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股權激勵對企業的意義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股權激勵對企業的意義范文1
【關鍵詞】上市公司 股權激勵 問題 措施
上世紀九十年代美國上市公司提出股權激勵制度,它的有效應用在一段時間內對于降低企業經營管理成本、創造更多經濟效益起到了一定促進作用。近年來,我國上市公司在追求更大經濟效益的過程中開始廣泛使用股權激勵制度,然而盡管其在提升企業業績及促進股價上漲的過程中發揮了重要功能,但是也開始出現公司管理層利用該機制牟取暴利的現象。這種現象不僅嚴重影響我國企業的長期可持續發展,對于我國經濟的長期建設也是非常不利的。在這種情況下必須加強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問題的研究。
一、股權激勵相關簡介
(一)定義
股權激勵指的是在將企業部分股權歸屬經營者以后,促使其在企業運行過程中能夠制定一定決策并創造經濟效益。這一機制在使用過程中希望通過給經營者帶來更多經濟效益為激勵,促使其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中盡職盡責。
(二)作用
首先,激勵作用。經營者是激勵制度的主要目標,其在對企業股權進行掌握的過程中,將企業利益與其自身利益融合在一起,從而鼓勵其在日常工作過程中更加盡職盡責。這種激勵主要針對企業經營者而進行,企業長期的發展目標就是其實現自身價值的目標,同時能夠為企業和自身帶來更多的經濟效益。這種方法在使用過程中更有利于促使經營者本身潛力得以充分挖掘,同時能夠為企業凝聚力的提高起到促進作用;其次,約束作用。該機制在應用過程中能夠將企業經營者與股東的利益進行緊密的結合,如果經營者管理或決策失誤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那么其他股東也將受到牽連,因此經營者在日常行使權力的過程中,需要受到股東的監督等,從而對于限制經營者起到一定作用。
二、現階段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存在的問題
(一)股票期權行權設定不當
制定科學的行權價對于提升股票期權對企業管理者的激勵效果具有重要意義。然而企業股票價格是決定行權價的基礎,通常狀況下,企業經營者的辛勤工作能夠促使企業業績上升、股價上漲,從而股權激勵也能夠充分發揮功能,然而上市公司日常經營過程中不僅受到經營者管理的努力,同時也會受到市場經濟體制及外部環境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在這種情況下,較大的偏差將出現在行權價當中,經營者的努力可能無法通過股票價格的上漲而體現出來,就容易促使其積極性被打擊。因此,應用股權激勵機制的過程中應充分考慮到多種限制性因素,確定動態行權應當在整體經濟波動中實施。
(二)不健全的股權激勵約束機制
現階段,我國多數上市公司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擁有相對混亂的內部治理結構,產權制度因缺位的所有權而混亂。很多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包含薪酬委員會,而在日常實施激勵的過程中,該委員會相關激勵政策進行制定的主要負責人為企業管理層。這種現象說明,事實上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管理者實行自己對自己的激勵[1]。激勵對象與被激勵對象實際上是同一主體,一旦企業經營過程中,股東的監督職權沒有進行充分的發揮,激勵機制轉換成股東分紅。同時現階段我國上市公司并沒有制定相對嚴厲的股權激勵約束機制,激勵機制在應用過程中也擁有較短的有效期限,行權能夠促使管理者短時間內得到大量效益,同股權激勵機制使用的初衷相違背,由此可見,我國部分上市公司中的股權激勵機制只是一種形式化的存在。
三、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問題的解決措施
(一)將激勵機制融入企業文化當中
激勵機制在促進我國上市公司長期可持續發展中具有重要意義,因此現階段加強對激勵機制的有效應用勢在必行。在企業文化對企業經營越來越重要的基礎上,積極將二者進行融合,促使激勵機制得到充分的發揮至關重要。職工在日常工作過程中,企業應當對其進行定期的培訓,促使其明確企業的經營理念及價值所在,這樣一來,職工在日常工作中能夠更加明確自身職責,激勵機制也能夠得到充分發揮[2]。將股權激勵應用與企業文化當中,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首先給予職工更多的歸屬感及企業主人翁地位,促使其明確通過自身的努力不僅能夠實現自我價值,還能夠為企業帶來更多的經濟效益,這樣一來職工在日常工作過程中將更加盡職盡責,充分挖掘自我潛力。
(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新時期,要想促使股權激勵制度在上市公司當中充分發揮作用,經營者首先應當對自己的經營行為進行限定,如固定薪酬及股份,減少為實現自身價值而損害企業經濟利益的現狀。在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的過程中,首先可以對董事制度進行單獨設立,并嚴格監督薪酬及企業決策的公平性;同時構建監事會制度,在監事會的有效監督及審核下,促使企業各項決策具有更高的科學性。
四、結論
綜上所述,在社會經濟不斷進步的背景下,我國上市公司在提升自身競爭力的過程中應促使股權激勵機制能夠更加具有科學性。現階段我國上市公司在應用股權激勵機制的過程中,存在一定的不足,部分經營管理中應用其謀取私利的現象不僅應用企業的長期發展,對于我國市場經濟的進步也具有極大的阻礙作用。在這種情況下,上市公司應當將股權激勵機制同企業文化進行充分的融合,并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參考文獻:
[1]徐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式及其傾向性選擇――基于中國上市公司的實證研究[J].山西財經大學學報,2010,03.
股權激勵對企業的意義范文2
股權激勵方案設計要點及協議要點
一、權利界定
股權激勵需首先明確激勵股權的性質和限制,在確保激勵效果的同時,對潛在風險進行有效防范。股權乃公司基石,一旦發生糾紛,嚴重之時足以動搖公司根基。
二、權利成熟
相對現金獎勵而言,股權激勵可以節省公司的現金支出,同時具有長效機制:公司利益與員工從此建立長遠聯系,公司業績的增長對于員工而言同樣存在未來回報?;谶@種歸屬感,員工更具有做出出色成績的工作內心驅動。
三、權利授予
虛擬股權的授予,源自持股股東股權所對應的收益,只需要公司、持股股東、激勵對象簽署一份三方協議,明確授予激勵對象的分紅權的比例與每期分紅的計算方式即可。
四、考核機制
激勵股權授予之后,必須配套考核機制,避免出現消極怠工,坐等分紅的情形??己藱C制可能因不同崗位而異,有很多計算細節,不必在股權激勵協議中詳舉,而是公司與激勵對象另外簽署的目標責任書,作為股權激勵協議的附加文件。
五、權利喪失
保持公司核心成員穩定,實現公司商業目標,是股權激勵的主要目的。激勵股權的存續與激勵對象的職能具有一致性,在這一點上發生分歧,公司商業目標無以實現,股權激勵理應終止。
激勵股權喪失之后,需做相應善后處理:
普通股權激勵,實質是附條件的股權轉讓,依據在轉讓協議中約定的強制回購條款,按照激勵對象的認購價格回購,避免離職員工繼續持有公司股權,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管理;同時由激勵對象配合完成修改公司章程、注銷股權憑證等變更工商登記事項,若僅在公司內部處理則不具對抗第三人的公示效力。
虛擬股權激勵,實質是激勵對象與公司、大股東之間的一份三方協議,效力局限于內部。一旦觸發協議中的權利喪失條件,可以直接停止分配當期紅利,按照協議約定的通知方式單方面解除即可;已經分配的紅利,是過去公司對員工貢獻之認可,不宜追回。
混合股權激勵,實質是由虛擬股權激勵向普通股權激勵的過渡,尚未完成工商登記,已經簽署的內部協議對公司具有約束力。故而公司與激勵對象在簽署相應的解除協議后,退回激勵對象已繳認購對價,并停止分紅。
六、權利比例
激勵股權的授予比例,應考慮公司當下的需求,預留公司發展的空間,同時注意激勵成本。
普通股權激勵不用公司出錢,甚至可以獲得現金流入,看似成本較低的激勵方式,實則在支付公司的未來價值。
虛擬股權激勵雖不直接消耗普通股權,但在激勵實施之后,第一期的授予的方式、授予比例、行權條件等,對后續的激勵多少會產生標桿作用。
股權激勵要注意什么?
第一,要避免水土不服
水土不服就是作為老板,設計的方案一定是自己能都駕馭,如果是任正非式的老板,那么設計的方案就以分紅為主,年底都能就能兌現分紅。如果是馬云式的企業家,激勵政策就多以增值權為主。
第二,能否實現機制的流動
這是股權激勵制度區別于薪酬制度最大的不同,薪酬政策是由人力資源部編寫的,他在編寫的過程中沒有征求其他部門的意見,或者很少考慮商業模式或者其他層次的問題,但是股權激勵制度是由董事會主導并編寫的,這是公司的最高戰略決策部,在制定方案和政策的時候一定會通盤考慮公司的經營模式、營銷策略、研發、生產,以及售后等等。
五個股權激勵方案設計的重點
第一,要看公司有沒有資格搞股權激勵
在這方面,新三板對掛牌公司尚無規定,此時應該參考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的規定。具體來說,如果最近一年上市公司的審計報告中有否定意見或是不能表達意見,或最近一年被證監會行政處罰的,公司就不能搞股權激勵。所以公司一定要注意,審計報告不要打補丁,要盡量避免被處罰。
第二,業績設定
股權激勵的核心目的是把員工和控股股東或大股東的利益捆綁在一起,實現公司業績和個人業績的捆綁,否則股權激勵就背離了其本意。所以,股權激勵是否有效的標志之一就是看有沒有業績設定。
第三,要考慮股權激勵的數量和預留的問題
對于這個問題,針對上市公司的有關規定里說得非常清楚:股權激勵總數不能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0%,單一激勵對象不能超過總股本的1%。上市公司一般體量比較大,10%股份的量是非常大的,一般來說,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案里面超過5%的都很少。
第四,要考慮擬股權激勵的對象是否具備資格
目前新三板沒有這方面的規定,而針對上市公司的規定是: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以及公司認為應當激勵的其他員工可以獲得股權激勵,但不應該包括獨立董事。新三板掛牌公司可以參考新三板對增發對象的設計,即對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人員實施股權激勵。
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原則上不能成為激勵對象,因為股權激勵是想讓員工與大股東的利益趨于一致,如果激勵實際控制人,就失去了它應有的意義。
第五,要考慮是用期權還是股票來激勵
在企業屬于有限責任公司或是掛牌之前,可以直接用股票來激勵。特別在公司沒有引入PE的時候,股份沒有市場價,不需要做股份支付,那時也不是公眾公司,也無須會計師監管,通常情況下可以直接使用股票作為股權激勵,用代持也可以。
13個股權激勵方案設計的重點
設計股權激勵方案要考慮很多問題,考慮完這些問題后是不是就會設計方案了?這也不好說,但考慮完這些問題以后,起碼會得到一個方向。
第一,要考慮企業的發展階段和資本市場的階段。
如果企業已經掛牌了,這時要搞股權激勵適合用股票期權或者限制性股票。早期的時候通常是直接給團隊發股票,這時分配一定要慎重,因為分出去就收不回來了,公司早期發展變化會比較大,創業團隊人員進出頻繁,一旦股權給出去了,人走了比較麻煩,后來了的人怎么辦,都需要仔細考慮。
第二,要看公司有沒有資格搞股權激勵。
在這方面,新三板對掛牌公司尚無規定,此時應該參考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的規定。具體來說,如果最近一年上市公司的審計報告中有否定意見或是不能表達意見,或最近一年被證監會行政處罰的,公司就不能搞股權激勵。所以公司一定要注意,審計報告不要打補丁,要盡量避免被處罰。
第三,要考慮擬股權激勵的對象是否具備資格。
目前新三板沒有這方面的規定,而針對上市公司的規定是: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以及公司認為應當激勵的其他員工可以獲得股權激勵,但不應該包括獨立董事。新三板掛牌公司可以參考新三板對增發對象的設計,即對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人員實施股權激勵。
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原則上不能成為激勵對象,因為股權激勵是想讓員工與大股東的利益趨于一致,如果激勵實際控制人,就失去了它應有的意義。
第四,要考慮是用期權還是股票來激勵。
在企業屬于有限責任公司或是掛牌之前,可以直接用股票來激勵。特別在公司沒有引入PE的時候,股份沒有市場價,不需要做股份支付,那時也不是公眾公司,也無須會計師監管,通常情況下可以直接使用股票作為股權激勵,用代持也可以。
第五,要考慮股權激勵的數量和預留的問題。
對于這個問題,針對上市公司的有關規定里說得非常清楚:股權激勵總數不能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0%,單一激勵對象不能超過總股本的1%。上市公司一般體量比較大,10%股份的量是非常大的,一般來說,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案里面超過5%的都很少。這涉及一個平衡的問題,激勵股份發得多,股份支付就多,對公司的利潤影響就會很大,每股盈余(EPS)會大幅下降。
第六,要考慮是讓員工直接持股還是通過持股平臺持股。
就目前而言,新三板掛牌企業的持股平臺是不能參與定增的(詳見第八講關于持股平臺新規的學習和討論),包括員工的持股平臺也不能參與定增,持股平臺參與定增設計的股權激勵方案目前是走不通的。當然,市場上也有人在呼吁,對于員工的持股平臺政策應該網開一面。
第七,要考慮股票的來源與變現的問題。
對于股票的來源,新三板沒有規定,新三板股票的來源無外乎是增發或轉讓。
第八,股權激勵的定價和鎖定期。
股權激勵就是為了激勵,拿激勵的人得有好處,如果現在股票有公允價,直觀來說,股權激勵的股票價格就是在公允價上打個折,這就是限制性股票的邏輯,如果現在股票10塊,我給你打個5折,讓你5塊錢買,這個差價就是激勵。上市公司用于股權激勵限制性股票的價格是有明確規定的,就是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1個交易日收盤價或者前20天(60、120,括號里是新規可以選擇的)平均收盤價較高者,然后最多打5折。根據新規,你也可以用其他方式定價,但是發行人和券商要做合理性的專項說明。
第九,員工持股計劃與股權激勵的區別。
股權激勵與員工持股計劃,這二者區別何在?這里我們談到的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都是指狹義的概念,對應的是證監會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和《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中對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的規定。
第十,稅務問題。股權激勵最終一定要兌現股權收益,而股權收益一定會涉及繳稅問題。
所以,我們在設計股權激勵的時候,一定要考慮好被激勵對象的稅收問題。1.個人所得稅。2.有限合伙企業的稅率問題。3.有限公司的稅率問題。
第十一,業績設定。
股權激勵的核心目的是把員工和控股股東或大股東的利益捆綁在一起,實現公司業績和個人業績的捆綁,否則股權激勵就背離了其本意。所以,股權激勵是否有效的標志之一就是看有沒有業績設定。
第十二,股權激勵方案需要行政許可嗎?
根據《公司法》,股權激勵由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批準,目前規則,上市公司得到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均無須證監會批準。新三板目前沒有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的具體指南,在董事會公告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后并發出召開股東大會通知后,股轉目前會事后審核該方案,如果股轉認為必要,會發出問詢,在回復問詢的期間要暫停股東大會召開流程,待股轉對問詢回復滿意修改發行方案后后,才能再發出股東大會通知。
第十三,在新三板現行體制下股權激勵方案設計的注意事項。
在新三板股權激勵細則還沒有出臺的情況下,實施股權激勵前要考慮以下幾個問題:
1.期權方案行不行得通。
2.回購能不能操作。
股權激勵對企業的意義范文3
【關鍵詞】 股權激勵; 貨幣薪酬; 適度投資; 非適度投資
一、研究背景與文獻綜述
委托理論認為,在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公司治理結構中,股東委托經理經營管理企業,形成委托關系。二者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目標利益相悖、風險與責任不匹配等對立沖突,因此產生成本。為減少成本,股東必須不斷完善公司治理機制,對經理進行有效的激勵,其中設計良好的薪酬契約(包含股權激勵和貨幣薪酬)是協調股東與經理之間沖突的有效手段(Jensen and Meckling,1976;Jensen and Murphy,1990)。
那么在實踐中薪酬契約是否起到了緩解沖突的作用呢?針對此問題國內許多學者進行了大量實證研究。股權激勵方面:魏剛(2000)認為經營者持股與公司經營績效之間不存在顯著的正相關關系,但張俊瑞等(2009)發現實施股權激勵的公司財務業績指標在一年后有明顯提升;貨幣薪酬方面:李增泉(2000)認為經理報酬和企業業績不存在顯著的正相關關系,但劉斌等(2003)以及張俊瑞等(2003)發現經理貨幣薪酬與公司業績存在顯著正相關關系。以上研究結論不一,且多數學者都是直接將企業經營業績作為衡量股權激勵或貨幣薪酬激勵效果的指標,但卻忽視了激勵契約與經營業績之間的橋梁――經理投資行為。投資是經理行為的重要內容之一,是公司成長的主要動因和未來現金流量增長的基礎,最終決定公司業績。激勵契約最直接的效果是影響經理的投資行為,進而通過不同的投資行為產生不同的經營業績。因此,本文研究薪酬契約所包含的股權激勵與貨幣薪酬兩種激勵措施對投資行為的影響,可以從更加細微的視角揭示激勵措施緩解沖突的內在作用機制,從而為上市公司完善激勵契約提供經驗證據。
2006年1月4日證監會頒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管理辦法》,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實施股權激勵的公告日期、方案進度、持有期限、激勵來源等相關信息,標志著我國高管股權激勵進入嶄新的發展時期。因此,本文以2006―2009年滬、深兩市的上市公司為研究樣本,考察股權激勵和貨幣薪酬與經理投資行為的相關關系。研究發現:1.股權激勵能夠有效提高企業適度投資水平,促使經理適度投資。股權激勵是優化經理投資行為,緩解沖突的有效手段。2.貨幣薪酬同樣能夠顯著提高企業適度投資水平,激勵經理適度投資。對經理進行貨幣激勵是提高企業投資效率的必要措施。3.兩種激勵方式分別都能促使經理優化投資行為,但目前二者沒有起到相輔相成共同提高投資效率的作用,即同時使用兩種手段沒有增量意義。
二、理論分析與假設提出
關于經理投資行為影響因素方面的認識,財務學者普遍認為問題會對經理投資決策產生重要影響。經理會基于投資行為的私人收益和私人成本兩方面的考慮嘗試非適度投資,而設計良好的股權激勵方案和貨幣薪酬契約應當有利于減少經理因問題而產生的非適度投資。
(一)問題、股權激勵與投資行為
在股東與經理形成的委托關系中,由于存在信息不對稱、目標利益相悖、風險與責任不匹配等問題,經理會出于追求私人收益最大化而進行過度投資、投資不足等非適度投資行為:1.信息不對稱條件下,占有信息優勢地位的經理更關心在聘任期內的私人收益,因此其傾向于將自己的非適度投資行為(包括過度投資、投資不足等)和信息隱藏至聘期結束,以避免聘期內的私人收益受損,從而產生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即信息不對稱為經理進行非適度投資提供了信息空間。2.股東與經理目標利益相悖。股東追求資本保值增值以及資本收益最大化,最終體現為剩余索取權最大化,而經理不能憑自己努力索取企業剩余,其目標利益呈現多元化趨勢,除了貨幣收益,還包括名譽、權力和企業規模擴大所帶來的各種有形和無形的好處等,即經理追求的目標是控制權私有收益最大化。當投資新項目有利于增加控制權私有收益時,經理可能接受凈現值為負的項目,從而產生非適度投資。3.股東作為所有者承擔企業全部資產安全的最終責任,經理作為經營者只負責企業經營,不承擔企業資產安全的最終責任。如果投資決策成功,經理就能增加控制權私人收益,如果投資決策失敗,經理只暫時承擔職位和名譽的損失,企業資產的最終損失由股東承擔。因此,風險與責任不匹配將增加經理進行非適度投資的可能。
設計良好的股權激勵方案的關鍵在于將經理的私人收益與股東的收益綁定在一起,從而有利于緩解問題對投資決策的負面影響。首先,成為激勵對象的經理如果隱藏非適度投資行為和信息,會在損害股東利益的同時減少自己私人收益,從而自發地減少非適度投資,提高投資決策的效率。其次,股權激勵改變了經理單純人的角色,增加了其剩余索取權,使其與股東成為基于共同產權主體的利益共同體,協調了二者之間的利益沖突。理所當然,經理會相應地降低對控制權私有收益的追求,從而更加注重投資決策的效率,減少非適度投資帶給企業的損失。最后,股權激勵將使經理部分承擔投資失誤給企業造成的最終損失,增加了其犯錯的成本。因此,經理會努力避免非適度投資給股東和自己帶來的損失?;谝陨戏治?,本文提出假設1:
H1:股權激勵能夠促使經理適度投資,優化投資行為。
(二)問題、貨幣薪酬和投資行為
投資行為對于經理而言存在私人成本,但由于問題的存在,這種私人成本難以通過增加分享企業剩余的方式彌補,由此就會引發經理的非適度投資行為。新的投資項目無疑會使經理延長工作時間、承受更大的精神壓力、學習新的管理知識,這些私人成本全部由經理承擔。當投資行為的果實(企業經營剩余)無法被經理分享時,經理的投資決策會出現兩種情況:一種可能,經理會干脆放棄凈現值為正,但私人成本過于高昂的項目,產生投資不足;另一種可能,經理會寄希望于企業規模擴張增加的控制權私有收益來彌補私人成本,產生過度投資。有效的激勵措施應當能夠彌補經理投資行為的私人成本。除了上文所述的股權激勵措施之外,貨幣薪酬契約是對于經理私人成本進行補償的有效手段。
貨幣薪酬是對經理現期或上期對公司貢獻的直接回報,分為基本工資和年度獎金兩部分?;竟べY數額相對固定,而年度獎金數額與經營業績直接掛鉤?;竟べY對經理努力成本作出了基礎補償,保證了經理的基本生活。年度獎金與公司業績正向變動,是對經理承擔的私人成本的有力補償。當經理努力工作,注重投資決策效率時,自然會提高公司經營業績,從而獲得更高的年度獎金以補償其私人成本。
貨幣薪酬不僅能夠直接補償經理的私人成本,還具有消除信息不對稱、減少風險和責任不對等的激勵效果。首先,薪酬數額與經營業績掛鉤可以通過業績波動本身直接反映經理的經營信息,形成對經理隱藏非適度投資行為和信息的有效約束,減少了股東為獲取真實信息而發生的監督成本,降低了信息不對稱程度。其次,經理貨幣薪酬數額越高,經理職位的價值越大。盡管經營失敗給企業資產帶來的損失最終由股東承擔,但經理喪失職位的損失也相應增加。因此,經理就會努力避免非適度投資給自己和股東帶來損失。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設2:
H2:貨幣薪酬能夠促使經理適度投資,優化投資行為。
(三)問題、股權激勵、貨幣薪酬和投資行為
現階段我國將股權激勵視為員工薪酬的組成部分,給予費用化處理(呂長江、鞏娜 2009)。因此,股權激勵和貨幣薪酬都是對經理的薪酬支付手段,二者的區別在于股權激勵以公司未來業績為依據,以非貨幣形式發放,而貨幣薪酬以當期或前期的公司業績為依據,以現金方式發放。兩種方式都有助于緩解問題對投資決策的不良影響,而且在激勵依據、激勵時間、激勵形式方面互為補充,他們之間也許存在交互作用,產生合力,共同促使經理適度投資,優化投資行為。因此,本文提出假設3:
H3:股權激勵和貨幣薪酬存在交互作用,共同促使經理適度投資,優化投資行為。
三、研究設計
(一)數據來源與樣本選擇
2006年1月4日證監會頒布實施《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管理辦法》,破解了約束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發展的眾多難題,使得我國經營者股權激勵進入了新的時代。因此,本文選取2006―2009年滬深兩市上市公司作為初始研究樣本,剔除金融類上市公司(因為其財務數據具有特殊性),利用CSMAR數據庫資料,最終篩選出5 772個樣本,其中適度投資2 886個樣本,非適度投資2 886個樣本。通過EXCEL、SPSS15.0進行統計分析。
(二)變量說明與模型
1.投資行為的度量
Richardson(2006),張功富等(2009)對于投資行為的衡量思路均是用模型估計出最優投資水平,然后用實際投資與最優投資的差額作為過度投資或投資不足水平。本文采用如下方法來衡量投資行為:首先,將企業現金流量表(直接法)中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出量部分數額相加,即“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付的現金”,“投資支付的現金”與“取得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支付的現金凈額”三個項目求和,再將這三個項目之和除以年初企業總資產,以消除企業規模的影響。將這一計算結果定義為變量Inv,用來衡量企業當年投資支出。
其次,參照證監會對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標準,將樣本企業按行業分類,并計算每個行業的Inv數據均值,再用樣本企業的Inv數據減去行業均值,求得每個樣本企業投資額與其行業均值的差額Inv。
最后,將投資差額Inv從大到小排序,按照統計學中的四分位法,將投資差額從大到小分為四個等級;然后把差額居中兩個25%部分視作適度投資樣本,并賦值為1;把差額正值最大的25%部分視作過度投資,差額負值最大的25%部分視作投資不足,將投資過度和投資不足樣本合并視為非適度投資樣本,并賦值為0。最終得到虛擬變量VirtualInv,其取值為1表示適度投資,取值為0表示非適度投資。
2.股權激勵的度量
本文采用虛擬變量EI(Equity incentives)計量股權激勵。該變量取值為1表示公司當年宣布實施股權激勵方案,或者以前年度宣布實施了股權激勵措施,截至當年激勵措施還未結束;該變量取值為0表示公司當年沒有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者雖然以前年度宣布實施了股權激勵措施,但截至當年激勵計劃已經結束。
3.貨幣薪酬的度量
上市公司年報披露中“薪酬最高的前三位高級管理人員的報酬總額”是最直接的關于經理薪酬的數據,并且薪酬最高的前三位高管的報酬總額占全部高管薪酬總額的比例較大,具有較強的代表性。因此,本文參考辛清泉等(2007)的研究方法,選取變量LnTpay計量經理貨幣薪酬,它等于薪酬最高的前三位高級管理人員的報酬總額的自然對數。
4.模型的設定
本文主要參考辛清泉等(2007)的模型,但做了以下變化:第一,關于模型因變量,辛清泉考察了過度投資和投資不足兩種情況,且采用定量變量,運用多元回歸分析;本文將投資行為分成適度投資和非適度投資(包括過度投資和投資不足)兩類,且采用定性變量,運用Logistic回歸分析。第二,辛清泉模型中只考察了貨幣薪酬一種情況,而股權激勵和貨幣薪酬都被視作薪酬支付手段,因此本文不僅考察貨幣薪酬,還考察股權激勵以及二者交互作用對投資行為的影響。模型中的控制變量未作變化,仍然采用自由現金流(FCF)、管理費用率(AMD)、大股東占款(OTHER)以及行業(Industry)和年度(Year)變量。最終,本文設定如下三個模型分別檢驗股權激勵、貨幣薪酬以及二者交互作用對投資行為的影響。模型中各變量定義參見表1。
模型1
(三)數據描述性統計
表2是所有樣本變量的描述性統計。分析可知:投資方面,全部樣本公司中2 886家適度投資公司取值為1,
2 886家非適度投資公司取值為0;股權激勵方面,全部樣本公司當中只有約5%的公司實施了股權激勵計劃,比例較低;貨幣薪酬方面,樣本中值與均值接近,標準差較小,說明樣本公司貨幣薪酬波動幅度不大;自由現金流方面,最大值與最小值差別較大,且標準差達到65.29,說明不同企業間自由現金流量差異很大;管理費用率方面,最大值與最小值均出現較為極端的情況,說明企業遇到經營異常情況時,管理費用和營業收入會出現極端變化,導致二者比值出現極端值。該變量均值為1.29,說明企業管理費用平均水平遠高于營業收入水平。這種結果可能是個別極端值的影響所致,導致該數值信息失真。中值0.07更能說明管理費用率的一般水平;大股東平均占款平均水平約為9%,且波動幅度不大。
四、實證研究結果及分析
(一)Logistic回歸結果及分析
股權激勵與投資行為回歸結果顯示,股權激勵變量(EI)系數為正,且在1%的顯著性水平下統計顯著。這表明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實施股權激勵的公司比沒有實施股權激勵的公司進行適度投資的幾率對數平均高出37.3%,即實施股權激勵能夠顯著增加企業進行適度投資的幾率,促使經理從股東利益出發,努力提高投資決策的效率,優化經理投資行為。本文的假設1得到驗證。自由現金流量(FCF)、管理費用率(AMD)、大股東占款(OTHER)三個控制變量的回歸結果都不顯著,即證據不支持這三種因素會對經理投資行為產生顯著影響,這一結論與Richardson(2006)以及辛清泉等(2007)的研究結論不一致。
貨幣薪酬與投資行為的回歸結果顯示,貨幣薪酬變量(LnTpay)系數為正,且在1%的顯著性水平下統計顯著。這表明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貨幣薪酬每增加1%,則會引起公司適度投資的幾率對數增加22.5%。貨幣薪酬促使經理更加注重其投資決策的效率,優化了經理投資行為。本文的假設2得到驗證。三個控制變量依然統計不顯著。
股權激勵、貨幣薪酬與投資行為的回歸結果顯示,貨幣薪酬(LnTpay)系數顯著正相關,但股權激勵(EI)以及二者交乘項(EI*LnTpay)系數統計不顯著,即證據不支持二者能夠互為補充共同優化投資行為,本文的假設3沒有得到驗證。之所以產生這種結果也許是因為從經理行為心理的角度來看,同時使用兩種激勵措施,必然會分散各自的激勵效果,在兩種激勵措施沒有形成良好銜接的情況下,不能形成足夠的合力,共同促使經理適度投資。
(二)穩健性檢驗
為了進一步檢驗假設,在穩健性檢驗中,本文改變投資計量方式,將虛擬變量VirtualInv改變為定量變量INV。將INV作為回歸因變量,替代上述模型中的因變量,模型中其他變量保持不變,采用多元回歸分析進行檢驗。檢驗結果與本文的主要研究結論沒有實質性改變。
五、研究結論及建議
本文研究結論表明,股權激勵和貨幣薪酬都能夠有效提升企業適度投資,優化投資行為,從而有效緩解沖突,但二者還沒有起到良好的交互作用,同時使用兩種激勵手段不具有增量意義。這一結論說明通過設計合理的激勵契約解決問題是對癥下藥,對經理進行股權激勵和貨幣薪酬激勵分別都能起到優化投資行為的現實作用,并為上市公司完善激勵契約指明了方向??尚械慕ㄗh包括:
第一,明確通過股權激勵方式解決問題的必要性。本文證據充分證明了股權激勵措施能夠顯著提高適度投資,從而有效緩解沖突。今后上市公司應該充分發揮股權激勵的積極治理作用,加大股權激勵的實施力度,并結合我國法律環境不斷豐富和完善股權激勵方案設計。比如擴充激勵對象的覆蓋面,對公司所有層級員工都可以實施股權激勵;逐步增加授予激勵對象的股權數額;充分利用虛擬股票、股票增值權、延期支付、利潤轉增資本等各種方式豐富激勵形式;適當延長股權激勵的獲權期和行權期;在基本財務指標的基礎上引入非財務指標,以優化股權激勵的授予條件;采取指數化期權,將行權價格與股價綜合指數掛鉤,以消除市場波動的影響。
第二,不斷完善貨幣薪酬契約設計,以充分發揮貨幣薪酬的激勵作用。本文證據顯示貨幣薪酬能夠有效促使經理更加注重投資效率,增進其適度投資水平。上市公司可從兩方面改善貨幣薪酬契約:1.完善貨幣薪酬數額計算方法,在傳統財務指標的基礎上,將影響公司長期發展能力的各種非財務指標納入獎金計量模型,充分發揮貨幣薪酬的治理作用。2.嚴格限制各種薪酬契約之外的“灰色”貨幣收入,或者將這部分收入透明化,納入貨幣薪酬契約之內,以降低其對貨幣薪酬契約的負面作用。
第三,充分做好兩種激勵方式的相互銜接,使二者互為補充,產生一加一大于二的合力作用,以優化公司投資行為。雖然本文證據證明同時使用兩種激勵方式不具有增量意義,但二者在激勵依據、激勵時間、激勵形式等方面互為補充,且激勵效果一致,理想的狀態應該是二者互為補充,形成合力,共同優化投資行為。如何做好兩種激勵方式的相互銜接,以減弱同時使用二者對激勵效果的折扣,應當是今后上市公司設計激勵契約的重點。
【參考文獻】
[1] 李增泉.激勵機制與企業績效――一項基于上市公司的實證研究[J]. 會計研究,2000(1):24-30.
[2] 劉斌,劉星,李世新,等. CEO薪酬與企業業績互動效應的實證檢驗[J].會計研究,2003(3):35-39.
[3] 呂長江,鞏娜.股權激勵會計處理及其經濟后果分析――以伊利股份為例[J]. 會計研究,2009(5):53-54.
[4] 魏剛.高級管理層激勵與上市公司經營業績[J]. 經濟研究,2000(3):32-39.
[5] 辛清泉,林斌,王彥超.政府控制、經理薪酬與資本投資[J].經濟研究,2007(8):115-119.
[6] 張功富,宋獻中.我國上市公司投資:過度還是不足?――基于滬深工業類上市公司非效率投資的實證度量[J].會計研究,2009(5):70-72.
[7] 張俊瑞,趙進文,張建.高級管理層激勵與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相關性的實證分析[J]. 會計研究,2003(9):29-34.
[8] 張俊瑞,張建光,王麗娜.中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效果考察[J]. 西安交通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1):3-4.
[9] Jensen,M.,and K. Murphy.1990. Performance Pay and Top Management Incentives[J].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98:225-264.
股權激勵對企業的意義范文4
“小改、小鬧、小試”
顯然,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力度,一直以來比較小,以至于給相關方特別是國企高管以保守之感。
2012年共有123家A股公司實施了股權激勵,較2010年的38家、2011年的99家有了進一步增長。創業板和中小板正在推行股權激勵公司的比例分別達到28%和20%,顯著高于主板市場;信息技術業正在推行股權激勵公司的比例達到35%,是股權激勵最為普遍的行業。
相較之下,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力度較小。2010年-2011年,A股共有10家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授予,激勵力度普遍控制在總股本1%以內。
不過2012年以來,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力度有所加強,在8家實施實際授予的公司中,激勵股份占總股本的中位水平上升到0.96%,其中有3家公司超過1%。別值得一提的是,年營收超5000億元、凈利潤過百億元的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推出股權激勵計劃,2013年獲批、落實。
一位東部地區的地方國資委官員認為,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前,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整體看屬于“小改、小鬧、小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長期激勵問題。
一些獲得了股權激勵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也認為,激勵力度太小、激勵效果不明顯。上海70多家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中第一個實施股權激勵的上海家化前任董事長葛文耀曾對《董事會》記者直言,激勵力度小,“收益不能超過激勵對象薪酬總額的40%”的規定不合理,處于競爭性行業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還應該放開,“在競爭性行業再不放開,企業就會留不住人,就會垮掉”。2012年實施了股權激勵的深圳燃氣副總裁郭加京也認為,受益封頂限制了激勵力度,相關的制度設計讓激勵力度較小,跟市場化不接軌。
“奇特”的棄權
股權激勵之于公司可持續發展的價值,毋庸多言。A股上市公司,2010 -2011年間實際實施股權激勵的公司,2012年的凈利潤增長率中位水平為11%,而其余公司中位水平則僅為-5%;其2012年凈資產收益率中位水平為10%,而其余公司中位水平則為7%。
2010年實施了股權激勵的瀘州老窖董事長謝明對《董事會》記者表示,“像白酒這樣的充分競爭行業,要保持國有企業的競爭優勢特別難,有些行業比如銀行相對容易。在充分競爭行業,民企可以發紅包、給員工開出很高的待遇,國企要考慮員工和中層、高管薪酬比例,考慮同一級別人員的平衡等。所以,股權激勵成了提升國企競爭優勢的重要手段,股權激勵在西方也是行之有效的辦法。老窖的股權激勵在白酒行業中是率先的,也感謝國資委給我們創造了這個條件。公司的中層干部、骨干很看重這份激勵,積極性很高?!?/p>
既然股權激勵意義重大,為何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在這方面相對保守?甚至有高管認為國資委管得過于嚴厲,很不合理。
先看一個“奇特”的現象:早先一些國企到海外上市,部分高管獲得股權激勵,但大多只是形式上持有,最終放棄行權。實際上,在傳統的體制機制下,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獲得股權激勵的合理性存在重大問題,即國企高管任免的行政化。國企高管的最高級別可達正部級。處級國企高管的年薪可能已數倍于正部級官員,何以還能得隴望蜀,要求股權激勵?此外,傳統上相關方對國企高管與普通員工之間的收入差距有限制。在不少國企高管事實上已突破這種限制的背景下,再搞股權激勵,自然難以如愿。
享受“國民待遇”
隨著國資國企改革深入,特別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不斷增強國有經濟的活力、控制力、影響力”、“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建立長效激勵約束機制”等,新形勢下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理應有新思路,按照市場化方向加速推行是平衡公平、效率問題的可選思路。
在郭加京看來,“國家層面已經意識到國企股權激勵的重要性了。三中全會之后,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肯定會越來越多。我覺得,國企只要上市了,就具備了做股權激勵的條件。股權激勵,對資本市場的影響顯然是正面的,是利好?!?/p>
那位東部地區的地方國資委官員認為,“以前國企高管是福利多、股權激勵等長期激勵少,下一步,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應該市場化。三中全會提出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現在關鍵是抓好落實,不能再等、靠、要。市場化了,外界也就不會有什么質疑了。反過來,實施股權激勵,也有利于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董事會運作到位。”
股權激勵對企業的意義范文5
關鍵詞:股權激勵;會計處理;費用觀
一、股權激勵會計處理的理論基礎
綜合目前的研究現狀,關于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可分為兩種主流觀點:費用觀與非費用觀。
費用觀的主要觀點:股票期權應作為企業的運營成本計入利潤表,視其為企業的一項費用。股票期權與員工的福利、工資、獎金與性質是完全相同的,是員工薪酬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員工正在或將要為企業做出的勞務進行補償而發生的一項經濟利益的讓渡,據配比則估值,雇員對企業支付相應的勞務期內將此補償成本的總額攤銷計入利潤表以確認資源消耗和取得的情況。國際會計準則股權激勵會計處理費用化也以此為理論依據。在國內王瑞華、孫錚和方慧等學者持費用觀的觀點。盡管他們的理由大致與FASB (2002)相同,且在研究的角度各有不同,但是其本質上都是持“費用觀”的觀點。
而非費用觀,由主要以利潤分配觀與非會計對象觀為主:
利潤分配觀觀點站在政治經濟學的角度,指出股票期權實際是公司經營者對企業剩余價值的分享,確認為利潤分配更為妥當。持“利潤分配觀”的謝德仁教授認為,股票期權是資本所有者與被授權人即企業的運營者以及員工等應該共同分享企業剩余價值這一觀點的體現,在行權之前經營者成為企業的非股東所有者。以上為股票期權會計確認的“利潤分配觀”主要觀點,再經由此衍生出企業的經營者是“非股東所有者”的概念。
非費用觀的另一個主要觀點是徐珊(2001)提出的“非會計對象觀”。其觀點主要可概括為:企業的經營者與資本的所有者間的利益分享關系可以體現為股票期權,它的性質并非是被授權人的勞動薪酬或補償,事實上是被授權人和股東間的股權交易,而不應視為企業雇員的薪資,因為其與現存的所有會計要素的定義不相符,故在會計報表中確認是不適當的,但披露股票期權的相關信息應該有其正式的渠道,并為此制定相應規章制度。
關于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國際上相對更加偏向費用觀,國際主流會計處理規范包括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的《財務會計準則公告第123號――以股份為基礎的支付(修訂)》即SFAS.123R。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中規定國內企業股權激勵的具體會計處理方法。準則的更改確立了我國企業會計股份支付業務的會計處理應遵循以公允價值為基礎,股份支付交易費用化的確認計量原則。
二、伊利股份的股權激勵會計處理方式
伊利股份的股權激勵方案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之中所規定的會計處理,將權益的公允價值確認作費用計入利潤表中使其利潤表中凈利潤和管理費用出現大幅度變動。其利潤率在2007年、2008年甚至呈負值,同時企業管理費用激增,增幅在2008年甚至達到上一年的一倍之多。這一系列變動加上新發行的用于股權激勵的股本在2007年與2008年分攤,直接導致伊利股份每股的收益減少,市盈率上升。這是伊利股份權益結構資產結構變化帶來的必然結果。直接損害了V大中小股東的利益,導致市場呈觀望態度,表明市場對于股權激勵的懷疑態度。公司股本規模擴大導致的稀釋程度和權益增加幅度將決定市凈率是上升還是下降。且根據絕對估值方法,由于行權并沒有使經營活動現金流發生變化所以伊利股份在行權后公司整體價值沒有變化。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股權激勵沒有影響現金流和公司整體價值,根據其在2006至2008年的財報,如果剔除股權激勵對當年利潤的影響,公司于2007年的凈利潤相較于2006年并沒有重大波動。這一現象說明,根據新規會計處理的費用化對伊利公司的營業業績有顯著的負面效應。
在伊利股份的股票期權的激勵案例中,預虧公告中確認股權激勵費用達5.54億元,從而致使公司于2007年虧損嚴重。股權激勵會計處理的費用化導致重新審視股權激勵的成本問題,必定會影響上市公司對激勵方式的甄選。會計準則的更改是伊利股份始料未及的,其中對股票期權更改為費用化的會計處理方式,對伊利造成了重大影響,也直接釋放出信息: 股票期權在會計上已經沒有優勢。也因此眾多公司開始更改股權激勵計劃,諸如延長攤銷期、減少股權激勵份額等等,而準備實施股權激勵的企業也開始持觀望態度。
三、結論
本文以伊利股份為例結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研究了股權激勵費用化會計處理的理論以及其試用情況。激勵費用關于公司業績的影響越大反應的程度也越大。相較于其他因費用化導致虧損的上市公司,市場的負向反應更加強烈。股權激勵費用造成公司的虧損大小與市場的負向反應呈明顯的正相關關系。諸如取消股權激勵,換以其他方式。而沒有取消股權激勵的公司也在或多或少的限制股權激勵方案,如將行權價格提高,或直接削減股權激勵的數量。或幾種方法兼而用之,期以降低股權激勵的費用以及其對企業業績帶來的負面影響。
參考文獻:
[1]鄧俊.對伊利股權激勵方案的思考[J].時代經貿,2007(08)
[2]顧斌,周立燁.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實施效果的研究[J].會計研究,2007(02)
[3]呂長江,鞏娜.股權激勵會計處理及其經濟后果分析[J].會計研究,2009(05)
股權激勵對企業的意義范文6
【關鍵詞】股權激勵,現狀,發展前景
一、股權激勵制度概述
(一)股權激勵制度的基本概念。股權激勵制度是一種股東事先設定行權日期與行權條件,通過管理者或企業員工能否在既定日期達到行權條件作為衡量是否授予權益工具或給付既定利益的一種長期激勵制度。其實質是公司所有者與經營者達成的一種合約,目的是使未來一段時間內所有者與管理者之間的利益趨于一致。相對于短期內津貼、獎金等福利政策,股權激勵持續時間較長且更能約束與激勵管理者得行為。
(二)股權激勵制度的主要方式
1、股票期權。股票期權主要是指被授予者享有在規定若干年內按授予時規定的價格和數量自由購買或放棄公司股票。根據我國相關規定,股票期權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股份的權利。
2、虛擬股票。虛擬股票是指公司給予高級管理人員一定數量的虛擬股票,持有該虛擬股票的管理層既沒有所有權和表決權,也不能轉讓或出售所持有的股票。通常持有虛擬股票的管理層人員與普通股股東一樣享有股票價格升值帶來的收益,以及享有分紅的權利,但是該股票的有效期只是該管理人員在公司的在職期間,一旦該人員離開企業則該股票自動失效。
3、股票增值權。股票增值權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與虛擬股票相類似的一種以數量來計算的權利,即經營者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獲得規定數量的股票價格上升所帶來的收益,但不擁有股票的所有權,自然也不擁有與股票所有權相聯系的表決權和配股權。股票增值權的實施可以使用現金,也可以折合成股票來加以實施,還可以是現金和股票形式的組合。
與虛擬股票不同的是,股票增值權授予者不參與公司收益的分配,這一點與股票期權更接近一些。與股票期權不同的是股票期權利益來源是證券市場上公司股票價格的變動,而股票增值權的來源則是公司本身。同樣,股票增值權會加劇企業現金支付壓力,故而實施股票增值權的企業需為股票增值權計劃設立專門基金。
4、管理層收購。管理層收購是指公司管理層利用杠桿融資購買本公司股份成為本公司股東,從而與其他股東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相較于虛擬股票,管理層收購改變了公司的股權結構、控制權結構和資產結構。除了上述幾種方式外,還有延期支付、期股、限制性股票等股權激勵方式。這些方式也在實務中不同程度的加以應用,豐富了股權激勵內容。
二、股權激勵制度在我國的應用情況及特點
(一)我國企業股權激勵制度應用的總體情況。總體來說,我國的股權激勵制度雖然發展十分迅速,但仍處于探索時期。伴隨著資本市場的不斷完善與相關制度的健全,我們可以看到股權激勵制度對我國企業的激勵效果日益浮現。
我國2009年僅有18家企業首次公布企業股權激勵方案,是近4年來的第二低值,僅次于07年的15家。但方案的質量明顯提高,合規性顯著增加,由此可見我國股權激勵制度正在逐步向著合理、合規方向轉換。公司不再盲目實行股權激勵制度,而是更多的考慮該制度與企業的貼合程度。這也是我國股權激勵制度不斷走向理性化與成熟化的標志。
通過股權激勵制度,我國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根據年報提供的數據,公布股權激勵方案的上市公司其市盈率明顯高于市場平均水平,亦高于行業水平??梢员砻鞴蓹嗉钤谔嵘覈鲜泄竟乐邓椒矫嫫鸬搅朔e極作用。
(二)我國企業應用股權激勵制度的特點
1、行業集征明顯。縱觀2009年我國股權激勵制度年報我們不難發現,首次公布的18例股權激勵方案大多集中于醫藥,信息技術,電子等行業,三者之和占所有比重的71%。而根據和君咨詢股權激勵研究中心的權威統計,在146家已公布股權激勵方案的上市公司中,醫藥、信息技術、電子三個行業的企業有55家,接近總企業數量的四成。結合之前分析的股權激勵制度實施特點不難看出,其在發展前景廣闊,未來機會較多的企業實施效果往往更加突出。上述幾個行業無不映證此類行為。此外,股權激勵制度對高科技企業在吸引高端人才方面的作用也是上述幾個行業高股權激勵水平的重要原因,而且諸如信息技術、電子等新興產業在發展初期應用股權激勵制度節省薪酬直接現金支出的功能,也成為該行業股權激勵水平高的一個重要因素。
2、“國退民進”浪潮日益高漲。對比08年股權激勵年報,09年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數量有所減少。在18家首次公布股權激勵方案的上市公司中,只有江中藥業一家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當然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在股權激勵問題上的尷尬支出。
3、限制性股票模式所占比例日益提高。09年我國股權激勵模式僅限于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兩種,往年的股票增值權、業績股票等模式沒有出現。限制性股票方面從08年占公布方案總數的20%上升到09年的37%,可見限制性股票的市場熱度日益增加。分析其原因,年報指出:上市公司股價的理性回歸成為限制性股票漸受歡迎的首要原因。
股權激勵作為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一項重大突破,其在企業績效管理方面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中國現階段股權激勵發展水平仍舊比較低,這是客觀事實。毋庸置疑,股權激勵制度的不斷完善,少不了公司最高管理當局的支持,以及社會環境的不斷改善,但更多的是在思想上徹底走出傳薪酬激勵的思維模式,在觀念上做到突破創新。將股權激勵制度真正做成一種激勵制度,而非福利制度。股權激勵在我國,有著廣闊的發展前景,相信通過不斷的改善及努力,其在我國發展的未來必然是光明的。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