大化小的情況。

2、積極開展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示范點建設工作。今年要重點培育5至6個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的典型鄉(鎮、辦),這些鄉(鎮、辦)60%以上的村能夠有效執行民主決策、民主理財、財務公開等各項制度,財務管理比較規范,能夠發揮示范作用。

3、加強農村經濟審計工作。鄉(鎮、辦)根據本鄉(鎮、辦)情況要開展經常性審計檢查工作,對大型工程支出情況及決算情況、村集體經濟年度財務收支情況要積極開展審計,確保財務賬目規范化。區農經中心抓好重點村的審計工作以及對村級財務年度審計工作檢查驗收,通過審計切實規范農村財務管理。

4、加強農經法規政策培訓工作。搞好一年一度全區農村財會人員培訓工作,培訓重點內容是村集體大額資金程序審批的具體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新出臺的農經法規和政策,切實提高全區農村財會人員的專業理論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

5、進一步加強對農村財會人員的管理。加強農村財會人員的日常工作考核,鄉(鎮、辦)經管站每月要上報一次所轄村財會人員的報賬情況。對工作扎實認真的農村財會人員要通報表彰,對不能按時到鄉經管站和會計核算服務中心報賬、不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農村財會人員,要及時指出問題,促其改正。鄉(鎮、辦)要掌握各村財會人員的動態情況,對村級財會人員年齡偏大或身體原因不能履行職責的要配備村級財務助理人員。嚴格執行農村財會人員任免程序,確保農村財會人員隊伍相對穩定。

二、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和流轉管理服務體制

做好二輪土地延包后續完善工作,妥善解決遺留問題,在確保現有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的前提下,大力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實現農村土地適度規模經營。

6、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動態管理。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指導農民簽訂規范的農村土地承包流轉合同,并依法鑒證。鄉(鎮、辦)經管站要掌握土地流轉有關情況,對所有鑒證的土地承包流轉合同都要建檔,并報區土地流轉辦登記。對農村土地承包流轉堅持經常性檢查指導和調研,重點要抓好規模流轉的典型,及時總結土地規模流轉的先進經驗,通過樹立典型促進和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7、逐步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體系建設。從今年開始,《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將付諸實施,我們要進一步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調處程序,積極推行民間協商、鄉村調解、區級仲裁和司法保障的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處機制,切實促進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工作依法有序開展。

三、加大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建設力度

通過建立健全農民專業合作社民主決策、財務管理、生產質量控制等各項制度,提高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水平,切實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的帶頭作用。

8、扶持培育典型示范農民專業合作社。根據省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358”工程(全省發展300個省級示范合作社,500個地市級示范合作社和800個縣級示范合作社)的要求,年我區要培育3個省級示范農民專業合作社,5個市級示范農民專業合作社和10個區級示范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合作社要有明顯的主導產業,各項制度健全并有效執行,入社成員達到標準要求,能夠充分發揮合作社對農民增收致富的帶動作用。

9、實施村村興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戰略目標。從今年開始,要在全區314個行政村實施一村興辦一社,一社帶動一業或多業工程,通過興辦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推動農村經濟發展,促進農民收入增加。

10、堅持經常性地調研總結。要經常深入到各個專業合作社進行調研,幫助解決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生產和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總結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發展農村經濟促進農民增收方面的典型經驗,積極探索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農民增收中的有效途徑。

11、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培訓交流。對發展規范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及財務人員進行培訓,通過培訓提高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和財務人員的業務水平,促進各專業合作社之間相互交流,并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對各合作社進行業務技術培訓,使全區的合作社逐步達到生產標準化、經營品牌化、管理規范化、成員知識化、產品安全化,努力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推進全區現代農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總結范文2

創先活動以“弘揚典型事跡,促進合作發展”為主題,以“責任、互助、奉獻、創新、推動”為創評內容,讓典型事跡催人奮進,讓合作精神深入人心,進一步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通過創先活動,提高先進合作社的社會知名度和影響力,贏得各級黨委政府及社會各界更廣泛而有力的支持,推動我市農業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

二、范圍及名額

1、創評范圍:經工商部門依法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

2、表彰名額:共10個,其中前三名授予標兵合作社稱號、其余的授予先進合作社稱號。

三、標準與條件總的原則是:

規范運作好、服務功能強、經濟效益高、產業發展優。

具體條件是:

1、依法經工商部門登記,合作社法人執照、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齊全。

2、有合作社牌子,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3、機構、規章制度健全,社員數在50個以上。

評分標準:總分:100分。

1、合理認購股金。注冊資金在60萬元以上,每個社員認購股金在1萬元以上。8分。

2、統一技術服務。做好農業投入品的統一采購、供應服務,統一供應比例在60%以上。為社員提供生產技術培訓、農產品供求、價格等信息,每年每個社員接受培訓五次以上。統一實施生產技術標準,標準化生產面積達50%以上。15分。

3、統一產品銷售。與超市、物流配送中心、農產品批發市場、農產品加工企業通過訂單形式建立銷售網絡,社員產品80%以上經合作社銷售。12分。

4、統一品牌經營。有自主商標品牌,社員統一使用,爭創省、國家級著名商標,憑借品牌優勢,產品打入國際國內市場。依托合作社品牌,參加各種展示展銷活動每年3次以上,并獲得各種榮譽。15分

5、主導產業優勢明顯。以主導產業發展為依托,帶動社員增收,主導產品通過無公害、綠色或有機食品論證,并已形成特色拳頭產品,社員從主導產業中的收入占60%以上。12分。

6、收益分配制度合理。實行二次返利,按交易量返還比例在60%以上。按財政部頒發的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進行規范核算,并定期向社員公開財務信息。10分。

7、實行民主管理。每年召開社員大會三次以上,重大事項認真執行民主決策制度,堅持按“一人一票”制進行表決。8分。

8、開展金融服務。爭取到金融部門信貸支持,為社員生產提供資金、擔保服務,金融部門提供授信貸款。合作社自辦保險,開展聯保服務,有一定參保率。8分。

9、幫助農民社員增收。社員戶均年增收2000元以上。12分。

四、評比辦法

在考核年度內,縣農業部門指導合作社對照各項指標先開展自評,提出初選名單,市局會同有關業務部門進行綜合考評,根據得分排名,前10名在全市農業系統進行表彰,其中,前3名由市農業局授予“標兵合作社”稱號并上報至省廳進行評先,其它7個授予市級“先進合作社”稱號。

五、工作要求

1、強化領導,建立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創先活動”是一項涉及多個領域的系統工程,必須加強領導。市局建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市經管科、畜牧局、水產站、經作站、農機局組成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經管科。各縣(區)農業部門也要建立相應的組織,整合有關職能部門人員,按照各自職責,形成管理和指導合力。農村經營管理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在深入開展規范化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的基礎上,加強指導和服務,落實好各項實施內容和措施,扎實推進創先活動。

2、調查摸底,分類指導。各地要深入開展調查摸底,掌握現有合作社的運行情況。加快建立健全農民專業合作社輔導員制度,確定專職人員,明確工作職責,落實工作責任,對照合作社“創先活動”要求找差距,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進行分類指導、協調和服務,做到既加快推進合作社“創先活動”,又符合實際、切入可行。

3、嚴格標準,審核認定。各縣(區)要嚴格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創先活動”內容,結合規范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先開展一次自評,今年重點對市級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點開展自評,市里將組織人員對自評結果進行檢查。

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總結范文3

關鍵詞:林業專業合作社;管理;林改

1 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存在的問題分析

1.1 合作能力低,市場競爭力不高

一些農民合作社僅在當地發展較好,帶動其它周邊合作社或者農戶的能力不強。據對山西省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的抽樣調查統計,在21個合作社中,平均每個合作社有固定資產2萬元,合作社人數85人。合作社要在市場競爭中更好的生存與發展,對內必須能為會員解決會員參與市場競爭的一系列社會化服務問題,幫助農戶創立自己的品牌,這就需要一定的政策和資金支持。

1.2 法律地位模糊

目前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在登記過程中,不少地方的工商部門允許合作社以股份合作制、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合伙制等形式登記,按照一般企業來管理,加重了合作社的稅費負擔。若合作社注冊為社團法人,就無法開展經營業務,只能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由于合作社法人資格不明,法定地位不確定,合作社就不可能公平地參與市場競爭,更談不上合作社的發展問題。

1.3 缺少好的帶頭人

在一些地區,合作社帶頭人由于個人修養、文化水平等問題,在涉及收入分配等經濟利益時,表現出個人利益高于集體利益等負面影響;有的帶頭人缺乏戰略眼光,在合作社未來發展道路的選擇、發展模式的選擇方面缺乏未雨綢繆的意識。因此,缺少帶頭人,尤其是缺少好的帶頭人是影響合作社發展的重要因素。

2 加強林業專業合作社管理的對策建議

2.1 農業部門作為主管部門,要全面對合作社進行服務、監督和管理

林業專業合作社在工商管理部門設立、變更或者注銷登記后,應當限期持有關手續到農業主管部門備案。農業主管部門要依法履行對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的指導、協調和服務職能,明確專門機構,配備專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要充分發揮基層農經站、林業工作站在服務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中的作用;要制定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要做好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的試點示范、政策咨詢、業務指導、宣傳培訓等工作,指導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完善內部運行機制,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搞好規范化建設。

農業主管部門要加大與發展改革、財政、工商、稅務、金融、人事等部門的協調力度,對國家扶持合作社發展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對內部組織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定期收集合作社會計、統計報告,了解相關情況;對合作社的檔案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對相關資料進行備案。加強財務審計監督,財務管理工作是合作社進行經濟活動的中心,財務管理的水平高低直接關系著合作社的發展是否平穩。要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全面貫徹落實《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指導合作社根據自身實際,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項制度,做到有章理事,依規辦事,保護每個成員的利益。

2.2 各級工商管理部門除了對合作社合法注冊之外,還要對其進行定期監測

工商管理部門在確認林業專業合作社條件時要對包括注冊登記證書、章程、管理制度、社員名冊、股金設置、財務報表、盈余分配、榮譽和認證證書等復印材料和近1年來運行情況書面總結等材料進行認真審核,要確保申報材料客觀、真實。對各級林業專業合作社實行動態管理,定期監測,優保劣汰,各級林業專業合作社認定后每年監測1次,各專業合作社于次年年初將年度總結書面報告工商部門和省林業廳。經監測合格的林業專業合作社,繼續享受有關政策扶持,對監測不合格的取消其林業專業合作社稱號,不再享受有關扶持政策。出現下列情況的,取消省級林業示范性專業合作社資格:在申報和監測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或存在舞弊行為的;因經營不善資不抵債而破產或被兼并或其它原因清算解散的;經營中違反國家政策,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不按規定要求提供報表監測材料,拒絕參加監測的。

2.3 林業部門要加大林業政策和法律法規尤其是金融知識的普及和宣傳力度并定期對林業專業合作社人員進行培訓

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總結范文4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金融;調查研究

中圖分類號:F321.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12)11-0085-04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2.11.21

農村金融在當代農村經濟中處于核心地位,在支持現代農業發展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關于如何構建高效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以金融支持“三農”發展的探索和實踐從未間斷過。值得關注的是,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和金融改革深化,整個金融體系的供給能力不斷提升。同時,我國在推進農業現代化進程,支持農村經濟發展,提高農民收入水平等方面迫切需要金融支持,但是當前農村金融供需矛盾仍然較為突出。因此,解決農村金融供需矛盾的關鍵不在于片面的改善金融供給或緩解金融需求,在于尋求實現農村金融供需平衡的契合點。

近年來,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快速發展,總體呈現出發展勢頭迅猛、服務內容拓寬、組織功能提升、帶動作用增強的良好態勢。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出現,為金融支持“三農”發展提供了抓手,成為解決農村金融供需矛盾的有效切入點。本文通過對陜西省洛南縣金融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試點工作進行專項調研,深入了解洛南縣金融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試點工作開展情況,金融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推動“三農”事業發展模式的可行性進行了深入探討。

一、當前影響金融支農的主要原因

當前我國農村金融市場從整個機構組成來看形成了以政策性、商業性和合作性等銀行金融機構為主體,以小額貸款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作為補充的較為完備的金融體系。從實際運行來看,農村信用社成為農村金融市場上的主要供給者,但很難滿足農村金融需求,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一)提供金融服務的風險較大

首先,農業是弱質產業,抗風險能力低,我國農業產業化水平較低,且傳統農業生產結構單一,難以形成一定的生產規模,經營效益普遍低于其他產業,經營風險大。其次,由于農村經濟貨幣化程度低,農戶的經濟活動信息無法在市場上得到反映,農村信用體系尚未健全,導致農戶和金融機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較為嚴重,金融機構難以掌握貸款申請人的真實資信狀態,加大了金融機構的信貸風險。

(二)提供金融服務的成本較高

當前我國絕大部分農村地區仍處于農戶分散經營、組織化程度較低的發展階段,作為基本生產單位的農戶,數量眾多,生產規模小,信息不靈,由此決定了農戶貸款“小、散、多”的特點:首先,分散經營條件下,農戶的貸款需求多為小額貸款。其次,對農戶提供貸款需要較廣的營業網點設置和足夠的信貸人員配置。最后,隨著農業和農村結構調整的不斷深入,農戶的貸款用途也呈現出多元化趨勢,除建房、子女上學、看病醫療、婚喪嫁娶等生活需求以外,對生產性資金的需求在不斷上升,農戶的小額貸款需求不斷增加。農戶貸款的以上特點決定了金融機構向農戶提供貸款的成本較高。一方面,為農戶提供貸款要求金融機構必須有足夠的業務覆蓋能力,需要設置較多的營業網點、配備足夠的信貸業務員,金融機構的營業成本大幅提高。另一方面,在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仍未完善的條件下,農戶的分散分布將增加借貸雙方的信息不對稱程度,而為了防范道德風險,金融機構需要付出較高的監督費用和契約執行成本,大大增加了金融機構對農戶放貸的成本。

(三)農村金融的資金使用效率低

當前我國大部分農村地區農業產業化水平較低,不能實現農產品在當地的精深加工,只能作為農產品原料基地,而將農產品收益較高的加工、銷售等環節讓了出去,未完成“小農戶”與“大市場”的有效銜接。在沒有實現農業產業化的條件下,農產品生產的收益率不高,農戶的增收渠道較窄,收入水平較低。金融機構的信貸支持只能投入到農產品的原材料生產環節,限制了信貸資金的投入產出水平,大大降低信貸資金的使用效率。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主要形式及優勢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順應我國市場經濟改革大潮而產生的一種新型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它是以家庭聯產承包經營為基礎,由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互經濟組織,是繼農村以后又一重大的農村經營制度創新。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主要形式

農民專業合作社按照牽頭主體的不同可以分為四類:(1)農民自發合作型,即由生產大戶或農村能人牽頭發起的,以“合作社+農戶”為運作模式創辦的合作社;(2)村集體組織牽頭型,即由村集體組織發起的,以“村集體組織+合作社+農戶”為運作模式的合作社;(3)龍頭企業(公司)依托型,即由龍頭企業(公司)牽頭發起,依托龍頭企業(公司),以“公司+合作社+基地”為運作模式的合作社;(4)政府牽頭型,通過政府牽線搭橋,實現農業院?;蚩蒲袉挝慌c農村能人的合作,這一類型的合作社可以以“科研單位+合作社”或“科研單位+合作社+農戶”等為運作模式。

以上對于合作社類型的劃分只是將具有代表性的合作社運行模式進行了簡單的分類,合作社的運行模式并非一成不變,合作社可以在發展過程中進行自我升級,例如第一類合作社可以在發展到一定程度時引入企業或科研機構的參與,升級為其他類型的合作社,從而實現新技術、管理經驗、銷售網絡的優勢組合,推動優勢產業的專業化、規?;?、集約化發展。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推動金融支農的優勢

一是有利于減少信息不對稱,降低金融機構支農的信貸風險。以規范合作社運行機制為基礎,借助合作社對“三農”領域實施金融支持,可以降低金融機構的信貸風險。農民專業合作社通過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及有效的監督機制規范發展,一方面可以為農業標準化生產的推廣提供載體,使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的建立具有組織保證,提高了農民生產經營的抗風險能力。另一方面成為將社員利益連為一體的紐帶,使社員之間形成了橫向監督機制,一戶違約各戶有責,相互監督、相互制約,有利于構建有效的質量監督體系,有效減少金融機構與農戶間的信息不對稱,降低了金融機構的信貸風險。

二是通過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集中信貸支持可以降低金融機構的信貸成本。以政府配套政策為支撐,對合作社開展信貸業務,可以產生規模效應,節約金融機構的信貸成本。政府通過實施優惠政策,建立風險基金等形式,撬動金融機構信貸資金支持合作社發展,有利于合作社集中生產要素的投入,推廣現代農業科技和裝備,推進標準化生產、產業化經營、科學化管理和社會化服務,提高農民、農業的組織化程度及農業勞動生產率,使農業生產實現規?;l展。金融機構以合作社為單位開展授信工作,將之前對農戶“一對多”的信貸業務轉變為對合作社“一對一”的信貸業務,相當于間接對農戶提供了“批量貸款”,節約了之前向農戶發放貸款所需信息費用、監督費用和契約執行成本,有效降低了金融機構的信貸成本。

三是通過金融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可以有效提高金融機構支農的信貸資金使用效率。金融機構以重點扶持優秀合作社為突破,對合作社進行信貸支持,可以提高信貸資金使用效率。合作社的專業性可以有效發揮組織力量,集中開發當地優質資源,將區域內最具優勢的農產品特性充分開發和利用起來,通過產品標準化生產、品牌的創建,使本地優勢、特色農產品的知名度得以提升。同時,合作社的內部自律機制可以有效整合家庭經營的主動性,發揮合作組織的整體競爭優勢,不斷增強當地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三、典型案例分析

2006年《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頒布實施以來,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速度明顯加快。陜西省洛南縣積極借助農民專業合作社這一新型組織形式,通過金融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大力推動當地“三農”經濟發展。

(一)洛南縣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具體措施

1.政府牽頭、組織有序,分階段開展

洛南縣政府牽頭成立了金融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領導小組,由政府主管領導、縣人民銀行行長、政府相關部門及金融機構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以《關于推進金融機構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洛政辦發(2011)139號)為指導,分階段有序推進試點工作進行。試點工作分為三個階段,一是調查摸底階段,重點是摸清現狀,研究金融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切入點;二是前期籌備階段,重點是探索建立經濟檔案,開展信用等級評定工作,研究貸款授信和抵押物設定工作,并開始有選擇的加大信貸扶持力度;三是具體實施階段,按照“支持一批、推進一批、培養一批”原則及優惠貸款信貸辦法進行扶持;四是反饋總結階段,通過總結回顧,修訂管理制度,建立一整套可操作、易推廣的信貸管理、操作流程、風險防范機制。

2.信貸傾斜、財政支持,協調配合推進

首先,人民銀行洛南支行在運用支農再貸款時向農民專業合作社傾斜,在向農信社發放支農再貸款時,都要求拿出一定額度用于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如2011年度向農信社發放的2億元、2012年度向農信社發放的3.0115億元支農再貸款中,都明確要求信用社預留一定金額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其次,洛南縣在運用財政貼息資金時,也要求涉農金融機構預留一定金額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2012年度洛南縣將700萬元財政貼息資金分配給農信社500萬元,鼓勵金融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通過信貸助推和財政激勵,共同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

3.重點扶持,樹立典型,發揮引領示范效應

洛南縣金融機構通過建立完整的篩選和評估程序,對當地合作社進行了認真的篩選,將在當地具備農業資源優勢,對當地經營管理規范,農戶輻射較廣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重點支持。在2012年國家農業部官方網站公布的農業部等12個部委辦公廳聯合印發的全國首批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名錄中,洛南縣3家農民專業合作社榜上有名。已公布的全國首批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將在涉農項目安排、財政獎補將獲得更多的政策傾斜。金融機構通過對優秀合作社的大力扶持,使其成為帶動當地農村經濟發展先進典型,并在當地產生引領示范效應,為下一步繼續推進合作社帶動“三農”發展起到積極的引導作用。

(二)洛南縣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主要效果

1.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降低了農戶與金融機構間的信息不對稱

洛南縣合作社多為“農民自發合作型”合作社,主要是生產大戶或農村能人牽頭發起,以“合作社+農戶”為運作模式創辦的合作社。這種由生產大戶或農村能人帶頭組建的合作社的一大優勢就是以傳統的“熟人社會”為基礎組建,農戶和合作社之間建立起了相互信任的關系,有利于形成內部監督制約關系,組織體系較為透明、穩定,實現了信息對稱。以洛南金泰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為例,該合作社的顯著特點就是理事長黃廣金正是洛南縣高耀鎮三條嶺村支書,由他帶頭組建合作社,一方面由于他對當地農戶較為熟悉,在篩選社員時本身就對農戶的資信情況進行了把關。另一方面,作為民選代表,他得到了當地農戶的信任,在當地農戶中威望較高,對社員的行為極具約束能力。因此,由他帶頭組建的合作社成為金融機構和農戶之間的信息溝通橋梁和節點,有效消除了農戶與金融機構的信息不對稱,大大降低了金融機構的信貸風險。

2.金融機構重點支持農民合作社提高了支農信貸投放效率

金融機構通過對管理規范、具有發展潛力的合作社的重點支持,可以提高資金投放效率,降低支農信貸資金的投放成本。以洛南縣農信社為例,洛南縣農信社通過認真篩選,全面評估,選定古城億豐核桃農民專業合作社、王嶺紅薯粉條專業合作社、洛源豆腐干專業合作社等10戶發展較為規范,在當地具備農業資源優勢,對當地農戶輻射較廣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重點支持。2011年末,洛南縣農信社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余額達1280萬元,較2010年末增加了880萬元,增幅達2.2倍(不包括合作社旗下的農戶貸款),貸款戶數50戶,較2010年末增加了20戶。以合作社為對象開展信貸業務,大大提高了農信社的支農信貸資金投放效率。

3.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輻射帶動效應明顯

農洛南縣通過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推動了當地農業產業化進程,為農業增產和農民增收拓寬了途徑。民專業合作社規??焖僭鲩L,覆蓋領域不斷拓展,輻射帶動效應逐步顯現。2012年6月末,全縣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已發展到201家,注冊資金7318.89萬元,總資產9715萬元。農民專業合作社已經覆蓋了全縣25個鄉鎮,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項目涵蓋畜牧養殖、種植、農機、農產品加工、食用菌、設施蔬菜、中藥材、薯類加工等10多個產業領域,在大中城市設立營銷窗口13個,注冊商標13個,認證無公害基地27個、認證產品11個。農民專業合作社社員總數達到2.3萬,輻射帶動3.1萬多農戶。全縣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和農業產業化水平,促進農民增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成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引擎。

四、主要經驗及存在的問題

(一)主要經驗

通過對洛南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及金融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情況的調研分析,我們可以得到以下幾方面的啟示:一是農民專業合作社在促進“三農”事業發展過程中具有“雙重紐帶”作用。一方面,合作社是解決農民生產困難,建立農業服務體系的重要載體,發展合作社有利于轉變農業發展方式,保障農民在生產經營者的主體地位,促進農戶與市場的對接,它是聯系農戶和市場的紐帶。另一方面,金融機構信貸支持合作社發展在降低信貸風險、較少信貸成本等方面都具有明顯優勢,合作社是聯系農戶和金融機構的紐帶。二是政府支持是金融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重要保障?!稗r村金融服務供求缺口是由于信息不對稱、逆向選擇帶來的高風險及高交易成本,政府的作用是支持金融機構發展,為完善農村金融體制創造良好的宏觀和法律等外部環境?!保╕aron,1997)政府通過完善農業風險補償和保障等機制,建立抵押和擔保機構等措施,創造良好的金融支農環境是金融支持合作社發展的重要保障。

(二)存在的問題

通過調查發現,雖然洛南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勢頭良好,但也存在一些制約其健康快速發展的問題。

1.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自我管理制度有待進一步規范

當前部分合作社的管理制度章程不夠規范,管理監督機制不夠健全,農戶與合作社的連結較為松散,不能真正形成“風險共擔、利益共享”,既不利于合作社自身發展,也不利于金融機構信貸支持工作的開展。

2.金融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從調研情況看,合作社從金融機構獲取信貸資金能力仍較弱。大部分商業銀行的經營重點不在農業領域,開展涉農信貸業務積極性不高;農業發展銀行由于缺乏配套政策,未能有效開展對合作社的信貸支持;雖然農信社對合作社開展了貸款授信,但因大部分合作社沒有足夠的資產做抵押,又缺少為其提供擔保的經濟組織,農信社的信貸支持功能不能完全發揮。

3.政府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配套政策有待進一步完善

目前政府主要是通過財政貼息資金的傾斜運用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但是在稅收優惠、土地供給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仍沒有跟進,這將成為制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瓶頸。

參考文獻:

[1]張杰.中國農村金融服務_金融需求與制度供給[J].西安金融,2006(3).

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總結范文5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大金融幫扶力度,更好地解決低收入農戶資金短缺問題,促進低收入農戶創業發展,根據《省扶貧小額信貸實施暫行辦法》,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扶貧小額信貸是以低收入農戶為主要對象,以財政扶貧資金為支持,以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發放貸款為主要方式,按照"小額流動、有償使用、持續發展"的原則,提供小額貸款服務,幫助低收入農戶發展生產、自主創業、增加收入。

第二章職責分工

第三條縣扶貧辦、縣財政局、人民銀行支行、縣農村合作信用聯社共同負責全縣扶貧小額信貸工作的組織指導。

第四條成立扶貧小額信貸協調小組,由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和扶貧辦、財政局、人民銀行、農村合作信用聯社主要領導組成。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縣扶貧辦牽頭,相關部門派專人組成。協調小組及辦公室的具體任務是:

(一)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二)組織實施扶貧小額信貸工作;

(三)審核貸款扶持對象,規范操作流程,監督使用范圍;

(四)支持并幫助農村合作信用社聯社做好貸款回收工作,防范和降低貸款風險;

(五)定期進行檢查評估,及時上報相關材料;

(六)調查研究,總結經驗并加以推廣。

第五條縣扶貧辦、財政局、人民銀行、農村合作信用聯社的主要工作職責。

(一)扶貧辦。引導低收入農戶轉變觀念、發展生產、自主創業,重點發展短、平、快的種、養、加等項目。負責扶貧小額信貸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和監測,做好小額信貸扶持對象的篩選工作和小額信貸貼息認定工作,協助農村合作信用聯社做好到逾期貸款的催收工作。

(二)財政局。負責扶貧小額信貸專項資金管理、撥付和監督使用,會同扶貧辦做好小額信貸扶持對象的篩選認定。

(三)人民銀行。負責對扶貧小額信貸的政策和業務指導。

(四)農村信用聯社。負責扶貧小額信貸的調查、發放和收回管理工作,在確保小額信貸資金安全的前提下,盡量簡化手續,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負責小額信貸風險補償資金的申報、使用與管理等工作。

第六條鄉(鎮)成立扶貧小額信貸工作小組,由鄉(鎮)黨委、政府分管領導和扶貧管理部門、財政組、農村信用社負責人組成,負責落實扶貧小額信貸工作。

第三章貸款的對象、用途、條件和方式

第七條貸款對象。

(一)全縣低收入農戶和"扶千名人才、促千村發展"計劃培養的"農民大學生"。

(二)203個低收入農戶集中村的集體經濟組織。

(三)帶動低收入農戶發展生產的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扶貧合作社)、種養專業大戶、來料加工經紀人等。

第八條貸款用途。

(一)低收入農戶、農民大學生開展的特色農業、來料加工業、家庭工業、休閑旅游業等生產經營項目,以及到下山移民小區落戶的低收入農戶建房戶。

(二)低收入農戶集中村實施的集體經濟發展項目。

(三)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扶貧合作社)、種養專業大戶和來料加工經紀人興辦的能帶動一定比例低收入農戶的農業開發項目、農產品加工項目、來料加工和其他生產經營項目。

第九條貸款條件。

(一)申請小額信貸的農戶和農民大學生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致富意愿并選擇了適合的發展項目,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無不良信用記錄。

(二)申請扶貧小額信貸的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扶貧合作社)、種養專業大戶、來料加工經紀人等必須與低收入農戶簽訂書面帶動協議,有良好發展項目,無不良信用記錄。

第十條扶貧小額信貸按照貸款方式的不同,分為信用貸款、保證貸款和抵(質)押貸款,提倡對低收入農戶、農民大學生、各類合作社采用信用貸款方式,對村級集體經濟組織采用抵(質)押貸款方式。

第四章貸款的額度、期限、利率和貼息

第十一條貸款額度。

(一)貸款總額。縣扶貧小額信貸總額按省、縣財政部門提供的實際專項資金不低于3倍的比例掌握。

(二)貸款額度。農戶申請貸款,單戶原則上不超過5萬元。"農民大學生"創業項目貸款,原則上不超過10萬元。其他對象原則上不超過20萬元。

(三)用于低收入農戶的直接貸款原則上不低于扶貧小額信貸總額的50%。

第十二條貸款期限。根據農業生產的季節特點、生產經營項目周期和綜合還貸能力等靈活確定,貸款期限一般為1年以內,最長不超過2年。

第十三條貸款利率。執行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不得上浮。

第十四條貸款貼息。在貸款期限內,對低收入農戶、農民大學生貸款按基準利率的60%標準貼息,對其他符合條件的貸款對象按基準利率的40%標準貼息。貼息資金經縣扶貧小額信貸協調小組審核后通過農村合作信用聯社補貼給貸款對象。當年貼息資金如有結余,結轉下年度使用。

第五章貸款程序

第十四條貸款對象的篩選。首先由低收入農戶、農民大學生或已落實帶動協議的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扶貧合作社)、種養專業大戶、來料加工經紀人等提出申請,縣(鄉)扶貧部門在對申請對象調查摸低、審查篩選的基礎上,對符合條件的對象建立《扶貧小額信貸備選名冊》,經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后,將《扶貧小額信貸備選名冊》送交農村合作信用聯社。列入《扶貧小額信貸備選名冊》的對象方可按照規定享受貸款貼息。

第十五條貸款的發放。農村信用聯社根據《扶貧小額信貸備選名冊》,自主選擇、獨立審貸,對提出借款申請的對象,經調查符合貸款條件的,按照相關貸款操作規程發放扶貧小額貸款。

第十六條貸款的管理。農村合作信用聯社要對扶貧小額信貸實行專項管理,每半年一次將扶貧小額信貸的發放、收回情況列表報送縣扶貧辦、財政局、人民銀行,經審核后將匯總情況上報省扶貧辦、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在每年5月底前,將上年度省級貼息資金使用情況、當年貸款預計發放規模報送省扶貧辦、省財政廳,同時抄送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

第六章資金管理

第十七條扶貧小額信貸專項資金包括各級財政安排的借款專項資金和貼息資金,納入扶貧資金管理??h財政局在當地農村合作信用聯社開立扶貧小額信貸資金專戶。

第十八條貸款專項資金來源。

貸款資金包括:

(一)省財政安排的貸款專項資金;

(二)縣財政按省財政安排的貸款專項資金1:2的比例安排貸款專項資金;

(三)貸款專項資金產生的存款利息(貸款專項資金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息,產生的利息用于貼息)。

縣貸款專項資金到期后自動轉存。

第十九條貸款風險補償。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按照《省銀行業金融機構農業貸款風險補償暫行辦法》和《省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辦法》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資金審查。財政安排的扶貧小額信貸專項資金,實行??顚S?,嚴禁改變用途、截留和挪用,違者按扶貧資金管理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年度結束后,接受上級部門的專項審計,對違反本實施辦法規定的,將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總結范文6

一、總體要求

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屬于農民專業合作社范疇,是在穩定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基礎上,以農民為主體,以出資多元化、要素股份化、發展規?;⑸a標準化、經營產業化、管理規范化、運作市場化為主要特征的新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革創新農村體制為導向,以統籌城鄉發展、增加農民收入為主線,鼓勵和支持農民以承包經營權等多種生產要素作價入股,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參與,積極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進一步提高農業生產組織化程度,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和工資性收入,加快縮小“三個差距”和實現共同富裕的步伐。

(二)主要目標和任務。引導農民以勞務收入、資金、技術、設施設備、生物資產、農村“三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居民房屋和林權)等多種要素作為股份,組建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鼓勵和支持農業龍頭企業、基層供銷合作社等市場主體領辦或參與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鼓勵和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清理農村集體資產、資金、資源的基礎上,對農村集體資產進行量化確股,組建或參與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條件成熟的地區,可探索發展具有農村社區服務功能的股份合作社。重點推行多種要素入股組建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

到“十二五”末,全縣力爭發展服務能力強、民主管理好、帶動增收能力強的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100個。

(三)工作原則。一是農民自愿。農民可以自主成立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也可以自愿加入或退出一個或多個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二是因地制宜。尊重客觀實際,鼓勵各地科學選擇適合本地實際的組織規模、組織形式和發展途徑。三是規范辦社。嚴格遵循有關法律法規和合作社章程,全面推行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切實保障合作社成員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四是以農為主。面向“三農”發展,以生產發展為基礎,以農民增收為目標。對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作價出資的農村土地,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得改變土地農業用途,不得損害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

二、實施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年底前)。全面總結近年來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試點工作經驗,制訂我縣發展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實施方案,搞好宣傳培訓工作。

(二)推進發展階段(2012年—2015年)。穩步推進多模式、寬領域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發展,使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成為全縣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

(三)總結評價階段(2015年底前)。全面總結、評價推進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發展的經驗和教訓,制定新的發展目標和政策措施。

三、主要工作

(一)依法組建。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的發展必須嚴格遵循“服務農民、進退自由、權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做到依法組建、依法運作、依章辦事、誠信經營。

1.制定完善管理章程和相關制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須經成員民主討論制定完善管理章程,健全運營管理、社務公開、崗位責任、生產經營、收購營銷、財務會計、檔案管理等各方面管理制度。

2.依法開展登記注冊。新成立的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須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對已成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自愿按照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進行規范運作的,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登記類型為農民專業合作社,名稱應包含“股份合作社”字樣。

3.規范出資行為。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應向入社成員提供出資證明,作為所有者權益和盈余分配的依據,并以記名方式對成員姓名(單位或組織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度、所占比例等情況進行登記。成員入社、退社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及合作社章程規定的程序辦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出資入股組建或參與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的,必須在清產核資的基礎上,經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成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

4.健全治理結構。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辦法》的規定建立完善成員(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執行監事)等組織機構,明確各自職責,依照章程規定行使職權。

(二)強化管理

1.完善經營結構。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要根據生產經營和內部管理需要,科學合理設置內部機構,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根據需要,可以聘請職業經理。職業經理可以進入理事會或管理班子,按照章程規定和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授權負責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的具體生產經營活動。

2.加強財務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財政部印發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的規定,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要切實加強財務管理,獨立建賬,規范會計核算,定期向成員公布財務狀況。

3.做好盈余分配。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每年應從當年盈余中提取公積金以及必要的公益金、風險基金??煞峙溆喟闯蓡T與本合作社的交易量(額)比例和所占股份份額相結合的方式統籌制訂返還或分配方案。按成員與本合作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的,返還總額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具體返還或分配辦法按照章程規定或由成員(成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

(三)多元發展。要按照“三個一批”的工作思路,抓好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的培育和發展,進一步激活農村資源,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農民持續穩定增收。

1.發展一批。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漸進的原則,引導廣大農民組建或與農業龍頭企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基層供銷合作社、城市工商企業等市場主體聯合興辦各種類型的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2015年底前新組建完成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60個。

2.規范一批。指導現有股份合作社開展規范化建設,完善經營機制、要素投入機制和利益聯接機制,促進規范運行、健康發展。2015年底前完成規范20個。

3.改造一批。對現有農民專業合作社,凡是入社農民愿意以多種要素的緊密合作取代原單一要素合作方式的,有關職能部門要支持指導其規范合作行為,合理確定要素股份,依法變更登記為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2015年底前完成改造20個。

(四)提升能力

1.提升市場競爭能力。支持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農產品地理標志“三品一標”申報認證活動;支持其在城鎮建立產品銷售連鎖店、專柜和產品直銷點、代銷點,開展“農超”、“農?!薄ⅰ稗r商”對接;支持其實行統一的生產技術規程和質量標準,建立產品質量可追溯制度。

2.提升服務支撐能力。支持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為成員提供優質、低價的農資采購供應、資金周轉、土地流轉等服務,開展內部信用合作。

3.提升引導帶動能力。引導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建立規范、合理的產品和服務定價機制,幫助成員提高收入水平,輻射和帶動非成員農戶增加收入。

(五)政策扶持

1.擴大成員數量。以普通農戶為基礎,以種植和養殖大戶為重點,積極動員廣大農民組建或參與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不斷增加入社成員數量。鼓勵保留農村承包地的轉戶農民和在農業領域創業興業的城鎮下崗職工、大學畢業生等加入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

2.促進資本集聚。引導農民以各種生產要素出資入股,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農村集體資產作價入股,吸引農業龍頭企業、城市資本、基層供銷社等市場主體出資入股,擴大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的資本規模。探索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與有關市場主體開展合資、租賃、BOT等形式的合作,解決服務設施、加工廠房等方面需求。

3.壯大經營規模。鼓勵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通過依法流轉方式承接轉戶農民保留的承包地和自愿退出的承包地,擴大經營規模、促進集約發展。

4.延伸產業鏈條。圍繞農業主導產業和特色產業,發展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扶持發展特色農產品加工、鄉村旅游等二、三產業的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拓展生產功能、生活功能和生態功能,延長產業鏈,推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

5.完善分配機制。按照“產權清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運轉高效”的要求,大膽探索承包經營制度、經濟責任制度、成本核算制度和職業經理人制度,努力實現公平的產權制度與高效的經營制度的統一。

四、推進措施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由縣分管領導召集,縣農委具體牽頭,縣政府辦、縣財政局、縣發改委、縣工商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林業局、縣國土房管局、縣商務局、縣金融辦、縣科委、縣供銷社、縣質監局等部門參與,建立全縣扶持發展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開展形勢分析,及時協調解決發展中的具體問題,統一對外信息口徑。

(二)職能部門協同推進??h農委負責做好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建設和發展的綜合指導、扶持、服務、監督等工作;縣工商局、縣財政局、縣發改委、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科委、縣國土房管局、縣交通局、縣林業局、縣水務局、縣扶貧辦、縣質監局、縣商務局、縣金融辦、縣環保局等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負責做好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建設和發展有關業務的指導、扶持、服務、監督工作;各級供銷合作社要依據職責,通過引領創辦、資金注入、項目扶持、人才培訓、市場開拓、產供銷服務等形式,做好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建設和發展的組織、指導、培育、服務工作。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專項資金,通過資本注入、項目補助、農業保險、融資擔保、貸款貼息、以獎代補、民辦公助等形式支持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發展。要加強金融支持,縣內各金融機構要優先向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成員提供農村“三權”抵押貸款服務,對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優先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把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納入農村信用等級評定范圍。在堅持“限于成員內部、用于產業發展、吸股不吸儲、分紅不分息”等基本原則的情況下,支持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開展內部信用合作,具備條件的可以允許其牽頭組建農村資金互助社。完善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用地審批手續,充分利用“地票”制度對合作社符合條件的加工項目建設用地予以支持,依法依規支持設施農業用地。鼓勵和支持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創辦農產品加工、流通類企業。

(四)培育經營管理人才。實施“人才興社”戰略,培育一批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領軍人才,帶領群眾共同致富。允許科研人員和農技推廣人員受聘到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兼職。鼓勵和支持大中專畢業生到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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