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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激勵對公司的影響范文1
【關鍵詞】 股權激勵;會計績效;Wilcoxon符號秩檢驗
研究國內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后公司績效的影響變化是有現實意義。股權激勵的相關政策頒布以后,國內市場環境包括制度環境、市場成熟度以及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手段等都較過去更成熟理性,這為研究上市公司高管股權激勵與上市公司業績的關系問題提供了現實的土壤。
一、研究綜述
關于股權激勵與公司績效之間是否存在關系的討論,在結果上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大部分西方學者認為管理層持股與公司績效之間是存在關系,這種關系包括正相關性和非線性相關性兩種結果。認為管理層持股與公司業績之間呈現正相關關系的有:Jensen and Murphy(1990)發現無論是以股票期權的形式出現,還是以內部股票所有權的形式出現,管理層持股對管理者均有明顯的激勵效果;MeierAn (1995)發現CEO持股比例與公司經營業績間存在顯著的正相關性。
Morck,Shleifer和Vishny以美國1980年的371個公司作為研究樣本,采用托賓Q值代表公司績效,發現:當管理層股權介于 0%~5%之間時,公司績效將隨管理層股權的增加而提高;當管理層股權介于 5%~25%之間,公司績效隨管理層股權的增加而下降;當管理層股權超過25%時,公司績效隨管理層股權的增加而再次提高。對于管理層股權與公司績效之間的非單調關系。Demsetz認為管理層持股與公司績效是不存在相關性,Demsetz和Lehn(1980)通過對美國511家公司的進一步研究,將不同持股比例與公司績效進行回歸,研究結果依然是管理層持股與公司績效不存在任何顯著的相關性。
國內有不少學者對管理層持股與業績的關系進行了實證檢驗,研究結果主要包括兩種觀點:一種是兩者間不存在顯著性關系:顧斌、周立燁(2007)發現,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并沒有增加。劉國亮,王加勝(2000)將經理人員持股比例與公司ROA,ROE,EPS作相關性檢驗,檢驗結果證實公司的經營績效是與經理人員的持股比例呈正相關。周路(2006)發現高管人員持股與公司經營績效盡管呈正相關性,但相關性不顯著。雋娟(2007)以2005年我國深市上市公司為樣本,將管理層持股對公司績效(每股收益、凈資產收益率)的影響做了實證分析,結果發現:管理層持股水平與每股收益是呈正相關,且在每股收益為0.01的水平下最顯著,但管理層持股水平與凈資產收益率的相關性卻并不顯著。
二、研究假設與研究方法
當前我國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制度正逐步完善,監管制度也越來越明確,對公司高管的違規行為能起到約束監管作用。同時在績效評價指標與評價體制中,能體現對經理人的行為導向作用和約束作用?;谝陨戏治?我們提出研究假設: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行為能很好的改善公司會計績效。
選擇了一些會計指標作為績效指標,以達到完備性和確切性的要求。
輔助指標及其計算方法是:
總資產報酬率=凈利潤/年初總資產
CFOA=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年初總資產
ROC=純利潤/年初總資產
ROE=凈利潤/年初凈資產
具體分析方法是:在不考慮其他因素的前提下,對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前一年、當年和后一年的績效進行比較,統計了上述績效指標及其變化幅度指標的中位數,并對其差異顯著性進行了檢驗。所采取的顯著性檢驗方法是兩配對樣本的Wilcoxon符號秩檢驗,本研究所選取的分析軟件是SPSS 17.0 實證結果與分析
通過表1,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后,所有的會計績效指標呈逐年上升趨勢,這一結論印證了前述“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行為能改善公司績效”的研究假設。這表明實施股權激勵的公司的高績效表現很有可能得益于公司業務的發展。
參考文獻
[1]lewellen(1971).a pure financial rationale for the conglomerate merger, journal of finance, 26,521~537
股權激勵對公司的影響范文2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16.036
1 引言
股權激勵是一種較為常見的員工激勵方式,企業采用對經營管理者授予股權的方式,使其能夠以股東的身份加入企業決策中,共擔風險,同享利潤,以達到激勵的作用,使員工盡心盡力為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服務。我國股權激勵的相關研究進行的較晚,經過多年發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機制逐漸走向成熟。伴隨科技的進步,市場的完善飽和,我國家電行業的競爭日益激烈,為了穩定和吸引優秀的管理團隊,保證企業在競爭中脫穎而出,家電行業的許多上市公司紛紛開始實施股權激勵政策。本文就以青島海爾為例,研究股權激勵對公司績效的影響。
2 案例分析
2.1 青島海爾簡介
海爾集團1984年創立于青島。創業以來,公司堅持以用戶需求為中心的創新體系驅動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從一家資不抵債、瀕臨倒閉的小廠發展成全球大型家電第一品牌。2016年海爾全球營業額預計實現2016億元,同比增長6.8%,利潤實現203億元,同比增長12.8%。
2.2 青島海爾的股權激勵計劃及實施情況
青島海爾的股權激勵計劃于2009年10月9日獲得了股東大會的通過,正式實施。
2.3 青島海爾的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情況
青島海爾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情況如下:第一個行權期內,因員工離職,激勵對象由49人變更為44人,可行權數量為全部股票期權額度的10%。行權日2010年12月24日本次實際行權人數為41人(3人考核未合格),各激勵對象均以自身獲授股票期權數量的10%參加行權,行權價為10.58元/股。第二個行權期滿足行權條件的激勵對象共40人,可行權股票期權數量為520.4萬份,因公司2010年利潤分配方案為每10股派1元現金,且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0股,故行權日2011年11月29日公司的行權價調整為5.24元/股。
第三個行權期滿足條件的激勵對象共36人,可行權股票期權數量為718.44萬份,因公司2011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每10股派1.70元現金,故行權日2013年1月14日公司的行權價調整為5.07元/股。第四個行權期滿足條件的激勵對象共36人,可行權股票期權數量為971.04萬份,因本年度實施的利潤分配方案為每10股派3.70元現金,故行權日2013年12月9日公司的行權價調整為4.70元/股。
2.4 青島海爾股權激勵對績效的影響分析
本文對海爾的績效衡量建立在盈力能力、運營能力、償債能力及發展能力各項財務指標基礎上。青島海爾自2009年開始實施有效期為5年的股權激勵,筆者故整理了公司2007-2015連續9年的財務數據分析股權激勵前后相關指標的變化,以期進而判斷對公司績效的影響。
2.4.1 盈利能力分析
盈利能力是企業賴以生存的支柱。從青島海爾凈資產收益率的變化趨勢分析,其盈利能力總的來說處于上升趨勢,尤其是2010年,提升了近13%,并于次年達到峰值33.28%,此后至2014年一直維持在較高的水平上,說明公司股權激勵機制發揮了作用,海爾管理層經營得力。2015年的凈資產收益率有所下降,但仍比股權激勵前要高。此外,青島海爾的總資產報酬率整體走勢呈一字型,與凈資產率相比較為平緩,波動不大。
2.4.2 營運能力分析
公司的運營能力關系到它的獲利能力和后續發展能力,只有進行有效的運作和經營,企業才能不斷盈利,從而謀求更好的發展。海爾的總資產周轉率和流動資產周轉率的走勢穩中下滑,尤其是流動資產周轉率九年間由4降至1.5,總資產周轉率九年見則由2.8降至1.13,降幅小于流動資產周轉率,相對較穩定。海爾的應收賬款周轉率呈現先上升后持續下降的趨勢,盡管進行了股權激?鉅裁揮刑?大成效,有待進一步加強。
2.4.3 償債能力分析
青島海爾在實施股份激勵前資產負債率均為37%,屬于保守型的資本結構、比較穩健,但財務杠桿沒有得到充分利用。實施股份回購期間其資產負債率總體上呈上升趨勢,升至67%,隨后略有下降但也保持在50%之上。流動比率反映了一個公司的短期償債能力,較高的流動比率說明企業的擁有較強的短期償債能力,但凡事有度,該比率也不是越高越好,如果流動比率過高,則說明企業投資的機會成本太大。青島海爾的流動比率處于下降趨勢,從1.92下降至1.38。至于速動比率和現金比率九年間波動不大,始終保持在1.1和0.6上下浮動,說明公司的短期償債能力比較穩定。
2.4.4 發展能力分析
一個公司不僅要“活著”,還要不斷經營發展壯大。其中,營業收入便是一個公司的主要經濟來源,營業收入增長率反映了一家公司營業收入的增長情況,該比率較高可推測公司未來幾年的生產活動將產生較為可觀的效益。海爾的營業收入增長率在2015年達到頂峰31%,在此之前均為負數,但一直呈現出上升趨勢。海爾的凈利潤增長率的走勢跟營業收入增長率基本一樣,只是波動更大。資本積累率反映了公司股東權益的增長率,海爾的資本積累率跟前面兩個指標相比基本為正數,且走勢整體上呈上升趨勢,股權激勵實施期間該比率先下降至-2%后大幅上升。
2.4.5 杜邦財務分析
本文采用以凈資產收益率為核心的杜邦分析體系,對青島海爾股權激勵期間影響凈資產收益率的各驅動因素進行連環替代分析,通過計算發現年銷售凈利率對海爾公司凈資產收益率的提高影響最大,接著便是資產周轉率。
股權激勵對公司的影響范文3
Abstract: This article is designed to find out whether the equity incentive of the listed companies affects their structure capital by 61 samples in 2010 by Eviews. Study shows that there is exist significantly relation between them. Listed companies are trying to take the equity incentive, to some extent, reducing the company's capital liabilities rate, and optimizing the capital structure.
關鍵詞: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資本結構;實證研究;資產負債率
Key words: listed companies;equity incentive;capital structure;empirical research;capital liabilities rate
中圖分類號:F275.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2)32-0154-02
0 引言
資本結構理論是財務理論中的重要內容,它對研究企業治理結構、盈利能力以及企業價值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義。合理的資本結構不僅有利于企業執行能力的提高、企業相關利益者權利義務的實現,而且與企業績效、企業管理行為等也具有深刻的內在聯系,為公司資本結構決策和投融資提供理論指導。當經理人以打工者的身份參與公司活動時,其負債融資的動機會十分強烈,因為通過負債融資的擴大,會增加經理人個人利益,但是這樣會形成較大的財務風險。而股權激勵機制可以有效的調節高層管理者的行為決策,因為當經理人持有公司股票時,在一定意義上也成為了公司的老板,其融資決策行為也會發生很大變化,也就會對公司的資本結構內涵、投融資產生必然的影響。實行股權激勵的理論依據之一是委托理論,即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為解決“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需要通過一定的方式讓公司高管層持股,從而達到高管層與股東利益目標一致的目的。
自2005年12月31日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稱為管理辦法)以來,我國已有172家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機制,占上市公司總數的8.48%。由于《管理辦法》規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0%,所以我國大多數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額度選擇在5%-10%之間。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機制后,企業資本結構也產生變化,這對我們分析股權激勵機制的實施效果也具有指導作用。研究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機制與企業資本結構相關關系,對于規范企業管理行為、優化公司治理結構、改進公司管理模式、提高公司經濟效益以及社會資源配置效率,都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1 文獻回顧及研究假設
1.1 文獻回顧 國外學者中,Firend和Lang (1988)研究發現,資本結構隨著股權激勵比例的增加而減少。Mehran(1995)隨機抽取了1979-1980年的124家制造公司作為研究樣本進行研究,研究表明在激勵計劃中,高管薪酬與資本結構正相關。Berger、Ofek和Yermack(1997)選用1984-1991年的8年間的434家非金融和非公用事業公司的3085個觀察值為研究對象,研究管理者壕溝與資本結構的關系,發現CEO股票持有比例與資本結構正相關。Moh’D、Perry和Rimbey(1998)以1972-1989年的311家非管制制造企業為樣本研究,發現:內部人和機構投資者持股比率與資本結構負相關。證明了較高內部人持股比例使高管控制公司財務政策和追求自身利益。
國內學者中,李晉(2007)認為公司成長性與資本結構之間呈正相關關系,而盈利能力與資本結構之間呈負相關關系,經營現金流量與財務杠桿之間呈正相關關系。陳曉丹(2009)闡述了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幾個基本特征:首先,股權融資在融資中所占的比例過高。其次,企業債券融資在融資中所占比例太低。從資本結構的優序融資理論上來看,企業有將內部資金作為投資主要資金來源的偏好,然后才會考慮債務資金和新的股權融資。鄭鳴和徐璐(2010)研究了我國上市公司期權激勵的影響因素,文章以2006-2009年A股上市公司為樣本,結果表明當公司成長機會越多、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越高時,上市公司選擇期權激勵的概率就會越高:當公司規模大、風險高、股權集中、現金流充沛以及監管嚴格時,上市公司選擇期權激勵的概率就會越小。徐鹿和孟慶艷(2011)對我國上市公司管理層股權激勵現狀進行了分析研究,結果表明,我國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數量很少,激勵額度偏高,激勵模式比較單一,大多都以股票期權為主,行業集中性教強,而且負債水平偏低。
綜觀國內外研究,對上市公司資本結構影響因素分析的研究成果,體現在宏觀經濟因素、行業因素、公司特征因素和公司治理因素方面的都有,股權激勵機制就屬于公司治理因素,這方面成果也很多,但現有股權激勵機制影響資本結構的研究成果結論并不統一。
1.2 研究假設 根據已有的研究成果,本文提出以下假設:
假設一:高管持股比例越高,企業的資本結構越合理,從而資產負債率越小。資產負債率是衡量資本結構的重要指標,同樣,高管持股比例也是激勵機制的重要指標。實施股權激勵機制后,公司的資本結構應該得到了優化。管理者的風險態度變化,持股越多越會減少負債。
假設二:股權集中度與資本結構之間呈正相關關系。已有研究表明高管持股比例的提高將加大它們負債程度,充足資金擴大生產。因此股權集中度與資本結構之間是正相關的。
假設三:獨立董事比例與資本結構水平之間呈正相關關系。對于實施股權激勵機制的上市公司,直觀上獨立董事比例可能對公司的資本結構產生正向影響。
2 研究樣本和指標選取
本文收集了截止2010年12月31日我國實施股權激勵機制的上市公司數據,同時剔除了金融業公司和數據殘缺公司的數據,共61個樣本。數據覆蓋制造業、信息技術業、房地產業、批發和零售貿易、農林牧漁業、建筑業、社會服務業及綜合類等幾大產業群。本文數據主要來源于銳思數據庫、中國證券報和中國統計年鑒。
本文建立多元線性回歸模型,其變量主要有以下幾個指標:資產負債率(因變量),高管持股比例(自變量),股權集中度和獨立董事比例(控制變量)。本文關注股權激勵與資本結構之間的關系,選擇高管持股比例作為股權激勵的指標,選擇資產負債率作為資本結構的指標。這是因為資產負債率為負債總額與資產總額之比,能夠從總體上概括出企業的資本結構現狀,而且此指標的計算數據可以直接從財務報表中得到。指標解釋如下:
①資產負債率(資本結構指標)=總負債/總資產
②高管持股比例(股權激勵機制指標)=高管持股數/總股數
③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股權結構指標)=第一大股東出股份額/總股份
④獨立董事比例(董事會指標)=獨立董事人數/董事會人數
3 實證分析
3.1 分析過程
①多元線性回歸模型。
以股權激勵實施時間為參照,其他變量時間選取與股權激勵實施時間最接近的數據,取得數據為61組。模型如下:
Y=β0+β1X1+β2X2+β3X3+ε;
經過檢驗,發現X2系數不顯著,且T檢驗未通過,所以將X2刪除。再次做資產負債率、股權激勵額度和股權集中度的回歸模型。則X1、X3、C的F和T檢驗通過,表明模型從整體上看資產負債率與解釋變量之間存在負相關關系,模型可用。
②實證模型結果。
Y=42.94690-0.659152X1+0.230352X3+ε;
由于F=13.23123>F0.05(2.58)=3.15,T0.025(58)=2.0,從實證模型可以看出,以高管持股比例作為激勵比例與資產負債率之間存在負相關的關系,驗證了前文的假設一。股權集中度與資產負債率之間存在正相關的關系,驗證了前文的假設二。由于獨立董事比例與資產負債率之間的可決系數很小,且沒有通過T檢驗,所以本文在模型設定過程中將X2刪除了,獨立董事比例對資本結構的不存在影響,與前文的假設三相悖。
3.2 統計性分析 在我國的上市公司中,以制造業公司數量上占優,所以本文從上市公司中選取制造行業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均值作為參考指標。從實施股權激勵機制的公司中選取數量上最有代表性的制造業的樣本公司,將它們的資產負債率的均值與行業的均值進行比較后發現,我國實施股權激勵機制的上市公司的資產負債率明顯低于同行業的平均水平,這與本文上文的模型結果相一致,說明了實施股權激勵機制可以降低公司的資產負債率。股權激勵機制對經理人起到了約束作用,可以優化公司的資本結構,加強債權人對公司的監管治理。
3.3 實證結果分析 股權激勵比例與資產負債率存在負相關的線性關系,還要注意:一、由于《管理辦法》規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0%,所以我國大多數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比例選擇在5%-10%之間;二、激勵比例與資產負債率之間存在負相關是由于高管持股比例會優化資本結構,降低公司負債。經理人由打工者身份轉變為一定意義上的老板,會降低公司的資產負債率,優化公司的資本結構;三、資產負債率并不是越低越好,它存在一個合理區間。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機制以后,公司資本結構由大規模負債的資本結構轉變為適度負債的資本結構。適度的負債可以降低企業的綜合成本率,因為債務利息率通常低于股票股利率,而且債務利息是在所得稅前扣除。而過高的資產負債率,會增加公司的財務風險,不利于股東權益。適度的負債還可以獲得財務杠桿利益,增加上市公司價值。
4 結論
本文將資產負債率作為資本結構的重要指標,將高管持股比例作為股權激勵機制的重要指標,將股權集中度和獨立董事比例作為控制變量設定模型,進行實證研究。通過模型的設定及檢驗,本文發現股權激勵機制與資本結構之間存在負相關關系,即實施股權激勵機制在一定程度上能夠降低公司的資產負債率,優化資本結構。股權集中度與資本結構之間存在正相關關系,獨立董事比例與資本結構之間不存在關系。本文又對制造業做了統計性分析,分析結果驗證了前文的模型結果,證實了股權激勵機制與資本結構之間存在負相關關系。當然,股權激勵機制在我國實施時間較短,實施的上市公司數量有限,且很多上市公司的激勵計劃并沒有到行權時間,所以可供研究的樣本數量有限,對結果有一定影響。
參考文獻:
[1]陳曉丹.對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存在的問題的探討[J].中國商貿,2009,(13):212-213.
股權激勵對公司的影響范文4
[關鍵詞]股權激勵; 激勵強度; 激勵結構
作者簡介:李 樂(1983―),男,四川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成都,610065),博士生。研究方向:公司金融。
張 良(1983―),男,四川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成都,610065),博士生。研究方向:公司金融。
閆 磊(1988―),男,四川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成都,610065),碩士生。研究方向:公司金融。
一、引 言
股權激勵指的是一種以企業股票為標的物,對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骨干員工及其他人員進行長期激勵的方式,在股權分置改革前,國內部分上市公司就已經引入了股權激勵這種激勵方式,但由于我國《公司法》、《證券法》的制約,股權激勵的股票來源以及獲贈股票的可流通性都受到了很多的限制,因此,股權激勵在實務界的實施大都采用了變通的現金支付方式,而非真正的股份支付方式。在新的公司法和證券法出臺后,我國財政部、國資委于2006年9月聯合了《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允許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可依法實施股權激勵,股權激勵的股票來源以及獲贈股票流通性的法律障礙已經清除,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開始試水股權激勵,所以對股權激勵制度進行研究是非常有意義的。
股權激勵效應的研究領域存在兩種假說:利益一致性假說(Convergenceof Interests Hypothesis)與塹壕效應假說(Entrenchment Hypothesis)。利益一致性假說認為,成本源于管理層沒有企業的剩余索取權,而股權激勵可以使管理層分享企業的剩余收益,與股東的利益趨于一致;[1]塹壕效應假說則認為,當管理層持有的股份過多時,其權力會出現膨脹,使得企業的董事會無法對其進行有效的監督,即使他們有背離企業目標的行為也不會受到懲罰。[2]但以上兩種假說均將股權激勵作為一個獨立的外生變量進行研究,這種研究方法具有一定的缺陷,正如王華、黃之駿所提到的“如果不同的持股水平會影響公司價值,在有效市場中,市場會自動淘汰公司價值較低的公司,然而在現實中,我們仍然能看到經營者持股水平相差很大的不同的公司的存在。”[3]所以近年來,不少學者開始從微觀層面對股權激勵中的各項制度要素進行研究,比如股票期權方案中的激勵標的物數量、行權價格、激勵對象、激勵期限及行權條件等,這些制度要素的設計對股票期權方案的可行性與有效性具有較大影響。[4][5]呂長江等以2005―2008年公布股權激勵草案的公司為樣本,并且按照激勵方案中激勵條件和激勵有效期的區別,將樣本劃分為激勵型公司與福利型公司。通過考察不同激勵類型公司的公布激勵方案后窗口期CAR的情況發現,上市公司可通過改善激勵條件和激勵有效期來提升股權激勵方案的激勵效果,并且發現這些制度要素存在差異的原因在于公司治理結構安排。[6]在此基礎上,徐寧、徐向藝對股票期權這種激勵制度的合理性特征及其內生約束性因素進行了理論探討與實證檢驗,他們的研究表明,激勵期限與激勵條件是體現股票期權制度合理性的關鍵要素,大股東、債務融資與獨立董事等內生性因素對兩者具有顯著的約束作用。[7]
目前針對經營者股權激勵的實證研究,不是將實施股權激勵的企業作為一個整體樣本進行分析,就是選取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的行業或企業作為研究樣本,如Mishra和Nielsen選取大銀行控股的企業為樣本;[8]Ghosh和Sirmans以美國不動產投資信托公司為樣本。[9]以上兩種方式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為根據內生性研究思路,不同企業或行業特征會對股權激勵制度的安排產生影響。[3]那么,這種影響是什么樣的呢?影響的來源又是什么?這將是本文的研究重點。
二、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制度的差異
在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這段時間內,中國有136家上市公司公布了長期激勵方案,激勵方式包括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權等,其中,采用股票期權方式的公司有109家,占到了總數的近八成。通過觀察這109家公司的激勵標的物來源,我們發現只有5家公司是使用的存量股票,選擇回購股份作為標的物的也只有1家公司,而選擇定向發行新股的公司達到了103家。由此可見,采用股票期權,以發行新股為激勵標的物來源是中國上市公司進行股權激勵所常用的方式,最具研究意義。所以,在此我們選擇以定向發行新股為標的物來源的103家上市公司作為本研究的整體樣本。
與以往的研究不同,本文將整體樣本劃分為高科技企業與傳統行業的企業兩個子樣本進行對比研究。如此劃分的原因是高科技行業的企業成長性高,經營者更需要長期的激勵來保證企業穩定增長,其在股權激勵制度的安排上與傳統行業企業相比或許會存在較大的差異。根據Cui和Mak的觀點,高科技企業具有與眾不同的企業特征,例如高的成長機會和信息不對稱程度,不同的董事會結構與不同的股權結構等等,這些因素都有可能對企業股權激勵制度產生影響。[10]但是目前無論國外還是國內對于高科技企業的界定仍沒有統一并且權威標準,因此我們比照Cui和Mak[10]所確定的高科技行業和證監會 2001 年頒布的《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確定如下幾個行業的企業為高科技企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C43)、化學纖維制造業(C47)、電子業(C5)、儀器儀表及文化和辦公用機械制造業(C78)、 醫藥生物制品業(C8)、信息技術業(G)。本文據此將整體樣本進行分拆,得到高科技行業企業39家和傳統行業企業64家兩個子樣本。
股權激勵制度中的制度要素很多,與以往的研究只是選取激勵方案中的簡單要素――比如激勵標的物數量、激勵條件數量、激勵對象等不同,我們認為從激勵強度與激勵結構這兩個方面來分析企業的股權激勵制度更為合適。①(1)激勵強度。激勵強度的計算公式為:激勵標的物數量/企業總股本。在此我們并沒有采用激勵標的物的絕對數量,因為企業的規模有大小之分,采用相對指標更能反映出其股權激勵的強弱。(2)激勵結構。本文用兩個指標來表征企業股權激勵的結構:一是核心員工所得標的物數量占激勵標的物總數的比例,計算公式為:企業核心員工所得標的物數量/激勵標的物總數,這個指標可以考量企業傾向于激勵高管還是核心員工;第二是激勵集中度。與企業的股權集中度類似,其計算公式為:在股權激勵方案中獲得激勵標的物數量最多的對象所得的標的物數量/激勵標的物總數,它能夠衡量樣本企業的股權激勵制度安排是集中于少數人還是呈現出一種分散的狀態。
在這三個要素的基礎上,本文仍然加入了激勵有效期這個要素,因為正如上文所提及的,高科技企業更需要長期的激勵來保證企業的穩定增長,在此方面兩種企業或許也會有不同之處。我們將這些指標進行描述性統計,并對兩組樣本進行獨立樣本T檢驗,結果如表1所示。
通過對比研究發現,高科技企業和傳統行業企業在股權激勵制度的安排上存在顯著的差異。在我們選取的要素指標中,激勵強度、激勵集中度、核心員工所得激勵標的物比例都通過了獨立樣本T檢驗。其中,高科技企業的股權激勵強度總體均值大于傳統行業的企業,并且核心員工所得的激勵數量更多,而傳統行業的企業激勵集中度較高,激勵有效期并沒有通過檢驗。于是,我們可以得到這樣一個結論:高科技企業在設計股權激勵方案時顯得更為大方,并且更傾向于將橄欖枝拋向核心員工,激勵分布也較為平均;而傳統行業企業的股權激勵制度安排則呈現出一種量小且集中的趨勢,在激勵有效期方面,兩種類型的企業沒有明顯的差異,說明中國企業在激勵有效期的制定上存在“羊群效應”。
對于上文所描述的這些差異以及這些差異是受到何種因素的影響,目前在學術界里仍然鮮有人提及。本文試圖通過一個新的研究框架來解釋這種現象。
三、研究框架與實證檢驗
股權激勵作為一項具體的企業制度,是在外部市場強制力作用下,企業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結構和人際關系結構特征作出的一項制度安排。下文將從市場強制力、企業生產經營結構和人際關系結構三個方面來探討企業的股權激勵制度。
(一)市場強制力
企業與環境之間時刻在交換著能量,其主要方式表現為,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對其產出品市場以及中間產品市場都會產生某種程度的影響力;反過來,相關市場也同樣會對企業施加某種程度上的壓力。我們把企業向市場輸出的能量,或者說企業對市場產生的影響稱之為市場影響力,而把市場向企業輸入的能量,或者說市場對企業產生的壓力稱之為市場強制力。市場總是充滿了風險與不確定性,奈特指出了兩者的區別:風險是能度量的不確定性,而不確定性是不能度量的風險。[11]從邏輯上說,風險由不確定性引發,不確定性因知識和信息缺陷而產生,這是由于不同個體之間的知識和信息擁有量不同使其無法準確預期其他個體的行為,因而個體行為不確定性導致市場不確定性,這也就決定了企業經營者的經營活動永遠是一個不可逆的“試錯”過程。當企業面臨的市場強制力加大時,為了降低經營者的不確定性決策所帶來的風險(沒有剩余索取權的他們并不會承擔這些風險),企業會傾向于讓他們及部分核心員工分享一定的剩余索取權,從而分擔風險,而股權激勵就是其中一種較好的方法。在這里,本文并沒有用任何變量來表征市場強制力,這是因為市場強制力并不是直接作用于企業的制度,而是通過對企業生產經營結構和人際關系結構的改變間接對企業的制度安排產生影響。即如上文所說,股權激勵是在市場強制力作用下,企業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結構和人際關系結構特征所進行的一項制度安排。
(二)生產經營結構
生產經營結構是指企業的產品結構及其生產方式與市場競爭策略之間的關系。在市場強制力的作用下,以下兩方面因素將對企業股權制度安排產生影響。
1.企業多元化程度。企業的多元化策略是其降低經營風險的一種方式。當其所處行業的競爭加劇時,也即是企業受到的市場強制力加大時,企業管理層往往會選擇開辟新的戰場來分散風險,避免因為偶爾的決策失誤便造成企業消亡,自身的人力資本價值也受到貶低。Amhud和Lev也指出多元化是經理們為了降低他們的“就業風險”而進行的。[12]而企業的股權激勵制度也是分散風險的一種方式,它與多元化策略或許存在替代的關系,即是企業的多元化程度越高,股權激勵的強度就越低。在本文中,衡量多元化程度的變量為收入熵指數DT,計算公式為:DT=∑Ni=IPiLn(IPi)。其中,Pi表示企業第i個行業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比重。企業多元化水平越高,收入熵指數就越高,當企業專業化經營時,該指數為0。
2.企業規模。雖然多元化策略能分散企業的經營風險,但是規模小的企業可能并沒有實力選擇此種策略,因為多元化是企業成長到一定階段才會出現的產物。當市場強制力加大時,為了達到分散風險的目的,這些企業或許會選擇對企業成員進行較大強度的股權激勵,并且在激勵結構上也會較為分散,以便讓更多的高管及員工共同面對市場的壓力。
(三)人際關系結構
本文所定義的企業人際關系結構包括企業內部的人際關系結構和企業外部的人際關系結構。企業內部人際關系結構主要是指以財產權為核心構成了所有者財產權、企業法人財產權和企業所有權三個層次的契約制度,特別是基于不完全契約的剩余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結構形成了企業治理結構的基礎。在市場強制力的作用下,企業內部基于權力分配的人際關系結構的調整對企業制度的形成、變遷有重大影響。在這里,可用以下三個變量來表征企業的內部人際關系結構:
1.獨立董事制度。獨立董事代表股東行使權力,對管理層進行監督,如果董事會中獨立董事的比例較高,對管理層能進行有效的監督,自然就不再需要對其實施高強度的股權激勵,因此,獨立董事的監督和對管理層的股權激勵之間存在著一種相互替代的關系。在對管理層的嚴格監控的前提下,獨立董事比例越高的企業,或許會給予管理層更低的激勵強度。在中國上市公司所公布的股權激勵方案中,管理層獲授的激勵標的物數量往往占到了總數的絕大部分,所以,管理層激勵強度的降低勢必會使得企業總體激勵強度的下降。
2.管理層持股。由于現代企業的兩權分離,管理層與股東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剩余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不對等的情況。管理層持股會增加其在企業中的權力,假如管理層再通過實施股權激勵增加自身的持股比例,將進一步增加其在企業內的影響力,有可能危及到其余股東的權益。因此《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規范意見》規定,除非是經過股東大會特別決議批準,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2008年頒布的《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1號》也明確規定,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原則上不得成為激勵對象。假如管理層本已持有了較多的股權,企業在制定股權激勵方案時應傾向于將激勵給予核心員工且激勵集中度不宜太高。
3.成本。根據委托――理論,成本越高的企業,其管理層發生機會主義行為的可能性越大,企業實施股權激勵是降低成本,防止管理層機會主義的一種措施。由此似乎可以這樣推斷,成本高的企業,其激勵強度必然更大。
企業的外部人際關系則體現為企業和外部諸多利益相關者之間長、短期契約結構及相應的制度安排。在此結構中,最重要的當屬企業與債權人之間的關系。當管理層因股權激勵而獲得企業的股權后,會有最大化股東財富的動機,例如選擇投資于高風險的項目,以期獲得高收益。但值得注意的是,這樣的行為會將風險轉嫁給債權人,有損債權人的利益,加大了企業與債權人之間成本。為此,債權人將會為其提供給企業的債權資本要求更高的風險溢價,從而提高企業的負債融資成本,使企業在資金市場上受到較大的強制力。因此,企業為了有效地降低債權融資成本,就應降低與債權人之間的成本,進而需要減少管理層基于市場基礎業績的報酬,例如管理層因股權激勵而獲得的收益等,負債越多的企業越有此動機。[13]所以可用企業的資產負債率來表征其外部人際關系結構。
綜上所述,我們提出如下假設,高科技企業與傳統行業企業在股權激勵制度上存在差異,是由于兩者在市場強制力的作用下,生產經營結構與人際關系結構呈現出不同的特征所導致的。高科技企業的激勵強度大是因為:(1)規模一般來說較傳統行業企業小,多元化程度低;(2)獨立董事比例、資產負債率相對于傳統行業的企業來說較低;(3)成本相對較高。其激勵結構較為分散,更愿意將激勵給予核心員工是因為:(1)規模較小,多元化程度低;(2)管理層持股比例相對較高。
為了檢驗假設是否正確,接下來,本文將對高科技企業和傳統行業企業的這些指標進行獨立樣本T檢驗,看是否存在顯著的差異,從而揭示不同行業的企業在股權激勵制度上存在差異的原因。實證檢驗結果如表2所示。
通過對表2的觀察,我們發現所選取的表征指標都通過了檢驗,證明高科技行業的企業和傳統行業的企業在市場強制力作用下形成的生產經營結構和人際關系結構確實存在顯著的差異。并且通過觀察這些指標的均值,我們發現結果符合上文提出的假設:高科技企業的成本與管理層持股數量的總體均值高于傳統行業的企業,其他指標的總體均值則相對較低。
四、結 論
根據獨立樣本T檢驗的結果可以得到這樣一個結論:身處高科技行業的企業因為其規模較傳統行業的企業小,多元化程度低,為了達到分散風險的目的,需要通過高強度和結構相對分散的激勵制度安排來敦促高管與員工更加努力的工作;傳統行業企業的獨立董事比例較高,能對高管進行有效監督,對股權激勵的作用具有一定的替代性,所以其總體激勵強度較低。另外,企業的成本與資產負債率的高低會影響企業股權激勵的強弱,而高管在企業實施股權激勵之前的持股數量會影響企業的股權激勵結構,比如是否會授予核心員工更多的激勵標的物,以及是否愿意將更多的企業成員納入到激勵機制中來。
新的研究框架在對本文所探討的問題上表現出良好的解釋力。企業的股權激勵制度不能簡單地說成是一種解決委托――問題的工具,實際上,它是企業在市場強制力的作用下,對自身生產經營結構和人際關系結構上各種因素考慮權衡后的一種制度安排,當企業的生產經營結構和人際關系結構發生改變時,其股權激勵制度的安排也會隨之發生變化。所以,我們認為,高科技企業和傳統行業的企業在股權激勵制度的安排上存在差異,是因為它們在兩種結構上所具有的不同特征所造成的。
注 釋:
①張正堂、李欣[14]在研究高管的薪酬水平時認為,薪酬設計存在兩個焦點問題:薪酬水平和薪酬結構。相比較而言 ,薪酬結構的設計對于組織的影響可能更大。根據這個思路,在股權激勵的制度要素中,激勵水平和激勵結構也同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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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mpact of Industry Characteristics on Listed Companies' Equity
Incentive:A New Research Framework
Li Le1 Zhang Liang2 Yan Lei3Abstract: Currently there is little literature mentioned whether the different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dustry will have impact equity incentives, so we use the data of listed companies from 2006 to 2009 as samples, which proved the existence of the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of equity incentive regime elements between high-tech enterprises and traditional enterprises. Then, this paper explained the reasons for appearance of the differences by using a new research framework. In conclusion, by the action of market power, the operation structure and the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 structure present different characteristics, which result that firms, with different industrial characteristics, have discrepancy arrangements of equity incentive institution.
股權激勵對公司的影響范文5
關鍵詞:商業銀行 保險公司 銀保業務
2009年11月26日,銀監會了《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股權試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旨在推動銀行及保險兩大金融支柱行業更深層次的資本合作,在進一步提高雙方服務水平的同時,提升銀行業綜合實力與國際競爭力。長期以來中國法律規定銀行與保險行業禁止混業經營,《辦法》的出臺允許了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的股權,打破了雙方分業經營的僵局,實現了制度上的重大突破,標志著我國的銀行保險即將步入戰略轉型的新階段。
一、銀行投資保險公司股權的產生背景
回顧銀行入股保險公司的歷程,最早可追溯到2004年。工行亞洲通過收購富通集團在香港的全資子公司,間接持有太平人壽股份,銀行投資保險公司的意向已見雛形。2009年初,工、農、中、建、交5家銀行相繼提出了設立保險公司的意向。與此同時,3家外資行的銀保陣營已成型:東亞結盟國壽、匯豐聯姻平安、花旗牽手中美大都會。2009年9月,銀監會和保監會正式批復同意交通銀行投資人股中保康聯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由此成為全國首家入股保險業的商業銀行。2009年9月10日,保監會披露同意中國銀行通過其子公司中銀保險投資恒安標準人壽,成為銀行投資保險業的第二單。經過了漫長的探索過程,商業銀行投資人股保險公司的形式最終獲得了監管部門的許可,滿足了兩大行業積極謀求發展、優化轉型的自身需求。
(一)保險公司的發展需求
作為壽險業務中發展最快、增長貢獻率最大的銷售模式,銀行保險業務已引起了金融服務領域的廣泛關注,成為全球性的經濟現象。中國銀行保險的發展開始于1996年左右,從小規模的傳統兼業壽險業務直至后來推出的銀保專有產品,銀保業務自此在中國保險市場中占據了舉足輕重的地位,成為人身保險產品的三大銷售渠道之一。保險公司和商業銀行在銀保業務的組織架構方面逐步進行了建設和完善,雙方漸漸形成了合作互動機制,在制度上推動了銀保業務的規模發展。因此,大力發展銀行保險已經成為很多保險公司的一個共識。
但是十幾年來,中國的銀行保險在迅速成長的過程中暴露出了許多問題。壽險產品結構單一,不僅無法充分發揮商業銀行自身的行業優勢及分銷潛力,保險產品與銀行儲蓄產品的過于同質性甚至給銀行施加爭奪儲蓄存款從而分流銀行客戶的壓力;保險公司為了爭奪有限的銀行網點資源,不惜大幅提高手續費以求與銀行合作,而銀行則以手續費的高低作為選擇合作公司的標準,因而引發手續費的惡性競爭,直接導致保險公司經營成本上升,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制約了銀行業務的發展;保險公司與商業銀行兩者企業文化差異較大,經營戰略亦各不相同,因而雙方難以整合出一套激勵制度以推動銀保業務健康良好的發展。推行銀行投資保險公司股權,保險公司與商業銀行則處于同一立場,這一做法能有效促使雙方把握促進銀保業務發展的平衡點,尋求共同發展。
(二)商業銀行的轉型需求
在全球金融混業多重融合的趨勢下,中國銀行業開始發生結構性的變化。商業銀行的盈利模式由傳統儲蓄存款模式轉變為以中間產品為主要收入渠道的盈利模式。隨著股市、債市等直接融資模式的迅速發展,儲蓄存款大規模漂移,在存貸款市場加速“脫煤”的夾擊下,中國商業銀行多元化轉型進入臨界點。為促進國內金融一體化進程,中國商業銀行亟待全方位的經營戰略轉變。
面對保險行業的豐厚利潤,對于垂涎保險業務已久的商業銀行來說,允許入股保險公司試點,無疑是利好消息。尤其在目前信貸緊縮的局勢下,銀行對于中間業務收入及多元化業務收入的需求更為緊迫,在種種壓力下銀行紛紛謀求拓展新的利潤增長點,各家銀行對參股保險公司更是興趣濃厚,而《辦法》的成為銀行投資保險公司在此時獲準的契機。
二、對《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股權試點管理辦法》的解讀
銀監會在2009年11月了《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股權試點管理辦法》,對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股權試點的機構準入條件、申請程序、風險控制及監督管理等做出明確規定;在投資管理方面,規定每家商業銀行只能投資1家保險公司,商業銀行及其控制關聯方所發行的其他證券,其入股的保險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量不得超過該證券發行總量的10%;商業銀行不得向其入股的保險公司及保險公司關聯企業擔保的客戶提供授信;在業務合作方面,要求商業銀行及其入股的保險公司進行業務合作時,應遵循市場公允交易原則,不得有不正當競爭行為;保險公司銷售人員不得在其母銀行營業區域內進行營銷;商業銀行入股的保險公司所印制的保險單證和宣傳材料中不得使用其股東銀行的名稱及各類標識;商業銀行與其入股的保險公司相互提供客戶信息資料必須取得客戶同意。
三、《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股權試點管理辦法》的影響分析
隨著《辦法》的實施,將有效推進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股權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目前資本金較為充裕的國有商業銀行將有望首先試點保險公司股權投資,這將對現今的銀保行業產生諸多影響。
第一,銀保渠道份額將出現明顯變化,銀行控股保險公司份額將上升。對于銀行而言,將改變以往銀保之間相對單一的合作模式和盈利模式,銀行可以通過參股保險公司增加新的盈利增長點,促進產品多元化,拓寬業務渠道。對于保險公司而言,將突破保險公司償付能力不足的困境,擴大業務范圍,增加保單銷售,實現自身的跨越式發展。
第二,在銀行控股保險公司的情況下,可以節約交易成本。這從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手續費的惡性競爭,從而降低了保險公司經營成本的開支。從銀行與保險公司的宏觀運作來看,渠道費用則可通過兩者相互的資本融合或成本相互轉移等方式進行內部抵消。
第三,商業銀行投資入股保險公司,將有利于促進銀行業和保險業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將保險業務納入銀行整體的金融戰略統籌考慮,將對新產品開發、銷售理念、理財人員培訓等方面產生積極的影響。
第四,在發揮強強聯手的規模效應的同時,可防范風險跨業傳遞,避免系統性風險的出現。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郝演蘇認為:“銀行通過保險把儲蓄和信貸資金用于股市投資領域的話,如果出現被套和償付危機,就會連累儲戶的利益。這樣風險就大了!”由于銀行和保險是兩個不同的金融領域,所以在風險的發生規律和控制方面也不同。而目前我國還是分業監管的體制,監管相對獨立,各個監管機構對各種企業限制都不一樣。這種條件下,混業經營更需要有內部的防火墻。如果防火墻不完善,就會出現問題,其引發的風險會在整個金融業間傳遞和擴散,使總體風險加大。《辦法》強調并且要求銀行董事會負責建立并完善“防火墻”制度。其風險防范目的正在于此。
四、推進銀行投資保險公司股權試點的實踐策略
(一)加強交叉業務管理監督
這種行業間的交叉業務對管理監督帶來了新的挑戰。如何加強交叉業務的風險監管防止不同銀保業務相互間的風險轉移和傳導?盡快完善銀保股權合作的監管政策仍是當前風險防范的重中之重。通過不斷探索新的監管模式,及時跟蹤銀保合作產生的創新業務,防止和化解銀保業務產生的經營風險、道德風險以及由此可能產生的系統性風險。
(二)維護市場良性競爭
從另一角度看,商業銀行會出于對與其發生股權關聯的保險公司的偏好,極有可能減少或停止向其他保險公司提供同等的銀保合作的情況,從而導致渠道壟斷的不公平競爭。為了避免造成這種不良競爭,有關監管部門應該根據《反壟斷法》等相關法律,一步對該問題作出明確規定。
(三)整合企業資源配置
股權激勵對公司的影響范文6
關鍵詞:股權激勵 財務績效 超額收益
一、引言
當前上市公司的股權越加分散,管理技術也越加復雜,全球各公司都相應實施了股權激勵方案以激勵公司的技術管理人員,而股權激勵的方式也越來越創新,主要形式為股票期權。自從 20 世紀 70 年代末,美國出現了股權激勵制度,這40年間股權激勵制度經歷了飛速的發展,如今超過九成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的公司都已采用這種制度。我國最早采用股權激勵形式的是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 1993 年萬科試推出了股票期權制度。由于我國法律的限制,股權激勵在我國一直處在摸索階段,中國自 1999年提出股權激勵,至今已經經過了十五年。在這十五年中,各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制度都十分落后。股權分置改革后,股權激勵越來越被廣泛地使用,股權激勵的制度也逐漸規范起來。
二、文獻綜述
(一)國外文獻 國外的學者對股權激勵和公司經營績效的研究主要分為兩種方法。第一種方法是對管理層的報酬和公司經營績效的相關性進行研究,薪酬有多種存在形式,可以是現金、股票、期權等等;第二種方法是對管理層持有公司股權的比重和公司經營績效的相關性進行研究。關于管理層股權激勵的效應,國外學者的觀點各有不同。在比較早的時期,David Yermack(1990) 就通過計量經濟的方法分析了管理人員的股權激勵。他們得出的結論是,每當股東獲得 1000 美元的價值,管理層就會獲得 3.25 美元的報酬,在這 3.25美元的報酬中,管理層的持股占了 2.5 美元,而現金和股票期權這些相關于業績的報酬占了 0.75 美元。Hamid Mehran (1995)將風險偏好引進了 Jensen 和 Murphy 的研究中,他們指出:管理層報酬和股東價值的相關性相當脆弱,因為經理人員承擔著巨大的財富風險。所以對股權激勵到底能不能產生理想的激勵效果還是不能確定的。有另一種研究學者指出,相對于其他的方式,股權激勵可以有效地對管理層進行激勵,而且這種激勵效果是長期的。他們指出,管理層持有公司股權數量的增加能夠有效地促進公司的經營績效,并且對這種相關性進行了證明Kevin J. Murphy(2002) 對美國 1980-1990 間 478 家公司的管理人員報酬和公司股票的市場價值,用布萊克斯科爾斯模型進行了分析,他們得出的結論是:相對于管理層的工資和獎金,CEO 的持股量和股東的價值具有強得多的相關性。一般來說,假設管理層的薪酬為 100 萬美元,如果公司的市值增加 10%,那么他們的工資、獎金就能增長 2.9 萬美元,即 2.9%的增幅;如果把 CEO 所持有的公司股權包括進內的話,則他們的所有報酬會增長 24 萬美元,高達 24%的增幅。從這個結論可以看出:CEO 持有企業的股權對報酬影響非常之大,而工資的變化影響相對而言小很多。這也說明了對管理層持有股權能夠起到非常有效的激勵作用。當 CEO 持有公司股權數量增加,公司的經營績效會有完全相背的兩種結果:第一種結果是 CEO 持有公司股票后,其自身的利益逐漸趨向于股東的利益,所以隨著 CEO 持股比例的增加,公司的經營績效會提高,但前提是持有股票的比例在一定的范圍內;第二種可能就是如果 CEO 持有公司股票的比例超過了一定的范圍,那么此時 CEO 通過其持有的大量股票就會擁有相當的投票權,所以可能會產生 CEO 、無視監管、消極工作的情況,經營業績就會惡化,此時 CEO 的持股比例就與公司的經營績效呈現負相關關系。公司的績效對 CEO 的報酬有影響,反過來說,CEO 的報酬同樣也會對公司的績效產生影響,他們是相互作用的。所以公司的經營績效與 CEO 持有股票的比例是相互決定的。
(二)國內文獻 如今,越來越多的國內學者開始了對股權激勵效應進行實證研究,但在他們的研究還是依賴國外對于股權激勵實證研究所獲得的成果,將他們應用到中國的上市公司。在中國關于股權激勵的效應也存在著許多觀點:(1)管理層股權激勵與公司經營績效不相關。魏剛(2000)曾經對這種相關性做過研究,他將公司的經營績效用資產收益率來表示,同時他從1998 年的年報中收集了 816 家上市公司的高管持有公司股權數量的數據,經過分析之后得出結論:兩者并不相關;高明華將公司經營績效用權益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表示,并將其與管理層持有公司股權的比例做了偏相關分析,得出結論:基本不相關;林曉婉整體考察了 2000 年的上市公司,得出結論:管理層持有公司股票比例與股東收益率成反比。袁國良、王懷芳與劉明(2000)也曾指出: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股權的比例與公司經營績效基本沒有相關性;劉長才對 2001年至 2003 年 1037 家上市公司進行了實證分析,得出結論:管理層持有公司股權的比例與公司經營績效相關關系不顯著。(2)管理層持有公司股權比例與公司經營績效是相關的。李增泉(2010)分析了 1998 年全部上市公司的經營績效、管理層的報酬以及管理層持有公司股權比例,發現他們之間的相關性并不顯著。但是通過對管理層持股的更深入分析,他發現當管理層的持股比例超過一定的范圍后,公司經營績效與管理層的持股比例逐漸變得相關。邱世遠、徐國棟(2012)指出,在中國以股權、期權為方式的股權激勵非常少見,所以要衡量管理層股權激勵的作用有一定的難度。所以他們選取持有公司股權數量非常多的管理層和幾乎沒有持有公司股權的管理層這兩個極端的群體為獨立樣本,對他們進行非參數檢驗。結果顯示:管理層持股比例大的公司的經營績效要優于管理層持股比例小的,而且他們存在顯著差異。
三、研究設計
(一)研究假設 從理論上來說,既然公司制定了股權激勵機制,那么它應該能對公司的管理層起到一定的激勵作用,使得管理層盡可能的做出最大化股東利益的決策,使得委托問題能夠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決。這種作用的可以通過公司股票價格波動得以體現。因此假設:
假設1:市場對于公司公布的股權激勵預案有積極的反應,在股權激勵方案公布日之前或之后可以獲得超額收益
通過管理者持股會使管理者與股東可以擁有更多的共同利益。通過管理者擁有企業價值的剩余索取權,使得管理者與股東所追求的利益趨于一致。在早期的理論分析和實證研究中都支持了這一觀點,大多數研究都表明管理者持股比率與企業價值成正相關關系。所以,股權激勵制度可以作為一種內在長期激勵機制,可以有效的降低企業的成本,提高了公司績效。因此本文分別從橫向和縱向兩方面提出假設:
假設2: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相比于同行業、同規模的公司有更高的財務績效
假設3:在實施股權激勵前后,上市公司的財務績效提高
(二)樣本選取和數據來源 選擇的樣本為2009年至2011上半年公布股權激勵方案而且正在實施的上市公司,公司信息從聚源數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和各公司的年報中選取,股價信息從大智慧中提取,樣本數量為 75。具體情況見表(1)所示。
(三)模型構建和變量定義 本文分別從橫向和縱向兩個角度對公司的財務績效進行研究。對于橫向分析,采取獨立樣本均值檢驗的方法,將已經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與同行業、相似規模、還未實施股權激勵的公司進行財務績效方面的橫向比較。此檢驗可以驗證假設 1。對于縱向分析,設置一個啞元變量,建立一個模型,將股權激勵前的財務數據、股權激勵之后的財務數據以及啞元變量進行回歸分析。此檢驗可以驗證假設 2和假設3 ?;貧w模型為:
F.Performance=?琢+?茁1pre.Performance+?茁2D+?著
其中F.Performance 代表事后的財務績效,pre.Performance 代表事前的財務績效,D 為設置的啞元變量,若 D=1,則代表公司實施了股權激勵,若 D=0,則代表公司沒有實施股權激勵。具體變量定義見表(2)。
四、實證檢驗分析
(一)描述性統計 可以算出第 i 家公司在第 i 天(i 的值從-30 到 30)的超額收益率 ARit。根據所得的數據,可以算出任意一天 t 當日所有公司超額收益率的均值,即AARt,AARt 的累計值 CAR。采用 SPSS17.0 對所得的數據做顯著性檢驗,得到結果見表(3)??梢园l現,市場在公司公布激勵公告前 10 天至后 2 天反應非常積極,超額收益率大于 0,通過圖(1)和圖(2)可以進行直觀反映??梢钥闯觯诠竟计浼钣媱澋那皟扇?,都存在非常明顯的超額收益率,AAR 分別達到了 0.83%和 0.74%。在公告日當天和公告日后一天,雖然有較高的超額收益率,但對其顯著性的檢驗無法通過。這個現象反應了市場對公司的激勵方案有著不同的反應。還發現一個奇怪的現象:在公司公布激勵計劃后的第 2 日,公司獲得了 1.27%的 AR,5%顯著。從第六天開始,AR 開始小于 0。這種異?,F象和外國學者的研究結果頗為類似。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現象,是因為在公司公布其激勵計劃前,消息已經被泄露了。得到信息的人提前獲得了收益,投資者對于此信息的反應非???,所以正的 AR 維持不了多久。因為獲得了信息之后,投資者會抓緊時間對公司進行投資,這種投資是連續的,所以僅僅用每日的 AR 來分析市場反應顯得片面,于是用累計超額收益率進行分析。在研究中發現,CAR 在公司公布激勵計劃的前 6 日一直在上升,并在公布后三天到達最高點。這也說明了存在投資者事前獲得了消息,并通過提前買入公司股票的方式獲取了超額的收益率。由于投資者對市場信息的反應是很快的,大量投資者對公司股票的購買推高了股價,使得后來的投資者無利可圖,紛紛退出。所以 CAR 在之后開始下降。通過上述的分析發現市場對于公司的股權激勵的反應是積極的,能在短期內為企業帶來經濟效益,但并不長久,因為當前我國證券市場并不完善,股權激勵也正處于摸索階段。
(二)T檢驗 本文通過獨立樣本的均值檢驗來對兩個樣本的均值是否有顯著性的差異來進行檢驗。但首先必須弄清楚兩個樣本的方差是不是一樣,之后才能分析兩個樣本財務指標的差異。對于方差的檢驗,用 F 檢驗確定是否相等。之后再用 t 檢驗來研究差異是否顯著。檢驗的結果如表(4)所示。從檢驗結果可以看出,兩個樣本的均值之間的差異在不斷地增大。在股權激勵前一年,采取了股權激勵的公司的均值要大于未采取股權激勵的公司,但差異并不顯著,沒有通過 t 檢驗。股權激勵的當年相比于上一年,財務指標的均值差普遍提高,其中 WROE 的差異尤為明顯,達到了 7.2643%,并且通過了 5%的 t 檢驗。WROE 和 ROE 的均值差異在公司采取股權激勵后的一年也十分顯著,達到了 6.76%和 7.863%,并且都通過了 5%的 t 檢驗。這說明在采取股權激勵之后的一年,上市公司的財務績效要明顯得高于同行業內沒有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還可以看出,采用了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相比于同行業內沒有采取股權激勵的公司,財務績效的提升僅僅局限于 WROE 和 ROE 上,其他的財務指標,比如 ROA 和 EPS 等差別并不明顯,甚至某些財務指標還要低于未采用股權激勵的公司。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正是前文中所提到的業績考核指標設定的片面性。管理者太多地注重于考核指標的改善,而對于其他指標往往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這也是當前股權激勵的局限所在。
(三)回歸分析 回歸分析結果如表(5)所示??梢园l現,回歸系數β1 均大于 0。模型的假設條件得到了驗證。上市公司采取股權激勵后,各項財務指標均有了改善。其中 ROE 和 WROE均在 5%的水平顯著,EPS 和 ROA 也達到了 1%的水平顯著。對于β2 的值,都是大于 0 的,符合假設,但并沒有完全通過顯著性檢驗,但是 WROE 作為股權激勵方案的重要指標,在回歸中的β2 通過了 5%和 10%的顯著性水平,假設 2 和假設 3 基本得到驗證。綜上所述,在短期內,市場對于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的反應是積極的。對于公司本身來說,實施股權激勵的確能夠在某種程度上提高公司的財務績效,但僅僅局限于某些特定指標,而這些特定指標恰恰是股權激勵的考核指標。
五、結論和建議
(一)結論 本文目前股權激勵所制定的經營目標還是以財務指標為主,比較片面。在對股權激勵方案的市場反應研究中,發現市場對于公司所公布的信息做出了非??焖俚姆磻@種反應具有短期性。具體體現在預案公告日之前的一兩日,平均超額收益率有著非常明顯的提高,而過了公開日之后,超額收益率迅速恢復正常,甚至為負。一般來說采用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都具有比好良好的財務基礎,采用了股權激勵后,公司相比于同行其他沒有采用股權激勵的公司更加將其優勢體現無疑,具體體現為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快速增長。采用股權激勵后的兩年內,上市公司的財務績效出現了增長,但其增長速度是呈遞減趨勢的,并且各項指標在增長速度上參差不齊,除了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其他指標的上漲速度都是平平,這受考核指標的單一性影響。
(二)建議 本文主要以股權激勵為出發點來提出相關的政策建議:(1)合理制定股權激勵方案。首先,制定股權激勵計劃時應將長期的執行風險考慮在內。上市公司在制定股權激勵計劃時,應該充分地將市場、宏觀經濟以及證券市場可能發生的風險考慮在內,合理地進行安排,而不是機械地制定以年為單位的有效期。因為太短的有效期會給經理人員帶來一定的壓力,為了獲得股權,不惜一切代價在短期內為公司帶來大量收益以完成指標。其代價可能是處理財務報表造成假賬,以及過快地提取公司的現金,打亂公司正常的發展步驟,損害公司的長期利益。所以公司制定計劃時應該放長遠一些。還有一個問題就是計劃中每一期可以行權的股票數量安排。因為公司是在不斷發展的,所以說下一年的生產經營能力肯定要強于今年。如果每年都設置相同的行權數量,那么經營者的工作積極性肯定會不斷地降低,對于公司的發展是不利的。所以對于每期的行權數量要進行合理的分配。其次,制定業績考核體系時要科學。上市公司對業績考核指標的制定過于單一片面,對于凈資產收益率等財務指標過于依賴。如果單純地將考核指標定為某一個財務指數,經營者為了獲得巨大的股權激勵,會不惜一切代價去完成目標,包括犧牲企業的長期利益來換取短期利益,甚至可能對財務報表做手腳來達到目標,拿到了激勵之后大可以隨時辭職。這不論是對企業本身還是對企業的股東,抑或是對于中國資本市場以及其他投資者都是百害而無一利的。另外在企業發展的不同時期,對于業績考核指標的設定也要有難度的劃分,將難度定在一個合適的標準上,使得經營管理人員需要不斷地努力工作、積極創新才能達成,這樣才能不斷推動企業長期持續健康的發展。而不是在任何時期都制定一個很容易達到的目標,使股權激勵淪為一種單純的定期獎金發放,無法起到激勵作用。所以,除了對財務績效目標的制定,企業還可以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對經營管理者的日常工作進行考察并給予相應的評定;此外公司的行業競爭力、發展前景等等都可以納入考核的范圍,以充分發揮激勵的作用。(2)有關部門對于股權激勵要及時地進行細化和規范。股權激勵在我國還是一個新興事物,所以有關的政策還不太成熟,細化程度也不足。政策的滯后的同時,股權激勵的推出腳步卻越來越快。所以對于各個上市公司來說,制定股權激勵時受到的約束自然很少,可以盡情地發揮、創新。但這種約束的缺乏卻給有關部門的監督和管理帶來的困難。往往上市公司剛剛制定好激勵制度,相應的政策就下來了并完全否決了公司的計劃。制度的制定都是有成本的,這無疑對公司來說是一種人力、財力的損失,同時對企業的創新精神也是一種打擊,不利于股權激勵的發展。所以及早制定相關政策規定可以推動股權激勵的發展,保護企業的利益。在對公司股權激勵政策進行細化時,可以從如下兩個角度出發:一是加快規范政策建立的速度。2007 年伊利集團的巨虧事件給我們敲響了警鐘,我國對于股權激勵的監管是有相當的漏洞的。有些不法投機分子會利用這個漏洞進行不法活動,造成公司財富的大量流失。所以有關部門對股權激勵重要條款的細化迫在眉睫。首先需要改善的就是激勵計劃中經營績效的考核指標,需要制定得更加全面,而不是當今的單一片面體系。不僅要包括凈資產收益率等財務指標,還要將市場指標包括入內,比如股票價格、企業文化、行業地位等從而激勵經營管理人員全方位地、長久地為公司創造價值、促進公司持續健康地發展。與此同時,對于單一指標的制定,應根據公司目前發展所處的階段、公司當前的發展戰略以及公司在行業中的地位等等多種因素來制定,需要適時地變化經營績效考核標準來激勵經營管理人員,保持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對于惡意行權的行為要堅決打擊。對于部分高管抵抗不了股權激勵巨大利益的誘惑,給予經營管理者一定的懲罰機制,使其不能隨心所欲地違背股東利益以謀取私。另外對于激勵計劃的會計處理應盡力做到統一規范,比如攤銷期權費用等等,這樣經營管理者操縱利潤的空間便大大降低,能夠很好的保護各方的利益。二是加快相關監管政策的出臺。目前中國股權激勵的一個主要的問題就是信息不透明。公司經營管理者擁有自己的“私密信息”,市場是無法觀察到的。這就給公司管理層很大的空間。在中國目前對于股權激勵,還沒有全國性的規范約束文件,所以在監督上存在很大的困難。中國應該借鑒美國的經驗,重視信息披露。由于股權激勵牽涉到的利益方非常多,再加上我國的特殊情況,對信息披露的加強任重道遠,需要多方的配合,但這是完善股權激勵市場的一個明確的方向。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金融業服務機構對于信息的透明化也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要充分利用。另外證監會、國資委對于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方案一定要嚴格地審批。最后對于違法行為一定要有一套嚴厲的懲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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