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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眾心理的原因范文1
要]制度本質上屬于一種“內部規則”,企業制度環境對產權原則、合約原則和法治原則的遵循是企業制度持續演進的基本前提。以此視角觀照的,可發現企業制度所以未從中國歷史自發創新的根源所在。
[關 鍵 詞]企業制度 內部規則 持續演進
企業制度本質上是一種“內部規則”[1],企業制度要想免受“外部規則”[2]的異化而按照自身的邏輯持續展開和成長演進,制度環境對產權原則、法治原則和合約原則的遵循是基本的制度基礎和前提條件。而我國古代歷史中的制度環境在這三個方面均存在致命或嚴重的缺陷,由此導致現代企業制度未曾從中國歷史自發創新而不得不在近現代走上了一條制度模仿和推廣的強制性制度變遷的道路。盡管這條道路可能存在某種“后發優勢”,但“歷史不可能飛躍”(馬歇爾),這并不能替代制度環境的優化。如果制度環境未能根據如上三大原則作出根本的變革,企業不可能成其為自發和自為的真正主體,企業制度作為內部規則仍將難以避免遭受外部規則異化的命運,企業制度演進也仍將難以獲得可持續性,最終現代企業制度建設難以獲得徹底的成功。
一、企業制度演進的一般邏輯
企業不過是對企業實踐的主觀反映,企業組織和制度演進又隨不同而表現出不同的特征。這意味著,在理解企業內涵的方面應遵循歷史與邏輯相統一的原則。
(一)企業組織演進與企業內涵的拓展
歷史地考察發現,在企業治理的角度,企業組織形式及其內涵經歷了一個
單邊治理雙邊治理三邊治理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
的拓展過程。(1)所謂單邊治理,主要是就古典企業所遵循的物質資本邏輯而言,個人業主制企業是其典型代表,合伙制企業是物質資本邏輯一種形式上的拓展。企業單邊治理的最顯著特征,是企業契約中物質資本所有者對于雇傭工人的絕對優勢和支配地位。(2)所謂雙邊治理,是就企業作為物質資本與人力資本的合約性質而言,但這里的人力資本仍僅限于“異質性”人力資本。錢德勒所說的企業所有權和管理權的分離,就是人力資本職能開始從古典企業家當中分離出來而開始成為企業重要制度要素的一種表現。雙邊治理的顯著特征,是企業股東和經理人員之間“委托—”的博弈關系。(3)所謂三邊治理,主要是就企業“員工參與”,也就是說企業內“同質性”人力資本擁有者參與企業的治理以及剩余的分享而言。“員工參與”的邏輯起點,是企業員工對其自身人力資本的產權;“員工參與”的根本原因,在于企業員工“勞動努力”對其勞動能力的雙重能動作用;“員工參與”的現實狀況,取決于企業契約中其人力資本所決定的談判實力。在不同的制度環境中,“員工參與”還可能具有不同的內涵和實現程度。三邊治理的顯著特征,是企業員工、經理人員、股東之間的博弈制衡關系。(4)所謂共同治理,是就企業利益相關者共同參與企業的治理而言。共同治理已成為現代世界各國企業制度演進的共同趨勢(下文詳述)。
企業不同組織形式之間并非全然的縱向替代關系,也大量并存于現代經濟當中。
(二)企業制度的邏輯
可以看出,企業制度邏輯是一個隨企業組織演進而不斷豐富的過程。按照現代企業理論,企業制度作為企業合約的外化,本質上代表了企業各要素產權主體間就如何配置企業所有權(企業剩余權利)而通過某種再談判機制達成的動態博弈均衡;企業制度是企業利益相關者[3]對企業“共同治理”和特殊“相機治理”的統一。
按照現代產權理論,在企業契約達成之前的“產權”,還主要是那種傳統意義上“物權”,側重反映人和物之間的關系;而在企業契約達成之后的“產權”即“企業所有權”,則是對各產權主體間責權利的界定,主要反映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具有相對性和有限性。既然企業產權本質上是對人與人之間利益關系的界定,那么其契約簽約人并不必然由傳統的物的所有者充當,具有人力資本的勞動者也應當是產權主體,這與人力資本客觀上存在的作為未來滿足或者未來收入源泉的“投資品”屬性是相一致的。也正因此,周其仁把企業看作為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之間的合約。[4]更廣泛的意義上,科斯把他人損益的行為也視為生產要素和權利[5],從而隱含地指出:凡是能給企業帶來損益或其行為受企業行為直接影響的行為人均有可能參與或影響企業契約、企業所有權的分配進而企業制度的設定,也就是說成為了企業的利益相關者。由此可以推論,企業制度就是在企業利益相關者之間對企業剩余權利的合理配置,利益相關者的共同治理反映了企業制度的一般。
但是,“共同治理”并不等于在企業利益相關者之間對企業剩余權利進行“平等”的分配,也不等于“所有”利益相關者的企業治理權利都可以在現實當中得到實現。觀察表明,由于技術特征和生產要素特性(比如相對稀缺性,決定談判實力)、企業運營狀態(不同成本—收益的動態對比格局)以及宏觀制度環境(外在影響因素)等因素的具體不同,現實企業治理遵循的是特殊“相機治理”的原則。也就是說,由于某些特定原因總有若干利益相關者并沒有參與到企業治理當中來,不同情境下參與企業治理的利益相關者其在企業剩余權利配置當中的地位和對比格局也各自不同,也可以說是不同條件下企業“共同治理”一般原則的實現程度和實現形式是不同的。由于絕對意義上的“共同治理”從來沒有也不大可能在現實的企業中得到完全實現,我們也可以把企業“共同治理”的一般原則看作為現實企業制度安排的理想“參照系”,而遵循“相機治理”原則的現實企業制度,則是企業制度一般在特定條件下的特殊表現形式,也就是說都是同企業制度一般相對應的“企業制度特殊”。這一觀點可對歷史和現實中存在過的多種企業制度形式作出邏輯統一的解釋。
(三)企業制度本質上是一種“內部規則”
從上可知:現代企業理論仍主要沿襲了個體主義論的傳統,把制度看作是企業利益相關者之間交易的博弈產生的“內生變量”。內生性的企業制度也可理解為哈耶克意義上的“內部規則”。
在哈耶克那里,“內部規則”作為其社會秩序二元觀的基本范疇而與“外部規則”相對應。哈耶克認為,在給定知識分散化和經濟人有限理性的前提下:(1)規則本身是一種共同知識,社會成員通過遵守規則來彌補理性的不足,從而盡可能減少不確定性世界中決策的失誤。制度可視為規則的具體化,因而規則是一個更為根本的概念;(2)內部規則是分散的個體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相互作用過程中自發形成和彼此認同的制度,外部規則是與“個人”相對應的“組織”(如政府)通過命令——服從關系來貫徹某種特定目的(往往是自身利益)而推行的制度。內部規則并非總是最好的,外部規則并非總是壞的;(3)與此對應,社會秩序演化存在兩條主線:一方面,當事人在遵守內部規則的前提下自主行動,通過當事人之間的互動以及當事人與規則之間的互動形成一種自發的“人類合作的擴展秩序”,另一方面,組織為了特定目的,通過行為實施外部規則,形成一種圍繞外生制度的外生秩序;(4)個人和組織之間、內部規則與外部規則之間普遍存在的互動關系,是社會演進的源動力,自發秩序和人為秩序的相互交織和具體關系格局構成現實的社會秩序;(5)由此,社會秩序的切入點是自發秩序和人為秩序的二元觀,由于組織同樣要在一個更大的自發秩序范圍內活動,因而內部規則和自發秩序比較外部規則和人為秩序更具有根本性的意義。[6]
盡管社會秩序必然是二元的,但正常社會狀態下,其內部規則必定占據基礎性的地位并發揮主導性的作用。不過,由于內部規則具有自發性質,而外部規則多依托于組織而發揮作用,結果內部規則的形成和演進很容易會受到外部規則的影響或異化。因此,為了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需要設定一系列的制度條件來保證內部規則的演化不會因外部規則的干擾而被異化。企業制度的創新及其演化也是如此。二、制度持續演進的基本條件
企業制度本質上是一種“內部規則”意味著:企業制度創新及其演進主要是一個企業基本邏輯展開和拓展的過程,而不是一個任何其它主體(包括政府)在替代性思維支配下進行主觀設計的。表明,從企業制度作為產權主體間通過再談判機制達成的動態博弈均衡之代表的角度來看,企業制度創新及其演進內在地隱含了產權原則、法治原則和合約原則的三大基礎性制度條件。
(一)產權原則
靜態的看,企業是個人之間交易財產權的一種方式,是一系列契約的聯結;動態的看,企業是利益相關者之間憑借要素產權所決定的談判實力通過長期再談判機制進行博弈的動態均衡過程。這就是說,企業契約隱含的前提是簽約人必須對自己投入企業的要素擁有明確的所有權,這種產權交易的結果形成了企業所有權。顯然資本所有權和企業所有權是不同的概念,資本所有權是主體對投入企業的生產要素或資源的初始所有權,與財產權(property rights)是等價的概念,指的是對給定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轉讓等的權利;而企業所有權則是指的企業剩余索取權(residual righes of claimancy)和剩余控制權(residual rights of control)。企業產權原則主要是說:企業各生產要素必須存在其人格化的代表,或者說企業利益相關者要對特定生產要素擁有資本所有權。
產權原則是整個企業制度賴以成立并發揮作用的隱含前提。(1)企業所有權主要強調的是對財產實體的動態經營過程和價值的動態實現,資本所有權則側重于對財產歸屬的靜態占有和一般觀念上的認知。如果說企業所有權主要是一個權利交易的概念,那么資本所有權則是這種交易所以能夠進行的前提條件。(2)產權原則決定了要素產權主體的經濟理性是尋求其要素產權的經濟價值實現的最大化,這為企業內各人格化要素之間交易的博弈提供了基本的動力來源。(3)產權原則也是企業內剩余權利配置方式進而企業制度的決定性因素。企業制度的具體狀況取決于企業各利益相關者的談判實力的對比格局,而其談判實力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其所占有的生產要素的特性。可見, 產權原則是企業制度運行的邏輯前提,也是企業制度設置的重要決定性因素,不可或缺。
從企業作為內部規則的方面看,不同產權狀況對應著不同的外部規則與內部規則的均衡與演化路徑:(1)產權主體缺位的情況下,內部規則變遷服從于外部規則的變遷;(2)產權主體到位的情況下,內部規則變遷牽引外部規則的變遷;(3)產權主體不完全到位的情況下,內部規則、外部規則相互作用,內部規則可能會逐漸發揮主導作用。進而,不同產權約束條件也對應著不同的經濟績效。實證考察表明:在不同所有制類型的企業之間,私營個體企業效率最高,三資企業其次,股份制和集體企業再次,國有企業效率最低[7];在不同國家之間,那些資源稟賦條件較為優越的國家并不一定可以取得最好的可持續的經濟績效(如前蘇聯);那些一味注重引進外資而忽視自身改革的國家,同樣未能擺脫困境(如70年代的印度和南美的一些國家);而取得令人矚目成就的,恰恰往往是那些雖然資源稟賦薄弱但注重建立明晰產權制度的國家或地區。這說明,“良好界定的產權帶來競爭的繁榮?!保?]
因此一定意義上可以說,忽視了企業制度的產權原則前提,就等于忽視了企業制度建設本身。
(二)法治原則
產權很容易受到掠奪、侵害或者侵蝕,一個沒有良好執行和保護機制的產權制度安排,可能比沒有這種產權制度本身更糟糕。這意味著,作為一種競爭性的排他性權利,產權的界定尤其保護是最關鍵的。產權的有效保護至少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1)要保護產權免受盜竊、暴力和其它掠奪行為之害;(2)要保護產權不受政府隨意性行為之害;(3)存在比較公正的和可以預見的司法體系。這正是政府無可推卸的責任?!啊哂羞@種特征的制度安排——更確切地講,在產品、生產要素和思想方面清楚界定并良好執行的產權系統——本來就是公共貨品。它不可能由誘致性制度創新過程建立,沒有政府的一心一意的支持,上不會存在這樣的制度安排?!保?]這就是說,政府不僅要在超脫于產權之外的立場上界定產權,還要利用自身的“暴力潛能”對產權進行有效的保護。產權的保護主要是通過以國家強制力為后盾的來實現的。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法治原則。
如果說產權原則是企業制度形成和運行的邏輯起點,那么法治原則則是維系企業這樣一個立足于競爭基礎上的合作框架的根本。如果產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護,企業內部生產性的努力則會下降,而交易或分配性的努力則會上升,結果交易成本上升,同時企業績效下降。在完全失去法律屏障的情況下,純粹掠奪的情況也會發生,那時企業就將不再成其為企業。可見,從企業作為內部規則的角度來看,如果說產權原則是內部規則自然演進的動力源泉,那么法治原則則是確保內部規則演進不被異化的根本保障。前者注重的是,后者注重的是形式;前者要求并衍生后者,后者表現并保障前者。
法治原則包含兩重相輔相成的含義。(1)雖然法律是一個社會至關重要的制度架構或平臺,但法律本身并不是我們刻意而為的主觀設計,相反而只應該是對以產權原則為起點自發衍生出來的內部規則亦即既存社會秩序的發現和確認,否則法律本身即失去了其存在的“合法性”;(2)雖然法律看來是出自于立法者之手并由國家來掌控,但既然其內容在本質上即是“人之行動而不是人之設計的結果”,那么作為其表現和實現形式的法律其立法和執法過程也理所當然只應當具有形式和程序性的意義。這潛在地說明,一方面,“法律先于立法”(哈耶克),亦即法律是立法者“發現”而不是立法者“發明”的;另一方面,統治的實施必須根據普遍的法規而不是專斷的命令,這里所謂普遍的法規,主要就是指的對內部規則的發現和確認。這正是所謂“守法的統治”(亞里士多德)。
可見,堅持法治原則,不僅應當將基于產權原則的“權利”納入法治化的軌道,更應當將國家或者政府的“權力”也納入法治化的軌道。
(三)合約原則
合約原則是一個古老的價值追求,內含有合意、正義、自由意志、自主選擇、自然秩序等理念。合約原則既是企業制度的深層次根源,也是企業制度作為一種內部規則而言的最直接體現。在博弈論的框架下,企業代表一種合作博弈的內生均衡過程,“契約為一種合意”[10],合意亦即“一致性同意”,是指合約的簽訂必須依據各方的意志一致同意而成立,締約各方必須同時受到合約的約束。無論任何一方接受了特定的企業合約,就意味著它認為這個合約所規定的要素行為和利益,優于其它可能的合約。如果其中任何一方不滿意合約條件,企業合約就不能達成。反過來說,以產權的明確界定和充分保護為前提,將企業合約視為利益相關者自由選擇的結果,并且存在自由退出機制,則只要企業“存在”,它必然是“一致同意的”,即實現了給定約束條件下交易各方的最優選擇,特定的企業合約或產權安排處于納什均衡狀態。
與契約型企業相對應的是單位化企業,進而,與合約原則相對應的是“身份”原則。單位化企業不是通過公司治理結構或者剩余權利配置,而是通過與身份、地位相關聯的差序化的權威來治理企業的;或可以說,單位化企業的運行遵循“身份”原則。何謂“身份”?T.H.Marshall的定義是:身份是一種地位,在那上面附著一系列的權利和責任,特權和義務,法定的特許或禁止,這是為社會所認可并為國家所規定和推行的。[11]經濟學對身份的關注主要是從效率追求的角度出發的。那么,從企業制度的角度來看,身份原則和合約原則誰會帶來更高的經濟績效?我們贊同關于身份治理會節約特定交易成本的觀點,但觀察表明,總體上身份治理不僅在宏觀經濟發展方面會導致低效率的資源配置,在微觀方面也只能獲得相對較差的經濟績效。這是因為,不同于契約型企業內部那種建立于產權合約基礎上的“權威”,身份原則不僅缺乏正式的激勵制度,也缺乏正式的約束機制。這種特殊制度結構的后果是,由意識形態所節省的交易成本相比效率的流失而言微不足道,而且這種意識形態的效力自身也在不斷地衰減。
梅因關于社會發展從“身份到契約”的著名論斷表明:從古代到近代,社會發展是從“身份治理”向“契約治理”過渡的過程。因此在企業制度演進的角度,身份原則所蘊含的特殊主義理念與合約原則所蘊含的普遍主義理念相比,比效率損失更嚴重的后果可能是,身份原則對應著“資本主義”或者“裙帶資本主義”,這與合約原則所對應的一般“企業資本主義”相比而言是“反”的,與現代企業制度是背道而馳的,是一種必然會遭到淘汰命運的發展方向。因此,企業制度演進要趨向于現代的方向,也必須遵循“從身份到契約”的社會發展基本趨勢。三、制度未從自發創新的具體原因
在中國歷史上,“企業資本主義”一貫難以生存,更無法得到可持續性的拓展。史實表明,在中國,商人和企業家如果得不到官方支持就無法興旺發達,即使發了財的人,也寧將財富用于購置地產和興辦,而不投資早期產業。[12]結果,雖然在歷史上的許多時期原始企業不可勝數,但現代意義上的企業制度,畢竟沒有從中國歷史中自發創新出來。原因何在?
根據上文給出的框架,我們嘗試進行一個較系統的解釋。
(一)產權原則狀況
如前述,雖然剩余權利配置是企業所有權和企業制度的核心,但資本所有權才是企業制度賴以成立的真正前提。也就是說,各生產要素必須有其人格化的代表,或者,財富必須在社會成員之間進行明確的和排他性的分配。所謂“有恒產者有恒心”,在此基礎上,獲利的預期才會變成確切可把握的現實,人理性才得以確立,產權交易才成為可能,企業制度創新也才獲得了堅實的微觀基礎。張維迎曾提出“國家所有制下的企業家不可能定理”,認為企業家是一種特定的財產關系(即私有財產關系)的產物,沒有這樣的財產關系,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企業家,即是對產權原則的一種表述。
同西方國家從18世紀初就逐步形成并長期延續下來的產權制度不同,中國歷史上一直比較缺乏明確界定且穩定的產權關系。從最一般的意義上講,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社會財產從來都是屬于當權者的私有之物,而種種人身依附關系的存在也導致了一般民眾獨立人格的缺乏。即使在每朝開國伊始,人們可能會獲得土地或其它形式的財產,并具有某種形式和某種程度上的剩余權利,但隨著國家初期政策的“無為”、“休養生息”色彩的逐漸淡化,產權關系不斷受到權力的侵蝕,產權邊界不斷進行重新界定,資本所有權分布逐漸呈現兩極分化的態勢(僅占有同質性人力資本的分散的民眾——占有物質資本和異質性人力資本的官僚階層),“均貧富”、“耕者有其田”等口號被一再的提出,以大規模社會沖突為表現形式的產權關系重新安排的過程一次再一次的復制,于是,社會也就一次再一次的退回到最初的起點。當然,以產權交易為基礎的企業組織,雖然也可能曾經創新出過原始的制度形式,卻終究難以獲得可持續的演進。
(二)法治原則狀況
如前述,最基本的任務之一,就是要對產權實施切實的保護。法治原則包含有兩重相互聯系的含義,其一是指產權的保護是以國家強制力為后盾的法律來實現的;其二是指國家也必須在法律的框架內活動。
根據諾思(North)的考察,古代西方經濟史的核心就是發展中的結構和納入羅馬法的產權的相應演變。這種傳統在歐洲大陸一直保留到現在。他認為:“伴隨著這種政治轉變的是羅馬法的發展與日益完善,這種法律是確立在要素和產品市場的排他性個人產權基礎上的?!保?3]泰格(Tigar)和利維(Levy)在專門法律與資本主義興起之間的關系時發現,商人階級隨著實力的不斷壯大,其拓展活動領域的要求也日益強烈,特別是其產權保護需求迅速擴大,相應的法律體系也就應運而生。[14]結果,產權結構和法律制度一同奠定了西歐資本主義發展的基礎。
可是,我國傳統就缺乏對個人權益的尊重,法律價值偏重于社會本位而非個人本位。與此對應古代中國歷史上幾乎不存在旨在保護產權和調整經濟生活的法律框架,這嚴重不利于作為內部規則的企業制度的創新和演進。布迪(Bodde)的研究表明,中國古代的法律(成文法)完全以刑法為重點。對于民事行為的處理,要么不作任何規定,要么以刑法加以調整。保護個人或團體的利益,尤其是經濟利益免受其它個人或團體的損害,并不是法律的主要任務。而對于受到國家損害的個人或團體的利益,法律則根本不予保護。[15]也可以說,在古代中國,法律的基本任務是政治性的,是國家對社會和個人施行嚴格政治控制的手段。事實上,在“均田制”、“均貧富”的普遍理想和改朝換代之際常對土地等生產要素進行大規模重新分配的實踐背后,掩蓋的是沒有保護裝置的產權結構。既然產權缺乏法律的有效保護,既然國家是一種超越于法律之上的存在,那么社會的技術進步、投資愿望就會受到遏制,“小富即安”就成為一種普遍的理想,企業組織拓展和企業制度演進的內生驅動力量不僅大大打了折扣,而且也很容易受到政府組織所供給外部規則的而被異化。
(三)合約原則狀況
如前述,合約原則是企業制度的深層精神實質。當產權界定明晰且有法律的有效保護時,產權的平等交易就會取代產權的異化流動方式甚至產權的侵蝕和掠奪而成為產權主體面臨約束條件下的必然選擇,資本所有權才可能以一種被揚棄了的產權形式(企業所有權),從簡單人與物關系的領域進入到人與人關系的領域,作為一種制度工具發揮著規制交易關系和促進激勵兼容的功能。與此相適應,“平等”、“自由選擇”、“合意”和“共贏”等普遍主義的理念,應當是得到大多數人認同并遵循的社會精神。
與西歐不同,中國自古以來就缺乏那種基于產權原則和法律原則之上的平等契約關系和理念。恰恰相反,取而代之的,是普遍存在的身份關系以及與此相適應的強調尊卑上下、帶有濃厚“親親色彩”的禮治社會秩序和精神。如費正清(Fairbank)和賴肖爾(Reischauer)所指出的,西周的封建主義與西方的封建主義確有某些相似之處,但實際內涵可能相差甚遠,它主要依靠血緣的和非血緣的親屬關系紐帶來進行有效的控制,其次才依靠封建的法律準則”。[16]之后,中國社會經過迅速的分化整合,社會開始成為分散的個人的集合而與中國獨特的官僚政治體系相對應,形成一種獨特的官民二重結構[17],并一直持續許多個世紀。
與此適應,一方面,獲益機會主要分布于社會身份上層的狀況,再加上缺乏法律保護的產權結構,決定了社會成員(士農工商)的行為選擇理性與社會資源的流向。史實表明,在歷史上擁有異質性人力資本的“士”和擁有物質資本的“商”,它們都少有將自有資源投向經濟方向的激勵,而是主要用之于與身份上層結構有關的各種渠道(如科舉、紅頂子商人對官府庇護的尋求等)。另一方面,在特殊主義大行其道的社會中,人們彼此認定的都是具體的人,而不是什么一般性的原則或法律條文。作為一切買賣關系之基礎的信賴,大多是建立在親緣或類似親緣的純個人關系的基礎之上的。結果政治與經濟組織形式的性質完全依賴于個人的關系,以至于所有的共同行為都受純粹個人關系尤其是親緣關系的包圍與制約。這暗喻著:(1)身份是決定廣義上剩余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配置結構的關鍵變量;(2)縱向的身份導向和聯系而不是橫向的經濟(狹義)導向和聯系;(3)分配性的努力大于生產性的努力。顯然,身份原則事實上主要起到了阻礙組織拓展和制度變遷的消極作用。
(四)總體評價
根據對古代中國產權原則、法治原則和合約原則狀況的考察可以判斷,中國古代的歷史:(1)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個外部規則統御整個社會的歷史,外部規則和內部規則對比一直是一種非常不對稱的狀態。借助于國家所壟斷的至高無上的“暴力潛能”,外部規則可以輕而易舉的得到推行、貫徹甚至泛濫,無處不在;同時由于產權原則、法治原則和合約原則的欠缺,人們不僅在經濟上失去了賴以獨立的基礎,而且也很難擁有獨立的人格,這就使內部規則的創新和演化失去了必需的微觀基礎和基本的動力源泉。(2)制度演進路徑雖然是歷史上的客觀存在,制度也通常表現為人們行為規范的外在約束力量,但是制度本身從終極意義上講應當是內生的。更考慮到制度變遷的財富效用和溢出效應,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在制度變遷背后必然存在著更深層次的有關利益博弈的因素。在現代社會,制度變遷過程往往是一個在政治市場上發生的公共選擇過程;而在古代中國,制度變遷過程主要是一個社會與國家之間的利益博弈過程。分析表明,與“紡錘型”的社會結構不同,中國社會自古以來就是一種二重結構:一方是壟斷了暴力潛能的國家及其規模龐大的官僚體制,另一方是分散且沒有完全獨立的民眾階層。由于缺乏一個中間階層,這種嚴重不對稱的社會格局就必然會造成外部規則嚴重扭曲內部規則的非均衡制度格局。由于非均衡能量長期不斷積累且得不到中間階層的有效中和,結果,遵循同樣的邏輯,從一個極端振蕩到另外一個極端,大規模的社會變遷過程周而復始,制度復制而不是制度創新的過程反復上演,因而中國歷史長期停滯不前。
由上可知,在古代中國,企業制度最基本的外部制度基礎或者前提條件無法得到充分的滿足。因而,企業成長、企業組織演進面臨來自內、外部的諸多約束,作為內生規則的企業制度創新的“內生過程”無法獲得堅實的微觀基礎,不可能進行可持續的演進和拓展,并且也經常受到外部規則的干擾和異化。其結果,在周期性的社會動蕩中,企業組織生生滅滅;在一次又一次的制度復制過程中,很少有新制度增量的產出和積累,原始企業制度低水平循環,現代企業制度無從創新。
四、啟 示
觀察中國建國以來的歷史可以發現,包括國有企業自身改革以及民營經濟異軍突起在內的企業制度變遷,本質上也是一個制度環境優化前提下企業制度逐漸回歸其基本邏輯并開始進行自主性持續演進的過程??梢耘袛?,這一過程已經超越了古代中國“制度反復復制”的低水平均衡陷阱。但是,在一定意義上,對制度環境的變革和優化,其實就是在進行現代社會基本制度架構的建設,以及現代社會基本精神理念的啟蒙,這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將會是一個相當漫長的過程。觀察表明,我國現實企業運營過程中出現的種種,比如國有企業政企不分的問題、內部人控制的問題、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企業性質的“單位化”問題;民營企業發展面臨的約束問題、“紅帽子”現象、尋租問題、自主性不夠等問題,盡管有一些是企業制度本身的問題,但追根溯源往往可以發現一般都與我國的制度環境存在千絲萬縷的因果聯系。
從眾心理的原因范文2
關鍵詞:高中生; 不良從眾心理與行為現象; 原因分析; 對策
中圖分類號:G61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3315(2013)11-007-001
從眾心理與行為是一種比較普遍的社會心理現象,在高中生中尤為常見,一些不良的從眾心理與行為不僅會使學生個體缺乏創造精神,產生墨守成規的思想,而且也會使班級不良的風氣蔓延,影響整個班集體的凝聚力,因此,研究高中生的不良從眾心理與行為現象,并探討其成因,對班主任教育教學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一、高中生不良從眾現象的具體表現
所謂從眾,就是在社會群體或團體的影響和壓力下,個體放棄自己的意見而采取與大多數人相一致的行為,即通常所說的“隨大流”或“人云亦云”等行為。高中生不良從眾現象具體表現為以下三個方面:
1.盲目攀比,消費從眾
近年來,高中校園里各種盲目攀比、奢侈品消費過渡之風盛行。追求名牌,講究排場儼然已經成為存在于高中生群體中的一種不良風氣,即便是囊中羞澀,也要打腫臉充胖子。
2.盲目崇拜,學習從眾
高中生在學習上的不良從眾現象表現為對消極的學習態度、急功近利的學習目的、“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及拖拉的學習行為等的從眾。
3.盲目追隨,道德從眾
高中生道德行為上也存在著比較普遍的從眾想象。例如,在面對校園中亂拋亂扔,隨地吐痰,滿嘴臟話,甚至是曠課、考試作弊、上網、夜不歸宿等嚴重違反高中生日常行為規范的行為時,有的學生盲目追隨,進而形成道德從眾現象。
二、高中生不良從眾現象產生的原因分析
高中生的不良從眾現象的出現是由多方面的原因導致的,班主任只有找到這些原因,才有可能對癥下藥,走進學生的心靈,來矯正這些不良的從眾現象。高中生不良從眾現象的產生原因大致有以下三個方面:
1.高中生個體的心理因素的影響。我國高中生年齡一般在15至18歲,這是人生的一個由青春期晚期向青年初期過渡的時期,他們的分析與綜合、抽象與概括、歸納與演繹、形式邏輯與辯證邏輯等理論思維不斷發展,但仍需要具體形象的經驗材料做支持。有獨立思考能力、具有探索性求異心理的學生不會輕易從眾,而那些有自卑心理,對自己缺乏自信的、有悲觀心理,對一切抱消極態度的、膽小怕事的、感情脆弱的學生,他們往往情緒不穩定,自尊心與好勝心過強,容易偏激,世界觀不明晰,缺乏扎實的實踐基礎,耐力不強,往往在自覺與不自覺中表現出從眾心理與行為。
2.高中生認知能力、文化知識、生活閱歷、社會經驗等的影響。有些學生認識能力較弱,缺乏判斷力,在比較復雜的社會現象面前,無所適從,因而便有了從眾傾向。而對于文化知識不夠豐富,生活閱歷較淺,社會經驗較少的高中生來說,在群體一致性的壓力下,他們選擇從眾即是尋求一種試圖解除自身與群體之間沖突、增強安全感的手段。
3.家庭教育思想與社會道德氛圍對高中生的影響。有些學生從小就受家長的某些“暗示”,如“入鄉隨俗”、“隨遇而安”、“人家怎樣你也怎樣”、“不要標新立異”等等。在這些觀念潛移默化的影響下,他們在遇事時會不自覺地產生從眾的心理習慣。
4.周圍團體的影響?!敖煺叱嘟吆凇?,如果高中生周圍存在一個不良團體,在學生不良習慣的相互影響中,從眾的現象比較多,因為高中生的判斷有時容易出現偏差,很多時候他們認為班主任會“槍打出頭鳥”、法不責眾,比如,平時學生抄作業,考試時作弊等現象時有發生,這是對自己不自信的一種表現,也是一種很盲目的從眾心理,這部分學生有一種少數服從多數的心理。
三、高中生不良從眾心理的矯正策略
不良從眾現象不僅會對學生個體有影響,而且,這種頻繁的不良從眾現象對班風、學風建設極為有害,班主任可以采用以下四個方面策略進行矯正:
1.為學生營造良好的班級氛圍,增加班集體凝聚力
為學生營造一個和諧、勤奮、求實、進取的良好班級氛圍,可以增加學生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從而增加了班集體的凝聚力,使學生產生積極從眾現象,自覺地約束自己以維護班集體的形象和利益。
班主任可以有意識地通過班會、黑板報等輿論陣地大張旗鼓地進行宣傳,樹立起積極的輿論導向和行為榜樣。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學生在正確的導向和群體的壓力下,會自覺地修正自己的態度與行為,使之與團體趨于一致。
2.培養高中生獨立個性,避免盲目追隨
班主任的教育教學一定要著眼于學生的未來,要努力培養學生的獨立思考能力。為學生創設思考問題的情境,擴大學生的思維空間,注重培養學生獨立思考的習慣。這是從根源上消除學生不良從眾心理與行為的關鍵。
很多心理學實驗研究表明,具有獨立個性、良好自我觀念的人,自我評價較高,自信心較強,具有較強的判斷果斷性,他們的從眾率較低。因此,培養學生獨立的個性和立場獨立性的認知方式有助于避免盲從。
學生只有認識到自我存在的價值,相信自己,才能逐步做到不盲從、不迷信,堅持自己的正確主見。不斷克服從眾心理的消極因素,從長遠上來看,也有利于學生個性的發展。
3.建設良好的學生干部團隊,促進個體成長
每個高中生都會尋找和加入一個“屬于自己”的群體以獲得歸屬感、友誼和情感支持。班主任要重視班干部的挑選與培養,抓好班級干部隊伍的建設,使學生干部在團體中以身作則,帶頭服從班集體的規范,成為從眾心理與行為的“領頭羊”,以正面形象影響著班集體成員的每一位成員。
4.言傳身教,正確引導
親其師才能信其道。班主任要加強自身的道德修養,以身作則,并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去感染學生,影響學生,達到言傳身教的效果。此外,班主任平時的教育教學中要正確引導,如面對學生的攀比行為時,將學生的攀比心引導到積極的方面,養成節儉、勤勞、自立的良好習慣,潛移默化地矯正學生的不良從眾心理與行為。
班主任正確認識高中生不良從眾心理與行為,掌握其成因,做到對癥下藥,就可以趨利避害,不僅矯正不良從眾現象,還可以營造良好的群體氛圍。
參考文獻:
[1]鐘志農,劉鵬志,周波.《高中生心理輔導案例解析》,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7年
從眾心理的原因范文3
卷煙作為一種特殊商品,有著高額的利潤空間,卷煙經營戶為了獲取不法收入,就鋌而走險,從事違法卷煙經營活動。為了維護正常的卷煙市場秩序,維護國家利益,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必須加強卷煙市場管理,打擊違法卷煙經營行為。為了從根本上制止違法行為的發生,就必須做好違法戶的違法心理研究和分析,從中找出根本的對策,一般來說,違法戶的違法行為受到以下四種心理驅動:一、僥幸心理
僥幸心理是人對自己能夠逃避法律追究的自信想象或可能逃避法律制裁的賭注心理,僥幸心理是絕大多數違法卷煙經營戶共有的心理,產生僥幸心理的原因:1、過去曾有過違法經營卷煙的經歷,但其違法行為未被查處,自信此次違法依舊能不被發現;2、自認為違法活動計劃周密,偽裝巧妙,事情辦得隱蔽和謹慎,不會被查獲;3、低估專賣管理部門的執法水平和辦案能力。
對于抱有僥幸心理的卷煙經營戶,煙草專賣部門必須加強專賣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教育,提高卷煙經營戶的守法經營意識,從思想上杜絕違法的僥幸心理。其次,要加大市場檢查力度,對卷煙經營戶的違法行為要早發現、早查處,始終保持卷煙市場打假的高壓態勢,做好卷煙市場凈化工作,讓違法戶明白沒有查不出的煙,沒有辦不了的案,任何人都不會逃脫法律制裁,只要存在違法行為就會被查處,違法經營卷煙不會有好的下場。防止卷煙經營戶抱有僥幸心理,避免違法經營行為的發生。
二、從眾心理
“從眾”是一種比較普遍的社會心理和行為現象,通俗地說就是“人云亦云”、“隨大流”,大家都這么做,我也就跟著這么做。有些卷煙經營戶原本守法經營卷煙,但看到周邊的人在從事違法經營活動,并且能夠從中獲得違法收益時,得到好處時,這些卷煙經營戶可能受其影響,就會產生從眾心理,守法經營的意識會動搖,于是加入違法經營戶的行列,從事違法經營卷煙的活動。
為了避免守法的卷煙經營戶產生從眾心理,必須對違法經營卷煙的行為及時查處,讓其看到違法經營不會有好的結局和下場,會為此付出慘重的代價,守法經營戶也就不會產生從眾的心理,避免產生違法經營的模仿效應。
三、委屈心理
委屈心理是一種情感上的宣泄,有這種心理的違法戶多是中小經營戶,由于其供貨級別比較低,在暢銷卷煙的供應上受到一定的限制,或者由于配送服務不到位,卷煙沒有及時得到供應,“為什么別人都有卷煙供應,唯獨不供應我呢”,特別是一些心理比較脆弱的經營戶,往往就會產生委屈的心理,做為情感的宣泄,這些卷煙經營戶就會對我們的服務就產生不滿,對我們的專賣管理工作產生抵觸情緒,為了使委屈的心理得到彌補,就會從事違法卷煙經營活動,以達到心理上的平衡。
在對這類違法經營戶的管理上,應當堅持以教育為主,處罰為輔,避免產生抵觸情緒,積極向他講解專賣法律法規知識,提供個性化服務,做好對其的服務工作,在卷煙的供應上可以適當的予以照顧,促使其要守法經營。
四、仇恨心理
仇恨心理,是指人體受到刺激而引發的對社會或個人的強烈不滿和憤怒的一種心理狀態。對煙草專賣執法存在仇恨心理的違法戶是重點違法戶,他們多次被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處罰過,從心理上排斥煙草專賣執法行為,總感覺煙草執法人員有意和他過不去,感覺煙草專賣主管部門對他的處罰不公,處罰太重,是專門針對他的行為,從而抗拒、排斥檢查,對煙草專賣執法產生了仇恨心理。
卷煙經營戶產生仇恨心理的根源在于,其違法經營行為被查處后,他要么抱怨自己的違法手段不高明,被煙草專賣部門查到了;要么算是自己倒霉,走了“霉運”,要么是懷疑有人在暗地里搗鬼,有意和他過不去,就是不會從根本上考慮自己違法的思想根源,內心上不服輸、不認罪,缺乏違法意識,思想上的抵觸情緒較大。
從眾心理的原因范文4
這個現象讓許多人或莞爾或輕蔑一笑,以為這種盲從的毛蟲確實是沒有進化的可憐生物。然而,在進化到智慧頂峰的人類身上,這種盲目從眾的行為非但沒有消失,反而時時處處屢見不鮮。人是一種社會動物,在經過自己思考和判斷后跟從他人的行為,本也無可厚非,但在我們的生活中,有許多人卻將從眾心理變成了一種習慣,時時從眾,事事從眾,遇到事情都要看別人怎么做,成了盲目從眾的俘虜。
究其原因,盲目從眾源自“法不責眾”的心理。隨大流固然無法帶來成功,但也不會輸得太慘。在這樣的心理下,許多人選擇了盲目從眾。他們篤信:跟著大多數,即使做了錯事,也不會有懲罰。這其實是一種逃避風險和責任的消極態度。許多人抱怨社會不給他們機會,但事實卻是,他們常常因為不敢承擔風險和責任而把機遇拱手讓出。
從眾心理的本質是自信和自我意識的缺失,是對自我深深的不信任和對他人行為的過度相信。從另一個角度來講,行為是一個人價值觀、人生觀和思維方式的反映。全盤肯定和接受他人的行為而不加以自己的思考和判別,也就意味著一個人成了別人思想的奴隸。在盲目從眾中,人們失去了自我,丟失了自己作為人的根本――獨立意識和判斷能力――變成了一具承載著別人思想的空殼軀體。
從眾,從來就是批量生產庸人的動力,而創新和另辟蹊徑,才能造就真正的人才,才能成就偉大的時代。在喬布斯發明智能手機之前,所有的生產廠家都一次一次地做著重復性的生產。當時許多人認為,手機的功能已經被開發到極限,它不可能有革命性的進步。如果喬布斯和他的蘋果公司也從眾隨大流,就不會有當今的智能手機時代。確實,在這個競爭激烈的現代社會,做大多等碩甲齙氖慮椴⒉荒莧萌送延倍出,只有創新才能有所作為。
從眾心理的原因范文5
(1)從眾心理。這是廣場文化活動賴以存在的最根本心理,具體表現為隨大流,即目前大多數人參與這樣的文化活動,我也參與。這也是地域性特色文化活動所顯現的一種標志性心理,雖然這種心理有悖于創新心理,但是群眾可以在廣場文化活動中溝通理解,增進感情,創造出一種完善、友好、和諧、溫馨的生活氛圍。例如,某社區盛行廣場太極拳,于是每到早晨的時候就有越來越多人加入到其中,使廣場的晨練太極拳呈現出一處欣欣向榮的景象。例如,大型廣場文藝晚會,這種從眾心理就表現在好奇心上,看到大家往廣場上聚集,自己也跟著往里擠。準確地把握群眾廣場的文化從眾心理,對各種活動類型的廣場文化就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如宣傳為主要目的教育型文化活動,以傳遞知識和信息為主要目的服務型文化活動,還有抓住社會熱點開展的各種活動都會發揮很大的作用。(2)消遣心理。即力圖實現用自感愉快的方式來渡過空閑的時間,這種心理往往伴隨著從眾心理而產生。它的特點就是通過廣場文化的娛樂性、教育性,達到消除勞動疲勞,蓄積精力的目的。同時,由于廣場文化的特定環境與氣氛,也為人們提供了激發基本才能的變化條件(意識、知識、責任感和創造的自由發展)。這種心理是有一定的社會廣泛性,它是人們參加各種類型的廣場文化活動而萌發的,不管內容是否適合自己的興趣愛好,只要達到消遣的目的就可以了,從一定意義上來說它不能對廣場文化活動起促進作用。(3)欣賞心理。這是一種較為積極的心理,只要正確把握好群眾這種心理,就能促進廣場文化活動蓬勃發展,也使廣場文化能夠起到較高層次作用。欣賞心理是指直接受學校教育、社會影響、家庭熏陶、個人道德修養及文化程度密切相關而自發形成的情感、習慣、觀念,它是有選擇性和漸進性,隨著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開展及小康文化局面的形成,人們審美情趣與審美范圍將不斷開闊,欣賞心理的素質將越來越高。廣場文化的蓬勃發展,人民群眾可以通過音樂的抒情歡快節奏、舞蹈的優雅大方的動作和形體、大型團體操的整齊的規律的變形,戲劇情節乃至現場觀眾的環境氣氛來得到心理的滿足。這種欣賞心理應該說不同地域都存在著一定的差異,在組織大型廣場文化活動時要充分考慮群眾欣賞心理是受當地生活、習俗等多種因素的影響。
2要正確把握廣場文化活動中群眾的娛樂性與交往性心理的交融
從某種意義上講,廣場文化就是人們自我表現、自我娛樂、自我主體交往展現的一種文化活動形式,它能更好地促進人與人的相互聯系。現代社會,人們的工作環境相對固定,居住環境的相對獨立,交往相對減少,廣場文化創造出的一種完善、友好、和諧、溫馨的生活氛圍,則可以有效地促進人際關系的融合。人們追求娛樂性是任何文化活動中存在的必然因素,而在廣場文化活動中,娛樂性的體現是最為廣泛典型的。在娛樂的同時又滿足了交往的需要,廣場文化活動的獨特性能,也是其興起的一個主要原因。(1)群眾的娛樂性心理。消遣心理與娛樂的心理的最大區別在于前者的主動的,帶有一定滿足性與目的性。廣場文化應當積極抓住群眾的這種心理,引導群眾向追求健康的娛樂方面發展。所以開展廣場文化的內容必須豐富多樣,形式更應多種多樣,盡可能地把其所包含的藝術門類(廣場音樂、廣場歌舞、廣場曲藝、廣場繪畫,甚至廣場雕塑、廣場建筑藝術——交替開展,并發揮寓教于樂的作用。(2)交往性心理。人類社會的生存和發展,不可一日無交往活動,交往對社會有整合作用,使人類各分散的個體得以聯合起來,聚集成一個整體。廣場文化活動是一種社會性的活動,由于其舞臺空間的開放性與靈活性,深受群眾喜愛,很大程度地滿足了群眾的交往性心理;另一方面,文化活動所創造的友好、和諧、溫馨的環境氛圍,更多地為人們提供了面對面的交往與溝通。作為參與者與組織者,他們可以使自己的心靈與各種高雅藝術進行近距離的交融。(3)娛樂性心理與交往性心理的交融。以愉快的心情投入到社會群眾之間的交往中等,這是廣場文化活動所體現的特殊功能。例如,我們要搞一次廣場舞會,當在愉快的歡舞中,或者當舞伴更迭時,我們在融洽的舞蹈中進行了交流,即使自己的心情得到了愉悅,又增進了社會成員之間彼此的交往,這樣他們就更樂意地參與到廣場文化活動中來。所以我們在組織廣場文化活動時,應充分考慮兩種心理的融合,不能單獨或片面地追求娛樂性或交往性。
3要正確把握群眾參與廣場文化活動的主人翁心理,激發群眾的參與欲望
從眾心理的原因范文6
一、青少年犯罪當中的不良心理
對于犯罪心理學來說,環境、心理和行為活動作為三大變量,它們之間的辯證關系很明確地向眾人揭示-——客觀世界是心理活動產生的源泉,社會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青少年犯罪現象就是社會上消極因素在一些人不良消極心理因素中能動的反映,從整個社會著眼加以預防和控制尤為必要。但青少年個體中存在的不良心理,如反常的人際關系,過高的物質需求,畸形的需要結構,輕浮的生活態度,錯誤的思想意識,憤世嫉俗,偏執傾向,精神空虛,心理失衡,承挫能力低等又決定了他們對不良刺激內容的選擇和消化,如不及時矯正和消除,其直接惡果必然導致各種違法犯罪的發生。犯罪是不良心理的結果及外化,青少年犯罪不是偶然的,哪怕是激情型犯罪也不例外。青少年犯罪往往始于心理問題,心理問題像毒瘤隨時可能惡化、擴散,侵蝕著青少年稚嫩的心靈,損害著他們的身心健康,也為違法犯罪埋下了伏機。據中國法制網統計:青少年中存在心理適應不良者為數不少。在初中生中的比例為15%——30%。高中生中為20%—25%。大學生中則為25%—30%。文章版權歸文秘站網作者所有;轉載請注明出處!青少年群體龐大,僅在校學生就有二億四千萬,這也就是為什么在校學生犯罪增多的重要原因。對這些特殊群體加以診治,提供“心理醫療”良方,關注他們的“心理健康”是當務之急。
二、必須關注和矯正的不良心理中的幾種現象和危害
1、家庭結構殘缺導致的孤僻、脆弱、自卑或過強的自尊心理。青少年在結構不整或畸形的家庭中,生活心理壓力過重,對家庭易產生離心力,極易受壞人引誘而誤入岐途。如四川成都12歲女孩小麗因幼時被親生父母送人,養父母待她很好,她也很活潑可愛,而隨著養母的病逝,養父再娶后,小麗產生了強烈的自卑心理和逆反心理,總認為自己是多余的,開始不服管教,常離家出走,浪跡社會并交往了一些不良青年,盜竊犯罪,而她自己卻不以為然。近年來,我國的離婚率直線上升,伴隨而來的是單親家庭少年成員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概率增大。20__年廣東省少管所的少年犯中單親家庭占三分之一,20__年10月浙江破獲的一個少年盜竊團伙,13人中有12個來自單親家庭。夫妻關系不和,離婚等殘缺家庭子女違法犯罪較多與其不良心理是分不開的。
2、爭強好勝心理。青少年在刑法上是指年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這一時期被犯罪心理學家稱為“危險年齡”段,其危險性源于他們的情感具有極端不穩定性和強烈好勝,容易偏激,沖動起來不計后果。這也是青少年中激情犯罪較多的原因。逞強好勝心強是頭腦簡單,分辯是非能力差,稍被唆使便容易上當,偏離正道,被壞人利用,其犯罪動機盲目、模糊,只為顯示自己,證明自己,不考慮后果如何。
3、心理極為脆弱、偏執,逆反心理重。家庭結構健全而教育方法不當,導致青少年存在不良心理極為普遍已越來越為家長們所注意。如溺愛使子女容易養成好逸惡勞,貪圖享受,自私自利,以我為中心,專橫霸道,缺乏責任感,社交協調能力差等心理,有百弊而無一利。有的來自父母的高壓,專制和棍棒,造成少年的自卑、逆反、壓抑、焦慮、過分孤僻和對他人充滿敵意,具有較強的攻擊性。這樣的青少年一旦犯罪,暴力性犯罪就是其主要犯罪類型。對子女不加管教自由放任,包庇縱容,使他們產生孤僻、冷漠、放蕩不羈、狂傲自負等不良心理,常常會對周圍的人和事物不滿,易和他人發生爭執沖突,被壞人教唆就容易走上違法犯罪道路。有的常常是為一點小事和幾句話就吵、打,完全無視他人的生命和痛苦。如大學生鄭某只因室友睡覺打呼嚕引起口角就持刀殺死兩名同學。熊武因心煩就砍死了自己的親生母親,可謂“心病猛于虎”。
4、嫉妒心理。“嫉妒是人之天敵”,一個人或多或少都會有一點嫉妒心理,但關鍵在于人們怎樣去控制自己的嫉妒心,不加控制的嫉妒心,如脫僵的野馬,勢必帶來嚴重危害。青少年中由于嫉妒而殺人和故意傷人的犯罪,也為數不少。某市林運二車隊的張會東(男,23歲),因開歌舞廳不景氣,看著別人生意紅火產生嫉妒,而實施犯罪,連續三次用炸藥爆炸了三家歌舞廳,當第四次伺機作案時被民警當場抓獲,問其作案動機時,回答說:“看到別人家的生意比我好,我就非常氣憤,就想去炸掉這家人。”由此可見嫉妒心危害之大。
5、報復心理和心理。青少年涉世不深,世界觀尚未定型,是人格形式和發展的最關鍵的階段,也是最容易產生逆反心理。對社會,對人生的認識易表面化、直觀化。在當今多元思維并存,各種不良社會風氣影響下,更加不能正確看待社會腐敗等問題,易對司法平等原則產生懷疑,對社會不滿,甚至仇視心理,對法律、社會信任度降低。書本教育、教師的教導和社會現實之間的反差,使青少年覺得無所適從。青少年中思想不穩定、抵制力較弱、意志力差的人,可能成為違法犯罪的后備軍,有的明明知道法律是威嚴的,而故意去犯罪。
6、從眾心理。在群體壓力大,個人心理承受力小時,采取從眾行為而獲得安全感,是人的一種自然向往和能動適應群體生活的社會屬性——聚群性,也是人的一種社會性需要。俗話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青少年糾合性犯罪的特點從眾心理就是基于青少年同齡群體內相同的情感和相似的需要。如楚雄州1997—1998年所查獲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單獨作案的1257人中占429%,兩人以上共同作案的1675人占總數的571%,三人以上團伙犯罪的731人,占青少年犯罪總數的249%。青少年結伙犯罪影響大,連續作案多,危害廣,成員的共同心理是:要偷大家一起偷,要打大家一起打,你吸我也吸。從眾心理還加劇了團伙犯罪,某某市公安局破獲的以劉發輝(男,16歲),王超(男,15歲),李育武(男,17歲)三人為首的16名青少年組成的搶劫犯罪團伙就是在這種心理作用下,由起初的6人發展起來的。
上述六種表現是易引發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心理的,各種不良心理的形成,原因較為復雜多樣,既有家庭的,又有學校的,有社會環境的,還有個體主觀原因的。
三、對青少年不良心理的矯正措施
青少年犯罪是諸多方面的因素交織作用的綜合癥,也反映出矯正青少年不良心理的復雜性、艱難性、長遠性,是一個系統的動態的過程。應采取綜合治理的原則,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1、堅決狠抓落實《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學習宣傳教育,明確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公民這一目標,堅持不懈地開展掃黃打非斗爭,發揮政法機關的主力軍作用,家庭、學校、社會三位一體,各部門通力配合聯合行動,對學校周邊的各種娛樂場所,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徹底清理,歌舞廳、電子游藝室等公共場所,對青少年設立,加大消除視聽污染力度,減少污染源,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大環境,實行綜合治理,齊抓共管,克服單打一,背靠背,形成多維立體的預控網絡。
2、堅持強化家庭教育,營造良好氣氛。家庭是傳播和學習科學文化,傳統社會道德規范的重要場所和課堂。家長的素質如何,教育方法科學與否,直接關系到青少年的心理素質。對此,家長要不斷加強自身的道德修養,學習和掌握基礎心理學,教育學知識,采取科學的教育方法才能達到良好的效果。以民主、平等、寬容取代專橫,權威、獨斷、惟命是從,承擔起為人父母的教養責任,和他們談心,傾聽他們的煩惱,化解他們的憂慮,努力縮小代溝,以文明的談吐舉止,樂觀的態度,高尚的情操,進取的精神感染子女,在良好的家庭氛圍中,促進健康人格的形成。
3、持續注重收集信息,及時矯正不良心理。心理作為內在活動,往往通過言談舉止表現出來,以此為信號,家庭、小區片警、學校之間應常溝通,在信息上相互交換,杜絕家長管不了,學校管不著,社會沒法管的現象,及時了解掌握青少年個體的心理動向。一旦發現有不良心理的苗頭和癥候,及時教育挽救。決不能對已表現出來的不良心理癥狀掉以輕心,如學習不感興趣、成績下降、紀律松懈、厭惡學校生活、經常與行為不軌者交往、愛說假話、大話、空話、貪玩無度、無所事事、經常成群結伙逛商店、過分追求吃喝玩樂、迷戀黃色讀物、聚眾結伙、離家出走、賭博、打架斗毆、調戲婦女等。家長、教師和成年人都應有所警覺,因勢利導,及早矯正,把不良心理遏制在萌芽初期。