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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支付發展范文1
關鍵詞: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成因及對策
中圖分類號:F49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8937(2013)35-0042-02
1 影響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業務開展的因素
1.1 部分商業銀行受利益驅動,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
業務推廣動力不足
一是在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業務推廣上,各商業銀行由于利益不平衡而產生主動性不足、互不合作的局面。目前,各商業銀行在網銀建設上步調不一致,具有較多網銀客戶資源的大銀行不愿與其它銀行共享資源,而中小型銀行的服務通常比較靈活,希望能夠利用大型銀行的客戶資源來吸引資金流,積極性相對高。二是表現在開通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業務功能的策略上,部分商業銀行人為的給客戶制造門檻和屏障,從而保護自身利益。如農業銀行只支持跨行貸記業務,不支持跨行借記業務;招商銀行則只開通了跨行轉賬實時到賬功能,其他功能均未開通。三是在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業務簽約方面,各商業銀行均不支持柜面簽約,只支持在線簽約。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實現在線簽約是為了方便客戶,但就調查情況看,由于只支持在線簽約,客戶要想實現賬戶跨行查詢、管理,必須辦理各家銀行網銀,且多數銀行要求其客戶是該行的專業版網銀客戶,這就意味著需要購買多家銀行的u盾,才能開通這些功能。這不僅大大增加了客戶的成本,而且由于客戶在實現了多家銀行的網銀互聯后,多家網銀的u盾將會被閑置,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1.2 各商業銀行收費標準不統一
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正式運行以來,清算總中心對加入使用的各商業銀行不收取任何費用,關于商業銀行對客戶的收費標準人民銀行也還沒有任何指導性意見。據調查,系統上線以來,商業銀行對于在線簽約、解約,賬戶跨行查詢業務均不收費,但在通過該系統處理的跨行轉賬業務收費上存在較大的差別。就寧夏轄區收費情況看,寧夏銀行暫時免費;招商銀行未上系統前,普通網銀跨行轉賬一筆2元,1-2個工作日到賬,快速跨行轉賬一筆3元,2小時內到賬,系統上線后新增實時跨行轉賬,手續費為轉賬金額的0.25%,最低2元,最高25元;其他商業銀行基本實行與原有網銀跨行轉賬業務相同的收費標準。
1.3 開通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業務功能簽約流程繁瑣
客戶要想實現多家銀行的網銀互聯,即開通跨行查詢和跨行支付功能,第一步必須在各家銀行分別開通網上銀行,第二步分別對客戶所擁有的他行賬戶進行在線簽約,在線簽約分為“查詢協議”和“支付協議”兩種,這使得首次使用簽約流程繁瑣。而部分銀行在簽約認證方面制定了一些限制,如工行對他行發起的查詢類簽約交易支持該行一代u盾和二代u盾客戶,對他行發起的支付類簽約交易僅支持該行的二代u盾客戶,工行靜態密碼客戶僅支持發起簽約查詢類的協議,這使得客戶在不了解各銀行自有規定的情況下,會出現簽約不順利,從而覺得所謂“超級網銀”是“超級難用的網銀”。
1.4 各商業銀行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功能菜單不統一
各商業銀行網銀已經形成了自有的界面風格,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上線后,各商業銀行在自有網銀菜單中添加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的功能菜單,如交行和寧夏銀行借鑒媒體宣傳中“超級網銀”的稱謂,在網銀界面中增加了“超級網銀”一項,較容易引起客戶的注意;農行稱為“跨行賬戶管理”、中行稱為“跨行現金管理”、建行稱為“互聯賬戶管理”,都在網銀登陸首頁即可看到;而工行則是在“我的賬戶”項下添加了“網銀互聯賬戶”,對于首次使用的客戶較為隱蔽。
1.5 對網銀資金安全問題及資金監測的擔憂,也影響了
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業務開展
網銀從一開始出現就常常面臨安全性方面的質疑,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上線后可以間接操作其它銀行網銀賬戶,客戶對資金安全性問題的擔憂更加突出。為了規避資金風險各商業銀行推薦客戶使用專業版網銀,采取了多項安全措施如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單筆限額5萬等。同時,各商業銀行擔心網銀系統的互聯互通,會造成本行網銀客戶資金流動頻繁、監測困難,這也影響了系統業務的開通。
1.6 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業務宣傳力度不夠
系統上線至今,各商業銀行都只針對自家網銀做宣傳或促銷活動,未針對系統業務功能做專門介紹和宣傳。調查中發現,各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本身對于該系統的諸多業務功能了解不夠深入,如通過系統的網銀借記業務,可實現客戶定期自動跨行還貸款,農業銀行卻將此作為建議提出,顯然沒有對系統業務的功能做一充分了解。銀行工作人員對系統業務了解掌握的程度不夠,也影響了系統業務推廣和使用。
2 推動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業務開展的相關建議
2.1 加強各方協調,促進業務健康發展
規范、促進電子支付服務發展和創新,使商業銀行充分認識到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業務開展對改進其網銀服務水平,提升核心競爭能力的意義和作用。一是發揮人民銀行整體協調作用,從宏觀層面上進行協調和規劃,增強協調性,節約成本,減少浪費及盲目性,充分發揮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在實現商業銀行網銀系統的互聯互通、跨行高效率清算等方面的作用。二是協調好商業銀行間競爭與合作關系。結合實際情況,利用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對簽約方式不作限制的有利因素,積極引導商業銀行在支持在線簽約同時,也可以通過線下其他方式,如柜面簽約等,營造良好的競爭環境,提升商業銀行的核心競爭能力。
2.2 盡快出臺和完善相關的規章制度
人民銀行應遵循規范管理與促進發展并重的原則,關注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業務發展動向,綜合不同發展階段的管理要求,適時出臺相關業務指引和管理辦法。通過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逐步加強對商業銀行的業務指導,切實推進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業務健康開展。針對目前業務開展情況,一是統一各家銀行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業務功能的開通;二是盡快出臺對商業銀行的收費標準,并提出商業銀行對客戶收費的指導性意見。
2.3 增強客戶使用的便捷性
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是人民銀行為商業銀行網上支付所搭建的一條跨行清算公共通道,商業銀行應充分利用好這一通道,不斷改進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的功能體驗,將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的功能與現有網銀業務進行融合。一是統一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在各商業銀行網銀界面中添加的功能菜單;二是在網銀系統中使用圖文并茂的方式介紹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功能的使用,使客戶清楚的了解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的創新和優勢,輕松的掌握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多項功能的使用流程。
2.4 商業銀行加強業務知識培訓,創新宣傳手段
商業銀行工作人員應加強對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的業務培訓,深度了解和挖掘各項功能。在宣傳方面,要創新宣傳形式,提高宣傳的實效性,在采用傳統的發放折頁進行宣傳的同時,可以用一些優惠手段吸引接受新事物較快的網銀客戶進行業務體驗,使客戶真正感受到其較低的交易成本和便捷的交易方式的優勢,從而強化宣傳的實效性。
網上支付發展范文2
關鍵詞:地方性商業銀行;網銀支付;發展戰略
中圖分類號:F830.5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0017-2012(5)-0046-04
網上銀行在我國經過十多年的快速發展,已初具規模,成為各大銀行爭奪市場的有力武器,基本上形成了以國有銀行、股份制銀行以及外資銀行為主體的競爭格局,而資源少、起步晚的地方性商業銀行在競爭中處于劣勢。2011年,中國電子商務市場整體交易規模達到7萬億元,同比增長46.4%,電子商務交易額連創新高對在線支付產生了巨大需求,為網上銀行業務實現快速發展培養了深厚的土壤。人民銀行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在全國范圍內推廣上線,為地方性商業銀行網銀系統與各大中型商業銀行網銀系統互聯互通提供了平臺,也為地方性商業銀行大力發展網銀業務提供了機遇。通過深入調查16家商業銀行網銀業務發展的基本情況,本文剖析地方性商業銀行網銀業務發展面臨的機遇和挑戰,探索適于地方性商業銀行發展網銀支付業務的戰略和路徑。
一、地方性商業銀行網銀支付業務發展現狀分析
(一)地方性商業銀行網銀建設起步晚、業務發展相對滯后
中國銀行于1996年投入了網上銀行的開發工作,其后,招商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也隨即推出網上銀行服務,中國網上銀行逐步發展起來。2002年底,大中型商業銀行均已開通網銀業務,并通過總行一點接入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而以北京銀行為代表的地方性商業銀行是從2003年9月開始陸續發展網銀業務。而甘肅省地方性商業銀行網銀發展明顯落后于發達省市,蘭州銀行于2010年下半年開始辦理網銀業務,并于2011年初接入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甘肅銀行尚未建立網銀系統。地方性商業銀行網銀處于發展的基礎階段——“基本的網上銀行”,主要是將傳統的銀行柜面業務克隆到互聯網上,實現方式遵循傳統業務的流程規定和制度,該階段的網上銀行更像是自助式的網絡柜面終端。而大中型商業銀行網銀已處于第二發展階段——“可定制的網上銀行”,根據用戶信息對用戶進行群體劃分,并設計相應的網上銀行產品。相比之下,地方性商業銀行網銀系統的建設和發展滯后于大中型商業銀行,難以滿足支付業務不斷發展的需要。
(二)網銀業務競爭激烈,地方性商業銀行在夾縫中求發展
大型商業銀行憑借在傳統銀行業務領域積累的資本實力、資產規模、網點數量、客戶資源和社會認知度等方面的優勢,在網上銀行業務領域體現了很強的競爭實力。據艾瑞咨詢和易觀智庫數據顯示,2011年,大型商業銀行網銀賬戶數占全國的81.5%,網銀交易量占全國的82.1%。股份制商業銀行在全國范圍內迅速推廣網銀業務,很快占據了一席之地,彌補了網點資源不足的限制,綜合競爭力在不斷增強。以招商銀行為例,依托于其優異的個人金融業務基礎,以及多元化和個性化的個人網銀服務,使其網銀業務在股份制商業銀行中表現突出,2011年,招商銀行個人網上銀行賬戶規模占全國個人網上銀行賬戶規模的10.3%,僅次于工商銀行和農業銀行。地方性商業銀行網銀業務量占比很小,經營范圍局限于當地,尚不具備全國范圍的影響力。數據顯示,全國地方性商業銀行的網銀賬戶、交易規模市場份額均不足全國的10%,而甘肅省地方性商業銀行網銀賬戶、交易規模不到全省的3%。
(三)地方性商業銀行網銀對柜面業務的替代率較低
目前,各大中型商業銀行網銀系統整合了幾乎所有的傳統業務,同時提供網上支付、移動支付等新興服務。根據各銀行2011年年報和《2011年中國電子銀行調查報告》數據顯示,2011年大型商業銀行網銀對柜面業務的替代率均超過62%,招商銀行和民生銀行網銀對柜面業務的替代率超過80%,大大降低了人力資源成本、減輕了網點柜面壓力。而地方性商業銀行網上銀行業務仍以基礎業務為主,對傳統經營依賴性依然較強,除北京銀行、寧波銀行等少數銀行能達到大中型商業銀行的水平外,大多數地方性商業銀行網銀柜面替代率為50%左右,主要業務以查詢、轉賬、繳費等業務為主,網上銀行對柜面業務的替代效果并不明顯。
(四)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應用推廣較為緩慢
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可實現各商業銀行網銀系統的互聯互通,跨行資金匯劃實時到賬,為地方性商業銀行提供了與大中型商業銀行提供了平等競爭的平臺。2011年,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清算資金量占全國網銀交易金額的0.07%,截止2011年底,直接接入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為120家,其中地方性商業銀行98家,而地方性商業銀行通過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處理的業務筆數占總筆數的14.68%,清算資金量占總量的15.66%,業務發展較為緩慢,對地方性商業銀行網銀業務發展的支持作用并不明顯。
二、地方性商業銀行發展網銀支付業務的SWOT分析
地方性商業銀行網上銀行的發展面臨多樣的金融環境變化,主要包括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上線、非金融機構支付牌照發放、手機支付發展以及第三方支付首次獲批進入基金領域,金融環境的變化給地方性商業銀行發展網上銀行帶來了機遇,網上銀行應用場景將更加廣泛,技術標準將日益完善;同時也給地方性商業銀行發展網上銀行帶來了挑戰,大中型商業銀行占據絕對優勢的市場格局難以改變,而第三方支付將涉足更多銀行壟斷領域,對網上銀行業務形成沖擊。
(一)優勢分析
1、經營機制比較靈活,組織結構相對簡單。地方性商業銀行實行現代企業經營理念,具備比較健全的激勵和約束機制,經營機制比較靈活多樣。比起大中型商業銀行從總行到支行的多層結構,結構相對簡單的地方性商業銀行發展網銀業務可以輕松實現“統一管理、統一規劃、統一需求、統一系統”。
2、有成功的信息化建設模式可以借鑒。信息化建設方面,各大中型商業銀行對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等信息化服務渠道進行開發和升級,這為地方性商業銀行信息化建設提供了成功經驗和借鑒模式。
3、具備良好的政策、經濟和文化環境。一是監管部門高度重視銀行業信息化建設,2011年出臺的《中國銀行業信息科技“十二五”發展規劃監管指導意見》為地方性商業銀行網上銀行發展指明了方向;二是電子商務的爆發式增長是網上銀行快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2011年中國電子商務市場整體交易規模達到7萬億元,同比增長46.4%;三是個人財富的增長以及多樣化的金融需求為網銀支付創造了前提,2011年全國個人網銀交易規模同比增長43%,約占全國網銀交易總額的20%。
(二)弱勢分析
(1)網點規模限制業務發展。與大中型商業銀行相比,地方性商業銀行規模的不足將制約網上銀行客戶群的有效擴大。受用戶消費習慣和網上金融環境的制約,網上銀行業務的開展在一定程度上依賴物理網點的支持。尤其是較復雜的投資理財業務,需要和銀行工作人員進行面對面的溝通。網點不足必將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網上銀行業務開展。
(2)創新水平有待提高。近十多年來,地方性商業銀行盡管取得了快速發展,但其業務經營的廣度和深度不夠,業務創新遠沒有達到預期的目標,創新業務占地方性商業銀行營業收入的平均比重不超過10%,不能成為拉動業務和業績增長的主導因素。
(3)專業人才相對短缺。網上銀行業務發展需要大量的專門人才,而銀行間激烈的人才爭奪造成部分人才的流失。大中型商業銀行有巨大的人力資源儲備,人才的不足將制約地方性商業銀行網上銀行業務的發展。
(4)技術投入不足。在確保資金安全和提升用戶體驗方面,地方性商業銀行的技術投入不足,網上銀行互動性較差,用戶體驗較難提升,以致部分地方性商業銀行通過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辦理的支付類和信息類業務超時現象嚴重,影響了業務的實時處理和客戶資金的及時到賬。2012年8月,甘肅省3家地方性商業銀行的支付類業務超時率均高于4%,4家地方性商業銀行的信息類業務超時率高于10%。
(三)機遇分析
1、網銀用戶對網銀的滿意度提高。滿意度的提高得益于兩方面:由于網銀支付自身安全性和便捷性的提升以及各商業銀行對網銀產品的創新使用戶的多樣化需求得到滿足,網銀用戶對最常使用的網上銀行滿意度也隨之上升。
2、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實現網銀系統互聯互通。發展網上銀行是地方性商業銀行突破機構網點限制、縮短與國內外商業銀行差距的有效途徑。對地方性商業銀行的支持體現在:一是為地方性商業銀行提供了與大中型商業銀行平等競爭的平臺和機會;二是實現了實時跨行轉賬和跨行賬戶查詢,促進地方性商業銀行提升網銀服務水平;三是地方性商業銀行通過接入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可進一步拓展網銀支付業務種類。
(四)威脅分析
1、大中型商業銀行的壟斷格局難以打破
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將網銀互聯,但大中型商業銀行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設置技術門檻,不支持與地方性商業銀行客戶簽訂授權支付協議和賬戶信息查詢協議,導致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參與者之間部分業務無法實現互通處理。截止2011年底,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直接參與者中不能發起和接受借記業務的銀行有19家,其中地方性商業銀行16家,不能發起借記業務的銀行有12家,其中地方性商業銀行9家,支付業務辦理受到影響的地方性商業銀行合計25家,占直接接入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的地方性商業銀行的25.5%,導致這些地方性商業銀行只能被動接受其他銀行機構通過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發起的網銀借記業務和賬戶查詢業務,只能被他行查詢、為他行支付。
2、第三方支付的優勢地位難以改變
2011年,人民銀行發放了107張《支付業務許可證》,支付寶、財付通、銀聯等第三方支付企業獲準從事支付業務,目前第三方支付在市場上的優勢地位仍然難以改變。而地方性商業銀行發展網上支付業務大多為項目驅動型,是為了配合地方經濟發展的具體需求,而不是主動發展網上支付業務,而且地方性商業銀行是否發展網上支付業務,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其發卡量,只有用戶規模足夠大,銀行才會更加重視網上支付業務。由于目前絕大多數地方性商業銀行網點較少,經營范圍僅限于當地,用戶數量很難在短時間內達到一定規模,加上網銀系統建設較晚,不利于網上支付業務的進一步發展。
3、手機銀行對網銀支付形成沖擊
2011年,手機銀行進入快速發展階段,手機上網大環境逐漸形成,移動互聯網產業鏈趨于健全,用戶習慣也逐步養成。各大銀行積極推廣各項手機銀行業務,開發創新應用,提升用戶體驗,同時開展各種優惠活動,手機銀行的進一步發展對地方性商業銀行的網銀滲透有一定的削弱作用。
三、地方性商業銀行網銀業務發展的路徑探討
網上銀行已成為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主要分銷渠道,面對同業之間激烈的市場競爭,地方性商業銀行可以憑借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提供的平臺,大力發展網銀業務,豐富業務種類,拓展業務領域,增強自身競爭實力,在網銀市場上占據一定的份額。
(一)重視網銀業務發展,加快網銀建設步伐
根據《2011中國電子銀行調查報告》顯示,2011年,我國網上銀行業務實現了持續增長,個人網銀用戶對網銀的使用深度不斷增加,企業用戶對網銀的使用率和活躍度得到進一步普及,成為很多企業日常運營的首選。面對如此巨大的發展潛力,地方性商業銀行應積極調整發展思路,根據自身條件選擇網銀系統建設途徑:一是具備軟硬件條件、技術研發實力較強的,可自主開發建設網銀系統;二是軟硬件條件和研發實力較欠缺的,可基于農信銀資金清算中心或城商行資金清算中心共享網銀系統的方式建設網銀系統,克服技術研發弱勢、站在一個比較高的起點、在短時間內建設自己的網銀系統。
(二)以用戶為中心,突出個性化服務
只有正確把握網上銀行的定位,才能更好的利用網絡渠道,推廣銀行產品。地方性商業銀行網銀業務發展應向第三個發展階段——“個人化網上銀行”努力,建立以用戶為導向的系統、應用結構、程序和策略,用戶可實現自助服務、產品選擇和決策支持,銀行可以收集并了解用戶的消費習慣以及他們愿意使用的服務方式,并對用戶進行細分,然后提供針對某用戶的、專有的產品和服務,該階段的網上銀行建立的是“真正以市場為導向,以用戶為中心”的貼身服務,可提高用戶的忠誠度,加強銀行的競爭力。充分借助微博營銷、郵件營銷等新興的網絡營銷方式,突出個性化服務,個人網銀重點改善用戶使用體驗,優化理財服務,滲透日常生活;企業網銀重點增加企業理財、國際貿易結算、電子商務等服務,多挖掘中上游產業的結算需求。
(三)完善系統功能,豐富業務種類
地方性商業銀行在建設網銀系統時要認真權衡安全性與易用性二者之間的關系,要把資金安全和方便客戶放在首位,二者不可偏廢,利用技術手段確保網銀既安全又易用。根據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統計數據顯示,地方性商業銀行目前辦理的網銀貸記業務基本都是匯兌,網銀借記業務通過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辦理的不足2%,而且有25家地方性商業被動接受借記業務,不能主動發起借記業務。地方性商業銀行要加強與轄內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合作,通過與其他銀行簽訂授權支付協議和賬戶查詢協議,實現他行賬戶查詢和從他行賬戶支付,為客戶提供便利,改善客戶體驗,充分發揮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在小額支付方面的優勢。
(四)加強行業間合作,擴大網上支付領域
地方性商業銀行接入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便可支持網上支付、電子支付、移動支付等新興電子支付業務。同時,地方性商業銀行可以積極與電子商務網站、第三方支付服務組織磋商協作,不必過于擔心第三方支付服務組織會搶占銀行蛋糕,雙方應以一種互利共贏的方式共同推動網上支付和電子商務的發展,利用第三方支付服務組織龐大的客戶資源和在市場上的優勢地位,擴大網銀用戶群體,拓展網上支付的領域,還可與電信運營商合作,大力發展手機銀行等移動支付業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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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WOT Analysis on the Development of Local Commercial Banks' Online Banking Payment Business
XU Hualong
(Lanzhou Municipal Sub-branch PBC, Lanzhou Gansu 730000)
網上支付發展范文3
【關鍵詞】網絡服務提供者;商中間人
一、網絡服務提供者概述
廣義上的網絡服務提供者,是指在電子商務過程中,專門從事網絡接入服務、信息服務和交易服務的人。而狹義上的網絡服務提供者僅指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本文所探討的網絡服務提供者是指廣義上的,一般可分為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網絡內容服務提供者和網絡交易服務提供者。網絡服務提供者涵蓋的范圍廣,融入電子商務交易的各個方面,為電子商務交易提供各種硬件或軟件服務,凸顯著電子商務中間人的主體地位。
二、商中間人概述
商事中間行為是指商中間人的經營行為,商中間人在商事交易中往往起著、提供信息、媒介等促成各方完成交易的作用,一般將商中間人分為商、行紀商、居間商三種。
商主要是基于自身一方享有的某種優勢而以被人名義獲自己名義進行交易。行紀商專指以自己名義與第三人達成交易,按照與委托人行紀合同移轉交易的成果。居間商主要是指為促成買賣雙方達成交易,提供信息和機會等服務。三者在商事中間活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且適用不同法律制度,主要適用《民法通則》和《合同法》有關規定。
三、網絡服務提供者對傳統商中間人法律制度提出的挑戰
在整個交易過程中,當事人通過電子信息技術、網絡和現代通信技術等完成交易。這些電子商務的本質特點決定了網絡服務提供者在電子商務中扮演著重要的“商中間人”角色。由于電子商務運作的空間為虛擬市場,其交易活動和內容演變成電子數據形式,使得網絡服務提供者同樣具備虛擬性、電子化等特點;這對傳統商中間人法律制度提出了不少挑戰。
從主體層面來看,不同于傳統的商中間人。如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主要包括網絡基礎設施經營者、互聯網連接服務提供者、網絡主機服務提供者、信息搜索工作提供者等,這類主體明顯不同于傳統商中間人。如網絡內容服務提供者,通過提供傳遞信息收取服務費,在部分內容上具有居間商的性質;但其僅專門提供信息,并無為雙方促成交易提供相關服務的實質。如網絡交易服務提供者僅居間型平臺服務提供者屬于純粹意義的居間商;而單一型服務平臺和混合型服務平臺的商中間主體如何定性比較難。綜上,若從傳統商中間人的角度去分析網絡服務提供者時,往往陷入“窘境”,其定性無法準確判。
從提供的業務來看,有時同一主體可能從事不同的業務,如混合型交易平臺經營者,其存在自我交易,即行紀行為,也存在單純的交易服務平臺,即居間合同。當多重業務組合時,其如何定位比較困難。尤其是網絡交易服務提供者扮演多重角色時,其法律定位更是困難重重。
從權利義務及責任來看,傳統商中間人僅須遵守《合同法》等基本法律規定和協議約定。而對于網絡服務提供者而言,其提供的信息成為了買賣雙方進行交易的重要依據,在虛擬環境下,無法對買賣雙方進行審查,僅憑以信息為載體的內容和各種保障手段完成交易,實現交易安全。因此,在電子商務環境下,商中間人的地位和承擔交易安全責任更重要。因此,那些目前無法納入傳統商中間人范疇的中間主體仍應承擔相應義務。此時,電子商務環境下“商中間人”承擔的義務具有自身特點,且在遵照法律依據方面有所不同。最后,責任形態存在不同,網絡服務提供者作為中間人時,其存在承擔侵權責任等情形。
四、原因探析及對策建議
造成上述困境,筆者認為主要原因如下:
傳統商中間人范圍狹窄且法律制度不健全,傳統商中間人僅限于典型的三種行為,且僅依靠《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法律進行調整,無法適應當前社會較為復雜的商中間主體,也難以對其行為定性。這就使得狹義上的傳統商中間人這一類型化方法無法適用于本身具有擴張性的網絡服務提供者,必然存在一些不適應癥狀。對于多種角色擔當的主體從傳統的商中間人角度出發進行定位,存在“思維固定化”之嫌疑,以固化思維去看待。
網絡服務提供者具有電子商務的虛擬性等特點,而傳統商中間人法律制度更多地建立在傳統實體經濟交易形態的基礎上,在實體經濟交易與虛擬交易上共同之處時,兩者可準用;但若是在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存在差異時,此時網絡服務提供者的商中間人主體地位難以確認或無法判別。
從交易形態中的重要因素――技術角度而言,網絡服務提供者的商中間人地位需要技術支撐,不同的技術對它的地位和功能影響不同。而在傳統交易中,雖也存在一定的技術環境,但其對技術的依賴遠不如電子商務環境下交易技術的要求。因此,在認定網絡服務提供者商中間人法律地位時,須充分考慮技術因素。
對此,筆者認為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予以應對:
首先,應進一步完善商中間人制度,對于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商中間人,要在已有傳統商中間人的基礎上,予以擴張和突破;其次,應擴大“商中間人”范疇,不宜局限于傳統商、居間商和行紀商這三類主體,而應將連接買賣雙方且為買賣雙方交易提供各種中間服務的商主體納入其中。從“大商中間人”的角度出發對商中間人進行系統梳理。
再次,在大商中間人的體系下,不應局限于以類型化方式對待不同的網絡服務提供者,而應注重其服務本質,以此認定商中間人的主體地位。最后,鑒于網絡服務提供者這一中間人對技術的依賴程度以及特殊的電子商務環境,應逐步完善相關立法,明確其權利義務,規范責任形態,以保障交易安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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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支付發展范文4
[關鍵字]網上支付TAM營銷策略
一、引言
網上支付是電子支付的一種形式,是以互聯網為基礎,利用銀行所支持的某種數字金融工具,發生在購買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金融工具,商家之間的在線貨幣支付、現金流轉、資金清算等過程,由此為電子商務和其它服務提供金融支持。作為電子商務的核心環節,基于互聯網的支付系統也得到了迅速的發展。
在如今經濟日益全球化與社會日益信息化的大趨勢下網上支付借助現代信息網絡技術使傳統的資金處理發生了脫胎換骨的變革。伴隨電子商務的觀念日益深入人心,消費者不可避免地被網上支付這種新型的支付模式所吸引。因為憑借它便捷、安全的優勢.可以更好地體現電子商務的低成本、跨區域、高效率與個性化特征。根據《Iresearch2005年中國網上支付研究報告》顯示,到2007年我國網上支付市場規模將達到605億元,2010年估計可能達到2800.2006年~2010年中國網上支付(B2C和C2C)和B2B電子商務交易額年均復合增長率CAGR分別為45.7%和55.7%,中國電子商務發展潛力巨大。
我國電子支付發展迅速,但與我國互聯網以及電子商務對支付的需求相比,與國外電子支付市場相比,國內的電子支付市場只能算是剛剛起步。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問題影響客戶對網上支付的使用,信用體系,操作便捷性等對網上支付的使用有著重要的影響。根據計世咨詢一項研究報告中指出57.8%的人將安全問題列為影響其使用的原因。因此需要來不斷的進行完善以促進這一市場的發展。
目前國內外對網上支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技術層面上,對網上支付的系統架構安全技術、業務流程、運行模式等有較多的研究;而從消費者的角度對使用網上支付平臺的影響因素進行相關研究的文獻較少,本文通過對使用者與未使用者網上支付影響因素的進行研究,尋找群體間不同的特性,與營銷策略結合進而對制定有針對性的營銷方案,吸引消費者提供建議和意見。
二、研究方法
本文通過問卷調查了來對人們網上支付的影響因素進行實證研究,看不同的影響因素在使用者與未使用者間是否存在差異。
Davis,Bagozzi和Warshaw等于1989年提出著名的科技接受模型(TAM),意圖用一個一般化的理論解釋科技接受度的決定因素。后經Adams等(1992)對改模型進行修正,目前已經成為研究新技術擴散最常用的模型之一。TAM主張認知有用性與易用性會影響使用科技的態度,進而影響具體的行為表示。所謂認知的有用性(perceivedusefulness)指使用者主觀地認為此種科技和管理方式的收益。而認知的易用性(perceivedeasiness)指使用者所認知的科技使用程度。此外,使用者的認知易用性也會強化使用者對科技地認知有用性。例如可以節省更多地心力去完成其它地任務,進而影響使用者對于使用此技術的態。
根據TAM接受模型的假設,同時基于之前的研究和中國網上支付的現狀,因此將安全性也作為影響網上支付的因素進行研究。
問卷結構
第一部分統計調查被調查者的個人基本信息,進而詢問被調查者是否使用過網上支付。如果選否,轉到第二部分,調查未使用過網上支付的被調查者的相關信息;如果選是,轉到第三部分,調查已使用過網上支付的被調查者的相關信息。根據TAM模型,從三個不同維度來對影響網上支付的因素進行研究,問題以克特五點量表設計。
三、數據分析
在發放的250份問卷中,回收到237份,其中有效調查問卷177份,全部作為樣本。樣本有效率為74.6%。在驗證滿意度變量的內部信度,用Cronbach’salpha系數來進行檢驗。檢驗的結果為0.828>0.5,因此足以保證了問卷的信度。
在參與調查的人員中,共有93位,占調查的53%的人未使用過網上支付,但93%的人都有使用的興趣,認為網上支付是有用的。而綜合其影響因素可以看到有49%的人對安全性有很大的擔憂,而操作煩瑣(易用性)也是不使用的原因。
為了對影響使用者網上支付的態度的因素進行歸類統計分析,進而進行回歸分析,因此首先通過因子分析進行分析。在KMO球形檢驗值為0.806>0.5,非常適合用因子分析來進行解釋;同時P值為0,拒絕球型。如表3.12所示,通過vaximax方差旋轉得出三個因子,與問卷設計初衷一致,也就是影響網上支付滿意度的三個維度:易用性,有用性,安全性。也說明了問卷設計的結構效度是非常好的。而三個因子合起來總共可以解釋77.5%的樣本方差,可以說因子回歸的效果是比較好的。
根據因子分析得出的三個因子,以滿意度為因變量進行回歸分析。R2為0.500,F檢驗值顯示為26.617。說明回歸方程比較好的解釋了變量間的關系。在0.05的顯著性水平下,三個因子的相關系數顯示出,網上支付的滿意度與易用性和有用性的正相關,相關系數分別為0.499與0.466,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其滿意度,繼續使用的意向等。研究結果令人意外的是,雖然安全性與滿意度的相關系數為0.182,但其P值>0.05,沒有通過顯著性檢驗。
進一步在使用者與未使用者中對這三個因素進行方差分析發現,在0.05的顯著性水平下,有用性的P值為0.096,說明在使用者與未使用者間沒有明顯的差別,即網上支付的有用性得到兩類群體的普遍認同。但是對于網上支付的安全性與易用性的P值均為0,說明兩類群體間存在著顯著性的差異。未使用對網上支付的易用性及安全性的擔憂,是其對網上支付持觀望態度的主要原因。
因此,對于網上支付的使用者和未使用,針對這兩種不同消費群體,根據其影響因素應當制定負有針對性的營銷方案。
四、營銷策略
對網上支付的有用性,未使用者及使用者都認可其有用性。社會及互聯網的發展,許多交易通過網上支付將大大降低交易的成本,網上支付有著廣闊的市場,市場規模也將會不斷的擴大,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但在吸引保留消費者上則需要不同的策略。
1.網上支付的安全性
通過上面的數據分析可以看出,安全性對未使用者而言是很大程度上影響其是否使用網上支付的主要原因,而這一因素對于使用者而言,卻沒有顯著性的影響。這可能因為對于使用過網上支付的消費者而言,其對安全的擔憂已經很大程度的降低。實際上,網絡安全技術一直是互聯網技術發展的方向,近年來網絡安全技術,數字證書等已有很大的提高,但潛在消費者對安全性的認知并未隨之提高,安全性對于未使用者而言是影響其使用的最主要因素。
因此,不斷發展網絡安全技術及制度,提高整個市場信用保證的同時,要吸引潛在消費者這一群體,如何讓其邁出第一步,對與網上支付的提供商而言,則需要通過不斷的宣傳等方式,使安全性的提高得到潛在消費者的認知。
2.網上支付的易用性
消費者使用網上支付在于其所能由此獲得的價值,開通和操作過程,及獲得相關知識的便利性將影響到消費者的獲取價值。煩瑣,復雜的開通過程將可能使潛在的消費者望而卻步,而操作便易性則影響到使用者的滿意度,進而影響其繼續使用的意愿。對未使用者,開通網上支付的過程,在保證信息及安全的同時,降低開通復雜度,而一旦嘗試著使用第一次后,2/8原則說明保留老客戶的重要性,那么從消費者角度出發,設計的符合支付習慣的操作流程,提高使用價值,得到消費者認可,則能夠提高消費者的滿意度,提高其的認知價值,進而形成繼續使用的意愿。
隨著網上支付的發展,市場競爭也在不斷加劇,更多的提供商加入到網上支付的市場中,因此網上支付提供商需要了解消費群體的不同需求,進而不斷提高其服務水平和營銷策略,加強客戶認知到的滿意度,創建和保持競爭優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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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支付發展范文5
第三方支付的四個疑問
正如上世紀末互聯網經濟泡沫的破滅一樣,網上支付在經歷了近幾年的無序競爭之后,將開始洗牌。大部分的支付廠商將會遭遇兼并、重組、并購、轉型,最后剩下的不會超過10家。風雨欲來,面對目前的混亂市場與迥異的輿論,第三方支付當務之急是要保持理性的態度,認真思考自身的發展問題。
第一,網上支付是IT技術還是金融延伸服務?
IT技術當然是電子支付的關鍵要素,但是只有技術而無完整系統的運營機制,網上支付必然無法獲得長期的持續發展。因為網上支付涉及到相當多的金融規則和敏感信息,這些是技術所無法解決的。因此,網上支付不僅僅是IT技術,更是IT與金融的有效整合,是金融的延伸服務。
第二,支付廠商是同質化競爭還是創新發展?
由于目前網上支付較多的是純技術網關接入服務,因此市場同質化程度非常高,導致競爭激烈。標準化服務固然是市場所需要的,但更多商戶需要的是定制化的支付解決方案,創新因而成為支付廠商的核心競爭力。
第三,短期跑馬圈地還是長期可持續發展?
產品的同質化導致價格成為唯一的競爭籌碼,不少支付廠商以不正常的低價來搶占市場份額,于是出現了“跑馬圈地”的短視行為。此舉不僅進一步擠壓了支付市場有限的盈利空間,更帶來許多資金風險。事實上,網上支付是個慢熱性的行業,無法做到產業投機,服務質量才是網上支付的生命力所在。
第四,支付廠商搶位銀行還是銀行撇開第三方支付?
近來第三方支付與商業銀行在支付產業鏈中的定位問題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一方認為,第三方支付一旦做大,將搶位網上銀行,可能會“拿手上龐大的客戶資源向政府攤派”,取得銀行牌照,變身做零售銀行。另一方則擔憂,第三方支付“插線板”式的運營模式潛藏著銀行撇開第三方支付的威脅,屆時支付廠商將不復存在。其實,網上支付是一個漫長的產業鏈,包括了發卡機構(商業銀行)、銀聯交換中心、支付網關、支付的商、商戶、消費者等多個環節,環環相扣,每一個環節都有各自的利益與應得的收入,已經形成既定格局。其中,第三方支付是產業鏈中最重要的紐帶,一方面連接銀行,處理資金結算、客戶服務、差錯處理等一系列工作,另一方面又連接著非常多的商戶,使商戶的支付交易能順利接入。第三方支付的一站式接入服務使銀行與商戶雙方都避免了一對一接入的高昂成本,在相當長的時期內都有存在的必要性與必然性。
只有理清上述問題,明確發展目標,第三方支付才能找到正確的發展方向。
定位、市場培育和創新
遺憾的是,不少支付廠商偏執于低水平的價格戰,導致電子支付行業面臨一系列的危機。
其實,目前的支付市場還是存在不少利好消息,市場規模也正在穩步增長中。一方面表現在網上支付對于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方面的功能日益凸顯,應用領域逐步擴大。另一方面,網民對網上支付的接受程度大幅提高,網上購物者中使用網上支付的比例從2002年的30.7%上升到2005年的48.4%,網上支付已經成為消費者網上購物的首選付款方式。統計表明,2004年國內網上支付市場規模為75億元,預計2007年將達到605億元;2005年網民數有1.03億,其中網上支付的用戶不足四分之一。這都傳遞著一個信息:網上支付市場還遠未飽和,仍然具有極大的發展空間。
因此,在目前,急切地瓜分有限的市場份額顯然不是明智之舉,規范市場運作,增強消費者對網上支付的信心,共同把網上支付的“蛋糕”做大,才是當務之急。
網上支付發展范文6
關鍵詞:網上支付第三方支付銀行網上支付銀聯網上支付
引言
經過十多年的發展,電子商務的發展已慢慢走上了軌道。2009年以后,電子商務將受益于十大振興規劃,發展將更加迅猛。作為電子商務四大環節之一的電子支付也必將得到更好的發展。網上支付作為電子支付的主要形式也將有所進步。
一、網上支付
IResearch艾瑞咨詢即將推出的《2009-2010年中國網上支付行業發展報告》統計指出,2009年,中國網上支付市場規模將達5766億元人民幣,相比2008年的2743億元增長110.2%。網上支付交易額連續五年增速超100%。由此可知我國的網上支付市場前景十分廣闊。
網上支付作為電子支付主要形式,是在互聯網的基礎,利用銀行所支持的某種數字金融工具,實現從買方到金融機構再到賣方之間的在線貨幣支付、現金流轉、資金清算以及查詢系統等過程。
相對于電子支付的其它形式,網上支付具有的優勢有:①打破了時空的限制,能在不同國家,不同時間和不同人完成資金結算;②支付成本低,手續簡便。資金結算通過賬戶到賬戶的數字轉移,完成結算功能。②周期短。網上支付通過互聯網大大節省了時間;④信譽度高。提供網上支付的機構擁有良好的社會地位和信譽作為資金結算的保證:5..滿足不同客戶的各種個性化需求。
1.1網上支付的分類根據提供網上支付的機構不同,網上支付分為銀行網上支付、銀聯網上支付、第三方支付。
1.1.1銀行網上支付網上銀行是指銀行利用Internet技術,通過Internet向客戶提供開戶、銷戶、查詢、對賬、轉賬、信貸、投資理財等傳統服務項目,使客戶可以足不出戶就能夠安全便捷地管理銀行中的資金。網上銀行就是Internet上的虛擬銀行柜臺。目前,我國大多數銀行大力推廣網上銀行,并將網上支付作為網上銀行的新亮點。這將對第三方支付產生一定的沖擊。
具體支付流程:在交易中,買賣雙方確定交易與發貨方式后,買方通過銀行直接把貨款打到賣方賬戶上,賣方直接到銀行提款。
銀行網上支付的優勢是:由于銀行是專門從事金融服務的機構,所以資金優勢明顯,技術實力強,且由于其長期從事金融服務,社會地位高,客戶對其信譽比較看好,客戶認可率較高。
銀行網上支付的不足主要體現在,處理交易糾紛能力較弱,一旦交易不能正常進行,可能會損害客戶或銀行利益。另一方面的不足之處體現在網上支付的條件上。銀行網上支付的前提條件是支付雙方必須持同一銀行發行的銀行卡??缧泻彤惖刂Ц秾a生手續費,且須好幾個工作日才能完成跨行轉賬,有的甚至不能實現跨行轉賬。
1.1.2銀聯網上支付中國銀聯是經國務院同意,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的中國銀行卡聯合組織,由八十多家國內金融機構共同發起設立的股份制金融服務機構。銀聯是2002年成立的,是一個歷史較短的機構,但近年來也涉足網上支付。銀聯的網上支付包括境內和境外的網上支付。境內支付服務依托銀聯強大的跨行轉接結算網絡克服了商業銀行間跨行轉賬的不足。境外網上支付借助銀聯互聯網安全支付系統,在境外購物網站以銀聯卡購買正宗海外產品。銀聯網上支付與國內商業銀行的流程相似,都是先確定交易和發貨方式,買方通過銀行直接把貨款打到賣方賬戶上。
銀聯網上支付的優勢在于解決了國內商業銀行間的跨行問題,開拓了境外網上支付市場。同時也具備了商業銀行的不足,處理交易糾紛的能力弱,一旦發生交易糾紛,交易雙方的合法利益不能保證。在境外支付市場,也存在境外網上商戶少的缺點。
1.1.3第三方支付目前,對于第三方支付的概念還沒有非常準確的定義,但普遍認為,第三方支付就是和國內外各大銀行簽約,并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保障的能提供與銀行支付結算系統接口和通道服務的,且能實現資金轉移和網上支付結算的第三方獨立機構。
具體支付流程是:在交易中,買方選購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臺提供的賬戶進行貨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賣家發貨;買方檢驗貨物后,就可以通知第三方付款給賣家,第三方再將款項轉至賣家賬戶。
v第三方支付的優勢:①打破了銀行卡的壁壘,將各銀行網銀系統進行統一整合,這樣就解決了商業銀行間跨行和異地的問題,既節省了交易費用,又縮短了交易周期;②第三方機構在交易雙方之間起緩沖作用,一旦發生交易糾紛,能對交易雙方取雙向保護策略,確保交易雙方合法利益的最大維護。③第三方支付的手續標準統一。
第三方支付既有優勢,也存在不足。①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生存能力相對較弱,體現在自身盈利能力較弱,影響其可持續發展。②第三方支付機構對銀行的依賴性較強,但近年來國內銀行大力推進其網上支付,這將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生存構成威脅。
二、網上支付的應用領域
我國的網上支付市場規模較大,不足之處也較明顯。我們引進了國外的支付手段,但也要根據國情,結合實際合理規劃網上支付市場。我國的電子商務模式主要有B2B、B2C、C2C、C2G、B2G等,在這里我們主要討論B2B、B2C、C2C模式。
銀行網上支付適用于B2B領域,這是因為銀行轉賬時間短,有利于企業的資金流動。在時間就是金錢的商業社會中這是很有必要的。但B2B領域中也存在誠信問題。B2C領域既可選擇銀行的網上支付,也可以選擇第三方支付,這要視情況而定。目前,國外的電子商務支付手段多是第三方支付。但在我國,第三方支付比較適用于C2C領域,這是因為交易雙方既希望能提供信用擔保,且擔保手續較簡便,同時又渴望發生交易糾紛后,自己的合法利益能得到最大限度的維護,這種需求比較符合第三方支付,同時C2C的交易金額較小,對于銀行來說C2C就是雞肋。因此,大多數購物網站都選擇第三方支付。例如玉溪市餐飲業信息平臺,就比較適合用使用第三方支付,原因有:1.該網站是面對玉溪市的餐館和普通市民,地域性較強。2.對于該網站所開展的業務,信用擔保比較重要,這就要求網站有較高的信譽,而選用成功的第三方支付平臺就能解決網站的信譽問題。3.進行網上訂餐的用戶具本上都有過網上購物經驗,這樣就可以利用其第三方支付的賬號,不用再注冊賬號。目前,結合第三方支付的市場我們選擇支付寶作為玉溪市餐飲業信息平臺的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