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的條件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股權激勵的條件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股權激勵的條件范文1

【關鍵詞】股權激勵 行權條件 業績指標

上市公司在制定股權激勵計劃時,行權條件的設置是必不可少的,并且是十分關鍵的環節之一。是否達到行權條件,是激勵對象能否行權的關鍵,它決定著股權激勵計劃能否達到預期的激勵效果,也直接影響著激勵對象為企業價值最大化所能激發出潛力的大小。因此,行權條件對于有效實施股權激勵計劃來說是至關重要的。林大龐、蘇冬蔚(2011)通過實證研究得出,實施股權激勵計劃與公司業績呈正相關關系。因此,為了提高公司業績、強化股權激勵效果,上市公司在制定股權激勵計劃時應恰當、合理的制定股權激勵的行權條件。

一、上市公司行權條件設計現狀

股權激勵行權條件一般表現在行權指標設計上,目前上市公司的行權條件一般有以下三個特征:

(一)行權條件多為非市場業績指標

市場業績指標是指以股價相關因素作為核心指標設計行權條件,非市場業績指標是指以非市場條件來設計行權條件,例如股權激勵計劃要求激勵對象在特定時期內達到預定的業績目標,上市公司一般會設計一些凈利潤、凈資產收益率等指標。目前我國上市公司沒有采用市場業績指標,這可能與我國資本市場有效性水平較低有關。

(二)行權業績指標多采用會計利潤指標

目前,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行權條件業績指標集中在盈利能力指標上,一般以凈利潤和凈資產收益率為主。大部分企業采用增長率、復合增長率等定基增長率指標,并且要求增長率計算基數采用“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值”計算。

(三)業績指標標準多采用歷史標準法

多數上市公司設置的業績指標標準采用以歷史水平為基準,根據現狀及發展情況進行調整,采用行業標準或標桿瞄準法的公司極少。在定基增長率的選擇中,多數上市公司選擇平均增長率,例如上市公司選擇平均凈利潤增長率作為行權條件,而選擇復合增長率的公司極少。上市公司設置的業績標準中,多數公司x擇相對指標體系,即以增長率的形式來設計行權條件,少數公司選擇絕對數作為行權條件。對于相對數指標與絕對數指標,不能偏信其一,上市公司應將兩類指標結合起來綜合設計行權條件,才能夠全面把握企業的真實獲利水平。

二、行權條件中存在的問題

(一)業績條件設置的門檻較低,激勵對象無需付出多大努力就能完成業績條件,這會使得股權激勵計劃淪為管理層的福利,難以對高管起到強烈而有效的激勵作用

一個適當的行權業績條件,應該是激勵對象通過不斷努力才能達成的條件。如果行權業績條件設置太低,預期激勵對象必定能夠輕松達到,那么這樣的業績條件將使股權激勵計劃缺乏激勵作用,使股權激勵計劃呈現福利化傾向,脫離了上市公司制定股權激勵計劃的初心。

(二)行權條件業績指標僅僅關注盈利能力,指標單一、片面,對現金流量水平、資產保值增值等指標關注不夠

上市公司一般將凈利潤、凈資產收益率作為行權業績指標,有些公司甚至將凈利潤作為唯一的業績指標,其他財務與非財務指標嚴重缺乏。單純以盈利指標作為行權業績條件,容易誘導高管過分追求公司業績,那么他們就會在企業的成長性、償債能力和營運能力等方面做出犧牲,特別是那些需要投入大量資金的研發活動,雖然從長期來看,會影響企業的可持續增長,但研發活動會在短期內會占用可用于日常經營的現金并影響企業利潤,高管很可能會為了達到行權業績條件選擇放棄研發活動,將現金用于日常經營以賺取短期利潤。

(三)僅制定企業層面的行權業績條件,缺乏與激勵對象相關的具體的業績指標,或者一些公司雖然制定了針對激勵對象的業績評價體系,但該體系不夠具體,指標設置不合理,會使股權激勵效果大打折扣

公司業績是全體員工努力工作的結果,但股權激勵計劃僅制定企業層面的行權條件,可能使得股權激勵計劃對某些員工的激勵效果不夠直接,甚至會存在部分激勵對象搭便車現象,降低了激勵效果。對于具體的激勵對象來說,缺乏與自身工作直接相關的行權業績條件,他就難以感受到自己工作的努力程度與公司業績之間的直接聯系,股權激勵計劃對具體激勵對象就缺乏直接激勵作用,因此,過于綜合的企業層面的行權條件難以直接調動激勵對象的工作積極性,大大降低了股權激勵計劃的激勵效果。

(四)行權條件的業績指標設計脫離市場,公司股價游離股權激勵計劃之外

目前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都未將股價或者資產規模作為行權業績指標,這與我國資本市場有效性仍處于較低水平有關。但行權價格脫離市場這對公司股票來說并沒有好處。首先,投資者從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的行權條件中可以看出,股價不是行權業績指標之一,反映了公司自身對股價上漲持不自信態度,這會削弱投資者的信心,不利于提振公司股價;其次,通過統計分析發現,大多數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中途撤銷或終止,與公司股價低于行權價格有較大關系,若將股價加入到行權業績條件中,管理層必定會做出有利于提振股價的決策,帶動股價上升并最終達到行權條件。因此,將股價排除在行權業績條件之外會影響股權激勵計劃的效果。

三、完善我國股權激勵行權條件的建議

(一)充分考慮公司的現狀和發展前景

將股權激勵行權條件與環境變化掛鉤,行權業績條件不能設置太低而使激勵計劃淪為管理層的福利,也不能設置的太高讓管理層望而卻步,可根據歷史水平、行業平均水平等因素,制定一個具有彈性的股權激勵計劃。在設置行權條件時,首先應結合公司的現狀如所處的生命周期、經濟周期,設定的行權條件增長率應不低于公司過去三年的平均增長率;其次,根據公司所處的行業競爭地位,尋找一個與自己競爭地位相同或類似的可比公司,設定行權條件增長率應比該公司的水平略高;并且,設定一個綜合指數,將環境變化因素引入到股權激勵行權條件中,在上市公司遇到某些特殊情況時,對行權條件增加一些彈性,避免行權條件過于單一和固定,使股權激勵更能適應公司的發展,也能夠在環境變化時,對行權條件做出一些調整,這樣能夠更好的發揮股權激勵計劃的激勵與約束作用。

(二)建立全面、綜合的行權條件業績指標,綜合運用營運能力、盈利能力、成長性、償債能力、現金流量指標,多維度反映上市公司的綜合能力,避免行權條件單一

上市公司可以從各個維度選取最具代表性的指標,對該指標進行考核,實現對公司表現進行一個全面評價,這樣上市公司才能均衡而全面發展。將行權條件業績指標與公司的長期發展戰略聯系起來,對公司的業績進行綜合考評,相較于僅僅使用會計利潤等盈利指標,公司其他方面的表現也同等重要,這有利于避免短期行為,實現長遠發展。

(三)將股權激勵行權條件分為企業層面業績指標與激勵對象個人層面業績指標,實現雙考核

激勵對象要實現到期行權,必須完成企業層面的業績指標,同時每個激勵對象的業績指標也必須達到,激勵對象的業績指標可以通過設計員工業績考核體系來完成。期末,通過對激勵對象本年業績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的分數作為此次激勵對象可以行權的比例,例如若激勵對象本次考核結果為80到90分之間,激勵對象可以行權比例為90%,其余10%作廢。通過雙考核制,不僅能夠通過股權激勵計劃完成公司層面的業績目標,還能通過將員工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直接聯系,直接激勵員工努力工作。激勵對象的業績考核體系需要根據激勵對象的崗位特點分別制定,不能所有員工共用一套業績考核指標。例如,對銷售部門的業務骨干,可以設置營業收入增長率、銷售毛利率等指標進行考核,對研發人員進行研發項目進度、新產品生產率等指標考核。每一個激勵對象都有一個具w的工作目標,可以防止大鍋飯現象,激勵對象實現自己的激勵目標,也有利于公司整體經營目標的實現。

(四)引入市場條件,將一定水平的股價指標作為行權條件之一

公司股東的經營目標是實現股東價值最大化,上市公司股東價值最大化可等同于企業價值最大化,也就等同于公司股價最大化,所以上市公司股東的目標等同于追求股價的最大化。將股價最大化引入行權條件中,能夠將公司股東和管理層的利益緊密聯系起來,因此將一定水平的股價指標作為考核管理層工作的標準是合理的。但目前我國資本市場有效性較低,直接用上市公司的股價作為行權條件存在一定的缺陷,建議用相對股價指標替代絕對股價,例如以行業股票指數作為參考值,將股價對比結果作為行權條件,取代單一的股價增長率指標。當上市公司考核期內的平均市值高于同期市場綜合指數時,即可算作達到了股價指標?;蛘弋敼竟蓛r排在同行業所有公司前幾名的情況下,就視作達到了股價指標,這種方法計算簡單,可以避免股價頻繁波動而造成股權激勵行權困難。

總之,行權條件是股權激勵計劃能夠達到預期的激勵效果的重要一環,行權條件的設計是否行之有效,也是評價一項股權激勵計劃可行性的關鍵。上市公司應該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結合自身的戰略發展方向,同時借鑒股權激勵方案實施效果良好的標桿公司的做法,合理設計本公司的行權條件,達到高效激勵員工努力工作的目的。

參考文獻

[1]林大龐,蘇冬蔚.股權激勵與公司業績――基于盈余管理視角的新研究[J].金融研究,2011(9).

[2]謝德仁,陳運森.業績型股權激勵、行權業績條件與股東財富增長[J].金融研究,2010(12).

[3]吳育輝,吳世農.企業高管自利行為及其影響因素研究――基于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草案的證據[J].管理世界,2010(5).

[4]朱琳,劉佳慧.股權激勵機制中行權條件的確定與優化探討――以萬科為例[J].企業導報,2013(8).

[5]盧晶.行權條件對股票期權計劃激勵效應的影響研究[D].大連:東北財經大學,2011.

[6]魏剛.高級管理層激勵與上市公司經營績效[J].經濟研究,2000(3).

[7]呂長江,鄭慧蓮,嚴明珠,徐靜靜.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制度設計:是激勵還是福利[J].管理世界,2009(9).

股權激勵的條件范文2

【關鍵詞】中小企業;股權激勵;現狀;模式;實施

一、股權激勵

近幾年,我國中小企業的生存發展環境不佳。而企業的發展,一靠資金,二靠產品,三靠人才。質量好,銷路廣,自主品牌的產品,是企業發展的根本。創自己的品牌,生產出質量好,銷售對路的產品需要專業技術人員才能完成,有了人才,企業才能發展,才能壯大。吸收人才、留住人才是當前中小企業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怎樣吸收人才和留住人才呢?中小企業就必須借助“股權激勵”這臺“加速器和創富機器”,這是中小企業的必然選擇。股權激勵計劃在我國一些上市公司作為對職業經理人長期激勵制度,能夠使經理人以股東身份參與到企業的經營決策中去,共享企業利益,分擔風險,是使經理人勤勉盡責地為企業長遠發展服務的一種普遍做法。股權激勵計劃把企業的精英人才、企業股東的長遠利益、企業的發展很好地結合在一起,在一定程度上預防了精英人才的短期行為,防止內部人控制等侵害股東利益的行為。這一機制使得公司員工、管理層以及股東能夠為同一個目標齊心協力地奮斗,僅此作用就十分巨大,也是其他許多方法無法替代的?,F代企業理論和國外許多案例證明此計劃對于改善公司治理結構,降低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增強公司凝聚力和市場競爭力起到了非常積極的作用。

所謂股權激勵主要是指企業通過在一定條件下,以特有的方式(股票)使企業經營者有一定數量的企業股權,從而進行長期激勵的一種制度,它能夠將企業經營者的短期行為和長期行為有效結合起來,使企業經營者站在所有者的立場去思考問題,以達到企業所有者和經營者的收益共同發展的雙贏目的。即股權激勵是企業經營者和職工通過持有本企業股權的形式,是分享企業剩余索取權的一種激勵行為。

二、股權激勵模式

股權激勵是以本公司股票為標的對其公司的董事職工進行的長期性激勵。股權激勵的模式包括權益結算工具和現金結算工具?,F階段我國上市公司采用的股權激勵方式有: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權、虛擬股票、業績股票。其中,權益結算中的常用工具包括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業績股票、員工持股計劃等。是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股票并獲得規定數量的股票價格上升所帶來收益的權利。這種方式受證券市場的影響較大。其優點是激勵對象可以獲得真實股權,公司不需要支付大筆現金,有時還能獲得現金流入。缺點是公司股本結構需要變動,原股東持股比例可能會稀釋?,F金結算中的常用工具包括股票增值權、虛擬股票計劃、業績單元、利潤分享計劃等。這里虛擬股票是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種虛擬的股票,獲授人可以根據被授予虛擬股票的數量參與公司的分紅并享受股價升值的收益,但沒有所有權和表決權,也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公司時自動失效,而業績單元、利潤分享計劃是企業在年初確定一個合理的業績目標和一個科學的績效評估體系,獲受人年終根據業績和績效完成情況獲得股票。其優點是不影響公司股本結構,原有股東股權比例不會造成稀釋。缺點是公司需要以現金形式支付,現金壓力較大。而且,由于激勵對象不能獲得真正的股票。故其激勵作用有限。在這些激勵方式中激勵模式又有本質的區別,股票期權是未來收益的權利,主要作用是留住人;限制性股票是已持有的,歸屬受到限制的收益,是激勵人和吸收人;虛擬股票也是未來收益的權利,也是為了留住人,但虛擬股票不是實質性的股票認購權,是獎金延期支付,其資金來源是公司的獎勵基金。

以上的激勵模式都是針對上市公司進行的,目前我國的一些中小企業還沒有達到上市的條件,為了企業現在的發展和今后上市做準備,企業可以有選擇地借用其中的一些激勵模式吸收人才和留住人才,企業應根據不同的發展階段,行業特點,自身條件來確定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如虛擬投票 業績股票、員工持股計劃、利潤分享計劃等激勵模式,吸收、穩定人才,實現利益共享和風險共擔,健康有序地發展。

三、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

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是一個企業對經營者既能起到激勵,又能起到約束的過程,激勵與約束是對等,然而股權激勵不是白給的,需要即定約束條件,約束條件的制定,有利于激勵目標的實現。

(1)確定股權激勵計劃的對象。中小企業確定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目的是什么,為什么要實行股權激勵政策?明確了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目的之后,企業就可以確定股權激勵計劃對象范圍,按什么行權條件去行權,是按職工在企業中的功勞、按苦勞、按疲勞、按職務、還是按對企業的貢獻來確定行權對象.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操作熟練的工人是公司的最重要的人力資源,這些人都應是股權激勵的對象。

(2)確定實行股權激勵標的數量。股權激勵標的股票的數量是股權激勵計劃別需要均衡考慮的因素。如果數量過多,對股本影響過大,可能導致股東權益攤?。蝗鐢盗窟^小,可能難以起到激勵作用。沒有上市的中小企業要實行股權激勵政策,在確定標的數量時可參照上市公司的標的數量來確定,也可根據自身條件來確定數量。即能起到實行股權激勵的目的,又不會使企業失去控股權。另外中小企業還需要考慮到企業將來上市時的一些問題。

(3)確定股權激勵價格。中小企業在確定激勵價格時,不可能按照上市公司那樣來確定激勵價格。它只能按照自己所要實行的激勵模式,來確定激勵價格。給實股還是給虛股,給現股還是給期股或期權,還是要打組合拳形成黃金搭檔等。以什么樣的價格,是按凈資產 還是按企業的盈利能力,怎樣確定合理價格,既不讓股東吃虧, 又要被激勵者感覺物超所值。

(4)確定激勵對象行權條件。企業為了穩定人才,激勵計劃就是一項中長期的激勵計劃。作為中長期激勵,激勵對象授予于一定的約束條件。其中科學安排好等待期、解鎖期、行權期,有利于激勵計劃的成功。①確定合理的服務期限條件。在確定服務期限為行權條件時,中小企業可參照上市公司行權時間限制來定,服務期限不應少于3年.如果服務期限太短,容易造成股東吃虧,不利于企業的發展;如果時間太長,又會使受激勵對象感到遙遙無期,人才容易流失,不利于人才的穩定。②完善業績考核指標。業績考核指標的評價是實施股權激勵的基礎.在確定授予激勵對象業績目標時,企業要參考同行業近幾年發展水平和本企業近幾年的平均水平,要高于此項標準,但要合理,結合本企業所處的行業同期性,企業的特點及企業成長期,分別確定授予和行權的業績指標。③完善勞動用工制度,建立特殊事項的處理原則。為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中小企業就要嚴格按《勞動法》執行,建立建全勞動用工制度,在簽定勞動合同的同時,與受激勵對象簽定獲受激勵合同,使受激勵對象知道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人心穩定,穩定人才。

四、確定科學股權激勵操作方法

股權激勵的工具有權益結算工具和現金結算工具。用權益工具方法支付股權激勵,公司在具體操作時:

第一是股權激勵標的的來源,老股東出讓公司股份。如果以實際股份對公司員工實施激勵,一般由老股東,通常是大股東向股權激勵對象出讓股份。根據支付對價的不同可以分為兩種情形:其一為股份贈予,老股東向股權激勵對象無償轉讓一部分公司股份。其二為股份出讓,出讓的價格一般以企業注冊資本或企業凈資產的賬面價值確定。

第二是采取增資的方式,公司授予股權激勵對象以相對優惠的價格參與公司增資的權利。需要注意的是,在股權轉讓或增資過程中要處理好老股東的優先認購權問題。公司可以在股東會對股權激勵方案進行表決時約定其他股東對與股權激勵有關的股權轉讓與增資事項放棄優先購買權。

在現金結算的情況下,公司在具體操作時,需要根據現金流量情況合理安排股權激勵的范圍、標準,避免給公司的正常經營造成資金壓力。根據資金來源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首先是自有資金。在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時,激勵對象是以自有資金購入對應的股份。由于員工的支付能力通常都不會很高,因此,需要采取一些變通的方法,比如,在股權轉讓中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而在增資中則可以分期繳納出資或者由大股東提供擔保。其次是提取激勵基金。為了支持股權激勵制度的實施,公司可以建立相應基金專門用于股權激勵計劃。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用于股權激勵。公積金既可以用于現金結算方式的股權激勵,也可以用于權益結算方式的股權激勵。其三是儲蓄參與股票。儲蓄參與股票允許員工一年兩次以低于市場價的價格購買本公司的股票。實施過程中首先要求員工將每月基本工資的一定比例存放于公司為員工設立的儲蓄賬戶。一般公司規定的比例是稅前工資額的2%-10%,少數公司最高可達20%。

目前我國的一些中小企業還沒有完全達到按上市公司施行股權激勵政策的要求,如果完全按上市公司的程序進行,那是不現實的。我國的中小企業在制定實施股權激勵時,既要借鑒上市公司實行激勵政策的要求,同時又要根據自己企業的特點來制定激勵政策,既起到實行激勵政策的目的,穩定了人才,又使企業利潤得到了提高,實現雙贏。

參考文獻

[1]劉乾唯,郭凱迪.中小企業股權激勵模式選擇[J].經濟與管理,2011,8.

股權激勵的條件范文3

關鍵詞:創業板 股權激勵 前置條件后置條件

一、股權激勵實施比例高

截至2009年3月31日,A股市場共有60家公司在創業板上市。60家公司中,有30家公司在上市前已經實現了股權激勵(部分公司雖未在《招股說明書》中明確說明,但其以優惠的價格向管理層或骨干成員轉讓股份或增資,已經體現了股權激勵的本質),比例高達50%。這樣的實施比例是主板和中小板難以比擬的,其主要原因可能是由于創業板公司以自然人為實際控制人占絕大多數,在實施股權激勵的過程中,不存在國有控股公司的諸多障礙。統計結果顯示,上述30家公司中,僅有機器人一家公司為國有控股公司。

二、股權激勵的實施目的

按照《招股說明書》的說法,上述30家公司股權激勵的原因大體可以分為“吸引人才”(比如立思辰的股東對唐華、林開濤的股權轉讓主要是因為唐華、林開濤為公司擬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激勵人才”兩種,“保持公司高管隊伍的穩定,并激勵骨干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成為最為普遍的官方說辭。其實,股權激勵還有一個重要功能,即“募集資金”,這一功能在上述30家公司的官方說辭中幾乎沒有提及。

事實上,企業在創業或發展階段初期,由于現金流并不充裕或為后續發展積累資金的需要,實施股權激勵是一種非??扇〉霓k法。在上述30家創業板公司中,部分公司在設立初期就實行了股權激勵。比如神州泰岳,公司2001年5月18日設立以來,于2001年10月10日進行了首次股權激勵;安科生物于1994年3月22日設立,并于1995年8月10日實施股權激勵。同樣的案例還有鼎漢技術、北陸藥業等公司。

但是,絕大部分公司的股權激勵發生在上市前夕(或是改制前夕),其中,有25家公司的股權激勵發生在2007年(含)之后,這種現象,我們可以稱之為改制(或上市)前的“搶關”現象。

改制前的“搶關”現象,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而上市前的“搶關”現象,則是由于上市后股權激勵的難度更大:其一,需要董事會、股東會和證監會的多級審批;其二,上市后的股票市場的價值發現功能,將使股票價格充分體現公司的內在價值,對于激勵的對象而言,顯然上市前的原始股激勵作用更大。

客觀來講,這種“搶關”現象實際上造成了股市財富的隱形轉移。股權激勵本質上是處理人力資本與物質資本矛盾的方式,股權激勵中的分配,是增量資產的預期激勵性分配,不是存量資產的所有權變更。如果公司來說錯把股權激勵當成了員工福利而利益均沾的話,這一行為向投資者傳遞的信息可能是造富而不是激勵,這將影響資本市場對公司的認可度;而如果個別員工對股權激勵的本質缺乏認識,只圖眼前利益不愿與公司長期發展的話,實施股權激勵的初衷也就無從談起。

三、模式單一

股權激勵有多種方式,市場所熟知的有股票增值權、虛擬股票計劃、股票期權、現股激勵等。不過,上述30家公司的股權激勵卻都采取了現股激勵的方式?,F股激勵是一種最直接的股權激勵方式,這一方面體現了激勵對象與上市公司之間更密切的利益關聯度,但另一方面,也有其深刻的原因。

股權激勵費用對創新型企業的盈利狀況具有非常重要的影響,對企業未來的利潤產生較大的影響。股票增值權、虛擬股票計劃等雖然具備一定的可行性,但是,這一類方案的特點是激勵對象在達到公司約定的條件后,公司直接以現金與激勵對象結算,雖然股本結構不發生變更,原有股東股權比例不會造成稀釋,但公司要承擔現金形式的成本支出給激勵對象。對于處于發展階段的公司來說,股權稀釋似乎更能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或創始人)所接受。

另一方面,對于非上市公司而言,股票期權存在一些技術難點,比如企業估值;同時,由于并不售于真正的股票,其激勵效果有限,難以培養員工的所有權文化。

至于如何實現員工直接持股,其方式則有多種。按照股票來源劃分,可分為股東轉讓和增資擴股兩種形式;按照授予價格劃分,則可分為無償、相對于每股凈資產(或每股注冊資本)的平價、折價和溢價等形式。

不同的時點,授予價格差異很大。從上述30家公司來看,公司早期的股票授予卻價格較低,甚至以股東無償贈予的居多。這主要是因為早期公司發展前景不明,激勵對象入股的風險較大,但同時,未來上市后的增值空間也更大。而上市前的股權激勵,股權授予價格通常是以股本面值、每股凈資產、私募價格等多種價格作為參照。一旦公司上市的計劃明確,激勵對象入股的風險較小,因此價格相對較高,同時,未來上市后的增值空間也更小。

多數創業板公司的股權激勵只實行了一次,另有9家公司實施了兩次(含)以上的股權激勵。其中,神州泰岳自2001年10月10日以來至上市前,先后實施了6次股權激勵。吉峰農機則更是將股權激勵作為一種常態,建立了一年一次的常規授予機制――公司每年均按每1元出資額作價人民幣1元的價格動員管理人員和中、基層骨干人員對公司增資擴股。

四、后置條件缺失

股權激勵屬于長期激勵的一種形式,直接目的是吸引和激勵人才,調動其積極性,終極目的是提升企業競爭力、創造優秀業績、實現可持續發展。因此,股權激勵不應該使員工獲得股權就了事,而應該有一套嚴格的制度體系,最妥善的辦法是有條件的獲得股權,只有在激勵對象不斷達到相應績效指標時,才能獲得相應數量的股權。

從約束條件來看,上述30家公司多表現為前置條件,即激勵對象滿足一定的工作年限、一定業績條件即可獲得認購公司股票的權利,但是卻忽略了激勵對象獲得股票后的約束條件。上述30家公司的股權激勵普遍以上市為節點,承諾上市后若干時間段內不拋售,之后即可獲得自由交易的權利。這可能會導致兩種情況的出現:一是如前文所述,激勵對象對股權激勵錯誤地理解為上市前的利益均沾,從而影響股權激勵的效果;二是在限售期滿后,可能導致激勵對象的集中拋售,甚至套現離職,這對企業的穩定和發展同樣有害無益。

因此,對后置約束條件進行詳細的設計也非常重要,即未來上市之后,滿足一定的業績條件,分批逐步允許其拋售獲益??上驳氖?在上述30家公司中,有兩家公司實施了后置約束。萊美藥業的股權激勵對象承諾,在2011 年、2012 年的上市流通數量為萊美藥業上市前其持有的萊美藥業股份數乘以萊美藥業前一年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增長率(如果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增長率為零或負,當年上市流通的股份為零),自2013 年1 月1 日起,其持有的萊美藥業股份可以全部上市流通。機器人的核心管理人員則承諾,只有在滿足以2007 年度經審計稅后凈利潤為基數計算的截至2008 年度、2009 年度及2010 年度各年凈利潤年復合增長率不低于27%的條件下,上述人員可在以上三個完整的會計年度正式審計報告出具日起至下一年度正式審計報告出具前一日止的期間內,共計轉讓不超過其現時持有公司股份的25%,最后一個轉讓期間截至2011 年12 月31 日止。

參考文獻:

[1]神州泰岳等60家創業板公司的《招股說明書》,2009;

[2]《公司法》,2005;

[3]謝德仁:《經理人激勵與股票期權》,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

股權激勵的條件范文4

關鍵詞:股權激勵 盈余管理

一、引言

研究發現,以委托理論和人力資本理論等為基礎的股權激勵機制盡管在實踐中出現了不少問題,但卻可以有效的改善公司的治理結構,降低成本,更合理地激勵公司高管人員發揮潛力,是解決委托問題的一條重要途徑,因此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借鑒于國外在股權激勵實施過程中取得的經驗,我國近年來也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政策,不僅規范了企業在實施股權激勵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也為企業實施股權激勵創造了條件。盡管如此,股權激勵制度尚在摸索階段,在許多方面并不完善,實踐過程中面臨了許多問題。一方面,雖然實施股權激勵制度的上市公司不斷增加,股權激勵方案也層出不窮,但是在這些激勵方案中,不少公司所設定的行權條件較低,公司高管很容易便可獲得大量股權,股權激勵成為一種變相的向公司高管輸送利益的行為,而沒有起到以獎勵股權、分享收益的方式來激勵公司高管發揮潛力、以公司的長遠價值為目標去提升公司未來業績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上市公司管理當局通過盈余管理的手段操縱公司的會計數字讓公司賬面業績滿足股權激勵的行權條件或者影響股票價格的行為時有發生,而在獲得大量股權和推高股價后,上市公司管理層還可能通過套現獲得巨額收益,利用其擁有的信息優勢侵害中小股東的利益。這些都使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制度沒有發揮其原本的效應。對于股權激勵與盈余管理的相關研究國外起步較早,Mary Lea McAnally,Anup Srivastava, Connie D.Weaver(2008)認為在股票期權授予之前,公司高管為了使股價下跌可能故意不實現盈利目標,即授予股票期權為高管們創造了不實現盈利目標的動機。Fayez A. Elayan, Jingyu Li,Thomas O. Meyer(2008) 通過實證數據研究以激勵為基礎的薪酬結構與會計違規行為有關聯的主張,發現有會計違規行為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獲得的全部薪酬的很大一部分是以股權為基礎的報酬形式發放的。在會計違規行為是一種過度盈余管理的假設下,很明顯股權激勵刺激了高層管理人員的盈余管理行為。我國是在股權分置改革的過程中逐步實施股權激勵制度,起步較晚。趙息、石延利、張志勇(2008)和李春景、李萍(2009)等,多數結果表明: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制度刺激了管理層的盈余管理行為,管理層股權激勵程度與盈余管理之間呈顯著正相關關系 。耿照源、鄔咪娜、高曉麗(2009)運用實證手段對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與盈余管理行為之間的聯系進行研究,結果表明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比未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在業績目標處擁有更強的盈余管理動機,其所報告的收益中有部分是通過上調盈余實現的。何凡(2010)研究發現,提高激勵股權數量的意愿可能誘發股權激勵實施前嚴重的盈余管理。無論是國外還是國內的研究都在不同層面上表明了管理層都有為了實現自身利益即獲取股權激勵(不管是通過影響股價還是薪酬等)而進行盈余管理的動機,進而使得股權激勵的實施嚴重影響著企業的盈余管理行為。本文從理論分析的角度,探討股權激勵影響盈余管理的動因,并結合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情況指出影響盈余管理的問題并給予建議。

二、股權激勵理論基礎

( 一 )委托理論 20世紀30年代,由于企業所有者兼具經營者的做法存在著極大的弊端,美國經濟學家伯利和米恩斯提出了“委托理論”,倡導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企業的所有者需要讓渡經營權給人即經營者而只保留剩余索取權。這樣,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成為現代企業經營的一大特點,企業所有者并不參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而由企業的高級雇員掌握經營權。企業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的關系即所謂的委托關系,首先是由Jensen.M和 Meckling.W在1976年發表的論文《企業理論:管理行為、行為和其所有結構》中定義的。委托關系的實質是委托人在授予人某些決策權的同時不得不對人的行為后果承擔風險,而這源于信息的不對稱和契約的不完備。在委托關系中,由于雙方的目標不同,作為委托人的所有者是企業的股東,追求的是股東利益最大化,而作為人的經營者則更多的考慮自身效用的最大化,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的利益不一致導致了成本的產生。而由于委托人與人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和契約不完備,委托人無法直接了解到人的行動,加之雙方的利益沖突,很容易產生人不以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為目標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為了減少委托人的風險,降低成本,防止委托人做出損害人利益的行為發生,建立一種激勵與約束并存的股權激勵機制成為必然趨勢。通過實施人股權激勵,人行使期權,獲得公司的股份,成為公司的內部股東,從而使得他們能夠從股東的利益出發去經營管理公司并進行決策。

( 二 )人力資本理論 20世紀60年代,美國經濟學家舒爾茨和貝克爾創立了人力資本理論。該理論認為在各種資本投入中,對人力資本的投入價值最大,這是因為公司管理層及核心骨干人員的知識、技能和經驗是公司價值創造的所在。人力成為資本,能為企業創造剩余價值,在企業的經營中占據著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因而經營者與所有者一樣也應當擁有對企業的剩余索取權,這就需要從產權角度考慮對人力資本的報酬。如何有效的管理企業的人力資本,進行適當的激勵和約束,關系到人力資本的價值是否得到充分的發揮。如果人力資本所有者即公司管理層和核心骨干人員等的人力資本投入得不到相應的償付,他們將失去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時甚至為了自身的利益而采取機會主義行為損害所有者利益。股權激勵機制的引進在進行激勵與約束的同時,使得人力資本的回報形式逐漸向剩余索取權轉變。這使得人力資本的所有者能夠在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和重大決策過程中受激勵效應充分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充分釋放知識和能力等,并且能夠自覺地約束自己的行為,將自身看做公司的一員,真正參與到公司的發展建設中去。股權激勵機制的實施使人力資本即管理層和核心骨干人員的價值得到了肯定,這不僅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經營效率,也有助于公司建立起一只屬于自己的優秀的穩定的人才隊伍。

三、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盈余管理動因及其影響分析

( 一 )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動因分析 從盈余管理研究文獻看,獲取一定的私人利益是盈余管理的根本動機,而在實施盈余管理過程中又會出現一些具體的動機,主要分為三種:基于會計盈余數據的契約動機(如管理者報酬契約、債務契約等)、政治成本動機(如要求達到相關行業的標準、避稅等)、資本市場動機(如兼并收購、發行股票等)。在管理者報酬方面,為了激勵管理層產生規范正當的會計行為,企業所有者與管理者之間需要建立合理的報酬契約,從而使雙方的利益都得到維護。在報酬契約方面,非常重要的一點是建立合理的管理者考核體系以確定對管理者的獎懲。因為凈利潤等業績指標容易受到管理者的操控,所以以凈利潤等業績指標為基礎的考核體系有失客觀性,考核方法與股票價格相關聯等其他方式便得到了應用,我國近年來推行的股權激勵制度便是最好的體現。盡管股權激勵制度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激勵管理層,使雙方的利益趨于一致,促使其站在股東的角度思考問題,但也同時刺激了管理層為謀取自身利益的盈余管理行為的發生。股權激勵可以促使盈余管理動機的產生。(1)管理層為了滿足股權激勵的行權條件,獲取自身的利益,存在基于會計盈余數據的契約動機。一般而言,不同的股權激勵方式都會設計某種形式的業績考核指標作為股權激勵的行權條件,而這些考核指標通常建立在會計盈余(如凈利潤)的基礎之上,如大多數上市公司所采用的凈資產收益率、凈利潤增長率等指標。管理層作為公司的直接管理者,掌握信息優勢,為了獲取高額報酬,滿足股權激勵的行權條件,就可能通過盈余管理改變對外報告的會計盈余信息,這就產生了盈余管理的契約動機。即使上市公司未實施股權激勵,出于報酬、籌資、符合配股條件等動機,管理層也會進行盈余管理,調節公司的盈余數字。但當實施股權激勵后,管理層則有更強的動機調節公司的盈余。(2)股東更加關注股票的價格而放松對管理層的監管,對此管理當局存在利用盈余管理來影響公司股票價格的資本市場動機。由于實施股權激勵后上市公司大股東與高管人員都更加關注股票的價格,他們作為企業的管理當局,為了提升股價以獲得股權收益,形成利益共同體。這時,股東就可能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盡可能的放松對管理層的監管,而管理層在這種寬松的環境下會利用職權調節會計數據,從而存在為了影響股票價格而進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由于具有“內部人”控制優勢以及信息優勢,不少管理當局在股權激勵方案公布之前就開始進行盈余管理的調節,或者影響財務報告中的盈余數據或著影響信息披露的時間以壓低公司的利潤,故意不實現盈利目標,以便在適當的時機釋放利潤,與此同時,還可以影響投資者對公司股票價格的預期,使股票價格下跌發生異常變動,為股權激勵營造良好的條件。在股權激勵實施期間,管理當局可能將報告盈余由未來會計期間提前到當前,采取各種盈余管理手段操縱應計利潤,以達到股權激勵的行權條件并進一步影響投資者對公司未來股票價格的預期,以使自己能夠在規定的期限內以較低的價格購入公司的股票,最終使得股權激勵實施后的效果對自身更為有利。在獲得大量股權激勵和推高股價后,他們或者擁有大量的股權和股權增值收益,或者通過套現獲得超額現金收益,從而獲得股權激勵所帶來的報酬。

( 二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制度對盈余管理影響 (1)股份支付會計確認與計量問題。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期權費用化的合理性。我國新會計準則對于股份支付的確認問題類似于國際會計準則,強調以股份為基礎的支付應予以費用化,將股份支付看做是企業支付給員工報酬的一部分,作為費用從利潤中扣除。盡管關于股份支付的確認也存在其它處理方式,但基于各種原因,將股份支付費用化似乎更具合理性。其中比較重要的一個原因是,由于對管理層的激勵限定了范圍,期權費用化將會明顯減少管理層虛增利潤的可能性,提供更加可靠的會計信息。如果不采取費用觀將這部分費用從利潤中扣除,上市公司將很可能利用股權激勵代替其他形式的激勵措施發放管理層的薪酬,這樣將會顯著減少工資費用的支出,進而使得公司財務報表中的利潤虛增、信息含量存在大量的泡沫,造成公司業績表現良好的假象,最終刺激股價的上漲而使管理層獲得期權所帶來的報酬,這嚴重影響著股權激勵的順利實施。但期權的費用化同時也帶來了一些負面效應,就其對企業盈余管理的影響而言,期權費用化會提高上市公司進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由于期權費用化會大幅降低公司的利潤,影響公司的業績表現,而這直接關系到高層管理者的切身利益,他們很可能為了獲得較高的期權報酬而進行盈余管理甚至利潤操縱。二是股份支付以公允價值為計量基礎主觀性較大。關于股份支付的計量問題,一般來說有兩種方法:即公允價值法與內在價值法。理論上,公允價值法比內在價值法更具說服力,由于它充分考慮了期權的時間價值,減少了人為操縱的可能性,因而更能反映權益工具的真實價值。但是在股份支付按公允價值計量的實際操作中,一方面我國股市目前尚不成熟,很難達到期權定價模型的限制條件,這就讓我們不得不質疑得出結果的準確性;另一方面按照期權定價模型來計算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時,估值模型中的一些參數指標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以及實際經驗進行評估選擇,故在參數的選擇上就會帶有一定的主觀性和隨意性。企業可以通過參數指標的自由選擇來調整期權的公允價值,從而控制期權費用,達到企業利潤調節的目的。此外,會計準則等相關規定在股份支付的設計方面也存在一些沒有明確的問題,如期權費用在跨年度的等待期內合理攤銷問題,公司無法行權時期權費用的轉回問題等。這都給企業的盈余管理行為提供了一定的彈性空間。(2)股權激勵的行權條件問題。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行權條件過于簡單。根據《投資快報》報道,去年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開始升溫,尤其是中小板和創業板公司,不斷推出股權激勵預案。金地集團、金發科技、華海藥業、廣州國光等上市公司是推出股權激勵計劃比較典型的代表。雖然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公司不斷增加,股權激勵方案也被不斷推出,但不少公司所設定的行權條件較低,公司高管不需要做出很大努力便可獲取大量股權收益。如探路者的行權條件是以2009年凈利潤為基數,2011年至2013年相對于2009年的凈利潤增長率分別不低于30%、70%、120%,換言之,探路者未來4年的年復合增長率須達到21.79%,而實際上,從2007年至2009年,探路者的凈利潤增長率分別為248.19%、132.36%、72.92%,遠遠高于21.79%的年復合增長率。諸如此類的公司還有很多,所要求的凈利潤增長率幾乎都是最低的保底標準,這使得股權激勵成為一種變相的利益輸送,完全發揮不了激發公司高管等人員為公司價值創造、提升公司未來業績的效果,反而刺激了他們從負面角度出發更多的為自身利益考慮的行為。二是行權指標單一且容易操控。從目前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公司看,絕大多數上市公司都是以凈利潤增長率和凈資產收益率作為行權的考核指標。大多數上市公司都是以凈利潤在一定時期的增長率這一單一的指標為衡量標準作為管理層行權的條件,有時也會結合凈資產收益率綜合考慮。雖然這樣的行權條件在一定程度上也體現了公司對未來發展的預期,但由于凈利潤等指標具有可操縱性,管理層可以通過調整會計政策、選取會計處理方法以及控制費用等手段來調節凈利潤等指標的高低來達到自己所期望的結果,進而使得披露的財務信息不能真實的反應企業的財務情況。(3)上市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問題。一是“內部人”控制現象嚴重。在現代企業制度下,由于所有者缺位(尤其是國有上市公司國有股股東缺位)、所有權虛設造成公司治理結構中內部人控制的現象嚴重。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內部董事仍占有很大的比重,董事會成員兼任高管的做法仍然存在,使得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相互制衡機制失效,這樣股東即所有者便不能對管理層進行有效的控制,管理層掌握了公司的實際控制權,不僅掌管著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還控制了公司的經營決策權和收益分配權,處于內部治理結構的核心地位。鑒于管理層實際上控制了公司,相對于股東而言更加了解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并擁有絕對的信息優勢,在股權激勵影響盈余管理的動因下,管理當局很容易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調節公司的盈余信息。二是董事會、監事會監督作用不到位。我國《公司法》規定上市公司必須設立董事會與監事會,董事會、監事會都可以對管理層進行監督,避免管理層做出有損股東利益的行為發生。尤其對于國有上市公司,由于國家股的控股地位,董事會和監事會的成員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公司的管理人員,加之外部董事或監事可能對公司不甚了解或者缺乏一些專業的知識等,使得董事會、監事會起不到有效地監督約束作用,進而公司的內部治理結構形同虛設。因此,實施股權激勵后,股東會為了自身的利益而放松對管理層的監管。這種現狀嚴重影響到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性,加深了管理層盈余管理的動機。

四、結論

本文在對股權激勵引發盈余管理動因分析的基礎上,指出了股權激勵制度實施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具體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為上市公司提供了盈余管理的空間,具體包括:股份支付會計確認與計量問題、股權激勵的行權條件問題和上市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問題。因此,建議從這幾個角度出發采取相應的對策以壓縮盈余管理的空間,即:完善與股權激勵有關的會計準則等法律規范,包括對相關假設參數信息、期權變動信息等做充分及時的披露等;完善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尤其是要建立合理的股權激勵業績考核指標體系,采用以不容易受管理層操縱的經營性現金流量、股價等為基礎建立指標;完善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強化企業內部控制,確保股東參與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并確立其在內部控制中的核心地位,以改善“內部人控制”的嚴重現象;監管部門加強股權激勵的監管力度,防止管理當局通過盈余管理操縱短期業績表現和股價來獲取大量股權收益的行為。在我國法律法規還不完善、資本市場還不成熟、企業治理結構仍有缺陷的情況下,股權激勵制度的實施面臨了一系列的現實問題,需要在長期的實踐中不斷地完善。

參考文獻:

[1]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2005)。

[2]何凡:《股權激勵制度與盈余管理程度――基于中國上市公司的經驗證據》,《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10年第2期。

[3]盧興杰、鐘劍鋒、向文彬:《股票期權:激勵作用與風險分析》,《財會研究》2010年第11期。

[4]任春燕:《盈余管理的概念及辨析》,《財會通訊(綜合版)》2004年第1期。

[5]顧斌、周立燁:《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實施效果的研究》,《會計研究》2007年第2期。

[6]趙息、石延利、張志勇:《管理層股權激勵引發盈余管理的實證研究》,《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年第3期。

[7]馬暢:《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動機研究綜述》,《財會通訊》2010年第18期。

股權激勵的條件范文5

關鍵詞:管理層;股權激勵;上市公司

股權激勵于20世紀70年代末起源于美國硅谷,其成因是為了解決股東與經營者之間的利益矛盾,建立對經營者的長效激勵機制。實施股權激勵制度可以將公司的利益、股東的利益和管理層的利益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為了促進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中國證監會于2005年12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國務院國資委和財政部于2006年9月出臺了《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行股權激勵試行辦法》。2009年,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陸續出臺《關于股票增值權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股票期權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股權激勵相關政策的完善,為股權激勵創造了良好的政策環境。當然,近幾年日益完善的資本市場、較好的經濟環境以及不斷提高的公司內部治理水平也對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實施起到了非常太的推動作用。

從2006年開始,截至2009年12月31日滬深兩市已有131家上市公司推出了股權激勵方案,這些方案的激勵對象都包括公司的管理層,少數方案中的激勵對象也包括技術骨干和員工。這些上市公司數量在時間分布上存在很大波動性,其中以2008年推出股權激勵方案的上市公司數量最多,具體情況見表1。

在這131家公司中,已經實施股權激勵的共有44家,僅占A股非ST非創業板上市公司總數的2.83%。本文以2006年至2009年實施股權激勵的44家上市公司為樣本,對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現狀進行分析。

一、股權激勵的模式選擇

激勵模式是股權激勵的核心問題,直接決定了激勵的效用。目前,國際上典型的股權激勵模式有經營者,員工持股、管理層/員工收購、虛擬股票、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業績股票、股票增值權和延期支付八種。其中以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權的使用較為廣泛?!渡鲜泄竟蓹嗉罟芾磙k法(試行)》(2005年)中規定,我國上市公司可以采用的股權激勵模式有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和法律以及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勵對象按照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的條件,從上市公司獲得的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股票期權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股份的權利。激勵對象可以其獲授的股票期權在規定的期間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上市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也可放棄該種權利。

通過對已經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采用的激勵模式進行統計。股票期權是被采用最多的模式。占到所有激勵模式的75%其次是限制性股票,占到18%;同時采取兩種激勵模式的上市公司占7%。

對于激勵對象來說,股票期權模式的收益來自上市公司股價對于授予價格的溢價。其成本小。風險低。另外。采用股票期權激勵對上市公司的現金流基本沒有影響。這是許多上市公司選擇股票期權模式的主要原因。

二、股權激勵的額度選擇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2005年)規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在此約束下,目前我國大多數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額度在5%到10%之間。從表2可知,多數上市公司選擇的股權激勵額度較高,5%以上的有25家,占總樣本的56.82%。

三、股權激勵的來源選擇

股權激勵的股票來源主要包括大股東轉售、定向增發和二級市場回購三種。通過對已經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來源進行統計,定向增發成為股票來源的首選,占到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數量的89%,而大股東轉讓和二級市場回購分別占7%和4%。

2008年3月,證監會頒布《股權激勵相關備忘錄2號》規定股東不得直接向激勵對象贈予(或轉讓)股份,大股東轉售這種股權激勵的股票來源退出歷史舞臺。通過二級市場回購股票來獲取股權激勵的股票來源,激勵成本較高,且執行的約束條件較多,也很少被采用。

四、股權激勵的行業選擇

本文對已實施股權激勵的44家上市公司進行行業分析,由于建筑業、批發和零售貿易、金融保險業、社會服務業、傳播與文化產業和農、林、牧、漁業這六個行業中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各有一家,所以將其歸為其他行業進行統計,統計結果見表3。已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在制造業。達到59%,行業集征非常明顯,其次是信息技術業和房地產業。信息技術業實施股權激勵的公司數量在其行業內所占比重最高,為8.47%,房地產業占4.72%。上市公司授予管理層股票期權或限制性股票,是基于公司未來發展預期較好所做的決策。對于處于成長階段的企業來說,通過股權激勵可以降低支付管理層貨幣薪酬的負擔。近年,信息技術業和房地產業都是增長機會比較大,成長性較好的行為,比較適合實施股權激勵。

五、股權激勵的公司所有制性質選擇

雖然滬深兩市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選遠大于民營上市公司,但2006年至2009年問,實施股權激勵民營上市公司有30家,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有13家,外資企業有1家。

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一是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在薪酬激勵機制和所依存的政策法律環境上有很大的差別。國資委和財政部2006年頒布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行股權激勵試行辦法》和2008年頒布的《關于規范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都對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有關事項做了嚴格的規范,包括股權激勵的實施條件,公司的治理結構、業績考核體系和股權激勵收益水平等。相對而言,民營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條件較為寬松、審批程序較為簡單,薪酬激勵方式選擇的自由度更大。二是民營上市公司管理層的任職更多的表現為競爭行為,公司采用股權激勵的方式來引進人才并防止人才流失。而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大多數管理層是由政府任命的,對管理層更加注重的是約束而非激勵。

六、股權激勵的資本結構選擇

在對股權激勵的行業選擇的分析中得知,各行業內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較少,所以本文只選取了制造業中的樣本,對實施股權激勵上市公司的資本結構進行統計分析,將樣本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前一年的資產負債率平均值與行業平均值進行對比。

根據表4的統計結果,我國實施管理層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的資產負債率低于行業平均水平。究其原因,公司負債的存在會在一定程度上減少管理層可以自由支配的現金流,對管理層起到約束作用,同時使債權人對公司的監管加強。資產負債率低的上市公司,債權人的監督作用較弱,更需要加強激勵作用。

通過對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現狀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結論:我國進行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數量少,股權激勵作為一種長效的激勵機制,有待于進~步推進;實行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激勵模式單一,激勵額度較高,用于激勵的股票來源首選定向增發;行業集中性較為顯著,主要集中在高科技和成長性好的行業中: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多為民營企業;資本結構中負債水平偏低。

參考文獻:

[1]李曜,股權激勵的兩種主流方式孰優孰劣[c]上海:上海市社會科學界第六屆學術年會文集經濟,管理學科卷,2008554-559

股權激勵的條件范文6

關鍵詞:上市公司 股權激勵 限制性股票 萬科

我國的股權激勵發展相對緩慢,起步較之西方也相對較晚。自2006年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后,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數量不斷增多,實施方式日益創新,激勵對象日益擴大,考核標準也多種多樣。但由于上市公司缺乏關于股權激勵的具體規定,一些公司在計劃實施過程中出現過度分配的問題,也出現過由于監管不嚴,一些企業所有者為了達到考核指標故意操縱利潤、篡改企業財務數據等違規,更多的公司則以缺乏相應法律支持為由不建立有效的股權激勵機制。在這種情況下,對這些實施股權激勵的公司以及其方案進行分析,觀測其行權的進程和力度,比較各方案的優劣,就非常有必要。

一、萬科股權激勵方案分析

(一)2006-2008年萬科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2006年,順應股權激勵政策出臺的潮流趨勢,萬科推出了為期三年的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計劃。

計劃周期: 2006 年至2008年每年一個計劃,每個計劃期限有效期通常為兩年,最長不超過三年。

激勵對象:公司受薪的董事會監事會成員,高管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和對企業有卓越貢獻的業務骨干。激勵對象總人數不超過公司員工總數的8%。

激勵基金提取方式:按上一年凈利潤增加額的30%,預提當年激勵基金,并委托信托公司以預提的激勵基金從二級市場上購入萬科股票作為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的基礎。

激勵基金提取條件:每一年度激勵基金提取以公司凈利潤增長率、凈資產收益率、每股收益增長率作為業績考核指標,其啟動的條件具體為:

1、年凈利潤(NP)增長率超過15%。

2、全面攤薄的年凈資產收益率(ROE)超過12%;

3、每股收益(EPS)增長率超過10%。

實施結果:自2006年5月開始實施股權激勵以來,萬科僅2006年度和2008年9月的業績指標達標,而2007年度和2008年度均夭折。2007年盡管業績表現突出,但市場瞬息萬變,當2007年的中國地產還在房價狂飆突進的興奮中沉醉的時候,次貸危機的狂風暴雨已在大洋彼岸的美國悄然上演并引起了全球“蝴蝶效應”般的風暴,曾經狂熱的中國地產市場在2008年驟然轉冷。受到全球性金融危機的影響,萬科2008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較2007年下降15.24%,未能達成激勵計劃中約定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年凈利潤增長率超過15%”這一業績指標。誰也沒有想到,這個看似容易的行權條件居然會因為市場的風云突變而難以企及,原本被業內普遍看好的萬科股權激勵計劃也在等待期結束后最終宣告失敗。

(二)2010-2012年股權激勵計劃

時隔四年,萬科股權激勵計劃再一次重整旗鼓,整裝待發。

2010年A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激勵對象人數占員工總數的3.94%。共發行1.1億份的股票期權,約占股本的1%,

此次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為4年,考慮到前一次由于行權有效期過短而導致計劃失敗的前車之鑒,此次股東大會決議延長一年的股權有效期。

同時,從行權條件來看,業績考核指標的設定明顯要高于前次,不再是財務指標上的走走過場而已,萬科經營者要想獲得獎勵并不容易。

從萬科兩次的股權激勵計劃案例中看出,雖然2006-2008年的股權激勵計劃以失敗而告終,但在萬科的發展史上,在中國股權激勵發展的路途中,乃至對中國整個證券市場的發展,都有著指標性的不可抹滅的意義。其所首創的雙重標準考核政策,與股價掛鉤的激勵政策,都是未來很多企業股權激勵計劃制定的指明燈。第二次,萬科吸取了上次失敗的教訓,在此次的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中,萬科更加考慮到了企業長遠發展的需求,一方面旨在使股東對公司增強信心,另一方面,也為管理團隊設定了明確的奮斗目標,有助于管理團隊在應對市場挑戰時更好的發揮積極性,為股東創造更大價值。這是萬科未來戰屢發展的重要環節之一,使得其能夠不因市場環境的變幻莫測而深受其害,旨在建立一個良好、穩定的戰略發展環境,建立股東和職業經理人團隊之間的利益共享和約束機制。

二、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存在問題分析

(一)股權激勵方式確定

股權激勵的方式多種多樣,每種方式都有自己的特點和弱勢。就股票期權而言,其本身只是授予期權所有者股票市場價值增值的那部分,而非公司的利潤,因此對公司現金流基本沒什么影響。而且,股票期權激勵制度通過剩余索取權的分配,使委托人和人的目標達到最大限度的一致。但它也有其負面性,比如其他影響股價的因素使股票期權與經營業績的相關性下降,股票期權可能掩蓋企業利潤的真實情況等等。而本文重點闡述的限制性股票相對于股票期權而言更有利于道德風險的控制,能夠較大程度上規避傳統薪酬分配形式的不足,對公司有推動作用,也有利于吸收核心成員并發揮其價值。公司只有充分認識自身的條件、情況,才能制定出合理的激勵方案,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行權標準制定及考核

股權激勵的實施,實際上也是對我國上市公司業績評價體系和薪酬體系的考驗。合理的業績考核指標應該全面系統,包括絕對指標和相對指標,注重縱向和橫向雙向比較,既關注財務指標又關注非財務指標,既倡導物質獎勵又給予精神獎勵。

目前我國上市公司業績考核標準所采用的是一些最基礎的財務指標,如:凈資產收益率和凈利潤增長率。這類財務指標能夠被準確衡量也易于實現,但無法全面、準確、客觀地評估激勵對象的工作成效,同時會帶來諸多負面影響,比如經營者多會著眼于短期行為,嘗試高風險經營模式,甚至會出現篡改財務數據的現象。同時,對于不同的激勵對象,要制定與其相應的考核指標,不能以偏概全,也不能以一應百。

(三)實施情況監督

現今,我國許多上市公司內部普遍都缺乏有效的內部監督機制,不能對股權激勵計劃中的指標進行合理的考核,也沒有一個專業的監督體系來考核這些指標,導致了一些經營者在經營行為中注重短期利益,忽視了企業的長期發展規劃,使之達到行權要求。而有些經營者甚至出現了篡改財務數據,操縱股價等非法行為。而這些,都還沒有一個合理的監管體系實行監督。

三、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對策

(一)多重股權激勵方式相結合

實施單一的股權激勵模式弊端重重,如受到經濟危機的影響,公司的股權激勵模式很容易夭折,所以我們可以采用多種激勵模式相結合或者嘗試新的股權激勵模式。如上市公司在實施股權激勵過程中可以考慮股票期權與其他激勵方式搭配起來,擴大激勵對象,提高行權價格等,以激勵管理人員更努力的工作;在激勵時間上,應該更傾向于長期激勵,避免期限過短導致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在激勵方式上,對股票來源、行權價格、行權期限、行權比例等條款采取比較靈活的設計。萬科的股權激勵方式是通過業績標準和股價相結合,促使管理層更加注重長期目標,有利于企業的長期穩健發展??傊?,企業應結合自身的特點,因地制宜,設計適合本企業長期發展的股權激勵方案,這樣才能使股權激勵充分發揮其積極效用。

(二)完善業績考核指標,行權條件更嚴密

上市公司不能以單純的財務指標來評價業績的好壞,應結合財務指標、非財務指標、生產能效指標、現金指標、債務風險指標、盈利能力指標、成長性指標、競爭能力指標等等,建立一個完善的業績考核體系,來衡量業績評價的準確性。萬科在2010年的股權激勵計劃中采用了全面攤薄的年凈資產收益率(ROE)、凈利潤增長率、每股收益、未來股價等考核指標。采用限制性股票方式,其價值完全由未來股價確定,則股東與激勵對象利益已完全保持一致。根據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設置較為合理的股票期權激勵有效期,可以采取一次授予、分批行權的方式。如萬科在2010-2012年的股權激勵計劃設定有效期為4年,即從授予日開始,需經過一年的等待期,在隨后的三個行權期內,在滿足業績條件前提下于第一、第二和第三個行權期分別獲得40%、30%、30%可行權條件行權的權利。如果當期未滿足業績條件,對應的部分期權將立刻作廢,由公司無償收回并統一注銷。

(三)完善公司的內部治理結構

完善的內部治理機構可以激勵董事會和經理層去實現那些符合股東、經營者和其他利益相關者利益的奮斗目標,也可以對其提供有效的監督,激勵企業更有效的利用資本。在公司的內部治理結構上,我國和國外發達國家還有很大的差距,我們應該汲取其先進的管理理念,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開展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在上市公司內部構建有效地監督約束機制,通過建立獨立董事制度、構建薪酬委員會等,用以牽制利益主體間的關系、考核機制、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發揮好董事會、監事會的監督約束職能。

(四)股權激勵全盤委托專業信貸公司進行,避免內部操縱

股權激勵計劃整個過程,聘用專業信托公司來進行操作,公開透明。由于激勵計劃金額龐大,數量也相對較多,因此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如果不借助于專業的信托公司進行運作,則難免會出現公平透明性等相關問題質疑,同時也會提高激勵成本,而借助專業信托公司就可避免此類問題的發生。

(五)更注重內生性增長

如我們所知道的,一個企業的凈利潤增長只會來源于兩個方面。一是自身積累,自身凈利潤的提高會使得凈利潤增長率、凈資產收益率這些財務指標都相應增長,這是屬于企業內生性增長,是經營者所希望看到的。而另一種是通過其他股本的投入,股權融資增加凈資產,從而增加凈利潤和相應指標。這是屬于外生性凈利潤增長方式。

2010-2012年的萬科股權激勵計劃中,公司明確提出了業績增長指標將根據股權融資情況進行調整。其現行所規定的行權條件,僅僅是以萬科不進行股權融資情況為前提的。尚若后續以增發為目的收購資產,則應相應扣除因收購而產生的影響。如果做了股權融資,那么相應的總體增長率要求就要提升。這就排除了企業因外生性增長所帶來的凈利潤的增長,實際上對這兩種增長模式進行了區分。這種創新性的做法在A股上市公司已推行的股權激勵計劃中還屬首例,有著風向標性的意義。

(六)更著重于企業長遠發展

近幾年,國家陸續出臺房地產調控政策,旨在抑制投資性購房需求,相對于前幾年的房地產市場的火熱,調控政策的出臺必會造成這一趨勢的減弱。在未來,我們可以預計到對房地產行業的調控必將成為一種常態,房地產過熱的狀態必將得到控制,未來一段時期,行業確實會面臨諸多的挑戰。但正因為如此,企業更需要建立立足長遠的股權激勵政策。

四、結論

時至今日,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還在不斷的發展完善過程中。目前我國約有20%的上市公司嘗試股權激勵,其行權的方式多種多樣,設定的考核指標也各有不同。但是,相對于國外股權激勵的發展而言,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程度仍明顯偏低。除普及程度不夠之外,還存在著如上文分析的考核指標制定不全面,監管體系不完善等多種問題,這些問題并非只存在于萬科這一家公司,對所有實施股權激勵政策的上市公司都是一個考驗。同時,相關政府頒布的政策不完善,配套制度難以跟進,也是股權激勵發展的一大阻礙。

總體而言,我國完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還有很長的路要探索。

參考文獻:

[1]李杰.我國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存在的問題及建議[J].理財視點,2009(18):44-45

[2]張鐵軍.萬科:股權分散下的激勵設計[J].商界(評論), 2010(04): 71-72

[3]曹軍.股權激勵激辯――萬科股權激勵計劃分析[J].中國總會計師,2010(01):113-115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