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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支付的現狀范文1
一、網上支付的現狀
網上支付的發展,疏通了電子商務交易過程的資金流,打通了電子商務發展的支付瓶頸。從整個支付體系看,網上支付將逐步成為我國支付市場和支付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網上支付由于其獨具的方便性得到了廣大消費者的喜愛,通過對阿里巴巴支付寶進行的調查顯示,過半的被調查用戶對網上支付有極大興趣。其中60%以上的用戶是因為其便捷性、節省時間而選擇使用的。個人網上支付涵蓋網上購物、網絡游戲、定房訂票、網絡教育等多個行業,支付方式則多以銀行儲蓄卡為主。
1.網上支付的主要方式
網上支付有很多種方式,最主要的幾種是:支付寶,財富通,安付通,貝寶,快錢,收匯寶。網上支付的流程是:買家-買家存錢銀行-認證機構-賣家存錢銀行-賣家。這只是一個金錢流動的方向,并不代表任何。很多時候,人們交易成功的過程不是如此,但是都必須有四個機構:買家,賣家,銀行,認證機構。這五種支付方式都有各自的不同和優缺點,但都確保了買家把錢順利交付給賣家。
2.網上支付的問題
我國銀行網上支付系統尚處于發展的起步階段,還存在著諸多問題。大部分銀行無法提供全國聯網的網上支付服務;在實現傳統支付系統到網上支付系統的改造過程中,銀行間缺乏合作,各自為政,未形成大型的支付網關,網上支付結算體系覆蓋面較小;網上支付業務的標準性差,數據傳輸和處理標準不統一;網上銀行法律框架亟待健全、完善,等等。此外,我國網上支付體系的發展還受到來自社會信用制度等因素的限制。信用,是電子商務發展的關鍵前提之一。但從我國目前的信用制度現狀看,社會整體信用制度不夠健全,嚴重影響到市場主體對電子商務安全性的認知程度的提升;同時,基礎通信設施不發達、企業信息化程度較低等因素的制約,網上支付體系的發展可謂任重而道遠。在目前許多政策、法規、標準尚未制定,社會信用體系尚不健全的情形下,期望銀行冒著風險超前建立一套完善的網上結算體系,是不現實的想法。
盡管技術標準、認證中心和支付網關的建立仍制約著網上支付系統的建設,但隨著我國電子商務和網上銀行的發展,導致源于市場選擇作用而產生的龍頭企業(銀行)將產生,由這些龍頭企業制定的行業標準的權威性將逐步確立起來。在這種情況下,企業之間的交叉認證將加強網上支付系統的建設與發展。最后,經過市場的進一步選擇和檢驗,具有生命力和權威性的為數不多的企業將通過談判和協商的方式制定統一的技術標準。
中央銀行正會同國家立法機構采取積極的態度推動網上支付業務的發展,網上銀行業務管理辦法也即將出臺,網上支付的有關法律框架正在逐步形成,這將進一步促進網上支付的綜合結算系統的發展。第四,要最終建成完善的網上支付系統以支撐成熟的電子商務運作,有待銀行業實現全國性的跨行聯網清算體系的建成。目前,中國的商業銀行都在積極加快各自的網上支付結算系統建設,可以預見,在不遠的將來,一個有效支撐電子商務發展的中國網上支付的綜合系統將構建起來。
二、網上支付的發展趨勢
1.網絡支付手段的完善將進一步推動電子商務的發展網絡支付信息搜尋、訂貨和支付以及物流配送是電子商務交易的三個環節,其中支付處于重要的環節,影響電子商務其它環節的進行。網上支付有著比傳統支付手段不可比擬的優勢,也正被大多數人所接受。隨著網絡支付法律法規和安全支付協議的進一步完善,網上支付將成為電子商務的首選支付手段,而網上支付的長足發展也必將推動電子商務的發展。
2.目前,中國最大的B2C網站當當網就在打算進入C2C領域,這個趨勢將來必將愈演愈烈。與支付模式融合相伴隨的是,第三方支付平臺的不斷發展及其相互競爭的加劇。全球的第三方支付平臺不勝其數,僅在中國就有近50家互聯網機構推出了自己的支付工具,在不同的網站購物用不同的支付工具給用戶帶來極大的不便。因此,支付平臺通過競爭優勝劣汰,逐漸融合成幾個統一的支付工具,是市場發展的一種必然。從競爭態勢來看,擁有自己拍賣網站的支付,會在競爭中逐步建立優勢,并進一步擴大自己的市場份額,而那些純粹的第三方平臺在成本及收費方面將處于劣勢。
3.越來越多的高科技手段將應用到支付領域在安全認證領域內,單一模式的認證會慢慢被雙因子認證所取代,越來越多的新技術,例如:指紋識別、聲音識別、虹膜識別等生物學技術將更廣泛地應用于金融服務領域。隨著技術的發展,越來越多的高科技手段將被應用到網上支付領域并逐漸得以推廣。
4.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將會促進網絡支付的進一步發展。目前,不少國家為電子簽名立法,確定電子簽名的合法性,使網絡支付的法律環境不斷完善,并進一步促進網上支付的發展。由于網絡支付直接涉及資金轉移,各國的金融監管部門都對第三方支付平臺的運營規范高度關注,并進一步完善準入制度,以維護穩定的市場秩序,促進支付企業合法合規經營。
總之,網上支付產業適應了新形勢下的支付需要,對推動電子商務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及時規范網上支付產業發展環境,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建設,促進網上支付產業的良性競爭和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王忠誠.電子商務概論[M].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03
網上支付的現狀范文2
關鍵詞:互聯網支付 新興電子支付 現狀 發展趨勢
一、互聯網支付的概念
互聯網支付是以計算機及網絡為手段,將負載有特定信息的電子數據取代傳統的支付工具用于資金流轉,并具有實時支付效力的支付方式。是一套完整的網絡商務經營及管理信息系統。支付產業的發展,需要產業鏈上各方的合作與發展。電子支付主要涉及產業鏈上銀行、第三方支付公司和商戶之間的關系,他們各自扮演著不同的角色,他們的競爭與合作正不斷演繹著這個市場中的新規則。銀行、第三方支付公司和商戶是電子支付市場的培育者,三者缺一不可。在網上支付中,消費者與商家和銀行間存在兩個相互獨立的合同關系,即買賣合同和金融服務合同。
二、互聯網支付的特點
分析這種支付模式的特征時,可以發現由事物本質屬性影射出其潛藏的不安全因素。大體有以下幾點:
1. 網絡技術安全存在隱患
網上銀行的電子支付是在無紙化環境下進行的,這就必須從技術上確保數據傳輸的安全,保證交易數據不被竊取篡改。于是人們就開始質疑信息數字化后數據傳輸過程中信息丟失、重復、錯序、篡改等安全性問題;
2. 虛擬交易風險
網上支付的工作環境是基于一個開放的系統平臺之中,交易雙方的身份置于虛擬世界中,這無疑增加了電子支付的風險;
3. 基礎設施的尚待發展
網上支付使用的是最先進的通信手段,對軟硬件設施的要求很高,技術軟件不成熟就為黑客等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所以,研制出一套無懈可擊的互聯網支付系統成為制約電子商務發展的瓶頸。
4. 法律法規的完善作為保障
網上支付是交易雙方實現各自交易目的的重要一步,也是電子商務得以發展的基礎條件??墒?,網上支付的風險并不僅限于消費者購物支付過程中的問題,還包括糾紛出現后銀行或其他發行機構的責任問題以及網上支付工具資金劃撥系統等問題。因此明確參與主體間的法律關系才能更好地解決糾紛,進而預防糾紛。
三、互聯網支付現狀和發展趨勢
數據顯示,2007年我國網絡購物使用率為25%,用戶人數達到6329萬人,網上支付和網上銀行則極大地推動了網絡購物的發展, 2008年,中國網上支付市場發展十分迅速,交易規模從07年的976億元飆升到08年的2734億元,同比迅增181%,遠高于網絡經濟的49.2%的增速,成為互聯網發展最快的行業。 在網民使用網上支付的原因中,“足不出戶就可完成支付過程”、“節省時間并可以全天候使用”成為了網民使用網上支付的最主要理由??梢姡憬?、不受時空限制已經成了網民的基本需求之一。
1. 持續上升的用戶數量和交易額
未來5年之內中國網上購物市場的用戶數量將會進一步增長。各項環境的改善,使網絡購物的優勢進一步凸現,交易額也將有較大的提高。預計到2010年中國網上購物市場市場的用戶數將達到7400萬人,交易額將可能達到1800億元。
2. 競爭加劇,導致市場快速走向成熟
隨著進入者的增多,競爭將更加劇烈,主要表現為資金的大量投入以及競爭方式的多樣化,競爭將產生兩方面的結果:一方面,一些購物網站逐步完善自身的管理和服務,為用戶提供良好的交易環境,積累了龐大的顧客基礎,形成明顯的網絡經濟效應;而一些規模較小的網站則不堪重負,逐漸退出市場。另一方面,市場的競爭吸引了各界的極大關注,培育了人們網上交易的習慣,加深參與度,給網絡購物市場帶來繁榮。
3. 多模式融合與創新,盡顯資源優勢
目前的電子商務越來越呈現出一種融合的趨勢,交易的雙方更看中的是交易平臺的便捷和安全,而不是交易對方的身份——是個人還是商家。越來越多的B2C電子商務網站開始向C2C交易提供平臺,與此同時,越來越多的B2C交易開始用P2P的支付工具進行支付,從第三方支付工具的提供商來說,打通B2B、B2C、C2C之間的支付界限也是提高自身吸引力的重要手段。
4. 網站收費成為必然
目前中國的電子商務市場仍以免費為主流,并且這種主流至少將延續幾年的時間,但收費是必然的趨勢。收費將產生以下兩方面效應:一方面能提高賣家網上經營的誠信度,只要交費,像隨意開店、靠虛假交易騙取誠信積分等現象將大有好轉;另一方面,網站一旦擁有費用來源,便可以很好地加強和穩定網站的各方面建設,包括交易系統完善、員工在職培訓、企業文化建設、知識產權保護、顧客關系管理等,將壯大企業成長的力量。
5. 越來越多的高科技手段將應用到支付領域
在安全認證領域內,單一模式的認證會慢慢被雙因子認證所取代,越來越多的新技術例如:指紋識別、聲音識別、虹膜識別等生物學技術將更廣泛地應用于金融服務領域。2003年11月,聯合銀行家銀行采納了Digital Persona公司的U are U online指紋識別解決方案,用戶登陸Web頁面不再需要輸入密碼。而Comdot公司正在推出一種語音激活的信用卡Beepcard,用戶必須通過語音輸入密碼進行驗證,即使竊賊盜得信用卡甚至密碼也難以進行盜刷。隨著技術的發展,越來越多的高科技手段將被應用到互聯網支付領域并逐漸得以推廣。
6. 中國互聯網支付在國際支付網絡中地位將越來越重要
國際化主要表現為:一是資本的國際化;二是交易的國際化。中國網絡購物市場無疑具有極好的發展前景和潛力,這將吸引各種國外投資資金的大規模進入;互聯網開放、無時空限制的特點有利于企業迅速擴大業務規模和品牌效應。
參考文獻
[1]CNNIC《第22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
[2]艾瑞,《2008-2009年中國網上支付行業發展報告》.
[3]易寶支付CEO唐彬,互聯網支付行業正值春天(enet.com.cn ).
[4]國內網絡支付市場現狀分析(tech.QQ.com).
網上支付的現狀范文3
巨大的在線支付市場,特別是龐大的用戶資源正在吸引眾多企業加入。2005年4月,由多家投資公司投資、留學生創辦的YeePay新產品,云網也正式推廣自己的支付平臺。7月PayPal 公司與上海網付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聯合推出PayPal ,并與銀聯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ChinaPay)建立戰略伙伴關系,成為網易和TOM成為首批合作伙伴。
第一坎:政策風險
2005年與網上支付相關的各項法律法規頻頻見諸報端?!吨腥A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電子認證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已經開始實施,而《電子支付指引》、《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等法律的征求意見稿也已經出臺,距離正式頒布為時不遠。網上支付平臺的管理權和是否實行牌照準入制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
網上支付作為近幾年發展起來的新興產業,相關政策的出臺明顯落后于市場的發展。而由于沒有針對性的政策指導,政策成為企業進入的最大風險,也影響了投資基金的進入。特別對于國內本土企業而言,沒有資金支持,靠企業原始積累和投資回報很難快速發展。目前國家出臺的相關政策在注冊資本、保證金和風險管理等多個方面提出要求,并計劃采取發放牌照的方式來保證市場良性發展和避免過度競爭。
在網上支付的部分領域,相關政策還處于空白階段。部分企業游走于政策的邊緣來獲取某種機會收益。例如一些支付工具,買家先把錢壓在第三方那里,買家拿到貨滿意后再由第三方轉到賣家。這樣的方式固然能保證買家和賣家的利益。但其行為在政策上還是模糊點。而未來的政策對其行為的界定將決定這些工具的命運。
第二坎:安全陰影
2005年6月17日美國萬事達信用卡國際公司宣布,某信用卡第三方服務商的系統被黑客侵入,造成包括萬事達、Visa、American Express和Discover在內各種信用卡高達4000多萬用戶的數據資料被竊,其中萬事達信用卡用戶高達1390萬,Visa信用卡的客戶則高達2200萬。IT技術最發達,防范系統最完善的美國,發生的信用卡和用戶數據被盜竊事件,給全球電子商務和網上支付市場蒙上了一層陰影。
安全問題已經成為用戶不選擇網上支付的首要原因。根據iResearch的調查顯示,61.2%的用戶將交易不安全列為第一原因。
網上支付作為一種新興的支付方式在一開始即受到各方的普遍關注,特別是對于普通用戶。萬事達卡泄密事件對他們產生的影響是深刻的。而其他支付方式的安全問題則由于較為常見,不易引起用戶和媒體的關注,不會產生較大影響。其實網上支付的安全問題大多數情況下并不是由于技術的缺陷,而是由于用戶不規范使用引起的。而用戶的規范操作、媒體的客觀報道和正確引導必將很大程度上消除用戶的安全顧慮和增加交易行為。
第三坎:信用瓶頸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傳統交易方式正在成為便捷的網上支付進行推廣的最大瓶頸。這是因為國內電子商務市場的發展還不成熟,獨立的第三方信用評價機構還不健全,社會無法承擔由于失信而引發的損失。
“先付款,后發貨”作為電子商務交易的既定模式,“貨到付款”的模式由于物流成本的居高不下而正在被摒棄,但又摒棄不掉。雖然很多企業都提供多種約束機制以期達到用戶心理的最低防線,但仍有很多人敬而遠之。信用缺失和人與人之間的不信任,使得具備“信用擔?!钡木W上支付成為解決的方式之一?!靶庞脫!睂⒕W上支付平臺演變成了資金流的中間環節。買家先把款打給支付平臺,等確認收到所購商品并無問題時,通知支付平臺把款項打給賣家。為了方便買家后續購買,該平臺還提供預存一些費用的功能。
“信用擔?!钡某霈F是現階段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該方式中由于支付平臺并不是金融機構,其占用買家資金的行為還無法得到相關機構的認可。而且該方式延緩了資金流和信息流的及時交互,使得網上支付的優勢無法充分體現。參考發達國家的習慣做法,第三方信用評價機構的建立和運作是解決該問題的優先選擇。
第四坎:營銷趨同
網絡經濟是作為一種“規模經濟”,誰擁有的客戶多,誰將在成本上具有優勢。網上支付市場也是如此。為了獲得這種優勢,要求網上支付平臺集聚龐大的客戶基礎。而初期的尋找或者爭奪用戶便顯得十分關鍵。在此,低價格是常用的手段之一。比如第三方支付平臺要向銀行交納1.5%的手續費,但為了拉攏客戶,只向商戶收取0.9%甚至更低的手續費。也就是100塊的交易額,第三方支付平臺要向銀行交1.5元,但只向商戶收0.9元,之間的0.6元虧損企業只能自己承擔。企業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培育市場,搶奪客戶資源。而且目前每月的交易量有限,虧損部分企業還可以承擔。低價策略作為一種最簡單和最有效的方法正在被很多企業所采用,而一再降價的背后則有引發市場崩盤的可能。
如上所述,各家支付平臺營銷策略的同質化現象已經非常明顯,而走多元化道路則是必然選擇。首先企業在提供網上支付服務的同時,還可以提供電話支付、手機支付和虛擬支付等其他方式,擴大用戶基礎,滿足個性化需求。其次由于銀行在網上支付鏈條中的特殊地位,保持與其的密切聯系和緊密合作也是不可缺少的。最后就是要針對不同用戶推出合適的促銷方法和賠付承諾。
隨著網絡的日益普及,尤其是電子商務的發展,網上支付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并成為整個電子商務產業鏈的核心環節。從現階段網上支付的發展現狀分析,在成功了解決了政策、安全、信用和營銷的問題之后,網上支付必將重現曙光,迎來難得的發展機遇期。
相關鏈接
什么是網上支付
網上支付是電子支付的一種形式。廣義地講,網上支付是以互聯網為基礎,利用銀行所支持的某種數字金融工具,發生在購買者和銷售者之間的金融交換,而實現從買者到金融機構、商家之間的在線貨幣支付、現金流轉、資金清算、查詢統計等過程,由此為電子商務服務和其它服務提供金融支持。
網上支付的現狀范文4
一、網
上支付發展現狀
2005年初,國務院辦公廳2號文件《關于加快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和《電子簽名法》的出臺以及《電子支付指引》的推出為網上支付的發展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上的支持,短短一年時間內,僅國內的第三方支付平臺就已經發展到50多家。對比六年前,電子支付系統的運用已經取得了迅速的發展,特別是第三方支付平臺的出現,引發了支付方式的變革。
網上支付的發展,疏通了電子商務交易過程的資金流,打通了電子商務發展的支付瓶頸。從整個支付體系看,網上支付將逐步成為我國支付市場和支付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十七家全國性的商業銀行都開辦了電子銀行業務,并且大部分都設立了專門的電子銀行部門,為網上銀行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據工商銀行數據顯示,2004年,工商銀行企業交易額是206870億,網上筆數是3486萬筆,個人網上支付交金額已經突破了2351億,個人交易筆數是3683萬筆,說明網上支付方式取得了飛速的發展。網上支付由于其獨具的方便性得到了廣大消費者的喜愛,通過對阿里巴巴支付寶進行的調查顯示,過半的被調查用戶對網上支付有極大興趣。其中60以上的用戶是因為其便捷性、節省時間而選擇使用的。個人網上支付涵蓋網上購物、網絡游戲、定房訂票、網絡教育等多個行業,支付方式則多以銀行儲蓄卡為主。
二、網上支付面臨的問題
1.安全問題
根據對網上支付使用情況的調查顯示,目前網民不使用網上支付的原因,最主要是因為擔心安全,其次是個人隱私,以及注冊麻煩和不太習慣使用這些工具等因素。央視生活頻道近日播出的節目中,披露了一種新型金融造假手段,不法分子在網民網上購物交易時,利用與銀行網站相類似的網絡頁面,盜取銀行卡密碼等私人信息,然后通過網上轉賬的方式將資金轉走,導致網民在支付的過程中受到損失。另外,黑客、木馬病毒的攻擊讓網民在支付的過程中防不勝防。木馬潛伏在計算機中,時刻監視用戶的一舉一動,從而盜取帳戶密碼和信息。而黑客,則利用系統漏洞、用戶的安全意識薄弱入侵用戶的計算機,盜取用戶的相關信息和密碼,導致網民在網上支付受損。安全問題已經成為影響網上支付發展的主要因素。
2.金融監管問題
網上支付雖然給網民帶來很多方便,解決了電子商務的支付瓶頸問題,但由于目前我國關于電子支付的法律法規并不完善,網上支付無序的發展存在一定金融安全隱患。
(1)缺乏對吸儲行為的監管
目前,第三方支付平臺利用資金暫時停留,在交易過程中約束和監督了買家和賣家,保護了買賣雙方的利益。專家認為,在支付過程中,資金在第三方里面會出現一段時間上的滯留,隨著將來用戶數量的急劇增長,這個資金沉淀量將會非常巨大。據了解,目前國內一些第三方支付系統的年交易額已經達到了數億元,而據估計,在今后兩年內,這個數字將達到十幾億甚至幾十億元,即使按照簡單測算,每天滯留在第三方平臺上的資金也至少有數百萬元,而根據目前的交易規則,支付金額將可以在第三方支付平臺中停留3天到一周不等。這樣,平臺中隨時都有數以千萬的資金停留。如果他們出現經營風險,則必將危及其吸存資金安全,損害買賣交易雙方的利益,如果支付服務商(特別是專門從事支付服務的第三方服務商)的服務領域擴大到在定程度,如果交易客戶和沉淀資金達到一定規模,很有可能引發系統性支付風險,并引發社會問題。
在國內,法律規定只有金融機構才有權利吸納用戶的錢,其他企業和機構不得從事類似的活動。但由于第三方支付平臺出現不久,而且交易數額仍顯不大,所以目前還沒有相應金融監管法規和機構管理。專家認為,目前我國對電子支付方面的法律法規仍顯單薄,由于數額較小,網上支付還沒有引起一些金融監管部門的重視。但網上支付現在正處在高速發展時期,交易額在短期內也可能會有較大的增長。目前這個時期,是建立監管體系的最佳時機。
(2)電子貨幣發行合法性有待確定
目前許多網上支付平臺實際上發行了某種形式的電子貨幣,客戶以法定貨幣購買電子貨幣后即能用該電子貨幣購買注冊在相應電子商務企業的不特定賣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從而使該電子貨幣具有了廣泛的支付能力。同樣,手機支付使手機充值卡具備了電子貨幣的功能。而對于這種電子貨幣,盡管從國際電子支付業務發展趨勢來看,基于網絡發行的電子貨幣將成為今后電子商務中的重要支付工具,但由于目前國內缺乏對其性質、發行主體、使用范圍等方面的法
律規定,其合法性有待明確。
(3)第三方機構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突破了現行特許經營限制
許多支付服務機構為交易雙方開立賬戶,并通過充值賬戶后以電子貨幣為載體進行賬戶間的支付結算,完成交易款項劃撥。這種行為在事實上突破了商業銀行“結算”業務和“收付款業務”專營的法律規定。此類業務的進一
步發展特別是當其達到一定規模后,勢必對銀行支付結算業務產生影響。
(4)加大資金非法轉移監管
由于對網上交易的真實交易背景難以查證,網上支付平臺有可能成為不法分子資金非法轉移、套現資金的便利工具。買賣雙方通過制造虛假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平臺順利完成資金轉移,從而達到非法交易的目的(如洗錢、賄賂、非法回扣等)。比如,目前大部分的網上支付是基于銀行卡完成的,買賣雙方可以通過制造虛假交易,由買方通過信用卡透支消費,賣家收到款項后變現,從而達到非法套現的目的。信用卡套現具有較大風險,國內商業銀行對信用卡取現有較嚴格限制并收取較高的費用,而通過網上支付平臺則使持卡人非常便利地繞開了發卡行管制,以一般消費方式達到了預借現金的目的,如果該方式被廣泛利用,信用卡套現金額過高,很有可能引發金融風險。
3.市場規范問題
(1)缺乏市場準入標準
根據有關數據顯示,目前國內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務的機構已經發展到50余家。在國家政策和經濟環境的推動下,網上支付服務產業呈現出良好的發展趨勢。于是,在短短一年內,第三方服務機構出現了爆炸式增長。而這些機構因為技術實力和經濟實力的區別,提供的服務良莠不齊。目前,有些支付服務商開始著眼于“價格秀”,使整個市場看起來熱鬧而又顯得有些無序。無序的競爭將影響產業的發展,影響服務的質量,而且存在潛在的金融風險。因此,為了保證支付產業的健康發展,為電子商務解決支付瓶頸,專家建議政府相關部門抓緊建立支付市場的準入制度,提高整個支付產業的服務水平和競爭力。
(2)缺乏相應法律法規
目前,具體到為電子商務服務的網上支付業務,法律上基本還是一個空白。傳統的支付結算規則在網上支付業務規范中有一定的作用,但局限性很大。另外,目前涉及網上支付的法律只有《電子簽名法》(解決了類似傳統結算業務中簽章的問題),規章有人民銀行的《網上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銀監會的《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和人民銀行的《電子支付指引》,除此沒有其他規范。如果從我們近期討論的為電子商務服務的網上支付問題來看,法律制度上幾乎一片空白。法律法規的缺失,導致政府機構對目前從事網上支付業務的這些機構和他們的業務要不要監管,要不要有一定的規則去規范缺乏統一標準。正是因為法律法規建設的滯后導致了網上支付存在的一系列問題。包括安全問題、金融監管問題、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等等。
三、問題的解決思路
1.用證書技術解決網上支付安全問題
對于網上支付的安全問題,中國《電子商務世界》雜志主編趙廷超博士認為,美國等發達國家雖然在網上支付的應用廣度和深度上都領先于中國,但就網上支付安全問題來看,中國的保障體系明顯比其完善。在中國,網上支付安全問題并沒有外界傳說的那么可怕,只是目前很多消費者還不了解中國網上支付有諸多的保護措施,也缺乏必要的安全交易常識,這些是導致網上支付所謂不安全的最直接原因。要解決這些問題,可以采取移動證書,瀏覽型證書或者是動態密碼等技術手段。同時培養消費者的使用習慣,增加消費者的安全意識和交易常識。
2.建立金融監管標準,完善法律法規建設
建議相關金融部門進一步完善現有的金融監管制度,針對第三方網上支付的行業特點,建立網上支付管理規范,為網上支付產業的發展建立一個良好的政策法律環境,引導網上支付產業的發展。同時完善現有法律法規,對網上支付機構存在的“吸儲”行為進行界定,確定其合法性,并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避免帶來更大的金融風險;對第三方支付機構提供支付和結算服務的行為進行界定,并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加以引導;對資金非法轉移通過技術手段和法律法規進行嚴密控制;對電子貨幣發行的許可提供法律依據。
3.建立健全市場監管體系,完善產業發展環境
網上支付的現狀范文5
王靜(1975-),女,中國海洋大學經濟學院金融系碩士研究生。
摘要: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的構建在暢通電子商務資金流的同時,也給金融監管提出了新的課題。目前,我國對該領域的監管幾乎處于“真空”狀態。本文在借鑒國際監管模式的基礎上,結合具體國情,提出了我國對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進行金融監管的策略選擇。
關鍵詞:第三方網上支付;新課題;金融監管
中圖分類號:F83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1428(2006)09-0040-03
所謂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是以支付公司為信用中介,以互聯網為基礎,通過整合多種銀行卡等卡基支付工具,或者借助新興的第三方網上支付工具(虛擬賬戶、虛擬貨幣),為買賣雙方進行交易資金的代管,支付指令的轉換,并提供增值服務的網絡支付中介渠道。2005年,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的交易規模增長極其迅速,根據賽迪顧問的分析,包括網上支付和移動支付的第三方支付平臺交易規模達到179億元,比2004年增長79.9%。據iResearch預測,2007年中國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市場規模將達215億元左右,占網上支付市場規模的比例將達36%左右。
一、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提出的新課題
(一)從事資金吸儲并形成資金沉淀
1.據粗略估算,每天滯留在第三方平臺上的資金至少有數百萬元。根據目前的交易規則,支付金額可以在第三方支付平臺中停留3天至7天。這樣,平臺中隨時都有數以千萬的資金沉淀,利用結算周期的時間差,第三方支付公司將能取得一筆定期存款或短期存款的利息,這成為了某些公司利潤的主要來源。
2.第三方支付平臺中的大量資金沉淀,如缺乏有效的流動性管理,則可能存在資金安全,并可能引發支付風險和道德風險。除支付寶等少數幾個支付平臺不直接經手和管理來往資金,而是將其存在專用賬戶外,其他公司大多代行銀行職能,可直接支配交易款項,這就可能出現非法占用和挪用往來資金的現象。而前段時間上海一家小型第三方支付公司“卷款而逃”的案例更是敲響了警鐘。
(二)開立結算賬戶并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突破了特許經營限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修正)第三條的規定,結算業務屬于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必須經過銀監會的批準才能從事。而第三方支付平臺顯然已突破了這種特許經營限制,急需監管部門出臺相應的管理措施,規范業務范圍,消除“灰色地帶”。
(三)電子貨幣發行的合法性有待明確
在騰訊“財付通”支付平臺中,其發行的Q幣已扮演硬通貨的角色。眾所周知,只有央行才具有發行貨幣的權利。面對金融電子化的新形勢,盡早明確電子貨幣的發行權,有利于規范金融秩序。
(四)利用支付平臺的網絡違法犯罪活動不斷出現,危害令人堪憂
1.由于網絡交易的匿名性、隱蔽性,第三方支付平臺很難辨別資金的真實來源和去向,使得資金的非法轉移、洗錢、賄賂、變相侵占國有資產、收受回扣、詐騙等活動有了可乘之機。
2.利用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信用卡套現,規避相關的利息費用,無償占用銀行的信用資金。
3.為規避銀行匯劃手續費,通過創建虛假交易(非真實交易)將資金從A的支付平臺賬戶轉至B銀行賬戶,再提取資金至指定銀行卡賬戶。
4.成為網絡賭博的又一渠道。尤其是最近2006年德國世界杯足球賽期間,可疑交易有上升趨勢。
5.利用目前工商、稅務的漏洞,企業以個人名義進行交易,逃避稅收,形成稅收黑洞。
二、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的國際監管模式
(一)美國模式
美國對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實行的是功能性監管,即將監管的重點放在交易的過程,而不是從事第三方支付的機構。美國采取的是多元化的監管體制,分為聯邦層次和州層次兩個層面進行監管。但美國并沒有制定針對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的專門法規條例,只是在現有的法規中尋求相關的監管依據,或者對已有法規進行增補。
首先,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認為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上的滯留資金是負債,而不是聯邦銀行法中定義的存款,因此該平臺不是銀行或其他類型的存款機構,不需獲得銀行業務許可證。該平臺只是貨幣轉賬企業或是貨幣服務企業(MSB)。但FDIC同時指出,各州監管部門可依據本州法律,對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開展的業務做出自己的定位。
其次,FDIC通過提供存款延伸保險(Pass Through Insurance Coverage)實現對滯留資金的監管。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的留存資金需存放在FDIC保險的銀行的無息賬戶中(Pooled Account),每個用戶賬戶的保險上限為10萬美元。
再次,依據美國在“9.11”事件后頒布的《愛國者法案》,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作為貨幣服務企業,需要在美國財政部的金融犯罪執行網絡(FinCEN)注冊,接受聯邦和州兩級的反洗錢監管,及時匯報可疑交易,記錄和保存所有交易。
最后,美國并沒有明確的電子貨幣概念,一般將儲值卡作為電子貨幣的代名詞。
(二)歐盟模式
歐盟規定網上第三方支付媒介只能是商業銀行貨幣或電子貨幣,這就意味著第三方網上支付公司必須取得銀行業執照或電子貨幣公司(ELMIs)的執照才能開展業務。實際上,歐盟對第三方網上支付公司的監管是通過對電子貨幣的監管實現的。該監管的法律框架包括三個垂直指引:
第一個指引是2000年1月頒布的《電子簽名共同框架指引》,此項指引確認了電子簽名的法律有效性和歐盟內的通用性。
后兩個指引是同年頒布的《電子貨幣指引》和《電子貨幣機構指引》,要求非銀行的電子支付服務商必須取得與金融部門有關的營業執照(完全銀行業執照、有限銀行業執照和電子貨幣機構執照),在中央銀行的賬戶留存大量資金,并將電子貨幣的發行限定在傳統的信用機構和新型的受監管的電子貨幣機構。
美國和歐盟對電子貨幣的監管有許多共同之處:需要執照和審批,實行審慎的監管,限制將客戶資金進行投資,反洗錢等。
(三)亞洲模式
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在亞洲的出現較歐美略晚,仍處于發展初期,但各國監管當局一直密切關注其發展,不斷調整相應的監管措施。新加坡在這方面是亞洲的“領頭羊”,早在1998年就頒布了《電子簽名法》。韓國在亞洲金融危機后成立了新的金融監管委員會(FSC),在1999年頒布《電子簽名法》。香港則在2000年頒布《電子交易法令》,給予電子交易中的電子紀錄和數字簽名與紙質對應物同等的法律地位,并增補了有關電子貨幣發行的法律。另外,香港金融管理局還采取了行業自律的監管方式,收到了較好的效果。臺灣對網上支付中使用的電子支票的監管給予了較多重視,頒布了《電子商務中的電子簽名法》、《議付工具法》、《從事電子支票交換的金融機構管理條例》以及《申請電子支票的標準合同》。但是,各國都沒有對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制訂專門的監管法規,相應的監管政策仍處在探索階段。
三、我國對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監管的策略選擇
(一)我國對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的監管現狀
目前,我國還沒有專門針對第三方網上支付的法律法規,可以依據的只有“三個參考”,即一條法律、一條指引、一個辦法。
參考一: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電子簽名法》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從而在法律層面上規范了網上支付中的電子簽名行為。
參考二:同年的10月26日央行針對電子支付的首個行政規定――《電子支付指引(第一號)》正式實施。
參考三:2005年6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了《支付清算組織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對從事網上支付業務的非銀行機構的性質、業務開辦資質、注冊資本金、審批程序、機構風險監控以及組織人事等做出了相應規定。
(二)我國對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的監管原則
1.市場導向性監管原則。是適應市場的需求而產生的,監管部門的監管措施也應立足于市場,使市場資源合理配置,避免以往脫離市場,一放就亂、一管就死的現象發生。
2.審慎有效性監管原則。由于信息的不對稱性和外部性,市場存在著失靈。監管部門應以風險管理為基礎,結合我國的現實國情、人文背景,在對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的監管中尋找安全與效率的最佳均衡點,在監管收益與成本的權衡中把握監管力度。
3.鼓勵創新的監管原則。金融監管部門應作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發展的催化劑,避免不成熟的監管措施阻礙“有益的革新和實驗”,因此相關監管政策不應規定過細,要為未來的發展留有解釋的空間。
4.動態監管原則。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在我國還是新生事物,未來的發展存在諸多不確定性,監管部門應進行動態的監管,有彈性的監管,分階段制訂監管政策,“在發展中規范,以規范促進發展”。
(三)我國對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的監管建議
1.盡快明確第三方網上支付公司的法律身份。《支付清算組織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提出第三方網上支付結算屬于支付清算組織提供的非銀行類金融業務,第三方支付公司是金融增值業務服務商,這樣的定位符合我國現有國情,物理上掌握或控制現金流不是判斷是否是銀行的標準。第三方支付公司只是銀行業務的補充和延伸。
2.建立市場準入和市場退出機制?,F在國家正在研究制訂相關法律法規,準備在注冊資本、繳納的保證金、風險化解能力上對第三方支付公司實行監管,采取經營資格牌照的政策來提高門檻。這一措施有利于解決現有的盲目擴張現象,整合優良資源。同時,實力較弱的公司將面臨被收購和兼并的可能,建立完善的市場退出機制,有利于保護客戶利益。
3.規范第三方網上支付公司的業務范圍。應規定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自有賬戶與客戶沉淀資金的賬戶相分離,禁止將這部分資金進行貸款、投資或挪作他用。由銀行對客戶賬戶進行托管,目前工商銀行便為“支付寶”托管賬戶,并且每月都有賬戶資金的使用報告。但《電子支付指引(第一號)》中對交易金額的限制在實踐中對國際機票、電子產品等的交易造成了困難,而且許多消費者不愿花76元辦理數字證書。對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交易金額的限制在考慮防范風險的同時,應為平臺業務的開展提供便利。此外,匯款和轉賬業務是否可在平臺開展也急需規范。
4.保障交易支付資金的安全,防范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的支付風險和信用風險。可采取限制一定時期內的賬戶資金余額或繳納一定比例保證金的方式。工行要求第三方網上支付公司要將上個月交易總額的30%滯留在該公司在工行的保證金賬戶。如果該企業要停業,工行方面將立刻對外公告。
5.形成完整的法律鏈條。首先,應制訂相關法律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和隱私權,明確用戶和平臺間的權利和義務。其次,對于洗錢、信用卡套現、欺詐等網絡犯罪進行法律制裁。另外,制訂第三方網上支付中的稅收監管法,嚴懲逃稅行為。
6.規范電子貨幣和電子票據的使用。首先應明確我國的電子貨幣的定義、發行方。將電子貨幣的發行歸于央行旗下并不可取,但可以規定第三方網上支付公司繳納一定的發行準備金,用戶按面值贖回電子貨幣。
7.在引進外資的同時對外資投資比例進行適當控制,為了規避中國政府對第三方網上支付公司的可能監管,外資企業一般采取曲線進入中國市場的策略,借內資“殼”公司開展業務。雖然擬定外資投資比例不能超過50%,但比例的限制是否能真正限制外資的絕對控制,監管部門還需探討。
8.加強與國內部門和國際組織的協作,提高監管效率,降低監管成本。
9.將對客戶的宣傳教育作為監管的補充。有時風險的出現在于客戶自身風險意識的薄弱和有關知識的匱乏,監管部門應采取各種方式對客戶的進行宣傳引導,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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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支付的現狀范文6
一、我國旅游電子商務與電子支付概述
1、“旅游電子商務就是通過先進的信息,技術改進旅游機構內部和外部的連通性(connectivity),即改進旅游企業之間、旅游企業與供應商之間、旅游企業與旅游者之間的交流與交易,改進企業內部流程,增進知識共享?!边@一定義概括了旅游電子商務的應用領域,偏重的是對其功效的描述,但并未凸顯旅游電子商務自身的特征。國內的研究文獻中,楊路明、巫寧的定義較科學:旅游電子商務是指通過先進的網絡信息技術手段實現旅游商務活動各環節的電子化,包括通過網絡、交流旅游基本信息和商務信息,以電子手段進行旅游宣傳營銷、開展旅游售前售后服務;通過網絡查詢、預訂旅游產品并進行支付;也包括旅游企業內部流程的電子化及管理信息系統的應用等。由此可見,旅游電子商務實際上是旅游企業在網上詢價、報價、預訂、支付、配送(服務)等等一系列商務活動的過程。國外電子商務與旅游業結合比較密切,據調查,全球有17萬家旅游企業在網上開展綜合、專業、特色的旅游服務;2009年,全球電子商務銷售額達到9800億美元,其中旅游電子商務銷售額突破2350億美元,占24%;全球旅游電子商務連續5年以上以350%的速度發展。這都離不開良好的網上支付體系的運行。根據國家旅游局的統計數字,目前,我國網上年旅游交易額已達到40億至50億元人民幣,約占所有互聯網電子商務總量的20%。電子商務與旅游業的結合改變了我國旅游業的管理和行為模式。當前,我國旅游業正處于發展期,聯合國世界旅游組織(UNWTO)預測出,2015年,中國將成為全球第一大入境旅游接待國,第四大出境旅游客源國。而旅游電子商務作為旅游業和信息化相結合的模式之一,也將等到飛速的發展。
2、電子支付電子支付是指以電子計算機及其網絡為手段,將負載有特定信息的電子數據取代傳統的支付工具用于資金流轉,并具有實時支付效力的一種支付方式。從技術角度上看,電子支付包括“網上支付”和“離線支付”兩種方式。網上支付方式包括:信用卡支付方式、電子支票支付方式、電子現金支付方式。而手機支付、一卡通、公交卡等因為采用預存款方式,并不需要與銀行帳號相連,因此稱之為“離線支付?!甭糜坞娮由虅罩袘玫拇蠖嗍蔷W上支付方式。完整的旅游電子商務一般包括信息溝通、資金支付及商品配送三個環節,缺少資金支付,商品配送難于完成。因些,網上銀行所提供的電子支付手段對旅游電子商務的發展具有關鍵的作用,直接關系到旅游電子商務的發展前景。1999年以來,我國銀行網上支付業務也有了重大發展,各大國有和商業銀行均陸續推出了網上銀行服務,實現了網上支付。2009年,個人網銀的交易額增幅高達284%,成為電子支付最為搶眼的一支力量。2009年,我國電子支付市場全年交易額實現了100%的增長,突破了3000億元大關,并預計2010年仍將保持100%以上的增長。
二、電子支付在旅游電子商務中的應用現狀
1、旅游消費者消費方式的轉變促進電子支付的發展在傳統旅游業中,支付方式往往是通過前臺支付來完成的,剛剛開始起步的旅游電子商務自然也往往采用這種方式。然而,2006年10月26日年電子客票全面推行后,旅游消費者的消費方式和消費觀念開始微妙轉變,促使旅游電子商務企業也開始積極考慮應對方案。在旅游電子商務中,電子支付的需求是不斷擴大的。隨著電子客票的推行,越來越多的旅客會從“電話訂票,送票付款”的傳統方式,過渡到“網上支付,實時出票”的全數字化方式。在酒店預訂方面,盡管旅游者大多在前臺付款,而在旅游高峰期,多數酒店都要求旅游者有信用卡擔?;蚋额A訂金,由此產生了電子支付的需求。與此同時,全國廣泛推行的“交通一卡通”以及某些旅游景點推出的基于信息化技術的卡式門票或者數字門票,以及電子支付方式的多樣化以及迅速普及,也對旅游電子商務活動中對電子支付的需求產生了一定的推動作用。
2、旅游電子商務企業大多不提供電子支付方式目前,我國較大的旅游電子商務網站攜程和e龍,只接受信用卡支付或擔保。但是信用卡在我國并不普及。究其原因,可能是這些網站定位于較高端的商務旅游者,同時,傳統支付方式的替代性較強,對電子支付的依賴程度不大。時下,網站用戶使用電子支付的比例不高。不久前e龍進行的一次調查顯示,沒有在線支付經歷的會員達到74%,其中35%拒絕嘗試這種新的支付手段。而占絕大多數的中小型旅游電子商務企業,往往不提供電子支付方式。
3、旅游消費者傳統消費習慣影響了電子支付的發展消費者傳統的購物習慣對旅行社的網絡營銷具有一定的影響。對于大多數人來說,已經完全習慣于面對實物進行挑選商品,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購物方式。人類思維和行為方式的慣性使人們在短時間內不可能適應面對虛擬旅游產品使用虛擬的電子貨幣、電子機票進行的電子商務模式。因此,同傳統的營銷手段相比,網絡營銷還需要經歷一個被消費者接受的過程。
4、信用缺失是網上支付的主要障礙(1)以上海春秋國際旅行社(春秋旅游網)為例進行分析。春秋旅游網的盈利模型是由網站、春秋國旅總社及各網點、上游的旅游企業(各地分社及合作旅行社、航空票務商、目的地酒店)和網民市場共同構成。其目標市場主要為觀光和度假游客。由于春秋國旅具有強大的資源,線路預訂成為了網站的主營業務。春秋旅游網提供的產品,顧客可以選擇網上支付,也可以選擇網上瀏覽、電話確定、離線交易的辦法,同時還可以到春秋國旅的各分社進行購買。但就目前的經營狀況而言,電話確定與離線交易仍然是消費者的主要選擇。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目前的旅游電子商務活動中,消費者對于網上支付并沒有真正接受;主流的B2C網站中,最主要的支付形式仍是貨到付款。網上支付的滯后,將阻礙我國旅游電子商務的發展。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消費者對網上支付的排斥呢?旅游電子商務網上支付的主要障礙:信用缺失。這是我國旅游企業網絡營銷發展緩慢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與旅游電子商務相配套的網上支付等手段還沒有找到安全便捷的解決方案。根據艾瑞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的中國網上支付調查報告顯示,有近六成的網民認為不使用網上支付的原因是“擔心交易的安全性”。而據CNNIC的調查報告表明,大約有四成的網民認為電子商務的最大障礙是信用問題。(2)以紙質媒介作為支付交易的商務活動。以紙質媒介作為支付交易的商務活動中,由于是面對面,并有紙質交易憑證,加上法律體系的保證,人們在這種長期形成的商務活動中建立起了對這整套體系的信用,如果出現經濟糾紛會由法律體系仲裁而給予經濟利益的保證。但電子商務的經濟活動過程與傳統的方式完全不同,交易過程中沒有確認過程合法存在的紙質憑證,這就帶來了可信度的問題。因此,消費者和商家在網上交易存在的主要問題就是信用問題,以及由此引發的一系列相互連帶的問題。(3)我國的信用體系不完善。目前我國的信用體系不完善,各種失信現象時有發生,沒有一個權威的機構可以完全確定交易行為人的信用。并且,我國的社會信用體系遠未達到任何行為都有記錄可查的情況,在這種信用環境下發展網上支付會有較大的障礙。由于上述原因,國內旅游企業通常的做法是:旅游預訂用網絡,付款交易用傳統方式。電子商務的快捷性、低成本性等特征未能得到體現,使旅游網站的功能還停留于提供信息的初級層次。
三、我國旅游電子商務活動中發展電子支付方式的對策
對于旅游電子商務企業來說,旅游者進行支付的時機是旅游前決策過程之后、出行旅游過程之前,即是旅游者在旅游電子商務網站的幫助下做出了旅游決策之后及實際出發進行旅游活動之前。在這一時刻,“趁熱打鐵”式地提供電子支付接口,對商家與用戶都是有好處的。
1、建立中小型旅游企業信用體系旅游產品往往不能夠直觀地通過互聯網展示,因此旅游電子商務企業的信用問題就開始凸顯出來。因此,完善旅游電子商務企業信用查詢系統,建立中小企業基本信用制度,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等,通過構建旅游電子商務市場信用,促進電子支付發展。
2、加強旅游電子商務企業網絡支付的安全建設由上可知,推動網上支付在旅游業的有效發展與普及,必須從增強“信用保障”入手。一方面,政府應制訂旅游電子商務網上支付的相關法律規范;另一方面,企業需要面向市場積極探索各種信用保障機制與措施。下面主要從企業方面進行闡述。首先,旅游企業應積極與知名度、信譽度較高的銀行合作,普及信用卡、電子現金、電子支票等電子支付方式。保證游客所使用的電子支付工具必須由其賬戶所在的銀行發行,游客可以到與旅行社有業務關系的銀行去使用現金購買貨幣卡,當游客進行網上支付時可以向旅行社和銀行同時發通知,將資金從銀行的賬戶上轉移到旅行社的賬戶上。其次,旅游企業的網站應安裝防火墻,防止“黑客”攻擊,保障網民的隱私權和財產安全,促進網上支付的實施。
3、加強宣傳以增強消費者的信用程度旅行企業應通過廣告宣傳、新聞會、現場活動、網上促銷等多種形式,盡可能讓更多的消費者知道本旅行企業的網址,樹立企業的品牌形象,提高知名度和網絡信譽,為網絡營銷的發展減輕阻力。
4、采用多樣化的電子支付手段目前的網上支付方式中,以信用卡使用為主,為解決社會信用風險較高的問題,我國出現了具有“信用擔?!惫δ艿牡谌街Ц镀脚_,將網上支付平臺演變成了資金流的中間環節。走在前列的商家已經涵蓋了B2B、B2C和C2C三個領域。如阿里巴巴的誠信通及誠信指數,易趣的買家、賣家互評制度,淘寶網的“支付寶”,都是建立誠信體系、保障用戶利益的有效舉措。與此同時,以第三方信用評估為基礎的交易行為逐漸成為網上支付的主要手段。旅游企業應結合我國目前的信用狀況,推進網上支付工具的多樣化。除了推廣電子支票、移動支付、手機錢包等工具外,應推動“誠信支付工具”的使用,其代表是“支付寶”和“貝寶”。
5、適當采用離線支付方式對于酒店、旅游景點景區來說,可以考慮適當采用這種技術。旅游者在開始旅游活動前先對門卡或者門票充值,在接下來的旅游活動中都可以使用這張卡票進行支付。這種便捷的支付方式對提高顧客忠誠度有一定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