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的意義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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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的意義

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的意義范文1

【關鍵詞】分道制 上市公司 財務顧問 PE

9月13日,證監會召開新聞會,公布從10月8日起正式實施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分道制。至此,經過三年的技術準備和方案論證,分道制終于揭開了其神秘面紗。2013年,可謂“中國重組年”,中國資本市場上的并購重組事件無論從數量上還是金額上都較以前年度有了較大增長,呈現井噴現象。如今在IPO停擺長達一年多以后,適時推出并購重組審核分道制,無論對于上市公司、財務顧問,還是PE來說,都是極大的利好消息。

一、并購重組審核分道制及意義

并購重組審核分道制是指證監會審核上市公司并購重組項目時,根據財務顧問執業能力、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和誠信狀況、項目所屬產業和交易類型等情況,實行差異化的審核安排。其中,對符合標準的并購重組申請,實行豁免或快速審核。具體來講,按照“先分后合、一票否決、差別審核”的原則,分別由證券交易所和證監局對上市公司合規情況、證券業協會對中介機構執業能力、財務顧問對產業政策及交易類型進行評價。然后根據匯總的評價結果,將并購重組申請劃入豁免/快速、正常、審慎三條審核通道。進入豁免/快速通道、且不涉及發行新股的項目,豁免審核,直接核準;涉及發行新股的,取消預審環節,直接提請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審議。進入審慎通道的項目,綜合考慮上市公司誠信狀況等因素,審慎審核申請人提出的并購重組申請事項,必要時加大核查力度。正常審核項目,按照現有流程審核。

目前,滬、深交易所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評價辦法,并結合證監局日常監管意見,已完成了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規范運作水平的評價。中國證券業協會也公布了本年度證券公司從事上市公司并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執業能力的評價結果。如果在上述兩項評價中均為A,且項目屬于“汽車、鋼鐵、水泥、船舶、電解鋁、稀土、電子信息、醫藥、農業產業化”九個兼并重組重點行業,交易在同行業或上下游間進行、不構成借殼上市的,將直接進入快速審核通道。

分道制的實施體現了證監會加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力度,切實將監管重心從事前審核向事中、事后監管轉移的改革方向,意義重大:一是與產業政策結合,加快推進重點行業企業兼并重組,更好地為國民經濟“轉方式、調結構”服務;二是與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水平結合,分類監管、扶優限劣,加大對失信主體的約束;三是與中介機構的執業質量結合,強化市場的激勵約束機制,培育有競爭力的、創新能力的專業中介機構;四是有效提升上市公司監管水平,為進一步改革夯實基礎。

二、分道制:機遇與挑戰并存

(一)上市公司

一方面,IPO停擺,許多擬上市公司積極通過尋求上市公司收購資產的途徑實現資產證券化;另一方面,上市公司逐漸由內生增長模式轉向外生增長模式,需要通過并購重組等手段實現持續高效增長。在外因、內因的共同驅動下,上市公司進行并購重組的需求增多。實施分道制后,如果上市公司并購重組項目滿足相關條件,就可以直接進入快速(豁免/快速)審核通道。單一通道制下正常審核通常需要20個工作日,進入豁免通道,審核工作最快可能一周完成,效率提高整整一倍多。這對于上市公司提高并購重組效率,抓住重要戰略時機有積極意義。

但是,進入快速審核通道有嚴格要求。對于上市公司來說,必須要在交易所和證監局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規范運作水平的評價中取得A,才有機會進入快速通道。這就對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和管理運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給上市公司提高日常運營、內部控制、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水平帶來了巨大挑戰。要想享受分道制的快捷,就必須先學會做個“好孩子”。

(二)財務顧問

以前,高收入吸引券商將主要精力放在IPO業務,很少資源投入到并購重組項目。如今,IPO暫停,為了尋找新的業務增長點,很多券商不得不把眼光投向并購重組市場,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單一通道制下審核時間較長,不確定性增加,可能會導致并購錯過最佳時機,降低并購成功的可能性。分道制實施后,將明顯縮短項目時間周期,大大提高并購重組審核效率,給券商發展并購重組業務帶來了新的機遇。

不過,券商想要在并購重組市場占得一席之地,必須要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對財務顧問執業能力專業評價中取得A。財務顧問執業能力評價指標包括項目數、交易金額、業務凈收入、業務質量和誠信狀況等,并以上一年度的表現和數據確定分值。這樣一來,歷史表現好的券商會得到更高的分數,從而對上市公司來說更具吸引力,如此循環往復的過程,讓強者更強,弱者更弱。因此中小券商想要在并購重組市場中立足,必須要建立良好的質量控制體系,通過更高的質量來爭取更多機會,以質取勝。分道制給券商提出了更高的質量要求,同時也加劇了券商之間的競爭。

(三)PE

IPO從去年底暫停至今,一直期望通過IPO退出的眾多PE深陷泥潭。分道制帶來的并購熱潮,使得眾多PE可以選擇并購退出這一新的PE退出渠道。退出機制的完善,使PE業務周轉更加順暢,資金更加充盈,進而使得私募市場保持良好的發展勢頭。一些PE已經開始布局并購基金,給沉寂已久的并購基金行業帶來新的發展動力。分道制的落實,將有利于專業化并購基金的快速發展。

分道制促進PE行業發展的同時,也加劇了PE之間的競爭。如何選擇好公司、好項目,設計好的退出道路,從而促進投資盡快收回,將是未來PE之間的競爭重點。

三、完善分道制過程中的幾個重點

(一)提高券商服務質量,創新盈利模式

分道制的初衷是想通過競爭提升券商服務質量,對于財務顧問執業能力評價要做到公平、公正、公開,要有明確的標準指導券商如何衡量和提高服務質量。其次,目前國內市場上,券商在并購重組活動中主要以咨詢顧問服務為主,參與程度較低。隨著并購重組的活躍,財務顧問可以在實際操作中創新地發揮更大作用。以藍色光標為例,在提供顧問服務的同時提供并購融資,對于整個行業來說是一次大膽的、突破性的嘗試,對促進并購重組市場的活躍和資本市場的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二)與產業政策掛鉤,引導經濟轉型和結構調整

要想進入快速通道,項目還必須屬于國家推進兼并重組重點行業。隨著經濟的發展,應適時調整進入快速通道的行業名單,動態調整支持類型,逐步擴大進入快速通道的項目范圍。從而引導國家產業政策,促進我國經濟轉型、結構調整,保障經濟的快速平穩發展。

(三)強化市場競爭,優化資源配置

對于并購重組相關方,無論是上市公司、券商,還是PE,都應該加強市場競爭,優勝劣汰。上市公司通過并購重組以大吃小、強強聯合,從而將企業做大做強。券商通過激烈的競爭,提高服務質量,創新業務模式,促進整個并購重組市場的發展。伴隨著并購基金的發展,PE將促進整個并購重組市場的高效運轉。

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的意義范文2

分道審核將按照“先分后合、一票否決、差別審核”原則,由證券交易所和證監局、證券業協會、財務顧問分別對上市公司合規情況、中介機構執業能力、產業政策及交易類型三個分項進行評價,之后根據分項評價匯總結果。

何為分道

既然是分道審核,那么這個道怎么分,分幾道,每一條通道的功能又是什么呢?總的來說,并購重組申請將劃入豁免/快速、正常、審慎三個通道。

從圖表可以看出,豁免/快速通道是上市企業并購重組時最想進入的通道,當然這也是國務院機構職能轉變的重要體現。那么什么樣的企業能夠進入這個便捷通道呢?進入這個通道需要滿足什么條件呢?

誰能上道

從圖表可以看到,要同時滿足這四個條件并非易事,既有評級標準又有行業約束,所以對于一般上市公司想順利通過“四位門神”的把守“登堂入室”進入豁免/快速通道可謂阻力重重。另外,在近日深交所對創業板董秘、證券事務代表的培訓中,強調重大重組停牌前股票交易出現異常情況的,公司并購重組也難以進入豁免或快速通道。

原何而來

既然豁免/快速通道是為了貫徹國務院機構職能轉變的精神,那么審慎通道又是為何而設立呢?這個通道的作用又是什么呢?

根據專業機構的數據顯示,今年前8個月,我國共發生654起并購交易,上市公司已成并購主力,交易金額486.96億美元。在并購市場持續活躍的同時,違規現象也是屢屢發生。近期珠海中富、北大荒遭到證監會調查,而魯銀投資、天威視訊、因涉嫌違法,已被暫停并購重組審核。

在這里舉一個具體例子來證明開設審慎通道的必要性。近期珠海中富遭到證監會調查,通報顯示,公司在2012年收購48家子公司少數股東權益過程中,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其資產評估機構北京恒信德律未履行必要的評估程序,涉嫌違法違規。

盡管深交所質詢了此事,但是珠海中富依然我行我素,當然結果投資者已經非常清楚了,2012年全年虧損1.8億元,這個虧損幾乎吃掉了前兩年的所有利潤。

對于這種掏空上市公司,進行短期投機性重組、財務型重組等不正常現象,影響了A股市場正常的交易秩序,嚴重損害了廣大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所以,監管當局將這些“污點公司”納入審慎通道監管可以有效做到事前預防。

新規之辯

并購重組分道審核的制度一出,引起了各方的熱議,首先證監會給予了這一制度充分的肯定,監管部門認為其具有四方面的意義:

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的意義范文3

[關鍵詞] 股權分置 并購 影響

一、引言

隨著股權分置改革的深入,中國A股市場的上市公司股票將實現真正意義的全流通。大規模并購所依托的資本市場的流動性有望得到解決,并購的驅動力、并購操作模式都將發生根本性改變,我國上市公司的并購將逐步顯現成熟市場的特點。股權分置改革為企業實施并購創造了更多便利條件。由并購引發的產業重新布局將帶動國有企業、外資企業、民營企業重新尋找自己的戰略位置。2008年我國股市大幅下跌,也為全流通下實施并購重組創造了良好機遇。股改不僅消除了阻礙中國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根本性制度缺陷,而且給上市公司并購帶來了相當積極的影響,使公司并購迎來了一個全新的市場環境。新《公司法》、《證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頒布實施,則進一步掃清了影響公司并購順利實施的法律障礙,從而必將激發并購主體的并購熱情,極大增強并購市場的活力。

二、股權分置改革對上市公司并購的影響

1.“全流通”后,股權激勵機制將真正奏效

市場并購活動的活躍必然產生一個新的競爭性的市場―上市公司控制權市場。這一市場讓管理者感到壓力努力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2008年由于金融危機許多企業陷入了銷售低迷和資金短缺的困境,這為并購重組帶來了新的機遇。一旦公司被并購或收購,新的控股股東將對不稱職的管理層進行更換,從而迫使經理人不得不從股東的利益出發,以追求企業價值最大化為己任。

股權分置改革也為公司的激勵制度創新創造了條件,“全流通”后,一方面企業實施可以通過公開公平的控制權市場,另一方面股價真正成為衡量其收益的因素,股權激勵機制將真正奏效。

2.股權改革之后,新兩法的修改,減少了股權和債券融資的限制

與股權改革同時進行的是新《公司法》和新《證券法》的實施,新兩法相比之下放松了股票的發行條件,如新股發行條件中取消了“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間隔一年以上”和“公司在最近三年內連續盈利,并可向股東支付股利”等限制;新法與舊法比,債券發行條件中沒有規定“用途須經審批、限制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債券利率的確定方式;新證券法給予發行主體利率確定方式的權利。這說明在新證券法下,上市公司可以更容易地融得權益資本,由于債券融資用途限制和債券利率規定的放松,有利于企業為并購發行高風險高利率的債券用于融資。所以,股改后利用證券市場進行并購融資將變得更加容易。

3.并購主體的收購方式發生了變化,要約收購成為上市公司并購的主流

長期以來,由于股權分置的現實存在,上市公司并購基本上是協議收購模式“一統天下”。股權分置改革后,協議轉讓、要約收購和二級市場競價收購,都將成為并購主體的收購方式。

股權分置改革的完成,一方面消除了股權協議收購的存在理由,在股份全部可流通的背景下,所有股份都可以通過市場出售;另一方面也為要約收購創造了條件,股改后,不僅股權分散、全部可流通,而且實現同股、同權、同價,體現所有股東權利的真正平等,從而從制度上保證了收購中交易各方利益實現的公允性,要約收購的自愿才會發生。因此,股改的上市公司并購中,要約收購將會逐步得到推廣,成為上市公司并購的主流。

4.股權分置改革股票支付等方式逐步增多

逐步降低上市公司并購中現金支付方式的比例和金額,是并購市場初步成熟的標志之一。股票已成為企業并購的主要支付方式,國際上大規模的并購案例也多采取換股方式進行。在我國由于股權分置,缺少換股所需的市價作基準,因此難以進行換股并購。股權分置改革后,股權將更趨分散,收購變得容易,可以相對降低收購金額;同時,由于同股同價,也便于實施股權交換。近年來,我國證券市場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正在為股權支付這一方式創造條件。TCL集團吸收合并TCL通訊以及第一百貨吸收合并華聯商廈均采取了股權支付的方式。我國《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6條也明確規定上市公司收購可以采用現金以外的其他方式。隨著并購規模的逐步擴大和并購融資渠道的拓寬,股票將有可能居于主流地位,成為主要的并購支付方式。

5.戰略性并購將逐漸取代財務性并購成為上市公司并購的主流

過去同股不同權使得并購重組是出于短期的經濟利益,并非完全取決于企業資產的正常組合需要。隨著股權分置改革后,基于公司的長遠戰略進行,通過并購獲得企業的技術、管理和市場資源,最大限度地發揮與企業的協同效應,在提升技術層次的同時,也滿足企業戰略調整和產業轉移的需要。選擇并購對象都有戰略目標,原則是要有協同效應,實現雙方企業價值增長,保證未來競爭優勢。

三、結束語

2009年是股權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進入全流通的高峰之年,為通過二級市場增持、回購、收購實現資產重組創造了豐富的機遇。在經濟低迷時期,低利率和低定價環境將催生重組浪潮。隨著全流通上市公司數量增加,產業資本參與二級市場定價的動力在持續增強。中國證券市場將會出現一道精彩的風景線。

參考文獻:

[1]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與證券研究所副所長趙錫軍在股改周年時作出的判斷

[2]政策利好密集出臺.并購重組或成基金投資焦點,21世紀經濟報道,2009.1.17

[3]巴曙松:全流通時代:中國正開啟戰略并購之門.現代商業銀行2006.11

[4]鄭向勇李鳳林:股權分置改革對我國企業并購融資的影響.理論研究2007.2

[5]股改使并購模式更豐富,中國證券報,2005.12.20

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的意義范文4

【關鍵詞】并購;并購支付方式;短期績效

一、研究背景

美國著名經濟學家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George J.Stigler 指出:一個企業通過兼并其競爭對手成為巨型企業是現代經濟史上的一個突出的現象。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企業為了求得生存就必須不斷發展壯大。其途徑往往有兩條:一是通過外部融資或自身積累,進行投資擴大再生產;二是通過企業并購或產權重組實現發展。而企業并購或資產重組顯然比前者更能使企業在短時間內獲得跨越式發展。企業并購作為實現行業整合的重要手段,已經成為了中國經濟中最熱門的話題。即使在全球經濟復蘇放緩的2012年,企業并購浪潮依然沒有退去,中國并購市場交易整體趨于活躍,有愈演愈烈之勢。據China Venture投中集團統計數據顯示,2012年1~11月中國并購市場宣布交易案例數量3379起,披露交易規模2660.7億美元,較2011年全年上升18%。在IPO市場持續放緩的背景下,部分具有充實資金的企業開始展開大規模的并購重組交易,以期迅速擴大規模做大做強。

在政策監管方面,2012年10月15日,證監會開始每周公示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流程與審核進度,效仿IPO審核流程,推進并購審核全程公開透明。近幾年來,中國并購市場交易日趨活躍,尤其是2009年創業板開板,上市公司數量和募資規模驟增,為其日后開展并購交易提供資金保障,使得上市公司交易規模在整個中國并購市場中占比明顯提升。據證監會數據顯示,2005年以前上市公司并購交易規模在全部交易中占比不足20%,2006年至2010年平均占比為48%,2011年則攀升至67%。2012年2月,證監會取消了“持股50%以上股東自由增持、持股30%以上股東每年不超過2%的股份自由增持、第一大股東取得上市公司向其發行的新股、繼承”等四項要約收購豁免事項的行政許可;8月,證監會上報國務院申請取消上市公司回購股份行政許可。目前,約三分之二的并購重組交易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后即可自主實施,無需審批。上市公司并購交易在整個中國并購市場中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其大股東的自由增持取消豁免、交易的及時審批及公示、審批流程簡化,對提升中國并購市場交易效率及透明化影響深遠。由此可見,無論是從企業自身壯大的動因還是我國整體宏觀經濟發展的需要,再加上政府機構相關政策的鼓勵支持,我國企業并購浪潮只會一波接著一波,越來越兇猛,越來越壯觀。

面對全球如火如荼的并購之潮,中國企業如何在此之中尋求機遇,收獲并購勝利的果實,有一個環節是必須格外重視和關注的,那就是企業并購過程中的最后一步——支付方式的選擇。并購支付方式的選擇與設計,不僅關乎到并購雙方的股東權益、并購價格的形成,也會影響到并購融資策略的規劃乃至最后并購的成敗。

二、企業并購與支付方式

企業并購是指企業的收購和兼并(Merger & Acquisition簡稱為“M&A”),企業兼并(Merger)就是通過企業資本所有權的有償轉讓,由一個企業對另一個企業進行吞并、接收和控制的企業重組行為。企業兼并的實質,就是優勢企業通過獲得產權,重組劣勢企業存量資產,以實現社會資本的集中。按照資本所有權是否通過股權收購,又可以分為狹義兼并和廣義兼并。所謂狹義兼并是指一個企業吞并另外整個企業,即對另一個企業整體兼并。所謂廣義兼并是指,還包括收購,即一個企業收購另一個企業的資本控制權,達到對該企業控股的目的,稱為“控股并購式兼并”,也稱為控股合并。兼并和收購有時相伴而生,合成并購。狹義的整體兼并與公司收購的區別在于:前者是企業全部資本的轉移,后者則是可以收購部分股權,實現控股;前者是被兼并企業的法人地位消失,后者是被兼并企業的法人地位依然存在。根據不同的情況,兼并可以分為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吸收合并,一般是指一個優勢企業吸收一個或多個企業,合并方企業存續,繼續擁有法人資格,而被合并方企業不再存續。新設合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合并為一個新的企業,原企業不再存續。收購(Acquisition)可分為部分購買和全部購買,收購企業擁有其控制權或經營管理權,從而達到生產要素配置的整體協同。收購也可以分為收購資產和收購股票(股權)兩種。收購資產是收購方收購目標企業(即被收購企業)部分資產(生產要素)且并入收購方企業,如果全部收購實質就是吸收合并;收購股票(股權)是全部或部分收購目標企業股權,使目標企業成為能對其實施控制權的全資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隨著我國股權分置改革的進一步深入,國外一些普遍采用的并購支付方式如股票支付、混合支付等也在我國涌現并有逐年上升的趨勢。新修訂的《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收購人可以采用現金、證券、現金與證券相結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購上市公司的價款。

當前在我國并購市場出現過的支付方式主要有現金支付、股票支付、資產支付、承債支付、債權支付、混合支付、杠桿支付及政府無償劃撥。長期以來,我國企業并購支付方式都存在支付方式較為單一,且以現金支付為主的問題。在并購交易中,不同的交易主體具有各自不同的特點,交易本身也有其特殊性,這就要求并購支付方式必須多元化以適應不同并購類型和并購主體的需求,而不能過度依賴某種支付方式的運用。單一使用現金支付的弊端在于,如果企業沒有并購所需的大量自有現金而又確定采取現金支付,則需進行外源融資籌集資金,在當前并購規模越來越大的背景下,往往會導致主并企業負債金額和資產負債率大幅度攀升,被迫接受種種限制性條款或使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影響。同時,前期資金的大量流出可能導致并購后期由于資金匱乏而整合失敗。在我國的并購實踐中企業常追求現金支付帶來的簡單快捷,而不綜合考慮交易雙方和并購本身的特點,使得現金支付長期占據絕對主流。

三、企業并購支付方式對短期績效的影響

上市公司并購所體現的績效可從三個層次進行分析:第一個層次為微觀層次,微觀層次是指收購方雙方并購后績效比較。并購績效主要體現在對并購雙方企業要素的整合所帶來的利潤和相關利益主體的變化??梢詮膬蓚€方面對并購績效進行分析:一是并購給企業所有者、經營者、債權人等相關利益者帶來的利益變動;二是企業并購給企業本身帶來的變化,如盈利能力、償債能力、管理能力、成長能力、股本擴張能力等方面。第二個層次為中觀層次,即上市公司并購對證券市場的影響,包括證券市場對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的影響。第三個層次為宏觀層次,具體是指上市公司并購對盤活國有存量資產、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升級以及優化社會福利等方面的影響。

從現有的研究結果來看,中外學者一致認為并購對企業績效會產生影響,這種影響通常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并購事件宣告前后企業的股票價格會發生某種程度的波動,即短期績效;另一方面,企業的某些會計指標會發生變化,即長期績效,由此形成了兩種研究企業并購績效的實證方法:一種是檢驗市場對并購行為的反應,即通過企業在并購事件發生前后股票價格的異常波動來衡量企業績效的變化,可稱之為事件研究法或股票價值法、超常收益法;另一種是檢驗企業對并購行為的反應,即通過并購事件發生前后年度有關會計指標的變化來判定并購事件對企業績效的影響,可稱之為會計指標法或運營績效法。

作為并購方,上市公司的二級市場表現存在統計意義上顯著的超額變動,運用事件研究法在中國股市進行并購績效的研究是有效的。超常收益率法,通過考察某一事件發生日前后股票價格的變動來研究并購公告的對股票超額收益率的影響,從而判斷市場對此類事件的反應,它能夠剔除市場大盤整體變動等外部因素的影響,更科學、準確地衡量上市公司由于并購而引起的自身的業績表現。

不同類型的支付方式確實會帶來股票市場的不同反應。根據信息效應和信號作用理論,不同的支付方式會通對并購雙方的股東收益產生影響,最終體現在對并購短期市場績效的影響上。在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下,并購方總是比外部有關人員具有信息優勢,并購方所選擇的支付工具會向市場傳達不同的信息,起到不同的信號作用。本人以A股市場機械設備制造業為例,研究通過對樣木的篩選,將把企業并購效果的不同歸結在支付方式這一影響因素上,并通過不同類型支付方式下的AAR(平均超額收益率)及CAR(累計超額收益率)的對比分析,很好的驗證了以上理論。從實證結果可以看出不同類型的支付方式確實會帶來二級市場的每天股價的不同反應,雖然差異并不是是很明顯。發生股票支付類并購事件的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反應表現能給股東帶來最高的超額回報,其次是現金支付,最后是混合支付。

參考文獻:

[1]宋希亮.支付方式與并購績效關系的研究[D].博士論文:北京交通大學,2010.

[2]朱立芬.中外公司并購支付方式選擇影響因素的比較分析[J].上海金融,2007(04).

[3]盤點2012中國并購市場十大事件[J].國際融資,2013(1).

[4]傅強,徐海龍.投資成本與收益不對稱條件下的企業并購決策——基于博弈論與實物期權模型的分析[J].技術經濟,2010(03).

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的意義范文5

關鍵詞:上市公司;并購;因子分析法

一、引言

并購作為公司迅速擴張的一條捷徑,規模的擴大所帶來的規模經濟效應能夠大大提高公司生產效率和市場地位,或為公司未來的經營發展找到新方向,為公司未來的迅猛發展奠定基礎。當前中國無論是新興產業還是傳統產業,都普遍存在過度分散、集中度嚴重偏低的事實。產業集中度低、資源過度分散,一個公司往往依靠極少數人的才能和智慧發展,很難形成核心競爭力與國際大公司抗衡。為此,中國迫切需要借鑒西方國家經驗,運用并購策略集中現有公司的實力和優勢,進行產業結構優化和公司重組,逐步形成集中的、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和大集團。

國內對公司并購的學術研究正在成為熱點,并取得了不少的研究成果,但與美、英等西方國家相比,這些國家經過100余年的并購歷程,已經形成了一套與其經濟制度、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公司并購理論和模式,而中國的資本市場與發達國家的成熟市場之間存在著結構性的不同,產業結構有待于進一步改善,上市公司的價值比較容易被低估,通過并購對這些公司進行業務整合,可以提高公司的價值,但由于中國證券市場的體制問題和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缺陷,中國并購能否提高公司的績效值得懷疑。因此本文以2008年發生資產收購的72家滬深A股上市公司為研究樣本,借鑒國內外的財務指標評價體系,主要從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營運能力、成長能力等方面研究上市公司的并購績效,選取并購公司的8項財務指標,運用因子分析法,分別對樣本公司并購前后各年的財務數據按并購前一年、并購當年、并購后一年和并購后二年進行因子分析,通過比較并購前后的綜合得分差值來分析并購活動對公司績效的實質性影響。

二、利用財務指標法進行實證研究

1、數據來源

本文實證研究的數據主要來源于深圳市國泰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開發的CSMAR系列精準數據庫中的CSMAR中國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研究數據庫、CSMAR中國上市公司財務報表數據庫、CSMAR中國上市公司關聯交易研究數據庫。

2、指標選取

為了能全方位評價公司并購的績效,在評價指標的選取上包含四個方面的能力,即盈利能力(每股收益x1、凈資產收益率x2、營業利潤率x3)、償債能力(流動比率x4、資產負債率x5)、營運能力(總資產周轉率x6)和成長能力(營業利潤增長率x7、總資產增長率x8),選取這8項財務指標,利用因子分析的方法對樣本公司進行分析,從而綜合評價公司的并購績效。

3、樣本選取

本文的樣本選擇標準:

1.選擇滬深A股上市公司資產收購事件作為研究對象,剔除其他并購重組類型事件;

2.以并購完成后,上市公司能對被并購公司實現控制為標準,剔除了收購股權收購比例少于50%的公司;

3.為更好反映并購事件對上市公司的影響,選擇并購金額超過1000萬的公司;

4.并購事件前后有完整的年度財務數據,符合檢驗的時間區間要求;

5.在檢驗的時間區間內沒有被實行特別處理(即ST或*ST)的上市公司;

6.同一公司在同年度內發生不同類型規模相近的并購予以剔除;

7.并購公司和目標公司是關聯交易的予以剔除;

8.并購當年公司所處行業為綜合性行業的剔除。

按照這些標準,經過數據收集整理分析后,得到本次研究的有效并購事件樣本共72起。從并購事件樣本來看,這72家樣本公司所涉及的行業非常廣泛,主要分布在工業、農業、服務業、電力、高新技術產業等各個行業,較好地代表了目前中國上市公司并購活動的現狀、特點以及發展趨勢。

4、實證步驟

(1)選取并購公司并購前后幾年年度報表中的若干指標建立指標體系;

(2)將新指標按照并購前后不同年度分別做因子分析,提取出公共因子,構造一個因子模型,計算出各公司并購前后不同年度的績效綜合得分;

(3)比較并購前后公司的綜合得分以評價并購活動對公司績效的影響。

采用SPSS16.0統計軟件,針對并購公司2007-2010年的財務數據,按照并購前一年(2007年)、并購當年(2008年)、并購后第一年(2009年)、并購后第二年(2010)年分別進行因子分析。本文以并購當年為例進行實證研究。

首先對2008年并購公司財務指標的數據進行KMO檢驗與巴特利特球度檢驗,以確定數據是否適合利用因子分析法進行分析。KMO值分別為0.638>0.5,且巴特利特球度檢驗結果高度顯著,能夠拒絕相關系數矩陣為單位陣的假設,是比較適合做因子分析的。

根據特征值大于1以及碎石圖的判斷基準來確定主因子的個數,2008年提取四個公共因子,從而實現降低維度的作用,并且累計方差貢獻率達到83.341%,可以認為包含原始指標的絕大部分信息的,4個公共因子在綜合得分函數中的權重為:

B1=30.383%/83.341%=0.34023, B2=24.820%/83.341%=0.28103, B3=15.182%/83.341%=0.22495, B4=12.956%/83.341%=0.15379

根據因子載荷矩陣可以寫出每個變量的因子表達式,如:x1=0.768*F1+0.476*F2+0.127*F3-0.041*F4,此外,可以根據因子載荷矩陣給提取出的公共因子命名,以便更好的解釋公共因子的含義,這就要求其中載荷的數值(絕對值)向0或1靠近,并且一個變量只在一個公共因子上有較大的載荷,實證發現8個變量在四個公共因子上的載荷差距比較小,這說明旋轉前的矩陣是不適合為公共因子命名,因此,對其進行因子旋轉,使之更具實際意義,旋轉后,在公共因子Fl上,載荷較大的原始變量為x1每股收益、x2凈資產收益率和x3營業利潤率,它們主要衡量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在公共因了F2上有較大載荷的原始變量為x4流動比率和x5資產負債率,它們主要衡量公司的償債能力。

使用回歸法(Regression)可以得到因子得分的參數估計,即因子得分系數矩陣表7,主要用于計算各公共因子得分,結果如下:

F1=0.345*x1+0.354*x2+0.185*x3-0.032*x4+0.125*x5+0.039*x6+0.005*x7+0.373*x8

F2=0.012*x1+0.039*x2+0.253*x3+0.393*x4-0.504*x5+0.017*x6-0.057*x7-0.280*x8

F3=0.205*x1+0.145*x2-0.218*x3-0.096*x4-0.218*x5+0.739*x6-0.031*x7-0.387*x8

F4=0.019*x1+0.080*x2+0.026*x3+0.035*x4+0.119*x5-0.030*x6+0.959*x7-0.159*x8

然后,根據上面四個公共因子的得分函數可以得到并購公司在并購當年的綜合評價函數:

F(08)=0.34023F1+0.28103F2+0.22495F3+0.15379F4

三、實證結果與分析

按照上述步驟,計算并購前一年到并購后第二年的綜合得分函數,在此基礎上進行F差值的均值和正值比率統計,來考察并購公司在并購前后各年的績效變化。

按照因子分析法的實證步驟,計算并購公司在并購前一年到并購后第二年的綜合評價函數如下:

并購前一年:F(07)=0.4070F1+0.3838F2+0.2091F3

并購當年: F(08)=0.34023F1+0.28103F2+0.22495F3+0.15379F4

并購后第一年:F(09)=0.4236F1+0.3550F2+0.2214F3

并購后第二年:F(10)=0.3930F1+0.3929F2+0.2142F3

根據上面各年度的綜合得分函數,然后將各年度的因子得分代入綜合得分函數,利用EXCEL計算出72個并購公司相應年份的綜合得分。用F(08)-F(07)表示樣本公司2008年綜合得分減去2007年綜合得分的差值;用正值比率表示綜合得分差值為正的樣本公司占全部樣本的比率。對72個并購公司綜合得分運算可以得到下表,其中差值均值表示72個樣本公司年度得分差值的算術平均:

從表中可以看出:與并購前一年相比,并購當年所帶來的績效增量為正,有將近60%的并購公司獲得了正的績效增量;并購后第一年并購整體績效上升,但是正值比率有所下降;并購后第二年,并購所帶來的績效增量為負,甚至抵消了之前的績效改善,表明公司績效的改善不具有持續性。上述結果意味著,從整體而言,并購交易沒有取得理想的效果,對并購公司長期績效沒有顯著的影響,上市公司并購后的績效未取得顯著成功。

四、提高上市公司并購績效的政策建議

1、抓好公司并購后的整合工作

并購過程的最后一個階段就是并購雙方的整合,這是整個并購過程的關鍵也是最艱難的一部分。并購整合主要包括資產債務、組織機構、生產經營、人力資源以及公司文化整合,涉及到雙方公司資金、設備等資產要素的重新配置,也包括營銷網絡、產品品牌等市場資源的融合。在整合過程中公司要充分依托大股東、聯合中小股,促進核心能力的發展、公司制度的創新和雙方文化的融合。

2、合理發揮政府部門的協調職能

中國上市公司的并購行為對公司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是有利的,然而政府的不適當干預會嚴重影響市場的正常發展,比如政府強行撮合而實現的“拉郎配”似的并購行為,背離了市場原則,不僅不會提高公司的績效水平,相反還會使公司資源得不到優化配置,因此要盡量避免這樣的政府干預行為;但是,政府協調和引導又是十分重要的必不可少的,政府應該尊重市場選擇,制定相應政策,使并購有法可依;提供良好的合作平臺,使并購活動順利進行;弱化作為資產所有者的職能而強化經濟調控者的職能,在宏觀的層面上正確引導公司并購,從而提高公司的并購績效水平。

3、減少政策限制,豐富融資工具

國內外的經驗證明,單一的融資途徑無法滿足規模日益擴大的公司并購對資金的需求。公司開辟融資渠道,創新金融工具,完善金融政策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逐步放松金融管制,促進金融自由化(二)逐步解決股份流通和同股不同價的問題(三)加強金融產品創新

4、加快中介機構的建設

在發達市場經濟國家,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以及各類投資銀行等并購中介機構數量眾多,力量強大,幾乎所有的并購活動都是在中介機構的組織和參與下進行的,他們可以充分利用其豐富的知識和經驗,運用專業化的分析手段為公司并購的戰略目標選擇、估值、交易方式、交易價格提供建議,并為并購融資的安排等進行精心策劃,從而排除決策的盲目性,降低并購風險。在中國的中介機構無論在數量還是在質量上都和西方發達市場存在著一定的差距,所以應加強政府對中介機構建設和發展的支持,保障并購活動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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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的意義范文6

中國移動(香港)用800多億元兼并8省市移動、日本日產汽車以近百億元與東風合資、美國百威啤酒參股青島啤酒、美國新橋投資參股新……一股空前的兼并大潮正席卷中國企業界。據普華永道的調查,在受訪的232家跨國公司和產業投資基金中,有七成認為中國的并購活動會加速增長。

這場并購浪潮不僅是企業因為競爭壓力和市場需求而自發的內部變革,而且是政府從機制上引導、從方向上控制、從力度上促進的劃的經濟變革;這場并購浪潮,一方面是全球性的第五次并購浪潮的組成和延續,另一方面也是我國在新的經濟建設時期必然產生的過程。

近來,中央有關管理機構不斷出臺上市公司并購的有關管理辦法,如《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關于向外商轉讓上市公司國有股和法人股有關的通知》和《利用外資改組國有企業暫行規定》。隨著這些政策的出臺,上市公司的并購重組成為市場的焦點。

在世紀之初,隨著我國企業將出現的并購熱潮,誰能把握這次浪潮,誰就將贏得在21世紀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的制高點和主動權。不通過并購而是“滾雪球”式的靠自我積累自我發展,在今天的歷史環境中,恐怕是癡人說夢,根本無法長成“巨人型企業”。因此,面對洶涌而來的企業并購浪潮,中國企業、尤其是那些一心想早日進入世界500強的大企業,該如何應對?

從以強吃弱到強強并購

按照參與并購的企業的大小強弱來劃分,企業并購包括強強并購、以強吃弱、以弱吃強、弱弱并購四種模式。從我國企業并購的短暫歷史來看,以強吃弱的形式最為常見,弱弱并購、以弱吃強的數量也有不少,但兩個勢均力敵的企業之間以戰略合作的姿態進行強強并購的形式還為數不多,僅有極少量的案例能夠稱得上強強并購,如發生在2000年的聯想并購贏時通案。

現階段,我國企業的并購主要應該采取什么樣的并購模式,國內尚未達成統一認識,爭論的主要焦點在于到底應該采取強弱并購為主,還是應該采取強強并購為主。一種代表性的觀點認為,我國企業應該以強弱并購為主,強強并購為輔。其原因有三個方面:一、西方企業的歷次并購都需要經過強弱并購這個主流過程,我國對于這個過程難以跨越;二、我國企業的發展狀況參差不齊,強弱并購更適合于我國的具體國情;三、強強并購容易使企業朝壟斷化的方向發展,而強弱并購則一般沒有這種擔心。而另外則有一種截然相反的觀點認為,面對全球化的國際競爭,我國企業應該完全以強強并購為主,首先有選擇地做大做強一部分企業,盡快形成一些大型跨國公司,成為產業的龍頭,其他的并購模式則由市場發展。

實際上,過分拘泥于我國企業應該以哪種模式作為并購的主要模式并沒有太大的意義。企業采取什么樣的并購模式是由其所處的客觀經濟環境所決定的,市場環境和具體經濟結構不同,所采取的并購模式自然也會不同。西方各國在已經經歷的前四次兼并浪潮中,之所以以強弱并購為主、強強并購為輔,表面上看是各國政府為維護市場公平而進行管制的結果,而實質上卻是因為當時各國間市場相對封閉,國際貿易壁壘森嚴造成的。從90年代開始,世界經濟出現了一體化加速的趨勢,西方各國政府在本國企業已經十分強大的基礎上,均致力于打破國際間的貿易壁壘,世界市場逐步向統一體邁進,企業面對的不再只是國內同行的競爭,更要面對來自國際上的強大競爭,因此需要快速擴大自身規模,提高市場占有率和企業競爭力,在這種背景下,以強強并購為重要特征的第五次并購浪潮才洶涌澎湃。

在現階段的我國企業,強弱并購已經經歷了較長的一段時間,而這種并購模式實際上只是企業針對國內相對封閉的市場作出的選擇;而進入新世紀后,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企業將更加深入地融入到全球一體化的經濟浪潮中,隨之而來的就是企業需要直面跨國公司在市場競爭中的巨大優勢。由于我國巨大的潛在市場的吸引,跨國企業對我國早已虎視眈眈,如今貿易大門越開越大,而同時政府以計劃手段對企業的保護作用也越來越弱,企業所面臨的競爭壓力可想而知。目前,越來越多的跨國公司正進入我國,并且呈現出全方位進攻的態勢。在這種背景下,我國企業應該有緊迫感,應該在戰略、策略和制度上加以重視,企業采取以強吃弱、以弱吃強、弱弱并購的模式都無法在短期內盡快做大做強,唯一的出路就是進行強強并購,盡快整合。

因此,在當今全球化的環境下,我們要大力推動間的強強并購,而股市作為企業并購的主戰場,更是要創造條件、建立制度促進上市公司積極進行強強并購。

強強并購出現的背景因素

以前的一般性的企業并購,往往發生企業因為經營不善甚至瀕臨破產,企業的所有者想把企業低價出售,或者國有企業因為長期虧損而負債累累,政府因為財政壓力而采取行政性的“拉郎配”方式促使企業兼并重組。對于上市公司,除了這兩方面的原因外,更大的動機則來源于二級市場誘人的融資誘惑、巨大的炒作獲利空間以及對上市公司的不斷詐取掏空,于是乎報表重組、財務重組甚至概念重組大行其道,而企業重組的方式也主要局限于簡單的資產置換。當然,企業為了適應長遠的競爭需要,主動采取前瞻性的戰略并購也是有的,如1998年清華同方吸收合并魯穎,2000年聯想攜手贏時通,都堪稱國內經典的戰略并購案例,但這樣的并購畢竟很少。

現在,我國企業所處的經濟環境發生了深刻的變化。

從上個世紀90年代開始,世界經濟出現了全球一體化加速的勢頭,全球市場逐漸向統一的大市場邁進,區域經濟分工越來越明顯。從90年代后期至今,世界性的第五次并購浪潮撲面而來。加入WTO后,我國企業開始全面接受跨國企業的強有力的挑戰。在巨大的市場誘惑之下,跨國企業蜂擁入我國。而我國的現實情況卻是,企業的總體規模較小,競爭實力普遍較弱,資源配置重復,組織結構落后,專業化協作水平低,過度競爭與壟斷并存,相當多的企業尚未在技術體系、管理體系和企業文化等方面形成核心競爭力。

在這種大背景下,國內企業不能僅僅將眼光放在與國內同行的競爭上,企業重組更不應該專注于股票二級市場的融資和炒作,而應該放眼國際,把注意力集中在企業自身的長遠發展上,通過戰略性的并購重組調整自身的經營結構甚至整個產業結構,同時更加提倡強勢企業之間主動展開戰略性的強強并購,以達到快速壯大企業實力、迎接跨國企業不斷蠶食國內市場的競爭甚至與之爭奪國際市場的目的。我們認為,戰略并購才是企業并購的正確選擇,而強強并購則是企業快速做大做強的最有效途徑。

強強并購呈現七個特點

我國的這場并購浪潮,從世界范圍來看,是全球性的第五次并購浪潮的組成和延續,從國內范圍來看,是整個21世紀經濟發展的新的并購浪潮。面對經濟全球化的深刻影響,我國企業需要在較短時期內快速做大做強,以迎接全球性的競爭格局,我國企業的強強并購必然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

1、以戰略選擇為目的,旨在改變產業結構和市場結構。

長期以來,上市公司并購的動機在于上市公司的誘人的融資權和二級市場巨大的獲利空間。但隨著管理層監管思路的調整及市場投資理念的逐步轉變,市場炒作的獲利空間逐步減小,而市場風險和風險明顯加大。隨著一系列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企業的重組將更加規范,利用并購游戲獲利的可能將更小,獲得財務性收益將不再是收購的最主要動力。與此同時,在全球競爭一體化的格局下,產業整合和發展成為全球并購的主題,調整自身產業規模,增強產業核心競爭力,成為并購的內在驅動力。

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強強并購的目的不再是簡單的融資圈錢和市場炒作,而是在明確的戰略指導下的戰略并購,旨在改變產業結構和市場結構。并購的目的主要為集中并購雙方的優勢,快速壯大企業實力,迎接國際大企業的不斷蠶食,國內市場的競爭甚至與之爭奪國際市場,或者最大限度的占領地區市場。前段時間轟動國內的上海汽車參股韓國大宇汽車一案就是上汽公司面對國際汽車業格局的重新洗牌趨勢,積極參與國際競爭而作出的戰略選擇。

2、并購將以市場行為為主,政府也會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促進和控制作用。

西方國家由于市場化程度較高,企業并購一般都是自主的市場行為,而較少政府干預,這樣有利于并購后的管理整合。而我國則有所不同,過去國內企業的并購更多的以政府推動為主,企業按照市場要求自主進行的并購行為相對較少,這給企業并購后的整合過程帶來了不小的麻煩。隨著我國市場化程度的日益加深,政府和企業都越來越按照市場辦事,企業在并購過程中,政府的參與會越來越少,而企業的自主程度會越來越高,尤其對于強強并購,更是強勢企業間充分按照市場規律作出的戰略選擇,這對于企業的并購過程以及并購后的整合過程都是至關重要的。但對于影響到某些地方利益、部門利益或者企業領導層利益的強強并購,仍然需要政府部門起到積極的推動與協調作用,而對于某些可能導致壟斷市場的強強并購行為政府部門則相應的要進行控制。

3、以橫向并購為主,其它并購形式也多有發生。

從西方的歷次并購浪潮所處的環境以及最終結局,第一次并購浪潮使西方企業迅速形成一些巨型企業,如美孚石油公司、美國煙草公司、杜邦化學公司等,這些公司在后來相當長的時間甚至直到今天都具有超強的國際競爭能力。而在英國等西方國家,因為第一次并購浪潮的任務沒有最終完成,后來的第三次并購浪潮仍然以橫向并購為主。實際上西方企業的第五次并購浪潮雖然出現了一些新的特點,但合并的并購形式仍然以橫向并購為主。

我國企業生產規模普遍相對較小,競爭能力和抗風險能力低下,面對經濟全球化的競爭壓力,面對國際大企業不斷蠶食國內市場,我國企業最需要的是快速做大做強主業,以抵御國際大公司的競爭,甚至與其爭奪國際市場。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的并購顯然要以橫向并購為主,其他并購形式的數量會相對較少,尤其是旨在多元化經營的混合并購有時候還需要受到一定的限制。結合我國的經濟結構情況,專家認為國內將首先在汽車、醫藥、鋼鐵、飲料、證券、等行業中分別產生幾家在國內具有很高市場占有率并且具備較強國際競爭能力的企業。

4、產業資本與資本必然會相互滲透。

西方企業從第二次并購浪潮開始,出現了多種產業的相互結合,尤其是金融資本與產業資本的相互滲透,如當時洛克菲勒公司控制了美國花旗銀行、摩根銀行則投資美國鋼鐵公司,到第三次并購浪潮,這種多角化并購則大行其道。

在我國,隨著市場經濟制度和法規的不斷完善,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的結合日益緊密,二者必然會到相互滲透。海爾、紅塔、寶鋼等大企業紛紛介入金融產業,發動金融購并風暴,這種多角化并購無論對于金融企業擴充經營資本,還是對于產業企業更好的利用金融資本都有很大的好處。

值得注意的是,西方企業第三次并購浪潮中涌現的多角化并購后來被證明大部分是失敗的,于是以后便不斷的拆分與主業不相干的業務,形成另一種拆分并購趨勢。在西方企業的多角化并購過程中,不少企業因此最終走向衰退,如韓國的三大集團盲目多元化經營導致企業遭受非常大的,甚至導致國民經濟的衰退。

我國企業的多角化經營雖沒有形成趨勢,但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融合已經初露端倪,這種結合目前并沒有最終成功的證明,對于這種趨向,需要慎重對待。

5、并購的支付形式多樣化。

西方企業在第四次并購浪潮中,杠桿收購的特點最為明顯,這跟“垃圾債券”的發行有很大關系;在第五次并購浪潮中,企業并購的支付形式更多采用股票支付。

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不斷發展,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今后企業的并購所采用的支付形式中,現金所占比例將會越來越小,而股票和債券等支付形式會占主流地位,尤其是強強并購,大量采用現金支付幾乎是不太可能實現的事情。在我國,1998年末的清華同方吸收合并魯穎開創了換股并購的先河。在近階段,強強并購的過程中采用股票支付的形式會相對較多,隨著債券市場的快速發展,企業通過發行債券來完成并購的行為將必然出現。

6、跨國并購行為將越來越多,規模也越來越大。

在世界的第五次并購浪潮中,跨國并購頻繁是一個非常顯著的特點,越來越多的國際企業通過建立國際聯盟來促進公司發展,以期迅速占領國際市場。據統計,去年全球跨國投資超過1萬億美元,其中以并購形式實現的超過80%。而我國去年實際利用的外商直接投資中,以并購形式實現的比例不到10%,其發展的空間很大。從壟斷優勢的角度考慮,收購處于行業龍頭地位的上市公司顯然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前一段時間轟動整個證券市場的新橋入主深發展就是較為典型的案例。去年入世以來,外商在華投資出現了許多新的情況,跨國并購、股權轉讓等新的投資方式逐步成為外商投資的重要方式,強強聯合這一國際重組新理念逐漸在我國證券市場得到體現。阿爾卡特與上海貝爾、日產汽車與東風汽車的橫向拓展無不是國內企業與跨國企業強強聯手的典范。

另一方面,我國由于自身實力原因,還較多把眼光放在國內市場,無暇顧及國際市場,但國內有實力的企業也參與跨國并購,并且規模會越來越大,上海汽車巨資參股大宇汽車就是國內企業跨國并購的一個典型案例。

7、并購金額大部分將發生在證券市場上。

西方國家證券市場相對完善,強勢企業一般都是上市公司,強強并購的案例一般都發生在證券市場上,尤其是后來的并購其支付形式多采用債券或者股票支付,這樣減輕了企業的現金負擔,有利于企業并購的展開,同時上市公司的并購和證券市場的完善又互相促進。

在我國,隨著證券市場功能越來越完善,企業并購行為也越來越多的發生在證券市場上,而對于強強并購,如果沒有證券市場的平臺作用是無法想象的。值得注意的是,上證所建設新一代交易與信息系統,其目的之一就在于鼓勵上市公司并購。該系統建成后,國外上市公司可以在上證所交叉掛牌,國內企業可以在上證所并購國外上市公司。若干年以后,國內證券市場不僅作為國內企業并購的平臺發揮重要作用,而且便于跨國并購在國內證券市場開展。

強強并購的環境建設需要加強

1、制度環境

從去年開始,國務院及有關部委先后頒布了多項配套的法規政策,旨在促進和規范企業并購重組行為。2001年12月份出臺的《關于上市公司重大購買、出售、置換資產若干的通知》以及《關聯方之間出售資產等有關處理問題暫行規定》,對于上市公司在重組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起到了很好的規范和抑制作用。

2002年10月證監會頒布《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和《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出臺對于我國企業通過證券市場進行并購重組具有里程碑的意義,國務院及相關部委也先后出臺了《關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資有關問題的若干意見》、《外資機構市場準入有關問題的公告》和《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去年11月份,又有《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關于向外商轉讓上市公司國有股和法人股有關問題的通知》和《利用外資改組國有企業暫行規定》相繼出臺。

可以說,上市公司并購重組所需的基本法律環境已經具備。但這些法律制度并沒有經過較多的實踐檢驗,并且制度本身也存在不完善甚至不合理的地方,需要逐步完善?,F存制度對于壟斷行業的并購缺乏完善的限制措施,對于過度競爭行業的并購也缺乏足夠的鼓勵措施。需要管理層依據具體情況及時解決并購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管理層也需要在一定程度上采取寬容態度,畢竟我國大規模的并購才剛剛開始,不能因噎廢食。

2、環境

中國證券市場在短短11年里取得了飛速,我國已成為亞洲第三大證券市場。但企業面臨的國內環境并不完全有利于企業的并購重組,尤其是企業間的強強并購。

在企業自身方面,我國產業結構存在企業數量多、規模小、實力弱,資源配置重復等問題,這些結構問題必然造成企業間強強并購困難,大部分的企業不具備強強并購的基礎,少量的企業存在強強并購的基礎,但企業間文化難以融合,并購操作困難,并且存在后期難以整合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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