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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激勵對報表的影響范文1
一、股東轉讓股票應進行費用化處理
我國的會計準則正在與國際的會計準則趨同,而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中談到,對于股東轉讓股票產生的相關費用應該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有些公司沒有對相關的費用進行會計處理,由此導致在財務報表中利潤的虛增,使其失去了中立性,對報表使用者產生了一種誤導的信息,這也就偏離了財務報告的目的,沒有向使用者提供準確的財務信息。
筆者認為,國際會計準則關注的問題也正是我們要不斷去解決的問題,應將股東以股權激勵的方式產生的費用進行相關的費用化處理,這樣可以提高企業間的信息的可比性,有利于財務報表使用者更好的依據報表作出經濟決策。如果沒有將股權激勵產生的費用進行費用化處理,這樣會導致沒有進行費用化處理的公司比進行費用化處理的公司業績更好。這樣就使公司之間因為股權激勵會計處理方式不同,而導致最終報表的的相關數字不同。事實上,這種現象是由未將費用計入相關收益所導致的。由此看來,為了正確的反映股權激勵的實施效果,收益的真實情況,我們應該將股東轉讓股票相關支出做費用化處理。
二、需明確期權費用的歸屬
依據證監會的相關文件,非正常性損益是指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沒有直接關系的各種支出。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9 號》中職工薪酬的相關定義,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給予職工的相關報酬,這種報酬是基于職工提供給企業的相關服務而定的。從職工薪酬的相關定義我們可以看出,股權激勵的實質同樣是職工薪酬,它與企業的支出密切相關。除此之外,股權激勵是一種長效的激勵機制,它的實施可能會跨越數個會計年度,有的股權激勵的有效期長達8年之久,因此我們應該將等待期內的費用每年進行分攤,并且從其發生頻率來看,這種支出也不是偶然性支出。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股權激勵的相關費用不應屬于非經常性損益的范疇,我們應明確期權費用的歸屬。
三、強化信息披露
股份制改革后,我國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的手段更加隱蔽,同時,一些虛假的信息以更加不易發現的方式財務報表中,這使得我國信息披露市場更加不真實。一些特殊的交易事項使得企業的會計處理更加復雜,給企業提供了一些舞弊的條件和機會。因此,在實際的會計處理中,我們要更加注意完善會計法律法規,加強相關機構的監管,尤其是對管理層的監督和檢查,同時要加強治理層對管理層的監督,加強信息的披露制度,完善信息披露程序,從而規范我國的股權激勵會計處理。對于一些特殊的會計處理,例如關聯方關系,要加強對關聯方關系披露,對企業中出現的異常交易和事項,應該由相關的監督管理機構將進行評估并出具專業的意見,核實是否與公司出在這關聯方關系,企業對于這種關聯方關系是否做了相應的披露,相關會計處理是否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
同時,我們應該強化股權激勵的表外披露和表內披露。表內披露主要是在股票期權在資產負債表中主要反應為經理股票期權和遞延報酬兩個項目。表外披露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對經理股票期權的的相關披露以及經理股票期權的內容;二是股票期權所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和相關說明??傮w來說,股票期權的披露應該體現真實、可信、相關的原則,以有利于與財務表有關的利益相關者作出經濟決策。
總的來說,在目前股權激勵在我國蓬勃發展的時候,我們應清楚地認識到股權激勵的優越性和其局限性,從而針對其局限性找出相關的解決對策,完善股權激勵。同時,政府部門加強監管,從而真正的實現股權激勵的效果,也防止了高管利用股權激勵進行利潤操作。
四、股票期權公允價值的確定問題
股權激勵對報表的影響范文2
在股權激勵方式上,目前中國上市公司有兩種主流選擇,一是發行股票期權,二是股東轉讓股票。
對于發行股票期權的激勵方式,新會計準則中明確規定要予以費用化,這樣,對于一些股票期權公允價值巨大的上市公司,會對未來年度利潤造成較大程度的負面影響,進而可能出現無法滿足股權激勵方案行權條件的情況。對此,一些上市已開始從兩方面著手解決因會計準則帶來的激勵困境,一是修改與調整股權激勵方案,二是將股權激勵費用視為非經常性損益。
據《證券市場周刊》了解,一些上市公司在制定股權激勵方案時,并未考慮到“股份支付”新準則的影響;同時,股權激勵方案上報證監會后,也出現證監會提高股權激勵行權標準的情況,但同樣未考慮到新會計準則費用化的影響。于是,目前一些上市公司激勵困境的解決,可能有賴于一些技術性手段;同時,這也涉及到股權激勵的實施效果,以及上市公司激勵行為取向的引導問題。
對于股東轉讓股票的激勵方式,目前新會計準則體系相關文件中未予提及,屬于灰色地帶。不過,若按照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中的相關內容來理解,也需要同“發行股票期權”方式一樣,按公允價值計入到成本費用中,盡管目前相關上市公司在會計處理方面還沒有這樣做。當然,這涉及到在中國新會計準則體系中,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角色與地位問題,也涉及一些復雜的技術性細節。
其實,我們探討與股權激勵相關的諸多問題,其意義不僅僅局限于會計處理;更有利于投資者梳理對薪酬、費用、利潤等方面的理解;從而在目前中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試水時間不長的情況下,能夠更加清晰、準確地分析相關上市公司的財報及進行價值判斷。
兩種主流
據統計,股改后已實施股權激勵的21家上市公司(表1)中,就激勵方式而言,發行股票期權,為14家上市公司所采用;采用股東轉讓股票方式的有5家;而采用股票增值權、上市公司提取激勵基金買入流通A股方式的各一家。
當然,這其中也有重復統計,比如激勵數量列眾上市公司之首的金發科技(600143),其股權激勵方式涵蓋發行股票期權與股東轉讓股票兩種方式;前者是2006年9月1日金發科技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3185萬份股票期權,股票來源為金發科技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股票;后者是在2005年金發科技股改方案中,公司第二大非流通股股東宋子明承諾,將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中的1690萬股,按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值作價轉讓給公司管理層、核心技術人員及核心業務員。
不論是發行股票期權,還是股東轉讓股票,受益者只能是公司的管理層或其他員工。也就是說,股權激勵屬于上市公司薪酬的一種形式。就此問題,會計與稅收知識足令中國投資人士汗顏的巴菲特曾經發出繞口令式追問:“如果期權不是報酬的一種形式,那它是什么?如果報酬不是一種費用,那它又是什么?還有,如果費用不列入收益的計算中,那它到底應怎么處理?”
其實,巴菲特的這種追問不僅僅是探討股權激勵的薪酬實質,而是著重于其會計處理問題,即這種股權激勵應該計入費用,從而列入收益的計算中。
道理很簡單,如果有兩家公司,一家公司采用某種形式的股權激勵,另一家公司未采用。如果實施股權激勵的公司未將這部分激勵形式的薪酬計入費用,但其業績卻由于激勵效應而增加,這時,其業績便沒有與其費用完全配比,因為缺少了股權激勵這一塊成本費用。并且,由于股權激勵未計入費用,也導致兩家公司的不可比性;投資者會誤以為實施股權激勵公司的業績更好,而實質上的情況,卻是其未將激勵費用列入收益計算所致。
鑒于諸如股票期權等激勵形式在許多國家日益盛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2號——以股份為基礎的支付”填補了會計處理方面的空白,規定股權激勵予以費用化。該準則結論基礎中,在探討廣義的雇員股份計劃時,其中的言辭有利于我們加深對薪酬概念的理解:“理事會指出,這些計劃只有雇員才能取得的這一事實本身就足以證明,提供給雇員的利益代表了雇員薪酬。不僅如此,‘薪酬’這個術語并不只是局限于作為雇員個人合同一部分的薪酬:它包括提供給雇員的全部利益。類似的,服務這個術語包括雇員提供的作為回報的全部利益,包括由于股份計劃的激勵而增加的生產力和責任感或其他雇員工作業績的提高?!?/p>
而在財政部2006年2月15日、并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的新會計準則體系中,第11號準則“股份支付”,已經在某種程度上實現了股權激勵會計處理方面的國際趨同。
會計變革
“股份支付”準則的關鍵點有三:一是相關股權激勵費用化;二是首次執行日的處理;三是股權激勵費用的計量與確認。
一般而言,股份支付的相關規定對實施股權激勵上市公司主要有兩方面影響,一是在首次執行日,即2007年1月1日,需要將屬于2006年度的股票期權成本費用調減留存收益,即減少期初(2007年)未分配利潤;二是增加2007年及以后年度的成本費用,從而減少未來會計期間的凈利潤。
根據第38號準則“首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對于可行權日在首次執行日或之后的股份支付,應當根據股份支付準則的規定,按照權益工具、其他方服務或承擔的負債的公允價值,將應計入首次執行日之前等待期的成本費用金額調減留存收益,相應增加所有者權益或負債。
數據顯示,2007年1月1日股東權益受股份支付準則影響的上市公司僅七家(表2)。其中,博瑞傳播(600880)受影響程度最大,影響率為-8.50%;金發科技次之,影響率為-4.45%;中國人壽(601628)影響額最大,高達-4.31億元,不過,由于家大業大,影響率僅為-0.44%。
應該說明的是,股份支付準則對年初股東權益的影響,僅是改變了其中的結構,即減少了未分配利潤,同時增加了資本公積,所以,并未減少凈資產總額。也就是說,在2007年初新舊會計準則股東權益差異調節表中,在“股份支付”項中是調減,但在“其他”項是增加。
以金發科技為例。金發科技股票期權所占比例較大,標的股票總數占激勵計劃簽署時股本總額的10%。據金發科技計算,公司一次授予、分期行權的每份期權在2006年9月1日的公允價值為7.6893元。屬于2006年度的費用為5522萬元,按此數額調減2007年初的未分配利潤。
股份支付準則的另一方面的影響,是增加2007年及以后年度的成本費用,從而減少未來會計期間的凈利潤。
同樣以金發科技為例。該公司2006年度實施的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屬于“股份支付”準則中的“完成等待期內的服務或達到規定業績條件才可行權的換取職工服務的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根據準則要求,在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應當以對可行權權益工具數量的最佳估計為基礎,按照權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和資本公積。
2007年一季度,金發科技凈利潤7009萬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26%,稀釋每股收益0.11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資產收益率為5.26%;季報中披露,根據股份支付準則的相關規定以及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中確定的行權條件并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報告期內,公司確認的股份支付相關費用為684萬元,并調增資本公積684萬元。
命懸一線
我們注意到,金發科技季報中披露的公司一季度確認的股份支付相關費用為684萬元,與其年報中的相關測算相去甚遠。按金發科技2006年報中的計算(表3),其2007年度需負擔的股票期權費用高達1.477億元,如果按季度簡均計算,一季度確認的股權激勵費用應該超過3000萬元。
就季報中確認金額與年報中的計算情況的差異問題,以及2007年一季度所確認的股權激勵費用不多的情況,金發科技相關人員介紹說,公司計劃公募增發,增發后會對凈資產收益率產生攤薄,所以股票期權激勵能否順利行權,存在著很大的變數。
然而,我們研究發現,金發科技股票期權激勵能否順利行權,與上述新會計準則的費用化規定密切相關;甚至,巨額股權激勵費用的確認決定著股票期權的行權問題。
在金發科技股票期權激勵方案中,激勵對象必須同時滿足五方面條件方可獲授股票期權,其中的前三項,一是根據《廣州金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辦法》,激勵對象上一年度績效考核合格;二是金發科技上一年度凈利潤較前一年度增長達到20%;三是金發科技上一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18%。
金發科技2006年度凈利潤為3.069億元,如果2007年度確認股權激勵費用1.477億元,那么,若實現第二條行權標準“上一年度凈利潤較前一年度增長達到20%”,則實際上需要2007年度凈利潤比2006年度增長68%,才能消化1.477億元的股權激勵自身的費用。
計算過程:(3.069*120%+1.477)/3.069-1=68%
再考慮到第三項行權條件“上一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18%”,若金發科技順利實現公募增發,且考慮到股東權益隨利潤的累積逐漸變大的因素,則達到這項行權條件的難度更大。
目前,針對這一情況,一些上市已開始從兩方面著手解決因會計準則所帶來的困境。
一是修改與調整股權激勵方案。
如伊利股份(600887),其4月30日公告稱,“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增長率”為公司經審計的當年利潤表中“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加上股票期權會計處理本身對凈利潤的影響數與上一年利潤表中“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加上股票期權會計處理本身對凈利潤的影響數相比的實際增長率。這種修改實質就是剔除“股權支付”準則的影響。
其實,在一些公司的股權激勵方案中,也留下了類似的伏筆。如寶新能源(000690)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中便明確指出:如果由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或者統一的會計制度等要求變更會計政策,導致年度利潤總額及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出現重大變化,則可由董事會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在計算上述行權條件指標時,是否剔除有關非正常因素并對上述行權條件進行修正。若進行修正,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而金發科技股權激勵方案中規定:因其他原因需要調整股票期權數量、行權價格或其他條款的,應經董事會做出決議并經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二是將股權激勵費用視為非經常性損益,從而排除其對股票期權等能否行權的影響。
不過,將薪酬之一的股權激勵費用視作非經常性損益,其合理性著實需要探討。目前,對于股權激勵相關費用是屬于經常性損益還是非經常性損益的問題,證監會的態度未明。在證監會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規范問答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2007年修訂)》中明確指出:“目前,財政部已正式頒布了企業會計準則及應用指南(以下簡稱‘新會計準則’),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結合新會計準則中相關規定的變化,我們相應對非經常性損益做出了修訂?!痹撐募校信e了非經常性損益的十五個項目,其中沒有股權激勵費用,只是在最后一個項目“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留了一個口子。
應該強調的是,對于股權激勵相關費用是屬于經常性損益還是非經常性損益的問題,一些上市公司人員企圖在新會計準則、準則應用指南乃至講解中尋找答案(這三項中都未述及此問題),我們認為,這其實應屬于證監會監管的規定范圍。
幸免于難?
這里,我們來看激勵數量列第三位的新安股份(600596)的情況。在其股權分置改革同時,為建立長效發展機制,主要非流通股股東認為有必要共同對新安股份現有管理團隊實施激勵;其中,傳化集團股權激勵方案為,傳化集團將所持本公司6788.1萬股(占總股本29.77%)中的2227萬股(占總股本9.77%)轉讓給新安股份現有管理團隊,轉讓價格為1.595元/股。
我們注意到,就新安股份而言,不論是在2007年初新舊會計準則股東權益調節表里,還是在2007年一季報中,都未見由新會計準則所導致的股權激勵費用的影響。究其原因,這是因為其激勵方式是采用“股東轉讓股票”,而在這種方式下,激勵費用如何處理,“股份支付”準則中未予規定,而在準則應用指南與準則講解中也未有相應的解釋。
那么,包括新安股份在內的采用“股東轉讓股票”式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是否都能夠由于新會計準則的灰色區域而“幸免于難”,便成為一個需要探討的問題。
在中國會計準則國際趨同的指向——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中,《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2號——以股份為基礎的支付》的“范圍”部分指出:“為本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目的,主體的股東將主體的權益性工具轉讓給向主體提供了商品或服務的其他方(包括雇員),屬于以股份為基礎的支付交易,除非該轉讓明確是為了向主體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支付價款之外的其他目的?!边@里提到的情形,便包括了類似新安股份的“股東轉讓股票”的激勵形式。
在該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結論基礎”中,在“向雇員轉讓權益性工具”部分中詳細介紹說:“在一些情況下,可能一個主體并不直接向雇員(或其他方)直接發行股份或股份期權。作為替代,一個股東(或股東們)可能會向雇員(或其他方)轉讓權益性工具?!辈⑦M一步指出,“在這種安排下,一個主體接受了由其股東支付的服務(或商品)。這種安排在實質上可以視為兩項交易——一項交易是主體在不支付對價的情況下重新獲得權益性工具,第二項交易是主體接受服務(或商品)作為向雇員(或其他方)發行權益性工具的對價”、“第二項交易是一個以股份為基礎的支付交易。因此,理事會得出結論,主體對股東向雇員或其他方轉讓權益性工具的會計處理應采用和其他以股份為基礎的支付交易同樣的方法?!?/p>
可見,對于類似“股東轉讓股票”的激勵形式,按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精神,也需要同公司發行股票期權一樣進行費用化的會計處理;只是,在“兩項交易說”的情況下,前面要增加一項上市公司獲得股東“捐贈”相應股份的會計處理。
其實,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這些考慮,有其對財務報告中立性等方面不懈追求。
在上述“結論基礎”別談到:“一些國家的政府采取的鼓勵雇員擁有股份的政策并不能作為對這些類型的計劃采用不同的會計處理的正當理由,因為給予特定交易以有利的會計處理方法來鼓勵主體采用這種交易不是財務報告的任務?!辈⑶遥渲信e了一個類似的例子:“比如,政府可能希望鼓勵主體對他們的雇員提供養老金,以減輕國家的未來負擔,但這并不意味著養老金成本可以不在財務報表中列示”,來進一步理清與強調財務報表的作用:“這種做法會損害財務報告的質量。財務報告的目的是向財務報表的使用者提供信息,幫助他們做出經濟決策。省略財務報表中的費用并不會改變這些費用既已發生的事實。費用的省略導致報告利潤的虛增,使財務報表不再是中立的,透明度和可比性降低,對使用者具有潛在的誤導作用?!?/p>
股權激勵對報表的影響范文3
[關鍵詞]股權激勵;盈余管理;股價波動;每股凈資產
[中圖分類號]F23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3283(2013)07-0107-03
一、引言
近年來伴隨著股權分置改革的實行與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推出,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在積極推行股權激勵,股權激勵儼然成為上市公司提高公司績效的一種利器。股權激勵機制可以解決股東與經理層之間利益紐帶問題,對維持管理團隊的穩定,減少成本和提高公司績效都起到積極作用。
盡管股權激勵意在解決股東與高管的制衡機制,但由于股權激勵往往伴隨著一定的行權條件,導致高管存在著為滿足自身利益而進行盈余管理的動機,同時,市場會對會計盈余公告做出相應的反應,這種盈余管理的行為就會對股價產生一定的影響,造成二級市場股價的波動。
基于此,本文在參考國內外有關股權激勵和盈余管理的經典模型及論述基礎上,運用實證研究方法對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與盈余管理行為間關系進行研究,并結合公司財務指標進行分析。
二、文獻回顧
Brown(2001)研究認為,公司高管存在著調整會計報表中盈余的行為,以使其超過分析師的預期,因為低水平的會計盈余會對二級市場造成不利影響,同時也意味著較低的管理績效。Gao 與 Shrieves(2002)通過實證研究發現,高管薪酬的組成會對其盈余管理行為帶來一定程度的影響,股票期權以及股票紅利與盈余管理程度有著正相關關系,而工資薪金與盈余管理則呈負相關。Bergstresser 和 Phillippon(2006)通過實證研究發現,當CEO薪酬與公司股價緊密相關時,他們進行盈余管理的動機就越明顯。
肖淑芳、張晨宇等(2009)通過實證研究發現,股權激勵計劃公告日前的三個季度,經理人普遍存在著通過操縱“操縱性應計利潤”進行了向下的盈余管理。馬會起、干勝道、胡建平(2010)研究發現,我國實施經營者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其當前的應計利潤對當前的股票價格的影響程度大于當前的現金凈流量。這也鼓勵公司經營者通過盈余管理進行操縱股價以達到獲得更多股權收益的目的。
目前國內的研究主要是關于股權激勵過程中盈余管理的動機以及其與公司治理的關系,本文將上市公司的財務指標、股價波動與盈余管理相結合,深入研究了股權激勵公司的不同特征對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的影響,以及這種盈余管理帶來的結果,豐富了股權激勵過程中盈余管理的理論研究。
三、研究假設
(一)股權激勵公司股權集中度與盈余管理
盡管股權激勵意在減少成本,強化公司高管與股東之間的制衡機制,然而由于我國上市公司內部人控制現象較為嚴重,管理層為了自身的利益就會實施一定程度的盈余管理,Shleifer和Vishny(1997)認為當股權集中度增加至股東司以有效地控制公司時,問題就會從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的沖突轉移到控股股東對中小股東的利益剝奪上來。因此,提出假設:
假設1:上市公司股權集中度越強,股權激勵中盈余管理的幅度也越大。
(二)股權激勵公司每股凈資產與盈余管理
每股凈資產值反映了每股股票代表的公司凈資產價值,是支撐股票市場價格的重要基礎。每股凈資產值越大,表明公司每股股票代表的財富越雄厚,通常創造利潤的能力和抵御外來因素影響的能力越強。袁琳(2009)研究發現,2002年以后,我國資本市場存在賬面凈資產對股價的解釋能力逐年增強的現象,且是股價的主要解釋力量,解釋能力優于會計盈余。每股凈資產越大,也許對股權激勵高管的誘惑力也越大,因此提出假設:
假設2:每股凈資產與盈余管理程度正相關。
(三)盈余管理與股價波動
目前國內文獻大多是對盈余管理的動機以及與股權激勵相關性的研究,而這種盈余管理能否達到目的,卻鮮有文獻關注。對于股權激勵上市公司的管理層來說,進行盈余管理的目的很大程度上是為了影響二級市場股價,降低行權價格,以便更容易地獲得激勵。但股價除了受到會計盈余的影響之外,還會隨著宏觀經濟、行業周期等外界因素而波動,股權激勵下的盈余管理能否達到其目的,也是本文的創新點之一,提出假設:
假設3:盈余管理會對二級市場的股價造成影響,帶來股價波動。
四、樣本選擇和研究設計
(一)樣本選擇及數據來源
(二)研究變量
2.解釋變量
五、實證結果與分析
六、研究結論
本文選取了2011年A股市場首次披露股權激勵方案的110家上市公司為樣本,研究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過程中的盈余管理,以及這種盈余管理對股價帶來的影響。研究發現:股權激勵公司的每股凈資產、股權集中度都對盈余管理程度有著顯著的影響。股權激勵中的盈余管理行為會對二級市場造成影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達到控制行權價格的目的。
本文的研究結果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表明上市公司股東在授予管理股權激勵時,應該充分考慮盈余管理的影響,制定合理目標,優化公司治理結構,以提高激勵效率,達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參考文獻]
[1]Brown,L.The temporal analysis of earnings surprises:profits versus losses[J].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2001(39).
[2]Daniel Bergstresser,Thomas Philippon.CEO Incentives and Earnings Management[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2006,80(3).
[3]Pengjie Gao,Ronald E.Shrieves.Earnings Management and Executive Compensation:A Case of Overdose of Option and Underdose of Salary?[C] EFA Berlin Meetings Presented Paper,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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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何凡.股權激勵制度與盈余管理程度[J].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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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激勵對報表的影響范文4
股權激勵與并購可以形成相互促進的良性互動。以科大訊飛為例股權激勵可以與并購行為相互促進,股權激勵促進并購的推行,并購促進股權激勵的落地,以此良性循環,形成管理層、股東與公司等多方共贏的局面。
一方面,股權激勵促進企業并購的推行。公司公布股權激勵的方案,一方面強化了對公司現有業務發展前景的信心,增加投資者的信心;另一方面給予未來通過并購實現“外延擴張”的預期,保持公司高估值,使得公司未來在并購活動中{借估值優勢降低并購成本,提升公司的并購潛力,尤其是一股份支付為支付方式的并購。在推行股權激勵方案一年半后,2013年6月24日,科大訊飛與我國教育招生考試信息化服務的知名企業,中高考網絡評卷、標準化考場建設主要服務商之一的啟明科技的股東簽訂了《股東轉讓協議》,上市公司以自有資金48000萬元收購廣東啟明科技發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權。教育考試業務是科大訊飛發展戰略的重要方向,這一收購無疑加強了公司在教育領域的布局。股權激勵作為緩解沖突的方式,促使高管和股東的利益的一致性,高管要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就必須實現公司績效的最大化。由戰略行為的效率理論和交易費用理論可知, 公司績效會因正確和合理的并購重組戰略而得到提高, 高管也會因公司績效的提高而獲得最大的收益,因此股權激勵方案能夠促使公司績效的戰略并購行為。
另一方面,并購有利于股權激勵的落地。對于股權激勵對象而言,股價是否高于授予價格以及業績達標情況是影響其收益的兩個重要條件。就股價因素而言,科大訊飛并購恰好在公司股票期權計劃的首個行權年,透過釋放并購利好,直接提升了公司的股價。科大訊飛的股價從公告并購時點的46元每股一路上漲,最高達到63元,漲勢一直持續到2014年末,遠高于同期大盤指數和行權價格26.92元。因此,加強了股權激勵的激勵對象首個期權行權期的收益,提升了激勵力度。此外,首批激勵對象行權后,進一步促進了科大訊飛股票的流通率。業績考核方面,經歷了一個高速增長期后,原有業務逐步趨于穩定,而根據公司的業績考核條件,公司必須保持持續增長,才可以將手中的股票期權進行行權,此次并購強化了公司未來的業績增長能力,提升了未來期權行權條件的概率,進一步加強激勵計劃的有效性。當科大訊飛在享受并購帶來的利好時,與股權激勵方案形成良性的互動,進一步加大股權激勵的作用。2014年作為高科技軟件企業,公司員工離職率低于同行業50%,關鍵員工保留率達到97.5%。
股權激勵對報表的影響范文5
一、我國關于股權激勵研究的背景分析
我國真正意義的股權激勵制度始于1999年的內部職工股和公司職工股制度,2003年的管理層收購熱潮推動了股權激勵制度在我國的發展。
然而,在國外倍受推崇的股票期權激勵制度由于我國存在股權分置情況而難以實行。長期以來,我國上市公司股權高度集中在非流通的國有股和法人股手中,存在內部人控制現象嚴重,公司的治理結構受非市場因素影響大,經理人員選拔和治理機制失效等現象。截至2004年底,我國上市公司總股本7149億股,其中非流通股份4543億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64%。由于2/3的非流通股不能流通,高管人員即使獲得公司的股票,也無法通過二級市場兌現獲益。而且,上市公司經營者的持股比例普遍較低,股權激勵措施并沒有產生很強的激勵作用。所以,時至2003年底,在我國1285家上市公司中,只有112家公告實行了股權激勵制度,僅占所有上市公司的8.72%。
股權分置改革是股權流通性優化的最有效和最直接的途徑,其可與股權激勵機制的建立形成良性互動。2005 年4 月底,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正式開始。截至2006年4月1日為止,深滬兩市已有63%的公司推出了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流通市值比例已過半,其中一部分公司在進行股權分置改革的同時推出了股權激勵計劃。從2005 年5月第二批股改試點公司到第九批共有28家上市公司公布了股權激勵計劃。這一時期的股權激勵,激勵方式上有股票和股票期權兩種;在方案確定上,仍有28%的公司處于觀望狀態;從財務特征看,其凈資產收益率均值為5.28%,資產負債率均值為46.12%。股權分置改革為上市公司考核與激勵機制創造了更加成熟的市場條件,這也使股東對管理層的考核與激勵從靜態目標向動態目標轉變(吳曉求,2006)。
隨著我國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成功,市場對建立股權激勵機制的呼聲日益高漲。2006年新修訂的《公司法》、《證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并實施,消除了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法律障礙,并為其實施提供了相應的制度保證。從《管理辦法》實施至2010年4月,滬深兩市共有156家上市公司公布其股權激勵方案(上交所70家,深交所86家)。但是,其中宣告停止實施的有53家。由此可見,股權激勵并未在我國上市公司中得到廣泛應用,股權激勵制度實施依然困難重重。所以,對國內股權激勵效應的進一步研究具有其現實意義。
二、我國關于股權激勵效應的研究現狀分析
隨著《管理辦法》的與實施,股權激勵制度在我國上市公司中得到普遍推廣,關于股權激勵效應的理論研究也受到空前的重視。本文以“股權激勵”為關鍵詞,通過中國知網、萬方數據庫等渠道,檢索到1999年至2010年間研究相關文獻共計2055篇,研究文獻的發展軌跡如圖1所示。其中,2004年和2005年為我國股權分置改革時期,股票的全流通為股權激勵的實施鋪好了基石,各方面法規、制度待定,對股權激勵的前景難以確定,因此,研究文獻的數量有所回落,2006年的論文數量大幅度增加應該與同年《管理辦法》的與實施有很大關系。
從內容看,研究股權激勵效應的文獻共383篇,如表1所示,相關研究主要集中于股權激勵對公司績效、治理效應的研究,占樣本總數的63.71%(財務業績24.02%,財富效應7.83%,治理效應31.85%),大多數學者肯定了股權激勵的積極效應。還有部分學者從機制、制度角度研究激勵效應理論,并結合實踐發展了激勵效應的研究;而關于負面效應的研究明顯滯后,只占樣本總數的10.97%。就研究方法而言,有近50%的論文采用實證研究法,但由于股權激勵在我國的實施時間短、樣本數量少等原因,實證研究中以事件研究法或案例研究法居多。在為數不多的相關與回歸分析中,則有越來越多的學者效仿國外的研究,選取綜合性好的績效指標。
對于財務業績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股權激勵與公司業績的相關性方面,共有92篇論文,占樣本總數的24%。其中,18.8%選用凈資產收益率(ROE)等綜合業績指標,進行實證研究,總體認為公司業績與股權激勵比率之間具有明顯的正相關關系。關于股權激勵的財富效應的研究,主要以股價、累計異常收益率(CAR)、Tobin-Q等作為衡量股權激勵績效的標準,研究認為,我國上市公司管理層持股與公司價值正相關,但不顯著的結論(陳勇等,2005);股權激勵方案的公告存在明顯的正面股價效應;非創業型家族企業管理層持股比例與企業價值呈“倒U型”的區間關系(俞鴻琳,2006)。
關于治理效應的研究,實證角度研究的論文有60篇,占樣本總數的15.67%;從理論角度研究的論文62篇,占樣本總數的16.19%。理論研究認為,股權激勵是解決委托問題的有效手段(王俊強,2010),可降低企業成本、提高企業業績、吸引和留住企業關鍵人員;但我國在實施股權激勵過程中也面臨諸多問題,包括合法化的股票來源、不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外部制度環境缺失等。絕大多數從實證角度研究治理效應始于2006年,內容主要集中于研究股權激勵效應的影響因素,并認為公司規模越大,激勵股權分布結構越不均勻;股權集中度越高,激勵股權分布結構越趨于均勻;企業成長性、企業規模與控股股東性質是影響公司股權激勵方式選擇的顯著性因素;管理層持股比例處于中間時,與公司全要素生產率正相關,持股比例較低或較高時,二者則呈現負相關關系;管理層持股與債務期限結構之間存在負相關關系;適度的股權激勵部分解決了公司治理中存在的“投資不足”現象,卻增加了經理人過度投資的動機(鄔展霞,2006);也有學者通過問卷調查發現業績評價方法、資本市場有效性、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是影響樣本公司高管股權激勵效果最為重要的因素。
盈余管理是公司內部治理機制的重要因素,也是股權激勵治理效應研究的重要內容,一般認為,股權激勵更易激發管理層盈余管理。國內學者主要從實證角度研究股權激勵與盈余管理程度的相關性,代表性的觀點為:股權激勵比例與激勵方案實施前的盈余管理程度存在顯著正相關關系;行權期限與激勵方案實施后的盈余管理程度存在顯著負相關關系;股權激勵模式對于激勵方案實施后的盈余管理的影響顯著;董事會機制與上市公司高管盈余管理程度呈顯著負相關關系(李延喜等,2007)。
關于激勵機制及制度效應理論的研究始于《管理辦法》實施之后,共有53篇論文,占樣本總數的13.84%。其中,針對股票期權激勵的論文就有38篇。這方面的研究是在國外較成熟的理論研究基礎上,結合我國實際所做的引申性研究。代表性的觀點有:較之我國傳統報酬激勵機制,股票期權制能使企業經營者和所有者的利益緊密結合,且有助于解決企業長期發展問題;股票期權激勵機制真正發揮作用,需要完善的內部法人治理機制和外部完善的政策法規、證券市場及經理人市場等(同勤學,2009);隨著公司內外部環境的改變,股票期權的定價問題凸顯,選擇合適的定價模型,決定著激勵的有效性,有學者提出了隨機執行日的支付型經理股票期權,它利于經理努力工作,提高股價,同時可抑制經理的操縱行為;基于CAPM模型的股權激勵效率的研究發現,授予經理的股票凍結期越長,股權激勵的效率越低(吳凱等,2004);而在具體實施股票期權激勵時,要注意激勵對象、股票來源、授予數量、行權價格,以及行權期等要素的合理設定;有學者針對長、短期激勵自身的弊端,提出將浮動年薪制與股份期權相結合,采用動態股權激勵模型。
關于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方面的研究共有文獻44篇,占樣本總數的11.49%。在時間分布上,主要集中在2006年我國新的會計準則后,關注點在激勵授予日股票期權等權益工具的會計處理方面。研究認為,股權激勵費用化會計處理直接影響公司利潤,進而決定股價的變動,產生不同的市場反應,這種反應的程度與激勵費用對于公司業績的影響成正比;對于費用化導致公司虧損的上市公司,市場會產生更大的負向反應,激勵費用造成的虧損越大,市場的這種負向反應越顯著(呂長江、鞏娜,2009);費用化問題迫使上市公司修改激勵方案,改用限制性股票、虛擬股票等激勵方式,并確定合理的激勵工具公允價值。
關于股權激勵負面效應的研究較少,共42篇文獻,占樣本總數的10.97%。多數學者認為,一方面,股權激勵有其固有的缺陷,即當股市處于牛市時,業績平平的經理人易出現“搭便車”現象;而熊市時,經營業績很好的公司經理人卻不能獲得相應股票期權收益;另一方面,股權激勵易于造成管理者粉飾財務報表,進行舞弊管理等道德風險問題。還有部分學者認為,公司的外部制度不完善(包括證券市場,信息披露制度,會計、稅收處理等)是造成股權激勵失效的主要因素。有學者基于哲學角度的研究認為,只有激勵動力匹配、監督約束機制得當、傳導暢通,才能對這種負激勵效應進行有效制衡,使股權激勵真正起到改善公司治理和提升公司價值的作用(李葳、胡運權,2007)。
三、研究結論與啟示
綜上所述,我國關于股權激勵效應理論方面的研究創新很少,而且,對股權激勵負面效應研究的關注度不夠。雖然《管理辦法》的實施為股權激勵效應的實證研究提供了客觀條件,但在回歸分析中,綜合性的績效指標本身的計算卻相當復雜,而且,我國證券市場尚不完善,難免存在市場價值虛增現象。因此,使用這些指標衡量公司價值,有可能造成研究結論的謬誤。
股權激勵的有效實施取決于一系列的經濟因素,而國內學者的研究多集中于公司內部治理特征因素,如企業規模、股權結構、企業成長性、經營者道德風險、投資機會,以及盈余管理等,但卻忽視了經營者自身對股權激勵的影響,而且對盈余管理的研究面比較窄。除此之外,學者還需綜合考慮公司外部治理環境因素,如市場、法規的不完善帶來的系統風險等也是影響股權激勵實施效果的重要方面。
基于以上分析,筆者認為未來的相關研究應著力從以下方面展開:第一,拓寬盈余管理的研究面,從高管盈余管理的角度研究股權激勵的負面效應。近年來,高管進行舞弊性盈余管理的行為層出不窮,而學者對于股權激勵如何引起高管舞弊,二者的內在聯系,以及機理分析等的研究卻很少涉及,這也是我國理論研究有待完善的地方。第二,在影響因素的研究中,增加經營者自身的能力,如高管的管理能力、市場競爭力等因素,注意強制性的期權費用對股權激勵實施的影響。此外,在股權激勵引致風險的研究中,更多注意公司總風險中系統風險的比例,及其與公司股權激勵的相關性研究。第三,股權定價一直是學者關注的問題。定價過高容易導致高管的盈余管理行為。那么,定價過高如何規避;設定怎樣的高低定價標準;采用何種股權定價方法合理。這些都是未來需要解決的問題。
參考文獻:
[1]吳曉求:《股權分置改革后的中國資本市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2]陳勇、廖冠民、王霆:《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效應的實證分析》,《管理世界》2005年第2期。
[3]俞鴻琳:《國有上市公司管理者股權激勵效應的實證檢驗》,《經濟科學》2006年第1期。
[4]鄔展霞:《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制度對投資效率的影響分析》,《生產力研究》2006年第8期。
[5]李延喜、包世澤、高銳等:《 薪酬激勵、董事會監管與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南開管理評論》2007年第6期。
股權激勵對報表的影響范文6
Abstract: This article is designed to find out whether the equity incentive of the listed companies affects their structure capital by 61 samples in 2010 by Eviews. Study shows that there is exist significantly relation between them. Listed companies are trying to take the equity incentive, to some extent, reducing the company's capital liabilities rate, and optimizing the capital structure.
關鍵詞: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資本結構;實證研究;資產負債率
Key words: listed companies;equity incentive;capital structure;empirical research;capital liabilities rate
中圖分類號:F275.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2)32-0154-02
0 引言
資本結構理論是財務理論中的重要內容,它對研究企業治理結構、盈利能力以及企業價值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義。合理的資本結構不僅有利于企業執行能力的提高、企業相關利益者權利義務的實現,而且與企業績效、企業管理行為等也具有深刻的內在聯系,為公司資本結構決策和投融資提供理論指導。當經理人以打工者的身份參與公司活動時,其負債融資的動機會十分強烈,因為通過負債融資的擴大,會增加經理人個人利益,但是這樣會形成較大的財務風險。而股權激勵機制可以有效的調節高層管理者的行為決策,因為當經理人持有公司股票時,在一定意義上也成為了公司的老板,其融資決策行為也會發生很大變化,也就會對公司的資本結構內涵、投融資產生必然的影響。實行股權激勵的理論依據之一是委托理論,即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為解決“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需要通過一定的方式讓公司高管層持股,從而達到高管層與股東利益目標一致的目的。
自2005年12月31日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稱為管理辦法)以來,我國已有172家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機制,占上市公司總數的8.48%。由于《管理辦法》規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0%,所以我國大多數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額度選擇在5%-10%之間。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機制后,企業資本結構也產生變化,這對我們分析股權激勵機制的實施效果也具有指導作用。研究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機制與企業資本結構相關關系,對于規范企業管理行為、優化公司治理結構、改進公司管理模式、提高公司經濟效益以及社會資源配置效率,都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1 文獻回顧及研究假設
1.1 文獻回顧 國外學者中,Firend和Lang (1988)研究發現,資本結構隨著股權激勵比例的增加而減少。Mehran(1995)隨機抽取了1979-1980年的124家制造公司作為研究樣本進行研究,研究表明在激勵計劃中,高管薪酬與資本結構正相關。Berger、Ofek和Yermack(1997)選用1984-1991年的8年間的434家非金融和非公用事業公司的3085個觀察值為研究對象,研究管理者壕溝與資本結構的關系,發現CEO股票持有比例與資本結構正相關。Moh’D、Perry和Rimbey(1998)以1972-1989年的311家非管制制造企業為樣本研究,發現:內部人和機構投資者持股比率與資本結構負相關。證明了較高內部人持股比例使高管控制公司財務政策和追求自身利益。
國內學者中,李晉(2007)認為公司成長性與資本結構之間呈正相關關系,而盈利能力與資本結構之間呈負相關關系,經營現金流量與財務杠桿之間呈正相關關系。陳曉丹(2009)闡述了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幾個基本特征:首先,股權融資在融資中所占的比例過高。其次,企業債券融資在融資中所占比例太低。從資本結構的優序融資理論上來看,企業有將內部資金作為投資主要資金來源的偏好,然后才會考慮債務資金和新的股權融資。鄭鳴和徐璐(2010)研究了我國上市公司期權激勵的影響因素,文章以2006-2009年A股上市公司為樣本,結果表明當公司成長機會越多、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越高時,上市公司選擇期權激勵的概率就會越高:當公司規模大、風險高、股權集中、現金流充沛以及監管嚴格時,上市公司選擇期權激勵的概率就會越小。徐鹿和孟慶艷(2011)對我國上市公司管理層股權激勵現狀進行了分析研究,結果表明,我國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數量很少,激勵額度偏高,激勵模式比較單一,大多都以股票期權為主,行業集中性教強,而且負債水平偏低。
綜觀國內外研究,對上市公司資本結構影響因素分析的研究成果,體現在宏觀經濟因素、行業因素、公司特征因素和公司治理因素方面的都有,股權激勵機制就屬于公司治理因素,這方面成果也很多,但現有股權激勵機制影響資本結構的研究成果結論并不統一。
1.2 研究假設 根據已有的研究成果,本文提出以下假設:
假設一:高管持股比例越高,企業的資本結構越合理,從而資產負債率越小。資產負債率是衡量資本結構的重要指標,同樣,高管持股比例也是激勵機制的重要指標。實施股權激勵機制后,公司的資本結構應該得到了優化。管理者的風險態度變化,持股越多越會減少負債。
假設二:股權集中度與資本結構之間呈正相關關系。已有研究表明高管持股比例的提高將加大它們負債程度,充足資金擴大生產。因此股權集中度與資本結構之間是正相關的。
假設三:獨立董事比例與資本結構水平之間呈正相關關系。對于實施股權激勵機制的上市公司,直觀上獨立董事比例可能對公司的資本結構產生正向影響。
2 研究樣本和指標選取
本文收集了截止2010年12月31日我國實施股權激勵機制的上市公司數據,同時剔除了金融業公司和數據殘缺公司的數據,共61個樣本。數據覆蓋制造業、信息技術業、房地產業、批發和零售貿易、農林牧漁業、建筑業、社會服務業及綜合類等幾大產業群。本文數據主要來源于銳思數據庫、中國證券報和中國統計年鑒。
本文建立多元線性回歸模型,其變量主要有以下幾個指標:資產負債率(因變量),高管持股比例(自變量),股權集中度和獨立董事比例(控制變量)。本文關注股權激勵與資本結構之間的關系,選擇高管持股比例作為股權激勵的指標,選擇資產負債率作為資本結構的指標。這是因為資產負債率為負債總額與資產總額之比,能夠從總體上概括出企業的資本結構現狀,而且此指標的計算數據可以直接從財務報表中得到。指標解釋如下:
①資產負債率(資本結構指標)=總負債/總資產
②高管持股比例(股權激勵機制指標)=高管持股數/總股數
③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股權結構指標)=第一大股東出股份額/總股份
④獨立董事比例(董事會指標)=獨立董事人數/董事會人數
3 實證分析
3.1 分析過程
①多元線性回歸模型。
以股權激勵實施時間為參照,其他變量時間選取與股權激勵實施時間最接近的數據,取得數據為61組。模型如下:
Y=β0+β1X1+β2X2+β3X3+ε;
經過檢驗,發現X2系數不顯著,且T檢驗未通過,所以將X2刪除。再次做資產負債率、股權激勵額度和股權集中度的回歸模型。則X1、X3、C的F和T檢驗通過,表明模型從整體上看資產負債率與解釋變量之間存在負相關關系,模型可用。
②實證模型結果。
Y=42.94690-0.659152X1+0.230352X3+ε;
由于F=13.23123>F0.05(2.58)=3.15,T0.025(58)=2.0,從實證模型可以看出,以高管持股比例作為激勵比例與資產負債率之間存在負相關的關系,驗證了前文的假設一。股權集中度與資產負債率之間存在正相關的關系,驗證了前文的假設二。由于獨立董事比例與資產負債率之間的可決系數很小,且沒有通過T檢驗,所以本文在模型設定過程中將X2刪除了,獨立董事比例對資本結構的不存在影響,與前文的假設三相悖。
3.2 統計性分析 在我國的上市公司中,以制造業公司數量上占優,所以本文從上市公司中選取制造行業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均值作為參考指標。從實施股權激勵機制的公司中選取數量上最有代表性的制造業的樣本公司,將它們的資產負債率的均值與行業的均值進行比較后發現,我國實施股權激勵機制的上市公司的資產負債率明顯低于同行業的平均水平,這與本文上文的模型結果相一致,說明了實施股權激勵機制可以降低公司的資產負債率。股權激勵機制對經理人起到了約束作用,可以優化公司的資本結構,加強債權人對公司的監管治理。
3.3 實證結果分析 股權激勵比例與資產負債率存在負相關的線性關系,還要注意:一、由于《管理辦法》規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0%,所以我國大多數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比例選擇在5%-10%之間;二、激勵比例與資產負債率之間存在負相關是由于高管持股比例會優化資本結構,降低公司負債。經理人由打工者身份轉變為一定意義上的老板,會降低公司的資產負債率,優化公司的資本結構;三、資產負債率并不是越低越好,它存在一個合理區間。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機制以后,公司資本結構由大規模負債的資本結構轉變為適度負債的資本結構。適度的負債可以降低企業的綜合成本率,因為債務利息率通常低于股票股利率,而且債務利息是在所得稅前扣除。而過高的資產負債率,會增加公司的財務風險,不利于股東權益。適度的負債還可以獲得財務杠桿利益,增加上市公司價值。
4 結論
本文將資產負債率作為資本結構的重要指標,將高管持股比例作為股權激勵機制的重要指標,將股權集中度和獨立董事比例作為控制變量設定模型,進行實證研究。通過模型的設定及檢驗,本文發現股權激勵機制與資本結構之間存在負相關關系,即實施股權激勵機制在一定程度上能夠降低公司的資產負債率,優化資本結構。股權集中度與資本結構之間存在正相關關系,獨立董事比例與資本結構之間不存在關系。本文又對制造業做了統計性分析,分析結果驗證了前文的模型結果,證實了股權激勵機制與資本結構之間存在負相關關系。當然,股權激勵機制在我國實施時間較短,實施的上市公司數量有限,且很多上市公司的激勵計劃并沒有到行權時間,所以可供研究的樣本數量有限,對結果有一定影響。
參考文獻:
[1]陳曉丹.對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存在的問題的探討[J].中國商貿,2009,(13):21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